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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A(540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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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18570 | ||||||||
基金代码 | 540001 | ||||||||
公告日期 | 2011-03-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基金财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540001 交易代码 540001 541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5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9,250,866.8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基于内在价值判断的股票投资方法、基于宏观经济/现金流/信用分析的固定收益证券研究和严谨的结构化投资流程,本基金期望实现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长期稳健回报,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1. 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投资人生命周期的延续和投资目标期限的临近,相应的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股票类资产比例逐步下降,而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逐步上升。 2. 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的股票筛选策略 根据投研团队的研究成果,本基金首先筛选出股票市场中具有较低风险/较高流动性特征的股票;同时,再通过严格的基本面分析(CFROI为核心的财务分析、公司治理结构分析)和公司实地调研,最终挑选出质地优良的具有高收益风险比的优选股票。 3. 动态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投资初始阶段,本基金债券投资将奉行较为“积极”的策略;随着目标期限的临近和达到,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逐步转向“稳健”和“保守”,在组合久期配置和个券选择上作相应变动。 业绩比较基准 1. 2016年6月1日前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至2016年5月31日,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如下: 业绩比较基准 = X * 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 +(1-X)*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其中X值见下表: 时间段 股票类资产 比例% X值(%) (1-X )值(%)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07/5/31 0-65 45.5 54.5 2007/6/1-2008/5/31 0-60 42.0 58.0 2008/6/1-2009/5/31 0-55 38.5 61.5 2009/6/1-2010/5/31 0-45 31.5 68.5 2010/6/1-2011/5/31 0-40 28.0 72.0 2011/6/1-2012/5/31 0-35 24.5 75.5 2012/6/1-2013/5/31 0-25 17.5 82.5 2013/6/1-2014/5/31 0-20 14.0 86.0 2014/6/1-2015/5/31 0-15 10.5 89.5 2015/6/1-2016/5/31 0-10 7.0 93.0 注:2008年11月11日,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2. 2016年6月1日后业绩比较基准 2016年6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生命周期基金,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随着投资者目标时间期限的接近而逐步降低。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收益在投资初始阶段属于中等水平;随着目标投资期限的逐步接近,本基金会逐步降低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转变成为中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在临近目标期限和目标期限达到以后,本基金转变成为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古韵 张咏东 联系电话 021-38789898 021-32169999 电子邮箱 melody.y.gu@hsbcjt.cn zhangyd@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9998 95559 传真 021-68881925 021-627012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sbcjt.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7,615,500.40 96,818,801.12 -190,366,636.33 本期利润 17,595,205.58 157,729,885.12 -330,156,442.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66 0.3893 -0.59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95% 22.25% -25.1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0年末 2009年末 200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1256 1.0646 0.688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93,568,063.14 682,676,455.82 776,742,303.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1256 2.0646 1.6888 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③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23% 0.76% 0.82% 0.49% 1.41% 0.27% 过去六个月 11.06% 0.65% 7.19% 0.44% 3.87% 0.21% 过去一年 2.95% 0.65% 0.52% 0.47% 2.43% 0.18% 过去三年 -5.81% 0.80% -6.34% 0.87% 0.53% -0.07%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127.38% 0.88% 91.07% 0.88% 36.31% 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5月23日至2010年12月31日) 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5月23日)至2007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6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35-100%。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6年11月23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7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60%,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40-100%。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5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45-100%。 4.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9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4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55-100%。 5.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40%,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60-100%。 6.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5月23日)至2007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45.5%×富时中国A全指+54.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7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42%×富时中国A全指+58%×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38.5%×富时中国A全指+61.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09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31.5%×富时中国A全指+68.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28%×富时中国A全指+72%×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7.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8.2008年11月11日,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9.2010年12月16日,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更名为富时中国A全指。