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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恒生国企(QDII-ETF)(51090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22421
基金代码 510900
公告日期 2018-03-30
编号 1
标题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生国企(QDII-ETF)

基金主代码
510900

交易代码
5109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9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281,021,934.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10月22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同时,本基金可适当借出证券,以更好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参考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当市场流动性不足、法规规定本基金不能投资关联方股票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按照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组合构建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进行替代。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付赎回、降低跟踪误差以及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可投资恒生H股指数期货或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中国企业,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59

传真
020-85104666
021-62701216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无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文
无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
香港皇后大道中一号

办公地址
无
香港九龙深旺道1号汇丰中心1座6楼

邮政编码
无
无

2.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890,850,451.95
350,353,737.21
-241,988,817.00

本期利润
1,329,650,739.62
1,307,925,374.49
-795,595,050.7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078
0.1502
-0.291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68%
6.36%
-12.2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00
0.0493
-0.013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576,541,113.63
9,501,817,161.90
5,078,095,461.9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453
1.0493
0.986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25%
1.22%
5.59%
1.24%
-0.34%
-0.02%

过去六个月
9.78%
1.04%
8.80%
1.06%
0.98%
-0.02%

过去一年
18.68%
0.96%
16.47%
0.97%
2.21%
-0.01%

过去三年
10.79%
1.41%
3.53%
1.44%
7.26%
-0.03%

过去五年
17.38%
1.36%
5.55%
1.39%
11.83%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4.53%
1.32%
21.37%
1.38%
3.16%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8月9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37%。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香港、深圳、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办公场所,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人的资产实现持续稳定的保值增值,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易方达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的公司之一,拥有公募、社保、年金、专户、QDII、QFII、RQFII、保险资金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投资业务包括主动权益、指数量化、固定收益、国际投资、多资产投资、另类投资等六大板块,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各类资产规模总计12338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6077亿元;服务各类客户总数6703万户,公募基金累计分红931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胜记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2-08-09
-
12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对于公司旗下基金在境外的投资交易行为,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并结合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4.4.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分股均为在香港上市交易的内地公司,企业盈利增速的变化跟随国内经济周期的趋势。2017年,国内经济稳中向好,增长强劲。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6%,均环比回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2%,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7.0%,维持在高位。消费平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2%,房地产销售维持较快增速,全国住宅累计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0.5%。通胀稳中回落,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6%,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增长6.3%。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1%,明显高于往年。香港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速亦明显好转,为股市的上涨奠定坚实的基础。流动性方面,我国金融去杠杆力度持续加大,美联储年内三次加息共0.75%,特朗普减税新政获得通过,货币政策不断收紧。但是在发达国家股市屡创新高的背景下,处于全球估值洼地的香港股市,逐步获得各路资金的青睐,流动性持续充沛。港股通日均净流入香港达15亿港币以上,香港股市呈现持续上涨的牛市局面,报告期内,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上涨24.64%(港币)。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H股ETF)属于完全跟踪指数的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内,本基金跟随指数的成分股变化进行日常调整操作,控制基金组合与指数权重基本一致。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45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47%,年化跟踪误差0.98%,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分股均为内地公司,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变化取决于国内经济的增长前景,但市场交易主体包括欧美等海外资金,流动性受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的直接影响很大。展望2018年,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大趋势不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盈利增长仍将较好,港股长期上涨的基本面基础稳固。另一方面,美联储持续加息的风险加大,外汇市场波动加剧,需要密切关注流动性的变化前景。目前,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估值水平仍在底部区域,人民币重拾升势,内地资金通过港股通南下趋势未变,海外资金通过香港配置国内资产的需求旺盛,对H股指数的前景继续保持乐观。
长期来看,我国经济仍处于制度改革红利的释放期,仍处于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中长期经济增长前景良好,本基金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长期表现保持乐观。作为完全被动投资基金,下阶段本基金将继续采取紧密跟踪比较基准的投资策略,审慎管理基金资产,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期望为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的未来成长提供良好的投资工具。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7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7年度,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5,854,375.40
108,993,600.04

