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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货币A(51950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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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0180 | ||||||||
基金代码 | 519505 | ||||||||
公告日期 | 2005-01-22 | ||||||||
编号 | 1 | ||||||||
标题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海富通货币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间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从2005年1月26日开始正式推出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货币”)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间基金转换的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间转换业务。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并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三、办理时间 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四、基金转换费率 从海富通货币基金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下称“转入基金”)时,转换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标准详见该转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相关费率调整公告; 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下称“转出基金”)转换成海富通货币基金时,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标准详见该转出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相关的费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转换费率,但应最迟在新的费率适用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五、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本公司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于 T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基金转换申请,本公司将在 T+1日对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交基金转换申请的销售机构(或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六、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网站( w w w. h f t f u n d. c o m)等处查询。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858)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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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间转换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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