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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货币A(00033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22851
基金代码 000331
公告日期 2018-03-30
编号 1
标题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中加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3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0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602,281,479.1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加货币A
中加货币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31
00033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623,579,100.59份
19,978,702,378.5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现金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将审慎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力求将各类风险降到最低,在控制投资组合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主要投资策略包括:(1)短期利率水平预期策略;(2)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3)组合剩余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4)类别品种配置策略;(5)滚动投资策略;(6)流动性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20天以内,属于低风险、高流动性、预期收益稳健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向途
石立平


联系电话
400-00-95526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service@bobbns.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26
95595

传真
010-83197627
010-63639132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
10005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夏英
李晓鹏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bobbn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中加货币A
中加货币C
中加货币A
中加货币C
中加货币A
中加货币C

本期已实现收益
53,063,241.91
926,708,746.72
35,185,400.28
850,461,457.66
54,646,707.64
241,070,061.83

本期利润
53,063,241.91
926,708,746.72
35,185,400.28
850,461,457.66
54,646,707.64
241,070,061.83

本期净值收益率
3.7288%
3.9771%
2.7977%
3.0441%
3.9328%
4.181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23,579,100.59
19,978,702,378.55
1,252,420,965.55
22,922,394,579.92
1,210,023,092.17
11,627,890,474.7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累计净值收益率
17.8958%
19.0850%
13.6577%
14.5301%
10.5645%
11.1467%

注:1、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加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893%
0.0009%
0.3456%
0.0000%
0.6437%
0.0009%

过去六个月
1.9727%
0.0008%
0.6924%
0.0000%
1.2803%
0.0008%

过去一年
3.7288%
0.0013%
1.3781%
0.0000%
2.3507%
0.0013%

过去三年
10.8244%
0.0049%
4.1955%
0.0000%
6.6289%
0.004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7.8958%
0.0071%
5.9171%
0.0000%
11.9787%
0.0071%

中加货币C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501%
0.0009%
0.3456%
0.0000%
0.7045%
0.0009%

过去六个月
2.0956%
0.0008%
0.6924%
0.0000%
1.4032%
0.0008%

过去一年
3.9771%
0.0013%
1.3781%
0.0000%
2.5990%
0.0013%

过去三年
11.6227%
0.0049%
4.1955%
0.0000%
7.4272%
0.004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9.0850%
0.0071%
5.9171%
0.0000%
13.1679%
0.007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中加货币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51,775,044.51
3,434,035.17
-2,145,837.77
53,063,241.91
-

2016年
40,714,502.40
3,066,990.05
-8,596,092.17
35,185,400.28
-

2015年
55,636,137.96
4,327,232.64
-5,316,662.96
54,646,707.64
-

合计
148,125,684.87
10,828,257.86
-16,058,592.90
142,895,349.83
-

中加货币C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821,066,702.44
108,182,066.81
-2,540,022.53
926,708,746.72
-

2016年
746,531,355.30
54,429,681.00
49,500,421.36
850,461,457.66
-

2015年
190,473,366.65
23,207,545.45
27,389,149.73
241,070,061.83
-

合计
1,758,071,424.39
185,819,293.26
74,349,548.56
2,018,240,266.21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是第三批银行系试点中首家获批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股东分别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2%、33%、5%。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管理十七只基金,分别是中加货币市场基金(A/C)、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金(A/C)、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闫沛贤
投资研究部副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10-21
-
9
英国帝国理工大学金融学硕士、伯明翰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3年曾任职于平安银行资金交易部、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担任债券交易员。2013年加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研究部副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21日至今)、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3月24日至今)、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7日至今)、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8日至今)、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9日至今)。

