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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及第中短债A(00300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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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200505 | ||||||||
基金代码 | 003002 | ||||||||
公告日期 | 2018-08-24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4日 §1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金及第七天理财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3002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4日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4,961,709.4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注:无。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将以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判断金融市场利率的走势,择优筛选并优化配置投资范围内的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将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提高基金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彭文敏 罗菲菲 联系电话 010-8800588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pengwenmin@gfund.com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000-18 95568 传真 010-88005666 010-58560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g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3,035,596.78 本期利润 33,035,596.78 本期净值收益率 2.347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54,961,709.4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477% 0.0026% 0.1110% 0.0000% 0.2367% 0.0026% 过去三个月 1.1182% 0.0016% 0.3366% 0.0000% 0.7816% 0.0016% 过去六个月 2.3472% 0.0014% 0.6695% 0.0000% 1.6777% 0.0014% 过去一年 4.7557% 0.0011% 1.3500% 0.0000% 3.4057% 0.0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1124% 0.0055% 2.5742% 0.0000% 4.5382% 0.005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图示日期为2016年8月4日至2018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61号)批准,于2011年11月2日成立,总部设在北京。2012年9月,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8亿元人民币。2015年7月,公司名称由“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49%、19.5% 、19.5%和12%。截至2018年6月30日,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1只开放式基金——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民丰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艳芳 本基金基金经理,国金国鑫发起、国金众赢货币、国金民丰回报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6年8月4日 - 10 徐艳芳女士,清华大学硕士。2005年10月至2012年6月历任皓天财经公关公司财经咨询师、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6月加入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起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在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确保做好公平交易的监控和分析。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经济基本面平稳运行,供需两端发生小幅度的背离。供给端工业生产出现集中的释放。需求端投资增速明显回落,其中房地产投资高位震荡,制造业投资缓慢修复,而基建投资增速明显下滑。除此之外,居民消费增速保持平稳,进出口的高增速超市场预期。通胀受食品价格拖累保持温和水平。海外方面,全球经济复苏势头有所放缓,美国相较于其他主要国家表现较好。政策方面,上半年央行已经实施的三次定向降准,确定了货币政策向中性偏宽松的方向微调。资金面在4月初配置盘提前进场的情况下利率快速回升到年初水平,6月后在货币投放力度加大情况下,利率再度回落,跨季情况要好于往年。债券市场方面,利率债收益率受4月降准影响有所波动,大体维持下行趋势。信用债由于企业融资环境收缩,多只债项发生实质性违约事件,信用利差明显走阔。 组合在报告期内稳健操作,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适时增加债券仓位并拉长久期,稳健提升组合的收益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34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9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预计供给增长接近尾声,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领先指标社融增速延续下行趋势,对整体经济形成约束。PMI中生产、新订单双双下滑,预示着本轮复工需求接近尾声。基建投资增速进入底部区域,但财政下半年还有发力空间,对基建投资有所支撑。出口受全球经济放缓及中美贸易战升级影响,预计对于经济增长贡献减弱。通胀水平温和,食品价格涨幅较为乏力,油价温和回落。外部环境方面,贸易战对于全球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的影响,不确定性上升。美国经济数据强劲,通胀抬升下,美债收益率还有进一步上行空间。国内资金面还将边际性改善,大体维持宽松局面。利率债收益率还有下行空间。信用利差还将维持高位,更看好高等级信用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严格执行内部估值控制程序,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估值委员会由公司督察长、投资总监、运营总监、清算业务负责人、研究部门负责人、风控业务负责人、合规业务负责人组成,可根据需要邀请产品托管行代表、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代表等外部人员参加。公司运营总监为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主席。运营支持部根据估值委员会的估值意见进行相关具体的估值调整或处理,并负责与托管行进行估值结果的核对,运营支持部业务人员复核后使用。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33,035,596.78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51,403,557.14 790,131,710.83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9,494,958.17 828,387,853.11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19,494,958.17 828,387,853.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800,149.70 158,800,478.2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221,948.94 5,008,547.3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21,993.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95,142,607.90 1,782,328,589.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9,659,780.17 239,605,320.59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6,416.00 272,338.06 应付托管费 36,604.04 68,084.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7,320.83 13,616.90 应付交易费用 18,360.33 30,397.93 应交税费 5,846.98 - 应付利息 7,752.58 256,526.91 应付利润 77,999.08 437,040.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20,818.49 225,300.00 负债合计 40,180,898.50 240,908,625.7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54,961,709.40 1,541,419,963.75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4,961,709.40 1,541,419,963.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5,142,607.90 1,782,328,589.45 注: 报告截止日2018 年6 月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00 元, 基金份额总额354,961,709.4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37,835,197.43 2,043,186.52 1.利息收入 37,780,232.95 2,045,904.5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909,997.80 727,333.63 债券利息收入 15,848,853.33 592,974.8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021,381.82 725,432.80 其他利息收入 - 163.2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4,964.48 -82,718.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4,964.48 -82,718.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80,000.00 减:二、费用 4,799,600.65 325,512.85 1.管理人报酬 1,400,729.01 97,445.57 2.托管费 350,182.33 24,361.44 3.销售服务费 6.4.8.2.3 70,036.46 4,872.31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2,713,425.82 84,464.4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713,425.82 84,464.40 6.其他费用 264,173.58 114,369.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3,035,596.78 1,717,673.6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035,596.78 1,717,673.6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41,419,963.75 - 1,541,419,963.7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33,035,596.78 33,035,596.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86,458,254.35 - -1,186,458,254.3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11,148,880.28 - 1,111,148,880.28 2.基金赎回款 -2,297,607,134.63 - -2,297,607,134.6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3,035,596.78 -33,035,596.7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54,961,709.40 - 354,961,709.4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3,883,745.11 - 133,883,745.1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717,673.67 1,717,673.6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35,018,930.66 - 435,018,930.6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07,771,483.23 - 607,771,483.23 2.基金赎回款 -172,752,552.57 - -172,752,552.5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717,673.67 -1,717,673.6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68,902,675.77 - 568,902,675.7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尹庆军______ ______聂武鹏______ ____于晓莲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87号文的核准,由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8月1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4日生效。