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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00191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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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078114 | ||||||||
基金代码 | 001910 | ||||||||
公告日期 | 2018-05-19 | ||||||||
编号 | 4 | ||||||||
标题 |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信息全文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 混合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目 录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1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4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基金的本情况 基金的本情况 基金的本情况 基金的本情况 ................................ ................................ ................................ ........... 9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基金的历史沿革 基金的历史沿革 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 10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 基金的存续 基金的存续 ................................ ................................ ................................ ................. 11 第六部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12 第七部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 ..................... 22 第八部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 . 29 第九部分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 ......................... 37 第十部分 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的托管 基金的托管 ................................ ................................ ................................ ................. 40 第十一部分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基金份额的登记 基金份额的登记 基金份额的登记 ................................ ................................ ................................ ..... 41 第十二部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 ................................ ................................ ................................ ............. 43 第十三部分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基金的财产 基金的财产 ................................ ................................ ................................ ............. 53 第十四部分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 ................................ ................................ ................................ ......... 54 第十五部分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60 第十六部分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2 第十七部分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 与审基金的会计 与审基金的会计 与审基金的会计 与审................................ ................................ ................................ . 64 第十八部分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5 第十九部分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 ......................... 72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 ................................ ................................ ................. 74 第二十一部分 第二十一部分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 ................................ ................. 75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的效力 ................................ ................................ ................................ . 76 第二十三部分 第二十三部分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 ................................ ................................ ............. 77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 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以下简称 “《合同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基金法》 《基金法》 《基金法》 ”) 、《公开募 、《公开募 、《公开募 、《公开募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益。 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本法律文件,其 基金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 基金相关的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系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他与 基金相关的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系任何文件或表述,如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份额 之日起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合同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三、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会 ”)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投资 价值 、市场前 、市场前 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行承担风险。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四、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总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50% 的 除外。 六、风险揭示 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并非必然。 本基金资产投于港股,会面临通机 本基金资产投于港股,会面临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价波动较大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价波动较大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价波动较大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价波动较大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价波动较大(港股市场实行 T+0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价可能表现 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 股更为剧烈的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 股更为剧烈的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 股更为剧烈的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 股更为剧烈的价波动)、汇率风险(可能对基金投资收益造 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休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休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休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休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休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休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休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休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休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休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及时卖出可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及时卖出可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及时卖出可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及时卖出可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等。 本基金投资港股的具体风险请参见招募说明书“十六、揭示”部分七、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规成立并运作,若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规成立并运作,若 基金合同的 内容与届时有效法律规的强制性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为准。 八、泰康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监会《关于准予泰康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监会《关于准予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 2015 】2208 号文) 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泰康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托中国农业银 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泰康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托中国农业银 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泰康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托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11 月 9日至 2015 2015年 12 月 4日公开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备案手续。经日公开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备案手续。经日公开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备案手续。经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2015 年 12 月 8日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 日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月 31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放式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放式 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对《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内容的修订,并于 券投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内容的修订,并于 券投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内容的修订,并于 2017 年 11 月 7日公告。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变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变 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 】500 号文)书面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号文)书面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号文)书面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号文)书面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号文)书面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号文)书面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 2018 年 5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过《关于泰康新机遇灵活配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过《关于泰康新机遇灵活配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过《关于泰康新机遇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 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港股通标的相关调整,具体了申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港股通标的相关调整,具体了申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正式生效。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如含义: 1、基金 或本:指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或本:指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或本:指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或本:指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或本:指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或本:指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或本:指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或本:指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或本:指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本基金经 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 复》(证监许可【 2018 】500 号文)书面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5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过《关于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过《关于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份额持人大会决生效之 日起,《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正式生效。 日起,《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指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 托管协议:指基金 托管协议:指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就本签订之《 管理人与基金托就本签订之《 管理人与基金托就本签订之《 管理人与基金托就本签订之《 管理人与基金托就本签订之《 泰康新机遇灵 泰康新机遇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通过, 并在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议修订、自 会第三十次议修订、自 2013 年 6月 1日起实施 ,并经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于修改 关于修改 关于修改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月 31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 :指券督管理委员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17、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外机构投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指按照《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律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金进行中国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律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金进行中国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律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金进行中国 境内证券投资的外机构者 21 、投资人:指个者 、机构投资人:指个者 、机构投资人:指个者 、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 销售机构:指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及符合《销 以及符合《销 售办法》和中国 售办法》和中国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 泰康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泰康资产管理有委托代为办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录其持有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录其持有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录其持有、基金管理人所 、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及其变动情况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基 金的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产清算完毕,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 募集期:指自基金 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期间,最长 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及相关期货的正常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及相关期货的正常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及相关期货的正常 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开放日 35、T+n T+n日:指自 T日起第 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36 、交易日:在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股 、交易日:在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股 、交易日:在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股 、交易日:在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股 、交易日:在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股 通交易的日。