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杨龙龙
单位净值:1.0168 | 净值增长率:0.01% | 累计净值:1.0412 | 截止日期:2024/5/31 | ||
---|---|---|---|---|---|
最新规模:10.05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中信建投景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中信建投景信债券A | 基金代码 | 016752 |
成立日期 | 2022/10/1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9.886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9.886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0.05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龙龙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本基金主动投资的信用债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为 AA+(含)及以上,本基金投资信用债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亦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①本基金投资于 AA+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持仓的 50%;②本基金投资于 AAA 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持仓的 50%。本基金持有信用债券期间,如果其评级下降、基金规模变动、变现信用债支付赎回款项、出现信用风险调整持仓等使得信用债投资不再符合上述约定,应在 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本基金对信用债券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采用主体评级或担保人评级,不一致的以信用评级较高的为准;其他信用债的信用评级采用债项评级,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信用评级。前述安排亦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指信用债一般是指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各自减去对应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