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阳光诺和:阳光诺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6-16
科创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
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
投资决定。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un-Novo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Co., Ltd.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 7 号楼一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新股发行及股东公开发售 本次股票的发行总量 2,000.00 万股,为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6.89 元/股
发行日期: 2021 年 6 月 9 日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板块: 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8,0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1 年 6 月 16 日




1-1-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1-1-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
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公司药物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等业务主要集中在仿制药领域,创
新药领域收入占比较低,相比于行业龙头企业竞争能力存在不足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一
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等方面的综合研发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
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仿制药开发业务的收入占比为 70%左右,仿
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收入占比为 20%左右,创新药开发的收入占比为 8%左右。

公司收入来源主要集中仿制药领域,创新药领域的收入占比较低。而且,报
告期内,公司创新药开发收入主要来源于Ⅰ-Ⅳ期临床试验服务业务。而行业龙
头企业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等在创新药领域的收入占比较高。因此,
在业务范围方面,公司与行业龙头企业相比竞争能力存在不足。

此外,公司整体及细分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3,479.59 万元、23,352.56 万元和 34,735.64 万元,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及细分业务
规模与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等行业内龙头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且
在人员规模、业务经验、临床试验基地资源等方面,竞争能力存在不足。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加剧,若未来公司在创新药方面的服
务链条不能及时得到完善,以及在药物研发各个细分领域的服务能力不能得到提
升,将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形式变动较大,运行
时间较短

报告期内,2020 年 1 月之前,朗研生命持有发行人 92%的股权,为发行人
控股股东。经朗研生命全体股东一致同意,2020 年 1 月,朗研生命将其持有发
行人的全部股权,按朗研生命自身全体股东对朗研生命的持股比例,转让给朗研
生命自身全体股东或其最终权益持有人。上述股权结构变动属于朗研生命股东或


1-1-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最终权益持有人对发行人由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

报告期内,2020 年 3 月之前,发行人为有限公司,未设董事会,设执行董
事一人;未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一人。2020 年 3 月,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聘任了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本次组织形式变
动,导致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较多,其中新增董事主要来自于原股东委派、
内部培养,以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选举了独立董事;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均
来自于内部培养。

综上,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形式变动较大。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变动后公司运行时间相对较短。公司在股份公司成立后,
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
的股东接受了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的上市辅导,加强了规范运作
意识。未来,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运行。

三、报告期内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持续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较多。2018 年至 2020 年,
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3,251.12 万元、3,539.05 万元和 2,952.19 万元,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12%、15.15%和 8.50%。其中,公司向关联方百奥
药业提供研发服务的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49%、14.38%和 6.41%,
为公司关联销售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8 年,公司关联销售的比例较高,但 2019 年、2020 年已明显下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关联方的在手合同金额为 3,753.08 万元,占公司在
手合同总额的比例为 3.31%;其中,公司对百奥药业的在手合同金额为 2,779.23
万元,占公司在手合同总额的比例为 2.4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参考市
场价格定价,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未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仍将存在持续的关联交易,若未来关联交易存在价
格显失公允、资金不能及时回款的情形,则对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将会产生不利
影响,从而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1-1-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医药行业相关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对外提供医药研发外包服务。除发行人外,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亦控制四家医药制造业企业,从事医药行业相关业务,其中:百奥药业从事
药品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永安制药从事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江西泓森、广东泓森从事药品销售业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各业务板块具有严格的划分,主营业务、开展业务所需要
的业务资质、具体的业务流程、主要生产要素及产品或服务的展现形式等明显不
同。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属于“27(大类)医药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下的“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属于“C 制造
业”中的“C27 医药制造业”。

发行人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产品
或服务的特点、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了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未来,发行人
将继续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生产、销售业务;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企业将继续从事药品的生产、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
发外包服务业务;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两个业务板块不会进入对方业务领域。为避
免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朗研生命、百奥药业、广东泓森、江西泓森
已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及《关于进一步避免
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五、关于公司在手订单及产能匹配情况

(一)公司在手订单的具体情况、订单获取时间、报告期各期新增订单情况

1、公司在手订单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手订单均为与客户签订的正式商务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113,229.91 万元,具体分布
情况如下所示:


1-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药学研究 生物等效性试验 Ⅰ-Ⅳ期临床 生物分析
业务类型
服务 服务 试验 服务
通常执行周期 1 3-5 年 6-12 月 1-3 年 3-6 月
金额 63,428.24 35,736.71 12,668.12 1,396.84
占比 56.02% 31.56% 11.19% 1.23%
注:
1、针对部分药品,公司与客户同时签订药学研究服务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服务合同,但需完
成药学研究过程中的工艺交接后,才能启动生物等效性试验。
2、上表金额为含税合同金额。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其中,多数药学研究服务可免增值税,
如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发生终止情况,合同金额可全部转化为收入;生物等效性试验服务、Ⅰ
-Ⅳ期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按 6%征收增值税,如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发生终止情况,该部
分可转化为收入的金额为扣税后的金额。

2、订单获取时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订单对应的获取时间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订单获取时间
项目 订单金额 2016 年及以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前年度
药学研究 63,428.24 28,572.39 19,108.99 11,798.62 1,732.81 2,215.43
临床试验和
49,801.67 13,560.13 25,020.01 8,208.89 3,012.65 -
生物分析
合计 113,229.91 42,132.52 44,129.00 20,007.51 4,745.45 2,215.43

3、报告期各期新增订单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签订研发服务合同金额分别为 59,015.52 万元、65,789.74
万元和 52,676.9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药学研究 34,860.79 35,448.05 38,958.21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17,816.15 30,341.69 20,057.31
合计 52,676.94 65,789.74 59,015.52

(二)订单对发行人及客户的约束力,未来存在的变更或撤销风险,报告期
内订单实际执行情况

1、订单对发行人及客户的约束力

公司在手订单均为与客户签订的正式商务合同,是经合同各方协商达成一致


1-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后签订的,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均有详细的约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公
司及客户均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

2、未来存在的变更或撤销风险,报告期内订单实际执行情况

(1)报告期内订单实际执行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签订研发服务合同金额分别为 59,015.52 万元、65,789.74
万元和 52,676.94 万元。公司新签订研发服务合同有力支撑了公司报告期业务规
模的增长。

但公司药学研究项目周期通常为 3-5 年,生物等效性试验周期通常为 6-12
月,Ⅰ-Ⅳ期临床试验每期试验周期通常为 1-3 年。由于药物研发存在周期较长
的特点,导致公司报告期内所签订的订单尚未完全转化为收入。报告期各期,公
司已消化订单并实现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13,479.59 万元、23,352.56 万元、34,735.64
万元。

同时,药物研发活动本身具有较大的风险,研发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较多,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国家政策法规变化、研发难度、客户产品规划及资金
状况变化等原因,发生个别项目实际履行进度与预计进度不一致、付款不及时、
研究成果达不到预期、客户要求增加研发工作量等情况,导致公司正在执行的合
同发生变更或撤销的情况。

针对此类风险,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均设定了风险责任承担的相关条款,
约定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确因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现有技术无法实现
研发目标等原因,导致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另行协商。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变更主要包括:一是因为客户要求增加研发工作量,针
对该类情况,公司与客户协商的结果通常为调增合同金额;二是因国家政策法规
变化、现有技术需要改进、客户尚未达到验证生产条件等原因,导致研发进度不
及预期,从而延长合同执行期限。

公司合同终止主要因为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客户产品规划、现有技术等原因,
客户或公司主动提出项目终止申请,针对此类情形,公司通过与客户协商处理,
若确定不再推进的,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并依据最终核算金额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若最终结算金额大于累计已确认金额,则借记“应收账款”、

1-1-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若最终结算金额小于累计已确认金额,
则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贷记“应收账款”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发生项目终止情况对收入影响金额分别为 164.82 万元、
372.69 万元和 228.78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2%、1.60%和
0.66%,公司已按照上述处理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2)在手订单转化为公司收入需要一定周期以及未来存在变更或撤销风险

医药研发行业具有明显的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的特点。尽管公司在研究
过程中能够根据不同研究阶段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但可能因国家政策法规变化、
客户产品规划及资金状况变化等原因,发生个别项目实际履行进度与预计进度不
一致、付款不及时、研究成果达不到预期等情况,在手订单执行过程中存在变更
或撤销的风险,由此可能导致公司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
声誉造成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过长,导致项目不确定性及管
理复杂性增加的风险。

此外,公司报告期末在手订单金额为 113,229.91 万元,因药物研发周期较长,
故转化为公司收入亦需一定的周期;同时,受在手订单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更
或撤销的影响,上述在手订单存在部分延期转化为收入或部分无法转化为收入的
可能。

(三)公司在研发活动方面的产能与订单所需投入的匹配情形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人力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产能主要
影响因素包括具备医药研发行业相关知识并拥有药物研发经验的技术人才、与研
发试验相匹配的经营场所及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
公司拥有约 10,000 平方米的药物研发实验室,约 600 人的技术团队,公司目前
有足够的产能应对在手订单。

但随着我国医药行业快速发展,面对国内医药行业的研发需求持续旺盛的情
况,公司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加大对新技术、新
设备的投入,公司可能出现产能不足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持
续发展。




1-1-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
险因素:

(一)对医药企业研发投入依赖性风险

国家从 2016 年开始陆续出台推动药品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方面的相关
政策,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下降,亦导致医药企业放弃部分仿制药的开发。上述相
关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积极性,发行人存在因药品
研发投入增长放缓或减少,而导致公司承接研究服务规模及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1、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业务减少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3,204.74 万元、
6,281.10 万元和 6,271.3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78%、
26.93%和 18.0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113,229.91 万
元,其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业务的比例为 8.66%。

未来,一致性评价对 CRO 企业的政策红利预计将逐步减弱。在口服固体制
剂仿制药方面,其一致性评价政策已经实施超过 4 年,相关研发投入已过快速增
长期。部分医药企业从成本收益角度考虑,放弃部分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剔除该
种情形外,具有一致性需求而尚未启动的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已经较少。在注射
剂仿制药方面,一致性评价政策于 2020 年 5 月正式发布(该政策发布之前,注
射剂仿制药未强制进行一致性评价,但部分企业已自主启动),预计相关研发投
入在未来 2-3 年内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整体上,对于包括公司在内的 CRO 公
司而言,仿制药一致性业务的增速预计将会放缓或者减少。随着一致性评价项目
的减少,公司业务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2、国家集中采购政策导致公司仿制药开发订单来源减少的风险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药品国家集中采购的整体思路。2018 年 11
月 15 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采购
办公室”)发布《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标志着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1-1-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正式实施。

药品国家集中采购的范围为: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
中遴选试点品种。该项政策实际上属于带量采购,中标企业可以获得联盟地区公
立医疗机构对某项药品 50%至 80%的采购量,即以降低价格换取采购数量的提
升;剩余用量,各公立医疗机构仍可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其他价格适宜的挂
网品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我国已实施五批(含第一批采购扩大试点地
区范围)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数量共 157 个,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价,
部分品种降低幅度超过 50%。

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使得公司面临仿制药开发订单来源减少的风险。一方面,
受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的影响,部分医药制造企业对国家集
中采购中选品种或预计将进入国家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种研发投入积极性下降,公
司相关品种的订单或潜在订单减少。另一方面,受国家集中采购政策影响,部分
产品管线单一、实力较弱且未中标的企业将加速被市场淘汰,公司客户群体或潜
在客户群体减少。

(二)药物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对医药企业提供研发外包服务,涉及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
价及新药开发等。药物研发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经历反复实验的过程,普遍
具有较高的风险。受公司技术水平、实验室条件、原材料供应、客户生产条件、
监管政策等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药物研发存在失败的可能。虽然公司与客户
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药物研发失败的责任划分及款项结算条款,但公司仍存在着
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合同终止,并向客户退款或赔偿的风险。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2.38%、45.89%和 49.59%。公司在
定价时会根据研发难度考虑一定的风险溢价,而公司研发的药物类别较多,不同
药物的难度不同,风险溢价有所不同,故定价方面会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另外,
公司提供的药品研发服务均为定制化服务,部分服务的周期较长,药品研发风险
较高,研发成本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尤其在药学研究方面更为明显,导致公司
不同项目的毛利率具有一定的差异,且公司不同年度毛利率会发生一定的波动。


1-1-1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此外,毛利率受市场供求状况、公司议价能力、行业竞争情况、具体订单情况等
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因此,公司可能面临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包括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开发
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等。具体内容请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
承诺及履行情况”。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
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及行业市场环境、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
购规模和采购价格、主要服务的销售规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公司适用
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 2021 年一季度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审阅。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906
号),公司 2021 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化
资产总额 42,155.93 9.54%
负债总额 20,736.52 8.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963.95 10.86%
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21,419.41 11.03%
项目 2021 年一季度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9,577.08 29.82%
营业利润 2,475.04 28.70%
利润总额 2,474.19 30.49%



1-1-1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利润 2,127.57 28.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3.48 19.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011.81 14.78%
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2.17 -68.13%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42,155.93 万元,负债总额为 20,736.5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0,963.95 万元,较上年末的变动比例分
别为 9.54%、8.04%、10.86%。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和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规模保持增长趋势,主要来源为公司的经营积累。

2021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577.08 万元,同比增长 29.82%;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3.48 万元,同比增长 19.01%;实现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1.81 万元,同比增长 14.78%。公司营
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快速增加,主要受益于医药研发行业快速增长以及公司在手订
单规模持续增加。

(二)公司 2021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结合在手订单及目前经营状况,预计 2021 年 1-6 月经营业绩较 2020 年
同 期 有 所 增 长 。 经 公 司 初 步 测 算 , 公 司 2021 年 1-6 月 营 业 收 入 预 计 为
20,000.00-24,000.00 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28.45% -54.14%;净利润预
计为 4,500.00-5,400.00 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12.03%-34.44%;归属于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预 计 为 4,350.00-5,250.00 万 元 , 较 去 年 同 期 变 动 幅 度 为
6.49%-28.52%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预 计 为
4,300.00-5,300.00 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4.99%-29.41%。上述 2021 年度
1-6 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
测或业绩承诺。




1-1-1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 录

本次发行简况................................................................................................................1
发行人声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一、公司药物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等业务主要集中在仿制药领域,创新药领
域收入占比较低,相比于行业龙头企业竞争能力存在不足.............................3
二、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形式变动较大,运行时间较
短.............................................................................................................................3
三、报告期内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较多.............................................4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医药行业相关业务.................................5
五、关于公司在手订单及产能匹配情况.............................................................5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9
七、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11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11
目 录..........................................................................................................................13
第一节 释义................................................................................................................18
一、基本用语.......................................................................................................18
二、专业术语.......................................................................................................20
第二节 概览................................................................................................................24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24
二、本次发行概况...............................................................................................24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7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
略...........................................................................................................................27
六、符合科创板定位及科创属性相关情况.......................................................29
七、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30
八、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30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30

1-1-1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32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32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33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关系...........................................................35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3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关系...........................................................35
第四节 风险因素........................................................................................................38
一、技术风险.......................................................................................................38
二、经营风险.......................................................................................................38
三、行业风险.......................................................................................................42
四、财务风险.......................................................................................................43
五、法律风险.......................................................................................................44
六、内控风险.......................................................................................................44
七、发行失败风险...............................................................................................4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4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6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46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56
四、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61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74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1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股权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
的情况.................................................................................................................129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13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132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股情况.133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待遇及股权激励等情
况.........................................................................................................................134

1-1-1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二、发行人员工情况.....................................................................................136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14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变化情况.....................................14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156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210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214
五、对主要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构成.217
六、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227
七、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及资产情况.............................................................249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250
一、概述.............................................................................................................250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机构和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250
三、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253
四、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253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253
六、发行人规范运作情况.................................................................................253
七、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254
八、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254
九、同业竞争.....................................................................................................256
十、关联方.........................................................................................................274
十一、关联交易.................................................................................................278
十二、关联交易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293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97
一、财务报表及重要性水平.............................................................................297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306
三、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影响因素分析.............................................................307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08
五、主要税项与缴纳情况.................................................................................339
六、分部信息.....................................................................................................341

1-1-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非经常性损益.............................................................................................342
八、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343
九、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345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345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346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372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385
十四、报告期内重大投资、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398
十五、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影响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399
十六、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402
十七、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事项.....................40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408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40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背景.............................................................................410
三、发行人当年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措施.............................42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430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430
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431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435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435
五、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436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456
一、重要合同.....................................................................................................456
二、对外担保事项.............................................................................................458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459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459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459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46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60

1-1-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46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6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465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声明.........................................466
六、验资机构声明.............................................................................................467
七、评估机构声明.............................................................................................468
第十三节 附件..........................................................................................................469
一、备查文件目录.............................................................................................469
二、文件查阅联系方式.....................................................................................469




1-1-1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用语或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用语
阳光诺和、股份公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阳光诺和药物
司、发行人、公司、 指
研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根据上下文也可指阳光诺和有限
本公司
阳光诺和有限、有
指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限公司
北京朗研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
朗研生命 指
公司
卡威生物 指 北京卡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朗研生命更名前身)
萃生源 指 江西萃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阳光诺和(全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阳光诺和(全南)医药
阳光诺和(全南) 指
科技有限公司(萃生源更名前身)
卡威阳光 指 卡威阳光(全南)经贸有限公司(已注销)
阳光德美 指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诺和德美 指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诺和晟泰 指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弘生医药 指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诺和必拓 指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百奥药业 指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永安制药 指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晟普医药 指 成都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屹东博杰 指 北京屹东博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信德一期 指 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信德敖东 指 珠海广发信德敖东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吉林敖东 指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众优 指 新余高新区众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珠海乾亨 指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乾和 指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盛山渝英 指 上海盛山渝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盛山兴钱 指 上海盛山兴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武汉火炬 指 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武信基金 指 武汉信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开投 指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1-1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睿盈投资 指 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睿盈管理 指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益道鑫 指 苏州益道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誉赢嘉 指 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方汭 指 杭州方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茗富 指 天津茗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海达明德 指 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泰民德 指 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宏腾医药 指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泰睿德 指 杭州凯泰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迦得 指 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达盛林 指 天津泰达盛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正达 指 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民生投资 指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汇普直方 指 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佛山景祥 指 佛山市景祥创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 指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康龙化成 指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博济医药 指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泰格医药 指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百花村 指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华威医药 指 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太龙药业 指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领先 指 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昭衍新药 指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美迪西 指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未来 指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众仁逸佳 指 北京众仁逸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徕恩 指 江西省徕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泰泓医药 指 北京泰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超越世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
北京超越 指
公司等
北京佰艺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佰艺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
佰艺实验室 指
公司等


1-1-1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 上市后适用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 案)》
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申报会计师、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天元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指明,人民币元、万元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 指 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行为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二、专业术语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对外提供专业化
CRO 指
药品研发服务的公司或其他机构。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活性药物成份、原料药,由化
API 指 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但病人无法直接服用的
物质,一般再经过添加辅料、加工,制成可直接使用的药物。
药物研发过程中,通过晶型等对化合物理化性质研究将化合物制
制剂 指 作成为最终药物形式的过程和行为,以及能供人体直接使用的最
终药物形式。
包括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
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原料药及其制剂。改良型
新药 指
新药指对创新药已知活性成分进行改良,或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
新剂型、新处方工艺、新给药途径、新适应症的制剂。
具有与原研药品相同的活性成份、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
仿制药 指
径和用法用量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
原研药 指
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首仿药 指 国内首个仿制原研药品并获批准上市销售的仿制药品。
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对照药品,通常为被仿制的
参比制剂 指
对象,包括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
一致性评价 指 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重新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
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一致性评价。
药物研发过程的原料药合成研究、制剂处方工艺研究,以及杂质
药学研究 指
研究、稳定性研究、质量研究等工作。
小试 指 根据实验室实验结果进行小批量试制的过程。

1-1-2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在小试的基础上放大规模进行试制的过程,
中试 指
但规模小于正式量产的规模。
临床前研究 指 主要包括药物安全性评价、药物代谢动力学和药理学研究等
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
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
临床试验研究 指 代谢和排泄规律,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创新
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分为 I 至 IV 期 4 个阶段;仿制药临床试验研
究主要为生物等效性(BE)试验。
Bioequivalency,生物等效性,是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相同
BE 指
试验条件下,给予相同的剂量,其吸收速度与程度没有明显差别。
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仿制
生物等效性试验 指 药与原研药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给予相同的剂量,其活性成分吸
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利用色谱法、色谱-质谱联用法、配体结合法等技术对生物基质
或生物样本中的目标物进行定量分析。生物基质或生物样本通常
生物分析 指
包括血清、血浆、皮肤、尿液等。目标物包括生物基质或生物样
本中的药物、代谢产物、蛋白质、多肽等大小分子。
《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研制活动,应当遵守药物非临
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
范》,非临床研究指为评价药品安全性,在实验室条件下,用实
非临床研究 指 验系统进行的各种毒性试验,包括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反复给
药的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致癌试验、各种刺
激性试验、依赖性试验及与评价药品安全性有关的其它毒性试
验。
Chemistry Manufacture and Control,化学成分生产和控制,主要
CMC 指 指药物研发过程中生产工艺、杂质研究、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
等药学研究工作。
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服务内
容包括与研究者、临床监查员、临床试验基地、伦理委员会的日
常沟通,伦理资料的递交及追踪;协助临床试验基地启动工作;
SMO 指
受试者的招募、筛选、入组、随访等;临床试验基地文件、临床
试验物质的管理;生物样本的管理;协助研究者完成患者安全性
事件的报告;配合稽查、检查工作。
Contract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合同生产业务组织,主要
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
CMO 指
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
造、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业务。
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合同研发
CDMO 指 与生产业务,即在 CMO 的基础上增加相关产品的定制化研发业
务。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是就实验室实验研究从计划、实验、监督、记录到实验报告等一
GLP 指
系列管理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涉及到实验室工作的可影响到结
果和实验结果解释的所有方面。
Good Clinical Practice,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
GCP 指 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
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1-1-2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良好的药物生产管理规范,系对药
GMP 指 物生产过程实施的一系列质量与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涵盖从原
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到包装运输等药物生产全过程。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新药在进行临床试验前,需要进行的
IND 指 研究性新药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无异议后,申请单位
即可转入临床试验阶段。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申请,指药物完成临床试验后向药
NDA 指
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新药注册申请。
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仿制药在完成临床试验后向
ANDA 指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药品注册申请。
Pharmacokinetics,药物代谢动力学,又称药代动力学,研究药
PK 指 物在动物体内、外的动态变化规律,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
谢和排泄等过程的动态变化及其特点的实验。
Pharmacodynamics,药物效应动力学,又称药效学、药动学,研
PD 指 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包括药物的作用和效应、作用机制及临床
应用等。
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药品通用技术文件,在完成一项
CTD 指 药品的研发工作后,向药品注册机构递交的结构完善的注册申请
文件。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 MAH
制度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许可持有人可以是同一主
MAH 指
体,也可以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根据自身状况,上市许可持
有人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其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俗称化学药物,即化学结构明确的具有预防、治疗、诊断疾病,
或为了调节人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保持身体健康的特殊化学
小分子药物 指
品。化学药物是以小分子化合物作为其物质基础,以药效发挥的
功效(生物效应)作为其应用基础。
体内具有药效功能并能被药物作用的生物大分子,如某些蛋白质
和核酸等生物大分子。那些编码靶标蛋白的基因也被称为靶标基
靶点 指
因。事先确定与特定疾病有关的靶标分子是现代新药开发的基
础。
对某个靶标或模型呈现一定强度和选择性活性的化合物,一般具
有新颖的化学结构,其理化性质、药代性质和安全性等满足一定
先导化合物 指 的要求,具有类药性和可开发性。先导化合物一般不能直接成为
药物,需要对其化学结构进行优化,使上述性质达到最佳配置。
先导化合物的质量直接影响新药研发的速度和成功率。
通过对先导化合物进行结构优化得到的具有成药前景的化合物,
一般针对某个靶标或模型呈现较高的药效学强度和选择性,具有
临床候选化合物 指 适宜的药代动力学、良好的理化性质、较高的安全性。候选药物
经过系统的临床前研究,经药政部门审批后可以进入临床 I 期、
II 期和 III 期研究,最终经批准后成为上市药物。
从特定原料转化到所需产品的单步或者多步单元反应过程。关于
合成工艺 指
合成路线一般结合具体产品讨论。
发起一项临床试验,并对该试验的启动、管理、财务和监查负责
申办者 指
的公司、机构或组织。
实施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的质量及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负责
研究者 指 者。研究者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具有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
和能力。




1-1-2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又称色层法或层析法,是一种物理化学分析方法,它利用不同溶
质(样品)与固定相和流动相之间的作用力(分配、吸附、离子
色谱法 指
交换等)的差别,当两相做相对移动时,各溶质在两相间进行多
次平衡,使各溶质达到相互分离。
一种测量离子质荷比(质量-电荷比)的分析方法,其基本原理
是使试样中各组分在离子源中发生电离,生成不同荷质比的带电
质谱法 指 荷的离子,经加速电场的作用,形成离子束,进入质量分析器。
在质量分析器中,再利用电场和磁场使发生相反的速度色散,将
它们分别聚焦而得到质谱图,从而确定其质量。
研究药物与机体间相互作用规律及其药物作用机制的一门科学,
主要包括药效动力学和药代动力学两个方面。前者是阐明药物对
药理学 指
机体的作用和作用原理,后者阐明药物在体内吸收、分布、生物
转化和排泄等过程,及药物效应和血药浓度随时间消长的规律。
生物实验室安全等级的一个分类。在各类实验室当中,P2 实验
室是使用最为广泛的生物安全等级实验室,主要用于初级卫生服
P2 级实验室 指
务、诊断和研究,其实验对象的危害等级为Ⅱ级(中等个体危害,
有限群体危害)。
《药品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CFDA 指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NMPA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CDE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PhRMA 指 美国药品研究和制造商协会
EFPIA 指 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MA 指 欧洲药物管理局
ICH 指 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议
SOP 指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标准操作规程
IMS Health 公司,全球领先的医药保健行业市场情报资源提供
IMS 指

Frost & Sullivan,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简称“沙利文”。创建
于 1961 年,一家世界领先的成长咨询公司,遍布六大洲的 40
Frost & Sullivan 指
多个办公室,为全球 1,000 强公司、新兴企业和投资机构提供了
可靠的市场投融资及战略与管理咨询服务
EvaluatePharma 指 一家医疗健康领域全球领先的行业及市场调研公司
广州标点医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
米内网 指 济研究所)下属专注于医药医疗领域的综合性专业信息服务平
台,下设米内网数据库
注:(1)本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1-2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9 年 3 月 9 日
发行人名称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宇晶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西路 79 号院 7 号楼一层 双营西路 79 号院 7 号楼
控股股东 利虔 实际控制人 利虔
在其他交易场所
未在其他交易所(申请)
行业分类 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申请)挂牌或上
挂牌或上市
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如有)
合伙) 京)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2,00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2,00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本次发行无原股东公开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 8,00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26.89 元/股
29.72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发行后每
发行市盈率 股收益按照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
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15元/股(按照2020年 发行前每股收益 1.21 元 / 股


1-1-2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 ( 按 照 2020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年经审计的
值计算)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
润计算的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90 元 / 股
( 按 照 2020
年度经审计
8.20元/股(按照2020年
的扣除非经
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
常性损益前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收益 后孰低的归
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
属于母公司
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所有者的净
行后总股本计算)
利润除以发
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净率 3.28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发行方式 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符合相关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
发行对象 券交易所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无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开发售,不涉及发行费用分摊,发行费用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部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53,78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6,718.15万元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




1-1-2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为7,061.8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4,840.20万元;
(2)审计、验资等费用:985.91万元;
(3)律师费用:735.24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33.96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66.54万元
注:
1、以上发行费用明细均不含增值税。
2、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已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21 年 6 月 1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6 月 4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6 月 8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6 月 9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6 月 11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股票上市日期
板上市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万元) 38,485.52 28,551.46 20,149.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8,910.47 11,663.98 7,523.91
益(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2.61 50.98 53.22
营业收入(万元) 34,735.64 23,352.56 13,479.59
净利润(万元) 7,416.26 4,793.31 2,016.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7,246.49 4,740.07 2,071.75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238.86 4,642.34 2,002.07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1 0.79 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1 0.79 0.35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47.35 49.68 33.49
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299.48 5,697.26 4,410.87
量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9.84 8.16 6.28
比例(%)


1-1-2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
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

公 司成 立于 2009 年, 是 国内较早对 外提供 药物 研发服 务的 CRO 公司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之一。公司作为医药制造企业
可借用的一种外部资源,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支具
有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研究队伍,从而帮助医药制造企业加快药物研发进展,
降低药物研发费用,并实现高质量的研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约 10,000 平方米的药物研发实验室,
约 600 人的技术团队。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
等方面的综合研发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药
学研究服务包括原料药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等;临床试验服
务包括 I-IV 期临床试验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BE)研究;生物分析服务包括
运用先进的质谱分析平台、免疫分析平台、细胞分析平台、分子生物学分析平台
进行方法开发、方法验证、生物样本检测研究等。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连续获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
药业商会授予的“中国医药研发公司 20 强”称号,公司在“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公司中,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
发展战略

(一)技术先进性

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建立了一系列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研发平台,
在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生物分析等方面具有较为先进的技术。

在药学研究服务方面,公司成立之初即起步于药学研究,经过多年发展,公
司在专业人才、业务经验、技术体系、质量控制等方面拥有了扎实的基础,建立
了手性合成技术平台、复杂药物全合成平台、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创新药物及
多肽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平台、特殊制剂研发平台、痕量药物分析技术平台/基


1-1-2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因毒性杂质检测平台等研发平台,以完成客户委托的药物开发、一致性评价等多
项业务类型。除了满足传统普通药物的药学研究需求外,公司还进行了多项特殊
剂型、特殊给药途径、多肽类、复杂注射剂类、儿童用药及罕见病用药等高难度
特色药物的开发。

在临床试验服务方面,公司建成了医学及临床运营研发平台、SMO 平台、
第三方稽查平台、数据管理统计平台,为临床试验的实施提供系统性的专业支持。
公司自主建立的《临床试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是公司临床研究服务业务开展的
重要依据。该规程从项目立项、试验方案制定、筛选并联系临床试验单位、临床
试验协调会、伦理审核、随机分组与设盲、数据库编制与调试、临床试验监查、
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临床试验总结、质量控制和资料移交等各个方面对临床研
究服务业务做了详细规定,保障了该规程的实时、有效。

在生物分析服务方面,公司拥有行业高端的分析设备,建立了先进的质谱分
析平台、免疫分析平台、细胞分析平台,分子生物学分析平台,可开展涵盖大、
小分子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及生物标志物等相关研究,并可提
供临床前及临床样本生物分析服务,以满足客户从早期药物发现到申报各个阶段
的研发需求。

(二)模式创新性

公司模式创新性在于“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生物分析”综合药物研发服务模
式。公司业务起步于药学研究服务,在药学研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
扎实的客户基础。随后,公司的业务领域向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等服务领域扩展,
覆盖原料药及制剂研究、I-IV 期临床试验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生物分析
服务等各个领域。尤其在仿制药研发方面,公司已经形成全流程一体化业务模式,
药学和临床并重发展。公司综合研发服务模式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有利于提高药物开发成功的概率。药物开发需要经历药学研究、临床试
验、注册评审等阶段。药学研究是临床试验的基础,对临床试验的成功与否具有
至关重要的影响;临床试验对药学研究的成功与否起到了验证作用;生物分析对
临床试验所获得的生物样本进行检测分析。公司通过提供“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生物分析”综合服务,能够保证药学研究与临床试验的无缝衔接,从而降低药物


1-1-2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开发失败的风险。

二是有利于提高研发效率。由于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和高质量的服务,
客户无需将时间浪费在寻找不同的研发服务提供商、商务谈判、样品运输、结果
验证等冗长繁复低效的过程中,直接由长期合作的可靠的研发服务公司提供药物
研发所需的全部服务,研发进程衔接紧密、保密性高、沟通灵活、反馈迅速,从
而加快研发进程,提高整体研发效率。

(三)研发技术产业化

公司通过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帮助医药制造企业加快药物
研发进展,降低药物研发费用,并实现高质量的研究,从而协助医药制造企业加
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

2015 年以来,公司参与研发的项目已累计取得 147 项仿制药临床批件或临
床备案号;1 项创新药进入Ⅲ期临床试验,且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创
制专项”,另有 1 项创新药进入Ⅱ期临床试验;已取得 95 项仿制药药品注册受理
号,已有 6 项仿制药首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

(四)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打造“仿创结合”、“全流程一体化”药物研发服务平台的发展战略,
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未来,公司将牢牢把握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发展机遇,加强公司在药物研发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通过
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并进一步提高公司国内
市场份额。

六、符合科创板定位及科创属性相关情况

发行人作为一家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与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中规定的“生物医药领域,主要
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服务等”,符合科创板
定位。

同时,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
业发行上市申报与推荐暂行规定》对科创属性的要求:


1-1-2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要求 发行人情况 是否符合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 2018-2020 年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为
1 例 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 6,171.84 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 是
金额累计在 6000 万元以上 业收入的比例为 8.6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5
2 人拥有发明专利 20 项,其中形成主 是
项以上
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为 16 项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营业收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
入分别为 13,479.59 万元、23,352.56
3 到 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 是
万元、34,735.64 万元,2018 年至
额达到 3 亿元
2020 年复合增长率 60.53%

七、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符合并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
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
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八、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特殊治理结构安排。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18,440.41 18,440.41
2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13,033.73 13,033.73
3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6,203.24 6,203.24
4 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 10,738.61 10,738.61
合计 48,415.99 48,415.99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最终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则剩余资金将严格按照


1-1-3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或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

以上项目详见“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1-1-3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0万股,全部为发行新股,不安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26.89元/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
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战略配
2,000,000股,同时认购金额为5,404.89万元(含新股配售经
售情况
纪佣金),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机构安排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公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 开发行数量的5.00%,即1,000,000股,认购金额为2,689.00
售情况 万元。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
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
29.72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发行后
发行市盈率 每股收益按照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
低额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0.90元/股(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发行后每股收益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3.15元/股(按照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东的净资产值计算)
8.20元/股(按照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东的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3.28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发行及发售方式 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符合相关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
发行及发售对象 海证券交易所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为7,061.8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4,840.20万元;
(2)审计、验资等费用:985.91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律师费用:735.24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33.96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66.54万元
注:


1-1-3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以上发行费用明细均不含增值税。
2、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已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宇晶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 7 号楼一层

电话:010-60748199

传真:010-60748199

联系人:赵凌阳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888

保荐代表人:于洋、于春宇

项目协办人:余力

其他联系人:王瑞田、邹兰霞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小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支毅、王永强、李梦源




1-1-3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0755-25314276

传真:0755-82900965

经办注册会计师:邱俊洲、王晓杰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胡梅根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东座 18 层南区

电话:010-88337302

传真:010-88337312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冯光灿、曹辉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电话:021-68670204

传真:021-68670204

(七)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

户名: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21200100100055103




1-1-3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750,025 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9%
(其中战略配售 1,000,000 股)。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
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21 年 6 月 1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6 月 4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6 月 8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6 月 9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6 月 11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股票上市日期
创板上市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关系

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共有 2 名,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兴证资
管鑫众阳光诺和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组成,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
投资者安排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
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即 100 万股,
认购金额为 2,689.00 万元。




1-1-3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限售期限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2021 年 4 月 14 日,阳光诺和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议案》,同
意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股
票的战略配售,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0%;2021 年 5 月 21
日,阳光诺和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员工战略配售方案的议案》,确定参与阳光诺和战略配售员工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的具体人员、持有份额等事宜。

1、投资主体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为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规模为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10%,即 200.00 万股,同时认购规模为 5,404.89 万元(含新
股配售经纪佣金)。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

募集资金规模:6,300.00 万元

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1-1-3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参与人员姓名、职务、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持有份额 是否为发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 比例 人董监高
1 利虔 董事长 3,528.00 56.00% 是
2 刘宇晶 董事、总经理 1,890.00 30.00% 是
董事、财务总监、董
3 赵凌阳 882.00 14.00% 是
事会秘书
合计 6,300.00 100.00% -

3、限售期限

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
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1-3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有关
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或可能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一)药物研发技术发展带来的技术升级、设备更新风险

CRO 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更新快的特点。药物研发技术会
随着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新设备等因素的出现而更新迭代。目前,随着技术研发
投入加大以及检测分析等技术的升级,CRO 企业可能面临着技术落后的挑战。
例如,药学研究、生物分析等领域出现大量的新技术、新设备,该等新技术、新
设备均需要 CRO 企业去掌握和应用。由于该等新技术复杂、设备昂贵、短时间
内回报小,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加大对新
技术、新设备的投入,将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

(二)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随着医药研发行业发展,行业内对于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核
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及公司盈
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对医药企业研发投入依赖性风险

国家从 2016 年开始陆续出台推动药品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方面的相关
政策,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下降,亦导致医药企业放弃部分仿制药的开发。上述相
关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积极性,发行人存在因药品
研发投入增长放缓或减少,而导致公司承接研究服务规模及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1、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业务减少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3,204.74 万元、
6,281.10 万元和 6,271.3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78%、

1-1-3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6.93%和 18.0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113,229.91 万
元,其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业务的比例为 8.66%。

未来,一致性评价对 CRO 企业的政策红利预计将逐步减弱。在口服固体制
剂仿制药方面,其一致性评价政策已经实施超过 4 年,相关研发投入已过快速增
长期。部分医药企业从成本收益角度考虑,放弃部分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剔除该
种情形外,具有一致性需求而尚未启动的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已经较少。在注射
剂仿制药方面,一致性评价政策于 2020 年 5 月正式发布(该政策发布之前,注
射剂仿制药未强制进行一致性评价,但部分企业已自主启动),预计相关研发投
入在未来 2-3 年内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整体上,对于包括公司在内的 CRO 公
司而言,仿制药一致性业务的增速预计将会放缓或者减少。随着一致性评价项目
的减少,公司业务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2、国家集中采购政策导致公司仿制药开发订单来源减少的风险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药品国家集中采购的整体思路。2018 年 11
月 15 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采购
办公室”)发布《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标志着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正式实施。

药品国家集中采购的范围为: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
中遴选试点品种。该项政策实际上属于带量采购,中标企业可以获得联盟地区公
立医疗机构对某项药品 50%至 80%的采购量,即以降低价格换取采购数量的提
升;剩余用量,各公立医疗机构仍可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其他价格适宜的挂
网品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我国已实施五批(含第一批采购扩大试点地
区范围)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数量共 157 个,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价,
部分品种降低幅度超过 50%。

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使得公司面临仿制药开发订单来源减少的风险。一方面,
受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的影响,部分医药制造企业对国家集
中采购中选品种或预计将进入国家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种研发投入积极性下降,公
司相关品种的订单或潜在订单减少。另一方面,受国家集中采购政策影响,部分


1-1-3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品管线单一、实力较弱且未中标的企业将加速被市场淘汰,公司客户群体或潜
在客户群体减少。

(二)公司整体及细分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业务相对集中,相比于行业龙头
企业竞争能力存在不足的风险

从整个 CRO 行业来看,以药明康德、康龙化成为代表的少数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占据行业龙头地位,规模远大于其他 CRO 公司;部分企业专注于某阶段的
药物研发服务,其中以泰格医药、昭衍新药为代表的少数企业成为细分行业的龙
头企业;以公司、华威医药、新领先等为代表的企业,在研发标的方面以仿制药
为主,并逐步向创新药方向发展,成为“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3,479.59 万元、23,352.56 万元和 34,735.64
万元,与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等行业内龙头企业相比差距较大。同时,
公司目前业务集中在药物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等环节,研发标的以仿制药为主,
以创新药为辅。在仿制药开发和一致性评价方面,公司已形成完善的服务链条;
但在创新药方面,公司因尚无具备 GLP 资质的实验场所,未掌握创新药开发所
需的安全性评价等环节的硬件设施与相关技术。因此,公司在服务范围覆盖上和
行业内龙头企业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

此外,虽然公司具有“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生物分析”综合服务模式,但在
细分领域的业务规模均相对较小。药学研究方面,公司业务规模小于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药明康德、康龙化成,且无后续的受托生产服务;临床试验及生物分
析方面,公司业务规模小于细分专业型龙头企业泰格医药等。在各个细分领域,
相比于上述龙头企业,公司在人员规模、业务经验、临床试验基地资源等方面,
竞争能力存在不足。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加剧,若未来公司在创新药方面的服
务链条不能及时得到完善,以及在药物研发各个细分领域的服务能力不能得到提
升,将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药物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对医药企业提供研发外包服务,涉及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
价及新药开发等。药物研发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经历反复实验的过程,普遍

1-1-4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具有较高的风险。受公司技术水平、实验室条件、原材料供应、客户生产条件、
监管政策等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药物研发存在失败的可能。虽然公司与客户
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药物研发失败的责任划分及款项结算条款,但公司仍存在着
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合同终止,并向客户退款或赔偿的风险。

(四)报告期内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较多及来自报告期内第一大客
户收入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持续关联交易,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关联销售的金
额分别为 3,251.12 万元、3,539.05 万元和 2,952.1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24.12%、15.15%和 8.50%。其中,公司向关联方百奥药业提供研发服务
的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49%、14.38%和 6.41%,为公司关联销
售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8 年,公司关联销售的比例较高,但 2019 年、2020 年已明显下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百奥药业的在手合同金额为 2,779.23 万元,占公司
在手合同总额的比例较小,仅为 2.4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参考市场价
格定价,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持续关联交易,且未来仍具有持续性,但若未来来自报告期
内第一大客户百奥药业的收入下降,或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下降,将可能对发行
人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可能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此外,若发行人与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上升,且该交易存在
价格显失公允、资金不能及时回款的情形,则对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将会产生不
利影响,从而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五)长周期合同的执行风险

医药研发行业具有明显的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的特点。公司药学研究项
目周期通常为 3-5 年,生物等效性试验周期通常为 6-12 月,Ⅰ-Ⅳ期临床试验每期
试验周期通常为 1-3 年。

尽管公司在研究过程中能够根据不同研究阶段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但可能因
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客户产品规划及资金状况变化等原因,发生个别项目实际履
行进度与预计进度不一致、付款不及时、研究成果达不到预期等情况,由此可能


1-1-4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导致公司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声誉造成影响。因此,公
司存在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过长,导致项目不确定性及管理复杂性增加的风险。

(六)房产租赁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自有房产,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均为向第
三方租赁,正在使用的租赁面积为 13,863.88 平方米。公司相关租赁房产均已签
订房屋租赁合同,但合同到期后若无法续租,则公司需重新寻找生产经营场所,
并重新建设实验室,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一)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CRO 企业受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影响较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物审批要
求、审批节奏或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会影响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及药品注册申
报进度,进而对 CRO 企业的经营业绩构成影响。尤其自 2015 年来,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对医药研发过程的规范性,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的监管更加
严格。完善的监管制度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但不排除一些监管制度的变
化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影响,若公司不能持续满足我国医药研发服务行
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药物研发环境改善、药物评审加速、医药行业研发资金投入持续增长,
国内医药企业对医药研发需求的逐步释放,以及一致性评价带来的增量研发需求,
国内 CRO 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同时,CRO 市场属于竞争较为激烈的市场。由于
国内医药研发市场需求增加,跨国 CRO 公司如昆泰(IQVIA)以及科文斯
(Covance)等已陆续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开拓国内市场,公司将在国内
市场与跨国 CRO 公司展开医药研发业务的竞争。

另外,近年来国内 CRO 行业发展迅速亦带动国内 CRO 企业快速成长,如药
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等国内 CRO 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并积极布局,进一
步加剧了国内 CRO 行业的竞争,这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研究服务水平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除与其他 CRO 公司竞争外,公司还需与医药企业内部的研发部
门以及医学院校等展开竞争。如果不能有效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及时提高技术
1-1-4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水平与服务能力,公司的竞争地位、市场份额和利润水平将会因市场竞争而受到
不利的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2.38%、45.89%和 49.59%。公司在
定价时会根据研发难度考虑一定的风险溢价,而公司研发的药物类别较多,不同
药物的难度不同,风险溢价有所不同,故定价方面会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另外,
公司提供的药品研发服务均为定制化服务,部分服务的周期较长,药品研发风险
较高,研发成本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尤其在药学研究方面更为明显,导致公司
不同项目的毛利率具有一定的差异,且公司不同年度毛利率会发生一定的波动。
此外,毛利率受市场供求状况、公司议价能力、行业竞争情况、具体订单情况等
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因此,公司可能面临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和坏账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规模随之扩大。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余额分别为 6,136.41 万元、8,102.46 万元
和 11,971.1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52%、34.70%和 34.46%,
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31、3.28 和 3.46。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
医药市场和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回收速度变慢甚至
不能收回的可能,并将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和坏账损失增加,从而对
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职工人数持续增加,同时公
司根据本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及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提高了人均工资水平,人力
成本持续上升。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职工人数可能进一步增加,平均工资
水平可能进一步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高营业收入、提升盈利水平,则公司
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1-1-4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22%、50.98%及
52.61%。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主要是公司预收账款规模较大,且近年来未
进行大额股权融资所致。虽然公司出现大规模退还客户预收款项的可能性较小,
但是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而将预收账款转化为收入,较高的资产负债
率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

五、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经自主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技术体系,运用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平台为客户提供研发服务。同时,公司在研发过程中,
亦应用较多公开的药物开发技术资料,考虑到知识产权纠纷的复杂性,若第三方
指控公司侵权而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环保、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药物研发服务,在提供研发服务的过程中会涉及多种化学物质
的研发及试制,因此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公司自设立
以来未发生过重大环保或安全生产事故。然而,公司的日常经营仍存在发生环保
或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环保或安全事故,公司将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
处罚,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六、内控风险

(一)管理风险

公司自 2009 年成立以来,通过自身积累不断提高研发能力、搭建营销网络,
扩大经营规模,各项业务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营业
收入从 13,479.59 万元增长至 34,735.64 万元。随着业务量的增加,特别是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资产规模和服务能力都将大幅提高,将对公司
现有的管理水平、组织架构设计和业务流程控制等环节的运行效率提出新的考验。
目前公司已建立起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
如果未来公司管理能力跟不上经营规模扩大的步伐,不能继续保持较高的管理效


1-1-4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率,则公司可能面临经营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未来可能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 36.78%,本次
发行(按本次股份发行上限计算)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将进一步稀释为
27.59%。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
署或达成具有约束效力的一致行动协议。由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且公司股
权较为分散,发行人存在上市后被潜在投资者收购控制权的可能性,进而可能导
致公司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发展战略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导
致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不确定性。

七、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投资
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确定后,如
果公司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
上市标准等情形,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应当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中止发行。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公司需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才可重新启动发行。如果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公司将面临股票发行失败的风险。




1-1-4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Sun-Novo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Co.,Ltd.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晶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9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25 日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 7 号楼一层

邮政编码:102200

电话:010-60748199

传真:010-60748199

互联网网址:http://www.sun-novo.com

电子信箱:ir@sun-novo.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赵凌阳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010-60748199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设立情况及设立方式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设立方式

阳光诺和有限成立于 2009 年 3 月,由利虔、刘宇晶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
本 100.00 万元。

2009 年 3 月 5 日,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华通鉴


1-1-4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9]验字第 01805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9 年 3 月 5 日止,公司已收
到自然人股东利虔和刘宇晶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股东利虔
以货币出资,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 65.00 万元;股东刘宇晶以货币出资,实际
缴纳出资额人民币 35.00 万元。

2009 年 3 月 9 日 ,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石 景 山 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11010701173416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利虔 65.00 65.00 货币
2 刘宇晶 35.00 35.00 货币
合计 100.00 100.00 -

2、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设立方式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3271 号《审
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阳光诺和有限经审计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11,866.43 万元。

2020 年 3 月 12 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
报字[2020]第 16065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 月 31 日,阳光诺和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12,922.24 万元。

2020 年 3 月 12 日,阳光诺和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 11,866.43 万元为基础,折为股本 6,000.00 万股,其余 5,866.43 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将阳光诺和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利虔、刘宇晶、康
彦龙等共计 31 名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2020 年 3 月 2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122 号《验
资报告》,验证各发起人已经实缴全部出资 6,000.00 万元,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中超过 6,000.00 万元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1-1-4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3 月 25 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阳光诺和核发了整体变
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685771683F)。

股份公司设立时共有 31 名发起人,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利虔 22,069,500 36.78
2 刘宇晶 4,280,860 7.13
3 杭州方汭 2,852,306 4.75
4 邵妍 2,400,000 4.00
5 托新权 2,400,000 4.00
6 佛山景祥 2,025,001 3.38
7 凯泰民德 1,840,000 3.07
8 信德一期 1,607,783 2.68
9 海达明德 1,567,680 2.61
10 睿盈投资 1,396,802 2.33
11 广州正达 1,336,547 2.23
12 泰达盛林 1,320,046 2.20
13 中誉赢嘉 1,306,400 2.18
14 万海涛 1,306,400 2.18
15 益道鑫 1,187,791 1.98
16 康彦龙 1,170,028 1.95
17 宏腾医药 1,104,000 1.84
18 武汉火炬 1,093,730 1.82
19 武汉开投 1,093,730 1.82
20 嘉兴迦得 964,672 1.61
21 广发乾和 874,984 1.46
22 凯泰睿德 774,737 1.29
23 盛山兴钱 765,611 1.28
24 民生投资 750,025 1.25
25 汇普直方 742,654 1.24
26 吉林敖东 643,113 1.07
27 赵凌阳 522,558 0.87
28 盛山渝英 328,120 0.55
29 杨光 174,187 0.29


1-1-4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0 新余众优 65,624 0.11
31 睿盈管理 35,111 0.06
合计 60,000,000 100.00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有限公司共发生一次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0.00 万元增加至
1,630.4348 万元;共发生两次股权转让,公司股东由 3 名增加至 31 名。股份公
司是由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总股本为 6,000.00 万股,股份公司成
立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本和股东人数均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阳光诺和有限增资

2018 年 4 月 9 日,阳光诺和有限股东做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0.00
万元增加至 1,630.4348 万元。邵妍、托新权以其持有的诺和德美 100.00%的股权
作为出资,其中邵妍认缴出资 65.2174 万元,托新权认缴出资 65.2174 万元。

2020 年 3 月 10 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铭评报
字[2020]第 16055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诺和德美全部股东权益的价值为 2,041.02 万元。

2018 年 4 月 9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110107685771683F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阳光诺和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卡威生物 1,500.0000 92.00 货币
2 邵妍 65.2174 4.00 股权
3 托新权 65.2174 4.00 股权
合计 1,630.4348 100.00 -
注:2019 年 4 月 2 日,北京卡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朗研生命科学技术有限
公司。2020 年 8 月 3 日,北京朗研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
限公司。




1-1-4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2020 年 1 月,阳光诺和有限股权转让

2019 年 12 月 26 日,阳光诺和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朗研生命将其持有的
阳光诺和有限 92%股权(对应 1,500.00 万元出资额),按朗研生命自身股东对朗
研生命的持股比例,转让给朗研生命自身股东或其最终权益持有人。同日,朗研
生命与各受让方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 1,500.00 万元。

2020 年 1 月 20 日,阳光诺和有限取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受让出资额 受让出资比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受让方姓名/名称
(万元) (%)
1 利虔 654.7419 40.16
2 刘宇晶 116.3277 7.13
3 牛硕 96.8308 5.94
4 杭州方汭 77.5083 4.75
5 凯泰民德 50.0000 3.07
6 信德一期 43.6898 2.68
7 信德敖东 43.6898 2.68
8 海达明德 42.6000 2.61
9 睿盈投资 37.9566 2.33
10 中誉赢嘉 35.5000 2.18
11 万海涛 35.5000 2.18
朗研生命
12 益道鑫 32.2769 1.98
13 康彦龙 31.7943 1.95
14 宏腾医药 30.0000 1.84
15 武汉火炬 29.7209 1.82
16 武汉开投 29.7209 1.82
17 广发乾和 23.7767 1.46
18 凯泰睿德 21.0526 1.29
19 盛山兴钱 20.8047 1.28
20 李帅 16.4918 1.01
21 赵凌阳 14.2000 0.87
22 盛山渝英 8.9163 0.55


1-1-5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受让出资额 受让出资比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受让方姓名/名称
(万元) (%)
23 天津茗富 4.7333 0.29
24 新余众优 1.7833 0.11
25 睿盈管理 0.3834 0.02
合计 1,500.0000 92.00
注:① 本次股权转让时,朗研生命的原股东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其母公司广发
乾和吸收合并后注销,因此由吸收合并后的存续方广发乾和作为受让主体直接持有阳光诺和
有限股权。
② 武汉开投当时是朗研生命股东武信-卡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管理人武汉信用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名义登记为朗研生命股东)的唯一出资人,为满足有关拟上市公司“三类股东”的
审核要求,本次股权转让时,由武汉开投作为受让主体直接持有阳光诺和有限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阳光诺和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利虔 654.7419 40.16
2 刘宇晶 116.3277 7.13
3 牛硕 96.8308 5.94
4 杭州方汭 77.5083 4.75
5 邵妍 65.2174 4.00
6 托新权 65.2174 4.00
7 凯泰民德 50.0000 3.07
8 信德一期 43.6898 2.68
9 信德敖东 43.6898 2.68
10 海达明德 42.6000 2.61
11 睿盈投资 37.9566 2.33
12 中誉赢嘉 35.5000 2.18
13 万海涛 35.5000 2.18
14 益道鑫 32.2769 1.98
15 康彦龙 31.7943 1.95
16 宏腾医药 30.0000 1.84
17 武汉火炬 29.7209 1.82
18 武汉开投 29.7209 1.82
19 广发乾和 23.7767 1.46
20 凯泰睿德 21.0526 1.29
21 盛山兴钱 20.8047 1.28


1-1-5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22 李帅 16.4918 1.01
23 赵凌阳 14.2000 0.87
24 盛山渝英 8.9163 0.55
25 天津茗富 4.7333 0.29
26 新余众优 1.7833 0.11
27 睿盈管理 0.3834 0.02
合计 1,630.4348 100.00

3、2020 年 1 月,阳光诺和有限股权转让

2020 年 1 月 20 日,阳光诺和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牛硕、李帅、利虔、
信德敖东、天津茗富等股权转让等事项。

同日,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价格为 49.07 元/注册资本。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 转让方姓名/ 受让出资额 受让出资比例 转让价款
受让方姓名/名称
号 名称 (万元) (%) (万元)
1 泰达盛林 35.8708 2.20 1,760.0000
2 广州正达 36.3192 2.23 1,782.0000
3 牛硕 睿盈管理 0.5707 0.04 28.0000
4 民生投资 20.3811 1.25 1,000.0000
5 汇普直方 3.6890 0.23 181.0000
6 李帅 汇普直方 16.4918 1.01 809.0000
7 利虔 佛山景祥 55.0272 3.38 2,700.0000
8 嘉兴迦得 26.2139 1.61 1,286.2277
信德敖东
9 吉林敖东 17.4759 1.07 857.4851
10 天津茗富 杨光 4.7333 0.29 注
合计 216.7729 13.30 -
注:杨光持有天津茗富的出资比例为 98.78%,为天津茗富唯一有限合伙人。因天津茗富未
能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为满足拟上市公司股东资格要求,天津茗富将其持有的阳光诺和有限
全部股权转让给杨光,杨光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2020 年 1 月 20 日,阳光诺和有限取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




1-1-5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阳光诺和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利虔 599.7147 36.78
2 刘宇晶 116.3277 7.13
3 杭州方汭 77.5083 4.75
4 邵妍 65.2174 4.00
5 托新权 65.2174 4.00
6 佛山景祥 55.0272 3.38
7 凯泰民德 50.0000 3.07
8 信德一期 43.6898 2.68
9 海达明德 42.6000 2.61
10 睿盈投资 37.9566 2.33
11 广州正达 36.3192 2.23
12 泰达盛林 35.8708 2.20
13 中誉赢嘉 35.5000 2.18
14 万海涛 35.5000 2.18
15 益道鑫 32.2769 1.98
16 康彦龙 31.7943 1.95
17 宏腾医药 30.0000 1.84
18 武汉火炬 29.7209 1.82
19 武汉开投 29.7209 1.82
20 嘉兴迦得 26.2139 1.61
21 广发乾和 23.7767 1.46
22 凯泰睿德 21.0526 1.29
23 盛山兴钱 20.8047 1.28
24 民生投资 20.3811 1.25
25 汇普直方 20.1808 1.24
26 吉林敖东 17.4759 1.07
27 赵凌阳 14.2000 0.87
28 盛山渝英 8.9163 0.55
29 杨光 4.7333 0.29
30 新余众优 1.7833 0.11
31 睿盈管理 0.9541 0.06


1-1-5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合计 1,630.4348 100.00

4、2020 年 3 月,股份公司成立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阳光诺和有限整体变更设
立为股份公司。2020 年 3 月 21 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
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日,利虔、刘宇晶、康彦龙等共计 31 名发起人股
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利虔 22,069,500 36.78 净资产折股
2 刘宇晶 4,280,860 7.13 净资产折股
3 杭州方汭 2,852,306 4.75 净资产折股
4 邵妍 2,400,000 4.00 净资产折股
5 托新权 2,400,000 4.00 净资产折股
6 佛山景祥 2,025,001 3.38 净资产折股
7 凯泰民德 1,840,000 3.07 净资产折股
8 信德一期 1,607,783 2.68 净资产折股
9 海达明德 1,567,680 2.61 净资产折股
10 睿盈投资 1,396,802 2.33 净资产折股
11 广州正达 1,336,547 2.23 净资产折股
12 泰达盛林 1,320,046 2.20 净资产折股
13 中誉赢嘉 1,306,400 2.18 净资产折股
14 万海涛 1,306,400 2.18 净资产折股
15 益道鑫 1,187,791 1.98 净资产折股
16 康彦龙 1,170,028 1.95 净资产折股
17 宏腾医药 1,104,000 1.84 净资产折股
18 武汉火炬 1,093,730 1.82 净资产折股
19 武汉开投 1,093,730 1.82 净资产折股
20 嘉兴迦得 964,672 1.61 净资产折股

1-1-5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21 广发乾和 874,984 1.46 净资产折股
22 凯泰睿德 774,737 1.29 净资产折股
23 盛山兴钱 765,611 1.28 净资产折股
24 民生投资 750,025 1.25 净资产折股
25 汇普直方 742,654 1.24 净资产折股
26 吉林敖东 643,113 1.07 净资产折股
27 赵凌阳 522,558 0.87 净资产折股
28 盛山渝英 328,120 0.55 净资产折股
29 杨光 174,187 0.29 净资产折股
30 新余众优 65,624 0.11 净资产折股
31 睿盈管理 35,111 0.06 净资产折股
合计 60,000,000 100.00 -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公司不存在在其他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1-1-5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阳光德美、诺和德美、
弘生医药,拥有两家控股子公司诺和晟泰、诺和必拓,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阳光德美

公司名称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2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宇晶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8 号 2 号楼 311 室
主要生产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8 号 2 号楼 3 层
经营地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1 阳光诺和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1-1-5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
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及
其与发行人 阳光德美主要从事生物分析服务业务,与发行人提供的药学研究服务属于药
主营业务的 物开发的不同环节。
关系
项目 2020 年末/2020 年度 2019 年末/2019 年度
总资产(万元) 4,045.13 4,035.99
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2,306.91 2,260.62
净利润(万元) 46.29 736.62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诺和德美

公司名称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邵妍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 7 号楼二层
主要生产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8 号院 1 号楼
经营地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1 阳光诺和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医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及
其与发行人 诺和德美主要从事临床试验服务业务,与发行人提供的药学研究服务属于药
主营业务的 物开发的不同环节。
关系
项目 2020 年末/2020 年度 2019 年末/2019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1,646.10 8,681.35
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5,113.15 2,711.44
净利润(万元) 2,401.71 1,110.72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5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弘生医药

公司名称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
刘宇晶
代表人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301
主要生产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6 号楼 3 层
经营地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1 阳光诺和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100.00
医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
与发行人 弘生医药主要从事儿童药及罕见病药物的药学研究服务业务,是发行人在特殊
主营业务 制剂方面的拓展。
的关系
项目 2020 年末/2020 年 3-12 月
总资产(万元) 992.39
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337.59
净利润(万元) 292.23
注:弘生医药于 2020 年 3 月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诺和晟泰

公司名称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
李元波
代表人
注册地址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 18 号)
主要生产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 D2 栋第 9 层
经营地




1-1-5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阳光诺和 700.00 70.00
股权结构
2 晟普医药 300.00 30.00
合计 1,000.00 100.00
生物技术、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药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
经营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化学技术开发。(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
与发行人 诺和晟泰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复杂注射剂及新药等的研发服务业务,是发行人
主营业务 在特殊制剂和新药方面的拓展。
的关系
项目 2020年末/2020年度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万元) 3,839.44 2,720.58
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1,271.21 705.29
净利润(万元) 565.91 -219.20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成都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成都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
李元波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18 日
住所 成都高新区中和仁和路 284 号 1 层
在诺和晟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担任职务 (万元) (%)
1 李元波 总经理 162.75 54.25
2 袁瑜 副总经理 51.00 17.00
3 高剑 副总经理 40.50 13.50
出资比例 4 杨莉 - 19.50 6.50
5 夏欣怡 总经理助理 10.50 3.50
6 黄磊 - 10.50 3.50
7 黄波 事业发展部总监 5.25 1.75
合计 - 300.00 100.00
医药技术咨询(不含医疗卫生活动);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企业
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5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诺和必拓

公司名称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法定
刘宇晶
代表人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18 号大学科技园 530 大厦 C 栋 10 楼
主要生产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18 号大学科技园 530 大厦 C 栋 10 楼
经营地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阳光诺和 1,600.00 80.00
股权结构
2 林霞 400.00 20.00
合计 2,000.00 100.00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
与发行人
诺和必拓主要从事对外提供新药的研发服务业务,是发行人在新药方面的拓展。
主营业务
的关系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或注销的分支机构

发行人报告期内曾拥有一家分公司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昌平分
公司,现已注销。除现有五家子公司外,发行人报告期内曾拥有一家控股子公司
江西萃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阳光诺和(全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阳
光诺和(全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7 月 19 日
负责人 刘宇晶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29 号 1 幢 207 室
药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药中间体化学品试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注销。


1-1-6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江西萃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3 日,阳光诺和有限与张磊、黄尧恩共同发起设立阳光诺和
(全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 10 月 25 日更名为“阳光诺和(全南)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 9 月 21 日更名为“江西萃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萃生源”)。萃生源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阳光诺和有限认缴出资
255 万元,持股比例 51%;张磊认缴出资 215 万元,持股比例 43%;黄尧恩认缴
出资 30 万元,持股比例 6%。

2017 年 9 月 5 日,阳光诺和有限、张磊、黄尧恩与韩秋菊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书》,分别将其认缴的萃生源 51%股权(对应 25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43%
股权(对应 21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1%股权(对应 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
让给韩秋菊。因阳光诺和有限未实际缴纳出资,且萃生源当时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未具有开展经营活动的人员及资产,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 0 元,并由受让方
承接履行出资义务。本次转让完成后,阳光诺和有限不再持有萃生源股权。

2017 年 9 月 21 日,萃生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利虔直接持有公司 22,069,500 股股份,占公司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6.7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利虔,男,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1101051981********,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
董事会成员”。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控制的其他企
业情况如下:




