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0096 | 净值增长率:1.16% | 累计净值:1.0096 | 截止日期:2024/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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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2.14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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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ETF | 基金代码 | 159553 |
成立日期 | 2024/3/2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123 (2024/3/27)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123 (2024/3/27) |
基金规模(亿元) | 2.14 (2024/3/27)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自悟 朱斌全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增强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数量化投资分析及基本面研究等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控制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6.50%,同时力求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2000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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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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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当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