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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裕纯债债券C(00228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25579
基金代码 002284
公告日期 2018-03-31
编号 1
标题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1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2月26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发布的《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2月27日进入财产清算期。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基金财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8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8
3.2基金净值表现 9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5
§4 管理人报告 16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6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6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7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8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9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20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20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1
§5 托管人报告 2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2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2
§6 审计报告 2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2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23
§7 年度财务报表 26
7.1 资产负债表 26
7.2 利润表 2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8
7.4 报表附注 29
§8 投资组合报告 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1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2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2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5
§11 重大事件揭示 56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6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7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6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2
§13 备查文件目录 6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63
13.2 存放地点 63
13.3 查阅方式 63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同裕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22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288,028.5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同裕纯债A
长盛同裕纯债C
长盛同裕纯债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283
002284
00228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15,009,662.27份
4,275,354.34份
3,011.93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供需状况、大类资产估值水平对比的基础上,结合政策分析,确定不同投资期限内的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债券类属配置。同时通过严格风险评估,及时调整资产组合比例,保持资产配置风险、收益平衡,以稳健提升投资组合回报。
(二)债券组合管理策略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主要是从组合久期及组合期限结构两个方向制定针对市场利率因素的投资策略。通过全面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例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2、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策略主要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3、信用策略
信用品种的选择采取以利率研究和发行人偿债能力研究为核心的分析方式,在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信用品种的发行条款,建立信用债备选库,并以此为基础拟定信用品种的投资方法。
(1)宏观环境和行业分析
主要关注宏观经济状况和经济增长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制度对企业信用级别的影响;行业分析主要关注企业所处的行业类型(成长型、周期型、防御型)、产业链结构及行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行业的竞争程度和行业政策对企业信用级别的影响。
(2)发债主体基本面分析
主要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
定性分析主要包括对企业性质和内部治理情况、企业财务管理的风格、企业的盈利模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产品竞争力和核心优势的分析,以及企业的股东背景、政府对企业的支持、银企关系、企业对国家或地方的重要程度等企业的外部支持分析。
定量分析主要包括资本结构分析、现金获取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以及偿债能力分析四部分,定量分析的重点是选取适当的财务指标并挖掘其中蕴含的深层含义及互动关系,定量地实现企业信用水平的区分和预测。
(3)内部信用评级定量分析体系。
经过广泛的调研,基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考虑到国内外评级、以及专业的发行评级与投资评级的差异,从投资角度建立内部的公司债评级体系,其分析过程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行业内财务数据指标筛选。基于可比原则,采用因子分析对行业内各公司多个具有信息冗余的财务数据指标(相关性较高)进行筛选,选择能够反映公司总体财务信息的财务数据指标。
2)行业内公司综合评价。基于可比原则,利用筛选指标对行业内公司进行整体的综合评级,得到反映公司行业内所处相对位置的信用分数。
3)行业内信用等级的切分。根据信用分数的统计分布进行类别划分。
4)系统校验与跟踪分析。根据财务数据指标等信息的变化适时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建立与信用利差相应的跟踪。
5)信用利差分析与定价。基于实际研究,通过寻找信用利差异动所带来的定价偏差,获取与承担风险相适宜的收益。
4、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在于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充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投资带来增加价值。
5、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
010-62350088
9556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22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100088
100818

法定代表人
周兵
陈四清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22层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


长盛同裕纯债A
长盛同裕纯债C
长盛同裕纯债E
长盛同裕纯债A
长盛同裕纯债C
长盛同裕纯债E

本期已实现收益
-65,986.42
-20,841.25
-28.75
1,725,690.95
983,362.53
367.41

本期利润
324,496.75
95,203.40
29.82
1,115,469.88
747,059.16
308.2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94
0.0086
0.0053
0.0088
0.0089
0.009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94%
0.86%
0.53%
0.87%
0.89%
0.9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90%
0.80%
0.30%
0.20%
-0.10%
0.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3,804.29
4,253.09
-6.84
134,014.28
-17,367.91
-1.3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49
0.0010
-0.0023
0.0021
-0.0008
-0.000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170,165.26
4,304,132.09
3,022.40
62,644,871.81
22,739,296.96
12,010.5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1
1.007
1.003
1.002
0.999
1.0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10%
0.70%
0.30%
0.20%
-0.10%
0.0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3.2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盛同裕纯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0%
0.06%
-1.15%
0.06%
0.85%
0.00%

过去六个月
0.20%
0.06%
-1.30%
0.05%
1.50%
0.01%

过去一年
0.90%
0.05%
-3.38%
0.06%
4.28%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0%
0.06%
-5.22%
0.08%
6.32%
-0.02%

