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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祥盈债券A(67508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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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007666 | ||||||||
基金代码 | 675081 | ||||||||
公告日期 | 2018-03-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12号),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备案,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且其他相应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部 分 前 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 分 释 义 无 13、《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 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 分 基 金份额 的申购 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无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 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 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申购申请时, 基金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 公告。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 购申请的措施。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1、2、3、5、6、8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无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 基金 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对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部分的赎 回申请, 实施延期办理,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以内(含20%)的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支付当日的赎回款项。 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延期部分如选择 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 分 基 金合同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190.52亿元人民币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2077419.0751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 部 分 基金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债券 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 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 权证资产的合计占比 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现金或投资于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 二、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持有的股 票资产、 权证资产的合计占比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 …… 除上述第(12)条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2)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16)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7)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 的, 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8)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2)、(17)、(18)条外,因证 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 部 分 基金资 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无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第十八 部 分 基金的 信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 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无 (七)临时报告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二、重要提示 1、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本基金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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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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