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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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A/B(00002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05418
基金代码 000029
公告日期 2018-03-24
编号 1
标题 《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信息全文 1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
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2

……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
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
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
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
量限制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3

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
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
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
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
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
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
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
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
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对于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持有者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 1.5%
的赎回费,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赎回费
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
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4

体上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
格、费用及其用途
新增: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
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
规则的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
的情形
新增: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5

的情形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发生上述第 4、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
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
险控制的需要,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新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
新增: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6

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

人”)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
申请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
申请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额赎
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具体为: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
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在仍可
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
比例确认,对大额赎回申请人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
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含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
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延
期办理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的方式办理;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延期办理的事宜在
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
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措施,并在指定
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7

投资
二、投资范围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1)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新增: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
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8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
金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第(2)、(13)、(21)、(22)、(23)条外,因证券、期
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9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
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新增: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
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
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新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金季度报告

新增: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
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
报告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0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七)临时报告
新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11

《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和核查
(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

(二)……






(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二)……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
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2


(11)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8)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9)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0)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第(9)、(12)、(19)、(20)、(21)条外,因证券、期13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会计核算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新增:
g、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会计核算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新增: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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