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陆志明
单位净值:0.6635 | 净值增长率:-2.02% } else {?> | 净值增长率:-2.02% | 累计净值:0.6635 | 截止日期:2024/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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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2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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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 ||
基金简称 | 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ETF联接A | 基金代码 | 013162 |
成立日期 | 2021/8/2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8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8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1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陆志明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人民币)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以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目标 ETF 为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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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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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