结算备付金
84,322,226.68
8,945,100.00

存出保证金
11,227,247.65
50,488,852.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94,329,583.10
9,345,145,480.00

其中:股票投资
6,494,329,583.10
9,345,145,48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4,234,846.49
-

应收利息
17,698.07
89,501.4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699,985,977.39
9,513,662,534.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74,395.89
1,216.70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398,404.19
5,051,276.06

应付托管费
1,132,801.39
1,683,758.7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517,267.13
3,747,369.7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18,321,995.16
1,361,750.95

负债合计
123,444,863.76
11,845,372.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281,021,934.00
9,055,021,934.00

未分配利润
1,295,519,179.63
446,795,227.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76,541,113.63
9,501,817,161.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99,985,977.39
9,513,662,534.11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453元,基金份额总额5,281,021,934.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407,067,187.07
1,402,851,713.37

1.利息收入
1,319,369.47
2,484,079.2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19,369.47
2,484,079.2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57,370,258.95
383,261,828.3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56,571,969.85
62,063,251.9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00,798,289.10
321,198,576.4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38,800,287.67
957,571,637.2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841,500.35
-10,624,962.21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6,418,771.33
70,159,130.69

减:二、费用
77,416,447.45
94,926,338.88

1.管理人报酬
44,875,891.53
49,880,731.03

2.托管费
14,958,630.49
16,626,910.3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4,104,867.90
23,835,001.5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3,477,057.53
4,583,695.9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29,650,739.62
1,307,925,374.4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29,650,739.62
1,307,925,374.4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055,021,934.00
446,795,227.90
9,501,817,161.9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29,650,739.62
1,329,650,739.6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774,000,000.00
-480,926,787.89
-4,254,926,787.8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58,000,000.00
249,847,246.68
1,607,847,246.68

2.基金赎回款
-5,132,000,000.00
-730,774,034.57
-5,862,774,034.5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281,021,934.00
1,295,519,179.63
6,576,541,113.6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147,021,934.00
-68,926,472.02
5,078,095,461.9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07,925,374.49
1,307,925,374.4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908,000,000.00
-792,203,674.57
3,115,796,325.4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701,000,000.00
-757,565,182.65
6,943,434,817.35

2.基金赎回款
-3,793,000,000.00
-34,638,491.92
-3,827,638,491.9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055,021,934.00
446,795,227.90
9,501,817,161.9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23号《关于核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616,541,259.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2,259.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不予征收营业税(于2016年5月1日前)或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且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4)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
境外资产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申赎代办券商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该基金是本基金的联接基金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4,875,891.53
49,880,731.0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122,694.89
283,997.02

注: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4,958,630.49
16,626,910.39

注:本基金托管费(包括境外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996,464,822.00
18.87%
3,690,016,936.00
40.75%

广发证券
59,045,023.00
1.12%
15,663,752.00
0.17%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汇丰银行-活期存款
8,442,276.52
4,459.35
38,130,743.87
682.73

交通银行-活期存款
67,412,098.88
722,810.55
70,862,856.17
1,270,692.52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提高基金运作效率,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同意,在报告期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股东广发证券发行的股票广发证券和托管行发行的股票交通银行。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6,494,329,583.10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9,345,145,480.00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494,329,583.10
96.93


其中:普通股
6,494,329,583.10
96.93


存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0,176,602.08
2.39

8
其他各项资产
45,479,792.21
0.68

9
合计
6,699,985,977.39
100.00

注:1、上表中的普通股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8.2、8.3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市值为3,889,421,377.53元,占净值比例59.14%。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香港
6,494,329,583.10
98.75

合计
6,494,329,583.10
98.75

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ADR、GDR 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703,963,638.60
10.70

材料
96,813,110.92
1.47

工业
347,179,228.38
5.28

非必需消费品
288,296,703.16
4.38

必需消费品
-
-

保健
86,015,740.86
1.31

金融
4,689,394,349.49
71.30

信息技术
-
-

电信服务
104,625,103.64
1.59

公用事业
92,195,489.74
1.40

房地产
85,846,218.31
1.31

合计
6,494,329,583.10
98.75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中文)
证券代码
所在证券市场
所属国家(地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9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111,578,000
671,537,995.05
10.21

