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指数分级B(50201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28702
基金代码 502018
公告日期 2018-04-02
编号 1
标题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6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12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期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长信一带一路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2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

 2、监事会成员

 ■

 3、经理层成员

 ■

 4、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崔瑞娟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2010年和2015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264家,分布于中国大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广发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从1994年起连续多年位居十大券商行列。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3,598.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85.30亿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207.12亿元,营业利润为105.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0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2、主要人员情况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国道富银行。刘洋先生于2000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2003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广发证券托管部员工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主要人员均具备多年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业经历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从业经验丰富,熟悉基金托管工作。资产托管部员工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背景涵盖了金融、法律、会计、统计、计算机等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专业团队。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2014年5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证券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金托管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底,广发证券已托管16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开展基金托管业务遵循以下风险管理原则:

 1、合规性原则。保持风险管理政策与监管部门要求相一致,并把监管规定作为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应遵从的最基本要求。

 2、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应涵盖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类型,应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风险控制应落实到业务涉及的所有岗位、所有环节,包含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监控、事后风险报告和处理。

 3、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各级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独立性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相关部门,包括合规与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等,均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各自从独立的风险控制角度出发,对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

 5、持续性原则。公司对资产托管业务开展持续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风控措施和风控手段,并通过顺畅的风险报告和传导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风险事项,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实施。

 广发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包括《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公募基金投资监督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资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托管金融产品账户业务操作指引》、《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估值与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应急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保密与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维护管理规定》等,囊括了基金托管业务的账户管理、估值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业务系统管理、保密和档案管理、应急处理、从业人员管理等全部业务环节。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

 ■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其他相关机构

 ■

 四、基金的名称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原则上本基金将采用指数完全复制法,按指数编制方法中计算出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权重构建组合,少数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将配合使用优化方法作为补充,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使用完全复制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根据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及其编制方法创建一个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的调整对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本基金股票投资流程

 ■

 具体如下:

 (1)投资目标的确定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的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采用跟踪偏离度来度量本基金的跟踪误差,即选取基金一年内每日的跟踪误差时间序列数据的标准差平方和来计算年度跟踪误差,再除以日频率总数计算日均跟踪误差,其计算公式为:

 ■

 (2)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构建包含确定目标组合、建仓策略及组合构建三个步骤。首先是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组合;其次是根据对成份股流动性、公司行为等因素的分析,确定合理的建仓策略;最后就是依据建仓策略,在建仓期内将组合逐步调整到目标准则。

 (3)投资组合的调整

 为了紧跟目标指数,本基金将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针对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出现的一些非交易性场景进行投资组合的维护工作,如分红配股的处理,新股上市、摘牌、停牌及暂停交易,基金的日常申购与赎回等非交易性场景的日常处理。

 (4)投资组合的再平衡

 本基金将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业绩评估和分析,根据投资组合拟合目标指数的情况对样本股投资比例权重的再调整。一方面使得投资组合能够配合目标指数调整、保持同步变动,另一方面也减少投资组合相对指数出现系统性偏差。

 (5)投资组合的业绩评价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为参照基准,对投资组合进行绩效评定,以衡量指数化投资过程中投资组合的跟踪表现,并通过控制跟踪误差来进行风险管理。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

 4、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股票指数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控制并降低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跟踪误差,从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由于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为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且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若业绩比较基准和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若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指数编制方案调整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长信一带一路份额为常规指数基金份额,具有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则具有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低的特征;长信一带一路B份额由于利用杠杆投资,则具有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摘自本基金2017年四季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进行积极投资。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进行积极投资。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进行积极投资。。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2017年4季度及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

 ■

 注:1、图示日期为2015年8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许可费。如上述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费率、计算方法及其他相关条款发生变更,本条款将相应变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指数使用许可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从基金资产中计收,计算方法如下:

 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实际计提金额收取,不设下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下一个季度起,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5万元。指数使用许可费将按照上述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场外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长信一带一路份额时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注:M为申购金额

 (2)场内申购费用

 长信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2、赎回费用

 长信一带一路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场内场外的赎回费率都为1.5%,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的场内场外赎回费率都为0.50%。

 长信一带一路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长信一带一路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4、在“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最新的定期报告,更新了相应的内容;

 5、在“十五、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最新的定期报告,更新了相应的内容,并经托管人复核;

 6、在“十七、基金资产估值”部分,更新了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方法;

 7、在“二十九、其它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更新了相应内容。

 8、在“一、绪言,二、释义,十、长信一带一路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十三、基金的投资,十七、基金资产估值,二十三、基金的信息披露,二十四、风险提示”部分,更新了《流动性风险规定》的相关内容。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