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3148 | 净值增长率:0.83% | 累计净值:1.3148 | 截止日期:2024/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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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46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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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永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 ||
基金简称 | 永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ETF发起联接C | 基金代码 | 020412 |
成立日期 | 2024/2/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346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346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46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庭宇 章赟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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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实现对标的指数表现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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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每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相应类别的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