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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11-03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Mingxin Automotive Leather Co., Ltd.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4,15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拟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6,60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
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的承诺
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
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
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
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
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公司股东庄严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

1-1-1
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
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
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
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终
止。”

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
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
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
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明新
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
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股东旭腾投资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
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明新旭腾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
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本企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
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东何杰、陈跃、龚缨晏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

1-1-2
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若本
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
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
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海洁、胥兴
春、刘贤军、曹逸群、袁春怡、卜凤燕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
直接持有的旭腾投资的合伙财产份额,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
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
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
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
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
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
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20年11月3日




1-1-3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重大事
项: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
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1-1-5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5、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而终止,亦不因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庄严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
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1-1-6
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
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5、上述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四)发行人股东何杰、陈跃、龚缨晏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
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
式进行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五)发行人股东旭腾投资承诺:

1-1-7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
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贤

军、胥兴春、曹逸群、卜凤燕、袁春怡、余海洁等 6 人承诺:

1、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旭腾投资的合伙财产份额,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1-1-8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
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5、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

1、本人对明新旭腾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明新旭腾股票。

2、在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明新旭腾股票的,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明新旭腾稳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
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1-1-9
4、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明新旭腾,本人持有的明新旭
腾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而终止。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庄严承诺:

1、本人对明新旭腾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明新旭腾股票。

2、在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明新旭腾股票的,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明新旭腾稳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
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明新旭腾,本人持有的明新旭
腾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承诺:
1-1-10
1、本企业对明新旭腾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明新旭腾股票。

2、在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明新旭腾股票的,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明新旭腾
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
满后逐步减持。

3、本企业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减持明新旭腾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
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明新旭腾,本企业持有的
明新旭腾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上述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而终止。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公司制定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
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将依


1-1-11
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
稳定股价措施。

3、本预案委托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选用前述
方式应考虑: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具体如下:

1、在满足启动条件时,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
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1)发行人回购股份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公司履
行回购股份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
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
致公司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

(2)公司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若仍满足启动条件,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

3、第三选择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
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之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
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三)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实施程序


1-1-12
(1)公司回购股票计划

①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份方
案,并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
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公告。

②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全部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之日 10 个交易日后,启动相应
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
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③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
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
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

④ 如果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实施
上述回购股份方案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以下统称“终止实施”)
回购股份方案,如终止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本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终止实施回
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
动回购股份方案。

⑤ 若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股价稳定承诺。

⑥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
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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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程序

(1)适用条件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若同时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将增持公司股票:

① 发行人回购股份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公司履行
回购股份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
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公司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

② 公司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仍满足启动条件的,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计划

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上述适用条件满足后 1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
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
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
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方案。

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的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每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但如果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
或者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方案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
实施该稳定股价方案,如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及
时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知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告,自
公告之日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动稳定股价方案。



1-1-1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
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方的原因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前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起,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庄君新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程序

(1)适用条件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满足启动条件的,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
他合法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计划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或其他合法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实际取得的税后薪酬及津贴累计额的 20%,单
次购买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但如果公司披露其稳定股价方案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过程中,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或可终止实施其稳定股价方
案,如终止实施其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将及时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自收到其通知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该
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动相应的稳定股价方案。

如违反前述承诺,将由发行人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因外,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前述承诺的事实的当月起,自公司处领取 50%的薪酬,直至按承诺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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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本公司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
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
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的发行价格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本公司在本
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
价格及回购股数作相应调整。

3、如本公司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

1、明新旭腾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明新旭腾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明新旭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明新旭腾将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
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回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
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加股票发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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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数作相应调整。

3、如明新旭腾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明新旭腾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明新旭腾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各中介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本公司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
所”)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照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
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所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承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明新
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本所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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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及承诺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
相关承诺事项应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2、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
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
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
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承诺相关方提出的
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
见。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3、若本公司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以自有资金赔偿投资者因依赖相关
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自发行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
有不利影响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发行人将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
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证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品种等。

4、其他责任主体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1-1-18
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发行人将延期向其
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等报酬,直至其违反承诺事项的所有不利影
响已完全消除之日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监
事会、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

1、本人所作出的承诺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相关承诺事
项应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2、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
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人应充分披露原
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
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本人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本人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
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变更方案未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3、本人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在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前,不
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未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
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现金分红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本人如果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发行人将延期向本人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
他奖金或津贴等报酬,直至其违反承诺事项的所有不利影响已完全消除之日止。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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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旭腾投资、何杰、陈跃、

龚缨晏承诺:

1、本企业/本人所作出的承诺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相关
承诺事项应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2、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本人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
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企业/本人应充分
披露原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
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方式,本企业/本人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本企业/本人提出的
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
见。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3、本企业/本人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在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前,本企业/本人不得转让
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未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
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现金分红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所作出的承诺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相关承诺事
项应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2、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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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
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人应充分披露原
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
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本人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本人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
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变更方案未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3、本人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在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前,
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未履行保护投资者利
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现金分红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本人如果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发行人将延期向本人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
他奖金或津贴等报酬,直至本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所有不利影响已完全消除之日
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有
权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六、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的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并得以实施,公司本次股票
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
份比例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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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草案)》以及《关于制订<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新制订<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一)利润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
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
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2、利润分配方案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
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
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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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3、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
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
方案。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1-1-23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
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
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同意。

关于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八、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都有较大
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到位当期无法立即产生效益,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
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拟通过多
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
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措施及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


1-1-24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以下风险:

(一)原材料采购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皮革,主要原材料是原皮和化料,原材料占产品成
本比例较高。近年来,原皮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有较大影响,从而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产品成本发生变化,将
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故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生产成本的控制及公司营运资
金的安排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盈利能
力。公司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公司原材料主要来自海
外进口,如果未来进口关税增加,则可能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带来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汽车牛皮革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座椅、方向盘等内饰件。
产品供应链上,发行人属于整车厂二、三级配套供应商,发行人牛皮革产品先出
售给汽车座椅等一级零配件供应商(发行人的直接客户),一级供应商将牛皮革
产品装配至汽车座椅等相应零部件后再出售给整车厂。

1、直接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接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45,205.08 万元、46,802.16 万元、
58,163.48 万元和 30,557.9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02%、82.06%、
88.38%和 88.61%。其中对第一大客户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销
售收入占比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对其销售收
入分别为 32,794.44 万元、25,182.12 万元、34,039.32 万元和 14,217.62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50%、44.15%、51.72%和 41.23%。

2、整车厂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已成功为 T-ROC(德国大众)、RT Minivan(美国 Chrysler)、宝来、速


1-1-25
腾、奥迪 Q3、奥迪 Q5L、探岳、探歌、传祺、高尔夫嘉旅、帝豪、博越、VV5
(长城)、秦(比亚迪)、昂科拉、科帕奇等国内外多种主流车型批量供货,并已
成为主流整车制造企业多款新车型定点供应商。

一汽大众为公司重要整车厂客户。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产品最终用于一汽大众车型的销售占比为 70.28%、79.11%、91.06%和
94.57%。2018 年至今,发行人对一汽大众的销售占比提高主要是因为当年启动
对探岳、探歌、奥迪 Q5L 等一汽大众多款新车型的批量供货。

因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主要客户(包括直接客户和整车厂)经营情况相关性较
高,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下游需求下降,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下降或是竞争地位
发生重大变动,或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客户订单减
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直接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三)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净值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21,244.58 20,207.44 13,340.48 13,237.94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33.23% 35.47% 32.19% 29.05%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0.15% 21.42% 18.91% 18.46%

应收账款的增长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并增
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公司已建立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计
提了相应坏账准备,但如果未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
的情况,将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四)环保支出增加风险

公司从设立以来,一直注重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规章制度,购买了先进的环保设备,控制生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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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流程,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并已通过 ISO14001:2015GB/T24001-2015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三废”排放超标的情况。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人们环保
意识的逐渐增强,国家对环保的要求将不断提高。如果未来政府继续加大环境保
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可能会有新的规定和政策出台,对制革行业实行更为严
格的污染管制标准或规范,对企业排放标准也将相应提高,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
环保投入,增加环保支出。

(五)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下游为汽车行业,若汽车行业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下游客户
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8 年国内市场汽车销量
出现 20 年来第一次负增长。若未来国内汽车市场继续下滑将可能带来公司产品
销量下降、销售收入下滑,从而使得公司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原皮价格近年来持续走低,部分区域原皮价格已接近
供应商成本线。若未来原皮价格回升,将会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使公司面临
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皮大部分来源于进口,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并以人
民币购汇后支付。同时,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和欧元结算,若未来人民币与相应
外币之间汇率波动,原皮采购价格、外销业务收入及相应的应收款项将随之波动,
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

(七)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发行人的产品主要销售给汽车一级供应商。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
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 3-5 年内有 0%-5%的年度降幅。如果未来发行
人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1-1-27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相关风险

受春节假期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原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农
历正月初七)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疫情控制要求,推迟至 2 月 10 日正
式复工。由于部分外地员工不能按时返回,复工初期产能利用率约为 50%。截至
目前,疫情状况逐步向好发展,复工率达到 100%。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牛皮汽车革的产能为 2,400
万平方英尺/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25.72%、125.01%和 141.50%,已处于相对
较高的水平。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对 2020 年一季度的生产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
春节假期因素,一般来讲 1-2 月份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全年中较低位置。同时,
为进一步降低疫情对生产的影响,公司通过已复工生产人员加班、其他部门人员
支援车间生产等方式尽量提高车间生产能力。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下游客户定期向销售部门发送滚动销售预测
或销售订单,预测期间一般为 3-5 个月,每周更新一次,包含品名、数量、车型
等信息。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相比去年同期主要财务指标的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同比波动

营业收入 34,485.33 25,701.20 34.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利润 9,680.16 5,890.73 64.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9,426.35 5,497.76 71.46%

综上,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看来,影
响较小且公司已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和促进公司经营状况全面恢复。
但如果本次疫情发展态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会对公司相关业务和盈利能
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1-1-28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包括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7-9 月和 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9936 号”《审阅报
告》。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 2020 年 1-9 月的主要经营数
据与 2019 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72,621.64 56,971.50
非流动资产 52,655.04 37,368.93
资产总计 125,276.68 94,340.43
流动负债 35,255.11 21,729.92
非流动负债 12,736.58 11,251.76
负债合计 47,991.69 32,981.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284.99 61,358.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276.68 94,340.4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6,749.30 43,723.61 29.79%
营业利润 18,344.58 12,811.64 43.19%
利润总额 18,292.21 12,754.18 43.42%
净利润 15,935.55 11,030.59 44.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5,935.55 11,030.59 44.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15,517.82 10,226.89 51.74%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定。
新冠疫情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相关影响不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此外,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及采
购规模和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
税收及产业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

1-1-29
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二)2020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78,011.58 万元至 83,143.35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约 18.53%至 26.33%;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31.18 万元至
23,178.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13.38%至 29.2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742.27 万元至 22,607.08 万元,较上年同期波
动约 18.03%至 35.15%。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虽然汽车行业总体的景气度近年来有所下降,但发行人仍面临良好的产品市
场空间,具备核心的竞争优势,进而为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提供坚实的保障。2020
年三季度以及截止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是基于产品所在细分市场情况、在手合同、
订单等,进行的谨慎、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营状况与财务
状况正常,预计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项目不会发生异常变化,不存在影响发行
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1-1-30
目 录


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4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 5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9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11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6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18
六、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1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1
八、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24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以下风险: ........................ 25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8
目 录 ......................................................................................................................... 31
第一节 释 义 ......................................................................................................... 36
一、一般用语 .................................................................................................... 36
二、专业用语 .................................................................................................... 38
第二节 概 览 ......................................................................................................... 40
一、发行人简介 ................................................................................................ 4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42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43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5
五、募集资金用途 ............................................................................................ 4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4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 5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5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51
一、原材料采购成本波动风险 ........................................................................ 51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 51

1-1-31
三、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 52
四、环保支出增加风险 .................................................................................... 53
五、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 53
六、汇率波动风险 ............................................................................................ 53
七、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 54
八、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张风险 ................................................................ 54
九、存货跌价风险 ............................................................................................ 54
十、其他风险 .................................................................................................... 5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7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7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 57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0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评估情况 .................................................................... 92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 93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 96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05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17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21
十、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33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34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13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35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76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180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252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 264
七、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 264
八、境外经营情况 .......................................................................................... 271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272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80
一、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 280
二、同业竞争 .................................................................................................. 281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282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 317
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 321


1-1-32
六、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32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325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 325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
股情况 .................................................................................................................... 33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33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33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336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 33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定的协议、承诺
及履行情况 ............................................................................................................ 33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33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 33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39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 339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349
三、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 350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350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53
一、财务报表 .................................................................................................. 353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372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377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79
五、分部报告 .................................................................................................. 410
六、被收购企业收购前一年利润表 .............................................................. 410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410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 411
九、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 .............................................................................. 412
十、主要债项 .................................................................................................. 413
十一、股东权益情况 ...................................................................................... 415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 416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 416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 417
十五、盈利预测 .............................................................................................. 418
十六、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 419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 421


1-1-33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22
一、财务状况分析 .......................................................................................... 422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72
三、现金流量分析 .......................................................................................... 532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536
五、与可比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估计差异的影响 .............................. 536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重大事项的影响 .................. 536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537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 537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540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545
一、公司发展战略与主要目标 ...................................................................... 545
二、发行人在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 546
三、拟定上述发展计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548
四、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 549
五、确保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拟采取的方法或途径 .................................. 549
六、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549
七、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 550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51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55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 552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方案 .................................................. 559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576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78
一、股利分配政策 .......................................................................................... 578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578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579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583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 583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84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 584
二、重要合同 .................................................................................................. 584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 .............................................................................. 590
四、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590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 590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刑事诉讼

1-1-34
................................................................................................................................ 590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9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9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 .......................................................... 59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 59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594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595
五、验资机构声明 .......................................................................................... 596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98
七、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 59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600
一、备查文件 .................................................................................................. 600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 600




1-1-35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一般用语

明新旭腾、公司、本公司、股
指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发行人、母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庄君新

旭腾有限 指 浙江明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明新世腾 指 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系旭腾有限前身

德创管理 指 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明新皮业 指 浙江明新皮业有限公司,系德创管理前身

明新资产 指 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旭腾投资 指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世腾国际 指 世腾皮业国际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原股东

辽宁富新 指 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Mingxin Leather Innovation GmbH(明新皮业欧洲创新中
欧创中心 指
心),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新力达实业(香港)有限公司(SUN LANDER INDUSTRY
新力达实业 指
(H.K)LIMITED),系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曾存续的关联方

浙江庄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前身为浙江
庄氏网络 指
海特龙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明孟国际 指 明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宋元管理 指 嘉兴宋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孟诺卡 指 明新孟诺卡(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孟诺卡 指 明新孟诺卡(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孟诺卡 指 明新孟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36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柏德皮革 指 Bader GmbH & Co. KG,柏德皮革总部位于德国

杰仕地皮革 指 GST AutoLeather,杰仕地皮革总部位于美国

鹰革公司 指 Eagle Ottawa,鹰革公司总部位于美国

美多绿 指 日本美多绿汽车皮革株式会社

森德皮革 指 海宁森德皮革有限公司

Chrysler 指 Chrysler Corporation,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总部位于美国

德国大众 指 Volkswagen AG,大众汽车公司,总部位于德国

PSA 指 Groupe PSA,标致雪铁龙集团,总部位于法国

一汽大众 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 指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大众 指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神龙汽车 指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 指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广汽菲亚特 指 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

吉利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城 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宝沃 指 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比亚迪 指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奇瑞 指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轿车 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广汽 指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麦格纳、Magna 公司 指 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总部位于加拿大

Covercar 公司 指 Covercar S.A.

富维安道拓 指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延锋安道拓 指 延锋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

国利真皮饰件 指 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吉中汽车内饰 指 东台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李尔 指 李尔汽车内饰材料(扬州)有限公司

奥托立夫 指 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延锋百利得 指 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1-1-37
一创投行、保荐机构、保荐
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4,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 指
的行为

股票(A 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专业用语

将综合预防的环境保护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
以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即:对生产过程与产品采取
清洁生产 指 整体预防的环境策略,减少或者消除它们对人类及环境的可
能危害,同时充分满足产品需要,使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
一种生产模式

毛皮 指 未经处理的养殖动物被屠宰分割后的皮张

盐湿皮、盐湿牛皮、
指 毛皮通过盐腌等防腐处理后的皮张
盐渍牛皮

原皮 指 毛皮和盐湿皮的统称,又称生皮

生皮经过系列特定加工工艺流程,完成去肉、脱毛,脱灰软
蓝皮、蓝湿皮、蓝湿牛皮 指
化和铬鞣处理后会呈蓝色,并带有水分,为半制成品

生皮经过系列特定加工工艺流程,完成去肉、脱毛,脱灰软
白湿皮 指
化和无铬鞣剂鞣制处理后会呈白色,为半制成品

原料皮 指 原皮(包括毛皮和盐湿皮)和蓝白湿皮的统称

原料皮经过系列特定加工工艺流程完成复鞣、染色、加脂、
皮胚 指
脱水、干燥等工艺处理流程后的半制成品

利用铬鞣剂的化学作用在胶原纤维之间形成交联以提高皮
铬鞣 指 革结构稳定性和耐湿热稳定性的操作方法,是皮革工业最重
要、应用最广的鞣法,鞣革效果优良,尤其适用于轻革鞣制


1-1-38
利用植物鞣剂的结合作用在胶原纤维之间形成交联以提高
植鞣 指
皮革结构稳定性和耐湿热稳定性的一种鞣制方法

六价铬 指 铬原子失去六个电子后得到的最高价态铬元素

在皮革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铬鞣材料生产的皮革生产技术。随
无铬鞣 指 着世界各国对环保日益重视,无铬鞣法生产皮革成为皮革行
业发展趋势。

化学需氧量,是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
物质的量,反映了水中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该指标也
COD、化学需氧量 指
作为有机物相对含量的综合指标之一,化学需氧量越大,说
明水体受有机物的污染更严重

CODcr 指 采用重铬酸钾作为氧化剂测定出的化学需氧量

一种用微生物代谢作用所消耗的溶解氧量来间接表示水体
BOD、生物需氧量 指
被有机物污染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以氨或铵离子形式存在的化合氨,氨氮是水体中的营养素,
NH3-N、氨氮 指 可导致水富营养化现象产生,是水体中的主要耗氧污染物,
对鱼类及某些水生生物有毒害

也称纳帕牛皮软面革,英文名称为 NAPPA,手感柔软和表
纳帕 指
面平滑是纳帕皮革的主要特点

粒面皮,属于皮革中的高档材料,粒面皮表面还带一层自然
粒面 指 的纹理,粒面皮的粒面越清晰代表档次越高。粒面皮纹理自
然,皮面细腻柔滑

毛皮、盐湿牛皮通用计量单位。通常指一张比较完整的成年
张 指
牛皮

面积的计量单位,1 平方米约为 10.76 平方英尺。蓝湿皮、
平方米、平方英尺 指
白湿皮、皮胚及成品牛皮革通用计量单位

EHS 指 环境、安全和职业健康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如果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1-39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ingxin Automotive Leather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78291229XX

注册资本: 12,4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5 日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办公场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314006

电话号码: 0573-83675036

传真号码: 0573-83675036

互联网址: http://www.mingxinleather.com/

电子信箱: mxauto@mingxinleather.com

经营范围: 新材料、皮革后整饰新技术的研发;皮革、汽车内饰件

1-1-40
的制造、加工、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旭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 6 日,旭腾
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旭腾有限以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基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本为 7,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设
立股份公司等决议。

2016 年 3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6〕76 号”《验资报告》,
对股份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完成股份公司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12,450 万股,共有 8 名股东,
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君新 4,200.00 33.73%
2 庄严 2,800.00 22.49%
3 明新资产 2,500.00 20.08%
4 德创管理 950.00 7.63%
5 旭腾投资 500.00 4.02%
6 何杰 500.00 4.02%
7 陈跃 500.00 4.02%
8 龚缨晏 500.00 4.02%
合 计 12,450.00 100.0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的汽车座椅、扶手、头枕、方向盘、仪表盘、

1-1-41
门板等汽车内饰件。

发行人秉承“成为最具价值和受人尊重的公司”的经营理念,坚持将自主开
发新型中高端汽车革产品、提升核心技术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发行人高度
重视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在不断发展中,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
自主创新模式,自主研发并积累了大量研发成果。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公司已全
面掌握汽车革制造核心技术,并凭借高品质的产品获得客户广泛认可。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进入美国Chrysler、德国大众、法国PSA等国际主流车
厂和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神龙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广汽菲亚特、
吉利、长城、长安、宝沃、比亚迪、奇瑞、一汽轿车、广汽等国内主流整车制造
企业供应商体系,并与麦格纳(墨西哥)、富维安道拓、延锋安道拓、国利真皮
饰件、吉中汽车内饰、李尔、奥托立夫、延锋百利得等国内外知名汽车一级零部
件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为整车制造商及其配套企业供应高品质的汽车内饰真
皮。公司已成功为T-ROC(德国大众)、RT Minivan(美国Chrysler)、宝来、速
腾、奥迪Q3、奥迪Q5L、探岳、探歌、传祺、高尔夫嘉旅、帝豪、博越、VV5
(长城)、秦(比亚迪)、昂科拉、科帕奇等国内外多种主流车型批量供货,并已
成为上述主流整车制造企业多款新车型定点供应商。

发行人重视社会责任,积极致力于提升天然皮革绿色制造技术,推进建立生
产过程清洁化体系。公司持续加大环保皮革材料和生产工艺的研发投入力度,已
成功掌握无铬鞣制、低VOC排放等汽车革行业前沿技术,并将其广泛应用于产
品生产。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庄君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5,734 万股,占总股本的 46.06%,庄君
新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合计 5,650 万股,占总股本的 45.38%,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庄君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00 万股,占总股本
的 33.73%;通过明新资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13%;
通过德创管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7.63%;通过旭腾投资


1-1-42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9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56%。

庄君新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浙江省皮革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0 年 8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浙江平阳氮肥厂技术
员、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浙江平阳明新制革厂法定代表人、
厂长。1999 年 2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温州市明新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03 年 10 月至今,任德创管理执行董事。200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历
任旭腾有限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明孟
国际执行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欧创中心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辽
宁富新执行董事。2016 年 2 月至今,历任明新资产执行董事、董事长。2018 年
2 月至今,任朝阳川州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宋元管理执行
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辽宁孟诺卡执行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孟
诺卡执行董事、江苏孟诺卡执行董事。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63,929.87 56,971.50 41,448.38 45,565.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512.44 37,368.93 29,100.10 26,155.13
资产合计 105,442.31 94,340.43 70,548.48 71,720.63
负债合计 34,411.08 32,981.68 27,116.64 35,365.28
归属于母公司所
71,031.23 61,358.75 43,431.84 36,355.35
有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031.23 61,358.75 43,431.84 36,355.3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4,485.33 65,813.24 57,036.39 55,114.64

1-1-43
营业利润 11,207.68 20,833.56 12,250.48 11,024.39
利润总额 11,154.33 20,744.86 12,205.89 11,011.01
净 利 润 9,680.16 17,931.69 10,810.94 9,544.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9,680.16 17,931.69 10,810.94 9,544.24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9,426.35 16,727.04 10,550.78 9,402.10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50.97 14,533.38 15,334.35 1,716.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8.97 -9,711.24 -4,477.23 -2,583.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6.41 -3,744.98 -9,138.51 -3,550.7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02 -54.78 -48.27 166.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93.57 1,022.38 1,670.34 -4,251.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93.28 3,199.71 2,177.33 506.99


(四)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2.81 2.62 1.89 1.47
速动比率(倍) 1.69 1.70 1.00 0.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58% 33.23% 36.71% 45.9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
32.63% 34.96% 38.44% 49.31%
径)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14% 0.25% 0.51% 0.85%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8 3.73 4.08 4.07
存货周转率(次/年) 0.76 1.79 1.72 1.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2,643.25 23,457.90 14,845.24 13,067.95
元)


1-1-4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
9,680.16 17,931.69 10,810.94 9,544.24
利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9,426.35 16,727.04 10,550.78 9,402.10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18.15 62.70 19.96 17.49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1.21 1.17 1.23 0.14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9 0.08 0.13 -0.3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
5.71 4.93 3.49 2.92
股净资产(元/股)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期间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62% 0.78 0.78
2020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6 月 14.24% 0.76 0.7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22% 1.44 1.44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1.92% 1.34 1.3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08% 0.87 0.87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5.45% 0.85 0.8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6.44% 0.82 0.82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5.90% 0.81 0.8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拟发行股数 4,150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元/股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发行方式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或机构投资者
发行对象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1-45
拟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四个
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备案核准情况
序 实施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备案项目编号/ 环评批
号 单位 资(万元) 资金(万元)
备案号 复
南行审
年产110万张牛皮汽
明新 2017-330402-19 投环
1 车革清洁化智能化 21,850 21,850
旭腾 -03-077900-000 [2018]6
提升改造项目
5号
阜环清
审书
年产50万张高档无 [2017]3
辽宁 阜清发改备
2 铬鞣牛皮汽车革工 39,800 39,800 号
富新 [2017]7号
业4.0建设项目 阜清审
[2019]0
7号
南行审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
明新 2018-330402-74 投环
3 份有限公司研发中 5,550 5,550
旭腾 -03-034367-000 [2018]9
心建设项目
2号
明新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20,000 -
旭腾
合计 87,200 87,2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以上项目排列顺序安排实施,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发行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的相关内容。




1-1-4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 不超过 4,150 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
发行人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5、每股发行价格: 【】元

6、发行后市盈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93 元(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值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值加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
9、发行市净率:
每股净资产计算)

10、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
行方式


1-1-47
11、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
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或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12、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3、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1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15、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16、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 8,955.50 万元

其中:保荐和承销费: 5,805.40 万元

审计和验资费: 1,597.87 万元

律师费: 990.57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518.87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2.79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君新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传真号码:0573-83675036

联 系 人:胥兴春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1-1-48
传真号码:010-66030102

保荐代表人:尹志勇、赵晶

项目组成员:孟杰、戴馨雨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顾功耘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号码:021-20511999

经办律师:宋正奇、肖浩、钟梦婷


(四)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施其林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6 楼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号码: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卢娅萍、张建东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智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939 室

联系电话:010-88000066

传真号码:010-88000066

经办注册评估师:刘赛莉、邓爱桦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1-1-49
传真号码: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号码:021-68804868


(八)收款银行:
名 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收款户名: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 11090776951080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8100005264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
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20 年 11 月 5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11 月 10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11 月 11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11 月 1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1-5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估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
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各风险依次发生。


一、原材料采购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皮革,主要原材料是原皮和化料,原材料占产品成
本比例较高。近年来,原皮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有较大影响,从而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产品成本发生变化,将
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故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生产成本的控制及公司营运资
金的安排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盈利能
力。公司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公司原材料主要来自海
外进口,如果未来进口关税增加,则可能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带来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汽车牛皮革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座椅、方向盘等内饰件。
产品供应链上,发行人属于整车厂二、三级配套供应商,发行人牛皮革产品先出
售给汽车座椅等一级零配件供应商(发行人的直接客户),一级供应商将牛皮革
产品装配至汽车座椅等相应零部件后再出售给整车厂。

(一)直接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接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45,205.08 万元、46,802.16 万元、
58,163.48 万元和 30,557.9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02%、82.06%、
88.38%和 88.61%。其中对第一大客户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销
售收入占比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对其销售收

1-1-51
入分别为 32,794.44 万元、25,182.12 万元、34,039.32 万元和 14,217.62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50%、44.15%、51.72%和 41.23%。

(二)整车厂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已成功为 T-ROC(德国大众)、RT Minivan(美国 Chrysler)、宝来、速
腾、奥迪 Q3、奥迪 Q5L、探岳、探歌、传祺、高尔夫嘉旅、帝豪、博越、VV5
(长城)、秦(比亚迪)、昂科拉、科帕奇等国内外多种主流车型批量供货,并已
成为主流整车制造企业多款新车型定点供应商。

一汽大众为公司重要整车厂客户。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产品最终用于一汽大众车型的销售占比为 70.28%、79.11%、91.06%和
94.57%。2018 年至今,发行人对一汽大众的销售占比提高主要是因为当年启动
对探岳、探歌、奥迪 Q5L 等一汽大众多款新车型的批量供货。

因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主要客户(包括直接客户和整车厂)经营情况相关性较
高,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下游需求下降,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下降或是竞争地位
发生重大变动,或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客户订单减
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直接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三、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净值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21,244.58 20,207.44 13,340.48 13,237.94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33.23% 35.47% 32.19% 29.05%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0.15% 21.42% 18.91% 18.46%

应收账款的增长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并增
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公司已建立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计
提了相应坏账准备,但如果未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

1-1-52
的情况,将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四、环保支出增加风险

公司从设立以来,一直注重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规章制度,购买了先进的环保设备,控制生产工
艺流程,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并已通过 ISO14001:2015GB/T24001-2015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三废”排放超标的情况。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人们环保
意识的逐渐增强,国家对环保的要求将不断提高。如果未来政府继续加大环境保
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可能会有新的规定和政策出台,对制革行业实行更为严
格的污染管制标准或规范,对企业排放标准也将相应提高,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
环保投入,增加环保支出。


五、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下游为汽车行业,若汽车行业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下游客户
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8 年国内市场汽车销量
出现 20 年来第一次负增长。若未来国内汽车市场继续下滑将可能带来公司产品
销量下降、销售收入下滑,从而使得公司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原皮价格近年来持续走低,部分区域原皮价格已接近
供应商成本线。若未来原皮价格回升,将会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使公司面临
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皮大部分来源于进口,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并以人
民币购汇后支付。同时,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和欧元结算,若未来人民币与相应
外币之间汇率波动,原皮采购价格、外销业务收入及相应的应收款项将随之波动,
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

1-1-53
七、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发行人的产品主要销售给汽车一级供应商。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
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 3-5 年内有 0%-5%的年度降幅。如果未来发行
人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
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和“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
目”的实施,公司汽车革年生产能力将大幅增长,同时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
虽然公司是在对汽车革市场容量、技术水平进行了谨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基础之
上提出募投项目,但如果未来市场出现不可预料的变化,将导致公司出现产能扩
张风险。


九、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存货规模有所增长,报告期各期
末存货净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货 25,390.78 20,127.66 19,563.53 21,044.05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39.72% 35.33% 47.20% 46.18%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4.08% 21.34% 27.73% 29.34%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与公司业务、资产规模相匹配,并按照存货管理的
相关制度实施有效管理。若未来公司存货管理不到位,个别产品或商品滞销,或
者部分存货价格由于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下降,公司可能需对该部分存货计提跌
价准备,进而影响盈利水平。


十、其他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1-1-54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庄君新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45.38%的股份。本
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能够对公司的董事人选、经营
决策、投资方向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施加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尽
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但仍不能排除公司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影响,形成有利于实际控制人利益的决策和行
为。

(二)本招股意向书所采用的行业数据统计口径不完全一致的风



本招股意向书所引用的有关行业统计数据及其他信息,来自不同的公开刊物
和研究报告,其统计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引用不同来源的统计信息未必完
全具有可比性。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相关风险

受春节假期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原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农
历正月初七)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疫情控制要求,推迟至 2 月 10 日正
式复工。由于部分外地员工不能按时返回,复工初期产能利用率约为 50%。截至
目前,疫情状况逐步向好发展,复工率达到 100%。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牛皮汽车革的产能为 2,400
万平方英尺/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25.72%、125.01%和 141.50%,已处于相对
较高的水平。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对 2020 年一季度的生产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
春节假期因素,一般来讲 1-2 月份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全年中较低位置。同时,
为进一步降低疫情对生产的影响,公司通过已复工生产人员加班、其他部门人员
支援车间生产等方式尽量提高车间生产能力。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下游客户定期向销售部门发送滚动销售预测
或销售订单,预测期间一般为 3-5 个月,每周更新一次,包含品名、数量、车型
等信息。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相比去年同期主要财务指标的波动情况如下:


1-1-5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同比波动

营业收入 34,485.33 25,701.20 34.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利润 9,680.16 5,890.73 64.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9,426.35 5,497.76 71.46%

综上,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看来,影
响较小且公司已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和促进公司经营状况全面恢复。
但如果本次疫情发展态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会对公司相关业务和盈利能
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1-1-5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ingxin Automotive Leather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78291229XX

注册资本: 12,4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5 日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办公场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314006

电话号码: 0573-83675036

传真号码: 0573-83675036

互联网址: http://www.mingxinleather.com/

电子信箱: mxauto@mingxinleather.com

经营范围: 新材料、皮革后整饰新技术的研发;皮革、汽车内饰件
的制造、加工、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1-1-57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旭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 6 日,旭
腾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旭腾有限以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 78,422,459.69 元为基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公司股本为 7,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

201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设
立股份公司等决议。

2016 年 3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6 号),
对股份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完成股份公司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

(二)发起人情况

本公司发起人为庄君新和庄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君新 4,200.00 60.00%
2 庄严 2,800.00 40.00%
合 计 7,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发起人为庄君新和庄严。在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庄君新和庄严除持有
发行人的股权外,另分别持有德创管理等公司的股权,具体详见本节“七、发起
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除持有发行
人、德创管理等公司的股权外,发起人没有其他重大投资活动及经营业务。

发行人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
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并未因公司的设立而发生重大变化。


1-1-58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旭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依法承继了旭腾有限全部的资产、负债和
业务。改制前后的主营业务均为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主要资产为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整体变更设立前后,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
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

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并未因
发行人的设立而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

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系由旭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了有限公司的业务
体系,改制前后公司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三)主要经营
模式”相关内容。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系及演变情况

自改制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作,不存在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报告期内,除本招股意向书己经披露的关联
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外,与主要发起人或股东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上述关联关
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
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旭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有限公司全部的资产、负债,发起

1-1-59
人出资资产已完成产权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自成立以来,公司股本及变化情况如下:




1-1-60
1、2005 年 12 月,公司设立

2005 年 10 月 26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浙工商)名称预核外[2005]
第 617150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浙江明
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

2005 年 11 月 28 日,明新皮业与世腾国际签署《中外合资浙江明新世腾皮
业有限公司合同》及《中外合资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各方以
合资经营方式设立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世腾”),公司
投资总额为 48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240 万美元。其中,明新皮业以设备资产出
资 60 万美金,占注册资本的 25%;世腾国际以现汇出资 180 万美金,占注册资
本的 75%。双方应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出资 15%,其余部分一
年内缴清。

2005 年 12 月 1 日,嘉兴市南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设立浙江
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南外经〔2005〕152 号),同意明新
皮业与世腾国际合资设立明新世腾,同意合营各方于 2005 年 11 月 28 日签署的
中外合资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合同及章程。

2005 年 12 月 5 日,明新世腾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嘉字〔2005〕03198 号)。

2005 年 12 月 8 日,明新世腾取得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明新世腾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金额 比例
1 明新皮业 60.00 25.00%
2 世腾国际 180.00 75.00%
合 计 240.00 100.00%




1-1-61
明新世腾设立时控股股东为世腾国际。世腾国际及其附属企业(以下简称“世
腾集团”)创始于 1906 年。合资时点,世腾集团为全球知名的汽车革集团。2010
年,世腾集团被另一家全球知名汽车革企业 GST 公司收购。

明新世腾设立时点,世腾国际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SETON LEATHER INTERNATIONAL, LTD.

公司编号 22157

类型 国际商业公司

The Corporate Secretary Limited “Whitepark House” White Park Road,
注册地址
Bridgetown

开办人 Deborah J. Barnes

业务范围 公司只能从事巴巴多斯国际公司法 1991-24 中规定的国际业务

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26 日

Robert DeMajistre

公司董事 Eric S. Evans

Deborah J. Barnes


综上,明新世腾设立时点控股股东为世腾国际,该公司为全球知名的汽车革
企业,因此,明新世腾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籍而设置控股股东在境外的股
权架构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信托持股和影响控股权的约定。

2、2006 年 1 月,股东缴纳第一期出资

2006 年 1 月 6 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分所出具《验资报
告》(中磊嘉验字〔2006〕008 号),截至 2006 年 1 月 6 日止,明新世腾已收
到全体股东第一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20 万美元。其中,明新皮业以设备缴纳
出资 60 万美元,所投入设备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嘉兴分所评估并出具《浙江明
新皮业有限公司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中磊嘉评报字(2005)第 047 号)审验确
认,评估价值及经出资各方确认价值为 700.8007 万元,折合美元(按投入日汇
率 1:8.0675)86.8671 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美元 60 万元,超过部分作为对明
新皮业的应付款;世腾国际以美元现汇缴纳出资 60 万美元。

2006 年 2 月 20 日,明新世腾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62
本次出资缴纳完成后,明新世腾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明新皮业 60.00 25.00% 60.00 25.00%
2 世腾国际 180.00 75.00% 60.00 25.00%
合 计 240.00 100.00% 120.00 50.00%


3、2006 年 4 月,股东缴纳第二期出资

2006 年 4 月 7 日,嘉兴新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嘉
新验〔2006〕第 369 号),截至 2006 年 4 月 5 日止,明新世腾已收到世腾国际
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 60 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至此,明新世腾已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美元 180 万元。

2006 年 4 月 11 日,明新世腾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出资缴纳完成后,明新世腾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认缴出资额 前期累计缴纳出资额 本期缴纳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明新皮业 60.00 25.00% 60.00 25.00% - - 60.00 25.00%

2 世腾国际 180.00 75.00% 60.00 25.00% 60.00 25.00% 120.00 50.00%

合 计 240.00 100.00% 120.00 50.00% 60.00 25.00% 180.00 75.00%


4、2006 年 7 月,股东缴纳第三期出资

2006 年 7 月 18 日,嘉兴新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嘉
新验〔2006〕第 766 号),截至 2006 年 7 月 10 日止,明新世腾已收到世腾国际
缴纳的第三期注册资本 60 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至此,明新世腾已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美元 240 万元。

综上,外方股东世腾国际实缴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资时间 世腾国际 出资来源 评估情况 验资情况




1-1-63
占其认
本期出 累计出
缴出资
资(万美 资(万美
比例
元) 元)
(%)
中磊嘉验字
2005.12.29 60 60 33.33 [2006]008 号
《验资报告》
嘉新验[2006]第
外方美元
2006.4.5 60 120 66.67 - 369 号《验资报
现汇
告》
嘉新验[2006]第
2006.7.10 60 180 100.00 766 号《验资报
告》

2005 年 12 月 13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出具编号为(浙)汇
资核字第 0330400200500403 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核准开立明新世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最高限额为 180 万美元,使用
期限为用完止。

中方股东明新皮业实缴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明新皮业

出资时间 本期出 累计出 占其认缴 出资来源 评估情况 验资情况
资(万美 资(万美 出资比例
元) 元) (%)

中磊嘉评报
中磊嘉验字
字(2005)
自有机器设 [2006]008 号
2006.1.6 60 60 100 第 047 号《资
备 《 验 资 报
产评估报告
告》
书》


综上,旭腾有限设立时世腾国际与明新皮业的资金投入过程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出资程序。

2006 年 7 月 20 日,明新世腾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出资缴纳完成前后,明新世腾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前期累计缴纳出
认缴出资额 本期缴纳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资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1-64
前期累计缴纳出
认缴出资额 本期缴纳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资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明新皮业 60.00 25.00% 60.00 25.00% - - 60.00 25.00%
2 世腾国际 180.00 75.00% 120.00 50.00% 60.00 25.00% 180.00 75.00%
合 计 240.00 100.00% 180.00 75.00% 60.00 25.00% 240.00 100.00%

5、2008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公司更名

2008 年 9 月 25 日,世腾国际与明新皮业签订《购买协议》,约定由世腾国
际将持有的明新世腾 75%的股权以 106.30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明新皮业及其直
接、间接的承继公司、母公司、附属公司、关联或相关公司。

世腾国际退出明新世腾主要是因为在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及明新世腾连续
亏损的背景下,世腾国际对自身全球战略进行调整而作出的资产处置安排。

世腾国际退出时,明新世腾汽车革业务刚刚进入轨道,与部分合资厂商初步
建立合作意向。鉴于当时明新世腾的客户以合资车厂及其配套供应商为主,贸然
变更合资身份有可能影响客户合作关系。为保持明新世腾业务的稳定性,中方股
东明新皮业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决定暂时维持公司中外合资企业身份不变直至客
户关系稳定,安排其控制的绅雄有限公司受让旭腾有限 75%的股权。

2008 年 11 月 27 日,明新世腾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世腾国际将持有的明
新世腾 75%股权转让给明新皮业关联企业绅雄有限公司(Sation Co.,Ltd.,注册
地: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更名为浙江明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
腾有限”),明新皮业出具《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2008 年 12 月 9 日,嘉兴市南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关于浙江明新
世腾皮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更名的批复》(南外经〔2008〕160 号),批准该
次股权转让和更名。

2008 年 12 月 10 日,旭腾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

2008 年 12 月 16 日,旭腾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1-1-65
单位:万美元

转让前出资额 本次转让 转让后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明新皮业 60.00 25.00% - - 60.00 25.00%
2 世腾国际 180.00 75.00% -180.00 -75.00% - -
3 绅雄有限公司 - - 180.00 75.00% 180.00 75.00%
合 计 240.00 100.00% - - 240.00 100.00%


经核查,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绅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 绅雄有限公司(Sation Co.,Ltd.)
公司编号 1505838
成立日期 2008 年 10 月 6 日
董 事 余海溟
公司性质 BVI 商业公司
住 所 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土拉罗德镇离岸公司中心邮政信箱 957 号
股 东 余海溟


余海溟系庄君新配偶余海洁的弟弟。根据余海溟 2018 年 4 月 8 日的声明:
自 2008 年 10 月 6 日绅雄有限公司成立至本人 2010 年 12 月 30 日将绅雄有限公
司 100%股权转让给 SINARTO JUNAEDI 期间(以下简称“代持期间”),绅雄
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该等股权项下的所有资产所有权(包括股权)、债权和其
他权益均由新力达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享有,该等股权项下的所有负债、责任
和义务均由新力达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承担。本人对前述股权及其项下权益均
不享有任何实质性权益,亦不承担任何实质性责任。

代持期间,新力达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为庄君新直接控股公司。

6、2010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7 月 28 日,旭腾有限董事会讨论通过,明新皮业和绅雄有限公司向
明新旭腾增资 240 万美元。其中,由明新皮业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60 万美元,绅
雄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出资 180 万美元。

2010 年 7 月 30 日,嘉兴市南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浙江明新
旭腾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南外经〔2010〕104 号),批准该次增资。


1-1-66
2010 年 8 月 2 日,旭腾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

2010 年 8 月 13 日,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嘉
百会所(2010)验字第 1466 号),截至 2010 年 8 月 13 日止,旭腾有限已收到
明新皮业、绅雄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美元 240 万元。其中明新皮业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60 万美元,绅雄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出资 180 万美元。

2010 年 8 月 16 日,旭腾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前后,旭腾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增资前出资额 本次增资 增资后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明新皮业 60.00 25.00% 60.00 25.00% 120.00 25.00%
2 绅雄有限公司 180.00 75.00% 180.00 75.00% 360.00 75.00%
合 计 240.00 100.00% 240.00 100.00% 480.00 100.00%


7、2010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20 日,绅雄有限公司与明新皮业签订《浙江明新旭腾皮业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887.32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旭腾有限 75%
的股权计 360 万美元的出资额转让给明新皮业。同日,旭腾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
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转让后旭腾有限变更为内资法人独资企业。

2010 年 12 月 23 日,嘉兴市南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浙江明
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南外经〔2010〕168 号),
同意旭腾有限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0 年 12 月 23 日,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嘉
百会所(2010)验字第 2538 号),截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止,旭腾有限股权转
让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563.33 万元。

2010 年 12 月 31 日,旭腾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旭腾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1-1-67
股权转让后实收资
股权转让前出资额 本次股权转让

序号 股东名称
美元 折人民币 美元 折人民币 人民币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明新皮业 120.00 890.83 25.00% 360.00 2,672.50 75.00% 3,563.33 100.00%

2 绅雄有限公司 360.00 2,672.50 75.00% -360.00 -2,672.50 -75.00% - -

合 计 480.00 3,563.33 100.00% - - - 3,563.33 100.00%


(1)企业变为内资企业的原因

2010 年 12 月,旭腾有限与客户合作关系已经趋于稳定,旭腾有限的管理团
队、技术、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亦获得了客户的认可。鉴于继续保留外资身份已
无实际意义,同时为方便管理,旭腾有限决定变更为内资企业。

(2)变为内资企业前后,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享受的税收优惠,及
其前后变化

旭腾有限于 2010 年 12 月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变更前后涉及的
相关税种、税率、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内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税种
税率 税率

增值税 17% 17%

城建税 5% 5%

教育费附加 3%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2%

企业所得税 25% 25%

房产税 房产余值的 1.2% 房产余值的 1.2%

土地使用税 按土地所在区域适用不同税率 按土地所在区域适用不同税率

印花税 按相应税目适用对应税率 按相应税目适用对应税率


①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 修订)》(国务院令第五百三十
八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


1-1-68
税。”旭腾有限主营业务为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
为内资企业前后,均按 17%税率计缴增值税。

旭腾有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对增值税适用税率无影响。

②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制度的
通知》(国发〔2010〕35 号),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
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
19 号)和《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05 修订)》,对内外资企业应缴纳
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进行了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
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
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发行人所在地在为县城、镇,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前后,均按 5%税
率计缴城建税。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
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 3%,
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地方教
育附加的通知》(浙政发〔2006〕31 号)规定:“二、自 2006 年 5 月 1 日起,
对我省境内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所有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
际缴纳‘三税’税额的 3%征收教育费附加。经财政部批准,对我省境内所有缴
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 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旭腾有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前后,均按 3%和 2%税率分别计缴教
育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旭腾有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对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
无影响。

③企业所得税




1-1-69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
十三号)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了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规定,发行人变更为内资企业前后均属于居民企业,应按 25%税率计缴企业
所得税。

2007 年 10 月 23 日,浙江省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南湖税务分局出具《关于确
认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享受减免税优惠资格的批复》(嘉国税南〔2007〕
270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第八条之规定,经实地审核,同意明新世腾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
税优惠资格。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资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减免税确认。但由于旭腾有限在 2010
年 12 月变更为内资企业前均处于亏损状态,实际上未能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④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根据《关于<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长江
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废止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6 号)
的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
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 修订)》(国务院
令〔2006〕483 号),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缴纳城镇
土地使用税。

旭腾有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对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适用税率
无影响。

⑤印花税

根据于 2004 年 11 月 5 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988)》(〔88〕财税 255 号)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
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
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旭腾有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对印花税适用税率无影响。

1-1-70
(3)是否涉及补缴税款

根据旭腾有限工商年检资料,旭腾有限自设立至变更为内资企业期间均处于
亏损状态。

根据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201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纳税证明》(浙嘉国南
纳字证(2010)第 198 号),旭腾有限未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新丰延伸申报点 2010 年 12 月 20 日出
具的《证明》,旭腾有限自 2005 年 12 月成立以来,能自觉依法纳税,经地税
TF2006 征管系统查询,该企业无欠税等其他违反税法行为。

综上,旭腾有限变更为内资企业不涉及需要补缴税款的情形。

8、2015 年 11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0 月 25 日,明新皮业分别与庄君新、庄严签订《关于浙江明新旭
腾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 2,351.80 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旭腾有限 60%
的股权计 2,138.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君新,以 1,567.86 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旭
腾有限 40%的股权计 1,425.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严。

2015 年 11 月 9 日,旭腾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权转让前实收资本 本次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后实收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明新皮业 3,563.33 100.00% -3,563.33 -100.00% - -
2 庄君新 - - 2,138.00 60.00% 2,138.00 60.00%
3 庄严 - - 1,425.33 40.00% 1,425.33 40.00%
合 计 3,563.33 100.00% - - 3,563.33 100.00%


9、2015 年 11 月,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10 月 29 日,旭腾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庄君新、庄严向公司增资
2,036.672 万元。其中,庄君新以现金 1,344.204 万元认购明新旭腾 1,222.003 万
元出资额,庄严以现金 896.136 万元认购明新旭腾 814.669 万元出资额。增资后,
1-1-71
庄君新出资额为 3,3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庄严出资额为 2,24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40%。

2015 年 11 月 16 日,旭腾有限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1 月 4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3 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止,旭腾有限已收到庄君新、庄严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合计人民币 20,366,719.76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36,671.97 元。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 增资后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姓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庄君新 2,138.00 60.00% 1,222.00 60.00% 3,360.00 60.00%
2 庄严 1,425.33 40.00% 814.67 40.00% 2,240.00 40.00%
合 计 3,563.33 100.00% 2,036.67 100.00% 5,600.00 100.00%


10、2016 年 3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5 年 12 月 27 日,旭腾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6 年 2 月 5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审〔2016〕1338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旭腾有限经审计的资产为 30,215.99 万元、负债为
22,373.75 万元、净资产为 7,842.25 万元。

2016 年 2 月 6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16〕第
30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作为评估结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旭腾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 7,842.25 万元,评估值为 10,706.44 万
元,评估增值 2,864.20 万元,增值率为 36.52%。

同日,旭腾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旭腾有限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基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本为 7,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设

1-1-72
立股份公司等决议。

2016 年 3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6 号),
对股份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完成股份公司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

整体变更设立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改前注册资本 股改后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姓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庄君新 3,360.00 60.00% 4,200.00 60.00%
2 庄严 2,240.00 40.00% 2,800.00 40.00%
合 计 5,600.00 100.00% 7,000.00 100.00%


11、2016 年 4 月,第三次增资

(1)增资概况

2016 年 4 月 12 日,股份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浙江
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土
地及房产向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浙江明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土地及房产作价
2,751.28 万元对股份公司增资。其中,注册资本增加 2,500.00 万元,剩余 251.2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明新资产、庄君新、庄严、发行人签署《增资协议》。

2016 年 3 月 26 日,浙江中联耀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明新资产用于出资
的资产进行估价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浙联估价字〔2016〕第 71 号);2017
年 4 月 30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资产评
估复核报告》(中联评咨字〔2017〕第 706 号)。

2016 年 4 月 12 日,明新旭腾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5 月 2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4 号),
截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止,公司已收到明新资产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1-73
2,5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51.28 万元。全部 2,751.28 万元由明新资产以实物出
资。

本次增资前后,明新旭腾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本(万股) 比例 股本(万股) 比例
1 庄君新 4,200.00 60.00% 4,200.00 44.21%
2 庄严 2,800.00 40.00% 2,800.00 29.47%
3 明新资产 - - 2,500.00 26.32%
合 计 7,000.00 100.00% 9,500.00 100.00%


(2)本次增资定价依据、公允性及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本次增资价格为 1.1 元/股,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作为参考
依据协商确定,定价合理。本次增资时点,明新资产的股权结构为庄君新持股
60%,庄严持股 40%,股权结构与增资前发行人股权结构一致,相当于原股东间
接同比例增资,不涉及公司员工,不属于股份支付。

12、2016 年 5 月,第四次增资

(1)增资概况

2016 年 5 月 15 日,明新旭腾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500 万元增加至 11,500 万元,新增股本由旭腾投资、何
杰、陈跃、龚缨晏按 2 元/股的价格各认购 500 万股。其中,旭腾投资为员工持
股平台,股东均为企业员工。何杰、陈跃、龚缨晏为外部财务投资者,与公司无
雇佣关系。同日,旭腾投资、何杰、陈跃、龚缨晏、庄君新、庄严签署了《股权
投资协议》。

2016 年 5 月 18 日,明新旭腾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5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5 号),
截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止,公司已收到旭腾投资、何杰、陈跃、龚缨晏缴纳的新
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0 万元,全部 4,000 万元
均以货币出资。



1-1-74
本次增资前后,明新旭腾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前 新增 变更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本(万股) 比例 股本(万股) 股本(万股) 比例

1 庄君新 4,200.00 44.21% - 4,200.00 36.52%
2 庄严 2,800.00 29.47% - 2,800.00 24.35%
3 明新资产 2,500.00 26.32% - 2,500.00 21.74%
4 旭腾投资 - - 500.00 500.00 4.35%
5 何杰 - - 500.00 500.00 4.35%
6 陈跃 - - 500.00 500.00 4.35%
7 龚缨晏 - - 500.00 500.00 4.35%
合 计 9,500.00 100.00% 2,000.00 11,500.00 100.00%


(2)本次增资定价依据、公允性及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本次新增股本 2,000 万股,全部由新股东按 2 元/股的价格进行认购,增资价
格系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 2015 年度净利润的 10 倍市盈率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合
理。

本次增资员工持股平台旭腾投资认购了 25%的新增股份,外部财务投资者认
购了 75%的新增股份,两者增资时点和价格完全一致。本次增资不存在公司通过
安排旭腾投资以显失公允的价格入股以换取员工或他方服务的情形,不涉及股份
支付。

(3)2016 年 4 月,2016 年 5 月两次增资定价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6 年 4 月的增资主要系发行人原股东间接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系原股
东按发行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作为参考依据协商后确定;2016 年 5
月的增资系发行人引入新的投资者,价格系经新老股东根据 2015 年度净利润的
10 倍市盈率协商一致后确定。两次增资交易背景不同,故定价依据不同,定价
存在差异具有其合理性。

13、2017 年 10 月,第五次增资

(1)增资概况




1-1-75
2017 年 10 月 23 日,明新旭腾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
明新皮业以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
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作价 6,466.55 万元对股份公司增资。其中,注册资本增加
950 万元,剩余 5,516.5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9 月 5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明新皮业用于出资的资产
进行估价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 2017 号)。

2017 年 10 月 23 日,明新旭腾和明新皮业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约定明
新旭腾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明新皮业相关资产。

2017 年 10 月 30 日,明新旭腾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12 月 4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91 号),
截至 2017 年 11 月 5 日止,公司已收到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明新皮
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9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5,516.55 万元。
全部 6,466.55 万元由德创管理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

本次增资前后,明新旭腾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前 新增 变更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本(万股) 比例 股本(万股)股本(万股) 比例

1 庄君新 4,200.00 36.52% - 4,200.00 33.73%
2 庄严 2,800.00 24.35% - 2,800.00 22.49%
3 明新资产 2,500.00 21.74% - 2,500.00 20.08%
4 旭腾投资 500.00 4.35% - 500.00 4.02%
5 何杰 500.00 4.35% - 500.00 4.02%
6 陈跃 500.00 4.35% - 500.00 4.02%
7 龚缨晏 500.00 4.35% - 500.00 4.02%
(注)
8 德创管理 - - 950.00 950.00 7.63%
合 计 11,500.00 100.00% 950.00 12,450.00 100.00%

注:2017 年 11 月 28 日,明新皮业更名为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增资定价依据、公允性及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本次增资价格为 6.81 元/股,交易价格系经各方协商一致以 2016 年度净利润
的 12 倍市盈率为定价依据确定,定价合理。增资时点,德创管理股权结构为庄


1-1-76
君新持股 60%,庄严持股 40%,庄君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庄严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与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故本次增资不涉及股份支付。

(3)明新皮业 2010 年 12 月持有发行人 100%股份,2015 年 11 月转让全部
股权,2017 年 10 月再次成为发行人股东的原因、合理性及合规性

2015 年 11 月明新皮业转让发行人全部股权系因间接股东对发行人股份持有
方式进行调整,2017 年 10 月明新皮业再次成为发行人股东系因发行人为加强业
务独立性、增强市场竞争力从明新皮业处收购相关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为基准,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
易定价公允。综上,两次股权变更原因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利益输
送的情况。

14、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引入新股东的原因、定价及合规性

(1)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并引入新股东的原因

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并引入新股东的原因如下:
序号 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原因

2008 年 12 月,旭腾有限第一次股权 在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及旭腾有限连续亏
1 转让,世腾国际将其持有的旭腾有限 损的背景下,世腾国际对自身全球战略进行
75%股权转让给绅雄有限公司 调整而作出的资产处置安排

2010 年 8 月,旭腾有限第一次增资,
2 其中绅雄有限公司增资 180 万美元, 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需要
明新皮业增资 60 万美元

2010 年 12 月,旭腾有限与客户合作关系已
经趋于稳定,旭腾有限的管理团队、技术、
2010 年 12 月,旭腾有限第二次股权
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亦获得了客户的认可。
3 转让,绅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旭腾
鉴于继续保留外资身份已无实际意义,同时
有限 75%股权转让给明新皮业
为方便管理,旭腾有限决定变更为内资企
业。

股东持股方式转换。庄君新和庄严系明新皮
2015 年 11 月,旭腾有限第三次股权 业股东,分别持有明新皮业 60%、40%的股
转让,明新皮业将其持有的旭腾有限 权。本次股权转让系两位自然人对发行人股
4
60%股权转让给庄君新,40%股权转 权持有方式的调整,由间接持股变成直接持
让给庄严 股。转让完成后,两位自然人最终持有的发
行人的权益比例未发生变化。



1-1-77
序号 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原因

2015 年 11 月,旭腾有限第二次增资,
5 其中庄君新增资 1,222.003 万元,庄 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需要
严增资 814.669 万元

2016 年 2 月,旭腾有限整体变更为
6 股份有限公司并增资,其中庄君新增 整体变更折股
资 840 万元,庄严增资 560 万元

本次增资前,发行人无自有土地房产,生产
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均向关联企业租赁。为了
2016 年 4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7 完善业务体系,增强独立性,发行人采用发
其中明新资产增资 2500 万元
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自明新资产收购原租
赁使用的土地房产。


2016 年 5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8 其中旭腾投资、陈跃、何杰、龚缨晏 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和提高员工积极性。
分别增资 500 万元


彻底解决对明新皮业废水处理的依赖,增强
股份公司环保系统运营独立性,同时为满足
2017 年 10 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9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
其中明新皮业增资 950 万元
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的土地及厂
房需要。


(2)价格及定价依据

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及定价依据如下:
序号 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价格 定价依据

以旭腾有限截至
2008 年 12 月,旭腾有限第一次股权转
0.59 美元/1 美元注册 2008 年 6 月 30 日
1 让,世腾国际将其持有的旭腾有限 75%
资本 净资产作为参考
股权转让给绅雄有限公司
依据协商确定

2010 年 8 月,旭腾有限第一次增资,其
1 美元/1 美元注册资
2 中绅雄有限公司增资 180 万美元,明新 参考注册资本

皮业增资 60 万美元

以旭腾有限截至
2010 年 12 月,旭腾有限第二次股权转
2010 年 9 月 30 日
3 让,绅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旭腾有限 0.71 元/1 元注册资本
净资产作为参考
75%股权转让给明新皮业
依据确定

4 2015 年 11 月,旭腾有限第三次股权转 1.10 元/1 元注册资本 在不低于旭腾有

1-1-78
序号 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价格 定价依据
让,明新皮业将其持有的旭腾有限 60% 限截至 2015 年 9
股权转让给庄君新,40%股权转让给庄 月 30 日净资产的
严 前提下,股东协商
后确定