具体安排,由两地证券所、服务公司对市 通交易的日。具体安排,由两地证券所、服务公司对市 通交易的日。具体安排,由两地证券所、服务公司对市 通交易的日。具体安排,由两地证券所、服务公司对市 场公布。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若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则本基金不开放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 38、开放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段 39、《业务规则》:指 《业务规则》:指 《业务规则》:指 《业务规则》:指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则,由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则,由理人和投资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 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赎回:指基金合同 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赎回:指基金合同 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行43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 金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 金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 金管理人、某一份额转换为金管理人的其他基份额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 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定期 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定期 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 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 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 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 :指人民币48、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 :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的过程 53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及其他媒介 54 、不可抗力:指本 、不可抗力:指本 、不可抗力:指本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 事件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以合理价格予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以合理价格予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停牌股票流通受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停牌股票流通受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停牌股票流通受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停牌股票流通受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停牌股票流通受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停牌股票流通受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停牌股票流通受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停牌股票流通受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停牌股票流通受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 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 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 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影响确保投合法权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影响确保投合法权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影响确保投合法权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过与香票市场交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过与香票市场交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过与香票市场交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过与香票市场交 易互联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合交所上市股票, 或有 权机构对该交易制的修改或调整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积极灵活配置资产,精选优质投标的力争前瞻性挖掘中国经济转型与 积极灵活配置资产,精选优质投标的力争前瞻性挖掘中国经济转型与 积极灵活配置资产,精选优质投标的力争前瞻性挖掘中国经济转型与 改革背景下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回报实现金产长 改革背景下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回报实现金产长 改革背景下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回报实现金产长 期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 总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为 2亿份。 六、基金份额 发售 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七、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泰康新机遇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监会《关于准予泰康新机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监会《关于准予泰康新机 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 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 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 2015 】2208 2208 号文)注 号文)注 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泰康 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泰康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11 月 9日至 2015 2015年 12 月 4日公开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备案手续。经日公开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备案手续。经日公开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备案手续。经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监会书面确认,《泰康新机遇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于 2015 年 12 月 8日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月 31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放式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本基金对 ,本基金对 ,本基金对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 进行了流动性 风险管理 相关内容的修订,并于 相关内容的修订,并于 2017 年 11 月 7日公告。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 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 】500 号文)书面确认, 号文)书面确认, 号文)书面确认, 号文)书面确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 2018 年 5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过《关于泰康新机遇灵活配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过《关于泰康新机遇灵活配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过《关于泰康新机遇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 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券投资基金修改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泰康新机遇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港股通标的相关调整, 具体 调整 了基金申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 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投资范围策略限制估值方法 、信息 、信息 披 露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等以及修订基金合同。自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泰康新机遇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 正式生效。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 报告 中予以 披露;连续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 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万元,本基金 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万元,本基金 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万元,本基金 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万元,本基金 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万元,本基金 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万元,本基金 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万元,本基金 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万元,本基金 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万元,本基金 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另有定时,从其。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 机构进行。具体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 机构进行。具体机构 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 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开放日 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香港联合的正常日(若该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香港联合的正常日(若该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香港联合的正常日(若该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香港联合的正常日(若该日为非港股通交易,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 深圳证券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交易所、 深圳证券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交易所、 深圳证券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指媒介 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开始办 理申购,具体业务开始办 理申购,具体业务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开始办 理赎回,具体业务开始办 理赎回,具体业务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媒介 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申购、赎回的价格。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请赎回份;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撤销; 4、赎回遵循 赎回遵循 赎回遵循 “先进出 先进出 先进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 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 指媒介 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 款项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 款项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 款项申购 款项,申 款项,申 购申请即为 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 项。 若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 障银行换若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 障银行换若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 障银行换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流程情况,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在发生巨额赎回 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 回或延缓支付赎款项的情形 回或延缓支付赎款项的情形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 理。 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并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并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和赎回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 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 申购 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或赎回申请日 (T 日),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T+1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应在 T+2 T+2日后 (包括该日 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 因投资者怠于履 行该项查询等各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 金管理人、托行该项查询等各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 金管理人、托行该项查询等各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 金管理人、托行该项查询等各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 金管理人、托行该项查询等各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 金管理人、托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利后果。 若申购不 成立 或无效,则申购款 或无效,则申购款 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 构对申购和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销售机 构对申购和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购和赎回的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购和赎回的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 务则对上述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 务则对上述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 务则对上述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 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 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 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 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 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 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 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 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 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单日笔申购的最高额,具体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单日笔申购的最高额,具体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单日笔申购的最高额,具体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单日笔申购的最高额,具体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单日笔申购的最高额,具体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单日笔申购的最高额,具体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单日笔申购的最高额,具体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单日笔申购的最高额,具体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单日笔申购的最高额,具体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单日笔申购的最高额,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6、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参见基金管 理人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 、赎回 份额、基金总规模 份额、基金总规模 份额 等数量限制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 T+1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 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计算详见《招募 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计算详见《招募 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计算详见《招募 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计算详见《招募 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计算详见《招募 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计算详见《招募 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 。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上述计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上述计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 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其中对持续有 ,其中对持续有 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 1.50%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单位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 金财产,未计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 金财产,未计金财产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期和不地开展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和赎 回费率。