注:1、任职日期说明:闫沛贤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公司通过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方法,保证各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防止不同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保护各类资产委托人的利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买卖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分析。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全年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下跌约1.2%;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涨约86bp;3年期AAA中票到期收益率上涨约137bp,信用利差扩大约40bp。在去杠杆的强监管措施下,商业银行同业负债扩张受限,超额备付金成本不断上升,配债资金匮乏。3月末,银监会出台针对"三违反"、"三套利"和"四不当"的监管文件;5月上旬证监会要求券商清理资金池类产品,银行理财必须穿透底层资产。10年国债收益率中枢在随后的4月至5月上旬期间从3.2%快速上升至3.6%。从5月中旬至10月中旬,10年国债收益率一直围绕3.6%中枢震荡。进入10月中下旬后,市场出于对GDP7.0%预期的恐慌,并受到随后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打击,10年国债收益率中枢快速上升至3.9%,并在11月下旬突破4%。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净值化管理和限制期限错配等要求如果实施必将限制银行表外理财的发展,促使表外资产回归表内,从而导致银行资本金被更多消耗,配债资金进一步匮乏,并可能引发委外赎回,债券抛售。除以上对于市场产生明显影响的监管文件外,央行年中将同业存单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考核。在《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增加"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流动性匹配率"三个监管指标,进一步引导到银行降低对同业负债的依赖,降低期限错配,提升资产流动性;后又出台《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在进行银信类业务的过程中进行底层穿透,还原其业务的实质进行风险管控。其核心思想是要求商业银行对于为规避监管,减少资本占用的通道类业务进行相应的资本计提。一般化的银信委外业务也需要根据基础资产的风险状况进行分类,准确计提资本和拨备。而资本占用增加将会对其他存量资产业务规模形成潜在挤压,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调整势在必行。由于监管政策打击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银行同业负债扩张受限,M2同比增速下降至个位数。但是,融资需求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表外资产转移至表内,企业贷款和居民中长期贷款增加等因素作用下同比持续两位数增长,导致资金价格不断上涨,同业存单收益率持续走高。在市场利率走高的背景下,央行于3月份和12月份跟随美联储加息,分别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10bp和5bp。 报告期内基金密切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面的变化,把握市场节奏调整杠杆水平。货币基金是高流动性产品,需要随时应对申购赎回,我们在资产配置上选择高流动性、易变现资产(如,AAA存单、可提前支取协议存款等);并且,结合全年货币市场利率的走势,把握时机卖出临近到期的低收益货币市场工具,买入期限稍长的高收益货币市场工具,以加厚基金收益。在回购市场上,我们把握不同期限资金价格不同所带来的结构性机会增加基金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加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28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781%;截至报告期末中加货币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7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78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中性,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由此,在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货币政策难有实质的放松。而对于资金的需求,目前难以看到下滑的迹象。从国债供给看,在对18年一般公共预测赤字率做合理假设的基础上,根据以往国债和地方债占财政赤字的比例推算,18年国债净增量会超过17年净增量2000亿左右。对于地方政府债净增量的估算,地方政府债预算内部分,政府性基金部分(预算外),置换部分和限额与余额之间的灵活部分的加总不会低于17年4.36万亿的发行总规模。17年底,接近财政部的专家对《中国日报》表示,预计2018年地方政府发债规模将上升,以确保投资,特别是在高端制造业和创新领域的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净增量预计与17年相当。同业存单净增量预计放缓。信用债净增量弹性较大。由于供给侧改革在18年还将继续,PPI同比增速料将保持在合理水平,企业贷款需求预计保持在合理水平。 18年初以来,资金面出现宽松迹象。在2月5-6日召开的18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中提出"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稳定"。从16年底的"基本稳定"到18年的"合理稳定"值得关注。18年在严监管下,银行表外资产回到表内必然消耗更多资本金。在此背景下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稳定将有助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1月份普惠金融措施释放3000-3800亿无成本资金。短端收益率下行明显。2月上旬,国有大行、保险机构、基金公司也在净买入7-10年期利率债,体现出国债、国开债的配置价值。如果18年银行体系流动性好于17年,则这种变化传导至非银机构会带来信用债收益的下行。但另一方面,2018年债市可预见的风险包括,海外市场利率上升对于国内市场的传导和资管新规落地超预期部分的冲击以及后续持续的调整压力。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由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督检查。加强合规风险的事前控制,认真履行依法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严格事前的监督审查和控制机制,对基金募集、市场营销、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进行事先的合法合规审查工作;在风控系统中设置投资合规参数,对投资行为进行事中监控和预警;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开展专项稽核,通过事后检查的方式促使投资运作合法合规。除此之外,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对各业务部门拟定的制度规范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业务流程的合法合规;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宣导并组织合规培训,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并营造公司整体的合规文化氛围。 同时,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和权限;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呈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及公司董事会。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成立估值小组和风险内控小组。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成员由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运营保障部门负责人、基金会计人员、投资研究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成员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 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费用;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根据每日收益情况,收益全部分配。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期应付收益979,771,988.63元。 (2)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中加货币A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51,775,044.51元,年度利润分配合计:53,063,241.91元;中加货币C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821,066,702.44元,年度利润分配合计:926,708,746.72元。 (3)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期应付收益为979,771,988.63元,未分配支付利润为67,384,647.04元,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结转支付。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托管人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托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托管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依法对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本基金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1377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页至第34页的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中加货币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加货币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加货币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中加货币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加货币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加货币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中加货币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加货币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加货币基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加货币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加货币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中加货币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中加货币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加货币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加货币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中加货币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李砾、管祎铭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8-03-28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9,787,015,080.09
15,431,217,392.28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0,778,784,110.12
9,537,723,065.91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778,784,110.12
9,537,723,065.9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742,796,874.30
2,322,607,043.9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42,448,308.71
259,651,957.4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3,451,044,473.22
27,551,199,459.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70,935,403.79
3,290,189,984.66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270,967.34
9,445,675.35