在不低于旭腾有
2015 年 11 月,旭腾有限第二次增资, 限截至 2015 年 9
5 其中庄君新增资 1,222.003 万元,庄严增 1.10 元/1 元注册资本 月 30 日净资产的
资 814.669 万元 前提下,股东协商
后确定

根据旭腾有限截
2016 年 2 月,旭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至 2015 年 12 月
6 有限公司并增资,其中庄君新增资 840 / 31 日净资产并经
万元,庄严增资 560 万元 创立大会决议确


以 2015 年 12 月
2016 年 4 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其中 31 日净资产作为
7 1.10 元/股
明新资产增资 2500 万元 参考依据,经各方
协商确定

以发行人 2015 年
2016 年 5 月,发行人第二次增资,其中
度净利润的 10 倍
8 旭腾投资、陈跃、何杰、龚缨晏分别增 2.00 元/股
市盈率作为参考,
资 500 万元
经各方协商确定

以发行人 2016 年
2017 年 10 月,发行人第三次增资,其 度净利润的 12 倍
9 6.81 元/股
中明新皮业增资 950 万元 市盈率作为参考,
经各方协商确定


(3)历次出资来源及其合法性

发行人历次出资的出资来源及其合法性如下:
合法
序号 历次出资 出资来源


2006 年 2 月,旭腾有限第一次变更实收注册资 世腾国际为外方美元现
1 本,其中世腾国际实缴 60 万美元,明新皮业实 汇,明新皮业为自有机器 合法
缴 60 万美元 设备

2006 年 4 月,旭腾有限第二次变更实收注册资
2 外方美元现汇 合法
本,世腾国际实缴 60 万美元

3 2006 年 7 月,旭腾有限第三次变更实收注册资 外方美元现汇 合法



1-1-79
合法
序号 历次出资 出资来源

本,世腾国际实缴 60 万美元

2010 年 8 月,旭腾有限第一次增资,其中绅雄 绅雄有限公司为实际股东
4 有限公司增资 180 万美元,明新皮业增资 60 万 境外自有资金,明新皮业 合法
美元 为自有资金

2015 年 11 月,旭腾有限第二次增资,其中庄君
5 均为自有资金 合法
新增资 1,222.003 万元,庄严增资 814.669 万元

2016 年 2 月,旭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6 司并增资,其中庄君新增资 840 万元,庄严增资 净资产 合法
560 万元

2016 年 4 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其中明新资
7 自有土地房产 合法
产增资 2500 万元

直接股东的出资来源均为
自有资金。其中,旭腾投
2016 年 5 月,发行人第二次增资,其中旭腾投
8 资的自有资金来源于合伙 合法
资、陈跃、何杰、龚缨晏分别增资 500 万元
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
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借款。

2017 年 10 月,发行人第三次增资,其中明新皮
9 自有土地房产 合法
业增资 950 万元


(4)相关税费清缴情况

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所涉税费缴纳情况如下:
序号 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所涉税费缴纳情况

2008 年 12 月,旭腾有限第一次股权转
1 让,世腾国际将其持有的旭腾有限 75% 低于注册资本转让,无需缴纳税费
股权转让给绅雄有限公司

2010 年 8 月,旭腾有限第一次增资,其
2 中绅雄有限公司增资 180 万美元,明新 货币增资,无需缴纳税费
皮业增资 60 万美元

2010 年 12 月,旭腾有限第二次股权转
3 让,绅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旭腾有限 低于成本价转让,无需缴纳税费
75%股权转让给明新皮业

2015 年 11 月,旭腾有限第三次股权转
让,明新皮业将其持有的旭腾有限 60%
4 明新皮业已缴纳相关应缴税费
股权转让给庄君新,40%股权转让给庄




1-1-80
序号 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所涉税费缴纳情况

2015 年 11 月,旭腾有限第二次增资,
5 其中庄君新增资 1,222.003 万元,庄严 货币增资,无需缴纳税费
增资 814.669 万元

2016 年 2 月,旭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6 有限公司并增资,其中庄君新增资 840 庄君新、庄严已缴纳相关税费
万元,庄严增资 560 万元

2016 年 4 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其中
7 明新资产已缴纳相关应缴税费
明新资产增资 2500 万元

2016 年 5 月,发行人第二次增资,其中
8 旭腾投资、陈跃、何杰、龚缨晏分别增 货币增资,无需缴纳税费
资 500 万元

2017 年 10 月,发行人第三次增资,其
9 明新皮业已缴纳相关应缴税费
中明新皮业增资 950 万元


(5)历次涉及需要外资主管部门审批的股权变动的合规性

自设立至变更为内资企业期间,发行人共经历 2 次股权转让,1 次增资,变
更均已取得所需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具体如下:
与实
序 历次股权变 际是
批准文件 批准事项
号 动 否一

南外经〔2008〕160 号《关 股权转让
于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 世腾国际 是
主体
2008 年 12 限公司股权变更及更名
月,旭腾有 的批复》、 股权受让
1 绅雄有限公司 是
限第一次股 商外资浙府资嘉字 主体
权转让 [2005]03198 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形式 股权转让 是
批准证书》

南外经〔2010〕104 号《关 在本次增资变更登记
出资时间 是
于浙江明新旭腾皮业有 前一次性缴足
2010 年 8
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月,旭腾有 明新皮业、绅雄有限
2 商外资浙府资嘉字 增资主体 是
限第一次增 公司
[2005]03198 号《中华人
加注册资本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明新皮业以人民币现
批准证书》 形式 金出资、绅雄有限以 是
美元现汇出资
2010 年 12 南外经〔2010〕168 号《关 股权转让
3 绅雄有限公司 是
月,旭腾有 于浙江明新旭腾皮业有 主体



1-1-81
与实
序 历次股权变 际是
批准文件 批准事项
号 动 否一

限第二次股 限公司股权变更转为内
权转让并变 资企业的批复》 股权受让
明新皮业 是
更为内资企 主体

形式 股权转让 是


综上,发行人涉及外资股权变动均已取得所需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出资时
间、主体、形式等均与主管机关批准文件一致。发行人历次涉及外资的股权变动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过程的合规性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中不存在审批、备案、工商登记等
法律程序瑕疵,不存在外资、外汇、税收、工商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纠纷
争议,亦不存在被外资、税务、工商等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7)历次出资所出资资产所有权转移情况,出资资产权属瑕疵或纠纷争议
情况,及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情况

①历次出资所出资资产所有权转移情况

发行人历次出资所出资资产所有权均已转移至发行人。历次出资资产评估及
验资情况如下:
序号 历次出资 评估情况 验资情况

2006 年 2 月,旭腾有限第一次
中磊嘉验字
变更实收注册资本,其中世腾 中磊嘉评报字(2005)第 047 号《资
1 [2006]008 号
国际实缴 60 万美元,明新皮业 产评估报告书》
《验资报告》
实缴 60 万美元

2006 年 4 月,旭腾有限第二次 嘉新验[2006]
2 变更实收注册资本,世腾国际 - 第 369 号《验
实缴 60 万美元 资报告》

2006 年 7 月,旭腾有限第三次 嘉新验[2006]
3 变更实收注册资本,世腾国际 - 第 766 号《验
实缴 60 万美元 资报告》




1-1-82
序号 历次出资 评估情况 验资情况

2010 年 8 月,旭腾有限第一次 嘉 百 会 所
增资,其中绅雄有限公司增资 (2010)验字
4 -
180 万美元,明新皮业增资 60 第 1466 号《验
万美元 资报告》


2015 年 11 月,旭腾有限第二次 天 健 验
增资,其中庄君新增资 〔 2017 〕 123
5 -
1,222.003 万 元 , 庄 严 增 资 号《验资报
814.669 万元 告》


2016 年 2 月,旭腾有限整体变 中联评报字[2016]第 305 号《浙江
天 健 验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增资,其 明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拟整体变
6 〔2016〕76 号
中庄君新增资 840 万元,庄严 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
《验资报告》
增资 560 万元 估报告》

浙联估价字(2016)第 71 号《浙
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其
持有的工业房地产对明新旭腾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房地
天 健 验
2016 年 4 月,发行人第一次增 产估价报告》、
〔 2017 〕 124
7 资,其中明新资产增资 2500 万 中联评咨字【2017】第 706 号《<
号《验资报
元 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
告》
其持有的工业房地产对明新旭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房
地产估价报告>复核项目复核报
告》




天 健 验
2016 年 5 月,发行人第二次增
〔 2017 〕 125
8 资,其中旭腾投资、陈跃、何 -
号《验资报
杰、龚缨晏分别增资 500 万元
告》




中联评报字[2017]第 2017 号《明新
天 健 验
2017 年 10 月,发行人第三次增 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
〔 2017 〕 591
9 资,其中明新皮业增资 950 万 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浙江明新皮
号《验资报
元 业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评估项目资
告》
产评估报告》


1-1-83
②出资资产权属瑕疵或纠纷争议情况

发行人 2016 年 4 月增资、2017 年 10 月增资在增资时点存在部分辅助用房
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具体如下:

A、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辅助用房评估情况

根据浙联估价字(2016)第 71 号《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
的工业房地产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联
评咨字【2017】第 706 号《<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工业房地
产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房地产估价报告>复核项目复核报
告》,评估范围内存在部分辅助用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评估值为 59.3 万元。

根据中联评报字[2017]第 2017 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浙江明新皮业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
估范围内存在部分辅助用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评估值为 48.32 万元。

B、股东承诺

2016 年 3 月 28 日,明新资产出具《关于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位
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土地及房产向明新旭腾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承诺》,承诺若上述辅助用房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被责令限期拆除的,明新资产承诺以现金补足上述辅助用房的评估价值,并且赔
偿可能给发行人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2017 年 9 月 7 日,明新皮业出具《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明新皮业有限公司资产的相关承诺》,承诺若上述辅助
用房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被责令限期拆除的,明新皮业承诺以现金补足
上述辅助用房的评估价值,并且赔偿可能给发行人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C、权属证书取得情况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完成上述辅助房屋权属证书办理手续,取得嘉
兴市国土资源局换发的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 0049422 号、浙(2018)嘉南
不动产权第 0049432 号《不动产权证书》。


1-1-84
D、相关部门证明

2019 年 3 月 1 日,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出具《情况说明》,
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该局管辖区没有发现违反土地
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也没有发生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行为;
2019 年 7 月 17 日,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出具《情况说明》,发行
人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该局管辖区没有发现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
法规行为,也没有发生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行为。2020 年 1 月 7 日,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出具了《情况说明》,载明:发行人于 2019
年 7 月 1 日至今在我局管辖区没有发现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
也没有发生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行为。

2019 年 2 月 25 日,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守法证明》,发
行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期间,在其生产经营中的房屋建设及房屋
使用,未有因严重违反房屋建设及房屋使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
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2019 年 7 月 17 日,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出具《证明》,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至证明出具日期间,在其生产经营中的房
屋建设及房屋使用,未有因严重违反房屋建设及房屋使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2020 年 1 月 2 日,嘉兴市南湖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守法证明》,载明:发行人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本证明
出具日期间,在其生产经营中的房屋建设及房屋使用,未有因严重违反房屋建设
及房屋使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2016 年 4 月增资、2017 年 10 月增资已分别经天健
验〔2017〕124 号、天健验〔2017〕591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辅助房屋已
及时交付给发行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上述辅助房屋不动
产权证书,有权部门亦已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综上,两
次增资时点部分辅助用房存在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形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不存在实质性影响。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历次出资资产不存在权属瑕疵或纠
纷争议。

③发行人历史上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情形


1-1-85
经查阅发行人历次出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增资款入账凭证、《审计报告》
等资料,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发行人历史上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虚假
出资等情形。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三)其他相关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为了彻底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用地需求及实现公司环保
系统的独立性,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的方式分别自明新资产、明新皮业收购相关资
产,该等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内容 交易金额 定价基础 交易目的 交易对方 重组类

受让明新 完善业务体 同一控
2016 年
资 产 土 2,751.28 万 参考评估值 系,增强独 明新资产 制下资
4月
地、房产 立性 产收购
受让明新
皮 业 土 完善业务体 同一控
2017 年
地、房产、 6,853.22 万 参考评估值 系,增强独 明新皮业 制下资
10 月
污 水 设 立性 产收购
施、设备

注:明新皮业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更名为德创管理并变更经营范围,不再从事皮革业
务。

1、2016 年 4 月,受让明新资产皮革相关土地、房产

本次资产收购前,明新旭腾无自有土地和房产,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均
向明新皮业租赁取得。

2015 年 12 月 18 日,明新皮业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明新皮业派生分立出
明新资产,原明新旭腾租赁的皮革生产相关土地、房产分割至明新资产。2016
年 2 月 18 日,明新资产取得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016 年 3 月 26 日,浙江中联耀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明新资产用于出资
的资产进行估价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浙联估价字〔2016〕第 71 号)。截


1-1-86
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明新资产出资给明新旭腾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
筑物及辅助设施等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8,447,325.99 元,评估价值为 27,512,800.00
元,评估增值 19,065,474.01 元,增值率 225.70%。
注:2017 年 4 月 30 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资产评估

复核报告》(中联评咨字〔2017〕第 706 号)。


2016 年 4 月 12 日,明新旭腾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浙江
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土
地及房产向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明新资产以前述位
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土地及房产作价 2,751.28 万元认购
明新旭腾新增股份 2,500 万股。

2016 年 4 月 12 日,明新旭腾、明新资产、庄君新及庄严签订《增资协议》,
约定明新资产评估值为 2,751.28 万元的土地及房屋向明新旭腾增资。同时,庄君
新及庄严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房产和土地等资产已经交付发行人并办理完
毕产权过户手续。

2、2017 年 10 月,受让德创管理皮革相关土地、房产和环保设施

(1)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收购前,根据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0 年出具的《关于浙江
明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张牛皮汽车革增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
查意见的函》,发行人工艺废水均纳入明新皮业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再纳入
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为了彻底解决对明新皮业废水处理的依赖,增强股份
公司环保系统运营独立性,同时为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
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的土地及厂房需要,发行人向明新皮业收购相
关资产。本次发行人自德创管理收购的资产均用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购前后,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2)资产评估情况




1-1-87
2017 年 9 月 5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17]第 2017
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浙江明新皮业有限
公司相关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如下:

①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德创管理所持有的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排污


②评估基准日:2017 年 7 月 31 日

③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④本次评估的评估方法: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
法进行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法和市场比较法分别进行评估,并最终
以两种方法的结果综合确定土地价格;对排污权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⑤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

⑥评估结论:纳入评估范围的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账面
价值 2,237.43 万元,评估值 6,853.22 万元,评估增值 4,615.79 万元,增值率
206.30%,具体如下:
名称 账面净值(万元) 评估净值(万元) 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1,476.47 2,656.95 79.95%
土地 434.61 3,809.60 776.56%
设备、排污权等其他资产 326.36 386.67 18.48%

其中,土地增值率为 776.56%,主要是因为公司土地证取得日期为 2004 年,
账面原始取得成本较低。2004 年至 2017 年,嘉兴市经济势头良好,地产市场发
展较快,土地出让市场及土地基准地价均有较大幅度上涨,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幅度较大。房屋建筑物增资率为 79.95%,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房屋建成于 2006 年,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期间建筑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涨带来房
屋建筑物重置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明新皮业房屋建筑物会计处理时按 20 年计
提折旧,而其实际经济寿命年限比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评估按资产实际经济寿
命计算成新率,评估较账面净值出现增值。

(3)发行人内部审议程序

1-1-88
2017 年 9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增加
注册资本相关的议案:(1)《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浙江明新皮业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份 950 万股,
由德创管理以其持有的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土地使用权、房
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作价 6,466.55 万元认购,同意公司支付现金 386.67 万元购买
德创管理排污权、机器设备等皮革业务相关资产;(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办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明新皮业
有限公司资产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3)《关于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2017 年 10 月 23 日,明新旭腾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
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明新皮业名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
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
资产。其中,发行股份 950 万股,由明新皮业以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作价 6,466.55 万元认购;支付 386.67
万元现金购买明新皮业排污权、机器设备等皮革业务相关资产。

(4)资产收购协议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与德创管理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德
创管理以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6,466.55 万元的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对发行人出资,认购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
人民币 950 万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人向德创管理支付现金人民币
386.67 万元(不含税)购买德创管理皮革业务相关资产。

(5)交易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发行人 2017 年 10 月收购德创管理资产时对
纳入收购范围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交易真实合理;发行人 2017 年
10 月收购德创管理资产的方案业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收购价格经发行
人与德创管理协商一致,与资产评估价格无重大差异,不构成向大股东利益输送,
未损害发行人利益。

(6)德创管理出资的合规性


1-1-89
①德创管理以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
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出资等的相关规定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正)第二十七条规
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
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
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令第 64 号公布)第五条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
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
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
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综上,德创管理以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
筑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出资财产属于法律法规允许的出资财产,并对作为
出资的非货币资产进行了评估,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出资等的相
关规定。

②不构成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

2017 年 9 月 5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17]第 2017
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浙江明新皮业有限
公司相关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德创管理持有的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
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土地使
用权及排污权进行了评估,该等纳入评估范围的明新皮业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账面价值 2,237.43 万元,评估值 6,853.22 万元。

2017 年 12 月 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17〕591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到德创管理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950 万元;出资者以实物(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资 6,466.55
万元,其中 5,516.5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1-90
综上,本次增资已经评估、验资,且评估机构和验资机构均具备证券从业资
格,德创管理已实际出资,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的情况。

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查阅发行人工商资料、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对相关股东访谈,保
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增资暨收购德创管理相关资产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2017 年末,上述房产和土地等资产已经交付给发行人并办理完毕产权过户
手续。

2017 年 11 月 28 日,明新皮业名称变更为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
营范围变更为企业管理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两次资产收购当年营业收入、总资产、利润总额及占发行人前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占比情况

①2016 年 4 月收购情况

本次收购标的为公司之前向关联方租赁的土地和房产,与该资产对应的收入
为关联方对公司产生的租赁收入,本次购买资产不涉及业务重组,不适用《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三号》相关规定。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39,876.81 万元。本次交易金额为
2,751.28 万元,占发行人前一个会计年度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90%。本次购买资
产对外不产生营业收入和利润,占发行人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的比例为 0.00%。

②2017 年 10 月收购情况

本次收购标的主要为发行人募投用地、厂房及部分环保设施,该资产对外不
产生营收收入,本次购买资产不涉及业务重组,不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三号》相关规定。


1-1-91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54,624.20 万元。本次交易金额为
6,853.22 万元,占发行人前一个会计年度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2.55%。本次购买资
产对外不产生营业收入和利润,占发行人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的比例为 0.00%。

综上,发行人两次资产购买均不涉及业务重组且交易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较
低,不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三号》相关规定。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评估情况

(一)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历次股东出资及股份公司设立后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具体如下:
累计实缴
序号 验资日期 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验资机构 报告文号 备注
资本/股本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2006 年 美元 美元 机器设备及 中磊嘉验字 有限公
1 有限责任公司嘉兴
1月6日 240 万元 120 万元 美元现汇 〔2006〕第 008 号 司设立
分所
2006 年 美元 美元 嘉兴新联会计师事 嘉新验〔2006〕第 有限公
2 美元现汇
4月7日 240 万元 180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369 号 司设立
2006 年 美元 美元 嘉兴新联会计师事 嘉新验〔2006〕第 有限公
3 美元现汇
7 月 18 日 240 万元 240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766 号 司设立
2010 年 美元 美元 嘉兴百索会计师事 嘉百会所〔2010〕
4 美元现汇 增资
8 月 13 日 480 万元 480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验字第 1466 号
人民币 原货币及机
2010 年 人民币 嘉兴百索会计师事 嘉百会所〔2010〕 外资转
5 3,563.328 器设备出资
12 月 23 日 3,563.328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验字第 2538 号 内资
万元 折算
2017 年 1 人民币 人民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验〔2017〕123
6 货币 增资
月4日 5,600 万元 5,600 万元 (特殊普通合伙) 号
2016 年 3 人民币 人民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验〔2016〕76
7 净资产折股 股改
月 24 日 7,000 万元 7,000 万元 (特殊普通合伙) 号
2017 年 5 人民币 人民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验〔2017〕124
8 房屋、土地 增资
月2日 9,500 万元 9,500 万元 (特殊普通合伙) 号
2017 年 5 人民币 人民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验〔2017〕125
9 货币 增资
月3日 11,500 万元 11,500 万元 (特殊普通合伙) 号
2017 年 12 人民币 人民币 房屋、土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验〔2017〕591
10 增资
月4日 12,450 万元 12,450 万元 构筑物 (特殊普通合伙) 号


(二)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明新旭腾系由旭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为旭腾有限原股东,各发起人
以其在旭腾有限拥有的净资产份额按照历史成本计价投入资产。中联资产评估集
团有限公司就旭腾有限整体变更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6〕



1-1-92
第 305 号)。根据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7,842.25
万元,评估值为 10,706.44 万元,本次评估未调账。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控制的其他企业情
况请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之“(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1-1-93
(四)主要职能部门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能
负责为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运转和董事履职提供支
持和保障,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1 证券部 的筹备组织及会议文件保管工作;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他证
券事务。
负责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2 审计部
以及信息的披露规范、准确和及时,负责履行公司的监督职能。
负责制定公司和子公司财务分析与控制体系,进行财务会
计核算、预算管理和税务管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制定公
3 财务部
司的投融资计划,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和部门需求协同信
息系统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制订、修改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发展
战略,分析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预测人员需求,制定、修
4 人力行政部 改人力资源规划,经上级领导审批后实施。根据岗位需求状况
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招聘计划,培训计划,做好招聘前的准
备、招聘实施和招聘后的手续完备等工作。制定公司的薪酬福
利与绩效考评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核算员工工资和五险


1-1-94
一金等薪酬福利考评管理。办理员工录用、迁调、奖惩、离职、
退休手续,办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选拔、聘任、解聘事宜。
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纠纷处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在各部门
的协助下进行工作分析;提出岗位设置调整意见;明确部门、
岗位职责及岗位任职资格;编制、修改和完善部门、岗位职责
说明书;合理评价岗位价值。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后勤事务、外
事管理、公司文化建设等。
根据公司市场战略,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和
跟踪,进行市场调研;组织公司团队对新老客户的拜访,推广
并介绍产品和公司,提供客户需求的资料和信息,关注客户需
5 市场部 求,不断取得新的项目信息并积极参与开发;对自身的定位、
特点、核心竞争力以及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营
销策略;分析竞争对手业务状况,协助副总经理制定适合公司
的业务计划,并负责方针目标和计划的具体落实。
负责制订公司信息化中长期战略规划、当年滚动实施计
划,制定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制定信息化标准规范,实现 IT
资源集约管理;负责对公司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监督、维护、集
6 信息资源部
中管理,包括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相关设备、数据安全
管理等;通过大数据管理对公司运营提供决策依据和流程优化
建议。
了解供应市场情报,定期分析原料供应情势,采取灵活的
采购策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调查原料市场,导入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的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按体系要求组织对供
应商的年度审核和评价;组织对开发新供应商和新品种的跟踪
评价、配合研发筛选到最优的价格和质量、服务的供应商;根
7 采购部
据计划部门制定的生产目标,制定采购计划,满足生产出货的
要求;创建采购订单,跟踪送货及月度供应商对账;做好进出
口物资的报关清关工作;运用相关信息技术,专注于采购过程
效率的提升并降低采购成本;践行绿色采购理念,实施绿色采
购策略。
根据销售预测数据,制定生产计划,评估生产产能并协调
相关资源完成生产计划目标;统计分析生产计划执行效果的信
息,针对影响计划执行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改善行动并
定期汇报;监督跟踪每日生产计划,根据生产产能和交货要求,
8 计划部 平衡资源,协调部门间的沟通,满足客户出货需求;准备相关
报告,协助供应链部门领导主持月度的供应链会议;负责 SOP
流程的输入与输出信息并汇报相关信息;专注于计划体系效率
的提升,运用信息技术提升计划管理绩效;合理控制库存水平,
协调跟踪处理呆滞物料。
根据公司的发展要求,采用合适的物流管理策略,运用相
关信息技术,提升物流部门的工作效率,降低物流运作成本;
9 物料部 根据公司业务要求,负责物流运输服务商的导入,发展和退出
方面的管理;跟踪每日生产计划进度,合理安排运输计划,确
保准时高效地运输,满足客户送货要求;利用现有仓储资源,


1-1-95
合理利用空间,提升仓储效率;和采购,质量,财务部门紧密
合作,做好物资的收发存管理;持续改善仓库现场的 5S 管理
和可视化管理;采取 ABC 管理法则,定期针对仓库物资盘点,
确保物资的账实一致;践行安全绿色管理理念,严格遵守 HSE
政策,确保物流运作符合公司相关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控制新产品样件开发,生产流程设计,试生产转量产以及
批量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持续改进内容包括产品质量
10 研发部 提高,流程改进,新工艺的开发。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标准及编
制各类技术质量文件;实验室检测及数据分析;客户端技术支
持与沟通;供应商评审及新材料的开发工作。
负责编制和修改公司质量各项管理制度和手册并按照
IATF16949 质量体系要求建立和持续提高质量管理体系;制定
11 质量部 和完善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分解到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产
品质量和过程质量控制及持续提高,满足并超越客户的质量要
求;建立维护客户关系,满足并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
根据计划部下达的工作计划,有效转换成生产计划并组织
实施,确保 100%保质保量达成计划任务,并有效控制成本;
12 生产部 根据精益生产原则,不断优化过程、工艺、配方,不断提高生
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以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根据 TPM 体系要求,
负责日常生产设备维护。
健全设备部门职能以满足公司需求,如生产设备保全、工
程项目任务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方案及实施等;设备
维护保养指导,负责落实公司所有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13 设备部
制定保养计划、作业指导书;负责设计和落实公司新建工厂新
建车间、设备布局和工程基建;负责设计及落实公司数字化智
能制造,推进设备智能化、自动化进程,实现减员增效。
建立和健全公司环境,安全,职业卫生体系,并按照
ISO14001 及 OHSAS 体系要求持续改善公司 EHS 管理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消防,危废,安全,三废
14 EHS 管理部 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管理层汇报相关绩效;制定
完善并监督落实 EHS 培训及教育训练;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建
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定期检查现场各项 EHS 事
项并提出合规改善建议,以持续提高公司 EHS 环境。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下设辽宁富新、欧创中心、浙江孟诺卡、辽
宁孟诺卡四家全资一级子公司,江苏孟诺卡一家全资二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1、辽宁富新基本情况


1-1-9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辽宁富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905570928695E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滨江街 1 号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实收资本 4,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4 月 8 日至 2031 年 4 月 7 日
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汽车内饰件的新技术加工、制造、
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从事毛皮、皮革的批发零售,皮革制品、皮
经营范围 革化学助剂(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机械的批发零售及代理其进出
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毛皮加工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明新旭腾 4,500.00 100.00%
合 计 4,500.00 1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辽宁富新总资产 30,852.77 万元,净资产 19,773.58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 6,394.20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辽宁富新总
资产 39,658.09 万元,净资产 23,206.46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3,432.89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辽宁富新历史沿革

(1)2011 年 4 月,设立及缴纳第一次出资

2011 年 3 月 25 日,黄帅、庄海燕签署《辽宁富新皮业有限公司章程》,共
同出资设立辽宁富新,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黄帅出资 7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70%,庄海燕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11 年 4 月 8 日,阜新朝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阜朝会验
字〔2011〕第 4 号),截至 2011 年 4 月 7 日止,辽宁富新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首


1-1-97
期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

2011 年 4 月 8 日,辽宁富新取得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清河门分局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辽宁富新设立时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占注册资本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1 黄帅 700.00 70.00% 350.00 35.00%
2 庄海燕 300.00 30.00% 150.00 15.00%
合 计 1,000.00 100.00% 500.00 50.00%


(2)2013 年 3 月,股东缴纳第二次出资

2013 年 3 月 27 日,阜新瑞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阜瑞会
验字〔2013〕054 号),截至 2011 年 3 月 27 日止,辽宁富新已收到黄帅、庄海
燕缴纳的第二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

2013 年 3 月 29 日,辽宁富新办理完成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出资缴纳完成后,辽宁富新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占注册资本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1 黄帅 700.00 70.00% 700.00 70.00%
2 庄海燕 300.00 30.00% 300.00 3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3)2013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及缴纳第三次出资

2013 年 11 月 5 日,辽宁富新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
万元。新增的 2,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黄帅认缴 1,400 万元,庄海燕认缴 600 万元。

2013 年 11 月 13 日,阜新瑞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阜瑞会


1-1-98
验字〔2013〕244 号),截至当日,辽宁富新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合计人民
币 500 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500 万
元。

2013 年 11 月 14 日,辽宁富新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前后,辽宁富新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占注册资本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1 黄帅 2,100.00 70.00% 1,050.00 35.00%
2 庄海燕 900.00 30.00% 450.00 15.00%
合 计 3,000.00 100.00% 1,500.00 50.00%


(4)2014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及缴纳第四次出资

2014 年 3 月 17 日,辽宁富新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4,500
万元,新增的 1,500 万元注册资本由黄帅认缴 1,050 万元,庄海燕认缴 450 万元。

2014 年 3 月 19 日,辽宁富新办理完成本次增资工商登记手续。

2014 年 3 月,黄帅向辽宁富新支付投资款项 2,100 万元,庄海燕向辽宁富新
支付投资款项 900 万元。

本次增资前后,辽宁富新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认缴出资额 增资后认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黄帅 2,100.00 70.00% 3,150.00 70.00% 3,150.00 70.00%
2 庄海燕 900.00 30.00% 1,350.00 30.00% 1,350.00 30.00%
合 计 3,000.00 100.00% 4,500.00 100.00% 4,500.00 100.00%

(5)2015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名称变更

2015 年 7 月 28 日,辽宁富新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黄帅、庄海燕分别将所
持 3,150 万元、1,350 万元辽宁富新出资额转让给明新皮业,转让后明新皮业持

1-1-99
有辽宁富新全部 4,500 万出资额;同意公司名称由辽宁富新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
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同日,庄海燕、黄帅分别与明新皮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
协议,庄海燕、黄帅分别确认,自身并无对辽宁富新出资的资金实力及运作该类
公司的经验,对辽宁富新的全部注册资本金投入款项(庄海燕 1350 万、黄帅 3150
万)均由明新皮业以转账的方式汇入其个人账户后,再由个人汇入辽宁富新账户。
庄海燕和黄帅系为明新皮业代持辽宁富新股权,因此,明新皮业为辽宁富新的实
际出资人和实际股东。为客观真实反映辽宁富新的投资关系,协议双方同意解除
此前委托持股关系,恢复明新皮业 100%持股辽宁富新的真实投资关系。庄海燕
和黄帅自愿将工商登记中对辽宁富新的出资转让给明新皮业,确认明新皮业无需
向庄海燕、黄帅支付股权转让款,该款项直接冲抵明新皮业提供给庄海燕、黄帅
对辽宁富新的出资款;股权转让完成后,庄海燕、黄帅不得以任何理由就前述股
权转让向明新皮业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2015 年 7 月 28 日,辽宁富新取得阜新市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清
河门)工商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 2015001782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015 年 8 月 24 日,辽宁富新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辽宁富新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明新皮业 4,500.00 100.00% 4,500.00 100.00%
合 计 4,500.00 100.00% 4,500.00 100.00%


(6)2015 年 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8 月 26 日,辽宁富新股东明新皮业决定将持有的辽宁富新 100%的
股权转让给明新旭腾。同日,明新皮业与旭腾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明新皮业将持有的辽宁富新 100%的股权转让给旭腾有限。2015 年 12 月 11 日,
明新皮业与旭腾有限再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辽宁富新 100%的股权转让
价格为 3,255.27 万元。

1-1-100
2015 年 9 月 7 日,辽宁富新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辽宁富新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旭腾有限 4,500.00 100.00% 4,500.00 100.00%
合 计 4,500.00 100.00% 4,500.00 100.00%


(二)Mingxin Leather Innovation GmbH(欧创中心)

1、欧创中心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Mingxin Leather Innovation GmbH(欧创中心)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Mingxin Leather Innovation GmbH

工商登记号 21814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Kuhnbergstr. 16, 73037 Gppingen OT Voralb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80 万欧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3 日
提供对汽车内部配置的皮革加工和汽车零部件的设计服务,技术发展
和技术转让,以及在以上经营目的下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皮革产
经营范围
品,汽车零件,机械和电子配件,化学产品和原材料(除了危险的化
学品)以及汽车清洁产品的进出口和贸易。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欧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明新旭腾 80.00 100.00%
合 计 80.00 100.00%

欧创中心是明新旭腾在德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联络公司海外业
务、企业国际化宣传和推广。欧创中心毗邻德国大众的主要生产基地,通过同步
参与整车厂的总部研发活动来建立直接合作关系,进而扩展公司在海外市场影响
力。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欧创中心总资产 664.46 万元,净资产-301.07 万元;
2019 年实现净利润-314.77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欧创中心总资产 546.48

1-1-101
万元,净资产-386.45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85.38 万元(以上数据业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欧创中心工商登记情况

2014 年 10 月 17 日,旭腾有限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
书》(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140015 号),同意明新旭腾在境外设立明新皮业欧
洲创新中心(即 Mingxin Leather Innovation GmbH)。

2015 年 4 月 23 日,欧创中心于德国慕尼黑市工商登记部门完成登记,注册
资本 80 万欧元。

2016 年 3 月 25 日,欧创中心股东旭腾有限更名为明新旭腾。2019 年 5 月
10 日,明新旭腾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欧创中心《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
投资证第 N3300201900246 号)。


(三)明新孟诺卡(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

1、辽宁孟诺卡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辽宁孟诺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明新孟诺卡(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905MA103U3731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滨江街 1 号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长期
高档水性超纤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经营范围 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高档水性超纤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出资结构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1-102
明新旭腾 2,000.00 100.00%
合 计 2,000.00 100.00%

辽宁孟诺卡系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在辽宁阜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
责公司车用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处于筹建期。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辽宁孟诺卡总资产 1,099.98 万元,净资产 1,099.98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0.02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辽宁孟诺卡总资
产 1,997.44 万元,净资产 1,996.58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3.40 万元(以
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辽宁孟诺卡历史沿革情况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人签署《明新孟诺卡(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章
程》,出资设立辽宁孟诺卡,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9 年 11 月 28 日,辽宁孟诺卡取得阜新市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明新孟诺卡(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1、浙江孟诺卡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浙江孟诺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明新孟诺卡(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CYR940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1 幢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04 月 09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04 月 09 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全水性定岛超纤汽车内饰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除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1-1-103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高档水性超纤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市场开发及销售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明新旭腾 5,000.00 10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浙江孟诺卡系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在浙江嘉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
责公司车用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市场开发及销售工作,目前处于筹建期。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浙江孟诺卡总资产 1,009.81 万元,净资产 1,009.69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0.31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浙江孟诺卡历史沿革情况

2020 年 4 月 9 日,发行人签署《明新孟诺卡(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
出资设立浙江孟诺卡,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同日,浙江孟诺卡
取得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明新孟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1、江苏孟诺卡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孟诺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明新孟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81MA21AEP2XW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 3 号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99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04 月 21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04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
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1-1-104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
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高档水性超纤新材料的生产。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浙江孟诺卡 5,000.00 10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江苏孟诺卡系发行人子公司浙江孟诺卡于 2020 年 4 月在江苏新沂成立的全
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车用新型材料的生产,目前处于筹建期。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江苏孟诺卡总资产 1,678.33 万元,净资产 986.39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13.61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江苏孟诺卡历史沿革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浙江孟诺卡签署《明新孟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章程》,出资设立江苏孟诺卡,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20 年 4 月 21 日,江苏孟诺卡取得新沂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八名股东,其中庄君新和庄严为发起
人。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庄君新和庄严两位自然人。

1、庄君新先生

庄君新,男,中国国籍,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3261969122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庄君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200.00 万股,占总

1-1-105
股本的 33.73%;通过明新资产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9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13%;通过德创管理持有本公司股份 95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7.63%;通过旭
腾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9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56%。庄君新直接和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 5,73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46.0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2、庄严先生

庄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3261972122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庄严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800.00 万股,占总股
本的 22.49%;通过明新资产间接持有本公司 26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2.09%。
庄严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共计 3,06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24.58%。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庄君新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庄君新通过直接持
有和间接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司 45.38%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33.73%的股
权,通过德创管理控制公司 7.63%的股权,通过旭腾投资控制公司 4.02%的股权。

庄君新直接和间接持股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庄君新为发行人及其前身的第一大股东,报告期内一直担任发行
人及前身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决
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综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庄君新,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三)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明新资产持有本公司 2,500.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0.08%。

(1)明新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明新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1-1-106
公司名称 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7386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嘉兴科技城)1 号楼 412 室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9,615.38 万元
实收资本 9,615.38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02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02 月 18 日至 2036 年 02 月 17 日
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顺桥资产管理(嘉兴)
5,769.23 60.00%
有限公司
庄君新 1,500.00 15.60%
出资结构
庄严 1,000.00 10.40%
袁海铭 769.23 8.00%
石中财 576.92 6.00%
合 计 9,615.38 1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 18,108.64 18,090.78
简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15,016.61 14,994.16
净利润(万元) -1.87 -22.46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明新资产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明新资产控股股东为顺桥资产管理(嘉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顺桥资产管理(嘉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MA28AUEX3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嘉兴科技城)1 号楼 365 室
法定代表人 KOEK TIANG KUNG(郭镇江)
注册资本 1,5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1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2031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
经营范围 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平面设计、制作;网
页设计;企业形象设计;智能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网络工程的设计


1-1-107
与施工;智能化按照工程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顺桥有限公司 1,500.00 100.00%
合 计 1,500.00 100.00%

顺桥资产管理(嘉兴)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Koek Tiang Kung


100%


Jucom Properties Sdn Bhd.(注册地马来西亚)

100%

顺桥有限公司(China Peace Limited,注册地香港)

100%

顺桥资产管理(嘉兴)有限公司



Koek Tiang Kung(郭镇江)先生,1961 年 6 月 6 日生,马来西亚籍,身份
证号码 610606-02-****。曾任 Dreamland Corporation Sdn Bhd 销售经理、家具经
销商、皮革分销商。现任 Hoong Zhong (M) Sdn Bhd、DK Leather Seats Sdn Bhd
等公司董事。

(3)2016 年 11 月及 12 月明新资产增资吸收顺桥资产管理(嘉兴)有限公
司等新股东的背景、原因、合理性及合规性

2016 年 11 月及 12 月,明新资产通过增资的方式先后引入袁海铭、石中财、
顺桥资产管理(嘉兴)有限公司 3 名股东。袁海铭、石中财及顺桥资产管理(嘉
兴)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Koek Tiang Kung(郭镇江)为庄君新的朋友。新增
股东均属于外部财务投资者,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其他协议安排。

2016 年初,发行人对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存在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为解
决资金占用问题,2016 年 11 月及 12 月,明新资产通过增资的方式先后引入了
上述 3 名新股东,新股东引入具有合理性。

1-1-108
2016 年 11 月 21 日,明新资产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吸收石中财、袁海
铭为新股东;增加注册资本 1,346.15 万元,即公司注册资本由 2,500 万元增加至
3,846.15 万元;石中财以 1,017 万元的价格认购明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 576.92 万
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袁海铭以 1,356 万元的价格认购明新资产注册资本 769.23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他股东庄君新、庄严同意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2016 年 11 月 21 日,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核准了上述变更,明新资产完成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6 年 12 月 6 日,明新资产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9,615.38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769.23 万元由新股东顺桥资产管理(嘉兴)有限
公司以 10,170 万元价格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2016 年 12 月 13 日,嘉兴市南
湖区行政审批局核准了上述变更,明新资产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德创管理持有本公司 950.00 万股股份,占总股
本的 7.63%。

(1)德创管理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德创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755901616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6 号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10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2003 年 10 月 29 日至长期
企业管理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从
经营范围
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 庄君新 1,500.00 100.00%
合 计 1,500.00 100.00%


1-1-10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 10,432.92 10,544.91
简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1,395.57 1,388.34
净利润(万元) 35.12 -7.23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德创管理的历史沿革

①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德创管理成立于 200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时的公司名称为“浙江明新皮业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2003 年 8 月 12 日,嘉兴中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嘉中会评报[2003]第 103 号
《庄君新、庄华元拟投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对庄君新和庄华元用
于出资的设备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03 年 7 月 28 日,评估价值为
6,770,762.02 元。其中,庄君新资产的评估值 4,979,765.00 元,庄华元资产的评
估价值 1,790,997.02 元。

2003 年 10 月 10 日,嘉兴中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嘉中会验内[2003]222 号《验
资报告》,截至 2003 年 10 月 10 日,明新皮业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3,229,237.98 元,实物出资 6,770,762.02
元。其中庄君新以实物(设备)出资 4,979,765 元,货币出资 20,235 元;庄华元
以实物(设备)出资 1,790,997.02 元,货币出资 2,209,002.98 元;庄严以货币出
资 1,000,000 元。

明新皮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庄君新 500.00 500.00 货币、实物出资 50.00

2 庄华元 400.00 400.00 货币、实物出资 40.00

3 庄严 100.00 100.00 货币出资 10.00

合 计 1,000.00 1,000.00 / 100.00


2003 年 10 月 29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110
②股本演变情况

A、2004 年 12 月,明新皮业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4 年 11 月 28 日,明新皮业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3,000 万元。其中,庄君新新增出资额 1,000 万元,庄华元新增出资额
800 万元,庄严新增出资额 200 万元。

2004 年 12 月 17 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分所出具中磊嘉
验字[2004]114 号《浙江明新皮业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16 日,
明新皮业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明新皮业的股东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庄君新 1,500.00 1,500.00 货币、实物出资 50.00

2 庄华元 1,200.00 1,200.00 货币、实物出资 40.00

3 庄严 300.00 300.00 货币出资 10.00

合 计 3,000.00 3,000.00 / 100.00


2004 年 12 月 22 日,明新皮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B、2007 年 7 月,明新皮业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7 年 7 月 19 日,明新皮业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
增至 4,500 万元。其中庄君新增认缴注册资本 300 万元,庄华元新增认缴注册资
本 150 万元,庄严新增认缴注册资本 1,050 万元。

2007 年 7 月 20 日,嘉兴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嘉昌会所验
(2007)22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7 月 20 日,明新皮业已收到庄君新、
庄华元、庄严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
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明新皮业的股东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1-111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庄君新 1,800.00 1,800.00 货币、实物出资 40.00

2 庄华元 1,350.00 1,350.00 货币、实物出资 30.00

3 庄严 1,350.00 1,350.00 货币出资 30.00

合 计 4,500.00 4,500.00 / 100.00


2007 年 7 月 23 日,明新皮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C、2013 年 12 月,明新皮业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26 日,明新皮业股东会形成决议:因庄华元股权全部转让退
出股东会,公司新股东会由庄君新和庄严组成。 同日,庄华元与庄严签订《浙
江明新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明新皮业 10%的股权计
450 万元出资额以 4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庄严;庄华元与庄君新签订《浙江明新
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明新皮业 20%的股权计 900 万元
出资额以 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庄君新。

本次变更后,明新皮业的股东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庄君新 2,700.00 2,700.00 货币、实物出资 60.00

2 庄严 1,800.00 1,800.00 货币出资 40.00

合 计 4,500.00 4,500.00 / 100.00


2013 年 12 月 27 日,明新皮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D、2016 年 2 月,明新皮业派生分立

2015 年 12 月 18 日,明新皮业股东会形成如下决议,同意明新皮业以派生
方式分立出明新资产。分立后存续公司明新皮业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新设公
司明新资产注册资本为 2,5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23 日,明新皮业在《嘉兴日报》刊登《分立公告》。




1-1-112
2016 年 2 月 16 日,明新皮业股东会形成决议,确认分立后明新皮业注册资
本为 2000 万元,其中,庄君新出资 1,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庄严出资
额为 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本次变更后,明新皮业的股东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庄君新 1,200.00 1,200.00 货币、实物出资 60.00

2 庄严 800.00 800.00 货币出资 40.00

合 计 2,000.00 2,000.00 / 100.00


2016 年 2 月 18 日,明新皮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2017 年 11 月,明新皮业变更公司名称

2017 年 11 月 27 日,明新皮业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
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日,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编号为(浙工商)
名称变核内[2017]第 007790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变
更为“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8 日,德创管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F、2018 年 8 月,德创管理派生分立

2018 年 4 月 27 日,德创管理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德创管理派生分立出嘉
兴宋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立后存续公司德创管理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新
设公司嘉兴宋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

2018 年 4 月 29 日,德创管理在《嘉兴日报》刊登《分立公告》。

2018 年 6 月 18 日,德创管理股东会形成决议,确认分立后德创管理注册资
本为 1,500 万元,其中,庄君新出资额为 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庄严出
资额为 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本次变更后,德创管理的股东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1-113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庄君新 900.00 900.00 货币、实物出资 60.00

2 庄严 600.00 600.00 货币出资 40.00

合 计 1,500.00 1,500.00 / 100.00


2018 年 8 月 17 日,德创管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G、德创管理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2 月 12 日,庄严与庄君新签订《浙江德创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德创管理 40%的股权计 600 万元出资额以 60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庄君新。同日,德创管理股东庄君新做出决定:因股权转让,公司类型
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变更后,德创管理的股东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庄君新 1,500.00 1,500.00 货币、实物出资 100.00

合 计 1,500.00 1,500.00 / 100.00


2019 年 12 月 25 日,德创管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旭腾投资持有本公司 50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4.02%。旭腾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BNF16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庄君新
出资额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26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08 室-35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对外投资
合伙期限 2016 年 04 月 26 日至 2036 年 04 月 25 日


1-1-114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庄君新 普通合伙人 388.00 388.00 38.80%
刘贤军 有限合伙人 108.00 108.00 10.80%
余海洁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00 10.00%
胥兴春 有限合伙人 62.00 62.00 6.20%
赵成进 有限合伙人 60.00 60.00 6.00%
沈丹 有限合伙人 40.00 40.00 4.00%
曹逸群 有限合伙人 32.00 32.00 3.20%
钱其芬 有限合伙人 30.00 30.00 3.00%
彭程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0 2.00%
杨峰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0 2.00%
席笑博 有限合伙人 20.00 20.00 2.00%
罗晓莉 有限合伙人 16.00 16.00 1.60%
出资结构
张昀 有限合伙人 16.00 16.00 1.60%
黄亚梨 有限合伙人 15.00 15.00 1.50%
卜凤燕 有限合伙人 15.00 15.00 1.50%
袁春怡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0 1.00%
王治权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0 1.00%
张玲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0 1.00%
李萍 有限合伙人 8.00 8.00 0.80%
马世存 有限合伙人 4.00 4.00 0.40%
毛耀明 有限合伙人 4.00 4.00 0.40%
吴明晶 有限合伙人 4.00 4.00 0.40%
何霞 有限合伙人 4.00 4.00 0.40%
陈建明 有限合伙人 2.00 2.00 0.20%
姚国英 有限合伙人 2.00 2.00 0.20%
合 计 1,000.00 1,000.00 1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 1,014.85 1,014.84
简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999.89 999.88
净利润(万元) -0.18 -0.01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注:上述出资人中,除余海洁为庄君新配偶外,其余出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庄君新控制和投资的企业具体如下:


1-1-115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外,庄君新控制的企业还包括嘉兴宋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兴宋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嘉兴宋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BB6XG8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08 月 17 日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6 号-1
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一般商品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营业期限 2018 年 08 月 17 日至 2038 年 08 月 16 日

取得方式 派生分立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庄君新 300.00 60.00%
出资结构
庄严 200.00 40.00%
合 计 500.00 100.00%

1-1-11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 1,432.00 1,462.60
简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393.21 423.85
净利润(万元) -73.74 -2.41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持有的本公司
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为 12,45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4,150 万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 16,600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序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姓名/名称
号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1 庄君新 4,200.00 33.73% 4,200.00 25.30%
2 庄严 2,800.00 22.49% 2,800.00 16.87%
3 明新资产 2,500.00 20.08% 2,500.00 15.06%
4 德创管理 950.00 7.63% 950.00 5.72%
5 旭腾投资 500.00 4.02% 500.00 3.01%
6 何杰 500.00 4.02% 500.00 3.01%
7 陈跃 500.00 4.02% 500.00 3.01%
8 龚缨晏 500.00 4.02% 500.00 3.01%
9 社会公众股 - - 4,150.00 25.00%
合 计 12,450.00 100.00% 16,600.00 100.00%


(二)自然人股东及其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有八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五名,具体


1-1-117
情况如上表。自然人股东中除庄君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自然人股
东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三)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中无国有股东、外资股东和战略投资者。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发行人股东庄君新与庄严系兄弟关系。

(2)德创管理为发行人股东庄君新控制的企业,庄君新持有德创管理
100.00%的股权。

(3)旭腾投资为发行人股东庄君新控制的企业,庄君新为旭腾投资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此外,旭腾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发行人董事余海洁为庄君新的配偶。

(4)明新资产的主要股东包括庄君新和庄严,庄君新与庄严分别持有明新
资产15.6%和10.4%的股权。

关联法人股东德创管理、明新资产、旭腾投资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7.63%、
20.08%、4.02%股份。

关联自然人股东庄君新、庄严、余海洁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直接持有 间接持有
序 股东 合计
通过明新资产 通过旭腾投资 通过德创管理
号 姓名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1 庄君新 4,200.00 33.73% 390.00 3.13% 194.00 1.56% 950.00 7.63% 5,734.00 46.06%
2 庄严 2,800.00 22.49% 260.00 2.09% - - - - 3,060.00 24.58%
3 余海洁 - - - - 50.00 0.40% - - 50.00 0.40%
小计 7,000.00 56.22% 650.00 5.22% 244.00 1.96% 950.00 7.63% 8,844.00 71.03%


注:上表中“比例”为所持股份占明新旭腾总股本之比例。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1-11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
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
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
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
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
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公司股东庄严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
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
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
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
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
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
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终止”。


1-1-119
股东明新资产、德创管理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
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企业持有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
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
业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
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终止”。

股东旭腾投资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
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
明新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企业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
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自明新
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
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股东何杰、陈跃、龚缨晏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
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
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1-1-120
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
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海洁、胥兴春、刘贤军、
曹逸群、袁春怡、卜凤燕承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旭腾投资的股权,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
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明新旭腾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明新
旭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
任明新旭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明新旭腾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
人所持明新旭腾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明新旭腾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本人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明新旭腾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
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
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建设及收入水平

1、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

发行人实行与企业业绩相关联,以员工岗位价值为基础,并与员工绩效紧密
联系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为了有效吸引、保留和激励人才,发挥人员
工作积极性,从而实现企业长远的发展战略,公司根据行业与地区竞争状况、所
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业务运营模式,结合员工人员

1-1-121
从业经历、知识和技能水平、岗位职责、绩效水平等,制定了包括《员工薪资管
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薪酬制度。公司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
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补贴、奖金等部分构成。

2、员工收入水平情况

(1)公司员工年平均工资情况

①公司各级别员工年平均工资情况

公司各级别员工年平均工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级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高层 43.70 92.66 80.97 78.02
公司中层 13.52 24.95 20.80 20.03
公司基层 3.24 6.05 5.35 5.31

注:2020 年 1-6 月数据单位为万元/半年。

②公司各类岗位员工年平均工资情况

公司各类岗位员工年平均工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级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生产人员 3.25 6.29 5.52 5.32
技术人员 6.11 13.08 11.73 12.92
采购销售人员 7.86 12.83 13.49 13.72
财务及行政管理人员
7.11 14.54 11.84 15.10
(含管理团队)

注:2020 年 1-6 月数据单位为万元/半年。

(2)报告期内境内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大致范围

报告期内境内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大致范围(最低收入-最高收
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级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1-122
公司高层 5.39-180.88 15.56-411.03 16.40-288.01 14.79-306.53

公司中层 3.08-41.28 9.50-72.29 7.11-65.07 7.23-54.88

公司基层 1.14-17.34 1.89-32.10 1.56-25.46 1.78-20.75

岗位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生产人员 1.66-17.67 2.29-61.14 1.94-39.29 1.85-23.29

技术人员 1.61-67.43 2.29-143.83 2.44-150.50 2.60-131.68

采购销售人员 2.45-41.28 5.56-72.29 2.95-65.07 3.25-54.88
财务及行政管理人
1.14-124.86 1.89-411.03 1.56-288.01 1.78-306.53
员(含管理团队)

(3)境内员工收入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地城镇 当地城镇 当地城镇 当地城镇
年平 年平 年平 年平
工作地 私营单位 私营单位 私营单位 私营单位
均 均 均 均
年平均工 年平均工 年平均工 年平均工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资 资 资 资
嘉兴 5.76 暂未公布 11.78 5.95 9.57 5.32 9.99 4.79
阜新 2.68 暂未公布 4.70 暂未公布 4.06 3.10 3.78 3.17
辽宁孟
5.09 - - - - - - -
诺卡
江苏孟
2.52 - - - - - - -
诺卡

注:辽宁孟诺卡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自 2020 年 4 月起有员工入职。江苏孟诺卡成立

于 2020 年 4 月。


报告期内,公司各地区员工的收入水平均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且各级别、各
类岗位员工的收入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

整体而言,公司员工收入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及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相
符,不存在异常情况。

3、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根据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未来将继续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价值相适
应的薪酬机制,根据经营当地整体薪酬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趋势、整体劳动


1-1-123
用工情况和发行人自身经济效益增长情况确定员工薪酬水平。未来公司将继续坚
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可行的激励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
创造性,促进企业业绩的提升和员工收入的增长,保障员工的利益。

(二)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员工人数及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时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员工总人数 719 583 578 578

2、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聘用员工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
情况如下:
项目 分类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489 68.01%
技术人员 129 17.94%
专业结构 采购销售人员 20 2.78%
财务及行政管理人员 81 11.27%
合计 719 100.00%
大专及以上 201 27.96%
受教育程度 大专以下 518 72.04%
合计 719 100.00%
30岁以下 157 21.84%
30-50岁 501 69.68%
年龄分布
50岁以上 61 8.48%
合计 719 100.00%


(三)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劳动守法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与全体
员工签订了用工协议,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用工协议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报
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违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1-1-124
2、劳务派遣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主要为了应对生产波动临
时性劳动力需求。报告期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月均人数统计如下:
年度 月均派遣人数 岗位 发行人月均人数
2017 年 1 生产辅助 521

2018 年 9 生产辅助、后勤辅助 594

2019 年 - - -

2020 年 1-6 月 9 生产辅助 657


公司先后与嘉兴鸿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江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
司、嘉兴智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沈阳和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海鸥外包服
务有限公司、浙江慧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由上述劳务派遣
单位为发行人派遣员工,该等合同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
定。各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嘉兴鸿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M0L40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330402201610140035

设立日期:2016-09-02

营业期限:2016-09-02 至 2036-09-01

法定代表人:胡晓燕

注册资本:200 万

股权结构:诸永根 50%,胡晓燕 50%

嘉兴鸿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持有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2016 年 8 月 7
日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30402201610140035),许可事项为劳
务派遣业务。

(2)嘉兴智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096318274M

1-1-125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330402201404020010

设立日期:2014-04-04

营业期限:2014-04-04 至 2034-04-03

法定代表人:敬坤民

注册资本:200 万

股权结构:敬坤民 100%

嘉兴智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持有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2017 年 10 月
30 日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30402201404020010),许可事项
为劳务派遣业务。

(3)苏州江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NKPTE6U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3205842017070056

设立日期:2017-03-17

营业期限:2017-03-17 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江亚丽

注册资本:200 万

股权结构:江亚丽 100%

苏州江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持有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 障 局 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 核 发 的 《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 编 号 :
3205842017070056),许可事项为劳务派遣经营。

(4)沈阳和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MA0UCQ7J0P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辽 A201704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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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日期:2017-7-31

营业期限:2017-7-31 至 2067-7-30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资本:200 万

股权结构:陈静 51%,张明 49%

沈阳和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持有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 年
9 月 5 日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辽 A20170420 号),许可事项为
劳务派遣。

(5)苏州海鸥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75895342XY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320508202005290036

设立日期:2004-02-02

营业期限:2004-02-02 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韩立乔

注册资本:200 万

股权结构:韩立乔 30%,张梅英 30%,刘传云 30%,毛剑平 10%

苏州海鸥外包服务有限公司现持有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20508202005290036),
许可事项为劳务派遣经营。

(6)浙江慧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BBTDU8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330411201811050014

设立日期: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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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2018-09-26 至 9999-09-09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注册资本:1,000 万

股权结构:王建新 100%

浙江慧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持有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30411201811050014),
许可事项为劳务派遣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不存在超过用工总人数 10%的情况。同
时,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主要是为了应对临时性生产波动需求,且岗位均为部
分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相对较低职位,满足《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
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规定,
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四)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
社会保险登记缴存登记并为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聘用员工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册员工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及差异原因如下:
缴纳人 未缴
截止时间 项目 差异原因
数 人数
医疗保险、养
老保险、失业 671 48 22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26 人系当月入职
2020 年 6 月 保险
30 日 工伤保险 691 28 2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26 人系当月入职
22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26 人系当月入职,
生育保险 669 50
2 人系自愿放弃




1-1-128
22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28 人系当月入职,
住房公积金 656 63 3 人系自愿放弃,8 人系农村户籍员工,2
人系外籍员工(发行人已为其租赁住房)
养老保险、失
560 23 14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9 人系当月入职
业保险

工伤保险 571 12 3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9 人系当月入职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医疗保险、生 14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9 人系当月入职,5
555 28
育保险 人系缴纳新农合保险
14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9 人系当月入职,2
住房公积金 558 25
人系外籍员工(发行人已为其租赁住房)
社会保险 555 23 16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7 人系当月入职
2018 年 12 16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 6 人系当月入职,
月 31 日 住房公积金 551 27 3 人系自愿放弃,2 人系外籍员工(发行人
已为其租赁住房)
19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4 人系当月入职,1
社会保险 554 24
人自愿放弃
2017 年 12
19 人系退休返聘员工,6 人系当月入职,
月 31 日
住房公积金 502 76 12 人自愿放弃,37 人系农村户籍员工,2
人系外籍员工(发行人已为其租赁住房)

2、发行人及子公司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测算发
行人可能产生的社会保险补缴金额、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及相应占净利润的比例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社保补缴金额(万元) 5.28 6.89 11.29 20.59
公积金补缴金额(万元) 4.96 4.43 14.13 22.95
合计补缴金额(万元) 10.22 11.32 25.42 43.54
净利润(万元) 9,680.16 17,931.69 10,810.94 9,544.24
补缴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0.11% 0.06% 0.24% 0.46%

注:具体测算方法为按月统计每月应缴社保、公积金但未缴纳的人数,如该员工为新入

职员工按该人员当月应发工资总额、如为老员工按其上年月平均工资测算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数额,最终按年汇总,得出表格数据。


