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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A(25706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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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15561 | ||||||||
基金代码 | 257060 | ||||||||
公告日期 | 2011-02-24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25706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2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1年2月2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1年2月2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1年2月28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2011年1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自2011年2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 自2011年2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上述业务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业务办理的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257021)、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30、后端 25703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后端 257041)、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和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级253050、B级253051)。 (2)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目前,本公司旗下开放转换出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持有时间 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 全部 0.50% 国联安红利股票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30%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 90天以下 0.30% 90天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B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A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B 全部 0.00%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3)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放转换入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含)至500万 1.0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元(含)至500万 0.7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红利股票(前端)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势股票(后端) 国联安红利股票(后端) 持有1年以下 1.60% 持有1年(含)至3年 1.30% 持有3年(含)至5年 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 100万以下 0.80% 100万(含)至300万 0.50% 300万(含)至500万 0.3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B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A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B 全部 0.00% 上述申购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申购费率为1.5%,申购申请当日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000元,则可申购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份额转换为国联安货币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国联安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0×1.0500= 101,500元; 赎回费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101,500×0.3% = 304.5元; 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零),即申购补差费率 = max[(0-1.5%),0] = 0;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1,500-304.5)× 0/(1+0)=0元;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01,500-304.5-0=101,195.5元;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1,195.5/1.000=101,195.5份。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且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享有费率优惠,有关详情可参见相关公告或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2)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刊登相关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应按有关规定刊登相关重新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3)本基金在以下销售机构办理转换业务: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定投”)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费率: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和赎回费率同正常申购和赎回费率,有关费率优惠规则(如适用)以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本基金在以下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3)业务规则: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4)扣款金额:投资者应与具体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直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上述定期定额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准。 (5)交易确认: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平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联系人:茅斐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机构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何奕 客服中心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中心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郭伟 客服中心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 2、有关本基金开放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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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定期定额投资,基金间转换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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