应付托管费

1,900,293.17
2,862,325.83

应付销售服务费

526,283.27
557,649.39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44,621.47
235,206.1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047,677.44
641,745.86

应付利润

67,384,647.04
72,070,507.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53,100.56
380,819.45

负债合计

1,848,762,994.08
3,376,383,914.0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1,602,281,479.14
24,174,815,545.47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602,281,479.14
24,174,815,545.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451,044,473.22
27,551,199,459.53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中加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1,602,281,479.14份,其中中加货币A类基金份额为1,623,579,100.59份;中加货币C类基金份额为19,978,702,378.5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137,240,148.40
1,041,661,436.42

1.利息收入

1,128,024,624.04
1,024,407,671.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77,937,513.20
452,809,369.16

债券利息收入

447,628,955.41
374,519,263.8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2,458,155.43
197,079,038.3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195,202.24
17,190,598.8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9,195,202.24
17,190,598.8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3
20,322.12
63,166.20

减:二、费用

157,468,159.77
156,014,578.4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82,723,495.49
97,902,481.13

2.托管费
7.4.10.2.2
25,067,726.09
29,667,418.52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5,956,732.47
6,025,862.40

4.交易费用
7.4.7.14
221.42
1,844.55

5.利息支出

43,085,406.10
21,827,691.0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3,085,406.10
21,827,691.00

6.其他费用
7.4.7.15
634,578.20
589,280.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79,771,988.63
885,646,857.9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79,771,988.63
885,646,857.9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4,174,815,545.47
-
24,174,815,545.4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79,771,988.63
979,771,988.6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572,534,066.33
-
-2,572,534,066.3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1,175,966,208.41
-
121,175,966,208.41

2.基金赎回款
-123,748,500,274.74
-
-123,748,500,274.7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979,771,988.63
-979,771,988.6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602,281,479.14
-
21,602,281,479.14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837,913,566.87
-
12,837,913,566.8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85,646,857.94
885,646,857.9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336,901,978.60
-
11,336,901,978.6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8,449,338,672.63
-
138,449,338,672.63