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监管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监管 部门、自律规则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的申购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期货交易所 证券、期货交易所 证券、期货交易所 或外汇市场 或外汇市场 交易时间非正常 交易时间非正常 交易时间非正常 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出现其他 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6、当日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总模上限或每申购额。 7、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登记会计等无法正常运行。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有基金 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9、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 日净比例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 日净比例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 日净比例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 日净比例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 日净比例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 日净比例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 日净比例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 日净比例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 日净比例上限、申购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总规模单 日净比例上限一投资者单日或笔申购金额上限的情形时。 10 、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申购请的措施。 11 、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10 、11 项暂停申购情形 项暂停申购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请被拒绝,款项本金将退还给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请被拒绝,款项本金将退还给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请被拒绝,款项本金将退还给当 发生上述第 8项、第 项、第 9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 人的申购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有权拒绝该笔全部或分。如果法 人的申购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有权拒绝该笔全部或分。如果法 人的申购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有权拒绝该笔全部或分。如果法 律法规、监管要求调整导致上述第 律法规、监管要求调整导致上述第 8项内容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项内容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修改上述内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当程序后,可修改上述内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当程序后,可修改上述内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期货交易所 证券、期货交易所 证券、期货交易所 或外汇市场 或外汇市场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 6、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 登记机构销售支付结算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登记会计等无法正常运行。 7、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申请的措施。 8、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份额持有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款项 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将可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将可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将可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总的比例配给赎回人,未支付可延期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总的比例配给赎回人,未支付可延期 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份额持有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暂停的情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暂停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赎回业务的办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 基金总份额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 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 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 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最低份额的限制。 若本基金 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持有人的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若本基金 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持有人的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总份额 30%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相关措施为此单个持有延期办赎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相关措施为此单个持有延期办赎 回申请,即按照保护其他 赎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应当优先确认回申请,即按照保护其他 赎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应当优先确认回申请,即按照保护其他 赎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应当优先确认赎回申请人的,具体为:如其他在当日被全部确 赎回申请人的,具体为:如其他在当日被全部确 赎回申请人的,具体为:如其他在当日被全部确 赎回申请人的,具体为:如其他在当日被全部确 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 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 10% 的前 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 此单个持有人按比例确认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 此单个持有人按比例确认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 此单个持有人按比例确认此单个持有人其余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他在 此单个持有人其余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他在 当日未被全部确认,则对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能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日未获 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日未获 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日未获 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 (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以延缓支付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以延缓支付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 上述 巨额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指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在指定媒介上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则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日,则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据需要增加公告次数, 但基金管理人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但基金管理人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但基金管理人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公告,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届可不 公告,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届可不 公告,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届可不 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一 、基金转换 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本合同的定决开办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定制并公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定制并公 告,并提前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 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届时无须召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届时无须召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届时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应根据管理的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应根据管理的 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 十三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人。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 持有人死亡,其的基金份额由合法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或组织。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或组织。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或组织。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律法规且根据登记机构的定需要办理非交易过户情形。必须 律法规且根据登记机构的定需要办理非交易过户情形。必须 提供基金 登记机构要求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提供基金 登记机构要求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基金销售可以按照其标准收费。 十四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 、定期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 十六 、基金 份额 的冻结、解和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分产生 的收益一并冻结,被部分份额仍然参与配支付。法 的收益一并冻结,被部分份额仍然参与配支付。法 的收益一并冻结,被部分份额仍然参与配支付。法 律法规另有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届时无须召开份额持有大会但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届时无须召开份额持有大会但 须提前公告。 十七、基金份额折算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管理经与托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管理经与托 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份额进行折算不须召开持有大会审议。 十八、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份额持有 十八、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份额持有 十八、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可根据 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可根据 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可根据 具体情况对 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调整,或者基金份额在证券交 易所市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调整,或者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市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易,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提前公告。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 -838 号 26F07 26F07 、F08F08 室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设立日期: 2006 年 2月 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保监会发改 [2006]69[2006]69 [2006]69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五十年 基金管理资格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许可 [2015]218[2015]218 [2015]218 号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资金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理;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 购、赎回转换)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 购、赎回转换)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 购、赎回转换)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 购、赎回转换)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 购、赎回转换)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 购、赎回转换请; (12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 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 (13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5 )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6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 )依法 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和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 计划、)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 计划、)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 计划、)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 计划、意向等。除《基金法》、 意向等。除《基金法》、 意向等。除《基金法》、 意向等。除《基金法》、 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 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复印; (18 )组 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 义务,基 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追偿; (22 )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 达到的备案条件,《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活存款利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活存款利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活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时间: 2009 年 1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中国银监会复【 2009 】1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2,479,411.7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号:中国证监会字 [1998]23[1998]23 [1998]23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账户 及其他投资所需的账户 及其他投资所需的账户 及其他投资所需的账户 及其他投资所需的账户 及其他投资所需的、为 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清算。 (5)提议召开或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确保 基金财产的 安全,保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的 安全,保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划拨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管基金财; (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 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 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 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 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 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 ,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适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 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上; (12)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3)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 从本基金资产中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4)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 (15)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16)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7)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 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理人;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而免除; (19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0)执行生效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21)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 持有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的承认和接受, 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份额;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者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审议 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 险承受能力,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获得的不当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遵守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和登记的相关交易及业 务规则; (10 )提供基金管理人和 监机构依法要求的信息,以及不时更新)提供基金管理人和 监机构依法要求的信息,以及不时更新)提供基金管理人和 监机构依法要求的信息,以及不时更新补充,并保证其真实性; (11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的以外, 除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的以外, 除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的以外, 除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的以外, 除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的以外, 除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的以外, 除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的以外, 除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的以外, 除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的以外, 当出现 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托要求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基金 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12 )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项; (13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 须召开基金份额 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1)法律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收取; (2)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申购费率、低赎回变更收方式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申购费率、低赎回变更收方式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申购费率、低赎回变更收方式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申购费率、低赎回变更收方式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或增加、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 (3)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关基金认购、申赎回转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关基金认购、申赎回转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关基金认购、申赎回转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关基金认购、申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6)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金管理人召集; 2、基 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时,由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书面议。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书面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的,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的,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中说 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收取。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 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方式等法律规或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 方式召开,会议的由集人确定。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 法规、《基金合 法规、《基金合 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 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2、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 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 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公告载明的其他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 份额持有人书面表决意见;托管或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 份额持有人书面表决意见;托管或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有人所持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有人所持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 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的应当代表三分之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的应当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书面意见; (4)上述第( )上述第( )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受托代表他)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受托代表他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机构录相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机构录相符 。 3、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亦可采 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在议召开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与相结合的召 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与相结合的召 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与相结合的召 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与相结合的召 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与相结合的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和通讯方式的进行。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召集人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有提案修改应 会的召集人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有提案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 额持有人和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 以上(含 以上(含 二分之一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 。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 。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持基金份额有人大会,不影响作出的决议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 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每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决权的 二分之一 以上(含 以上(含 二分之一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均一般方式。 2、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 以上(含 三分之二 )通过方可做出。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 理人或者基金托管、 提前终止《合同》理人或者基金托管、 提前终止《合同》理人或者基金托管、 提前终止《合同》理人或者基金托管、 提前终止《合同》理人或者基金托管、 提前终止《合同》理人或者基金托管、 提前终止《合同》理人或者基金托管、 提前终止《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代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代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人。 基金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票效力(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当 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当 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当 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当 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当 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当 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计票过程应由公证 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 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表对书面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不影响和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如果采用 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证机构、公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大会的 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全体、管理 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全体、管理 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全体、管理 人、基金托管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被取消或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被取消或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 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4、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4、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 托或、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 托或、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 托或、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 托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 10% 10% 10% 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管理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三分之二 以上(含 以上(含 三分之二 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并自之日起生效。 )表决通过,并自之日起生效。 )表决通过,并自之日起生效。 )表决通过,并自之日起生效。 )表决通过,并自之日起生效。 )表决通过,并自之日起生效。 )表决通过,并自之日起生效。 新任基金 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资格条件; 3、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金管理人; 4、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自通过之日起五内报 中国证监会 备案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 2日内在 指定媒介 公告 ;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 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办业务的移交手续料,及时向临 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办业务的移交手续料,及时向临 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办业务的移交手续时基金管理人或 新任应及接收。时基金管理人或 新任应及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 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 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 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 ; 8、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管理人有关的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单独合计持有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单独合计持有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单独合计持有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单独合计持有 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托管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三分之二 以上(含 以上(含 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表决通过 ,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新任基金 托 管人应当符合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资格条件; 3、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金托管人; 4、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自通过之日起五内报 中国证监会 备案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 2日内在 指定媒介 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资料,及时向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办理财产和业务 资料,及时向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办理财产和业务 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 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 者临时基金托管 人应当及接收。新任者临时基金托管 人应当及接收。新任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 ,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三)基金管理人与托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提名新管理和 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规的部分,如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基金管理 引用法律规的部分,如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基金管理 引用法律规的部分,如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不 人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不 人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不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是明确基金人与 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护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管理人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 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人委托其他机构本登记业务的,应与代 签订办理。基金管人委托其他机构本登记业务的,应与代 签订办理。基金管人委托其他机构本登记业务的,应与代 签订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人和代机构在投资者账户、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1、取得登记费;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名册等; 4、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登记务; 2、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之日起不得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之日起不得 少于 20 年; 4、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义务。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积极灵活配置资产,精选优质投标的力争前瞻性挖掘中国经济转型与 积极灵活配置资产,精选优质投标的力争前瞻性挖掘中国经济转型与 积极灵活配置资产,精选优质投标的力争前瞻性挖掘中国经济转型与 改革背景下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回报实现金产长 改革背景下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回报实现金产长 改革背景下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回报实现金产长 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 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 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及其他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合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合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合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合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合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通标”)、权证指期货国债 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资产(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可交换债分离易转央行票据中期证 券、可交换债分离易转央行票据中期证 券、可交换债分离易转央行票据中期证 券、可交换债分离易转央行票据中期证 券、可交换债分离易转央行票据中期证 券、可交换债分离易转央行票据中期证 券公司短期债 券 、短期融资超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短期融资超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短期融资超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短期融资超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短期融资超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短期融资超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短期融资超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回 )、资产支持证券债回 )、资产支持证券债回 )、资产支持证券债回 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购、银行存款同业单等,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融工具。 