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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5190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133
基金代码 519003
公告日期 2004-04-19
编号 1
标题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 “本基金”)定于2004年4月22日起开始办理包括申购、赎回在内的日常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具体网点名单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包括基金申购、赎回在内的日常交易等业务。
二、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一)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投资者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对单笔申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直销中心的预约电话为:021-38784858。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事宜进行调整。
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按份额赎回基金,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单位赎回。基金持有人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10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某个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1000份,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起赎回。
(三)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1)其中0.4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0.05%归基金资产;
(2)其中0.2%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0.05%归基金资产。
(四)申购、赎回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和有关数额限制,并最迟于新费率或数额限制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媒体上予以公告。
三、基金单位净值公告
从2004年4月2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系统和网站等媒介上公布本基金上一个正常交易日(基金开放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本公司已推出与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基金网上交易业务,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www.hftfund.com)申购或赎回本基金。
五、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造成该部分投资者未收到本基金的对帐单。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公司特此提示,凡未收到以上资料凭证的投资者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六、为了更好地为基金持有人提供优质增值服务,本公司每周五下午3:30---5:00开设投资经理热线(021-38784858),欢迎广大投资者来电咨询。
七、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包括申购、赎回在内的日常交易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4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等处查询。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858)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4月1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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