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天弘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天弘悦利债券C |
基金代码 |
019558 |
成立日期 |
2024/1/2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2.151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2.151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2.26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柴文婷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通知基金托管人,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