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价:-(-) | 涨跌幅:- | 涨跌额:- | 成交量:- | 折溢价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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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2.6700 | 累计净值:2.6700 | 截止日期:2024/1/31 | |||
最新规模:28.52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简称 | 单位净值 | 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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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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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夏金茂商业REIT | 基金代码 | 508017 |
成立日期 | 2024/1/31 | 上市日期 | 2024/3/12 |
存续期限(年) | 30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4.000 (2024/1/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4.000 (2024/1/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8.52 (2024/1/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伟杰 吕灵卓 谭琳 | 运作方式 | 封闭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公募REIT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并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最终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通过主动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 | ||
基金比较基准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以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消费类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将优先投资于以上海兴秀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拥有或推荐的消费类基础设施项目为投资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从而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的其余基金资产应当依法投资于利率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AAA级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或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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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常规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派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交所及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