 长盛同裕纯债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0%
0.05%
-1.15%
0.06%
0.85%
-0.01%

过去六个月
0.30%
0.05%
-1.30%
0.05%
1.60%
0.00%

过去一年
0.80%
0.05%
-3.38%
0.06%
4.18%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70%
0.06%
-5.22%
0.08%
5.92%
-0.02%

长盛同裕纯债E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0%
0.06%
-1.15%
0.06%
0.75%
0.00%

过去六个月
-0.10%
0.06%
-1.30%
0.05%
1.20%
0.01%

过去一年
0.30%
0.05%
-3.38%
0.06%
3.68%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30%
0.06%
-5.22%
0.08%
5.52%
-0.0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了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具体的编制规则和再平衡过程请参见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编制说明。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且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债券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鉴于中债综合指数能够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所以以其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29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于2017年度、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七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帆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同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养老金业务部负责人。
2016年3月29日
-
10年
张帆先生,1983年1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硕士。曾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究、债券投资工作。2012年4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非信用研究员,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报告期内行情回顾
回顾2017年全年,GDP实际同比增速达到6.9%,为近年来经济增速的首次反弹;强于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也强于市场预期,17年国内经济显示出超预期的较强韧性。全年海外经济复苏拉动进出口,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限产改善企业利润,房地产去库存拉动上下游产业链,消费保持较强水平,经济整体显示出较为强劲的内生动力。2017年海外发达经济体整体向好,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全球范围内宽松货币政策力度逐渐减弱。
债券市场全年持续调整,债券收益率整体上行幅度较大。2017年债市继2016年末之后继续大幅调整,在经济基本面较强、资金面中性偏紧和监管调控政策不断强化等因素综合影响下,债市收益率分别在4-5月、9-10月出现大幅上行,四季度也基本维持在高位震荡态势。在“去杠杆”政策下,央行持续抬升政策利率,增大波动水平,并控制流动性投放量,期限错配放大杠杆的行为不再能够获得稳定正收益。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稳健操作思路,重点配置短久期利率债及高评级信用债券,保持组合流动性,择机参与较长久期利率品种的投资机会,提升组合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盛同裕纯债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截至本报告期末长盛同裕纯债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0%;截至本报告期末长盛同裕纯债E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国内宏观经济韧性较强,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深入,消费对 GDP 增长贡献率逐步提升,环保限产下大中企业盈利持续改善,虽然年初监管机构密集出台监管政策,但在旧城棚户区改造及基建投资托底下预计经济增速不会出现断崖式下跌,转型升级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对中国经济至关重要。通胀方面,猪肉价格出现回升,CPI非食品项持续走高,通胀预期有所抬头。受汇率、资产价格以及政策防风险等因素制约,货币政策更趋于稳健中性。全球主要海外经济体经济温和复苏,通胀有所分化。
债券市场方面,在海内外经济和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预计债券收益率将维持高位震荡,“严监管、去杠杆”的监管大环境叠加稳健中性货币政策仍将制约市场收益率趋势下行,通胀预期抬头、海外市场减税加息也会对债市形成一定利空;但当前债市的绝对收益水平已具备一定的配置价值,同时可以关注经济基本面再次转弱等因素也会带来交易性机会。信用债配置方面,企业盈利分化下预计部分民企及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将上升,将继续严控信用风险,规避盈利恶化的行业、低评级信用债以及财政实力偏弱地区的城投债;金融去杆杆对中低评级信用债更为不利,因此以中高评级中短久期信用债作为主要配置方向。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合规运作,保障资产委托人利益出发,结合监管要求、市场形势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完善,并定期制作检查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强调合规宣导与培训,夯实公司合规文化环境基础。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外请律师、内部自学、岗前培训、基金经理合规谈话、合规考试等多种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合规培训工作,强化员工合规理念,深化员工合规意识,提高员工合规工作技能,努力夯实公司合规内控环境基础。
2、持续推动公司完善制度/流程建设,扎实公司内控制度基础。根据新法规、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及时推动公司各部门补充、修订、完善、优化各项业务制度与流程,保证公司制度/流程的合法合规、全面、适时、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新订、修订了包括《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赎回管理办法》《公司客户回访工作细则》《公司专职、兼职合规管理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多部制度和流程。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规定,通过量化分析、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严肃制度/流程执行力,合理保障公司运营及委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稽核30余项,内容涵盖受托资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清算、登记注册、产品开发、员工行为等;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合理保障公司及委托资产合规、稳健运作。
5、积极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对相关的合规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障资产委托人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8,050.54元,其中:长盛同裕纯债债券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3,804.29元(长盛同裕纯债A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73,804.29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86,698.70元),长盛同裕纯债债券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53.09元(长盛同裕纯债C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4,253.09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24,524.66元),长盛同裕纯债债券E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84元(长盛同裕纯债E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6.84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17.31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7月25日期间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自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向监管机关进行了报告。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2125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长盛同裕纯债基金 ”)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盛同裕纯债基金 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盛同裕纯债基金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 长盛同裕纯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清算长盛同裕纯债基金的剩余资产。因此,上述长盛同裕纯债基金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长盛同裕纯债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长盛同裕纯债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参见财务报表附注7.4.2有关以清算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长盛同裕纯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盛同裕纯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顾卓毅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16日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582,715.46
13,889,900.06