1-1-6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朗研生命

公司名称 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110107558563152F
用代码
注册资本 6,970.9231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利虔
成立日期 2010 年 7 月 14 日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 11 号 1 层 1486 室
出资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利虔 3,569.4124 51.20
2 刘宇晶 540.6077 7.76
3 杭州方汭 360.2031 5.17
4 凯泰民德 232.3641 3.33
股权结构
5 信德一期 203.0387 2.91
6 海达明德 197.9742 2.84
7 睿盈投资 176.3950 2.53
8 万海涛 164.9785 2.37
9 中誉赢嘉 164.9785 2.37


1-1-6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 益道鑫 150.0000 2.15
11 康彦龙 147.7568 2.12
12 宏腾医药 139.4185 2.00
13 武汉火炬 138.1215 1.98
14 武信基金 138.1215 1.98
15 嘉兴迦得 121.8232 1.75
16 珠海乾亨 110.4972 1.59
17 凯泰睿德 97.8375 1.40
18 盛山兴钱 96.6851 1.39
19 吉林敖东 81.2155 1.17
20 赵凌阳 65.9914 0.95
21 盛山渝英 41.4365 0.59
22 天津茗富 21.9971 0.32
23 新余众优 8.2873 0.12
24 睿盈管理 1.7818 0.03
合计 6,970.9231 100.00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控股公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朗研生命为一家控股型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
2020 年度/2020 2019 年度/2019 2018 年度/2018
项目
年末 年末 年末
营业收入(万元) - - -
主要财务
数据 总资产(万元) 36,732.80 39,985.29 38,383.49
净资产(万元) 32,088.49 32,541.75 33,657.94
净利润(万元) -719.62 1,303.80 -1,229.76

上述财务数据为朗研生命单体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2、百奥药业

公司名称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110114101146762F
用代码
注册资本 5,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利虔
成立日期 1995 年 1 月 19 日


1-1-6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29 号 101 室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研生命 5,445.00 99.00
股权结构 北京普赛资产管理
2 55.00 1.0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5,500.00 100.00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成药加工;中药材加工;生物
制品制造;化学试剂制造;营养保健品制造;经济信息咨询;经营本企业和
成员企业的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
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
经营范围
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百奥药业主要从事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2020 年度/2020 2019 年度/2019 2018 年度/2018
项目
年末 年末 年末
营业收入(万元) 20,473.65 12,397.39 7,658.19
主要财务
数据 总资产(万元) 45,841.57 40,538.54 21,304.54
净资产(万元) 7,671.95 6,750.80 4,532.66
净利润(万元) 921.15 1,335.74 843.42

上述财务数据为百奥药业合并其子公司江西泓森后的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
计。

3、永安制药

公司名称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3208037855985072
用代码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康彦龙
成立日期 2006 年 3 月 29 日
住所 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 237 省道 18 号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研生命 960.00 80.00
股权结构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
2 240.00 20.00
公司
合计 1,200.00 100.00




1-1-6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
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化妆品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一
经营范围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
类医疗器械)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永安制药主要从事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和销
公司业务
售业务。
2020 年度/2020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营业收入(万元) 5,002.42 3,517.16 5,112.55
主要财务
数据 总资产(万元) 8,545.28 7,690.90 7,374.18
净资产(万元) 5,017.85 4,197.33 4,100.56
净利润(万元) 655.96 107.85 741.05

上述财务数据为永安制药单体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4、江西泓森

公司名称 江西泓森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360729327678454Y
用代码
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尧恩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26 日
住所 全南县工业园二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1 百奥药业 1,600.00 100.00
合计 1,600.00 100.00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经营范围 生物制品、保健品、食品批发、零售:医疗器械制造、批发、零售、进出口
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江西泓森主要从事药品销售业务。
2020 年度/2020 2019 年度/2019 2018 年度
项目
年末 年末 /2018 年末
营业收入(万元) 14,921.42 3,811.73 1,782.23
主要财务
数据 总资产(万元) 10,742.76 7,628.66 2,112.45
净资产(万元) 2,611.74 1,414.75 554.84
净利润(万元) 1,196.99 859.90 578.76



1-1-6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述财务数据为江西泓森单体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5、广东泓森

公司名称 广东泓森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440106791006264C
用代码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嘉
成立日期 2006 年 7 月 11 日
广州市天河区庆亿街 1 号 802-806 房及 9-19 层(部位:1501、1502)(仅限
住所
办公用途)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1 朗研生命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
经营范围
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西药批发;乳制品批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东泓森主要从事药品销售业务。(2020 年已
公司业务
暂停业务)
2020 年度/2020 2019 年度/2019 2018 年度
项目
年末 年末 /2018 年末
营业收入(万元) - 648.83 3,003.90
主要财务
数据 总资产(万元) 2,727.76 3,103.60 5,229.23
净资产(万元) 1,207.85 1,237.03 3,657.30
净利润(万元) -29.18 -20.27 -52.39

上述财务数据为广东泓森单体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三)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
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原股东上海君翼博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上海君翼”)委托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发送的《律师函》,
对上海君翼向利虔转让所持阳光诺和有限 74.7517 万元出资额事宜提出异议,认
为本次股权转让侵害了上海君翼的股东知情权及投资收益权,要求发行人对此作
出合理解释。2021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获悉上海君翼可能对利虔、发行人提起
诉讼。2021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了解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上海君翼
因股权转让事宜起诉利虔的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1-6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上海君翼原持股情况

上海君翼原持有发行人前身阳光诺和有限 74.7517 万元出资,该出资的形成
过程如下:

2014 年 7 月 15 日,阳光诺和有限股东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皇隆制药”)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所持阳光诺和有限 100%股权(对应
1,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包括上海君翼在内的 23 名受让方,转让价格为 1 元/
出资额,其中上海君翼出资 39.1556 万元受让 39.1556 万元出资额。

2014 年 7 月 31 日,阳光诺和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阳光诺和有限注册
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500 万元,新增 5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包括上海君翼在
内的 20 名股东以货币方式认缴,增资价格为 2.8 元/出资额,其中上海君翼出资
99.6689 万元认购 35.5960 万元出资额。

2014 年 8 月 29 日,阳光诺和有限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上述受让股权及增资完成后,上海君翼合计持有阳光诺和有限 74.7517
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 4.9834%。

2、上海君翼转让所持阳光诺和有限股权的情况及其合法有效性

2015 年 12 月,包括上海君翼在内的 19 名股东将持有的阳光诺和有限
69.304646%股权(对应 1,039.56953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利虔,其中上海君翼转
让股权的比例为 4.9834%(对应 74.7517 万元出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背景

2015 年 7 月 22 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 年第 117 号),
决定对所列示的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
核查。根据上述政策,截至 2017 年 6 月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决
定对 2,033 个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
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的注册申请 1,316 个,占 64.7%。在此影响之下,国内众
多药品研发项目进入暂停状态,2015 年,国内医药研发市场(尤其是仿制药开
发方面)开始下降,并于 2016 年迅速进入低谷期,直到 2018 年开始明显恢复。



1-1-6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至 2019 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的仿制药申请注册数
量分别为 2,572 件、2,282 件、714 件、548 件、982 件、1,047 件。

受上述政策影响,阳光诺和有限当时的多个药品研发项目也处于停滞状态,
已签署的业务合同存在多家客户违约、解除的情形。而且,阳光诺和有限 2015
年、2016 年的新增合同减少。为了应对行业政策及经营风险,阳光诺和有限采
取多种措施控制成本,于 2015 年 9 月开始进行延期发放部分工资。

利虔是阳光诺和有限的创始股东及本次股权转让前阳光诺和有限的第二大
股东,于本次股权转让前持有阳光诺和有限 15.6954%股权(对应 235.4305 万元
出资额),同时亦是阳光诺和有限当时的主要经营管理层成员。

在上述背景下,经与转让方友好协商一致,包括上海君翼在内的 19 名股东
同意转让阳光诺和有限股权,利虔自愿受让 19 名转让方转让的全部阳光诺和有
限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履行的法律程序

2015 年 12 月 7 日,阳光诺和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包括
上海君翼在内的 19 名股东将其合计持有的阳光诺和有限 69.304646%股权(对应
1,039.56953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利虔。

2015 年 12 月,利虔与上海君翼等 19 名转让方共同签署《关于北京阳光诺
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明确
约定 19 名转让方自愿将其合计持有的阳光诺和有限 1,039.5695 万元股权(占阳
光诺和有限注册资本的 69.30%)转让给利虔,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现金 1,500
万元及利虔持有的皇隆制药 200 万股股份。

2016 年 3 月 30 日,阳光诺和有限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君翼等 19 名转让方均不再持有阳光诺和有限股权。

(3)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转让前后阳光诺和有限的经营、财务状况

鉴于当时国内医药研发市场处于低谷期、阳光诺和有限处于亏损状态(2014
年、2015 年阳光诺和有限净利润分别为-527.09 万元、-997.39 万元)等背景,本
次股权转让价格系参考转让方的投资成本并经各方多次协商后确定的。


1-1-6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上述政策的影响下,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降本增效的措施,但直至 2017
年,发行人经营规模依然较小。2017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3,604.99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9.79 万元。2018 年,随着医药
研发市场逐步恢复,且公司通过设立、收购子公司的方式,形成了“药学研究+
临床试验+生物分析”的综合研发服务模式,发行人新签合同及经营规模从 2018
年开始显著增长。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3,479.59
万元、23,352.56 万元、34,735.64 万元。

(4)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对价由现金对价和股份对
价两部分组成,具体支付安排约定如下:

① 现金对价支付安排。本次股权转让的现金对价共计人民币 1,500 万元,
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第二期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前支付余款人民币 1,000 万元。支付方式为由受让方按 19 名转让方
持有的阳光诺和有限股权数量,以每股 1.443 元,分别转入 19 名转让方账户。

② 股份对价支付安排。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份对价共计 200 万股皇隆制药股
份,由受让方按 19 名转让方在阳光诺和有限的持股比例分别过户至各转让方名
下。鉴于皇隆制药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受交易规则所限,19 名转让方通过新三
板交易系统受让股份所需支付的交易价款,由受让方利虔先行支付给各转让方。

根据受让方利虔提供的支付凭证,受让方利虔已足额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
的交易对价。实际支付过程中,股份对价于 2016 年 1 月通过新三板交易系统协
议转让方式支付完毕,其中上海君翼应得的皇隆制药股份已直接过户至其名下,
该过户交易所需资金由利虔按照协议约定事先足额支付给上海君翼;现金对价由
受让方利虔通过其本人直接支付或者委托第三方支付的方式分三期支付完毕,其
中上海君翼应得现金对价的支付时间分别为 2016 年 2 月、2016 年 7 月及 2016
年 11 月。

(5)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有效性

本次股权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
阳光诺和有限当时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共同签署了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

1-1-6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会决议、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程序和《股权转让协议》不存在违
反《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上海君翼等 19 名转让方已按照协议约定将持有
的阳光诺和有限股权转让给利虔,并配合阳光诺和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利虔已足额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

此外,除上海君翼不接受访谈以及赵鹏因在境外未能取得联系外,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已对本次股权转让中其余 17 名转让方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其出具的
书面确认函,访谈对象确认本次股权转让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定价公允合理,相
关股权转让对价已结清,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情形,亦不存在权属纠纷。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6)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的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均系通过受让皇隆制药转让的阳光诺和有限股权及
向阳光诺和有限增资方式取得阳光诺和有限股权。皇隆制药已出具书面确认函,
确认该等股权转让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情形,不存在
权属纠纷。同时,皇隆制药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公开披
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一次反馈修订稿)》《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亦披露,皇隆制药出售阳光诺和有限股权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真实、合法、有效。

针对上海君翼等 19 名转让方将合计持有的阳光诺和有限 69.304646%股权全
部转让给利虔之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海君翼不接受访谈以及
赵鹏因在境外未能取得联系外,受让方利虔及 19 名转让方中的其余 17 名转让方
均已接受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访谈并出具了书面确认函,确认本次股权转让是
其真实意思表示,定价公允合理,相关股权转让对价已结清,不存在股权代持、
委托持股情形,亦不存在权属纠纷。

此外,发行人现有全体股东均已出具确认函,确认其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表决权委托或其他可能影响股权清晰、稳定的情形,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1-1-7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上海君翼就本次股权转让发送律师函及提起诉讼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君翼委托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以快
递方式发送的《律师函》,认为上海君翼将持有的阳光诺和有限股权转让给利虔
侵害了上海君翼的股东知情权及投资收益权,要求发行人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发
行人收到上述《律师函》后以书面方式进行了回复。

根据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章贡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民事裁定书》(2020)赣 0702 民初 8192 号,见附件三),其中记载
章贡法院 2020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上海君翼的起诉状,上海君翼的诉讼请求为:1、
撤销上海君翼与利虔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签署的工商局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起诉人承担。就上海君翼的上述诉讼请求,章贡法院认为
其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由阳光诺和有限住所地法院管辖,因此裁定不予受理
上海君翼的起诉。

2021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获悉上海君翼可能对利虔、发行人提起诉讼。2021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了解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已
受理上海君翼因股权转让事宜起诉利虔的案件。2021 年 2 月 3 日,发行人聘请
的代理律师前往昌平法院,经代理律师与昌平法院沟通,代理律师取得了上海君
翼提交给昌平法院的《民事诉状》复印件。

依据《民事诉状》,上海君翼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撤销原、被告之间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签署的工商局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
负担。上海君翼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而将发行人列为本案第三人,发行人不因本案
判决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状》记载的上海君翼起诉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注:其中双引号内
容为原文摘录《民事诉状》内容):上海君翼原合计持有阳光诺和有限 4.9834%
股权,“2015 年,被告利虔告知原告阳光诺和公司因政策原因已濒临破产、公
司即将无法生存,建议原告及其他股东将所持有的阳光诺和股权转让给他”,原
告出于对被告的信任以及阳光诺和有限当时所营造出的随时可能破产的形象,原
告和其他 18 名股东出于减损的考虑,同意将其所持阳光诺和有限 69.3%的股权,
以人民币现金 1,500 万元及利虔持有的皇隆制药 2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利虔。


1-1-7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上海君翼查询网络公开信息发现,“被告阳光诺和公司在财务信息、相关
法规政策对主营业务影响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利用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十分了
解的优势对原告进行了重大隐瞒和恶意误导”,上海君翼认为前述重大隐瞒和恶
意误导主要体现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公开披
露的财务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行业法规政策影响、技术业务发展与被告阳光诺
和公司当时向原告要求退出的理由及营造出濒临破产的形象存在巨大差异”,上
述在股权转让事项侵犯了原告股东知情权及投资收益权。

4、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利虔及发行人未收到昌平法院送达的该案的起
诉状等法律文书或任何信息。

5、诉讼事宜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根据上海君翼起诉利虔、发行人的《民事诉状》所述的事实与理由及其中记
载的依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上海君翼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主要理由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阳光诺和有限当时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共同
签署了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股东会决议、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
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和《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均
合法有效。

(2)发行人、利虔确认其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已配合部分转让方开展了
相关的尽职调查工作,并提供了相关资料,不存在故意编造或隐瞒阳光诺和有限
经营或财务信息的情形,亦未限制、妨碍股东行使知情权。

(3)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开信息,上海君翼是成立于 2010 年 8 月并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D6174)。上海君翼于 2011 年即认购皇隆制药增发的 7.17%股份,在上海君翼持
有皇隆制药股份期间,皇隆制药曾收购阳光诺和有限 100%股权,上海君翼持有
的阳光诺和有限股权来源于其 2014 年受让皇隆制药股权及其后对阳光诺和有限
进行的增资。作为专业投资机构、皇隆制药的股东、阳光诺和有限的股东,上海
君翼在《民事诉状》声称其因缺乏医药行业经验受到重大误导欠缺合理性。

1-1-7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上海君翼在《民事诉状》中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行业状况等信息与 2015 年阳光诺和有限的相关情况进行对比,认为其中的差异
构成了阳光诺和有限或利虔对其实施的重大隐瞒和恶意误导,缺乏合理性,其提
供的现有证据和依据不能证明其知情权受到侵害,不能证明阳光诺和有限或利虔
对其实施了重大隐瞒和恶意误导。

(5)除上海君翼不接受访谈以及赵鹏因在境外未能取得联系外,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已对本次股权转让中其余 17 名转让方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其出具的
书面确认函,访谈对象确认本次股权转让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定价公允合理,相
关股权转让对价已结清,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情形,亦不存在权属纠纷。

基于上述理由,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海君翼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
院支持,因此上述股权转让纠纷不应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稳定性,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上述纠纷不属于导致控制权可能
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尽管如此,假设法院判决撤销上海君翼与利虔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利
虔须全部返还上海君翼本次转让的全部股权,则利虔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将由
36.7825%减少至 32.1977%,但仍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同时,鉴于发行人股东
人数较多且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发行人第二大股东目前持股比例仅为
7.13%),以及利虔提名的董事及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占多数席位,故利虔仍为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上述诉讼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的清晰和稳定产生不利
影响。

6、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股权纠纷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
质性障碍,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关于“控股股东和受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
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的规定。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1-1-7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如下:

1、刘宇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刘宇晶直接持有公司 4,280,860 股股份,占公
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7.13%,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基本情况如下:

刘宇晶,男,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1101051982********,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州正达

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州正达合计持有公司 5,078,794
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8.46%,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睿盈投资 1,396,802 2.33
2 睿盈管理 35,111 0.06
3 汇普直方 742,654 1.24
4 海达明德 1,567,680 2.61
5 广州正达 1,336,547 2.23
合计 5,078,794 8.46

上述股东具体情况及其关联关系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五、发行人股本
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
之“1、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州正达关联关系”。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000 万股,本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不含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 25%。本次不涉
及股东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1-1-7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股) (%) (股) (%)
1 利虔 22,069,500 36.78 22,069,500 27.59
2 刘宇晶 4,280,860 7.13 4,280,860 5.35
3 杭州方汭 2,852,306 4.75 2,852,306 3.57
4 邵妍 2,400,000 4.00 2,400,000 3.00
5 托新权 2,400,000 4.00 2,400,000 3.00
6 佛山景祥 2,025,001 3.38 2,025,001 2.53
7 凯泰民德 1,840,000 3.07 1,840,000 2.30
8 信德一期 1,607,783 2.68 1,607,783 2.01
9 海达明德 1,567,680 2.61 1,567,680 1.96
10 睿盈投资 1,396,802 2.33 1,396,802 1.75
11 广州正达 1,336,547 2.23 1,336,547 1.67
12 泰达盛林 1,320,046 2.20 1,320,046 1.65
13 中誉赢嘉 1,306,400 2.18 1,306,400 1.63
14 万海涛 1,306,400 2.18 1,306,400 1.63
15 益道鑫 1,187,791 1.98 1,187,791 1.48
16 康彦龙 1,170,028 1.95 1,170,028 1.46
17 宏腾医药 1,104,000 1.84 1,104,000 1.38
18 武汉火炬 1,093,730 1.82 1,093,730 1.37
19 武汉开投 1,093,730 1.82 1,093,730 1.37
20 嘉兴迦得 964,672 1.61 964,672 1.21
21 广发乾和 874,984 1.46 874,984 1.09
22 凯泰睿德 774,737 1.29 774,737 0.97
23 盛山兴钱 765,611 1.28 765,611 0.96
24 民生投资 750,025 1.25 750,025 0.94
25 汇普直方 742,654 1.24 742,654 0.93
26 吉林敖东 643,113 1.07 643,113 0.80
27 赵凌阳 522,558 0.87 522,558 0.65
28 盛山渝英 328,120 0.55 328,120 0.41
29 杨光 174,187 0.29 174,187 0.22
30 新余众优 65,624 0.11 65,624 0.08
31 睿盈管理 35,111 0.06 35,111 0.04



1-1-7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股) (%) (股) (%)
32 本次发行 - - 20,000,000 25.00
合计 60,000,000 100.00 80,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利虔 22,069,500 36.78
2 刘宇晶 4,280,860 7.13
3 杭州方汭 2,852,306 4.75
4 邵妍 2,400,000 4.00
5 托新权 2,400,000 4.00
6 佛山景祥 2,025,001 3.38
7 凯泰民德 1,840,000 3.07
8 信德一期 1,607,783 2.68
9 海达明德 1,567,680 2.61
10 睿盈投资 1,396,802 2.33
合计 42,439,932 70.73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8 名自然人股东,其持股情况及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1 利虔 22,069,500 36.78 董事长
2 刘宇晶 4,280,860 7.13 董事、总经理
3 邵妍 2,400,000 4.00 副总经理
4 托新权 2,400,000 4.00 副总经理
5 万海涛 1,306,400 2.18 -
6 康彦龙 1,170,028 1.95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7 赵凌阳 522,558 0.87
务总监
8 杨光 174,187 0.29 -
合计 34,323,533 57.20 -




1-1-7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国有股份、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国有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SS) 1,093,730 1.8229
注:SS(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指国有股东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
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的批复》,武汉开投持有发行人股份 109.373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1.8229%,为国有股东(SS)。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
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 36 号)相关规定,若阳光诺和发行股
票并上市,武汉开投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份。

(五)公司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情况

1、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入股原因、取得股份的时间、方式、价格和定价
依据

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之事项均发生在有限公司阶段。股份公司成立
后,上述新增股东以其对阳光诺和的出资比例对应净资产折股。上述新增股东的
持股数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入股原因、取得股份的时间、方式、
价格和定价依据情况如下:




1-1-7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取得股份时间 价格(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入股原因 定价依据
及方式 注册资本)
1 利虔 22,069,500
2 刘宇晶 4,280,860
3 杭州方汭 2,852,306
4 凯泰民德 1,840,000
5 信德一期 1,607,783
6 海达明德 1,567,680
7 睿盈投资 1,396,802
8 中誉赢嘉 1,306,400
2020 年 1 月 20
9 万海涛 1,306,400 本次股权转让系朗研生
日,以股权转
朗研生命分拆阳光诺和独立上市,故将 命全体股东,按照对朗研
10 益道鑫 1,187,791 让方式取得发
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自身股东或 生命的持股比例,同比例
行人股权; 1.00
11 康彦龙 1,170,028 其最终权益持有人,从而实现各股东由 受让朗研生命持有阳光
2020 年 3 月 25
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股。 诺和的股权,故按 1.00
12 宏腾医药 1,104,000 日,按持有的
元/注册资本定价
净资产折股
13 武汉火炬 1,093,730
14 武汉开投 1,093,730
15 广发乾和 874,984
16 凯泰睿德 774,737
17 盛山兴钱 765,611
18 赵凌阳 522,558
19 盛山渝英 328,120
20 新余众优 65,624


1-1-7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取得股份时间 价格(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入股原因 定价依据
及方式 注册资本)
21 睿盈管理 14,109
22 吉林敖东 643,11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 年 4 月 27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规
定,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在其管理的基金
23 嘉兴迦得 964,672 中出资比例超过 20%的,需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相应调整。为满足前
结合公司的资产状况、整
述监管要求,信德敖东将持有的公司股
体估值、经营业绩以及未
权转让给其自身有限合伙人吉林敖东;
2020 年 1 月 20 来发展前景,经各方协商
同时,外部投资人嘉兴迦得看好公司发
日,以股权转 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公
展前景,受让公司部分股权。
让方式取得发 司整体估值 8.00 亿元,
24 睿盈管理 21,002 牛硕、李帅系 2016 年朗研生命引进的
行人股权; 49.07 以 2019 年公司扣除非经
医药制造业板块销售团队成员。后因国
25 泰达盛林 1,320,046 2020 年 3 月 25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家医药行业改革及两票制等新政,对药
日,按持有的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 广州正达 1,336,547 品销售业务造成较大影响,考虑到个人
净资产折股 4,642.34 万元计算,本次
未来职业规划,牛硕、李帅决定退出朗
27 民生投资 750,025 股 权 转 让 的 PE 倍 数 为
研生命。由于利虔当时没有足够资金实
17.23 倍,具有公允性。
施回购,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牛硕、
李帅通过向新投资人转让老股方式逐
28 汇普直方 742,654 步转让朗研生命及分拆后的阳光诺和
有限股权直至最终退出。新投资人看好
公司发展前景,受让公司部分股权。
利虔系因个人资金需要转让股权,佛山
29 佛山景祥 2,025,001 景祥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公司部分
股权。




1-1-7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取得股份时间 价格(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入股原因 定价依据
及方式 注册资本)
杨光持有天津茗富的出
资比例为 98.78%,为天
2020 年 1 月 20
津茗富唯一有限合伙人。
日,以股权转
天津茗富因无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为 因天津茗富未能办理私
让方式取得发
满足拟上市公司股东资格要求,故将其 募基金备案,为满足拟上
30 杨光 174,187 行人股权; -
持有 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其自身有 市公司股东资格要求,天
2020 年 3 月 25
限合伙人。 津茗富将其持有的阳光
日,按持有的
诺和有限全部股权转让
净资产折股
给杨光,杨光未支付股权
转让款。
合计 55,200,000 - - - -





1-1-8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1)利虔

利虔,男,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1101051981********,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刘宇晶

刘宇晶,男,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1101051982********,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3)杭州方汭

名称 杭州方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9 日
执行事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茗嘉起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程洋)
合伙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 3 号 058 工位
统一社会
91330183MA28RKCB6H
信用代码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经营范围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茗嘉起航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0.09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有限合伙人 纽威集团有限公司 45.75
3 有限合伙人 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2.88
4 有限合伙人 王龙宝 25.18
5 有限合伙人 季小丽 3.81
6 有限合伙人 李思聪 2.29
合计 100.00

杭州方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CQ026,管理人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6030。


1-1-8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管理人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饶春梅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 11 号院 3 号楼 15 层 1 单元 1806
统一社会信
911101053583501011
用代码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
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经营范围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自然人 饶松涛 77.00
2 自然人 饶春梅 15.00
3 自然人 邓江华 8.00
合计 100.00

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茗嘉起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
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茗嘉起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
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伙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G1377
统一社会信
91330206MA290A5089
用代码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经营范围 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7.50
2 有限合伙人 南京鸿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2.50



1-1-8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00.00

(4)凯泰民德

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
各自的持股比例”之“5、凯泰民德、凯泰睿德关联关系”。

(5)信德一期

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本节之“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
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之“4、吉林敖东、广发乾和、信德一期、新余众优
关联关系”。

(6)海达明德

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
节之“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
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之“1、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
州正达关联关系”。

(7)睿盈投资

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
节之“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
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之“1、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
州正达关联关系”。

(8)中誉赢嘉

名称 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22 日
执行事务
苏州中荣嘉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丁君)
合伙人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 300 号 2002 室
统一社会
91320500MA1NBTLR3H
信用代码
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业务;代理其他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健康产业方面
经营范围
的股权投资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8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苏州中荣嘉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9
2 有限合伙人 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76
3 有限合伙人 苏州市吴江创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88
4 有限合伙人 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88
5 有限合伙人 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88
6 有限合伙人 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88
7 有限合伙人 西藏五色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88
苏州国发苏创养老服务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8 有限合伙人 9.88
伙)
9 有限合伙人 太仓市淏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9.88
10 有限合伙人 饶春梅 9.88
合计 100.00

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办理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备案,产品编号 S32638,基金管理机构为苏州中荣嘉茗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机构苏州中荣嘉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苏州中荣嘉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于君
注册地址 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 300 号
统一社会信
91320509MA1MYNLB0F
用代码
创业投资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0
2 有限公司 北京荣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0.00
3 有限公司 苏州创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合计 100.00




1-1-8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9)万海涛

万海涛,男,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身份证号码:3208261971********。1993 年 8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南京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任赣州市新财
富中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南京诺一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苏州时玳运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10)益道鑫

名称 苏州益道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皋雪松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金狮大厦 16D1 室
统一社会信
91320505MA1NQFN761
用代码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自然人 马义成 40.00
2 自然人 皋雪松 24.00
3 自然人 章海龙 12.00
4 自然人 许昱 12.00
5 自然人 单倍佩 12.00
合计 100.00

苏州益道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义成。

(11)康彦龙

康彦龙,男,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身份证号码:1323351978********。2003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历任北京德众
万全药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药物技术部研究员、主任、技术主管、项目管理部主
管;2010 年 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阳光诺和有限合成部技术总监;2015 年 9 月
至今,任永安制药董事、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阳光诺和有限
1-1-8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监事;现兼任百奥药业董事、朗研生命监事。

(12)宏腾医药

名称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22 日
执行事务
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沈垚)
合伙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星港路 1519 号 1 幢 204-C206
统一社会
91330185MA2B0X73XF
信用代码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
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2 有限合伙人 杭州资云投资有限公司 10.00
3 有限合伙人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
4 有限合伙人 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 3.3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搏瑞投资管理合伙
5 有限合伙人 2.33
企业(有限合伙)
6 有限合伙人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73.33
合计 100.00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CQ576,管理人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5367。

管理人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 958 号科创大楼 1 幢 301-306-02
统一社会信
91330185MA28WB1C7H
用代码




1-1-8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除商品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8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搏瑞投资管理合
2 有限合伙 2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13)武汉火炬

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五、发行人
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
例”之“2、武汉火炬、武汉开投关联关系”。

(14)武汉开投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五、发行人股本
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
之“2、武汉火炬、武汉开投关联关系”。

(15)广发乾和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五、发行人股本
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
之“4、吉林敖东、广发乾和、信德一期、新余众优关联关系”。

(16)凯泰睿德

杭州凯泰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
各自的持股比例”之“5、凯泰民德、凯泰睿德关联关系”。

(17)盛山兴钱

上海盛山兴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
各自的持股比例”之“3、盛山渝英、盛山兴钱关联关系”。

1-1-8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8)赵凌阳

赵凌阳,男,198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206821988********,其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19)盛山渝英

上海盛山渝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
各自的持股比例”之“3、盛山渝英、盛山兴钱关联关系”。

(20)新余众优

新余高新区众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
之“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
东各自的持股比例”之“4、吉林敖东、广发乾和、信德一期、新余众优关联关
系”。

(21)睿盈管理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
持股比例”之“1、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州正达关联
关系”。

(22)嘉兴迦得

名称 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29 日
执行事务
深圳市繸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子楠)
合伙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43 室-27
统一社会
91330402MA2CUE7M8G
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深圳市繸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4.00


1-1-8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有限合伙人 李秀权 26.67
3 有限合伙人 何绮剑 6.67
4 有限合伙人 陈瑶 4.33
5 有限合伙人 林小丽 4.17
6 有限合伙人 郭桂标 4.00
7 有限合伙人 吴杰 3.50
8 有限合伙人 李治权 3.33
9 有限合伙人 赵艺鸣 3.33
10 有限合伙人 马小伟 3.33
11 有限合伙人 孙小燕 3.33
12 有限合伙人 董陕平 3.33
13 有限合伙人 罗智聪 3.33
14 有限合伙人 刘晓华 3.33
15 有限合伙人 陈晓冰 3.33
16 有限合伙人 甘沛斯 3.33
17 有限合伙人 宋雨桐 3.33
18 有限合伙人 陈翠兰 3.33
19 有限合伙人 吕昊 3.33
20 有限合伙人 张元 3.33
21 有限合伙人 王丹丹 3.33
合计 100.00

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JL633,管理人深圳市繸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4066。

管理人深圳市繸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繸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5,128.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治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
注册地址
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440300306002041B
用代码



1-1-8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除商品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深圳市牧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9.00
2 有限公司 广东创能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19.50
3 自然人 黄锦伟 12.19
4 自然人 罗素奇 9.75
5 自然人 李治权 3.90
6 自然人 肖四清 4.94
7 自然人 方海顺 3.90
8 自然人 黄小筱 3.90
9 合伙企业 中山蒙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2
合计 100.00

(23)吉林敖东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五、发
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
股比例”之“4、吉林敖东、广发乾和、信德一期、新余众优关联关系”。

(24)泰达盛林

名称 天津泰达盛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1 日
执行事务
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董维)
合伙人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2-1204(天津信隆商务秘书有限
注册地址
公司托管第 0500 号)
统一社会
91120118MA05KWN207
信用代码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 有限合伙人 西藏泰达新原科技有限公司 90.00



1-1-9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00.00

天津泰达盛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GE219,管理人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1349。

管理人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10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87,326.482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华
注册地址 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 62 号泰达 MSD-B 区 B2 座 904-907 单元
统一社会信
91120116724485883M
用代码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咨询业务;设备租赁(汽车、医
疗设备除外);厂房租赁;批发和零售业;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海运、陆
经营范围
运、空运);代办仓储;简单加工;黄铂金制品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西藏东滨投资有限公司 12.46
2 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89
3 有限公司 西藏勤晖商贸有限公司 9.97
4 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浙商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9.38
5 有限公司 浙江隆北实业有限公司 8.45
6 有限公司 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9
7 有限公司 宁波雅厚信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7
8 有限公司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34
9 有限公司 西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8
宁波融源广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0 合伙企业 4.40
限合伙)
11 合伙企业 中盛汇普(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5
12 有限公司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87
13 有限公司 青海开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73
14 有限公司 烟台城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3



1-1-9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宁波鼎锋明道汇信投资合伙企业(有
15 合伙企业 1.73
限合伙)
16 有限公司 四川雷天投资有限公司 1.38
17 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3
18 有限公司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33
19 有限公司 西藏云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7
20 有限公司 天津摩天集团有限公司 0.91
21 自然人 何双双 0.87
22 自然人 郝芳洲 0.86
23 有限公司 北京金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67
24 合伙企业 乌鲁木齐义恒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0.04
合计 100.00

(25)广州正达

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
各自的持股比例”之“1、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州正
达关联关系”。

(26)民生投资

名称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40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6701-01A 单元
统一社会信
91110000069614203B
用代码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证券公司另类
投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


1-1-9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7)汇普直方

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
节之“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
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之“1、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
州正达关联关系”。

(28)佛山景祥

名称 佛山市景祥创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28 日
执行事务合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刘玲)
伙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 号南海 39 度空间艺术创意社区 6 号楼一
注册地址
层 101 号之三(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统一社会信
91440605MA52K8PAX1
用代码
资本投资服务(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0.34
湖南聚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2 有限合伙人 10.34
伙)
3 有限合伙人 开昌平 9.31
4 有限合伙人 赵兵 13.79
5 有限合伙人 王鹏 13.79
6 有限合伙人 洪振 10.34
7 有限合伙人 彭瑞玲 6.90
8 有限合伙人 毛金冲 6.90
9 有限合伙人 林梅华 5.17
10 有限合伙人 叶绍平 5.17
11 有限合伙人 蒋昕艳 4.14
12 有限合伙人 胡平 3.45
13 有限合伙人 武仲韬 3.45
14 有限合伙人 刘敏 3.45
15 有限合伙人 蓝天 3.45
合计 100.00

1-1-9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佛山市景祥创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JL754,管理人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6924。

管理人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开昌平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0550
统一社会信
91440400MA4WKLW11E
用代码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自然人 开昌平 60.00
2 合伙企业 珠海景祥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
合计 100.00

(29)杨光

杨光,男,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身份证号:2201051975********。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长春台谊公司
科员;1995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历任中石油长春公司储运安全处科员、安全
环保与投资建设部副主任、网络开发办公室主任、安全环保与投资建设部主任;
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吉林中油广垠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2018 年
8 月至今任吉林中油长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发行人股东的资格;
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入股发行人均具有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股权转让
的价格由交易相关方根据交易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有公允合理性;有关股权变
动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除下列情形外,发行人申报前


1-1-9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
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
输送安排:

① 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与原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中,
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州正达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凯泰
民德、凯泰睿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武汉火炬、武汉开投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盛
山渝英、盛山兴钱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② 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中,利虔、刘宇晶、赵凌阳在发行人处任职;发行
人董事陈巧在海达明德、睿盈投资、睿盈管理、广州正达、汇普直方或其关联方
中任职或持有部分出资额;发行人董事张颖担任信德一期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
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投资部执行董事,发行人董事张颖持有新余众优部分出
资额;发行人董事李文然曾担任中誉赢嘉有限合伙人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助理副总裁;发行人监事项容担任杭州方汭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茗
嘉起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

③ 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中,民生投资股东民生证券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1、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州正达关联关系

股东睿盈管理为股东睿盈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为股东海达明德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股东
广州正达执行事务合伙人。睿盈管理、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天津海
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海达必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股东广州正达普通合伙人、股东汇普直方普通合伙人。




1-1-9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及出资比例如下图所示:




上述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睿盈投资 1,396,802 2.33
2 睿盈管理 35,111 0.06
3 汇普直方 742,654 1.24
4 海达明德 1,567,680 2.61
5 广州正达 1,336,547 2.23
合计 5,078,794 8.46

上述关联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8 日
执行事务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王文刚)
合伙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院士路 66 号创业大厦 2 号楼 4-146 室
统一社会
91330201MA281DD01K
信用代码
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经营范围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9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8
2 有限合伙人 中盛汇普(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42
3 有限合伙人 宁波市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81
4 有限合伙人 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21
5 有限合伙人 杨友志 2.40
6 有限合伙人 许杰 10.10
7 有限合伙人 刘鹏 9.62
8 有限合伙人 马德华 9.62
9 有限合伙人 张春静 7.21
10 有限合伙人 李德利 4.81
11 有限合伙人 游坚波 4.81
12 有限合伙人 天津滨海联投控股有限公司 9.62
合计 100.00

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K5611,管理人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1653。

(2)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4 日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文刚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院士路 66 号创业大厦 2 号楼 4-147 室
统一社会信
91330201MA281CJW9E
用代码
股权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1-1-9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文刚。

(3)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8 日
执行事务合
中盛汇普(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国权)
伙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文化路 2 号 318-31
统一社会信
91330182MA28UED37Y
用代码
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经营范围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中盛汇普(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
杭州海达必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2 普通合伙人 10.00
限合伙)
3 有限合伙人 董世海 20.00
合计 100.00

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CM863,管理人杭州海达必成创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为 P1066932。

管理人杭州海达必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海达必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6 日
执行事务合
王文刚
伙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文化路 2 号 318-50
统一社会信
91330182MA28RU5686
用代码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经营范围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王文刚 60.00



1-1-9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有限合伙人 刘杰 5.00
3 有限合伙人 陈巧 5.00
4 有限合伙人 张桢恒 5.00
5 有限合伙人 童克锋 5.00
6 有限合伙人 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
合计 100.00

普通合伙人中盛汇普(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盛汇普(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陶建国
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成大道以西、中滨大道以南生态建设公寓 9 号楼
注册地址
3 层 301 房间-101
统一社会信
91120116300426847C
用代码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中盛汇普(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80.00
2 自然人 陈国权 20.00
合计 100.00

(4)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4 日
执行事务
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文刚)
合伙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文化路 2 号 318-32
统一社会
91330182MA28ULNJ07
信用代码
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经营范围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69



1-1-9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有限合伙人 西藏泰达新原科技有限公司 36.86
3 有限合伙人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60
4 有限合伙人 宋相喜 24.57
5 有限合伙人 王萍 2.46
6 有限合伙人 覃克 1.23
7 有限合伙人 王洪敏 0.49
8 有限合伙人 胡丽霞 2.46
9 有限合伙人 游坚波 14.74
10 有限合伙人 刘鹏 4.91
合计 100.00

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W3518,管理人乌鲁木齐海达阳明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号为 P1007685。

管理人乌鲁木齐海达阳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乌鲁木齐海达阳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文刚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2015-130 号
统一社会信
91650100580222725B
用代码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
经营范围 接融资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执行事务合伙人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1-1-10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 王文刚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科技众创空间三层 3037 室
统一社会信
91654004MA77AAKH4U
用代码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5)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7 月 8 日
执行事务合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巧)
伙人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56、68、80 号二层 202 房
统一社会信
91440101MA5CUAF54K
用代码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7
杭州海达必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2 普通合伙人 1.13
限合伙)
3 有限合伙人 岳洋 18.87
4 有限合伙人 杨泽煜 3.77
5 有限合伙人 马德华 3.77
6 有限合伙人 袁萍 1.89
7 有限合伙人 雷进 1.89
8 有限合伙人 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8.87
9 有限合伙人 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79
10 有限合伙人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81
11 有限合伙人 黄埔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5.66
深圳市前海思柏利华投资合伙企业(普通
12 有限合伙人 20.75
合伙)
13 有限合伙人 上海啸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2


1-1-10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00.00

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GX201,管理人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1350。

管理人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文刚
注册地址 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 62 号泰达 MSD-B 区 B2 座 1007 单元
统一社会信
911201166688201802
用代码
创业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自然人 周莉微 50.00
2 有限公司 天津信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5.01
3 合伙企业 乌鲁木齐义恒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24.99
合计 100.00

天津信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天津信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文刚
注册地址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 号创智大厦 204(TG 第 363 号)
统一社会信
911201160937618951
用代码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
经营范围
展览展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自然人 王文刚 83.70


1-1-10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自然人 刘杰 16.30
合计 100.00

乌鲁木齐义恒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乌鲁木齐义恒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24 日
执行事务合
胡德源
伙人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注册地址
2015-19
统一社会信
916501005688929296
用代码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
经营范围 接融资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胡德源 51.00
2 有限合伙人 蒋惠明 49.00
合计 100.00

2、武汉火炬、武汉开投关联关系

武汉开投持有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5.14%的出资额;武汉
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的股
份;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火炬 100%的出资额。股权结构图
如下:




1-1-10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武汉火炬、武汉开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武汉火炬 1,093,730 1.82
2 武汉开投 1,093,730 1.82
合计 2,187,460 3.64

上述关联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史珊珊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 164 号科技大厦 8 层 1 室
统一社会信
914201007257584927
用代码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
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1-1-10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

(2)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武
注册地址 江岸区建设大道 618 号信合大厦 20、21 层
统一社会信
91420100717953714H
用代码
开展能源、环保、高新技术、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生态农业、商贸旅游
经营范围 投资业务;节能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加工;机械电器、百货、五金交电批
零兼营;经批准的其它经营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3、盛山渝英、盛山兴钱关联关系

上海盛山渝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盛山兴钱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同为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甘世
雄),上述关联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盛山渝英 328,120 0.55
2 盛山兴钱 765,611 1.28
合计 1,093,731 1.83

上述关联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盛山渝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上海盛山渝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12 日



1-1-10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执行事务
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甘世雄)
合伙人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 300 号 D 幢 12 层(名义楼层)1202-1204 室
统一社会
91310101324370083X
信用代码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6.45
2 有限合伙人 王勇 3.23
3 有限合伙人 葛军 9.68
4 有限合伙人 郑惠青 3.23
5 有限合伙人 黄俊 9.68
6 有限合伙人 刘黎明 3.23
7 有限合伙人 范坤芳 6.45
8 有限合伙人 徐晓勇 11.29
9 有限合伙人 管云翔 4.84
10 有限合伙人 彭燕妮 9.68
11 有限合伙人 张斌 6.45
12 有限合伙人 赵忠尧 3.23
13 有限合伙人 上海唯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68
14 有限合伙人 上海玖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45
15 有限合伙人 无锡耘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5
合计 100.00

上海盛山渝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69248,管理人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5169。

管理人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甘世雄


1-1-10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 300 号 D 幢 12 层(名义楼层)1202-1204 室
统一社会信
91310101301535017N
用代码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自然人 甘世雄 51.00
2 自然人 于越 25.00
3 自然人 张佩佩 14.00
4 自然人 管云翔 10.00
合计 100.00

(2)上海盛山兴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上海盛山兴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
执行事务
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甘世雄)
合伙人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幢 A 楼 1101 室 A-07 单元
统一社会
91310000MA1K339Y7T
信用代码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83.19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
2 有限合伙人 10.09
公司
3 有限合伙人 兴钱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6.05
4 有限合伙人 兴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0.67
合计 100.00

上海盛山兴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D1208,管理人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5169。

根据上海盛山兴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盛山资产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认缴盛山兴钱出资额 600.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4.04%;其余

1-1-10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0.00 万元出资为契约型基金盛山兴钱创业投资基金缴纳,出资比例为
79.15%。

盛山兴钱创业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备案编码 SD1207,管理人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5169。盛山兴钱创
业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盛山兴钱创业投资基金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26 日
备案时间 2016 年 4 月 21 日
基金类型 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 盛山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运作状态 正在运作
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类型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1 自然人 陈林 0.85
2 自然人 孙鹏远 19.54
3 自然人 胡小兰 0.85
4 自然人 熊景兰 0.85
5 自然人 刘伟业 0.85
6 自然人 张玲玲 0.85
7 自然人 郑璐 0.85
8 自然人 王者 4.25
9 自然人 赵忠尧 0.85
10 有限公司 上海隆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50
11 自然人 龚雅玲 2.12
12 自然人 赵琴 2.55
13 自然人 欧阳向军 0.85
14 自然人 任天斌 0.85
15 自然人 彭燕妮 2.55
16 自然人 张佩佩 0.85
17 自然人 张斌 1.70



1-1-10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8 自然人 管云翔 2.55
19 自然人 虞晟 0.85
20 自然人 王小娟 2.55
21 自然人 胡大友 0.85
惠阳资产管理(北京)有限责
22 有限公司 8.50
任公司
23 自然人 杨凤菊 0.85
24 自然人 陈长盛 10.20
25 自然人 易彦 0.85
26 自然人 李承军 2.55
27 自然人 许荻枫 0.85
28 自然人 龚一平 2.55
29 自然人 彭新苗 1.19
30 自然人 李树新 0.85
31 自然人 金周 0.85
32 自然人 顾佳唯 1.70
33 自然人 葛军 4.25
34 自然人 王勇 1.70
35 自然人 徐军 1.27
36 自然人 陈出 1.10
37 自然人 林艳萍 2.55
38 自然人 罗平 0.85
39 自然人 张欣 0.85
合计 100.00

4、吉林敖东、广发乾和、信德一期、新余众优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东吉林敖东持有广发证券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份 1,252,297,867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份 123,993,400 股,以上
持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 18.06%,为广发证券第一大股东;吉林敖东董事长李
秀林于 2014 年 5 月至今,担任广发证券非执行董事。

公司股东广发乾和为广发证券全资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信德一期执行事
务合伙人及管理人为广发证券全资私募基金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新余众优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跟投平台。


1-1-10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上述关联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吉林敖东 643,113 1.07
2 广发乾和 874,984 1.46
3 信德一期 1,607,783 2.68
4 新余众优 65,624 0.11
合计 3,191,504 5.32

上述关联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222400243805786K
股票上市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0623
法定代表人 李秀林
注册地址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
注册地址的邮
133700
政编码
办公地址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




1-1-11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种植养殖、商业(国家专项控制、专营除外);机械修理、仓储;本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国家实行核
经营范围 定公司经营的 12 种进口商品除外)进口;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药科
研与开发;汽车租赁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秀林及一致行动人(包括敦
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 6 名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2)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360,3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蔡铁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 号 206 室
统一社会信
91110000596062543M
用代码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经营范围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证券公司另类
投资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3)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6 日
执行事务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敖小敏)
合伙人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 1602
统一社会
914401013313987707
信用代码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
经营范围
服务


1-1-11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25
2 有限合伙人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19.87
3 有限合伙人 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18
4 有限合伙人 北京鲁能恒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6.62
5 有限合伙人 新余高新区九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2
6 有限合伙人 汕头市世易通投资有限公司 3.31
7 有限合伙人 珠海互娱在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31
8 有限合伙人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6.75
9 有限合伙人 开平市盛丰贸易有限公司 6.62
10 有限合伙人 陈剑武 4.97
11 有限合伙人 徐留胜 4.97
12 有限合伙人 姚浩生 3.98
13 有限合伙人 李文佳 3.31
14 有限合伙人 陈佩华 3.31
15 有限合伙人 温志成 3.31
16 有限合伙人 唐泉 3.31
17 有限合伙人 黄凤婵 3.31
合计 100.00

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办理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28548,管理人广发信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
理人,登记编号为 PT2600011589。

管理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3 日
注册资本 280,000.00 万
法定代表人 曾浩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545 号美丽家园 3 层办公楼 45 号房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
916501006824506815
用代码


1-1-11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
经营范围 顾问服务及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股份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4)新余高新区众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新余高新区众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25 日
执行事务
肖雪生
合伙人
注册地址 新余高新区城东办事处
统一社会
913605040983745440
信用代码
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金融、保险、证劵、期货业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肖雪生 8.07
2 有限合伙人 许一宇 8.41
3 有限合伙人 敖小敏 8.00
4 有限合伙人 曾浩 7.79
5 有限合伙人 谢永元 7.50
6 有限合伙人 陈重阳 7.32
7 有限合伙人 杨立忠 4.71
8 有限合伙人 陆洁 3.30
9 有限合伙人 吴凡 3.15
10 有限合伙人 徐博卷 2.91
11 有限合伙人 李鹏程 2.75
12 有限合伙人 黄贤村 2.44
13 有限合伙人 赵铁祥 2.30
14 有限合伙人 彭书琴 2.23
15 有限合伙人 朱啸 1.91
16 有限合伙人 叶卫浩 1.86
17 有限合伙人 朱成 1.86


1-1-11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8 有限合伙人 张颖 1.75
19 有限合伙人 李忠文 1.66
20 有限合伙人 汤国扬 1.59
21 有限合伙人 宋若梦 1.51
22 有限合伙人 孙俊瀚 1.50
23 有限合伙人 刘军 1.24
24 有限合伙人 蒋宇寰 1.24
25 有限合伙人 韩文龙 1.24
26 有限合伙人 崔增收 1.22
27 有限合伙人 李冰 1.09
28 有限合伙人 黄豪 1.07
29 有限合伙人 徐申杨 0.97
30 有限合伙人 沈爱卿 0.76
31 有限合伙人 刘睿婕 0.73
32 有限合伙人 汪涵瀚 0.73
33 有限合伙人 黎振兴 0.66
34 有限合伙人 邹双卫 0.62
35 有限合伙人 李超 0.61
36 有限合伙人 陈亮 0.59
37 有限合伙人 谭小波 0.48
38 有限合伙人 张玲玲 0.33
39 有限合伙人 黎敏奇 0.30
40 有限合伙人 麦小颖 0.30
41 有限合伙人 张琦 0.28
42 有限合伙人 龚楚谋 0.23
43 有限合伙人 宋红霞 0.21
44 有限合伙人 樊飞 0.20
45 有限合伙人 刘瑛 0.13
46 有限合伙人 邓滢 0.13
47 有限合伙人 刘洋 0.06
48 有限合伙人 张彦群 0.03
49 有限合伙人 杨雅婷 0.03
合计 100.00



1-1-11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凯泰民德、凯泰睿德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杭州凯泰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为杭州凯泰洁奥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为杭
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凯泰洁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杭州凯泰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关联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凯泰民德 1,840,000 3.07
2 凯泰睿德 774,737 1.29
合计 2,614,737 4.36

上述关联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13 日
执行事务
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永红)
合伙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2 号楼 108 室
统一社会
91330102MA28LURB64
信用代码
服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0.17
2 普通合伙人 杭州凯泰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17
深圳市厚德前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3 有限合伙人 99.67
限合伙)
合计 100.00

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EX049,管理人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9842。

管理人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1-1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名称 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1,0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永红
注册地址 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1 号楼 101 室
统一社会信
91330102699831368P
用代码
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
经营范围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自然人 徐永红 53.00
2 自然人 徐皓 9.50
3 自然人 方良昌 9.50
4 自然人 陈雷 7.00
5 自然人 程大涛 7.00
6 自然人 王林福 7.00
7 自然人 周传根 7.00
合计 100.00

普通合伙人杭州凯泰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凯泰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永红
注册地址 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221 室
统一社会信
9133010208886016X1
用代码
服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
经营范围 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0.00
2 有限公司 西藏兴达盛科投资有限公司 30.00
合计 100.00


1-1-1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杭州凯泰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杭州凯泰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28,200.00 万元
执行事务
杭州凯泰洁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永红)
合伙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 266 号 299 室
统一社会
91330103MA2B2ERR23
信用代码
服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杭州凯泰洁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35
2 普通合伙人 杭州凯泰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35
3 有限合伙人 杭州下城科技创业创新基金有限公司 19.50
4 有限合伙人 杭州同鑫合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2
5 有限合伙人 项晓峰 7.09
6 有限合伙人 方泽宇 7.09
7 有限合伙人 王志锋 3.55
8 有限合伙人 陈智勇 3.55
9 有限合伙人 刘晓春 3.55
10 有限合伙人 孟菡 3.55
11 有限合伙人 周靖 3.55
12 有限合伙人 赵国春 3.55
13 有限合伙人 蒋芳芳 3.55
14 有限合伙人 俞补孝 3.55
15 有限合伙人 黄海翔 3.55
16 有限合伙人 潘国荣 3.55
17 有限合伙人 冯文才 3.55
18 有限合伙人 吕光扬 3.55
19 有限合伙人 胡少杰 3.55
20 有限合伙人 茅哲烽 3.55
21 有限合伙人 翁庆彪 3.55
22 有限合伙人 周培棠 3.55


1-1-11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3 有限合伙人 吕宠珍 3.55
合计 100.00

杭州凯泰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EA607,管理人杭州凯泰洁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13988。

管理人杭州凯泰洁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凯泰洁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8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徐永红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107 号 1 号楼 102 室
统一社会信
91330102583202818W
用代码
服务:投资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
经营范围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普通合伙人杭州凯泰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凯泰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林福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 266 号 618 室
统一社会信
91330103MA2B1LXC1W
用代码
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
经营范围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1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权结构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有限公司 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 9 名董事、3 名监事、6 名高级管理人
员和 6 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 提名人
1 利虔 董事长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利虔
2 刘宇晶 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利虔
董事、财务总监、
3 赵凌阳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利虔
董事会秘书
4 李文然 董事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利虔
5 张颖 董事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利虔
海达明德、
6 陈巧 董事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睿盈投资、
睿盈管理
7 胡雪峰 独立董事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利虔
8 束哲民 独立董事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利虔
9 何壮坤 独立董事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利虔

公司董事的简历如下:

1、利虔,男,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医
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大专肄业。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历任北京
德众万全药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成部实验员、项目经理、项目立项组组长;2005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北京聚德阳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9 年 3 月投资创建阳光诺和有限,2009 年 3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阳光诺和有

1-1-11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董事、总经
理;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朗研生命执行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百奥药业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永安制药董事长;现兼任朗研生命总经理,百奥药业总经理,北
京屹东博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长。

2、刘宇晶,男,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医
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大专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北京
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制剂分析部经理、副总经理;2009 年 3 月参与投
资创建阳光诺和有限,2009 年 3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阳光诺和有限监事;2011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董事;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
阳光诺和有限监事;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
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百奥药业董事;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永安制药董事;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萃生源总经理;现兼任
诺和德美执行董事、阳光德美执行董事、诺和晟泰执行董事、弘生医药执行董事、
诺和必拓执行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总经理。

3、赵凌阳,男,198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员;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助理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审计部项目经理;2015 年 6 月
至 2017 年 9 月,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股权融资部高级经理;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北京卡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总监;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财务总监;2021 年 2 月
至今,任诺和必拓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4、李文然,男,198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
美国东北大学,硕士学历。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江苏东大集成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硬件工程师;2011 年 7 至 2013 年 7 月,任航天五院 508 所单
机负责人;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物流中心

1-1-12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工程师;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智能制造研究所研
究员;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北京亦庄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研
究院任高级研究员;2017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助理副总裁;2021 年 2 月至今,任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

5、张颖,男,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硕士学历。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历任广发信德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医疗健康投资部投资总监、并购投资部执行董事;现兼任上海德
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阿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傲意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未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

6、陈巧,女,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国药科大学、香港中文大学(MBA),硕士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11 年 1 月,
任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2011 年 2 月至今,任天津
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海南
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
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立生医药(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恒诺康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霍尔果斯达
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

7、胡雪峰,男,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中国药科大学,博士学历。1993 年 7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南京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副总经理;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国药控股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今,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
诺和独立董事。

8、束哲民,男,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北京工商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6 年 7 月至 1991 年
2 月,任南京东风汽车制造总厂财务部总账会计;1991 年 2 月至 1997 年 1 月,

1-1-12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任日本恒星(南京)电脑系统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1997 年 2 至 2011 年 6
月,任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部
授薪合伙人;2012 年 6 月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
所所长、主管合伙人;现兼任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中艺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独立董事。

9、何壮坤,男,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对外经贸大学,硕士学历。1995 年 8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北京市化工学校团委
书记;2003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京六合金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 年
10 月至今,任优客工场(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务与风控中心首席风控官;
现兼任 Ucommun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董事、北京优客工场互联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北京希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独
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 提名人
1 王丹丹 监事会主席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利虔
2 项容 监事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杭州方汭
3 张金凤 职工监事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职工代表大会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1、王丹丹,女,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国药科大学,本科学历。2004 年 2 月至 2010 年 1 月,历任悦康药业集团有限
公司质量部职员、新药研发部科研管理人员、新药研发部部门负责人;2010 年 1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注册部总监;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监事会主席。

2、项容,女,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学历。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合肥欢颜商贸有
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北京正略钧策咨询有限公司上海


1-1-12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分公司咨询顾问;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合肥卓腾天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
监;2019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监事。

3、张金凤,女,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吉林大学,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北京华禧联合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制剂部药物制剂专员;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蓝十字(北京)药
业有限公司产品部注册专员;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北京凯因科技有限
公司注册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7 年 9 月,历任北京华众思康医药技术有限公
司项目经理、商务总监;2017 年 9 月至今,历任阳光诺和商务经理、商务总监;
现兼任北京华众维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职工代
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公司现
有高级管理人员 6 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
1 刘宇晶 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2 赵凌阳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3 邵妍 副总经理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4 托新权 副总经理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5 郝光涛 副总经理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6 罗桓 副总经理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刘宇晶,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会成员”。

2、赵凌阳,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本节之“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之“(一)董事会成员”。

3、邵妍,女,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1-1-12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京医科大学,专科学历。1998 年 9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北京市西城区白塔寺
经营公司营销专员;199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丽珠集团北京办事处市场
部医药代表;1999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上海生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市场
部区域经理;2000 年 10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北京德众万全药物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药剂部研究员;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北京凌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合伙人;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盖宁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合伙人;2009 年 5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北京中联华新国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
注销)项目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诺和德美执行副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阳光德美执行副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诺和
德美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

4、托新权,男,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北京联合大学文理学院,本科学历。1994 年 8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北京第四制
药厂质检科检验员;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岗
位主管;1999 年 10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北京德众万全药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经理;2003 年 2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北京卓越未来国际医药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北京中联华新国际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已注销)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诺和德美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今,任阳光德美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

5、郝光涛,男,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硕士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
任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临床药理学研究室
药师、主管药师、CNAS 药代动力学实验室主任;2016 年 12 月至今,任阳光德
美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

6、罗桓,男,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学历。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阳光诺和有限博士
后工作站从事新药技术开发相关的博士后研究;2015 年 8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
有限药物研发中心总监;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兼任阳光诺和有限商务经
理、商务总监;2020 年 3 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



1-1-12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时,综合考虑了相关人员的专业背景、科研能力、
对发行人科研贡献因素,具体如下:

(1)拥有一定的学历和科研背景,拥有深厚且与发行人业务匹配的资历背
景,对行业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

(2)目前在发行人核心技术研发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或发挥重要作用、
拥有突出贡献、保障公司的持续创新实力;

(3)主导发行人研发成果、核心技术的注册申报及审评流程,或发挥重要
作用,保证发行人研发成果的实现。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认定王明娟、罗桓、李元波、高剑、郝光涛、谢道生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 研究领域 学历
分析技术总监、首席技
1 王明娟 药学分析 硕士
术专家
2 罗桓 副总经理 药物化学 博士
3 李元波 诺和晟泰总经理 创新药物 博士
诺和晟泰副总经理、创
4 高剑 有机化学 博士
新药部总监
5 郝光涛 副总经理 生物分析 硕士
6 谢道生 诺和德美医学部总监 临床试验研究 硕士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王明娟,女,197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硕士学历,比利时鲁汶大学访问学者。欧洲药品质量
管理局 CST 组外籍专家,北京市自然基金委员会医药组评审专家。2001 年 8 月
至 2003 年 7 月,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抗生素室实习研究员;2003 年 8 月
至 2008 年 11 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抗生素室助理研究员;2008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抗生素室副研究员;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成药室副研究员;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成药室研究员;2019 年 2 月至今,任阳

1-1-12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光诺和分析技术总监、首席技术专家(日常工作主要在于药学测试分析方面,包
括指导公司研发工作中的色谱柱选择,建立和优化色谱方法,提出方法学验证中
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并在开题和资料审核等环节进行技术把关等)。

2、罗桓,男,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学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六、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3、李元波,男,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四川大学,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药剂专业委员
会理事、四川省药学会药剂专委会副主任委员。2009 年 1 月至 2011 年 5 月,在
四川大学从事药剂学博士后研究;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扬子江药业
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扬
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秘书;2011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
海蓉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任诺和晟泰总经理。

4、高剑,男,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在瑞士巴塞尔大学从事有机化学博士后研究;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
任瑞士巴塞尔大学有机化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监;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扬子江
药业集团四川海汇药业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8 年 5 月至今,任诺和晟泰副总
经理、创新药部总监。

5、郝光涛,男,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硕士学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
管理人员”。

6、谢道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山西大学,研究生学历。2009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北京韩美药品有
限公司医学主管、项目经理、医学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四环医
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医学部副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任诺和德美医学部总监。


1-1-12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和兼职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除在发行人(含下属子公司)任职外,在其他单位任职和兼职情况如下:

在公司担 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
姓名
任职务 兼职单位 职务 公司关系
同一实际控
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经理、执行董事
制人
同一实际控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理、董事长
利虔 董事长 制人
同一实际控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制人
北京屹东博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无
并购投资部执行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
董事
上海德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无
西藏未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张颖 董事
广东阿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无
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无
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 无
立生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
陈巧 董事
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伙) 委派代表
宁波同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委派代表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股东
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李文然 董事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无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管合伙人 无
合肥高特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无
胡雪峰 独立董事
天津高特佳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无
天津高特佳海河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1-1-12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公司担 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
姓名
任职务 兼职单位 职务 公司关系

天津市高特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无
南京高特佳医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董事、总经理 无
杭州高特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广东丹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 无
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江苏辰旭医药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宁波慧润合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
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分所所长、主管合

江苏分所 伙人
束哲民 独立董事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杭州中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法务与风控中心
优客工场(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无
首席风控官
Ucommun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无
北京维瓦尔第辐射空调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北京优客里邻传播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 无
何壮坤 独立董事 北京维拓优客工场创设创业投资有限
董事 无
公司
北京道元育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北京希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北京优客工场互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北京禄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合肥卓腾天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 无
项容 监事
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总监 无
张金凤 监事 北京华众维康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核心技术
李元波 成都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子公司股东
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1-1-12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协议情况

1、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依法
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依法签订《聘任合同》,对双
方劳动权利、义务及职责进行了约定。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依法
签订了《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与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依法签订《保密
协议》,明确了保密义务、竞业禁止限制以及相关违约责任。

自前述协议签订以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
司签订的上述协议均能够正常履行。

2、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股权质押、冻结或诉
讼纠纷的情况

发行人原股东上海君翼就其向利虔转让所持阳光诺和有限 74.7517 万元出资
额事宜而起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利虔的情况,详见本节“四、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实际控
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等情况。




