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概况 |
基金全称 |
易方达裕华利率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裕华利率债3个月定开债券 |
基金代码 |
013497 |
成立日期 |
2021/11/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2.863 (2025/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2.863 (2025/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3.16 (2025/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真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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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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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指数(1-3年)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利率债(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信用债和国债期货。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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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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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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