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产占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产占0% -95% ,其中投资于港股 ,其中投资于港股 ,其中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 股票比例不超过资产50% ;基金 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 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持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持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 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权,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权,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权,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权,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权,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权,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权股指期货、国债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定 股指期货、国债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定 执行。 如果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如果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 若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理人在履行适 若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参与投资,具体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规 和监管机构当程序后可参与投资,具体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规 和监管机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与量相结合的框架,自上而下灵活配置大类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与量相结合的框架,自上而下灵活配置大类 资产、精选投标的,在控制风险前提下集中金进行优质证券管理同时进行高效的流动性管理,力争 同时进行高效的流动性管理,力争 利用主动式组合管理获得超过 业绩比较基准 的 收益。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与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股票资 产债券产配置。 分析因素包括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及 分析因素包括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及 分析因素包括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及 流动性状况、股票市场与债券及其它替代资产的相对投价值交 流动性状况、股票市场与债券及其它替代资产的相对投价值交 流动性状况、股票市场与债券及其它替代资产的相对投价值交 易与投资者情绪及行为等,同时考虑各类产 的风险水平在股票债券易与投资者情绪及行为等,同时考虑各类产 的风险水平在股票债券易与投资者情绪及行为等,同时考虑各类产 的风险水平在股票债券类别之间进行动态资产配置。本基金还将通过灵活运用衍生品合约的套期保值与 类别之间进行动态资产配置。本基金还将通过灵活运用衍生品合约的套期保值与 对冲功能,最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组合收益的大化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 对冲功能,最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组合收益的大化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 对冲功能,最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组合收益的大化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 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2、股票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票面研究的础上,同时考虑投资者情绪、认知等决策因素 本基金在股票面研究的础上,同时考虑投资者情绪、认知等决策因素 本基金在股票面研究的础上,同时考虑投资者情绪、认知等决策因素 的影响,将上市公司基本面和股价增长类因素、估值 的影响,将上市公司基本面和股价增长类因素、估值 的影响,将上市公司基本面和股价增长类因素、估值 类因素、 盈利类因素、 盈利财务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精选符经济转型升级方向并具备良好创新发展 财务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精选符经济转型升级方向并具备良好创新发展 潜力的行业与公司,并适当结合港股通投资实现跨市场风险分散开展票选择 潜力的行业与公司,并适当结合港股通投资实现跨市场风险分散开展票选择 潜力的行业与公司,并适当结合港股通投资实现跨市场风险分散开展票选择 与组合优化。 (1)重点投资领域 本基金重点关注符合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方向并具备良好创新发展潜力的优 质标的,追踪把握智能制造、互联网 质标的,追踪把握智能制造、互联网 +、新能源节环保健康养老等兴成 、新能源节环保健康养老等兴成 、新能源节环保健康养老等兴成 、新能源节环保健康养老等兴成 长产业以及新热点事件所提供的投资机遇。具体把握下三条期主线:受 长产业以及新热点事件所提供的投资机遇。具体把握下三条期主线:受 长产业以及新热点事件所提供的投资机遇。具体把握下三条期主线:受 益于“大众创业,万新”所形成的具有竞争力技术、产品行和 益于“大众创业,万新”所形成的具有竞争力技术、产品行和 益于“大众创业,万新”所形成的具有竞争力技术、产品行和 益于“大众创业,万新”所形成的具有竞争力技术、产品行和 益于“大众创业,万新”所形成的具有竞争力技术、产品行和 益于“大众创业,万新”所形成的具有竞争力技术、产品行和 新企业;受益于全面深入改革,符合经济转型升级 新企业;受益于全面深入改革,符合经济转型升级 新企业;受益于全面深入改革,符合经济转型升级 方向、能够提升生产效率为 方向、能够提升生产效率为 方向、能够提升生产效率为 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企业;受益于更大力度、宽领域高水平开放,能够 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企业;受益于更大力度、宽领域高水平开放,能够 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企业;受益于更大力度、宽领域高水平开放,能够 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企业;受益于更大力度、宽领域高水平开放,能够 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企业;受益于更大力度、宽领域高水平开放,能够 把握全球新一轮贸易投资自由化红利的优质中国企业。 (2)增长因素分析 首先,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因素并参国家统计 首先,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因素并参国家统计 首先,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因素并参国家统计 首先,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因素并参国家统计 首先,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因素并参国家统计 局的“中国行业 企景气指数”,对各状况进比较分析。评估产局的“中国行业 企景气指数”,对各状况进比较分析。评估产局的“中国行业 企景气指数”,对各状况进比较分析。评估产局的“中国行业 企景气指数”,对各状况进比较分析。评估产局的“中国行业 企景气指数”,对各状况进比较分析。评估产局的“中国行业 企景气指数”,对各状况进比较分析。评估产局的“中国行业 企景气指数”,对各状况进比较分析。评估产局的“中国行业 企景气指数”,对各状况进比较分析。评估产局的“中国行业 企景气指数”,对各状况进比较分析。评估产局的“中国行业企景气指数”,对各状况进比较分析。评估产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链对各细分子行业财富效应和替代的影响,重点选择处于成长期熟 链对各细分子行业财富效应和替代的影响,重点选择处于成长期熟 期的细分子行业。本基金对于那些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与投资吸引,给予 期的细分子行业。本基金对于那些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与投资吸引,给予 期的细分子行业。本基金对于那些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与投资吸引,给予 较高的权重;而对于那些盈利能力与投资吸引一般行业,给予低。 其次,主要考虑上市公司盈利的历史及将来预期增长率。 其次,主要考虑上市公司盈利的历史及将来预期增长率。 其次,主要考虑上市公司盈利的历史及将来预期增长率。 其次,主要考虑上市公司盈利的历史及将来预期增长率。 其次,主要考虑上市公司盈利的历史及将来预期增长率。 其次,主要考虑上市公司盈利的历史及将来预期增长率。 其次,主要考虑上市公司盈利的历史及将来预期增长率。 其次,主要考虑上市公司盈利的历史及将来预期增长率。 此因素不仅含 此因素不仅含 有公司的历史盈利增长能力,也包含了市场预期将来。 有公司的历史盈利增长能力,也包含了市场预期将来。 有公司的历史盈利增长能力,也包含了市场预期将来。 有公司的历史盈利增长能力,也包含了市场预期将来。 有公司的历史盈利增长能力,也包含了市场预期将来。 有公司的历史盈利增长能力,也包含了市场预期将来。 有公司的历史盈利增长能力,也包含了市场预期将来。 有公司的历史盈利增长能力,也包含了市场预期将来。 有公司的历史盈利增长能力,也包含了市场预期将来。 有公司的历史盈利增长能力,也包含了市场预期将来。 此盈利 因素组的子有销售收入、净利润及现金流增长率等。 (3)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方法分析公司盈利稳 本基金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方法分析公司盈利稳 本基金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方法分析公司盈利稳 固性,判断相对投资价值。主要指标包括: EV/EBITDA EV/EBITDA EV/EBITDA、EV/Sales EV/SalesEV/Sales 、P/EP/E 、P/BP/B 、 P/RNAVP/RNAV P/RNAV P/RNAV、股息率等,在全市场范围内选择增长与估值性价比最好的公司。 (4)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是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及方面的,此因素对 盈利能力是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及方面的,此因素对 估值因素的重 要补充,因为市场通常会对盈利能 力强弱不同的公司给予估值在要补充,因为市场通常会对盈利能 力强弱不同的公司给予估值在要补充,因为市场通常会对盈利能 力强弱不同的公司给予估值在力因素组中的子有净资产回报率( ROEROE ),资本投回报率( ),资本投回报率( ROICROICROICROIC)等因素。 (5)财务风险分析 财务风险因素是反映公司为维持正常运行或某些盈利目标所采用的融资规 模,此因素也是对估值的重要补充。同样地市场通常会负债率不公 模,此因素也是对估值的重要补充。同样地市场通常会负债率不公 模,此因素也是对估值的重要补充。同样地市场通常会负债率不公 模,此因素也是对估值的重要补充。同样地市场通常会负债率不公 司给予不同的估值。考虑此因素可以在市场极端情况下,寻找安全边际有效 司给予不同的估值。考虑此因素可以在市场极端情况下,寻找安全边际有效 司给予不同的估值。考虑此因素可以在市场极端情况下,寻找安全边际有效 司给予不同的估值。考虑此因素可以在市场极端情况下,寻找安全边际有效 地避免高风险投资,此因素组中的子有净产负债率( 地避免高风险投资,此因素组中的子有净产负债率( 地避免高风险投资,此因素组中的子有净产负债率( Dt/Eq ),总资产负债率 ),总资产负债率 ),总资产负债率 ),总资产负债率 (Dt/A )等因素。 (6)股票选择与组合优化 在以 上分析的基础,本金选择 上分析的基础,本金选择 定价合理或者值被低估的股票构建投 资组合,并根据股票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水平对进行优化在理下 资组合,并根据股票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水平对进行优化在理下 资组合,并根据股票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水平对进行优化在理下 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 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 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 内在合理价值时适卖出证券。 (7)港股通标的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港股通投资标的筛选上,注重对 面良好、相A股市场 股市场 估值合理的股票进行长期投资。筛选方法上,将以基本面研究为础辅 估值合理的股票进行长期投资。筛选方法上,将以基本面研究为础辅 估值合理的股票进行长期投资。筛选方法上,将以基本面研究为础辅 估值合理的股票进行长期投资。筛选方法上,将以基本面研究为础辅 以量化分析,更深入、全面的挖掘优质标。另外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 以量化分析,更深入、全面的挖掘优质标。另外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 以量化分析,更深入、全面的挖掘优质标。另外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 以量化分析,更深入、全面的挖掘优质标。另外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 以量化分析,更深入、全面的挖掘优质标。另外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股票标的除适用上述市场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存在的差异对投资价值影响,比 如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波涨跌停限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 2)港股通每日额度应用情况。 3)人民币与港间的汇兑比率变化。 3、债券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各类债券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及其经调整后收 本基金在分析各类债券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及其经调整后收 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合理预期各类资产风险与收变 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合理预期各类资产风险与收变 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和比例。 (1)利率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础上,利率期限结构 本基金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础上,利率期限结构 和债券市场变 化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确定并动态调整利率品种的期限配置策略。 (2)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人所处业 展前景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人所处业 展前景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人所处业 展前景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管理水平债等因素评价券 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管理水平债等因素评价券 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管理水平债等因素评价券 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管理水平债等因素评价券 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管理水平债等因素评价券 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管理水平债等因素评价券 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 券契约评价级别确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 券契约评价级别确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 券契约评价级别确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 券契约评价级别确券的信用风险利差与投资价值。 对于证券公司短期债,本基金可选的品种进 对于证券公司短期债,本基金可选的品种进 行筛选,综合考虑和分析发主体的公司背景、 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行筛选,综合考虑和分析发主体的公司背景、 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行筛选,综合考虑和分析发主体的公司背景、 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行筛选,综合考虑和分析发主体的公司背景、 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行筛选,综合考虑和分析发主体的公司背景、 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行筛选,综合考虑和分析发主体的公司背景、 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券收益率等要素,确定投资 偿债能力、券收益率等要素,确定投资 偿债能力、券收益率等要素,确定投资 决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的证 决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的证 券公司短期债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并适当控制投资组合整体的久 券公司短期债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并适当控制投资组合整体的久 期,防范流动性风险。 (3)可转换债券投资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与固定收的特性,有抵御下行风险、 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重要投资对象之一。将选择公 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重要投资对象之一。将选择公 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重要投资对象之一。将选择公 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可转换债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其投资,以合理格买入持 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其投资,以合理格买入持 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其投资,以合理格买入持 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其投资,以合理格买入持 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其投资,以合理格买入持 有。