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5月23日生效,截至2010年12月31日,基金运作未满五年。 ②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0 - - - - - 2009 - - - - - 2008 - - - - - 合计 - - - - -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1月16日正式成立。公司由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上海。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9只开放式基金: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5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9月27日成立)、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4月9日成立)、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7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12月3日成立)、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6月24日成立)、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12月11日成立)、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6月8日成立)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12月8日成立)。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侯玉琦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0-12-11 - 13年 侯玉琦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投资经理,2006年1月加入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和投资经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冯烜 本基金基金经理、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9-07-20 2010-12-11 7年 冯烜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MB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曾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实习研究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本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冯烜先生或侯玉琦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冯烜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3.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0年度,本基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本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交易,未发现本基金有重大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投资行为。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宏观经济形势复杂,虽然全球股市呈现出强势格局,大宗商品价格也受到流动性宽松和经济复苏影响再创新高,但中国股票市场整体出现小幅下跌的局面。与几年前的市场大幅波动相比,2010年全年沪深300指数振幅31.76%,是过去5年波动幅度最小的一年。 2010年尽管指数表现相对平静,但影响市场的事件接连不断,包括融资融券试点启动、股指期货正式上市、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欧洲债务危机、央行三年内首次加息、流动性收紧、美国再次推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等,这些事件对市场都有较大影响。 纵观全年市场,不同风格指数表现差异较大,尽管全年沪深300指数下跌12.51%,但中小板指数上涨21.26%,6月1日问世的创业板指数也上涨了15.38%,整体上看高增长、高估值的股票表现好于大盘股。大盘走弱主要是货币紧缩预期以及融资和再融资的压力较大,而且“大小非”解禁对市场形成一定压制,市场信心偏弱。 从板块看,科技、生物医药及机械类股票表现较好,而受到地产调控政策影响较大的房地产、金融、钢铁等行业表现相对较弱,抗通胀、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市场热点表现出色。 本基金2010年重点配置了国家政策鼓励和扶持的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医药、科技以及节能减排等行业,以及行业景气度上升、估值安全边际较高的交运设备类股票,取得了较好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末,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基金每单位净值2.1256元,比年初上升2.95%,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涨0.52%。本基金当期净值表现领先比较基准2.4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我们对行情依然持谨慎乐观态度。一方面,海外经济尤其是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经济复苏将得到进一步确认,欧债危机的影响将进一步消除,这有利于中国保持一个宽松的外贸环境,我们预计全球资本市场运行在经济基本面逐渐复苏的背景下将逐步向好。相对应的,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也必将从中有所受益。 另一方面,2011年进入“十二五”的开局年,我们认为政府主导的投资将成为拉动经济的重要支柱,伴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以及各项关乎民生、社会保障的政策落实,相关产业和板块都将迎来良好的发展环境,而投资热点的出现历来是市场活跃的一个重要前提。 2011年市场我们认为有几点需要重点关注:一是通货膨胀下一步的发展趋势,包括国际大宗原材料价格的走势,以及未来央行的货币政策;二是近几年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不断出台,未来房价的走势以及成交量将影响房地产行业的预期;三是海外流动性、汇率等政策变化趋势;四是新股发行、再融资、国际板推出以及“大小非”解禁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五是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国家对扶持和鼓励的相关板块,例如环保、新能源、节能减排等行业配套政策的出台。 整体而言,本基金2011年本着对中国经济成功转型的信心,我们将继续关注未来中长期增长前景明确、盈利增长确定的行业,将保持适度均衡、灵活的配置,除了重点配置受到“十二五”规划鼓励和扶持的高端装备、新能源、信息技术、环保等板块,我们也将选择一些行业景气程度回升、个股估值水平较低的行业,如食品饮料、采掘、机械设备等行业,争取实现基金净值稳定增长。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及时、准确、公正、合理地进行基金份额净值计价,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针对基金估值流程制订《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议事规则》,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正式实施。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议事规则》: 1. 公司特设投资品种估值小组作为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机关。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负责提出估值意见、提供和评估估值技术、执行估值决策等工作。投资品种估值小组的组成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投资总监、基金运营总监、产品开发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和风险控制经理以及列席投资品种估值小组会议的公司其他相关人员。上述成员均持有中国基金业从业资格,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历和专业经验,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2.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工作主要在以下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基金投资部、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和和风险控制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展开工作,其中: 一、基金运营部 1. 及时发现和报告估值被歪曲、有失公允情况,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提出调整方法、改进措施,报经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投资品种估值小组的决定。 2. 除非产生需要更新估值政策或程序情形并经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同意,应严格执行已确定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 公司管理的基金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提请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对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估值。 二、基金投资部 基金经理及时发现和报告估值被歪曲、有失公允情况,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估值决策。 