根据上表所述,发行人如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发行人报
告期内净利润影响较小。



1-1-129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南湖区分中心2019年2月26日出具《守法证明》: 明
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期间,均依照国家法
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违反社保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情形”;2019年7月16日出具《社保参保证明》:“该参保
单位自2019年01月至2019年06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
伤及生育保险)。目前尚未发现存在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的情形”;2020年1月19日出具《社保参保证明》: 该参保单位自2019年07月至2019
年12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目前尚
未发现存在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2020年8月11
日出具《社保参保证明》:“该参保单位自2020年01月至2020年06月正常缴纳社会
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目前尚未发现存在违反社会
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2月28日出具《证明》:“经核查,明新旭
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建立公积金制度,截止目前正常缴存人数309人,未受
到我中心行政处罚”;2019年7月17日出具《证明》:“经核查,明新旭腾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已建立公积金制度,截止目前正常缴存人数302人,未受到我中心行
政处罚”;2020年1月20日出具《证明》:“经核查,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已建立公积金制度,截止目前正常缴存人数307人,未受到我中心行政处罚”;2020
年8月28日出具《证明》:“经核查,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建立公积金
制度,截止目前正常缴存人数381人,未受到我中心行政处罚”。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2月13日出具《守法证明》: 辽
宁富新自2016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期间,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
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违反社保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
不存在因违反社保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在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


1-1-130
行政处罚的情形”;2019年8月16日出具《守法证明》:“辽宁富新自2019年1月1
日至本证明出具日期间,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不存
在违反社保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社保方
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在其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中严格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
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年1月17日出具《守法证明》:“辽宁富新自2019年7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期
间,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违反社保方面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社保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在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劳动和社
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
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2020年8月28日出具《守
法证明》:“辽宁富新自2020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期间,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为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违反社保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社保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形;在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2月12日出具《守法证明》:“辽宁富新自
2016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期间,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缴纳住房
公积金,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
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形”;2019年8月19日出具《守法证明》:“辽宁富新自2019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
具日期间,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违反住房
公积金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
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2020年1月7日出


1-1-131
具《守法证明》:“辽宁富新自2019年7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期间,均依照国家法
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2020年8月26日出具《守法证明》:“辽宁富
新自2020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期间,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缴纳
住房公积金,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亦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
的情形”。

新 沂 市 社 会 劳 动 保 险 处 2020 年 8 月 27 日 出 具 《 证 明 》;“ 江 苏 孟 诺 卡
202005-202008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无欠费记录”。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9月14日出具《证明》:“明新孟诺卡(江
苏)新材料有限公司能按核定的基数和比例缴存至2020年8月”。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8月28日出具《守法证明》: 明
新孟诺卡自2020年4月开立社保账户,自开立至本证明出具日期间,均依照国家
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违反社保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社保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在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4、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已就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有关事项出具
书面承诺:“若因明新旭腾及其子公司未为其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而被政府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
部门核定的金额代明新旭腾及其子公司补缴相关款项;若因明新旭腾及其子公司
未为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被员工
要求承担经济补偿、赔偿或使明新旭腾及其子公司产生其他任何费用或支出的,
本人将无条件代明新旭腾及其子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且保证明新旭腾及其子公

1-1-132
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十、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其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做出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相关内
容。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
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二、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相
关内容。

(三)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签署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
体内容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之“六、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之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四)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
出具《承诺》,详见本节“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三)发行
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之“3、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的承诺”内容。




1-1-133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
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革业务,经过不断的技术研究、新品开发和市场拓展,
采用绿色制革技术,生产出一系列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舒适美观的汽车内饰用天
然皮革,形成了从材料研究、工艺开发、清洁生产到销售推广和终端应用的汽车
革一体化业务体系。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皮革,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的汽车座椅、扶手、
头枕、方向盘、仪表盘、门板等汽车内饰件。产品主要与德国柏德皮革(Bader
leather)、美国杰仕地皮革(GST Autoleather)、美国鹰革公司(Eagle Ottawa)、
日本美多绿(Midori Autoleather)和国内的海宁森德皮革等主要汽车革供应商及
其下属企业竞争。




1-1-134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
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秉承“成为最具价值和受人尊重的公司”的经营理念,坚持将自主开
发新型中高端汽车革产品、提升核心技术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

发行人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在不断发展中,通过引进、消化、
吸收、再创新的自主创新模式,自主研发并积累了大量研发成果。经过多年不懈
努力,公司已全面掌握汽车革制造核心技术,并凭借高品质的产品获得客户广泛
认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进入美国Chrysler、德国大众、法国PSA
等国际主流车厂和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神龙汽车、上汽通用五菱、
广汽菲亚特、吉利、长城、长安、宝沃、比亚迪、奇瑞、一汽轿车、广汽等国内
主流整车制造企业供应商体系,并与麦格纳(墨西哥)、富维安道拓、延锋安道
拓、国利真皮饰件、吉中汽车内饰、李尔、奥托立夫、延锋百利得等国内外知名
汽车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为整车制造商及其配套企业供应高品质的
汽车内饰真皮。公司已成功为T-ROC(德国大众)、RT Minivan(美国Chrysler)、
宝来、速腾、奥迪Q3、奥迪Q5L、探岳、探歌、传祺、高尔夫嘉旅、帝豪、博越、
VV5(长城)、秦(比亚迪)、昂科拉、科帕奇等国内外多款主流车型批量供货,
并已成为上述主流整车制造企业多款新车型定点供应商。

发行人重视社会责任,积极致力于提升天然皮革绿色制造技术,推进建立生
产过程清洁化体系。公司持续加大环保皮革材料和生产工艺的研发投入力度,已
成功掌握无铬鞣制、低VOC排放等汽车革行业前沿技术,并将其广泛应用于产
品生产。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皮革制造业,是典型的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动物毛皮
是肉类加工的副产物,是皮革行业的基本原料。皮革制造业有效解决了肉类加工
业存在的固体废弃物问题,在消除污染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发行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制革及
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开发”,列为鼓励类。


1-1-135
(一)公司行业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行业
属于“C制造业”门类中的“C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大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从生产工艺的角度,发行人主营
业务所处行业为“C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广义的皮革有天然革和非天然革(包括合成革和人造革)两大类。天然皮革
主要指的是由动物原皮经过鞣制整理而成的“真皮”,一般情况下皮革、鞣制革
均指天然革,归中国皮革协会管理。非天然革采取化学的方法是由纺织布底基或
无纺布底基,分别用聚氨酯涂饰并采用特殊发泡处理制成,是基于石化产品加工
而成,属于化工行业的塑料制品,归中国塑料协会管理。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所称皮革产品均指天然皮革或真皮皮革。


(二)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的皮革行业已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我国皮革行业采取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
制,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是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皮革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
同时,汽车革生产企业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是汽车整车及零
部件行业的自律组织。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
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的衔接平衡,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与技术改造、审
批和管理投资项目。国家发改委对皮革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制度,实行
备案和核准两种方式,其中对投资生产皮革制品的项目实行备案方式。

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
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
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改造和技术创新,


1-1-136
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中国皮革协会成立于1988年,是经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
人资格,地址设在北京,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皮革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
团体依法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包括开展行业调查研
究,进行基础资料的收集、统计,研究行业发展方向,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包括
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生产、出口规划、科技教育发展等)的建议等工作。中国
皮革协会下设制革专业委员会、皮革化工专业委员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发行人为
中国皮革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皮革协会制革专业委员会及皮革化工专业委员
会副会长单位。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成立于1987年,是经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具有社会团
体法人资格,地址设在北京,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
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
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承担产业及市场调查研究、汽车工业标准制订、
咨询服务与项目论证、产品质量监督、贸易争端调查与协调等职责。中国汽车工
业协会是世界汽车组织(OICA)的常任理事会员单位。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皮革行业相关政策

皮革行业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早,历来属于我国轻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
主管部门及国家有关单位针对皮革行业制定了若干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以鼓励
其健康发展,从而为提振我国轻工业经济发挥重要作用。皮革行业主要涉及以下
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用于评价制革企业的清洁生产
水平,作为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
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
《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 供技术指导。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
2007 年 国家发改委
价指标体系(试行)》 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
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
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
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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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2019 年 国家发改委 革后整饰新技术开发”列为鼓励类
录(2019 年本)》
“十九、轻工业”中第 16 项。

规定了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水
污染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
国家环保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 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特别排放限
部、国家质
2013 年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值。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新建企业自
量监督检验
30486—2013)》 2014 年 3 月 1 日起,现有企业自 2014
检疫总局
年 7 月 1 日起,其水污染排放控制按
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从企业布局、企业生产规模、工
艺技术与设备、环境保护、职业安全
卫生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国内(除
2014 年 工信部 《制革行业规范条件》
港、澳、台地区)所有新建(改扩建)
和现有制革企业(不包括毛皮加工企
业)的规范发展提出了具体标准。

2014 年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
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
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
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
全国人民代 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2014 年 表大会常务 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
保护法》
委员会 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
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
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
了系统规定,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
和可操作性。

总结了皮革行业在“十二五”期间
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十三五”期间面临
《轻工业发展规划
2016 年 工信部 的形势,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皮革行
(2016-2020 年)》
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
目标和重点任务。

系统总结了“十二五”时期皮革行
业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未来五年皮革行
中国皮革协 《皮革行业发展规划
2016 年 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会 (2016 年-2020 年)》
勾勒出中国皮革行业“十三五”时期的
发展蓝图,是“十三五”时期引导全
行业发展的重要行动纲要。




1-1-138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标准规定了制革工业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许可排放限制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和合规判定的办法,以及自行监测、
发技术规范 制革及毛皮
2017 年 环境保护部 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
加工工业-制革工业
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制革工业
(HJ859.1-2017)》
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要求。标准适用
于指导制革工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核发与监管工作。

(2)汽车行业相关政策

汽车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最近十年我国汽车制造业发展势
头迅猛。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有关单位针对汽车制造业制定了若干法律法规及产
业政策,以支持和鼓励汽车制造业及其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汽车制造业
主要涉及以下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对汽车产业的发展提出纲领性
政策指导,对零部件及相关产业特别
提出:“汽车零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
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主机厂的产
国家发改委、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品开发工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
2004 年
工信部 (2009 年修订) 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
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
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
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
系”。

提出了培育汽车消费市场、推进
汽车产业重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实施技术改造专项、实施新能源汽车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
2009 年 国务院 战略、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实施汽车
规划》
产品出口战略和发展现代汽车服务
业等八项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
要任务。

提出了建立汽车强国战略的指
工信部、国家 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
2017 年 发改委、科技 了到 2020 年和 2025 年汽车产业发展
规划》
部 的总体规划、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
施。




1-1-139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民政 提出着力引导企业顺应居民消
部、财政部、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 费升级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
住房建设部、 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 给质量和水平,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
2019 年
交通运输部、 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 场,推动消费平稳增长,多措并举促
农业部、商务 案(2019 年)》 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
部、卫健委、 要。
市场监管局


(三)行业发展概况与发展趋势

1、皮革行业概述

皮革是由动物毛皮经过一系列的化学和物理作用加工出的天然胶原纤维紧
密编织的具有三维多孔结构的柔性材料,其表面因具有一层特殊的粒面层而呈现
出自然粒纹和光泽,手感舒适。

人类对毛皮的利用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人类祖先为了抵御严寒,本能
利用兽皮防寒护体,但最初使用的毛皮为直接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生皮。这种未
经处理过的生皮干燥后,皮质僵硬,易霉败,有臭味,且不易保存。为克服上述
缺陷、改善皮革质地,人类经过不懈努力,逐渐摸索出一系列提高皮革性能的工
艺并大规模应用,皮革制造业兴起并蓬勃发展。皮革制造业伴随着人类进化的整
个历程,是人类发展史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与人类文明史的发展息息相关,
其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发展历程 代表性技术成果
制作以手工生产为主,制革技术偏向于经验、手法、技巧,技
初始阶段
术在各自相对独立的作坊内传承,发展较慢。皮革制品被视为稀有、
(18 世纪末以前)
高尚的奢侈用品。
发展阶段 世界上第一个皮革专用材料-植物鞣剂出现,现代制革业正式诞
生;制革生产迅速扩展至工场作业;工业革命的出现,机器代替手
(18 世纪末至 20 世
工,大规模提高效率;铬鞣剂出现,制革工业正式转向铬鞣轻革制
纪初) 造,革制品种类迅速增加,制革产品充分进入到居民日常消费领域
世界各国对环保日益重视,强调“绿色制革”,无铬鞣、信息化
壮大阶段
等技术开始应用,制革工艺向清洁化、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发
(20 世纪初至今)
展。

2、皮革产品的特性

天然皮革由表皮层、真皮层和皮下组织三部分构成。其中,表皮层和皮下组

1-1-140
织分别约占皮厚的 1%和 15%,因没有使用价值,在制革准备工段通过机械或化
学方法被除去;真皮层位于表皮层和皮下组织之间,约占皮厚的 84%,主要由胶
质蛋白纤维编织而成,是天然皮革的主要原材料。真皮层又分为粒面层和网状层,
粒面层靠近表皮,厚度约为真皮层厚的 20%~50%,在整张皮上厚度一致,由很
细的纤维编织而成;网状层由较粗的纤维束编织而成,厚度约为真皮层皮厚的
50%~80%,在皮上不同部位的厚度不同,一般颈部、背部较厚。

天然皮革特有的结构赋予其无可比拟的生物学、力学特性和卫生性能,与人
造合成革相比,天然皮革制品凭借自然舒适的手感,特有的透气性、透湿性、耐
磨性、吸潮性、耐寒性,千百年来深受人们的青睐且长盛不衰。

(1)与人体的亲合性

动物皮革和人的皮肤主要成分相同,均由胶原蛋白组成,只要在加工过程中
控制好化工材料的使用比例,所有皮革均可与人体零距离紧密接触,贴身使用,
不会出现任何不利于人体的不良反应,这是任何化学纤维难以比拟的。

(2)良好的回弹滞后性

皮革具有一定的弹力,但不同于塑料和橡胶,拉伸到一定长度后,回弹并不
随着外力的消除而直线产生,皮革按照其特定曲线缓慢恢复原状,这就是皮革的
回弹滞后性。这种独特的力学性能,使皮革制品使用时舒适贴体,对身体没有压
迫感。

(3)卫生性能

皮革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和吸湿排湿性。自然状态下,完全干透的皮革仍含有
10%左右的水份,正常的绒面革载水量达其重量的 70%时,其革面仍能保持干爽
的无潮湿感。同时皮革本身是一种蛋白质纤维三维交织的超大比表面的多孔体。
每平方英寸约有 100 万个微孔,这种结构带来皮革良好的透气性,在 1mm 汞柱
的压力下每平方米每小时透气量达 1000 多升。这种宝贵的吸湿排湿性和透气性
赋于皮革制品化学纤维面料无可比拟的穿着舒适性和卫生性。

3、皮革产品的分类



1-1-141
(1)按原料类别划分

按照原料皮来源,皮革可分为牛皮革、羊皮革、猪皮革等。全球猪牛羊皮革
制品中以牛皮为主,约占 65%,羊皮占 24%,猪皮革占 11%;我国略有不同,
牛皮约占 51%,羊皮占 31%,猪皮占 18%。牛皮革又分为黄牛革、水牛革和牦
牛革,其中黄牛革占比约 90%。




(2)按用途来分

按照应用用途,皮革可分为鞋面革、服装革、家具革、汽车革、手套革等。
全球皮革目前以鞋面革为主,约占 53%,其次为家具革、服装革和汽车革;我国
产品结构跟国外不同,鞋面革的比重为 35%,其次为服装革、家具革、手套革和
汽车革。




(3)按鞣制方法分类

鞣制是皮革加工工艺中的关键工序。鞣制通过加入鞣剂使生皮转化为带有水
份的熟皮(即半成品革),从而赋予皮革饱满、柔软、坚韧等各种特性。根据使
用的鞣剂不同,皮革主要分为植鞣革、铬鞣革和其他鞣制皮革:

① 植鞣革


1-1-142
植鞣法是最早的皮革鞣制方法,植鞣剂(主要成分为单宁)从植物中萃取。
采用植鞣法加工后的皮革为淡棕黄色,使用一段时间后因氧化、日照等因素的影
响颜色会逐渐变深。植鞣革质地一般比较厚实、坚韧,较容易吸收液体,吸水后
便于立体塑形。

② 铬鞣革

铬鞣法发明于 1858 年,是现代制革业发源的重要标志。铬鞣法以硫酸铬等
铬盐作为主鞣剂对皮革进行鞣制,其鞣制的时间和成本都比植鞣革节省得多。这
一方法鞣制的半成品革因呈蓝白色被称为“蓝湿皮”。铬鞣革质地柔软且富有伸缩
性,褪色和缩水程度都小,并且便于染色和车缝。

③ 其他鞣制皮革

除植鞣法和铬鞣法外,制革工艺中常见的鞣制方法还包括油鞣法、醛鞣法和
铝鞣法等单一鞣制方法,以及采用两种或以上鞣剂同时或先后对皮革进行鞣制的
方法,通过不同组合最终加工出具有不同特性的皮革,广泛应用于多种日常皮革
用品的生产。
在制革工业中,由于铬盐鞣制成革的优越性能,铬鞣法自其出现就一直在鞣
制领域占据统治地位。但随着人类环保意识的提高和铬资源的日益短缺,铬鞣法
逐渐受到诟病。一方面,由于六价铬的毒性,铬盐的使用对生态环境、人畜构成
了较大的威胁。同时,传统的铬鞣法中由于铬鞣废铬屑无法得到有效利用,使得
制革工业中产生的废胶原大量损失,且带来了严重的固废污染;另一方面,我国
铬资源短缺,制革所用铬几乎全靠进口,而近年来国防及一些高新产业中铬的需
求日益增大,导致铬盐的价格逐年攀高。为保证皮革工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
无铬、低铬技术,解决皮革工业的铬污染问题已刻不容缓。

明新旭腾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无铬鞣汽车革的研究与开发,经过多年积累,
形成了成熟的无铬鞣汽车革制造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无铬鞣汽车革产品销售额
占全部销售额的 70%以上。

(4)按计量方式分类

按销售的计量方式可将皮革分为重革和轻革。重革主要指密度较大的革,多


1-1-143
为植物鞣革,一般按重量进行销售,主要包括鞋底革、装具革、垫圈革等;轻革
相对重革密度小、质量轻,多为无机(矿物)鞣革,一般按面积进行销售,包括
汽车革、鞋面革、服装革、手套革等。

轻革在皮革生产中产量最大、品种最多,是主要的消费用品,占市场的主要
地位,由于其制造过程较重革复杂,要求具有较高收缩温度和良好的柔软、丰满、
弹性和适当的延伸性。因此业内往往将轻革产量作为皮革行业的重要指标。

公司主要产品汽车天然皮革属于轻革。

(5)按照皮层及特性划分

按照皮料的层次及特性,皮革可分为头层革和二层革。

头层革由动物原皮或对较厚皮层动物皮横切成上下两层后取纤维组织严密
的上层部分加工而成。因为来源于动物身上最表层的皮,头层革有原始的皮肤特
征,表面保留完好的天然粒面,毛孔清晰、细小、紧密、表面丰满细致,能展现
出动物皮自然的花纹美,具有良好的耐磨性、透气性和透潮性。头层牛皮按皮料
等级可划分为全粒面皮、修面皮、软面皮和碎皮等;二层革由厚皮横切后的下层
皮取得,因仅有疏松的纤维组织层,只有经过涂饰或贴膜等系列工序才能用来制
作皮具制品。二层皮保持着一定的自然弹性和工艺可塑性特点,但牢度耐磨性相
对较差。

(6)按照原料皮的产地来源分类

从原料皮产地分布来看,世界五大原料皮生产地为美国、中南美洲、欧洲、
澳大利亚和非洲。其中美国因其农场机械化程度高、管理比较好,澳大利亚因其
气候温和、地广人稀、水源丰富、牧草肥沃等自然人文原因,养牛业均十分发达,
两地的牛原料皮品质上乘,大小、规格、厚度较统一,出口量较大,在世界牛皮
贸易中占有重要份额。

4、皮革制造业发展情况概况

皮革制造业源于人类对动物毛皮的利用,作为畜牧业的延伸,有效解决了肉
类加工业存在的固体废弃物问题,在消除污染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因此皮革制造


1-1-144
业是典型的资源循环利用行业,也是国际公认的十字形大农业的战略支撑行业之
一。皮革产品被广泛用于服装、制鞋、箱包、汽车内饰等领域,是国民经济中不
可缺少的原材料和必需品。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皮革制造业与
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皮
革工业市场地位日益重要。

(1)世界制革产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人类制革历史虽然悠久,但在较长的时间内皮革的生产和销售一直局限于手
工作坊内。客观来说,1893 年丹尼斯(Martin Dennis)发明浴铬鞣法后,制革行
业才正式跨入现代工业。在之后两次技术革命的推动下,皮革工业在欧洲得以迅
速崛起,意大利、西班牙、德国等西欧发达国家从不发达地区进口原料皮后加工
成皮革销往全球。凭借自身强大的基础化工带来的在皮革化学品的产量、质量、
品种方面具有的显著优势,欧洲长期位于世界皮革制造中心。

进入 21 世纪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到来,加上产业和资源地域分布
的不合理、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及高昂的劳务费用等因素的冲击,欧洲发达国家
皮革工业的生产和发展陷入窘境并逐年萎缩,制革业逐渐向以亚洲、南美洲乃至
非洲为代表的原料皮产区转移,形成了全球分工协作、差异化竞争的崭新格局。
其中,亚洲皮革生产国以中国、越南、印度、泰国等东南亚国家为代表,充分利
用丰富的原料皮资源、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以广阔的皮革消费市场为后盾,注重
提高皮革产品附加值,着重发展皮革产品深加工工业,制革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成为世界重要的原料皮和成品革生产基地。尤其是中国,已成为世界皮革生产大
国;南美洲皮革生产国家以墨西哥、阿根廷和巴西为代表,凭借原料皮资源优势
及较先进的制革技术,由原料皮供应逐渐向皮革生产的角色转变,与亚洲皮革生
产国形成一定竞争;非洲地区拥有丰富的原材料资源,但限于技术,总体皮革工
业比亚洲、南美洲发展缓慢。

从销售总量上看,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消费水平与消费档次不断
提升,皮革制品日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使用领域日益扩大,皮革需求量逐年增
长,全球轻革产量近年来呈现上升态势,2014 年全球牛皮轻革产量达到 145.4
亿平方英尺,羊皮轻革产量达到 53.67 亿平方英尺。


1-1-145
分区域看,2014 年亚洲地区牛羊皮轻革生产量占世界总生产量的 46%,牛
羊原料皮生产量占世界总生产量的 46%;欧洲地区牛羊皮轻革生产量占世界总生
产量的 23%,牛羊原料皮生产量占世界总生产量的 13%;北美地区牛羊皮轻革
生产量占世界总生产量的 4%,牛羊原料皮生产量占世界总生产量的 4%;拉丁
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牛羊皮轻革生产量占世界总生产量的 21%,牛羊原料皮生产
量占世界总生产量的 11%;大洋洲地区牛羊皮轻革生产量占世界总生产量的 2%,
牛羊原料皮生产量占世界总生产量的 8%。亚太区现已成为世界皮革生产中心。

(2)我国皮革行业发展概况

新中国制革业诞生于上世纪 50 年代,经历“初创期”和 1978 年改革开放以
后的“一次创业期”后,我国皮革制造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以制革行业为
基础,由制革、制鞋、皮衣、皮件、毛皮及其制品等主体行业以及皮革化工、皮
革五金、皮革机械、辅料等配套行业组成,涵盖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市场渠道
等各个环节的完整的产业链。随着制革技术水平不断进步,我国成品皮革质量大
幅提升,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 年我国规模以上皮革
鞣制加工行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 1,591.60 亿元,累计利润总额 106.20 亿元;皮
革制品制造行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 3,424.30 亿元,累计利润总额 203.90 亿元。
皮革年产量从 1978 年的 2,659 万标张牛皮,到 2010 年达到最高 7.47 亿平方米,
2013 年以后受国际大环境影响,产量有所下滑,皮革产量维持在 6 亿平方米左
右。至 2016 年我国规模以上制革企业年产量已占世界皮革总产量 25%,居世界
首位。我国已成为名符其实的世界制革大国,并积极向世界制革强国的行列迈进。




1-1-146
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制革规范的日趋完善,我国皮革行业呈现出集中
式、产业化、模块化的发展趋势,在全国多地形成了具有不同特色的产业集群,
比较成熟有浙江海宁、河北辛集、福建晋江、珠江三角洲、四川等,新兴的有山
东沾化、辽宁阜新、大庆肇源等。集中式的产业集群化发展,在环保设施统一规
划、污染物集中处理、企业产品互补、原料互补、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具有独
特优势,使得我国皮革产业的区域布局整体趋于合理,皮革行业得到持续健康发
展。中国皮革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18 年底,我国轻革生产主要集中在河
北、浙江、广东、河南等十大省份,轻革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 95%以上。具体
看,河北省轻革完成累计产量占全国规模以上制革工业排污单位轻革总产量的
36.00%,浙江省占总产量 20.95%,广东省占总产量 8.96%,河南省占总产量
8.58%,山东省占总产量 5.59%,江西省占总产量 5.54%,福建省占总产量 5.51%,
四川省占总产量 2.38%,广西占总产量 2.22%,江苏省占总产量 1.69%。从空间
布局上看,东部和中西部协调发展,推动产业有序、专业和有效承接。四川、河
北、辽宁等地凭借劳动力与皮源优势,承接产业梯度转移,走转移与转型结合、
提升与扩张共进的新型产业化发展之路,在新技术、新平台上实现了新跨越。




1-1-147
2018 年十大轻革产区产量情况


5、我国皮革制造业竞争格局和未来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及城镇化的进程加快给本土皮革制造企
业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国皮革制造业得到快速发展。本土企业在高度竞争的市场
环境中,利用世界皮革产业转移为契机,凭借低成本、出口增长等有利条件成功
拉动产业快速发展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优势,在各子领域中完成了初步积累。随
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皮革行业已整体步入平稳发展新常态,未来,随着环境保
护的压力、劳动成本的提高、新型材料的竞争问题,皮革行业迎来“二次创业期”。

(1)智能制造,助推产业升级提速

受限于原材料的非标准化与面料的特殊性,在目前的生产过程中,皮革制造
企业人工参与度非常高。皮革加工流程中的鞣制削薄、染色配色以及服饰加工中
的配皮、毛工等环节,主要依靠熟练手工,要求厂商根据经验制定恰当的操作流
程标准以及技师针对不同的原材料性质和产品要求进行差异化的物理或化学处
理,生产工人的技术能力和熟练程度对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等有显著影响,因此
皮革属于人力密集型行业。

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攀升,我国传统竞争优势削弱。为提高劳动生产率,
保持我国皮革行业总体竞争力,提高全行业智能制造水平及大范围采用自动化系
统成为大势所趋。《皮革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指出“加大先进自动化
及智能设备引进力度,率先实现关键工序生产自动化,提升生产全过程自动化水


1-1-148
平;积极采用射频识别(RFID)等相关技术,提升产品全流程管理水平;理顺
企业内部两化融合流程,提高企业信息化生产和管理水平”、 实施一批效果明显、
带动性强的自动化和智能制造重点项目”、“以智能制造为重要突破口,全面提升
劳动生产率,强化产业整体竞争力。”

(2)环保提升,行业必经之路

动物皮毛是肉类加工业的副产物,是皮革行业的基本原料。皮革行业解决了
肉类加工业存在的固体废弃物问题,属于循环经济范畴。但过去由于制革过程中,
为保持皮革制品的生物特性及增加其耐用性、时尚性,使用了大量的皮革化工制
品,带来了二次污染,导致制革行业被列入重污染行业。控制制革行业污染物的
排放及污染一直是制约我国制革行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如
何提高环保综合整治能力、推动产业绿色化,促进整个行业转型升级,是当前制
革行业面临的问题。《皮革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指出:“进一步提高清
洁生产水平,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降低生产过程中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量,
基本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再利用”。随着环保压力的日益提高,改变以前的生产模
式势在必行,只有那些提早布局无铬鞣制、环保型染整和涂饰材料的研发、废水
和污泥深度处理等环保材料和绿色制革技术,并具有一定经济和技术实力的企业
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3)行业结构性矛盾凸显,发展精品制造

我国是皮革制造大国,皮革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缺
乏自主和整体研发能力以及品质精细化的工艺保证能力,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中
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个性化产品供给不足,与外资同行相比有一定差距。

同时,行业整体研发设计水平偏低,发展理念亟需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结
果,2017 年全行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仅为 0.46%,远低于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06%的平均水平。创新投入不足,加剧了产品同质化,
严重制约了创新发展,对全行业的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
响。

《皮革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指出“坚持大质量理念,深入开展全


1-1-149
面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产品的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强从原料采购
到生产制造、市场渠道全流程质量管控;弘扬‘工匠精神’,发展精品制造。”从
下游看,皮鞋、家私等领域属于皮革应用的传统领域。近年来,需求处于平稳状
态。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开始大规模进入普
通家庭。我国的汽车工业蓬勃发展,消费者不再单纯追求车辆的操控性能,汽车
内饰时尚及奢华的设计也成为市场追求的热点,真皮内饰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
爱。但由于真皮的稀缺性,汽车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中高档汽车制造商及其一级
供应商。下游客户对零部件的质量及皮革配套供应商的能力均有较高要求,需要
通过一系列的认证才能够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较高的准入壁垒要求汽车皮革制
造商不仅具有较高的真皮技术开发能力,还需要有较强的系统管理能力和人才队
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皮革内饰作为中高档汽车的一项关键配置需求呈
直线上升趋势,未来汽车革将成为拉动行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增长点。

(4)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规模化、上下游产业链联合发展

随着节能减排以及环保要求越来越高,淘汰落后产能作为我国结构调整的一
个政策将长期存在并持续加强。大量的小制革企业不仅带来了环境污染,也给行
业发展带来了阻碍。2009 年《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制革行业淘汰 3000
万张落后产能。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本)》提出“年加工
生皮能力 2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 1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
生产线”属于限制类、“年加工生皮能力 5 万标张牛皮、年加工蓝湿皮能力 3 万
标张牛皮以下的制革生产线”属于淘汰类。根据各地的实施情况看,由于各地加
大了政策执行力度,预计实际可能将超过这个数据。落后产能的淘汰有利于节能
减排、调整产业结构,也进一步促进了制革行业重组,加快制革行业的市场集中
度。通过政策调整,未来将产生若干家代表行业的大型制革企业。

随着环保政策的持续加强和国内劳动力成本的持续攀升,未来没有竞争力的
中小企业将被淘汰出局。与此同时,环保达标、产品有市场竞争力、技术创新能
力强、管理规范的制革企业将在洗牌中大崛起,成为行业发展的引领者和骨干,
而且将打造完整的产业链作为新的赢利模式来强化和巩固龙头地位。

6、皮革在汽车行业中应用


1-1-150
皮革具有透气性、经久耐用和易保养等优良特性,是中高档汽车内饰的理想
材料,在增强汽车内饰的外观观赏性、提高驾驶员和乘客的舒适性方面扮演着重
要的角色,对提升汽车的美观和档次也是不可或缺的。汽车内饰是皮革在汽车生
产中的重要应用领域,主要用于座椅、方向盘、扶手、头枕、门板、仪表盘等汽
车部件的装饰覆盖。

由于原料毛皮的稀缺性,真皮作为汽车内饰材料主要用于轿车和 SUV 等中
高端乘用车的内饰。从世界范围看,在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汽车革已
成为革制品的第二大应用市场。美国是对汽车革开发较早的国家之一,在上世纪
70 年代已有产品问世,80 年代拥有真皮革的汽车迅速增加到原来的 6 倍。与此
同时,欧洲也开始较大规模地对汽车革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

我国由于汽车工业历史发展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真皮应用于汽车座椅历
史较短。但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和中国消费者对于天然真皮的偏好,未来汽车革
将成为皮革行业重点发展的市场。进入 21 世纪后,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
我国汽车工业进入高速增长期,汽车革产量随之增长。特别是 2010 年以后,在
我国皮革行业整体趋稳的情况下,汽车革子行业异军突起,产量保持高速增长。
中国皮革协会统计显示,2010 年汽车革产量约 3 亿平方英尺,至 2018 年底已超
过 4.8 亿平方英尺,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6.08%。未来几年,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继
续保持稳定发展,我国汽车革的需求量将呈现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汽车工业
的发展为汽车革生产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1-1-151
7、汽车革市场需求状况分析

汽车革下游市场和发展支撑是汽车行业,汽车行业的发展对汽车革市场具有
决定性的影响,汽车产业发展情况如下:

(1)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汽车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行业关联度高、综合性强、技
术要求相对较高等特点,是衡量一国制造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汽车产业的健
康发展对石油、化工、钢铁、橡胶、皮革等上游原料行业,以及交通运输、基础
设施建设和居民消费均能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自 19 世纪末期第一辆汽车诞生
以来,汽车制造业经历了手工生产、流水线大批量生产和精益化生产等阶段,制
造经验的积累和管理理念的创新对全球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数据来源:OICA


最近十年,全球汽车产量总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复合增长率约为 4.95%。
2008 年金融危机后,在美国和日本市场的复苏以及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的持
续快速增长的带动下,全球汽车制造业出现反弹,产量超越危机前生产水平。随
着各主要经济体刺激方案的退出,2011 年起全球汽车产量增速有所回落,但新
兴工业化国家对于汽车普及化消费的需求仍成为全球汽车产量增长的持续动力。



1-1-152
数据来源:OICA


从全球范围来看,近十年全球汽车生产目前主要集中于欧洲、北美洲和亚太
地区。但总体汽车产量的地理分布结构出现重要转变,亚太地区产量占全球总产
量的比例逐渐上升,并于 2010 年超过欧洲及北美洲产量之和,达到全球总产量
的 45.36%。根据 OICA 发布的数据,2016 年至今,亚太地区汽车产量占全球总
产量均超过 50%,逐步呈现出产业制造重心转移的趋势。汽车制造中心由传统的
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逐步向日益活跃的新兴市场转移,世界汽车制造业格局逐步
向多极化发展。汽车工业布局整体变化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整车
的制造和装配属于劳动密集型生产活动,发展中国家在人力资源方面较发达国家
有明显的成本和数量优势;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的国内汽车市场发展程度高,人
均汽车保有量已达到较高的水平,行业未来的发展潜力主要来源于新兴市场的汽
车消费大众化趋势,将制造重心向新兴市场转移,可以进一步贴近终端消费市场,
减少物流成本,及时响应本地消费者的需求。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① 我国汽车工业最近十年高速发展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就业面广、消费拉动
大、行业关联性高等特点。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能够充分促进上下游相关行业和
国民经济发展。同时,经济环境、消费市场的景气程度也是决定汽车产业发展平
稳与否的重要因素。因此汽车产业与国民经济关系紧密,国民经济总量同行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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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表现出较高的相关性。近十年来,我国国内经济总体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2018
年国内生产总值由 2009 年的 34.85 万亿元增至 90.03 万亿元,平均增长率达到
7.96%。汽车工业与经济周期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在该时期,汽车保有量也呈
现持续增长态势,并逐渐成长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WIND 资讯


经过十年的高速发展,我国汽车产量逐年上升,并于 2009 年成为全球汽车
第一大生产国,在全球汽车制造市场中开始占据重要地位,且份额整体呈稳定增
长态势。根据 OICA 发布的数据,2018 年我国汽车总产量为 2,780.92 万辆,占
当年全球汽车总产量的 29.61%。最近十年我国汽车产量占全球汽车总产量的份
额如图:




数据来源:OICA


② 自主品牌逐步崛起

与国内汽车市场蓬勃发展的态势相比,我国本土汽车工业起步相对较晚,工
业基础较为薄弱。在汽车工业发展初期,通过与国际知名整车厂和零部件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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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合资企业的方式,引进国外先进生产、研发技术和管理理念,国内汽车工业
及配套产业发展迅猛。经过长期积淀和发展,优秀的民族品牌不断涌现,逐渐在
国内市场占据一席之地。但近年随着国外汽车巨头对国内汽车行业合资兼并,合
资品牌车型不断下探,挤占了中低端市场,自主品牌市场份额从 2010 年的 44.77%
下降至 2014 年的 38.45%,而在 2016 年随着部分国产 SUV 等车型的畅销,市场
份额回升至 43.41%,领先于德系、美系、日系等传统汽车强国。在国外品牌中,
日系品牌受中日外交风波等因素影响,2012 年开始销量被德系品牌反超,目前
德系品牌以绝对优势占据首位,日系品牌位居第二,美系品牌则位列第三。2018
年乘用车市场销量首次出现负增长,受冷淡车市的影响,头部厂商综合销量均受
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分市场看,德系车和日系车市场占有率保持提升态势,其
中德系车市场占有率由 2017 年的 19.97%提升至 2019 年的 23.72%,日系车市场
占有率由 2017 年的 17.31%提升至 2019 年的 20.68%。一方面是由于日德系车 2018
年不断推出的新车型得到消费者认可;另一方面,以前庞大的客户基础上形成了
良好的产品口碑和客户黏性一定程度上抵抗了汽车市场的低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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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


③ 乘用车产销量在汽车产销总量中占据主导地位

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 2001 年批准的《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
义》(GB/T 3730.1-2001),乘用车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
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 9 个座位”,
而商用车则统指除乘用车之外的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乘用车分为基本型
乘用车、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多功能车(MPV)及交叉型乘用车四类。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对生活质量和出行效率的要求不断提升,乘
用车的消费属性日益显著,已逐步成为大众消费品。我国乘用车的产销量在汽车
总体产销量中占据主导地位,且所占份额总体呈上升态势,成为支撑我国汽车工
业发展的重要支柱。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最近十年,我国乘用车产
销量由 2009 年的 1,036.42 万辆和 1,031.54 万辆提高至 2019 年 2,134.18 万辆和
2,143.29 万辆,产销量增长幅度分别为 105.92%和 107.78%,复合增长率达到
7.49%和 7.59%,在我国汽车总产销量中的份额由 2009 年的 75.30%和 75.73%增
加至 83.04%和 83.22%,体现了居民对于乘用车消费的旺盛需求。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从细分市场看,国内乘用车以轿车和 SUV
为主,合计份额超过九成。其中,轿车 2019 年销量占据优势,占乘用车比重达
到 48.00%,但总体发展速度平稳;SUV(运动型多功能乘用车)排名第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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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展速度来看,SUV 表现优于其他类型。2012 年至 2017 年销量增速连续五年
保持高增长,复合增长率达到 38.68%。2018 年因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退出效
应及我国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等双重作用带来的整个汽车消费市场调整的影响,
SUV 车型销量虽有所下滑,但仍然替代轿车成为 2012 年以来乘用车领域最佳细
分市场,占乘用车市场份额从 2012 年 12.91%达到 2019 年的 43.68%,持续保持
增长,成为各大车厂未来的产品重点布局,而交叉型乘用车和 MPV 销量近两年
则继续保持下滑态势。具体见下表:

2013 年-2019 年汽车行业分类型销售情况(单位:万辆)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汽车 2,199 2,349 2,456 2,794 2,894 2,804 2,575
乘用车 1,970 1,970 2,111 2,429 2,474 2,367 2,143
其中:轿车 1,201 1,237 1,170 1,214 1,185 1,152 1,029
多功能
130 192 211 249 209 173 138
(MPV)
运动型
299 408 621 894 1,026 997 936
(SUV)
交叉型 163 133 110 72 55 46 40


乘用车整车制造行业呈现寡头垄断格局

我国乘用车市场规模经济表现较为明显,大型的汽车厂商在产业链中的话语
权较强,能够获得较有优势的采购价格,对于终端销售的价格控制能力也较强;
产品线相对丰富,对于市场需求的变化适应性较好,增强了其抗风险能力;此外,
大型汽车厂商的资金与技术优势明显,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整体竞争实力较
强。从厂家来看,2019 年销售量排名前十位的乘用车厂商以合资品牌为主,前
十家乘用车企业合计销量达 1,282.50 万辆,占比达 59.80%,市场集中度较高,
其中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是第一梯队的合资厂商;吉利控股、东风有
限是第二梯队,而多数自主品牌车企市场份额较低。

2019 年前十家乘用车生产企业销售排名(单位:万辆)
序号 企业名称 销量 市场份额
1 一汽大众 204.6 9.54%
2 上汽大众 200.2 9.33%
3 上汽通用 160 7.46%
4 吉利控股 136.2 6.35%
5 东风有限(本部) 127.7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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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销量 市场份额
6 上汽通用五菱 124.2 5.79%
7 长城汽车 91.1 4.25%
8 长安汽车 81.5 3.80%
9 东风本田 80 3.73%
10 广汽本田 77.1 3.59%
合计 1,282.50 59.80%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⑤ 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据 OICA 统计,虽然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八年稳居全球第一。从汽车保有量
来看,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数据,2019 年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约为 173 辆,
而美国千人汽车保有量已达到 837 辆,是中国的近 5 倍。而澳大利亚、意大利、
加拿大、日本等较为成熟的汽车市场千人汽车保有量在 600 辆左右。与发达国家
相比,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明显较低,居民对汽车的需求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随着我国城市化率的进一步提高以及人均收入的不断提升,我国汽车需求增长空
间依然较大,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以及富裕的村镇。因此,未来我国汽车产业增
速仍然有可能保持平稳增长。

(3)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工业的重要一环,其上游行业主要是有色金属、
钢材、石油化工、橡胶、皮革及其他材料行业,下游行业主要是整车制造行业和
维修服务行业,其发展主要取决于下游整车市场和服务维修市场的发展。

根据具体功能来分,汽车零部件一般可划分为汽车发动机系统、车身系统、
底盘系统、电气系统和通用件等 5 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分类 概况
发动机是汽车主要的动力提供系统,发动机系零部件包括曲柄连
1 发动机系统 杆机构零部件、配气机构零部件、燃料供给系统零部件、点火系
统零部件、冷却与润滑系统零部件、启动系统零部件等。
底盘的作用是支承、安装汽车发动机及其各部件、总成,形成汽
车的整体造型,并接受发动机的动力,使汽车产生运动,保证正
2 底盘系统
常行驶。底盘系统零部件包括传动系零部件、行驶系零部件、转
向系零部件和制动系零部件等。
电气设备由电源和用电设备组成。主要包括点火系零部件、启动
3 电气系统
系零部件、灯、仪表等。
车身系统容纳驾驶员、乘客和货物,并构成汽车外壳。车身系统
4 车身系统
零部件包括车门窗、车锁、内饰件、座椅及车前各钣金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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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用件 可广泛用于汽车各系统的零部件。如通用螺母、螺杆等。

汽车工业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汽车零部件产品技术、品质和成本等综合
竞争结果。在全球汽车工业产业链上,零部件产业的价值一般超过 50%。据统计,
截至 2018 年,我国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厂家主营业务收入 3.8 万亿元,约占整
个汽车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50%。

在汽车工业的发展初期,特别是以美国福特为代表的大批量流水线生产时
期,整车厂大多实行纵向一体化的经营策略,生产活动覆盖了从零部件生产到整
车装配的完整经营链条。20 世纪以来,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整车厂为了降
低生产成本,简化汽车制造工艺,节省装配时间,追求更高的生产效率和利润率,
保留了整车设计、研发和装配等环节,将零部件生产等低利润率环节通过全球资
源配置的方式进行外包,逐渐形成了专业化分工程度较高的汽车零部件行业。汽
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汽车制造业密切相关,整车厂以其先进的生产水平和成熟
的工业理念带动了零部件供应商的发展。零部件供应商能否对整车厂实现稳定、
及时、高质量的供应,是决定其能否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的关键因素。

在全球汽车市场中,传统的汽车工业强国如美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
等国家不仅拥有众多国际知名的整车厂,也产生了一批优秀的零部件供应商,在
全球范围内进行采购、生产和配套供应活动。根据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2019 年发布的统计数据,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榜的前十位大部分
来自上述传统汽车工业强国,其中德国博世已连续八年位居行业第一:

2019 年度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榜前十位

单位:亿美元

排名 企业 总部所在地 2018 年营收
1 Rober Bosch(博世) 德国 495.25
2 Denso(电装株式会社) 日本 427.93
3 Magna International(麦格纳国际) 加拿大 408.27
4 Continental(大陆) 德国 378.03
5 ZF Friedrichshafen AG(采埃孚) 德国 369.29
6 Aisen Seiki(爱信精机) 日本 349.99
7 Hyundai Mobis(现代摩比斯) 韩国 256.24
8 Lear(李尔) 美国 211.49
9 Faurecia(佛吉亚) 法国 2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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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企业 总部所在地 2018 年营收
10 Valeo SA(法雷奥) 法国 196.83

汽车零部件行业呈现出金字塔式多层级态势,即供应商按照与整车厂之间的
供应联系被分为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三级供应商等多层级关系。一级供应
商主要生产零部件总成,直接为整车制造商进行整车装配,双方保持着长期稳定
的配套供应关系,并参与新车型的设计研发,因此,在供应商体系中与整车厂的
关系最为紧密,其工业技术和产品附加值也处在相对较高的地位;二级供应商向
一级供应商供货,并承担一级供应商的部分研发任务;三级供应商则向二级供应
商提供零部件,依此类推,并且层级越低,该层级的供应商数量也越多。

发行人主营产品汽车革主要用于座椅、方向盘、扶手、头枕、仪表盘等汽车
内饰件,作为二、三级供应商向座椅总成等一级供应商提供成品革和裁片。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汽车革作为皮革高端产品为欧美发达国家制革企业垄断。近
年来,随着汽车制造中心由传统的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逐步向日益活跃的新兴市
场转移,发达国家汽车革供应商竞争力不断削弱,而以中国为代表的汽车革企业
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成为国际同行的强有力竞争者。

随着行业分工专业化程度和经济发展全球化发展程度不断提高,未来全球汽
车零部件行业将呈现出进一步的发展趋势:

① 资源配置全球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最近十年,全球汽车工业的制造重心和消费市场均呈现出向新兴市场转移的
趋势。整车厂制造重心的转移将同步带动零部件供应商的迁移。对于零部件供应
商来讲,向新兴市场转移,一方面可以贴近整车厂的生产基地,提供高质量的产
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新兴市场的资源和人力成本优势,维持其自身的利
润水平。

② 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汽车零部件行业由于处于汽车制造产业链的中游,其与下游的议价能力、向
上游传导价格压力的能力有限,因此规模化经营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至关重要。
经过多年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呈现出集中化的趋势,强强联手的行业兼并
与收购不断涌现。如采埃孚股份公司(ZF Friedrichshafen AG)收购美国天合汽

1-1-160
车控股(TRW Automotive Holdings),麦格纳国际(Magna International)收购德
国格特拉克(Getrag)等。未来,行业内的兼并与收购活动仍将继续发展,行业
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

③ 新技术的涌现带来更多参与者,行业竞争加剧

随着全球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应用于传统汽车工业,
如智能驾驶、无人驾驶和新能源汽车等,在为传统行业带来新活力的同时,也带
来了更多的行业参与者,使汽车制造这一成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这其中,新能
源技术率先实现工业化量产。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打破了汽车由单一能源驱动
的传统格局,也为汽车工业带来了新的竞争者。由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结构与传
统汽车存在较大区别,关键零部件如电池、安全系统等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较
高,利润回报较为丰厚,吸引了众多高科技企业参与到研发和生产活动中。这些
企业凭借先天积累的技术优势,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大潮,后来居上,一跃成
为全球汽车市场的重量级玩家。从经济学角度来讲,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
互为替代品,其市场份额的不断攀升必将导致全球汽车工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
业格局出现新的变化。

(4)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区域集中度较高,且往往与整车制造产业形成周边配
套体系。我国目前已形成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即以长春为代表的东北产业集群,
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产业集群,以武汉为代表的中部产业集群,以北京、天津
为代表的环渤海产业集群,以广东为代表的珠三角产业集群,以重庆为代表的西
南产业集群。发行人母公司位于长三角产业集群,子公司辽宁富新位于东北产业
集群。

在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中,一级供应商多为国际知名零部件供应商在国内设
立的独资企业,或与国内实力雄厚的汽车制造企业成立的合资公司,直接面向本
地整车厂供货。本土企业多为二级或三级供应商,整体处于产业链上利润率较低
的生产环节。一方面是由于本土零部件行业起步较晚,技术水平和工业配套相对
落后,尚无法全面满足整车厂的生产技术要求;另一方面,自主整车品牌虽然在
国内市场占据了较大份额,但产品仍以中低端车型为主,无法对国际知名厂商形

1-1-161
成有力竞争,对本土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带动能力有限。

经过多年的配套经验积累和技术开发,同时伴随着整车消费市场和服务维修
市场的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过不断转型升级,逐渐涌现出一批具有一定
规模和实力的本土企业,并在部分核心零部件、总成领域实现了重要突破,逐步
取得了部分市场的主动权。小部分优质企业已经实现了出口销售,融入了全球汽
车市场的供应体系。随着全球汽车制造重心逐步转移以及自主品牌的逐渐崛起,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较大发展空间,未来发展趋势如下:

① 行业集中度提高,形成规模效应

与国际知名零部件供应商相比,我国大多数零部件配套企业生产规模相对较
小,研发实力较弱,在汽车制造产业链条中处于利润率较低的环节。在这种情况
下,形成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对提升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至关重要。通过在相
关领域内的收购兼并活动,扩大规模,降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由量
变带动质变,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各自细分领域内的话语权和行业地位。

② 提升技术水平,向产业链下游延伸

我国本土零部件供应商多处于二级、三级配套供应地位,在向一级供应商转
变的过程中,需要强大的技术实力和雄厚的资本实力作为支撑。在整车制造产业
链条中,企业所处行业地位越接近下游,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越高,与上游供应
商的议价能力越强。在经历行业野蛮生长、完成原始积累后,逐步提高企业的技
术研发、工业生产和综合服务能力,完成从零部件供应商向总成供应商的转变,
是优秀本土零部件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四)行业竞争格局和主要企业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我国汽车市场已逐步成为全球汽车行业参与
者的战略重心。无论是整车制造还是零部件配套,本土自主品牌均受到来自德系、
美系、日系等传统国际知名整车厂和零部件供应商的竞争压力。但自主品牌由于
起步较晚,技术水平和生产、配套能力相对较弱,在对外竞争中处于相对较弱的


1-1-162
地位。

同时,汽车零部件行业特有的逐级配套机制以及高度专业化的行业分工,使
零部件供应商在各自的细分领域和供应环节面临激烈的内部竞争。具体到国内汽
车零部件供应市场,由于我国大部分零部件供应商处于二级或三级供应商行列,
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在产业链条中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而规模较小,竞争环
境尤为复杂。

2、主要企业情况

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为汽车革制造业,主要客户为汽车座椅、方向盘等制造
商。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中具备座椅、方向盘生产能力的企业主要为外资企业,
如安道拓、麦格纳、李尔、奥托立夫等。汽车革生产厂家通过进入整车厂的供应
商体系,间接为整车制造企业服务。

汽车革与一般的皮革制品差异较大,具备一定的技术难度,行业内主要的供
应商以外资或合资企业为主,如德国柏德、美国杰仕地、美国鹰革、日本美多绿
等,本土供应商主要包括本公司、海宁森德皮革、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现已
更名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上企业的简要情况参见本节“三、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三)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五)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供应商体系认证壁垒

整车属于综合性强、技术水平高的成熟产品。据估计,一般轿车约由 1 万多
个不可拆解的独立零部件组装而成。结构极其复杂的特制汽车,如 F1 赛车等,
其独立零部件的数量可达到 2 万个之多。零部件的规格、质量以及供应的稳定性,
对整车的生产装配至关重要。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行业已经建立起成熟的
供应商评选体系和流程。作为汽车内饰皮革生产企业,如果要进入整车厂的供应
商体系,除了需要熟练掌握成熟的汽车皮革制造技术和工艺流程外,还需要通过
相应的供应商遴选流程:首先,需要严格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第三方机构认证;其次,需要通过对应客户对其产品
质量、技术水平、售后服务和管理能力等多方面的严格评审。汽车革作为整车厂

1-1-163
的重要零配件,产品必须得到整车厂的直接认可,并通过整车厂严格的外观评价、
材料测试及功能测试。在通过繁杂的评估、反馈和改进程序后,通过审核的汽车
革供应商才可能获得整车厂某一款车型的定点生产意向,获得大批量订单。进入
整车厂合格供应商名录后,生产过程中还需持续接受客户对其过程控制、质量可
靠性及稳定性、成本控制、安全生产及环保状况等进行的持续综合考核。

由于整车厂对合格供应商的考核标准非常严格,且持续时间长,一旦双方确
定合作关系,不会轻易变动。通常情况下,整车厂会就同一型号产品确定 1-2 名
供应商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在对应车型生产周期内将能获得稳定可期的优质订
单。

整车厂通过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保证了自身产品的质量水平。但对于新
进入者来说,面临着较高的供应商体系进入壁垒。一方面,通过整车厂供应商考
核过程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对备选供应商的资金、技术、管理、环保等方面要
求较高,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物力;另一方面,已进入整车配套体系的汽车革
供应商与整车厂之间已形成一定默契并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轻易解除合作会
增加双方运营过程的不稳定性。

发行人经过多年积累,赢得了大量优质整车厂客户的认可。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公司已通过美国Chrysler、德国大众、法国PSA等国际主流车厂和一
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神龙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广汽菲亚特、吉利、
长城、长安、宝沃、比亚迪、奇瑞、一汽轿车、广汽等国内主流整车制造企业的
认证,并成功向T-ROC(德国大众)、RT Minivan(美国Chrysler)、宝来、速腾、
奥迪Q3、奥迪Q5L、探岳、探歌、传祺、高尔夫嘉旅、帝豪、博越、VV5(长城)、
秦(比亚迪)、昂科拉、科帕奇等国内外多种主流车型配套批量供应高品质及稳
定的汽车内饰整皮与裁片产品。

2、技术壁垒

随着汽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化,整车厂通过不断的推陈出新,来维持自身的
竞争地位。新车研发和上市周期不断缩短、汽车功能逐渐多样化,特别是当今消
费者对汽车个性化、美观、环保等方面的需求日益显著,汽车内饰件也成为竞争
重点之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对整车厂和内饰件供应商的技术研发实力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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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的要求。为更好的响应整车厂要求,作为内饰件材料提供商,汽车革供应商
需要具备同步研发能力,能够深度参与新车型的设计环节,确保所提供产品能够
满足特定需求,通过在这一阶段的双向反馈,减少双方沟通成本,为批量稳定供
货建立稳定的合作基础。同步研发对汽车革供应商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考
验,具备同步研发能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将在行业竞争中占据更加有力的地位。

3、专业人才壁垒

汽车革不同于普通日用皮革,作为汽车零部件,其研发和生产需要完全参考
整车厂要求并配合对应整车车型设计的需要,无论是标准还是供货渠道,都采用
一对一的形式。生产方面,为配合整车厂对库存储备和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汽
车革制造商需要具备优秀的生产组织和管理水平,能够有效组织生产、避免效率
低下和重复返工造成的资源浪费;设计方面,汽车整车设计涵盖了材料学、动力
学、人体工程学等诸多领域,为更好的配合对应车型的设计,作为内饰零部件供
应商,汽车革企业的研发人员需同时了解和掌握皮革和整车设计双重领域的技术
特点。专业化的生产、管理和技术人才储备成为衡量汽车革制造企业综合水平的
重要因素,也对新进入企业形成了一定的人才壁垒。

4、资金壁垒

汽车革生产工序复杂,为满足整车厂在生产设施、库存管理、人员和技术研
发等方面的严格要求,汽车革制造商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投入大量的资金。同
时,作为汽车零配件提供商,具有较大规模的汽车革企业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不仅能够降低综合成本,还能满足客户大批量、多样化的订单需求,更易获得较
多优质客户资源。规模化经营成为成熟零部件供应商的典型特征。

汽车革企业对规模和资金的要求,也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了一定的资金壁
垒。

5、环保壁垒

制革行业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处置和排放都有着严格的要求,若处理不当
则可能引起环境污染事件,威胁环境安全。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
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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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环保督查力度和居民的环保意识也在逐渐加强。汽车革企业需要投入大量
的人员和资金进行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通过不断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水治理水
平,来满足政府和社会的要求。上述因素对新进入者环保方面技术研发、管理及
资金投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六)行业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1、行业需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需求主要来自于整车厂的产销计划。整车厂通过对销售情
况的预测和市场投放策略来安排自身的生产计划,并向零部件供应商发出订单。
因此,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需求的根本原因是终端市场需求的变动。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数据,2019 年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约为 173 辆,
而美国千人汽车保有量已达到 837 辆,是中国的近 5 倍。而澳大利亚、意大利、
加拿大、日本等较为成熟的汽车市场千人汽车保有量在 600 辆左右。与发达国家
相比,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距离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传统汽车工业强国存
在较大差距,同时考虑到我国较大的人口基数,我国汽车消费市场仍然存在较大
的需求空间。

2、行业供给状况及变动原因

我国汽车革行业的供给方包括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如鹰革沃特
华(Eagle Ottawa)、柏德(Bader Leather)等在国内中高端合资品牌乘用车车型
配套市场拥有较强的竞争力。

内资汽车革企业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平均技术水平与外资企业相比有一定
差距,主要为低端合资乘用车品牌车型、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商和售后市场配套,
在中高端车型配套市场份额中的比重还比较低。

内资企业中,有较强产品研发技术实力的明新旭腾、巨星农牧等公司近年来
发展迅速,产销规模与技术水平呈现不断提升的良好趋势。

(七)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及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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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革行业处于汽车产业链的中游,行业利润水平受到上游原材料供应价格
及下游汽车工业产品的销售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汽车工业包括整车配套体系和售
后市场,其产品销售价格与消费者需求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变动密切相关。

在整车生产产业链中,汽车革供应商向下游整车厂的报价主要遵循成本加成
模式,因此,汽车革的成本波动对其利润水平的影响至关重要。汽车革原材料中
原料皮和皮革化料在成本占有较大比例,其价格的波动对利润水平影响较大。原
料皮和皮革化料分属于畜牧业和化工行业等,均是对宏观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性影
响地位的原料行业,其价格的波动主要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周期及政府宏观调控、
地缘政治博弈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在下游需求端方面,整车配套体系对合格供应商筛选及管理的标准非常严
格,具有较高的准入壁垒;相对而言,售后服务市场无统一的管理制度,产品质
量良莠不齐,竞争主要集中在价格上,利润水平较低。因此整车配套体系内合格
供应商利润水平一般高于售后服务市场提供商。

一般而言,整车的销售价格受到消费者需求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影响,进而
向上传导至零部件供应商。新车型上市初期,定价相对较高,产业链各环节供应
商均能享受到较大的利润空间。随着替代车型或新车型的上市,原车型为了维持
市场份额,保持竞争地位,一般会通过提供各种促销手段来吸引消费者,利润空
间受到压缩。在整个汽车工业产业链中,整车厂对上游的议价能力较强,为保证
自身利润水平,往往会要求零部件供应商在产品的生命周期中逐年给予一定幅度
的降价安排,而处于产业链中游的零部件供应商向上游传导价格压力的能力有
限,利润空间随之被压缩。