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资产支持证券投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ABSABS)、住房抵押 )、住房抵押 )、住房抵押 )、住房抵押 贷款支持证券 贷款支持证券 贷款支持证券 贷款支持证券 (MBS 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所 在行业景气情况、资 产池结构提前偿还率违约市场利等因素,预判在行业景气情况、资 产池结构提前偿还率违约市场利等因素,预判在行业景气情况、资 产池结构提前偿还率违约市场利等因素,预判在行业景气情况、资 产池结构提前偿还率违约市场利等因素,预判在行业景气情况、资 产池结构提前偿还率违约市场利等因素,预判在行业景气情况、资 产池结构提前偿还率违约市场利等因素,预判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 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化对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 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化对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 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化对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 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 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证券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 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 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 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 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和流动等方面特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和流动等方面特 征进行全方位的研 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品种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 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品种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 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品种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 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6)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平衡资产在流动性和收益之间的配置比例,通 本基金将综合平衡资产在流动性和收益之间的配置比例,通 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回购降低组合久 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回购降低组合久 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回购降低组合久 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回购降低组合久 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回购降低组合久 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以满足日常变现需求。 4、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控制风的前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控制风的前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控制风的前 提下, 谨慎适当参与股 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进行中,将分析谨慎适当参与股 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进行中,将分析谨慎适当参与股 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进行中,将分析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及风险特征, 主要选择好交易活跃合约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及风险特征, 主要选择好交易活跃合约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及风险特征, 主要选择好交易活跃合约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及风险特征, 主要选择好交易活跃合约通过研究现货和期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 通过研究现货和期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 通过研究现货和期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 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 险暴露及时仓位以降低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 险暴露及时仓位以降低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 险暴露及时仓位以降低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 险暴露及时仓位以降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券组合久、流动性和风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券组合久、流动性和风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券组合久、流动性和风 险水平。在国债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人通过 险水平。在国债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人通过 险水平。在国债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人通过 险水平。在国债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人通过 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基差、的 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基差、的 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基差、的 流动性、隐含波率水 流动性、隐含波率水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平、套期保值的稳定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证基 金资产安全平、套期保值的稳定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证基 金资产安全平、套期保值的稳定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证基 金资产安全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还将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于谨慎原则利用权证以及其它融工具 本基金还将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于谨慎原则利用权证以及其它融工具 进行套利交易或风险管理,为基金收益提供增加价值。本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其合理内在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 或避险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其合理内在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 或避险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其合理内在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 或避险组合。 如法律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本类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融工具,如法律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本类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融工具,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本基金对衍生融工具的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本基金对衍生融工具的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本基金对衍生融工具的主要以对提高组合整体收益为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前下,通 主要以对提高组合整体收益为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前下,通 主要以对提高组合整体收益为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前下,通 过对标的品种研究,谨慎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的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的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的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的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的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的 0% -95% 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票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票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票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票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票 的 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50% ; (2)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保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保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保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保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保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保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保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保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保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需缴纳的保 证金后,应当 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 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 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 )本基金持有一家 )本基金持有一家 公司发行的证券 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 ,其市值 (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 (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 (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 (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 同时上市的 A+H A+H股合计算) 股合计算)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 (同一家公司 (同一家公司 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A+H股合计算) ,不超过该证券的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 (5)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3%; (6)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10 %;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产净值的 0.5 %;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8)本基金投资于 )本基金投资于 )本基金投资于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9)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11)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BBBBBB以上 (含 BBB)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10% ; (14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20% ; (15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次总; (16 )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40% ;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17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交 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 1)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 2)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合约价值与证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合约价值与证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合约价值与证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合约价值与证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合约价值与证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合约价值与证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合约价值与证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合约价值与证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合约价值与证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合约价值与证 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 含质押式回购)等; 3)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股票总市值的 20% ;在任何交 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在任何交 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在任何交 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在任何交 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在任何交 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成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资产净值的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票投资比 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票投资比 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票投资比 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票投资比 例的有关约定; 4)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 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 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 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 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有的 债券总市值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本基金所持有的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本基金所持有的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 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 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 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 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 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 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货 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货 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货 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货 合约的 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易日基资产净值30% ; (18 )本基金的 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140% ; (19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监会相关规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监会相关规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监会相关规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协议中明确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协议中明确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 事宜 。基 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 险控度,防范动性、法律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 险控度,防范动性、法律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 险控度,防范动性、法律险和操作风等各种; (20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的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30% ; (21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 受限资产的投; (22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保持一致; (23)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除上述第( 2)、( )、( )、( 12 )、( 21 )、( )、( )、( 22 )项外, )项外, 因证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公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公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公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公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另有,从其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的投资监督与检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开始。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另有定的,从其。 如果法律规对本基金合 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后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后规定为准。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或调整 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前公告不经基金份额 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前公告不经基金份额 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前公告不经基金份额 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前公告不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 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 、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 者与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 者与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法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法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 查。 