结算备付金

109,068.18
647,784.55

存出保证金

584.49
903.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9,356,172.40
69,747,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9,356,172.40
69,747,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383,247.59
1,706,634.0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0,431,788.12
85,992,222.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33.97
-

应付赎回款

1,299.20
413,380.76

应付管理人报酬

6,939.63
30,406.28

应付托管费

3,469.80
15,203.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57.51
7,093.40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75.00
2,265.5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306.81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40,000.07
127,694.13

负债合计

954,468.37
596,043.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9,288,028.54
85,279,534.33

未分配利润
7.4.7.10
189,291.21
116,645.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77,319.75
85,396,179.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431,788.12
85,992,222.55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总额19,288,028.5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011元,A类基金份额15,009,662.27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07元,C类基金份额4,275,354.34份;E类基金份额净值1.003元,E类基金份额3,011.93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001,068.96
3,364,391.85

1.利息收入

1,508,013.49
4,974,662.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3,139.24
1,509,567.95

债券利息收入

1,427,951.81
3,352,092.3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6,922.44
113,001.7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45,516.12
-799,404.5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045,516.12
-799,404.5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506,586.39
-846,583.5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31,985.20
35,717.86

减:二、费用

581,338.99
1,501,554.5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86,066.46
639,519.21

2.托管费
7.4.10.2.2
93,033.11
319,759.5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9,395.96
222,585.24

4.交易费用
7.4.7.18
1,154.46
6,035.30

5.利息支出

79,925.11
162,688.9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9,925.11
162,688.99

6.其他费用
7.4.7.19
181,763.89
150,966.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9,729.97
1,862,837.3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9,729.97
1,862,837.3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5,279,534.33
116,645.03
85,396,179.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19,729.97
419,729.9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5,991,505.79
-347,083.79
-66,338,589.5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257,047.23
157,135.70
25,414,182.93

2.基金赎回款
-91,248,553.02
-504,219.49
-91,752,772.5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288,028.54
189,291.21
19,477,319.7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90,359,408.25
-
490,359,408.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62,837.31
1,862,837.3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05,079,873.92
-1,746,192.28
-406,826,066.2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06,614.93
5,405.29
712,020.22

2.基金赎回款
-405,786,488.85
-1,751,597.57
-407,538,086.4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5,279,534.33
116,645.03
85,396,179.3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__刁俊东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2787号《关于准予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90,211,970.3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33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90,359,408.2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7,437.9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认购、申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和赎回费的基金份额,成为E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E类三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大额存单、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2月26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发布的《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2月27日进入财产清算期,详情参见附注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本基金财务报表以非持续经营基础编制。于2017年12月31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于本报告期末,各项金融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2、本基金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582,715.46
13,889,900.06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582,715.46
13,889,900.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9,723,778.40
9,578,172.40
-145,606.00


银行间市场
9,972,391.19
9,778,000.00
-194,391.19


合计
19,696,169.59
19,356,172.40
-339,997.19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9,696,169.59
19,356,172.40
-339,997.19

项目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9,999,350.00
9,966,000.00
-33,350.00


银行间市场
60,594,233.58
59,781,000.00
-813,233.58


合计
70,593,583.58
69,747,000.00
-846,583.58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0,593,583.58
69,747,000.00
-846,583.58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无余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注:无余额。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08.34
846.29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49.10
291.50

应收债券利息
383,089.85
1,705,495.90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0.30
0.40

合计
383,247.59
1,706,634.09

其他资产
注:无余额。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75.00
2,265.50

合计
175.00
2,265.50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0.07
194.13

预提费用
140,000.00
127,500.00

合计
140,000.07
127,694.13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同裕纯债A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2,510,857.53
62,510,857.53

本期申购
568,451.07
568,451.0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8,069,646.33
-48,069,646.33

本期末
15,009,662.27
15,009,662.27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同裕纯债C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2,756,664.87
22,756,664.87