2.基金赎回款
-127,112,436,694.03
-
-127,112,436,694.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885,646,857.94
-885,646,857.9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4,174,815,545.47
-
24,174,815,545.47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赎回含转换出及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夏英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陈昕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昕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8月27日证监许可[2013]1125号《关于核准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和《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加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本基金通过中加基金及光大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募集期为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6日。本基金于2013年10月21日成立,成立之日基金实收份额为6,872,827,402.92份(含利息转份额人民币562,401.7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加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按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是否达到或超过500万份将其分设为A类或C类基金份额,并分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费率。本基金分级后,除A、C两类基金份额收益率不同外,各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其他权益平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加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一致。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估值日评估影子价格(即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影子价格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之间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日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A、B级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7.4.4.8 损益平准金
无。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适用)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逐日确认。 根据《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逐日确认。 根据《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对于因账户基金份额达到500万份而由A类升级为C类的基金份额,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C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工作日起享受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对于因账户基金份额降至500万份以下而由C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方式获取现金红利收益。本基金每日进行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并结转至应付利润科目,次月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中支付累计收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2)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2)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3)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无变化。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的子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2,723,495.49
97,902,481.1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112,268.18
1,737,327.42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5,067,726.09
29,667,418.5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加货币A
中加货币C
合计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8,637.54
2,294,124.42
2,452,761.9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77,609.63
17,343.48
3,194,953.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582.74
0.00
36,582.74

合计
3,372,829.91
2,311,467.90
5,684,297.8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加货币A
中加货币C
合计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9,282.75
2,787,351.99
2,926,634.7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99,024.45
18,760.43
2,717,784.8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943.02
0.00
42,943.02

合计
2,881,250.22
2,806,112.42
5,687,362.64

注: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划分A、C类基金份额,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详见附注7.4.4.10。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会计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中加货币A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0月2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中加货币C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0月2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08,593,393.32
99,566,123.46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129,386,936.52
109,027,269.86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15,000,000.00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22,980,329.84
208,593,393.32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50%
0.86%

注:期间申购总份额包括当期收益转份额部分。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中加货币C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89,777,336.06
36.52%
4,682,744,190.35
19.37%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7,055,671.67
0.40%
83,819,049.30
0.3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0.00
3.70%
0.00
0.00%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
7,015,080.09
5,959,964.22
1,217,392.28
2,694,214.8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
3,200,000,000.00
88,682,777.44
-
17,810,694.09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光大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备付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0元,本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0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间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本报告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证券。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1,770,935,403.79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50207
15国开07
2018-01-08
100.01
240,000
24,003,290.19

150401
15农发01
2018-01-08
100.01
282,000
28,203,791.07

170401
17农发01
2018-01-02
99.99
3,033,000
303,281,101.14

170408
17农发08
2018-01-08
99.95
489,000
48,876,834.88

170408
17农发08
2018-01-10
99.95
1,011,000
101,052,106.48

111709480
17浦发银行CD480
2018-01-02
99.15
1,474,000
146,146,137.31

111719219
17恒丰银行CD219
2018-01-02
97.60
3,841,000
374,888,883.27

111721230
17渤海银行CD230
2018-01-02
98.01
1,537,000
150,644,152.49

111721242
17渤海银行CD242
2018-01-02
98.89
5,051,000
499,500,722.73

111771856
17青岛银行CD254
2018-01-02
97.52
155,000
15,115,640.97

111788975
17广州银行CD090
2018-01-02
98.21
1,631,000
160,176,566.27

合计



18,744,000
1,851,889,226.8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未进行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下述按公允价值三个层级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层级取决于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 三个层级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级的债券资产余额为人民币10,771,437,4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三个层次之间没有发生其他重大转换。本基金是在发生转换当年的报告期末确认各层次之间的转换。本基金本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a)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时,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b)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16年12月31日:无)。 (2)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年末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0,778,784,110.12
45.96


其中:债券
10,778,784,110.12
45.96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742,796,874.30
11.7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787,015,080.09
41.73

4
其他各项资产
142,448,408.71
0.61

5
合计
23,451,044,473.22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5.9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770,935,403.79
8.2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对货币市场基金,只要其投资的市场(如银行间市场)可交易,即可视为交易日。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17-03-29
20.77
2017年3月28日发生巨额赎回
3个交易日

2
2017-03-30
25.11
2017年3月28日和2017年3月29日发生巨额赎回
3个交易日

3
2017-03-31
21.12
2017年3月28日和2017年3月29日发生巨额赎回
3个交易日

4
2017-04-01
21.12
2017年3月28日和2017年3月29日发生巨额赎回
3个交易日

5
2017-04-02
21.12
2017年3月28日和2017年3月29日发生巨额赎回
3个交易日

6
2017-04-03
21.12
2017年3月28日和2017年3月29日发生巨额赎回
3个交易日

7
2017-04-04
21.12
2017年3月28日和2017年3月29日发生巨额赎回
3个交易日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2.54
8.2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30.5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5.3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0.8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28.7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7.90
8.2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超过240天的情形。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394,865,987.37
6.4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394,865,987.37
6.4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9,383,918,122.75
43.44

