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7187 | 净值增长率:0.45% | 累计净值:0.7187 | 截止日期:2024/5/17 | ||
---|---|---|---|---|---|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78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嘉合锦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合锦鑫混合C | 基金代码 | 015011 |
成立日期 | 2022/3/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091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091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7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国林 梁超逸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平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8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对企业基本面的全面深入研究,挖掘沪深港三地市场中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企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