总体而言,进入汽车革市场较早、具有较大规模、研发能力及成本控制能力
较强的汽车革生产企业能够获得较好的利润水平:一方面,该类企业服务整车厂
多年,自身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与整车厂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能够深度参与新车型的设计环节,增加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在议价环节中争取
主动地位;另一方面,由于具有规模化优势,能够有效降低单位成本,提高利润
空间。

(八)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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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能力提高带动需求上升

2001 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经历了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总量不断上涨,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攀升,带动了人均消费支出的持续增加。根据国家
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3 年至 2019 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
分别由 18,310.80 元和 13,220.40 元增长至 30,733.00 元和 21,559.00 元,复合增长
率分别为 9.01%和 8.49%。

由于消费能力的稳步提升,居民对改善生活质量的需求逐渐增强,对我国汽
车消费市场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汽车产销量数据逐年上升,汽车保有
总量已处于世界前列。但从千人汽车保有量统计来看,我国该指标处于较低水平,
与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传统汽车工业强国存在较大差距,汽车制造业
仍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汽车革企业也将因此受益。

(2)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的快速发展

基于我国汽车制造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带动作用,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
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对汽车零部件行业予以扶持,并对汽车工业未来整体发展方
向提出了明确目标。2009 年国家工信部和发改委修订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中明确提出,“汽车零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主机厂的产
品开发工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
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
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相关政策的出台对行业的发展起到指导和鼓励作用,
将大大促进汽车零部件相关产业未来的发展。

(3)全球汽车产业转移趋势产生结构性机会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开始采用全球资源配
置的战略,将新车型的设计和研发等高利润环节保留在总部,而将制造和装配等
生产环节向全球范围内具有人力成本和资源优势的区域转移。作为新兴市场中最
具经济活力的一分子,我国汽车工业产销量均位于世界前列,既是全球最大的生
产国,也是全球最大消费国。越来越多的国际知名整车厂商在我国建立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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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利用人力成本和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更加贴近消费市场。这种趋
势一方面带动了国际零部件供应商来华投资建厂,继续保持原有的供应体系,另
一方面也给本土零部件供应商带来了发展机遇。一批具有一定技术和规模实力的
本土零部件供应商开始进入国际整车厂商的供应体系,并在一些基础和通用零部
件领域实现了国产替代。技术实力、管理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的提升,结合现有
的地缘和成本优势,国产替代的程度不断提高,将为我国零部件供应市场带来结
构性的变化,本土零部件供应商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4)自主品牌崛起带动本土零部件供应商发展

从汽车工业的发展规律来看,一国整车生产水平的提升也带动了其国内零部
件行业的发展。国际知名整车厂与国际大型零部件供应集团在国别分布方面具有
高度一致性。我国汽车工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涌现出一批在国内市场具备一定影
响力的自主品牌,如一汽、上汽、吉利、比亚迪、长城、奇瑞等。根据中国汽车
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 2019 年末,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在我国乘用车市场
的占有率已达到 41.48%。自主品牌整车厂的崛起,将对我国本土零部件供应商
的蓬勃发展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

2、不利因素

(1)终端产品价格存在下行趋势,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利润空间承压

从汽车的生命周期来看,刚刚上市的新车型具有明显的定价优势,在市场逐
渐接纳和普及之后,整车厂一般会通过降价优惠等促销手段,继续保持市场份额。
汽车消费市场是充分竞争的成熟市场,市场参与者众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
各大整车厂对新老车型的定价策略和优惠幅度往往也要考虑竞争对手的策略和
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根据上海安路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反映我国乘
用车市场终端价格和优惠变化的 GAIN价格指数显示,2018 年下半年以来,乘
用车消费市场一直处于价格下行的趋势之中。终端市场的价格下降压力将向产业
链上游传导,最终影响零部件供应商的整体利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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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研发投入与国际一线厂商相比存在差距,行业整体技术水平较弱

与国际一线整车厂相比,我国本土整车厂和零部件供应商的研发技术投入存
在一定差距。以传统汽车工业强国德国为例,根据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的统计,
德国汽车工业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约占汽车行业总收入的 5%左右,而在我国汽
车工业中这一比例约为 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研发投入比例偏低导致我国汽车工业整体技术水平处于相对较弱的地位。自
主品牌多处于中低端车型行列,而本土零部件供应商中能提供关键零部件总成的
企业有限。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新车型研发、生产和上市周期不断缩短,
规模较小、研发能力不足的零部件供应商将逐步被淘汰,我国本土零部件供应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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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将受到较大冲击。

(3)劳动力成本上涨,传统竞争优势降低

汽车革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本轮全球皮革产业中心转移过程中,我国本
土皮革制造商凭借丰富且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优势,获得快速发展。中国已迅速成
长为皮革制造大国。随着我国劳动力人口增速放缓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
劳动力成本未来呈逐步上升态势。为我国皮革行业快速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低
廉劳动力等比较优势正在递减。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相较于提前布局于新
技术、新工艺,引进智能化装备,并完成产业升级的大中型汽车革制造商,中小
型汽车革企业由于生产设备智能化、自动化程度不足、严重依赖劳动力成本优势
等问题面临市场竞争力大幅下降并被淘汰的风险。

(4)非生产性成本上升加剧行业结构调整

随着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和一系列环保整改政策和指导性文件的
出台,皮革行业过去以资源消耗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将很难继续,皮革
产业面临内部结构调整。在巨大的环保督查压力下,汽车革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
人员和资金进行整改,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水治理水平,以满足政府和社会对其绿
色制造的要求。部分中小型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或整改要求的制革企业,将面临
被淘汰的风险。

(九)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技术水平与发展趋势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汽车革属于汽车零部件,市场主要分为整车配套市场和后市场,二者经营模
式具有显著区别。

(1)整车配套市场

整车配套市场经过多年发展,进入了精益化管理的生产模式,力争以最小的
资源投入,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整车厂在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库存周转等方
面设定了严格的标准,并将这种理念向上游传导,要求合格的零部件供应商不仅
要具备优秀的产品质量、充足的供货能力,也要具备同步研发、高效生产、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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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的能力。这种自下而上的评价体系继续向上延伸,部分关键部件的一级供应
商在选择二级供应商时也沿用这一体系,甚至对于某些零部件,整车厂也参与到
二级供应商的评估过程,从源头对零部件的标准和质量进行把控。这种高度专业
化分工的生产格局形成了整车配套市场特有的经营模式。

(2)后市场

汽车后市场是指从汽车销售以后,围绕汽车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服务,如维修、
养护、美容、改装等。广义的汽车后市场在传统汽车后市场涵义的基础上增加了
汽车金融、汽车保险、汽车租赁等多种服务项目。汽车属于典型的耐用消费品,
使用频次高、寿命长,但置换频率低。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逐年上涨,汽车后
市场规模不断上升,已经成为我国汽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而言,汽车后市场可以说是整车配套市场的延伸。在
汽车后市场提供的各项服务中,传统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针对涉及零部件维
修、改装和更换等项目,经营模式较为简单。一些零部件供应商将超出整车厂商
需求部分的零部件销售给4S店或汽车配件城,供其进行配件维修和更换服务。由
于汽车后市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部分通用零部件供应商甚至有可能
超出其现有供应体系,在后市场中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

2、行业的技术水平

近年来,皮革制造中心转移和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给我国汽车革产业发展提
供了良好的机遇。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下,国内皮革制造企业汽车革技术研发的
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相继通过产学研结合、自主研发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等方式大幅提升汽车革产品的技术含量,并取得丰富的产业化成果。具备一定技
术实力的皮革制造企业已逐渐掌握汽车革的研发技术,在与外资品牌的竞争中占
据有利地位。少数优秀者则成功进入高端乘用车市场并开始崭露头角。但总体来
说,我国汽车革与发达国家竞争者的技术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其发展水平还不
能很好地满足豪华型乘用车整车技术配套发展的要求,目前客户主要集中在中端
乘用车市场。

3、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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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制造技术

绿色制造技术的应用是皮革制造行业未来技术发展的重要趋势。在全球环境
问题日益突出的局势下,皮革制造的污染问题一直是各国行业内部和环保组织关
注的重点问题。

对于汽车革行业来说,生态汽车革的研发和制造是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生
态汽车革的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不给环境带来
污染;第二、制造过程中不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第三、产品使用过程中对人
体无害,对环境不产生污染;第四、产品使用后可以被降解,且降解产物不会对
环境产生新的污染。生态汽车革概念的推行要求制造企业使用绿色化学品和绿色
工艺,同时注重工艺内材料的循环与再利用,如采用保毛脱毛、灰液循环,无铬
鞣制和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代替传统的制革和毛皮加工和废物
处理技术;使用清洁化生产工艺及先进制革加工技术;进行节能减排,环保创新、

资源节约和再利用等技术和艺的改进等。

(2)智能化、自动化应用技术

随着我国传统的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的逐渐减弱和社会劳动保障力度的加
强,汽车革行业面临巨大产业升级压力,生产设备智能化、自动化应用成为发展
方向。如,采用直接与生产对接的智能化订单系统,通过前端生产数据传输到电
脑,由电脑控制、分析并优化产品生产过程,从而自动制订生产计划以实现整个
生产的网络化、集成化、智能化;在制革生产过程中引入自动输送线,涂饰的自
动配料系统和生产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转鼓全自动控制系统,挤水、拉软、
干燥过程的机械自动化传输生产线,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生产环境、降低
劳动强度;提高制革机械关键设备如去肉机、剖层机、削匀机、辊涂机、干燥机
等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及加工精度,使用柔性材料数控切割机从而提高产品质量的
稳定性和可靠性。

(3)特殊效应革和特种皮革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观念的不断提高,对汽车革的要求开始不再局限于
实用性和舒适性,而是希望通过各种途径改变皮革性能以满足质量和时尚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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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具有优良使用性能、色彩丰富的中高档汽车革材料将可能成为重点发展对象。
例如纳帕革,珠光效应革,绒面革,仿旧的擦色革及更为时尚的打孔、缝线及刺
绣技术等。当然特殊效应革不仅仅局限于外观的表面效应,更为重要的是如防水
革、防油革、防污革、阻燃革、苯胺革等功能性皮革。


(十)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与季节性特点

1、周期性

基于汽车工业特有的供应商配套模式,汽车革行业的景气度与下游汽车制造
业密切相关。汽车已逐渐步入大众消费品行列,对宏观经济发展、居民消费水平
等因素的变动较为敏感。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了整车制造业的产销量,进而影
响到汽车零部件行业。因此,汽车革行业的周期波动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呈现一定
的相关性。

2、区域性

汽车制造业的生产活动需要零部件配套产业的紧密配合。从全球汽车产业的
发展历程来看,整车厂的发展往往带动了零部件配套企业的聚拢,逐步形成周边
产业集群,降低了沟通和物流成本,提高了零部件供应商对整车厂的即时响应能
力。我国汽车产业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东北、
中部及西南六大产业集群。

3、季节性

汽车革行业的产销主要受到下游汽车制造业的影响,与整车厂的生产计划、
新车研发周期等因素相关,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

(十一)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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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真皮,其上游主要为畜牧业和皮革化工、机械
业。其中,畜牧业主要提供动物毛皮作为本行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皮革化工、
机械业则主要提供皮革鞣制加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化工原料和生产设备。

我国皮革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在“十一五”期间稳固
确立了皮革大国的地位,对畜牧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自2013年起,国
家环保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信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制革行
业密切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行业规范条件;同时,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
也强化了企业的污染防治责任。上述法规的出台,对本行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
工原料、生产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对皮革化工、机械业加强技术创新、
降低环境污染起到推动作用。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的下游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及整车制造业。近年
来,我国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上游零部件行业及相关产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
用。本土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通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逐渐进入了国内外主流整车
厂的供应商体系,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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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宏观环境来看,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国内生产总
值和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宏观经济发展的动因逐步由出口转向消费。工业化和城
镇化发展将带动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市场的汽车消费需求,我国整车制造业及零
部件制造业仍将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中国皮革协会统计的 2017 年至 2019 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汽车革产量数
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及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万平方英尺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全国汽车革产量 49,400.00 48,100.00 41,600.00 尚未披露
公司汽车革产量 3,017.32 3,000.22 3,396.02 1,850.85
市场占有率 6.11% 6.24% 8.16% -

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先进汽车革研发、
清洁生产和制造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报告期
内,受国内汽车市场景气度不佳的影响,全国规模以上企业汽车革总产量有所下
降。而得益于新配套供应车型项目的逐渐量产,公司汽车革产量稳中有升,市场
占有率呈上升趋势。

汽车革市场主要包括整车配套市场和售后市场。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整
车配套市场领域。相比于售后市场,整车配套市场对合格供应商的筛选较为严格,
只有研发能力、管理体系、产品质量及质量控制等各项指标均良好的优质企业才
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发行人拥有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管理体系,同时
掌握皮革鞣制、涂饰、裁切工艺中多项核心技术,并提前布局无铬鞣制、低 VOC
排放等行业前沿生产技术领域,是国内技术领先的汽车内饰真皮制造企业,具备
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管理能力,逐步开拓了一批优质整车厂客户,并与之建立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生产水平、管理体系等不断提升与完善,
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司获得的优质订单也将逐渐增加。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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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优势

(1)整车厂认证优势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保持着快速的业务发展节奏。通过前期不断的人力、
物力及资金投入,经过历时多年的合格供应商认证评审,发行人的主要产品逐渐
进入了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及其配套供应商体系,积累了优秀的客户资源。在国内
市场方面,发行人的产品主要用于包括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神龙汽
车、上汽通用五菱、广汽菲亚特、吉利、长城、长安、宝沃、比亚迪、奇瑞、一
汽轿车、广汽在内的等国内主流整车厂的汽车内饰;在海外市场方面,发行人通
过了美国克莱斯勒、德国大众、法国PSA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成功进入欧洲及北
美汽车市场,与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等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密切合
作向国际主流整车厂提供汽车内饰真皮,开始融入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体系。

由于整车厂复杂严苛的供应商审核体系,零配件供应商一旦进入整车配套体
系与整车厂建立合作关系后不会轻易变更。整车配套体系下,整车厂通常会就特
定型号产品指定要求1-2家合格供应商供货,被指定的供应商负责满足客户对该
型号产品的所有需求。这种安排一方面利于整车厂对供应商的全部生产过程进行
集中监控和检测,降低供应商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上游供应商
能够获得长期、持续稳定的收入,使得供应商生产经营保持平稳,从而确保整车
厂原料采购的稳定性。因此,能够进入整车厂合格供应商名录已成为衡量汽车零
部件企业在生产经营能力和产品质量方面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重要标准。发行人
深耕汽车革市场多年,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品牌
效应,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研发优势

一般情况下,新车型的研发周期在三至四年左右。整车厂的研发过程需要零
部件供应商密切配合,及时提供新样品进行试验,并对整车厂的反馈进行实时响
应和迅速改进。因此,整车厂的研发活动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
能否向整车厂及时提供样品、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反馈的次数和响应时间,是零
部件供应商能否顺利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的重要因素。发行人自成立迄今十余
年时间,对自身研发水平的提升保持了高度的关注。发行人通过多年与国内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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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整车厂的技术交流和不断加大在无铬鞣制、低VOC排放等行业前沿生产技术
领域的投入,积累了大量研发经验和成果,已成功掌握了汽车内饰真皮制造的核
心技术,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汽车内饰真皮制造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优势,发
行人已能够及时、准确满足国内外整车厂研发设计部门的要求并做到与整车厂研
发总部同步开发新产品,大大提升了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

(3)国际化布局优势

发行人的前身为中外合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直保持着国际化的经营团队
和管理理念,十分注重国际市场的开拓。报告期内,发行人于德国设立了欧创中
心,毗邻大众集团的主要生产基地,通过同步参与整车厂的总部研发活动来建立
直接合作关系,进而扩展公司在全球范围的影响力。截至目前,发行人已建立中
国总部与生产基地、欧创中心和北美销售办公室联动的经营结构,国际化布局初
步形成,成为迄今为止国内少数成功开拓国际整车厂市场的汽车内饰真皮制造企
业之一。

2、竞争劣势

(1)企业规模约束

规模经济效应对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至关重要,只有形成一定的规模,才能
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效抵御外部环境变化对企业经营产生的不
利影响。与国际知名汽车内饰真皮制造企业相比,发行人目前的生产规模相对较
小,面对国内外汽车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在我国汽车
行业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发行人急需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争取更
多的市场份额。

(2)融资渠道单一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要依靠自我积累和银行贷款支撑公司发展,融资渠道较
为单一,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如本次发行成功,能够在一定程度
上缓解公司发展所需资金的问题,实施募投项目将为发行人的快速发展奠定基
础。

(三)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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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国柏德皮革(Bader leather)

德国柏德皮革成立于 1872 年,最早从事鞋面革业务,后转型为汽车皮革生
产商。柏德皮革(中国)有限公司是德国柏德皮革于 2004 年在中国大连投资设
立的汽车皮革制造工厂,注册资本 1,970 万美元,现有员工 880 人,从事汽车皮
革及汽车真皮内饰部件的生产;粒面剖层牛皮革批发等业务。

(资料来源:bader-leather.com、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美国杰仕地皮革(GST Autoleather)

美国杰仕地皮革成立于 1832 年。2000 年进入中国市场,并在中山市、沈阳
市和嘉兴市设立了子公司。其中,中山杰仕地汽车皮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注册资本 170 万美元,现有员工 170 人,主要从事汽车皮革制品、半成品及
其原材料的生产经营业务;杰仕地(沈阳)汽车皮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现有员工 109 人,主要从事汽车皮革制品、半成品、
模具、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及检测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等业务;杰仕地汽车皮
革(嘉兴)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注册资本 1,350 万美元,现有员工 400 人,
主要从事汽车革后整饰加工,汽车皮革制品、半成品、原材料、模具,皮革工业
专用设备及检测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等业务。

(资料来源:www.gstautoleather.com、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美国鹰革公司(Eagle Ottawa)

鹰革沃特华汽车皮革(中国)有限公司是美国鹰革公司(Eagle Ottawa)于
2003 年在华设立的汽车皮革制造厂,注册资本 4,170 万美元,主要从事皮革后整
饰新技术加工等业务。美国鹰革公司具有 150 年的历史,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汽车
皮革生产商,于 2015 年被全球知名汽车座椅生产商美国李尔(Lear)收购。

(资料来源:http://www.eagleottawa.com、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Boxmark(博世革斯马克)

博世革斯马克公司是一家始于 1780 年的生产植鞣和化工鞣制皮革的跨国公
司。公司总部位于欧洲奥地利,在国际皮革生产领域享有良好的信誉和很高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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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度。2012 年进入中国市场,于浙江嘉兴设立了浙江博世革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600 万欧元,主要从事工业用皮革、皮革制品的设计、加工(皮革鞣
制、染色加工除外)和销售。

(资料来源:https://www.boxmark.com、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美多绿汽车皮革(广州)有限公司

美多绿汽车皮革(广州)有限公司是日本美多绿汽车皮革株式会社于 2000
年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主要从事皮革制造、销售,注册资本 9,200 万元。
美多绿占领了中国日系车市场的主要份额。

(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海宁森德皮革有限公司

海宁森德皮革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20,815.0217 万元,主要从
事汽车座垫革(限后整理)及革皮制品制造、加工等业务。

(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603477.SH)成立于 2013 年,注册资本 24,000 万
元,主要从事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运用于制造中高档家私、
汽车座椅及内饰和鞋面等。2020 年 7 月,振静股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100%股权完成过户,主营业务新增畜禽养殖及饲料生
产和销售;8 月 21 日,振静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名称变更为乐山巨星农牧
股份有限公司;9 月 24 日,其证券简称变更为“巨星农牧”。

(资料来源: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wind 资讯)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主要生产汽车革,作为汽车内饰材料主要应用于汽车座椅、方向盘、


1-1-180
扶手、头枕、仪表盘、门板等部位,产品定位于中高端轿车及 SUV 市场。公司
与麦格纳(墨西哥)、富维安道拓、延锋安道拓、国利真皮饰件、吉中汽车内饰、
李尔、奥托立夫、延锋百利得等国内外知名汽车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
为整车制造商及其配套企业供应高品质的汽车内饰真皮。公司已成功为 T-ROC
(德国大众)、RT Minivan(美国 Chrysler)、宝来、速腾、奥迪 Q3、奥迪 Q5L、
探岳、探歌、传祺、高尔夫嘉旅、帝豪、博越、VV5(长城)、秦(比亚迪)、昂
科拉、科帕奇等国内外多种主流车型批量供货,并已成为上述主流整车制造企业
多款新车型定点供应商。

(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无铬鞣皮革的生产工艺流程




2、铬鞣皮革的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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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层汽车皮革的生产工艺流程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发行人生产活动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皮料、化料和五金备件等材料。各类原材
料采购模式如下:

(1)皮料采购

由于发行人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因此皮料采购主要依据市场部承接的


1-1-182
订单及生产安排来制定采购计划。市场部定期向采购部发出未来期间的滚动销售
预测,其中包含客户信息、归属项目、需求数量等信息。采购部根据产品的物料
清单确定所需原料皮的数量,并结合仓库存量、车间剩余量、在途存货数量等信
息,计算出需要追加采购的皮料数量。由于皮料的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采购部
根据掌握的市场信息,结合近期皮料价格波动趋势,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双方达
成一致后即签订采购合同,开始安排供货。

发行人目前采购的皮料主要为海外进口,毛皮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美国,蓝
皮主要来自巴西。由于海外采购受到船期、出关及到港清关等因素的影响,采购
周期相对较长,因此一般需要提前两到三个月开始安排采购计划,以保证生产活
动得到充足的皮料供应。

(2)化料采购

化料采购的计划与皮料采购类似,均由销售预测结合库存、在途量预测得出,
每月集中下单一次。发行人目前采购的化料除部分外资供应商在国内建立仓库负
责运输和清关外,大部分为海外进口,由于海外采购受到船期、出关及到港清关
等因素的影响,采购周期相对较长,因此一般需要提前两到三个月开始安排采购
计划,以保证生产活动得到充足的化料供应。采购过程中,主要采用 CIF 模式,
货物到港后运输和报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公司一般在每年年初与化料供应商进
行价格谈判,签订供货协议

(3)五金备件采购

发行人生产活动中使用的五金备件主要包括车间消耗品、劳保用品等。五金
备件由需求部门直接提出需求,物流部门负责统计和提出采购申请,采购部门执
行采购活动。

发行人对供应商采取定期考核体系,通过原料合格率、交货稳定性、工艺技
术先进程度、售后服务响应能力及价格优惠力度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
通过考核的供应商将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与发行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

2、生产模式

汽车内饰真皮的生产工序主要分为前端和后端两部分,前端生产是指毛皮通

1-1-183
过鞣制加工成半成品的过程,其中采用含铬鞣剂进行鞣制生产的为蓝湿皮,采用
不含铬鞣剂进行鞣制生产的为白湿皮;后端生产是指将蓝湿皮/白湿皮通过水场
和涂饰车间处理,制成最终产成品的过程。水场的主要工序为染色和干燥,涂饰
车间则对皮料表层进行处理,使之在柔韧度、耐磨度等方面满足整车厂的要求。
除上述工序外,公司还设有裁片车间,对部分产成品进行裁切处理,专供有裁片
需求的客户使用。

公司目前的生产模式为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市场部根据全年销售订单预
测情况作出年度销售计划,并进一步细分为月度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
预测结果来制定本部门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细分至每月、每周和每日。由于客户
会根据汽车市场销售情况、自身的生产进度等因素对订单数量进行调整,市场部
负责将这些变动反馈至生产部门,并由生产部门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3、销售模式

发行人的销售活动由市场部负责,指派专门的业务员负责大客户维护、新客
户开发等。市场部业务员每周会收到客户未来 10-12 周的生产计划,并以此对销
售量进行预测和管理。双方就供货量、供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信息沟通一致后,
市场部将订单信息转达至生产部和物流部,供其组织生产活动和物流运输。

此外,发行人的研发活动也与销售活动保持着紧密联系。在整车厂新车型研
发过程中,研发部门及时提供样品供其检验和测试。在样品外观和材料性能各项
指标通过认可后,由整车厂定点采购,从而协助市场部实现新客户的开发工作。

(四)产量、销量及销售收入

1、公司报告期内产能、产量和销售情况

单位:万平方英尺

年度 产品 总产能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能利用率
2020 年 1-6 月 牛皮革 1,920.00 1,850.85 1,659.64 89.67% 96.40%
2019 年度 牛皮革 2,400.00 3,396.02 3,326.01 97.94% 141.50%
2018 年度 牛皮革 2,400.00 3,000.22 3,012.01 100.39% 125.01%
2017 年度 牛皮革 2,400.00 3,017.32 2,977.44 98.68% 125.72%



1-1-184
注:2020 年 8 月 31 日,“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通过

阶段性验收,公司产能提升至 3,840 万平方英尺/年,故半年度产能为 1,920 万平方英尺。


报告期各期内,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如上表所示,公司目前的产能已饱
和,产能利用率较高。2019 年度产量较高,主要是由于 2019 年下半年公司订单
量增长较快,在生产高峰期,通过生产工人加班的方式增加产量。同时,2019
年下半年,辽宁富新将部分毛皮鞣制环节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也对生产压力起
到一定缓解作用。此外,随着发行人生产工艺的改良,皮料在生产过程中的延展
性略有提升,使得成品皮产量增加。2020 年 1-6 月,产销率略有下降,主要是由
于下游订单增长使得本期产量增加,截至 6 月末尚未发货或未确认销售所致。

2、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价格情况
年度 产品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均价(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牛皮革 32,330.02 19.48
2019 年度 牛皮革 62,672.89 18.84
2018 年度 牛皮革 54,296.17 18.03
2017 年度 牛皮革 52,424.90 17.61


3、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1)向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数量、金额及占比,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变动情
况及原因

①向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牛皮革,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及波动
分析如下: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
年度 客户名称 主要终端客户
(万平方英尺) (万元) 比例
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457.49 7,586.39 22.00%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
1 354.90 6,631.23 19.23%
天津分公司
2020 ( )
富维系小计 1 812.39 14,217.62 41.23%

2 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589.05 12,554.49 36.41% 一汽大众
1-6
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 52.48 1,304.04 3.78%
月 一汽大众
3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48.87 1,014.78 2.94%
(6)
继峰系小计 101.35 2,318.82 6.72%


1-1-185
4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46.79 1,013.72 2.94% 一汽大众
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 18.36 435.41 1.26%
吉利、长城、上汽
奥托立夫(上海)汽车安全系统研发有
5 0.86 17.87 0.05% 通用五菱
限公司
(3)
奥托立夫系小计 19.23 453.28 1.31%
合计 1,568.81 30,557.93 88.61%
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076.44 18,636.48 28.32%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799.98 15,384.16 23.38% 一汽大众
1 天津分公司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03 18.68 0.03%
(1)
富维系小计 1,877.44 34,039.32 51.72%
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443.78 9,365.38 14.23%
一汽大众
2 上海久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07.07 6,677.13 10.15%
(2)
国利系小计 750.86 16,042.51 24.38%
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 83.38 1,971.71 3.00%
2019 一汽大众
3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90.37 1,886.02 2.87%
年度 (6)
继峰系小计 173.75 3,857.73 5.86%
4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135.65 2,645.78 4.02% 一汽大众
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
62.33 1,064.77 1.62%
公司
南通延锋安道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1.19 360.51 0.55% 上汽大众、上汽通
5 用、长安等
延锋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 4.03 123.79 0.19%
重庆延锋安道拓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 1.76 29.07 0.04%
(5)
延锋系小计 89.30 1,578.14 2.40%
合计 3,027.00 58,163.48 88.38%
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048.80 18,412.39 32.28%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276.32 4,945.18 8.67%
一汽大众
1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94.94 1,824.55 3.20%
天津分公司
(1)
富维系小计 1,420.06 25,182.12 44.15%
上海久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91.74 10,640.63 18.66%
一汽大众
2 上海元通座椅系统有限公司 132.14 2,870.27 5.03%
(2)
国利系小计 623.88 13,510.90 23.69%
2018 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 193.17 3,122.46 5.47%
吉利、长城、上汽
年度 奥托立夫(上海)汽车安全系统研发有
3 1.04 20.79 0.04% 通用五菱
限公司
(3)
奥托立夫系小计 194.21 3,143.25 5.51%
4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166.21 2,980.14 5.22% 一汽大众
东台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116.60 1,852.04 3.25%
广州吉中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8.19 129.30 0.23% 长城、吉利
5
广安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0.31 4.41 0.01%
(4)
吉中系小计 125.09 1,985.75 3.48%
合计 2,529.45 46,802.16 82.06%
2017 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208.19 21,273.89 38.60%
1 一汽大众
年度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608.46 11,520.55 20.90%

1-1-186
(1)
富维系小计 1,816.65 32,794.44 59.50%
东台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161.22 2,683.83 4.87%
广州吉中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56.72 1,062.53 1.93% 长城、吉利
2
广安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39.71 794.20 1.44%
(4)
吉中系小计 257.65 4,540.55 8.24%
3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195.37 3,422.09 6.21% 一汽大众
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
143.10 2,730.76 4.95%
公司
吉利、广汽
4 延锋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 0.39 7.92 0.01%
延锋安道拓(宁波)座椅有限公司 0.41 7.78 0.01%
(5)
延锋系小计 143.90 2,746.46 4.98%
Fiat Chrysler
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 Automobiles N.V.
5 112.97 1,701.54 3.09%
(“Magna 公司”) (菲亚特克莱斯勒
汽车公司)
合计 2,526.54 45,205.08 82.02%

注:

1、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和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天

津分公司同受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控制,其最终控制方为长春一汽富维汽

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742.SH)。

2、上海元通座椅系统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刘文琪间接持有上海久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9.65%的股权,间接持有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60.25%的股权。

3、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奥托立夫(上海)汽车安全系统研发有限

公司均受 Autoliv AB 控制,其最终控制方为 Autoliv Inc.(纽交所上市公司,ALV.N)。

4、东台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广安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广州吉中汽车

内饰系统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均为自然人罗积宗。

5、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南通延锋安道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重庆延锋安道拓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延锋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及延锋安道拓(宁波)座

椅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均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00741.SH)。

6、根据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告,其通过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继烨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已完成过户,并

将间接持有 Grammer AG84.23%的股权。Grammer AG 持有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

司 100%股权,因此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


1-1-187
合并列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拥有任何权益。

②主要客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及具体原因如下:

A.2018 年相比 2017 年

2018 年相比 2017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奥托立夫系(排名上升)和
国利系(排名上升)客户,减少延锋系(排名下降)客户和 Magna 公司(排名
下降)。

2018 年,公司对奥托立夫系客户的销售为 3,143.25 万元,相比 2017 年的
1,588.63 万元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供应至吉利帝豪项目和长城 WEY VV7 项目
的销售金额上涨所致。

2018 年,公司对国利系客户的销售金额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当年供应至
一汽大众的新量产车型探歌、奥迪 Q5L 主要通过国利系客户上海久舜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和上海元通座椅系统有限公司执行。上述两项目通过国利系客户分别实
现销售 2,596.12 万元和 9,972.91 万元,使得公司当年对国利系客户的销售上涨较
为明显。

2018 年,公司对延锋系客户的销售有所下降,当年实现销售收入 1,501.82
万元,主要是由于受国内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供应至吉利博越项目和广汽
传祺项目的产品销售金额下降较为明显,使得延锋系客户退出公司前五大客户。
2018 年,公司对 Magna 公司销售金额为 1,622.48 万元,相比 2017 年略有下降,
其退出当年前五大客户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其他主要客户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B.2019 年相比 2018 年

2019 年相比 2018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新增继峰系客户(排名上升)和延
锋系客户(排名上升),减少奥托立夫系(排名下降)和吉中系客户(排名下降)。

2019 年,公司对继峰系客户的销售额为 3,857.73 万元,相比 2018 年销售额

1-1-188
1,196.34 万元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 2018 年一汽大众新量产车型探歌、奥迪 Q3、
Q5L 的部分裁片订单通过该公司执行,该部分订单于 2019 年实现销售 2,269.48
万元,相比 2018 年的 770.10 万元明显上升。

2019 年,公司对延锋系客户的销售额为 1,578.14 万元,相比 2018 年销售额
1,501.82 万元基本持平,其进入当年前五大客户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其他主要客户
销售占比下降所致。

2019 年,国内汽车市场景气度进一步下滑,自主品牌整车厂下降尤为明显。
受此因素影响,公司对奥托立夫系客户和吉中系客户的销售下降较为明显,导致
上述客户退出当期前五大客户。

C.2020 年 1-6 月相比 2019 年

2020 年 1-6 月相比 2019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奥托立夫系客户(排名
上升),减少延锋系客户(排名下降)。

2020 年 1-6 月,公司对延锋系客户的销售金额为 108.67 万元,主要是由于
受国内自主品牌汽车销量不佳的影响,通过延锋系客户配套自主品牌车型的产品
销售有所下降。公司对奥托立夫系客户的销售金额为 453.28 万元,其进入当期
前五大客户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其他主要客户销售占比下降所致。

(2)主要客户基本情况及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和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
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同受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控制,其最终控制
方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742.SH)。上述公司基本情况如
下:

A.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07-19
注册资本 5960 万美元


1-1-189
法定代表人 陈培玉
注册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4736 号
生产汽车座椅、仪表板、门里板、车身电子、发动机电子,饰
经营范围
件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及售后服务
(注)
经营情况 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49.60 亿元,净利润 1.62 亿元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来源于一汽富维(600742.SH)2020 年半年度报告。


B.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06-26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焦杨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四路 99 号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经营情况 未公开披露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C.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企业名称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7-03-15
注册资本 不适用
负责人 孙彦宾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C 座 108 室
注册地址
13 单元
生产汽车座椅、仪表板、门里板、车身电子、发动机电子,饰
经营范围
件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及售后服务。
经营情况 未公开披露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1-190
②上海元通座椅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上海元通座椅系统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刘文琪间接持有上海久舜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 59.65%的股权,间接持有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60.25%的股权。上
述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A.上海元通座椅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元通座椅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07-09
注册资本 2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文琪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869 号 4 层北侧
从事汽车、列车、航空专业座椅总成及座椅骨架及零部件的组
装生产、销售、设计、维护、自有设备租赁,授权范围内的厂
经营范围
房租赁,从事汽车、列车、航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情况 未公开披露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存在少量退货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B.上海久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久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05-23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徐婉霏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武定西路 1371 弄 39 号 1 幢二、三层
网络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维修(限上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耗材、办公用品、安防监控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皮革制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日
经营范围
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办公设
备租赁(除融资租赁);网络工程、系统集成;网页设计、图文
平面设计、美术设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商务咨
询。
经营情况 未公开披露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1-1-191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C.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12-12
注册资本 2518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文琪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中山路 3366 号
汽车皮革制品的销售;汽车内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
经营范围
车皮革制品的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场所设在平
湖市林埭镇平廊线祥中段 198 号)。
经营情况 未公开披露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③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11-25
注册资本 3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张秀敏
注册地址 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道 8 号
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活性碳罐总成)、汽车内外饰件、
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等部件的生产及技术研发、咨询、检测、
经营范围
试验服务,模具开发制造,工程塑料销售,自有房屋出租,设
备租赁,进出口业务,销售本公司自产的产品并进行售后服务。
经营情况 未公开披露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承兑汇票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存在少量退货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④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Magna 公司”)

Magna 公司隶属于 Magna International Inc 公司。Manga International Inc 是国
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2019 年《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多伦多证券交易
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 MG.TO 和 MGA.N,其基本情
况如下:

1-1-192
企业名称 Magna International Inc
成立时间 1961-11-06
法定代表人 William Young
主要办公地址 377 Magna Drive, Aurora, Ontario, Canada L4G 7K1
设计、开发和生产汽车系统、总成、模块和组件,以及整车组
经营范围

(注)
经营情况 2020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129.50 亿美元,净亏损 4.00 亿美元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来源于 Magna International Inc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⑤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997.SH)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
公告,其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继烨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已完成过户,并将间接持有 Grammer AG84.23%的股权。
Grammer AG 持有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 100%股权。宁波继峰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07-11
注册资本 1,021,249,621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 17 号
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咨询;自有
厂房出租;模具、检具、工装、夹具、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
经营范围 加工和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研发、销售(除危险化学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注)
经营情况 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6.71 亿元,净亏损 4.21 亿元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以上信息来自继峰股份(603997.SH)2020 年半年度报告。


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是德国 Grammer AG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193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06-09
注册资本 301 万欧元
法定代表人 蔡伯刚
注册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 3088 号
座椅系统和汽车内饰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的
技术服务、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国内批发、零售及
佣金代理业务(拍卖除外),餐饮服务;进出口贸易,货物或技
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经营范围
外),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皮革制品、纺织品、塑料
制品、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化工产
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橡胶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销售,社会经济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注)
经营情况 2018 年度营业收入 102,351.78 万元,净利润 11,215.51 万元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以上信息来自《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⑥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奥托
立夫(上海)汽车安全系统研发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以上两家公司均受 Autoliv AB
控制,其最终控制方是 Autoliv Inc.,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ALV.N。其中,公司主要的销售客户为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12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5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程翠香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陈桥路 1808 号
汽车用铸锻毛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包装,销售公司自产
产品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上述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佣
经营范围
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情况 未公开披露

1-1-194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⑦东台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东台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包括广州吉中汽车内饰系统有
限公司和广安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均为自然人罗积宗。以上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A.东台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东台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10-25
注册资本 15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罗积宗
注册地址 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纬七路北
汽车内饰品(皮革制品、布制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经营范围
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情况 未公开披露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承兑汇票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B.广州吉中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吉中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03-25
注册资本 224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罗伟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阁中路 30 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其他皮革制品
经营范围 制造;皮革及皮革制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设计服
务;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经营情况 未公开披露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承兑汇票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1-1-195
C.广安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安市吉中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12-26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罗积宗
注册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龙井路 2 号
经营范围 研制、生产、销售:汽车真皮、仿皮、绒布系列座套、座椅。
经营情况 未公开披露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承兑汇票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存在少量退货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⑧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
锋百利得”)及延锋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实现销售,上述公司同受华
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00741.SH)控制。其中,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延锋
百利得,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05-24
注册资本 13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贾健旭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康意路 467 号
设计、开发、测试、制造汽车安全系统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
主营业务
品,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未公开披露,其母公司华域汽车 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经营情况 (注)
536.22 亿元,净利润 16.52 亿元 。
客户产品库存情况 按生产计划采购,库存较少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是否为买断销售 是
是否存在退货的情况 无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来源于华域汽车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华域汽车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延锋百利得
(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及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其全资子公司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锋公司)与 Key Safety Systems,Inc.


1-1-196
(以下简称:美国百利得),拟分别向双方共同投资企业延锋百利得(上海)汽
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购买相关业务及资产,双方已签署相关交易框架协议。“根
据框架协议约定,延锋百利得拟将相关业务及资产分别出售给延锋公司指定的全
资子公司——延锋汽车智能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锋智能安全,
上述交易内容简称:延锋公司业务),以及美国百利得指定的宁波均胜百利得汽
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和上海临港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上述交易内容简
称:百利得业务)。上述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存货
等。”

由于客户股东的上述交易安排,公司与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
限公司之间的购销业务将由延锋汽车智能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均胜百利
得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和上海临港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承接。

(3)报告期内新增、退出客户的情况

①报告期内新增、退出客户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退出客户数量及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新增客户汇总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增客户数量 5 13 11 22
新增客户销售金额 263.14 147.71 505.77 1,156.35
当年营业收入 34,485.33 65,813.24 57,036.39 55,114.64
占比 0.76% 0.22% 0.89% 2.10%
退出客户汇总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退出客户数量 - 17 12 35
退出客户上年销售金额 - 132.83 57.08 2,903.76
上年营业收入 65,813.24 57,036.39 55,114.64 46,924.31
占比 - 0.23% 0.10% 6.19%

注:报告期内的新增、退出客户统计是以公司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客户名单为基础进

行逐期比较。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95.12%、95.20%、

95.23%和 93.75%,主营业务较为突出,是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来源。


②新增、退出客户具体情况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结构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内新增、退

1-1-197
出的客户占比较小,对营业收入和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影响。各期主要新增、
退出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A.主要新增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主要是由于向相关车型开始量产供货所致,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年新增 占新增当年
新增当年 销售
客户名称 新增年份 客户总收入 营业收入比 备注
销售收入 区域
比例 例
石家庄远森汽车内 华北 主要供应北汽福
2017 年 683.67 59.35% 1.24%
饰有限公司 地区 田宝沃项目
北京可隆汽车部件 华北 主要供应长安汽
2017 年 221.05 19.19% 0.40%
有限公司 地区 车 S401 项目
武汉双辉达工贸有 华中 主要供应雪铁龙
2017 年 127.76 11.09% 0.23%
限公司 地区 X81 项目
2017 年合计 1,032.48 89.64% 1.87%
上海子元汽车零部 华东 主要供应奥迪
2018 年 476.85 94.24% 0.84%
件有限公司 地区 Q5L 项目
2018 年合计 476.85 94.24% 0.84%
廊坊市东平汽车零 华北 主要供应长安汽
2019 年 54.70 37.04% 0.08%
配件有限公司 地区 车 S401 项目
上海临港均胜汽车 华东 主要供应吉利博
2019 年 51.41 34.81% 0.08%
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地区 越、远景项目
2019 年合计 106.12 71.84% 0.16%
东北 主要供应奥迪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14.78 81.62% 0.62%
地区 C8 项目
2020 年合计 214.78 81.62% 0.62%

B.主要退出客户

报告期内,除 2017 年外,公司各期退出客户的上期销售额及占营业收入之
比较小,前期销售主要是来自于售后市场或样品销售,不具有持续性。2017 年
退出的客户相比其他年度略高,主要是前期家具革订单客户。随着该部分订单执
行完毕以及汽车革订单的不断增加,2017 年起,公司不再承接家具革业务,因
此不再向该部分客户销售产品。2017 年,主要退出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98
退出上年销 占当年退出客户 占退出上年营业
客户名称
售额 总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211.15 76.15% 4.71%
深圳市左右家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64.18 5.65% 0.35%
嘉善众一家具有限公司 123.54 4.25% 0.26%
合计 2,498.87 86.06% 5.32%

(4)公司与主要客户及其他客户之间的信用政策对比情况

公司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如下:
客户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长春富维天津
长春富维天津分 长春富维天津分
分公司收到票
公司收到票后次 公司收到票后次 长春富维、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 后次月起 90
月起 90 天;长春 月起 90 天;长春 成都富维收
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天;长春富维、
富维、成都富维 富维、成都富维 票月结 60 天
成都富维收票
收票月结 60 天 收票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 开票日起月结 60 开票日起月结 60 开票日起月结 开票日起月
限公司 天 天 60 天 结 60 天
宁波继峰到票
宁波继峰到票月 宁波继峰到票月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 月结 90 天;格 到票月结 90
结 90 天;格拉默 结 90 天;格拉默
股份有限公司 拉默开票日起 天
开票日起 90 天 开票日起 90 天
60 天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 开票日起月结 90 开票日起月结 90 开票日起月结 开票日起月
限公司 天 天 90 天 结 90 天
延锋百利得(上海)
到票月结 60
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 到票月结 60 天 到票月结 60 天 到票月结 60 天


开票次月 1
开票次月 1 号起 开票次月 1 号起 开票次月 1 号
奥托立夫(中国) 号起月结 93
月结 93 天 月结 93 天 起月结 93 天

开票日起月结 90 开票日起月结 90 开票日起月结 开票日起月
吉中汽车内饰件
天 天 90 天 结 90 天
Magna Seating 领用日起 15
领用日起 15 日 领用日起 15 日 领用日起 15 日
Systems of Acuna 日

对于报告前十大客户除上述客户外其他客户信用政策:
客户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浙江新岱美汽车座椅 到票月结 90
到票月结 90 天 到票月结 90 天 到票月结 90 天
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天
石家庄远森汽车内饰 到票月结 60 天 到票月结 60 天 到票月结 60 天 到票月结 60


1-1-199
有限公司 天
嘉兴风尚雅迪汽车座 开票日起月结 30 开票日起月结 30 开票日起月结 开票日起月
套销售有限公司 天 天 30 天 结 30 天
上海子元汽车零部件 到票月结 60
到票月结 60 天 到票月结 60 天 到票月结 60 天
有限公司 天
河北宏立至信汽车零 到票月结 90
到票月结 90 天 到票月结 90 天 到票月结 90 天
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天

根据上表列示,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的销售政策不存在明
显差异。

(5)公司与主要客户及其他客户之间的交易价格对比情况

公司属于汽车牛皮革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座椅、方向盘等内饰件。产
品供应关系上,公司属于整车厂二、三级配套供应商。公司牛皮革产品先出售给
汽车座椅等一级零配件供应商,一级供应商将牛皮革产品装配至相应零部件后再
整体出售给整车厂。由于整车厂的一级配套供应商分工不同,因此同一车型、相
同零部件所使用的皮革,一般不会销售给不同客户,且公司主要产品(一汽大众
座椅皮产品)销售价格最终由整车厂通过提名信或定点函等形式直接与公司约
定,因此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交易价格与其他客户之间无可比性。

(6)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年降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年降政策情况如下:
主要产 是否存 年降是否由整
客户名称 主要终端客户 年降形式
品用途 在年降 车厂直接约定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
固定折扣
车饰件系统有限公 座椅皮 一汽大众 是 是
额+年降


浙江国利汽车部件 固定折扣
座椅皮 一汽大众 是 是
有限公司 额+年降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 非座椅
一汽大众 是 否 年降
件股份有限公司 皮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 非座椅
一汽大众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有限公司 皮

延锋百利得(上海) 非座椅 上汽大众、上汽
是 否 年降
汽车安全系统有限 皮 通用、长安等


1-1-200
公司

非座椅 吉利、长城、上
奥托立夫(中国) 是 否 年降
皮 汽通用五菱

吉中汽车内饰件 座椅皮 长城、吉利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Fiat Chrysler
Automobiles
Magna Seating 非座椅
N.V.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Systems of Acuna 皮
(菲亚特克莱斯
勒汽车公司)

公司主要产品主要供于一汽大众,对于一汽大众座椅皮产品,由一汽大众直
接以提名信的形式与公司约定在新产品供货后 3-5 年内有 0%-5%的年度降幅,同
时约定固定折扣金额,公司与直接客户按照公司与一汽大众约定的上述降价情况
执行。对于固定的折扣额公司根据项目累计已实现销售,以及未来预计销售数量,
确定项目预计实现总收入的最佳估计数,并根据提名信中约定的销售折扣总金额
确定折扣率,每期根据项目实际销售收入确定当期应计提销售折扣金额,计入预
计负债科目同时冲减销售收入。对于年降产品,公司与客户直接按照降价后的单
价结算每笔销售订单。

对于除上述之外的非一汽大众座椅皮项目的皮革供应商,由客户自行开发,
客户与公司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销售价格,如存在年降也在采购合同中进行
约定。对于存在年降的客户,公司与客户直接按照降价后的单价结算每笔销售订
单。

综上,公司年度降价情况已在销售实现年度按照约定的销售单价进行结算,
并无跨期结算情况。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固定折扣额的结算存在跨期情况,但公司
已按照既定的折扣比例在销售实现的年度进行计提,结算当期并不影响公司利润
情况。

4、销售集中度分析

(1)发行人客户集中的原因,与行业经营特点的匹配性

①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客户集中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牛皮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A 股上市公司中从事汽车牛

1-1-201
皮革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为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603477.SH),该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巨星农牧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巨星农
牧汽车革主要客户为国利(终端客户为广汽集团)和比亚迪供应链,2016 年、
2017 年 1-6 月,该两客户占其当年度汽车革总销售收入比例达到 91.39%、97.28%。
2017 年 12 月上市后,巨星农牧未在年报中披露其汽车革业务前五大客户的销售
额及占比情况。但根据其历年定期报告披露信息,其汽车革业务的主要终端客户
仍然为广汽集团及比亚迪供应链。

根据公司获取客户的方式,车型配套一般由整车厂直接发包,并通过整车厂
指定的一级供应商进行配套,即公司直接客户由整车厂指定,其对直接客户不存
在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配套整车厂一汽大众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70.28%、79.11%、91.06%和 94.57%,占比较高。

一汽大众为发行人自主开发的终端客户。自 2011 年以来,经过多年合作,
公司已陆续为一汽大众配套宝来、速腾、高尔夫、奥迪 Q5L、探歌、探岳、新奥
迪 Q3 等多款车型的内饰真皮。双方合作历史悠久,业务关系稳定。

目前为一汽大众供应汽车皮革的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柏德皮革和森德皮革
三家,其中为一汽奥迪品牌供货的厂商仅有发行人和柏德皮革两家。

发行人拥有产品与技术优势,与一汽大众之间的合作属于基于双方业务需要
的共赢关系。汽车行业因行业分工精细化程度较高及特殊的零部件供应商管理体
系原因,整车厂客户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稳定性及交货时效性等要
求较高。配套服务一汽大众期间,发行人凭借丰富的生产经验、精湛的技术工艺、
稳定的产品质量及快速响应能力,在保证配套车型内饰真皮产品供货的安全、及
时、稳定、可靠的能力方面,已通过一汽大众多年检验。双方已建立起较为稳定
的合作关系。

同时,一汽大众作为国内车型齐全、品牌卓越的一流合资品牌整车厂,其资
本和技术实力均属于我国汽车行业的佼佼者,作为较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合资品
牌,一汽大众已在国内建立较为成熟的营销和供应商体系,抗风险能力较强,发
行人与其开展的业务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1-1-202
从汽车制造业产业链角度来看,供应商认证制度一方面确保了已经认证的供
应商地位的稳固,另一方面由于其流程的复杂和严格,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整
车厂商供应商数量的增加,因此汽车皮革行业普遍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现象,如
柏德皮革(中国)有限公司主要配套一汽大众、华晨宝马等德系品牌,美国杰仕
地皮革主要配套一汽丰田,美多绿汽车皮革(广州)有限公司主要配套丰田、本
田等日系品牌、海宁森德皮革有限公司主要配套上汽大众,巨星农牧(603477.SH)
主要配套广汽和比亚迪。因此发行人对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为更好的反映汽车产业链中二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客户集中度情况,进一步选
取下述上市公司进行比较:
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汽车零部件二级配套供应商
为主,一级配套供应商为辅。
公司前大灯主光源控制器等
汽车照明类产品主要通过供
货给华域视觉、芜湖马瑞利、
科博达 603786.SH 43.22% 87.52% 83.21%
海拉等灯厂再配套给大众集
团、奥迪公司、保时捷汽车
等整车厂商,部分产品则直
接向整车厂商、内燃机厂等
供货。

汽车零部件二级配套供应
商。从事汽车热交换零部件、
汽车传动零部件和汽车引擎
泉峰汽车 603982.SH 77.21% 78.55% 81.11%
零部件等汽车关键零部件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
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

汽车零部件二级配套供应
商。从事汽车涡轮增压器关
科华控股 603161.SH 90.85% 84.46% 83.98%
键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

汽车零部件二级配套供应
商。汽车内饰件零部件供应
继峰股份 603997.SH 43.61% 63.66% 70.15%
商。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座椅
头椅、扶手及支杆等。


根据上述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审计报告可见,该等汽车零部件产业链

1-1-203
中的上市公司的客户集中度均较高,各年度对前五大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占该等
上市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多数都在 80%左右,与公司在报告期内前五大客
户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况基本一致。

②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公司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82.02%、82.06%、88.38%和 88.61%,
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是由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具体分析如下:

A.汽车整车行业集中度高

公司属于汽车牛皮革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座椅、方向盘等内饰件,属
于整车厂二、三级配套供应商。汽车行业属于资源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大批量生
产可以保证成本的降低和技术的领先性,工业规模效应显著,呈现集中化、规模
化的行业发展趋势。全球方面,根据国际知名市场调查机构 Focus 2 move 发布
的 2018 年全球汽车销售排行版,2018 年前十大汽车集团汽车销量约占汽车整车
市场的 74.80%,其中大众集团占 11.40%;根据全球汽车数据库(Global Auto
Database)发布的 2019 年全球汽车制造商销量统计排名,2019 年前十大汽车制
造集团汽车销量约占汽车整车市场的 75.40%,其中大众集团占 12.20%。国内方
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8 年全国前十大乘用车生产厂商的
销量约占汽车整车市场的 58.47%,其中一汽大众的销量占全国整车市场销量的
8.59%;2019 年全国前十大乘用车生产厂商的销量约占汽车整车市场的 59.80%,
其中一汽大众的销量占全国整车市场销量的 9.54%。

B.汽车零部件一级配套供应商集中度高

整车厂为降低生产成本,简化汽车制造工艺,节省装配时间,追求更高的生
产效率和利润率,将零部件生产等低利润率环节通过全球资源配置的方式进行外
包,逐渐形成了专业化分工程度较高的汽车零部件行业。而零部件供应商产品技
术、品质、成本等综合素质以及能否对整车厂实现稳定、及时、高质量的供应,
对整车的生产装配至关重要,对整车厂自身的竞争也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保证
供货质量和速度,主流整车厂都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通常情况下,汽
车零部件供应商需要通过整车厂主导的缜密的认证和评审过程后才能获得相应


1-1-204
车型的供货资格。由于整车厂对合格供应商的考核标准非常严格,持续时间长,
双方都需要付出较大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因此一旦确定合作关系,则双方的合作
关系较为稳定。供应商认证制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整车厂商供应商数量的
增加,另一方面也确保了已经认证的供应商地位的稳固。现代汽车工业完善的供
应商管理体系决定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特别是一级供应商相对集中。

C.豪华车型销售集中度高决定了真皮座椅配套供应商集中度高

公司供应的牛皮革属于高端座椅面料,主要用于中高端及豪华车型。据中信
证券发布的《2019H1 豪车市场回顾:消费升级,增长持续》(2019 年 8 月 12 日)
统计,2018 年我国 12 大豪华车品牌乘用车零售销量合计为 277.5 万辆。奔驰、
奥迪、宝马三大品牌车型销量为 194.6 万辆,占 12 大豪华车型年度销量的 70.13%。
其中,奥迪品牌销量为 65.2 万辆,占比达 23.50%。豪华车型的销量的集中度高
决定了上游真皮座椅供应商的集中度较高。

公司作为整车厂的汽车革合格供应商,其技术、管理、环保和及时供货能力
已被多年验证。公司已成功为一汽大众等整车厂配套多个项目,成为奥迪等高端
系列车型的牛皮革供应商。基于上述的行业特性以及公司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性,具有合理性。

D、报告期内对第一第二大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增加主要系 2018 年推出的奥
迪 Q5L、新奥迪 Q3 和探岳、探歌全新 SUV 车型持续热销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富维系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59.50%、
44.15%、51.72%和 41.23%,通过富维系客户主要向一汽大众配套速腾、宝来、
探岳及新奥迪 Q3 等车型;对第二大客户国利系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1.86%、23.69%、24.38%和 36.41%,自 2018 年起大幅上升,通过国利系客户主
要向一汽大众配套高尔夫、探歌及奥迪 Q5L 等车型。

公司获得一汽大众对上述车型材料采购的定点提名信,并通过一汽大众指定
的一级供应商(即富维系客户和国利系客户)进行配套供应。自 2018 年起,一
汽大众新车型探歌、探岳启动量产,且销量逐年提升;奥迪 Q5L、新奥迪 Q3 项
目因车型改款对材料采购重新发包,由发行人开始供应。上述项目属于豪华或


1-1-205
SUV 车型,销售量处于上升阶段且订单毛利率较高。因此,在产能有限的情况
下,公司采取将生产资源集中优先满足优质订单的策略,相应地减少了部分其他
品牌车厂及售后市场的供货。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增加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客户在其行业中的地位、透明度与经营状况,按整车厂的一级、
二级、三级供应商进行分类
客户名称 供应商体系位置 基本情况
指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长春富维安
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天津分公司。富维系公
司受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富
维,600742.SH)控制。一汽富维是上交所上市公司,
为一汽集团内整车企业的核心供应商,也是奔驰、宝马、
沃尔沃等国内多家知名整车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企业
富维系 一级配套供应商
具备强大的技术优势与项目管理能力,核心业务具备与
整车厂同步开发能力。一汽富维在内饰和外饰两大产品
开发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其内饰研发中心是目前国内最
大、最强的汽车全内饰产品研发中心之一。在 2018 年
度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百强榜上位列第 22 名。2020 年
1-6 月,一汽富维实现营业收入 80.63 亿元人民币。
指上海元通座椅系统有限公司、上海久舜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和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国利系公司为知名
国利系 一级配套供应商 汽车内饰生产商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的关
联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及航空高级真皮饰件的生产、销
售及其技术开发等。
指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奥托立夫(上
海)汽车安全系统研发有限公司。奥托立夫系公司为
Autoliv Inc.(ALV.N)在中国的子公司。Autoliv Inc.成
立于 1997 年,总部位于瑞典,是全球知名汽车安全系
奥托立夫系 一级配套供应商
统供应商,纽交所上市公司。产品包括乘客及司机安全
气囊模组与配件、安全带、方向盘等汽车用安全件。
Autoliv Inc.在 2019 年度位列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
强第 29 位。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8.93 亿美元。
指东台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广安市吉中汽车内
饰件有限公司、广州吉中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吉中
吉中系 一级配套供应商 系公司同受自然人罗积宗控制。主要从事汽车真皮、仿
皮、绒布等系列座套、座椅的研制、生产、销售,为国
内知名汽车内饰件生产企业。
指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延锋安
延锋系 一级配套供应商 道拓座椅有限公司、延锋安道拓(宁波)座椅有限公司、
重庆延锋安道拓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和南通延锋安