首次募集规模为200,807,602.8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5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5%,3%和2%的比例缴纳。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变化。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7.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7.1.4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400,729.01 97,445.5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0,380.36 14,125.26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50,182.33 24,361.44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7.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129.74 国金证券 3,685.62 合计 63,815.36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37.42 国金证券 761.48 合计 3,898.90 注: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民生银行 - - - - 990,576,000.00 95,883.1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注: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4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607,968.7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14,325.11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622,293.81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1753% 0.0000%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民生银行-活期存款 1,403,557.14 10,416.55 7,677,065.40 70,746.33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 50,000,000.00 4,505,514.41 90,000,000.00 170,211.0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的利率计息。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8 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0.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4.10.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4.10.1.3 受限证券类别:权证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份)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39,659,780.1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1898744 18中德住房储蓄银行CD027 2018年7月2日 99.13 110,000 10,904,300.00 111818145 18华夏银行CD145 2018年7月2日 99.20 300,000 29,760,000.00 合计 410,000 40,664,300.00 -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19,494,958.17 55.55 其中:债券 219,494,958.17 55.55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800,149.70 5.0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1,403,557.14 38.32 4 其他各项资产 4,443,942.89 1.12 5 合计 395,142,607.90 100.00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1.2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9,659,780.17 11.1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因 调整期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9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平均剩余期限(天数) 原因 调整期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7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2.87 11.1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4.0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36.4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5.6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31.0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0.08 11.17 7.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平均剩余存续期 原因 调整期 注:本报告期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003,873.77 11.2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003,873.77 11.2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195,619.85 22.59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99,295,464.55 27.97 8 其他 - - 9 合计 219,494,958.17 61.84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7.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1800454 18苏州国际SCP002 300,000 30,102,205.84 8.48 2 041800192 18河钢集CP004 300,000 30,002,196.20 8.45 3 170308 17进出08 300,000 29,999,832.92 8.45 4 111818145 18华夏银行CD145 300,000 29,759,260.64 8.38 5 111810275 18兴业银行CD275 300,000 29,750,954.06 8.38 6 011800237 18厦国贸SCP003 200,000 20,091,217.81 5.66 7 111713073 17浙商银行CD073 200,000 19,958,590.25 5.62 8 111898744 18中德住房储蓄银行CD027 200,000 19,826,659.60 5.59 9 130415 13农发15 100,000 10,004,040.85 2.82 7.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06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49%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357%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偏离度 原因 调整期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偏离度 原因 调整期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3,221,948.94 4 应收申购款 1,221,993.95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4,443,942.89 7.9.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1,606 30,584.33 21,621,543.66 6.09% 333,340,165.74 93.9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987,443.23 0.5599%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4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807,602.8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41,419,963.7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11,148,880.2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297,607,134.6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4,961,709.40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为622,293.81份。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规则及申购费率办理申购业务,并已按照法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告。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公告,根据工作需要,任命张庆先生担任本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主持资产托管部相关工作。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期基金投资策略无重大变动。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华创证券 1 - - - -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 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① 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规行为; ②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③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需要; ④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策略、行业、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研究、固定收益研究、数量研究等报告及信息资讯服务; ⑤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合理。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①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② 本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创证券 - - - - - -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项目 发生日期 偏离度 法定披露报刊 法定披露日期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8日,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24日,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 501,777,567.57 7,646,486.66 509,424,054.23 0.00 0.00% 2 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 0.00 101,889,351.05 101,889,351.05 0.00 0.00%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包括:产品流动性风险、巨额赎回风险以及净值波动风险等。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加强投资者集中度管理,审慎确认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回,同时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保护。 注: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资。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8年4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本基金在净值化管理等方面存在与该法规要求事项不符的情形,本基金将会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遵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具体制定稳妥的安排。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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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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