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投资 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投资 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投资 法律、行政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为: 60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40 %* 中债新综合财 中债新综合财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是混合型,通过积极灵活配置资产精选优质投标的在有效 本基金是混合型,通过积极灵活配置资产精选优质投标的在有效 本基金是混合型,通过积极灵活配置资产精选优质投标的在有效 本基金是混合型,通过积极灵活配置资产精选优质投标的在有效 控制风险前提下保持一定流动性,力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实现金 控制风险前提下保持一定流动性,力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实现金 控制风险前提下保持一定流动性,力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实现金 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采用“沪深 本基金采用“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分别作为股票、债券类资 产投分别作为股票、债券类资 产投的比较基准,并将业绩中股票指数、债 的比较基准,并将业绩中股票指数、债 的比较基准,并将业绩中股票指数、债 券指数的权重确定为 60 %和 40%。鉴于上述指数的权威性、代表,以及本基 。鉴于上述指数的权威性、代表,以及本基 金的 投资目标和范围,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本金的 投资目标和范围,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本金的 投资目标和范围,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本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科学客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科学客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科学客 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金时,管理人可依据维护份额持有合 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金时,管理人可依据维护份额持有合 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 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 告,而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 金为混合型,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高债券本基 金为混合型,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高债券本基 金为混合型,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高债券金与货币市场基。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 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 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基金 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户 、证券 、证券 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 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管 理人、托。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管 理人、托。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管 理人、托人、基金销售机构和份额登记自有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份额登记自有 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相 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 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本基金 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 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基理、份额登记机构和销售以 金托管人保。基理、份额登记机构和销售以 金托管人保。基理、份额登记机构和销售以 金托管人保。基理、份额登记机构和销售以 其自有的财产承担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 其自有的财产承担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 其自有的财产承担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 其自有的财产承担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 其自有的财产承担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 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 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 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 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 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 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 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 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不同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不同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指期货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指期货 合约 、国债期货 、国债期货 合约 、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 、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 、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 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估值 (1)交易 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 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 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 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 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 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等),以其估值日在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 易的,且最近交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易的,且最近交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 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格的 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格的 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市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市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市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或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因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 品种的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利息得到的 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 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 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值全价 减去债券收盘价 或估值全价 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价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 技术在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 技术在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 技术在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 技术在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 本估 值。对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平台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本估 值。对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平台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本估 值。对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平台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估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估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估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1)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 ,在估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的情况下按成本;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按监管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按监管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按监管 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 的,按债券所处市场分别估值。 4、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无结算 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无结算 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无结算 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价估值。 当日结算及规则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细》为准6、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无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无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无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无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无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无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无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无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无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无 结算价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结算价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结算价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估值。 7、估值涉及到港币等主要货对人 民汇率的,应当以基金日中国、估值涉及到港币等主要货对人 民汇率的,应当以基金日中国、估值涉及到港币等主要货对人 民汇率的,应当以基金日中国、估值涉及到港币等主要货对人 民汇率的,应当以基金日中国、估值涉及到港币等主要货对人 民汇率的,应当以基金日中国、估值涉及到港币等主要货对人 民汇率的,应当以基金日中国、估值涉及到港币等主要货对人 民汇率的,应当以基金日中国、估值涉及到港币等主要货对人 民汇率的,应当以基金日中国、估值涉及到港币等主要货对人 民汇率的,应当以基金日中国、估值涉及到港币等主要货对人 民汇率的,应当以基金日中国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定。 9、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 价格 估 值。 10 、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 ,共同查明原因双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 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份额,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将基 金份额净值估结果发送托管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基 金份额净值估结果发送托管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基 金份额净值估结果发送托管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基 金份额净值估结果发送托管人经复核无误由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 (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 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本基金 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管人、或登记机构销 托管人、或登记机构销 托管人、或登记机构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 受损方 ”)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 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水平无法预见、 避免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水平无法预见、 避免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水平无法预见、 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料灭失或被错 误处理其他误等,因不可抗 误等,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估值错误的当事人不对其他承担赔偿责任,但 力原因出现估值错误的当事人不对其他承担赔偿责任,但 因该估值错误取得不当利的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义务。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 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估值错误已得 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第三方。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 受损方 受损方 ”) ,则估值错误责任 ,则估值错误责任 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 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如果获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如果获事 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 得 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当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得 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当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5)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 估值错误 。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 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向有关当事人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 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 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托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托 管人协商一致的;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金资产净值和基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 金资产净值和基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对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基金管理人或托按本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 第 9项进行估值 项进行估值 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 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 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 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 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 进行检查,但未能发 进行检查,但未能发 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 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 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 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 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 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 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 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费; 2、基金托管人的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仲裁费 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维护; 9、因投资相关 、因投资相关 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而产生各项理 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而产生各项理 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而产生各项理 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而产生各项理 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而产生各项理 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而产生各项理 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而产生各项理 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而产生各项理 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1.50%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方法如下: H=E× 1.50%÷ E× 1.50%÷ E× 1.50%÷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25% 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算方法如下: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H=E×0.25%÷ E×0.25%÷ 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付期顺延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 ”,根 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从财产中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行。 