本期申购
24,688,593.14
24,688,593.1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3,169,903.67
-43,169,903.67

本期末
4,275,354.34
4,275,354.34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同裕纯债E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2,011.93
12,011.93

本期申购
3.02
3.0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9,003.02
-9,003.02

本期末
3,011.93
3,011.93

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同裕纯债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700,355.59
-566,341.31
134,014.28

本期利润
-65,986.42
390,483.17
324,496.7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560,564.88
262,556.84
-298,008.04

其中:基金申购款
3,813.05
961.57
4,774.62

基金赎回款
-564,377.93
261,595.27
-302,782.6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73,804.29
86,698.70
160,502.99

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同裕纯债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88,201.19
-205,569.10
-17,367.91

本期利润
-20,841.25
116,044.65
95,203.4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163,106.85
114,049.11
-49,057.74

其中:基金申购款
54,957.19
97,403.89
152,361.08

基金赎回款
-218,064.04
16,645.22
-201,418.8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253.09
24,524.66
28,777.75

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同裕纯债E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07.24
-108.58
-1.34

本期利润
-28.75
58.57
29.8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85.33
67.32
-18.01

其中:基金申购款
0.04
-0.04
-

基金赎回款
-85.37
67.36
-18.0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84
17.31
10.47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6,828.95
145,036.5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1,360,000.00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6,292.57
4,518.82

其他
17.72
12.62

合计
23,139.24
1,509,567.95

股票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无。
债券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1,045,516.12
-799,404.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1,045,516.12
-799,404.53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77,935,838.46
384,537,102.64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78,305,479.37
376,047,075.98

减:应收利息总额
675,875.21
9,289,431.19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045,516.12
-799,404.53

衍生工具收益
注:无。
股利收益
注: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506,586.39
-846,583.58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506,586.39
-846,583.5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506,586.39
-846,583.5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1,955.62
35,536.67

基金转换费收入
29.58
181.19

合计
31,985.20
35,717.86

注: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2. 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04.46
510.30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1,050.00
5,525.00

合计
1,154.46
6,035.3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90,000.00
67,500.00

账户维护费
37,200.00
12,400.00

银行划款手续费
4,563.89
10,666.25

其他
-
400.00

合计
181,763.89
150,966.25

分部报告
无。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或有事项
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据《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2月26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发布的《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2月27日进入财产清算期。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持交易性债券投资均已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已于2018年2月28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86,066.46
639,519.2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1,155.88
185,685.0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40%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3,033.11
319,759.55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盛同裕纯债A
长盛同裕纯债C
长盛同裕纯债E
合计

长盛基金
-
468.74
20.99
489.73

中国银行
-
26,980.74
-
26,980.74

合计
-
27,449.48
20.99
27,470.47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盛同裕纯债A
长盛同裕纯债C
长盛同裕纯债E
合计

长盛基金
-
1,183.62
85.44
1,269.06

中国银行
-
105,905.02
-
105,905.02

合计
-
107,088.64
85.44
107,174.08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 长盛基金,再由 长盛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C类基金份额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当年天数。
E 类基金份额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E类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20,240,774.79
-
-
-
-

星展银行
-
10,224,632.60
-
-
-
-

注:本基金本期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582,715.46
16,828.95
13,889,900.06
145,036.5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利润分配情况
注:无。
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8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与风险管理部、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四级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02%(2016年12月31日:无)。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2017年12月31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800,000.00元在一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9,938,887.86 元,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582,715.46
-
-
-
582,715.46

结算备付金
109,068.18
-
-
-
109,068.18

存出保证金
584.49
-
-
-
584.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96,830.00
12,099,789.40
3,659,553.00
-
19,356,172.40

应收利息
-
-
-
383,247.59
383,247.59

资产总计
4,289,198.13
12,099,789.40
3,659,553.00
383,247.59
20,431,788.12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00,000.00
-
-
-
8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533.97
1,533.97

应付赎回款
-
-
-
1,299.20
1,299.2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939.63
6,939.63

应付托管费
-
-
-
3,469.80
3,469.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357.51
1,357.51

应付交易费用
-
-
-
175.00
175.00

应付利息
-
-
-
-306.81
-306.81

其他负债
-
-
-
140,000.07
140,000.07

负债总计
800,000.00
-
-
154,468.37
954,468.37

利率敏感度缺口
3,489,198.13
12,099,789.40
3,659,553.00
228,779.22
19,477,319.75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3,889,900.06
-
-
-
13,889,900.06

结算备付金
647,784.55
-
-
-
647,784.55

存出保证金
903.85
-
-
-
903.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9,966,000.00
59,781,000.00
-
-
69,747,000.00