1-1-206
道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延锋系公司同受华域汽车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华域汽车,600741.SH)控制。华
域汽车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业务覆盖金属成型与模具、
内外饰、电子电器、功能件、热加工、新能源等六个板
块,是目前国内业务规模最大、产品品种最多、客户覆
盖最广、应用开发能力最强的综合性汽车零部件上市公
司,各类产品均具有国内市场占有率。华域汽车在 2018
年度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百强榜上位列第 2 名。2020 年
1-6 月,华域汽车实现营业收入 536.22 亿元人民币。
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 为 Magna International
Inc. (MGA.N)在美国的子公司。Magna International Inc.
成立于 1961 年,总部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是全球最
Magna
大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纽约
Seating
一级配套供应商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麦格纳主要从事内外饰系统、座
Systems of
椅系统、车身与底盘系统、整车设计与组装等。Magna
Acuna
International Inc.在 2019 年度位列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
商百强第 3 位,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9.50 亿美
元。
包括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997.SH)
和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继峰股份主营业
务为乘用车座椅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包括乘用车座椅头枕、头枕支杆、座椅扶手。继峰股份
为二级配套供应商。其头枕及扶手产品先销售给富维安
道拓、富晟李尔、广州泰李、武汉佛吉亚等客户,用于
其座椅总成的生产配套。客户将座椅总成制造完成后,
再销售给整车厂商。发行人主要为继峰股份配套生产头
枕、扶手产品所需皮饰。在发行人与继峰股份的合作中,
发行人属于三级配套供应商。
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为 Grammer AG 在中
国的子公司。Grammer AG 成立于 1983 年,总部位于德
宁波继峰汽
国,是全球知名乘用车内饰及商用车座椅系统研发、生
车零部件股 二级配套供应商
产、销售的零部件供应商。2019 年 10 月 9 日,继峰股
份有限公司
份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
继烨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已完成过户,并将
间接持有 Grammer AG84.23%的股权。格拉默车辆内饰
(长春)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座椅系统和汽车内饰零部
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用座椅头枕、
中控扶手和侧翼等。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
为二级配套供应商,其头枕及扶手等产品先销售给富维
安道拓、富晟李尔等客户,用于座椅总成的生产配套。
客户将座椅总成制造完成后,再销售给整车厂商。发行
人主要为格拉默配套生产头枕和侧翼产品所需皮革。在
发行人与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的合作中,
发行人属于三级配套供应商。


1-1-207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6 月实现营
业收入 66.71 亿元人民币。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实际控制
人为自然人王亮。国内知名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
统、汽车内外饰、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等部件的生产企
业。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内外饰
件、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等部件的生产及技术研发,主
廊坊华安汽
要产品包括汽车用碳罐、座椅扶手等。廊坊华安汽车装
车装备有限 二级配套供应商
备有限公司为二级配套供应商。其座椅扶手产品先销售
公司
给富维安道拓、富晟李尔、国利汽车等客户,用于座椅
总成的生产配套,客户将座椅总成制造完成后,再销售
给整车厂商。发行人为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配套
生产扶手产品所需皮革。在发行人与廊坊华安汽车装备
有限公司的合作中,发行人属于三级配套供应商。

数据来源:各公司网站、各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天眼查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对前五大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当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80%;公司客户主要为全球或全国知名的企业或上市公司,行
业地位和透明度较高,经营状况良好。

汽车整车厂对零部件产品质量及供货及时性要求极为严格,建立了缜密、复
杂的零部件供应商甄选系统。零部件供应商进入整车厂合格供应商名录后,生产
过程中还需持续接受客户对其过程控制、质量可靠性及稳定性、成本控制、安全
生产及环保状况等进行的持续综合考核。一旦进入整车厂供应链体系,如果不出
现重大纠纷或大批量的产品责任问题整车厂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具有较为
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汽车真皮内饰领域深耕细作多年,整体研发能力、产品
质量及供货效率在国内均属于领先水平,与合作整车厂已经建立了长期默契稳固
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基本稳定,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主要客户发生重大
变化情形。公司通过自身的竞争优势,已与下游包括富维安道拓、上海国利汽车
真皮饰件有限公司、吉中集团、李尔、佛吉亚、麦格纳在内的国内或国际知名汽
车座椅系统一级供应商及下游包括一汽大众、上海大众等整车厂签订长期有效的
销售合同或协议,据此,公司不存在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的情形。

(3)发行人与客户合作的历史、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交易的定价


1-1-208
原则及公允性

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
客户名称 合作情况
自主开发。2012 年由一汽大众新宝来项目开始合作,期间
富维系
合作过速腾、宝来项目,目前合作探岳、奥迪 Q3 等项目。
自主开发。2010 年由上汽通用 GL8 项目开始合作,期间
国利系 合作过东风汽车、标致云逸等项目,目前合作奥迪 Q5L、
探歌等项目。
自主开发。2010 年由上汽通用 SGM618 项目开始合作,期
奥托立夫系 间合作过奇瑞艾瑞泽、上汽通用五菱宝骏等项目,目前合
作宝骏 360、戴姆勒奔驰 V213 等项目。
自主开发。2015 年有长城 H6 Coupe 项目开始合作,期间
吉中系
合作过长城 VV5、VV6 等项目,目前合作吉利博越项目。
自主开发。2011 年由别克凯越项目开始合作,期间合作过
延锋系 广汽 GS4 等项目,目前合作吉利博越、吉利帝豪系列等项
目.
自主开发。2011 年由一汽大众速腾项目开始合作,目前合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作探岳、奥迪 Q3 等项目。
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 自主开发。2010 年起一直合作克莱斯勒项目。
自主开发。2016 年开始至今主要合作奥迪 Q5L 和奥迪 Q3
继峰系
等项目。

②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以及在手订单情况

A.公司所处行业及主要客户经营状况

a.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饰皮革的生产和销售,汽车制造业作为下游产业,对公
司的经营活动具有重大影响。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经历一段时期的高速发展后,
进入调整期,市场景气度有所下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简称“中汽协”)
统计数据,2010 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量情况统计如下:




1-1-209
数据来源:中汽协、Wind 资讯,经整理


根据中汽协统计数据,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 1-6 月我国汽车累计产销量
分别同比下降 16.82%和 16.95%,但从单月数据来看,自 4 月份以来,单月产销
量已连续三个月实现同比增长,市场景气度略有回升。在行业调整的过程中,头
部整车厂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体现,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根据乘用
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简称“乘联会”)统计,2020 年上半年,前十整车厂商的销
量占乘用车市场的 61%,相比 2019 年同期提升 3 个百分点。

b. 主要客户经营情况

终端客户方面,根据乘联会统计数据,在狭义乘用车领域,一汽大众 2020
年上半年实现销售 85.62 万辆,同比下降 7.9%,市场份额为 11.10%,仍处国内
汽车市场首位。其中,6 月份单月销售 17.86 万辆,同比上涨 1.9%,销售端表现
良好,呈现复苏趋势。产量方面,一汽大众 6 月份共生产整车 21.58 万辆,为疫
情以来首次单月产量超过 20 万辆大关。公司终端客户的经营情况处于良好态势。

直接客户方面,公司主要直接客户的经营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经营简况
长春富维安道拓 2020 年 6 月末总资产为 62.43 亿元,实现净利润 1.62
富维系客户
亿元(含成都富维安道拓及长春富维安道拓天津分公司)。
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6.71 亿元,其控股子公司 Grammer AG 受
继峰系客户 汽车行业需求下降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 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
利润将出现大幅下滑,由此导致继峰股份 2020 年 1-6 月净亏损 4.21 亿


1-1-210
元。
未公开披露,其母公司华域汽车 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536.22 亿
延锋系客户
元,实现净利润 16.52 亿元。
Magna Seating
2020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129.50 亿美元,净亏损 4.00 亿美元;2019 年上
Systems of Acuna
(“Magna 公司”) 半年营业收入 207.17 亿美元,净利润 15.51 亿美元
注:1、上述客户的经营状况摘自其公开披露信息。
2、除上述客户外,公司其他主要客户如国利系客户、吉中系客户、廊坊华安等为
非上市公司,其经营情况未公开披露。

公司主要境内客户中,除继峰股份受 Grammer AG 业绩拖累外,其余国内客
户经营情况良好,且均为行业内经营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为雄厚的大型上市公
司。海外客户中,受市场需求波动及海外疫情影响,Magna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
经营业绩下降,但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占比均在 5%以下,且配套车型项目
已处于周期尾声,因此海外客户经营业绩的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B. 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a. 公司出口业务受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

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主要为销售至 Magna 公司的裁片产品,用于配套克莱
斯勒 DX9 车型项目。报告期内,上述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1,701.54 万元、1,622.48
万元、1,149.12 万元和 357.4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9%、2.84%、
1.75%和 1.04%,占比较低。

2019 年 9 月之前,对公司出口到美国的汽车革裁片,美国不征收任何关税。
2019 年 9 月,汽车革裁片产品被列入美国政府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 2,000 亿美元
商品加征关税清单,关税税率调整至 15%。由于配套车型项目已接近周期结束,
公司出口至美国的裁片产品收入逐渐下降,且预计将于 2020 年结束供货,因此,
公司出口业务受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较小。

b. 公司进口业务受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大部分为进口采购。皮料方面,公司主要向澳大利亚、巴西
等国采购,向美国采购占比较小。2018 年 10 月,公司自美国采购的原皮[代码
41015019(重量>16 公斤的整张生牛皮)]产品被列入中国政府对美国出口到中


1-1-211
国的商品加征 5%关税清单中,关税税率调整为 10%。2020 年 2 月,国务院关税
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税
委会公告〔2020〕2 号),原皮[代码 41015019(重量>16 公斤的整张生牛皮)]
被列入《可申请排除商品清单》。根据公告,拟自美采购并进口上述清单所列商
品的中国境内企业可于 2020 年 3 月 2 日起提交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如被核准,
自申请核准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企业被核准的进口金额范围内的商品不再加征我
国对美 301 措施反制关税。公司已于 3 月 2 日通过排除申报系统(财政部关税政
策研究中心网址 https://gszx.mof.gov.cn)提交原皮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并获批准,
相关产品关税税率已恢复至 5%。

化料方面,2018 年 9 月公司自美国进口的化料关税第一次加至 10%,2019
年 6 月第二次加至 20%,2019 年 9 月第三次加至 25%。报告期内,公司美国化
料供应商仅为 Quaker color 一家,2018 年及 2019 年采购金额分别为 701.79 万元
和 446.42 万元,占当年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 2.36%和 1.47%,占比较低。自
2019 年 10 月起,公司不再向 Quaker color 采购化料。综上所述,公司向美国进
口化料成本受加征关税的影响较小。

公司皮料及化料的采购来源较为广泛,且相互之间存在较强的替代性。2018
年中美贸易摩擦开始后,为降低不确定性对自身的潜在影响,公司已着手对主要
项目的皮料及化料配方做战略性调整,逐步降低自美国进口原料占比。如果未来
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导致自美国进口的原皮和化料关税增长幅度过大,公司可选择
从其他国家进口或逐步开发国内原材料供应商。

综合以上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影响较小。

C. 新冠疫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能分布在浙江省嘉兴市及辽宁省阜新市,均不属于本次疫情最严
重的地区。2020 年 3 月底,公司已基本全面复工。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相比去年同期主要财务指标的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12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同比波动

营业收入 34,485.33 25,701.20 34.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利润 9,680.16 5,890.73 64.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9,426.35 5,497.76 71.46%

截至目前,公司产能已恢复至正常水平。客户回款正常,公司现金流未受到
重大影响;原材料储备充足,市场供应水平及价格较为稳定。因此,目前疫情对
公司的日常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D. 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的已量产配套车型的生命周期情况如下:
配套车型 发包提名时间 量产时间 预计生命周期结束时间

奥迪 Q5L 2016/11/25 2018 年 2024 年

新奥迪 Q3 2017/10/20 2018 年 2026 年

探岳 2017/1/20 2018 年 2025 年

探歌 2017/1/20 2018 年 2026 年

新速腾 2017/7/28 2018 年 2029 年


上述订单在报告期内执行情况良好,客户采购需求较为稳定,双方合作良好
且订单的执行具有持续性。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经过多年高速发展后进入调整期,市场集中度不断
提升。截至目前,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良好,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对公司
日常经营影响较小。公司目前在手订单良好,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且
具有持续性。

公司目前订单量充足,产品生产计划及安排较为饱和,主要配套车型市场销
售情况良好;同时,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较为稳定,原材料采购活动未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订单被取消或不能执行的情形。

E. 公司具备持续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领域客户的能力,未来业务发展具有
可持续性。

针对新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与安排,请参

1-1-213
见本节“七/(四)保持技术不断创新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针对新客户开拓,公司亦制定了市场开拓计划,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
节“业务发展目标”之“二/(二)市场开拓计划”。

结合公司目前所处行业、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在手订单情况以及与主要客
户之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公司具备持续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领域客
户的能力,未来业务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③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

根据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经营特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是与整车厂协商确
定,并通过一级供应商具体执行。由于汽车内饰皮革具有定制化特点,不同车型
对产品特性的要求不同。公司综合考虑相应的面料需求、市场行情及合理的利润
空间等因素,向整车厂提出报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价格。报告期内,
产品定价政策具有一致性。

综上所述,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系通过成本加成的方式计算、并与终端客户
协商一致后确定,具有公允性。

(4)公司与重大客户的关联关系、业务获取方式及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
的能力

①公司与重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已完整的披露了关联方信息,与重大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公司的业务获取方式不影响独立性

公司属于汽车牛皮革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座椅、方向盘等内饰件。产
品供应关系上,公司属于整车厂二、三级配套供应商。公司牛皮革产品先出售给
汽车座椅等一级零配件供应商,一级供应商将牛皮革产品装配至相应零部件后再
整体出售给整车厂。在整车厂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里,作为二、三级配套供应
商的公司同样需要通过整车厂主导的缜密的认证和评审过程后才能获得相应车
型的供货资格。对于用皮量较大的零部件,如座椅用革,整车厂还会以提名信或
定点函等形式对牛皮革供应商供货的项目、供货价格、供货份额进行约定。


1-1-214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年度主要客户基本稳定,该等客户主要为公司多年深耕
汽车革市场自主开发获得。公司凭借优质的整体研发能力、产品质量及供货效率,
通过整车厂及其一级配套供应商严苛的供应商体系技术认证,并通过公开报价的
方式取得客户订单,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并逐步拓展市场。公司的业务获
取方式不影响独立性。

③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已根据
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了销售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有效保证生
产、销售等各项业务的开展;公司已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
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专利等资
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生产、销售系统,公司的生产
及业务运营、营业收入及利润的取得不依赖于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5)发行人产品的最终用户及车型,最终用户的采购数量、类型、金额及
占比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最终用户的采购数量、类型、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以及配套的主要车型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英尺、万元

占主营

年度 最终用户 类型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业务收 主要车型

入比例
整皮、裁 速腾、探歌、探岳、
1 一汽大众 1,565.19 30,574.95 94.57%
片 奥迪 Q3、Q5L 等
2 克莱斯勒 裁片 22.58 357.49 1.11% 克莱斯勒 DX9
2020 整皮、裁
3 上汽通用 14.07 250.20 0.77% 五菱、9BYC 等
年 1-6 片
月 帝豪、博越、博瑞
4 吉利 整皮 14.50 239.61 0.74%

5 奇瑞 裁片 5.97 129.09 0.40% M32T
合计 1,622.31 31,551.35 97.59%
2019 整皮、裁 速腾、探歌、探岳、
1 一汽大众 2,955.68 57,070.74 91.06%
年度 片 奥迪 Q3、Q5L 等


1-1-215
整皮、裁 帝豪、博越、博瑞
2 吉利 87.74 1,419.12 2.26%
片 等
3 克莱斯勒 裁片 76.68 1,149.12 1.83% 克莱斯勒 DX9
4 售后市场 整皮 103.81 794.86 1.27% 不适用
整皮、裁
5 德国大众 15.87 565.80 0.90% VW276

合计 3,239.77 60,999.63 97.33%
速腾、宝来、探歌、
整皮、裁
1 一汽大众 2,260.43 42,953.15 79.11% 探岳、奥迪 Q5L、

高尔夫等
整皮、裁 帝豪、博越、博瑞
2 吉利 205.10 3,216.90 5.92%
2018 片 等
年度 整皮、裁
3 长城 175.45 2,953.94 5.44% 哈弗、魏系列等

4 克莱斯勒 裁片 124.50 1,622.48 2.99% 克莱斯勒 DX9
5 售后市场 整皮 138.64 1,225.28 2.26% 不适用
合计 2,904.11 51,971.75 95.72%
整皮、裁 速腾、宝来、高尔
1 一汽大众 2,045.50 36,843.04 70.28%
片 夫等
整皮、裁 帝豪、博越、博瑞
2 吉利 358.60 6,428.97 12.26%
片 等
2017
整皮、裁
年度 3 长城 168.95 2,787.74 5.32% 哈弗、魏系列等

4 克莱斯勒 裁片 112.97 1,701.54 3.25% 克莱斯勒 DX9
5 售后市场 整皮 93.51 1,058.67 2.02% 不适用
合计 2,779.55 48,819.96 93.12%

(6)公司为降低客户集中度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公司目前已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客户集中度较高导致的潜在风险,主要措
施如下:

① 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开发新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企业的战略布局及自身的能力、特点,有针对性的与潜
在客户接触,主动开发新客户,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目前已成为上汽通用、上汽大众旗下多款新车型的定点供应商,从公司
获得提名信(定点函)到量产实现收入一般需要 1-2 年时间。未来三年新增量产
配套供货项目包括上汽大众途观、辉昂、途昂、Lounge SUVe、朗逸以及上汽通
用昂科威等车型。

1-1-216
随着这些车型的逐步量产,公司对一汽大众的销售集中度将有效降低,公司
的主要客户将更加多元化。

公司深耕汽车革领域多年,曾为国内外多个主流整车厂的主流车型批量供
货,其较强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已获主流客户广泛认可。公司目前正在开发
的新客户包括宝马、丰田、本田、上汽集团等,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新客户的拓
展力度,进一步促进优质客户的多元化。

② 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

公司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一系列行业领先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一直保持较强
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一直密切跟踪客户需求及市场动态,及时跟进整车厂
及座椅系统客户新产品开发进度,通过自主研发与同步研发能力的结合,公司能
够快速响应主要客户产品升级换代的需求。较强的自主研发实力和同步研发能
力,使得公司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维护现有客户和开发新客户并深化
合作关系。

③ 加大固定资产投入,进一步提高产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
项目和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围绕现有主业展开,
属于产能扩增项目。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逐渐投产,公司产能受限问题将有所缓
解,将可以同时满足更多客户的需求。

综上所述,未来随着公司产能瓶颈的逐渐缓解和对其他客户车型的新增批量
供货,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将逐步改善。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积极开发新产品;持续加大新客户的拓展力度,进一步促进优质客户的多元化。

5、境外销售具体情况

(1)主要外销客户的基本情况及变动原因,境外销售的真实性分析

①外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5%、4.37%、2.74%
和 1.40%,占比较低。境外销售区域主要为北美和欧洲市场,其中,北美市场的


1-1-217
销售客户为 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Magna 公司”),欧洲市场的主要
客户为 Covercar S.A.(“Covercar 公司”)。境外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境外销售 占主营业务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区域 销售金额
比例 收入比例
Magna 公司 北美 357.49 79.14% 1.11%
2020 年 1-6
Covercar 公司 欧洲 80.88 17.90% 0.25%

合计 438.37 97.04% 1.36%
Magna 公司 北美 1,149.12 66.88% 1.83%
2019 年度 Covercar 公司 欧洲 557.66 32.46% 0.89%
合计 1,706.78 99.34% 2.72%
Magna 公司 北美 1,622.48 68.52% 2.99%
2018 年度 Covercar 公司 欧洲 719.71 30.40% 1.33%
合计 2,342.19 98.92% 4.31%
Magna 公司 北美 1,701.54 78.14% 3.25%
2017 年度 Covercar 公司 欧洲 453.87 20.84% 0.87%
合计 2,155.41 98.98% 4.1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销客户为 Magna 公司和 Covercar 公司,对二者销售
合计占各期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98%、98.92%、99.34%和 97.04%。外销金
额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为 Magna 公司配套的克莱斯勒 DX9 项目接近周
期结束,客户采购金额有所下降所致。

②境外销售真实性分析

A.外销重要合同执行情况

a.与 Magna 公司合作情况

公司自 2010 年起与 Magna 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克莱斯勒 DX9 项目供应
裁片。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对 Magna 公司分别实现销售 1,701.54 万元、1,622.48
万元、1,149.12 万元和 357.49 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报告期内未发生重
大变化,也未产生重大纠纷或质量问题。

b.与 Covercar S.A.合作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收到 Volkswagen AG(德国大众)出具的提名协议
(Nomination Agreement),正式与德国大众建立合作关系,为其 VW276 车型开


1-1-218
发、生产并配套供应裁片。其中,产品配套通过西班牙汽车零部件厂商 Covercar
公司执行,即公司生产的裁片产品销售至 Covercar 公司,由后者进一步加工、
缝制后供应至德国大众。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对 Covercar 公司分别实现销售
453.87 万元、719.71 万元、557.66 万元和 80.8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与 Covercar
公司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未产生重大纠纷或质量问题。

B.海关统计出口数据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境外销售通过境外子公司实现,而海关统计出口销售
数据为境内公司出口数据,将境内公司出口数据与海关统计出口数据比较: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境内出口金额(A) 34.64 155.63 321.08 506.91
海关统计数据(注)(B) 36.98 162.33 325.88 542.70
差异(C=A-B) -2.34 -6.70 -4.80 -35.79
差异比例(C/B) -6.33% -4.13% -1.47% -6.60%

注:海关统计数据来源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关及辽宁省阜新市海关统计数据。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海关统计数据与公司境内出口金额基本匹配,存在部
分差异主要是由于:(1)海关统计时点为完成结关手续,公司境内出口确认时点
为完成报关;(2)海关统计数据单位为美元,公司欧洲销售金额折算美元后存在
一定的汇率差异。

C.出口退税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境内出口的裁片销售享受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率为 13%。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境内出口裁片金额与当期免抵退税申报出口金额统计比较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期境内出口裁片金额(A) 243.55 1,073.61 2,124.73 1,937.74
申报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B) 295.46 1,521.33 1,824.22 1,910.52
申报出口退税时点差异影响金额(C) -51.86 -446.26 297.73 26.25
调整后的当期申报出口退税收入
243.60 1,075.07 2,121.95 1,936.77
(D=B+C)


1-1-219
差异(E=A-D) 0.05 1.46 2.78 0.97
差异率(E/A) 0.02% 0.14% 0.13% 0.05%

由上表可知,公司当期境内出口裁片金额与当期免抵退申报销售额存在一定
差异,主要是由于出口确认时点和免抵退申报时点不同所致。报告期各期内,由
于该时点差异导致的影响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期申报归属于上期的销售额 51.86 501.11 203.38 177.13
当期出口但于下期申报的销售额 - 54.84 501.11 203.38
影响金额 -51.86 -446.26 297.73 26.25

考虑上述影响金额后,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境内出口裁片金额与当期免抵退
税申报出口金额差异率分别为 0.05%、0.13%、0.14%和 0.02%,差异较小,外销
金额与出口退税申报金额相匹配。

D.出库数据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数量与产品出库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英尺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出库数量 25.29 92.68 143.98 126.16
销售数量 25.29 92.68 143.98 126.16
差异 - - -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出库数量与销售数量一致。公司境外销
售以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北美市场销售方面,公司将产品运输至位于
Magna 公司附近的墨西哥德尔里奥中转仓,根据客户需求由中转仓直接发货;欧
洲市场销售方面,公司主要出口整皮至境外子公司欧创中心,并交由 Texla
Automotive Tex 裁片后,运送至 Covercar 公司工厂。境外中转仓和委托裁片方工
厂距离客户工厂地理位置近,运输较为便利,一般当天送货后即可验收。因此公
司境外销售确认收入的数量与产品出库数据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较为集中,与主要外销客户建立了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出口销售金额与海关统计数据、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和出库
数据基本匹配,公司境外销售真实。

1-1-220
(2)不同区城销售的主要产品、金额、数量及占比,结合外销国家下游产
业的情况分析销售价格、数量变动的合理性

①北美市场销售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往北美市场的主要产品为二层裁片产品,用于配套克莱斯
勒 DX9 项目,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销售价格
期间 占境外销售比例
(万平方英尺) (万元) (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2.58 357.49 15.83 79.14%
2019 年度 76.68 1,149.12 14.99 66.88%
2018 年度 124.50 1,622.48 13.03 68.52%
2017 年度 112.97 1,701.54 15.06 78.1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在北美市场销售数量及销售金额占公司境外销
售的比例较高,整体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克莱斯勒 DX9 项目接近周期结束,
客户采购量减少所致。销售价格的波动一方面受到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的影
响,另一方面,细分产品的单价不同导致平均销售价格呈现一定的波动。公司销
售的二层裁片产品大多用于缝制座椅,但不同位置的裁片定价存在差异,主要受
到裁切率的影响。一般来讲,小片产品较易排版,裁切率相对较高,因此定价略
低于大片产品。2018 年,外销二层裁片平均销售价格较低,主要是由于当年小
片产品销量占比较高所致。

②欧洲市场销售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往欧洲市场的主要产品为头层无铬鞣裁片,具体销售情况
如下: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销售价格
期间 占境外销售比例
(万平方英尺) (万元) (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64 91.92 34.76 20.35%
2019 年度 15.80 562.82 35.61 32.76%
2018 年度 18.72 719.71 38.44 30.40%
2017 年度 11.90 444.75 37.37 20.42%

公司自 2017 年开始实现向欧洲销售头层无铬鞣裁片,用于配套德国大众新
SUV 车型 VW276 项目。报告期内,对欧洲市场的平均销售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主要是受人民币兑欧元汇率影响,存在小范围波动。


1-1-221
③外销国家下游产业发展情况

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是全球汽车工业发展较早、产业较为成熟的地区,也是
众多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厂商及零部件供应商总部所在地。根据世界汽车组织
(OICA)发布的统计数据,2014 年至 2019 年,北美地区(指加拿大、美国、
墨西哥三国)和欧洲地区汽车产销量如下:




由上图可知,2014 年至 2019 年,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汽车产量总体保持稳
定;销量方面,北美地区销量先升后降,总体保持在 2,100 万辆左右,欧洲地区
销量则逐渐上升,与北美地区销量差距逐渐减少。

总体而言,公司产品外销所属的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是全球汽车工业的重要


1-1-222
组成部分,产销量占全球总产销量的比例均在 40%以上,产业发展趋势良好。公
司外销配套车型均为全球知名整车制造品牌,且双方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对公司
产品外销起到了积极影响。

(3)外销产品的最终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

Magna 公司隶属于 Magna International Inc 公司。Manga International Inc 是国
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2019 年《财富》世界 500 强,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 MG.TO 和 MGA.N,其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Magna International Inc
成立时间 1961-11-06
注册资本/股本 23,197,615,997 美元
主要办公地址 377 Magna Drive, Aurora, Ontario, Canada L4G 7K1
主营业务 设计、开发和生产汽车系统、总成、模块和组件,以及整车组装
(注)
经营情况 2020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129.50 亿美元,净亏损 4.00 亿美元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 Magna International Inc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②Covercar S.A.

Covercar 公司成立于 1993 年,总部位于西班牙巴塞罗那市,主要业务为裁
切及缝制汽车内饰、面套等产品,在摩洛哥、葡萄牙等国设有工厂或物流中心,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Covercar S.A.
成立时间 1993 年 1 月 1 日
注册资本 1,502,500.00 欧元
CALLE INDEPENDENCIA (POL INDUSTRIAL PLANS DE LA
主要办公地址
SALA), 8 -10 NAVE B PARC 3 08650 SALLENT BARCELONA
主营业务 其他纺织品制造
经营情况 2017 年营业收入约为 4,332.76 万欧元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海外资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最终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1-1-223
①Fiat Chrysler Automobiles N.V.(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

公司销往 Magna 公司的产品用于配套克莱斯勒 DX9 车型,其最终客户为 Fiat
Chrysler Automobiles N.V.(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的整车
生产企业,由菲亚特和克莱斯勒两大汽车公司合并而来。该公司为纽约证券交易
所及米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 FCAU.N 和 FCA.BSI,其基本
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Fiat Chrysler Automobiles N.V.
(1)
成立时间 2014 年 1 月
注册资本/股本 20,000,000 欧元
主要办公地址 25 St.James’Street,London SW1A 1HA,United Kingdom
主营业务 设计、工程、制造、分销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和生产系统
(2)
经营情况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 322.74 亿欧元,净利润-27.34 亿欧元

注:

1、2014 年 1 月,菲亚特集团持有克莱斯勒集团股权增至 100%;同年 10 月,两家集团

合并为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新公司股票开始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米兰证券交易所交

易。以上信息来自该公司官网(www.fcagroup.com)。

2、以上信息来自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②Volkswagen AG(德国大众集团)

公司销往 Covercar 公司的产品用于配套德国大众 VW276 车型,其最终客户
为 Volkeswagen AG(德国大众集团),是一家全球知名的整车生产企业,2019 年
《财富》世界 500 强,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VOW.DF,
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Volkswagen AG
成立时间 成立于 1904 年
注册资本/股本 12.83 亿欧元
主要办公地址 Wolfsburg, 38440 Germany
主营业务 整车制造
(注)
经营情况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 961.31 亿欧元,净利润-12.01 亿欧元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德国大众集团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五)原辅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1-224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占当期原材料
年度 原材料 采购金额(万元) 平均单价(元) 单位 采购总额的比

盐渍牛皮 8,825.17 169.32 张 44.07%
2020 年
蓝湿牛皮 168.05 5.77 平方英尺 0.84%
1-6 月
合计 8,993.22 44.91%
盐渍牛皮 13,152.14 154.90 张 43.22%
2019 年
蓝湿牛皮 2,300.24 3.73 平方英尺 7.56%

合计 15,452.38 50.78%
盐渍牛皮 15,613.64 251.96 张 52.47%
2018 年
蓝湿牛皮 2,107.32 6.59 平方英尺 7.08%

合计 17,720.96 59.55%
盐渍牛皮 20,957.62 353.80 张 54.15%
2017 年
蓝湿牛皮 5,019.42 7.66 平方英尺 12.97%

合计 25,977.04 67.12%

(2)进口牛皮采购均价持续走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牛皮供给方面,牛皮产出与牛屠宰量存在直接关系。根据美国农业部统计数
据,2015 年以来,全球合计牛屠宰量呈增长趋势,2015 年约为 23,096.50 万头,
2019 年约为 24,135.30 万头。公司牛皮主要进口国澳大利亚和巴西同期牛屠宰量
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Wind 资讯,经整理


1-1-225
需求方面,我国作为全球皮革产业大国,皮革耗用量位居世界前列。根据中
国皮革协会统计数据,2015 年以来,全国规模以上企业轻革产量及汽车革细分
领域产量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皮革协会,经整理

由上图可知,2015 年以来,我国规模以上企业轻革产量整体呈下降趋势,
细分市场方面,得益于我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2015 年至 2017 年,全国规模
以上企业汽车革产量呈上升趋势,但 2017 年开始下降较为明显。总体而言,报
告期内,我国皮革市场总体需求方面景气度不高。

受上述供求关系影响,2015 年以来,我国进口盐渍牛皮(牛原皮)单价整
体呈下降趋势: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经整理



1-1-226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牛皮供给市场较为平稳,但需求端景气度不高,使得
进口牛皮采购均价有所下降,具有合理性。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2020 年 5 月我国进口盐渍牛皮单价约为 0.72 美
元/千克,相比 2019 年 12 月的 0.86 美元/千克继续下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牛
皮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在短期内仍将持续。

2、能源供应及消耗情况

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蒸汽。报告期内,能源消耗情况
具体如下:
主要能源 年度 金额(万元)
2020 年 1-6 月 457.33
2019 年度 698.23

2018 年度 625.04
2017 年度 643.44
2020 年 1-6 月 382.19
2019 年度 691.82
蒸汽
2018 年度 675.04
2017 年度 581.14

3、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采购金额 占原材料采购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品类
(万元) 总额比例
(注)
JBS SA 2,871.11 14.34% 皮料
Teys Australia Pty Ltd 1,863.02 9.30% 皮料
Tasman Industries Inc&Affiliates 1,611.71 8.05% 皮料
2020 年
1-6 月 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 1,479.17 7.39% 化料
ZSCHIMMER AND SCHWARZ
1,308.82 6.54% 化料
GMBH AND CO KG
合计 9,133.83 45.61%
(注)
JBS SA 7,767.68 25.52% 皮料
Teys Australia Pty Ltd 4,643.12 15.26% 皮料
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 2,039.72 6.70% 化料
2019 年
ZSCHIMMER AND SCHWARZ
度 1,500.32 4.93% 化料
GMBH AND CO KG
LANXESS Pte. Ltd. 1,431.09 4.70% 化料
合计 17,381.94 57.12%


1-1-227
A.I.TOPPER AND CO PTY LTD 5,476.20 18.40% 皮料
(注)
JBS SA 4,849.18 16.29% 皮料
Teys Australia Pty Ltd 2,586.22 8.69% 皮料
2018 年
度 LANXESS Pte.Ltd. 2,075.74 6.97% 化料
ZSCHIMMER AND SCHWARZ
1,793.63 6.03% 化料
GMBH AND CO KG
合计 16,780.97 56.39% -
A.I.TOPPER AND CO PTY LTD 7,889.02 20.38% 皮料
(注)
JBS SA 6,529.29 16.87% 皮料
Coming Industria e Comercio de 9.34% 皮料
2017 年 3,613.40
Couros Ltda

Teys Australia Pty Ltd 3,564.20 9.21% 皮料
LANXESS Pte.Ltd. 2,584.81 6.68% 化料
合计 24,180.73 62.48% -

注:公司向 JBS SA 的采购包括向该公司及该公司的下属公司 JBS Australia Pty Limited、

JBS Leather Uruguay SA、JBS Leather Paraguay SRL 和 Swift Beef Company 的采购总额


4、按采购种类披露向前 5 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内容、结算方
式、采购金额、采购占比等情况,主要原材料及能源耗用情况与公司产品产销
情况的匹配性

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皮料和化料。报告期内,各类原材料向主要供
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1)皮料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占皮料采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方式 结算方式 采购金额
购比例
JBS SA 直接采购 信用证 2,871.11 31.93%
信用证/电
Teys Australia Pty Ltd 直接采购 1,863.02 20.72%

2020 年
Tasman Industries Inc&Affiliates 直接采购 信用证 1,611.71 17.92%
1-6 月
Tyson Fresh Meat Inc. 直接采购 信用证 1,072.78 11.93%
A.I.Topper and Co Pty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599.25 6.66%
合计 8,017.88 89.15%
2019 年 JBS SA 直接采购 信用证 7,767.68 50.27%
度 Teys Australia Pty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电 4,643.12 30.05%

1-1-228

A.I.Topper and Co Pty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1,337.75 8.66%
Tyson Fresh Meat Inc. 直接采购 信用证 916.08 5.93%
National Beef Packing Co.,LLC 直接采购 信用证 371.94 2.41%
合计 15,036.57 97.31%
A.I.Topper and Co Pty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5,476.20 30.90%
JBS SA 直接采购 信用证 4,849.18 27.36%
Teys Australia Pty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2,586.22 14.59%
2018 年
Bank Bros and Son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1,291.47 7.29%

Coming Industria e Comercio de
直接采购 信用证 1,131.53 6.39%
Couros Ltda
合计 15,334.59 86.53%
A.I.Topper and Co Pty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7,889.02 30.37%
JBS SA 直接采购 信用证 6,529.29 25.13%
Coming Industria e Comercio de
2017 年 直接采购 信用证 3,613.40 13.91%
Couros Ltda

Teys Australia Pty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3,564.20 13.72%
Tyson Fresh Meat Inc. 直接采购 信用证 1,452.14 5.59%
合计 23,048.06 88.72%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拥有任何权益。

(2)化料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占化料采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方式 结算方式 采购金额
购比例
银行转账/
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 直接采购 1,479.17 15.27%
承兑汇票
Zschimmer and Schwarz GMBH 电汇/信用
直接采购 1,308.82 13.51%
AND CO KG 证
2020 年 电汇/信用
Lanxess Pte. Ltd. 直接采购 1,205.18 12.44%
1-6 月 证
Center Fortune International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887.06 9.16%
Seta S/A Extrativa Tanino De
直接采购 信用证 787.24 8.13%
Acacia
合计 5,667.48 58.52%
银行转账/
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 直接采购 2,039.72 17.59%
承兑汇票
2019 年
Zschimmer and Schwarz GMBH 电汇/信用
度 直接采购 1,500.32 12.94%
AND CO KG 证
Lanxess Pte. Ltd. 直接采购 电汇/信用 1,431.09 12.34%


1-1-229

Center Fortune International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808.71 6.97%
Seta S/A Extrativa Tanino De
直接采购 信用证 655.20 5.65%
Acacia
合计 6,435.05 55.49%
电汇/信用
Lanxess Pte. Ltd. 直接采购 2,075.74 21.59%

Zschimmer and Schwarz GMBH 电汇/信用
直接采购 1,793.63 18.65%
AND CO KG 证
2018 年 银行转账/
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 直接采购 991.88 10.32%
度 承兑汇票
电汇/信用
Quaker Color 直接采购 701.79 7.30%

Center Fortune International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544.68 5.66%
合计 6,107.73 63.52%
电汇/信用
Lanxess Pte. Ltd. 直接采购 2,584.81 26.43%

电汇/信用
Quaker Color 直接采购 1,284.67 13.14%

2017 年 Zschimmer and Schwarz GMBH 电汇/信用
直接采购 1,162.30 11.88%
度 AND CO KG 证
Seta S/A Extrativa Tanino De 直接采购 信用证 724.26 7.41%
Acacia
Center Fortune International Ltd 直接采购 信用证 590.61 6.04%
合计 6,346.66 64.89%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拥有任何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不存
在关联关系。

(3)主要原材料及能源耗用情况与公司产品产销情况的匹配性

①主要原材料耗用与产品产销匹配情况

A.皮料耗用匹配情况

在生产过程中,二层皮的产出量由原皮的厚度决定。由于牛原皮非标准化产
品,各部位厚度不均,因此公司以头层皮的投入产出比来衡量皮料耗用与产出的
匹配关系,报告期内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英尺

1-1-230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期投入(A) 2,929.30 4,009.54 3,638.83 3,554.67
本期产量(B) 2,813.36 4,032.09 3,552.50 3,345.56
投入产出比(B/A) 0.96 1.01 0.98 0.94

注:本期投入=期初在产品面积+本期领用皮料面积;本期产量=本期头层皮入库面积+

期末在产品面积


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皮料投入产出比基本保持稳定,皮料耗用情况与
产品产量相匹配。2019 年度产出略高于投入,主要是随着生产工艺的改良,皮
料在生产过程中的延展性略有提升。2020 年 1-6 月,投入产出比略有下降,主要
是由于本期新量产项目较多,量产初期为保证产品质量,材料损耗有所上升。

B.化料耗用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化料领用数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生产领用量(万千克,A) 417.50 719.75 692.08 685.83
产量(万平方英尺,B) 1,850.85 3,396.02 3,000.22 3,017.32
单位产量耗用化料量(A/B) 0.23 0.21 0.23 0.23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单位产量耗用的化料数量基本保持稳定,
化料耗用情况与产品产量相匹配。2019 年度单位产量耗用化料量略低于以前年
度,主要是由于公司对毛皮鞣制的部分简单工序采取了委托加工的方式,鞣制工
序中耗用的基础化料,如工业精盐、石灰等,由加工方承担,该部分化料价值不
高但用量较大,从而使得当年度公司单位产量耗用的化料重量略有下降。

②能源耗用与产品产销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耗用数量及产品产销数量总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电(万度) 735.08 1,095.35 945.80 909.74
蒸汽(万吨) 2.26 3.96 4.15 3.66
产量(万平方英尺) 1,850.85 3,396.02 3,000.22 3,017.32
销量(万平方英尺) 1,659.64 3,326.01 3,012.01 2,977.44

主要能源耗用数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具体分析如下:

A.电力耗用数量与产量匹配情况


1-1-23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数量 数量 波动 数量 波动 数量
电(万度) 735.08 1,095.35 15.81% 945.80 3.96% 909.74
产量(万平方英尺) 1,850.85 3,396.02 13.19% 3,000.22 -0.57% 3,017.32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电力耗用数量与产品产量虽然整体均呈现上升趋势,
但各年间变动有所不同。

2018 年相比 2017 年,产品产量基本持平,但用电量增长 3.96%,主要是由
于产成品结构变化以及新量产项目对生产工序要求提高所致。产成品结构方面,
2017 年头层无铬鞣牛皮革占比 73.30%,2018 年增长至 78.56%;而头层铬鞣牛
皮革占比由 19.40%下降至 11.54%。从生产工艺角度,无铬鞣牛皮革是由盐渍牛
皮生产至产成品,而铬鞣牛皮革是由蓝湿牛皮开始生产。蓝湿牛皮是盐渍牛皮通
过含铬鞣剂初加工后的半成品,因此生产铬鞣牛皮革的工序较短,耗用的电量较
少。此外,2018 年起,奥迪 Q5L、探岳和探歌等新项目开始量产,在产成品质
量方面要求高于报告期初期销售占比较高的宝来、速腾项目。为更好的满足客户
要求,在加工工序上,相较前期,公司增加了真空干燥、挂凉(进行温度、湿度
与 VOC 控制)等整理工序的频次。综合以上因素,在产量基本持平的情况下,
2018 年用电量相比 2017 年所增长。

2019 年相比 2018 年,头层无铬鞣牛皮革产量占比增长至 91.35%,头层铬鞣
牛皮革产量占比进一步下降至 5.65%,且新项目奥迪 Q3 于 2019 年放量较为明显,
由此导致用电量的增长幅度略高于产量增长幅度。

2020 年 1-6 月,头层无铬鞣牛皮革产量占比增长至 95.20%,头层铬鞣牛皮
革产量占比进一步下降至 3.19%,且部分新项目开始量产,由此导致虽然当期牛
皮革总产量为 2019 年 54.50%,但用电量为 2019 年的 67.11%。

B.蒸汽耗用数量与产量匹配情况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数量 数量 波动 数量 波动 数量
蒸汽(万吨) 2.26 3.96 -4.43% 4.15 13.18% 3.66
产量(万平方英尺) 1,850.85 3,396.02 13.19% 3,000.22 -0.57% 3,017.32

2018 年相比 2017 年,蒸汽耗用量有所增长的原因与耗电量上升的原因一致,
由于产成品结构变化以及新量产项目对生产工序要求提高所致。2019 年相比

1-1-232
2018 年,产量增长 13.19%,而蒸汽耗用量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子公司辽宁富
新在 2019 年下半年对一部分的毛皮鞣制采取了委外加工的方式,相应的减少了
辽宁富新的蒸汽消耗量,使得全年蒸汽耗用量相比 2018 年度略有下降。2020 年
1-6 月,牛皮革总产量为 2019 年 54.50%,而蒸汽耗用量为 2019 年的 57.07%,
二者基本呈匹配关系。

5、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1)主要皮料供应商基本情况

①A.I.Topper and Co Pty Ltd(“A.I. Topper 公司”)
成立时间 1954 年 12 月 3 日
注册资本 20,200 澳元
287 Clarence Street Sydney New South Wales NSW 2000
主要办公地址
Australia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Aggregate Holdings Pty Ltd 持股
股权结构
100.00%。
营业范围 皮革、毛皮和兽皮的加工、鞣制、生产和出口
经营规模 年产量约为 200 万张牛皮革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供应商调查表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海外资信报告。


②Teys Australia Pty Ltd(“Teys 公司”)
成立时间 1972 年 10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18,829,113.03 澳元
Building 3, Freeway Office Park 2728 Logan Road Eight Mile
主要办公地址 Plains, Queensland QLD 4113 Australia
共发行 1,050,000 普通 A 股和 1,092,856 普通 B 股;其中 TEYS
INVESTMENTS PTY. LTD.持有 1,050,000 普通 A 股和 21,428
股权结构
普通 B 股,CARGILL AUSTRALIA LIMITED 持有 1,071,428
普通 B 股。
熟食、便餐和新鲜即食品等肉类产品生产、批发和出口以及
营业范围
鞋类、箱包、家具和汽车业毛皮加工
经营规模 未公开披露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海外资信报告。


③JBS SA(“JBS 公司”)



1-1-233
报告期内,公司向 JBS 公司的采购包括向其下属公司 JBS Australia Pty
Limited、JBS Leather Uruguay SA、JBS Leather Paraguay SRL 和 Swift Beef
Company 的采购总额。JBS 公司是巴西圣保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JBSS3.SA,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1954 年
注册资本 2,728,747,412 股
主要办公地址 巴西圣保罗
股权结构 第一大股东为 J&F Investimentos S.A.,持股 40.64%
营业范围 主要从事肉类加工及食品产业
经营规模 2019 年总收入 454.76 亿欧元,净利润 13.49 亿欧元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 JBS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网站公开信息(https://jbs.com.br/)。

④Coming Industria e Comercio de Couros Ltda(“Coming 公司”)
成立时间 1982 年 10 月 7 日
注册资本 6,000,000.00 巴西雷亚尔
ESTRADA DO BUGRE, S/N. KM 5,2 FAZENDA
主要办公地址
FAZENDINHA - ZONA RURAL 75.393-899 - TRINDADE/GO
EMILIO CARLOS BITTAR:2,000,000.00 巴西雷亚尔
股权结构 MARCIO BRASIL BITTAR:2,000,000.00 巴西雷亚尔
MARIO BITTAR FILHO:2,000,000.00 巴西雷亚尔
营业范围 鞣制和其他革制品贸易
经营规模 未公开披露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海外资信报告。

(2)主要化料供应商基本情况

①Lanxess Pte. Ltd.(“朗盛公司”)

朗盛公司是德国化料商 Lanxess AG 的全资子公司。Lanxess AG 是一家全球
领先的专门从事特殊化学品制造的工业集团,是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LXS.DF,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由德国拜耳集团拆分化学品和聚合物业务成立
股本 91,522,936 欧元
主要办公地址 德国科隆
股权结构 第一大股东为 General Reinsurance AG,持股比例 5.25%
营业范围 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化学中间体、添加剂、专用化学品和塑料。
经营规模 2020 年 1-6 月集团总收入 31.83 亿欧元,净利润 8.62 亿欧元。

1-1-234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 Lanxess AG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网站(https://lanxess.com)、

及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


②Quaker Color(“Quaker 公司”)
成立时间 1972 年 7 月 18 日
股本 未公开披露
主要办公地址 201 S. Hellertown Ave Quakertown, PA 18951 USA
股权结构 Kenneth F Brown Jr & Sr 持股 100%
皮革鞣制和涂饰、无机颜料、油漆及相关产品生产以及化学
营业范围
品及相关产品批发
经营规模 未公开披露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海外资信报告。

③Zschimmer and Schwarz GMBH AND CO KG(“德国司马化学”)
成立时间 1996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60,000 欧元
主要办公地址 Max-Schwarz-Str. 4, Lahnstein, 56112, Germany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Zschimmer & Schwarz Holding GmbH &
股权结构
Co KG 持股 100.00%
营业范围 化工品生产制造
经营规模 未公开披露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海外资信报告。

④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11 月 7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 1202 室
股权结构 武晓龙持股 51%;武贺生持股 49%
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化学试剂
营业范围
等)、皮革批发、零售;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从事皮革及合成革化工品贸易,其中皮革化工品占比约
为 90%。主要代理品牌均为全球知名皮革化工品生产商,如
经营规模
斯塔尔、巴斯夫、Biokimica 等。主要客户包括兴业科技、卡
森股份等。2018 年收入规模约为 1 亿元。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否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公开信息检索,其中经营规模有关信息系根据供应商访谈整理。


1-1-235
6、主要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供应商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
及分布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1)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背景及协议签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皮料、化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变
动情况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皮料供应商 A.I.Topper 公司的采购额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向 A.I.Topper 公司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7,889.02 万元、5,476.20
万元、1,337.75 万元和 599.25 万元,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对该公司采购下降
较为明显,主要是出于以下原因:

A.A.I.Topper 公司、Teys 公司和 JBS 公司是公司主要的盐渍牛皮采购商,
其中,Teys 公司和 JBS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肉类加工和食品产业,牛皮为副产品,
存储空间有限且急于处理;而 A.I.Topper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生产和加工动物皮类
产品,产品储存空间充足,且对价格的要求较高。因此在产品价格方面,Teys
公司和 JBS 公司更有优势;

B.从产品销售方面,A.I.Topper 公司主要销售未去肉盐渍牛皮,而 Teys 公
司和 JBS 公司主要销售去肉盐渍牛皮,去肉、修边等前期工序已经完成,对公
司来讲更易处理,采购相同重量的皮革可利用部分更高,因此相比 A.I.Topper 公
司更有优势。公司以前年度从 A.I.Topper 公司采购量较大,主要是由于其是专业
的动物皮类产品生产商,牛皮革产量较大且公司与其合作历史较为久远,在以前
年度皮料市场供需较为平衡的情况下,能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原皮供应。但近年来
皮料价格持续下行,市场供给大于需求,公司原材料采购的选择性更为丰富。同
时,随着汽车革的销售规模不断提升,为提高生产效率和原材料利用率,从处理
的便捷性角度考虑,公司向 Teys 公司和 JBS 公司的采购量逐渐上升。

综合以上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从 A.I.Topper 公司的采购金额逐渐下降,而
从 Teys 公司和 JBS 公司的采购金额有所上升。

②对化料供应商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的采购额上升



1-1-236
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皮革及合成革化工品贸易,主要代理品牌
均为全球知名皮革化工品生产商,如斯塔尔、巴斯夫、Biokimica 等。斯塔尔
(Stahl)、和巴斯夫(BASF)为全球汽车皮革化料领域领先企业,2017 年年底,
巴斯夫向斯塔尔转让了全球皮革化学品业务,并获得了斯塔尔集团 16%的股权,
使得皮革化工品的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也使得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代
理量有所增长。此外,自 2018 年起,公司由供应中端车型向高端车型转变,奥
迪 Q5L、Q3、探岳和探歌等新车型逐渐放量,需要性能更好的化料配合皮革生
产,采购化料的品质有所提升。综合以上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对海宁佰思腾贸
易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有所上升。

关于采购协议签署方面,皮料供应商方面,公司与 JBS SA、Teys Australia Pty
Ltd 和 A.I. Topper 之间按批次分别进行协商并签署采购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采
购皮料种类、数量、单价、送达港口、船期及支付方式等基本信息。

化料供应商方面,公司与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签署月度供货协议,并在
协议中约定采购化料种类、数量、单价、支付方式等信息。

除上述基本信息外,采购协议中对定价、采购量、合作期限等不存在限制性
条款。

(2)主要供应商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如前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均为国际知名皮革、化工原料制造商
(或其国内代理),行业地位处于领先水平,经营规模较大,且从事相关行业的
时间较长,至今已发展为各自行业中的领先者,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
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时间较早,合作关系较为稳定。

此外,从主要供应商的分布来看,公司主要的皮料供应商来自于巴西、澳大
利亚等国。虽然原产地不同会导致皮料特性存在一定差异,但相互之间可替代性
较高。化料方面,公司主要的化料供应商来自于德国、美国等国,且均为行业内
知名品牌,产品质量有保证且竞争较为激烈。因此,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及不
同市场间价格情况对细分产品的采购数量进行调整,以满足生产需求。公司对单
一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情形。


1-1-237
此外,报告期内,我国与澳大利亚、巴西等公司主要原料进口国贸易政策较
为稳定,目前未发生重大改变。

(3)主要供应商分布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根据振静股份(603477.SH)招股说明书披露,皮料采购方面,主要供应商
均来自境外,在其报告期内(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
下同),前五名皮料供应商合计占比分别为 71.78%、65.32%、69.59%和 76.38%。
化料采购方面,虽然直接供应商以国内企业为主,但采购的产品仍为行业知名品
牌,“如汤普勒、朗盛(LANXESS)、斯塔尔(STAHL)等,该等产品在皮革精
细化工行业具有一定品牌与知名度”,“主要皮革化工原材料供应商为该等新型环
保皮革化工原材料生产制造商,或其品牌代理商”。在其报告期内,前五名化料
供应商合计采购占比分别为 41.89%、45.47%、44.52%和 41.74%。

公司皮料、化料主要供应商均来自境外,与同行业公司的主要差异在于化料
采购对象的分布。除海宁佰思腾贸易有限公司外,公司一般直接向境外化料生产
商或其境内子公司采购,如朗盛(常州)有限公司(隶属于 Lanxess Pte. Ltd.)
等。从最终采购的产品来看,公司使用的化料品牌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供应商分布和采购集中度较高的特点与同行业公司不存
在重大差异。

(4)主要向国外采购原材料的原因及合理性

皮料方面,我国虽然是全球牛皮产量大国,但畜牧业经营模式仍较为粗放,
原料皮部位差异大、伤残多、质量不稳定等情况时有发生。而澳大利亚、巴西、
美国等国养牛业较为发达,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规模化、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现
代经营模式,牛皮质量较为稳定,大小、规格等方面较为统一。

化料方面,皮革行业高端化工原料以国外品牌为主,如斯塔尔、巴斯夫、朗
盛等品牌,其深耕行业多年,产品的技术领先性和质量稳定性较高,适用于汽车
内饰皮革等高端皮革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来源均为境外,且采购标
准基本一致,以优质牛皮、高品质化工原料为主。公司主要向国外采购原材料具

1-1-238
有合理性,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从主要供应商的分布来看,公司主要的皮料供应商来自于巴西、澳大利亚等
国。虽然原产地不同会导致皮料特性存在一定差异,但相互之间可替代性较高。
化料方面,公司主要的化料供应商来自于德国、美国等国,且均为行业内知名品
牌,产品质量有保证且竞争较为激烈。因此,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及不同市场
间价格情况对细分产品的采购数量进行调整,以满足生产需求。公司对主要供应
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5)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和新冠疫情对原材料采购及生产的影响。

关于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原材料采购及生产的影响请参见本节“四/(四)
产量、销量及销售收入”中有关内容。

新冠疫情对公司原材料采购及生产的影响如下: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皮料和化料,以进口采购为主,其中皮料供应商主要来自
于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化料供应商主要来自于德国、美国等国。根据各国有关
部门发布的信息,截至目前,澳大利亚新增确诊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巴西新增
确诊数量呈波动趋势,而美国、德国新增确诊数量呈上升趋势。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库皮料数量共计约 44.10 万张,在途皮料数
量共计约 14.92 万张,按照目前的排产计划,预计可以生产至 2020 年 12 月。化
料方面,自疫情发展以来,公司相关人员已与各主要供应商或其国内代理商进行
紧密沟通,并根据生产计划要求供应商提前备货。公司在库化料预计可使用至
2020 年 12 月底,供应商处货源充足。公司原材料储备较为充足,生产计划未受
到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各类采购活动正常进行,新增采购订单的签署和执行不存在
重大障碍。同时考虑疫情可能影响运输船期,公司已开始提前加大原材料的采购
和战略储备。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海外疫情的发展未对公司进口采购产生重大影响。在
本次疫情发展态势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本次疫情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产生重大持续经营问题。

1-1-239
7、委托加工和主要外协厂商的具体情况
(1)报告期委外加工采购金额及占比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在订单高峰期,公司在产能有限
的情况下,为了优先将资源配置在研发以及对技术和保密要求高的生产环节,会
选择将部分冲孔、毛皮鞣制等非核心生产环节外包给外协厂商,从而实现公司资
源的优化利用,但总体委托加工量占整个采购金额的比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委托加工费 609.58 539.06 280.26 535.86
营业成本 17,744.26 36,032.21 35,409.09 35,984.17
占比 3.44% 1.50% 0.79% 1.49%

(2)主要外协厂商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外协厂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占当期委
外协加工 是否关 是否当 加工费
期间 外协厂商名称 托加工费
类别 联方 期新增 (万元)
之比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
(注 ) 毛皮鞣制 否 否 577.89 94.80%
司 1
2020 年
海宁超越冲孔制品有限
1-6 月 冲孔 否 否 17.34 2.84%
公司
合计 595.23 97.64%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
(注 ) 毛皮鞣制 否 是 386.36 71.67%
司 1
2019 年 Texla Automotive Tex 裁片 否 否 83.35 15.46%
度 海宁超越冲孔制品有限
冲孔 否 否 40.38 7.49%
公司
合计 510.09 94.63%
海宁超越冲孔制品有限
冲孔 否 否 131.69 46.99%
2018 年 公司
度 Texla Automotive Tex 裁片 否 否 126.36 45.09%
合计 258.05 92.08%
海宁超越冲孔制品有限
冲孔 否 否 167.52 31.26%
公司
2017 年 Texla Automotive Tex 裁片 否 是 155.16 28.96%
度 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
(注 ) 复鞣染色 是 否 148.96 27.80%
公司 2
合计 471.64 88.02%



1-1-240
注 1:2019 年下半年起,公司客户订单有所增长,同时辽宁富新所在的阜新皮革产业开

发区城市污水厂进行污水设施的升级改造,对当地生产企业采取污水临时限排措施,辽宁富

新亦受到限排影响。为不影响订单按时交付,公司采用委托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加工方

式扩充毛皮鞣制工段生产能力。

注 2: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浙江明新皮业有限公司。2017 年,发行人业

务规模扩张迅速,同时受到阶段性用工短缺因素影响,高峰期产能不足,亟需委托加工厂商

作为产能补充。考虑到明新皮业紧邻发行人厂区,且具备丰富的毛皮加工生产经验,故发行

人于 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0 月期间,委托明新皮业为其提供复鞣染色加工服务。2017 年

11 月后,明新皮业更名为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相关经营范围并不再提供前述

加工服务。同时,随着发行人自身产能的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日益成熟以及管理水平的不断

提高,原有加工业务已转为自行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厂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开始交易
序 外协厂商名 控股股东及实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时间及交
号 称 际控制法人
易持续性
文登市森鹿 皮面革、油柔
1900 万人 2019 年开
1 制革有限公 1993-07-26 革、装饰布制 张锦卫
民币 始至今
司 造
纺织面料、皮
海宁超越冲 革面料、海绵
25 万人民 2014 年开
2 孔制品有限 2014-05-13 冲孔;纺织、 袁建峰
币 始至今
公司 皮革面料激
光雕花加工
1500 万人 2007 年
3 德创管理 2003-10-29 投资管理 庄君新
民币 -2017 年
Texla
成立于 1999 年,位于葡萄牙 Oliveirinha,主要为公司提供 2017 年至
4 Automotive
裁片服务,其主要信息未公开披露。 今
Tex

(3)主要外协厂商的环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生产环节中,毛皮鞣制、复鞣染色为污水排放工段。报
告期内,为公司提供上述加工服务的外协厂商为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浙江
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环保合规情况具体如下:
外协期 外协厂商 外协期排污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环保处罚情况
文登市森鹿制 2017 年 12 月 29
2019 年度 91371081166810361Y001P 无
革有限公司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1-241
28 日
2016 年 6 月 7 日
2017 年度 德创管理 浙 FN2016A0212 至 2021 年 6 月 6 无
(注)


注: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钢铁、印染和电镀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

通知》(浙环函〔2017〕440 号),作为制革企业,德创管理应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统

一换发新排污许可证。鉴于其已将排污设施转让给发行人,并更改经营范围不再从事制革业

务,因此未再申领新排污许可证。原排污许可证自动作废。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为毛皮鞣制、复鞣染色等加工服务的外协厂商在为发
行人提供加工服务时均拥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委托加工服务主要因自身订单持续增长及销售旺季时
交货需求过于集中背景下部分生产环节产能受限所致,但整体上产生废水、废气
排放的委外生产环节交易金额占比不高,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发行人也不存在将高污染生产环节进行转移的情形。

