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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景升混合C(00564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92320
基金代码 005643
公告日期 2018-06-06
编号 1
标题 鹏扬景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景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景升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6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4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扬景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鹏扬景升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年6月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扬景升混合A 鹏扬景升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642 00564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已于2018年6月1日开通并公告,本次仅针对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作出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定投业务,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定投申请。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交易平台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3)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交易平台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查阅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2)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基金信息类型 定期定额投资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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