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9552 | 净值增长率:-0.05%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5% | 累计净值:1.3552 | 截止日期:2024/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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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26.07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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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中信保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中信保诚双盈债券(LOF)A | 基金代码 | 165517 |
成立日期 | 2012/4/1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7.289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7.289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6.07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立春 韩海平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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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双盈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双盈B为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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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指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