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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稳健配置混合(51969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15706
基金代码 519690
公告日期 2018-03-28
编号 1
标题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交银稳健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690

交易代码
 519690(前端)
 519691(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6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25,729,440.2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坚持并不断深化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自上而下灵活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分散风险,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投资策略
把握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根据经济周期理论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上而下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分散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中的中等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处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间。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晚婷
田青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l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61055000
010-67595096

传真
(021)61055054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20,457,844.04
-303,566,836.03
1,210,896,876.25

本期利润
1,281,202,180.69
-578,103,933.60
1,305,796,715.7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5815
-0.2486
0.505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5.25%
-17.92%
56.5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129
0.0845
0.80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926,069,783.66
2,044,238,492.64
3,518,892,623.7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837
1.0845
1.8026

注:1、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9.41%
1.25%
-0.42%
0.54%
9.83%
0.71%

过去六个月
23.17%
1.02%
3.35%
0.48%
19.82%
0.54%

过去一年
55.25%
0.91%
7.34%
0.44%
47.91%
0.47%

过去三年
99.46%
1.70%
8.97%
1.13%
90.49%
0.57%

过去五年
119.00%
1.52%
42.31%
1.02%
76.69%
0.5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42.94%
1.60%
157.32%
1.18%
385.62%
0.42%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3年7月1日起,由“65%×MSCI中国A股指数+3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变更为“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3.2.2和3.2.3同。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26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由“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3.2.2和3.2.3同。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
-
-
-
-

2016年
4.020
343,152,601.99
442,306,502.66
785,459,104.65
-

2015年
1.460
112,640,842.89
201,378,868.29
314,019,711.18
-

合计
5.480
455,793,444.88
643,685,370.95
1,099,478,815.83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保本混合型、普通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78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唐倩
交银稳健配置混合的基金经理、公司首席基金经理
2013-12-12
-
17年
唐倩女士,CPA,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分析师,中银国际有限公司分析师,香港雷曼兄弟证券公司研究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其中2011年4月28日至2013年7月8日担任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经理。2013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权益部副总经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通过投资交易监控、交易数据分析、专项稽核检查等,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本基金大幅跑赢业绩基准的主要原因在于集中于龙头企业的投资策略。正如在2016年的年报中描述,“我们对于2017年的选股并不悲观。考虑到目前,市场的风险偏好有明显下降,我们认为这是市场出清的有利信号。此时,判断目前市场可能是获取阿尔法的有利时机。”再来回顾2017年的市场走势,宏观经济和企业盈利增长均好于预期,龙头企业的盈利和股价表现则十分亮眼。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83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5.2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3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就2018年而言,相较于2017年年初,优质蓝筹和成长股的估值普遍有明显的提升,我们预计A股估值继续提升的空间并不大。但是不少公司的经营可能进一步好转,理应获得合理的收益空间。但是投资的难度相应地会比2017年更大,合理收益率也有所下降。同时我们也认为国内外股市在2018年出现大幅震荡的可能性较大,主要原因是美联储通胀和加息预期的大背景下,持续多年的牛市市场自身有较大的调整压力,对于国内而言,由于市场利率的上升幅度更快、而且金融去杠杆的实质影响可能陆续显现。我们对于2018年的整体风险有所警惕,希望能够通过选择质地优良的公司,并且通过一定程度的仓位控制来防范风险。但是就中长期而言,我们看到一些公司的基本面仍然非常良好,估值也相对合理。因此,仍然有很好的投资机会值得把握。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对本报告期应分配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了收益分配,具体情况参见年度报告正文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1941号】。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74,586,494.96
222,330,190.53

结算备付金

9,242,927.33
2,638,921.27

存出保证金

525,847.54
840,594.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679,490,811.50
1,678,046,070.07

其中:股票投资

4,430,060,342.02
1,578,186,394.8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49,430,469.48
99,859,675.1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49,900,564.95
144,947,617.4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4,115,631.00
-

应收利息
7.4.7.5
6,164,036.23
1,845,633.5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565,414.07
113,89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4,949,591,727.58
2,050,762,917.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3,118,338.84
822,815.21

应付管理人报酬

6,182,720.47
2,617,347.98

应付托管费

1,030,453.39
436,224.7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720,173.76
2,225,506.2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70,257.46
422,530.88

负债合计

23,521,943.92
6,524,424.9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925,729,440.23
1,885,011,251.98

未分配利润
7.4.7.10
2,000,340,343.43
159,227,240.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26,069,783.66
2,044,238,492.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49,591,727.58
2,050,762,917.62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6837元,基金份额总额2,925,729,440.23份,全部为A类基金份额。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344,099,543.45
-513,539,106.06

1.利息收入

7,298,871.50
6,435,865.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048,823.18
3,112,459.35

债券利息收入

3,437,744.86
215,716.2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12,303.46
3,107,689.8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4,938,004.91
-246,120,297.5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41,731,800.90
-266,874,067.4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915,535.7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29,290,668.31
20,753,769.9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960,744,336.65
-274,537,097.5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1,118,330.39
682,423.58