五、基金管理费和托的 调整 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条件 下,基金管理人和托可协商酌情降低费此项调 下,基金管理人和托可协商酌情降低费此项调 下,基金管理人和托可协商酌情降低费此项调 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管理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 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管理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公告。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4次,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准日份金额该可供利润 次,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准日份金额该可供利润 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即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 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后不能低于面; 4、本基金每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益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 2日内 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 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的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 人民币为记账本位,以元单;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 5、本基金独立建账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人 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日内在 指定媒介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并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并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和完整。 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托互联网站(以下简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托互联网站(以下简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托互联网站(以下简 称“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或者销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 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 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 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6个月 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的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的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内容提供面。 3、基金托管 协议是界定人和、基金托管 协议是界定人和、基金托管 协议是界定人和、基金托管 协议是界定人和、基金托管 协议是界定人和、基金托管 协议是界定人和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运 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运 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运 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后,基金管理人在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托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托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指定媒介上登载《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每个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值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在网站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或者。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 告方式。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总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总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总20% 20%的情 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 末持有份额及占比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 末持有份额及占比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 末持有份额及占比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 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披露组合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披露组合 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地 予以公告,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地 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托; 5、基金管理人托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管人基金托部门负责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财产托的诉讼 或仲裁 ; 12 、基金管 理人托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部门负责受到严重;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 、管理费托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方式发生变更 ;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请后重新; 26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7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时;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时;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时; 28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9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披露义务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 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 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予以公告。 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告 (十)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告 (十)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告 (十)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告 (十)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投资非公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投资非公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投资非公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投资非公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投资非公开 发行股票后 2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和占基金资产净的比例锁定期的信息。 (十一)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国证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国证监 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二)投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 支证券总额、基金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 支证券总额、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 有的资产支证券总额、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 有的资产支证券总额、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大小排序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大小排序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大小排序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大小排序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大小排序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三)投资股指期货相关公 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目标等。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十四)投资国债期货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目标等。 (十五)投 资证券公司短期债的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临时公告和定期报中及披露本投资证券司发 行的短期公司债券情况。 (十六)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 告、半和季等定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 告、半和季等定期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按届时有效的法律规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 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按届时有效的法律规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 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按届时有效的法律规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 港股通标的票投资情况。 (十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审 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并且 在不同媒 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供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当出现下述况时,基金管 理人和托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当出现下述况时,基金管 理人和托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当出现下述况时,基金管 理人和托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不可抗力; 2、发生 暂停估值的情形; 3、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情况。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 涉及 法律规定或本 基金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对于可不经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对于可不经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对于可不经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备案,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备案,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备案,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备案,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备案,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后 ,议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 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 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 剩余 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 财产小组优先从剩余 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 金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 金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 金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 人造成损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 金财产或者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 金财产或者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 金财产或者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直接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直接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直接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直接 损失。 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或当时有效法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或当时有效法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或当时有效法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或当时有效法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或当时有效法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或当时有效法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或当时有效法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或当时有效法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或当时有效法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或当时有效法律的作为或不而造成损失等;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权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权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权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权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权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权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权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权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权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权 而造成的损失等; 3、不可抗力。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 方当事人在职 方当事人在职 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致使 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致使 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致使 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而支 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而支 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而支 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三、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三、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三、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管理和托免除赔 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管理和托免除赔 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管理和托免除赔 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 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 或减轻 由此造 成的影响。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各方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各方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各方 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决另规定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 (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 (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 管辖。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 合同》是约定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1、《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 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授权代表签字并 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并公告之日止。 3、《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具等法律约束力。 4、《基金合同》正本 、《基金合同》正本 、《基金合同》正本 一式六份 ,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 ,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 二份外,基金管理 份外,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人各持有 二份,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商解决。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本页无正文,为《 本页无正文,为《 本页无正文,为《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签字页。 基金合同当事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或授权签字、订地日。 基金管理人: 泰康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签订地点:中国北京 签 订 日:二〇一 八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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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契约(修改)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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