三、产品开发部 产品开发部在估值模型发生重大变更时,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控制部 根据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披露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信息;检查和监督公司关于估值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定期不定期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报告公司相关部门执行估值政策和程序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投资品种估值时应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并对进一步完善估值内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察长 监督和检查公司关于估值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交对估值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 1.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定期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对估值模型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下,应及时修订本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过本公司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如果基金准备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或者有其他重大或突发性相关估值事项发生时,应召开临时会议,或者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列席参加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通过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上述估值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目前没有进行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方面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4.8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度,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0年度,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审计报告 KPMG-B(2011)AR No.0037 汇丰晋信 2016 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8 页至第44页的汇丰晋信2016 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丰晋信 2016 生命周期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0 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汇丰晋信2016 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汇丰晋信2016 生命周期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6.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汇丰晋信 2016 生命周期基金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汇丰晋信2016 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汇丰晋信2016 生命周期基金2010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王国蓓 钱晓英 中国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2011-03-28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5,902,684.50 335,979,787.97 结算备付金 122,884,356.75 52,598,045.16 存出保证金 853,913.63 1,036,112.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8,933,278.58 295,590,437.77 其中:股票投资 236,356,282.08 295,005,275.7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2,576,996.50 585,162.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7,020,393.46 3,993,675.31 应收利息 115,594.73 75,666.7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63,353.08 95,066.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96,273,574.73 689,368,791.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55,743.85 3,836,948.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765,697.52 873,382.58 应付托管费 127,616.26 145,563.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25,876.83 580,452.4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230,577.13 1,255,988.46 负债合计 2,705,511.59 6,692,335.4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79,250,866.89 330,656,880.54 未分配利润 314,317,196.25 352,019,575.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3,568,063.14 682,676,455.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6,273,574.73 689,368,791.24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2.1256元,基金份额总额279,250,866.89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1,355,505.17 177,808,868.35 1.利息收入 3,329,405.52 9,051,180.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083,368.08 2,917,874.80 债券利息收入 15,037.50 6,133,305.6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0,999.94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913,609.15 107,582,773.0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6,622,733.56 105,961,371.3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852,407.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290,875.59 2,473,808.9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020,294.82 60,911,084.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32,785.32 263,830.82 减:二、费用 13,760,299.59 20,078,983.23 1.管理人报酬 9,497,149.21 11,492,754.20 2.托管费 1,582,858.23 1,915,459.0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178,318.65 6,172,366.9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501,973.50 498,403.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595,205.58 157,729,885.1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595,205.58 157,729,885.12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0,656,880.54 352,019,575.28 682,676,455.8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7,595,205.58 17,595,205.5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1,406,013.65 -55,297,584.61 -106,703,598.2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813,953.38 32,862,366.09 63,676,319.47 2.基金赎回款 -82,219,967.03 -88,159,950.70 -170,379,917.7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9,250,866.89 314,317,196.25 593,568,063.1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59,942,352.47 316,799,951.22 776,742,303.