(六)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历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革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等国家安全生产的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发行人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并通过了 ISO 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定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以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等多
项管理制度,建立了“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层
级管理人员及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
职责,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操作,
确保安全生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也未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七)环境保护情况


1-1-242
发行人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建立健全了环境
保 护 与 治 理 各 项 具 体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 发 行 人 已 通 过 ISO14001 :
2015GB/T2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日常工作中,发行人制定并严格按照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充分识别公司的产品、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具
体污染源,针对具体污染源制定严格的企业排放标准和运行控制程序,对可能具
有重大环境影响、重大风险的运行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联系环境监测
部门对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等具体程序来有效完成公司环境管理工作。

根据中国皮革协会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通过行业环保核查的公告》(中皮协〔2018〕51 号),发行人已通过行业
核查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国皮革协会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发布的《关
于发布通过行业核查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名单(第 10
批)的公告》(中皮协〔2017〕69 号),辽宁富新已通过行业核查符合环保法律
法规要求。欧创中心无生产车间,无需就环境保护获得许可或进行报备。报告期
内,欧创中心经营遵循德国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要求。

1、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1)污染源及产生环节

从生产工艺的角度,发行人现阶段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
固废及噪声等,各项污染物主要来源如下:

① 废水:主要来源于各道工艺过程中的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生产废
水主要包括去毛含硫废水、去肉含脂废水、鞣制含铬废水、染色废水和其他废水。
废水中的污染指标为 pH、COD、BOD、固体悬浮物以及硫化物、总铬、氨氮、
六价铬等。具体如下:
工段 项目 内容
污水来源 水洗、浸水、脱脂、脱毛、浸灰、脱灰、软化等工序
有机物:污血、蛋白质、油脂、脱脂剂、助剂等; 无机物:
主要污染物 盐、石灰、Na2CO3、NH4+等;此外还含有大量的毛发、泥
准备工段 沙等固体悬浮物
污染物特征指标 CODCr、BOD5、SS、S2-、pH、油脂、氨氮、Cl-
污水排放量约占制革总水量的 60~70%,污染负荷占总排
污染负荷比例
放量的 70%左右,是制革污水的主要来源
鞣制工段 污水来源 浸酸和鞣制

1-1-243
主要污染物 无机盐、三价铬、悬浮物等
污染物特征指标 CODCr、BOD5、SS、Cr、pH、油脂、氨氮、S2-、Cl-
污染负荷比例 污水排放量约占制革总水量的 8%左右
污水来源 中和、复鞣、染色、加脂、喷涂、除尘等工序
色度、有机化合物(如表面活性剂、染料、各类复鞣剂、
主要污染物
整饰工段 树脂)、悬浮物
污染物特征指标 CODCr、BOD5、SS、Cr、pH、油脂、氨氮
污染负荷比例 污水排放量约占制革总水量的 20~30%左右

② 废气:主要来源为涂饰废气、磨革粉尘、污水处理站和废料储存场所;

③ 固废:主要包括制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毛渣、肉渣、碎皮、边角料、污
泥、含铬皮屑等固体废物、水处理生产的污泥和少量生活垃圾等;

④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包括转鼓、喷涂机、磨革机、空压机、
震荡机、风机、水泵等。

(2)污染物排放标准

针对上述污染源,发行人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污染物排放的标准,制定
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及人员健康的
不利影响。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如下:
污染物 排放标准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68-201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废水
《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新污染源大气
排放限值
废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要求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固废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2、污染物防治措施

公司成立了 EHS 管理部,负责全面推进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公司
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物防治情况,并关注环保治理技术、法律法规等的发展更新,
确保公司环保治理能力始终符合环保治理要求。

1-1-244
公司制定了《污水处理 SOP》、《交接班制度》、《废水污水噪声排放控制管理
办法》、《污水处理中心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在线自动监测仪维护规程》等环保
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固废应急预案》等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
并在嘉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在污染物防治方面,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废水处理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废水处理方案,采取“雨污分离、分流处理”的处理方针,
使用“物化+水解+好氧”的三级处理技术,建立了完备的制革废水处理体系。
皮革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铬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等不同的废水,先分流预
处理、再集中处理。其中通过铬液封闭循环系统,能实现废铬在独立循环系统内
封闭回收。

① 含铬废水

分流收集含铬废水,利用铬液封闭循环工程进行加碱沉淀分离法单独处理。
在铬液收集池里加入氢氧化钠、聚合氯化铝等,使其在碱性条件下生成氢氧化铬
沉淀,经过充分反应除去铬离子。上清液达标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沉淀污
泥经板框压滤脱水后,因含有重金属铬,属危险废物,将其装入专门的铬渣桶堆
存在铬渣暂存库,然后通过规定的报批手续和运输途径,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证的专业公司处置。




② 综合废水

综合废水方面,明新旭腾和辽宁富新采用了不同的处理工艺:

明新旭腾:车间产生的综合污水经管网收集后,通过格栅机对废渣等初步去
除后,汇入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调节。与已经单独处理的含铬废水上清液汇
入调节池,添加氢氧化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充分反应后流入初沉池,
初步沉淀。上层废水进入水解酸化池,进行厌氧水解,提高废水可生化性。下沉

1-1-245
污泥通过分离区进入污泥池后进行脱水处理,脱水沉降后的污泥集中堆放,交由
具资质企业处理。废水经过水解酸化后进入生化池,通过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分解
有机物,降低废水 COD、氨氮、磷等。最终流入二沉池沉淀,上清液经过在线
检测设备后外排,沉淀的污泥试情况回流或则打到污泥浓缩池,经过板框压滤机
压滤后,堆放在污泥堆场,统一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辽宁富新:根据阜新市环保局对辽宁富新《关于<年加工 100 万张牛皮汽车
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阜环发[2014]80 号),辽宁富新生产废水依托
基地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含铬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其他
生产废水排入基地第一污水处理厂。报告期内,辽宁富新与阜新皮革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签订《污水处理委托协议书》同意辽宁富
新先行使用自建污水设施对生产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公司要求后再通过
专用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公司污水处理收集官网,由污水处理公司承担后续处理工
作。具体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车间产生的综合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汇入沉砂池,通过格栅机对废渣等初步去
除后,与已经单独处理的含铬废水上清液汇入调节池。添加硫酸亚铁,充分反应
后流入反应池中,在反应池中加入絮凝剂。底部泥渣排入污泥浓缩池,通过压泥
机进行压滤,压滤出的污泥集中堆放,交由具资质企业处理。上层清液经稀释后

1-1-246
纳管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




③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由专用管道收集,经过预沉淀,排入废水处理站,与生产废水一并
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处理

公司的废气主要包括涂饰废气、磨革粉尘和污水处理站排放的废气。

① 原料仓储、去肉脱毛废气

采用洗涤净化装置对原料仓储、去肉炼油产生的恶臭进行收集处置,最终通
过排气筒排放。

② 炼油废气

炼油废气经过洗涤塔处理后,经 18 米高排气筒排放。

③ 涂饰废气

喷涂作业均在箱内密闭进行,有机废气经水洗,由专用排气管道收集,从烟
囱排放,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④ 磨革粉尘

皮革在磨革机处理时会产生磨革粉尘,磨革粉尘经除尘袋收集后用打饼机压
为饼状归为固体废弃物处理,尾气由排气筒排向大气,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⑤ 配料车间和污水站废气的防治

对于配料车间产生的废气恶臭物质,进行现场收集,通过二级喷淋塔达标排
放。具体工艺如下:

1-1-247
对于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物质,进行现场收集,通过二级喷淋塔、光催化
氧化后,达标排放。具体工艺如下:




对于其他极少量废气,通过加强厂区绿化,降低恶臭污染,利用植物具有一
定吸收有害气体,减轻恶臭污染的作用。

(3)固体废弃物处理

公司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
和规范处理。对于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皮渣、肉渣、毛渣、碱皮渣等制革生产
废物外销相关加工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沉淀渣、锅炉渣作为建筑原材料等加以
综合利用。

对于污水处理中产生的含铬污泥等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公司已在其暂存含铬废物的场所设置了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公司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公司处理上述含铬废物,并与
其签订《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同时委托拥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证》的专业物流公司派出专门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到公司,填写《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后,装载、封闭运输到指定地点处置。

(4)噪音处理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空压机、转鼓、引风机、泵等生
产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站的曝气池等环保设备。

公司空压机、风机等强度较大的声源封闭在建筑物内,并在进出口加装隔音
设施,在强噪声部位作减振和隔声处理,对转鼓、水泵等设备采取了减震措施,
并且定期检查、维修、更换,避免、减少因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异常噪音污染。

公司噪声排放符合厂界标准、车间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发行人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1-1-248
公司 污染物 环保设施
主要环保设施 设计处理能力
名称 类型 运行情况
废水 污水处理站 3,000t/d 正常运行
明新 喷浆废气(丙烯酸废气处理设施) 5000 m3/h*6 台 正常运行
旭腾 废气 配料废气(丙烯酸废气处理设施) 16000 m3/h 正常运行
废水处理废气(恶臭、氨、硫化氢处理设施) 30000 m3/h 正常运行
废水 污水处理站 5,600t/d 正常运行
辽宁 原料皮仓库(恶臭、氨、硫化氢处理设施) 10000m3/h 正常运行
富新 废气 去肉、脱毛(恶臭、氨、硫化氢处理设施) 20000m3/h 正常运行
废气处理(恶臭、氨、硫化氢处理设施) 20000m3/h 正常运行

4、环保达标情况

(1)环境监测报告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
号)要求,企业应“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或
“委托其它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发行人母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自
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
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安装了统一的标识牌和
自动监测设备并通过了主管部门的验收。同时,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发行人母公
司委托专业的监测机构对公司特征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主
管部门进行联网。

报告期内,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浙江新鸿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国文检
测有限公司等)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明新旭腾注排放的废水、废气检测均达
到排放标准,具体如下:
监测单位、
pH 值 CODCr BOD5 NH3-N 六价铬 备注
指标
2020 年 1-6 月监测均
7.88 130.44 9.8 1.72 -


7.55 109.22 6.51 1.11 - 2019 年监测均值
监测报告
8.07 156 35.57 0.63 0.004 2018 年监测均值


7.61 210 60.2 1 0.0061 2017 年监测均值

排放限值 6~9 300mg/l 80mg/l 35mg/l 0.1mg/l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


1-1-249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6 工工业水
污)表 2 标准

注:2017 年 10 月前,根据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0 年出具的《关于浙江明新旭

腾皮业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张牛皮汽车革增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发

行人工艺废水均纳入明新皮业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再纳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

2017 年 10 月后,发行人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明新皮业全部污水处理设施并取得

南湖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注册证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实现自主污水处理。综

上,此处披露的监测报告数据在 2017 年 1 月-2017 年 10 月期间为明新皮业排放数据。


报告期内,辽宁富新的生产污水在处理达标后交由园区内污水处理公司统一
处理,根据污水处理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和出具的证明,辽宁富新未出现过超标
排放的情况。

(2)排污许可证及公司实际排放量

①发行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明新旭腾向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现持有该局颁发的
《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3040278291229XX001P),按时缴纳排污费,报告期内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指标控制要求注,具体如下:

单位:吨/年
(注 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实际排
排放种类 实际排 (注 排放 实际排 排放 实际排 排放标
排放标准 放量
放量 2) 标准 放量 标准 放量 准
CODCr 1.9136 32.945 4.0592 32.945 13.1735 32.945 12.6685 57.358
NH3-N 0.3987 3.844 0.8457 3.844 2.7445 3.844 2.6393 11.95

注 1:2017 年 10 月前,根据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0 年出具的《关于浙江明新旭

腾皮业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张牛皮汽车革增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发

行人工艺废水均纳入明新皮业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再纳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

2017 年 10 月后,发行人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明新皮业全部污水处理设施并取得

南湖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实现自主污水处理。综上,此处披露的 2017 年

1 月-2017 年 10 月实际排放量数据期间为明新皮业排放数据。



1-1-250
注 2:2019 年,发行人嘉兴工厂水场(包括水场研发)、复鞣染色等污染工序分步全部

转移至阜新工厂,污水处理统一在阜新工厂完成。因此嘉兴工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出现较大降

幅。


②辽宁富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辽 宁 富 新 现 持 有 阜 新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颁 发 的 《 排 污 许 可 证 》( 编 号
91210905570928695E001P)。报告期内,辽宁富新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污染物及
排放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年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排放种
实际排 排放标 实际排 排放标 实际排 排放标 实际排 排放标

放量 准 放量 准 放量 准 放量 准
CODCr 17.26 103.125 26.39 103.125 30.53 103.125 22.71 103.125
NH3-N 1.73 10.313 2.64 10.313 3.05 10.313 2.27 10.313

注:根据《排污许可证》及辽宁富新与所在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委

托协议书》,辽宁富新产生的生产污水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公司接管及出水水质标准后,进入

园区污水处理公司集中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公司尾水排放纳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统一排

放。辽宁富新废水实际排放量根据污水处理公司开具的发票载明的数量计算;COD、氨氮

实际排放量根据国家/省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乘以排水量计算得出。


4、公司环保投入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环保费用 580.87 649.33 810.57 693.68
环保工程设施 33.15 364.76 249.82 843.81
合 计 614.02 1,014.09 1,060.40 1,537.50

注:环保直接费用支出主要为污水处理费、环保设备运维费用等。


2019 年相比 2018 年环保费用减少,主要是因为:第一,2019 年发行人嘉兴
工厂水场(包括水场研发)、复鞣染色等污染工序分步全部转移至阜新工厂,污
水处理统一在阜新工厂完成,规模效应共为发行人在人员、能耗、环保设施维护


1-1-251
等环节节省约 30 万元成本;第二,2019 年阜新工厂加强对含铬污泥的烘干、压
缩等处理,通过降低含铬废水处理污泥的含水量,实现含铬污泥的“减容、减量、
无害化、稳定化”。同时 2019 年度公司铬鞣产品的产量绝对值减少,含铬污泥产
生量也同步下降。含铬污泥的减少为发行人共节约固废处置费用近 70 万元;第
三、2019 年下半年开始,阜新工厂所在的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城市污水厂进行
污水设施的升级改造,对当地生产企业采取污水临时限排措施。阜新工厂亦受到
限排影响。同时,2019 年下半年,公司订单激增,为不影响产品按时交付,公
司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完成部分毛皮的无铬鞣加工。受到临时限排影响,阜新工厂
2019 年总污水排放量较以往大幅减低,排污费减少约 60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
境污染事故,也未因环境污染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项目均已依法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手续,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设立了安全环保负责部门,并制定了与环保管理有关的制度,定
期维护环保设备及办理环境监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
备的账面价值、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1.58-20 12,686.52 2,442.16 - 10,244.36 80.75%
机器设备 10 14,630.85 5,092.71 52.80 9,485.35 64.83%
运输设备 5 1,114.63 455.80 - 658.83 59.11%
电子及其他 -
5 818.58 360.70 457.88 55.94%
设备
合 计 - 28,427.32 7,277.16 52.80 20,846.43 -

1、机器设备

1-1-252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1 绷板机 4 350.35 258.70 73.84%

2 裁片机 3 516.07 411.09 79.66%

3 冲孔机 2 56.19 10.15 18.06%

4 传送带 10 789.01 564.09 71.49%

5 挂晾线 2 103.83 81.08 78.09%

6 辊涂机 4 909.59 504.59 55.47%

7 挤水机 7 512.40 406.16 79.27%

8 量革机 4 29.68 13.08 44.07%

9 码垛机 2 29.09 25.83 88.79%

10 磨革机 5 327.64 217.54 66.40%

11 喷浆机 4 431.91 211.93 49.07%

12 片皮机 6 650.11 473.48 72.83%

13 去肉机 3 427.66 377.28 88.22%

14 湿伸展机 2 207.19 42.56 20.54%

15 摔软转鼓 8 427.92 311.68 72.84%

16 调湿线 1 451.69 86.95 19.25%

17 削匀机 4 280.32 216.73 77.32%

18 压花机 4 459.49 321.43 69.95%

19 真空机 3 822.32 408.86 49.72%

20 振荡机 7 837.68 472.53 56.41%

21 转鼓 5 1,508.79 1,050.75 69.64%

22 自动配料系统 2 1,027.13 932.77 90.81%

23 电动称重系统 1 33.19 31.61 95.24%

24 蒸汽机 6 114.07 113.48 99.48%


2、房屋及建筑物


1-1-253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8 处房屋所有权,建筑面
积合计 76,060.07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 (平方 他项权利
米)
浙(2018)嘉南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
1 明新旭腾 不动产权第 14,529.35 抵押
新路 188 号
0049422 号
浙(2018)嘉南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
2 明新旭腾 不动产权第 24,805.74 抵押
新路 188 号
0049432 号
辽(2017)阜新
3 辽宁富新 市不动产权第 清河门区滨江街 1 号 14,419.98 抵押
9000467 号
辽(2017)阜新
4 辽宁富新 市不动产权第 清河门区滨江街 1 号 4,629.30 抵押
9000468 号
辽(2017)阜新
5 辽宁富新 市不动产权第 清河门区滨江街 1 号 9,227.94 抵押
9000469 号
辽(2019)阜新
海州区和平路甲 82-3 号
6 辽宁富新 市不动产权第 194.76 无
111
0027504 号
辽(2020)阜新
7 辽宁富新 市不动产权第 清河门区滨江街 1 号 3,131.00 无
9006982 号
辽(2020)阜新
8 辽宁富新 市不动产权第 清河门区滨江街 1 号 5,122.00 无
9006975 号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9,787.83 万元,账
面价值为 8,401.21 万元。公司账面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 4 宗,宗地面
积合计为 234,073.39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表:




1-1-254
使用 使用权面
序 不动产权 用 使用权终 他项权
权利人 土地位置 权类 积(平方
号 证号 途 止日期 利
型 米)
浙(2018)
嘉兴市南
嘉南不动
湖区大桥 工 2054 年 7
1 明新旭腾 产权第 出让 30,797.40 抵押
镇明新路 业 月9日
0049422
188 号

浙(2018)
嘉兴市南
嘉南不动
湖区大桥 工 2054 年 7
2 明新旭腾 产权第 出让 69,390.90 抵押
镇明新路 业 月9日
0049432
188 号

辽(2017)
阜新市不
动产权第
9000467
号、第
9000468
号、第
9000469 清河门区 工 2061 年 7
3 辽宁富新 出让 123,607.09 抵押
号、辽 滨江街 1 号 业 月 17 日
(2020)
阜新市不
动产权第
9006975
号和
9006982

辽(2017)
阜蒙县不 阜蒙县蜘
工 2067 年 7
4 辽宁富新 动产权第 蛛山镇刘 出让 10,278.00 无
业 月 19 日
0002262 家湾子村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 37 项商标,第 1-25 项为受
让取得,第 26-37 项为原始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申请号 商标 类别 商标注册人 有效期限




1-1-255
序号 注册/申请号 商标 类别 商标注册人 有效期限

2010 年 7 月 2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
1 5602705 42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30 年 7 月 20 日

201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2 月 27 日
2 5602484 25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30 年 2 月 27 日

200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
3 5602720 36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29 年 12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2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
4 5602721 35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30 年 7 月 20 日



2013 年 5 月 21 日至
5 3086273 18 明新旭腾
2023 年 5 月 20 日



201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
6 6912113 18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30 年 8 月 20 日

200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
7 5602707 40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29 年 12 月 13 日

200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
8 5602719 37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29 年 12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9 6912114 12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30 年 5 月 13 日


1-1-256
序号 注册/申请号 商标 类别 商标注册人 有效期限

200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7 日
10 5602703 2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29 年 10 月 27 日

200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
11 5602704 43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29 年 12 月 13 日



2019 年 10 月 7 日至
12 5602485 27 明新旭腾
2029 年 10 月 6 日



2010 年 2 月 7 日至
2020 年 2 月 6 日
13 5602483 24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30 年 2 月 6 日

2010 年 2 月 7 日至
2020 年 2 月 6 日
14 5602486 28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30 年 2 月 6 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15 5602477 22 明新旭腾
2029 年 10 月 13 日



2009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
16 5602473 8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29 年 12 月 27 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17 5602718 39 明新旭腾
2029 年 10 月 13 日




1-1-257
序号 注册/申请号 商标 类别 商标注册人 有效期限



2019 年 9 月 14 日至
18 5602475 20 明新旭腾
2029 年 9 月 13 日



200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0 日
19 5602474 12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29 年 10 月 20 日



2019 年 9 月 21 日至
20 5602487 29 明新旭腾
2029 年 9 月 20 日




2019 年 8 月 7 日至
21 5602722 32 明新旭腾
2029 年 8 月 6 日



200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0 日
22 5602706 41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29 年 10 月 20 日

200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7 日
23 5602702 3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29 年 10 月 27 日

200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0 日
24 5602723 30 明新旭腾
已续展至
2029 年 10 月 20 日



2019 年 9 月 14 日至
25 5602476 21 明新旭腾
2029 年 9 月 13 日




1-1-258
序号 注册/申请号 商标 类别 商标注册人 有效期限


2019 年 8 月 21 日至
26 35330204 22 明新旭腾
2029 年 8 月 20 日




2019 年 8 月 21 日至
27 35326194 27 明新旭腾
2029 年 8 月 20 日




注 2019 年 8 月 14 日至
28 35319177 12 明新旭腾
2029 年 8 月 13 日




注 2019 年 8 月 14 日至
29 35322068 18 明新旭腾
2029 年 8 月 13 日




注 2019 年 9 月 7 日至
30 35449921 12 明新旭腾
2029 年 9 月 6 日




2019 年 9 月 7 日至
31 35449888 18 明新旭腾
2029 年 9 月 6 日




2019 年 9 月 7 日至
32 35431754 22 明新旭腾
2029 年 9 月 6 日




2019 年 9 月 7 日至
33 35437917 27 明新旭腾
2029 年 9 月 6 日




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
34 35311991 25 明新旭腾
2029 年 10 月 20 日




1-1-259
序号 注册/申请号 商标 类别 商标注册人 有效期限


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
35 35325674 24 明新旭腾
2029 年 10 月 20 日




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
36 35444755 24 明新旭腾
2029 年 11 月 27 日




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
37 35438223 25 明新旭腾
2029 年 11 月 27 日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63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效 取得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名称
号 权人 类别 期 方式

发行 一种用于提高皮 20 原始
1 2016.08.18 发明 ZL201610687365.5
人 革得革率的方法 年 取得
一种采用新型酶
发行 20 [注
2 2013.11.08 发明 ZL201310548953.7 法脱毛的生态汽
人 年 1]
车革制造方法
无盐不浸酸鞣制
发行 20 [注
3 2012.11.26 发明 ZL201210484035.8 生态汽车革的方
人 年 1]

发行 实用 一种高物性细纹 10 原始
4 2018.04.28 ZL201820635926.1
人 新型 方向盘皮革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一种高物性耐磨 10 原始
5 2018.04.28 ZL201820627828.3
人 新型 耗的汽车坐垫革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10 原始
6 2018.04.28 ZL201820636019.9 一种搭皮马镫
人 新型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一种轻涂无铬鞣 10 原始
7 2018.04.28 ZL201820637667.6
人 新型 全粒面自然皮革 年 取得
一种汽车革的新
发行 实用 10 原始
8 2018.05.09 ZL201820690751.4 型高效智能化剪
人 新型 年 取得
裁装置
一种具有红外定
发行 实用 10 原始
9 2017.11.02 ZL201721448247.5 位的皮革分段打
人 新型 年 取得
孔装置


1-1-260

序 专利 专利 效 取得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名称
号 权人 类别 期 方式

发行 实用 一种油蜡效应汽 10 原始
10 2017.11.02 ZL201721448224.4
人 新型 车革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一种全粒面可变 10 原始
11 2017.11.02 ZL201721446229.3
人 新型 色的汽车革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一种防滑高延展 10 原始
12 2017.11.02 ZL201721448869.8
人 新型 方向盘革 年 取得
一种具有变色效
发行 实用 10 原始
13 2017.11.02 ZL201721448239.0 应的耐污汽车内
人 新型 年 取得
饰革
一种耐热收缩孔
发行 实用 10 原始
14 2017.11.02 ZL201721450336.3 皮双色效应仪表
人 新型 年 取得
盘皮革
一种高撕裂强度
发行 实用 10 原始
15 2017.11.02 ZL201721448540.1 抗变异的汽车皮
人 新型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一种环保型移膜 10 原始
16 2017.11.02 ZL201721446835.5
人 新型 涂饰汽车皮革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一种防晒降噪汽 10 原始
17 2017.10.31 ZL201721423998.1
人 新型 车革的对夹蝶阀 年 取得
1 发行 实用 一种耐擦拭汽车 10 原始
2017.10.31 ZL201721433951.3
18 人 新型 皮革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高物性的摔亮点 10 原始
19 2016.06.15 ZL201620579954.7
人 新型 牛皮革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汽车装饰用牛皮 10 原始
20 2016.06.15 ZL201620581048.0
人 新型 革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瑕疵皮革修复结 10 原始
21 2016.06.15 ZL201620582503.9
人 新型 构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高遮盖高均匀性 10 原始
22 2016.06.15 ZL201620586917.9
人 新型 仿古蜡变牛皮革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一种新型可生物 10 原始
23 2016.06.13 ZL201620566104.3
人 新型 降解生态汽车革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一种辊涂机喷水 10 [注
24 2014.08.06 ZL201420439616.4
人 新型 回水装置 年 1]
发行 实用 一种环保型低 10 [注
25 2014.07.30 ZL201420422257.1
人 新型 VOC 汽车牛皮革 年 1]
发行 实用 无铬鞣汽车方向 10 [注
26 2012.09.20 ZL201220481788.9
人 新型 盘革 年 1]
发行 实用 10 [注
27 2012.04.28 ZL201220187913.5 一种直涂汽车革
人 新型 年 1]
发行 实用 10 [注
28 2012.08.29 ZL201220431515.3 二层汽车座垫革
人 新型 年 1]
发行 实用 无铬鞣厚型汽车 10 [注
29 2012.08.29 ZL201220431514.9
人 新型 革 年 1]
发行 实用 耐磨汽车方向盘 10 [注
30 2012.04.28 ZL201220187914.X
人 新型 革 年 1]


1-1-261

序 专利 专利 效 取得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名称
号 权人 类别 期 方式

发行 实用 10 [注
31 2012.04.28 ZL201220187910.1 耐污汽车坐垫革
人 新型 年 1]
发行 外观 汽车牛皮革(水 10 [注
32 2014.08.06 ZL201430274547.1
人 设计 立方) 年 1]
辽宁 一种少盐浸酸鞣 20 原始
33 2017.01.20 发明 ZL201710049179.3
富新 制皮革的方法 年 取得
辽宁 一种狗咬胶及其 20 原始
34 2016.05.24 发明 ZL201610347886.6
富新 制备方法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环保型无气味汽 10 原始
35 2016.12.20 ZL201621412361.8
富新 新型 车皮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10 原始
36 2016.12.20 ZL201621405686.3 一种酶解汽车皮
富新 新型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10 原始
37 2016.12.20 ZL201621403806.6 抗硬化汽车牛皮
富新 新型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半打孔水性汽车 10 原始
38 2016.12.20 ZL201621404568.0
富新 新型 皮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耐汗液擦拭二层 10 原始
39 2016.12.20 ZL201621403809.X
富新 新型 汽车皮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10 原始
40 2016.12.20 ZL201621404164.1 高延展汽车牛皮
富新 新型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新型耐光抗 10 原始
41 2016.12.20 ZL201621403780.5
富新 新型 污汽车牛皮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新型鞣制的 10 原始
42 2016.12.20 ZL201621404161.8
富新 新型 轻质汽车皮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无铬鞣汽车 10 原始
43 2016.03.28 ZL201620245129.3
富新 新型 仪表盘皮胚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皮革生产用压力 10 原始
44 2016.03.28 ZL201620251825.5
富新 新型 烘干机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高物性的擦色汽 10 原始
45 2016.03.16 ZL201620202663.6
富新 新型 车坐垫革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皮料防皱辊涂结 10 原始
46 2016.03.16 ZL201620203384.1
富新 新型 构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针孔纹理汽车方 10 原始
47 2016.03.16 ZL201620207469.7
富新 新型 向盘革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铬鞣全粒面 10 原始
48 2016.03.16 ZL201620207482.2
富新 新型 汽车坐垫革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耐汽油擦拭 10 原始
49 2016.03.16 ZL201620211162.4
富新 新型 的汽车方向盘革 年 取得
耐油酸帆布摩擦
辽宁 实用 10 原始
50 2016.03.16 ZL201620211208.2 测试的汽车方向
富新 新型 年 取得
盘革
辽宁 实用 一种珠光效应汽 10 原始
51 2018.09.29 ZL201821602493.6
富新 新型 车坐垫革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皮胚加工流 10 原始
52 2018.11.30 ZL201822006162.2
富新 新型 水线 年 取得


1-1-262

序 专利 专利 效 取得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名称
号 权人 类别 期 方式

辽宁 实用 一种实现量革除 10 原始
53 2018.09.29 ZL201821603821.4
富新 新型 尘封里组合设备 年 取得
一种具有海绵透
辽宁 实用 10 原始
54 2018.09.29 ZL201821602502.1 气结构的无铬鞣
富新 新型 年 取得
汽车革
发行 一种高吸收铬鞣 20 原始
55 2016.08.18 发明 ZL201610685341.6
人 皮革的生产工艺 年 取得
发行 实用 一种高物性打孔 10 原始
56 2019.01.23 ZL201920111336.3
人 新型 汽车坐垫革 年 取得
一种时尚的珠光
发行 实用 10 原始
57 2019.01.29 ZL201920149597.4 金属效应的汽车
人 新型 年 取得
坐垫革
发行 实用 一种成品皮瑕疵 10 原始
58 2019.06.25 ZL201920966890.X 年
人 新型 检验装置 取得
辽宁 实用 10 原始
59 2019.06.25 ZL201920971719.8 一种皮革夹
富新 新型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皮革削匀加 10 原始
60 2019.06.28 ZL201921004039.5
富新 新型 工系统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片皮在线测 10 原始
61 2019.10.11 ZL201921696919.3
富新 新型 量厚度的装置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10 原始
62 2019.06.28 ZL201921003812.6 转鼓安全门 年
富新 新型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皮革生产化 10 原始
63 2019.06.28 ZL201920995133.5
富新 新型 料搅拌装置 年 取得
一种成品皮瑕疵
发行 实用 10 原始
64 2019.06.25 ZL201920969195.9 检验夹及瑕疵检
人 新型 年 取得
验台
辽宁 实用 一种去肉机自动 10 原始
65 2019.10.11 ZL201921696931.4
富新 新型 连接装置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磨革机自动 10 原始
66 2019.10.11 ZL201921696934.8
富新 新型 进皮的装置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皮革分级指 10 原始
67 2019.10.11 ZL201921697924.6
富新 新型 示器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放皮机智能 10 原始
68 2019.10.11 ZL201921697948.1
富新 新型 机械手臂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皮边存储发 10 原始
69 2019.10.11 ZL201921703962.8
富新 新型 货装置 年 取得
辽宁 实用 一种转鼓安全光 10 原始
70 2019.10.11 ZL201921697925.0
富新 新型 栅 年 取得

注 1:上述第 2、3、26、27、28、29、30、31 项专利授权时原由发行人与明新皮业共

同原始取得,由双方共有。上述第 24、25、32 项专利授权时原由发行人与明新皮业、辽宁

富新共同原始取得,由三方共有。2015 年 12 月 30 日,旭腾有限与明新皮业签订《专利转

让协议》,明新皮业将其与旭腾有限两方共有的的 8 项专利零元转让给旭腾有限;同日,旭

1-1-263
腾有限与明新皮业、辽宁富新签订《专利转让协议》,明新皮业、辽宁富新将其与旭腾有限

三方共有的 3 项专利零元转让给旭腾有限。2016 年 5 月至 9 月,发行人陆续取得前述专利

变更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发行人受让取得前述专利完整所有权。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七、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情况及所处阶段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各类汽车内饰真皮,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汽车内饰
真皮与一般的皮革制品在柔韧度、透气性和耐磨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需要特
殊的工艺处理,技术含量较高。在长期的研发活动和生产实践过程中,发行人通
过自主研发和协同合作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掌握了汽车内饰真皮制造的核心技
术,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发行人主要产品应用的核心技术如下:
核心技术 主要内容 技术来源 所处阶段
汽车内饰材料通常存在有机挥发物偏高,雾
化值高,气味重的问题,同时材料的生产过
程对有机挥发物缺少有效的控制手段的问
题。本核心包含以下内容:(1)根据有机挥
发物的含量筛选供应商提供的化工材料并测
试不同材料的醛类物质及其它有机挥发物含
量。(2)在筛选出的低有机挥发物的材料基
低有机挥发 础上,设计材料组合配方及配套的工艺流程
物汽车皮革 同时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要求及低有机挥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的生产与控 发物含量的要求。(3)加工过程中,使用绿
制技术 色环保材料替代含有醛基残留的产品。(4)
在加工过程中添加可以与醛基反应的化工材
料。(5)生产环境的控制包括有机物挥发物,
醛类材料源及气味控制污染源,使用新风恒
湿系统控制生产车间的湿度与温度及空气质
量,使用烘道挂晾系统控制气味的散发等。
目前公司的低有机挥发物,低气味真皮汽车
皮革产品已处于国内外同行业的领先地位。




1-1-264
核心技术 主要内容 技术来源 所处阶段
随着下游客户对汽车内饰革耐污性能要求的
逐步提高,发行人通过多年研究,成功掌握
提高浅色皮革耐污性能生产配方及工艺。通
过本工艺生产出的产品具有以下特点:1、在
顶浆层上喷涂耐污层,产品表面平滑光亮、
提高浅色皮
耐污性好、清洗方便,可降解;2、顶涂过程
革耐污性能
中配以多种纳米级极性稳定的耐污新材料,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生产配方及
喷涂在皮革表层,在皮革表面快速形成一层
工艺
细密的保护膜,从而达到了耐污效果;3、固
定皮革的电荷特性,使皮革不仅能抵御污物
的渗透进入,既不纳污,更对污物产生排斥
作用,让污染物无法溶入表层内;4、同时耐
污层的光滑平整,使其清洁擦洗比较方便。
无铬鞣全粒面纳帕真皮汽车皮革是汽车内饰
皮革领域公认的高端产品,是汽车内饰革行
无铬鞣全粒 业技术含量要求最高的产品,经过 6 年的产
面纳帕真皮 品研发,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全面掌握了该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汽车皮革加 类产品的加工工艺。生产出的产品已成功获
工工艺 得国际主流主机厂认可并开始批量生产,成
功打破外资竞争对手在纳帕真皮内饰皮革领
域的垄断。
为了提高舒适性能,高端车型通常对座椅皮
革肉面层进行海绵热复合处理。然而热复合
对皮革要求十分高,皮革纤维必须具有很高
的紧实度,同时在皮革肉面的纤维绒头处理
上,需要做到短而细。发行人已成功掌握以
提高无铬鞣
下工艺有效实现了防止复合后褶皱:⑴复鞣
厚皮紧实度
阶段使用填充度高的丙烯酸材料,赋予皮革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防止复合后
很高的紧实性;⑵干燥过程中使用新型的低
褶皱工艺
温真空机做到较长时间的真空,提高皮革的
紧实度同时也不影响成品革手感;⑶在肉面
纤维绒头的处理上使用磨革机肉面磨革和新
型的干式片皮机处理,得到短而细的背面绒
头。
铬鞣全粒面 铬鞣全粒面纳帕汽车坐垫革的成功开发与产
纳帕汽车座 业化使得发行人具备了铬鞣汽车座椅革高端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椅革的生产 产品全粒面纳帕的批量生产的能力,产品获
技术 得客户广泛认可,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汽车方向盘头层皮革因其皮革延伸率及方向
细纹理头层
盘包覆性能方面要求较高,相较其他车用头
方向盘皮革
层皮革开发难度更大,也更能体现汽车革企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生产加工技
业的技术实力。发行人通过多年的研究开发,

在头层汽车方向盘皮革制造方面形成了包括


1-1-265
核心技术 主要内容 技术来源 所处阶段
耐酸性碱性汗液擦拭,耐酒精擦拭性能,高
延展性皮胚等多项技术成果,头层细皮纹方
向盘皮革近年来逐渐成为高端车型普遍采用
的包袱材料,目前国内的供货来源主要是欧
洲的供应商,发行人近年来投入了大量资源
进行了研究,逐渐形成了细纹理头层方向盘
皮革的核心技术,具体包括(1)改善头层细
纹理方向盘皮革的柔韧性和易包袱性能加工
工艺(2)提高皮革的延伸率一致性的生产控
制技术(3)提高皮革纤维编织的紧实性,控
制松面率同时保障延伸率一致的工艺配方。
汽车方向盘二层皮革研发项目是方向盘头层
皮革项目的延伸,能有效提高皮革的综合利
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但
由于二层较头层产品革纤维更为松散,绒毛
更长的生物特性,技术难点集中在二层皮抗
撕裂性能和避免二层皮拉伸后的橘皮纹理的
产生等方面,其中细花纹类别更是要求十分
针孔纹二层
严格。为解决细花纹二层方向盘开发中的延
方向盘皮胚
伸性不一致和包覆橘皮现象。发行人经过多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生产加工技
年积累,成功掌握了以下针孔纹二层方向盘

皮胚生产加工技术⑴通过降低二层鞣制的作
用,保持皮纤维间的紧实度。降低边幅空松,
降低橘皮现象;⑵复鞣阶段通过对不同材料
的筛选,使用紧实度高,丰满度好的材料用
于纤维间的填充。进一步解决二层包覆橘皮
现象;⑶胚革干燥过程中的湿度和水分的研
究,改善皮革的延伸性能。
仪表盘皮革的设计难点在于耐光老化性能及
长周期的耐热尺寸稳定性能要求较高。纳帕
仪表盘皮革等高端产品同时涉及到皮革的紧
实度与平整度的要求。本核心技术在保证仪
表盘皮革的耐光,热稳定性的同时使用了无
铬鞣纳帕皮革的生产技术保障了粒面层的紧
无铬鞣纳帕
实度与平整度。通过复鞣材料,加脂材料,
仪表盘汽车 一种无铬鞣汽车仪
聚合物及植物鞣剂筛选组合配比有效满足耐 试生产阶段
皮革生产技 表盘皮胚
光耐热尺寸稳定性的要求;通过聚合物鞣剂

的合理使用增加胶原纤维的紧密度,减少胶
原纤维间隙,成革紧实同时避免表面结合过
度,从而保障了粒面层的平整度;在皮胚干
燥阶段;通过真空干燥及空气悬挂线的配伍
使用,让其在干燥过程中自然干燥,降低了
皮革成品的收缩率;在涂饰过程中使用了耐


1-1-266
核心技术 主要内容 技术来源 所处阶段
光耐热坚牢度更好的聚氨酯及聚碳酯材料并
通过了客户端严格的皮革老化性能测试及仪
表盘阳光模拟测试。
利用酶脱毛的高效性和专一性特性,根据酶
制剂对毛根作用的脱毛机理,有针对性的筛
选碱性蛋白酶制剂 PH=9(用量 0.2-0.3%),
以酶制剂做为脱毛主体,配以脱脂剂、浸灰
酶法保毛脱 剂及少量的石灰和硫化碱膨胀,组成酶法脱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毛技术 毛灰皮膨胀系统,动物表皮,毛干及毛根的
去除更完全,颈纹及生长纹更平滑,毛干的
保存更完整,从而大量的降低了固体废弃物
的产生,既提高了产品质量同时又降低了环
保处理的固体的废弃物的数量。
灰液是制革过程中最主要的 COD,氨氮及固
体废弃物来源,在酶法保毛脱毛技术及前期
的灰液循环研发经验的基础上,发行人通过
大量的研发试验,灰液循环组份分析及成革
灰液循环工 物理化学性能分析,成功解决灰液循环使用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艺 过程中的诸多瓶颈问题,并进入大批量生产
阶段。发行人运行的酶法脱毛灰液循环系统
化学成分稳定,产品质量稳定,达到了脱毛
浸灰工序对胶原分散程度的要求,从而保证
了终端产品的外观要求及物理化学性能。


(二)研究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研究内容 研发阶段 立项编号

本研究旨在 1、进行皮胶原纤维化学
明新旭腾 皮革废料循
修饰技术的研发;2、酶法交联胶原 研发阶段 自主研发
辽宁富新 环利用研究
纤维制备再生革的技术研发 。

本项目改变原汽车内饰的单一模式,
从纤维材料选择、针刺工艺研究、全
全水性定岛 水性含浸树脂、碱减量处理、磨毛、 产业化预备 合作研发
明新旭腾 超纤车用新 整色或真皮化涂饰,打通水性定岛超
材料的研发 纤车用新材料生产工序和关键环节, 阶段 (注)
实现全水性定岛超纤车用新材料的
研发。




1-1-267
本项目改变传统裁片、后整饰技术及
提高裁片效
手工补伤工序;具有极高抗扭特性,
率 的 研 究
明新旭腾 皮革利用率更高,有效提高革性、延 试运行阶段 自主研发
(使用辊裁
伸率及瑕疵皮革修复率,将解决传统
工艺)
革延展性差的问题。
本项目将每个着色剂的颜色特性作
利用计算机 为基础信息输入电脑,依托计算机的
系统调色提 快速搜功能,对所有的着色剂进行分
辽宁富新 高皮革同色 选,挑选出规定光源下最适合标准色 试运行阶段 自主研发
异谱性能的 的颜色配方,从而有效节省调色时
研究 间,精准设计制作符合客户需求的高
质量的产品。
本研究领域主要集中于 1、提高无铬
鞣皮胚延伸率一致性;2、解决由于
提高无铬鞣
无铬鞣皮胚吸水性与水性胶水作用
纳帕头层方
明新旭腾 产生的皮纹平整度问题;3、提高皮 试运行阶段 自主研发
向盘包覆性
胚的性能优化方向盘的包袱性能与
能的研究
减少修复时间;4、无铬鞣纳帕方向
盘皮革涂饰提高利用率的研究。
无铬鞣制后的废液中含有残留的分
子量变大的无铬鞣剂,食盐及有机
酸,无机酸,废液的排放会带来 COD
无铬鞣剂及 的提高及环境的污染。本研究的主要
浸酸废液的 内容是检测残余醛鞣剂的含量及食
辽宁富新 盐含量,控制残余醛鞣剂的分子量, 研发阶段 自主研发
回收与循环 加入废液时浴液的 pH 值及醛鞣剂与
利用 裸皮表面的结合力,以便于鞣制材料
的吸收,渗透与结合以达到即降低污
染物排放量同时节约化料成本,保证
产品质量的目的。

注:2018 年 6 月,发行人与嘉兴学院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进行高端车用绒

面染色超纤革的研发,合同中约定双方对项目相关技术信息等均需履行保密义务。同时确定,

履行该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归

发行人所有。


(三)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费用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研发投入 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1-1-268
2020 年 1-6 月 2,016.14 34,485.33 5.85%
2019 年度 4,177.38 65,813.24 6.35%
2018 年度 4,117.48 57,036.39 7.22%
2017 年度 3,262.49 55,114.64 5.92%


(四)保持技术不断创新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研发机构设置及工作流程

发行人设置了专门的研发中心,由技术总监牵头、技术部具体执行。发行人
研发中心承担新产品开发、转入生产以及持续改进等工作。

发行人的研发工作简要流程如下:




1-1-269
项目申请表(提交给管理小组项目可行性研究)



打样申请单(提交研发部)



No
采购新皮料 确认皮料库存

Yes

填写皮料申请单,请示物料管理小组批准



设计工艺单


No
订购样品 确认化料库存

Yes

样品开发进度表



进行研发操作,保存相关文档资料



实验室检测



No
样品检测


Yes


样品递交及研发文件归档


No

客户评审检测


Yes


该样品开发结束进入下一个试样阶段或试生产阶段




2、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与安排

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在国内汽车革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发行人组建了完善的


1-1-270
研发体系,引进了国内外先进的实验、检测设备,组建了产品、工艺开发经验丰
富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中心为首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评定为浙
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通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院士专家工作站认
证;全资子公司辽宁富新研发中心被认定为辽宁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院士
工作站通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院士专家工作站认证。

在国内制革工业科学研究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发行人积极引入国内高校的科
研、教学力量,壮大研发实力,与嘉兴学院等机构合作建立了“产、学、研”结
合的研发平台,能够持续吸收、利用国内外制革技术的前沿研究成果。发行人拥
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在提高生产效率,使产品各项性能稳定、达标的同时,
也为各类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提供了广阔空间。凭借领先的技术水平,发行人
不断推进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在无铬鞣汽车革成品和绿色制革工艺上的优势
尤其突出。目前发行人已拥有专利 70 项。发行人的研发和技术水平已获得广泛
认可。同时,公司积极参加推动行业标准化工作,曾受邀承担中国轻工业 1 项行
业标准起草工作。

在人才引进方面,发行人根据《嘉兴市博士后创业创新驿站实施办法》的有
关规定,与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人员签署了《引进博士协议书》,招收优秀的专
业人才参与公司的研发活动。引入高水平的研究人员一方面可以对行业内具有一
定领先程度生产技术进行前瞻性研发,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公司自身研发人员整体
水平的提升。通过内外部资源的有机结合,最终实现公司整体技术实力的提升。


八、境外经营情况

目前,公司拥有的境外资产为全资子公司欧创中心,相关情况如下:

1、设立过程

2014 年 9 月 15 日,为迅速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充分利用
欧洲的先进技术及市场资源,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和持续创新动力,快速进入欧洲
市场。旭腾有限股东决定在德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欧创中心。

2014 年 10 月 17 日,浙江省商务厅出具“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140015 号”


1-1-271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意公司在境外设立明新皮业欧洲创新中心。

2015 年 4 月 23 日,欧创中心依据德国慕尼黑相关公司条例注册成立,注册
资金为 80 万欧元。

2019 年 5 月 10 日,因发行人股改更名,浙江省商务厅出具“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1900246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资产、经营和盈利情况

欧创中心毗邻德国大众的主要生产基地,通过同步参与整车厂的总部研发活
动来建立直接合作关系,进而扩展公司在海外市场影响力。截至 2019 年末,欧
创中心总资产 664.46 万元,净资产-301.07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314.77 万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末,欧创中心总资产 546.48 万元,净资产-386.45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85.38 万元。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发行人始终将质量控制放在第一位,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已通过
IATF16949:2016 和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 ISO14001:2015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 45001:2018 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按照各管理体系要
求,发行人针对生产活动中的各操作步骤制定了标准作业指导书(SOP)并严格
执行,通过对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开发、生产、检验、销售等各个环节生产活
动的规范实现对产品质量的有效把控。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汽车革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我国轻工行业标准和国标,并满足客户提供的
各种质量技术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汽车装饰用皮革 QB/T 2703-2005

2 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 GB 20400-2006

3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8410-2006

4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 GB/7 19941-2005


1-1-272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5 皮革撕裂力的测定 GB/7 4198-2011

6 皮革耐光色牢度 GB/7 2727-2005

7 皮革气味的测定 GB/7 2725-2005

8 客户提供的各类质量技术标准 各汽车主机厂产品标准


(二)质量控制流程

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流程,并设立了专门的质量部门,以运营总监
为最高质量负责人,将质量管理的具体职责落实到发行人内部的各个部门,通过
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规范实现对产成品质量的全面控制。




1、供应商质量控制

(1)分类采购

公司从国内、外采购牛原皮和化学原料,由质量部协同采购部归口管理。

(2)供方评价

采购部根据供方企业概况、相关资质证明、经营业绩及产品质量、价格、交
货期、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对供方进行综合评价,并统计供货业绩与同类物资

1-1-273
的质量、价格和供货能力等进行比较,由采购经理和质量总监进行评价确认,并
记录于《供应商月度绩效考核记录表》上。对首次供应原皮物资的供方,除调查
评价外还进行小批量试用。样品验证合格后,采购部通知供方小批量供货,经验
证合格后交研发部试用,实验室出具相应试用的验证报告,研发部和实验室将验
证信息反馈给采购部。经采购部、研发部、质量部综合评价确认后,采购部将其
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合格供方名录》由运营总监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
生效。供方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方可进行批量进货。

(3)供方变更控制

原材料的供方制造工艺、原材料产地发生变化时,应按 APQP(产品质量先
期策划,Advanced Product Quality Planning)要求,提交相应资料,以证实其产
品符合规定要求。

(4)日常监控与跟踪

采购部依据《采购和供方控制程序》和《供应商月度绩效考核记录表》中规
定的“供应商业绩评分、评级标准”对各类物资的关键供方进行供货业绩监控。
根据全年平均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供应商分为特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和合格
供应商三个等级。

(5)供方年度质量能力审核

每年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对主要供应商定期进行审核,通过验证供方
产品的有效性给予原材料采购以支持。

2、入库及库存品质量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分别对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
品以及产成品的入库、库存、出库、退库、盘点清查、库存控制及分析等做出严
格规定和管控。财务部、物料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1)入厂检验

公司对所有入厂采购品进行分类监测。毛皮到货前由采购部发出到货通知,
到货后物流部核对重量。质量进料检验员根据《毛皮进料检验作业流程》进行抽


1-1-274
检,填写《毛皮来料检验记录表》,依抽检情况判定是否接收入库;入厂化料由
质量部进料检验员经过严格的进料检验监督,进行入厂验收,情况记录于《化料
检验记录台账》中。验收/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2)入库管理

经检验/验收合格的物资方可由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根据其产地、供应商、
规格、入库时间、品名、等级、验收人等登记在系统库房台账内,同时在系统里
填写《采购入库单》,完成入库。

(3)库存管理

① 按照严格的仓储管理要求对入库产品进行管理。每月底由库管员进行库
存盘点,对有安全库存要求的物资及时将盘点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每月由财务
部和库房对库存数量进行核对,年底进行盘点检查,保证库存物资、产品账清、
库洁、质量无损。

② 库管员在堆放时,必须按照原皮的皮源情况,如产品名称、产地、批号、
进厂日期、合同号、重量、张数等分别堆放,并制作标识卡。做好防火、防盗、
防潮、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等各种防患工作,确保原皮的安全保管。
建立和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库的人员、车辆按规定进行盘查
和登记。

(4)出库管理

① 计划部每日下达生产订单给物料部,生产订单包含产品名、生产批次号、
皮源编号、生产数量等信息。物料部按照生产订单要求实施投料发料。其他物资
如化料,仓管员填写《出库单》或《调拨单》办理出库。出库物资同时记录于库
房台账,发货时库管员检查入库日期或批次号,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② 对于产品出库交付,销售部按与顾客签订的物流协议与顾客沟通后,组
织产品交付工作,确保按协议要求将产品完好地交付到顾客指定地点,并办理好
相关的交付手续。具体发货流程为由计划部下达发货通知给物料部,物料部发货
人员在系统里填写《货物出门单》,财务批准后安排发货。



1-1-275
(5)盘存清查

每日生产完毕后,生产部及时对生产现场的剩余产品,包括缓冲区的合格品
和返修区的损坏件,进行实物清理和盘点,最后核对数量,防止产品丢失和人为
损坏。同时根据每月交货累计和开票累计做好《盘存表》,与每月底的实际盘存
数核对后与销售部、财务部交接。

① 月度在产品盘点:每月由财务部主导,物料部、生产部、质量部等部门
协作对库存原材料、产成品等实物进行分类盘点,并填制《盘存表》,由参与盘
点的人员签字、存档。同时要求实物管理人员对不同类别的存货采取不同时点(每
天、周、月、季)自行清查,并将清查的结果与财务部门的账表数据核对;发现
存货发生短缺、毁损、灭失,及时报告、追查。

② 全面盘点: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全面盘点,分别为半年度和年度盘点,并
出具残次品库存报告单。存货全面盘点工作由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实物盘
点,填写《盘存表》,并与实物账册核对,由不相容部门(人员)监督、审核、
签字确认。财务部负责财务账与实物账表核对。

3、不合格产品管理

公司对各类入库品分类定期监测,产生的不合格品均由检验工序组长负责分
类记入系统不合格品台账。对于化料,进料检验员依据检验标准实施抽检,抽检
发现不合格品,不论数量多少,进料检验员通知供应商后,采购安排直接退回给
供应商。对于皮料,针对进料抽检不合格的,质量部发邮件向供应商投诉,附上
《进料检验记录表》,提出整改要求,同时通知采购部;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
确定解决方案。对于过程产品和成品产品不合格,质量巡检开具《不合格品及过
程异常处理单》,由具备相应权限的人员进行现场评审给出解决方案,或返工弥
补处置,或降级处理,或判定为最终不良,隔离入不良品库。

质量部负责统计不合格品,协调研发部、生产部等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和制定
改善措施,并跟进措施实施进展和验证措施实施效果。

4、生产环节质量管理

(1)生产过程管理

1-1-276
① 首件生产完成后,操作者进行首件检验,记录在工艺流转卡上,并将首
件交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② 操作者在连续生产过程中按照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流转卡要求对产品进行
自检。合格继续生产,不合格停止生产并报告现场主管或检验员,同时执行《不
合格品控制程序》。

③ 检验员对操作者连续生产的产品按照检验指导书、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流
转卡的要求进行抽检或全检,做好检查记录。合格让操作者继续生产,不合格通
知操作者停止生产,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检验合格的完工产品方可流
转至下道工序或入库。

(2)产成品检验

公司产品均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客户提供的工程规范等要求进行外观和物性
检测。外观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分级检验表》,物性结果记录于《实验室检测
报告》,合格后方可入库。对有试验要求的产品进行出厂试验,如检验汽车内饰
件产品的燃烧特性,并填写实验报告记录。若检验、检测或试验不合格,则执行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销售环节质量控制

公司销售员根据营销策略、市场开拓方向进行市场开发。在产品销售前及销
售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如广告宣传、展览会、走访客户、提供资料等,了解
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和需求。公司制定了《顾客满意度控制程序》等售后服务制度,
通过监测顾客满意度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交付和售后服务体系,不断
提高顾客满意程度。市场部将平时供货交付收集的数据登记入台账,进行分析计
算,分析报告中的各评价项目包含了与同行业或竞争者的比较、与以往的调查数
据的比较,进行趋势分析,了解各项业务的成长或衰退状况;将收集的顾客满意
度调查问卷的结果记录于《顾客满意度调查表》中,并依据顾客满意度测量标准
对收集的顾客满意度调查问卷的结果给予评分。

市场部对收集到的顾客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顾客满意度分
析报告,在年度管理评审会议上进行报告。如需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或改进措


1-1-277
施,责任部门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销
售部。

6、质量回顾措施

公司制定了《信息交流和沟通控制程序》。市场部收到顾客投诉后及时传递
给质量部,质量部根据客户抱怨内容确定是否召集相关部门分析根本原因以及制
定后续的改进措施。质量部建立顾客反馈问题清单,负责记录客户抱怨的内容和
处理结果,并进行统计分析,作为月度管理评审输入。

产品质量控制的实现流程主要分为进料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三个环
节。

(1)进料检验

发行人的原材料主要分为皮料和化料两类。对于皮料,在到货后由质量部进
行取样、物性测试和外观检验,合格后直接入库;对于化料,在核对品名、型号、
数量、标签、合格证明后,再进行取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

(2)过程检验

生产部人员按照控制计划的规定进行自检,质量部人员按过程检验指导书进
行过程检验,并记录在流程卡上;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填写《不
合格品及过程异常处理单》并放置在可疑品隔离区,然后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
控制程序》,每月统计过程不良率。

3、成品检验

按照客户的要求对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于检验报告中。实验室检测项目需
出具实验室检测报告,每月统计成品不良率。合格的成品直接入库,并执行《产
品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确保成品不受损坏。

(三)发行人的质量纠纷解决措施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有效地执
行了各级质量控制措施,所生产产品能够满足国家有关部门、行业主管单位的各


1-1-278
项标准和下游客户的质量要求。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出现因产品质量方
面存在问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也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

经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2 月 22 日出具证明,报告期

内公司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该局行政处罚;2019 年 7 月 12 日出具证明,公司

在记录时间内无因违法违规被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2020 年 1 月 3 日和 2020 年

8 月 20 日出具证明,未发现企业有行政处罚记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经阜新市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2 月 13 日、2019 年 8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10 日和 2020 年 8 月 31 日出具证明,报告期内,辽宁富新生产经营

活动均符合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

执行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方面的各项制度,未发现违反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方面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方

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1-1-279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
研发等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业务和经营所必需的资产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具备与生产经营有
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
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
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资产严格分开,并独立运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和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它资源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所有员工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也不存在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
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独立运营资金,不与控股
股东、关联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

1-1-280
报,履行缴纳义务,无与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强化
了公司的分权制衡和相互监督,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机构设置上
公司有独立自主的决定权,不但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
机构职能,还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
职能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能,不受控股股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拥有独立的经营办公场所。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饰真皮的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
的披露了公司独立运行的相关情况。


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投资企业如下:




1-1-281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以及持股 5%以上股
东庄严、明新资产、德创管理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和/或经济组织目前未从事与
明新旭腾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
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不从事与明新旭腾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
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本企
业将采取合法和有效的措施,保障控制的其他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不从事上
述产品的生产经营。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本企业作为明新旭腾实际控制人/持
有明新旭腾 5%以上股份的整个期间持续生效。”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1-1-282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目前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庄君新直接持有发行人 33.73%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并通过其控
股的德创管理间接控制发行人 7.63%的股份,通过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旭腾
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4.02%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45.38%的股份,为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庄君新的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发行人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现有辽宁富新、欧创中心、浙江孟诺卡、
辽宁孟诺卡四家全资一级子公司,江苏孟诺卡一家全资二级子公司。其具体信息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子公
司情况”。

3、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姓名或名称 持股情况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发行人 22.49%的股份,通过明新 实际控制人庄君新的弟
1 庄严 资产间接持有发行人 2.09%的股份,合计 弟,直接持股 5%以上股
持股比例为 24.58% 东
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参股
浙江明新资产
2 直接持有发行人 20.08%的股份 并担任董事长,直接持股
管理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控股
浙江德创企业
3 直接持有发行人 7.63%的股份 并担任执行董事,直接持
管理有限公司
股 5%以上股东
顺桥资产管理
持有明新资产 60%的股权,并通过明新资
4 (嘉兴)有限公 间接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产间接持有发行人 12.05%的股份

持有顺桥资产 100%的股权,并通过顺桥
5 顺桥有限公司 资产和明新资产间接持有发行人 12.05% 间接持股 5%以上的股东
的股份




1-1-283
Jucom 持有顺桥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通过
6 Properties Sdn 顺桥有限、顺桥资产和明新资产间接持有 间接持股 5%以上的股东
Bhd. 发行人 12.05%的股份
持有 Jucom Properties Sdn Bhd. 100%的股
Koek Tiang 权,并通过 Jucom Properties Sdn Bhd.、顺
7 间接持股 5%以上的股东
Kung 桥有限、顺桥资产和明新资产间接持有发
行人 12.05%的股份