应收利息
-
-
-
1,706,634.09
1,706,634.09

资产总计
24,504,588.46
59,781,000.00
-
1,706,634.09
85,992,222.55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413,380.76
413,380.7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0,406.28
30,406.28

应付托管费
-
-
-
15,203.12
15,203.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7,093.40
7,093.40

应付交易费用
-
-
-
2,265.50
2,265.50

其他负债
-
-
-
127,694.13
127,694.13

负债总计
-
-
-
596,043.19
596,043.19

利率敏感度缺口
24,504,588.46
59,781,000.00
-
1,110,590.90
85,396,179.36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


1.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91,043.49
252,815.44


2.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91,043.49
-252,815.44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9,356,172.4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69,747,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无。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9,356,172.40
94.74


其中:债券
19,356,172.40
94.7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91,783.64
3.39

8
其他各项资产
383,832.08
1.88

9
合计
20,431,788.12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981,342.40
30.7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3,370,080.00
68.6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3,370,080.00
68.64

4
企业债券
4,750.00
0.0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356,172.40
99.3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208
16国开08
100,000
9,778,000.00
50.20

2
010303
03国债⑶
38,180
3,659,553.00
18.79

3
108601
国开1703
36,000
3,592,080.00
18.44

4
010107
21国债⑺
23,130
2,321,789.40
11.92

5
122675
PR杭城投
190
4,750.00
0.0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84.4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3,247.5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3,832.08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长盛同裕纯债A
259
57,952.36
0.00
0.00%
15,009,662.27
100.00%

长盛同裕纯债C
98
43,626.06
2,046,356.21
47.86%
2,228,998.13
52.14%

长盛同裕纯债E
2
1,505.97
0.00
0.00%
3,011.93
100.00%

合计
359
53,727.10
2,046,356.21
10.61%
17,241,672.33
89.39%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长盛同裕纯债A
0.00
0.0000%


长盛同裕纯债C
0.00
0.0000%


长盛同裕纯债E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长盛同裕纯债A
0


长盛同裕纯债C
0


长盛同裕纯债E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长盛同裕纯债A
0


长盛同裕纯债C
0


长盛同裕纯债E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长盛同裕纯债A
长盛同裕纯债C
长盛同裕纯债E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3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203,431,313.09
286,862,782.18
65,312.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2,510,857.53
22,756,664.87
12,011.9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68,451.07
24,688,593.14
3.0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8,069,646.33
43,169,903.67
9,003.0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09,662.27
4,275,354.34
3,011.93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由于任期届满,高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周放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会议决议,选举林培富为公司董事,选举张良庆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周兵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聘任林培富担任公司总经理,周兵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时林培富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已于2017年3月30日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备。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张良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选举朱慈蕴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独立董事人员变更,已于2018年1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备。
11.2.2 基金经理的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曾变动。
11.2.3 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7年8月,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50,000.00元,已连续提供审计服务2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金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联讯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恒泰证券
1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金证券
21,912,758.92
82.58%
765,100,000.00
96.93%
-
-

招商证券
-
-
-
-
-
-

联讯证券
4,623,289.71
17.42%
24,225,000.00
3.07%
-
-

东北证券
-
-
-
-
-
-

恒泰证券
-
-
-
-
-
-

东莞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均为共用交易单元。
4、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其他重大事件
除上述事项外,均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过的其他在本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
2017年12月30日

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11月25日

3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撤销杭州分公司的公告
同上
2017年11月17日

4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同上
2017年11月10日

5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同上
2017年11月10日

6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同上
2017年10月27日

7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挖财金融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推出定投业务和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10月20日

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代销机构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7年9月14日

9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9月12日

1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和讯信息为销售机构并推出转换的公告
同上
2017年8月31日

1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泰证券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8月29日

12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上
2017年8月24日

13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同上
2017年8月24日

1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金惠家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8月11日

1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单笔最低金额要求的公告
同上
2017年7月27日

16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同上
2017年7月19日

17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基金申购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7月4日

1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7月1日

19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基煜销售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7年6月29日

20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同上
2017年5月13日

21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同上
2017年5月13日

2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同上
2017年4月27日

23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同上
2017年4月22日

2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4月22日

2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同上
2017年3月28日

26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同上
2017年3月28日

27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同上
2017年3月28日

28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度报告
同上
2017年3月27日

29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度报告 摘要
同上
2017年3月27日

3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肯特瑞财富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3月24日

3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蛋卷基金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3月21日

3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宜信普泽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3月17日

33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7年2月23日

34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
同上
2017年1月21日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和/或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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