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7,729,885.12 157,729,885.1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9,285,471.93 -122,510,261.06 -251,795,732.9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6,542,114.02 40,460,183.91 87,002,297.93 2.基金赎回款 -175,827,585.95 -162,970,444.97 -338,798,030.9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0,656,880.54 352,019,575.28 682,676,455.82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杨小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选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洋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 53号文)批准,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06年5月2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921,919,211.8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央行票据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随着投资人目标期限的临近和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逐年适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同时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X * 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 + (1-X)* 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16年6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本基金的逐年资产配置和业绩比较基准所用的X值如下表所示: 时间段 股票类资产 比例% X值(%) (1-X )值(%)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07/5/31 0-65 45.5 54.5 2007/6/1-2008/5/31 0-60 42.0 58.0 2008/6/1-2009/5/31 0-55 38.5 61.5 2009/6/1-2010/5/31 0-45 31.5 68.5 2010/6/1-2011/5/31 0-40 28.0 72.0 2011/6/1-2012/5/31 0-35 24.5 75.5 2012/6/1-2013/5/31 0-25 17.5 82.5 2013/6/1-2014/5/31 0-20 14.0 86.0 2014/6/1-2015/5/31 0-15 10.5 89.5 2015/6/1-2016/5/31 0-10 7.0 93.0 注:自2008年11月11日,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07年新修改的《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承担负债的目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确认为股票投资。2007年7月1日之前,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自2007年7月1日起,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股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股票,于除息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ii) 债券投资 2007年7月1日之前,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扣除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后的金额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自2007年7月1日起,买入交易所或银行间的债券均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债券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配日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附注7.4.4.4(a)(iii)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2007年7月1日之前,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自2007年7月1日起,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确认为权证投资。2007年7月1日之前,权证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自2007年7月1日起,权证投资成本按交易日权证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衍生工具收益/(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b) 贷款和应收款项 2007年7月1日之前,贷款和应收款项按实际支付或应收取的金额入账,并采用名义利率法确认相关的利息收入,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协议融出资金额作为入账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自2007年7月1日起,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融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c) 其他金融负债 2007年7月1日之前,其他金融负债按实际收取或应支付的金额入账,并采用名义利率法确认负债相关的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协议融入资金额作为入账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自2007年7月1日起,其他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当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指数收益法、现金流量折现法以及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另外对金融资产的特殊情况处理如下: (a)股票投资 (i)对因特殊事项长期停牌的股票,2008年9月16日之前按停牌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自2008年9月16日起,如该停牌股票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则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估值。即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ii)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收盘价估值。 (iii)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按成本估值;自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iv)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v)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两者之间的差价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确认为估值增值。 (b)债券投资 (i)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列示的债券按估值原则确认的相应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列示的债券按估值原则确认的相应交易日的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ii)对交易所发行未上市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按成本估值;对在交易所发行未上市的可转换证券,自债券确认日至上市期间的每个估值日,按证券业协会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公布的参考价格估值。 (iii)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根据行业协会指导的处理标准或意见并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及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未上市,且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c)权证投资 (i)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ii)配售及认购分离交易可转债所获得的权证自实际取得日至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则按成本计量。 (iii)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自2007年7月1日起,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在持有人权益中“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中核算;已实现损益平准金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自2007年7月1日起,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 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其中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卖出债券交易日确认该收益/(损失);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在2007年7月1日之前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该收益/(损失),2007年7月1日起于卖出债券交易日时确认。