2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9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125,832,000
661,608,788.58
10.06

3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8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202,490,000
649,971,517.05
9.88

4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1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9,541,000
648,800,198.17
9.87

5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2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18,992,000
389,746,046.78
5.93

6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86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65,107,200
311,848,142.23
4.74

7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6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9,958,546
258,890,338.61
3.94

8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857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53,844,000
245,297,622.32
3.73

9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8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70,596,000
214,803,324.59
3.27

10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01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6,019,600
188,945,736.05
2.87

注:1.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2.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e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

1
Bank of China Ltd
3988 HK
257,571,126.92
2.71

2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
939 HK
188,439,766.54
1.98

3
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1398 HK
149,235,208.74
1.57

4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2318 HK
135,723,108.70
1.43

5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2628 HK
112,444,138.58
1.18

6
PSBC
1658 HK
110,855,286.75
1.17

7
Guangzhou Automobile Group Co Ltd
2238 HK
93,941,385.40
0.99

8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
386 HK
92,073,358.60
0.97

9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td
1288 HK
86,638,306.65
0.91

10
PetroChina Co Ltd
857 HK
67,819,295.97
0.71

11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3968 HK
63,976,175.29
0.67

12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2601 HK
52,142,640.85
0.55

13
China CITIC Bank Corp Ltd
998 HK
49,422,870.52
0.52

14
PICC Property & Casualty Co Ltd
2328 HK
40,444,984.93
0.43

15
China Shenhua Energy Co Ltd
1088 HK
39,836,649.80
0.42

16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3328 HK
31,640,341.72
0.33

17
China Telecom Corp Ltd
728 HK
31,048,277.11
0.33

18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1988 HK
29,291,924.58
0.31

19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 Ltd
1800 HK
27,301,410.88
0.29

20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6837 HK
25,891,213.24
0.27

注:1.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

1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2318 HK
698,645,297.29
7.35

2
Bank of China Ltd
3988 HK
623,652,818.11
6.56

3
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1398 HK
612,203,073.29
6.44

4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
939 HK
606,528,794.43
6.38

5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2628 HK
363,461,384.88
3.83

6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
386 HK
320,111,838.14
3.37

7
PetroChina Co Ltd
857 HK
232,588,583.58
2.45

8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td
1288 HK
186,737,706.86
1.97

9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3968 HK
178,736,852.56
1.88

10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2601 HK
146,748,513.94
1.54

11
China Shenhua Energy Co Ltd
1088 HK
126,442,293.98
1.33

12
PICC Property & Casualty Co Ltd
2328 HK
121,354,162.43
1.28

13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3328 HK
104,897,732.55
1.10

14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1988 HK
104,314,070.71
1.10

15
China Telecom Corp Ltd
728 HK
101,080,216.29
1.06

16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 Ltd
1800 HK
92,149,092.86
0.97

17
China CITIC Bank Corp Ltd
998 HK
91,186,068.70
0.96

18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6837 HK
86,677,944.31
0.91

19
Sinopharm Group Co Ltd
1099 HK
85,702,509.47
0.90

20
China Longyuan Power Group Corp
916 HK
73,318,490.51
0.77

注:1.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成本(成交)总额
2,033,591,492.48

卖出收入(成交)总额
6,079,781,354.83

注:“买入成本”或“卖出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2017年3月29日,中国银监会针对招商银行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招商银行系标的指数成份券,该类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招商银行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227,247.6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4,234,846.4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698.0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479,792.21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9,717
177,710.47
3,692,388,754.00
69.92%
1,588,633,180.00
30.08%
996,464,822.00
18.87%


注: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和“占总份额比例”数据中已包含“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持有份额”和“占总份额比例”数据。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5,939,600.00
7.69%

2
工银瑞信基金-工商银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97,093,600.00
5.63%