减:二、费用

62,897,362.76
64,564,827.54

1.管理人报酬

45,738,085.35
38,871,059.54

2.托管费

7,623,014.18
6,478,509.9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9,050,064.94
18,684,368.5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7.4.7.20
486,198.29
530,889.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81,202,180.69
-578,103,933.6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81,202,180.69
-578,103,933.6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85,011,251.98
159,227,240.66
2,044,238,492.6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81,202,180.69
1,281,202,180.6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40,718,188.25
559,910,922.08
1,600,629,110.3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16,893,610.02
952,003,793.98
2,768,897,404.00

2.基金赎回款
-776,175,421.77
-392,092,871.90
-1,168,268,293.6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25,729,440.23
2,000,340,343.43
4,926,069,783.6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52,172,082.79
1,566,720,540.91
3,518,892,623.7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78,103,933.60
-578,103,933.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7,160,830.81
-43,930,262.00
-111,091,092.8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50,477,757.88
55,632,558.71
806,110,316.59

2.基金赎回款
-817,638,588.69
-99,562,820.71
-917,201,409.4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785,459,104.65
-785,459,104.6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85,011,251.98
159,227,240.66
2,044,238,492.6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78号《关于同意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7,011,427,454.9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7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016,138,522.0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711,067.1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H类基金份额类别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本基金决定自2015年12月7日起增加本基金的H类基金份额类别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本基金按照销售区域及费率标准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H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类别,A类基金份额仅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本基金新增加的H类基金份额类别,仅在中国香港地区销售。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5%-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现金、短期金融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65%,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但会计估计有所变更,详见7.4.5.2。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自2017年11月15日起改为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该估值技术变更使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及2017年度净损益增加3,112,396.69元。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于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按照7%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由内地上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按照7%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由内地上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交烨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5,738,085.35
38,871,059.5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181,940.01
6,250,717.5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623,014.18
6,478,509.9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无。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81,303,685.6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30,781,768.33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112,085,453.93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3、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适用的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74,586,494.96
1,946,380.07
222,330,190.53
2,986,843.7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2923
润都股份
2017-12-28
2018-01-05
新股未上市
17.01
17.01
954
16,227.54
16,227.54
-

300664
鹏鹞环保
2017-12-28
2018-01-05
新股未上市
8.88
8.88
3,640
32,323.20
32,323.20
-

603080
新疆火炬
2017-12-25
2018-01-03
新股未上市
13.60
13.60
1,187
16,143.20
16,143.20
-

603161
科华控股
2017-12-28
2018-01-05
新股未上市
16.75
16.75
1,239
20,753.25
20,753.25
-

002027
分众传媒
2017-08-21
2018-02-22
限售股票
8.60
13.52
3,500,000
30,100,000.00
47,320,000.00
-

002027
分众传媒
2017-11-22
2018-05-22
限售股票
12.38
13.36
3,231,000
39,999,780.00
43,166,160.00
-

注:1、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此外,本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原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2344
海宁皮城
2017-11-01
重大事项
7.93
2018-01-31
7.44
52
1,291.35
412.36
-

002470
金正大
2017-10-25
重大事项
9.15
2018-02-09
8.24
1,796
26,084.07
16,433.40
-

002919
名臣健康
2017-12-28
重大事项
35.26
2018-01-02
38.79
821
10,311.76
28,948.46
-

300159
新研股份
2017-11-23
重大事项
10.40
2018-03-22
9.36
162
3,404.06
1,684.80
-

300659
中孚信息
2017-11-14
重大事项
40.21
-
-
776
9,971.60
31,202.96
-

300730
科创信息
2017-12-25
重大事项
41.55
2018-01-02
45.71
821
6,863.56
34,112.55
-

注: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4,339,378,409.7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340,112,401.72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448,363,106.90元,第二层次229,682,963.17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430,060,342.02
89.50


其中:股票
4,430,060,342.02
89.50

2
固定收益投资
249,430,469.48
5.04


其中:债券
249,430,469.48
5.0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9,900,564.95
3.0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3,829,422.29
1.69

7
其他各项资产
36,370,928.84
0.73

8
合计
4,949,591,727.58
100.00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553,351,008.22
72.1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6,143.20
0.0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942.76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65,103,253.75
1.32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7,260.05
0.00

J
金融业
49,457,886.48
1.00

K
房地产业
620,508,682.24
12.6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1,475,842.12
2.8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323.20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430,060,342.02
89.93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012
隆基股份
12,919,744
470,795,471.36
9.56

2
000002
万科A
12,137,089
376,977,984.34
7.65

3
600887
伊利股份
11,488,013
369,799,138.47
7.51

4
002271
东方雨虹
9,241,582
369,293,616.72
7.50

5
600519
贵州茅台
477,921
333,345,118.29
6.77

6
600298
安琪酵母
10,148,284
332,051,852.48
6.74

7
000538
云南白药
3,049,674
310,426,316.46
6.30

8
600056
中国医药
10,539,214
262,321,036.46
5.33

9
000333
美的集团
4,646,711
257,567,190.73
5.23

10
600622
光大嘉宝
13,552,070
243,530,697.90
4.9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298
安琪酵母
361,231,377.27
17.67

