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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尊颐定开(00618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175483
基金代码 006188
公告日期 2018-07-27
编号 1
标题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保兴尊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保兴尊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保兴尊颐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61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7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及《华泰保兴尊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保兴尊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8】890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 年 7 月 24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309,998,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309,998,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合计 309,998,00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2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2018 年 7 月 26 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
有资金 10,000,000.00 3.23% 10,000,000.00 3.23%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不少
于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 0 0 0 0 -
基金经理等人

0 0 0 0 -
基金管理人股

0 0 0 0 -
其他 0 0 0 0 -
合计 10,000,000.00 3.23% 10,000,000.00 3.23%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huatai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认购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
  (3)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3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3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3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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