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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利宝货币A(00353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86308
基金代码 003537
公告日期 2018-05-30
编号 1
标题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8 年04 月17 日
重要提示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
年9 月30 日《关于准予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263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 年4 月1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投资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
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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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
的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 年4 月17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18 年3 月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 年5 月7 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设立日期:2002 年12 月2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 年12 月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
千万元(RMB1,310,000,000 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2002 年12 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
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立
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0%,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
2005 年4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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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5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
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
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
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 年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让
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
55%,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2017 年12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
商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
由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 年4 月8 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 年4
月9 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 年9 月22 日,招
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
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 年11 月17 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代码600999);2016 年10 月7 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
司。
1.2 主要人员情况
1.2.1 董事会成员
李浩先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7 年5 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
年4 月至2002 年3 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 年12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2007 年3 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 年6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2013 年5 月起担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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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2016 年3 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
并于2004 年1 月至2004 年12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Citigroup(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
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 年7 月至2001 年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年11 月至2004 年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 年7 月至2006 年
1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 年1 月至2007 年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
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 年6 月至2014 年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年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先生,硕士研究生,22 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 年8 月至1997 年9 月在中国北
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 年10 月至1999 年1 月在新加坡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 年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
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 年9 月至
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 年4 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12 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2016 年11 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
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士,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
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
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
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联办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26 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和 Ernst & Young,1995 年4 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9 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
合伙人。2016 年8 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9 月至今任汇丰
前海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
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先生,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 年至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
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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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
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
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
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
1.2.2 监事会成员
赵斌先生,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分别获经济
学学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1992 年7 月至1998 年12 月,历任招商银行证券部员工、福
田营业部主任、海口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1999 年1 月至2006 年1 月,历任招商证券
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深圳龙岗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深圳南山南油大道
营业部经理;2006 年1 月至2009 年4 月,担任招商证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2008 年4 月
至2016 年1 月,担任招商证券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期间于2013 年4 月至2014 年1 月兼
任招商证券渠道管理部总经理。赵斌先生亦于2007 年7 月至2011 年5 月担任招商证券职
工代表监事。2016 年1 月起至今,赵斌先生担任招商证券合规总监。同时,赵斌先生于
2008 年7 月起担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于2015 年7 月起担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
。2001 年9 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财务部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 年11 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6
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 年2 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裁兼总行零售
信贷部总经理。2017 年3 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2018 年1 月起任总行资产负债管
理部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
,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2005 年5 月至2006 年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 年12 月至2011 年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 年2 月至2014
年3 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人力
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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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1.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金旭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钟文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2 年7 月至1997 年4 月于中
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 年4 月至2000 年1
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1 月至2001 年1 月任厦门
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1 月至2004 年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2004 年1 月至2008 年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11 月
至2015 年6 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先生,副总经理,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2000 年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TMT 行业研究员、基金助理、交易主管;2008 年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保本投资事业部总经
理;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 年
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 年4 月至2004 年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
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 年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
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2002 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
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 年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
务工作;2001 年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 年2 月加
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1.2.4 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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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强先生,管理学学士。2008 年9 月加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
2010 年9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核算部基金会计、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
员,现任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2 月6 日至今)、招商保