1-1-12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变动
情况

(一)董事变化情况

期间 董事 变动原因
2019 年 1 月-2020 年 3 月 刘宇晶 -
利虔、刘宇晶、赵凌阳、李文然、张颖、 股份公司成立,设立
2020 年 3 月至今
陈巧、胡雪峰、束哲民、何壮坤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公司未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为刘宇晶。

2020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利虔、刘宇
晶、赵凌阳、李文然、张颖、陈巧、胡雪峰、束哲民和何壮坤为第一届董事会成
员,任期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利虔为董事长。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期间 监事 变动原因
2019 年 1 月-2020 年 1 月 康彦龙 -
2020 年 1 月-2020 年 3 月 孙丽 工作调整
2020 年 3 月至今 王丹丹、项容、张金凤 股份公司成立,设立监事会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公司未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2020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金凤为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2020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
东大会,选举王丹丹、项容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同日,公司召
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丹丹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期间 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原因
2019 年 1 月-2020 年 3 月 刘宇晶 -
刘宇晶、赵凌阳、邵妍、托新权、
2020 年 3 月至今 股份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郝光涛、罗桓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刘宇晶。

2020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刘宇晶为总经
理,赵凌阳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邵妍、托新权、郝光涛、罗桓为公司副总

1-1-13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 变动原因
罗桓、郝光涛、谢道生、李元波、
2019 年 1 月-2019 年 2 月 -
高剑
罗桓、郝光涛、谢道生、李元波、
2019 年 2 月-至今 公司新聘任
高剑、王明娟

上述人员为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技术研发需求,近两年新聘用的技术人员,
以上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
变化。

(五)发行人最近 2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1、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一)》第 6 条解答如下:

“对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认定,应当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两方面因素分析:一是最近 2 年内的
变动人数及比例,在计算人数比例时,以上述人员合计总数作为基数;二是上述
人员离职或无法正常参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变动后新增的上述人员来自原股东委派或发行人内部培养产生的,原则上不
构成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管理层因退休、调任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化的,原则上
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但发行人应当披露相关人员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如果最近 2 年内发行人上述人员变动人数比例较大或上述人员中的核心人
员发生变化,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应视为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2、发行人相关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合计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总数为 17 人,最近 2 年(24


1-1-13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个月)新选举或新聘任(任定)的人员为 10 名。

(2)新增人员主要来自原股东委派或发行人内部培养产生

虽然公司最近 2 年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较多,但新增董
事中的 3 名来自于原股东委派,新增的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 1 名兼任董事)
全部来自于发行人内部培养。扣除来自原股东委派或发行人内部培养产生的之后,
最近两年(24 个月)仅新增 3 名独立董事,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3)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化,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均为公司创始人员。同时,最近 2 年(24 个月)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因此,最近 2 年(24 个月)公司核心人员
未发生变化,亦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一)》的规定,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发行人最近
2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之规定。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姓名 在公司职务 所投资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
利虔 董事长 朗研生命 3,569.41 51.20 股权管理
刘宇晶 总经理、董事 朗研生命 540.61 7.76 股权管理
董事、董事会秘
赵凌阳 朗研生命 65.99 0.95 股权管理
书、财务总监
珠海康远投资企业 广发信德员工
54.47 1.24
(有限合伙) 跟投平台
珠海致远科享投资 广发信德员工
130.38 4.19
企业(有限合伙) 跟投平台
张颖 董事 广发信德员工
新余众优 26.85 1.75
跟投平台
舟山众信康股权投
广发信德员工
资合伙企业(有限 100.00 8.33
跟投平台
合伙)
杭州海达必成创业
投资及资产管
陈巧 董事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5.00 5.00

(有限合伙)


1-1-13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姓名 在公司职务 所投资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 投资及资产管
101.90 0.36
集团有限公司 理
宁波慧润合鸣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260.00 7.30 投资
伙)
厦门高特佳菁英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120.00 5.08 投资
合伙)
胡雪峰 独立董事
江苏辰旭医药有限
50.00 5.00 药品经营
公司
南京广汇益通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有 25.00 25.00 企业管理咨询
限合伙)
天津和润至成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 198.00 99.00 企业管理咨询
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00 1.17 审计、财务咨询
(特殊普通合伙)
束哲民 独立董事
南京永华财务咨询
12.00 2.40 财务咨询
有限公司
优客工场(北京) 联合办公及服
9.68 0.47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务
优享创智(北京)
30.00 2.26 公寓出租
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优客里邻传播
1.00 1.00 咨询、营销策划
顾问有限公司
何壮坤 独立董事
北京优博恒深投资 投资及资产管
1.00 10.00
管理有限公司 理
北京维瓦尔第辐射 室内空调系统
5.00 5.00
空调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Ucommune group
0.0476 0.52 共享办公
holdings limited
北京华众维康科技
张金凤 监事 1.00 10.00 技术推广服务
有限公司
李元波 核心技术人员 晟普医药 162.75 54.25 持股平台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股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1-13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直接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股) (%)
1 利虔 董事长 直接持股 22,069,500 36.78
2 刘宇晶 董事、总经理 直接持股 4,280,860 7.13
3 邵妍 副总经理 直接持股 2,400,000 4.00
4 托新权 副总经理 直接持股 2,400,000 4.00
董事、董事会秘
5 赵凌阳 直接持股 522,558 0.87
书、财务总监
合计 - - 31,672,918 52.78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董事张颖持有新余众优 1.75%的出资额,新余众优持有发行人 0.11%的股份。

董事陈巧持有杭州海达必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的出
资额,杭州海达必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汇普直方、广
州正达 10.00%、1.00%出资额,汇普直方、广州正达分别持有发行人 1.24%、2.23%
的股份。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待遇及股权激
励等情况

(一)薪酬构成及确定依据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
董事薪酬参照公司关于高管人员的规定执行,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对于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其获得的薪
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职务而取得工资薪金报酬;对于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
公司未向其提供薪酬。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高管人员薪酬
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岗位薪酬(固定部分)和绩效奖金(浮动部分)


1-1-13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组成。超额完成年度公司经营目标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高管人
员实施超额绩效奖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个经营年度和考核周期结束后将高
管人员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获得的薪酬主要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职务而取得的工资
薪金报酬,此外作为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公司将依据其在当期取得技术成果情况,
考核发放科技成果特别奖励。

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情况及市场水平的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程序
对高管人员的薪酬标准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个经营年度
和考核周期结束后将高管人员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
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占发行
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926.47 713.64 450.96
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
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 11.26% 13.11% 19.37%
注:报告期内,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未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一名;未设监事会,
设监事一名。上述人员薪酬是根据现任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于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领薪而统计。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20 年度在公司(含
下属子公司)领薪情况如下:

金额 是否在实际控制人控制
序号 姓名 本公司任职
(万元) 的其他企业领薪
1 利虔 董事长 64.29 是
2 刘宇晶 董事、总经理 83.46 否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
3 赵凌阳 74.85 否
秘书
4 李文然 董事 - 否
5 张颖 董事 - 否



1-1-13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额 是否在实际控制人控制
序号 姓名 本公司任职
(万元) 的其他企业领薪
6 陈巧 董事 - 否
7 胡雪峰 独立董事 6.00 否
8 束哲民 独立董事 6.00 否
9 何壮坤 独立董事 6.00 否
10 王丹丹 监事会主席 39.86 否
11 项容 监事 6.00 否
12 张金凤 职工监事 132.33 否
13 邵妍 副总经理 61.23 否
14 托新权 副总经理 50.58 否
15 郝光涛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94.77 否
16 罗桓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82.25 否
17 李元波 核心技术人员 58.60 否
18 高剑 核心技术人员 47.62 否
19 王明娟 核心技术人员 42.02 否
20 谢道生 核心技术人员 70.61 否

(四)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以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按
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不存在其它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
需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五)股权激励情况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或其他制度安排。

十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员工总数分别为 424 人、
640 人和 733 人。其中,各期末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332
人、534 人和 678 人;各期末实习生人数分别为 92 人、106 人和 55 人。


1-1-13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结构如下:

1、按专业结构划分

岗位 人数 比例
综合管理人员 107 14.60%
技术人员 584 79.67%
财务人员 14 1.91%
市场人员 28 3.82%
合计 733 100.00%

2、按受教育程度划分

学历 人数 比例
硕士及以上 94 12.82%
本科 473 64.53%
大专 160 21.83%
高中及以下 6 0.82%
合计 733 100.00%
注:本科、大专学历人数中,分别包含 42 名、11 名实习生。

3、按年龄分布划分

年龄 人数 比例
50 岁以上 4 0.55%
40-49 岁 38 5.18%
30-39 岁 229 31.24%
30 岁以下 462 63.03%
合计 733 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总人数 678 534 332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 661 520 319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97.49% 97.38% 96.08%


1-1-13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住房公积金缴纳
660 516 310
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97.35% 96.63% 93.3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正式员工 678 名,公司及子公
司为其中 661 人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人数为员工总人数的 97.49%;为其中 660
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为员工总人数的 97.35%。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对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如下: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社保 公积金 社保 公积金 社保 公积金
1、退休返聘 3 3 5 4 3 2
2、自愿原单位缴纳 4 3 2 2 1 1
3、新入职未开户或未
1 1 6 6 6 7
变更账户
4、当月离职停缴 9 11 1 2 3 3
5、自愿放弃 0 0 0 4 0 9
合计 17 18 14 18 13 22

公司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由于实习生无法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公司
于 2018 年 7 月起开始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实习生人数 55 106 92
商业保险缴纳人数 55 91 48
占实习生人数比例 100.00% 85.85% 52.17%

此外,由于实习生无法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公司为实习生免费提供了宿舍。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
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针对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已作出承诺:

“如公司及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未能遵守劳动与社会保障、
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而被有权政府部门要求缴纳罚款、补缴相关款项、滞


1-1-13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纳金以及被要求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的,本人将在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有权政府
部门的生效决定后,及时、足额的将等额与公司及子公司被要求缴纳、补缴的罚
款、款项、滞纳金以及其他赔偿款支付给有关政府部门或公司及子公司,以避免
公司及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等额扣留
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用于弥补损失。”




1-1-13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及主要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致力于协助中国医药
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

公 司成 立于 2009 年, 是 国内较早对 外提供 药物 研发服 务的 CRO 公司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之一。公司作为医药制造企业
可借用的一种外部资源,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支具
有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研究队伍,从而帮助医药制造企业加快药物研发进展,
降低药物研发费用,并实现高质量的研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约 10,000 平方米的药物研发实验室,
约 600 人的技术团队。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
等方面的综合研发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药
学研究服务包括原料药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等;临床试验服
务包括 I-IV 期临床试验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BE)研究;生物分析服务包括
运用先进的质谱分析平台、免疫分析平台、细胞分析平台、分子生物学分析平台
进行方法开发、方法验证、生物样本检测研究等。

2015 年以来,公司参与研发的项目已累计取得 147 项仿制药临床批件或临
床备案号;1 项创新药进入Ⅲ期临床试验,且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创
制专项”,另有 1 项创新药进入Ⅱ期临床试验;已取得 95 项仿制药药品注册受理
号,已有 6 项仿制药首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连续获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授予的
“中国医药研发公司 20 强”称号,公司在“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公司中,
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2、主要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各项业务的主要

1-1-14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服务内容如下:




公司各项服务内容与药物类别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下:




(1)药学研究服务介绍

药学研究是药物研发的重要内容,是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保
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基础。公司的药学研究工作包括原料药制备工艺及
结构确证、剂型选择、处方组成、制剂工艺、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的制订、稳定
性研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选择研究等。公司在药学研究服务环
节,除提供上述服务外,还包含配合客户完成药品注册申报等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药学研究服务主要针对仿制药开发和一致性评价,由阳光诺
和、诺和晟泰和弘生医药从事相关业务,上述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后,为客户提供
药学研究服务。

公司从事的药学研究服务业务主要流程如下:




1-1-14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项目立项

公司项目承接部门根据项目研发难度,并结合项目工作量,成立项目组,进
行项目立项。

②方案确认

项目组通过查阅文献,对研发标的的专利情况、原研处方组成及工艺研究资
料、国内及进口制剂剂型及规格、产品质量标准(原研标准、境内外药典标准)、
药品的稳定性资料、生产注册情况(产品原研厂家、国内生产申报厂家情况)、
参比制剂来源等信息进行调研,并撰写方案计划。




1-1-14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实验室小试

实验室小试包括原材料采购、参比制剂剖析、起始物料/原辅料研究、合成
工艺/处方工艺研究和质量标准研究等。在通过前期资料调研的基础上,对参比
制剂进行反向研究;处方工艺研究包括辅料相容性试验、处方筛选和工艺初步验
证,在实验室完成三批小试生产且样品检验通过后,确定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研
究是指通过质量研究项目的选择及方法初步确定、质量标准的方法学验证、质量
对比研究,最终制定药品的质量标准。

④完成分析方法及提交工艺转移方案

在实验室小试的基础上,公司进行实验室中试过渡批生产,产品质量达到申
报注册批件的质量标准要求且稳定性留样期间符合质量标准情况下,向客户提交
工艺转移方案。

⑤工艺交接

公司在向客户提交工艺转移方案后,在客户自身或其指定的符合 GMP 要求
的生产车间,指导客户完成三批原料药/制剂放大生产,保证产品质量达到申报
注册批件制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且稳定性留样期间符合质量标准。

⑥稳定性研究

稳定性研究主要考察在贮藏过程中易发生变化的,可能影响药物质量、安全
性、有效性的项目;内容应涵盖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微生物学特性,以及稳
定剂的含量(如,抗氧剂、抑菌剂)和制剂功能性测试(如,定量给药系统)等。
稳定性研究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等。

⑦注册申报

在项目通过临床 BE 研究(如需)后,公司配合客户撰写、整理申报资料,
包括综述资料、药学研究资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临床试验资料等,并向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注册申请。

⑧取得注册批件/通过一致性评价

公司协助客户完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取得该项药品注册批件或通过
一致性评价。

1-1-14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临床试验研究服务介绍

临床试验研究指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
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
规律,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有效性与安全性。临床试验研究主要包括 I-IV 期
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生物等效性(BE)试验服务等。

I-IV 期临床试验研究服务主要针对创新药,I 期为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
安全性评价试验,Ⅱ期为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Ⅲ期为治疗作用确证阶段,IV
期为上市后再评价阶段。每一期临床试验包括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临床试验相
关会议的组织与实施、临床试验机构的管理(包括机构的筛选、启动、监查、关
闭等)、临床试验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进度汇报、质量监查、人力资源配备、费
用情况等)、药物警戒、总结报告的撰写等工作。

生物等效性(BE)试验主要针对仿制药,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
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给予相同的
剂量,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公司子公司诺和德美的临床试验研究服务主要是接受申办者委托,制定临床
试验研究方案、监查临床试验研究过程、进行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并
完成临床试验研究总结报告等。




1-1-14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目前从事的临床试验研究主要包括生物等效性研究和Ⅰ-Ⅳ期临床试验
研究,业务主要流程如下:




①项目立项

公司项目承接部门根据项目研发难度,结合工作量安排项目组成员成立项目
组进行项目立项。

②项目准备

公司医学部负责临床试验方案的拟定,数据部、统计分析部协助进行样本量
估算。公司临床运营部负责选择一家或多家医院作为临床试验方案的实施单位,
其中一家医院作为组长单位。

③取得伦理批件

公司、申办者与所有实施单位共同召开临床研究协调会,讨论并确定临床研
究方案后,报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批临床研究方案等资料。

在取得伦理委员会批件后,统计分析部工作人员对申办者提供的临床试验用
药物进行随机编盲工作。



1-1-14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④临床登记与备案

取得组长单位的伦理委员会批件后,申办者将研究方案等资料提交国家药监
局及相关省药监局进行备案登记。

⑤试验实施

临床研究开始前,公司与所有临床试验医院签订临床研究协议。临床研究协
议签署后,公司或申办者将临床试验用药物送达相应医院。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
理和监查员对相关研究者进行临床研究方案的培训,试验正式开始。

在临床研究期间,监查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检查受试者是否符合方案的入
选、排除标准,研究资料是否准确、及时、真实的填写,检查核对实验室数据并
出具监查报告。受试者出组后,监查员检查核对所有研究中心的病例资料,并回
收研究资料和剩余临床试验用药物(如需)。医院按照申办者要求将受试者生物
样本通过具有资质的物流公司运送至 CRO 公司或检测机构进行生物分析。

⑥撰写提交研究报告

回收临床研究资料后,数据管理员制定数据管理计划,进行数据双份录入并
进行一致性核对,根据临床试验方案编写数据检查程序,对数据进行检查,出具
疑问表提交研究者进行答疑,根据研究者答疑表对数据库进行修正。答疑结束后,
召开盲态审核会,会后锁定数据库。统计人员根据锁定的数据库,按照统计分析
计划进行统计分析,出具统计分析报告。

统计分析报告完成后,公司各业务部门(包括医学部、临床运营部、统计分
析分析部等)与临床试验医院召开临床研究总结会,对统计分析报告进行讨论和
定稿,并对临床研究进行总结。由医学部根据统计分析报告拟定总结报告及研究
者的小结报告初稿,并再次送交各临床试验医院进行审核定稿、签字盖章确认。
临床研究总结报告、小结报告等研究资料是申办者申请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
的重要资料。

⑦注册申报等后续服务

临床研究总结报告、小结报告等研究资料定稿后,公司对总结资料进行全面、
系统的质量复核。通过质量复核后,将其移交给申办者并签署交接清单。


1-1-14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生物分析服务介绍

生物分析是指利用色谱法、色谱-质谱联用法、配体结合法等技术对生物基
质或生物样本中的目标物进行定量分析。生物基质或生物样本通常包括血清、血
浆、皮肤、尿液等。目标物包括生物基质或生物样本中的药物、代谢产物、蛋白
质、多肽等大小分子。

公司子公司阳光德美专注于生物分析服务业务,可开展涵盖大、小分子创新
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及生物标志物等相关研究,并可提供临床
前及临床样本生物分析服务,以满足客户从早期药物发现到申报各个阶段的研发
需求。公司生物分析业务既服务于自身的临床试验业务,亦独立对外承接业务。

公司从事的生物分析服务业务流程基本如下:




①项目立项

公司根据项目研发难度,并结合项目工作量,成立项目组,进行项目立项。

②制定项目计划

项目组根据文献资料调研初步制定项目计划,进行实验材料采购。

③方法开发/验证研究

项目组根据文献调研情况进行方法学开发研究,同时依据相关法规制定方法

1-1-14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学验证方案,并对开发出的方法进行验证研究,最终撰写方法学验证报告。

④样品分析研究

公司接受客户提供的生物样品,制定样品分析方案并通过色谱法、色谱-质
谱联用法、配体结合法等技术对生物基质中的目标物进行定量分析研究工作,获
得样品中的药物浓度结果,最终撰写样品分析报告交付至客户。

⑤注册资料整理交付

公司作为研究的受委托方,直接为客户提供符合 CTD 格式要求的注册资料,
并接受监管部门对研究现场、原始记录和电子数据的核查。在药物审评时,公司
负责按药品审评专家的意见,对所完成试验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药物发现服务介绍

药物发现是创新药研发的初始阶段,通过早期研究,选择与证实目标疾病的
基因功能和靶标,筛选先导化合物和优化先导化合物,并进行早期安全性筛选、
药物改性等成药性研究,以获得具备成药性的候选化合物。

公司药物发现服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诺和晟泰从事。在药物发现方面,诺和
晟泰拥有包括创新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多肽药物开发、小核酸药物合成及质量
控制开发等方面的化学研究能力和设施,建立了多肽分子创新设计、合成、纯化
等专业的研发队伍。

目前诺和晟泰在创新药方面聚焦于多肽类和小核酸类药物的研发,研发标的
的来源均为自主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药物发现服务业务尚未
产生收入。

3、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药学研究服务 20,481.36 59.06% 12,720.58 54.54% 7,267.31 53.92%
临床试验和生物
14,200.18 40.94% 10,604.91 45.46% 6,210.00 46.08%
分析服务



1-1-14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34,681.54 100.00% 23,325.49 100.00% 13,477.31 100.00%

(二)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提供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配
合客户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管理规定进行申报注册,最终协助客户实现仿制药开发、
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在研究过程中,通常分阶段收取款项,根据研发进度
或最终交付成果时确认收入。

2、采购模式

发行人对外采购内容主要分为物料采购和服务采购。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包
括药学研究、生物分析服务业务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原辅料、实验试剂、杂质对
照品、参比制剂、色谱柱等。公司采购的服务主要为临床试验服务业务委托医院
等外部机构进行方案实施,亦包括药学研究服务业务的少量环节委外实施。

公司具体采购模式如下:

(1)物料采购

公司所需物料根据用途可以划分为公用物料和专用物料。公用物料为实验室
通用耗材,仓储人员根据项目组申请,查询库房存货情况后进行集中采购。专用
物料为根据项目不同而单独采购的实验材料,项目组及部门按照工作的需要制定
采购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公司根据请购金额的不同设置相应级别的审批权限,
审批通过后向采购部门提交请购单。公司所需的物料在国内市场上供应充足,价
格透明稳定,能够保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

(2)服务采购

公司服务采购主要为子公司诺和德美委托医院等机构进行临床试验的实施
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药物临床试验必须在具备相应资格的医疗
机构实施。因此,诺和德美委托符合要求的医院实施临床试验。诺和德美通过设
计临床试验研究方案后,结合申办者、项目难度、研究机构的专业经验等因素对


1-1-14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拟合作医院进行筛选,并就受试者样本数量、生物样本采集时点、采集方式等方
面与医院签订合同,医院按照试验方案执行操作并根据要求提供受试者血液等生
物样本。除向医院采购临床试验方案实施服务外,受自身资源限制等因素影响,
公司少量临床试验服务业务转包其他 CRO 公司实施。

除临床试验服务业务外,公司部分药学研究服务项目的少量环节委外实施,
主要包括委托外部机构进行文献收集及翻译、样品检测、注册申报文件的撰写等。
业务部门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经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审批后,由
采购人员寻找合格供应商实施采购。

3、研发服务模式

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分为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针对某项药
物,公司可为客户提供包括上述所有服务在内的综合研发服务,亦可提供其中某
项研发服务。公司各项服务均属于定制化服务。

按研发标的的来源划分,公司项目分为客户指定项目和公司自主立项项目。
客户指定项目是指由客户选择研发标的,公司接受委托为其提供研发服务;公司
自主立项项目是指由公司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研发标的,前期先自行投入并计入
研发费用,待开发到一定阶段后择机推荐给客户,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提供研发
服务。报告期内,除药物发现相关的自主立项项目中,部分项目已推荐至客户,
并为客户提供项目的后续研发服务,该类项目各期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90.28 万
元、2,038.79 万元和 2,540.4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7%、8.73%
和 7.31%,占比不大,公司项目来源以客户指定为主,以公司自主立项为辅。

(1)药学研究服务

公司药学研究服务项目的周期通常为 3-5 年,公司一般分阶段向客户提交研
发成果,得到客户确认后收取相应款项。

①小试阶段:公司商务信息中心承接项目后,业务部门成立项目组开展调研、
立项并确定研究方案。在确定小试制造工艺后,公司向客户提供小试研究总结报
告,并得到客户确认。

②提交工艺转移方案阶段:在实验室小试的基础上,公司进行实验室中试过
渡批生产,产品质量达到申报注册批件制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且稳定性留样期间质

1-1-15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量符合原研质量标准情况下,向客户提交工艺转移方案,并得到客户确认。

③工艺交接阶段:在客户或其指定的生产者具备研发标的的生产条件后,公
司研发人员前往生产现场,指导对方完成项目药品制剂放大生产,达到预期效果
后,取得经客户确认的工艺交接报告。

④注册受理阶段:在工艺交接完成,生产出合格样品后,公司继续进行质量
研究、稳定性研究等工作;待临床试验完成后,公司协助客户完成申报资料,向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并取得注册受理号。

⑤注册审评阶段:在审评过程中,公司根据审评意见进行补充研究,协助客
户提交需补充完善的资料,并配合药监局进行现场核查,最终协助客户取得该药
品注册批件或通过一致性评价。

上述①至③阶段通常在 1-2 年完成;第④阶段主要受生物等效性时间的影响,
通常在 1 年内完成;第⑤阶段通常需要 1-2 年。

公司少数药学研究服务项目一次性交付成果,一种情形是公司仅提供某项药
物药学研究的部分阶段研发服务,周期相对较短,待全部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取得
客户确认;一种情形是针对自主立项的项目,在签订合同后、后续研发服务开展
前,将合同签订前已取得的研发成果一次性交付客户。

(2)临床试验服务

公司商务信息中心承接项目后,业务部门成立项目组讨论并进行项目临床试
验研究方案设计。公司根据项目特点确定临床试验医院后,配合客户(申办者)
取得该项目的医院伦理委员会批件。公司按照临床试验研究方案全过程监督医院
执行试验,并将生物样本冷链运输至检测单位(主要为子公司阳光德美)进行检
测分析。生物样本检测分析后,向客户提供试验有关的资料,包括试验方案、伦
理委员会批件、临床试验数据、生物等效性结论等,并向客户提供临床试验总结
报告,完成临床试验研究服务。

公司生物等效性试验项目周期通常为 6-12 月,Ⅰ-Ⅳ期临床试验项目每期试
验周期通常为 1-3 年。




1-1-15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生物分析服务

公司商务信息中心承接项目后,签订委托合同,购买或接收客户提供的检测
试剂,同时业务部门成立项目组,制定项目计划,进行方法开发,制定方法学验
证方案,然后完成方法验证研究。公司收到客户提供的生物样本后,制定样本分
析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样本的检测分析,并将方法验证报告、样品分析报告及
相关图谱资料等交付给客户,完成生物分析服务。

公司生物分析项目的周期通常为 3-6 个月。

4、营销模式

公司提供的药物研发服务主要采用直销业务模式。直销模式亦是发行人所在
的行业通行惯例。

公司从事的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关系紧密且具有联动关系,
公司营销采用“大商务”方式对母子公司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即母子公司营销人
员统一由公司下设商务信息中心进行管理,商务信息中心进行项目拓展及客户关
系维护。

公司获取客户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1)行业口碑

公司成立 10 余年来,服务了众多大中型医药企业,拥有丰富的成功案例,
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部分业务来源于新客户主动联系公司。

(2)老客户维护

对历史上曾经合作过的客户,公司商务人员会不定期交流,根据公司业务的
发展情况,对提供服务范围及内容等方面进行更新,维护客户的同时发掘业务机
会。

(3)主动拜访客户

商务人员会对潜在客户进行不定期拜访,了解客户需求,并向其展示公司的
服务能力及成功案例,根据潜在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拜访洽谈。




1-1-15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参加行业展会

公司通过参加行业展会的形式对自身服务进行推广宣传,直接与潜在客户接
触,了解最新的市场需求,以获取潜在客户资源。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寻求业务合作机会。项目进入与客户洽谈阶段时,商务信
息中心人员与潜在客户进一步接触,了解客户的研发需求,必要时由研发部门协
助洽谈,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预案;项目进入方案制定及报价阶段时,公司通
过商务信息中心、项目执行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的协同工作,以满足客户的定制
化需求。

公司提供的研发服务均为定制化服务,各类业务的定价模式为:

业务类型 定价依据
根据药物品种的研发难度、人工成本、物料成本及市场情况等因素
综合定价。其中研发难度主要考虑药物的分析、合成、试生产的难
药学研究 易程度;人工成本主要考虑人员安排、研发周期、人工工时等因素;
物料成本主要考虑实验研究预估的原辅料消耗情况,最终结合市场
容量及竞争状况而确定。
根据医院基地所在地、招募的受试者人数、实验周期、药物副作用、
临床试验 给药难度、检测分析项目数量及难度等因素,参考市场同行业报价
下综合评估确定。
检测分析项目的数量、难易程度、缓急程度等因素,参考市场同行
生物分析
业报价下综合评估确定。

5、管理模式

公司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管理模式,阳光诺和各业务部门负
责人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后,进而向总经理汇报,子公司诺和德美、阳光德美、
诺和晟泰、弘生医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直接向该公司总经理汇报。

阳光诺和内部部门分为药物研发中心、技术管理中心、商务信息中心等业务
部门,及财务部、行政部、供应储运部、人力资源部、内审部等综合管理部门。
公司对各部门及岗位人员制定了清晰的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目标,对
各业务部门的具体研发操作流程制定了标准操作流程(SOP),以确保各项业务
的有效稳定开展。同时,公司还通过月度、季度中高层交流会等形式,建立各部
门之间的定期沟通机制,结合业务开展中的实时情况定期对各业务发展的目标进
行修正与调整,让公司中高层员工参与到公司各项业务的综合管理当中,保证公
司各部门行动统一,有效落实公司发展战略。


1-1-15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业务模式独特性

公司追求快速、高效、高质量的研究服务模式,构建了涵盖药学研究、临床
试验和生物分析的综合技术服务平台。一是有利于提高药物开发成功的概率。药
物开发需要经历药学研究、临床试验、注册评审等阶段。公司通过提供综合研发
服务,能够保证药学研究与临床试验的无缝衔接,从而降低药物开发的风险。二
是有利于提高研发效率。由于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和高质量的服务,客户无
需将时间浪费在寻找不同的研发服务提供商、商务谈判、样品运输、结果验证等
冗长繁复低效的过程中,直接由长期合作的可靠的研发服务公司提供药物研发所
需的全部服务,研发进程衔接紧密、保密性高、沟通灵活、反馈迅速,从而加快
研发进程,提高整体研发效率。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发展目标,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项目管理模
式,通过与优质客户协同发展的机制,保证公司业务模式保持持续创新。公司服
务的客户包含众多国内知名医药制造企业,其研发理念、技术标准和生产工艺多
数处于较高水平,对公司的研发实力、研发效率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在持
续为优质客户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公司内部研发团队与优质客户的协同发展,提
升和完善公司服务模式。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 CRO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药物研发专业技术服务,主
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发展阶段及情况说明如下:

时间 业务情况说明
2009 年 3 月 公司成立并从事药学研究服务业务。
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阳光德美,持有其 75.00%出资额,将业务向下
2016 年 11 月 游延伸至生物分析服务。公司已于 2019 年收购了阳光德美剩余
25.00%出资额,收购后持有阳光德美 100.00%出资额。
公司通过收购方式持有诺和德美 100.00%出资额,扩大临床试验服
2018 年 3 月 务业务规模,建立仿制药全过程研发服务平台及创新药大临床研究
服务平台。
公司设立子公司诺和晟泰,拓宽了多肽类及小核酸类仿制药、创新
2018 年 5 月 药的研发业务,形成仿制药和创新药物研发并进,药学、临床、生
物分析全覆盖的综合研发服务体系。

(四)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经营过程及服务

1-1-15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流程与医药制造企业有显著区别,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公
司已建立相关环保及污染物管理方面的内部制度,将废弃物管理程序、水污染控
制程序、大气污染控制程序等纳入公司的标准操作程序。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对于自身无处理能力的污染物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公司经营
过程中针对具体污染物主要采取的处理措施及相应的处理设施如下:

(1)废水

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冷却水等
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相关的废水处理设施包括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污水消毒池及
格栅池等。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已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实验室冷却水及
生活污水经格栅池沉淀处理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Ⅳ类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排
放。

(2)废气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溶剂废气、医药粉尘、VOCs 等废气,相关的
废气处理设施包括实验室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
集中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标准后,高空排放。

(3)固体废弃物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反应残留物、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公
司设置了专用堆放场所,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并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公司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4)噪声

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实验设备、排风机、空调机组等会产生噪声。公司通过在
设备底部安装减震降噪装置,以及建筑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内的噪声能够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环保设施完善,运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能够与生
产设施同步运行,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1-1-15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的综合研发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从事的业
务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M 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
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

由于医药行业涉及生命安全及公共利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及
其分支机构作为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制定有关医药行业的市场监管、新药及仿制
药审批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及政策的方式,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全
过程进行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对医药行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主要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监督管理
政策规划并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
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负责药品的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管理
及上市后风险管理,制定检查制度并组织指导药品监督检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药品检
查制度规范和技术文件,承担药物临床试验、非临床研究机构资格认定(认证)
和研制现场检查、药品注册现场检查等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主要负责药物临床试验及药品上
市许可申请的受理和技术审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技术审评,参与
拟订药品注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拟订药品审评规范和技术
指导原则并组织实施、协调药品审评相关检查、检验等工作。


1-1-15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生产经营实行自律管理,与 CRO 行业相关
的制度有国家药品标准制度、药品注册管理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MAH)、一致性评价制度等。

(1)国家药品标准制度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对药品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
生产工艺等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各环
节必须共同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技术准则和法定依据。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组
成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国药典》为核心,以《药品注册
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为基础,以局/部颁标准为外延。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2)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2007 年 6 月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以及 2020 年 1 月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药品
注册管理办法》(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均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
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
批过程。药品注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鼓励研
究和创制新药,积极推动仿制药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向社会公布药品
注册审批事项清单及法律依据、审批要求和办理时限,向申请人公开药品注册进
度,向社会公开批准上市药品的审评结论和依据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
为,接受社会监督。

2016 年 3 月 4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
工作方案的公告》,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进行调整,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共
分为 5 个类别,具体如下:1 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2 类,境内外均未
上市的改良型新药;3 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
品;4 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5 类,境外上市的药
品申请在境内上市。新注册 1 类和 2 类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新药


1-1-15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程序申报;新注册 3 类、4 类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仿制药的程序
申报;新注册 5 类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进口药品的程序申报。

(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

2015 年 8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5]44 号),提出开展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

2016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国
办发[2016]41 号),提出了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是药品审评审批制
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鼓励药品创新、提升药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019 年 8 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
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照规
定,对药品的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
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其他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
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在 MAH 制度将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下,上市许可和生产许
可相互独立,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是药物研发机构、科研人员或者药品生产企业,
可以将产品委托给不同的生产商生产,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均由
上市许可人对公众负责。

MAH 制度是国际较为通行的药品上市、审批制度,是一项与世界接轨的制
度,具有一定的制度优势,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捆绑”管理模式下出现的
问题,从源头上抑制制药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新药研发的积极性,促进
委托生产的繁荣,从而推进我国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

(4)一致性评价制度

2016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已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价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
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意见》同时指
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

1-1-15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 3 家以
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2016 年 3 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
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
《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
导原则》3 个技术指导原则,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2018 年 12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已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与一致性评价实现联动。通过一致性评价
的品种优先纳入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被调出目录。对纳入国家
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不再统一设置评价时限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
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
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 3 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企
业经评估认为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品种的,可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
出延期评价申请,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研究认定后,可予
适当延期。逾期再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对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
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都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行业主要政策、法律法规

(1)医药研发服务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综合研发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和生物分析,与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发展有着紧密的关系。目前,我国医药研发
服务行业所需遵循或与之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发布时间 法律法规名称 颁发机构 主要内容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
《药物临床试 原国家食品 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申办者按国家
2003.08 验质量管理规 药品监督管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国家食品药品监
范》 理局 督管理局递交临床试验的申请,也可委托合
同研究组织执行临床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


1-1-15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布时间 法律法规名称 颁发机构 主要内容
务;申办者选择临床试验的机构和研究者,
认可其资格及条件以保证试验的完成
申办者应当建立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
基于风险进行质量管理,加强质量保证和质
国家药监局、
量控制,可以建立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开
2020.4.26 国家卫生健
展基于风险评估的监查。研究者应当监管所
康委
有研究人员执行试验方案,并实施临床试验
质量管理,确保源数据真实可靠
原 国 家 食 品 规定了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
2007.07 药 品 监 督 管 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的管理办法,
理局 包括药物注册的基本要求、新药申请、仿制
《药品注册管
药及进口药的申报与审批等,其中规定了药
理办法》
国 家 市 场 监 物申请所需进行的临床前及各期临床内容与
2020.04
督管理总局 要求,明确了临床中需审核和备案的关键程
序,以及临床中不良事件的应对措施等
《药物非临床 原国家食品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相关活动应当
2017.07 研究质量管理 药品监督管 遵守本规范。以注册为目的的其他药物临床
规范》 理局 前相关研究活动参照本规范执行
国家卫生健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
《国家基本药
康委员会、国 使用药品的依据,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
2018.09 物 目 录》( 2018
家中医药管 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化
年版)
理局 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
药物非临 床安全性评价研 究机构必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
2019.03 和国药品管理 国务院
试验机构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
法实施条例》
规范》
从事药品研制活动,应当遵守药物非临床研
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
《中华人民共 全国人民代 范,保证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2019.08 和国药品管理 表大会常务 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
法》 委员会 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
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
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医药研发服务行业主要政策

当前,我国药物研发呈现良好形势,国家连续出台系列政策及改革措施鼓励
医药行业提升研发能力,促进 CRO 行业长远发展。

目前,我国医药研发服务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发机构 主要内容
大力发展用于重 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
《国务院关于
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
加快培育和发
2010.10 国务院 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医药产业
展战略性新兴
水平。加快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生物
产业的决定》
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规模化


1-1-16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发机构 主要内容
发展
研发满足我国疾病谱的重大、多发性疾病防
治需求的创新药物。抓住全球仿制药市场快
速增长及一批临床用量大、销售额居前列的
专利药陆续专利到期的机遇,加快仿制研发
工信部、卫生
《关于加快医 和工艺创新;
部、原国家食
2010.10 药行业结构调 加强自主创新,促进新品种、新技术研发,
品药品监督
整的指导意见》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推进生物医药
管理局
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继续加大对医药研发的
投入,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制,
在科研立项、经费补助、新药审批、进入医
保目录和技术改造投资上给予支持
《关于深化药
转变创新药审评的理念,为创新药物研发营
品审评审批改 原国家食品
造良好环境,调整仿制药审评策略,合理配
2013.02 革进一步鼓励 药品监督管
置审评资源,加强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
药物创新的意 理总局
鼓励儿童药物的研制
见》
发展针对重大疾病的化学药、中药、生物技
术药物新产品,重点包括新机制和新靶点化
《中国制造 国务院办公
2015.05 学药、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全新结构
2025》 厅
蛋白及多肽药物、新型疫苗、临床优势突出
的创新中药及个性化治疗药物
《关于征求加
提高仿制药审批标准,仿制药按与原研药质
快解决药品注 原国家食品
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受理和审评审批;严惩
2015.07 册申请积压问 药品监督管
注册申报造假行为,加快临床急需药品的审
题的若干政策 理总局
批,引导申请人理性申报
意见的公告》
《关于改革药 提高仿制药质量,加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
品医疗器械审 价;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鼓励以临床价值
2015.08 国务院
评审批制度的 为导向的药物创新,优化创新药的审评审批
意见》 程序,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审评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
《国务院办公
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
厅关于开展仿
国务院办公 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
2016.03 制药质量和疗
厅 原则上首选原研药品,也可以选用国际公认
效一致性评价
的同种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采用体
的意见》
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
《关于发布普
公布了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
通口服固体制
原国家食品 定指导原则、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
剂参比制剂选
2016.03 药品监督管 定与比较指导原则、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
择和确定等 3 个
理总局 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
技术指导原则
究技术指导原则
的通告》
《国民经济和
加快突破生物医药等领域核心技术,鼓励研
社会发展第十
2016.03 国务院 究和创制新药,将已上市创新药和通过一致
三个五年规划
性评价的药品优先列入医保目录
纲要》



1-1-16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发机构 主要内容
试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研发机构或者科研人
员可以作为药品注册申请人,提交药物临床
试验申请、药品上市申请,申请人取得药品
上市许可及药品批准文号的,可以成为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法律法规规定的药物临床
《药品上市许
国务院办公 试验和药品生产上市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
2016.05 可持有人制度
厅 人和持有人相应承担;
试点方案》
持有人不具备相应生产资质的,须委托试点
行政区域内具备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批
准上市的药品;持有人具备相应生产资质的,
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受托生产企业生

药品研发机构或 药品生产企业在研究过程
《关于研制过 中,对已在中国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的药
程中所需研究 原国家食品 品,拟用于以中国境内药品注册为目的的研
2016.07 用对照药品一 药品监督管 究中用于对照药品的制剂或原料药、以仿制
次性进口有关 理总局 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目的的研究中用
事宜的公告》 于对照药品的化学药品制剂或原料药,可申
请一次性进口
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
调动医疗机构在医药创新上的积极性,提高
员会、科学技
新药临床研究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
术部、商务
《医药工业发 用;
2016.10 部、国家卫生
展规划指南》 全面提升基本药物质量水平,落实仿制药质
和计划生育
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要求,完成国家基本药
委员会、原国
物口服固体制剂的一致性评价任务
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

将建立国家基因资源库、蛋白质库和生物样
本库;以化学药物制剂技术、动物细胞高效
《“十三五”
国家发展改 表达与大规模培养、基因重组治疗性抗体、
2016.12 生物产业发展
革委 多肽类药物合成、干细胞治疗、基因治疗、
规划》
转化医学等为重点,依托优势企业建设完善
医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药研发平台
批准上市的新药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导向,具
有明显的疗效;批准上市的仿制药与原研药
《“十三五”
质量和疗效一致;分期分批对已上市的药品
2017.02 国家药品安全 国务院
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企业对其
规划》
他已上市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加快推进仿
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关于发布仿
制药质量和疗 原国家食品 针对进口仿制品种、国内仿制品种、改规格
2017.04 效一致性评价 药品监督管 改剂型改盐基的仿制品种、国内特有品种等
品种分类指导 理总局 品种分类做出指导意见
意见的通告》




1-1-16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发机构 主要内容
《关于发布仿
制药质量和疗
效一致性评价 原国家食品 明确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研制现
2017.05 研制现场核查 药品监督管 场核查、生产现场核查、临床试验数据核查
指导原则等 4 个 理总局 和有因检测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的通
告》
《关于仿制药
对生物等效性试验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一
质量和疗效一 原国家食品
致性评价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可以在现有经
2017.08 致性评价工作 药品监督管
认定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也可以在其他具
有关事项的公 理总局
备条件的机构进行
告》
《关于推进药 持有人负责药品生产销售全链条和药品全生
品上市许可持 原国家食品 命周期管理,对药品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
2017.08 有人制度试点 药品监督管 生产制造、经销配送、不良反应监测等承担
工作有关事项 理总局 全部法律责任;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研发机
的通知》 构及科研人员可以作为持有人
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允许
《国家食品药 同步开展 I 期临床试验,取消临床试验用药物
品监督管理总 应当已在境外注册,或者已进入Ⅱ期或Ⅲ期
原国家食品
局关于调整进 临床试验的要求,预防用生物制品除外;
2017.10 药品监督管
口药品注册管 对于提出进口药品临床试验申请、进口药品
理总局
理有关事项的 上市申请的化学药品新药以及治疗用生物制
决定》 品创新药,取消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
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的要求
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实行备案管理,支持
《关于深化审
临床试验机构和人员开展临床试验;优化临
评审批制度改 中共中央办
床试验审批程序,建立完善注册申请人与审
2017.10 革鼓励药品医 公厅、国务院
评机构的沟通交流机制;坚持鼓励创新与促
疗器械创新的 办公厅
进药品仿制生产;推动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意见》
全面实施
将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
生物药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
技计划;按照鼓励新药创制和鼓励仿制药研
《国务院办公
发并重的原则,研究完善与我国经济社会发
厅关于改革完
国务院办公 展水平和产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药品知识产
2018.03 善仿制药供应
厅 权保护制度;
保障及使用政
加快推进仿制药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
策的意见》
作,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
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推动仿制
药产业国际化
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高标准质量
《关于组织实
国家发改委、 保证体系、健全公共服务机制的优势企业,
施生物医药合
工信部、卫健 在药学研究、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新药临床
2018.05 同研发和生产
委及国家药 研究等细分领域建设合同研发服务平台,优
服务平台建设
监局 先支持能够提供多环节、国际化服务的综合
专项的通知》
一体化合同研发服务平台




1-1-16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发机构 主要内容
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产生过程,应符合人用
《关于发布接
药品注册技术国际协调会议(ICH)临床试验
受药品境外临
国家药品监 质量管理规范(GCP)的相关要求;提交境外
2018.07 床试验数据的
督管理局 临床试验数据用 于中国药品注册申请的资
技术指导原则
料,应包括生物药剂学、临床药理学、有效
的通告》
性和安全性资料数据
药审中心在收到申报资料后 5 日内完成形式
《关于调整药
审查,符合要求或按照规定补正后符合要求
物临床试验审 国家药品监
2018.07 的,发出受理通知书,自受理缴费之日起 60
评审批程序的 督管理局
日内,未收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
公告》
申请人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
《延长授权国
务院在部分地 将 2015 年 11 月 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方开展药品上 全国人大常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授权国务院在部
2018.10
市许可持有人 委会 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
制度(MAH)试 作的三年期限延长一年
点期限的决定》
《国家药品监 严格一致性评价审评审批工作,坚持仿制药
督管理局关于 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审评原则,坚持
仿制药质量和 国家药品监 标准不降低,按照现已发布的相关药物研发
2018.12
疗效一致性评 督管理局 技术指导原则开展技术审评;充分发挥市场
价的有关事项 机制作用,激发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积极
的公告》 性
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与审
《关于深化医
评,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招标采购
2020.02 疗保障制度改 国务院
机制,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促进仿
革的意见》
制药替代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法律法规主要针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阶段和药品注册阶段。
其中,在非临床研究及临床试验阶段,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非临床研
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在药品注册阶段,有《药品管
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目前,我国药品研发及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众多,整体可以分为两大
部分,一方面是提高对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要求的同时,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疗
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另一方面是鼓励药物自主研发和创新。随着国家药品
标准制度、药品注册管理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一致性评价制度的不
断完善,我国仿制药和创新药研发市场环境也不断地优化、规范。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致力于协助中国医药
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因此,本节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

1-1-16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
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之“3、行业主要政策、法律法规”中
鼓励药物研发的相关法规政策均有利于发行人业务的拓展和增长。

(三)发行人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简介

(1)CRO 行业简介

合同研究组织(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是一种学术性或商业
性的科学机构,负责实施药物研究开发过程所涉及的全部或部分活动,基本目的
在于代表客户进行全部或部分的科学或医学试验,以获取相应的报酬。CRO 公
司作为医药制造企业可借用的一种外部资源,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可以在短时间
内迅速组织起一支具有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研究队伍,从而帮助医药制造企
业加快药物研发进展,降低药物研发费用,并实现高质量的研究。医药研发活动
的复杂性、长期性和高投入等特征催生了 CRO 这一新兴行业的兴起,医药行业
的高速发展加速了 CRO 行业的迅速成长。

(2)CRO 行业的产生

CRO 行业起源于 20 世纪 70 年代的美国,早期的 CRO 公司以公立或私立研
究机构为主要形式,规模较小,只能为制药公司提供有限的药物分析服务。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随着 FDA 和欧洲药品管理局等各家对新药申请的要
求日益详尽,可用的研究资金也越来越有限,制药公司的员工没有足够的能力完
成各个机构的要求,也难以收回研发成本,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积极性大幅下降,
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和大型制药公司都在寻找方法来应对不断上升的研发成本,
这催生出对研发外包的需求,CRO 行业进入了成长期。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仿制药的大幅降价激化了市场竞争,各药企纷纷加大
创新研发力度,加剧了对研发外包的依赖性,美国 CRO 行业进入了蓬勃发展期。
与此同时,CRO 活动的范围已经由仅提供简单部分外包服务,逐渐扩展到了整
个药物的生命周期,客户与 CRO 的合作关系逐步深入,开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在此时期,Quintiles、Parexel、Covance 等 CRO 公司相继实现上市。



1-1-16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大型跨国制药企业加速了全球化战略,不断投资海外研发机构并将其纳入到
全球研发体系中。这些措施一方面帮助了跨国制药企业实现了其在全球市场的扩
张,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其研发成本,制药企业不得不面对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的压
力:

① 研发投资成本巨大:2017 年全球制药企业的研发总投入达到 1,650 亿美
元1;研发新药的平均成本于 1970-1980 年间只有不到 2 亿美元,近几年来已上
涨至超过 25 亿美元2。

② 研发周期长:随着人们拟应对疾病的复杂程度的提升,市场开发新药的
周期也越来越长,目前美国制药企业的新药品种从实验室发现到进入市场平均需
要 10 年至 15 年时间3,新药开发期的不断延长导致其上市后享有的专利保护期
减短,对于销量大的明星药品,专利保护期的缩短意味着预期营业收入的大量减
少。

③ 研发成功率低:由于监管的日益严格以及拟应对疾病的复杂度越来越高,
新药的研发成功率正在不断降低。进入药物开发管道的 5,000 至 10,000 个先导化
合物中,只有一个能最终获得监管部门的新药批准4。

④ 抢占仿制药市场:与原研药相比,仿制药的研发费用会成数十倍减少。
由于创新药研发的长周期导致其上市后的专利保护期较短,仿制药逐渐成为医药
企业的重要市场。在美国,不侵犯原研药专利或证明原研药相关专利无效专利的
情况下,第一个向 FDA 递交药品申请的申请者将拥有 180 天的市场独占期5。我
国对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达到 3 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
购等方面,原则上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6。仿制药的研发效率则成
为了重要因素。

因此,为了提高新药及仿制药研发的效率,制药企业逐步调整药物研发体系,

1 2018 年全球前 20 强制药企业研发支出及研发支出占销售额比重情况,中国产业信息网,
2019 年 1 月 3 日
2 2017 年中国新药研发规模、研发成功率及研发费用走势分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7 年
8月7日
3 东风已至,腾飞在即—医药行业(CRO 行业)深度报告,东兴证券,2018 年 4 月 24 日
4 药物研发史波澜壮阔,外包服务业立于潮头,国信证券,2019 年 12 月 24 日
5 Drug Price Competition and Patent Term Restoration Act,1984 年 9 月 24 日
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2018 年 12 月 28 日

1-1-16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将一部分药物研发工作外包给 CRO 企业,以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和减少研发风
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CRO 行业已经拥有了相对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提供
的服务几乎涵盖了整个药物研发过程,成为全球制药企业缩短药物研发周期、实
现药品快速上市的重要途径,是医药研发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3)CRO 行业的服务范围

目前 CRO 行业的服务范围基本覆盖了创新药及仿制药研究与开发的各个阶
段和领域,主要包括化学结构分析、化合物活性筛选、药理学、药效学、药代动
力学(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药物安全性评价、药物配方、药物基因组学、
原料药及制剂研究;I 至 IV 期临床试验的设计、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计、研究
者和试验单位的选择、监查、稽查、数据管理、统计分析以及注册申报等工作。

(4)药物研究与开发过程介绍

①仿制药研究与开发过程介绍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仿制药研发需要按照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
剂(如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一致的原则进行开发,目的是做到本地
化、规模化生产以实现对原研药物的替代。

A、产品信息调研及前期准备

产品信息调研目的主要是寻找原料供应商或合成路线,包括临床资料、不良
反应资料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国内及进口制剂剂型及规格、产品质量标准
(原研标准、药典标准)、原研处方组成及工艺研究资料;药品的稳定性资料、
专利情况、生产注册情况(产品原研厂家、国内生产申报厂家情况)、参比制剂
来源等方面。

在完成产品信息调研后即开始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参比制剂、原料、色谱柱
及对照品、辅料及包材的采购工作。参比制剂的采购首选已进口或本地化生产的
原研产品。色谱柱及对照品采购需要在对原料质量标准、查询到的制剂质量标准
分析的基础上,拟定标准草案。辅料采购需要根据国内辅料应用情况,对原研药
的处方组成进行合理分析后确定辅料的采购,优先选用药用级辅料。在参比制剂
购买以后,参考参比制剂的包装材料,结合公司情况,拟定包材种类(口服或注
射级)、包材的规格(包装规格)、包材药用标准(药典标准或是注册标准)、采

1-1-16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购量等。

B、原料药合成工艺研究

原料药是药品制剂的活性成分。对于一种原料药的合成工艺,需在前期信息
调研的基础上,筛选合成路线,拟定一条相对质量稳定、工艺可控、成本最优的
路线。在此基础上,在实验室获得每步中间体及原料药的结构确证,从而获得一
批符合要求的原料药,即实现合成路线的打通。

在打通合成路线后,还有获得每步反应的最佳参数,归属每步反应杂质,包
括产生原因、纯化去向等;确定溶剂回收套用方案及三废处理方案;进行耐受性
研究获得杂质变化情况,确定反应控制关键参数;确定晶型制备稳定工艺;计算
原料药小试成本;用拟定的生产工艺完成工艺验证三批,参照原研、药典等拟订
的本品质量标准草案,进行样品检验确定工艺路线。

C、制剂处方工艺研究

药品制剂由原料药和各自辅料组成。在确定原辅料的来源后,参照药典标准
或其他相关标准对原、辅料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对参比制剂进行全面的
检测,检测项目应不仅限于拟定的制剂质量标准。

通过辅料相容性试验后进行处方筛选,与原研制剂进行全面比对,找出差距,
通过处方与工艺的优化,使得自制品与原研制剂质量等同。用拟定的处方工艺完
成三批样品工艺验证,参照原研、药典等拟订的本品质量标准草案,进行样品检
验确定处方工艺。

D、质量研究

质量研究包括质量研究项目的选择及方法初步确定、质量标准的方法学验证、
质量对比研究和质量标准的制定。

质量研究项目的选择及方法初步确定,需要结合所查询的产品质量标准和药
典对具体剂型的要求,制定出质量标准草案。

质量标准的方法学验证分为方法的初步验证和系统的方法学验证。配合处方
工艺筛选检验即为质量标准初步验证的过程,例如辅料相容性试验、参比制剂与
小试产品的对比检验等。在初步验证的基础上,需对中试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系


1-1-16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统的方法学验证,包括性状、鉴别(理化鉴别和光谱鉴别)、一般检查项、微生
度检测、溶出度、含量测定、有关物质、基因毒性杂质等。

质量对比研究主要包括溶出曲线对比研究、杂质的对比研究、检测方法的对
比研究等。通过对溶出介质中的溶出曲线对比、强制降解试验的对比等方法,对
仿制药与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或等同性进行判断,为药品注册标准的建立提供依
据。

E、稳定性研究

根据药品的性质,以高温、高湿、光照等影响因素设计影响因素试验、加速
试验、长期试验、中间条件试验等,对中试产品进行稳定性试验研究。根据稳定
性研究的结果,结合原研药的情况,确定包装材料、贮藏方法及药品有效期。

F、药理毒理研究

大多数仿制药的研究只需要提供药理毒理文献研究资料即可,这种情况下可
以查阅国内外文献数据,找到该药物药理毒理资料进行整理归纳总结。注射剂、
局部用制剂应在 GLP 实验室,根据品种需要进行刺激性、过敏性、溶血性试验。

G、临床研究

仿制药临床研究阶段主要为生物等效性试验。在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前,申
办者需要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
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仿制药与参比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
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H、申报生产

临床试验完成后整理资料申报至 CDE,通过综合审评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后进行生产。

②新药研究与开发过程介绍

新药从初始研究到上市销售是一项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的复杂
系统工程,以化学药为例,主要研究与开发工作包括药物发现与药学研究、临床
前研究、临床试验申请与批准、临床研究、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以及上市后持续
研究。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1-1-16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 Nature Review-Drug Discovery

A、药物发现与药学研究

药物发现与药学研究的具体工作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划分为早期研究、靶标选
择与证实、先导化合物研究、早期安全测试和先导化合物优化。早期研究主要是
为了尽可能多的理解疾病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了解疾病后的重要工作是选择并证
实治疗疾病的靶标,药物的靶标包括蛋白酶、受体、离子通道等,靶标通常与疾
病有相关性,药物分子可以通过与靶标发生反应,进而治愈相关疾病。

确定靶标后,研究者需要寻找一个能够和靶标结合反应的化学分子作为药物
候选者,该候选者被称为“先导化合物”。先导化合物的发现主要通过对天然活
性物质的挖掘、重新设计合成化合物、对大量现有化合物的筛选以及利用基因工
程技术制造出具有治疗作用的生物分子。

大量的先导化合物发现后,研究者需要通过测试进一步挑选出最合适的化合
物进入优化阶段。优化阶段,主要是基于相似性原理改变原化合物的结构,制备
一系列类似的化合物,评价其全面的构效关系并对其物理化学及生物化学性质进
行优化,优化后再进行体内外活性评价、循环反馈,最终获得优良的候选药物。

B、安全性评价研究

安全性评价研究是指在实验室条件下,通过对化合物研究阶段获得的候选药
物分别进行实验室研究和活体动物研究,以观察化合物对目标疾病的生物活性,
并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安全性评估主要包括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多次给药的


1-1-17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原性
试验、依赖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及与评价药物安全性有关的其它试验。

在这个阶段,研究单位也开始致力于药学研究,即研究如何生产临床试验所
需的大量药品的技术,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剂型选择、处方筛选、
制备工艺、检验方法等内容。

C、临床试验申请与批准

根据 NMPA 的要求,国内目前适用临床试验 60 日默示许可制度。即候选药
物完成临床前研究后,制药企业需向监管机构提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自申请受
理并缴费之日起 60 日内,未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否
定或质疑意见的,可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药物临床试验。

D、临床研究

临床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新药进行广泛的人体试验,评估其对疾病治疗的有
效性以及对人体的安全影响。该阶段主要分为 I、II、III、IV 期。新药在批准上
市前,需要进行 I、II、III 期临床试验,而 IV 期临床试验通常在新药批准上市后
进行。

I 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从绝对安全的初
始剂量开始,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同时对人体能够耐受的剂量进行药
代动力学研究,为 II 期临床试验的给药方案提供依据。I 期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
一般为健康志愿者,在特殊情况下也选择病人作为受试对象。I 期临床试验包括
药物代谢动力学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和耐受性试验。药物代谢动力学试验简称
PK,用于分析研究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药代动力学特性。

II 期临床试验是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
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 III 期临床试验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
定提供依据。

III 期临床试验是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
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
提供充分的依据。



1-1-17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V 期临床试验则是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
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
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此外,IV 期试验还进一步考察了新药对患者的经济与
生活质量的影响。

E、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

通过 I 至 III 期的临床试验后,研究单位将分析所有的试验数据。如果数据
能够成功证明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申办者将向监管机构提出新药注册申请。
新药申请必须包括制药企业所掌握的一切相关科学信息,监管机构的专家根据申
办者提供的所有信息,最终确定该新药是否具有上市资格。新药申请获得监管机
构审批后,才能最终生产并在市场推广该种药物。

F、上市后持续研究

新药上市后,随着大批的患者开始使用该类药物,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续考
察新药的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
递交报告。根据需要,申办者还需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 IV 期临床试验,以
进一步研究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5)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及壁垒

① 人才及技术壁垒

药物研发是一项漫长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研发过程中,药物研发企业通常
会涉及实验室化学、生物科学、药物安全评价、化学和制剂工艺开发及生产和临
床研究等多个交叉学科,因此在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方面对于研发人
员有极高的要求。同时,本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研发经验需要通过长期累积形成,
内部培养成本较高、时间较长。药物研发服务公司由于面对客户众多,不同的客
户需由具备不同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服务。现阶段国内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人员仍
然属于稀缺性人力资源。因此,人才及技术壁垒是新进入本行业的公司需要解决
的关键问题。

② 资金壁垒

医药研发服务外包行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同时也是资金密集型企业。药物


1-1-17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研发服务业所需的科研人员、大型设备和实验场所以及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所需
的厂房,相应的环保设施等,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壁垒是进入药物研发
服务行业的天然壁垒。

③ 客户资源壁垒

药物研发服务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研发服务和销售体系,需要能
够满足不同客户的研发模式,并接受长时间的持续考核方能获得下游客户的信任,
进而成为其核心供应商。而且,医药行业的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专业性等
特征,决定了医药企业在选择药物研发合作伙伴时需要非常谨慎。大型医药企业
有完善的药物研发服务外包战略,选择研发服务合作伙伴时,更加看重药物研发
服务公司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和行业经验积累,确定合作伙伴后一般不会随便
更换。因此,客户资源成为 CRO 行业的进入壁垒。

④ 质量监管壁垒

质量体系是药物开发服务的基本考量,是客户选择合作伙伴最重视的部分之
一。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研发过程的合规性,以及实验数据的真实性、
可靠性监管更加严格。CRO 公司需要以规范、严谨、高标准的研发活动,提供
高质量的研发服务,满足监管部门对药品研发质量的要求,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
求,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因此,质量监管要求成为 CRO 行业的进入壁垒。

2、全球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现状与前景

(1)全球医药行业及医药研发现状与前景

①全球医药行业市场规模保持持续增长

2012 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度影响仍在继续,全球经济复苏未见明显
好转。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世界人口总量的增长及全球范围内的人口
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全球医药产品市场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1-1-17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全球医药产品市场规模变化情况(2008 年-2018 年)




资料来源:IMS Health

②亚太地区医药市场增速较快

全球医药产品市场具有较高的集中度,欧美及中国市场占据全球较大的市场
份额,处于主导地位。根据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EFPIA)统计,2018 年,
北美市场、欧洲市场和中国市场医药产品的销售额分别占全球医药产品销售市场
的 40%、22%和 20%。

2018 年全球医药产品市场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EFPIA,其中欧洲包含土耳其、俄罗斯和乌克兰

过去几年,由于众多原研药专利保护期已满和新一轮预算开支紧缩,发达国

1-1-17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家医药市场增速放缓。随着近几年亚太地区及拉丁美洲等新兴医药市场国家的经
济增长和政府在卫生健康产业上的投入加大,这两个医药产品市场也进入高速发
展阶段,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几个地区。其中,中国、巴西、韩国、印度等国
家的卫生支出,在 2012 年至 2018 年期间的复合增长率均超过 10%7。

③药企研发投入比例较大

由于已有药品专利陆续到期以及研发产品线的后期成果稀缺,全球各大制药
公司为避免未来业务发展的困境,一直在药品研发中投入大量的资金。2008 年
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全球范围内主要化学制药和生物制药公司依然在研发领域投
入了较大规模的资金。2018 年,美国药品研究与制造商协会(PhRMA)成员企
业研发投入达到 796 亿美元,占销售额比例达 19.5%;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
(EFPIA)成员企业研发投入达到 365 亿欧元,占销售额比例达 16.59%。此外,
2016 年全球医药研发支出达到 1,570 亿美元,预计 2022 年总研发支出将达到
1,809 亿美元8。

PhRMA 成员公司研发投入情况(2008 年-2018 年)




资料来源:PhRMA




7 数据来源: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8 2018 年全球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及研发规模分析,中国报告网,2018 年 1 月 26 日

1-1-17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FPIA 成员公司研发投入情况(2008-2018 年)




资料来源:EFPIA

(2)全球医药研发外包和 CRO 产业现状与前景

① 药企研发活动从自研阶段向研发外包转变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些跨国公司推
行全球化战略,统一组织国内外的研发活动,并将其置于公司的全球化发展战略
之中,从而使企业研发活动进入一个全球化的新时代,海外研发机构不断增加,
研发投入也急剧上升。随着药物开发成本的提升、回报率的下降以及临床试验要
求越来越复杂,制药企业和 CRO 合作渐渐加深,逐步形成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
模式,通过战略合作,CRO 公司能满足药企整体研发外包的业务需求。

②药物研发成本的提升和研发外包渗透率提升是全球 CRO 行业增长主要来


由于开发新产品的复杂程度不断加大,试验成本的增加以及监管法规的日趋
严格,高额的研发投资并未给跨国医药公司带来与之相对应的巨额回报,反而导
致研发效率不断下降。研发新药的平均成本在 1970-1980 年间只有不到 2 亿美元,
近几年来已上涨至超过 25 亿美元。因此,近年来跨国公司开始调整其研发体系
以应对市场变化,并不断增加研发外包的比例。

