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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领先精选混合A(00120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83521
基金代码 001202
公告日期 2018-05-28
编号 1
标题 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2018年第1号)
  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30日证监许可【2015】488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7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8年4月16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37、39、40层
  授权代表:潘鑫军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518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1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廉迪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卫华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968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杨斌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科员、案件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案件调查一处主任科员、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长、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兼稽核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
  陈波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经营管理层人员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中证报2010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定收益获奖者)、2012年度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卢强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五室项目经理,华夏证券武汉分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服总监、综合行政部行政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部销售总监,海通证券客户资产管理部市场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发展部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唐涵颖女士,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1976年出生,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宏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税务部主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金融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筹备组副组长、督察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唐涵颖女士,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6、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李家春先生,生于1976年,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1999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基金事业部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总部投资主管,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副总监。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纪文静女士,生于1982年,江苏大学经济学硕士,自2007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研究经理、销售交易经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与交易部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2015年7月起任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0月起任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起任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任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任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任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任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任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任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任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任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林鹏先生,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任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委员李家春先生,委员纪文静女士,委员周云先生。
  列席人员:唐涵颖女士。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62,976.38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48%,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66%。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6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进一步扩大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在国际资管和托管业界的影响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1995年,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6月至2001年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3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1月起担任副行长;2016年11月起兼任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35只开放式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7层
  授权代表: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廉迪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电话:(010)66108608
  传真:(010)66107571
  联系人:官学清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3C座7楼(天天基金)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胡阅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露平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邮政编码:100029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021)20211842
  传真:(021) 68596916
  联系人:黄琳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8513062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徐漫霞
  电话:86-10-66215533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53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乐美昊
  四、基金的名称
  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间的灵活配置和多样化的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严谨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个券精选策略,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类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场变动趋势。并通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根据上述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分析结果,运用资产配置优化模型,在目标收益条件下,追求风险最小化目标,最终确定大类资产投资权重,实现资产合理配置。
  2、股票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略,利用基金管理人投研团队的资源,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精选出价格低估、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符合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具有领先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将结合定性的行业分析和定量的公司特质分析来精选个股。
  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将结合研究团队的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通过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主业、战略规划和长期发展前景,一方面对股票价值水平、成长能力进行研究筛选,把可持续成长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作为本基金选择的一个重要方向,另一方面本基金也会考虑公司未来盈利空间和发展潜力,不仅仅拘泥于现有的盈利表现,更注重选择符合上述个股选择和行业配置的策略,选择切实受益于改革红利、或者确有新商业模式、新产品、新市场等符合国家改革和经济转型方向的个股,着眼于长期发展,积极提前配置。
  本基金的案头研究工作集中于收集如下方面的信息:
  (1)上市公司所属细分行业的产业政策和政策的变化趋势;
  (2)公司和行业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和技术壁垒的高低,技术成熟度,以及技术演变的趋势,是否会出现颠覆性的新技术;
  (3)上市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市场供给情况,供需格局和竞争结构,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的高低,以及是否会出现行业外的跨产业竞争者;
  (4)公司所采用的核心商业模式,该商业模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行业中各种不同商业模式方面的竞争和演化。
  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本基金将围绕上述内容收集信息,与案头资料互相验证,同时研究团队将通过结合多种信息渠道进行信息的搜集比较,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的多个部门、行业专家、政策制定机构、行业协会、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竞争对手等。
  定量的分析方面,本基金将考察股票的市值、市净率(P/B)、市盈率(P/E)、动态市盈率(PEG)、净资产收益率(ROE)、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自由现金流(DCF)等指标,并在相对估值(P/B、P/E、PEG、EV/EBITDA等)和绝对估值(DCF、DDM、NAV等)中灵活选取合适的估值视角进行评估。
  3、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债券类资产进行配置。本基金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以及结构调整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对利率走势进行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力争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采用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比较、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
  (1)久期控制: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后,基金管理人将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采用子弹策略、杠铃策略、梯子策略等,在长期、中期与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市场比较:不同债券子市场的运行规律不同,本基金在充分研究不同债券子市场风险-收益特征、流动性特性的基础上构建调整组合(包括跨市场套利操作),以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价值判断:本基金将在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5)信用风险评估:本基金将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与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定与估测,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4、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可转债投资策略包括传统可转换债券,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可转换债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一级市场申购,另一种是二级市场参与。一级市场申购,主要考虑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二级市场参与可运用多种可转债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精选个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同时,本基金也可以采用相对价值分析策略,即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另外,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可转债的套利机会和条款博弈机会。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在进行投资时,将采取分散投资、锁定收益策略。在遴选债券时,将只投资有担保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以降低信用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配置策略主要从信用风险、流动性、收益率几方面来考虑,采用自下而上的项目精选策略,以资产支持证券的优先级或次优级为投资标的,精选违约或逾期风险可控、收益率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项目。根据不同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采取适度分散的地区配置策略和行业配置策略,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谋求较高的投资组合回报率。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法,以基金管理人的内部信用风险评估为主,并结合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分析报告,最终得出对每个资产支持证券项目的总体风险判断。另外,鉴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较差,本基金更倾向于久期较短的品种,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9、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决策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投资组合计划的顺利贯彻与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企业运行趋势;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原则
  合法合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分离、谨慎投资、公平交易,及严格控制。
  (3)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等重大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公司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研究部、公募权益投资部、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量化投资部的协助与支持下,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范围和资产配置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资决策,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向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交易室负责交易执行和一线监控。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4)投资管理流程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对资产配置比例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讨论股票、债券的投资重点等;
  2)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依据宏观分析师、策略研究员的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行业研究员的行业分析和个股研究、债券研究员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券种选择、量化研究员的定量投资策略研究,结合本基金产品定位及风险控制的要求,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3)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向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4)交易指令通过风控系统的自动合规核查后,由交易室执行,交易室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5)基金经理对每日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并审视基金投资组合的变动情况;
  6)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定期完成有关投资风险监控报告,并在量化投资部协助下完成基金的绩效归因分析。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作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其中,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本基金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但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1、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少于3个月的(1个月等于30日),赎回费用总额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长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总额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长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增加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限制。
  2、“一、绪言”部分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入招募说明书编写依据。
  3、“二、释义”部分新增《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的释义。
  4、“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5、“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了更新。
  6、“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7、“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8、“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更新了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内容。
  9、“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业绩报告,内容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
  10、“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估值方法和暂停估值的情形。
  11、“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2、“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内容。
  13、“十七、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主要流动性风险及管理方法。
  14、“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的内容。
  15、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为本报告期内的应披露的本基金其他相关事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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