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2 月6 日至今)、招商理财7 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2 月6 日至今)、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6 月30 日至今)、招商招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12 月15 日至今)、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2 月23 日至今)、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
时间:2017 年2 月23 日至今)、招商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7 年3 月8 日至今)、招商招信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2017 年3 月10 日至今)、招商招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
理时间:2017 年3 月17 日至今)、招商招禧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3 月29 日至今)、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4 月17 日至
今)。
1.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
、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
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1.2.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 基金托管人
2.1 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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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2.2 基金托管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 年,现有员工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
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
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
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2.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 年3 月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6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23 只
,QDII 基金3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
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3 相关服务机构
3.1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3.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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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 号院3 号楼1801
电话:13718159609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 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3 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 号院3 号楼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 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A3 单元3 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3.1.2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代销机构信息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95568
传真:(010)58092611
联系人:穆婷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韩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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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
楼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
路277 号3 层310 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 王锋
网址:http://fund.suning.com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
球金融中心9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400-820-5999
联系人:陈媛
网址:www.shhxzq.com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
高南路799 号5 层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联系人:樊晴晴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3.2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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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3.3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3.4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 号外滩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联系人: 汪芳
§4 基金名称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5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6 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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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前提下,力求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7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
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
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参与
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8 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发展态势、金融监管政策、财政与货币政策、市场及其结构
变化和短期的资金供需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市场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通
过对各种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不同剩余期限到期收益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再投
资便利性等)进行分析,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日均成交量、交易方式、市场流量
等)和风险特征(信用等级、波动性等),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情况。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现
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税收政策、信用等级、
收益率水平、资金供求、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采用相对价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
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差异化投资价值,合理配置并灵活调整不同类属债券在组合中的构成
比例,形成合理组合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3、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以安全性为优先考虑因素,选择央行票据、短期国债和短期融资票据等高信
用等级的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规避风险。并将对不同类型债券产品进行相对价值分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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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对票息及付息频率、信用风险、隐含期权、债券条款、税赋水平、市场资金结构和流动性
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取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券种构建投资组合,以获
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及不同个券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预判,结合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要求及其
相关的投资比例规定,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以谋求控制风险,增加或锁定收益。当预期
市场收益率水平上升时,本基金适当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期市场收益率水平下降时,本基
金适当增加组合久期。
5、回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资金面走势的判断,选择回购品种和期限。若资产配置中有逆回购,则
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相对较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相对
较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根据资金面的松紧,决定正回购的操作期
限。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以下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
品种进行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7、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
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
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9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
不得超过240 天;
(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3)根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对(1)、(2)所述投资组合实施如下调整:
1)当本基金前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时,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应不得超过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 天;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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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2)当本基金前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应不得超过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 天;投资组合
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4)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
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投资
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
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5%;
(6)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
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金融债券除外;
(8)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
且其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 级或相当于AAA 级的信用级别。本基
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评级报告发
布之日起3 个月内对其予以全部卖出;
(13)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4)本基金投资于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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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
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
(17)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
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除上述第(1)、(12)、(14)、(15)、(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
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
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4)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3、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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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
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0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人民币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
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中国人民银行调
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或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或者更能为市场普遍接
受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
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
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1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的风险和预期
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12 投资组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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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