一方面,由于医药产品开发日益呈现多学科性,理论和结构生物学、计算机


1-1-17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和信息科学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新药的研究阶段,需要不同领域的公司来提供专业
化高效率服务,以分解研发活动的复杂性,缩短研发周期;另一方面,跨国公司
将部分研发工作向新兴市场 CRO 企业外包,以获得低成本的人力资源优势,减
少高额研发成本的压力。

随着药物开发的成本不断提升和生物科技公司的崛起,CRO 渗透率在不断
提升。根据 Frost&Sullivan 和 EvaluatePharma 的统计测算,2018 年 CRO 行业渗
透率较 2013 年前提升了 5.1 个百分点。全球 CRO 行业渗透率未来 5 年有望继续
实现每年 2 个百分点左右的增长,在 2022 年达到 37.50%9。
2013 年-2022 年全球 CRO 行业渗透率




资料来源:Frost & Sullivan,中信证券研究部

2014 年至 2018 年,全球 CRO 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全球 CRO 销售额年复合
增速为 9.6%,2020 年全球 CRO 行业规模预计达到 687 亿美元10。未来几年,全
球 CRO 预计市场规模仍会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




9 医药行业研发外包(CRO)子行业深度报告:药企加速转型创新,CRO 进入黄金时代,
中信证券,2019 年 3 月 28 日
10 2018 年全球及中国 CRO 行业市场现状分析:行业年均增长率 20%以上,中国产业信息
网,2019 年 12 月 2 日

1-1-17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全球 CRO 市场规模及展望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③全球 CRO 市场发展趋势

经过多年的成熟发展,全球 CRO 市场中发展出一批大型的跨国 CRO 企业,
如世界排名前列的 Quintiles(昆泰)、Covance(科文斯)、CharlesRiver(查理士
河)、PAREXEL(百瑞精鼎)、ICON(爱康)等,这些大型 CRO 企业在全球 CRO
行业占据了较多的市场份额,收入规模平均达到 10 亿美元以上水平。全球 CRO
市场也呈现出了以下发展趋势11。

A、合作模式由单纯委托执行转向合作开发战略型伙伴,相互渗透

随着 CRO 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制药企业与 CRO 间合作关系持续改变。20
世纪 80 年代,CRO 的职责主要是执行制药公司提出的临床要求,这种关系是单
向的、一次性的、交易性的。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CRO 与制药企业合作程度加
深,CRO 由之前“纯粹的执行”开始逐渐进行战略性思考,渐渐成为药企的发
展伙伴,更多地参与到药物的研发进程中。在研发过程中,药企与 CRO 不断深
入地合作与探讨,互相渗透互相影响,职能边缘变得模糊,CRO 实现了与药企
的深度绑定,主观能动性大大增强。

B、CRO 通过专业性、信息化并购整合弥补短板



11 2020 年全球 CRO 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中国产业信息网,2020 年 1 月 16


1-1-17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药物研发复杂性的增加,使得药企的需求不断变化且日益增多,CRO 公司
开始通过并购扩大业务覆盖,产生特色业务和扩大业务范围。目前,大型 CRO
企业已经覆盖了较多的服务类型和地理范围,但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其仍在
不断扩展全球范围的服务网络。如国内 CRO 龙头企业药明康德、康龙化成,均
通过跨境并购扩展境外业务,整合全球业务资源,吸收消化国外药品研发优势,
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3、我国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现状与前景

(1)我国医药行业及其医药研发现状与前景

①医药行业的市场需求强劲,处于持续高速发展的阶段

进入 21 世纪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卫生投入的加大、居
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对健康的日益重视,我国医药行业的市场需求十分强劲,
医药行业也一直处于持续高速发展的阶段。

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背景下,社会人口老龄化以及农村人口城镇化等客观
因素保证了医药需求的确定性增长,城乡居民支付能力提升以及自我保健意识增
强等主观因素强化了医药消费的能力和意愿,我国医药市场需求得以加速扩容。
根据《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指出,“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
值年均增长 13.4%,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 2.3%提高至 3.0%。“十二五”期
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为 17.4%,始终居工业各行业前列。
另外,米内网数据显示,2019 年中国药品终端市场销售收入达 17,955 亿元,较
2018 年增长 4.81%。




1-1-17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2 年-2019 年中国药品终端市场销售收入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米内网

尽管我国医药市场保持较快幅度的持续稳定增长,但我国医药企业产品创新
和研发能力还处于较低水平。国家统计局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2018 年
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为 2.42%,而以创新专利药
为主的跨国制药企业如 PhRMA 及 EFPIA 成员研发投资占销售额的比例平均高达
15%以上。因此,与国外药品研发市场相比,我国的药物研发市场仍有很大的提
升空间。

②政府加大对药物研发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药物研发的支持力度。2017 年 12 月,原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对
创新药和临床急需用药进行优先审评审批,将减少其排队时间、提高研发效率、
加快上市。

2018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卫健委及国家药监局联合下发了《关
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通知》,拟于“十三五”
期间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将支持医药研发生产
服务行业的发展,打造一批综合实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合同研发和生
产服务企业,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全面实施铺平道路,这将直接利好医
药研发生产服务行业的发展。


1-1-18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做
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与审评,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招标
采购机制,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促进仿制药替代;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
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③药物研发的资金投入规模持续提升

“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
入的产业政策,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规模逐年上升。国家统计局统计的中国规模
以上医药制造企业研发投入情况显示,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的研发投入自
2012 年的 283.31 亿元增长至 2018 年的 580.89 亿元。随着“重大新药创制”科
技重大专项、鼓励优质仿制药研发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推出和实施,未来我国药
物研发的资金投入规模仍将继续提升。药品研发投入的持续增长是我国 CRO 行
业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基础。

2012 年-2018 年中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研发投入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2)我国 CRO 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

CRO 行业是我国近二十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1996 年,MDS Pharma
Service 投资设立了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 CRO,从事药物的临床研究业务。
随后昆泰、科文斯及 Kendles 等跨国 CRO 开始陆续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中国
本土 CRO 企业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如药明康德、昭衍新药、泰格医药
等企业分别从药物发现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等角度进入 CRO 行业,抓

1-1-18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住行业快速成长的机遇,成为国内目前 CRO 行业的领先企业,并推动了中国 CRO
产业的成长。

① 创新环境持续优化,研发积极性不断提升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迅速。
2016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开始在
北京、天津等 10 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探索药品上市
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的药品上市管理模式。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是
药品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鼓励药品创新、提升药品质量具有重要
意义。未实施 MAH 制度时,药品上市许可证书持证人和药品生产者必须是同一
家企业,有研发意愿和投入能力而没有生产能力的企业,只能让生产企业持有药
品生产许可证,由此带来了不便。实施 MAH 制度后,药品研发企业可以作为药
品生产许可证持证人,为具有研发意愿和投入能力的企业提供了方便,促进研发
投入的增加。

2017 年 4 月,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以及工业
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医药和生物
技术研发服务为“十三五”规划重点领域,主要包括药物产品开发、临床前研究
及临床试验、药物注册、国际认证及产品上市辅导服务、产业化技术咨询服务等
5 个业务类型。

2018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卫健委及国家药监局联合下发了《关
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通知》,指出生物医药
合同研发服务和生物医药合同生产服务是重点支持方向。

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提速和医保市场的扩容,为药品和医疗器械提供了广阔
的发展空间,药企创新研发积极性在政策鼓励下提升明显。国内外制药企业为了
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在研发上投入大量资金,以分享产业高速发展的成果。

从临床试验的开展情况上看,2018 年 CDE 收到国产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457
次,较 2011 年增加 184 次。CRO 行业作为制药企业研发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
获得了重要的发展机遇,行业规模得以迅速增长。

从 ANDA 的申报情况上看,2011 年-2015 年 CDE 收到 ANDA 申请均在 2,000

1-1-18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次以上,2016 年以来由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 号)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ANDA 申请规模缩减
的同时一致性评价申请数量快速增长,2019 年 CDE 收到一致性评价申请 1,038
件(308 个品种),件数较 2018 年增长 71%。随着各项政策的出台,对仿制药研
发过程中一致性评价的要求不断提高,使得高端仿制药研发成为 CRO 行业新的
增长点。
2011 年-2019 年 CDE 接受的 IND、ANDA 及一致性评价申请数量




数据来源:CDE

相比全球 CRO 市场,我国 CRO 行业基数较小,在医药需求持续增长以及全
球化趋势的影响下,我国 CRO 市场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根据全国医药技术市场
协会的统计数据,2013 年-2018 年,我国 CRO 市场规模从 231 亿元迅速增长到
678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4.03%。未来随着国内对创新药、仿制药研发的
需求加速释放,CRO 行业将迎来持续增长的行业发展机遇。




1-1-18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中国 CRO 行业市场规模及展望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② 国内药品监管政策逐步与国际接轨

2017 年 6 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
册技术协调会(ICH),正式成为 ICH 成员,是中国医药行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
标志性事件。2018 年 6 月,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成为 ICH 管理
委员会成员。国家药监局将在 ICH 各项活动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不仅可以
参与 ICH 指导原则的制订,同时也需要逐步在国内实施 ICH 指导原则。这意味
着中国药品注册的技术要求、上市后监测的要求,与国际接轨之路已经全面打开,
意味着中国的药品监管部门、制药行业和研发机构将逐步转化和实施 ICH 技术
标准和指南,并积极参与国际化进程,这对国内医药研发和生产外包企业而言,
也是提升制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机遇。

③ 国内 CRO 企业较国外更具成本优势

相比于欧美国家,中国具有研发成本优势,吸引国际 CRO 需求向中国转移。
CRO 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行业,主要依靠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需
要研发人员具有化学、医学、药学、生物统计学等各类专业知识,某些职位还要
求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近几年来,我国 CRO 行业发展中培养的一批
具有技术专长及资深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可以满足国际药企向国内转移 CRO
业务的人才需求。此外,由于国内存在明显的人力、物力成本优势,在药物研发



1-1-18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各阶段研发费用仅为发达国家的 30%-60%12,对于跨国药企而言具有较强的吸引
力。随着中国加入 ICH 与国际接轨,国内药品研发、临床试验在准入机制、先
进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上将进一步得到加强,国内 CRO 企业将迎来更快速的
发展。

④ 国内 CRO 行业向纵向一体化、特色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13

近年来,我国对药物研发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日益提高,2017 年加入 ICH
更是意味着我国的药品监管部门、制药行业和研发机构逐步转化和实施国际最高
技术标准和指南。标准的不断提升有望使得高质量标准的 CRO 企业得到更多市
场份额,医药创新成为 CRO 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行业门槛将逐步提高,集中
度不断上升,CRO 行业逐渐向纵向一体化、特色化和信息化这三大方向发展。

A、纵向一体化:随着药企对研发外包的需求不断提升,追求一站式服务的
需求加大,CRO 企业实行纵向一体化发展是构建自身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的
有效途径。CRO 企业需要积极探索一体化发展,打造完整的产业服务链。满足
客户整体研发外包需求已然成为我国 CRO 行业的发展趋势之一。

B、特色化:随着我国药企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对研发外包的需求不断增长,
其合作模式也由原来的点对点的合作关系渐渐向功能性外包模式转变,即药企基
于不同需求选择不同特色的 CRO 企业,像罕见病、肿瘤药物的研发比较专业化,
细胞、基因疗法等研究也正快速发展,差异化和独特化的研发服务使得企业更容
易脱颖而出,因此构造特色的外包服务是 CRO 企业的发展路径之一。

C、信息化:临床试验中使用大数据分析数据的关联性,可以大大提高数据
分析质量和实验的效率,通过高质量的数据输出和分析能够为 CRO 企业节约时
间成本并获得更多的信息,进而在临床试验上获得更高的质量与效率。

⑤ 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对仿制药行业及公司业务的影响

A、药品国家集中采购政策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

12东风已至,腾飞在即——医药行业(CRO 行业)深度报告,东兴证券,2018 年 4 月 24

13医药外包行业深度研究系列 1:全球 CRO 产业持续发展,三大因素共振推动我国外包行
业进入黄金时代,天风证券,2020 年 1 月 6 日

1-1-18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药品国家集中采购的整体思路。2018 年 11
月 15 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4+7 城市药品集
中采购文件》,标志着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正式实施。

药品国家集中采购的范围为: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
中遴选试点品种。该项政策实际上属于带量采购,中标企业可以获得联盟地区公
立医疗机构对某项药品 50%至 80%的采购量,即以降低价格换取采购数量的提
升;剩余用量,各公立医疗机构仍可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其他价格适宜的挂
网品种。在药品国家集中采购政策下,中选药品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价,部分
品种降低幅度超过 5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我国已实施五批(含第一批采购扩大试点地区范
围)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数量共 157 个,具体如下:

单一品种最
拟采购品种 中选品种
项目 发布时间 联盟地区 多中标企业
数量 数量
数量
第一轮 2018 年 11 月 15 日 11 个城市 31 25 1
在第一轮 11
个城市的基 25(与第一
第一轮扩围 2019 年 9 月 1 日 25 3
础上,增加 批相同)
25 个省份
第二轮 2019 年 12 月 29 日 31 个省市 33 32 3
第三轮 2020 年 7 月 29 日 31 个省市 56 55 8
第四轮 2021 年 1 月 25 日 31 个省市 45 45 10

B、国家集中采购对仿制药行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国家集中采购加快我国仿制药行业产品结构升级,提升行业并购整合效率,
引导医药制造企业向高端仿制药及创新药等方向发展,具体体现在:

a、促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引导仿制药行业产品结构升级

国家集中采购将“一致性评价”(含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即按 2016 年 3
月新注册分类管理政策批准的仿制药)作为仿制药参加集中带量采购的入围标准
之一,允许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并对同品种药品通过一
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 3 家以上的,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市
场容量腾出给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促进企业加快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引导仿


1-1-18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制药行业产品结构升级。

b、改变仿制药行业企业规模偏小、品质偏低的局面,提升行业整合效率

在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区域内,中标企业享受保证采购量、优先进入医疗机构
等优势。其余与中标品种同通用名、具体剂型属于合并归类剂型内的品种,即未
中标品种,则须争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市场份额。对于未中标产品,医疗机构只
有在保证中标品种用量的基础上才可以继续采购并使用其他未中标药品,且采购
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不得超过中标品种。

由于国家集中采购中标产品价格较低,且市场稳定,未来可占据更多的市场
份额。药品国家集中采购结果可能会使得部分未中标药品选择主动降价,以争取
市场竞争主动权。因此,在药品国家集中采购政策下,被纳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目录的品种均存在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的风险。

受药品价格下降以及市场份额再分配的影响,一方面部分产品管线单一、实
力较弱且未中标的企业将加速被市场淘汰,另一方面对于中标企业,国家集中采
购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产能供给和成本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面临
更大的竞争压力,迫使企业优化重组,进而改变仿制药行业企业规模偏小、品质
偏低的局面,提升行业整合效率。

c、倒逼企业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引导医药制造企业向高端仿制药及创新药
等方向发展

受国家集中采购品种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影响,部分医药制造企业对国家集中
采购品种或预计将进入国家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种研发投入积极性下降,转而将精
力聚焦在高端仿制药和创新药上,该等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较大。国家集中采购倒
逼部分医药制造企业调整产品管线,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引导医药制造企业向高
端仿制药及创新药等方向发展。

C、对发行人仿制药开发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仿制药开发方面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9,228.47 万元、15,221.64
万元和 25,473.30 万元,其中 2019 年及 2020 年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了 64.94%和
67.35%。国家集中采购政策对公司仿制药开发业务既有不利影响,又有有利影响,
具体体现在:

1-1-18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a、不利影响

一方面,受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的影响,部分医药制造
企业对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或预计将进入国家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种研发投入
积极性下降,公司相关品种的订单或潜在订单减少。另一方面,受国家集中采购
政策影响,部分产品管线单一、实力较弱且未中标的企业将加速被市场淘汰,公
司客户群体或潜在客户群体减少。

b、有利影响

国家集中采购倒逼医药制造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模,促进 CRO 行业的迅速
发展。受国家集中采购品种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影响,部分医药制造企业为了增强
抗风险能力以及提升竞争力,企业或通过丰富一般仿制药品种储备,或将精力聚
焦在高端仿制药和创新药上,该等举措均会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而众多医药制造
企业自身研发能力不足,需要寻求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的支持,以加快研发进度,
提高研发成功的概率,从而促进了 CRO 行业的迅速发展。

同时,除了满足传统普通药物的研发需求外,公司积极研发特色化的核心技
术,在包括特殊剂型、特殊给药途径、新型复方制剂药物开发、多肽及小核酸类
药物开发、复杂注射剂开发、儿童用药及罕见病用药开发等高难度研发领域,形
成了多个特色化的核心技术集群,以满足高端仿制药的研发需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113,229.91 万元,其中仿制药项目在手订单金
额为 107,753.08 万元,比较充足。

整体而言,在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国家集中采购政策对公司仿制药开发
业务影响比较有限。

⑥ 仿制药 CRO 市场规模依然较大

A、受质量和品种等因素影响,我国仿制药市场仍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我国虽然是仿制药使用大国,但是从质量、品种多样性上看,中国的仿制药
产业和美国、印度相比仍有明显差距。根据 IQVIA 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 年至
2018 年的 10 年间,美国仿制药在全部处方量中的占比从 75%提升到了 90%,全
部处方中有仿制药可选的比例从 80%上升至 92%,而中国 2018 年仿制药在全部
处方量占比仅为 65.8%。海通证券研究报告显示,中国还没有完全形成欧美成熟

1-1-18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市场所谓的“专利悬崖”,在华跨国外资药企 2019 年过专利期原研药的销售额
占比仍然高达 89%。仿制药在中国处方量的提升上仍然有较大空间。

2016 年以来,公司仿制药注册申请(对应公司仿制药开发业务)及一致性
评价申请数量快速增长。其中:仿制药注册申请由 2016 年 714 件增长至 2019 年
的 1,047 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请由 2016 年的 0 件增长至 2019 年的 1,038 件。

B、2015 年起,我国对仿制药质量监管力度加大,促使加大研发投入

我国仿制药产业起步晚于美国、印度等国。长期以来,受技术水平和审评政
策等因素影响,我国仿制药整体质量水平与原研药以及美国和印度的仿制药存在
一定差距。

为了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2015 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2015
年 7 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
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 年第 117 号),决定对所列示
的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

2016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的意见》,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
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2016 年 3 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
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明确提出:对仿制药的审评审批,强调与原研药品
质量和疗效的一致。

随着监管部门对药品研发过程的规范性,研发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要求越
来越严格,以及一致性评价任务越来越紧迫,医药企业不得不加大研发投入。而
众多医药制造企业自身研发能力不足,需要寻求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的支持,以
加快研发进度,提高研发成功的概率,从而促进了 CRO 行业的迅速发展。

C、高质量、高端仿制药的开发更加需要借助 CRO 企业的力量

由于创新药开发所需的研发投入金额较大、周期较长,我国多数本土制药企
业仍以仿制药的生产、销售为主。同时,为了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制药企业加
大对高质量、高端仿制药的研发投入力度,比如说缓控释制剂、吸入性制剂、微


1-1-18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球和脂质体等。而且,为了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制药企业希望在创新药即将或者
刚过专利期,就能够实现快仿、首仿。高质量、高端仿制药的开发难度往往更大,
资金投入更大,制药企业更加需要借助 CRO 企业的力量,从而进一步促进了仿
制药 CRO 市场的发展。具有技术优势的“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企业,在高
质量、高端仿制药开发市场能够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4、我国药物研发服务细分市场现状与前景

(1)药学研究服务市场

根据 Frost & Sullivan 数据,中国 CMC(Chemistry Manufacture and Control,
化学成分生产和控制,主要指药物研发过程中生产工艺、杂质研究、质量研究、
稳定性研究等药学研究工作)市场规模从 2015 年的 5 亿美元上升至 2019 年的
10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8.92%。根据其对中国 CMC 市场的数据预测,中
国 CMC 市场规模预计将从 2020 年的 13 亿美元增长到 2024 年的 30 亿美元,2020
年至 2024 年预计年复合增长率为 23.25%,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中国 CMC 服务市场规模(十亿美元)




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泰格医药 H 股招股说明书

(2)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生物分析服务主要应用于临床试验方面,故以下分析
主要针对临床试验服务市场。



1-1-19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 Frost & Sullivan 数据,中国临床试验阶段 CRO 市场规模从 2015 年的
13 亿美元上升至 2019 年的 37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29.89%。根据其对中国
临床阶段 CRO 市场的数据预测,中国临床阶段 CRO 市场的规模预计将从 2020
年的 44 亿美元增长到 2024 年的 137 亿美元,2020 年至 2024 年预计年复合增长
率为 32.84%。根据上述数据分析,公司认为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细分市场未来
将实现快速增长,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中国临床试验阶段 CRO 市场规模(十亿美元)




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

(四)发行人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系列药物研发技术服务平台。药学研究方面
包括手性合成技术平台、复杂药物全合成平台、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痕量药物
分析技术平台/基因毒性杂质检测平台、多肽及类肽药物技术研发平台等;临床
试验方面包括临床试验医学与运营平台、SMO 平台、第三方稽查平台、数据管
理统计平台等;生物分析方面包括质谱分析平台、免疫分析平台、细胞分析平台、
分子生物学分析平台等。

公司通过建立多项技术平台,致力于协助医药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
创新。2015 年以来,公司参与研发的项目已累计取得 147 项仿制药临床批件或
临床备案号;1 项创新药进入Ⅲ期临床试验,且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
创制专项”,另有 1 项创新药进入Ⅱ期临床试验;已取得 95 项仿制药药品注册受


1-1-19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理号,已有 6 项仿制药首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公司运用
多项技术平台,协助国内医药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

1、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按照中国和国际化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化的质量管理,向医药企业提供专
业的研发外包服务,业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新药开发方面的综合服
务,服务内容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等。目前,公司拥有约 10,000
平方米的研发实验室和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以及一批具备丰富药物研发经验的
科研骨干和人才团队,为药物研发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733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 567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77.35%;
其中硕士及博士 94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2.82%。

我国 CRO 行业企业较多,市场化程度较高,除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
医药等少数行业龙头企业外,其他多数 CRO 公司的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相对较小。
根据 Frost & Sullivan 的市场规模数据进行测算,公司 2019 年在中国药学研究
CRO 市场(采用 CMC 市场数据)的占有率约为 1.82%,在中国临床试验阶段
CRO 市场的占有率为 0.41%。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掌握了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生物分析方面的核心技
术,在经营规模、技术人才、业务经验、技术水平与质量控制、行业资质和客户
资源等方面已具备较强优势。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连续获得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授予的“中国医药研发公司 20 强”称号,公
司在“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公司中,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2、技术水平及特点

(1)CRO 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CRO 行业是知识密集型高新技术产业,对科研技术人才的素质要求较高,
涉及实验室化学、生物科学、药物安全评价、化学和制剂工艺开发及生产和临床
研究等多个交叉学科领域。药物研发在开展临床试验之前需要完成药物发现、先
导化合物和活性药物中间体的合成及工艺开发、制剂研究、药效评价、药代动力
学和安全性评价研究服务等工作;临床试验阶段需要完成临床试验的方案设计、

1-1-19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组织实施、监查、稽查、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等工作。各阶段工作的研究方法
技术创新难度较大,要求 CRO 企业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及较强的技术优化能力。
从整个医药产业链来看,即包括研发、生产、流通等环节,医药研发属于技术水
平最高的环节。

(2)公司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作为一家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的综合型 CRO 公司,掌握了
原料药与特殊制剂、创新药 I-Ⅳ期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分析等各领
域的关键技术及评价模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综合实力在国内“药
学+临床”综合型 CRO 公司中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且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
公司具体核心技术及技术水平详见招股说明书本节内容之“六、发行人主要产品
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跨国 CRO 企业

①昆泰(Iqvia Holdings Inc.)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IQV.N。昆泰成立于 1982 年,总部位于北
卡罗来纳州,业务范围覆盖 100 多个国家,是全球最大的 CRO 公司。昆泰主要
为制药、生物技术及卫生保健行业提供临床研究服务为主的专业服务、信息咨询
和提出合作解决方案等多方位的服务。2020 年,昆泰的营业收入为 113.59 亿美
元,净利润为 3.08 亿美元。

②科文斯(Covance Inc.)

曾为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原股票代码 CVD.N,已于 2014 年被医疗诊断服
务提供商 Laboratory Corp. of America Holdings(股票代码:LH)收购。科文斯
成立于 1997 年,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在全球 60 多个国家地区设有
办事处,是全球第二大 CRO 企业。科文斯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早期开发
服务,其中包括发现支持服务、临床前研究服务和临床试验服务;后期开发服务,
包括中心实验室、临床发展阶段和市场准入服务。




1-1-19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爱康(Icon Public Limited Company)

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ICLR.O。爱康向全球的医药、生物技术
和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研发外包服务,专注于从化合物选择到Ⅰ-Ⅳ期临床研究的
战略开发、管理和项目评估,其总部设在爱尔兰都柏林,目前在 39 个国家设有
69 个办事处。2020 年,爱康的营业收入为 27.97 亿美元,净利润为 3.33 亿美元。

④查理士河(Charles River Laboratories International, Inc.)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CRL.N。查理士河成立于 1994 年,总部位
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威尔明顿,在全球超过 16 个国家的 68 处基地开展业务。公司
的产品和服务主要涉及药品研发链的两个领域即研究模型与服务以及药物临床
前研究服务。2008 年,查理士河在中国设立子公司上海查士睿华生物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临床前研究服务业务。2020 年,查理士河的营业收入为 29.24
亿美元,净利润为 3.65 亿美元。

(2)国内 CRO 企业

目前国内 CRO 企业主要包含以药明康德、康龙化成为代表的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以泰格医药、昭衍新药等公司为代表的细分专业型 CRO 公司;以发
行人、华威医药、新领先为代表的“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公司。

① 全面综合型 CRO 企业

A、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3259.SH,成立于 2000 年,是中国
领先的具备新药研发实力的领先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医药研发服务能力与
技术平台,在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药物工艺研发和生产领域占据行业的领先
地位。2020 年,药明康德的营业收入为 165.35 亿元,净利润为 29.86 亿元。

B、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300759.SZ,成立于 2004 年,
是一家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全流程一体化 CRO+CMO 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制
药企业、生物科技研发公司及科研院所提供跨越药物发现、药物开发两个阶段的
全流程一体化药物研究、开发及生产 CRO+CMO 解决方案。2020 年,康龙化成


1-1-19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营业收入为 51.34 亿元,净利润为 11.47 亿元。

② 细分专业型 CRO 企业

A、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300347.SZ,成立于 2004 年,
是国内领先的临床合同研究组织,专注于为医药产品研发提供临床试验、数据管
理与生物科技、注册申报等全方位服务。2020 年,泰格医药的营业收入为 31.92
亿元,净利润为 20.29 亿元。

B、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3127.SH,成立于 1995 年,主要从
事以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服务为主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
产品的销售业务的 CRO 企业,专注于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2020 年,昭衍新药
的营业收入为 10.76 亿元,净利润为 3.14 亿元。

C、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88202.SH,成立于 2004 年,主要提
供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前研究服务。2020 年,美迪西营业收入为 6.66 亿
元,净利润 1.34 亿元。

③ “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企业

A、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300404.SZ,成立于 2002 年,主要提
供药物临床试验、药学研究,并涉及临床前研究、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等。2020
年,博济医药营业收入 2.60 亿元,净利润 0.25 亿元。

B、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600721.SH)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是中
国领先的高端药物研发企业,面向医药行业主要提供药学研究、临床试验、注册
申报等专业技术服务。2020 年,华威医药的营业收入为 0.56 亿元,净利润为-2.14
亿元。



1-1-19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C、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222.SH)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主
要提供药物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并提供药物注册、医药市场、项目评估、研发
融投资管理等一体化专业技术服务。2020 年,新领先的营业收入为 2.39 亿元,
净利润为 0.41 亿元。

D、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00683.SZ)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是一家提供小分子化学药物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全产业链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
务涵盖药学研究及临床试验服务、药物产业化生产及销售。2020 年,汉康医药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56 亿元。

(3)我国 CRO 企业分属不同类型的划分依据

公司将我国 CRO 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型,主要是依据不同 CRO 企业的研发标
的类型、研发服务内容及业务链条的完整性而定。

① 不同类型 CRO 企业的主要特征

项目 研发标的类型 服务内容 说明 代表性企业
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后续 与仿制药相比,创新
创新药、仿制药 药明康德、
全面综合型 受托生产服务、安全性评价 药研发流程更长,研
兼顾 康龙化成
(GLP)、临床试验等 发内容更多
创新药或仿制 泰格医药、
细分专业型 专注于某阶段的研发服务 -
药,或两者兼顾 昭衍新药等
仿制药无需进行药
“药学+临 以仿制药为主, 华威医药、新领
以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为主 物发现、安全性评价
床”综合型 创新药为辅 先、汉康医药
(GLP)

② 不同类型 CRO 企业的主要区别

A、全面综合型和“药学+临床”综合型相比,前者比后者具有更多的创新
药业务,创新药所需的研发链条更长、服务类型更多

全面综合型 CRO 企业在研发标的方面兼顾创新药和仿制药,而“药学+临床”
综合型 CRO 公司以仿制药为主,创新药为辅。仿制药开发和一致性评价的主要
研发工作在于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而创新药开发所需的研
发工作更多,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安全性评价、药效学研究、临床试验(Ⅰ-Ⅳ
期临床试验)等。

1-1-19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我国仅有少数 CRO 企业能够提供创新药和仿制药的全流程研发服务,尤其
在创新药开发方面,仅有 CRO 龙头企业药明康德、康龙化成等具有比较完整的
服务链条,故将其划分为全面综合型 CRO 企业。以公司、华威药业、新领先等
为代表的综合型 CRO 企业,在仿制药方面具有比较完整的研发服务链条,但在
创新药开发方面尚未具备完整的服务链条,故将其划分为“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企业。

B、与其他类型 CRO 企业相比,细分专业型 CRO 企业专注于某阶段的研发
服务

针对创新药或仿制药研发,细分专业型 CRO 企业不提供全流程的研发服务,
主要提供某一阶段的研发服务,业务侧重点比较明显。比如,泰格医药主要提供
临床试验服务,昭衍新药主要提供临床前的安全性评价、药效学研究、动物药代
动力学研究服务,故将其划分为细分专业型 CRO 企业。

③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服务范围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服务范围比较情况及分类如下:

主要服务范围
CRO 企业分类 公司名称 研发标的类型 药物 药学 临床前 临床 受托
发现 研究 研究 试验 生产
全面 药明康德 创新药、仿制药兼顾
综合型 康龙化成 创新药、仿制药兼顾
泰格医药 创新药、仿制药兼顾
细分
昭衍新药 创新药
专业型
美迪西 创新药、仿制药兼顾
以仿制药为主,创新
发行人
药为辅
以仿制药为主,创新
博济医药
药逐步增加
“药学+临床” 百花村 以仿制药为主,创新
综合型 (华威医药) 药为辅
太龙药业 以仿制药为主,创新
(新领先) 药为辅
海特生物 以仿制药为主,创新
(汉康医药) 药为辅
注:本表中临床前研究主要包括药物安全性评价、药物代谢动力学和药理学研究等。

综上,公司依据不同 CRO 企业的研发标的类型、研发服务内容及业务链条


1-1-19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完整性,将 CRO 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型。

(4)公司不属于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的原因

公司不属于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创新药开发方面不
具有完整的服务链条,且不具有受托生产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方面,并在此方面
具有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的综合服务能力。在创新药开发方面,公司
收入主要来源于临床试验环节,虽然已布局创新药药物发现服务,但尚未产生收
入,且公司尚未取得 GLP 资质,无法提供创新药开发所需的安全性评价服务。
此外,公司尚无 CDMO 业务,即与工艺开发衔接的大规模受托生产服务。与药
明康德、康龙化成等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相比,公司在创新药开发方面不具有
完整的服务链条,且不具有受托生产服务能力,因此,公司不属于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

4、我国 CRO 市场的竞争格局

我国 CRO 市场的竞争格局如下:

① 少数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占据行业龙头地位,规模远大于其他 CRO 公


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主要包括药明康德、康龙化成,其成立时间较早,业
务综合性较强,实验室分布较广,并与国际接轨。该类企业在研发标的方面兼顾
创新药和仿制药,服务内容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安全性评价、药效学研究、
临床试验、受托生产服务等。其中,药明康德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 165.35 亿元,
净利润为 29.86 亿元,收入规模位居国内 CRO 行业第一名;康龙化成 2020 年的
营业收入为 51.34 亿元,净利润为 11.47 亿元,收入规模在国内 CRO 行业排名第
二。上述两家企业收入规模远大于国内其他 CRO 公司。

② 部分企业专注于某阶段的药物研发服务,其中少数企业成为细分行业的
龙头企业

我国 CRO 行业部分企业专注于某阶段的药物研发服务,成为细分专业型
CRO 公司,其中又有少数企业成为各自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比如,泰格医药


1-1-19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注于临床试验环节,并成为该领域的龙头企业;昭衍新药专注于安全性评价环
节,并成为该领域的龙头企业。除该等龙头企业外,在各细分领域,仍有较多规
模较小的 CRO 公司。

③ 部分企业成为“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公司

该类企业的典型特征为,在研发标的方面以仿制药为主,并逐步向创新药方
向发展。该类企业以公司、华威医药、新领先、汉康医药为代表,在仿制药开发、
一致性评价方面具有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
的需求,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5、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①“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生物分析”综合药物研发服务优势

公司业务起步于药学研究业务,在药学研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
扎实的客户基础。随后,公司的业务领域向临床研究、生物分析及药物发现等服
务领域扩展,覆盖原料药及制剂研究、I-IV 期临床试验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研
究、生物分析、先导化合物筛选和优化等各个领域。尤其在仿制药研发方面,公
司已经形成全流程一体化业务模式,药学和临床并重发展。公司综合研发服务模
式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有利于提高药物开发成功的概率。药物开发需要经历药学研究、临床试
验、注册评审等阶段。药学研究是临床试验的基础,对临床试验的成功与否具有
重要影响;临床试验对药学研究的成功与否起到了验证作用;生物分析对临床试
验所获得的生物样本进行检测分析。公司通过提供“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生物分
析”综合服务,能够保证药学研究与临床试验的无缝衔接,从而降低药物开发失
败的风险。

二是有利于提高研发效率。由于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和高质量的服务,
客户无需将时间浪费在寻找不同的研发服务提供商、商务谈判、样品运输、结果
验证等冗长繁复低效的过程中,直接由长期合作的可靠的研发服务公司提供药物
研发所需的全部服务,研发进程衔接紧密、保密性高、沟通灵活、反馈迅速,从
而加快研发进程,提高整体研发效率。

1-1-19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尤其是相对于细分专业型 CRO 公司,公司拥有的“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生
物分析”综合研发服务模式竞争优势比较明显,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有利
于提高药物开发成功的概率和研发效率,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订单获取的能力。

②公司形成具有特色化的核心技术集群,具有技术及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积极研发特色化的核心技术,在包括特殊剂型、特殊给药途径、新型复
方制剂药物开发、多肽及小核酸类药物开发、复杂注射剂开发、儿童用药及罕见
病用药开发等高难度研发领域,形成了多个特色化的核心技术集群。以新型复方
制剂为例,需要在复方改进、药效学增效、降低毒副作用和杂质控制等多方面实
现技术突破,在技术开发上具有较高难度。因此,与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及其
他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部分核心技术的特色化上处于竞争优势。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仿制药和创新药要求日益严格的趋势下,医药企业
更加重视药物研发过程的规范性与质量控制。技术实力和质量控制体现了 CRO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主营业务均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操作规程,通过十多年的
验证和不断完善,该标准操作规程日趋合理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鉴于药物研发的困难性和长期性,要求药物研究服务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
可重复,合成产物稳定性符合要求,合成工艺成本可控,且便于商业化等。完善
的标准操作规程使公司能够提供标准化和高质量的研究服务,员工严格执行标准
操作规程能够实现质量的过程控制,确保研究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反应
并及时解决。公司通过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设计、严谨的质控体系,保障了药学
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较强的技术及质量控制优势,大大提高了药物研发成功的概率。2019 年以
来,公司提供的研发服务项目中,已有 6 项仿制药为国内首家取得注册批件或首
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均为临床必需的重要品种,成功实现对原研药的进口替代。

③丰富的产品储备优势

公司基于多年的研发服务经验,对多类药品的开发技术、市场前景均有深刻
的理解。公司除了开发客户指定的品种外,亦会自行储备多个前景良好、供应短
缺、开发难度较大的品种,待工艺相对成熟后,结合客户的需求而向客户推荐,
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提供研发服务。在创新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1-1-20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于镇痛、抗菌、治疗贫血等方面;在仿制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重点包括多肽
类药物、儿科特色药物及其他高端仿制药等。上述产品均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而且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的品种,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容易推荐至客户,
从而有利于带动公司业绩的增长。

④专业的团队优势

专业人才是药物研发服务的基础,也是公司持续稳定成长的重要因素。公司
在技术人才队伍和核心管理队伍上面均具有较强的优势。公司原始核心团队比较
稳定,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同时,培养了众多技术骨干,也满足药物研发长周期的
需求。同时,通过新设、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子公司,公司也获得了在各个
药物研发服务领域具备独特优势的技术人才和资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
员共有 584 人,占员工人数 79.67%。专业、稳定的团队确保了公司能够持续为
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药物研发服务。同时以此为平台,公司能够持续吸引全球优秀
的人才加入公司研发团队,丰富公司的人才储备。

⑤客户资源优势

独特的业务发展模式增加了公司客户粘性,使得公司客户资源优势日益明显。
从早期药学研究阶段建立起的合作关系,使公司深刻理解客户的潜在需求,并随
着药物研发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加深。随着公司将业务链条延伸至临床试验、生物
分析等领域,前期培养的客户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越来越多的客户与公司建立
起长期的合作关系。

得益于公司提供的一体化药物研发服务以及在医药研发服务领域长期的项
目经验积累,目前公司已经成为国内药物研发服务主要提供商之一。报告期内,
发行人累计为约 300 家医药企业提供药物研发服务,其中多数为国内大中型医药
制造企业。公司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增强了客户服务满意度,提升了客
户粘性。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发行人未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2)公司的竞争劣势

①资金不足、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在加快技术研发、引进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拓
展营销服务网络等方面均迫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目前仅仅依靠自身积累

1-1-20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很难满足爆发式发展的资金需求,而缺乏直接融资渠道等问题也束缚了公司的进
一步快速发展。

②人才储备不足

作为对人才有较高要求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
的研发、监查、信息等系统化的组织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不断引
进优秀人才,但目前人力资源情况仍不能完全满足业务需要。为了能紧跟行业快
速发展变化的步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立起稳固的优势,公司急需引进大量
国际化、专业化人才。

③ 尚未拥有创新药开发部分环节的硬件设施与技术

在创新药开发方面,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临床试验环节,虽然已布局药物发
现环节,但尚未产生收入。此外,公司因尚无具备 GLP 资质的实验场所,未掌
握创新药开发所需的安全性评价等环节的硬件设施与相关技术。与行业内部分
CRO 公司相比,公司在创新药开发的部分环节仍处于劣势。

④ 相比于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公司收入规模较小、业务相对集中

与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相比,公司收入规模较小、业务相对集中,处于竞
争劣势。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规模分别为 13,479.59 万元、23,352.56 万元和
34,735.64 万元,公司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药物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等环节。与
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相比,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业务范围相对集中,
具有一定的竞争劣势。

⑤ 相比于细分专业型的领先 CRO 公司,公司在相应领域处于竞争劣势

公司在部分细分领域内,核心竞争力弱于细分专业型的领先 CRO 公司,在
上述细分领域竞争中处于竞争劣势。由于公司临床试验服务业务起步相对较晚,
相比于临床试验细分领域的泰格医药等领先企业,公司在业务经验、人员规模、
试验基地资源等方面处于竞争劣势。此外,如上所述,因公司尚无具备 GLP 资
质的实验场所,公司在安全性评价等细分领域内,与昭衍新药、美迪西等临床前
CRO 企业相比有较大差距,处于竞争劣势。




1-1-20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CRO 行业发展态势

经过长期发展和优胜劣汰后,国内 CRO 行业的规模效应逐渐显现。根据医
药魔方的数据,2017 年国内前十大 CRO 企业的市场份额约 41.5%,市场份额主
要集中在大型 CRO 企业。主要原因为:大型 CRO 公司拥有经验、业务资源积累
优势,客户黏性较强。对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 CRO 公司业务研究资源均需
要较长时间积累,且要求业务人员具备较丰富的经验。大型客户对于选择 CRO
十分谨慎,重视 CRO 公司的业务经验、研究质量、团队实力、品牌声誉等,一
旦合作认可就会建立起较稳固的合作关系。另外,大型 CRO 公司业务覆盖面较
广,可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元化研发需求;研发实力较弱的小型药企或初创型创新
药研发公司,也往往会将药物临床前研究工作打包交给特定 CRO 公司进行全流
程合作。随着 CRO 机构的服务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精细化,不同 CRO 公
司的服务范围具有一定的差异化。

(1)我国 CRO 行业整体发展格局

① 市场将向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企业集中

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药物研究服务是 CRO 企业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的
关键所在。随着我国 CRO 行业的逐渐发展,市场化竞争程度将不断提高,CRO
企业不仅需要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规模化的服务设施,还需要不断培养和引进
业务经验丰富、服务素质较强的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还
需要不断提升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高效的运营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客户维护和
开发能力,从而增强其综合竞争能力。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企业才能向客户提供
优质、高效的药物研究服务。因而,未来市场将向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 CRO 企
业集中。

② 全产业链业务布局成为企业壮大的发展路径

立足 CRO 行业内的细分领域,CRO 企业通过不断延展产业链的长度,拓宽
业务布局从而实现发展壮大将成为更多资金规模雄厚、人才储备和运营经验丰富
的 CRO 企业的选择。

药物研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应的 CRO 服务类型也覆盖了化学结构分析、
化合物活性筛选、药理学、药效学、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排泄)、

1-1-20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药物安全性评价、药物配方、药物基因组学、原料药及制剂研究、I 至 IV 期临
床试验的设计、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者和试验单位的选择、监查、稽查、数据
管理、统计分析以及注册申报等工作等多个环节,不同环节对应的技术难度不同,
可获得的附加值也高低有别。业务单一的 CRO 公司无法满足制药企业多方面的
需求,难以提升客户忠诚度。医药研发外包产业链上的纵向一体化不仅能为客户
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也是构建自身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的有效途径,因
此,通过在 CRO 行业各细分领域内拓展业务范围从而实现纵向一体化,正成为
CRO 行业新的趋势。

③ 行业发展趋向于兼并收购

我国 CRO 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时间不长。目前,
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虽然国内 CRO 行业的规模效应逐渐显现,但行业内多数
企业存在设施规模较小、技术实力弱等不足。随着 CRO 行业的不断发展、监管
政策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行业进入壁垒将不断提升,不具
备核心竞争力的中小型 CRO 机构将逐步退出市场,行业内整合及兼并收购的趋
势将越来明显。

(2)全面综合型、细分专业型 CRO 公司,其业务布局在公司所在细分领
域的拓展情况

① 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在公司所在细分领域的拓展情况

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主要包括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未单独披露其在药学
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细分领域的收入规模。药明康德、康龙化成作为行业
内领先全流程 CRO 公司,其在各阶段的研发外包服务均属于行业内领先地位,
其在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细分领域亦是行业内领先公司。

② 细分专业型 CRO 公司在公司所在细分领域的拓展情况

细分专业型 CRO 公司主要包括泰格医药、昭衍新药和美迪西等,其部分业
务与公司相同或相似,具体拓展情况如下:

泰格医药专注于临床试验服务,业务规模大于公司同类业务规模,但其尚未
向药学研究、药物发现方面拓展。昭衍新药服务内容主要为药物安全性评价、药
效学研究及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与公司主要服务内容不同。美迪西具有部分药

1-1-20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学研究服务业务,2017 年至 2019 年 1-6 月的药学研究服务收入分别为 4,389.73
万元、7,545.74 万元、4,561.39 万元,2017 年、2018 年与公司规模相当,2019
年 1-6 月小于公司同期规模。美迪西尚无来自临床试验服务的收入。

除此之外,其他境内外上市或挂牌公司中,成都先导(688222.SH)以 DEL
技术为核心的创新药研发服务,与公司服务内容不同;以药学研究服务为主的百
诺医药(836534.OC)、欣捷高新(836659.OC)、济群医药(870803.OC)2020
年收入分别为 11,933.54 万元、6,554.98 万元、3,008.64 万元,均小于公司同类
业务规模;以临床试验及相关服务为主的捷信医药(834294.OC)2019 年收入为
7,626.63 万元、中国医疗集团(8225.HK)2020 年收入为 8,306.30 万元,亦小于
公司同类业务规模。

7、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1)面临的机遇

①医药研发投入持续增加,CRO 行业增长动力充足

2018 年全球医药总市场规模为 1.2 万亿美元,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全球
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和资本的支持,全球医药市场将保持 5%左右的增长水平,
预计 2023 年达到 1.5 万亿美元。受到未被满足临床需求、新的治疗方法、专利
过期以及利润追求的多方面影响,全球制药企业药物研发投入从未停止,并且将
持续增长,对医药研发服务公司的需求也长期存在。

②行业政策对医药研发提供有力支持

我国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主要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扶
持,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
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十三五”国家药品
安全规划》均提出了对生物医药行业、高端医药制造行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并
明确希望通过上述政策实现高端医药制造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医药研发技术领域
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政策提出了将鼓励仿制
的药品目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

1-1-20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划,推动仿制药产业国际化。

③企业研发外包意识增强

考虑到担忧产品核心技术外泄的风险,中国药企在选择药物研发 CRO 服务
时主动性不足,阻碍了整个市场的发展。随着药企与药物研发外包服务商合作的
增多,整个行业会变得越来越规范,研发服务提供商自己也会不断的完善自身的
合规体系,进而促进行业的发展。

④人才资源及实验资源储备丰富

CRO 是兼备知识与人才密集型的产业,需要大量技术人员参与。我国具备
充足、优质的人力资源供应,可以转化成生物医药研发的价格优势和技术优势。
国内每年有大量的化学、医药类专业毕业生为医药研发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另
一方面,国内 CRO 行业的快速发展及药物研发繁荣发展激励海外技术人员回国
发展及创业,近几年的海归潮也为本土 CRO 企业输送高素质海外人才。我国在
药品研发服务中人力资源高性价比的优势,是欧美等发达国家难以比拟的。

⑤国内生物医药创新热潮兴起,带动 CRO 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随着 CRO 行业兴起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出台,药物研发
产业链呈现社会化分工加深的趋势,出现了风险投资、知识产权、研发服务相结
合的药物研发模式。该模式中,综合型 CRO 企业在药物研发过程中的系统性服
务能力和基于大量研发服务经验的药物研发价值判断方面,展现出越来越重要的
作用,成为药物研发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面临的挑战

①国际 CRO 机构进入给国内 CRO 机构带来挑战

随着全球医药产业链条向新兴市场转移,跨国大医药公司也纷纷将研发业务
移至人才充足、成本较低、资源丰富的市场,中国 CRO 产业前景最被看好。与
此同时,国外大型 CRO 公司如昆泰、科文斯、查理士河等陆续进军大陆市场。
这些国际 CRO 机构成立时间长,资金实力雄厚,研发技术水平高,业务覆盖领
域广,因而将给本土 CRO 机构的发展带来挑战。




1-1-20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市场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全球提供药物研发生产服务的公司众多,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且多偏重
于提供药物研发复杂过程中某一个或某几个阶段的服务,能够提供全流程研发生
产服务的 CRO 公司很少,在某一细分领域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不利于整个
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③制药企业研发投入有限,制约行业的发展

目前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创新能力相对较弱,高端研发能力不足,中小制药公
司资金实力较弱,药物研发投入较少;少数较大规模制药公司已设立了专门的药
物研发机构,但药物研发投入资金、药物研发的战略规划以及相应的管理和药物
研发高层管理者的学术水平等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④公司创新药服务链条尚未完善,竞争力有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药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临床试验服务方面。公司于 2018
年成立诺和晟泰,从创新药研发的起始阶段药物发现开始,聚焦于多肽类、小核
酸类方面的药物研发,研发标的的来源均为自主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公司药物发现服务业务尚未产生收入。就现阶段而言,公司在创新药方面尚
未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条,在创新药研发所需的人才队伍、实验设施、技术积累等
方面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昭衍
新药、美迪西、博济医药、百花村(华威医药)、太龙药业(新领先)、海特生物
(汉康医药),其中华威医药为上市公司百花村全资子公司,新领先为上市公司
太龙药业全资子公司,汉康医药为上市公司海特生物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1、经营情况比较情况

根据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公开披露信息资料,可比公司的主要服务内容如
下:




1-1-20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药物发现、CMC(包含药学研究及后续受托生产服务)、安全性评
药明康德 价(GLP)、临床试验等,亦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服务、精准
医疗研发和生产服务
药物发现、CMC(包含药学研究及后续受托生产服务)、安全性评
康龙化成
价(GLP)、临床试验等
泰格医药 主要为临床试验及相关服务等
昭衍新药 药物安全性评价、药效学研究、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
美迪西 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安全性评价(GLP)等
以临床试验及相关服务为主,亦有部分药学研究、安全性评价
博济医药
(GLP)、受托生产服务等
百花村
以药学研究、临床试验为主
(华威医药)
太龙药业
以药学研究、临床试验为主
(新领先)
海特生物
以药学研究、临床试验为主
(汉康医药)

我国药物研发服务发展迅速,药明康德、康龙化成凭借在新药研发一站式的
服务优势,提高了研发的系统性和统一性,以及和客户沟通高效性,得到了快速
的发展。泰格医药、昭衍新药等凭借在细分领域建立的优势得到了较快发展。公
司凭借其十余年建立的综合药物研发服务能力,未来将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2020 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比较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 2020 年营业收入(万元)
药明康德 1,653,543.15
全面综合型 CRO
康龙化成 513,359.68
泰格医药 319,227.85
细分专业型 CRO 昭衍新药 107,590.49
美迪西 66,595.59
博济医药 26,046.84
百花村
5,641.83
(华威医药)
太龙药业
“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23,879.07
(新领先)
海特生物
22,518.74
(汉康医药)
阳光诺和 34,735.64
注:上表中百花村、太龙药业、海特生物所示数据为其药品研发服务的收入。




1-1-20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市场地位比较情况

国内 CRO 公司数量较多,仅少数全面综合型及细分专业型 CRO 公司规模较
大,并远高于其他 CRO 公司。

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主要包括药明康德、康龙化成,其成立时间较早,业
务综合性较强,实验室分布较广,并与国际接轨。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招股
说明书及公开披露信息,药明康德是中国规模最大、全球排名前列的小分子医药
研发服务企业,在国内处于行业领军地位;康龙化成的核心业务药物发现 CRO
服务市场份额位列中国第二位。

细分专业型 CRO 公司以泰格医药和昭衍新药为代表,其专注于药物研发的
某一环节,并成为该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比如,泰格医药专注于临床试验环节,
昭衍新药专注于安全性评价环节。

与全面综合型 CRO 公司相比,公司规模较小,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并不十
分突出。与泰格医药、昭衍新药等部分细分专业型 CRO 公司相比,公司虽然规
模偏小,且在相应细分领域的人员规模、业务经验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差距,但公
司在业务布局上更为全面,具有竞争优势。公司已构建起“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生物分析”综合服务模式。与细分专业型 CRO 公司相比,公司的业务布局更为
全面,综合服务能力更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此外,在“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公司中,公司属于规模较大的 CRO 之
一。公司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352.56 万元,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的博济医药、
百花村(华威医药)、太龙药业(新领先)规模相当,而高于海特生物(汉康医
药)。公司在“药学+临床”综合型 CRO 公司中,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3、关键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比较情况

CRO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在研发队伍和研发技术水平等方面,相应的业
务数据和指标包括员工人数规模、毛利率等。

(1)报告期各期末员工人数
单位:人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药明康德 26,411 21,744 17,730


1-1-20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康龙化成 11,012 7,393 6,171
泰格医药 6,032 4,959 3,898
昭衍新药 1,483 1,224 817
美迪西 1,642 1,219 939
博济医药 715 651 616
百花村
620 721 603
(华威医药)
太龙药业
719 708 540
(新领先)
海特生物
596 397 -
(汉康医药)
发行人 733 640 424
注:上表所示百花村、太龙药业、海特生物人数为其技术人员数量。

(2)毛利率水平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药明康德 37.99% 38.95% 39.45%
康龙化成 37.47% 35.52% 32.48%
泰格医药 47.43% 46.48% 43.11%
昭衍新药 51.38% 52.64% 53.02%
美迪西 41.07% 35.92% 36.68%
博济医药 43.70% 42.53% 45.60%
百花村
-292.74% 42.92% 46.66%
(华威医药)
太龙药业
49.97% 48.54% 49.23%
(新领先)
海特生物
67.96% 68.14% 60.21%
(汉康医药)
发行人 49.61% 45.89% 42.39%
注:上表所示百花村、太龙药业、海特生物毛利率为其药品研发服务业务毛利率。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各期主要服务的规模情况

1、主要服务的规模

CRO 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人力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产能主要影
响因素包括具备医药研发行业相关知识并拥有药物研发经验的技术人才、与研发


1-1-21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试验相匹配的经营场所及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等,此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用于组建
高水平研发团队、扩张经营场所及新增高精仪器设备,研发服务本身并无产能、
产量及产能利用率的标准统计。

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快速发展,国内培养的人才梯队也逐渐形成,医药监管
政策鼓励创新药研发激发了医药行业的创新活力。面对国内医药行业的研发需求
持续旺盛的情况,公司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以扩张团队、场所及设备规模以满足日
益增长的需求。

2、主要服务的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服务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药学研究服务 20,481.36 59.06% 12,720.58 54.54% 7,267.31 53.92%
临床试验和生物
14,200.18 40.94% 10,604.91 45.46% 6,210.00 46.08%
分析服务
合计 34,681.54 100.00% 23,325.49 100.00% 13,477.31 100.00%

3、主要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为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等,
主要客户为国内大中型制药企业,包括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盛世泰科
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
司等。

(二)报告期内各期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前五名客户
占营业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比例
1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164.60 9.12%



1-1-21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2,374.08 6.85%
3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227.68 6.42%
4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1,963.84 5.66%
5 江西亿友药业有限公司 1,343.14 3.87%
合计 11,073.34 31.93%
2019 年前五名客户
占营业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比例
朗研生命 3,293.70 14.10%
1 其中: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253.70 13.93%
卡威阳光(全南)经贸有限公司 40.00 0.17%
2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42%
3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1,326.04 5.68%
4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204.03 5.16%
上海医药(601607.SH) 893.97 3.83%
其中: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425.72 1.82%
5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280.77 1.20%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96.71 0.41%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0.76 0.39%
合计 8,217.74 35.19%
2018 年前五名客户
占营业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比例
朗研生命 2,775.37 20.59%
1 其中: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735.54 20.29%
卡威阳光(全南)经贸有限公司 39.84 0.30%
上海医药(601607.SH) 1,257.52 9.33%
其中: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721.39 5.35%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243.20 1.80%
2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1.76 1.13%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101.55 0.75%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39.62 0.29%
3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910.00 6.75%
4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880.29 6.53%
5 广东中润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536.83 3.98%


1-1-21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6,360.01 47.1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公司销售总额的 50%或严重
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中,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卡威阳光(全南)经贸有限公司、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
控制的企业;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成为公司 100%控股
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持有股份
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各期向非关联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关联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非关联前五名客户
占营业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比例
1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164.60 9.12%
2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2,374.08 6.85%
3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1,963.84 5.66%
4 江西亿友药业有限公司 1,343.14 3.87%
科源制药 1,298.61 3.74%
5 其中: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1,054.70 3.04%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43.91 0.70%
合计 10,144.27 29.25%
2019 年非关联前五名客户
占营业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比例
1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42%
2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1,326.04 5.68%
3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204.03 5.16%
上海医药(601607.SH) 893.97 3.83%
4 其中: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425.72 1.82%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280.77 1.20%


1-1-21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96.71 0.41%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0.76 0.39%
5 广东中润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704.12 3.02%
合计 5,628.16 24.10%
2018 年非关联前五名客户
占营业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比例
上海医药(601607.SH) 1,257.52 9.33%
其中: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721.39 5.35%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243.20 1.80%
1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1.76 1.13%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101.55 0.75%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39.62 0.29%
2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910.00 6.75%
3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880.29 6.53%
4 广东中润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536.83 3.98%
5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3.71%
合计 4,084.64 30.30%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1、总体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采购 2,623.96 17.28% 1,309.36 11.03% 891.74 11.71%
能源采购 196.87 1.30% 160.64 1.35% 87.91 1.15%
服务采购 8,904.87 58.63% 6,130.36 51.64% 3,919.71 51.46%
固定资产、无形
1,934.04 12.73% 2,296.23 19.34% 1,995.41 26.20%
资产采购
房租及装修 1,529.37 10.07% 1,975.73 16.64% 722.46 9.48%
合计 15,189.11 100.00% 11,872.32 100.00% 7,617.23 100.00%

公司为研发型企业,主要成本为人力成本及临床试验基地费用,故报告期各

1-1-21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原材料及能源采购金额较小,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情况。

随着业务快速发展,公司购置了大量研发仪器设备,公司固定资产采购金额
较大。

2019 年公司房租及装修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不含子公司)为满足业
务规模扩大的需求,新租赁了实验室及办公场所,并对其进行全部装修所致。

2、主要耗材的采购情况及价格变动趋势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原辅料、实验试剂、参比制剂、对照品、色谱柱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名称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原辅料及 采购金额(万元) 1,489.77 494.35 370.33
实验试剂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56.78% 37.76% 41.53%

参比制剂 采购金额(万元) 477.35 396.42 256.81
及对照品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18.19% 30.28% 28.80%
采购金额(万元) 257.70 206.55 128.53
色谱柱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9.82% 15.78% 14.41%
采购金额(万元) 399.13 212.03 136.07
其他耗材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15.21% 16.19% 15.26%
采购金额(万元) 2,623.96 1,309.36 891.74
合计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3、主要能源使用情况及价格变动趋势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和水,均由公司经营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统一供
应。公司经营所在地能源供应稳定,不存在因公司业务需求导致能源供应紧张的
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耗用情况和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0 年
项目
数量 平均单价 金额(不含税)
电力(万千瓦时、元/千瓦时、万元) 183.66 1.01 185.25
水(万吨、元/吨、万元) 1.65 7.04 11.62




1-1-2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项目
数量 平均单价 金额(不含税)
电力(万千瓦时、元/千瓦时、万元) 144.94 1.03 149.90
水(万吨、元/吨、万元) 1.24 8.64 10.74
2018 年
项目
数量 平均单价 金额(不含税)
电力(万千瓦时、元/千瓦时、万元) 72.89 1.05 76.28
水(万吨、元/吨、万元) 1.30 8.97 11.63
注:2020 年水费单价大幅下滑主要是因为受疫情影响,母公司所在园区免收公司污水处理
费。

(二)报告期内各期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主要采购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内容
临床试验基
1 航天中心医院 1,269.68 8.36%
地服务
北京超越 - 748.47 4.93%
其中:北京超越世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验设备 693.00 4.56%
2 原材料、试验
北京博诚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5.20 0.36%
设备等
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原材料 0.26 0.00%
临床试验基
3 江西省徕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630.27 4.15%
地服务
4 北京中科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621.16 4.09%
南京达善至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临床试验基
5 601.08 3.96%
南京高新医院 地服务
合计 - 4,619.12 30.41%
2019 年
主要采购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内容
南京高新医院 临床试验基
1 687.33 5.79%
南京达善至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服务
北京超越 - 680.19 5.73%
2 其中:北京超越世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验设备 666.12 5.61%
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验设备 14.07 0.12%




1-1-2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临床试验基
3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608.48 5.13%
地服务
临床试验基
4 江苏省人民医院 554.18 4.67%
地服务
5 北京中建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装修 538.46 4.54%
合计 - 3,068.64 25.85%
2018 年
主要采购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内容
临床试验基
1 江苏省人民医院 976.77 12.82%
地服务
临床试验基
2 云南省中医院 857.90 11.26%
地服务
北京超越 - 322.68 4.24%
3 其中:北京超越世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验设备 319.00 4.19%
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验设备 3.68 0.05%
朗研生命 - 282.08 3.70%
房屋租赁、水
4 其中: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33.28 3.06%
电暖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实验材料 48.80 0.64%
5 建发(成都)有限公司 实验设备 256.96 3.37%
合计 - 2,696.39 35.40%
注:南京高新医院和南京达善至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其与公司所签
订的协议主要为三方协议,南京高新医院和南京达善至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共同受托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超过当年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除百奥药业及永安制药以外,公司与上述
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持有股份的情
形。

五、对主要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构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
目前使用状况良好。

1-1-21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机器设备
9,497.75 2,370.43 7,127.32 75.04%
(实验设备)
运输工具 75.42 48.69 26.72 35.44%
电子设备 453.67 198.49 255.19 56.25%
办公设备及其他 83.41 28.61 54.79 65.69%
合计 10,110.25 2,646.23 7,464.02 73.83%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1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维护状况良好,生产质量稳定,不存在减值
情形。

2、主要实验设备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实验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台、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1 液相色谱仪 164 3,308.60 2,500.42 75.57%
2 液质联用仪 22 4,308.88 3,059.42 71.00%
数字式单分子免
3 2 472.58 450.14 95.25%
疫阵列分析仪
4 气相色谱仪 10 267.94 210.54 78.58%
5 天平及配套设备 66 208.24 144.71 69.49%
隔膜防爆制备纯
6 1 101.29 83.73 82.66%
化系统
超敏多因子电化
7 2 201.76 184.32 91.36%
学发光分析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
8 1 93.00 73.14 78.65%
体发射质谱
9 氮气发生器 14 215.70 158.21 73.35%
10 制备液相设备 6 157.39 89.65 56.96%
11 多功能流化床 5 127.64 101.58 79.58%
12 多肽合成仪 2 80.17 66.38 82.80%
13 离心机 25 98.86 80.89 81.82%
气相色谱质谱联
14 3 270.00 246.12 91.16%
用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
15 1 70.00 55.05 78.64%
体发射光谱


1-1-21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16 多肽裂解仪 1 1 42.82 35.02 81.78%
17 真空冷冻干燥机 3 64.06 47.72 74.49%
18 多功能酶标仪 2 93.46 86.10 92.12%
19 旋转式压片机 6 99.87 74.70 74.80%
20 质谱仪 1 37.70 33.25 88.20%
合计 337 10,319.96 7,781.09 75.40%

