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华宝动力组合混合A(240004)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11377 | ||||||||
基金代码 | 240004 | ||||||||
公告日期 | 2006-03-3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权证投资方案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规范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动力组合基金")的权证投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就动力组合基金投资权证过程中的比例限制、投资策略、信息披露方式及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制定本投资方案。 根据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动力组合基金具备投资权证的条件。 本公司承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过程中,不通过内幕信息获得不正当利益,不操纵权证价格或标的证券价格,不利用权证投资进行利益输送,不实施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投资方案相关规定与证监会最新规定不相符的,以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为准。 一、比例限制 动力组合基金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将严格参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控制: 1、动力组合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动力组合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不受上述1、2、3项规定的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2、3项及基金合同或基金权证投资方案约定的投资比例的,本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二、投资策略 动力组合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三、信息披露方式 基金投资权证相关信息在各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披露。 四、风险控制 针对权证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本公司将对投资决策、交易、运作等重要环节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通过控制权证投资权限控制投资风险。 五、风险揭示 权证是金融衍生品的一种,具有高杠杆、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风险较大。动力组合基金将可能投资权证,请基金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该权证投资方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后进行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3月30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