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刘辉
单位净值:1.2200 | 净值增长率:-0.08%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8% | 累计净值:2.1220 | 截止日期:2024/4/30 | |
---|---|---|---|---|---|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8.76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睿丰混合 | 基金代码 | 169101 |
成立日期 | 2014/9/1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5.381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5.381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8.76 (2024/3/31)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辉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待基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等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