3、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自有房屋建筑物,科研、办公等场所均
通过租赁取得。

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面积 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m2) 用途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
科研 2019.03.16-
1 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云 4,394.32
办公 2024.03.15
谷园 7 号楼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
科研 2019.08.18-
2 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云 499.18
办公 2024.08.17
谷园 30 号楼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
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云 科研 2020.04.20-
3 1,631.86
北京中科创 谷园 29 号楼 4 层、5 办公 2023.04.19
新置业有限 层
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双营西
科研 2020.12.06-
4 路 79 号院云谷园项目 103.72
北京阳光 办公 2021.12.05
B203
诺和药物
北京市昌平区双营西
研究有限 科研 2020.08.01-
5 路 79 号院云谷园项目 16.47
公司 办公 2021.07.31
B212
北京市昌平区双营西
科研 2020.08.01-
6 路 79 号院云谷园项目 16.47
办公 2021.07.31
B213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医
成都生物城
学工程产业加速器厂 12,261.0 科研 2021.01.01-
7 建设有限公
房五模块 2、模块 3 0 办公 2025.12.31

整栋 1
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 员工 2020.06.24-
8 张洪明 187.24
张各庄村中街 5 号 宿舍 2021.06.23
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 员工 2020.11.09-
9 徐伟 700.00
张各庄村西街 23 号 宿舍 2021.11.08




1-1-21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面积 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m2) 用途
北京市昌平区景文东
侯美平、张若 员工 2020.12.08-
10 路 2 号院 11 号楼 2 层 89.41
岩 宿舍 2021.12.07
1 单元 201
北京市昌平区创新园
员工 2020.06.01-
11 端木飞霞 23 号楼 14 层 3 单元 123.00
宿舍 2023.05.31
1401
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三
员工 2020.09.13-
12 周红 区 4 号楼 6 层 1 门 604 50.00
宿舍 2021.09.12

北京市昌平区景文东
员工 2021.04.01-
13 王敬之 路 1 号院 17 号楼 3 层 24.00
宿舍 2021.09.30
1 单元 302
北京市丰台科学城海
科研 2021.02.05-
14 鹰路 8 号院 1 号楼 179.00
办公 2021.08.04
403、405、406 室
北京市丰台科学城海
科研 2020.04.23-
15 鹰路 8 号院 1 号楼 602 138.00
办公 2021.10.22

北京市丰台科学城海
科研 2021.04.11-
16 鹰路 8 号院 1 号楼 79.00
办公 2021.10.10
611、612 室
北京金伟凯 北京市丰台科学城海
科研 2020.04.22-
17 北京诺和 医学生物技 鹰路 8 号院 1 号楼 605 31.00
办公 2021.10.21
德美医药 术有限公司 室
科技有限 北京市丰台科学城海
科研 2020.06.13-
18 公司 鹰路 8 号院 1 号楼 803 138.00
办公 2021.06.12

北京市丰台科学城海
科研 2021.05.14-
19 鹰路 8 号院 1 号楼 809 71.00
办公 2021.11.13

北京市丰台科学城海
科研 2020.08.15-
20 鹰路 8 号院 1 号楼 31.00
办公 2021.08.14
611-1 室
北京市丰台区角门 14
员工 2020.07.25-
21 孙红梅 号院 12 号楼 5 层 507 75.34
宿舍 2021.07.24

北京阳光
北京金伟凯 北京市丰台科学城海
德美医药 科研 2020.01.01-
22 医学生物技 鹰路 8 号院 2 号楼 301 1,087.00
科技有限 办公 2022.12.31
术有限公司 室
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生
科研 2018.08.01-
23 成都诺和 物产业孵化园 D2 栋 1,464.48
成都生物城 办公 2021.07.31
晟泰生物 第9层
建设有限公
科技有限 四川省成都天府国际
司 科研 2020.05.01-
24 公司 生 物 城 孵 化 园 区 D2 916.68
办公 2023.04.30
栋 11 层




1-1-22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面积 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m2) 用途
科贝园(北 北京市大兴区新媒体
科研 2017.09.01-
25 京)医药科技 基地金星路 30 号院 6 1,159.00
办公 2028.12.31
有限公司 号楼第三层
科贝园(北
大兴区金星路 30 号院 科研 2020.10.01-
26 京)医药科技 144.00
6 号楼 2 层 205 室 办公 2023.11.30
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清泰路 员工 2020.02.17-
27 周建龙 91.31
北京弘生 1 号院 5 号楼 2 层 212 宿舍 2022.02.16
医药科技 北京市大兴区清泰路 员工 2021.04.05-
28 孙利超 70.00
有限公司 首座御园 2 期-10-904 宿舍 2022.04.04
北京市大兴区首座御
员工 2020.12.04-
29 王树民 园 二 期 14-1-1002 房 117.00
宿舍 2021.12.03

大兴区科苑路 30 号院 员工 2020.11.17-
30 孙德水 118.40
15 号楼 1 单元 303 室 宿舍 2021.11.16
大兴区清泰路 2 号院 员工 2020.7.15-
31 李寿文 118.00
13 号楼 1102 宿舍 2021.7.14
注 1:发行人承租的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加速器厂房五模块 2、模块 3 用于实施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目前已签订租赁合同,但尚未交付使用。

(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概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原值(万元) 累计摊销(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软件 571.08 166.99 404.10
合计 571.08 166.99 404.10

2、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土地使用权。

3、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8 项注册商标权,具体情
况如下:

商标 商标
序号 商标图样 注册人 使用期限 取得方式
注册号 类别
1 发行人 39570398 42 2020.5.14-2030.5.13 原始取得

2 诺和晟泰 43272576 35 2020.9.07-2030.9.06 原始取得

3 诺和晟泰 43271527 5 2020.9.07-2030.9.06 原始取得


1-1-22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商标 商标
序号 商标图样 注册人 使用期限 取得方式
注册号 类别
4 诺和晟泰 43269693 42 2020.9.07-2030.9.06 原始取得

5 诺和晟泰 43262473 42 2020.9.07-2030.9.06 原始取得

6 诺和晟泰 43253971 35 2020.9.07-2030.9.06 原始取得

7 诺和德美 44336194 42 2020.11.07-2030.11.06 原始取得

8 诺和德美 44342940 42 2020.11.14-2030.11.13 原始取得

4、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共取得 22 项专利证书,具体情
况如下: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方式
β晶型西洛多辛的 发明 原始
1 阳光诺和 ZL201010277751.X 2010.09.10
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依度沙班对甲苯
发明 原始
2 磺酸盐一水合物 阳光诺和 ZL201810585250.4 2018.06.08
专利 取得
的制备方法
一种甲苯磺酸依
发明 原始
3 度沙班片剂及其 阳光诺和 ZL201810636374.0 2018.06.20
专利 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阿哌沙班片 发明 原始
4 阳光诺和 ZL201810585442.5 2018.06.08
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阿齐沙坦片及其 发明 原始
5 阳光诺和 ZL201910772903.4 2019.08.21
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制备维拉卡 发明 原始
6 诺和晟泰 ZL201811277081.4 2018.10.30
肽的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纯化制备抗 发明 原始
7 诺和晟泰 ZL201811277061.7 2018.10.30
菌肽的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索马鲁肽的 发明 原始
8 诺和晟泰 ZL201811466181.1 2018.12.03
合成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气雾剂抛射 实用 原始
9 诺和晟泰 ZL201920595698.4 2019.04.26
剂连续补加装置 新型 取得
易燃金属催化剂 实用 原始
10 诺和晟泰 ZL201921888206.7 2019.11.04
洗涤装置 新型 取得
一 种 阻 隔 PM2.5
发明 继受
11 及其他鼻过敏原 诺和晟泰 ZL201410353898.0 2014.07.23
专利 取得
的凝胶
作为前药的达比 发明 继受
12 弘生医药 ZL200910211165.2 2009.11.06
加群的酯衍生物 专利 取得
一种阿齐沙坦片 发明 原始
13 阳光诺和 ZL202010051785.0 2019.08.21
的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索马鲁肽的 发明 原始
14 诺和晟泰 ZL201910677458.3 2019.07.25
合成方法 专利 取得

1-1-22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方式
一种替诺呋韦艾
拉酚胺中基因毒 发明 原始
15 阳光诺和 ZL202010106763.X 2020.02.20
性杂质的含量检 专利 取得
测方法
一种检测替诺呋
发明 原始
16 韦中基因毒性杂 阳光诺和 ZL202010111235.3 2020.02.24
专利 取得
质的方法
一种检测降压类
药物中间体中基 发明 原始
17 阳光诺和 ZL202010199884.3 2020.03.20
因毒性杂质的方 专利 取得

盐酸咪达普利片 发明 原始
18 阳光诺和 ZL202010304861.4 2020.04.17
剂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降血脂类药 发明 原始
19 阳光诺和 ZL202010078814.2 2020.02.03
物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同时检测盐酸法
舒地尔中基因毒
性 杂 质 5- 异 喹 啉 发明 原始
20 阳光诺和 ZL202010690141.6 2020.07.17
磺 酸 甲 酯 和 5- 异 专利 取得
喹啉磺酸乙酯的
方法
一种多肽类化合
发明 原始
21 物、药物组合物及 诺和晟泰 ZL202010165892.6 2020.03.11
专利 取得
制备方法、应用
一种 17-(3-吡啶
基 )雄 甾-5,16-二
发明 原始
22 烯-3β-醇醋酸酯固 阳光诺和 ZL202010771092.9 2020.08.04
专利 取得
体制剂及制备方


2018 年 7 月 31 日 , 专 利 权人 成 都海 麓 生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将 专 利 号 为
ZL201410353898.0 的“一种阻隔 PM2.5 及其他鼻过敏原的凝胶”专利转移给诺
和晟泰,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

2018 年 11 月 23 日,专利权人北京美倍他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将专利号为
ZL200910211165.2 的“作为前药的达比加群的酯衍生物”专利转移给弘生医药,
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

5、作品著作权、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 42 项,1 项作
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1-1-22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登记批准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日期
临床思维导图分析系统
1 诺和德美 2018SR053768 2018.01.23 原始取得
V1.0
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编辑系
2 诺和德美 2018SR052858 2018.01.23 原始取得
统 V1.0
3 逻辑思维绘图软件 V1.0 诺和德美 2018SR052856 2018.01.23 原始取得
临床试验样品检验报告数
4 诺和德美 2018SR058001 2018.01.24 原始取得
据分析系统 V1.0
药品临床研究 BE 试验医
5 诺和德美 2018SR058866 2018.01.24 原始取得
学方案设计系统 V1.0
临床研究试验资料筛查系
6 诺和德美 2018SR058711 2018.01.24 原始取得
统 V1.0
临床试验样品检测数据统
7 诺和德美 2018SR064269 2018.01.25 原始取得
计分析系统 V1.0
临床试验电子数据采集系
8 诺和德美 2018SR119533 2018.02.23 继受取得
统 V1.0
9 临床数据稽查系统 V1.0 诺和德美 2018SR119555 2018.02.23 继受取得
临床试验数据逻辑核查系
10 诺和德美 2018SR124211 2018.02.26 继受取得
统 V1.0
BE 临床试验信息管理系
11 诺和德美 2021SR0149579 2021.01.27 原始取得
统 V1.0
I 类新药临床实验数据信
12 诺和德美 2021SR0151456 2021.01.27 原始取得
息系统 V1.0
合同/费用数据信息系统
13 诺和德美 2021SR0151444 2021.01.27 原始取得
V1.0
临床实验方案设计管理系
14 诺和德美 2021SR0151455 2021.01.27 原始取得
统 V1.0
临 床 试验 SAE 信 息 系统
15 诺和德美 2021SR0147792 2021.01.27 原始取得
V1.0
临床实验稽查信息系统
16 诺和德美 2021SR0156647 2021.01.28 原始取得
V1.0
临床实验远程监查信息系
17 诺和德美 2021SR0156652 2021.01.28 原始取得
统 V1.0
临床研究中心管理信息系
18 诺和德美 2021SR0161949 2021.01.28 原始取得
统 V1.0
受访者/访视管理系统
19 诺和德美 2021SR0157341 2021.01.28 原始取得
V1.0
医学事务与药物安全信息
20 诺和德美 2021SR0161995 2021.01.28 原始取得
系统 V1.0
试验样品检测数据逻辑核
21 阳光德美 2018SR274837 2018.04.23 原始取得
查系统 V1.0
22 试验报告管理系统 V1.0 阳光德美 2018SR274056 2018.04.23 原始取得
23 试验信息管理系统 V1.0 阳光德美 2018SR273837 2018.04.23 原始取得
生物等效性分析评价系统
24 阳光德美 2018SR274798 2018.04.23 原始取得
V1.0
25 试验样品管理系统 V1.0 阳光德美 2018SR277409 2018.04.24 原始取得



1-1-22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登记批准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日期
试验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系
26 阳光德美 2018SR275137 2018.04.24 原始取得
统 V1.0
27 实验室管理系统 V1.0 阳光德美 2018SR277632 2018.04.24 原始取得
生物样品分析方法分类筛
28 阳光德美 2018SR275148 2018.04.24 原始取得
选系统 V1.0
试验样品检测报告编辑系
29 阳光德美 2018SR275127 2018.04.24 原始取得
统 V1.0
30 试验资料管理系统 V1.0 阳光德美 2018SR275160 2018.04.24 原始取得
生物大分子药物与小分子
31 药物联合使用 DDI 研究信 阳光德美 2021SR0151442 2021.01.27 原始取得
息管理系统 V1.0
手性药物研究信息管理系
32 阳光德美 2021SR0151443 2021.01.27 原始取得
统 V1.0
血药浓度生物分析数据管
33 阳光德美 2021SR0151440 2021.01.27 原始取得
理系统 V1.0
PK-PD 数据分析及模拟信
34 阳光德美 2021SR0155368 2021.01.28 原始取得
息管理系统 V1.0
不稳定药物研究信息管理
35 阳光德美 2021SR0156648 2021.01.28 原始取得
系统 V1.0
单分子免疫阵列分析数据
36 阳光德美 2021SR0156912 2021.01.28 原始取得
管理系统 V1.0
高通量检测数据管理系统
37 阳光德美 2021SR0156914 2021.01.28 原始取得
V1.0
痕量蛋白/生物标志物检
38 阳光德美 2021SR0156913 2021.01.28 原始取得
测信息管理系统 V1.0
内源性药物研究信息管理
39 阳光德美 2021SR0161936 2021.01.28 原始取得
系统 V1.0
药物代谢引起的药物-药
40 物相互作用(DDI)研究 阳光德美 2021SR0155367 2021.01.28 原始取得
信息管理系统 V1.0
左氧氟沙星片功效检测软
41 弘生医药 2019SR0855026 2019.08.16 原始取得
件 V1.0
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药理
42 弘生医药 2019SR0854810 2019.08.16 原始取得
分析软件 V1.0
国作登字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
43 阳光诺和 -2020-F-0000720 2020.11.20 原始取得
份有限公司
7

2018 年 2 月 23 日,专利人邵妍、托新权将登记号为 2018SR119533 的“临
床试验电子数据采集系统 V1.0”软件著作权转让给诺和德美,并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版权局完成登记。

2018 年 2 月 23 日,专利人邵妍、托新权将登记号为 2018SR119555 的“临
床数据稽查系统 V1.0”软件著作权转让给诺和德美,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1-1-22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版权局完成登记。

2018 年 2 月 26 日,专利人邵妍、托新权将登记号为 2018SR124211 的“临
床试验数据逻辑核查系统 V1.0”软件著作权转让给诺和德美,并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版权局完成登记。

(三)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从事的业务无需资质或许可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认证如下表所示:

授予 有效期/获取
序号 名称 认证单位 等级及编号
单位 时间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北京恩格威认证 05319Q30072R3 2019.06.04-
1 阳光诺和
(ISO9000) 中心有限公司 M 2022.05.31
北京恩格威认证 05320E30231R1 2020.06.30-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阳光诺和
中心有限公司 M 2023.06.2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北京恩格威认证 05320S30213R1 2020.06.30-
3 阳光诺和
体系认证 中心有限公司 M 2023.06.29
北京市级企业科技 北京市科学技术
4 阳光诺和 NO:4327 2016.12
研究开发机构 委员会
中国合格评定国 2019.02.27-
5 实验室认可证书 阳光德美 CNASL12019
家认可委员会 2025.02.26
国家卫生健康委
6 室间质评证书 阳光德美 - 2020.12.14
临床检验中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北京市市场监督 2021.02.26-
7 阳光诺和 210100341032
认定证书 管理局 2027.02.25

(四)主要资源要素与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内在联系,以及对公司持续经营的
影响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实验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
设备等,该等固定资产是公司办公和提供研发服务的重要工具;公司租赁的房屋
建筑物是公司办公和提供研发服务的重要场所;公司所拥有的技术人员、专利和
非专利技术是公司对外提供研发服务的重要基础。公司利用上述主要资源要素,
构建了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等方面的多个技术平台,能够为客户提供
综合化药物研发服务,使得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不存在瑕疵、纠纷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
形。


1-1-22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
的情况。

六、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

1、主要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致力于协助中国医药
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公司成立至今,凭借优秀稳定的研发团
队、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和控制体系,及时匹配最新的药物研发法规要求,确保
高效合规的为客户提供品质卓越的技术服务。公司围绕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及生
物分析领域发展的需求,通过自身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形成了多个领先技术平台
及核心技术、管理体系,掌握了一系列药物研发关键技术与评价模型。

公司在 CRO 行业深耕多年,目前拥有约 10,000 平方米的研发实验室,约 600
人的技术团队,在为诸多制药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发行人也在不断积累经验,
完善自身核心体系。公司核心技术主要由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通过自主研发方式积
累而成,合法合规,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具体技术及其先进性和应用领域、应用前景分析

(1)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公司在药物发现、药学研究、临床研究等方面的相关技术及先进水平情况如
下:

业务分类 具体领域 主要关键技术的先进水平
公司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指导原则已为客户研发了多种原料药:2015
年以来,公司提供原料药研发服务的项目中,36 项取得审批意见
通知件(与相应制剂的临床批件同时取得),相应制剂可用于临床
试验;6 项完成注册申报;1 项通过药监局审评审批。公司大力发
原料药
展新技术,利用绿色酶化学解决了传统化学难以解决的药物合成问
药学研究
题,快速推进了药物的研发进展;在原料药质量研究方面有较强实
力,能够控制原料药中基因毒杂质和金属元素杂质含量,达到 ICH
指导原则的要求。
在药品制剂开发过程中,公司在掌握常规制剂工艺的基础上不断创
制剂
新,结合原料药晶型、药物代谢等方面,通过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


1-1-22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务分类 具体领域 主要关键技术的先进水平
多肽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特殊制剂研发平台等,完善制剂工艺。
公司制定和不断完善的《临床试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是公司临床
研究服务业务开展的重要依据。该规程从项目立项、试验方案制定、
筛选并联系临床试验单位、临床试验协调会、伦理审核、随机分组
与设盲、数据库编制与调试、临床试验监查、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
临床试验总结、质量控制和资料移交等各个方面对临床研究服务业
务做了详细规定,保障了该规程的实时、有效。
临床研究的顺利进行,需要科学可行的临床研究方案。公司在临床
研究方案设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行业经验涉及肿瘤、呼吸、
消化、内分泌、心脑血管等常见疾病领域,目前已建立完善的 SOP
临床试验
体系和质量控制流程,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及Ⅰ-
项目标准
Ⅳ期临床试验的撰写服务(研究方案、知情同意、总结报告等)和
操作规程、
医学监查服务,为临床试验全程提供科学、全面的医学服务,并确
科学可行
临床试验 保项目过程符合 ICH-GCP 和中国 GCP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并能获
的临床研
得高质量的临床研究数据。
究方案的
公司在 临床试验 服务方面 的先进性 不仅体现 在已依据 GCP 和
制定及有
ICH-GCP 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和临床试验方案,更重要的体现在通
效执行
过有效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科学可行的临床研究方案,保障项目高
效推进、过程合规、数据可靠:通过临床医学平台,制定科学可行
的临床试验方案;通过临床运营平台,实现对临床试验机构的科学
管理和临床试验项目的有效执行;通过 SMO 平台,提供高质量临
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通过第三方稽查平台,保障临床试验的合规
性;通过数据管理统计平台,提供高效、准确临床数据统计分析服
务。上述四个平台的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和体现详见
下述“(2)相关技术应用领域、应用前景分析”之“② 药物临床
试验技术平台及核心技术”。
公司拥有行业高端的分析设备,建立了先进的质谱分析平台、免疫
分析平台、细胞分析平台、分子生物学分析平台,可开展涵盖大、
小分子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及生物标志物等相关
生物分析
研究,并可提供临床前及临床样本生物分析服务,以满足客户从早
期药物发现到申报各个阶段的研发需求,最终满足全球主要药品监
管机构(NMPA/FDA/EMA)的要求。
创新药物
公司掌握多肽偶联技术,建立了具有高难度的多肽分子与靶向蛋白
药物发现 分子设计
计算机辅助模拟对接和大规模化合物库的筛选技术。
(报告期 及开发
内尚未产 多肽药物 公司具备 5~50AA 不同链长多肽分子的专业化合成与纯化、质量控
生收入) 及小核酸 制关键要素及产业化的技术,通过小核酸药物载药系统开发平台,
药物开发 进入小核酸药物开发领域。

(2)相关技术应用领域、应用前景分析

①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及核心技术

A、手性合成技术平台

公司通过对索磷布韦、硫酸沃拉帕沙、盐酸鲁拉西酮、甲磺酸依度沙班等药
品的研发掌握了不对称催化合成、手性拆分、手性氧化还原等手性合成核心技术。

1-1-22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手性合成研发过程中,开发出了一系列催化剂及模型反应,在多个手性药物合
成中得到广泛运用。

公司手性合成技术平台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如下:

仿制药方面,公司开发出一系列以过渡金属钌、铑为催化体系的手性诱导还
原催化剂和催化诱导还原技术,可用于高选择性构建复杂的手性中心,从而有效
提高目标化合物的光学纯度。与传统手性合成方法相比,该等技术大大提高了反
应底物的转化效率,避免了大量副产物或者杂质的产生,从机理上实现了转化率
和收率质的飞跃。此外,金属催化剂一般可以回收,降低成本的同时更加绿色环
保。

公司运用不对称催化合成、手性拆分、手性氧化还原等手性合成核心技术,
为客户合成含一个或多个手性中心的药物分子,包括米拉贝隆、阿普斯特等含一
个手性中心的药物以及依度沙班、恩格列净、盐酸伊伐布雷定、沙库巴曲缬沙坦
钠、替格瑞洛、索氟布韦、磷酸奥司他韦等含有多个手性中心的药物。

同时基于对手性化合物的深入研究,建立了一系列的精制纯化手段和开发了
一系列手性化合物的检测方法,并通过制备手性异构体杂质和进一步控制其含量,
进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创新药方面,公司成功开发出一种手性 N-Boc-吡咯烷-3-硼酸类化合物的制
备方法,制备得到的手性 N-Boc-吡咯烷-3-硼酸类化合物光学纯度高、收率高。
此制备方法具有以下优点:Ⅰ操作简单,重复性好;Ⅱ产物的光学纯度高,ee(对
映体过量)值>96%;Ⅲ可实现公斤级放大;Ⅳ纯化方法简便,4 步反应只需最
终一次柱层析,总收率高达 60%以上。公司已就该技术申请 1 项发明专利。

B、复杂药物全合成平台

公司完成了多项复杂结构药物的全合成工作。在完成复杂药物全合成的基础
上,对相关工艺参数进行优化,并对生产工艺进一步放大,实现了可商业化的合
成工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复杂药物全合成平台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如下:

公司依靠易得的原材料,通过化学反应来获得某种有用的、结构复杂又难以


1-1-22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用其他途径获得的化合物,有效的降低了成本。公司先后完成了艾卓肝素钠、索
磷布韦、索马鲁肽等药物的全合成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经验。

以索马鲁肽为例,索马鲁肽分子结构复杂,分子量为 4,113.58,含有 37 个
氨基酸和一个含 PEG 的侧链。原研诺和诺德公司是基因重组结合生物发酵的工
艺,具有成本高、收率低、工艺复杂等特点。公司开发了 2 种基于合理片断的索
马鲁肽全合成方法,能有效避免合成过程中因二级结构导致部分氨基酸偶联不完
全的现象,降低了合成难度,减少大量缺失肽杂质,降低了粗品纯化难度,提高
了总收率,保证了原料药的产品质量,并使索马鲁肽大批量生产成为现实。公司
就该技术已获得 2 项发明专利。

C、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

公司掌握挤出滚圆、离心造丸、流化床包衣、热熔制粒、膜控技术、定位释
药等缓控释制剂技术,成功开发了一系列骨架片、缓释微丸、肠溶微片、缓释胶
囊等药物,应用于抗心律失常、降血压、抗敏、支气管扩张、抗溃疡等领域,实
现血药浓度长时间恒定维持在有效浓度范围,帮助患者减少服药频率、提供生活
质量。

公司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如下:

普通制剂吸收特性造成血药浓度的谷峰现象,使其在血药浓度较大或生理条
件有变化时,易使血药浓度超过药物的中毒量,发生严重的毒副反应;而缓释制
剂释药缓慢,血浓度平稳,在延长作用时间,减少毒副反应方面较普通制剂有较
大的优势。该技术平台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Ⅰ通过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减少给药
次数;Ⅱ通过保持平稳而有效的血药浓度,减轻因血药浓度过高引起的不良反应;
Ⅲ可实现定点区域释放,提高药物生物利用度;Ⅳ可实现特定时间段释放,尤其
针对一些具有夜间波动的生理性疾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特定时间段释放
可让人的生理指标波动保持平稳。

缓控释制剂的处方设计、产业化均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存在制剂后期药物释
放不完全、储存过程中药物释放速度改变、包衣工艺产能低等问题,因此目前国
内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缓控释仿制药以及上市的缓控释创新制剂较少。公司针对缓
控释制剂研发、生产的技术难点并结合缓控释制剂的临床需求,搭建了完整的口


1-1-23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服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包括骨架型、膜控型、胃内漂浮型、渗透泵型等缓控释
制剂处方理性设计、中试放大等系列核心技术。平台拥有挤出滚圆、离心造粒、
粉末直压、热熔制粒、热熔挤出、水分散体包衣、有机溶剂包衣等缓控释制剂从
小试处方工艺研发到中试放大的全套设备。平台建设至今,公司已研发产品包括
米拉贝隆缓释片、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他克莫司缓释胶囊、达比加群酯(离
心造粒、颗粒包衣)、度他雄胺盐酸坦洛新胶囊(缓释小丸)、富马酸二甲酯胶囊
(肠溶微片)等多个品种,广泛应用于抗心律失常、降血压、抗过敏、支气管扩
张、抗溃疡等领域。

D、痕量药物分析技术平台/基因毒性杂质检测平台

公司应用 HPL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
用技术)等设备,对骨化醇类化合物、维生素 D3 类衍生物等痕量药物进行分析
方法研究,检测灵敏度可以达到 ng 级别。同时,公司对于磺酸酯类、硝基类、
环氧类、卤代烯烃、肼类等基因毒性杂质进行检测和控制,充分保障药品的安全
和有效性,符合 ICH 国际通用技术指导原则。

公司痕量药物分析技术平台/基因毒性杂质检测平台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如下:

随着创新型口服缓控释给药系统、靶向给药系统、透皮给药系统、鼻腔给药
系统和肺部给药系统等新型给药系统的应用和发展,药物临床应用剂量越来越低,
而药物在体内系统暴露量往往极低,这对体内药物溶度检测灵敏度提出了新的要
求。公司痕量药物分析技术平台检测灵敏度可以达到 ng 级别,以灵敏可靠的方
法,检测病人在给药后的血液或其他体液中的药物浓度,并应用药物代谢动力学
理论,指导最适个体化用药方案的制定和调整,以避免用药剂量过大及可能产生
的毒性反应,保证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企业节约研发投入成本,大大
地提高研发效率,推进申报进程。

E、创新药物及多肽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平台

公司掌握多肽偶联技术,建立了具有高难度的多肽分子与靶向蛋白计算机辅
助模拟对接和大规模化合物库的筛选技术。公司实现了 5~50AA 不同链长多肽分
子的专业化合成与纯化、质量控制关键要素及产业化的全覆盖。

公司创新药物及多肽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平台的先进性具体体现

1-1-23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前在全球上市的多肽药物分子中仍有近一半尚未在中国上市,全球销售额
排名前十的多肽分子产品在中国的使用率仍比较低,多肽药物在国内市场肿瘤和
糖尿病等领域未来蕴含广阔市场空间。而国内大多数本土制剂企业缺乏先进的多
肽合成技术,不具备多肽原料药生产能力或仅能生产个别技术含量较低的品种。

公司掌握了多肽-药物偶联(peptide-drug conjugate,PDC)的技术、基于特殊非
天然氨基酸的多肽药物设计技术和多肽药物的长效化修饰技术,建立了具有高难
度的多肽分子与靶向蛋白计算机辅助模拟对接和大规模化合物库的筛选技术。

公司掌握了多种复杂环肽药物的关键合成技术、高难度长肽的分离纯化技术,
实现了 5~50AA 不同链长多肽分子的专业化合成与纯化、质量控制关键要素及产
业化的全覆盖。

公司掌握了多肽合成的多项关键技术,保障了多肽杂质控制、纯度控制、成
本控制等问题具体如下:

Ⅰ固液合成技术结合,逐步和片段法结合技术,主要是规避固相和合成技术
规模小的缺点,片段法规避易消旋杂质、水解、错结肽杂质的产生问题(如替度
鲁肽项目,末端氨基酸的消旋杂质在逐步合成法中难以避免,且纯化过程中难以
去除至限度以下,通过采用特殊的片段法,将该氨基酸的片段质量水平控制在合
理范围下能有效实现 API 中该杂质在合格限度下)。

Ⅱ独特的裂解技术,确保杂质水平控制较好,消旋等杂质避免产生(如阿托
西班项目中,通过采用独特裂解方式,大大降低了粗品中的杂质水平,同时有效
的避免了 API 的过渡降解和不完全裂解情况,实现粗品纯度 90%以上,邻近杂
质均低于 1%,对获得高质量的粗品奠定了基础)。

Ⅲ独特的片段设计,保障了多肽整体的收率、纯度、杂质水平(通过片段法
设计,规避了索马鲁肽和替度鲁肽逐步合成法无法获得的粗品纯度,杂质种类和
数量显著降低,大大降低了纯化难度,提高了总收率,如替度鲁肽实现粗品纯度
70%以上,相对保留时间在 0.75-1.25 间的杂质个数小于 5 个,单杂小于 1%)。

Ⅳ创新的二硫键/硫醚键关环技术,使直链肽高收率、高效率、高选择性环
化成环肽,减少了硫醚键二硫键之间的错接、漏接问题(通过固相关环技术,实
现阿托西班和特利加压素粗品纯度 98%,粗品含量高于 60%,纯化后总收率 50%

1-1-23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以上)。

Ⅴ巧妙的氨基酸类似物设计及固相合成技术的应用,降低了类肽物质的液相
合成难度,提高收率降低成本(如氨甲环酸聚合物的合成,避免了反复的保护和
脱保护,实现理论收率 80%以上)。

Ⅵ新颖的独特纯化技术,利用反相色谱技术、疏水层析、离子交换色谱、盐
析、等电点沉淀技术结合,高效、快捷实现多肽纯化,创新设计了色谱条件,梯
度洗脱程序,利用 Langmuir 吸附特性优化工艺流程,实现了初纯、精纯、转盐
脱盐等步骤高度结合,极简化纯化工艺和色谱纯化过程,实现了远超现有技术的
操作便利性、收率、纯度以及巨大的工业化成本优势,同时其有关物质水平在结
合前述独有的合成技术和路线的前提下,整合创新的纯化工艺设计,其有关物质
水平已经远超同类仿制药产品,最难分离的手性异构体杂质种消旋体杂质均能有
效控制其不大于 0.05%,其他杂质几乎均控制在万分之一或者十万分之一的极低
水平。

F、特殊制剂研发平台

公司服务领域除了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及注射制剂研究和一致性评价外,还包
括呼吸道药物递送平台制剂、改良型新药、复杂注射剂、儿童用药及罕见病用药
等各类特殊制剂的研究。

公司制剂开发和创新能够通过提高新化合物或已上市化合物的产品安全性、有
效性和使用的顺应性,或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可能,实现产品的差异化和性能延伸。

公司特殊制剂研发平台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如下:

公司的特殊制剂研发平台根据研发方向由若干子平台组成,包括:改良型新
药、复杂注射剂、呼吸道药物递送、儿童用药及罕见病用药等子平台。改良型新
药研发聚焦于微球、纳米晶体等长效注射剂,使用疗效确切的已有药物分子开发
临床用于止吐、长效镇痛、精神分裂等领域的创新制剂,提高已有药物的治疗效
果,显著延长药物作用时间,降低给药频率;复杂注射剂研发包括脂质体、乳剂
等微粒型静脉注射制剂,解决该类制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处方工艺及产业化难题,
并与改良型新药子平台结合,开发基于微粒型注射剂的创新制剂;呼吸道药物递
送子平台针对肺纤维化、慢阻肺、间质性肺炎、肺动脉高压等难治性肺部疾病,

1-1-23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研发仿制药和创新药,提高肺部用药靶向性、降低系统性毒性;儿童药及罕见病
用药子平台紧跟国家药品研发导向及政策,建立了与临床医生的稳定沟通渠道,
获取儿童用药及罕见病用药临床需求,并针对性的开发适合于儿童用或罕见病用
的新制剂或新剂型。

此外,公司已建立了基于粉末包衣技术、固体分散体技术、可调控长效释药
技术、微粒型注射剂稳定化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特殊制剂研发平台,应用于高技术
壁垒仿制药及改良型新药研发,包括儿童用掩味制剂、长效注射剂、减毒增效微
粒型注射剂、高效口服制剂等,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设计并研发临床高收益、
低风险的特殊制剂。

公司药学研究技术水平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公司药学研究相关技术平台及特征如下:

发行人技术
同行业公司 同行业相关技术平台及特征
平台
在金属催化不对称合成领域可以高效的为客户合成多种类型
的手性药物分子。对于不对称合成难度较大的化合物,通过
手性拆分技术为对映异构体引入其他手性分子或物质,形成
美迪西 盐或非对映异构体,然后利用其在化学或物理化学性质的差
异实现对映异构体的手性分离。此外,应用高效液相色谱法
手性合成技 (HPLC)和超临界流体色谱法(SFC),能直接对外消旋体
术平台 等实现高效快速的分离。
能够熟练运用手性拆分、底物或辅基诱导的不对称合成、手
皓元医药 性化学催化、生物或酶催化的不对称合成技术,并具备强大
(科创板在 的工艺优化能力,完成适合产业化生产需要的生产工艺。此
审项目) 外,还具备丰富的杂质样品获取手段、精准的质量控制策略
和全面的分析方法开发能力。
已建立可以研发 cGMP 原料药的平台,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指
导原则已成功地为超过 20 家药企研发了创新药的原料药或者
用于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的原料药,并且为创新药公司研发
美迪西
了用于临床试验的 GMP 原料药;公司大力发展新技术,利用
复杂药物全 绿色酶化学解决了传统化学难以解决的药物合成问题,快速
合成平台 推进了创新药的研发进展。
拥有丰富的化学合成技术工艺,包括酰化、缩合、复分解、
海特生物 钯碳催化加氢、氧化合成氯磺化、胺化、酰化、成盐、氯化
(汉康医药) 反应、取代反应等化学原料药所需的全部工艺,能够执行特
色原料药和关键医药中间体的研究。
在骨架型、膜控型、渗透泵型等缓控释制剂产业化各项关键
工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1)降低给
百诚医药
缓控释制剂 药频次,对于需要半衰期段和需要多频次给药的药物,通过
(创业板在
技术平台 该技术可以降低频次。2)降低普通剂给药所呈现血药浓度的
审项目)
峰谷现象,使血药浓度保持在比较平稳持久的有效范围内,
提高了药物的安全性。3)在需要的部位和时间释放,比如结


1-1-23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技术
同行业公司 同行业相关技术平台及特征
平台
肠定位给药,能使药物在结肠的环境下释放。
痕量药物分
析技术平台/
- 尚无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基因毒性杂
质检测平台
可以研究的生物药种类包括重组蛋白、多肽、单克隆抗体、
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疫苗、细胞治疗等,积累了相关
创新药物及
的分析制备、疾病模型建立、有效性及安全性评价等优势技
多肽药物分
美迪西 术。尤其在抗体药物偶联物(ADC)方面,公司掌握了给药
子设计及开
溶液和生物基质中 ADC、总抗体及游离小分子毒素分析技术
发平台
和方法、抗药物抗体及中和抗体检测技术和方法,构成了功
能全面的 ADC 研发平台。
百诚医药 具备高端制剂研发及产业化的专业技能,在透皮贴剂、吸入
特殊制剂研
(创业板在 制剂、肠溶制剂、缓控释制剂、固体分散体、脂质体等高端
发平台
审项目) 制剂领域有突出的技术经验。

出于保密等因素的考虑,同行业公司未披露相关技术平台基础信息,公司无
法通过量化指标与同行业公司的技术水平直接对比。但是,从研发服务成果方面,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研发服务成果
根据其母公司海特生物 2019 年年度报告,汉康医药成立以来累
汉康医药
计取得临床批件或临床备案号 165 件

美迪西 根据其 2019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15 年以来,58
个新药及仿制药项目进入 I 期临床试验
根据其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5
百诚医药
年以来,取得 80 多项仿制药药品注册受理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已取得 147 项仿制药临床批件或临
发行人
床备案号
注:药学研究工作主要在临床试验前开展,故选择临床批件或临床备案号数量作为衡量
药学研究服务成果的指标。

此外,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连续获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
合会医药业商会授予的“中国医药研发公司 20 强”称号。

综上,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药学研究服务在技术水平方面具有一定的先
进性。

② 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平台及核心技术

A、临床试验医学与运营平台

公司临床试验研发平台下辖医学及临床运营两大研发平台。临床试验的实施


1-1-23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企业提供系统性的专业支持,拥有丰富的创新药物及仿制药的临床研究经验,
涵盖了肿瘤、呼吸、消化、内分泌、心脑血管等常见疾病领域的药物。

临床试验医学与运营平台,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和体现如下:

a、通过临床医学平台,制定科学可行的临床研究方案

科学可行的临床试验方案,是临床试验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临床试验
方案的设计,需要应用到医学、生物统计学、临床药理学等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
公司组建了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团队,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及不同的临床适应症,
设计专业、科学、符合审评要求且可执行的临床试验方案,并可结合临床定量药
理模型的预测评估手段,为项目的临床开发策略和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提供更为精
准的建议,保障临床试验的顺利实施,缩短项目临床试验时间并节约试验成本。

b、通过临床运营平台,实现对临床试验机构的科学管理和临床试验项目的
有效执行

公司在实践中总结出国内多家临床试验机构的自身特点并与之保持良好沟
通,根据临床试验机构的自身特点和客户的临床试验需求(如加快临床试验进度、
节约临床试验成本等),为客户提供多种临床试验机构选择方案。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公司严格执行临床试验方案,对关键决策点进行科学指导。公司通过对临
床试验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督和指导,准确识别临床试验方案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
的风险点,通过对试验参与各方的积极协调,实现对试验中各环节的风险管控,
在保证临床数据有效性的同时,推动临床试验方案的有效执行。

B、SMO 平台

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 SMO 服务,包括与研究者、临床监查员、临床试验
基地、伦理委员会的日常沟通,伦理资料的递交及追踪;协助临床试验基地启动
工作;受试者的招募、筛选、入组、随访等;临床试验基地文件、临床试验物质
的管理;生物样本的管理;协助研究者完成患者安全性事件的报告;配合稽查、
检查工作。公司基于团队在临床试验、国内药品注册等方面丰富的操作经验,创
建符合中国国情及法规要求的 SMO 平台。SMO 平台,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所起的
具体作用和体现如下:

公司已在国内超过 25 个重要城市建立了临床协调员服务网点,并制定了高

1-1-23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于行业标准的 SOP 体系,据此对临床研究协调员进行严格培训。公司在接受客
户或研究者委托后,可以快速将经过培训的临床研究协调员派驻目标研究中心,
协助研究者处理临床试验非医学判断类的部分工作,提高临床试验和药品注册工
作的效率。

C、第三方稽查平台

公司具有临床试验操作部分及生物样本检测部分的全过程稽查能力,凭借对
ICH-GCP 的深入理解和相关 SOP 的严格实施,以及详细的项目监查计划,能够
及时、有效地开展临床监查工作及生物样本检测部分的检查工作,以最高标准保
证监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三方稽查平台,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所起的具体
作用和体现如下:

公司通过专业的第三方稽查平台,对临床试验操作部分及生物样本检测部分
进行全过程稽查,协助客户执行专业的临床 GCP 合规性核查。平台员工均接受
过严格的 GCP 和 SOP 培训,可以严格执行既定的项目监察计划,及时、有效地
开展临床监查工作及生物样本检测部分的检查工作,协助客户进行风险判断,对
重要风险和潜在违规操作进行预防或纠正,从而提高临床试验的整体质量。

D、数据管理统计平台

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标准的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服务,准确收集、
组织、验证和分析临床研究数据。数据管理统计平台,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所起的
具体作用和体现如下:

公司已建立电子定制化的工作流程和统一数据管理标准,拥有独立知识产权
的临床数据管理系统,通过符合 GCP 和 ICH-GCP 规定及监管部门法规要求的统
计分析方法,在临床试验方案设计、临床试验策略制定、产品疗效及安全性判断
上,为客户提供高效、准备的临床数据统计分析服务,并为临床试验总结提供可
靠保障。

③生物分析服务核心技术

A、质谱分析平台

该平台拥有多台高灵敏度质谱分析仪,可实现体内痕量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


1-1-23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创新药物复杂的体内代谢过程研究,可开展药物的非临床
药代动力学研究、毒代动力学研究,以及生物等效性研究、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
等。

B、免疫分析平台

该平台配备的数字式单分子免疫阵列分析仪,使得公司具备灵敏度极高的蛋
白免疫全自动化检测技术,其灵敏度是传统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方法的 1,000 倍,
可实现对低丰度细胞因子的精准定量,可实现多重药效学(PD)指标的检测,
单批最多可实现 10 重的细胞因子检测。此外,该平台还配备有超敏多因子电化
学发光分析仪和连续波长酶标仪,可开展药物从临床前到临床各个阶段的药代动
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和生物标志物等相关研究。

C、细胞分析平台

该平台的 P2 级细胞培养实验室是按照 GMP 标准建设,配有高效过滤系统
及消毒设备,三重缓冲设计(准备间、二更和缓冲间),洁净等级为万级和局部
百级,保证了工作区内环境达到细胞相关操作的高洁净度要求。同时,该平台拥
有 FACS 技术(流式细胞荧光分选技术),可开展细胞转染、构建,报告基因法
检测,开展细胞表型、细胞因子和受体占位等相关研究。

D、分子生物学分析平台

该平台的 P2 级 PCR(生物学的聚合酶链反应)实验室是按照临床基因扩增
检验实验室的标准进行建设施工,分为三个单独的工作区域:试剂贮存和准备区、
标本制备区、扩增产物分析区,有效地避免交叉污染,保障数据的准确可靠性,
实验室配备 Q-PCR 先进设备,可提供完整的细胞和基因治疗药物的开发和临床
研究。

公司生物分析服务的核心技术的具体体现如下:

生物分析服务的核心技术主要在方法开发/验证研究方面。对于不同药物的
临床试验,公司需要根据代谢产物、体内类似物、化学稳定性等特征,开发出个
性化的检测分析方法,为检测结果的精准性和精确性提供保证。检测完成后,公
司需要对数据进行统计、筛选、分析,保证分析结果的有效性。尤其是针对复杂
药物,公司生物分析技术的具体体现如下:

1-1-23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a、内源性药物检测分析技术

内源性药物是指,与天然存在于人体内的某些物质结构一致的药物。对于内
源性药物检测,存在基质中天然含有药物与试验用药物难以区分的困难点。针对
这一难点,公司开发了内源性药物检测分析技术,研发人员利用替代分析物法、
替代基质法、背景扣除法,结合定量药理学模型,实现对内源性药物分析的精准
检测,该技术已成功应用于维 A 酸、胆汁酸、左卡尼汀等药物的检测分析服务。

b、不稳定药物检测分析技术

不稳定药物是指,由于药物自身的理化性质,导致其在某些环境下化学性质
不稳定的药物。对不稳定药物检测过程中,存在药物在某些检测环境下化学性质
不稳定,干扰检测结果的困难点。针对这一难点,公司开发了不稳定药物检测分
析技术,通过对导致药物不稳定的因素进行挖掘,避免其在检测过程中受到环境
因素的干扰,实现不稳定药物分析的精准检测,该技术已成功应用于奥司他韦、
阿托伐他汀钙等不稳定药物的检测分析服务。

c、高灵敏手性药物检测分析技术

手性药物是指,药物化学组成、物理性质、分子结构相同,但立体结构互为
镜像的药物。由于手性药物对映体的生物活性和功能不同,在药物临床研究上对
于不同对映体的检测精度有着较高要求。进行手性药物检测时,检测结果会受到
谱带增宽和手性固定相被污染等问题的影响,导致检测结果的灵敏度不满足临床
要求。针对这一难点,公司开发了高灵敏手性药物检测分析技术,通过将手性对
映体拆分,对不同对映体进行单独检测,从而提高手性药物分析检测的灵敏度。
目前,该技术已成功应用于左旋氨氯地平等药物的高灵敏度手性药物检测服务。

d、抗体偶联(ADC)药物检测分析技术

抗体偶联药物是指,将小分子药物与单抗结合的一种药物,其主要机制是通
过一个化学链接将具有生物活性的小分子药物连接到单抗上,单抗作为载体将小
分子药物靶向运输到目标细胞中。抗体偶联药物兼具小分子药物与大分子药物的
特征,进行抗体偶联药物检测时,不仅需要检测总抗体、结合抗体、游离药物的
浓度,还需要检测抗体比率(DAR)变化情况。针对抗体偶联药物的特殊性,公
司开发了抗体偶联药物检测分析技术,研发人员可以基于药物开发和评价的不同

1-1-23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的,针对性结合药物浓度与抗体比率变动,实现为客户提供研发目的为导向的
咨询服务。

3、技术保护措施情况

公司与各业务负责人及研发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员工对工作所获知的
公司机密,负有保密的责任。项目研发过程中,研发人员组成的项目小组对研发
项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职责,研发人员不得将阶段性研发成果的实验记录、实验
数据的书面版或电子版本携带出实验室,未经允许严禁将研发的阶段性成果对外
公布。

4、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及贡献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已普遍应用到主营业务之中。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形成的
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核心技术形成的收入 34,681.54 23,325.49 13,477.31
营业收入 34,735.64 23,352.56 13,479.59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9.84% 99.88% 99.98%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

发行人成立于 2009 年,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小分子药物研究,服务中国大
中型医药企业,截至报告期末,拥有发明专利 20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 42 项(具体详见本节之“五、(二)、4、专利权”和“五、(二)、
5、作品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另外 10 余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 584 名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 79.67%,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 463 人,占研发人员总数的 79.28%,包括多名药物研发相
关领域技术专家(具体详见“第五节、六、(四)核心技术人员”)。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846.06 万元、1,906.55 万元和 3,419.2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28%、8.16%和 9.84%。

公司专注于小分子药物研究,报告期内,服务中国医药企业累计约 300 家,

1-1-24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国内较早对外提供药物研发服务的 CRO 公司之一。2015 年开始随着国内医药
行业法规的变化,立足于国内医药行业仿制和创新药物发展的需求,公司通过建
立特殊制剂、临床试验、生物分析、创新药物等具备核心关键技术的研究平台,
逐步成长为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药学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 CRO 公司。公司已与
国内多家大中型医药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包括上海医药集团、复星医药、扬子江、
博瑞生物、南新制药、凯因科技、江西制药、瑞阳制药、江苏科菲平等。

2、科研成果

(1)主要研发成果

2015 年以来,公司参与研发的项目已累计取得 147 项仿制药临床批件或临
床备案号;1 项创新药进入Ⅲ期临床试验,且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创
制专项”,另有 1 项创新药进入Ⅱ期临床试验;已取得 95 项仿制药药品注册受理
号,已有 6 项仿制药首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研发服务的项目中,首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首家通过
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名称 剂型 规格 批准日期 备注
1 索磷布韦片 片剂 400mg 2020.03.17 国内首仿
每片含缬沙坦 80mg, 首家通过一致
2 缬沙坦氢氯噻嗪片 片剂 2020.02.11
氢氯噻嗪 12.5mg 性评价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 每片含缬沙坦 80mg,
3 片剂 2020.02.05 国内首仿
(Ⅰ) 氨氯地平 5mg
4 恩替卡韦片 片剂 0.5mg 2019.03.28 国内片剂首仿
5 恩替卡韦片 片剂 1mg 2019.03.28 国内片剂首仿
6 注射用丹曲林钠 注射剂 20mg 2020.10.21 国内首仿

(2)公司获得的荣誉奖项及认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及认证情况具体如下:

主体 获得
序号 名称 内容 授予单位
名称 时间
2019 年度中国
阳光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
1 医药研发公司 2020.08 -
诺和 合会医药业商会
20 强
2018 年度中国
阳光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
2 医药研发公司 2019.06 -
诺和 合会医药业商会
20 强


1-1-24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体 获得
序号 名称 内容 授予单位
名称 时间
2017 年度中国
阳光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
3 医药研发公司 2018.06 -
诺和 合会医药业商会
20 强
阳光德美实验室符合
ISO/IEC17025:2005《检测
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
阳光 实验室认可证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4 2019.02 求》(CNAS-CL01《检测和
德美 书 认可委员会
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的要求,具备承担本证书附
件所列服务能力,予以认可
“高效液相质谱法测定大鼠
阳光 2018 年度能力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
5 2018.12 血浆中布洛芬的浓度能力验
德美 验证项目证书 研究院
证计划”评价结果合格
“生物样本检测-测定猴血
阳光 2019 年度能力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
6 2019.07 清中贝伐珠单抗的浓度”评
德美 验证项目证书 研究院
价结果合格
2017 年度全国药代动力学
阳光
7 室间质评证书 2017.11 实验室生物样本检测室间质
德美
量评价活动中成绩合格
2018 年度全国药代动力学
阳光 国家卫生健康委临
8 室间质评证书 2018.11 实验室生物样本检测室间质
德美 床检验中心
量评价活动中成绩合格
2019 年度全国药代动力学
阳光
9 室间质评证书 2019.12 实验室生物样本检测室间质
德美
量评价活动中成绩合格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
诺和 成都高新区种
10 2019.03 - 委、成都高新区管委
晟泰 子期雏鹰企业


(3)公司承担(主持或参与)的重大科研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角色 起止时间
进展
国家科技重大
国内原创一类新药磷酸 2018 年 1 月至
1 专项-重大新药 参与 已结题
盛格列汀的临床研究 2020 年 12 月
创制
四川省科技创 多肽类重大慢性疾病治 2019-01-01 至
2 主持 进行中
新人才项目 疗药物的研发与产业化 2021-12-31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重点研 2020-01-01 至
3 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 参与 进行中
发项目 2021-12-31
一致性评价项目

(三)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自主立项,并准备择机推荐至客户的主要
研发项目如下:

1-1-24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创新药

序号 项目名称 治疗靶点 注册分类 临床适应症 研发进度
确认临床候选化合物,
Kappa opioid 尿毒症皮肤 完成原料 3 批中试,并
1 ST1902-1 化药 1 类
receptor 瘙痒 送样至 GLP 研究单位,
启动 GLP 安评研究
确认临床候选化合物,
Kappa opioid 完成原料 3 批中试,并
2 ST1902-2 化药 1 类 术后镇痛
receptor 送样至 GLP 研究单位,
启动 GLP 安评研究
完成中试样品的制备,
Kappa opioid 慢性关节炎
3 ST1902-3 化药 1 类 待临床候选化合物系
receptor 疼痛
统论证
Peptide-Drug MRSA 等耐
4 ST1803 化药 1 类 先导化合物优化中
Conjugate 药细菌感染
5 LS009 HIF-PHD2 化药 1 类 多类型贫血 先导化合物优化中
癌症恶病质、
糖尿病胃轻 多个系列先导化合物
6 STS002 GHSR 化药 1 类
瘫、生长激素 的系统成药性评价中
缺乏症

上表中“ST1803”项目系诺和晟泰在四川大学所许可使用专利的基础上开
发。在 2020 年 5 月,发行人子公司诺和晟泰与四川大学签订合同,四川大学将
其拥有的 4 项抗菌肽相关发明专利(其中 2 项已获授权,2 项正在审查过程中)
许可诺和晟泰使用,诺和晟泰在专利有效期内具有独占使用权。上述专利仅用于
“ST1803”项目,尚未产生收入,对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仿制药

序号 项目名称 临床适应症 注册分类 研发进度
优化合成工艺
1 索马鲁肽 降血糖药物 化药 3 类
路线
2 卡贝缩宫素原料药 - 原料药 工艺验证
预防子宫收缩乏力
3 卡贝缩宫素注射液 化药 4 类 工艺验证

4 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 降血糖药物 化药 3 类 处方工艺研究
5 依折麦布辛伐他汀片 降血脂药物 化药 4 类 小试工艺研究
6 复方甘草酸苷片 抗慢性肝病药物 化药 4 类 处方工艺研究
7 甲苯磺酸艾多沙班原料药 - 原料药 完成中试研究
8 甲苯磺酸艾多沙班片 抗凝 Xa 因子抑制剂 化药 4 类 处方工艺研究
维生素 K1 注射液(脂肪 维生素 k 缺乏引起
9 化药 3 类 处方工艺研究
乳) 的出血


1-1-24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项目名称 临床适应症 注册分类 研发进度
儿童与成人胃肠道
10 西甲硅油乳剂 化药 4 类 处方工艺研究
腹胀等
11 布洛芬混悬滴剂 婴幼儿解热镇痛药 化药 4 类 临床试验
复方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
12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化药 4 类 临床试验
囊(40mg:1.1g)
复方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
13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化药 4 类 临床试验
囊(20mg:1.1g)
14 度他雄胺胶囊 良性前列腺增生症 化药 4 类 临床试验
15 阿加曲班注射液 抗凝血用药 化药 4 类 工艺验证
16 复方缬沙坦氨氯地平片 降血压药物 化药 4 类 临床试验
对抗心力衰竭、减少
17 伊伐布雷定包衣片 化药 4 类 临床试验
心率失常等
神经肌肉阻滞剂,全
18 米库氯铵注射液 化药 4 类 中试放大
身麻醉的辅助用药
优化合成工艺
19 盐酸阿考替胺原料药 - 原料药
路线

(四)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研发的情况主要如下:

2019 年 12 月,诺和晟泰与四川大学签订《特殊制剂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领域

双方合作领域主要包括:

(1)产品研发:双方合作进行西甲硅油和维生素 K 注射液两种特殊制剂的
研发;

(2)高端制剂关键技术:重点围绕特殊制剂、多肽药物等方向领域的工艺
技术及设备的开发应用进行合作研究;

(3)人才培养:为四川大学学生提供专业实践及学习场所。

2、费用承担

诺和晟泰负责向联合实验室提供经费,并每年向四川大学支付 30 万元,共
三年。




1-1-24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管理模式

联合实验室设立管理及技术委员会,共 5 名成员,诺和晟泰推荐 3 人,四川
大学推荐 2 人,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

4、研究成果的归属及合作保密

属于联合实验室立项完成的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
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研究成果泄露和转让第三方。

由诺和晟泰独立出资委托四川大学完成的技术开发项目,诺和晟泰享有全部
所有权;由联合实验室双方共同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双方共同拥有成果的知识
产权。如需申请专利,须经双方共同决定后,方可进行专利申请,但有具体项目
合作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联合实验室开发的项目仅有西甲硅油乳剂和维
生素 K1 注射液,尚未形成收入,对公司未产生重大影响。

(五)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研发费用(万元) 3,419.23 1,906.55 846.06
营业收入(万元) 34,735.64 23,352.56 13,479.59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84% 8.16% 6.28%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将持续的研发投入作为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公司研发投入有助于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并支持公司长期业务发展。

(六)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技术人员 584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79.67%。公司目前拥有核心技术人员 6 人,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四)核心技术人员”。




1-1-24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取得的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的奖项、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

任职 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的奖项、对公司研发的具体
姓名 职位
主体 贡献
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药物化学博士;在国内
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 10 篇;
2015 年获得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三等奖;
阳光 副总经 主要从事公司化学药的战略规划及研发团队建设、领导工作,
罗桓
诺和 理 带领并指导团队完成恩格列净、达格列净、卡格列净、氟诺
拉赞、羧基麦芽糖铁、枸橼酸铁、奥拉帕尼、帕博昔布、曲
格列汀的开发,审核相关 CTD 资料并协同公司其他部门完成
项目的申报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硕士,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专家
(CST 组),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50 余篇(SCI 10
阳光 分析技 篇);
王明娟
诺和 术总监 指导公司研发工作中的色谱柱选择,建立和优化色谱方法,
提出方法学验证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在开题和资料审核等
环节进行技术把关等,评价各项目的研发难度、风险点
四川大学博士,作为研究人员负责“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
大专项三项(2009ZX09103-448)、(2011ZX09102-001-10)、
( 2013ZX09102-030 ),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一 项
(36772668*2008)、科技部 863 计划一项(2014AA022202),
作为课题申请及主研人员负责省部级课题三项。在国内外核
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 20 篇(SCI 3 篇,其余均被 Medline 或
诺和 子公司
李元波 CSCD 收录);
晟泰 总经理
2014 年获得成都市专利银奖;
2016 年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2017 年荣获第十四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
2017 年荣获成都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全面负责公司创新药物、多肽药物、小核酸药物、复杂注射
剂药物的开发工作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博士,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
发表论文 10 余篇;
子公司
诺和 2016 年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高剑 副总经
晟泰 2017 年获得成都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主要从事创新药物、多肽药物、小核酸药物、复杂注射剂药
物的开发工作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硕士,拥有 I 期临床试验生
物样本分析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临床
研究护理高级培训证书、全军 I 期临床试验能力提升及医学
伦理培训证书、测量不确定度判定与表示/能力验证培训证书、
I 期临床研究与生物样本分析高级培训班(模块 2)结业证书、
阳光 副总
郝光涛 2014 年 I 期临床研究风险管理培训证书、2014 年药代动力学
德美 经理
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培训证书,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研
究论文近 20 篇(其中 SCI 4 篇);
负责生物分析人员团队搭建及管理,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实
验室质量体系建设,推动阳光德美于 2019 年顺利通过 CNAS
实验室认可




1-1-24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任职 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的奖项、对公司研发的具体
姓名 职位
主体 贡献
山西大学硕士,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 2 篇,完
诺和 医学部
谢道生 成 10 余项创新药及 40 余项仿制药临床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
德美 总监
工作

3、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对其在保
密义务、知识产权及离职后的竞业情况作出了严格的约定,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
益。公司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对核心技术人员和人才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建
立人才梯队培养模式,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与福利水平、全面完善的职业
发展及晋升机会,并制定了一系列激励制度。

4、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

2019 年 1 月以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 变动原因
罗桓、郝光涛、谢道生、李元波、
2019 年 1 月-2019 年 2 月 -
高剑
罗桓、郝光涛、谢道生、李元波、
2019 年 2 月-至今 公司新聘任
高剑、王明娟

上述人员变动为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技术研发需求而新聘用技术人员。以上
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七)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机制与安排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公司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致力于协
助中国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目前已建立起完善的技术创
新机制。公司的技术创新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与优质客户的协同发展机制

公司的研发项目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发展目标,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
项目管理模式,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医药制造企业,其研发理念、技
术标准和生产工艺多数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在持续为优质客户服务的基础上,实
现公司内部研发团队与优质客户的协同发展,提升和完善具有核心技术的药物研
发技术方案。



1-1-24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研发人员引进和培养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员培养和研发队伍的建设。公司不断通过制定政策引进
高层次研发人才,逐步壮大研发队伍;公司加强内部研发人员的内外部培训机制,
提高团队的持续创新能力;公司采用多种激励方式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提高
研发创新效率。

(1)研发人员引进机制

公司先后从所处专业领域内的企业、科研机构引进了不同层次专业研发人才,
并重点引进专家型、国际型高级人才和跨学科复合型人才,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
带动整个技术团队素质的提高。

(2)研发人员培训机制

公司研发人员培训形式可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的形式主要有
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和组织专家内部培训等;外部培训的形式主要包括短
期培训、外出考察和自修等形式。通过内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旨在提高研发
人员对业务情况、行业前沿、技术变革的了解,不断开发和提高其自身的科研能
力。

(3)研发人员激励机制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公司设立了较为完善的人
才激励机制。公司构建了包括绩效考核和职位晋升体系等方面的激励机制。

3、产学研合作机制

公司近几年先后与瑞士巴塞尔纳米制剂研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等国
内外知名研究所及高等院校开展交流合作,通过参加国内前沿技术研讨会,充分
利用科研院所的人才资源以及知识资源。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
交流合作,加强项目合作,人才交流和引进,进一步促进产学研融合,从而不断
提升公司的科研实力。

4、知识产权开发与保障机制

公司作为 CRO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为客户提供药物研发专业技术服务。
公司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安排专人跟踪行业内技术发展动态、搜集医药研发

1-1-24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业技术信息,对公司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申请与管理。公司
注重加强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通过专利申请以及专有技术保密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技术保护,打造自有知识产权体系和核心技术体系。

七、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及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在境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境外资产。




1-1-24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概述

公司成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
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
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
组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2020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
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
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的议案》,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机构
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
职权和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股份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
会,历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集、审议事项、会议流程、表决程序等方面均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会议记录
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均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




1-1-25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
事的任职资格、权利及义务,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作了详细规定,指导董事会
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公司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股份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
历次董事会在会议召集、审议事项、会议流程、表决程序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均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
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条件、表决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
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公司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历次监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股份公司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
历次监事会在会议召集、审议事项、会议流程、表决程序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均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
选聘程序、特别职权和义务。公司共聘任独立董事 3 名,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
士,独立董事人数达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及专业知识,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权利
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公司董事会并仔细审阅相关文件资
料,就公司内控完善、规范运作、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及保证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1-1-25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
责、任免程序、法律责任等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公
司董事会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受聘以来,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确保了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
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
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审议通过了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有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审计
专门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
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利虔、胡雪峰、何壮坤 利虔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壮坤、束哲民、刘宇晶 何壮坤
提名委员会 胡雪峰、何壮坤、刘宇晶 胡雪峰
审计委员会 束哲民、胡雪峰、赵凌阳 束哲民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行本委员会职责,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对公司战
略规划、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审计工作及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等事项提出建议与改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
的规范性。




1-1-25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四、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

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实施。
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98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核,结论意见为:阳光诺和公司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发行人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
规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1-1-25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资金的情形,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资金
占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十一、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
易”之“1、关联借款”。

阳光诺和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已
承诺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
规定,并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
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八、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
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在资产、人员、财
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具备独立运营能力,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
独立经营的能力。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资产完整

发行人是依法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所有
资产、负债等均已整体进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拥有与业务经营相关的经营场
所、机器设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以及其他资产的所有权或使
用权,具备独立完整的研发、运营系统及配套设施。发行人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控制或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监事均经公司合法程序选举产
生,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人事
任免决定的情形。


1-1-25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所有员工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不存在公司的财
务人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
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
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无混合纳税现象。

(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同时根据管理需求设置了必要的职能机构或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经
营管理机构。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利和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目
前,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设备和其他资产,能够以拥有的资产独立开展业务,独
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或者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
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


1-1-25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
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
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九、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其他企业,其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未从事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如下:




