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9134 | 净值增长率:0.03% | 累计净值:0.9134 | 截止日期:2024/5/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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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8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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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FOF)Y | 基金代码 | 017333 |
成立日期 | 2022/11/1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305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305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2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3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高莺 齐爱军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在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性的同时,力争实现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长期稳健回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在2030年12月31日以前,本基金侧重于资本增值,当期收益为辅;在2030年12月31日之后,本基金侧重于当期收益,资本增值为辅。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70%+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REITs)、香港互认基金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基金)、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日期基金,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随着投资者目标时间期限的接近而逐步降低。本基金相对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锁定期锁定;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 类份额和Y类份额收取的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