8
其他
-
-

9
合计
10,778,784,110.12
49.90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0401
17农发01
11,710,000
1,170,927,034.06
5.42

2
111721222
17渤海银行CD222
10,000,000
992,666,410.96
4.60

3
111721242
17渤海银行CD242
10,000,000
988,914,517.39
4.58

4
111771855
17青岛银行CD253
8,500,000
840,064,717.04
3.89

5
111721226
17渤海银行CD226
8,000,000
793,770,689.34
3.67

6
111791376
17郑州银行CD029
7,000,000
695,877,546.80
3.22

7
111709506
17浦发银行CD506
7,000,000
692,555,696.08
3.21

8
111719316
17恒丰银行CD316
5,000,000
499,009,349.97
2.31

9
111719349
17恒丰银行CD349
5,000,000
480,039,242.97
2.22

10
111709480
17浦发银行CD480
4,500,000
446,172,060.99
2.07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40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61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55%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取得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计价: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并且按相关规定进行临时公告。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42,448,308.71

4
应收申购款
100.00

5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42,448,408.7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中加货币A
110,136
14,741.58
99,040,321.82
6.10%
1,524,538,778.77
93.90%

中加货币C
91
219,546,179.98
19,894,265,947.15
99.58%
84,436,431.40
0.42%

合计
110,227
195,979.95
19,993,306,268.97
92.55%
1,608,975,210.17
7.45%








9.2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

1
银行类机构
7,217,026,988.98
33.41

2
券商类机构
2,000,000,000.00
9.26

3
银行类机构
1,801,052,003.72
8.34

4
银行类机构
1,500,000,000.00
6.94

5
银行类机构
1,082,424,568.38
5.01

6
银行类机构
800,000,000.00
3.70

7
银行类机构
672,750,347.08
3.11

8
银行类机构
500,000,000.00
2.31

9
其他机构
274,573,943.92
1.27

10
基金类机构
242,152,080.83
1.12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中加货币A
6,005,398.16
0.37%


中加货币C
0.00
0.00%


合计
6,005,398.16
0.03%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中加货币A
10~50


中加货币C
-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中加货币A
-


中加货币C
-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中加货币A
中加货币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0月21日)基金份额总额
2,302,992,307.69
4,569,835,095.2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52,420,965.55
22,922,394,579.9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7,797,160,353.86
113,378,805,854.5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426,002,218.82
116,322,498,055.92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23,579,100.59
19,978,702,378.55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赎回含转换出及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于2017年3月17日至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托管人代表、律师、公证员的监督见证下,经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已于当日生效,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已在指定媒介公布。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人事变动情况:2017年6月30日,公司新任副总经理宗喆先生。2017年7月31日,闫冰竹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无。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无。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应支付审计费90000元,目前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5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兴业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注:1、公司选择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时,考虑以下几方面:(1)基本情况:公司资本充足、财务指标等符合监管要求且经营行为规范;(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3)研究服务实力。 2、券商及交易单元的选择流程如下:(1)投资研究部经集体讨论后遵照《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单元管理办法》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挑选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并符合监管要求;(2)公司执行委员会负责审批、确定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3)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由监察稽核门部负责审查相关协议内容,交易室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3、投资研究部于每年第一季度内根据《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对券商进行重新评估,拟定是否需要新增、续用或取消券商、调整相应席位安排,并报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批、确定。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兴业证券
-
-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317-20170418,20170427-20170503,20170519-20170522,20170609-20170713,20170912-20171231
4,035,005,862.59
4,186,222,139.47
1,004,201,013.08
7,217,026,988.98
33.41%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该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占比较大,该投资者在赎回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另外,该投资者在大额赎回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基金可能存在为应对赎回证券变现产生的冲击成本。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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