1-1-25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除阳光诺和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利虔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公司
序号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名称
利 虔 持 有 51.20%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控股公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朗研 股权的公司,并担 控股型公司,未实际
1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生命 任其执行董事、经 开展业务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成药加工;中药材加工;生物制品制造;化
学试剂制造;营养保健品制造;经济信息咨询;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的产品及技术出口
朗研生命持有 99%
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百奥 股权的公司,且利 主要从事药品的生
2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药业 虔担任其董事长、 产和销售业务
补”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理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生
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朗研生命持有 80%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 主要从事原料药及
永安
3 股权的公司,且利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工产 中间体的生产和销
制药
虔担任其董事长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卫生用品和一次 售业务
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
类医疗器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 朗 研 生 命 持 有 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中成药、中 主要从事药品销售
4
泓森 100%股权的公司 药饮片批发;西药批发;乳制品批发 业务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江西 百 奥 药 业 持 有 主要从事药品销售
5 保健品、食品批发、零售:医疗器械制造、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泓森 100%股权的公司 业务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25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业务对比情况

(1)朗研生命

朗研生命成立于 2010 年,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利虔控制的企业,原主营业
务为对外提供药学研发服务,规模较小,与阳光诺和主营业务相同。但是,报告
期内,朗研生命未签订新的研发服务合同,仅存在少量报告期之前已签订并延续
至报告期内的研发服务合同。报告期内,朗研生命将其药学研发服务相关的合同、
人员、资产逐步清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① 朗研生命业务开展情况

从 2016 年起,由于朗研生命和阳光诺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其股东层面作出明确规划,所有的药物研发服务业务由阳光诺和开展,朗研生命
仅作为投资管理平台,不再从事药物研发服务业务。报告期内,朗研生命未签订
新的研发服务合同,亦未实际开展药物研发服务工作,仅 2017 年收取尾款 373
万元,2018 年及之后未收取任何药物研发服务款项。

② 朗研生命原有合同、资产、人员的清理情况

A、合同清理情况

朗研生命存在少量于报告期之前已签订而延续至报告期内的业务合同,其中
1 项于 2017 年实施完毕(报告期之前已完成研发工作,2017 年完成工艺交接);
1 项于 2018 年转移至阳光诺和;其余合同由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于 2017 年、
2018 年终止执行。

B、朗研生命资产清理情况

2016 年 12 月起朗研生命已将其可正常使用的研发设备转移至阳光诺和,由
阳光诺和无偿使用。2017 年 12 月,为了彻底转移上述资产,朗研生命与发行人
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朗研生命将其所有可正常使用的研发设备按账面价值转让给
发行人,共计 122.18 万元。此外,朗研生命成立之初至今无自有房产。因此,
2018 年 1 月起,朗研生命不再拥有任何研发场所及研发设备。

C、人员清理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朗研生命未实际开展药物研发业务,故朗研生命无专职研发

1-1-25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员。为了处理朗研生命报告期外遗留的业务合同,阳光诺和的两名员工曾担任
朗研生命的项目管理人员。该两名人员主要在阳光诺和从事研发工作,其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4 月工资先由朗研生命支付,再由阳光诺和向朗研生命支付。

因此,鉴于报告期内朗研生命未实际提供药学研究服务,报告期外延续而来
的合同、资产、人员已清理完毕。因此,朗研生命与阳光诺和之间不存在对发行
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上述事项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其他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医药制造业板块

其他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包括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
森,属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其行业分类、业务内容与发行人不
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① 行业分类不同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的综合研发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从事的业务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中的“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主要从事药品生产销售活动,药品生产必
须拥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车间和药品注册批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GB/T4754-2017),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属于“27(大类)医
药制造业”;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属于“C 制造业”
中的“C27 医药制造业”。

因此,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从行业分类上分属不同行
业。

② 业务内容存在显著差异

发行人作为药物研发外包服务公司,在业务资质、业务流程、主要生产要素、
产品或服务的展现形式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完全不同,


1-1-25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具体如下:

项目 阳光诺和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
主要业务 药物研发外包服务 药品生产、销售
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业务资质 发行人所从事业务无需取得资质
GMP 车间、药品注册批件
完成药学研究、临床试验或生物
业务流程 采购——生产——销售
分析,提交试验报告
主要生产要素 研发人员、实验仪器 GMP 车间、药品注册批件、生产人员
产品或服务的
试验报告 药品制剂、原料药和中间体
展现形式

因此,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不存在同业竞争。

3、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相同供应商、客户,不存在渠
道数据共享等情形,不存在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1)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部分相同客户的情形

① 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部分相同客户(以下简
称“相同客户”)。2018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相
同客户的数量分别为 11 家、7 家、9 家,累计 16 家(部分年度存在重合客户),
占发行人客户数量的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向相同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销售内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发行人 提供研发服务 8,649.27 4,208.92 3,046.61
销售自产原料药及中
2,114.58 459.27 776.11
间体
实际控 原料药经销 - - 1,182.57
制人控
制的其 药品技术及权益转让 - 4,780.00 1,110.00
他企业 提供推广服务 - 104.25 66.04
小计 2,114.58 5,343.52 3,134.72

2018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向相同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 3,046.61 万元、4,208.92
万元和 8,649.27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60%、18.02%和 24.90%。
其中,2020 年,发行人向相同客户销售金额和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针对少数


1-1-26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相同客户,如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
公司、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发行人向其提
供了较多的研发服务。

2020 年,发行人向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
州)有限公司、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4 家客
户合计提供了 7,177.98 万元的研发服务,占向相同客户提供研发服务总额的比例
为 80.68%;而永安制药 2020 年向该四家客户销售的原料药或中间体金额较小,
分别为 81.00 万元、51.76 万元、66.00 万元及 62.09 万元。

② 产生相同客户的背景和原因

发行人作为 CRO 公司,客户主要为医药制造企业,销售内容均为提供药物
研发服务,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其他企业向
相同客户的销售内容分为以下情形:

A、药品技术及权益转让

该种情况发生在百奥药业。百奥药业为一家药品生产和销售公司,委托外部
CRO 公司开发了多个品种。报告期内,百奥药业结合药品市场情况、未来发展
规划、自身生产能力及销售队伍建设情况,对储备的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并通过
对外转让方式向有需求的医药制造企业处置了部分不符合自身定位的品种的技
术成果或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导致产生少量相同客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
日,百奥药业已处置完毕不符合其自身定位的产品品种,不存在继续转让储备品
种的计划,故未来不会继续发生该类相同客户。

2018 年至 2020 年,百奥药业向相同客户转让了 6 个品种的技术成果或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产生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1,110.00 万元、4,780.00 万元和 0.00
万元。

B、销售自产原料药及中间体

该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永安制药。永安制药为一家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销售
公司,客户主要为医药制造企业,与发行人主要客户群体类似,导致产生少量相
同客户。



1-1-26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 年至 2020 年,永安制药向相同客户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776.11 万元、
459.27 万元和 2,114.58 万元。

C、经销原料药及中间体

该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广东泓森和江西泓森。2019 年及之前,两家公司曾存
在部分原料药及中间体经销业务,同时广东泓森曾为药品制造企业提供少量推广
服务,导致产生少量相同客户。受两票制影响,广东泓森业务逐渐减少,2020
年起已暂停开展业务活动,未来拟对外转让或注销;江西泓森自 2019 年起不再
从事原料药及中间体经销业务,仅作为百奥药业药品制剂的销售公司,主要客户
群体为医药配送商、医院、药店等,与发行人目标客户群体明显不同,故未来不
会继续发生该类相同客户。

2018 年至 2020 年,两家公司向相同客户以经销模式销售原料药及中间体的
金额分别为 1,182.57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向相同客户提供推广服务的
金额分别为 66.04 万元、104.25 万元和 0.00 万元。

③ 主要相同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永安制药、百奥药业合计销售金额的前 5 大相同客户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占各自为相
序 同客户销售/
客户名称 销售方 销售内容 金额
号 提供服务的
比例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 发行人 28 项药物研究服务 3,164.60 36.59%
1
限公司 永安制药 2 项原料药销售 81.00 3.83%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 发行人 3 项药物研究服务 2,374.08 27.45%
2
术(苏州)有限公司 永安制药 1 项原料药销售 51.76 2.45%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 发行人 2 项药物研究服务 167.34 1.93%
3
限公司 永安制药 1 项原料药销售 1,042.54 49.30%

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 发行人 5 项药物研究服务 851.53 9.85%
4
限公司 永安制药 1 项原料药销售 66.00 3.12%




1-1-26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博瑞制药(苏州)有限 发行人 9 项药物研发服务 787.77 9.11%
5
公司 永安制药 1 项原料药销售 62.09 2.94%
发行人合计 7,345.32 84.92%
关联方合计 1,303.39 61.64%
2019 年
占各自为相

客户名称 销售方 销售内容 金额 同客户销售

的比例
发行人 2 项药品研发服务 1,500.00 35.64%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 2 项药品技术成果及
1
限公司 百奥药业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3,780.00 70.74%
权益转让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 发行人 1 项药物研究服务 1,326.04 31.51%
2
术(苏州)有限公司 永安制药 3 项原料药销售 72.19 1.35%
发行人 2 项药品研发服务 317.13 7.53%
山东海雅医药科技有
3 2 项药品上市许可持
限公司 百奥药业 1,000.00 18.71%
有人权益转让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 发行人 1 项药物研究服务 606.18 14.40%
4
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制药 1 项原料药销售 219.00 4.10%

江苏知原药业有限公 发行人 3 项药物研究服务 83.08 1.97%
5
司 永安制药 2 项原料药销售 127.17 2.38%
发行人合计 3,832.43 91.05%
关联方合计 5,198.36 97.28%
2018 年
占各自为相

客户名称 销售方 销售内容 金额 同客户销售

的比例
山东世博金都药业有 发行人 3 项药物研究服务 382.05 12.54%
1
限公司 江西泓森 2 项原料药销售 1,182.57 37.72%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 发行人 1 项药物研究服务 880.29 28.89%
2
术(苏州)有限公司 永安制药 2 项原料药销售 139.09 4.44%
发行人 1 项药品研发服务 1.43 0.05%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 1 项药品技术成果及
3
限公司 百奥药业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1,000.00 31.90%
权益转让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 发行人 2 项药物研究服务 461.89 15.16%
4
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制药 2 项原料药销售 20.45 0.65%




1-1-26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 发行人 2 项药物研发服务 420.18 13.79%
5
公司 永安制药 1 项原料药销售 60.00 1.91%
发行人合计 2,145.84 70.43%
永安制药合计 2,402.11 76.63%

(2)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销售渠道数据共享等情形,
未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① 发行人业务独立,不存在销售渠道数据共享,不依赖关联方销售渠道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拥有独立拓展和维护客户的能力,
相同客户分别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出采购需求,并独立签订
合同、独立结算。报告期内,发行人累计服务客户约 300 家,发行人与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相同客户的数量为 16 家,相对较少。

同时,如前文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百奥药业已处置完毕不符合
其自身定位的产品品种,不存在继续转让储备品种的计划;广东泓森已暂停开展
业务活动,未来拟对外转让或注销;江西泓森自 2019 年起不再从事原料药及中
间体经销业务,仅作为百奥药业药品制剂的销售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医药配送
商、医院、药店等,与发行人目标客户群体明显不同。鉴于上述原因,预计未来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相同客户数量将进一步减少。

因此,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销售渠道数据共享等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销售渠道依赖关联方的情形,未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相同客户交易内容不同,不存在
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要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业务,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
药制造业板块企业主要从事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相同客户之间的交易均基于各自业务发展的需求独立
发生,交易内容不同。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各业务板块具有严
格的划分,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未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③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因相同客户而互相利益输送
的情形

1-1-26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虽然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存在部分重合客户,但发行人和关联方
各自建立了独立的销售管理制度和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销售部门和人员,且发
行人与关联方销售渠道相互独立。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相同客户
之间的交易事项均独立发生,均根据各自的定价原则独立报价。

同时,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所处行业的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市场
化程度较高,相同客户多为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等行业知名或大型医药制造
企业,如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扬
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这些客户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意识较强,建立了严格
的供应商筛选及认证体系,在采购流程和成本控制等方面运作较为规范严格,配
合发行人及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和调节利润的成本和风险很高,配合发行人调节
利润和进行利益输送的动机很小。主要的相同客户已出具书面确认,不存在配合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调节收入、利润或者进行利益输送
的情形,未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3)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部分相同供应商的情形

① 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永安制药、百奥药业存在部
分相同供应商(以下简称“相同供应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主体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发行人 1,066.54 493.98 355.87
原材料及耗材
关联方 4,075.22 1,028.63 1,062.39
发行人 786.15 13.33 146.37
仪器设备
关联方 416.45 2.42 2.99
发行人 777.23 0.20 1.05
服务
关联方 271.52 - 0.99
发行人 2,629.92 507.51 503.30
合计
关联方 4,763.19 1,031.05 1,066.37

② 存在相同供应商的原因

发行人作为药品研发服务外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永安制药、百奥药业
作为原料药、制剂的生产、销售公司,两者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部分原辅料、

1-1-26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仪器设备的类型相同,包括化学原料、辅料、包材、色谱仪等,导致存在部分相
同供应商。

此外,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百奥药业委托阳光诺和提供部分品种的
研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药品应当按照国家
药品标准和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
辅料等需与研发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等保持一致,导致发行人与百奥药业存
在部分相同供应商。

③ 向相同供应商采购的内容

发行人与永安制药、百奥药业向相同供应商采购的多数物料不同、少量物料
相同。这是因为,发行人作为研发服务型企业,所研发的药品种类众多,不同药
品所需要的原辅料有所不同,需要采购的化学原料、辅料、实验试剂、参比制剂、
对照品、色谱柱等原辅料种类繁多且规格不一;而永安制药、百奥药业作为生产
型企业,已有产品和在研产品数量有限,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已有产品或在研产
品等特定产品的原料药、中间体、辅料、包材等,且在一定期间内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永安制药、百奥药业向相同供应商采购相同物料的采购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发行人 130.17 65.03 43.86
关联方 179.08 47.95 110.55

④ 主要相同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永安制药、百奥药业合计采购金额的前 5 大相同供应商
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占各自从
供应商单 采购 相同供应
序号 采购方 采购内容 采购用途
位名称 金额 商采购的
比例
磷酸奥司他韦、吡美
博瑞制药
1 发行人 莫司原料药、阿加曲 药品研发 283.90 10.80%
(苏州)有


1-1-26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限公司 百奥药业 恩替卡韦 药品生产 1,523.62 31.99%
江苏阿尔 匹伐他汀中间体、瑞
发行人 药品研发 1.02 0.04%
2 法药业有 舒伐他汀中间体
限公司 永安制药 索磷布韦中间体 原料药生产 1,187.03 24.92%
北京超越 高效液相色谱仪、气
发行人 药品研发 693.00 26.35%
世界科技 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3 发展有限
自产药品质
公司 百奥药业 高效液相色谱仪 173.81 3.65%
量检测(QC)
南京高新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医院、南京 发行人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 临床试验 601.08 22.86%
4 达善至美 剂临床试验服务
医药科技 布地奈德鼻喷雾剂临 自研项目临
百奥药业 124.20 2.61%
有限公司 床试验服务 床试验
缬沙坦原料药
浙江天宇 发行人 (Y20170002209)、 药品研发 11.00 0.42%
5 药业股份 赛洛多辛原料药
有限公司 缬沙坦原料药
百奥药业 药品生产 643.81 13.52%
(Y20190009705)
发行人合计 1,590.00 60.46%
关联方合计 3,652.45 76.68%
2019 年
占各自从
供应商单 采购 相同供应
序号 采购方 采购内容 采购用途
位名称 金额 商采购的
比例
北京朗瑞 发行人 泊沙康唑中间体 药品研发 3.70 0.73%
1 邦科技有 西洛多辛中间体、索
限公司 永安制药 原料药生产 277.58 26.92%
磷布韦中间体等
安徽联创 发行人 利伐沙班中间体 药品研发 0.26 0.05%
生物医药
2 依帕列净中间体、恩
股份有限 永安制药 原料药生产 231.00 22.40%
公司 格列净中间体等
富马酸二甲酯缓释胶
奥逊(上
发行人 囊、盐酸利多卡因注 药品研发 68.31 13.46%
海)生物科
3 射液等
技有限公
氨基己酸注射液参比 自研项目参
司 百奥药业 39.14 3.80%
制剂 比制剂
离心管、四庚基溴化
发行人 药品研发 78.94 15.55%
北京迈瑞 铵等
4 达科技有 百奥药业 乙腈、毛细管等 药品生产 10.01 0.97%
限公司 粉末取样器、色谱柱 原料药生产、
永安制药 9.07 0.88%
等 检测
中山奕安 发行人 沃诺拉赞中间体 药品研发 5.13 1.01%
泰医药科
5
技有限公 永安制药 阿普斯特中间体 原料药生产 91.00 8.83%


1-1-26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合计 156.34 30.80%
关联方合计 657.80 63.80%
2018 年
占各自从
供应商单 采购 相同供应
序号 采购方 采购内容 采购用途
位名称 金额 商采购的
比例
发行人 正己烷、无水乙醇等 药品研发 170.30 33.84%
北京迈瑞
1 达科技有 百奥药业 磷酸、微孔滤膜等 药品生产 4.15 0.39%
限公司 四氢呋喃、三氟乙酸
永安制药 原料药生产 1.55 0.15%

珠海润都 缬沙坦
发行人 药品研发 4.00 0.79%
2 制药股份 (Y20190009810)
有限公司 永安制药 沙库必曲缬沙坦 原料药生产 90.00 8.44%
资生堂色谱柱、
北京英莱 发行人 药品研发 50.90 10.11%
waters 色谱柱等
克科技发 安捷伦色谱柱、资生 药品生产检
3 百奥药业 7.38 0.69%
展有限公 堂色谱柱 测

永安制药 色谱柱 原料药检测 9.74 0.91%
南通拓邦 发行人 三辛基甲基氯化铵 药品研发 0.02 0.00%
4 化工产品 甲基叔丁基醚、甲苯
有限公司 永安制药 原料药生产 60.30 5.66%

色谱乙腈、色谱甲醇
北京龙苑 发行人 药品研发 31.86 6.33%

5 创业化工
氢氧化钠、磷酸氢二
有限公司 百奥药业 药品生产 21.15 1.98%

发行人合计 257.07 51.08%
关联方合计 194.27 18.22%

(4)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采购渠道数据共享等情形,
未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① 发行人业务独立,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采购渠道数据共
享,不依赖关联方采购渠道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拥有独立的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报
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各自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制度,
独立进行供应商遴选,确定相应的供应商,不存在采购渠道数据共享等情况。发
行人持续独立采购,不存在依赖关联方采购渠道的情形,未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
实质不利影响。


1-1-26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采购物料混同使用,不存在
互相代垫成本费用,不存在互相利益输送的情形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虽然有部分供应商存在重合,但是
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采购业务、机构设置、人员、财务核算等方面相互独立,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各自的需求独立询价、独立采购、独立入库、
独立领用,各自采购的物料均用于自身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混同使用的情形。

同时,发行人作为研发服务型企业,所研发的药品种类众多,不同药品所需
要的原辅料有所不同,需要采购的主要原辅料包括化学原料、辅料、实验试剂、
参比制剂、对照品、色谱柱等原辅料种类繁多且规格不一,因此,发行人向主要
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大部分主要供应商销售总额的比例均很低。上述采购特点也
决定了发行人与关联方通过向同一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进行利益输送的操作性较
弱。因此,不存在因部分供应商重合而影响发行人采购独立性或导致利益损害、
利益输送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采购内容混同使用,不存
在互相代垫成本费用,不存在其他输送利益的情形,未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实质
不利影响。

4、发行人药物发现及类似模式的新业务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板块企业
之间严格划分,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1)阳光诺和开展自主立项项目与百奥药业开展研发项目的目的具有本质
区别,业务类型划分清晰

阳光诺和的定位为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企业。对于阳光诺和而言,选择研发标
的进行自主立项的目的在于,开发至一定阶段时,推荐至客户,并为客户提供后
续研发服务。未来,阳光诺和仍坚持自身定位,仅对外提供药物研发外包服务。

百奥药业的定位为药品的生产、销售。对于百奥药业而言,开展研发项目的
目的在于,为了取得药品注册批件,自行生产、销售,并非为了对外转让。未来,
百奥药业仍将聚焦于心脑血管类、儿科类、抗病毒类等产品开展研发项目,并坚
持自行生产、销售。

因此,阳光诺和开展自主立项项目,与百奥药业开展研发项目的目的具有本

1-1-26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质区别,业务类型划分清晰,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2)报告期内,百奥药业转移品种具有偶然性,不存在继续转让的计划

报告期内,百奥药业进行药物品种转移的原因是,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己
生产能力、销售队伍的建设等因素,对自身产品布局进行调整,具有偶然性。目
前,百奥药业产品布局及规划已经十分明确,不存在继续转让的计划。

(3)发行人不会涉足医药生产、销售行业,其他医药制药业板块不会涉足
医药研发行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各业务板块未来将独立发展,阳光诺和将继续从事药物研
发外包服务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生产、销售业务;其他制造业板块企业将继续从
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各业务板
块企业均已制定了明确的发展规划,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5、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鉴于报告期内朗研生命未实际开展药学研究业务,报告期外延续而来
的合同、资产、人员已清理完毕。因此,朗研生命与阳光诺和之间不存在对发行
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上述事项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药制造业板块是依据行业分类的不同、
业务内容的不同等因素而划分的,划分依据清晰、充分;各板块未来发展规划不
存在交叉,能够有效实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不存在混同的
风险;

(3)虽然存在部分相同供应商、客户,但均独立采购、销售,不存在渠道
数据共享的情形,不存在因此而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
实质不利影响;

(4)阳光诺和的业务均属于提供药物研发外包服务,而百奥药业转移品种
属于转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并非提供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两者销售内容
不同,不在潜在同业竞争;阳光诺和开展自主立项项目的目的是推荐至客户并提
供后续研发服务,而百奥药业开展研发项目的目的是自行生产、销售,具有本质


1-1-27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区别,业务类型划分清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已出具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综上所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确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为本承诺函之目的,不包括发行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
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
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与发
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
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
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
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2021 年 1 月 28 日,利虔向本公司出具
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确认,本人控制的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
研)、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奥药业)、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安制药)、广东泓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泓森)、江西泓森
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泓森)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特点、
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了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并已从平台建设、生产线改造、
团队搭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未来,朗研生命仅作为投资管理平台,百奥药
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将继续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1-1-27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朗研生命、百奥药业、永安制药、
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将严格执行上述发展规划,专注于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
和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
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
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
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2021 年 2 月 3 日,利虔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
百奥药业与阳光诺和发生潜在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百奥药业实际控制人期间,为了避免百奥
药业与发行人发生潜在同业竞争或利益输送、相互或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本人将
通过积极行使股东权利方式,促使百奥药业仅为储备自身品种之目的委托医药研
发企业进行药品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研发服务,并促使百奥药业不对外转让由
此形成的技术成果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应按照以下两
者中孰高的金额向发行人进行赔偿:(1)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2)
百奥药业因对外转让技术成果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取得的收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控制的其他企业朗研生命、
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专注于从事原料药或药品的生产
或销售业务,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
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将
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与发行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
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1-27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2021 年 1 月 28 日,朗研生命及其控股
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
施》,主要内容如下:

朗研生命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行业发
展趋势等因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于本函出具日,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包括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广东泓森医药有限
公司、江西泓森医药有限公司)制定了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并已从平台建设、
生产线改造、团队搭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未来,本公司仅作为投资管理平
台,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继续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
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本公司承诺,在利虔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将严格执行上述发展规划,专注于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不会
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
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行业发
展趋势等因素制定了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并已从平台建设、生产线改造、团队
搭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未来,本公司将继续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
或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本公司承诺,在利虔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将严格执行上述发展规划,专注于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或销售业务,
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
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1-27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交易所颁发的
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利虔。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直接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刘宇晶直接持有公司 4,280,860 股股份,占公
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7.13%;睿盈投资、睿盈管理、汇普直方、海达明德、广
州正达合计持有公司 5,078,794 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8.46%。上
述机构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其之间的关系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
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人员如下: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1 利虔 董事长
2 刘宇晶 董事、总经理
3 赵凌阳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 李文然 董事
5 张颖 董事
6 陈巧 董事
7 胡雪峰 独立董事
8 束哲民 独立董事
9 何壮坤 独立董事
10 王丹丹 监事会主席
11 项容 监事
12 张金凤 职工监事
13 邵妍 副总经理


1-1-27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14 托新权 副总经理
15 郝光涛 副总经理
16 罗桓 副总经理

(四)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

前述(一)至(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关联方。

(五)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阳光德美、诺和德
美、弘生医药,拥有一家控股子公司诺和晟泰。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权结构”之“(二)发行人控股
和参股子公司情况”。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实际控制的
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1 朗研生命 利虔持有 51.20%股权的公司,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2 百奥药业 朗研生命持有 99%股权的公司,且利虔担任其董事长、经理
3 永安制药 朗研生命持有 80%股权的公司,且利虔担任其董事长
4 广东泓森 朗研生命持有 100%股权的公司
5 江西泓森 百奥药业持有 100%股权的公司

(七)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以及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公司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以及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职务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的企业法人亦是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主要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2 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担任董事的公司



1-1-27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3 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担任董事的公司
4 立生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担任董事的公司
5 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担任董事的公司
宁波同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发行人董事陈巧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6
伙) 表的企业
7 上海德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颖担任董事的公司
8 西藏未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颖担任董事的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颖担任董事的公司的全资子公
9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10 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颖担任董事的公司
11 广东阿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颖担任董事的公司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12 发行人董事张颖担任董事的公司

13 天津行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配偶韩金钟持股 99%的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配偶韩金钟持股 100%的公
14 宁波正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人副总经理郝光涛配偶蒋力持股 98.00%
15 锐琳(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的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文然父亲、母亲合计持股 100%
16 北京立宏盛科贸有限公司
的公司
宁波慧润合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发行人独立董事胡雪峰持股 7.30%并担任执
17
伙) 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司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控制的出门问
18 北京羽扇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且李
志飞担任其董事长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持有其 85.71%
19 上海羽扇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并担任董事长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控制的问问智
20 北京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且李
志飞担任其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控制的香港企
21 Mobvoi HK Limited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控制并担任其
22 出门问问(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持有其 70%股
23 深圳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控制并担任其
24 武汉问问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控制并担任其
25 上海墨百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控制并担任其
26 出门问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控制并担任其
27 深圳问问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1-1-27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控制并担任其
28 问问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控制并担任其
29 出门问问(武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八)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董事长利虔之父利圣明曾担任执行董
1 赣州君博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事、总经理的公司,已注销
2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3 上海心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4 苏州玉森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发行人董事陈巧报告期内曾担任经理、执行
5 天津巧恒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的公司
天津派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发行人董事陈巧报告期内曾担任执行事务合
6
限合伙) 伙人的公司
7 广州市新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颖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8 广发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颖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9 深圳市精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颖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颖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
10 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司,已提交辞职申请
11 北京卡威阳光经贸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注销
12 卡威阳光(全南)经贸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注销
北京中联华新国际医药科技有限公
13 副总经理托新权持股 51%的公司,已注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控制,且发行人董事、总
14 江西萃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刘宇晶曾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 持有发行人 1.07%股份的股东吉林敖东药业
15
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持有发行人 1.95%股份的股东,且报告期内
16 康彦龙
公司原监事,已卸任
17 孙丽 报告期内公司原监事,已卸任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曾持
18 南京厚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有其 98.04%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已注销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持有
19 成都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 7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已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持有
20 上海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 7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已注销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持有
21 天津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 7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已注销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何壮坤之妹夫李志飞持
22 武汉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有其 7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已注销

1-1-27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董事李文然曾持股 60.53%的公司,已
23 北京良昊餐饮管理店(有限合伙)
转让

十一、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公司报告期内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707.61 496.65 360.08
注:报告期内,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未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一名;未设监事会,
设监事一名。上述人员薪酬是根据现任及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报告期内在公司
的领薪而统计。

2、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租赁关联方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成本比例
承租方 出租方 报告期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
房屋租金 111.00 0.88
2019 年
水电及暖气费 33.51 0.27
阳光诺和 百奥药业
房屋租金 181.00 2.33
2018 年
水电及暖气费 52.28 0.67

报告期内,公司(不含子公司)曾向百奥药业租赁房屋,地点位于北京市昌
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29 号,用途为实验室及办公,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
租赁面积为 1,560 平方米,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租赁面积为 2,482.02 平方
米,租赁价格约为每天每平方米 2.46 元。租赁期间,水电及暖气费由百奥药业
代缴后,公司按原价支付给百奥药业。

2019 年 3 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北京中科创新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了新的
经营办公场所,地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中科云谷园,
租赁期限 5 年,租赁价格为每天每平方米 2.50 元,以后逐年递增 5%。公司于 2019


1-1-27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 6 月完成搬迁,2019 年 7 月起公司已不再从百奥药业租赁房屋。

公司关联租赁是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关联租赁价格的确定参照
同地区同类房屋的市场租赁价格,交易的金额及占营业成本比例较小,且上述关
联租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关联方提供服务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期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比例(%)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227.68 6.41
及生物分析服务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
药学研究服务 30.26 0.09
2020 年 公司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学研究服务 522.05 1.50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药学研究服务 172.20 0.50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3,253.70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及生物分析服务 14.38
生物分析服务 103.71 注
卡威阳光(全南)经贸有限公司 药学研究服务 40.00 0.17
2019 年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
药学研究服务 65.00 0.28
公司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学研究服务 67.53 0.29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药学研究服务 9.11 0.04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2,735.54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及生物分析服务 22.49
296.50

生物分析服务
2018 年 卡威阳光(全南)经贸有限公司 药学研究服务 39.84 0.29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学研究服务 90.00 0.67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分析服务 89.25 0.66
注:此部分为阳光诺和向百奥药业间接提供劳务,即百奥药业委托第三方 CRO 公司进行临
床试验,第三方 CRO 公司委托发行人进行生物分析。

(1)为关联方提供服务的背景

① 百奥药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百奥药业提供研发服务的金额较大,均基于发行人和百
奥药业各自的业务内容而发生,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具体情况如下:



1-1-27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A、发行人与百奥药业属于上下游关系,双方交易基于各自业务内容而发生

百奥药业作为一家药品生产、销售公司,存在药品研发的客观需求。百奥药
业从 2015 年开始作出明确发展规划,拟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种类,以研发
出新品种带动业绩增长。尤其在 2016 年化学药品注册管理政策改革和一致性评
价政策出台后,仿制药市场既面临挑战,又迎来机遇。对于能够按照新的药品注
册要求尽早取得注册批件的企业,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于是,百奥药业进一
步加大研发投入,在心血管科、消化科、泌尿肾病科等领域,启动了多个市场前
景良好的研发项目。同时,为了提高研发效率,百奥药业需委托外部 CRO 公司
进行开发。

发行人作为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公司,能够提供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
分析等方面的综合研发服务。百奥药业在将备选 CRO 公司综合评比后,将部分
项目委托发行人开发,部分项目委托其他 CRO 公司开发。

因此,发行人与百奥药业属于上下游关系,双方交易是基于各自的业务内容
而发生的。

B、公司为百奥药业提供的研发服务已取得多项成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百奥药业研发项目中,由发行人参与研发的项
目已有 6 项药品取得注册批件或通过一致性评价,且其中 4 项均为国内首家取得;
并已取得 17 项药品注册受理号。因此,发行人为百奥药业提供的研发服务取得
了良好的成果。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百奥药业提供研发服务的直接交易金额分别为 2,735.54
万元、3,253.70 万元和 2,227.68 万元。除直接交易外,发行人与百奥药业亦存在
少量间接交易,即百奥药业将部分研发项目委托第三方 CRO 公司进行临床试验,
而第三方 CRO 公司无临床试验所需的生物分析能力,故第三方 CRO 公司再委托
发行人进行生物分析。间接交易情况下,报告期内发行人为百奥药业所提供生物
分析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296.50 万元、103.71 万元和 0.00 万元,相对较小。

② 吉林敖东、皇隆制药、永安制药、合肥未来

吉林敖东、皇隆制药、永安制药、合肥未来为医药制造企业,存在药品研发
需求,发行人作为一家 CRO 公司,为其提供药品研发服务。

1-1-28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 卡威阳光

卡威阳光(全南)经贸有限公司(已注销)为一家原料药贸易公司,与境外
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卡威阳光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其少数境外合作公司提出药品
研发服务需求。发行人可以满足上述服务需求,但考虑到日常工作对接、资金结
算等方面的便捷性,由卡威阳光代其境外合作公司向发行人采购药品研发服务。

④ 诺和德美

诺和德美为一家临床 CRO 公司,需对外采购生物分析服务。2018 年 3 月,
发行人收购诺和德美 100%股权。在此之前,发行人向诺和德美提供生物分析服
务,属于关联交易。2018 年 4 月起,发行人将诺和德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双
方交易不再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2)关联销售的公允性

①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研发服务的定价均遵循公司一般定价原则,具
体如下:

业务类型 定价依据
根据药物品种的研发难度、人工成本、物料成本及市场情况等因素
综合定价。其中研发难度主要考虑药物的分析、合成、试生产的难
药学研究 易程度;人工成本主要考虑人员安排、研发周期、人工工时等因素;
物料成本主要考虑实验研究预估的原辅料消耗情况,最终结合市场
容量及竞争状况而确定。
根据医院基地所在地、招募的受试者人数、实验周期、药物副作用、
临床试验研究 给药难度、检测分析项目数量及难度等因素,参考市场同行业报价
综合评估确定
检测分析项目的数量、难易程度、缓急程度等因素,参考市场同行
生物分析
业报价综合评估确定

② 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百奥药业。公司对百奥药业项目
的报价流程与其他客户项目一致。百奥药业至少向两家 CRO 公司进行询价,然
后根据药物研发 CRO 企业提供的报价单,综合考虑各企业的项目报价、项目研
发优势、项目研发周期等因素,最终确定其研发服务的供应商。

报告期内,按业务类型划分,发行人直接向百奥药业提供研发服务的金额如


1-1-28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药学研究服务 1,162.19 1,008.45 373.20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
1,065.49 2,245.25 2,362.33
析服务
合计 2,227.68 3,253.70 2,735.54

A、药学研究服务

2017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共向百奥药业提供 19 项药学研究服务,毛利率
与非关联方对比如下: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累计毛利率
百奥药业 50.51% 57.78% 27.01% 62.41% 53.06%
非关联方 58.66% 50.00% 55.19% 36.37% 54.28%

受项目研发进度的影响,百奥药业项目各期的毛利率波动较大。2017 年至
2020 年,公司向百奥药业累计提供药学研究服务 3,391.95 万元,毛利率为 53.06%,
略低于公司向非关联方累计提供药学研究服务的毛利率。因此,公司向百奥药业
提供药学研究服务的定价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关联方向发行人输送利益
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B、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百奥药业提供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的累计收入为
5,673.07 万元,包括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完结的项目和尚未完结而按已发
生成本等额确认收入的项目,项目类别以生物等效性试验为主。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百奥药业已完结的正式生物等效性试验项目累计收入为
5,175.22 万元,其毛利率与发行人向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服务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毛利率
百奥药业 39.49%
非关联方 37.9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百奥药业提供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的定价模式与非
关联方一致,毛利率与非关联方比较接近,其定价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
关联方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1-28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关联销售占比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主要来源于百奥药业。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向
百奥药业的直接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29%、13.93%和 6.41%,
呈逐年下降趋势。未来,公司向百奥药业关联销售的金额和占比预计进一步下降,
主要原因如下:

① 百奥药业整体研发投入将有所下降

百奥药业从 2015 年开始大规模储备研发项目,上述项目已有 8 项药品取得
注册批件或通过一致性评价,并已取得 29 项药品注册受理号。百奥药业产品储
备已经较为充足,未来新增研发项目的数量将会较少,整体研发投入较 2018 年、
2019 年将会下降,预计向发行人采购研发服务的金额亦会下降。

② 公司与百奥药业之间的在手合同金额占比较小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合同总额为 113,229.91 万元,其中,公
司与百奥药业的在手合同金额为 2,779.23 万元,占比 2.45%。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不断扩大,公司来源于百奥药业的收入占比将进一步下降。

4、采购关联方实验耗材、技术服务
单位:万元
占营业成本
期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比例(%)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实验材料 71.99 0.41
2020 年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验证性生产 164.00 0.94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实验材料 32.13 0.25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药学研究服务 50.00 0.40
2019 年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验证性生产 90.00 0.71
江西萃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临床试验服务 55.20 0.44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实验材料 48.80 0.63
2018 年 临床试验服务
江西萃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70.40 0.91
及实验材料

(1)向关联方采购的背景

① 永安制药

永安制药为一家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销售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向永安制


1-1-28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药采购个别研发项目所需的实验材料,各期交易金额分别为 48.80 万元、32.13
万元、71.99 万元,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② 弘生医药

弘生医药为一家专注于儿童药研发的 CRO 公司。2020 年 2 月,发行人收购
弘生医药 100%股权。在此之前,发行人委托弘生医药开发一项儿童用药,2019
年交易金额为 50.00 万元,对发行人影响较小。2020 年 3 月起,发行人将弘生医
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双方之间的交易不再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③ 百奥药业

发行人仅提供药品研发服务,不进行药品生产,自研项目达到工艺验证环节
时,需委托具有符合 GMP 要求的中试车间的医药制造企业生产。2019 年及 2020
年,发行人委托百奥药业提供两项自主立项项目的验证性生产服务,交易金额分
别为 90.00 万元和 164.00 万元。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其他项目委托百奥
药业进行验证性生产。

④ 萃生源

萃生源系发行人于 2016 年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其设立时发行人持有其 51%
的股权,设立目的为与所在地医院共建临床试验基地。但由于当时发行人尚未开
展临床试验业务,缺乏与医院共建临床试验基地的人员与经验,因此,发行人于
2017 年 9 月将所持萃生源全部股权转让给具有临床试验经营的第三方。在此之
前,萃生源未实际开展业务。2018 年,萃生源与所在地医院共同投资建设了临
床试验基地,并开始对外承接业务。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将少量临床试验
基地业务委托萃生源开展,并向萃生源采购少量实验用的人体空白血浆。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向萃生源采购金额分别为 70.40 万元、55.20 万元。

发行人与萃生源之间除上述交易外,亦存在三方合作模式,具体如下:

受自身资源有限等因素影响,公司会将少量临床试验业务转包第三方公司。
发行人在与萃生源合作过程中,由于萃生源仅能提供临床基地服务,无法提供全
部临床试验服务,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外部 CRO 公司、萃生源三方
合作的情况,即发行人与外部 CRO 公司(包括泰泓医药、江西徕恩、众仁逸佳)、
萃生源签订三方协议,发行人为委托方,外部 CRO 公司、萃生源为受托方。其

1-1-28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中,外部 CRO 公司为总包方,负责临床试验方案的确定、试验基地的对接、数
据统计、报告撰写等工作,萃生源主要负责临床试验基地工作。同时,三方约定,
发行人直接与总包方结算,总包方再与萃生源结算。报告期内该种模式下交易金
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发行人向总包方采购金额 749.74 406.44 110.35
总包方与萃生源结算金额 687.35 230.94 57.36

(2)向关联方采购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相对较小。材料采购方面,公司单个项
目所需的实验材料数量较少,均为小批量采购,且不同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不同,
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单项材料的金额较小,交易价格系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
经双方协商而定,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服务采购方面,公司向百奥药业采购验证性生产服务,交易价格系按照成本
加成的方式确定。公司向萃生源、泰泓医药、江西徕恩、众仁逸佳采购临床试验
服务,交易价格系根据受试者人数、实验周期、药物副作用、给药难度、检测项
目数量等因素综合定价。公司向弘生医药采购药学研究服务,交易价格系根据药
品研发难度、人工成本、物料成本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定价。公司向关联方采
购服务的定价方式合理,价格公允。

综上,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相对较小,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关联
方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借款

(1)关联方向公司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2015 年 12 月 22 日至
利虔 825.35 2019 年 10 月 31 日 说明①
2016 年 12 月 6 日


1-1-28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联方 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21.00 2016 年 8 月 4 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
10.00 2017 年 4 月 10 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
10.00 2017 年 4 月 25 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
刘宇晶 说明②
5.00 2017 年 9 月 12 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
5.00 2018 年 2 月 8 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00 2018 年 6 月 29 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
200.00 2018 年 10 月 18 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 说明③
公司
80.00 2017 年 1 月 17 日 2018 年 2 月 7 日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
500.00 2018 年 10 月 11 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 说明④
责任公司
2,000.00 2019 年 7 月 26 日 2019 年 8 月 1 日
240.00 2015 年 12 月 10 日
300.00 2016 年 7 月 13 日
2017 年 1 月 16 日至
7.63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7 年 4 月 19 日
100.00 2016 年 9 月 5 日
333.37
北京朗研生命科学 2016 年 12 月 19 日
176.63 2018 年 12 月 29 日 说明⑤
技术有限公司
20.00 2017 年 2 月 10 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
21.00 2017 年 2 月 22 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
2,000.00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
460.00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
100.00 2018 年 5 月 23 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

说明:

①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因个人短期资金
周转需求曾向公司借款,报告期内未再向公司借款。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利
虔向公司借款余额本金合计 825.35 万元。利虔已经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归还了
全部借款,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了资金使用费 111.08 万元。

② 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公司股东刘宇晶因个人短期资金周转需求
先后向公司借款合计 71.00 万元,刘宇晶已经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归还了全部
借款,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了资金使用费 7.35 万元。

③ 2018 年 10 月,永安制药向公司借款 20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29

1-1-28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日,永安制药已归还全部借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永安制药已按照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了资金使用费 1.72 万元。

④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百奥药业因短期资金周转需求先后向公司
借款合计 2,58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8 月 1 日,百奥药业已归还上述全部借款
本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百奥药业已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了资
金使用费 9.81 万元。

⑤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朗研生命因资金需求曾向公司借款。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朗研生命向公司借款余额本金合计 2,677.63 万元(含 2017 年 9 月
30 日因三方转账形成的其他应收朗研生命款项 460.00 万元)。2018 年 5 月,朗
研生命从公司借款合计 10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朗研生命已归还
上述全部借款本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朗研生命已按照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支付了资金使用费 147.62 万元。

(2)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71.75 2016 年 11 月 23 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
北京朗研生命科学
520.00 2017 年 9 月 22 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 说明①
技术有限公司
200.00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
100.00 2018 年 5 月 17 日 2018 年 5 月 23 日 说明②
公司
卡威阳光(全南)经
300.00 2018 年 5 月 17 日 2018 年 7 月 2 日 说明③
贸有限公司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
300.00 2018 年 5 月 18 日 2018 年 6 月 7 日 说明④
责任公司
康彦龙 2,400.00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18 年 11 月 28 日 说明⑤
3.00 2017 年 8 月 15 日
2017 年 6 月至 2017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 340.91 2018 年 3 月 5 日
年 12 月 说明⑥
科技有限公司 97.99 -
10.00 2018 年 1 月 31 日 -

说明:

① 发行人子公司阳光德美因经营资金需求,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向朗研生
命借款 71.75 万元,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向朗研生命借款 520.00 万元;发行人子


1-1-28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诺和德美因经营资金需求,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向朗研生命借款 200.00 万
元。上述借款于 2018 年 12 月均已归还,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
合计 40.54 万元。

② 公司因短期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向永安制药借款
10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归还该笔资金,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支付资金使用费 0.07 万元。

③ 公司因短期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向卡威阳光(全南)
经贸有限公司借款 30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归还该笔资金。公司
应付该笔资金的使用费 1.64 万元,但鉴于其金额较小,且卡威阳光(全南)经
贸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公司未支付该笔资金的使用费,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
小。

④ 公司因短期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向百奥药业借款
30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归还该笔资金,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支付资金使用费 0.75 万元。

⑤ 公司因短期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向股东康彦龙借款
2,400.00 万元。公司按月付息,每月利率 0.47125%;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归还
该笔资金本金,累计支付利息 57.68 万元。

⑥ 阳光德美因短期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于 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向诺
和德美借款 451.90 万元。截至 2018 年 3 月 5 日,阳光德美已归还 343.91 万元。
鉴于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对诺和德美 100%股权的收购,经各方协
商,阳光德美不再偿还剩余借款及资金使用费。

2、代发工资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北京朗研生命科学
- 21.58 59.01
关联方代本公司发 技术有限公司
放工资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
- 18.42 16.93
责任公司
小计 - 40.00 75.94

(1)报告期内,由于朗研生命未实际开展药物研发业务,为了处理朗研生

1-1-28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命报告期外遗留的业务合同,阳光诺和的两名员工担任朗研生命的项目管理人员。
该两名人员主要在阳光诺和从事研发工作,其工资先由朗研生命支付,再由阳光
诺和向朗研生命支付代垫款项。

(2)公司注册地于 2019 年 5 月由北京市石景山区迁往公司北京市昌平区。
之前,公司两名员工由于个人家庭需求,需要在北京市昌平区缴纳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所以向公司申请由百奥药业代发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该两
名人员主要在阳光诺和从事研发工作,其工资先由百奥药业支付,再由阳光诺和
向百奥药业支付代垫款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归还朗研生命、百奥药业代本公司发放
的人员工资。

3、固定资产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以下固定资产交易事项:

2017 年 10 月,发行人将 8 台设备出借给百奥药业和永安制药使用,用途为
产品质量检测,账面原值 223.47 万元。2020 年 1 月,百奥药业和永安制药共购
置 8 台同型号设备归还本公司。

4、项目转移

为避免同业竞争,2018 年 9 月,朗研生命将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5 年 2 月签订的索氟布韦原料及片剂(400mg)项目的剩余权利义务转移
至本公司,合同未履行部分金额为 160.00 万元。

5、收购关联方股权

(1)收购诺和德美股权

2018 年 4 月,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托新权、邵妍持有的诺和德美 100%
股权。本次交易双方根据 2017 年末诺和德美、阳光诺和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
在手订单等情况,协商确定 2017 年末诺和德美估值约 2,000.00 万元,阳光诺和
投后估值约 25,000.0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诺和德美 100%股权,诺
和德美原股东托新权、邵妍持有公司 8.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3 月 21 日,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1-1-28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增股东阳光诺和的议案;原股东邵妍、托新权退出,并将其各自持有的 50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阳光诺和。诺和德美原股东邵妍、托新权分别与阳光诺和签订《出
资转让协议书》。

2018 年 4 月 9 日,阳光诺和有限股东做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0.00
万元增加至 1,630.4348 万元。邵妍、托新权以其持有的诺和德美 100.00%的股权
作为出资,其中邵妍认缴出资 65.2174 万元,托新权认缴出资 65.2174 万元。

2020 年 3 月 10 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铭评报
字[2020]第 16055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诺和德美全部股东权益的价值为 2,041.02 万元。

经交易双方确认,以诺和德美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 2,041.02 万元作为本
次收购的对价,具有公允性,对应阳光诺和的增资价格为 15.6477 元/注册资本。

(2)收购阳光德美股权

2019 年 1 月 10 日,阳光德美股东邵妍、托新权分别与公司签订《转让协议》,
将其合计持有的阳光德美 25%出资(对应 500.00 万元出资额),以 600.00 万元转
让给阳光诺和。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阳光德美 75%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
公司持有阳光德美 100%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 月 17 日,阳光德美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邵妍将其持有的对阳光
德美的出资 250.00 万元转让给阳光诺和,股东托新权将其持有的对阳光德美的
出资 250.00 万元转让给阳光诺和。

2019 年 3 月 1 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沪众评报字[2019]
第 0470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阳光德美所有者权益账
面值 1,146.97 万元,经采用收益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2,501.73 万元,其
25%为 625.43 万元。本次收购价格为 600 万元,系在阳光德美评估值的基础上,
经双方协商而定,具有公允性。

6、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1-1-29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借款担保

单位: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 担保是否
担保 被担保主债权发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发生期间 已经履行
金额 生期间届满日
起始日 完毕
百奥药业、 2017 年 2018 年
1 阳光诺和 2,000.00 是
利虔、林娟 6 月 29 日 6 月 21 日
2019 年 2020 年
2 利虔、林娟 阳光诺和 600.00 是
6 月 28 日 8 月 23 日
利虔、林娟、 2019 年 2020 年
3 阳光德美 100.00 是
阳光诺和 6 月 28 日 8 月 23 日
利虔、林娟、 2019 年 2020 年
4 诺和德美 500.00 是
阳光诺和 6 月 28 日 8 月 23 日
阳光诺和、
2020 年 2021 年
5 利虔、林娟、 诺和德美 1,000.00 是
1 月 10 日 1 月 10 日
刘宇晶
2020 年 2021 年
6 利虔、林娟 阳光诺和 500.00 否
11 月 23 日 11 月 22 日
利虔、林娟、 2020 年 2021 年
7 阳光德美 200.00 否
阳光诺和 11 月 22 日 11 月 23 日
利虔、林娟、 2020 年 2021 年
8 诺和德美 300.00 否
阳光诺和 11 月 22 日 11 月 23 日

(2)融资租赁担保

2017 年 7 月 31 日,利虔、百奥药业、卡威生物为阳光诺和提供融资租赁担
保,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阳光诺和与所签订的编
号为 KJZLA2017-147 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签
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融资租
赁合同项下全部租金及债务已偿还完毕。

2017 年 9 月 22 日,利虔、百奥药业、卡威生物为阳光德美提供融资租赁担
保,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阳光德美与所签订的编
号为 KJZLA2017-148 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签署
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融资租赁合
同项下全部租金及债务已偿还完毕。

1-1-29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707.61 496.65 360.08

经常性关联 关联租赁及水电费暖气费 - 144.51 233.28
交易 为关联方提供服务 2,952.19 3,539.05 3,251.12
向关联方采购实验材料、服务 690.44 458.27 176.56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项目 交易内容
利虔、刘宇晶、永安制药、百奥药业、朗研生命向发行人借款,并归还
关联借款 本金和利息;发行人向朗研生命、永安制药、卡威阳光、百奥药业、康
彦龙、诺和德美借款,并归还本金和利息
2018 年至 2019 年,朗研生命、百奥药业代发行人发放工资,各期金额
代发工资
分别为 75.94 万元、40.00 万元。
2017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向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出借 8 台设备,并已
固定资产交易
归还。
2018 年,朗研生命将一项药品研发服务项目的剩余权利义务转移至发行
项目转移
人。
2018 年,发行人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托新权、邵妍合计持有的诺和德美
收购关联方股权 100%股权;2019 年,发行人以现金收购托新权、邵妍合计持有的阳光
德美 25%股权.
百奥药业、利虔、林娟、刘宇晶为发行人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利虔、百
关联担保
奥药业、卡威生物为发行人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应收款项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百奥药业 71.56 1,769.04 3,322.08
永安制药 - - 45.00
应收账款
皇隆制药 80.00 10.03 18.00
吉林敖东药业 - 26.00 -

1-1-29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集团延吉股份
有限公司
永安制药 - 3.11 3.11
郝光涛 - - 21.51
利虔 - - 903.76
其他应收款
刘宇晶 - - 75.54
邵妍 - - 10.15
托新权 - - 44.03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应付款项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萃生源 10.24 10.24 9.92
百奥药业 - 233.92 142.42
朗研生命 - 146.84 125.26
其他应付款 邵妍 - 2.29 0.15
托新权 - 1.78 0.61
郝光涛 - 0.27 -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均依照法律法
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
不利影响。

十二、关联交易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程序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并且制定了《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规定了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
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或者补充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

1-1-29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作制度》的规定。

发行人 2020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审议程序。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的
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有必要
性;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
其他董事投票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
批权限进行了约定。公司及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刘宇晶、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
如下:

“本人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人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
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
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
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
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
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

1-1-29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
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
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持股公司 5%以上的其他股东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
达、汇普直方共同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目前或将
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
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
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
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
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
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
公司/本合伙企业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
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公司
/本合伙企业支付的分红款及/或其他款项直至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依法履行相关
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公司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
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
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


1-1-29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
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1-29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报告。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财务信息进行更为详细的
了解,敬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及重要性水平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9,305,218.92 76,489,455.94 31,702,262.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392,871.68 - -
应收账款 51,440,283.55 75,436,568.24 56,169,156.97
应收款项融资 420,000.00 - -
预付款项 15,597,175.15 14,880,209.56 11,665,858.03
其他应收款 2,369,499.35 4,210,853.05 11,856,318.91
存货 6,288,679.17 3,740,510.69 3,892,777.06
合同资产 59,524,771.50 - -
其他流动资产 16,536,380.04 6,772,950.94 3,786,633.37
流动资产合计 262,874,879.36 181,530,548.42 119,073,007.0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4,640,201.92 63,092,831.10 50,900,044.18
在建工程 - - -
无形资产 4,040,973.49 4,056,146.71 1,694,175.83
商誉 26,057,235.99 20,510,847.34 20,510,847.34
长期待摊费用 13,158,115.95 12,867,252.18 3,964,402.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54,795.23 1,971,755.58 2,327,810.69

1-1-29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28,992.60 1,485,250.48 3,027,616.6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980,315.18 103,984,083.39 82,424,897.62
资产总计 384,855,194.54 285,514,631.81 201,497,904.66

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部分)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500,000.00 12,000,000.00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13,628,176.02 15,843,526.69 8,793,557.36
预收款项 - 112,560,941.78 94,718,616.64
合同负债 128,292,304.80 - -
应付职工薪酬 16,447,114.66 12,808,729.80 6,650,138.27
应交税费 7,121,876.82 4,803,459.56 3,969,086.09
其他应付款 709,554.99 4,880,687.37 4,807,187.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3,861,609.66 4,875,111.92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237,855.86 - -
流动负债合计 191,936,883.15 166,758,954.86 123,813,697.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3,861,609.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3,861,609.68
负债合计 191,936,883.15 166,758,954.86 127,675,307.43
股东权益:
股本 60,000,000.00 16,304,348.00 16,304,348.00
资本公积 52,664,344.29 22,105,852.00 28,105,852.00
盈余公积 3,332,864.31 6,047,134.83 2,881,968.50
未分配利润 73,107,477.20 72,182,459.67 27,946,955.67


1-1-29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189,104,685.80 116,639,794.50 75,239,124.17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813,625.59 2,115,882.45 -1,416,526.94
股东权益合计 192,918,311.39 118,755,676.95 73,822,597.2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84,855,194.54 285,514,631.81 201,497,904.66

2、合并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一、营业总收入 347,356,373.65 233,525,568.81 134,795,900.60
其中:营业收入 347,356,373.65 233,525,568.81 134,795,900.60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175,023,473.68 126,355,819.45 77,662,322.56
税金及附加 626,891.20 405,558.07 337,730.59
销售费用 8,710,281.67 5,998,693.70 3,252,621.43
管理费用 44,155,269.14 30,284,141.69 16,869,984.90
研发费用 34,192,321.13 19,065,504.59 8,460,564.62
财务费用 992,205.61 319,753.74 705,202.53
加:其他收益 1,357,058.22 1,633,716.18 198,176.80
投资收益 416,684.83 294,074.14 71,096.77
信用减值损失 -2,645,404.33 2,017,854.79 -
资产减值损失 - - -4,145,939.1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82,784,269.94 55,041,742.68 23,630,808.41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89,089.15 6,316.30
减:营业外支出 500,555.58 675,436.78 356,242.07
四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 以
82,283,714.36 54,455,395.05 23,280,882.6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121,079.92 6,522,315.33 3,120,045.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74,162,634.44 47,933,079.72 20,160,837.09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464,891.30 47,400,670.33 20,717,532.97
少数股东损益 1,697,743.14 532,409.39 -556,695.8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1-29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七、综合收益总额 74,162,634.44 47,933,079.72 20,160,837.09
归属 于母公 司股东 的综合 收
72,464,891.30 47,400,670.33 20,717,532.97
益总额
归属 于少数 股东的 综合收 益
1,697,743.14 532,409.39 -556,695.88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21 0.79 0.35
(二)稀释每股收益 1.21 0.79 0.3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0,621,445.65 232,124,360.09 143,461,455.16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8,512.9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20,596.55 2,008,623.19 3,833,305.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6,010,555.10 234,132,983.28 147,294,760.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3,523,466.60 78,962,504.96 48,015,362.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0,771,450.47 70,422,308.62 37,859,989.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820,015.88 8,312,015.00 3,713,322.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00,794.52 19,463,553.55 13,597,419.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015,727.47 177,160,382.13 103,186,094.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994,827.63 56,972,601.15 44,108,665.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4,000,000.00 20,070,000.00 1,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16,684.83 294,074.14 71,096.7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147,847.62 46,875,633.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416,684.83 50,511,921.76 47,946,730.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7,033,494.23 25,670,907.67 16,410,656.1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9,090,000.00 2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3,995,006.27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11,261,733.50


1-1-30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118,500.50 65,670,907.67 27,672,389.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01,815.67 -15,158,985.91 20,274,340.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000,000.00 12,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8,1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000,000.00 15,000,000.00 28,1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500,000.00 - 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071,367.22 306,240.00 1,059,660.00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05,881.76 11,720,182.00 45,341,197.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77,248.98 12,026,422.00 66,400,857.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2,751.02 2,973,578.00 -38,300,857.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815,762.98 44,787,193.24 26,082,149.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489,455.94 31,702,262.70 5,620,113.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9,305,218.92 76,489,455.94 31,702,262.70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784,542.94 33,480,261.28 19,445,802.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900,951.68 - -
应收账款 32,212,238.19 50,193,539.48 36,678,783.39
应收款项融资 420,000.00 - -
预付款项 1,772,069.98 3,700,462.38 5,248,528.93
其他应收款 18,837,375.25 13,782,840.92 22,088,515.05
存货 4,035,666.73 2,351,584.73 2,831,086.80
合同资产 63,429,193.07 - -



1-1-30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其他流动资产 10,525,894.58 1,965,262.92 471,175.86
流动资产合计 186,917,932.42 105,473,951.71 86,763,892.7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69,410,200.00 63,410,200.00 42,410,200.00
固定资产 37,711,949.08 30,825,877.71 23,765,632.76
在建工程 - - -
无形资产 1,939,150.14 1,814,091.76 45,225.08
长期待摊费用 9,621,710.27 10,324,804.74 859,130.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6,511.91 652,308.24 1,057,945.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64,550.00 1,434,050.00 1,651,6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154,071.40 108,461,332.45 69,789,734.46
资产总计 308,072,003.82 213,935,284.16 156,553,627.2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负债及股东权益部分)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500,000.00 6,000,000.00 -
应付账款 53,348,093.71 18,829,661.44 4,843,731.41
预收款项 - 70,957,793.66 67,369,383.86
合同负债 88,868,941.40 - -
应付职工薪酬 8,357,622.26 6,327,876.83 3,122,191.21
应交税费 2,456,563.44 2,379,932.35 2,071,763.95
其他应付款 58,026.47 3,702,226.54 3,979,449.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856,245.00 1,080,977.00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5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162,089,247.28 109,053,735.82 82,467,497.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 - 856,245.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856,245.00
负债合计 162,089,247.28 109,053,735.82 83,323,742.12


1-1-30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东权益:
股本 60,000,000.00 16,304,348.00 16,304,348.00
资本公积 58,664,344.29 28,105,852.00 28,105,852.00
盈余公积 3,332,864.31 6,047,134.83 2,881,968.50
未分配利润 23,985,547.94 54,424,213.51 25,937,716.58
股东权益合计 145,982,756.54 104,881,548.34 73,229,885.0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308,072,003.82 213,935,284.16 156,553,627.20

5、母公司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一、营业收入 219,821,136.80 140,757,244.65 76,334,717.81
减:营业成本 115,080,861.19 79,068,752.52 39,639,158.99
税金及附加 311,779.83 171,205.63 135,683.55
销售费用 5,817,539.32 4,273,667.70 2,326,503.17
管理费用 24,284,525.59 15,658,599.92 8,605,079.25
研发费用 25,340,332.39 8,177,481.53 3,585,855.51
财务费用 324,059.59 -149,114.43 -162,877.58
加:其他收益 348,821.60 395,421.42 37,300.00
投资收益 153,227.30 294,074.14 2,172.66
信用减值损失 -3,028,024.46 2,704,250.49 -
资产减值损失 - - -3,339,474.21
资产处置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 46,136,063.33 36,950,397.83 18,905,313.37
加:营业外收入 - 87,502.98 -
减:营业外支出 441,590.81 656,857.30 351,886.65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
45,694,472.52 36,381,043.51 18,553,426.7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593,264.32 4,729,380.25 2,424,625.9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41,101,208.20 31,651,663.26 16,128,800.74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1-1-30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六、综合收益总额 41,101,208.20 31,651,663.26 16,128,800.74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8,129,165.02 126,625,737.67 91,974,363.5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4,685.00 9,923,434.95 6,187,756.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183,850.02 136,549,172.62 98,162,119.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7,941,414.75 33,142,852.29 24,706,319.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168,544.69 42,634,984.95 23,737,864.35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23,956.50 4,425,141.53 2,610,314.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68,483.14 19,095,608.53 19,925,485.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002,399.08 99,298,587.30 70,979,983.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181,450.94 37,250,585.32 27,182,136.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20,07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3,227.30 294,074.14 2,172.6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147,847.62 36,936,968.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153,227.30 50,511,921.76 36,939,140.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6,391,691.32 17,691,566.51 9,684,585.3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1,090,000.00 41,000,000.00 7,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11,261,733.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481,691.32 78,691,566.51 27,946,318.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28,464.02 -28,179,644.75 8,992,821.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000,000.00 6,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000,000.00 6,000,000.00 2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500,000.00 - 20,000,000.00


1-1-30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52,028.50 153,120.00 1,059,660.00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96,676.76 883,362.00 29,177,81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548,705.26 1,036,482.00 50,237,476.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8,705.26 4,963,518.00 -22,237,476.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304,281.66 14,034,458.57 13,937,482.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480,261.28 19,445,802.71 5,508,320.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784,542.94 33,480,261.28 19,445,802.71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
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
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阳光德美 是 是 是
诺和德美 是 是 是
诺和晟泰 是 是 是
弘生医药 是 - -

(1)报告期内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018 年,公司新设立子公司诺和晟泰和受让取得子公司诺和德美,当年纳
入合并范围。

2020 年,公司受让取得子公司弘生医药,当年纳入合并范围。



1-1-30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四)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及经营状况,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
面判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从性质来看,公司主要考
虑该事项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因素;从金额来看,因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稳定增长且为持续盈利企业,根据
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 5%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19 年
度、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

审计意见如下: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2018 年度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
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对这些事项
单独发表意见。

1、事项描述

2020 年度、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阳光诺和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药学研究
服务,2020 年 1 月 1 日起阳光诺和公司药学研究服务收入(按里程碑交付成果
的项目)按照产出法确认,以累计已完成的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履

1-1-30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约进度;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阳光诺和公司药学研究服务收入(按里程碑交付
成果的项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以累计已完成的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
比例确定完工百分比。该过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及估计,如估计发生变更将
对药学研究服务收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药学研究服务收入
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 2020 年度、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针对药学研究服务收入确认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估阳光诺和公司对药学研究服务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
计,并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阳光诺和公司药学
研究服务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选取药学研究服务样本,检查合同及已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支持性文
件,复核药学研究服务的履约进度及完工百分比确认依据,包括经客户确认的项
目进度确认函,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已按照阳光诺和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

