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平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平安恒鑫混合C |
基金代码 |
011176 |
成立日期 |
2021/2/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403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403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3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韩克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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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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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研究投资优势,追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资本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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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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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由于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