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97,080,200.00
3.73%

4
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36,595,924.00
2.59%

5
国际金融-汇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0CIATION
98,412,492.00
1.86%

6
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
97,454,600.00
1.85%

7
何享健
95,022,500.00
1.80%

8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012G-ZY001沪
91,712,300.00
1.74%

9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沪
79,797,700.00
1.51%

10
南方资本-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
76,396,581.00
1.45%

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996,464,822.00
18.87%

注:本表统计的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均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
1,616,541,259.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055,021,934.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58,0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132,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281,021,934.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3月10日起聘任关秀霞女士担任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副总经理级);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4月19日起聘任高松凡先生担任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副总经理级)。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连续6年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1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建投
1
3,953,225,422.36
48.73%
1,976,612.69
44.76%
-

民生证券
1
1,857,775,694.22
22.90%
928,887.93
21.03%
-

Everbright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1
440,315,805.68
5.43%
352,252.60
7.98%
-

State Street Global Markets
1
527,985,758.99
6.51%
263,992.95
5.98%
-

瑞银证券
1
511,475,418.30
6.30%
255,737.70
5.79%
-

CITIC Securities Brokerage (HK) Limited
1
235,705,789.79
2.91%
188,564.54
4.27%
-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1
213,663,363.50
2.63%
170,930.66
3.87%
-

Credit Suisse (HongKong) Limited
1
112,916,040.79
1.39%
90,332.85
2.05%
-

Goldman Sachs
1
107,434,237.81
1.32%
82,480.32
1.87%
-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HK) Co Ltd
1
80,093,800.71
0.99%
64,075.05
1.45%
-

GF Securities (Hong Kong) Brokerage Limited
1
52,897,653.80
0.65%
26,448.85
0.60%
-

Shenyin Wanguo Securities HK Ltd
1
15,229,254.23
0.19%
12,183.43
0.28%
-

JP Morgan Securities Limited
1
4,607,978.90
0.06%
3,686.39
0.08%
-

China Everbright Forex & Futures (HK) Limited
1
-
-
-
-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1
-
-
-
-
-

Macquarie Group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注:a)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账户,于如下证券经营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新增一个交易单元。
b)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并在该机构开立交易账户。基金交易账户的开立标准如下:
1)交易执行能力。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能否对投资指令进行有效地执行,以及能否取得较高质量的成交结果;
2)研究报告质量。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等;
3)提供研究服务的质量。主要包括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研究资料共享、路演服务、日常沟通交流、接受委托研究的服务质量等方面;
4)法规监管资讯服务。主要包括境外投资法律规定、交易监管规则、信息披露、个人利益冲突、税收等资讯的提供与培训;
5)价值贡献。主要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对公司研究团队、投资团队在业务能力提升上所做的培训服务、对公司投资提升所作出的贡献;
6)其他因素。主要是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机制、近年内有无重大违规行为等。
c)基金交易账户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账户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与所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立交易账户事宜。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
-
-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
-

Everbright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
-
-
-
-
-
-
-

State Street Global Markets
-
-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
-

CITIC Securities Brokerage (HK) Limited
-
-
-
-
-
-
-
-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
-
-
-
-
-
-
-

Credit Suisse (HongKong) Limited
-
-
-
-
-
-
-
-

Goldman Sachs
-
-
-
-
-
-
-
-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HK) Co Ltd
-
-
-
-
-
-
-
-

GF Securities (Hong Kong) Brokerage Limited
-
-
-
-
-
-
-
-

Shenyin Wanguo Securities HK Ltd
-
-
-
-
-
-
-
-

JP Morgan Securities Limited
-
-
-
-
-
-
-
-

China Everbright Forex & Futures (HK) Limited
-
-
-
-
-
-
-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
-
-
-
-
-
-
-

Macquarie Group
-
-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
2017年01月01日~2017年07月02日,2017年07月04日~2017年07月31日
3,690,016,936.00
755,110,227.00
3,448,662,341.00
996,464,822.00
18.87%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注:申购份额包括申购或者买入基金份额,赎回份额包括赎回或者卖出基金份额。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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