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权除息日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自2007年7月1日起,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融出资金额与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以直线法逐日计提,自2007年7月1日起该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如下年费率逐日计提: 时间段 年管理费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 2011/05/31 1.50% 自2011/06/01 至2016/05/31 0.75% 自2016/06/01 起 0.38% 根据《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如下年费率逐日计提: 时间段年托管费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 2011/05/31 0.25% 自2011/06/01 至2016/05/31 0.20% 自2016/06/01 起 0.10%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按融入资金金额与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以直线法逐日计提,自2007年7月1日起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如果基金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一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除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外,本基金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算个人所得税。 (5)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A股、B股股权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照0.1%的税率征收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该税率上调至0.3%。自2008年4月24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3%降至0.1%。自2008年9月19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即仅对卖出A股、B股股权按0.1%的税率征收。 (6)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 见注释①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 见注释②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①山西证券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山西信托共同受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②中德证券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山西信托共同受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山西证券 360,216,419.68 25.83% 827,241,913.98 20.67%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山西证券 19,943,904.60 63.35% 57,887,671.60 100.00%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山西证券 180,000,000.00 100.00% - -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山西证券 306,182.07 26.36% 139,111.45 42.69%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山西证券 703,152.83 20.99% 148,706.04 25.62% 股票交易佣金计提标准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清算库中买(卖)经手费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 上述交易佣金比率均在合理商业条款范围内收取,并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证券研究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专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的同时,还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证券研究综合服务。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497,149.21 11,492,754.2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533,099.36 1,783,130.33 支付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82,858.23 1,915,459.05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过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投资过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年末与上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25,902,684.50 2,047,062.04 335,979,787.97 752,056.52 本基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0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22,884,356.75元 (2009年12月31日:人民币52,598,045.16元)。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股/张) 总金额 中德证券 002340 格林美 网上发行 500 16,000.00 中德证券 601018 宁波港 网上发行 17,000 62,900.00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9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新股网下配售,应当承诺获得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基金通过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该新股上市日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36,356,282.08 39.64 其中:股票 236,356,282.08 39.64 2 固定收益投资 32,576,996.50 5.46 其中:债券 32,576,996.50 5.4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8,787,041.25 24.95 6 其他各项资产 178,553,254.90 29.94 7 合计 596,273,574.73 100.00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9,597,380.66 1.62 B 采掘业 9,987,762.00 1.68 C 制造业 152,114,257.86 25.63 C0 食品、饮料 10,742,534.98 1.81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0,440,731.24 1.76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16,629,525.36 2.80 C7 机械、设备、仪表 100,384,306.48 16.91 C8 医药、生物制品 13,917,159.80 2.34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491,776.30 0.59 E 建筑业 6,070,426.44 1.02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7,291,163.50 1.23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8,569,922.40 1.44 I 金融、保险业 18,121,996.92 3.05 J 房地产业 3,810,000.00 0.64 K 社会服务业 2,818,270.00 0.47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14,483,326.00 2.44 M 综合类 - - 合计 236,356,282.08 39.82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123 荣信股份 488,317 23,195,057.50 3.91 2 000811 烟台冰轮 754,868 14,931,289.04 2.52 3 600880 博瑞传播 739,700 14,483,326.00 2.44 4 600585 海螺水泥 420,952 12,493,855.36 2.10 5 600036 招商银行 713,500 9,139,935.00 1.54 6 601318 中国平安 159,937 8,982,061.92 1.51 7 000425 徐工机械 156,000 8,923,200.00 1.50 8 300004 南风股份 167,079 8,855,187.00 1.49 9 601766 中国南车 1,045,000 7,889,750.00 1.33 10 002073 软控股份 289,630 7,730,224.70 1.30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329 中新药业 18,132,405.44 2.66 2 002123 荣信股份 17,543,181.99 2.57 3 000877 天山股份 15,739,167.67 2.31 4 600104 