(4)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收入及毛利率是否出现
异常变动的情况;

(5)选取样本向客户函证相关项目的进度情况;

(6)选择报告期重要客户进行访谈。

三、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一)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1、研发技术服务能力

CRO 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各种新技术不断涌现,客户对研究服务提
供商技术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研发技术服务能力不仅直接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水
平,还影响公司在行业内的口碑,间接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尽管公司已经建
立了一支行业领先的科研团队,但是如果未来不能持续跟踪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


1-1-30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持研发技术竞争力,将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经营规模情况

公司的经营规模情况决定了公司服务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公司经营规模主
要受具备医药研发行业相关知识经验的技术人才、与研发试验相匹配的经营场所
及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等因素影响,此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用于建设高水平研发团
队、扩张经营场所及新增高精仪器设备。公司将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经营规模,同时为服务类型向特殊制剂端等方向延伸奠定基
础。

3、下游市场需求情况

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内医药市场不断增长带来的药物研发服务需求上升,客
户研发预算增加以及研发外包渗透率上升,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如果未来国
内医药市场增长速度放缓,导致药物研发服务需求下降,客户研发预算减少或者
研发外包渗透率下降,将对发行人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
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和公司业务特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
等指标对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变动对公司业绩变动
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分析参见本节之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和“(三)毛利和毛利率分
析”。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
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

1-1-30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工具(适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收款项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
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
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1-1-30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
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
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
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
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
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
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
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1-1-31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
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
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
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
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
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公司将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1-1-31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
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
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三)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
金流量为目标,则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分
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等。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
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
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1-31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
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
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
列报。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
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
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
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
下列情况除外:




1-1-31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
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
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
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
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公司
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
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1-1-31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的
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
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
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
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
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1-3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
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
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
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
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
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
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
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
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1-1-3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
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
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
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
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
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
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1-1-31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
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
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
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
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
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四)应收票据(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
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
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
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无风险银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行承兑票 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据组合 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期计量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 在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应收票 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汇票 据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 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五)应收款项(适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100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

1-1-31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
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范围内关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信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联方组合 用减值损失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公
账龄分析法组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
合 失率计提 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
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
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1-1-31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应收账款(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
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
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组合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公司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账款的账 信用损失率计提
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针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4 年 50.00
4-5 年 80.00
5 年以上 100.00

(七)其他应收款(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相关金
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
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
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
的依据如下:

1-1-32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组合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公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其他应收 信用损失率计提
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八)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
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
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32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九)合同资产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
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
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十)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一)同一控制
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具备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
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
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
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
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

1-1-32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收益。

(2)权益法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
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
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
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
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
所有者权益。

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
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公
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
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
损益。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1-32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
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
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
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
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
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
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19.00-9.5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31.7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1-1-32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
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

(2)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
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公司将会行使
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
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
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
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
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
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
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
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
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1-32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二)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
括软件产品。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软件产品 3-10 年 预计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
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
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


1-1-32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
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十四)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
合同负债。

(十五)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
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六)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

1-1-32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
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
价值。

(十七)收入(适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
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1-1-32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同时,按照提供劳务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
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
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
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
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药学研究服务

① 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

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主要指公司向客户提供某项药品的全周期药学研
究服务,按里程碑向客户交付研究成果并得到客户确认。

对于该类项目,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该类项目研
发周期较长,公司结合药学研究项目的行业规范、项目特点、历年研究经验及合
同约定的成果交付时点,设置了若干里程碑。在项目达到某一里程碑时,于资产
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成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的收入。公司按照项目到达各个里程碑
时完成的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并结合平均结算比例,确定了统一的里


1-1-32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程碑和形象进度,作为完工进度的确认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里程碑之间
的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结转计入当期成本,按同等金额确认
该阶段所提供的劳务收入。

② 一次性交付成果的项目

一次性交付成果的项目,主要指公司向客户提供某项药品的部分阶段药学研
究服务,并最终一次性交付成果,或公司向客户转让已完成的药学研究服务成果。

公司少数药学研究服务项目一次性交付成果,一种情形是公司仅提供某项药
物药学研究的部分阶段研发服务,周期相对较短,待全部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取得
客户确认;一种情形是针对自主立项的项目,在签订合同后、后续研发服务开展
前,将合同签订前已取得的研发成果一次性交付客户。

对于公司向客户提供某项药品部分阶段药学研究服务的项目,在相关服务交
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合同约定和历史经验,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按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关服务交付时,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对于公
司向客户转让药学研究服务成果的项目,公司在完成交付并取得客户确认后,一
次性确认收入。

该类项目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2)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① I- IV 期临床试验研究服务

该类项目周期通常在 1 年以上,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百分比,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
比例确定。预计总成本=期末已发生的成本+预计项目完结前尚要发生的成本。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1-1-33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② 生物等效性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该类项目周期通常在 1 年以内,在相关服务交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合
同约定和历史经验,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按
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关服务交付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前
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十八)收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
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
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
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
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
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
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
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
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
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

1-1-33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
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药学研究服务

① 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

对于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在项目达到某一里程碑时,于资产负债表日
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的收入。公司按照项目到达各个里程碑时完成的
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并结合平均结算比例,确定了统一的里程碑和形
象进度,作为履约进度的确认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里程碑之间的已经发
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结转计入当期成本,按同等金额确认该阶段所
提供的劳务收入。

公司在完成某个里程碑时,会出具研究成果资料,经客户确认后公司依据确
认文件确认收入。

② 一次性交付成果的项目

对于公司向客户提供某项药品部分阶段药学研究服务,并一次性交付成果的
项目,在相关服务交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合同约定和历史经验,已经发生
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按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
关服务交付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
认当期收入。对于公司向客户转让药学研究服务成果的项目,公司在完成交付并
取得客户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该类项目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2)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研究服务

① I- IV 期临床试验研究服务

该类项目周期通常在 1 年以上,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履约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确定。预计总成本=期末已发生的成本+预计项目完结前尚要发生的成本。

1-1-33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② 生物等效性试验及生物分析研究服务

该类项目周期通常在 1 年以内,在相关服务交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合
同约定和历史经验,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按
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关服务交付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前
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十九)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
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
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
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
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1-1-33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
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
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
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
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
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
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
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
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
值。

(二十)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
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
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
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

1-1-33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
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
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
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二十二)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1-33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
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
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
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
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十一)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
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
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
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1-1-33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十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
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
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
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 2019 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未产生影响。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对于
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后,且首次执行日期晚于可
比期间最早期初的申请首发企业,应披露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
影响,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影响程度。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
司应披露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在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对业务模式、
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以及假定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全面执
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度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
下:

①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


1-1-33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
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
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
的经济利益。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收入确
项目 执行新收入准则下的收入确认原则
认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
公司已将商品或服务所有权上的主
基本原则 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②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
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A、业务模式

公司提供的药物研发服务采用直销业务模式。公司通过接受客户委托,为其
完成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等工作后,配合客户按照国家药品注册
管理规定进行申报注册,最终协助客户实现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
发。在研究过程中,公司均履行了合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金额及时点无差异。

B、合同条款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主要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符合公司业务情况
和行业惯例,因此实施新收入准则不会在合同条款方面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③新旧收入准则变更对报告期各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新旧收入准则变更对报告期各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营业收入、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无影响。

此外,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
执行当期期初(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
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
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 2020 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

1-1-33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
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累积影响金额
2019 年 2020 年
项目 重新
12 月 31 日 重分类 小计 1月1日
计量
应收票据 - - - - -
应收账款 75,436,568.24 -27,521,145.99 - -27,521,145.99 47,915,422.25
合同资产 - 27,521,145.99 - 27,521,145.99 27,521,145.99
其他流动资产 6,772,950.94 - - - 6,772,950.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5,250.48 - - - 1,485,250.48
资产合计 285,514,631.81 - - - 285,514,631.81
预收款项 112,560,941.78 -112,560,941.78 - -112,560,941.78 -
合同负债 - 112,560,941.78 - 112,560,941.78 112,560,941.78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负债合计 166,758,954.86 - - - 166,758,954.86
盈余公积 6,047,134.83 - - - 6,047,134.83
未分配利润 72,182,459.67 - - - 72,182,459.67
少数股东权益 2,115,882.45 - - - 2,115,882.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5,514,631.81 - - - 285,514,631.81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主要税项与缴纳情况

(一)主要税项

税(费)种类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
增值税 6%、3% 注1
应税服务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1-1-33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税(费)种类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注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
36 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
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北京弘生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适用征收率为 3%。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5%、15%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5%、15%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15%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5%、15%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1、阳光诺和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取得编号为 GR201911006714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三年,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取得编号为 GR201611003877 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2、阳光德美

阳光德美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取得编号为 GR201811009262 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企业
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3、诺和德美

诺和德美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取得编号为 GR201811001570 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企业所
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4、诺和晟泰

诺和晟泰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取得编号为 GR201951001765 的高新技术企


1-1-34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企业
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5、弘生医药

弘生医药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取得编号为 GR201911007364 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企业所
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三)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0 年 261.88 892.28 874.10 280.06
2019 年 289.15 639.33 666.60 261.88
2018 年 153.49 375.53 239.87 289.15

(四)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所得税影响 441.33 178.79 83.42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影响 822.84 544.55 232.81
税收优惠合计 1,264.16 723.35 316.23
利润总额 8,228.37 5,445.54 2,328.09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5.36% 13.28% 13.58%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金额为 316.23 万元、723.35 万元和
1,264.16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58%、13.28%和 15.36%。报告
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对较高,但公司享受的是高新技术
企业普遍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具有持续性,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
关,属于公司经常性所得。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六、分部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等方面的综合研发
1-1-34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公司依托“药学研究
+临床试验+生物分析” 综合药物研发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
研发服务。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未分部管理、运营,因此无需列报更详细的
经营分部信息。

七、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85 -44.25 -32.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77.16 139.35 19.44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36.91 100.64
占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29.41 7.1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21 -14.39 -2.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93 2.79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2.04 149.83 92.2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57 30.85 19.08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83 21.25 3.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损益合计 7.63 97.72 69.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46.49 4,740.07 2,071.75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0.11% 2.06% 3.36%
润的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7,238.86 4,642.34 2,002.07
净利润




1-1-34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流动比率(倍) 1.37 1.09 0.96
速动比率(倍) 1.34 1.07 0.9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61% 50.98% 53.2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9.87% 58.41% 63.3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15 1.94 1.25
(元/股)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 3.46 3.28 3.31
存货周转率(次/期) 34.90 33.11 28.8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816.05 6,573.31 3,169.5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246.49 4,740.07 2,071.7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7,238.86 4,642.34 2,002.07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84% 8.16% 6.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 0.95 0.74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5 0.75 0.43
注:2020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包含合同资产部分。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额/期末
普通股份总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1-1-34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费用化研发支出+资本化研发支出)/营业收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报告
项目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期间
(%)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7.40 1.21 1.21
2020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7.35 1.21 1.2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73 0.79 0.79
201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9.68 0.77 0.7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66 0.35 0.35
201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3.49 0.34 0.3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M0 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1-34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
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与关联方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部分相同客户的情形,如成都


1-1-34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关联方均基于自身的服务或产品,与上述客户独
立签订合同、独立结算,不存在销售相同产品或提供相同服务的情形。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34,681.54 99.84% 23,325.49 99.88% 13,477.31 99.98%
收入
其他业务
54.10 0.16% 27.07 0.12% 2.28 0.02%
收入
营业收入
34,735.64 100.00% 23,352.56 100.00% 13,479.59 100.00%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99.98%、99.88%和 99.84%,主营业务
突出。

2、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药学研究服务 20,481.36 59.06% 12,720.58 54.54% 7,267.31 53.92%
临床试验和生物
14,200.18 40.94% 10,604.91 45.46% 6,210.00 46.08%
分析服务
合计 34,681.54 100.00% 23,325.49 100.00% 13,477.31 100.00%

公司药学研究服务主要包括原料药及制剂工艺研究、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
等服务。报告期内,药学研究服务的收入分别为 7,267.31 万元、12,720.58 万元
和 20,481.3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92%、54.54%和 59.06%。

公司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主要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Ⅰ-Ⅳ期临床试验
及生物分析等服务。报告期内,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的收入分别为 6,210.00
万元、10,604.91 万元和 14,200.1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08%、

1-1-34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5.46%和 40.94%。

2020 年,公司药学研究服务收入占比较 2019 年小幅上升,主要是因为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业务自 2020 年 4 月起才逐渐
恢复正常,其当期收入增长幅度小于药学研究服务收入增长幅度。

3、公司收入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1)受监管政策影响,CRO 行业景气度逐步提升

① 2015 年以来,医药研发市场先经历了低谷期,再逐步回升

2015 年 7 月 22 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 年第 117 号),
决定对所列示的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
核查。在此影响之下,国内众多药品研发项目进入暂停状态。2016 年、2017 年,
国内医药研发市场迅速进入低谷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的化
学药品注册申请数量迅速下降,而从 2018 年开始明显恢复。




数据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此外,2016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
一致性评价的意见》,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
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因此,2017
年以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需求快速增长。


1-1-34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 药品研发监管政策趋严,医药制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使 CRO 行业
景气度提升

随着监管部门对药品研发过程的规范性,研发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要求越
来越严格,以及一致性评价任务越来越紧迫,医药企业不得不加大研发投入。而
众多医药制造企业自身研发能力不足,需要寻求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的支持,以
加快研发进度,提高研发成功的概率,从而促进了 CRO 行业的迅速发展。

在 CRO 行业景气度逐步提升的情况下,公司业务规模亦从 2018 年起得到了
快速发展。

(2)公司顺势延伸业务链条,扩大经营范围,促使业务规模的扩大

在医药研发监管政策趋严的背景之下,为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研发服务需求,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成立了阳光德美,开始筹建生物分析服务业务;公司于 2018
年 3 月收购了诺和德美,扩大了临床试验服务业务。2018 年起,公司形成了“药
学研究+临床试验+生物分析”综合研发服务模式。经营范围的扩大,促使了公司
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同时,在综合研发服务模式下,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具有明显的
协同效应,能够提高药品研发的效率和研发成功的概率,使得公司各项业务承接
能力均进一步提升。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新签订研发服务合同金额
分别为 59,015.52 万元、65,789.74 万元和 52,676.94 万元,有力支撑了公司业务
规模的增长。

因此,在医药研发监管政策趋严,CRO 行业景气度逐步提升,公司业务链
条延伸等因素的影响下,报告期内,公司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的
收入规模均快速增长。

4、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16,923.39 48.80% 9,572.82 41.04% 5,758.34 42.73%


1-1-34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北 4,367.93 12.59% 6,592.75 28.26% 4,540.00 33.69%
华中 4,869.24 14.04% 2,018.46 8.65% 1,165.91 8.65%
华南 4,718.97 13.61% 1,136.24 4.87% 920.84 6.83%
西南 1,924.44 5.55% 2,920.41 12.52% 303.44 2.25%
东北 1,185.32 3.42% 855.73 3.67% 607.51 4.51%
西北 692.24 2.00% 229.08 0.98% 181.28 1.35%
内销 34,681.54 100.00% 23,325.49 100.00% 13,477.31 100.00%
外销 - - - - - -
总计 34,681.54 100.00% 23,325.49 100.00% 13,477.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均为境内业务。由于人才及区位优势,医药研发相关企
业机构在华东及华北地区较为集中,公司在华东及华北地区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随着公司客户群体的扩大,公司在华中、华南等地区的收入占比呈上升趋势。

5、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度分布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季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季度 7,376.95 21.27% 3,292.88 14.12% 1,249.70 9.27%
2 季度 8,193.12 23.62% 6,100.97 26.16% 3,899.01 28.93%
上半年小计 15,570.07 44.89% 9,393.85 40.27% 5,148.72 38.20%
3 季度 7,857.05 22.65% 6,163.36 26.42% 3,389.31 25.15%
4 季度 11,254.42 32.45% 7,768.28 33.30% 4,939.28 36.65%
下半年小计 19,111.47 55.11% 13,931.64 59.73% 8,328.59 61.80%
合计 34,681.54 100.00% 23,325.49 100.00% 13,477.31 100.00%

受春节放假、传统习俗等因素影响,公司第一季度收入一般较少;同时,为
了应对次年第一季度工作时长减少的情况,且应客户要求,公司会增加第四季度
工作安排,满足客户对研究成果交付的需求,导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2018
年 1 季度收入占比降低主要是因为子公司诺和德美从第二季度开始纳入合并范
围内。

1-1-34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此外,公司 2020 年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季度增长较多,除上述原因外,还因
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临床试验志愿者招募困难且医院临床试验开展受限,公
司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业务自 2020 年 4 月起才逐渐恢复正常,并开始启动新
的项目,其中生物等效性试验服务的周期通常为 6-12 个月,生物分析服务的周期
通常为 3-6 个月,2020 年第二、三季度结题项目相对较少,第四季度结题项目相
对较多。2020 年第四季度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业务实现收入 5,857.16 万元,
占该类业务全年收入的 41.25%,从而带动 2020 年第四季度整体收入的增长。

6、报告期内,不同收入确认方法对应的收入和成本确认情况

报告期内,不同收入确认方法对应的收入确认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服务 适用收入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类型
类型 认方法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按里程碑 履约进度法/
交付成果 完工百分比 20,085.00 8,376.49 11,221.73 5,620.40 6,602.50 3,084.97
的项目 法
药学
研究 一次性交 非履约进度
服务 付成果的 法/非完工百 396.36 142.89 1,498.85 573.14 664.81 252.47
项目 分比法
小计 20,481.36 8,519.38 12,720.58 6,193.54 7,267.31 3,337.44
生物等效
非履约进度
性试验及
临床 法/非完工百 11,444.66 7,061.24 8,846.00 5,269.80 5,168.52 3,479.58
生物分析
试验 分比法
服务
及生
物分 I- IV 期临
履约进度法/
析服 床试验研 2,755.52 1,901.63 1,758.91 1,158.24 1,041.49 949.21
完工百分法
务 究服务
小计 14,200.18 8,962.87 10,604.91 6,428.04 6,210.00 4,428.79

合计 34,681.54 17,482.25 23,325.49 12,621.58 13,477.31 7,766.23


7、按服务类型及业务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按服务类型及业务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业务 占各业务 占各业务 占各业务
服务类型
类型 金额 类型收入 金额 类型收入 金额 类型收入
比例 比例 比例
药学研 仿制药开发 17,253.00 84.24% 8,189.10 64.38% 4,411.12 60.70%
究服务 一致性评价 3,197.34 15.61% 4,531.48 35.62% 2,856.19 39.30%



1-1-35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业务 占各业务 占各业务 占各业务
服务类型
类型 金额 类型收入 金额 类型收入 金额 类型收入
比例 比例 比例
创新药开发 31.02 0.15% - - - -
小计 20,481.36 100.00% 12,720.58 100.00% 7,267.31 100.00%
仿制药开发 8,655.62 60.95% 7,032.54 66.31% 4,817.35 77.57%
临床试 一致性评价 3,074.00 21.65% 1,749.62 16.50% 348.55 5.61%
验和生
创新药开发 2,381.05 16.77% 1,758.91 16.59% 1,041.49 16.77%
物分析
服务 其他 89.52 0.63% 63.84 0.60% 2.61 0.04%
小计 14,200.18 100.00% 10,604.91 100.00% 6,210.00 100.00%

其中,对于药学研究服务,仿制药开发业务收入占比逐年增加,一致性评价
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下降,主要原因是一致性评价对 CRO 企业的政策红利逐步减
弱。

在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方面,其一致性评价政策已经实施超过 4 年,相关研
发投入已过快速增长期。一些医药企业从成本收益角度考虑,已放弃部分药品的
一致性评价。剔除该种情形外,具有一致性需求而尚未启动的口服固体制剂仿制
药已经较少。在注射剂仿制药方面,一致性评价政策于 2020 年 5 月正式发布,
该政策发布之前,注射剂仿制药未强制进行一致性评价,但部分企业已自主启动。

整体上,仿制药一致性业务的政策红利正逐步减弱。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新
增的 药学研究服务领域的一致性 评价项目合同金 额分别为 9,471.42 万元、
4,219.25 万元和 1,126.00 万元,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各期药学研究服务中一致性
评价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下降。

8、公司在手订单分布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113,229.91 万元,具体分布
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药学研究服务 生物等效性试验服务 Ⅰ-Ⅳ期临床试验 生物分析服务

通常执行周期 1 3-5 年 6-12 月 1-3 年 3-6 月

金额 63,428.24 35,736.71 12,668.12 1,396.84

占比 56.02% 31.56% 11.19% 1.23%



1-1-35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续:
单位:万元

药物类型 服务类型 客户类型
项目
仿制药 创新药 其他 2 一致性评价 非一致性评价 关联方 非关联方

金额 107,753.08 3,919.77 1,557.07 9,807.24 103,422.68 3,753.08 109,476.83

占比 95.16% 3.46% 1.38% 8.66% 91.34% 3.31% 96.69%

注:
1、针对部分药品,公司与客户同时签订药学研究服务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服务合同,但需完
成药学研究过程中的工艺交接后,才能启动生物等效性试验。
2、其他主要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服务项目。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公司营业成本构成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7,482.25 99.89% 12,621.58 99.89% 7,766.23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20.10 0.11% 14.00 0.11% - -
营业成本合计 17,502.35 100.00% 12,635.58 100.00% 7,766.2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与各期营业收入结构基本匹
配。

2、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型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药学研究服务 8,519.38 48.73% 6,193.54 49.07% 3,337.44 42.97%
临床试验和生物
8,962.87 51.27% 6,428.04 50.93% 4,428.79 57.03%
分析服务
合计 17,482.25 100.00% 12,621.58 100.00% 7,766.23 100.00%

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的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保持
一致。


1-1-35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按成本构成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6,347.37 36.31% 4,660.27 36.92% 2,667.78 34.35%
直接材料 1,621.42 9.27% 1,152.12 9.13% 521.61 6.72%
外协费用 6,847.80 39.17% 4,611.08 36.53% 3,048.98 39.26%
间接费用 2,665.66 15.25% 2,198.11 17.42% 1,527.86 19.67%
合计 17,482.25 100.00% 12,621.58 100.00% 7,766.23 100.00%

(1)人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技术人员的规模。公司所
处行业为人才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的快速增长符合 CRO 行业特点。报告期内,
人工成本分别为 2,667.78 万元、4,660.27 万元和 6,347.37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
比率分别为 34.35%、36.92%和 36.31%,占比平稳。

(2)直接材料

公司直接材料主要包括原辅料及实验试剂、参比制剂及对照品、色谱柱等,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原材料消耗稳定增长。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发生额分
别为 521.61 万元、1,152.12 万元和 1,621.42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率分别为
6.72%、9.13%和 9.27%,占比逐渐趋于平稳。

(3)外协费用

公司外协费用主要为临床试验服务所委托医院等外部机构的费用,亦包括药
学研究服务部分环节的委外费用等。随着公司临床试验业务规模的增加,公司外
协服务采购亦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外协费用分别为 3,048.98 万元、4,611.08 万
元和 6,847.80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率分别为 39.26%、36.53%和 39.17%,占
比较为稳定。

(4)间接费用

公司间接费用主要包含折旧费用、房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以及能源动力费


1-1-35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用等。报告期内,间接费用分别为 1,527.86 万元、2,198.11 万元和 2,665.66 万元,
占比分别为 19.67%、17.42%和 15.25%。报告期内间接费用逐年增加,主要是由
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租赁新的经营场所并进行装修,且购置新型的
实验仪器设备所致。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药学研究服务 11,961.98 69.55% 6,527.04 60.98% 3,929.86 68.81%
临床试验和生物
5,237.31 30.45% 4,176.87 39.02% 1,781.22 31.19%
分析服务
合计 17,199.29 100.00% 10,703.91 100.00% 5,711.08 100.00%

报 告期 内 , 公 司 主 营 业务 毛利 分别 为 5,711.08 万 元 、 10,703.91 万 元 和
17,199.29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变动 变动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百分点 百分点
药学研究服务 58.40% 7.09% 51.31% -2.77% 54.08%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
36.88% -2.50% 39.39% 10.70% 28.68%
析服务
主营业务毛利率 49.59% 3.70% 45.89% 3.51% 42.3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2.38%、45.89%和 49.59%,整体呈
上升趋势。

(1)药学研究服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药学研究服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54.08%、51.31%和 58.40%。
公司药学研究服务的收入增长幅度与成本增长幅度对比如下:



1-1-35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人工成本 4,511.33 33.51% 3,379.04 96.70% 1,717.84
直接材料 1,481.09 39.63% 1,060.72 141.04% 440.05
外协费用 720.06 66.59% 432.24 -11.43% 488.00
间接费用 1,806.91 36.73% 1,321.55 91.10% 691.55
营业成本 8,519.38 37.55% 6,193.54 85.58% 3,337.44
营业收入 20,481.36 61.01% 12,720.58 75.04% 7,267.31

① 2019 年较 2018 年变动原因

2019 年,公司药学研究服务毛利率较 2018 年下降 2.77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
于经营场所搬迁等原因,导致成本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增长幅度,具体如下:

A、人工成本及间接费用:2019 年 6 月,公司(不含子公司)整体搬迁至新
的经营场所,即由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29 号,搬迁至北京市昌平区科
技园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由于实验设备搬至新的经营场所需重新安装调试,业
务暂停约 1 个月,导致人工成本及间接费用增幅高于收入增幅。

B、直接材料:如前所述,受不同项目合同约定的材料承担方不同、项目所
需的具体材料不同等因素影响,公司药学研究的材料成本不随收入的变动而同比
例变动。2019 年,由公司承担的药学研究材料费用较多,导致了直接材料增幅
高于收入增幅。

C、外协费用:2019 年,公司(不含子公司)整体搬迁至新的经营场所,实
验室面积和实验设备增加,同时药学研究方面平均员工人数由 2018 年的 199 人
增长至 2019 年的 347 人,公司药学研究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从而导致了药
学研究外协费用有所下降。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2019 年毛利率较 2018 年小幅下降。

② 2020 年较 2019 年变动原因

2020 年,公司药学研究服务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 7.09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
为随着公司在执行项目增加,规模效应使得公司成本增长幅度低于收入增长幅度,
主要体现在:

1-1-35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A、药学研究服务业务在手订单持续增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药学研究服务业务在手订单金额为 6.34 亿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增长了 49.09%;

B、人均产出增加。2019 年、2020 年各年末药学研究方面技术人员人数分
别为 414 人、475 人,随着公司订单数量的增加,人均营业收入由 2019 年的 36.66
万元增加至 2020 年的 46.08 万元;

C、2020 年,公司未发生经营场所搬迁的情况,未受到该情形的影响。

(2)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28.68%、39.39%
和 36.88%。公司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生物等效
10,560.50 74.37% 38.22% 7,583.80 71.51% 36.64% 4,508.91 72.61% 35.15%
性试验
Ⅰ-Ⅳ期临
2,755.52 19.40% 30.99% 1,758.91 16.59% 34.15% 1,041.49 16.77% 8.86%
床试验
生物分析 798.53 5.62% 38.78% 1,198.36 11.30% 61.91% 657.00 10.58% 15.84%
临床试验
相关咨询 85.63 0.60% 43.27% 63.84 0.60% 86.46% 2.61 0.04% 0.00%
服务
合计 14,200.18 100.00% 36.88% 10,604.91 100.00% 39.39% 6,210.00 100.00% 28.68%

注:报告期内,公司生物分析服务业务既服务于自身的临床试验业务,又独立对外承接业务。
上表中,生物分析服务收入仅为独立对外承接业务的收入。

① 2019 年较 2018 年变动原因

2019 年,公司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毛利率较 2018 年增加 10.70 个百分
点,主要原因是规模效应使得生物分析和Ⅰ-Ⅳ期临床试验服务毛利率提高,同
时,生物等效性试验服务毛利率亦有小幅提高,具体如下:

A、生物等效性试验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公司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的主要收入来源,该项业务
收入由 2018 年的 4,508.91 万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7,583.80 万元。在规模效应作用
下,人工成本及间接费用增长幅度小于收入增长幅度,使得毛利率由 2018 年的
35.15%小幅增长至 2019 年的 36.64%。


1-1-35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B、生物分析服务

生物分析服务需要凭借较多高端精密仪器和先进软件,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投入较大,固定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公司完成的生物分析服务项目(含
服务于自身临床试验业务的项目)由 2018 年的 16 项增加至 2019 年的 58 项。在
规模效应作用下,公司生物分析服务毛利率由 2018 年的 15.84%增长至 2019 年
的 61.91%。

C、Ⅰ-Ⅳ期临床试验

公司子公司诺和德美从 2018 年开始承接创新药Ⅰ-Ⅳ期临床试验业务,当时
议价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不足,导致当年Ⅰ-Ⅳ期临床试验业务毛利率仅为 8.86%。
2019 年公司经与客户协商增加了部分合同金额,使得毛利率上升至 34.15%。

D、临床试验相关咨询服务

2019 年,公司承接了少量临床试验相关咨询服务业务,收入占比较小,服
务内容包括研究方案设计、伦理批件申请等,该项业务毛利率较高。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2019 年公司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毛利率较
2018 年增加。

② 2020 年较 2019 年变动原因

2020 年,公司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 2.50 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生物分析服务毛利率有所下降,具体如下:

A、生物等效性试验

2020 年,公司生物等效性试验服务毛利率较 2019 年变化较小。

B、生物分析服务

受疫情影响,2020 年公司生物分析服务收入规模有所下降,下降幅度高于
固定成本变动比例,导致毛利率较 2019 年有所下降。

C、Ⅰ-Ⅳ期临床试验

2019 年 12 月,公司为开拓Ⅰ-Ⅳ期临床试验服务市场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获取
一项Ⅲ期临床试验服务项目,2020 年该项目实现收入占Ⅰ-Ⅳ期临床试验服务收入


1-1-35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比例较高,使得该项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有所下降。

D、临床试验相关咨询服务

2020 年,公司承接了少量临床试验相关咨询服务业务,收入占比较小,服
务内容包括研究方案设计、专家会议组织等,由于专家会议组织毛利率较低导致
该项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有所下降。公司该类服务较少,毛利率存在波动,对
公司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等方面的综合研发
服务,服务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与公司业务具有相关性的
可比公司为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美迪西、博济医药、百花村(华威
医药)、太龙药业(新领先)、海特生物(汉康医药),昭衍新药由于服务内容为
药物安全性评价、药效学研究及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与公司业务不具有相关性,
未纳入财务指标可比公司范围内。上述上市公司的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药物发现、CMC(包含药学研究及后续受托生产服务)、安全性评价
药明康德 (GLP)、临床试验等,亦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服务、精准医疗
研发和生产服务
药物发现、CMC(包含药学研究及后续受托生产服务)、安全性评价
康龙化成
(GLP)、临床试验等
美迪西 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安全性评价(GLP)等
泰格医药 主要为临床试验及相关服务等
以临床试验及相关服务为主,亦有部分药学研究、安全性评价(GLP)、
博济医药
受托生产服务等
百花村
以药学研究、临床试验为主
(华威医药)
太龙药业
以药学研究、临床试验为主
(新领先)
海特生物
以药学研究、临床试验为主
(汉康医药)
注:百花村列示的为其子公司华威医药的主要服务内容;太龙药业列示的为其子公司新领先
的主要服务内容;海特生物列示的为其子公司汉康医药的主要服务内容。

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药明康德 37.99% 38.95% 39.45%
康龙化成 37.47% 35.52% 32.48%

1-1-35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泰格医药 47.43% 46.48% 43.11%
美迪西 41.07% 35.92% 36.68%
博济医药 43.70% 42.53% 45.60%
百花村
-292.74% 42.92% 46.66%
(华威医药)
太龙药业
49.97% 48.54% 49.23%
(新领先)
海特生物
67.96% 68.14% 60.21%
(汉康医药)
平均值 46.51% 44.88% 44.18%
中位数 43.70% 42.73% 44.36%
阳光诺和 49.61% 45.89% 42.39%
注:百花村、太龙药业、海特生物选取其医药研发服务业务的毛利率。百花村 2020 年医药
研发服务业务毛利率下滑至负值,在计算平均值和中位数时将其剔除。

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在服务内容、业务模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各家
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值比较接近,且处于同行业可比区间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
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1)博济医药、百花村(华威医药)、太龙药业(新领先)、海特生物(汉
康医药)

公司与博济医药、百花村(华威医药)、太龙药业(新领先)、海特生物(汉
康医药)的服务内容比较类似,均以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为主。而且,除海特生
物(汉康医药)外,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其他三家公司的毛利率比较接近(2020
年百花村除外)。

海特生物(汉康医药)毛利率整体高于公司。海特生物于 2018 年以现金方
式收购汉康医药,有关汉康医药经营模式、客户群体、细分业务财务数据等方面
的公开信息较少,无法比较公司与海特生物(汉康医药)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2)药明康德、康龙化成、美迪西

公司与药明康德、康龙化成、美迪西相比,在服务内容、服务模式、客户地
域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服务内容方面,公司以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为主,药明康德、康龙化成除此

1-1-35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之外还存在较多药物发现、安全性评价、受托生产业务,美迪西亦存在较多药物
发现、安全性评价业务。服务模式方面,公司均为定制化服务,而药明康德、康
龙化成、美迪西除此之外,还存在较多 FTE 业务,即按提供服务的人数和时间
计费的服务模式。客户地域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均来源于境内客户,而药
明康德 7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境外客户,康龙化成 8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境外
客户,美迪西 2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境外客户。上述差异导致公司与药明康德、
康龙化成、美迪西的毛利率不完全具有可比性。

(3)泰格医药

泰格医药服务内容以临床试验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
务毛利率分别为 28.68%、39.39%和 36.88%,低于泰格医药。泰格医药为国内最
大的临床试验 CRO 公司,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议价能力,使得其毛利率高于
公司。

(四)税金及附加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19 12.60 10.97
教育费附加 14.51 6.34 4.70
地方教育费附加 9.67 4.23 3.13
印花税 14.13 17.17 14.35
车辆使用税 0.19 0.21 0.62
合计 62.69 40.56 33.77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的变动方向与营业收入的变动方向一致。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期间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34,735.64 100.00% 23,352.56 100.00% 13,479.59 100.00%


1-1-36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销售费用 871.03 2.51% 599.87 2.57% 325.26 2.41%
管理费用 4,415.53 12.71% 3,028.41 12.97% 1,687.00 12.52%
研发费用 3,419.23 9.84% 1,906.55 8.16% 846.06 6.28%
财务费用 99.22 0.29% 31.98 0.14% 70.52 0.52%
费用合计 8,805.01 25.35% 5,566.81 23.84% 2,928.84 21.73%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2,928.84 万元、5,566.81 万元和 8,805.01 万
元,期间费用金额逐年增长,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方向保持一致;期间费用
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1.73%、23.84%和 25.35%,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期间费用率趋于平稳。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总体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业务宣传费、差旅费和业务招待
费。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上述四项费用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95.28%、
95.58%和 94.27%。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05.24 69.49% 360.28 60.06% 192.92 59.31%
业务宣传费 79.42 9.12% 87.57 14.60% 47.42 14.58%
差旅费 83.57 9.59% 70.11 11.69% 37.36 11.49%
业务招待费 52.86 6.07% 55.37 9.23% 32.22 9.91%
办公费及其他 44.83 5.15% 24.66 4.11% 14.98 4.60%
折旧及摊销 5.10 0.59% 1.87 0.31% 0.37 0.11%
费用合计 871.03 100.00% 599.87 100.00% 325.26 100.00%
营业收入 34,735.64 - 23,352.56 - 13,479.59 -
占营业收入比 2.51% - 2.57% - 2.41%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25.26 万元、599.87 万元和 871.03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2.41%、2.57%和 2.51%,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为平稳。


1-1-36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销售费用具体明细变动分析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192.92 万元、360.28 万元和
605.24 万元,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销售人员数量逐年增加,由 2018 年末
的 13 人增长至 2020 年末的 28 人;同时,随着公司订单和收入的增加,销售人
员的平均薪酬亦有所增加。

②业务宣传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宣传费分别为 47.42 万元、87.57 万元和 79.42
万元,差旅费分别为 37.36 万元、70.11 万元和 83.57 万元,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32.22 万元、55.37 万元和 52.86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为了扩
大业务规模,通过拜访客户、参加展会等方式积极获得新的订单,导致上述各项
销售费用逐年增长。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药明康德 3.56 3.41 3.51
康龙化成 1.80 1.94 1.88
泰格医药 3.03 2.89 2.37
美迪西 5.14 6.21 5.89
博济医药 5.39 5.59 5.75
百花村 2.25 1.80 0.28
太龙药业
- 2.13 2.17
(新领先)
海特生物 28.96 50.16 61.89
平均值
3.53 3.42 3.12
(剔除海特生物)
中位数
3.29 2.89 2.37
(剔除海特生物)
阳光诺和 2.51 2.57 2.41
注:1、上表中除太龙药业取其子公司新领先销售费用率外,其他均为上市公司整体销售费
用率。太龙药业披露了子公司新领先 2018 年、2019 年,未披露 2020 年财务报告。
2、报告期内,百花村未披露子公司华威药业的财务报告。2018 年至 2019 年,百花村医药


1-1-36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研发服务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82.27%、88.66%,占比较高,故其整体销售费用率与公司亦
具有可比性。百花村 2020 年下半年冲减大额收入,费用率不具有可比性,故取其 2020 年
1-6 月数据。
3、报告期内,海特生物未披露子公司汉康医药的财务报告。海特生物除医药研发服务业务
外,还存在较多的药品生产、销售业务,故其整体销售费用率与公司不具有可比性。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区间内。公司销售费用
率整体高于康龙化成、百花村、太龙药业,与泰格医药比较接近。公司销售费用
率低于药明康德、博济医药、美迪西,且博济医药、美迪西销售费用率远高于同
行业其他公司,主要原因如下:

① 药明康德:根据药明康德招股说明书,其销售费用率较高的原因主要为
销售岗位中海外雇员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销售费用,从而导致销售费用率
较高。

② 博济医药:根据博济医药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博济医药销售费用率
较高的原因如下:

一是与其自身发展趋势有关。博济医药主营业务以临床试验及相关咨询服务
为主,以药学研究等其他服务为辅。受 2015 年临床试验监管政策改革的影响,
博济医药 2016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从 2015 年的 12,662.60 万元下降至 2016 年
的 7,215.15 万元,而销售费用有所上升,导致 2016 年销售费用率由 2015 年的
2.54%大幅上升至 6.65%。博济医药为了提高销售收入,2015 年、2016 年大幅增
加销售人员数量,加大营销力度,2017 年至 2020 年销售费用率维持在 5%左右。

二是业务构成不同,订单获取方面有所差异。2019 年,公司与博济医药收
入规模接近,但业务构成不同。2018 年至 2019 年,博济医药临床试验及相关咨
询服务收入占比为 80%左右,2020 年为 70%左右,主要订单类型和收入来源相
对单一。而公司各类业务发展较为均衡,2018 年起,公司药学研究服务收入占
比为 50%-60%,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收入占比为 40%-50%。公司药学研究、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业务之间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互相促进订单的获取,
部分临床试验的业务来自于药学研究的老客户,部分药学研究的业务来自于临床
试验的老客户。另外,公司对部分客户提供某项药品的全流程研发服务。在上述
业务模式影响之下,公司销售人员数量低于博济医药。2020 年末,公司销售人
员数量为 28 人,而博济医药为 44 人,导致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总额低于博济医药,
从而导致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博济医药。

1-1-36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 美迪西:公司与美迪西在业务类型和项目合同规模方面存在差异,导致
所需销售人员数量存在差异。根据美迪西招股说明书,美迪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安全性评价等,其中提供单项服务的项目数量居多,单笔
合同金额较小且项目实施周期较短,而提供综合类服务的项目数量较少。2017
年至 2019 年 1-6 月,美迪西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项目数量分别为
967 个、1,153 个、619 个,占项目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92.18%、92.17%、90.90%。
而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合同金额主要在 200 万元以上且项
目实施周期较长。美迪西多数项目合同金额较小,数量较多且实施周期较短,导
致其所需的销售人员数量较多。

2020 年,美迪西营业收入为 66,595.59 万元,为公司的 1.92 倍;2020 年末,
美迪西销售人员数量为 92 人,为公司的 3.29 倍。上述情况导致美迪西销售人员
薪酬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公司,从而导致其销售费用率高于公司。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总体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房租及物业费、办公费和折旧及
摊销。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上述四项费用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6.00%、
88.88%和 83.84%。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035.02 68.74% 2,177.91 71.92% 1,161.58 68.86%
房租及
236.32 5.35% 218.69 7.22% 174.38 10.34%
物业费
办公费 260.39 5.90% 169.36 5.59% 76.47 4.53%
折旧及摊销 170.11 3.85% 125.74 4.15% 38.41 2.28%
中介服务费 344.47 7.80% 51.91 1.71% 14.64 0.87%
业务招待费 206.56 4.68% 74.99 2.48% 35.73 2.12%
差旅费 59.32 1.34% 69.62 2.30% 71.55 4.24%
交通费 76.57 1.73% 106.42 3.51% 63.41 3.76%
其他 26.76 0.61% 33.78 1.12% 50.82 3.01%
费用合计 4,415.53 100.00% 3,028.41 100.00% 1,687.00 100.00%


1-1-36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34,735.64 - 23,352.56 - 13,479.59 -
占营业
12.71% - 12.97% - 12.52% -
收入比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687.00 万元、3,028.41 万元和 4,415.53 万
元,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12.52%、12.97%和 12.71%。报告期各期,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的不断增长,管理费用逐年增加。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管理费用率总体保
持平稳。

(2)管理费用具体明细变动分析如下:

① 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1,161.58 万元、2,177.91 万元和
3,035.02 万元,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管理人员(含管理层、行政、财务、
人力等人员)数量逐年增加,由 2018 年末的 35 人增长至 2020 年末的 107 人。

② 房租及物业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房租及物业费分别为 174.38 万元、218.69 万元
和 236.32 万元,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为了满足业务规模扩大的需求,租
赁的办公场所增加。

③ 办公费、折旧及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办公费分别为 76.47 万元、169.36 万元和 260.39
万元,折旧及摊销分别为 38.41 万元、125.74 万元和 170.11 万元,逐年增加,主
要是因为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购入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以及办公软件增加。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药明康德 11.12 11.52 11.76


1-1-36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康龙化成 12.72 13.19 13.44
泰格医药 12.24 12.47 13.66
美迪西 7.78 8.12 7.69
博济医药 16.13 20.11 19.86
百花村 30.87 24.55 13.58
太龙药业
- 10.84 7.84
(新领先)
海特生物 17.38 11.48 5.72
平均值
15.14 14.40 12.55
(剔除海特生物)
中位数
12.48 12.47 13.44
(剔除海特生物)
发行人 12.71 12.97 12.52
注:1、上表中除太龙药业取其子公司新领先管理费用率外,其他均为上市公司整体管理费
用率。太龙药业披露了子公司新领先 2018 年、2019 年财务报告,未披露 2020 年财务报告。
2、报告期内,百花村未披露子公司华威药业的财务报告。2018 年至 2019 年,百花村医药
研发服务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82.27%、88.66%,占比较高,故其整体管理费用率与公司亦
具有可比性。百花村 2020 年下半年冲减大额收入,费用率不具有可比性,故取其 2020 年
1-6 月数据。
3、报告期内,海特生物未披露子公司汉康医药的财务报告。海特生物除医药研发服务业务
外,还存在较多的药品生产、销售业务,故其整体管理费用率与公司不具有可比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区间内。公司管理费用率整体高
于药明康德、太龙药业及美迪西,与康龙化成、泰格医药比较接近。公司管理费
用率整体低于博济医药和百花村,主要原因如下:

① 博济医药:报告期内,博济医药管理费用率远高于多数同行业公司。博
济医药由于其自身因素,管理费用中的折旧摊销及租赁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高于公司及同行业其他公司平均水平,而且其 2019 年和
2020 年计提了较多股权激励费用,从而导致了其管理费用率高于公司及同行业
其他多数公司。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项目 主体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博济医药 2.45% 3.15% 3.30%
折旧摊销
其他可比公司 1.44% 2.06% 1.45%
及租赁费
发行人 1.17% 1.47% 1.57%
办公费 博济医药 2.41% 2.17% 2.56%


1-1-36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项目 主体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其他可比公司 0.32% 0.73% 0.63%
发行人 0.75% 0.73% 0.56%
博济医药 0.55% 1.42% 1.15%
差旅
其他可比公司 0.20% 0.72% 0.59%
交通费
发行人 0.39% 0.75% 0.99%
博济医药 1.93% 2.14% 0.24%
股权激励
泰格医药 0.98% 1.31% 0.11%
费用
发行人 - - -
注:1、2018 和 2019 年其他可比公司不含海特生物和康龙化成(康龙化成管理费用无法按
上表分类准确区分);2020 年其他可比公司不含海特生物、康龙化成、百花村及太龙药业(新
领先)。
2、报告期内,除泰格医药,上表其他可比公司无股权激励费用。

② 百花村:2018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与百花村差异较小。2019 年,百花村
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其自身经营管理方面的因素导致营业收入从 2018
年的 41,918.94 万元降至 2019 年的 26,201.77 万元,而管理费用却有所增加,导
致管理费用率提高。2020 年,百花村自身经营管理方面的影响因素并未解决,
上半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比下降 25.62%,而管理费用却有所增加,导致管理费
用率提高。

3、研发费用明细

(1)研发费用明细构成情况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来源于公司自主立项项目以及科研性试验项目,其中自主
立项项目作为储备项目,后期推荐给客户;科研性试验项目主要是为了提高研发
成功概率而进行的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研发费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080.68 31.61% 499.63 26.21% 284.11 33.58%
委外研发 1,045.57 30.58% 1,040.94 54.60% 333.24 39.39%



1-1-36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费 823.18 24.07% 170.73 8.95% 146.88 17.36%
检测维修费 6.03 0.18% 2.43 0.13% 0.44 0.05%
折旧及摊销 183.85 5.38% 98.15 5.15% 39.80 4.70%
房租及物业费 169.13 4.95% 53.72 2.82% 23.34 2.76%
其他 110.81 3.24% 40.95 2.15% 18.24 2.16%
合计 3,419.23 100.00% 1,906.55 100.00% 846.06 100.00%
营业收入 34,735.64 - 23,352.56 - 13,479.59 -
占营业收入比 9.84% - 8.16% - 6.28% -

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委外研发和研发项目耗用的材料等。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总额分别为 846.06 万元、1,906.55 万元和 3,419.23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8%、8.16%和 9.84%。其中,2019 年、2020 年委外
研发费用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部分自研项目进展至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阶段,委
托医院等外部机构产生的费用增加所致。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具体对
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药明康德 4.19 4.59 4.54
康龙化成 2.05 1.67 1.09
泰格医药 4.91 4.43 3.83
博济医药 10.15 8.16 7.84
美迪西 7.05 6.27 5.08
百花村 7.23 - -
太龙药业
- 10.96 11.58
(新领先)
海特生物 16.43 10.10 5.05
平均值
5.67 6.01 5.66
(剔除海特生物、百花村)
中位数
4.91 5.43 4.81
(剔除海特生物、百花村)



1-1-36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公司 9.84 8.16 6.28
注:1、上表中除太龙药业取其子公司新领先研发费用率外,其他均为上市公司整体研发费
用率。太龙药业披露了子公司新领先 2018 年、2019 年财务报告,未披露 2020 年财务报告。
2、2018-2019 年,百花村未披露研发费用,百花村 2020 年下半年冲减大额收入,费用率不
具有可比性。
3、报告期内,海特生物未披露子公司汉康医药的财务报告。海特生物除医药研发服务业务
外,还存在较多的药品生产、销售业务,故其整体研发费用率与公司不具有可比性。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处于同行业可
比区间内。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利息支出 104.02 75.08 207.86
减:利息收入 21.62 45.67 139.87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16.82 2.57 2.53
合计 99.22 31.98 70.52

2018 年,公司利息支出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向股东康彦龙短期借款 2,400.00
万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1 月还清。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关联方借用公司资金所形成的
利息。

(六)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政府补助 96.83 141.18 19.82
增值税加计扣除 27.43 19.40 -
国税局个税返还 4.93 2.79 -
生育津贴 6.51 - -
合计 135.71 163.37 19.82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1-1-36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蓉漂计划人才补助 2.20 48.00 -
新增企业技术改造和技
- 34.40 -
术创新补助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补
- 30.00 -

中关村融资租赁补贴 8.92 10.07 19.44
中关村高新企业补贴 - 10.00 -
成都高新区种子期雏鹰
- 5.00 -
企业资金补助
石景山园区党组织经费 - 1.89 -
稳岗补贴 19.67 1.83 0.38
高新区人才局补助 0.12 - -
滞留湖北人员补贴 0.77 - -
返岗补贴 0.15 - -
失业保险返还 2.65 -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 10.00 - -
补贴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高
15.00 - -
企奖补
成都高新技术工作局企
5.00 - -
业补贴
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
15.05 - -
和科技局项目专项资金
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培训补 9.80 -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
信息化局小微企业研发 7.00 - -
费补贴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专
0.50 - -
项资金
合计 96.83 141.18 19.82

(七)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理财投资收益,金额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理财投资收益 41.67 29.41 7.11



1-1-37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合计 41.67 29.41 7.11

(八)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坏账损失 - - -414.59
合计 - - -414.59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2017 年和 2018 年,
公司坏账损失均为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2019 年及以后的坏账损失在“信用减
值损失”项目列报。

(九)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坏账损失 -264.54 201.79 -
合计 -264.54 201.79 -

公司于 2019 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根据准则要求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
失。2019 年信用减值损失为正数主要是因为收回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所致。

(十)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无需支付的款项 - 8.75 0.63
其他 - 0.16 0.00
合计 - 8.91 0.63


1-1-37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主要为无需支付的款项。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对外捐赠、赞助费 20.65 1.89 3.00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7.85 44.25 32.19
违约金 - 19.80 0.44
滞纳金及其他 20.19 1.61 0.0005
无法收回款项 1.37 - -
合计 50.06 67.54 35.6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35.62 万元、67.54 万元和 50.06 万元,主要
为对外捐赠、赞助费、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违约金、滞纳金等,金额相对较小。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与分析

公司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26,287.49 68.30% 18,153.05 63.58% 11,907.30 59.09%
非流动
12,198.03 31.70% 10,398.41 36.42% 8,242.49 40.91%
资产
资产总计 38,485.52 100.00% 28,551.46 100.00% 20,149.7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

(二)流动资产构成与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0,930.52 41.58% 7,648.95 42.14% 3,170.23 26.62%

1-1-37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票据 139.29 0.53% - - - -
合同资产 5,952.48 22.64% - - - -
应收账款 5,144.03 19.57% 7,543.66 41.56% 5,616.92 47.17%
应收款项
42.00 0.16% - - - -
融资
预付款项 1,559.72 5.93% 1,488.02 8.20% 1,166.59 9.80%
其他应收款 236.95 0.90% 421.09 2.32% 1,185.63 9.96%
存货 628.87 2.39% 374.05 2.06% 389.28 3.27%
其他流动
1,653.64 6.29% 677.30 3.73% 378.66 3.18%
资产
合计 26,287.49 100.00% 18,153.05 100.00% 11,907.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40 11.54 5.31
银行存款 10,929.12 7,637.41 3,164.92
合计 10,930.52 7,648.95 3,170.2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应收票据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 139.29 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其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收票据余额,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30.10 - -
商业承兑汇票 9.68 - -
减:坏账准备 0.48 - -


1-1-37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计 139.29 - -

3、合同资产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
称新收入准则),申请首发企业应当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增
合同资产科目。根据新收入准则,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
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公司所列报的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可收取对价的
权利,但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里程碑的部分。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区
别在于,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已向客户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可收取对价的权利,且已
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里程碑的部分。

2020 年 1 月 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同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药学研究服务 2,424.01 161.20 2,262.81 5,420.05 376.76 5,043.29
临床试验和生
521.39 32.08 489.30 970.23 61.04 909.19
物分析服务
合计 2,945.39 193.28 2,752.11 6,390.28 437.80 5,952.48

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5,580.90 8,102.46 6,136.41
坏账准备 436.87 558.81 519.49
账面价值 5,144.03 7,543.66 5,616.92
还原合同资产后账面余额
11,971.17 8,102.46 6,136.41
(A)
营业收入(B) 34,735.64 23,352.56 13,479.59
还原后账面余额/营业收入
34.46% 34.70% 45.52%
(C=A/B)


1-1-37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还原合同资产后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6,136.41 万元、
8,102.46 万元和 11,971.1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5.52%、34.70%和 34.46%,
公司在积极拓展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在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4,607.94 82.57% 6,902.73 85.19% 4,368.61 71.19%
1-2 年 724.39 12.98% 853.36 10.53% 1,216.22 19.82%
2-3 年 71.31 1.28% 248.11 3.06% 481.75 7.85%
3-4 年 97.21 1.74% 82.35 1.02% 69.83 1.14%
4-5 年 80.04 1.43% 15.91 0.20% - -
合计 5,580.90 100.00% 8,102.46 100.00% 6,136.41 100.00%
坏账准备 436.87 - 558.81 - 519.49 -
账面价值 5,144.03 - 7,543.66 - 5,616.9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 2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584.82 万元、
7,756.09 万元和 5,332.33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1.01%、95.73%
和 95.55%。报告期内,公司账龄 2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应收账款整体
质量良好。

(2)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分析

①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2018 年,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6 个月 6 个月-
公司名称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以内 1年
康龙化成 -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泰格医药 5.00% 10.00% 20.00% 40.00% 80.00% 100.00%
博济医药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美迪西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百花村 5.00% 10.00% 15.00% 20.00% 20.00% 50.00%
太龙药业 3.00% 5.00% 15.00% 40.00% 70.00% 100.00%


1-1-37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 个月 6 个月-
公司名称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以内 1年
阳光诺和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注:药明康德 2018 年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且未披露 2018 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

②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

2019 年,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康龙化成 0.65% 49.28%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博济医药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百花村 5.00% 10.00% 20.17% 30.87% 55.25% 100.00%
美迪西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阳光诺和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注:药明康德、太龙药业、泰格医药 2019 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2.25%、5.97%
和 10.92%。

2020 年,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康龙化成 0.65% 48.64%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博济医药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百花村 5.00% 10.04% 19.47% 32.44% - -
美迪西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阳光诺和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注:药明康德、太龙药业、泰格医药 2020 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2.07%、6.40%、
7.69%;百花村 4-5 年及 5 年以上计提比例未披露。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额比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广东中润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830.12 14.87


1-1-37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应收账款余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额比例
2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68.41 10.18
3 赣江新区博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65.15 10.13
4 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49.34 4.47
5 四川大众医药有限公司 237.18 4.25
合计 2,450.18 43.9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769.04 21.83
2 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70.42 7.04
3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467.12 5.77
4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457.21 5.64
5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37.78 5.40
合计 3,701.57 45.6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322.08 54.14
1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45.00 0.73
小计 3,367.08 54.87
2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443.64 7.23
3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49.75 4.07
4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233.61 3.81
5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195.25 3.18
合计 4,489.33 73.1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 4,489.33 万元、3,701.57
万元和 2,450.18 万元,占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73.16%、45.68%
和 43.90%,呈下降趋势。

2018 年至 2019 年各期末,公司对百奥药业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对百奥药业销售收入分别为 2,735.54 万元、3,253.70 万元,金额较
大,导致各期末公司对百奥药业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但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属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百奥药业应收账款余额已
下降至 71.56 万元,回款情况较好。




1-1-37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50.00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11%、0.00%及 0.00%,占比极小。上述第三方回款主
要是因为客户资金周转问题,委托第三方垫付预付款。公司第三方回款事项已取
得客户和回款方的确认,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与客户或受托付款方产生款项
纠纷的情形,该笔第三方回款亦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5、应收款项融资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于由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2020 年 12 月末,公
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 42.00 万元,金额较小。

6、预付款项

公司预付款主要为供应商的采购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
别为 1,166.59 万元、1,488.02 万元和 1,559.72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9.80%、8.20%和 5.93%,占比较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
序号 名称 预付款项余额 款项性质
总额的比例
临床试验外
1 萍乡市人民医院 292.99 18.78
协费用
临床试验外
2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45.13 9.30
协费用
临床试验外
3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 123.47 7.92
协费用
临床试验外
4 云南昆钢医院 116.16 7.45
协费用
临床试验外
5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116.11 7.44
协费用
合计 793.86 50.89 -




1-1-37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保证金 237.75 339.75 213.96
往来款 0.20 3.31 1,108.42
备用金 6.54 5.26 103.31
社保代扣代缴 21.29 18.97 8.08
员工借款 - 125.00 64.17
账面余额 265.78 492.29 1,497.94
坏账准备 28.83 71.21 312.31
账面价值 236.95 421.09 1,185.63

2018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关联方往来款,该部分款项已于 2019 年
归还完毕并计提了相应的利息,详情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
独立性”之“十一、关联交易”。

公司员工借款形成的原因主要为公司个别员工因家庭原因急需用钱而向公
司借款。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 占其他应收款
序号 名称 款项性质
余额 总额的比例
1 北京中科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158.69 59.71% 房租押金
北京金伟凯医学生物技术有限
2 20.91 7.87% 房租押金
公司
3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20.00 7.52% 投标保证金
4 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 17.57 6.61% 房租押金
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 3.76% 投标保证金
合计 227.17 85.47% -

8、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包括原辅料及实验试剂、参比制剂及对照品、色谱
柱、其他耗材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1-1-37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存货构成表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624.74 99.34% 371.20 99.24% 387.52 99.55%
低值易耗品 4.13 0.66% 2.85 0.76% 1.76 0.45%
账面余额 628.87 100.00% 374.05 100.00% 389.28 100.00%
存货跌价准备 - - - - - -
账面价值 628.87 - 374.05 389.2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89.28 374.05 万元和 628.87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7%、2.06%和 2.39%,占比较小。公
司为研发型企业,主要成本为人力成本及外协费用,故报告期末原材料余额占流
动资产比例较低,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情况。

9、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扣额和待摊房租、维修费用及其他。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增值税留抵扣额 522.62 414.17 309.49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
2.23 3.76 -
得税预缴税额
待摊房租、维修费用及
619.79 259.37 62.18
其他
理财产品 509.00 - 7.00
合计 1,653.64 677.30 378.66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与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7,464.02 61.19% 6,309.28 60.68% 5,090.00 61.75%
无形资产 404.10 3.31% 405.61 3.90% 169.42 2.06%


1-1-38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商誉 2,605.72 21.36% 2,051.08 19.72% 2,051.08 24.88%
长期待摊费用 1,315.81 10.79% 1,286.73 12.37% 396.44 4.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5.48 2.18% 197.18 1.90% 232.78 2.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2.90 1.17% 148.53 1.43% 302.76 3.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98.03 100.00% 10,398.41 100.00% 8,242.4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具
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实验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
及其他等,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占比最大,分别为 95.72%、95.73%和 95.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 10,110.25 7,928.04 6,164.59
其中:机器设备 9,497.75 7,495.68 5,843.57
运输工具 75.42 75.42 79.06
电子设备 453.67 300.23 199.98
办公设备及其他 83.41 56.72 41.98
二、累计折旧 2,646.23 1,618.76 1,074.59
其中:机器设备 2,370.43 1,455.67 971.32
运输工具 48.69 38.21 36.18
电子设备 198.49 110.81 57.70
办公设备及其他 28.61 14.06 9.40
三、减值准备 - - -
四、账面价值 7,464.02 6,309.28 5,090.00
其中:机器设备 7,127.32 6,040.00 4,872.25
运输工具 26.72 37.20 42.88
电子设备 255.19 189.42 142.28
办公设备及其他 54.79 42.66 32.59



1-1-38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090.00 万元、6,309.28 万元
和 7,464.0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5.26%、22.10%和 19.39%。根据公
司研发要求及业务需求,公司固定资产余额逐年增加,其中 2019 年末及 2020 年
末分别较上期末增长了 28.61%和 27.53%。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提供研发服务所需的机器设备,使用状况良好,报告期
各期末不存在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
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

2、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结构及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 571.08 488.49 202.22
其中:软件 571.08 488.49 202.22
二、累计摊销 166.99 82.88 32.80
其中:软件 166.99 82.88 32.80
三、减值准备 - - -
四、账面价值 404.10 405.61 169.42
其中:软件 404.10 405.61 169.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9.42 万元、405.61 万元和
404.1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84%、1.42%和 1.05%,占比较小。公
司无形资产主要为提供研发服务所需的软件,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小计 2,605.72 2,051.08 2,051.08
诺和德美 2,051.08 2,051.08 2,051.08
弘生医药 554.64 - -



1-1-38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二、减值准备小计 - - -
诺和德美 - - -
弘生医药 - - -
三、账面价值小计 2,605.72 2,051.08 2,051.08
诺和德美 2,051.08 2,051.08 2,051.08
弘生医药 554.64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051.08 万元、2,051.08 万元和
2,605.7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18%、7.18%和 6.77%。公司商誉为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诺和德美及弘生医药形成的。

(1)收购诺和德美确认的商誉

2018 年 4 月,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托新权、邵妍持有的诺和德美 100%
股权。本次交易双方根据 2017 年末诺和德美、阳光诺和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
在手订单等情况,协商确定 2017 年末诺和德美估值约 2,000.00 万元,阳光诺和
投后估值约 25,000.0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诺和德美 100%股权,诺
和德美原股东托新权、邵妍持有公司 8.00%股权。根据 2020 年 3 月 10 日中铭国
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0]第 16055 号《资产评
估报告》,经收益法评估,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诺和德美评估价值为 2,041.02
万元。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收购对价为 2,041.02 万元。公司将投资成本与收购
日诺和德美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商誉 2,051.08 万元。

(2)收购弘生医药确认的商誉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0]第
16187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收益法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2 月 29 日,
弘生医药评估价值为 630.00 万元。2020 年 2 月,经公司与弘生医药原股东协商,
公司以 600.00 万元现金对价收购了弘生医药 100.00%股权。购买日弘生医药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45.36 万元,公司将投资成本与收购日弘生医药可辩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商誉 554.64 万元。




1-1-38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商誉减值测试

①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诺和德美、弘生医药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即将全
部主营业务经营性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无形性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
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相一致。

②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商誉对应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根据管理层批准的上述资产组五年期的财
务预算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5 年以后的永续现金流量按照详细预测期最后
一年的水平确定。

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
税前利率。

经测算,报告期内公司因收购诺和德美、弘生医药产生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收购诺和德美,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诺和德美
(单体)营业收入分别为 5,287.54 万元、8,532.33 万元、12,997.93 万元,净利润
分别为 610.78 万元、1,110.72 万元、2,401.71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诺和德美(单体)在手合同为 35,817.55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2 月收购弘生医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弘生医药在手合同为 1,686.79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之日,诺和德美、弘生医药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风
险。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租入房屋装修费 1,304.97 1,271.35 374.37
租赁费 10.84 15.37 22.07
合计 1,315.81 1,286.73 396.44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对实验室及办公场所的装修费。

