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万琼
单位净值:0.8902 | 净值增长率:0.78% | 累计净值:0.8902 | 截止日期:2024/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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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4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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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博时恒生高股息ETF发起式联接A | 基金代码 | 014519 |
成立日期 | 2022/1/1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7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7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24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万琼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即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的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后)×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即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票(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等非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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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同时,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指数基金,跟踪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间接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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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