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杨振建
单位净值:1.0067 | 净值增长率:-0.25%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25% | 累计净值:1.0067 | 截止日期:2024/5/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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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2.48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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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100ETF | 基金代码 | 159307 |
成立日期 | 2024/4/1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459 (2024/4/16)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459 (2024/4/16) |
基金规模(亿元) | 2.48 (2024/4/16)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振建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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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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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以下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1)本基金分别于每年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或者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1元(含)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安排本基金每季度进行1次收益分配;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对收益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原则进行修改或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