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建信开元耀享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建信开元耀享9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A |
基金代码 |
018455 |
成立日期 |
2023/8/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456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456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46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王琦 赵荣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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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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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括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全市场的股票型ETF除外))、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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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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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获得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和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份额相同;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