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价:-(-) | 涨跌幅:- | 涨跌额:- | 成交量:- | 折溢价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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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1.0430 | 净值增长率:-0.38%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38% | 累计净值:1.3700 | 截止日期:2024/4/23 | ||
最新规模:40.54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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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信澳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信澳鑫安 | 基金代码 | 166105 |
成立日期 | 2012/5/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8.870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8.870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40.54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彬 宋加旺 | 运作方式 | 封闭式 |
基金类型 | 封闭债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及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力争为投资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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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 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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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