1-1-38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396.44 万元、1,286.73 万元和 1,315.8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7%、4.51%和 3.42%。2019 年末,公司长期
待摊费用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不含子公司)为满足业务规模扩大的需求,新
租赁了实验室及办公场所,并对其进行全部装修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903.99 135.60 630.02 94.50 831.80 124.77
可抵扣亏损 865.88 129.88 684.49 102.67 720.07 108.01
合计 1,769.86 265.48 1,314.50 197.18 1,551.87 232.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可抵扣亏损造成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分别为 232.78 万元、197.18 万元和 265.48 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1.16%、0.69%和 0.69%。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302.76 万元、148.53 万元
和 142.90 万元,均为设备预付款。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负债结构

公司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9,193.69 100.00% 16,675.90 100.00% 12,381.37 96.98%
非流动负债 - - - - 386.16 3.02%

1-1-38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负债合计 19,193.69 100.00% 16,675.90 100.00% 12,767.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

2、流动负债

公司流动负债构成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350.00 12.24% 1,200.00 7.20% - -
应付账款 1,362.82 7.10% 1,584.35 9.50% 879.36 7.10%
预收款项 - - 11,256.09 67.50% 9,471.86 76.50%
合同负债 12,829.23 66.84%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644.71 8.57% 1,280.87 7.68% 665.01 5.37%
应交税费 712.19 3.71% 480.35 2.88% 396.91 3.21%
其他应付款 70.96 0.37% 488.07 2.93% 480.72 3.88%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386.16 2.32% 487.51 3.94%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23.79 1.17% - - - -
合计 19,193.69 100.00% 16,675.90 100.00% 12,381.3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以及合同负
债,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2,350.00 1,200.00 -
合计 2,350.00 1,2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1,200.00 万元和 2,350.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0%、7.20%和 12.24%。


1-1-38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规模快速增加,为满足公司采购需求增加以及运营规模
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银行融资解决资金不足。2017 年,公司存在向
银行提取受托支付贷款过程中,向贷款银行提供的相关采购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情
形,上述采购合同对应的供应商在收到受托支付款项时,将其退回公司账户,由
公司根据实际采购进度及需求使用,并向银行偿还贷款及支付利息(以下简称
“转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贷款日期 转贷后
贷款 合同约定 提取 转贷
转贷方 实际资金
银行 贷款用途 提取日 偿还日 方式 金额
用途
北京银行 补充流动 北京海泰
补充流动
股份有限 资金、购 受托 天正医药
2017-6-29 2018-6-21 1,250.00 资金、购买
公司昌平 买试验耗 支付 科技有限
试验耗材
支行 材 公司
北京银行 补充流动 高拓耀业
补充流动
股份有限 资金、购 受托 (北京)科
2017-6-29 2018-6-21 750.00 资金、购买
公司昌平 买试验耗 支付 技有限公
试验耗材
支行 材 司

报告期内,公司仅 2017 年涉及转贷情况,贷款金额为 2,000.00 万元。发生
该等情形主要是由于公司订单规模增长带来资金需求增加,根据相关借款合同要
求,公司在提取贷款时需提供资金流向安排的文件和有关证明,且需满足合同约
定的单次提款额度下限,由银行审核后一次性受托支付完毕。但企业在实际经营
和采购过程中,由于供应商付款需求较为分散,存在小批量、多次付款的需求,
且少数供应商的付款需求时效性要求较高,不能完全匹配银行提款采用受托支付
一次性支付的要求,因此存在前述转贷情形。公司在通过转贷方式取得上述贷款
后,实际用途仍为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试验耗材,并未另作他用。

截至报告期末,前述涉及转贷情形的贷款均已如期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金
及利息,且未发生贷款纠纷或银行罚息等情形。相关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采购
合同未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或纳税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已按照
《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加强内部
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修订了《筹资管理制度》,加强对贷款审批的
内控制度,杜绝后续再次发生类似转贷情形。

2020 年 7 月 10 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已出具说明,认为:“阳
光诺和在我行的上述贷款及其使用用途不违反与我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的约定,并

1-1-38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能按时还本付息,从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
录,无违反我行结算制度规定的行为,资金信誉和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良好。”

综上,上述“转贷”涉及的融入资金均用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
已经按期偿还。公司上述转贷事项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发行人已偿还上
述贷款,有针对性的建立了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审计基准日后未再发生转贷行
为,且与相关银行之间不存在纠纷。因此,上述转贷事项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
性障碍。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879.36 万元、1,584.35 万元和 1,362.8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89%、9.50%和 7.10%。公司应付账款逐年增
加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委外服务、原材料、设备等采购需求增加,
使得期末应付账款增加。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委外款 671.35 826.78 507.29
应付费用款 120.39 81.60 3.48
应付材料款 283.43 314.80 224.87
应付设备工程款 287.64 361.18 143.70
合计 1,362.82 1,584.35 879.36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9,471.86 万元、11,256.09 万元和 0.00
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客户支付给公司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研发服务合同款项。
2020 年 12 月 31 日,预收账款余额为 0.00 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新收入准则,
在列报方面,需将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收款项余额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1,770.54 15.73%


1-1-38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预收款项余额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2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108.43 9.85%
卓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549.00 4.88%
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358.47 3.18%
3
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 60.53 0.54%
小计 967.99 8.60%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816.76 7.26%
4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49.15 1.33%
小计 965.90 8.59%
5 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434.34 3.86%
合计 5,247.20 46.6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309.97 3.27%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300.88 3.18%
1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277.58 2.93%
小计 888.43 9.38%
2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752.93 7.95%
3 广东中润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567.67 5.99%
4 河北华晨药业有限公司 567.00 5.99%
5 济南高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63.72 5.95%
合计 3,339.75 35.26%

(4)合同负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 12,829.23 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
客户支付给公司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研发服务合同款项。

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合同负债余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额比例
1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419.66 11.07%
四川大众医药有限公司 879.12 6.85%
2 海南天盛保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5.29 0.74%
小计 974.42 7.60%



1-1-38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合同负债余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额比例
卓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564.11 4.40%
3 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396.23 3.09%
小计 960.34 7.49%
4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891.82 6.95%
5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523.51 4.08%
合计 4,769.75 37.18%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665.01 万元、1,280.87 万元和
1,644.7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21%、7.68%和 8.57%。公司应付职工
薪酬余额逐年增加,主要原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员工人数相应增加
的同时员工平均薪酬水平亦有所提升。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396.91 万元、480.35 万元和 712.19
万元,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480.72 万元、488.07 万元和 70.96
万元,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费用 59.28 377.95 268.40
往来款 - 40.54 190.54
代扣代缴社保 6.35 - -
代收代付款 - 5.80 1.47
员工报销款 5.33 44.43 0.97
残疾人保障金 - 19.34 19.34
合计 70.96 488.07 480.72

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费用主要为租用百奥药业场地的房租水电
费以及购买朗研生命设备的设备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款项已支


1-1-39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付完毕。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待转销项税 173.79 - -
已背书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
50.00 - -
到期的应收票据
合计 223.79 - -

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待转销项税。报告期末,公司将预收款项中的待转
销项税额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此外,公司将收到的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采购货款,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
已背书转让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因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将其
抵减的债务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3、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表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37 1.09 0.96
速动比率(倍) 1.34 1.07 0.93
资产负债率
52.61% 50.98% 53.22%
(母公司)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9,816.05 6,573.31 3,169.50
润(万元)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情况对比如
下:




1-1-39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流动 速动 流动 速动 流动 速动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药明康德 2.91 2.57 1.91 1.65 3.14 2.89
康龙化成 2.80 2.65 4.68 4.56 1.02 0.92
泰格医药 10.22 10.22 1.88 1.88 1.33 1.33
博济医药 1.52 1.15 1.78 1.21 1.71 1.19
美迪西 3.57 3.40 7.00 6.90 2.48 2.41
百花村 1.43 0.82 2.21 1.34 2.15 1.39
太龙药业 1.25 1.02 1.93 1.60 1.23 1.02
平均值 3.39 3.12 3.06 2.73 1.87 1.59
公司 1.37 1.34 1.09 1.07 0.96 0.93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 1,公司流动性较好,具备较
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2)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表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公司名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药明康德 15.02% 18.04% 2.76%
康龙化成 13.16% 13.79% 32.22%
博济医药 30.56% 24.62% 24.91%
泰格医药 9.01% 35.93% 33.81%
百花村 18.40% 8.98% 9.19%
太龙药业 46.58% 45.44% 44.33%
美迪西 16.45% 9.36% 21.31%
平均值 21.31% 22.31% 24.08%
公司 52.61% 50.98% 53.22%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多数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了股权融资,
而公司主要靠银行贷款进行融资。



1-1-39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药明康德于 2018 年 5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13,028.54 万
元,康龙化成于 2019 年 1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85.35 万元;
博济医药于 2015 年 4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53.61 万元;泰
格医药于 2016 年 2 月、2017 年 5 月完成两次非公开发行,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360.00 万元;美迪西于 2019 年 10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57,875.12 万元;百花村于 2017 年 1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23.22
万元。上述公司通过大额股权融资,提高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同时降低了资
产负债率。而公司自 2015 年初至报告期末未进行股权融资,主要靠银行贷款融
资,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相关风险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
“四、财务风险”中披露。

(3)公司支付利息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分别为 207.86 万元、75.08 万元和 104.02 万元,金
额较小。公司流动资金充裕,利息偿还能力较强。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99.48 5,697.26 4,410.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0.18 -1,515.90 2,027.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28 297.36 -3,830.0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81.58 4,478.72 2,608.21




1-1-39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062.14 23,212.44 14,346.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8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2.06 200.86 383.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601.06 23,413.30 14,729.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352.35 7,896.25 4,801.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077.15 7,042.23 3,786.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82.00 831.20 371.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0.08 1,946.36 1,359.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01.57 17,716.04 10,318.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99.48 5,697.26 4,410.87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当期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净利润 7,416.26 4,793.31 2,016.08
加:信用减值损失 264.54 -201.79 -
资产减值准备 - - 414.5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961.13 728.62 510.45
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84.11 50.07 21.9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38.43 274.00 101.1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7.85 44.25 32.19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4.02 75.08 207.8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1.67 -29.41 -7.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32.52 35.61 -63.52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4.82 15.23 -240.2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3,512.52 -3,001.22 -3,534.96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864.67 2,913.52 4,952.40
“-”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99.48 5,697.26 4,41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当
84.94% 118.86% 218.78%
期净利润比例


1-1-39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18.78%、118.86%和 84.94%,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6,407.61 万元,占
累计净利润的比例为 115.34%,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
主要原因如下: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折旧未形成经营性现金流出;营业收入
逐年增加使得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大,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在手订单金额
逐年增加使得公司预收款项逐年增大,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在上述因素综合影
响下,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400.00 2,007.00 1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1.67 29.41 7.1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14.78 4,687.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41.67 5,051.19 4,794.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703.35 2,567.09 1,641.07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909.00 2,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399.50 - -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 1,126.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11.85 6,567.09 2,767.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0.18 -1,515.90 2,027.43

(1)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均来源于公司购买、
赎回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其中,2018 年公司收回的 100.00 万元来源于诺和
德美被收购前购入的理财产品。

(2)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回关联方的往来借
款及相应利息。此外,2018 年收购诺和德美时,诺和德美的货币资金余额亦使
得 2018 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993.87 万元。


1-1-39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快速发展,公司购置了大量研发仪器设备,并对实验室
和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导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金额较大。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拆出的资金,
该部分款项已于 2019 年末前收回本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00.00 1,2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81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00.00 1,500.00 2,81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50.00 - 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7.14 30.62 105.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0.59 1,172.02 4,534.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7.72 1,202.64 6,640.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28 297.36 -3,830.09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银行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
为偿还债务和利息、融资租赁以及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支付的款项。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30.09 万元、297.36 万元和 552.28
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19 年,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控股子公司诺和晟泰收到少数股东的
股权投资款。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均为银行借款。



1-1-39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拆入的
款项。2018 年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向股东康彦龙短期借款 2,400.00 万元,
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1 月还清。

(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偿还向关联方拆入的款项、
支付与设备融资租赁相关的款项以及购买阳光德美少数股东股权所支付的现金;
此外,2019 年该项目亦包括公司购买子公司阳光德美少数股东股权所支付的 500
万元现金。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641.07 万元、2,567.09 万元和 2,703.35 万元,主要系为了提升生产和研发能力,
对阳光诺和及子公司办公场所的装修、购买研发设备等。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向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除此之外,公司
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扩大公司的规模,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方向,能够强有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不存在跨
行业投资的情况。

(五)流动性风险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0,930.52 万元,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分别为 1.37 和 1.34,公司流动性较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短期和长期偿债风
险较小。




1-1-39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户存在重大依赖;

(5)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结论

结合公司业务、经营策略及未来经营规划,管理层对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的各要素进行审慎评估,认为从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市场环境来看,
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能够保持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
行了分析与披露。

十四、报告期内重大投资、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2018 年 3 月,公司以股权出资收购了诺和德美 100.00%股权;2018 年 5 月,
公司与晟普医药共同出资 1,000.00 万元设立诺和晟泰,其中公司占比 70.00%;
2020 年 2 月,公司以 600.00 万元现金对价收购了弘生医药 100.00%股权。

上述收购或设立的标的均为医药行业 CRO 公司,公司收购或设立上述标的
主要是为了补全公司产业链,扩大服务范围,上述投资收购对公司服务水平的提
升以及公司战略布局均有重大意义。




1-1-39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五、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影响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年度 项目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
(%) 稀释每股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7.40 1.21 1.21
2020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47.35 1.21 1.21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73 0.79 0.79
201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49.68 0.77 0.77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66 0.35 0.35
201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33.49 0.34 0.34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0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6,000.00 万股增至
8,000.00 万股,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会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费
用后投入到“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
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贡献程度较小,因此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
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出现一
定幅度的下降,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1-1-39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近年来,我国 CRO 市场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根据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的
统计数据,2013-2018 年,我国 CRO 市场规模从 231 亿元迅速增长到 678 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达 24.03%。未来随着国内对创新药研发的需求加速释放,CRO 行
业将迎来持续增长的行业发展黄金机遇。伴随着市场的成长,公司整体实力也在
不断增强,服务水平增加,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为保持市场竞争能力,增强
抗风险能力,实现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有必要提升技术装备的先进性,建
设高水平研发团队,以满足市场需求。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窄,公司通过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由此带来的资金需求,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加速发展,具备必
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完善和
加强。其中,“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和“创新
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通过引进更为先进的仪器设备,提高公司研发环境
的软硬件条件,建设高水平的药物研究平台;“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通
过建设高素质的服务团队,提高公司临床服务响应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有助于提高公司研发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研发质量、扩大公司研发服务领域,提
升公司的竞争优势,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丰富的专业人才储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行业内
深耕多年,具备丰富的研究和管理经验,能够应对募投项目实施后带来的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的员工人数不断增长,研发队伍不断壮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有技术人员 584 名。公司建立了科学和完善的内部培训体系,以
保证员工具备工作所需素质和技能。公司的人员储备能够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需
要。

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公司的研发能力以及技术创新能力极

1-1-40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重要。公司已拥有先进的研发技术和实验方法,技术储备丰富,具备及时跟踪
把握药品研发方向和趋势的能力。同时,公司近几年先后与国内知名研究所及高
等院校开展交流合作,通过参加国内前沿技术研讨会,充分利用科研院所的人才
资源以及知识资源。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加强项目
合作,人才交流和引进,从而不断提升公司的科研实力。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的商务拓展团队,建立了符合行业和公司特点的营销
模式,树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市场占有优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
提供了保障。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
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
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
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力量,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
利能力。公司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本次
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供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


1-1-40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
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
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
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资产收益
权利。

(五)特别提示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在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
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十六、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
的影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活动亦产生了一定影响,主要情况如下:

药学研究服务方面,由于受公司及客户延期复工的影响,公司部分项目的研
发进度和工艺交接进度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方面,
部分医院无法正常开展受试者招募等工作,导致部分临床试验项目无法按期启动,
相关人体生物样本无法及时收集。因此,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药
物研发服务合同存在无法如期完成的风险。

(一)停工及开工复工程度,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受疫情影响,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开始复工,当天复工率约 50%左右,
之后分批复工,2020 年 3 月底复工率基本达到 100%。

药学研究服务方面,药学研究过程的工艺交接工作需要到客户现场进行,受
各地疫情影响,客户开工复工时间有所延迟,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受到客户复工情

1-1-40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况的影响,研发进度有所滞后,但影响不大。进入 2020 年 4 月以来,客户基本
已完全复工,延期情况未再次发生。总体而言,公司研发工作在有序进行,日常
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障碍。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方面,受疫情影响,志愿者招募困难以及医院临床
试验开展受限,使得部分临床试验研究项目启动推迟。但进入 2020 年 4 月以来,
我国本土新增新冠肺炎病例大幅减少,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全国除少数地区外
已全部降至中低风险,各地也降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医院接
收受试者开展临床试验服务的能力已得到大幅恢复,公司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
务业务亦在有序开展,公司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障碍。

综上所述,此次疫情对公司短期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总体而
言,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可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二)产能、产量、销量等业务指标情况,相应期间预计营业收入、扣非前
后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及依据

公司所处行业为人才密集型行业,产能主要受具备医药研发行业相关知识并
拥有药物研发经验的技术人才的影响,因此,公司所提供的研发服务本身并无产
能、产量及销量的标准统计。

由于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底基本全面复工,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亦不
存在障碍,公司相关业务指标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长率
营业收入 34,735.64 23,352.56 48.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
7,246.49 4,740.07 52.88%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7,238.86 4,642.34 55.93%
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公司业务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受新冠影响较小。

根据公司目前的复工情况、在手订单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
虽然疫情短期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但相关影响不构成重大影响,仅为暂时性的影


1-1-40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响,长期来看公司下游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不会因疫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已经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如不发生进一步的重大不利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预计不会对公司的全年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截至目前主要客户、供应商停复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均已全部复工,公司研发业务均已正常开展。
此外,公司上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已复工复产,目前原材料供应较充足,供应
商交货达到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研发的需求;医院接收受试者开展临床试验
服务的能力已基本恢复,公司临床试验研究业务基地服务采购亦恢复正常。

(四)是否存在客户因疫情影响取消或推迟订单、供应商延期交货的具体情


自疫情爆发以来,受各地疫情影响,客户开工复工时间有所延迟,部分药学
研究服务项目研发进度有所滞后,此外,受医院接收志愿者开展临床试验服务的
能力恢复情况影响,部分客户存在推迟订单情形,但不存在取消的情况。此外,
进入 2020 年 4 月以来,随着客户的全面复工以及医院接收志愿者开展临床试验
服务能力的恢复,公司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服务开展未再受影响。

受新冠疫情防控导致的人员和物流管控使得公司部分原材料采购受到影响,
部分原材料供应商出现了延期交货的情况,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物流运
输恢复正常,自 2020 年 4 月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未再出现延期交货情形。
此外,部分医院基地受疫情影响,存在延期提交完整全套临床试验资料的情况,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自 2020 年 4 月以来该类情况未再次出现。

总体来看,新冠疫情未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2020 年新增订单与上年同期的比较

2020 年,公司新增订单总金额为 52,676.94 万元,较去年同期的 65,789.74
万元下降了 19.93%。公司业务未因新冠疫情影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 2020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34,735.64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48.74%;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38.86 万元,与上年
同期相比增长 55.93%。


1-1-40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总体来看,新冠疫情未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管理层评估新冠疫情影响

发行人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审计报告、2020 年订单执行情况综合判断,新冠
疫情对公司业绩影响是暂时的,主要集中于 2020 年一季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公司采购、研发及销售均已恢复正常状态。新冠疫情延续目前得到有效
控制的情况下,此次疫情预计不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针对新冠疫情,为保障公司顺利复产、复工,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具体包括:

1、公司管理层牵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针对防控疫情陆续制定了一
系列规章制度,包括《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疫情期间针对办公场所施行防
控措施的通知》《新冠疫情期间员工宿舍管理制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
预案》等,切实有效、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员工现场办公及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
炎的可能性,为公司复产、复工提供了坚实保障;

2、加大与客户沟通联系的频率,密切关注客户复工复产状况,对复工的客
户,就存量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沟通的问题积极与客户沟通,同时及时跟进其对
新品种研发的需求;

3、更新供应商预期交付耗时情况,提前采购部分交付耗时长、难以替代的
物料;对于急需的原材料,就近选择实验室所在地的供应商,减少物流环节的时
间消耗。

十七、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事项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
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及行业市场环境、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
购规模和采购价格、主要服务的销售规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公司适用
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1-40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公司 2021 年一季度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审阅。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906
号),公司 2021 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化
资产总额 42,155.93 9.54%
负债总额 20,736.52 8.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963.95 10.86%
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21,419.41 11.03%
项目 2021 年一季度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9,577.08 29.82%
营业利润 2,475.04 28.70%
利润总额 2,474.19 30.49%
净利润 2,127.57 28.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3.48 19.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011.81 14.78%
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2.17 -68.13%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42,155.93 万元,负债总额为 20,736.5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0,963.95 万元,较上年末的变动比例分
别为 9.54%、8.04%、10.86%。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和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规模保持增长趋势,主要来源为公司的经营积累。

2021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577.08 万元,同比增长 29.82%;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3.48 万元,同比增长 19.01%;实现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1.81 万元,同比增长 14.78%。公司营
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快速增加,主要受益于医药研发行业快速增长以及公司在手订
单规模持续增加。

(二)公司 2021 年 1-3 月纳入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 2021 年 1-3 月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如下:



1-1-40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56.10
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8.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00
合计 41.67




1-1-40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拟投资于“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

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 拟使用募 环评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总额 集资金 备案文号
川投资备
特殊制剂研发 成环评审【2020】
1 18,440.41 18,440.41 【2020-510122-73-03-4
平台项目 51 号
51187】JXQB-0169号
川投资备
药物创新研发 成环评审【2020】
2 13,033.73 13,033.73 【2020-510122-73-03-4
平台项目 52 号
51945】FGQB-0171号
临床试验服务 京昌平发改(备) 2020】
3 6,203.24 6,203.24 不适用
平台建设项目 56号
创 新 药 物 川投资备
成双环承诺环评
4 PK/PD 研 究 平 10,738.61 10,738.61 【2020-510122-73-03-4
审【2020】34 号
台项目 58600】FGQB-0206号
合计 48,415.99 48,415.99 - -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最终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则剩余资金将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或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核心技术联系密切,是从公司战
略角度出发,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全面扩展和深化,将进一步补全公司 CRO
产业服务链,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全部围
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下一步发展战略展开。

1-1-40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所提供的特殊制剂研发服务是阳光诺和主营业务中
的重要部分。本项目实施后,将重点增强公司的特殊制剂研发能力和中试服务能
力,完成公司在药物研发、中试服务、药物评价服务、临床研究服务、注册申报
服务上的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落实公司打造“仿创结合”、“全流程一体化”药
物研发服务平台的战略目标。

2、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所提供的多肽和小核酸创新药研发服务是诺和晟泰
主营业务中的重要部分。本项目以公司新药研发及药学研究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为
基础,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及相关设备均具有延续性,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
关系密切。本项目实施后,可为客户提供从分子设计、初步药效评价、合成纯化、
制剂开发、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新药研发综合服务。

3、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所提供的临床试验服务是诺和德美主营业务的
重要内容。本项目是从临床方案设计、临床运营、监查体系、客户管理等层面进
行营运体系的全产业链建设,凭借临床医学研究和数据管理系统为药物开发提供
技术支持。本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临床业务的扩大和延展,是公司集约化管理、提
升运营服务品质的需要。本项目的实施将丰富公司的临床 CRO 服务能力、增加
市场竞争力,同时增强公司产业链效应,并利用规模效益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开
发水平和竞争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4、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

本项目将建设 PK/PD 研究中心和物质平衡研究中心,是阳光德美对现有生
物分析业务服务范围的拓宽。PK/PD 研究中心建成后,预计可开展涵盖大、小分
子创新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及生物标志物等相关研究,并提供
临床前及临床样本生物分析服务。物质平衡研究中心采用低能量放射性同位素标
记技术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可利用低能量放射性同位素(14C/3H)对创新药物
进行标记,对其在动物/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展开研究。



1-1-40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科技创新开展,具体包括:

1、引进更为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专业的研发软件,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效率
及研究质量;

2、提升公司实验设施和条件,有利于吸引及培养更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3、突破药物研发关键技术,有利于公司拓展药物研发服务细分领域,承接
种类更为丰富、难度更高、附加值更高的药物研发项目;

4、打造功能更为齐全且更为先进的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和申报平台,有利
于满足更多客户更新升级的研发需求。

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将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发展,为客户提供更高
难度、更高附加值的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研究服务,落实公司打造“仿创
结合”、“全流程一体化”药物研发服务平台的战略目标。

(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 2020 年 6 月 2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 2020 年 7 月 10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
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内,公司将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存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募集
资金使用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背景

(一)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1、项目概述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阳光诺和。本项目主要为客户提供呼吸道
药物递送制剂、改良型药物、复杂注射剂、儿童药及罕见病药、中药与天然药物
的研发服务,覆盖妇科、儿科、心脑血管、消化等多个治疗领域。本项目建设地


1-1-41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点位于成都市天府国际生物城,使用面积 6,000 平米,其中实验室 2,600 平米、
中试车间 2,400 平米、办公室 1,000 平米。

本项目拟新建特殊制剂研发实验室和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标准的中试试验厂房,打造口服固体中试平台、复杂注射剂中试平台、口服溶液
中试平台、气雾/粉雾/喷雾剂中试平台、中药提取/天然药提取中试平台,引入先
进的软硬件设备及配套设施。

2、项目必要性

(1)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特殊制剂方面的研发服务能力

特殊制剂的开发需要更加先进的实验条件和更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公司现有
的实验室和研发团队已无法满足逐步增长的特殊制剂研发需求。本项目专注于特
殊制剂的药学研究,通过建设国内高水平的药学研究实验室,并引进一批更高层
次的人才队伍,可满足呼吸道药物递送制剂、改良型药物、复杂注射剂、儿童药
及罕见病药、中药与天然药物的开发需求。该等药物均为开发难度较大、临床效
果较好、市场前景优良的类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特殊制剂
方面的研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药学研究方面的盈利能力。

(2)有利于补足公司中试服务短板

国内外多家 CRO 龙头企业借助资本的力量快速整合上下游资源,完善产业
链布局。CRO 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和资源整合已成为 CRO 行业的发展趋势。目前,
公司中试服务设施规模和能力相对有限。本项目通过建设特殊制剂中试平台,在
加强公司特殊制剂研发能力的同时,延伸至中试服务,能够补充公司在特殊制剂
中试服务的短板,从而为客户节省寻找多家供应商的时间,节约研发成本,提高
研发效率,是公司完善药学研究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3、项目可行性

(1)特殊制剂的研发需求将逐步扩大

目前,市场的药物以传统普通制剂为主,以特殊制剂为辅。临床应用实践证
明,部分特殊制剂能够明显改善治疗效果,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得到应用。而相比
于传统普通制剂,特殊制剂的技术门槛和研发难度更高,多数制药企业自身的研


1-1-41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能力无法满足需求,而需要寻求外部 CRO 公司提供研发服务。因此,在特殊
制剂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其研发服务需求亦逐步扩大。

(2)相关政策对特殊制剂的支持力度加大

鉴于特殊制剂使用了先进制剂技术、创新治疗手段,具有明显治疗优势,国
家政策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药品注
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2015 年第 230 号)《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
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6〕19 号)均提出,对于“儿童
用药注册申请”、“使用先进技术、创新治疗手段、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临床急需
用药注册申请”等,进行优先审批。因此,相关政策的支持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
了保障。

(3)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团队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注重技术的积累和提升,重视技术开发和团队建设。技术
实力和质量控制是 CRO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药物研发方面已形成多个优
质技术平台,包括手性合成技术平台、复杂药物全合成平台、缓控释制剂技术平
台、痕量药物分析技术平台/基因毒性杂质检测平台等。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
控制体系,在三合一体系(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的基础上构建
了公司体系管理,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

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也为公司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保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733 名,其中本科及以上比例达到 77.35%。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为公司持续引进高端人才提供便
利。

综上,较强的技术实力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技
术保障和人才支持。

4、项目的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8,440.41 万元,其中资本化支出 13,565.09 万元,租金
165.60 万元,预备费 1,373.0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336.65 万元,具体如下:




1-1-41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装修工程 2,653.00 14.39%
设备购置 10,912.09 59.17%
资本化支出总计 13,565.09 73.56%
租金 165.60 0.90%
预备费 1,373.07 7.45%
铺底流动资金 3,336.65 18.09%
总投资金额 18,440.41 100.00%

5、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原辅材料主要包括原料药、辅料、包材、实验试剂、参比制剂、
杂质对照品、色谱柱和其他耗材,市场供应充足。原辅材料在本项目药物研发成
本中的占比相对较小,其价格波动不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项目消耗能源主要为水、电,由成都市当地市政配套提供,供应量均有保
障。

6、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阳光诺
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批复》
(成环评审【2020】51 号)。

根据本项目的工艺特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
废弃物及噪声,相关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气

中试试验过程中粉尘主要来自投料、粉碎、混合、干燥、压片、过筛、填充
工段设备运作时产生的粉尘,部分工段设备自备有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9%
以上,尾气通过楼顶距地面 15m 高的排风口进行统一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中药提取产生臭气,提取设备均为封闭设计,采取冷排渣方式,药渣存放在
封闭容器内,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减少异味外排,少量外排通过车间通风换气
无组织排放,提取步骤异味的影响基本在车间附近,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


1-1-41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建)标准要求,对厂界外影响较小。
厂界恶臭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中厂界二级标准。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封闭的建筑物内,采用好氧方式进行污水处理,恶臭
产生量极低,因此仅有微量恶臭会通过建筑物门窗等无组织逸散。对周围环境影
响很小。厂界恶臭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中厂界
二级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地坪设备冲洗废水、纯水站废水、水环真空泵置换
排水、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并污水处理厂处理,最
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不会对周围水体环境造
成明显影响。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药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包装废料、过期
药品及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商处理。项目辅料包装物主
要有塑料包装袋、纸盒等,不合格、破损的包装盒及包装废料全部由供应厂家回
收。本项目产生的固态废物净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完全建成投入使用后,若主要噪声源同时产生作用,考虑自然衰减、
实验室隔声、设备消声及减震的情况下,将厂界处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所得
结果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噪声影响。

7、项目实施规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考虑装修工程、设备供货周期、安装工程量、当地施工水平
及气候等因素,计划项目建设期 1 年,具体如下:




1-1-41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建设期(月)
项目计划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装修工程
设备购置
设备安装和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

8、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第一年达产约 30%,第二年达产约 60%,第三年达产约 80%,
第四年达产 100%。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在各项预测基础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
下,假设所得税率为 15%,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预测如下:

指标 数值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15,405.00
年均净利润(万元) 3,789.81
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年) 5.89
税后内部收益率 18.18%

(二)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1、项目概述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诺和晟泰。本项目聚焦在多肽、小核酸方
向的创新药物研究和中试生产服务,为客户提供覆盖镇痛、肾病并发症、抗菌、
糖尿病、心血管、生殖健康等多个治疗领域的药物研发及中试服务,包括多肽药
物及小核酸药物的分子设计与筛选、早期药效学评价、定制合成和质量控制、新
型载药系统等方面。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天府国际生物城,使用面积 3,900 平米,
其中药物创新研发实验室 900 平米、中试车间 3,000 平米。

2、项目必要性

(1)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药研发服务链条

报告期内,公司在创新药方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临床试验服务。2018 年 5
月,公司成立子公司诺和晟泰,将公司业务延伸至创新药研发领域。诺和晟泰已
自主立项并在研多个创新药品种,部分产品已确认临床候选化合物,正开展药学

1-1-4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研究以用于正式安全性评价,但尚未形成收入。本项目聚焦于创新药的开发,有
助于公司完善创新药研发服务体系,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有助于提升公司新药研发服务能力

创新药开发具有难度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以
建设高水平的软硬件设施,吸引高层次的研发人才。若本次发行成功,公司在创
新药研发服务方面将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本项目将扩建创新药研发实验室并建
设中试平台,是在诺和晟泰原有多肽药物核心技术基础上拓展的研发平台,是提
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部署,是公司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提高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并实现技术突破。

3、项目可行性

(1)公司掌握创新药开发方面的多项技术

诺和晟泰已掌握了创新药开发方面的多项技术,包括高难度多肽创新分子计
算机辅助设计与筛选技术、多肽药物开发技术、小核酸药物合成及质量控制技术、
药物新型制剂开发(乳剂、微球、脂质体等)技术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设计、
严谨的质控体系保证了药物研究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从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
供了技术保障。

(2)公司具有专业人才储备

从成立之初,诺和晟泰已建立了高素质、有凝聚力的团队。诺和晟泰围绕药
物创新研发及产业化,在多肽创新药、多肽新型制剂、小核酸药物开发等技术领
域,打造了一支专业的药物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专家团队包括多名在相关领域具
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并有数名国内外药物创新与产业化专业顾问。强大的技术实
力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和人才支持。

4、项目的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3,033.73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9,388.88 万元,租金
126.00 万元,预备费 951.4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567.36 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装修工程 1,665.00 12.77%



1-1-4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设备购置 7,723.88 59.26%
资本性支出总计 9,388.88 72.04%
租金 126.00 0.97%
预备费 951.49 7.30%
铺底流动资金 2,567.36 19.70%
总投资金额 13,033.73 100.00%

5、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氨基酸、树脂、溶剂、实验试剂、原料药、辅
料、对照药品、核苷和包材等,市场供应充足。原辅材料在本项目药物研发成本
中的占比相对较小,其价格波动不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项目消耗能源主要为水、电,由成都市当地市政配套提供,供应量均有保
障。

6、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诺和展
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批复》(成环
评审【2020】52 号)。

根据本项目的工艺特点,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
废弃物及噪声,相关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中试试验过程中粉尘主要来自投料、粉碎、混合、干燥、压片、过筛、
填充工段设备运作时产生的粉尘,部分工段设备自备有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9%以上,尾气通过楼顶距地面 15m 高的排风口进行统一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封闭的建筑物内,采用好氧方式进行污水处理,恶臭
产生量极低,因此仅有微量恶臭会通过建筑物门窗等无组织逸散。对周围环境影
响很小。厂界恶臭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中厂界
二级标准。


1-1-41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地坪设备冲洗废水、纯水站废水、水环真空泵置换
排水、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蒸馏残渣、包装废料、过期药品及生活垃圾。其
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商处理。项目辅料包装物主要有塑料包装袋、纸
盒等,不合格、破损的包装盒及包装废料全部由供应厂家回收。本项目产生的固
态废物净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完全建成投入使用后,若主要噪声源同时产生作用,考虑自然衰减、
实验室隔声、设备消声及减震的情况下,将厂界处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所得
结果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噪声影响。

7、项目实施规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考虑装修工程、设备供货周期、安装工程量、当地施工水平
及气候等因素,计划项目建设期 1 年,具体如下:

建设期(月)
项目计划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装修工程
设备购置
设备安装和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

8、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第一年达产约 38%,第二年达产约 56%,第三年达产约 80%,


1-1-41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年达产 100%。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在各项预测基础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
下,假设所得税率为 15%,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预测如下:

指标 数值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12,767.00
年均净利润(万元) 3,433.59
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年) 5.34
税后内部收益率 26.69%

(三)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诺和德美。本项目旨在扩大现有临床
试验业务规模,并完善现有临床试验业务体系。本项目拟利用并扩张现有临床
CRO 业务网络,并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及临床研究中心,深化 ARO-CRO-SMO
(学术研究组织-合同研究组织-基地管理组织)模式,提升临床研究服务的效益、
效率和专业度。

2、项目必要性

(1)满足快速发展的临床试验服务业务需求

2018 年 3 月,公司收购诺和德美 100%股权,将业务扩展至临床试验服务,
公司形成了“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生物分析”的综合服务模式。此后,各项业务
之间的协同效应显著发挥,使得公司各项业务的订单规模快速增长。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临床试验业务在手订单 4.84 亿元。为了满足快速发展的临
床试验服务业务需求,公司需要扩充临床试验服务业务的团队规模,增强运营资
金实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2)完善临床试验服务业务体系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公司核心技术在生物等效性试验及Ⅰ-Ⅳ期临床
试验的优势,并完善临床监查、医学事务、医学注册、药物警戒、数据管理、统
计分析的服务体系。同时,本项目将完善临床试验服务业务中的 SMO 业务平台,
在原有销售网络(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北地区、西南地区)的基础上,扩充
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本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公司的营销及服务能力,完


1-1-41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善加强各地区监查体系,方便监查人员就近服务客户。

因此,本项目将满足公司临床试验服务业务集约化管理、大幅提升运营服务
品质的需要,并最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3、项目可行性

(1)拥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可满足未来业务规模扩张的需要

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临床试验的大部分流程,涵盖肿瘤、呼吸、消化、内分
泌、心脑血管等多个重要疾病领域,是公司现有业务的规模扩大,可为客户提供
专业的生物等效性及Ⅰ-Ⅳ期临床试验的撰写服务(研究方案、知情同意、总结
报告等)和医学监查服务,为临床试验全程提供科学、全面的研发服务。公司在
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储备了各方面的优秀管理人才,未来可
以保障本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开展。

(2)临床试验服务业务中各平台具有协同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公司临床试验服务业务包括临床试验医学与运营平台、SMO 平台、第三方
稽查平台、数据管理统计平台等。本项目对临床试验医学与运营平台的扩充完善,
能够为临床试验提供更加扎实的基础工作保障。同时,本项目对 SMO 平台的扩
充完善,能够有效弥补目前宏观环境下各研究基地临床协调员不足的情况,通过
派驻临床协调员可以协助研究者执行试验中非医学判断性质的具体性事务性工
作,直接减少研究者的负担,同时保证研究的质量,从而保障本项目能够实现顺
利实施。

4、项目的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6,203.24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1,227.00 万元,租金 623.04
万元,预备费 185.00 万元,人工费用 4,168.20 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装修工程 210.00 3.39%
设备购置 1,017.00 16.39%
资本性支出总计 1,227.00 19.78%
租金 623.04 10.04%
预备费 185.00 2.98%


1-1-42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人工费用 4,168.20 67.19%
总投资金额 6,203.24 100.00%

5、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不从事实验室工作,无需原辅材料。本项目属于耗能少的项目,在建
设和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是电能。电能的消耗主要在办公设备和日常照
明等方面,上述能源由北京市当地市政配套提供,供应量均有保障。

6、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建设类项目,无需环评备案或审批。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
为生活废水、垃圾,具体如下:

(1)废气

本项目运行期无生产性工艺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的水环境影响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项目建设地点有城
市污水管网,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可利用现有的设施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
水产生影响。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安排清
洁工定期清运,送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7、项目实施规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2 年,实施规划具体如下:

建设期第 1 年(月) 建设期第 1 年(月)
项目计划
1-3 4-6 7-9 10-12 1-3 4-6 7-9 10-12
办公室租赁及装修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


1-1-42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效益分析

本项目第一年达产约 30%,第二年达产约 60%,第三年达产约 76%,第四
年达产 100%。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在各项预测基础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
假设所得税率为 15%,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预测如下:

指标 数值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12,992.38
年均净利润(万元) 1,830.39
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年) 4.59
税后内部收益率 37.81%

(四)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

1、项目概述

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阳光德美。本项目拟开发建设药
物 PK/PD 研究中心及物质平衡研究中心,是对现有生物分析业务的补充和延伸。

PK/PD 研究中心将建设符合 GLP、GCP 要求的实验室、P1/P2 级细胞培养室、
P2 级 PCR 实验室及四大技术平台:质谱分析平台、免疫分析平台、细胞研究平
台、分子生物学研究平台。

物质平衡研究中心将建设符合辐射安全许可的放射性处置设施及三大技术
平台:定量全身放射自显影技术(QWBA)平台、放射性检测技术平台和质谱分
析平台。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成都是天府国际生物城,使用面积 3,216 平米。

2、项目必要性

(1)实现对现有生物分析业务的补充和延伸

PK,即药物代谢动力学,旨在研究体内药物浓度与时间的关系;PD,即药
物效应动力学,旨在研究体内药物浓度与作用效应强度的关系。PK/PD 研究是基
于生物分析的研究工作。目前公司从事的生物分析工作主要集中在临床阶段,且
主要服务于自身的临床试验业务。本项目 PK/PD 研究中心建设完成后,公司可
以大规模对外提供涵盖大、小分子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及生物
标志物等相关研究服务。本项目物质平衡研究中心建设完成后,公司可从事血浆
蛋白结合率研究、组织分布研究、代谢物谱研究、反应表型及酶动力学研究、排

1-1-42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泄研究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可实现对现有生物分析业务的补充和延伸。

(2)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提高服务的附加值

随着公司仿制药及创新药研发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现有生物分析业务已不
能完全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需在原有业务基础上不断补充和延伸。而 PK/PD
研究及物质平衡研究对实验室软硬件建设的要求极高,需使用大量高端精密设备,
价格高昂,需大量资金支持。若本次发行成功,可为本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提高原有生物分析业务的经济附加值,从而增强公司的
盈利能力。

3、项目可行性

(1)充足的市场储备

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一方面为公司内部药物研发提供配套服务,一方
面为外部医药企业提供 PK/PD 研究服务。公司已经在 PK/PD 研究服务领域积累
了大量客户,已与 100 多家医药企业达成合作关系,使得公司可以在深度了解客
户需求的基础上对创新药物 PK/PD 研究服务进行精准推广。同时,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可以充分共享公司在提供 CRO 服务过程中积累的庞大客户群,
在更早期阶段锁定客户的订单需求,满足客户多维度多层次的业务需要。

(2)具备创新药 PK/PD 研究服务经验

公司在生物分析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服务经验与模型,已完成上百项
小分子生物分析业务。公司曾为公安部提供过呼气装置毒物检测项目服务,曾与
协和医院在肾病创新药领域开展联合研究课题,为国内知名医药制造企业及研究
机构提供过服务。公司通过长期高品质服务和成功的项目案例建立了市场声誉与
品牌口碑,为从事 PK/PD 研究服务,进一步拓展业务范畴、扩大市场份额提供
了有力保障。

4、项目的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0,738.61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7,538.82 万元,租金 88.76
万元,预备费 762.7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348.27 万元,具体如下:




1-1-42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装修工程 1,045.20 9.73%
设备购置 6,493.62 60.47%
资本性支出总计 7,538.82 70.20%
租金 88.76 0.83%
预备费 762.76 7.10%
铺底流动资金 2,348.27 21.87%
总投资金额 10,738.61 100.00%

5、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原辅材料主要为试验用材料,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

本项目消耗能源主要为水、电,由成都市当地市政配套提供,供应量均有保
障。

6、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关于北
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成双环承诺环评审【2020】34 号)。

根据本项目的工艺特点,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
废弃物及噪声,相关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是实验室产生的臭气、有机废气等。对于臭气,项目
实施后将采用空气净化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除臭、净化后引至高处,经排
气筒排放。对于有机气体,其浓度远低于排放标准,对相关工序采取全室排风措
施,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实验容器冲洗废水、动物实验室废水及生活废水。实验
容器冲洗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排放。动物实验室废水设置单独防渗化粪池,经消
毒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最终经市政管网进
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1-1-42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弃试剂瓶、包装废料及生活垃圾。废弃试剂瓶
将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处理;包装废料因不接触试剂属于一般废物,分
类分质袋装化收集,集中于垃圾箱内,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
明显影响。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项目辅助设施空调机室外机、实验设备运行时产
生的噪声,无其他重大噪声源,通过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以及空间距离
衰减,可使噪声有效降低,不会影响周边声环境质量。

7、项目实施规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考虑装修工程、设备供货周期、安装工程量、当地施工水平
及气候等因素,计划项目建设期 1 年,具体如下:

建设期(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装修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研究技术平台及
质量体系建设
人员培训
试运营

8、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第一年达产约 40%,第二年达产约 60%,第三年达产约 80%,
第四年达产 100%。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在各项预测基础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
下,假设所得税率为 15%,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预测如下:

指标 数值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10,924.53
年均净利润(万元) 3,356.31
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年) 4.54



1-1-42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指标 数值
内部收益率(税后) 33.27%

三、发行人当年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打造“仿创结合”、“全流程一体化”药物研发服务平台的发展战略,
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

目前,公司药物研发服务主要在小分子化学仿制药方面,少量在创新药方面。
创新药作为药物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公司未来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创新
药物的药学研究与化学仿制药相比,对技术、人员、设备的要求差别较大,尤其
是用于创新药物研究的设备投资金额较大,具备丰富经验的创新药高端研究人才
较为稀缺。因此,公司在完善创新药物的综合研发体系过程中,仍需要增加先进
设备和引进资深人才。在完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的过程中,公司现有化学仿制药
的药学研究及临床试验综合研发平台也将不断加强,对公司现有研究能力进行补
足,巩固公司在仿制药市场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发展的具体规划是通过药物创新研发平台、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及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四个项目的建设实施,全面提升仿制药物
和创新药物研发服务水平,加深公司在研发产业链的战略纵深,为客户提供种类
更多、难度更大、附加值更高的研发服务,提升综合服务业务在公司营业收入中
所占的比重,吸引更多的大型医药企业客户,将公司建设成为一家具有较强竞争
实力的大型研发服务企业。

(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牢牢把握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发展机遇,加强公司在仿制
药和创新药等方面的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通过
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并进一步提高公司在
国内市场的份额。从行业的全球发展趋势看,医药企业已越来越重视 CRO 公司
在药物研发中的价值。CRO 行业已成为当前医药市场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之一。
在现有基础上,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围绕药物研发全流程一体化战略,持续加
快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及生物检测分析等领域的融合发展。

1-1-42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为实现发展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1、在关键技术上实现突破

技术实力是公司提供药物研发服务的基础。未来,公司特殊制剂研发服务、
新药开发服务需要在现有技术体系的基础上,实现一系列关键技术的突破。在重
大技术攻关上,公司将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国际水平的实验室,扩充更高层次人
才队伍,通过加强基础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等方式,逐步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
在此基础上,公司将提供更多开发难度大、附加值高的研发服务,从而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

2、加强人才建设

CRO 行业作为人才密集型行业,随着药物研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市场渠
道的不断拓展,公司现有人才将难以满足未来业务的需求。公司将利用 CRO 综
合服务平台继续吸引优秀药物研发人才,结合公司现有丰富经验的人才团队,建
立并完善公司研发人才队伍。

3、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服务领域,深化研
发服务内容、拓展服务种类。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各类业务的专业水
平,力争在各技术领域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同时,重视对各种疾病领域研究项
目的研究与总结,完善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的开发体系,加大新技术的研发投
入,增强系统化管理的运用,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内容。

4、加强营销体系建设

随着公司在各业务板块投入的不断加大,公司的服务能力将得到不断提升,
亦需充足的订单消化产能。公司将通过更加优质、多样化的研发服务,增强客户
体验,增加老客户的粘性,并积极挖掘新客户的需求。同时,公司将完善销售人
员的考核制度,激励销售人员积极获取更多订单,并保证客户回款的及时性。

5、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1-1-42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员的职权范围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形
成各司其职、相互制约、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化、
制度化;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加强以财务管理为基础的管理制度,完善内
部审计制度。

(四)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为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全面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
支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缓解现阶段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公
司将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亦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回报预期,
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保证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

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主要假设条件如下:

1、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保持稳定,经济稳步发展,公司所遵循的法
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不利的变化;

2、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所在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提供主要服务
的市场容量、所处行业技术水平、所处行业竞争处于正常状态;

3、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成功,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投项目建设顺利实
施;

4、公司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继续保持稳定;

5、公司现有财务、税收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6、无其他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和解决措施

1、主要困难

(1)资金方面: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公司已具备一定的资本积累,但要
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有效实施各项具体发展规划,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没
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将影响上述规划的实施。

(2)人力资源方面:公司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引进大量的创新型技术人才和
高端管理人才。如果公司的人才队伍持续出现缺口,将制约公司发展目标的如期


1-1-42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实现。

(3)管理方面: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
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
更大的挑战,为了确保公司管理高效,行业效益领先,公司需更进一步加强内控
制度建设。

2、解决措施

(1)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

本次发行将为上述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规
划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研发服务能力,通过研
发能力的提高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继续完善包括人才引进机制、员工培训制度与约束机制在内的人才选
拔、培养、激励体系,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按发展规划的
要求对项目立项、开发过程和开发成果进行全过程的考核和激励,并利用公司与
各大院校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深化产学研合作的平台和机制,确保可以满足公
司发展的人才需求。

(3)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控

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管理体制的升级和创新,积极
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高效运行,梳理完善各种业务流程,加强业务管控,促进公
司管理升级。




1-1-42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基本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按照该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程序为:

1、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资料:各部门确保提供材料、数据
及时、准确、完整,相应责任人和部门领导严格审核、签字后,报送董事会;

2、董事会收到材料、数据后,应认真组织相关材料、数据的复核和编制,
编制完成后交财务部对其中的财务数据进行全面复核;

3、财务部收到编制材料后,应认真组织、安排人员对其中财务数据的准确、
完整等进行复核,最后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董事会;

4、董事会收到复核材料后,交相关领导(董事长)进行合规性审批后,由
董事长签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年度报告说明会、接待来访、答复质询、电话及邮件沟
通等渠道开展与投资者的双向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
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服务的部门,同时协助董事会秘书专门负责信息
披露事务,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赵凌阳(公司董事会秘书);



1-1-43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联系电话:010-60748199

传真:010-60748199

电子邮箱:ir@sun-novo.com

公司上市后,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报送
及披露信息,维护好投资者关系。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1、建立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

除原有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来访接待、来电接待等传统沟通渠
道外,公司将合理利用现代网络带来的便利性,加强公司官方网站建设,如开设
网上投资者沟通交流论坛等形式,丰富原有沟通方式;此外,公司将合理利用移
动互联网的便捷性,拓宽原有沟通渠道,通过建立多样化、快捷化的投资者沟通
渠道,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2、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水平

公司将积极安排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的专业培训,
保持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敏感度及熟悉度,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知识
储备,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3、持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制度及流程

公司将持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制度及流程,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制度具体执行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流程,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保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二)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

公司的股利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的主要股利分配政

1-1-43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
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
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
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
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和/或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盈利年度应当分配股利,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三)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

公司为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
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依据《公司章程(草
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间隔期限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应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

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

1-1-43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

上市后三年内,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现金分配利润的 10%,且上市后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若现金充裕,
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3、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
股利的条件为:



1-1-43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因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者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
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3)公司的现金分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合理的利润
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
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
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
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
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其中,独立董事行
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
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5、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在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
特殊情况出现,并已经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公司经详细
论证后可以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公司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

1-1-43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时,应详细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充
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无法
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
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
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且公司在将该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
便利条件。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完成后,股票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1-1-43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和法律规定的投资者保护
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五、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
的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
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
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
间(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为准)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届满后半年为
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1-43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证券交
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
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2、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刘宇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
的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
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对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公
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
间(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为准)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届满后半年为
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证券交
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
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3、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达、汇
普直方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1-1-43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
本公司/本合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对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公
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公司/本合伙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本公司/本合伙授权公司按照本公司/本合伙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
手续。除非经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
公司/本合伙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4、持股董事赵凌阳、张颖、陈巧,高管邵妍、托新权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
的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
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对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期间(以本人就任时确
定的任职期限为准)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届满后半年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1-43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证券交
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
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5、其他机构股东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
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对本公司/本合伙适用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有权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本合伙所持公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
求,本公司/本合伙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本公司/本合伙授权公司按照本公司/本合伙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
手续。除非经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
公司/本合伙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本公司/本合伙确认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本合伙合伙协议等相
关规定,就本承诺函的签署、生效有关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程
序(如需要),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本合伙签署之日起生效。

6、其他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
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对本人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或有权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本人将自动遵守该
等要求。

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证券交
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
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1-1-43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承诺

本人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本人因
各种原因需要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程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方面的规定,并依法履行申报、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
司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
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如违反上述其他减
持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在本人未履
行完毕前述约束措施时,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或薪酬等款
项。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

2、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刘宇晶承诺

本人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本人因
各种原因需要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程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方面的规定,并依法履行申报、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
司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


1-1-44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如违反上述其他减
持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在本人未履
行完毕前述约束措施时,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或薪酬等款
项。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

3、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海达睿管理、海达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达、
汇普直方承诺

如本公司/本合伙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本合伙将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减持时间、减持方
式、减持程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的规定,并依法履行申报、报告及信
息披露义务。

如本公司/本合伙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本合伙减持期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本合伙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
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本合伙应将[(发行价-
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如违反上
述其他减持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本合伙应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款项上
缴公司。在本公司/本合伙未履行完毕前述约束措施时,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
本公司/本合伙支付的分红等款项。

本公司/本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本合伙合伙协议等相关规
定,就本承诺函的签署、生效有关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程序(如
需要),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本合伙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的有关
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

1-1-44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并上市(以下简称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第 20
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 20 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 20 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
资产,则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相关主体”)应协商确定启动本预案
规定的及/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届时要求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以稳定公司
股价。

以上所称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如该期审计
基准日后至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期间,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
将相应进行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
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
其他方式。该等具体措施将在公司及/或相关主体按照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
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依法实施。

(1)控股股东增持 A 股股票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控股股东以增持公司 A 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的,则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 A 股
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 10 个
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触发

1-1-44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控股股东的自动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应于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公
司提出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

在上述任一情形下,控股股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其最近一
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的 50%,增持期限为增持公
告发布且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获得有权机构批准(如需要)之日起六个月。单一
会计年度内控股股东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
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的 100%,超过上述标准的,控股股东
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公告后及在增持期间,如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如
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A 股上市条件的,则控股股东应当终止实施增
持计划。

(2)公司回购 A 股股票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公司以回购 A 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且在公司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前提下,公司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公司 A 股股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通过
后及时将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

公司制定的回购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回购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
一期每股净资产,单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20%。公司回购 A 股股票的方案应在履行内
部决策和外部审批、备案等手续(如需要)后六个月内实施。单一会计年度内公
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上述回购方案生效后及回购期间,如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


1-1-44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以终止回购;如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符合 A 股上市条件的,则公司应当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A 股股票(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董事除外)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以增持公司 A 股股票方式
稳定公司股价的,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 5 个交易
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有增持
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以不高
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并以不低于各自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
薪酬的 20%的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
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票,增持期限为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单一会计年度内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
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增持义务的
董事和高管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增持计划公告后及在增持期间,如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
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可以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如
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A 股上市条件的,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
应当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4)稳定股价措施的再次启动

在采取上述一种或多种稳定股价措施且在执行完毕后,再次出现公司 A 股
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则相关主体
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5)其他股价稳定措施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应督促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
董事和高管执行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

在实施上述既定的股价稳定措施过程中,公司和相关主体可以制定其他符合
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股价稳定措施。

1-1-44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相关约束措施

(1)相关主体未能及时协商确定股价稳定具体措施的约束措施

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
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否则,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公开道歉。

(2)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控股股东以增持公司 A 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或者
触发本预案规定的控股股东自动增持义务,但控股股东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增
持义务,以及如相关主体确定由公司以回购 A 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但控
股股东无合法理由对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
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则公司有权扣留相等于控股股东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
的资金总额的分红款,控股股东放弃对该部分分红款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
股份资金或其他用途。

(3)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公司以回购 A 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但公司未及时
制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则公司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公司应继续履行尽快制定
股份回购方案的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4)对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的约束措施

如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其增持义务的,则公司有
权扣留相等于应履行但未履行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管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
的资金总额的薪酬,被扣留薪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
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或其他用途。

(5)对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约束措施

如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未能勤勉尽责地依法督促公司、控股
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


1-1-44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

(6)对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公司 A 股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和义务。对于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在获
得其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后方可聘任。

4、预案的生效及其他

本预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上市后自动生效,本预案有效
期三年,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计算。

如本预案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一
致的,公司将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稳定股价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承诺

本人将按照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内容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如确定由本人以增持发行人 A 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的,本人将在前
述决定作出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提出增持发行人 A 股股票的计划,并
由发行人按规定予以公告;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相
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触发本人的自动增
持义务,本人应于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提出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发行人按规定予以公告。本人将按照前述增持计划内容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
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发行人 A 股股票。

本人将严格履行《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与本人有关的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
施。如本人未能履行或未能如期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本人应在


1-1-44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款直至
本人履行相关稳定股价措施及约束措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与本人有关的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
施。如本人未能履行或未能如期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本人应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
分红款(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稳定股价措施及约束措施。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中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在本次发行中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
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


1-1-44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
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
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力量,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
利能力。公司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实施部分开展募投项目;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供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
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
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
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
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资产收益
权利。

2、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1-1-44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发行人利益;

③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④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⑤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如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⑦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
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②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
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1-1-44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报告期内
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之“(三)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
配政策及决策程序”。

(八)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制订回购全部新股的方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事项的,则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的价格将
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
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开展将公开发
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下配售对象及网上发
行对象的工作;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
公司将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启动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回购价格以发行价
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

1-1-45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
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
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
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
股份(如有)。本人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制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该方案取得有权机构批准
(如需要)后依法实施。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
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
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


1-1-45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有权部门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
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
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
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发行人已出具《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
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
等情形。

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25%股份;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十)中介机构承诺

1、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1-1-45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大华审字[2020]0012178 号审计
报告、大华核字[2020]006437 号内部控制签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6439 号纳
税 鉴 证报 告、 大华 核 字 [2020]006438 号非 经 常 性损 益鉴 证报 告 、 大 华 核字
[2020]006440 号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以及大华
核字[2020]007123 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
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1927 号审计报
告、大华核字[2021]00198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982 号纳税
鉴 证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21]001983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鉴 证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21]001980 号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
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律师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
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
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发行人评估师承诺

本评估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本评估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45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一)其他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
资金占用的承诺

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及其子
公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

(1)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垫支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通
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
款;

③委托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

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不以本承诺函第一项所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任何方式占用
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如以上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持续有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

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行为,包括但

1-1-45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不限于如下行为:

(1)本公司不得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公司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
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使用:

①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公司使用;

②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③ 委托本公司进行投资活动;

④ 为本公司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 代本公司偿还债务;

⑥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将不以本承诺函第一
项所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如以上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公司确认已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函的签署、
生效及执行有关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外部审批程序,本函自本公司
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函将在发生以下情形始失效(以较早为准):①利虔不再作为发行人或本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②发行人从证券交易所退市。




1-1-45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节所披露的重要合同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对其生产
经营活动以及资产、负债和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采购、销售、融资等重要商务合
同。公司及子公司的重要合同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金额在 800
万元以上及除上述客户外的但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 1,5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
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销售方 客户名称 服务内容 签订日期 履行状态
(万元)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1 2018.02 1,050.00 正在履行
和生物分析服务
湖南恒生制药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2 阳光诺和 2018.02 950.00 正在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和生物分析服务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3 2018.02 1,300.00 正在履行
和生物分析服务
成都迪康药业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4 阳光诺和 2019.08 2,000.00 正在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和生物分析服务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5 2018.01 1,800.00 正在履行
广东中润药物 和生物分析服务
阳光诺和
研发有限公司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6 2018.04 1,100.00 正在履行
和生物分析服务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2020.02 3,000.00 正在履行
和生物分析服务
广州南新制药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7 阳光诺和 2020.11 2,200.00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和生物分析服务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2020.11 1,600.00 正在履行
和生物分析服务
山东良福制药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8 阳光诺和 2017.10 1,720.00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和生物分析服务
海南葫芦娃药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9 阳光诺和 业集团股份有 2018.07 1,800.00 正在履行
和生物分析服务
限公司
湖北诺克特药
药学研究、临床试验
10 诺和晟泰 业股份有限公 2019.07 1,550.00 履行完毕
和生物分析服务

11 诺和晟泰 药学研究 2019.07 940.00 正在履行
北京百奥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12 诺和德美 2016.12 962.30 履行完毕
服务

1-1-45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同金额
序号 销售方 客户名称 服务内容 签订日期 履行状态
(万元)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13 2017.05 963.30 履行完毕
服务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14 盛世泰科生物 2018.01 2,584.93 履行完毕
服务
诺和德美 医药技术(苏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15 州)有限公司 2019.12 5,575.00 正在履行
服务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16 2020.06 2,276.00 正在履行
服务
赣江新区博安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17 诺和德美 医药科技有限 2020.06 2,476.00 正在履行
服务
公司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18 2020.06 2,476.00 正在履行
服务
宾得医疗器械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19 诺和德美 (上海)有限 2020.07 1,531.34 正在履行
服务
公司

(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
同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采购方 供应商名称 合同内容 签订日期 履行状态
(万元)
河北智恒医药科技
1 阳光诺和 药学研究 2020.02 300.00 正在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2 诺和德美 云南省中医医院 临床试验服务 2017.10 324.19 履行完毕
3 诺和德美 云南省中医医院 临床试验服务 2018.06 320.88 履行完毕
4 诺和德美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临床试验服务 2018.03 374.65 履行完毕
5 2018.03 366.22 履行完毕
6 2018.08 114.60 履行完毕
诺和德美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临床试验服务
7 2018.11 385.57 履行完毕
8 2019.03 378.36 履行完毕
9 诺和德美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 临床试验服务 2019.06 363.38 履行完毕

(三)设备采购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
同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采购方 供应商名称 合同内容 签订日期 履行状态
(万元)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 高效液相色谱
1 阳光诺和 2017.07 399.60 履行完毕
份有限公司 仪融资租赁


1-1-45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同金额
序号 采购方 供应商名称 合同内容 签订日期 履行状态
(万元)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 液质联用系统
2 阳光德美 2017.09 1,641.00 履行完毕
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
3 北京普莱斯克科技 液相色谱串联 2017.01 398.00 履行完毕
阳光德美
4 有限公司 质谱联用仪 2017.01 564.00 履行完毕
北京超越世界科技
5 阳光诺和 液相色谱仪等 2019.04 345.00 履行完毕
发展有限公司

(四)借款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
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如下:

授信/借
序号 合同名称 借款人 贷款人 贷金额 借款期限
(万元)
《借款合同》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17.06.29-
1 阳光诺和 2,000
(0419534) 限公司昌平支行 2018.06.28
《借款合同》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20.01.10-
2 诺和德美 1,000
(0594121) 限公司昌平支行 2021.01.10

(五)租赁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
同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租赁合同如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期限
北京中科创新置业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 2019.03.16-
1 阳光诺和
有限公司 路 79 号院云谷园 7 号楼 2024.03.15

(六)工程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
同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如下:

采购 合同金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内容 签订日期 履行状态
方 (万元)
阳光诺和中科
阳光 北京中建海外装
1 云谷园办公楼 2019.03 538.46 履行完毕
诺和 饰工程有限公司
室内装修工程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1-1-45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原股东上海君翼就其向利虔转让所持阳光诺和有限 74.7517 万元出资
额事宜而起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利虔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
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最近 3 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情况。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
大违法行为。




1-1-45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利虔 刘宇晶 赵凌阳



李文然 张颖 陈巧



胡雪峰 束哲民 何壮坤

全体监事(签名)


王丹丹 项容 张金凤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邵妍 托新权 郝光涛



罗桓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_______________
利虔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于洋 于春宇



项目协办人:
余力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杨卫东



保荐业务负责人:
杨卫东



保荐机构总经理:
冯鹤年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
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
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
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
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小辉




经办律师:
支毅 王永强 李梦源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6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邱俊洲 王晓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6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邱俊洲 王晓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6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
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梅根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冯光灿 曹辉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6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联系方式

(一)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4: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 7 号楼一层

查询电话:010-60748199

传真:010-60748199

联系人:赵凌阳

2、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1-1-46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查询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888

联系人:于洋




1-1-470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