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 年3 月31 日,来源于《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第1 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7,856,975,877.50 28.16
其中:债券7,856,975,877.50 28.16
资产支持证券-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318,179,397.27 8.3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7,632,262,117.05 63.19
4 其他资产94,952,993.77 0.34
5 合计27,902,370,385.59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9.9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2,481,847,459.05 9.7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
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2.1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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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8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8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51
3.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 天。
3.3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19.81 9.7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 -
2 30 天(含)-60 天25.2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 -
3 60 天(含)-90 天37.5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 -
4 90 天(含)-120 天2.0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 -
5 120 天(含)-397 天(含) 24.7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 -
合计109.43 9.77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 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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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央行票据- -
3 金融债券1,289,378,975.70 5.0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289,378,975.70 5.07
4 企业债券-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10,004,139.10 0.04
6 中期票据- -
7 同业存单6,557,592,762.70 25.81
8 其他- -
9 合计7,856,975,877.50 30.92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券
-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893358 18 南京银行
CD040
7,000,000 693,553,934.20 2.73
2 111709453 17 浦发银行
CD453
5,000,000 496,695,437.32 1.95
3 111710622 17 兴业银行
CD622
5,000,000 496,040,411.62 1.95
4 111808064 18 中信银行
CD064
5,000,000 495,640,078.96 1.95
5 111806063 18 交通银行
CD063
5,000,000 495,640,078.96 1.95
6 111710633 17 兴业银行
CD633
5,000,000 495,555,499.03 1.95
7 111811074 18 平安银行
CD074
5,000,000 489,381,418.52 1.93
8 111819133 18 恒丰银行
CD133
5,000,000 483,094,974.29 1.90
9 111819103 18 恒丰银行
CD103
4,000,000 396,163,239.57 1.56
10 170207 17 国开07 3,550,000 354,733,879.69 1.40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052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006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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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7.2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
额净值维持在1.0000 元。
9.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17 浦发银行CD453(证券代码111709453)、18 恒
丰银行CD103(证券代码111819103)、18 恒丰银行CD133(证券代码111819133)、18 南
京银行CD040(证券代码111893358)、18 平安银行CD074(证券代码111811074)、18 中
信银行CD064(证券代码111808064)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
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7 浦发银行CD453(证券代码111709453)
根据2018 年1 月19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四川银监局采取
行政处罚。
2、18 恒丰银行CD103(证券代码111819103)
根据2017 年4 月10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违规提供
担保及财务资助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罚款。
根据2017 年5 月8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央行济南分行处以
警示。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1
根据2017 年12 月29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中国银监会处以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18 恒丰银行CD133(证券代码111819133)
根据2017 年4 月10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违规提供
担保及财务资助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罚款。
根据2017 年5 月8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央行济南分行处以
警示。
根据2017 年12 月29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中国银监会处以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18 南京银行CD040(证券代码111893358)
根据2017 年6 月30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江苏银监
局处以罚款。
根据2017 年11 月9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人民银行南京分
行营业管理部处以罚款、警示。
根据2018 年1 月29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江苏银监局处以
罚款。
5、18 平安银行CD074(证券代码111811074)
根据2017 年4 月10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违规提供
担保及财务资助被中国银监会处以罚款。
根据2017 年4 月21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青岛市
地税局崂山分局责令改正。
根据2018 年2 月12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大连银监局处
以罚款。
根据2018 年3 月16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央行
处以罚款、警示、没收违法所得。
6、18 中信银行CD064(证券代码111808064)
根据2017 年11 月24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多家管理机构处
以罚款。
根据2017 年12 月29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中国人民银行南
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处以警告、罚款。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9.3 其他资产构成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2
序号名称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利息89,007,056.61
4 应收申购款5,945,937.16
5 其他应收款-
6 待摊费用-
7 其他-
8 合计94,952,993.77
§13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招商招利宝货币A:
阶段
基金份
额净值
增长率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7.04.17-2017.12.31 2.9678% 0.0020% 0.2518% 0.0000% 2.7160% 0.0020%
2018.01.01-2018.03.31 1.1133% 0.0004% 0.0875% 0.0000% 1.0258% 0.0004%
自基金成立起至
2018.03.31 4.1141% 0.0018% 0.3393% 0.0000% 3.7748% 0.0018%
招商招利宝货币B:
阶段
基金份
额净值
增长率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7.04.17-2017.12.31 3.1051% 0.0019% 0.2518% 0.0000% 2.8533% 0.0019%
2018.01.01-2018.03.31 1.1730% 0.0004% 0.0875% 0.0000% 1.0855% 0.0004%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3
自基金成立起至
2018.03.31 4.3145% 0.0017% 0.3393% 0.0000% 3.9752% 0.0017%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 年4 月17 日。
§14 基金的费用概览
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4.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月初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4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月初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
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
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4.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4.4 费用调整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5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低基金销售服务
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4.5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4.6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
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本基金前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且投资
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
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
外。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 元。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等于申
购金额除以1.00 元,除征收强制赎回费的情形外,赎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回份额乘以
1.00 元。
3、本基金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为: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为: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15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6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 年11 月29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
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更新了“绪言”。
3、更新了“释义”。
4、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5、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本情况”,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6、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
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7、在“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更新了“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更新了“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更新了“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情形”,更新了“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8、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限制”,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
9、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10、在“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暂停估值的情形”。
11、在“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更新了“当出现下
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2、在“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流动性风险”。
13、在“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14、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托管协议当事人”,更新了“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5、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5 月30 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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