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招商安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招商安康债券C |
基金代码 |
018893 |
成立日期 |
2024/1/2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6.090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6.090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6.27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邓童 尹晓红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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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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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收益率×8%+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后)×2%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可投资于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全市场的股票型ETF除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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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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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