上海汽车 15,665,258.65 2.29 5 000800 一汽轿车 15,328,244.82 2.25 6 002073 软控股份 14,738,627.12 2.16 7 600016 民生银行 14,182,606.57 2.08 8 600880 博瑞传播 13,678,736.17 2.00 9 601607 上海医药 12,766,918.76 1.87 10 600585 海螺水泥 12,036,212.78 1.76 11 601318 中国平安 11,856,378.65 1.74 12 600309 烟台万华 11,350,650.00 1.66 13 300076 宁波GQY 11,253,788.36 1.65 14 000425 徐工机械 10,833,527.41 1.59 15 600276 恒瑞医药 10,565,475.76 1.55 16 000651 格力电器 10,359,185.51 1.52 17 002152 广电运通 10,216,997.13 1.50 18 600583 海油工程 10,178,500.00 1.49 19 000528 柳 工 9,537,584.42 1.40 20 000829 天音控股 9,411,902.02 1.38 ①本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29,813,722.76 4.37 2 600329 中新药业 21,453,903.17 3.14 3 000800 一汽轿车 20,391,787.55 2.99 4 002122 天马股份 20,281,111.29 2.97 5 600739 辽宁成大 18,853,762.89 2.76 6 600309 烟台万华 15,351,207.34 2.25 7 601318 中国平安 14,768,868.83 2.16 8 000651 格力电器 14,389,280.51 2.11 9 600104 上海汽车 14,125,026.51 2.07 10 000829 天音控股 13,808,261.54 2.02 11 601607 上海医药 13,687,421.53 2.00 12 002142 宁波银行 13,651,355.23 2.00 13 601601 中国太保 13,193,868.83 1.93 14 300076 宁波GQY 13,157,039.53 1.93 15 600583 海油工程 12,646,494.10 1.85 16 600036 招商银行 12,252,399.73 1.79 17 600785 新华百货 12,234,967.14 1.79 18 000858 五 粮 液 12,222,547.91 1.79 19 600276 恒瑞医药 12,117,360.60 1.77 20 600742 一汽富维 12,101,961.96 1.77 ①本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674,803,495.67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759,503,328.41 本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82,743.00 0.1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82,743.00 0.1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31,994,253.50 5.39 7 其他 - - 8 合计 32,576,996.50 5.49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6630 铜陵转债 61,970 12,490,053.50 2.10 2 113002 工行转债 100,000 11,814,000.00 1.99 3 113001 中行转债 70,000 7,690,200.00 1.30 4 080221 08国开21 5,900 582,743.00 0.10 上表所列示的债券,为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全部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53,913.6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7,020,393.4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5,594.73 5 应收申购款 563,353.0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8,553,254.90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1 中行转债 7,690,200.00 1.30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2,766 21,874.58 14,653,451.61 5.25% 264,597,415.28 94.75%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27,708.04 0.0099%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5月23日)基金份额总额 2,921,919,211.8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30,656,880.54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0,813,953.38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82,219,967.03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9,250,866.89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0年3月1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李永清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任命刘叔肄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2010年9月17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聘任林彤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0年12月11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聘任侯玉琦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冯烜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12月18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聘任古韵女士为公司督察长。原督察长赵隽扬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不再担任督察长职务。在督察长变更期间,由公司总经理李选进先生代为履行督察长职责。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年度预提审计费110000元,根据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实际支付2010年度审计费110000元。自本基金募集以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山西证券 1 360,216,419.68 25.83% 306,182.07 26.36% - 国泰君安 1 272,956,909.98 19.58% 232,013.09 19.97% - 中信证券 1 221,982,680.34 15.92% 180,362.73 15.53% - 华泰联合 1 213,567,861.69 15.32% 173,525.08 14.94% - 招商证券 1 189,712,206.57 13.61% 154,142.75 13.27% - 申银万国 1 135,872,800.44 9.74% 115,491.61 9.94% - 银河证券 1 - - - - - 合计 7 1,394,308,878.70 100.00% 1,161,717.33 100.00% -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新增券商交易单元; 2、申银万国、山西证券、国泰君安、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联合交易单元与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并使用; 3、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a.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过去三年未有任何违规经营记录; c.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d.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研究流程严谨清晰,能满足基金操作的高度保密要求; e.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资讯服务。 2)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证券公司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a.研究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b.提供研究服务的主动性;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 d.其他可评价的考核标准。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山西证券 19,943,904.60 63.35% 180,000,000.00 100.00% - - 国泰君安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华泰联合 - - - - - - 招商证券 11,538,005.00 36.65% - - - - 申银万国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合计 31,481,909.60 100.00% 180,000,000.00 100.00% -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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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年度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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