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控制发行人及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
君新控制的企业还包括德创管理、宋元管理及旭腾投资,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1-284
5、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制的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实收资本/认缴出
序号 公司名称/注册号码 设立日期 注册地 主营项目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
资总额/发行股本
辽宁温商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
持股 48%,林志健持股
朝阳川州城置业有 市南山管理区南山 实际控制人庄君新
1 2017 年 11 月 15 日 3,000 万元 房地产开发 17%,傅学义持股 16%,
限公司 街二段 19 号楼 2 担任董事的企业
钟惠萍持股 10%,舒小
单元 301 室
程持股 9%
DK Leather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控
2 Corporation Berhad 2001 年 12 月 11 日 马来西亚 6,036 万令吉 投资控股 98.47%,Lesley Koek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566541-U) Ho 持股 1.53% 业
SG International Koek Tiang Kung 控
Koek Tiang Kung 持股
3 Ventures Ltd 2017 年 5 月 15 日 英属维尔京群岛 100 股 投资控股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100%
(1945034) 业
SG International
DK-Schweizer Ventures Ltd 持有 Koek Tiang Kung 控
制造和分销汽车
4 (Thailand) Co. Ltd 2004 年 11 月 18 日 泰国 110 万股 999,998 股,Koek Tiang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115547005338) 皮革内饰
Kung 持有 1 股,Goh 业
Paik Hiah 持有 1 股
DK Leather Seats Koek Tiang Kung 控
制造和分销汽车 SG International Venture
5 Sdn Bhd 1997 年 1 月 4 日 马来西亚 1,000 万令吉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皮革内饰 Ltd 持股 100%
(415825-X) 业
DK-Schweizer Koek Tiang Kung 控
汽车皮革座套的 DK Leather Seats Sdn
6 Leather Sdn Bhd 2000 年 9 月 27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营销和贸易 Bhd 持股 100%
(527465-V) 业
East Supreme
DK Leather Corporation Koek Tiang Kung 控
7 Investment Limited 2005 年 11 月 25 日 香港 1股 投资控股
Berhad 持股 100%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1010134)


1-1-285

DK Leather
Koek Tiang Kung 控
Manufacturing Sdn DK Leather Corporation
8 1996 年 10 月 17 日 马来西亚 200 万令吉 制造汽车零部件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Bhd Berhad 持股 100%
(406508-T) 业
DK Leather
DK Student Services Manufacturing Sdn Bhd Koek Tiang Kung 控
9 Sdn Bhd 1993 年 9 月 29 日 马来西亚 10 万令吉 物业管理服务 持股 50.001%,Uncle J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277435-V) Rooms Sdn Bhd 持股 业
49.999%
KK Parts
DK Leather Koek Tiang Kung 控
Manufacturer Sdn
10 Bhd 1999 年 6 月 3 日 马来西亚 10 万令吉 制造汽车零部件 Manufacturing Sdn Bhd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持股 100% 业
(485054-U)
DK-Excel Auto Koek Tiang Kung 控
DK Leather Corporation
11 Leather Sdn Bhd 2006 年 2 月 21 日 马来西亚 100 万令吉 物业发展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Berhad 持股 100%
(724412-V) 业
Golden Showcase Koek Tiang Kung 控
DK Leather Corporation
12 Properties Sdn Bhd 1997 年 2 月 17 日 马来西亚 1,000 万令吉 物业发展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Berhad 持股 100%
(419758-T) 业
DK Leather Corporation Koek Tiang Kung 控
Bellajade Sdn Bhd
13 2004 年 7 月 15 日 马来西亚 10 万令吉 物业发展 Bhd 持股 85%,Tan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659668-W)
Beng Hong 持股 15% 业
DK Cosmo Aero Sdn Koek Tiang Kung 控
DK Leather Corporation
14 Bhd 2011 年 1 月 11 日 马来西亚 50 万令吉 控股公司的活动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Berhad 持股 100%
(929313-A) 业
Pantai Berkat Sdn Koek Tiang Kung 控
DK Leather Corporation
15 Bhd 2011 年 2 月 21 日 马来西亚 50 万令吉 物业发展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Berhad 持股 100%
(933148-D) 业
16 SSTwo Mall Sdn 2006 年 9 月 14 日 马来西亚 23,745.8 万令吉 持有物业以进行 DK Leather Corporation Koek Tiang Kung 控



1-1-286
Bhd 长期投资和租赁 Berhad 持股 100%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747488-W) 业
DK-Land Holdings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担
17 Sdn Bhd 2004 年 3 月 1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投资控股 50%,Lesley Koek Ho
(643976-D) 任董事的企业
持股 50%
DK Leather Corporation
Koek Tiang Kung 控
Dayatess Sdn Bhd Berhad 持股 70.00%,
18 1975 年 9 月 10 日 马来西亚 100 万令吉 投资控股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24391-D) DK-Land Holdings Sdn

Bhd 持股 30.00%
DK-MY Properties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控
Management Sdn 物业管理和出租
19 1995 年 5 月 9 日 马来西亚 10 万令吉 99.999%,Lesley Koek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Bhd 物业服务
(342974-W) Ho 持股 0.001% 业
DK-Land (Penang) Koek Tiang Kung 控
DK Leather Corporation
20 Sdn Bhd 2003 年 5 月 19 日 马来西亚 1 万令吉 出租物业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Berhad 持股 100%
(615473-T) 业
DK-Land
Koek Tiang Kung 持有 Koek Tiang Kung 控
Development (KL)
21 2004 年 2 月 27 日 马来西亚 200 万令吉 物业发展 1,999,999 股,Lesley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Sdn Bhd
(643750-U) Koek Ho 持有 1 股 业
DK Leather Corporation
DK-Land Berhad 持有 850,000 股, Koek Tiang Kung 控
Construction Sdn 建筑业务和物业
22 1997 年 6 月 14 日 马来西亚 160 万令吉 Koek Tiang Kung 持有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Bhd 发展
749,999 股,Lesley Koek 业
(435040-T)
Ho 持有 1 股
DK-Land Property Koek Tiang Kung 持有 Koek Tiang Kung 控
Management Sdn 给予房地产开发
23 2004 年 6 月 9 日 马来西亚 100 万令吉 999,999 股,Lesley Koek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Bhd 商咨询服务
(655523-X) Ho 持有 1 股 业
DK-Hoong Zhong 物业投资、投资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担
24 2003 年 11 月 5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Sdn Bhd 控股、货币投资 50%,Lesley Koek Ho 任董事的企业



1-1-287
(633380-K) 持股 50%

DK-MY Holdings Koek Tiang Kung 持有 Koek Tiang Kung 控
25 Sdn Bhd 2002 年 2 月 6 日 马来西亚 100 万令吉 投资控股 999,999 股,Lesley Koek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570761-H) Ho 持有 1 股 业
DK-MY Properties Koek Tiang Kung 持有 Koek Tiang Kung 控
26 Sdn Bhd 2004 年 6 月 24 日 马来西亚 200 万令吉 物业发展 1,999,999 股,Lesley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657253-H) Koek Ho 持有 1 股 业
Mako Synergy Sdn Koek Tiang Kung 持有 Koek Tiang Kung 控
27 Bhd 2005 年 1 月 11 日 马来西亚 10 万令吉 投资控股 99,999 股,Lesley Koek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678195-P) Ho 持有 1 股 业
Puas Kapital Sdn Koek Tiang Kung 持有 Koek Tiang Kung 控
28 Bhd 2011 年 3 月 2 日 马来西亚 100 万令吉 物业投资控股 999,999 股,Lesley Koek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934563-M) Ho 持有 1 股 业
Armani Towers Sdn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担
29 Bhd 2013 年 12 月 11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物业发展 50%,Lesley Koek Ho
任董事的企业
(1073647-V) 持股 50%
从事贸易、进出
口、制造、分销、
批发、承包和代
VIP Frontier Sdn 理业务,涉及各 Koek Tiang Kung 持有 Koek Tiang Kung 控
30 Bhd 2013 年 12 月 11 日 马来西亚 50 万令吉 种建筑和建材、 499,999 股,Lesley Koek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1073643-X) 五金、油漆和玻 Ho 持有 1 股 业
璃、工业中使用
的其他相关产品
或配件
Silver Rewards Sdn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担
31 Bhd 2014 年 1 月 2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投资控股 50%,Lesley Koek Ho
任董事的企业
(1076207-U) 持股 50%
32 DK Realty Sdn Bhd 2013 年 12 月 26 日 马来西亚 10 万令吉 投资控股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控



1-1-288
(1075471-H) 20%,DK Leather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Corporation Berhad 持 业
股 80%
DK Leather Corporation
Berhad 持股 60%,Teoh
DK Success Sdn Duong Seng 持股 20%, Koek Tiang Kung 控
33 Bhd 2014 年 3 月 3 日 马来西亚 100 万令吉 控股公司的活动 A Rahim Bin A Latiff 持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1083067-H) 股 10%,Megat Ammar 业
Afandi Bin Megat
Shahrul Anuar 持股 10%
购买、出售、租
Koek Tiang Kung 持股
The Suitel Sdn Bhd 赁和经营自有或 Koek Tiang Kung 担
34 2014 年 2 月 28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50%,Lesley Koek Ho
(1082812-T) 租赁房地产住宅 任董事的企业
持股 50%
建筑,物业租赁
Louis Schweizer
Koek Tiang Kung 持有 Koek Tiang Kung 控
Leather (Asia) Sdn
35
Bhd 1994 年 12 月 13 日 马来西亚 100 万令吉 分销汽车皮革 999,999 股,Lesley Koek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327026-A) Ho 持有 1 股 业
Hoong Zhong (M)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控
分销汽车皮革和
36 Sdn Bhd 1993 年 4 月 23 日 马来西亚 200 万令吉 99.50%,Koek Seam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皮革内饰
(262449-D) Cheng 持股 0.50% 业
Round Table 组织研讨会,培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担
37 Academy Sdn Bhd 2001 年 7 月 24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训和提供教育服 50%,Soo Chow Mean
任董事的企业
(554201-D) 务 持股 50%
Lexicon Marketing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控
经营咖啡厅,酒
38 Sdn Bhd 2015 年 7 月 1 日 马来西亚 10 万令吉 75%,Divine United Sdn 制并担任董事的企
(1150609-W) 吧和餐厅
Bhd 持股 25% 业
Branded Property
Koek Tiang Kung 持股
Management Sdn 提供物业管理服 Koek Tiang Kung 担
39 2015 年 7 月 28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50%,Wang, Zhenxin 持
Bhd 务 任董事的企业
(1153304-U) 股 50%



1-1-289
Recommended Koek Tiang Kung 持股
Koek Tiang Kung 担
40 Realty Sdn Bhd 2015 年 7 月 3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建筑施工 50%,Koek Poh Min 持
任董事的企业
(1150893-P) 股 50%
Tulus Tekun Sdn Koek Tiang Kung 持股
建筑和房地产开 Koek Tiang Kung 担
41 Bhd 2016 年 5 月 11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50%,Koek Poh Min 持
发 任董事的企业
(1187121-P) 股 50%
Koek Tiang Kung 持有
DK-Capital
999 股,Lesley Koek Ho Koek Tiang Kung 担
42 Resources Sdn Bhd 2002 年 8 月 22 日 马来西亚 2,000 令吉 投资控股
持有 1 股,Jamaluddin 任董事的企业
(590365-X)
Bin Suradi 持有 1,000 股
投资控股、管理
Ceria Pujangga Sdn Goh Yoke Kee 持股 Koek Tiang Kung 的
和/或经营获得租
43 Bhd 1995 年 6 年 15 日 马来西亚 100 万令吉 95.00%,Lim Khoon Lee 姐夫 Goh Yoke Kee
金收入的商场或
(346831-X) 持股 5.00% 控制的企业
其他物业
Koek Tiang Kung 持股
Rinda Food 20%,Koay Swee Aik 持
制造,进出口各 Koek Tiang Kung 担
44 Industries Sdn Bhd 1993 年 1 月 18 日 马来西亚 250 万令吉 股 40%,Soon Seng
类食品 任董事的企业
(256598-V) Hang Trading Sdn Bhd
持股 40%
Sweet Dynamic Sdn
经销商,卖买和 Rinda Food Industries Koek Tiang Kung 担
45 Bhd 2007 年 6 月 6 日 马来西亚 2 令吉
代理各种食品 Sdn Bhd 持有 2 股 任董事的企业
(775996-H)
Koek Tiang Kung 持股
Tien Wang Birdnest
25%,Ooi Pey Wong 持
& Mushroom (M) Koek Tiang Kung 担
46 1998 年 10 月 27 日 马来西亚 4 令吉 投资控股 股 25%,Ooi Weng Kok
Sdn Bhd 任董事的企业
(470921-H) 持股 25%,Koay Swee
Aik 持股 25%
KF Land Sdn Bhd DK Leather Corporation Koek Tiang Kung 控
47 2004 年 8 月 17 日 马来西亚 400 万令吉 物业投资控股
(663135-T) Berhad 持股 100% 制的企业




1-1-290
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为庄君新、余海洁、刘贤军、胥兴
春、向磊(独立董事)、彭朝晖(独立董事)、芮明杰(独立董事),其中庄君新与
余海洁为夫妻关系;发行人监事为曹逸群、卜凤燕、袁春怡(职工代表监事);发
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庄君新、Jason Jong Ho Chon、刘贤军、Herbert Friedrich
Winkler、胥兴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或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情况 关联关系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 独立董事彭朝晖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
1 彭朝晖持股 70%
限公司 企业
前海红船资本控股 独立董事彭朝晖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2 彭朝晖持股 60%
(深圳)有限公司 的企业
嘉兴汉阳国潞安股权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
3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有限公司为普通合 独立董事彭朝晖间接控制的企业
合伙) 伙人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
丽水汉信投资合伙企
4 有限公司为普通合 独立董事彭朝晖间接控制的企业
业(有限合伙)
伙人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
嘉兴汉诚投资合伙企
5 有限公司为普通合 独立董事彭朝晖间接控制的企业
业(有限合伙)
伙人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
景宁汉金投资合伙企
6 有限公司为普通合 独立董事彭朝晖间接控制的企业
业(有限合伙)
伙人
福建中海管理咨询有
7 - 独立董事芮明杰担任董事的企业
限责任公司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
8 - 独立董事芮明杰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限公司(600848.SH)
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
9 - 独立董事芮明杰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限公司(2006.HK)
Jason Jong Ho 副总经理 Jason Jong Ho Chon 控制的
10 Pharm D. Co.
Chon 持股 100% 美国公司

上述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1-291
公司名称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1MA28A5073D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 嘉兴市万豪大厦 801 室

法定代表人 彭朝晖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45 年 12 月 29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经营状态 存续


(2)前海红船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海红船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前海红船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625170J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住 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朝晖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2 月 22 日至长期
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
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财务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策划;会议策
经营范围
划;公关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项目投资策划;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金融
信息咨询。
经营状态 存续


(3)嘉兴汉阳国潞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兴汉阳国潞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92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嘉兴汉阳国潞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XU46Q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17 室-88

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总额 3,38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2 月 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经营状态 存续


(4)丽水汉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丽水汉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丽水汉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7MA2A06EM53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团结路 22 号 31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总额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永久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态 存续


(5)嘉兴汉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兴汉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
下:


1-1-293
企业名称 嘉兴汉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9FA040W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17 室-87

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总额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4 月 11 日至 2037 年 4 月 10 日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态 存续


(6)景宁汉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景宁汉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景宁汉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7MA2A059W2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团结路 22 号 22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6 月 16 日至永久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经营范围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经营状态 存续


(7)福建中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中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04 年 12 月 3 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尚
未办理注销手续,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福建中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294
工商注册号 350000100224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福州东大路八方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 林国梁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1 年 1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01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人员培训,计算机软件开发。

经营状态 吊销


(8)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46892

公司类型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48)

住 所 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668 号 3 层

法定代表人 袁国华

注册资本 210,206.8212 万元

成立日期 1994 年 1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1994 年 11 月 24 日至长期
园区投资、开发和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及咨询,科技企
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及服务(除经纪),物业管
经营范围 理,仓储(除危险品)。(涉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
及相关行业资质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或许可
后开展经营业务)。
经营状态 存续


(9)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37069T

公司类型 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006.HK)


1-1-295
住 所 上海市杨新东路 24 号 316 至 318 室

法定代表人 俞敏亮

注册资本 556,6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5 年 6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1995 年 6 月 16 日至长期
酒店投资、企业投资管理、酒店管理、国内贸易,自有办公楼、公
寓租赁、泊车、培训及相关项目的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酒
经营范围 店经营、餐饮、附设卖品部(含烟、酒零售)、西饼屋、咖啡馆、
酒吧、雪茄吧、音乐茶座、水疗按摩、美容美发、游艺室、健身房、
游泳馆、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
经营状态 存续


(10)Pharm D. Co.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Pharm D. Co.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Pharm D. Co.

公司编号 04159P

注册地址 1236 Churchill, Rochester, Michigan 48307

注册资本 60,000 股

股 东 Jason Jong Ho Chon 持股 100%

成立日期 2011 年 10 月 5 日

经营范围 《密歇根洲公司法》下所允许的一切活动(All Purpose Clause)。

经营状态 存续


7、其他关联方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包括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
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岁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主要如下:
序号 姓名 与庄君新关系
1 庄小海 庄君新的哥哥
2 黄爱民 庄小海的配偶


1-1-296
3 庄海燕 庄君新的姐姐
4 庄严 庄君新的弟弟
5 郑雪舟 庄严的配偶
6 余海洁 庄君新的配偶
7 余海溟 余海洁的弟弟
8 诸慧 余海溟的配偶
9 庄孟冬 庄君新的成年女儿

注:上表列示的为报告期内存在对外投资或任职的与庄君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
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
女配偶的父母等,主要如下:
序号 姓名 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1 刘秀艳 刘贤军的妹妹
2 胥国顺 胥兴春的父亲
3 衡明翠 胥兴春的母亲
4 孙远 芮明杰的配偶
5 章桥伟 彭朝晖的配偶
6 彭荣慧 彭朝晖的妹妹
7 周晗 向磊的配偶
8 周煜明 曹逸群的配偶
9 曹云龙 曹逸群的父亲
10 周煜斌 周煜明的弟弟
11 卜志华 卜凤燕的弟弟
12 赵洪才 卜凤燕配偶的父亲
13 Hermann Roland Winkler Herbert Friedrich Winkler 的父亲
14 赵峰 卜凤燕的配偶

注:上表列示的为报告期内存在对外投资或任职的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


(3)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自然人持股/出资情况 关联关系


1-1-297
浙江庄氏网络科技 庄小海、庄君新和庄严分别 庄君新的哥哥庄小海控制的
1
有限公司 持股 50%、30%和 20% 企业
庄小海、黄爱民、庄颖分别
杭州庄氏文化策划 庄小海及其配偶黄爱民、女儿
2 持 股 38.61% 、 28.96% 和
有限公司 庄颖共同控制的企业
32.43%
温州市汽配市场海
庄小海作为经营者的个体工
3 龙汽车装饰用品商 个体工商户
商户

平湖碧波海洋生物 庄君新的姐姐庄海燕持股并
4 庄海燕持股 25%
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胥兴春的父亲胥国顺出资并
西充县来龙山种养 胥国顺、衡明翠各出资
5 担任理事长的农民专业合作
殖专业合作社 20%

嘉兴市小微企业信
彭朝晖的配偶章桥伟担任董
6 保基金融资担保有 -
事的企业
限公司
北京汇乐通贸易有 向磊的配偶周晗与非关联自
7 周晗持股 50%
限责任公司 然人张凤共同控制的企业
黄玉英持股 30%、王惠仙持
嘉兴市富瑞得保险
8 股 30%、谢水木持股 30%、 章桥伟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代理有限公司
颜坤良持股 10%
曹逸群的配偶周煜明控制的
嘉兴市亿源特种纸 周煜明持股 70%,曹云龙持
9 企业;曹云龙为曹逸群的父
有限公司 股 15%,周煜斌持股 15%
亲;周煜斌为周煜明的弟弟
长兴夹浦斌斌化纤 周煜斌作为经营者的个体工
10 个体工商户
布磨毛加工厂 商户
嘉兴隆正自动化科 卜凤燕的配偶赵峰控制的企
11 赵峰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业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 卜凤燕配偶的父亲赵洪才作
12 个体工商户
洪峰家庭农场 为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上述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庄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浙江庄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庄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792061003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路 305 号 4 幢

法定代表人 庄小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8 月 1 日

营业期限 2006 年 8 月 1 日至长期


1-1-298
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
服务;商务咨询;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道路货物
运输;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进出口业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
经营范围
策划;会展服务;环保设备及材料的销售;新材料的研发;环保技
术、新能源技术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态 存续


(2)杭州庄氏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杭州庄氏文化策划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杭州庄氏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74373789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金恒路 68 号(浙江金恒德汽车物流广场 2
住 所
幢 2-28 号)
法定代表人 庄颖

注册资本 51.8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5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5 月 18 日至 2031 年 5 月 17 日
会展服务,礼仪庆典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舞
经营范围 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公关活动策划,摄影服务,摄像
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电脑图文制作;销售:汽车用品。
经营状态 存续


(3)温州市汽配市场海龙汽车装饰用品商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温州市汽配市场海龙汽车装饰用品商行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温州市汽配市场海龙汽车装饰用品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302MA2947AG4B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住 所 温州市汽配市场 1-7 号(纺织路)

经 营 者 庄小海

注册日期 2005 年 7 月 21 日

经营范围 汽车配件批发兼零售。

1-1-299
经营状态 存续


(4)平湖碧波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平湖碧波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平湖碧波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2MA29F0C151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兴二路 988 号综合楼 413-2 室

法定代表人 庄海燕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3 月 24 日至长期
海洋生物技术研发;批发、零售:鱼粉饲料、鱼油饲料、鱼溶浆饲
经营范围
料、鱼溶粉饲料、虾粉饲料、海洋生物蛋白粉饲料。
经营状态 存续


(5)西充县来龙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西充县来龙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西充县来龙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511325MA63M02380

企业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

住 所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祥龙乡玉皇宫村

法定代表人 胥国顺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10 日
果蔬、粮食经济作物种植和销售;家禽、家畜及水产养殖和销售;
农机耕作、租赁和销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种养殖技术培训、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农产品网络销售;乡村旅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态 存续


(6)嘉兴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1-3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兴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嘉兴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677222182T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大厦 1 幢办 B701 室-N 室

法定代表人 孙婷婷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6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08 年 6 月 26 日至长期
主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
经营范围 财务顾问、咨询中介服务,按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房屋
出租。
经营状态 存续


(7)北京汇乐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北京汇乐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汇乐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9MA01RAX45H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 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 8 号院 27 号楼 278 室

法定代表人 张凤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5 月 18 日至 2050 年 5 月 17 日
销售日用品、服装、化妆品、针纺织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
用电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卫生用品、化工产品、家具、珠宝首饰、二类医疗器械、新鲜水果、
新鲜蔬菜、饲料、花卉作物、通讯设备、建筑材料、工艺品、礼品、
经营范围 钟表、眼镜、玩具、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厨具卫具;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专业承包;维
修机械设备;销售食品;销售林木种子;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销售林木

1-1-301
种子、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状态 存续


(8)嘉兴市富瑞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嘉兴市富瑞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已于 2008 年 12 月 1 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尚
未办理注销手续,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嘉兴市富瑞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1MA2GBEFB9N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 嘉兴市天城花园西区 4 幢商店 16 号

法定代表人 颜坤良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8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0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
经营范围
查和理赔(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有效期至 2007 年 7 月 19 日)
经营状态 吊销


(9)嘉兴市亿源特种纸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兴市亿源特种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嘉兴市亿源特种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5505011254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 嘉兴市南湖区万好家居 A 幢 805 室

法定代表人 周煜明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1 月 14 日至 2030 年 1 月 13 日
纸张、造纸助剂的研发;纸张、造纸设备的销售;造纸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1-1-302
经营状态 存续


(10)长兴夹浦斌斌化纤布磨毛加工厂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兴夹浦斌斌化纤布磨毛加工厂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长兴夹浦斌斌化纤布磨毛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522MA2B3C9A9R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住 所 长兴县夹浦镇太平桥村

经 营 者 周煜斌

注册日期 2008 年 9 月 10 日

经营范围 化纤布磨毛加工、销售

经营状态 存续


(11)嘉兴隆正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兴隆正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嘉兴隆正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1MA2B866L0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汇路 1054 号邻里商厦北楼三层
住 所
C01 室
法定代表人 赵峰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2047 年 10 月 9 日
自动控制技术、电子通信技术、节能技术、餐饮自动化设备、工业
自动化设备的研发;智能家电嵌入式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餐饮自动化设备、工业自动
经营范围 化设备、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办公用品、卫生洁具、特种劳动防
护用品、通用零部件、五金产品、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电子产品
及耗材、餐饮自动化设备及耗材、工业自动化设备及耗材的批发、
零售。
经营状态 存续


(12)嘉兴市南湖区大桥洪峰家庭农场

1-1-303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兴市南湖区大桥洪峰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洪峰家庭农场

注 册 号 330402660129497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住 所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胥山村里木桥北 17 号

经 营 者 赵洪才

注册日期 2015 年 9 月 28 日

经营范围 甲鱼(不含种苗)养殖、销售

经营状态 存续


8、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新力达实业(香港)有限公
司 ( SUN LANDER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曾控制的香港公司,已于
1
INDUSTRY ( H.K ) 2017 年 8 月 25 日注销
LIMITED)
Mingxin Automotive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曾控制的美国公司,已于
2
Leather. Inc 2017 年 4 月 4 日注销
嘉兴发来思诺网络科技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东庄严的配偶郑雪舟曾控制的公
3
限公司 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注销
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权的股东 Koek Tiang Kung
曾控制的 BVI 公司,Koek Tiang Kung 已于 2017 年 7
4 DK Leather Ltd (BVI)
月 31 日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转让给 Lim Boon Choon 和
Kee Sim Pah
City Dragon Holdings Koek Tiang Kung 曾控制的公司,DK Leather Ltd
5
Limited (BVI)全资子公司
Joint Talent (Hong Kong) Koek Tiang Kung 曾控制的公司,DK Leather Ltd
6
Limited (BVI)全资子公司
Koek Tiang Kung 曾控制的公司,DK Leather Ltd
7 DK-Schweizer Europe B.V.
(BVI)全资子公司
DK-Schweizer Nederland Koek Tiang Kung 曾 控 制 的 公 司 , DK-Schweizer
8
B.V. Europe B.V.全资子公司
DK-Schweizer Nederland Koek Tiang Kung 曾 控 制 的 公 司 , DK-Schweizer
9
Property B.V. Europe B.V.全资子公司
DK-Schweizer Switzerland Koek Tiang Kung 曾 控 制 的 公 司 , DK-Schweizer
10
AG Europe B.V.全资子公司
DK-Schweizer Belgium Koek Tiang Kung 曾 控 制 的 公 司 , DK-Schweizer
11
BVBA Europe B.V.全资子公司
DK-Schweizer Germany Koek Tiang Kung 曾 控 制 的 公 司 , DK-Schweizer
12
GmBH Europe B.V.全资子公司
DK-Schweizer Overseas Koek Tiang Kung 曾控制的公司,DK Leather Ltd
13
Holdings Sdn Bhd (BVI)全资子公司
14 DK Schweizer Middle East Koek Tiang Kung 曾 控 制 的 公 司 , DK-Schweizer

1-1-304
LLC Overseas Holdings Sdn Bhd 全资子公司
DK-Schweizer (UK) Koek Tiang Kung 曾控制的公司,DK Leather Ltd
15
Limited (BVI)全资子公司
Koek Tiang Kung 曾控制的开曼群岛公司,已于 2018
16 DK Leather Group Limited
年 9 月 28 日解散
Koek Tiang Kung 曾控制的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20
17 SG Global Ventures Limited
日解散
发行人董事余海洁曾控制的 BVI 公司,已于 2017 年
18 Greenland Hoidings, Inc.
2 月 6 日注销
浙江丰富城供应链管理有 发行人独立董事彭朝晖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 2018
19
限公司 年 2 月 14 日注销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 发行人独立董事芮明杰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芮明
20
限公司 杰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不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芮明杰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芮明
21 大中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杰于 2018 年 6 月 6 日起不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辽宁斯蒂生物科技有限公 发行人董事余海洁弟弟余海溟的配偶诸慧曾控制的
22
司 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注销
日照市东港区蝶诗倩服装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刘贤军姐妹刘秀艳曾控制的个
23
店 体工商户,已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注销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曹逸群女儿周珺曾控制的公司,已
24 嘉兴时菱装饰有限公司
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注销
嘉兴市颠服网络科技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的女儿庄孟冬曾担任董事
25
责任公司 的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5 日注销
嘉兴慧林汽车服务有限公 发行人独立董事彭朝晖妹妹彭荣慧曾控制的公司,已
26
司 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注销
明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君新曾控制的公司,已于 2019
27
公司 年 12 月 10 日注销
嘉兴市伟华碳纤维制品有 发行人独立董事彭朝晖配偶章桥伟曾担任董事的公
28
限责任公司 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注销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代收代
- - - - - - 54.75 0.15%
付电费
德创管 污水处
理 理费
- - - - - - 109.49 0.30%

加工费 - - - - - - 148.96 0.41%


1-1-305
Hermann
咨询服
Roland - - 132.82 0.37% 65.83 0.19% 51.51 0.14%
Winkler 务
合计 - - 132.82 0.37% 65.83 0.19% 364.71 1.01%

注:占比为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经常性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364.71 万元、65.83
万元和 132.82 万元,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01%、0.19%和 0.37%。
2020 年 1-6 月公司无经常性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关联方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 发行人向德创管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德创管理之间的关联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A. 代收代付电费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交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易的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德创管 代收代付电
- - - - - - 54.75 8.51%
理 费

a. 关联采购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德创管理存在代收代付电费的情形。主要系由于发行人
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期间向德创管理租赁位于南湖区大桥镇
明新路 188 号的三号厂房、七号厂房及钢结构车间二用作厂房。根据供电部门的
要求,德创管理所属厂房均需由其统一与供电部门结算。故租赁期间,上述租赁
厂房发生的电费先由德创管理根据电费总表统一对外结算并支付,而后由发行人
根据上述租赁厂房的电表读数向德创管理支付。

2017 年 10 月后,发行人受让德创管理相关土地厂房后,相关电费由发行人
直接与供电部门结算,前述代收代付电费情形已消除且此后未再发生。

b. 关联采购的公允性

发行人向德创管理支付的电费系根据租赁厂房电表读数及供电部门规定的电

1-1-306
费标准确定,该笔关联交易的性质为代收代付行为,德创管理在交易过程中未收
取其他费用或价差。因此,发行人支付给德创管理的电费价格合理、公允,不存
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B. 污水处理费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交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易的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德创管 污水处理
- - - - - - 109.49 16.77%
理 费

a. 关联采购的必要性

2017 年 10 月前,根据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0 年出具的《关于浙江明
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张牛皮汽车革增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
意见的函》,发行人工艺废水均需纳入德创管理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嘉
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发行人就德创管理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向其支付污水处
理费。

2017 年 10 月后,发行人收购德创管理持有的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前述关联
交易情形已消除且此后未再发生。

b. 关联采购的公允性

发行人向德创管理支付污水处理费的定价系按照德创管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包括德创管理污水处理相关的用工成本、德创管理向非关
联第三方支付的污泥处理服务费、污泥运输费及污水入网费,德创管理在上述交
易过程中未收取其他费用或价差。因此,发行人支付给德创管理的污水处理费价
格合理、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C. 加工费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交


1-1-307
交易的 交易的 交易的 易的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德创管
加工费 - - - - - - 148.96 27.80%


a. 关联采购的必要性

报告期初,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张迅速,同时受到阶段性用工短缺因素影响,
高峰期产能不足,亟需委托加工厂商作为产能补充。考虑到德创管理紧邻发行人
厂区,且具备丰富的毛皮加工生产经验,故发行人于 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0
月期间,委托德创管理为其提供毛皮鞣制及复鞣染色加工服务。

2017 年 11 月后,德创管理变更相关经营范围并不再提供前述加工服务。同
时,随着发行人自身产能的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日益成熟以及管理水平的不断提
高,原有加工业务已转为自行生产,前述关联交易情形已消除且此后未再发生。

b. 关联采购的公允性

发行人就德创管理提供的服务向其支付加工费,定价系按照德创管理提供毛
皮鞣制及复鞣染色加工服务的所有人员实际发生的用工成本确定,此外德创管理
未收取其他费用或价差。

德创管理厂房毗邻发行人,且拥有皮革污水处理设施。上述关联交易中德创
管理系利用其地缘优势及环保设施,为发行人复鞣染色工段中的部分工序提供加
工服务,但其自身并不具备完整的复鞣染色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也不具备独立
面向市场承揽复鞣染色加工业务的能力。因此,德创管理仅就其实际发生的用工
成本向发行人收取加工费。综上,从德创管理的商业目的考虑,德创管理向发行
人收取的加工费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② Hermann Roland Winkler 向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情况

Herbert Friedrich Winkler(“赫伯特”)现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发行
人生产运营,是汽车皮革生产运营领域的资深管理者,具备近三十年的汽车皮革
生产运营管理经验,其于 2007 年 9 月起被世腾国际委派至明新世腾负责生产运营
管理工作。世腾国际退出明新世腾股东会后,赫伯特随世腾国际原委派管理团队
一起撤离明新世腾。2011 年 7 月再次加入旭腾有限任运营总监,主管发行人生产


1-1-308
运营管理工作至今。

Hermann Roland Winkler(“赫尔曼”)系赫伯特之父,是制革工艺领域的资深
专家,在制革领域已有近六十年从业经验,其具体介绍如下:

Hermann Roland Winkler,1938 年出生,美国国籍。1952 年至 1954 年,在罗
伊特林根制革学校完成学徒期学业,获得德国国家认证学徒证书。1958 年至 1959
年,任美国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 A.F.Gallun 皮革技术员;1963 年至 1965 年,任
美国 John J.Riley, Woburn Mass.水厂主管;1966 年至 1978 年,任德国 Bopfingen
H.Winkler 制革厂工厂经理;1978 年至 1980 年,任美国世腾公司工厂经理;1980
年至 2007 年,任美国世腾公司副总裁。

经核查,报告期内赫尔曼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工作时长 服务价格 咨询费用 咨询费用 占当期同类
年度
(天) (美元万元/天) (美元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交易的比例
2017 年度 50 0.15 7.50 51.51 17.50%
2018 年度 69 0.15 10.35 65.83 17.69%
2019 年度 128 0.15 19.20 132.82 38.66%
2020 年 1-6 月 - - - - -


A.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赫尔曼为制革工艺领域的资深专家,在当时世界知名汽车革供应商美国世腾
公司任职近三十年,并作为技术专家和公司高管代表美国世腾公司参与多个国际
知名高端车型汽车革项目的开发与生产过程。赫尔曼熟稔国际知名品牌对于汽车
革产品质量的品控要求和标准。2014 年,发行人奥迪项目启动初期,即聘请赫尔
曼作为技术顾问,协助发行人调整并优化生产中的管理流程等,便于发行人在生
产工艺及品控等方面更好地与奥迪品牌标准进行匹配。综上,赫尔曼作为制革工
艺领域的资深专家,且与国际知名整车厂具有丰富的合作沟通经验,熟悉高端车
型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发行人顺利推进奥迪项目作出了较大贡献。因此,
赫尔曼所担任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具备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发行人与赫尔曼的
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从技术完备性角度来讲,发行人自 2005 年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革业务,
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并组建了经验丰富的

1-1-309
研发团队。公司研发中心为首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评定为浙江省
省级企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通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院士专家工作站认证;
子公司辽宁富新研发中心被认定为辽宁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也
通过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院士专家工作站认证。

公司重视研发活动的投入,母公司明新旭腾及子公司辽宁富新均为高新技术
企业。报告期各期内,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2%、7.22%和
6.35%。在不断发展中,公司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自主创新模式,
自主研发并积累了大量研发成果,已取得 70 项专利,并有多项重要在研项目。经
过多年不懈努力,公司已全面掌握汽车革制造核心技术,具备完善的运行体系,
取得了国际汽车工作组 IATF 16949 专业认证及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并凭借高
品质的产品获得客户广泛认可。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赫尔曼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且并不影响发
行人自身技术能力的独立性和完备性。

B.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与赫尔曼的约定,在其至发行人现场工作期间,发行人向其支付
的顾问费为 1,500 美元/天。赫尔曼是制革工艺领域的资深专家,至今已有近六十
年制革行业从业经验,具备稀缺性,故发行人支付给其的咨询服务费价格合理、
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2)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交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交易的 金额
易的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德创管
房屋租赁 - - - - - - 40.73 38.54%


①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发行人自有的生产厂房及办公场所与关联方德创管理相邻。在自有厂房未能

1-1-310
完全满足全部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发行人与相邻的德创管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向德创管理租赁其坐落于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三号厂房、七号厂房及钢
结构车间二用作厂房。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系由于其地理位置毗邻公司自有
厂房,可满足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统一管理需要。

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10 月受让德创管理相关土地、房产,关联租赁情形已消
除且此后未再发生。

②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德创管理向发行人出租厂房的具体情况及与附近地块可比租金的对比情况如
下:
承租面积 租金标准 邻近可比厂房租金标
出租方名称 租赁厂房及用途 报告期内租赁期限
(㎡) (元/㎡/月) 准(元/㎡/月)
明新路 188 号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1,140.75 10
三号厂房 2017 年 10 月 30 日
明新路 188 号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德创管理 1,141.02 10 10.8
七号厂房 2017 年 10 月 30 日
明新路 188 号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1,790.84 10
钢结构车间二 2017 年 10 月 30 日
合计 4,072.61 — — — —

经核查,发行人与德创管理的租赁价格系参考同区域类似工业用地及厂房租
赁价格后,并结合具体位置、房屋装修、配套条件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且
与德创管理向非关联第三方上海宋乔实业有限公司出租的与发行人相邻厂房的租
金标准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经与租赁厂房所在地周边可比厂房的对外租
赁价格相比,上述关联租赁的价格与相近位置租赁厂房的租赁价格不存在重大差
异,租赁价格公允。故上述关联租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
利益的情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06.85 844.75 739.55 713.00
报酬



1-1-311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产生有其合理的业务背景,符合发行
人正常的商业利益诉求,且关联采购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较低,不存在影响发行
人的独立性、资产完整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资产

①商标转让

2015 年 12 月 30 日,旭腾有限与明新皮业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约定将明
新皮业持有的 25 件商标无偿转让给旭腾有限。2017 年 1 月 27 日,发行人取得注
册号为 6912114、3086273、6912113、5602484、5602721、5602720、5602719、
5602707、5602705 的 9 件商标的《商标转让证明》。2017 年 3 月 27 日,发行人取
得注册号为 5602473、5602474、5602475、5602476、5602477、5602483、5602485、
5602486、5602487、5602702、5602703、5602704、5602706、5602718、5602722、
5602723 的 16 件商标的《商标转让证明》。

由于上述商标转让均为无偿且发行人为受益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德创管理名下资产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与德创管理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德创管理名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
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污水处理设施等资产,购买资
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6,853.22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 950 万股,由德创管理以位
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作价
6,466.55 万元认购;支付 386.67 万元现金购买德创管理排污权、机器设备等皮革
业务相关资产。该次资产收购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
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2)关联担保



1-1-312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德创管理、庄氏网络、庄君新、庄严、余海洁为发
行人(及其前身旭腾有限)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报告期末是
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
号 否履行完毕
庄君新、余 最高余额 5,600 万元的主债权
1 2018.1.16-2021.1.9 否
海洁 中国工商 本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庄氏网络 银行股份 最高余额 3,268 万元的主债权
2 (注 1) 2015.9.25-2018.9.24 是
有限公司 本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注 ) 嘉兴分行 最高余额 390 万元的主债权
3 余海洁 2 2013.11.20-2016.11.19 是
本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德创管理 最高限额 7,050 万元的主合同
4 (注 3) 2016.8.2-2021.8.2 是
项下全部债务
庄君新、庄 最高限额 13,000 万元的主合
5 2016.6.21-2021.6.21 否
严 同项下全部债务
不超过 5,880 万元的本金余
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明新旭腾应向债权人支付
6 德创管理 2016.3.11-2019.3.11 是
中国建设 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
银行股份 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有限公司 用
嘉兴分行 不超过 12,230 万元的本金余
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
庄君新、庄 金、明新旭腾应向债权人支付
7 2016.3.11-2019.3.11 是
严 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
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最高限额 12,000 万元的主合
8 庄君新 2019.5.21-2020.5.20 否
同项下全部债务
不超过 5,8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庄君新、余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9 2017.8.8-2020.8.8 是
海洁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中国银行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股份有限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公司嘉兴 不超过 5,8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分行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0 庄严 2017.8.8-2020.8.8 是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11 德创管理 不超过 3,718 万元的最高本金 2016.7.2-2019.7.1 是

1-1-313
(注 4)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抵押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不超过 3,718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德创管理
12 (注 5)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2016.7.12-2019.7.12 是
旭腾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不超过 4,2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庄君新、余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3 2016.7.12-2018.7.12 是
海洁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不超过 4,2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4 德创管理 2016.7.12-2018.7.12 是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庄君新、余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5 2019.3.11-2021.3.3 是
海洁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最高本金
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
庄君新、余 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16 2020.4.29-2021.4.30 否
海洁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
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
庄君新、余
17 中国民生 余额;以及由此产生的约定担 2017.11.8-2018.11.8 是
海洁
银行股份 保范围内所有的应付款项
有限公司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
庄君新、余
18 嘉兴分行 余额;以及由此产生的约定担 2019.1.31-2020.1.31 是
海洁
保范围内所有的应付款项
注 1:抵押物为嘉南土国用(2007)第 1002351 号土地使用权及嘉房权证南湖区字第
00378258 号房屋所有权。

1-1-314
注 2:抵押物为嘉土国用(2006)第 230300 号土地使用权及嘉房权证禾字第 00150756
号房屋所有权。
注 3:抵押物为嘉南土国用(2015)第 1043974 号土地使用权及嘉房权证南湖字第
00131088、00131089、00131090、00131092、00131093、00131094、00247312、00247313 号
房屋所有权。
注 4:抵押物为嘉南土国用(2012)第 1029149 号土地使用权及嘉房权证南湖区字第
00402264、00402265、00543539 号房屋所有权。
注 5:抵押物为嘉南土国用(2012)第 1029149 号土地使用权及嘉房权证南湖区字第
00402264、00402265、00543539 号房屋所有权。


(3)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董事余海洁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占用金额余额 使用时间 收取资金占用费 支付资金占用费
发生期间 用途
(万元) (天) (万元) (万元)
2017 年 1 月 599.54 31 2.58 -
2017 年 2 月 931.21 28 3.62 -
2017 年 3 月 1,181.11 31 5.08 -
2017 年 4 月 1,350.19 30 5.63 -
2017 年 5 月 1,481.34 31 6.38 -
2017 年 6 月 1,481.34 30 6.17 - 出借给关联方庄
2017 年 7 月 1,481.34 31 6.38 - 氏网络以偿还银
2017 年 8 月 1,481.34 31 6.38 - 行贷款
2017 年 9 月 1,481.34 30 6.17 -
2017 年 10 月 1,481.34 31 6.38 -
2017 年 11 月 1,481.34 30 6.17 -
2017 年 12 月 1,005.78 31 4.34 -
合计- 65.28 -


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6-2018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 2016 年至 2018
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包括上述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发行
人独立董事认真审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我们认为该等资金往来未给公司的经营
活动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损害,《公司章
程》中已就关于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事
宜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在未来切实杜绝关联方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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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发行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履行了《公
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经核查,上述关联方拆借资金均用于日常经营周转,不涉及从事对外借贷融
资业务的情形,相关资金拆借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清理完毕并支付了合理的利
息,此后发行人未再与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行为,未发生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或
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为进一步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保
护发行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
的长效机制,发行人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在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的原则、资金往来支付程序、资金往来的监督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
发行人将严格贯彻执行该办法,杜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在与关联方发
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
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
助。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不会以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上述制度的建立及相
关承诺的履行将有助于杜绝发行人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款项。同时,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已出具了《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拆借问题的承诺函》,承诺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安全。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受到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鉴于发
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已清理完毕,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不存在
被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或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相关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并经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确认;各方之间就资金拆借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损害
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上述资金拆借事项受到任何
行政处罚,亦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发行人已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建立
了防范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长效机制。因此,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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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往来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会计科目 关联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余海洁 - - - 0.88
刘贤军 - - - 0.40
胥兴春 - - - 1.28
其他应付款 袁春怡 - - - 0.08
曹逸群 - - - 1.28
卜凤燕 - - - 0.56
德创管理 - - - -
应付账款 德创管理 - - 323.33
合计 - - - 327.81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等制度中,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
等,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主要规定如下:

(一)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利与程序的制度规定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
利与程序进行了规定:

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害公司利益等内容;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在关联交易决议方面的职权;第三
十八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行为情形;第七十四条规定股东大
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第八十八条规定董事不得利
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事项;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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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应当在权限范围内进行
等内容;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与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相关的内容。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涉及关联交易的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不应计入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
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
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九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
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有
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三百万或
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
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作为其判断的依据。(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三)向董事
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四)提议召开董事会;(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
上述(一)、(二)、(三)、(四)、(六)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
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
以披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1-1-31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一)提名、任免董事;(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
员;(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四)公司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本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五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
措施回收欠款;(五)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六)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七)公司管理层收购;(八)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九)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十)公司承诺
相关方的承诺变更方案;(十一)公司制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十二)公
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
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十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十四)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十五)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及解聘;(十六)
公司优先股发行对公司各类股东权益的影响;(十七)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十八)独立董
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十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
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
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九条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有国家定价或国家规定价格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没
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市场同类商品、服务等标准定价;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合
理成本加利润的标准定价;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交易价格,双方协议确定,但价
格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条规定: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一)股东大会决策权限:1、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
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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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必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
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决策权限:1、董事会有权决定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或累计标
的为 3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但低
于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关联交易。2、公司与关联
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总经理决策权限:总经理有权决定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下的关联
交易。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 “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并适用相应的决策权限。公司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标的相
关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相应的决策权限。前述“同一关联人”包
括与该关联人同受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关联人在与公司签署关联交易的
合同、协议时,有关关联人应进行回避:

(一)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
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1、本人是交易对方;2、本
人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
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3、本人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
的;4、本人是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本
人是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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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家庭成员;6、属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
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7、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回避的
董事。

(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得
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1、交易对方;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
的股东;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股东;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
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股东;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
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股东;6、中国证监会
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外担保制度》第八条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如发生下
列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单笔担
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5,000 万元人民币;(六)对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七)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外担保制度》第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企业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
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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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交易的价格公允,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批准程序合法。


六、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不存在原材料采购或产品销售依赖于关联
方的情况。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发生的
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定价,
通过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和信息披露等措施严格规
范关联交易,以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一)大力发展主营业务,积极开拓市场,减少经常性关联交易

的规模

公司将秉承着一直以来“用户为上、客户为先”的理念,紧把品质和安全关,
充分发挥品牌、市场渠道以及维护保养等方面积累的优势,积极开拓汽车革市场,
逐步建立全产业链运营管理的长远目标。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非关联方交
易量的增加,公司将保证非关联方交易的优先满足,并相应限制和逐步减少关联
方交易规模,进一步降低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二)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关联交易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
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要求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分别在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采取回避表决的措施。公司在《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职权和要求。公司在《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中就关联关系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实施权限及信息披露
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符合三公原则。

公司在业务、机构、资产、人员、财务上均独立于关联方,公司具备面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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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独立运营能力。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杜绝发生不必要
的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预计将持续存在的关联交易,公
司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履行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关联方
回避制度,遵守有关合同协议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其他股东的
权益。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于 2019 年 5 月 12 日出具《关于减少及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明新旭腾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组织、机构(以下简称“关联企业”)与明新旭
腾之间的关联交易。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关联企业将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新旭腾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明新旭腾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
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明新旭腾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

4、本人保证不利用在明新旭腾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明新旭腾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明新旭腾输送利益,保证不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
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明新旭腾违规提供担保。

5、本承诺函自签字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明新旭腾存续且依照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明新旭腾关联人期间内有效,直
至本人与明新旭腾无任何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之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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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明新旭腾造成的直接或间
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
归明新旭腾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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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公司董事会由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本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期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庄君新 董事长 庄君新
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余海洁 董事 庄君新
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刘贤军 董事 庄君新
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胥兴春 董事 庄君新
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芮明杰 独立董事 庄君新
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向 磊 独立董事 庄君新
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彭朝晖 独立董事 庄君新
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1、庄君新

庄君新,1969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浙江省皮革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0 年 8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浙江平阳氮肥厂技术员、工
程师。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浙江平阳明新制革厂法定代表人、厂长。
1999 年 2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温州市明新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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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 月至今,任德创管理执行董事。200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历任旭腾有
限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明孟国际执行
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欧创中心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辽宁富新执行
董事。2016 年 2 月至今,历任明新资产执行董事、董事长。2018 年 2 月至今,任
朝阳川州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宋元管理执行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辽宁孟诺卡执行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孟诺卡执行董
事、江苏孟诺卡执行董事。

2、余海洁

余海洁,1970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董事。1990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温州市土畜
产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德创管理副总
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明孟国际监事。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明新资产行政人员。

3、刘贤军

刘贤军,1969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董事、副总经理、研发部总监。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四川大学皮革工程系讲师;1999 年 4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拜耳无锡皮革
化工有限公司高级技术代表。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德瑞中国皮革化工
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 Loris H Hassall Co., Ltd 澳
大利亚原皮公司销售代表。2005 年 12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鹰革沃特华中国汽车
皮革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四川达威皮革科技有限
公司技术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旭腾有限技术总监。

4、胥兴春

胥兴春,1973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997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历任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秦山核电分公司出纳、成本会计、财务部
副科长、财务结算中心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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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浙江卡森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德创管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董事长助理。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明新旭腾证券事务办公室主任。2015
年 8 月至今,任辽宁富新监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辽宁孟诺卡监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孟诺卡监事、江苏孟诺卡监事。

5、芮明杰

芮明杰,1954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独立董事。1986 年 7 月至今,历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助
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目前兼任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博士后流动站站
长、复旦大学国家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科带头人、复旦大学企业发展与管理创新
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首席专家、上海市政府决
策咨询研究基金芮明杰工作室领军专家、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2001 年 1
月至今,任福建中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1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任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锦江资
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2006.HK)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临
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48.SH)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大中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431.HK)独立董事。

6、向磊

向磊,1979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独立董事。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历任广东天伦
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助理、律师。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上海申浩
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上海市华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5 年 7 至 2016 年 4 月,任上海鼎创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段和段律师
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0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汇乐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7、彭朝晖



1-1-327
彭朝晖,1970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硕
士学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独立董事。1991 年 8 月至 1998 年 4 月,
任中外合资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审计、会计。1998 年 4 月至 2003 年 12 月,
任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兼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2004 年 1 月
至 2007 年 10 月,任嘉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前
海红船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前海红船资本
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浙江丰富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
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期
2019 年第二次临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曹逸群 监事会主席 曹逸群
时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袁春怡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2019 年第二次临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卜凤燕 监事 曹逸群
时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1、曹逸群

曹逸群,1962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主任。198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3 月,
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德创管
理项目主任。

2、袁春怡


1-1-328
袁春怡,1982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浙江中宝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秘书。2007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德创管理执行董事办公室秘书。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旭腾有
限人力资源部经理。

3、卜凤燕

卜凤燕,1982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监事,并历任明新旭腾总经理助理、物流部高级经理、
运营经理、市场部高级客户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嘉兴和泰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组长、人事专员。2008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浙江华祥纺
织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08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历任旭腾有限人事部主管、
市场部主管、物流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市场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共 5 名,
由董事会聘任,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任期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庄君新 总经理
次会议 2022 年 2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Jason Jong Ho Chon 副总经理
次会议 2022 年 2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刘贤军 副总经理
次会议 2022 年 2 月 27 日
Herbert Friedrich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副总经理
Winkler 次会议 2022 年 2 月 27 日
财务总监、董事会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胥兴春
秘书 次会议 2022 年 2 月 27 日

1、庄君新

公司总经理,简历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Jason Jong Ho Chon


1-1-329
公司副总经理,1971 年出生,男,美国国籍,硕士学历。2016 年 3 月至今,
任明新旭腾副总经理。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11 月,历任 Eagle Ottawa Co., Ltd
(鹰革沃特华公司)库存经理、物料经理、运营经理、业务经理。2002 年 11 月
至 2007 年 9 月,历任 Eagle Ottawa China Co., Ltd(鹰革沃特华汽车皮革(中国)
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区域经理、总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11 月,历任 Eagle
Ottawa Korea Co., Ltd(鹰革沃特华(韩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裁兼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 Eagle Ottawa Co., Ltd(鹰革沃特华公司)全球创新
和营销总监。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 PharmD Co.首席执行官。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德创管理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旭腾有
限副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辽宁富新经理。

3、刘贤军

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4、Herbert Friedrich Winkler

公司副总经理,1963 年出生,男,美国国籍,高中学历。2016 年 3 月至今,
任明新旭腾副总经理。1989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世腾汽车皮业(欧洲)有
限公司厂长。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世腾汽车皮业(南非)有限公司运
营主管。1999 年 4 月至 2007 年 9 月,历任世腾汽车皮业(欧洲)有限公司运营
总监、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世腾汽车皮业(中国)有限公
司运营总监。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宏兴汽车皮革(福建)发展有限公
司顾问。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旭腾有限运营总监。

5、胥兴春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简历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四)核心技术人员

1、庄君新


1-1-330
简历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之
“(一)董事会成员”。

2、刘贤军

简历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之
“(一)董事会成员”。

(五)董事、监事的选聘情况

1、董事的选聘情况

2016 年 2 月 28 日,明新旭腾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庄君新、余
海洁、刘贤军、谢诚正、芮明杰、向磊、彭朝晖 7 人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谢诚正由于个人原因请辞,2016 年 11 月 2 日,明新旭腾召开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胥兴春为股份公司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相同。

2019 年 2 月 28 日,明新旭腾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换届选举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
于换届选举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庄
君新、余海洁、刘贤军、胥兴春、芮明杰、向磊、彭朝晖 7 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

2、监事的选聘情况

2016 年 2 月 28 日,明新旭腾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选
举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曹逸
群、卜凤燕为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袁春怡于 2016 年 2 月 28 日由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19 年 2 月 28 日,明新旭腾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换届选举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曹逸
群、卜凤燕为第二届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袁春怡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由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1-33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

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或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持股情况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直接持股 4,200.00 33.73% 4,200.00 33.73% 4,200.00 33.73% 4,200.00 33.73%
通过德创管
950.00 7.63% 950.00 7.63% 570.00 4.58% 570.00 4.58%
理间接持股
庄君新 通过明新资
390.00 3.13% 390.00 3.13% 390.00 3.13% 390.00 3.13%
产间接持股
通过旭腾投
194.00 1.56% 194.00 1.56% 191.00 1.53% 189.00 1.52%
资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2,800.00 22.49% 2,800.00 22.49% 2,800.00 22.49% 2,800.00 22.49%
通过德创管
- - - - 380.00 3.05% 380.00 3.05%
庄严 理间接持股
通过明新资
260.00 2.09% 260.00 2.09% 260.00 2.09% 260.00 2.09%
产间接持股
余海洁 50.00 0.40% 50.00 0.40% 50.00 0.40% 50.00 0.40%
刘贤军 54.00 0.43% 54.00 0.43% 54.00 0.43% 54.00 0.43%
胥兴春 通过旭腾投 31.00 0.25% 31.00 0.25% 31.00 0.25% 31.00 0.25%
曹逸群 资间接持股 16.00 0.13% 16.00 0.13% 16.00 0.13% 16.00 0.13%
袁春怡 5.00 0.04% 5.00 0.04% 5.00 0.04% 5.00 0.04%
卜凤燕 7.50 0.06% 7.50 0.06% 7.50 0.06% 7.50 0.06%
合计 8,957.50 71.95% 8,957.50 71.95% 8,954.50 71.91% 8,952.50 71.90%

其中庄君新与庄严系兄弟关系,庄君新与余海洁系夫妻关系。除上述持股情
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上述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
制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

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1-1-332
1、直接持股及通过德创管理间接持股的变动情况

2016 年初,旭腾有限注册资本为 5,600 万元,庄君新、庄严分别持有旭腾有
限 60%、40%的股权。2016 年 3 月,旭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股本
为 7,000 万股。其中,庄君新持有 4,2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0%;庄严持有 2,8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40%。

2017 年 10 月,德创管理以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作价
6,466.55 万元增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由 11,500 万元增加至 12,450 万元。本次增
资完成后,庄君新、庄严分别通过其持有的德创管理股权间接持有股份公司 570
万、380 万股。

2019 年 12 月,庄严将其持有的德创管理 40%股权转让给庄君新。前述股权
转让完成后,庄君新持有德创管理 100%股权,间接持有股份公司 950 万股股份。

上述持股变动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
本的形成及其变化”之“7、2016 年 3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10、2017
年 10 月,第五次增资”,及“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主要股东
基本情况”之“2、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G、德创管理第一次股权转
让”。

2、通过明新资产间接持股的变动情况

2016 年 4 月,明新旭腾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明新资产以
其持有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向明新旭腾增资 2,5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庄君
新、庄严分别通过其持有明新资产股权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1,500 万股、1,000 万股。

2016 年 11 月及 2016 年 12 月,明新资产分别召开股东会,吸收石中财、袁
海铭、顺桥资产管理(嘉兴)有限公司为新的股东。明新资产增资完成后,庄君
新、庄严通过其持有明新资产的股权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的股份分别变动为 390
万股、260 万股。

上述持股变动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1-1-333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
本的形成及其变化”之“8、2016 年 4 月,第三次增资”。

3、通过旭腾投资间接持股的变动情况

2016 年 5 月,明新旭腾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吸收旭腾投
资、陈跃、何杰、龚缨晏为新的股东,分别以 2 元/股的价格认购明新旭腾 500 万
股。公司董事庄君新、余海洁、刘贤军、胥兴春及监事曹逸群、袁春怡、卜凤燕
通过持有旭腾投资的份额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150 万股、50 万股、54 万股、68 万
股、19 万股、5 万股、7.5 万股。

2016 年 12 月,旭腾投资有限合伙人周全、徐伟分别将其持有旭腾投资 60 万
元、8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庄君新。除前述份额转让外,其他
合伙人合伙份额未发生变动。前述份额转让完成后,庄君新持有旭腾投资共计 368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184 万股。