2
000002
万科A
307,947,062.48
15.06

3
600887
伊利股份
299,181,005.11
14.64

4
601012
隆基股份
269,817,752.49
13.20

5
002271
东方雨虹
253,270,906.14
12.39

6
600258
首旅酒店
248,342,267.63
12.15

7
600066
宇通客车
237,369,453.26
11.61

8
600690
青岛海尔
230,524,365.41
11.28

9
601933
永辉超市
191,169,488.19
9.35

10
002475
立讯精密
174,505,881.41
8.54

11
000333
美的集团
168,875,058.80
8.26

12
601166
兴业银行
158,862,836.17
7.77

13
002027
分众传媒
129,139,105.73
6.32

14
000538
云南白药
107,857,250.48
5.28

15
601318
中国平安
102,166,366.91
5.00

16
600196
复星医药
97,445,336.92
4.77

17
002460
赣锋锂业
95,492,600.86
4.67

18
600056
中国医药
94,316,109.49
4.61

19
002008
大族激光
76,613,594.50
3.75

20
600622
光大嘉宝
51,374,361.29
2.51

21
600104
上汽集团
48,405,637.84
2.37

22
600519
贵州茅台
47,710,357.10
2.33

23
600660
福耀玻璃
46,661,264.31
2.28

24
000651
格力电器
42,552,482.22
2.08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33
永辉超市
286,862,527.18
14.03

2
600258
首旅酒店
211,829,929.51
10.36

3
601166
兴业银行
156,462,588.23
7.65

4
002460
赣锋锂业
145,887,217.28
7.14

5
600521
华海药业
134,719,042.29
6.59

6
000423
东阿阿胶
133,600,353.08
6.54

7
601607
上海医药
86,251,934.03
4.22

8
600622
光大嘉宝
82,489,383.23
4.04

9
000538
云南白药
81,132,170.48
3.97

10
600104
上汽集团
80,812,944.44
3.95

11
002635
安洁科技
80,278,381.07
3.93

12
600062
华润双鹤
75,118,349.66
3.67

13
601012
隆基股份
62,801,488.40
3.07

14
600519
贵州茅台
60,680,271.46
2.97

15
000661
长春高新
56,817,073.04
2.78

16
000338
潍柴动力
53,823,606.82
2.63

17
300323
华灿光电
51,619,390.58
2.53

18
601318
中国平安
50,248,281.50
2.46

19
600298
安琪酵母
49,786,451.61
2.44

20
000651
格力电器
47,478,680.76
2.32

21
002045
国光电器
46,961,030.04
2.30

22
000820
神雾节能
45,461,065.52
2.22

23
600856
中天能源
41,604,150.26
2.04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4,008,400,538.05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2,458,976,324.17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9,860,000.00
0.8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9,568,000.00
4.2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9,568,000.00
4.2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469.48
0.0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49,430,469.48
5.06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0204
17国开04
1,500,000
149,700,000.00
3.04

2
108601
国开1703
600,000
59,868,000.00
1.22

3
130013
13附息国债13
400,000
39,860,000.00
0.81

4
128023
亚太转债
26
2,469.48
0.00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25,847.5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4,115,631.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164,036.23

5
应收申购款
5,565,414.0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6,370,928.84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47,291
19,863.60
506,981,464.53
17.33%
2,418,747,975.70
82.67%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53,439.54
0.02%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6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7,016,138,522.0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85,011,251.9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816,893,610.0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76,175,421.7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25,729,440.23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2017年9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聘任纪伟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期审计费用为120,000.00元。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16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专项检查后采取责令改正的要求,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认真制订并落实了整改计划,按照要求完成了改进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921,851,462.29
14.27%
858,519.73
14.27%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664,758,432.95
10.29%
619,091.60
10.29%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67,257,758.53
7.23%
435,157.50
7.23%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45,905,556.56
0.71%
42,751.59
0.7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457,727,867.27
7.09%
427,304.92
7.1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33,829,429.37
6.72%
404,025.48
6.7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430,228,298.48
6.66%
400,670.31
6.6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2,587,406.64
0.66%
39,661.94
0.66%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349,860,769.45
5.42%
325,825.85
5.42%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33,762,668.00
0.52%
31,443.19
0.5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
238,455,486.43
3.69%
222,072.75
3.6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28,753,430.18
3.54%
213,038.67
3.54%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228,485,016.46
3.54%
212,788.78
3.54%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178,313,080.28
2.76%
166,062.88
2.76%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169,557,638.22
2.62%
157,908.97
2.6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1,454,865,959.74
22.52%
1,354,914.55
22.5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13,457,977.60
1.76%
105,663.78
1.76%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659,284.80
25.65%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50,000.00
24.77%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68,880.00
24.80%
-
-
-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276.47
0.01%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40,000.00
24.76%
-
-
-
-

注:无。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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