2017 年 10 月,旭腾投资有限合伙人于莉莉将其持有旭腾投资 10 万元出资额
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庄君新;胥兴春向彭程、席笑博、罗晓莉、姚国英、
张玲、马世存、李国新分别转让其持有的 20 万元、20 万元、16 万元、2 万元、
10 万元、4 万元、2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合计转让 74 万元出资额对
应的有限合伙份额;曹逸群向潘年庆、陈建明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腾投资 4 万元、
2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合计转让 6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
除前述份额转让外,其他合伙人合伙份额未发生变动。前述份额转让完成后,庄
君新持有旭腾投资共计 378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189
万股;胥兴春持有旭腾投资共计 62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明新旭
腾 31 万股;曹逸群持有旭腾投资共计 32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
明新旭腾 16 万股。

2018 年 9 月,旭腾投资有限合伙人潘年庆将其持有旭腾投资 4 万元出资额对
应的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庄君新。除前述份额转让外,其他合伙人合伙份额未发
生变动。前述份额转让完成后,庄君新持有旭腾投资共计 382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
合伙份额,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191 万股。



1-1-334
2019 年 1 月,旭腾投资有限合伙人徐秋霞、李国新分别将其持有旭腾投资 4
万元、2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庄君新。除前述份额转让外,其
他合伙人合伙份额未发生变动。前述份额转让完成后,庄君新持有旭腾投资共计
388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明新旭腾 194 万股。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

投资情况

持有股权 持有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对外投资对象
(万元) 比例
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100.00%
嘉兴宋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60.00%
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15.60%
浙江庄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30.00%
1 董事长
庄君新
总经理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388.00 38.80%
伙)

宁波复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25.00 1.40%
伙)
辽宁温商发展有限公司 400.00 20.00%
董事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胥兴春 财务总监 62.00 6.20%
伙)
董事会秘书
董事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刘贤军 108.00 10.80%
副总经理 伙)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余海洁 董事 100.00 10.00%
伙)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0 70.00%
彭朝晖 独立董事
前海红船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6,000.00 60.00%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曹逸群 监事 32.00 3.20%
伙)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卜凤燕 监事 15.00 1.50%
伙)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袁春怡 监事 10.00 1.00%
伙)
Jason Jong
副总经理 Pharm D. Co. 6 万股 100.00%
Ho Chon

1
庄君新在报告期内曾投资的上海旭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该公司注销前庄君新持有 680 万元注册资
本对应的股权,持股比例为 13.60%;庄君新在报告期内曾投资的明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已注销,
该公司注销前庄君新持有 5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持股比例为 100%。

1-1-335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
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9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1 庄君新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97.07
2 余海洁 董事 27.58
3 刘贤军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55.55
4 胥兴春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4.31
5 芮明杰 独立董事 3.60
6 向磊 独立董事 3.60
7 彭朝晖 独立董事 3.60
8 曹逸群 监事会主席 15.56
9 卜凤燕 监事 20.73
10 袁春怡 职工代表监事 18.29
Jason Jong
11 副总经理 411.03
Ho Chon
Herbert
12 Friedrich 副总经理 143.83
Winkler

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不
存在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或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1-1-336
兼职单位与
序号 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本公司关系
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发行人股东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发行人股东、实际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限合伙)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股东、实际
庄君新 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1 2 董事长、总经理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嘉兴宋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企业
嘉兴市温州商会置业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朝阳川州城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 无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600848.SH)
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6.HK)
2 芮明杰 独立董事 无
福建中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
董事

上海星地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
监事

嘉兴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3 彭朝晖 独立董事 前海红船资本控股(深圳)有限 无
执行董事
公司
4 向磊 独立董事 北京汇乐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无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

关系

公司董事庄君新、余海洁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定

的协议、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已与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
了《劳动合同》。公司董事庄君新、余海洁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签订了担保合同,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2
庄君新、余海洁在报告期内曾任职的明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已注销,该公司注销前庄君新担任执
行董事,余海洁担任监事

1-1-337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十、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董事未发生变化。

(二)监事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1-1-33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
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主要决策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三者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
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审计机构选聘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经营中得到有效执行。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
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
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
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1-1-339
持异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依其
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
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
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
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股票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额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表决权总数 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提


1-1-340
出书面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书面提议
时;(6)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
算。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和修订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
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召开、表决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4、上述制度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以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召开了 17 次股东
大会(包括创立大会)。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各项
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6 年 2 月 28 日

2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

3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5 月 15 日

4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11 月 2 日

5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6 月 26 日

6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9 月 8 日

7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10 月 23 日

8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3 月 20 日

9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10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11 月 7 日

11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2 月 12 日

12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2 月 28 日

13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5 月 12 日

14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7 月 15 日

1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

16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17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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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
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
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4)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15)对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
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16)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1-342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和修订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集、
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4、上述制度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召开了 25 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 年 2 月 28 日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28 日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30 日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15 日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 年 10 月 18 日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 年 11 月 4 日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31 日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7 年 8 月 22 日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7 年 8 月 24 日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 年 9 月 7 日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5 日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4 日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6 日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3 日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9 年 1 月 25 日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9 年 2 月 13 日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9 年 3 月 4 日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9 年 4 月 20 日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9 年 6 月 28 日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30 日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2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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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3 日

24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3 日

25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29 日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设监事会主席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普通决议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
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
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
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
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


1-1-344
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
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和修
订完善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
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4、上述制度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召开了 21 次监事会会议。会
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 年 2 月 28 日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28 日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30 日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15 日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31 日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 年 8 月 22 日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 年 8 月 24 日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7 年 9 月 7 日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4 日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6 日

1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3 日

1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9 年 1 月 25 日

13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9 年 2 月 13 日

14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9 年 3 月 4 日

15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9 年 4 月 20 日

16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9 年 6 月 28 日

17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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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1 月 31 日

19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3 日

20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3 日

21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29 日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设置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公司设有 3 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对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程序、职权和工作条件等方面进
行了规范。

2、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权利:(1)重大关联交易(指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三百万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百分之
五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
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3、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201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芮明杰、向磊和彭朝晖三人任
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彭朝晖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士。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芮明杰、向
磊和彭朝晖三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其中彭朝晖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1-1-346
自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后,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良
好的促进作用。在重大生产经营投资决策时,独立董事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业
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对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谨慎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营管理、发展方向及发展战略的选择起到良好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拟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
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
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3)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
记录工作并签字;(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
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
露中的权利和义务;(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
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
即如实向证券交易所报告;(8)《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公司设置董事会秘书一职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会议,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各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


1-1-347
通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其作出的提
案应提交给董事会审查决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8 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成立
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通过了各委员
会实施细则。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董事长为主任委员并担任召集人,其他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现任委员分别为庄君新先生、芮明杰先生和刘贤军先生。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分析,向董事会提出调整与改进的建议;(6)董事
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从董事中选举产生,并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其中至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分别为彭朝晖女士、余海洁女士、向磊
先生,其中:彭朝晖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监督及评
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


1-1-348
对其发表意见;(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
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会议选举产生。芮明杰先生、胥兴春女士、彭朝晖女士组成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芮明杰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制订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2)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
业绩考核指标;(3)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4)
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计划;(5)负责对公司长期激励
计划进行管理;(6)对授予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
件等进行审查;(7)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
比例。提名委员会现任委员分别为向磊先生、余海洁女士、芮明杰先生,向磊先
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历次会议均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召集、召开、审议和决策程序。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在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1-349
2019 年 4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关作出杭嘉关缉违字[2019]5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 12 份报关单下的进口货物商品
编号申报不实,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 8.6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缴纳罚款人民币 8.6 万元,取得《海关专用缴款书》。

公司已及时缴纳罚款,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报关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
至此,上述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关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嘉
关外证[2019]052 号),确认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单方
无偿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资金往来均已清偿完毕,各方之间不存在任
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且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再未发生。

公司近三年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报告期内曾存在的不规范情形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曾发生通过关联方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的行为,但后期
通过中介机构上市辅导已完成整改和纠正,相关内控制度已建立,财务内控能够
持续符合规范性要求,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
靠性,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形。

1-1-350
2017 年,发行人存在通过余海洁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代收小额副产品及边角
废料销售款并代付相关费用的情形。副产品及边角废料的销售客户部分为个人或
个体户,销售金额较小且较为零散,一般采取款到发货。因此为满足该等客户付
款便利性,由余海洁控制的个人账户代收前述销售款。2017 年个人账户代收款金
额为 631.90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5%。同时,发行人存
在通过上述个人账户代付部分员工工资及费用的情形。2017 年个人账户代付款金
额分别为 6.00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1%。

由于发行人内部管理疏漏和相关人员疏忽,上述代收款项未能及时汇入发行
人账户,该等款项占用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余海洁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将
个人账户代收款项全部返还至发行人账户,并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合
计 65.28 万元。上述不规范行为已纠正,对发行人影响已经消除,未损害发行人
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此后,发行人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副产品及边角废料管理制度,对副产品、
边角废料销售及发行人收付款行为进行了规范。发行人未再发生通过个人账户对
外收付款项的不规范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情形,
收付款项占比均较小,未对发行人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已经完成代收
代付行为的整改和规范,发行人已不存在通过个人账户对外代收副产品及边角废
料货款或代付费用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上述不规范情形已通过中介机构上市辅导完成整改和纠正,
相关内控制度已建立,财务内控能够持续符合规范性要求,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
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形。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
整、合理的内部控制,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
低了管理风险,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基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


1-1-351
有效的。

(三)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天健审(2020)9969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明新旭腾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1-1-352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明新旭腾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告,
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
(2020)9968号《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注册会
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除另有注明外,均以
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的财务报
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详细了解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3,592,623.74 33,690,010.99 22,808,632.32 23,473,898.8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50,739,765.62 82,698,441.14
应收账款 212,445,841.87 202,074,402.32 133,404,813.16 132,379,392.37
应收款项融资 70,573,553.19 125,729,087.61 - -
预付款项 5,111,624.82 3,247,961.42 1,697,161.01 1,491,285.46
其他应收款 1,813,290.23 1,719,292.35 2,662,991.16 1,338,712.76
存货 253,907,799.64 201,276,598.35 195,635,343.16 210,440,529.31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853,948.80 1,977,602.16 7,535,071.44 3,832,719.16


1-1-353
流动资产合计 639,298,682.29 569,714,955.20 414,483,777.87 455,654,979.0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208,464,287.01 211,501,630.14 169,609,689.52 141,121,915.64
在建工程 101,466,910.74 52,847,431.54 27,111,075.75 19,615,356.09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84,012,112.08 85,626,449.16 88,571,987.27 91,715,169.95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368,866.79 456,668.73 - 83,487.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50,332.31 13,354,251.22 5,708,254.01 3,615,143.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61,876.30 9,902,914.04 - 5,400,217.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5,124,385.23 373,689,344.83 291,001,006.55 261,551,290.28
资产总计 1,054,423,067.52 943,404,300.03 705,484,784.42 717,206,269.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4,691,089.30 79,459,274.52 108,943,724.56 155,158,403.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768,767.13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30,402,492.51 19,695,348.39 18,497,443.78 13,850,696.64
应付账款 135,540,480.69 86,505,246.74 61,499,667.34 119,587,092.67
预收款项 570,949.56 344,365.33 483,848.04 816,000.73
应付职工薪酬 11,259,091.48 9,643,485.94 6,407,328.98 7,704,886.39
应交税费 14,794,834.44 21,630,181.42 22,596,221.33 11,572,666.72
其他应付款 246,666.36 21,312.71 522,016.05 738,212.37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27,505,604.34 217,299,215.05 218,950,250.08 310,196,725.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784,883.00 2,015,362.00 755,036.00 -
预计负债 54,224,500.72 54,486,874.84 11,852,295.00 -
递延收益 59,595,788.11 56,015,359.75 39,608,811.81 43,456,079.65


1-1-3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605,171.83 112,517,596.59 52,216,142.81 43,456,079.65
负债合计 344,110,776.17 329,816,811.64 271,166,392.89 353,652,805.4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4,500,000.00 124,500,000.00 124,500,000.00 124,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82,113,179.21 82,113,179.21 82,113,179.21 82,113,179.21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12,785.83 -35,949.18 11,879.87 6,379.82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0,262,160.92 30,262,160.92 18,259,592.11 12,957,390.89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473,549,737.05 376,748,097.44 209,433,740.34 143,976,513.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10,312,291.35 613,587,488.39 434,318,391.53 363,553,463.89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0,312,291.35 613,587,488.39 434,318,391.53 363,553,463.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54,423,067.52 943,404,300.03 705,484,784.42 717,206,269.3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44,853,301.46 658,132,443.89 570,363,927.69 551,146,443.74
其中:营业收入 344,853,301.46 658,132,443.89 570,363,927.69 551,146,443.74
二、营业总成本 225,978,810.33 459,090,356.92 451,396,823.40 442,046,763.41
其中:营业成本 177,442,582.31 360,322,084.29 354,090,911.16 359,841,740.41
税金及附加 3,409,913.43 6,983,252.58 6,563,562.09 6,465,265.38
销售费用 4,988,333.71 10,720,200.69 10,256,307.61 11,023,103.70
管理费用 18,934,513.08 33,311,094.57 26,723,455.56 25,866,997.19
研发费用 20,161,368.47 41,773,758.05 41,174,831.80 32,624,915.85
财务费用 1,042,099.33 5,979,966.74 10,272,166.92 3,849,668.98
其中:利息费用 1,070,134.19 3,741,044.29 7,438,888.17 7,472,946.15
利息收入 451,460.67 153,759.91 162,090.62 820,008.23
加:其他收益 3,809,372.63 15,499,111.59 4,590,709.52 4,504,581.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848.86 -97,993.37 -908,344.51 -2,265,430.7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768,767.13 -768,767.1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56,263.29 -3,599,724.8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425,761.59 -2,097,694.73 -2,315,588.26 -2,375,071.9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8,898.12 -410,146.04 -913,442.53 -326,201.56


1-1-35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2,076,789.62 208,335,639.61 122,504,793.90 110,243,862.67
加:营业外收入 1,500.00 23,311.65 19,146.56 26,850.14
减:营业外支出 534,963.33 910,350.89 465,058.96 160,605.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1,543,326.29 207,448,600.37 122,058,881.50 110,110,107.29
减:所得税费用 14,741,686.68 28,131,674.46 13,949,453.91 14,667,734.3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6,801,639.61 179,316,925.91 108,109,427.59 95,442,372.9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6,801,639.61 179,316,925.91 108,109,427.59 95,442,372.9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96,801,639.61 179,316,925.91 108,109,427.59 95,442,372.90
“-”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6,836.65 -47,829.05 5,500.05 46,530.8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76,836.65 -47,829.05 5,500.05 46,530.88
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6,836.65 -47,829.05 5,500.05 46,530.88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6,836.65 -47,829.05 5,500.05 46,530.88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七、综合收益总额 96,724,802.96 179,269,096.86 108,114,927.64 95,488,903.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6,724,802.96 179,269,096.86 108,114,927.64 95,488,903.7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8 1.44 0.87 0.8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8 1.44 0.87 0.8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35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6,656,833.22 636,896,354.44 700,399,663.51 558,628,107.6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3,608.02 2,792,893.53 1,733,424.55 55,835.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77,697.36 33,398,181.05 18,226,015.79 3,708,412.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6,158,138.60 673,087,429.02 720,359,103.85 562,392,355.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4,985,128.94 350,553,426.24 433,044,356.12 421,921,282.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738,321.05 60,084,727.43 57,214,316.05 46,974,815.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424,583.74 85,996,986.91 52,592,800.68 54,788,531.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00,407.88 31,118,536.01 24,164,148.35 21,540,846.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648,441.61 527,753,676.59 567,015,621.20 545,225,474.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509,696.99 145,333,752.43 153,343,482.65 17,166,881.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38,471.02 821,212.00 81,890.00 93,143.38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83,432.34 13,621,124.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8,471.02 821,212.00 665,322.34 13,714,268.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42,928,199.03 97,483,619.33 44,529,309.47 34,589,276.27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 450,000.00 908,344.51 4,964,049.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28,199.03 97,933,619.33 45,437,653.98 39,553,326.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89,728.01 -97,112,407.33 -44,772,331.64 -25,839,057.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273,006.74 196,606,190.31 369,679,757.13 293,552,822.3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273,006.74 196,606,190.31 369,679,757.13 293,552,822.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1,720,405.07 227,308,514.01 417,228,613.50 322,082,478.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44,669.28 3,529,501.72 43,836,207.07 5,621,672.8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2,000.00 3,218,000.00 - 1,355,810.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537,074.35 234,056,015.73 461,064,820.57 329,059,962.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64,067.61 -37,449,825.42 -91,385,063.44 -35,507,139.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0,207.11 -547,758.36 -482,687.45 1,668,028.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935,694.26 10,223,761.32 16,703,400.12 -42,511,288.24


1-1-3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97,058.36 21,773,297.04 5,069,896.92 47,581,185.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932,752.62 31,997,058.36 21,773,297.04 5,069,896.92


(四)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20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
其他综合收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35,949.18 30,262,160.92 376,748,097.44 - 613,587,488.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35,949.18 30,262,160.92 376,748,097.44 - 613,587,488.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76,836.65 96,801,639.61 96,724,802.96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6,836.65 96,801,639.61 96,724,802.96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1-1-358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12,785.83 30,262,160.92 473,549,737.05 - 710,312,291.35




单位:元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
其他综合收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1,879.87 18,259,592.11 209,433,740.34 - 434,318,391.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1,879.87 18,259,592.11 209,433,740.34 - 434,318,391.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47,829.05 12,002,568.81 167,314,357.10 179,269,096.86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47,829.05 - 179,316,925.91 179,269,096.86




1-1-359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002,568.81 -12,002,568.81 -

1.提取盈余公积 12,002,568.81 -12,002,568.81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35,949.18 30,262,160.92 376,748,097.44 - 613,587,488.39




单位:元

2018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




1-1-360
东权益 计
其他综合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6,379.82 12,957,390.89 143,976,513.97 - 363,553,463.8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6,379.82 12,957,390.89 143,976,513.97 - 363,553,463.8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5,500.05 5,302,201.22 65,457,226.37 - 70,764,927.64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5,500.05 108,109,427.59 - 108,114,927.64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5,302,201.22 -42,652,201.22 -37,35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302,201.22 -5,302,201.22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37,350,000.00 -37,350,000.00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1-1-361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1,879.87 18,259,592.11 209,433,740.34 - 434,318,391.53




单位:元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
其他综合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计
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000,000.00 26,947,679.21 -40,151.06 5,045,796.94 56,445,735.02 - 203,399,060.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000,000.00 26,947,679.21 -40,151.06 5,045,796.94 56,445,735.02 - 203,399,060.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9,500,000.00 55,165,500.00 46,530.88 7,911,593.95 87,530,778.95 - 160,154,403.78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46,530.88 95,442,372.90 95,488,903.78

(二)所有者投入和
9,500,000.00 55,165,500.00 64,665,500.00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9,500,000.00 55,165,500.00 64,665,5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1-362
(三)利润分配 7,911,593.95 -7,911,593.95

1.提取盈余公积 7,911,593.95 -7,911,593.9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6,379.82 12,957,390.89 143,976,513.97 - 363,553,463.89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8,188,747.60 30,193,381.48 20,843,267.66 23,013,625.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50,739,765.62 81,698,441.14
应收账款 212,705,517.21 201,848,946.78 145,552,828.54 144,615,898.79
应收款项融资 70,573,553.19 125,529,087.61 - -
预付款项 1,246,523.15 1,069,272.70 296,770.84 256,363.17
其他应收款 15,893,815.11 8,618,611.09 68,203,156.84 77,634,205.60
存货 139,855,008.16 110,204,283.64 99,904,143.88 123,790,678.56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1-1-363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528,463,164.42 477,463,583.30 385,539,933.38 451,009,212.8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68,614,500.06 49,514,500.06 38,514,500.06 38,514,500.06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94,545,511.78 95,402,379.18 61,854,764.29 70,020,476.09
在建工程 36,087,532.22 12,172,166.36 14,067,988.66 449,144.09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50,060,472.64 50,993,481.88 52,576,364.31 54,356,891.31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368,866.79 456,668.73 - 83,487.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93,503.27 10,800,428.40 3,419,635.55 1,545,958.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61,876.30 9,902,914.04 - 5,400,217.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6,432,263.06 229,242,538.65 170,433,252.87 170,370,675.51
资产总计 794,895,427.48 706,706,121.95 555,973,186.25 621,379,888.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4,691,089.30 79,459,274.52 108,943,724.56 155,158,403.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768,767.13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30,402,492.51 19,695,348.39 18,547,443.78 14,365,905.56
应付账款 109,053,293.13 49,892,396.92 36,141,263.70 95,001,170.75
预收款项 - 52,695.50 26,551.67 298,739.09
合同负债 29,447.26 - - -
应付职工薪酬 8,212,610.41 7,632,718.79 5,370,413.10 7,051,413.29
应交税费 10,612,163.15 20,677,870.65 21,902,787.74 11,736,938.00
其他应付款 147,162.81 - 485,570.55 692,796.74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93,148,258.57 177,410,304.77 191,417,755.10 285,074,133.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784,883.00 2,015,362.00 755,036.00 -


1-1-364
预计负债 54,224,500.72 54,486,874.84 11,852,295.00 -
递延收益 840,867.57 908,792.09 88,999.95 118,666.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850,251.29 57,411,028.93 12,696,330.95 118,666.63
负债合计 250,998,509.86 234,821,333.70 204,114,086.05 285,192,800.3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4,500,000.00 124,500,000.00 124,500,000.00 124,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82,113,179.21 82,113,179.21 82,113,179.21 82,113,179.21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0,262,160.92 30,262,160.92 18,259,592.11 12,957,390.89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307,021,577.49 235,009,448.12 126,986,328.88 116,616,517.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3,896,917.62 471,884,788.25 351,859,100.20 336,187,088.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94,895,427.48 706,706,121.95 555,973,186.25 621,379,888.37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26,950,555.26 630,759,407.55 554,010,251.92 549,381,130.79
减:营业成本 196,803,406.53 421,458,897.36 422,920,159.21 393,166,175.24
税金及附加 1,850,323.20 3,519,541.65 2,958,563.79 3,062,217.52
销售费用 4,480,031.39 9,875,676.18 9,426,787.52 10,114,287.93
管理费用 15,396,671.54 26,179,395.05 20,607,269.88 18,050,473.69
研发费用 15,630,611.99 26,716,972.68 26,803,624.22 24,132,054.39
财务费用 887,803.02 5,643,199.82 10,125,236.05 4,494,558.47
其中:利息费用 1,069,978.69 3,741,044.29 7,438,888.17 7,446,279.48
利息收入 440,244.28 187,658.07 144,714.18 257,503.90
加:其他收益 1,353,187.27 7,974,527.17 771,699.00 984,763.6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2,976.22 -97,993.37 -908,344.51 -2,265,430.7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768,767.13 -768,767.1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21,181.90 -3,537,840.0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330,913.53 -2,432,256.16 -3,116,663.33 -2,415,403.2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8,898.12 -46,576.08 - -326,201.5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2,856,877.53 139,225,586.28 58,684,069.54 91,570,324.47
加:营业外收入 1,500.00 7,311.65 1,496.56 549.14
减:营业外支出 167,407.58 910,350.89 275,930.10 16,761.70

1-1-36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2,690,969.95 138,322,547.04 58,409,636.00 91,554,111.91
减:所得税费用 10,678,840.58 18,296,858.99 5,387,623.84 12,438,172.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2,012,129.37 120,025,688.05 53,022,012.16 79,115,939.4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2,012,129.37 120,025,688.05 53,022,012.16 79,115,939.45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5,900,865.68 615,722,104.30 668,262,068.76 528,730,034.3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3,356.78 679,086.28 608,505.54 55,835.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07,251.35 10,594,524.63 17,845,658.43 1,168,268.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9,021,473.81 626,995,715.21 686,716,232.73 529,954,138.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6,533,132.45 389,041,639.97 473,761,004.27 401,807,631.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222,057.26 43,666,279.58 42,630,697.88 34,132,240.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538,738.14 58,020,303.82 23,280,746.47 34,722,935.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72,573.61 22,962,862.31 20,487,708.99 70,053,949.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0,366,501.46 513,691,085.68 560,160,157.61 540,716,756.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654,972.35 113,304,629.53 126,556,075.12 -10,762,618.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38,471.02 308,000.00 11,890.00 93,143.38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83,432.34 141,338.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8,471.02 308,000.00 595,322.34 234,481.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4,072,594.00 47,881,597.68 19,272,742.62 14,952,599.28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100,000.00 11,000,000.00 - 3,023,357.1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 8,311,059.00 908,344.51 4,964,049.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572,594.00 67,192,656.68 20,181,087.13 22,940,006.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34,122.98 -66,884,656.68 -19,585,764.79 -22,705,524.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273,006.74 196,606,190.31 369,679,757.13 293,552,822.3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273,006.74 196,606,190.31 369,679,757.13 293,552,822.38

1-1-36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1,720,405.07 227,308,514.01 417,228,613.50 297,082,478.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44,669.28 3,529,501.72 43,836,207.07 5,521,672.8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2,000.00 3,218,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537,074.35 234,056,015.73 461,064,820.57 302,604,151.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64,067.61 -37,449,825.42 -91,385,063.44 -9,051,329.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28,334.13 -277,650.96 -386,938.18 1,317,269.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028,447.63 8,692,496.47 15,198,308.71 -41,202,203.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500,428.85 19,807,932.38 4,609,623.67 45,811,826.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528,876.48 28,500,428.85 19,807,932.38 4,609,623.67


(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20 年 1-6 月

项目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30,262,160.92 235,009,448.12 471,884,788.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30,262,160.92 235,009,448.12 471,884,788.2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72,012,129.37 72,012,129.3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72,012,129.37 72,012,129.37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
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1-367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30,262,160.92 307,021,577.49 543,896,917.62




单位:元

2019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8,259,592.11 126,986,328.88 351,859,100.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8,259,592.11 126,986,328.88 351,859,100.2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12,002,568.81 108,023,119.24 120,025,688.0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120,025,688.05 120,025,688.05



1-1-368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
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002,568.81 -12,002,568.81 -

1.提取盈余公积 12,002,568.81 -12,002,568.81 -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30,262,160.92 235,009,448.12 471,884,788.25




单位:元

2018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69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2,957,390.89 116,616,517.94 336,187,088.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2,957,390.89 116,616,517.94 336,187,088.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5,302,201.22 10,369,810.94 15,672,012.16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53,022,012.16 53,022,012.16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5,302,201.22 -42,652,201.22 -37,35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302,201.22 -5,302,201.22 -

2.对所有者(或股
-37,350,000.00 -37,350,000.00
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2.盈余公积转增资

3.盈余公积弥补亏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1-1-37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8,259,592.11 126,986,328.88 351,859,100.20




单位:元

2017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000,000.00 26,947,679.21 5,045,796.94 45,412,172.44 192,405,648.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000,000.00 26,947,679.21 5,045,796.94 45,412,172.44 192,405,648.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9,500,000.00 55,165,500.00 7,911,593.95 71,204,345.50 143,781,439.45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9,115,939.45 79,115,939.45

(二)所有者投入和
9,500,000.00 55,165,500.00 64,665,500.00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9,500,000.00 55,165,500.00 64,665,5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7,911,593.95 -7,911,593.95

1.提取盈余公积 7,911,593.95 -7,911,593.95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1-1-371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4,500,000.00 82,113,179.21 12,957,390.89 116,616,517.94 336,187,088.04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0)9968号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新旭腾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
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
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
度、2020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
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1-1-372
相关会计年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章节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一、
收入”。

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汽车革制品。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2,330.02
万元,其中境内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8.60%;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62,672.89万元,其中境内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7.26%;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54,296.17万元,其中境内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5.64%;2017年度,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52,424.90万元,其中境内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5.85%。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购货方验收、确认作为内销收入
确认时点。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
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
项。

(2)审计中的应对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
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
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
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获取本年度销售清单,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
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客户签收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
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⑤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⑥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记录及其
他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1-1-373
⑦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存货可变现净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章节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一、存
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存货余额为26,471.0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080.27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25,390.7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20,457.39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29.73万元,存货账面价值20,127.66万元;截至2018
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19,813.0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49.53万元,存货
账面价值为19,563.5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21,388.29万元,存
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44.24万元,存货账面价值为21,044.05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
根据实际售价、合同约定售价、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售价、未来市场趋势等确
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
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①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
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
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③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
期后情况等进行比较;

1-1-374
④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
合理性;

⑤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⑥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产量下降、生产成本
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
值;

⑦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
露。

3、应收账款减值

(1)2018年度、2017年度。

①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章节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应收
款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4,047.2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
额为706.77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3,340.4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
收账款余额为13,939.79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701.85万元,应收账款账
面价值为13,237.94万元。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管
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涉诉情况、还款记录、
等因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采用组合方式
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账龄划分组合,以与该等组合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调整,估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
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审计中的应对

1-1-375
A.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B.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
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C.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
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D.对于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对账龄准确性进行
测试,并按照坏账政策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E.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
性;

F.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
露。

(2)2020年1-6月、2019年度。

①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章节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应收
款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2,403.34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
为1,158.76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1,244.5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
账款余额为21,277.88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070.44万元,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为20,207.44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
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
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
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


1-1-376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
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
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审计中的应对

A.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
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B.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
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C.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
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D.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
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E.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
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
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F.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
性;

G.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
露。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1-377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

1、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汽
车内饰件的新技术加工、制造、销售;
从事进出口业务;从事毛皮、皮革的
批发零售,皮革制品、皮革化学助剂
辽宁省阜 4,500 万元 (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机械的批
辽宁富新 100%
新市 人民币 发零售及代理其进出口业务(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经
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提供对汽车内部配置的皮革加工和汽
车零部件的设计服务,技术发展和技
术转让,以及在以上经营目的下的技
德国格平
欧创中心 80 万欧元 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皮革产品,汽车 100%

零件,机械和电子配件,化学产品和
原材料(除了危险的化学品)以及汽
车清洁产品的进出口和贸易。
高档水性超纤新材料的研发、生产、
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
辽宁省阜 2,000 万元
辽宁孟诺卡 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100%
新市 人民币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全水性定岛超纤汽车内饰
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浙江省嘉 5,000.00 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孟诺卡 100%
兴市 万元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1-1-378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塑
通过浙江孟
江苏省新 5,000.00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
江苏孟诺卡 诺卡持股
沂市 万元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100%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产业
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
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辽宁孟诺卡系发行人于2019年11月在辽宁阜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
公司车用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2019年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
前,辽宁孟诺卡处于筹建期。

浙江孟诺卡系发行人于2020年4月在浙江嘉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公
司车用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2020年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
浙江孟诺卡处于筹建期。

江苏孟诺卡系发行人于2020年4月在江苏新沂成立的全资孙公司,主要负责公
司车用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2020年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
江苏孟诺卡处于筹建期。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
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1-1-379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
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
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1-380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月第一个工作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
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
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仍采用交易发生当月第一个工作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
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

1、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
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 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1-381
①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
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
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
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1-382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
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
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
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
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A或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
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
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
入当期损益。

④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

1-1-383
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
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
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①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
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①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
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②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1-1-384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
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
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①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
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
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
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1-1-385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
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
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其他应收款 按款项性质划分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
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A.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按承兑单位评级划分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1-1-386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账龄组合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B.应收账款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1-2 年 10.00
2-3 年 20.00
3-5 年 50.00
5 年以上 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
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
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
债进行抵销。

2、2017年度和2018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

1-1-387
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
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②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②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③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
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
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
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
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


1-1-388
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
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
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
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 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②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①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
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 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
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1-389
①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②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
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
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②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
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
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十)应收款项

1、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参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之“1、2019年
度和2020年1-6月”。

2、2017年度和2018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1-390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5%以
标准 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② 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1-1-391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
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
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二)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
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
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
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
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1-1-392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
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
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
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
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
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
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
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
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1-1-393
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
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1-1-394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
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1-395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1.58-20 5.00 8.20-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9.50-19.00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
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
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
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
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1-396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
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36.17-50
软件 5
排污权 5


(十八)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1-1-397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
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
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
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
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
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
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


1-1-398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
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
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
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二十一)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
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
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
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二)收入

1.2020年1-6月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1-1-399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
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
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
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
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
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
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
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
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
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
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1-1-400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国外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1)公司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出口销售贸易采用DDP贸易模式,当货物实际交付于购货方时,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因此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收到货物交付验收单据;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
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欧洲创新中心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以产品交付验收为收入确认的条件,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产品销
售收入金额已确定;收到货物交付验收单据;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国内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
方,且购货方验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
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提供劳务


1-1-401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国外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1)公司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出口销售贸易采用DDP贸易模式,当货物实际交付于购货方时,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因此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收到货物交付验收单据;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
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欧洲创新中心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以产品交付验收为收入确认的条件,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产品销
售收入金额已确定;收到货物交付验收单据;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国内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


1-1-402
方,且购货方验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
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三)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
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
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
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
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
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
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
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和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1-403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
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
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五)租赁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
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1-1-404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
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
计信息。

(二十七)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前期会计差错更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
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
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
列报。由于本公司不存在上述事项,因此执行该准则对本公司不构成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
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
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
其他综合收益。

(3)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1-1-405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通知的
要求编制了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4)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款项 34.44 -34.44 -

合同负债 - 34.44 34.44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十八)主要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
(注) 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 23%、19%、17%、16%、
增值税
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 13%、6%
值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
房产税 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 12%、1.2%
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注:


1-1-406
23%:葡萄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23%。子公司欧洲创新中心于葡萄牙境内实现的商品

交易,适用葡萄牙增值税税率23%。

19%:德国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9%。

1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

口货物,原适用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号文,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

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13%:皮革制品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退

税率均为13%。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明新旭腾 15% 15% 15% 15%
辽宁富新 15% 15% 15% 15%
欧创中心 15% 15% 15% 15%
辽宁孟诺卡 25% 25%
浙江孟诺卡 25%
江苏孟诺卡 25%

2、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203号)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GR201533000325),认定有效期3年,2015年至2017年减按15%征收企业所
得 税 ; 并 于 2018 年 重 新 被 认 定 为 浙 江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GR201833001922),认定有效期3年,2018年至2020年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新公司)于2017年8月8日被认
定为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21000156),认定有效期3年,2017
年至2019年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于2020年9月28日通过辽宁省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公示。

(二十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预计影响

2017年,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

1-1-407
收入准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申请首发企业执行新收
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公司对执行新收入准则后预计将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
析,具体情况如下:

1、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根据准则规定,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将调整为:公
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
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取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对比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新准则实施后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
收入确认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
基本原则 转移给购货方。
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
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
购货方验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
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
国内销售收入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
确认原则 时点通常为产品验收后。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货物发出后,以客户确认的验收单作
为依据,以验收确认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
时点。
1、母公司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出口销售贸易采用 DDP 贸易模式,当货物
实际交付于购货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国外销售收入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因此外销产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
确认原则 品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产品销 时点通常为产品验收后。
售收入金额已确定;收到货物交付验收单
据;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




1-1-408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货物发出后,以
客户确认的验收单作为依据,以验收确认
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2、欧洲创新中心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以产品交付验收为收入确认的条件,收入
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产品销售收入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
金额已确定;收到货物交付验收单据;已 时点通常为产品验收后。
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公司货物发出后,以客户确
认的验收单作为依据,以验收确认日期作
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2、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1)业务模式

公司的收入来源于向客户直接销售商品,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经销的商
业模式。客户在验收后,取得对商品的控制权。公司履行了合同履约义务,在客
户取得对商品的控制权后确认收入。因此,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公司业务模式不会
产生影响,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也不会产生变化。

(2)合同条款

公司根据合同及订单约定的数量、交货日期和交货时间,在客户指定的地点
交付货物,并在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客户在验收后即取得对货物的控制权。
因此在目前的合同条款下,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不会产生影
响。

3、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财务指标 执行新收入准则前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 差异
营业收入 65,813.24 65,813.24 -
2019 年 12 月 31 归属于公司普通
17,931.69 17,931.69 -
日/2019 年度 股股东的净利润
资产总额 94,340.43 94,340.43 -


1-1-409
归属于公司普通
61,358.75 61,358.75 -
股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57,036.39 57,036.39 -
归属于公司普通
10,810.94 10,810.94 -
2018 年 12 月 31 股股东的净利润
日/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70,548.48 70,548.48 -
归属于公司普通
43,431.84 43,431.84 -
股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55,114.64 55,114.64 -
归属于公司普通
9,544.24 9,544.24 -
2017 年 12 月 31 股股东的净利润
日/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71,720.63 71,720.63 -
归属于公司普通
36,355.35 36,355.35 -
股股东的净资产

综上所述,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在公司现有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下,不会
对公司收入确认的结果产生影响。假设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
准则,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变化。因此,根据《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申请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申
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无需编制备考财务报表。


五、分部报告

分部信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
能力分析”相关内容。


六、被收购企业收购前一年利润表

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
总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公司相应项目20%(含)的情况。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0)9971号)。依据经发行人会计师审核的公司报告期内的《明新旭腾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1-1-410
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4.89 -110.29 -95.10 -32.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379.91 1,549.78 458.93 448.51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2.38 - - 65.28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 - - -13.96 -303.42
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53.35 -19.43 -40.83 -10.35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1.03 0.13 0.14 1.94
的损益项目
小计 305.09 1,420.19 309.18 169.34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
51.28 215.54 49.01 27.21
减少以“-”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
253.81 1,204.65 260.16 142.13
性损益净额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一)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资产净值

1-1-411
11.58(旧房
房屋及建筑物 屋剩余使用 12,686.52 2,442.16 - 10,244.36
年限)-20
机器设备 10 14,630.85 5,092.71 52.80 9,485.35
运输工具 5 1,114.63 455.80 - 658.83
电子设备 5 521.41 245.67 275.74
办公设备 5 146.49 70.50 76.00
其他设备 5-10 150.68 44.53 106.14
合计 29,250.59 8,351.36 52.80 20,846.43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辽宁富新机器设备中的熬油设备因熬油工艺改进,无
法继续使用,公司对其计提了减值准备52.80万元。除上述情况外,未发现其他固
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二)在建工程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比例
在安装设备 6,377.02 62.85%
厂区及车间改造工程 230.19 2.27%
二期厂房建设工程 2,634.82 25.97%
环保设施工程 2.86 0.03%
房屋建筑物装修 901.80 8.89%
合 计 10,146.69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九、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摊销年限 资产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资产净值
土地使用权 36.17(剩余使用年限)-50 9,334.64 1,036.17 - 8,298.46
软件 5 358.50 274.10 - 84.41
排污权 5 94.69 76.35 - 18.34
合 计 9,787.83 1,386.62 - 8,401.21

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系由明新资产及明新皮业以增资的方式注入,排污权

1-1-412
系自明新皮业购买。以上外购无形资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评估方法及评估
结果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
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未计
提减值准备。


十、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比例
抵押借款 2,102.79 60.61%
抵押加保证借款 1,366.32 39.39%
合 计 3,469.11 100.00%


(二)应付票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3,040.25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三)应付账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3,160.98 97.10%
1-2 年 320.26 2.36%
2-3 年 56.24 0.41%
3-5 年 14.60 0.11%


1-1-413
5 年以上 1.95 0.01%
合 计 13,554.05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四)对内部员工和关联方的负债

1、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占比
短期薪酬 1,125.91 100.00%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019.88 90.58%
(2)职工福利费 36.01 3.20%
(3)社会保险费 25.63 2.28%
(4)住房公积金 24.37 2.16%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0.03 1.7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0.00%
(1)基本养老保险 - 0.00%
(2)失业保险费 - 0.00%
合 计 1,125.91 100.00%

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278.49万元。公司与部分
员工签订5年劳动合同,约定在5年服务期满时,一次性支付合同中所约定定额奖
金。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签订上述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已服务期限占约定
服务期限比例乘以其总定额奖金确定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并按照实际利
率计算服务期成本计入当期受益成本中,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关联方的负债。

(五)应交税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414
项 目 金额 比例
增值税 440.94 29.80%
企业所得税 868.25 58.69%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49 1.45%
房产税 48.09 3.25%
土地使用税 49.66 3.36%
教育费附加 11.54 0.78%
地方教育附加 7.69 0.52%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8.03 1.22%
印花税 4.16 0.28%
残疾人保障金 9.64 0.65%
环保税 0.00 0.00%
合 计 1,479.48 100.00%


(六)递延收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厂房补助款 4,284.42
设备补助款 1,541.93
antara 系统补助款 49.14
技术改造补助 45.36
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补助 34.28
工业发展资金新兴产业资金项目补助 4.45
合 计 5,959.58



十一、股东权益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 12,450.00 12,450.00 12,450.00 12,450.00
资本公积 8,211.32 8,211.32 8,211.32 8,211.32
其他综合收益 -11.28 -3.59 1.19 0.64
盈余公积 3,026.22 3,026.22 1,825.96 1,295.74
未分配利润 47,354.97 37,674.81 20,943.37 14,397.65


1-1-4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1,031.23 61,358.75 43,431.84 36,355.35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031.23 61,358.75 43,431.84 36,355.35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股本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50.97 14,533.38 15,334.35 1,716.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8.97 -9,711.24 -4,477.23 -2,583.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6.41 -3,744.98 -9,138.51 -3,550.7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02 -54.78 -48.27 166.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93.57 1,022.38 1,670.34 -4,251.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9.71 2,177.33 506.99 4,758.1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93.28 3,199.71 2,177.33 506.99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拟投入年
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
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1-41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需作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81 2.62 1.89 1.47
速动比率(倍) 1.69 1.70 1.00 0.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58% 33.23% 36.71% 45.9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63% 34.96% 38.44% 49.3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
0.14% 0.25% 0.51% 0.85%
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8 3.73 4.08 4.07
存货周转率(次/年) 0.76 1.79 1.72 1.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643.25 23,457.90 14,845.24 13,067.9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18.15 62.70 19.96 17.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21 1.17 1.23 0.1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9 0.08 0.13 -0.34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率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开发支出]÷期末净资
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1-1-417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
股份总数(或期末注册资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或
期末注册资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公司报告期内各年度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4.62% 0.78 0.78
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4.24% 0.76 0.76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34.22% 1.44 1.44
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31.92% 1.34 1.34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6.08% 0.87 0.87
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5.45% 0.85 0.85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36.44% 0.82 0.82
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35.90% 0.81 0.81
股股东的净利润



十五、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1-1-418
十六、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一)旭腾有限整体变更为明新旭腾时的资产评估

旭腾有限整体变更为明新旭腾时,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
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6]第305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15年
12月31日为基准日,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对象为旭腾有限的股东全部
权益,本次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30,215.99万元,评估值33,080.19万元,评估增值2,864.20万元,
增值率9.48%;负债账面价值22,373.75万元,评估值22,373.75万元,无评估增减
值;净资产账面价值7,842.25万元,评估值10,706.44万元,评估增值2,864.20万元,
增值率36.52%。

上述评估报告仅供旭腾有限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参考,公司未根据资产评
估的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二)发行人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的其他资产评估

1、受让明新资产土地、房产的评估情况

2016年3月26日,浙江中联耀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明新资产拥有的位于浙
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的土地及房产进行了估价,并出具了《浙江
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工业房地产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项目房地产估价报告》(浙联估价字(2016)第71号)。

根据该估价报告,本次估价以2016年3月20日为基准日,估价对象为明新资产
拥有的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的土地及房产。其中,对房屋
建筑的估价采用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的估价采用比较法。本次估价结果如下:

截至2016年3月20日,明新资产拟用于向明新旭腾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
筑 物 、构筑 物 及辅助 设 施等资 产 的账面 价 值为 8,447,325.99 元 , 评估价 值 为
27,512,800.00元,评估增值19,065,474.01元,增值率225.70%。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30日对上述估价报告进行了复核。通


1-1-419
过履行评估报告复核程序,对浙江中联耀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明
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工业房地产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
资项目房地产估价报告》(浙联估价字(2016)第71号)出具如下复核结论: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估价原则对房地产估价报告的有关规定;

(2)估价方法选用基本恰当,实施了必要的估价程序,遵循了估价的基本原
则;

(3)估价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适当;

(4)估价结果基本反映了资产在估价时点的价值;

(5)估价结论的有效期在估价报告中已经明示。

(6)承担该项目的估价机构具有相应估价资格证书,在报告书中签章的估价
人员为估价机构的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2、受让明新皮业土地、房产及设备的评估情况

2017年9月5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明新皮业持有的位于嘉兴市南
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土
地使用权及排污权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浙江明新皮业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联评报字[2017]第2017号)。

根据该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1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为浙江明新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的房屋
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排污权。其中,对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类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排污权采用市场法进
行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法和市场比较法分别进行评估,并最终以两
种方法的结果综合确定土地价格。本次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2017年7月31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明新皮业相关资产账面价值2,237.43万
元,评估值6,853.22万元,评估增值4,615.79万元,增值率206.30%。




1-1-420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评估情况”。




1-1-421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经营情况和行业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经营成果
和盈利能力进行了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9,359.26 8.88% 3,369.00 3.57% 2,280.86 3.23% 2,347.39 3.27%
应收票据 - - - - 5,073.98 7.19% 8,269.84 11.53%
应收账款 21,244.58 20.15% 20,207.44 21.42% 13,340.48 18.91% 13,237.94 18.46%
应收款项融资 7,057.36 6.69% 12,572.91 13.33% - - - -
预付款项 511.16 0.48% 324.80 0.34% 169.72 0.24% 149.13 0.21%
其他应收款 181.33 0.17% 171.93 0.18% 266.30 0.38% 133.87 0.19%
存货 25,390.78 24.08% 20,127.66 21.34% 19,563.53 27.73% 21,044.05 29.34%
其他流动资产 185.39 0.18% 197.76 0.21% 753.51 1.07% 383.27 0.53%
流动资产合计 63,929.87 60.63% 56,971.50 60.39% 41,448.38 58.75% 45,565.50 63.53%
固定资产 20,846.43 19.77% 21,150.16 22.42% 16,960.97 24.04% 14,112.19 19.68%
在建工程 10,146.69 9.62% 5,284.74 5.60% 2,711.11 3.84% 1,961.54 2.73%
无形资产 8,401.21 7.97% 8,562.64 9.08% 8,857.20 12.55% 9,171.52 12.79%
长期待摊费用 36.89 0.03% 45.67 0.05% - - 8.35 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5.03 1.54% 1,335.43 1.42% 570.83 0.81% 361.51 0.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6.19 0.43% 990.29 1.05% - - 540.02 0.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512.44 39.37% 37,368.93 39.61% 29,100.10 41.25% 26,155.13 36.47%
资产总额 105,442.31 100.00% 94,340.43 100.00% 70,548.48 100.00% 71,720.63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资产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主要由货币资
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等项目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包

1-1-422
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项目。

1、主要项目构成及变动分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7.49 0.08% 6.81 0.20% 6.14 0.27% 5.41 0.23%
银行存款 9,285.78 99.21% 3,192.90 94.77% 2,171.16 95.19% 501.58 21.37%
其他货币资金 65.99 0.71% 169.30 5.03% 103.57 4.54% 1,840.40 78.40%
合 计 9,359.26 100.00% 3,369.00 100.00% 2,280.86 100.00% 2,347.39 100.00%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属于受限货币
资金,不能用于随时支取。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由于
公司应收票据存在背书或贴现以终止确认的情形,即存在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情况,因此将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资产负债表增设“应收
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因此,2019年12月31日起,公司应收票据在“应收款
项融资”项目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日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7,057.36 100.00% 12,572.91 100.00% 5,073.98 100.00% 8,269.84 100.00%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合 计 7,057.36 100.00% 12,572.91 100.00% 5,073.98 100.00% 8,269.84 100.00%

1-1-423
公司期末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19年末应收票据余额相对较高,
主要是由于当年客户以票据结算的金额增加所致。

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在其到期前背书
转让、贴现或质押以开具应付票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与营业收入比
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应收票据余额 7,057.36 12,572.91 5,073.98 8,269.84
已背书转让或贴现但
149.27 3,430.21 2,219.76 3,252.80
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合金额计 7,206.63 16,003.12 7,293.74 11,522.64
营业收入 34,485.33 65,813.24 57,036.39 55,114.64
占 比 20.90% 24.32% 12.79% 20.91%

其中,各期末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6,476.88万元、2,211.86万元、2,441.02
万元和3,349.00万元。

截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
形。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面余额 22,403.34 105.45% 21,277.88 105.30% 14,047.25 105.30% 13,939.79 105.30%
坏账准备 -1,158.76 -5.45% -1,070.44 -5.30% -706.77 -5.30% -701.85 -5.30%
账面价值 21,244.58 100.00% 20,207.44 100.00% 13,340.48 100.00% 13,237.94 100.00%

A.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账期
(注 2)
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9,552.04 42.64% 一年以内



1-1-424
一年以内
(注 1) 8,238.79 万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8,242.51 36.79%
元;1-2 年
3.72 万元
(注 6)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719.87 7.68% 一年以内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994.31 4.44% 一年以内
(注 3)
奥托立夫 341.12 1.52% 一年以内
合 计 20,849.85 93.0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账期
一年以内
(注 1) 12,122.26 万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2,124.41 56.98%
元;1-2 年
2.15 万元
(注 2)
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4,789.23 22.51% 一年以内
(注 6)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472.47 6.92% 一年以内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1,168.80 5.49% 一年以内
(注 5)
延锋汽车内饰件 328.18 1.54% 一年以内
合 计 19,883.10 93.4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账期
(注 1)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6,756.92 48.10% 一年以内
(注 2)
上海久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198.07 22.77% 一年以内
(注 3)
奥托立夫 887.70 6.32% 一年以内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790.84 5.63% 一年以内
(注 6)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748.30 5.33% 一年以内
合 计 12,381.83 88.1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账期
(注 1)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6,045.20 43.37% 一年以内
(注 4)
吉中汽车内饰件 3,171.37 22.75% 一年以内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1,037.46 7.44% 一年以内
(注 3)
奥托立夫 859.23 6.16% 一年以内
(注 5)
延锋汽车内饰件 707.89 5.08% 一年以内
合 计 11,821.15 84.80%

注:上述应收账款余额采用合并口径披露,其中:

1、应收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款项余额包含应收该公司、该公司之子公

司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该公司之分公司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



1-1-425
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之余额合计;

2、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上海久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为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

有限公司子公司;

3、应收奥托立夫款项余额包含应收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和奥托立夫(上

海)汽车安全系统研发有限公司款项之合计数,以上公司同受Autoliv AB控制;

4、应收吉中汽车内饰件款项余额包含应收东台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广州吉中汽

车内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和广安市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之合计数,以上公司的最

终控制方为自然人罗积宗;

5、应收延锋汽车内饰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南通延锋安道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延锋安道拓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延锋安道拓

(宁波)座椅有限公司和延锋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之合计数,以上公司的最终控制

方为华域汽车(600741.SH);

6、根据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公告,其通过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继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已完成过户,并将间接

持有Grammer AG 84.23%的股权。Grammer AG持有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100%

股权,因此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合并列示。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欠款客户余额合
计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4.80%、88.14%、93.44%和93.07%,与公司主营
业务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相符。前五名欠款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绝大部分在一
年以内,且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信用较好,应收账款的回收不存在重大
风险。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欠款。

B.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结合行业惯例及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信用政策。报告
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单位:万元

1-1-426
2020 年 6 月 30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22,332.20 99.68% 1,116.61
一至二年 15.35 0.07% 12.00
二至三年 48.58 0.22% 22.93
三至五年 7.21 0.03% 7.21
五年以上 - - -
合计 22,403.34 100.00% 1,158.7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21,179.00 99.54% 1,058.95
一至二年 82.86 0.39% 8.29
二至三年 16.03 0.08% 3.21
三至五年 - - -
五年以上 - - -
合 计 21,277.88 100.00% 1,070.4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13,959.13 99.37% 697.96
一至二年 88.12 0.63% 8.81
二至三年 - - -
三至五年 - - -
五年以上 - - -
合 计 14,047.25 100.00% 706.77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13,920.83 99.86% 696.04
一至二年 8.58 0.06% 0.86
二至三年 0.79 0.01% 0.16
三至五年 9.59 0.07% 4.80
五年以上 - - -
合 计 13,939.79 100.00% 701.85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较
高,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较好,账龄结构与公司主营业务特点相匹配。

针对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公司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巨星农牧 明新旭腾


1-1-427
账龄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 年以内 5%
1-2 年 20% 1-2 年 10%
2-3 年 50% 2-3 年 20%
3-5 年 50%
3 年以上 100%
5 年以上 100%

C.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制定情况,应收账款金额与信用政策的匹配性,
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
额比例分别为84.80%、88.14%、93.44%和93.07%,占比较高。主要客户的信用账
期、每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信用期内金额、超信用期金额及期后回款金额统计如
下:
单位:万元

信用期内 超信用期 期后回款
主要客户 期间 信用政策 应收账款余额
金额 金额 金额(注)
长春富维天津分公司收到票
2020.6.30 后次月起 90 天;长春富维、 8,242.51 8,242.51 - 7,943.44
成都富维收票月结 60 天
长春富维天津分公司收到票
长春富维安道 2019.12.31 后次月起 90 天;长春富维、 12,124.41 12,107.66 16.75 12,124.41
拓汽车饰件系 成都富维收票月结 60 天
统有限公司 长春富维天津分公司收到票
2018.12.31 后次月起 90 天;长春富维、 6,756.92 6,213.38 543.54 6,756.92
成都富维收票月结 60 天
长春富维、成都富维收票月
2017.12.31 6,045.20 6,045.20 - 6,045.20
结 60 天
2020.6.30 开票日起月结 90 天 3.96 3.96 - 3.62
吉中汽车内饰 2019.12.31 开票日起月结 90 天 18.25 9.17 9.08 18.25
件 2018.12.31 开票日起月结 90 天 271.76 255.73 16.02 271.76
2017.12.31 开票日起月结 90 天 3,171.37 2,332.91 838.46 3,171.37
2020.6.30 开票日起月结 90 天 994.31 367.55 777.00
廊坊华安汽车 2019.12.31 开票日起月结 90 天 1,168.80 889.51 279.30 1,168.80
装备有限公司 2018.12.31 开票日起月结 90 天 790.84 790.84 - 790.84
2017.12.31 开票日起月结 90 天 1,037.46 955.01 82.45 1,037.46
浙江国利汽车 2020.6.30 开票日起月结 60 天 9,552.04 7,240.08 2,311.96 5,497.33
部件有限公司 2019.12.31 开票日起月结 60 天 4,789.23 4,789.23 - 4,789.23
上海久舜网
2018.12.31 开票日起月结 60 天 3,198.07 3,198.07 - 3,198.07
络科技有限


1-1-428
公司
上海元通座椅
2017.12.31 开票日起月结 60 天 201.78 201.78 - 201.78
系统有限公司
2020.6.30 开票次月 1 号起月结 93 天 341.12 341.12 - 280.30
2019.12.31 开票次月 1 号起月结 93 天 327.11 326.95 0.16 327.11
奥托立夫
2018.12.31 开票次月 1 号起月结 93 天 887.70 568.87 318.83 887.70
2017.12.31 开票次月 1 号起月结 93 天 859.23 850.75 8.48 859.23

延锋百利得 2020.6.30 到票月结 60 天 144.46 39.90 104.56 29.33
(上海)汽车 2019.12.31 到票月结 60 天 328.18 226.77 101.41 328.18
安全系统有限 2018.12.31 到票月结 60 天 342.62 157.57 185.06 342.62
公司 2017.12.31 到票月结 60 天 707.89 706.58 1.31 707.89
宁波继峰到票月结 90 天;格
2020.6.30 1,719.87 1,672.25 47.62 1,362.95
拉默开票日起 90 天
宁波继峰汽车 宁波继峰到票月结 90 天;格
2019.12.31 1,472.47 1,442.59 29.88 1,472.47
零部件股份有 拉默开票日起 90 天
限公司 宁波继峰到票月结 90 天;格
2018.12.31 748.30 399.84 348.46 748.30
拉默开票日起 60 天
2017.12.31 到票月结 90 天 66.49 66.49 66.49


注:“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时间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即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报告

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由上表可知,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主要客户的应
收账款回收率为 100.00%、100.00%、100.00%和 75.69%,即 2017 年末、2018 年
末及 2019 年末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中
尚有 5,104.30 万元款项未收回,主要是由于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部分款项尚
未达到收款期限。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对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中超出信
用期的金额为 2,831.69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逾期部分已回款 2,756.46
万元,尚有 75.23 万元未回款,占比较低。公司已履行催款程序,尽量确保款项
回收。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与信用政策基本相匹配,公司信用政策得到严格执
行,应收账款无重大逾期。部分客户存在超信用期情况,主要系客户因内部流程
原因付款较慢所致,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进行催款,部分款项已陆续回收。

D.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当期未完成的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结算方
式、信用账期之间的配比关系,应收账款确认的合规性

a.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当期未完成的合同金额直接的配比关系


1-1-42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在客户对货物验收并确认的
情况下确认收入,对当期未完成的合同金额不确认收入,也未形成应收账款,因
此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当期未完成的合同金额无直接的匹配关系。

b.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收入确认金额、结算方式、信用账期直接
的配比关系

公司主要采用赊销的形式向客户进行产品销售,并依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资
金实力、合作时间等因素,一般给予 2-3 个月的信用期。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
款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政策详见上文。

公司与客户主要采用银行转账、票据、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对于采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公司在实现销售并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后确认对其的应
收账款,待收到客户票据后,对应的应收账款转入应收票据。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21,277.88 14,047.25 13,939.79
营业收入 65,813.24 57,036.39 55,114.64
占比 32.33% 24.63% 25.29%

报告期各期末,随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应收账款也随之增长。2018 年相
比 2017 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略有下降,2019 年有所上升,主
要是由于 2019 年下半年起,公司主要供应的车型销售情况向好发展,公司订单量
随相关车型市场销量的上升增长较快,使得公司 2019 年下半年销售额(40,112.04
万元)较上半年(25,701.20 万元)有所提升。以上原因使得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占 2019 年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大于以前年度。2017-2019 年应收账
款余额与收入确认金额、结算方式、信用账期之间存在衔接一致的配比关系。

c.应收账款确认的合规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在实现销售并达到收入确认
条件后确认营业收入,并确认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确认具有合规性。



1-1-430
E.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与主要销售客户的匹配性,各期应收账款期后各年的回
款情况,与相关现金流量项目的勾稽

a.各报告期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与主要销售客户的匹配情况

(a)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6 月
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当期对其销售收入排名
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第2名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第1名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3名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第4名
奥托立夫 第5名

(b)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当期对其销售收入排名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第1名
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第2名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3名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第4名
延锋汽车内饰件 第5名

(c)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当期对其销售收入排名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第1名
上海久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2名
奥托立夫 第3名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第4名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8名

(d)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当期对其销售收入排名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第1名
吉中汽车内饰件 第2名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第3名
奥托立夫 第7名
延锋汽车内饰件 第4名

b.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1-431
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末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均已全部回款,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率为 75.69%,
主要系截至当日,部分款项信用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已履行催款程序,确保款项
的正常回收。公司超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占比较小且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总体回
款率较高。

c.应收账款回款与相关现金流量项目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与相关现金流量项目的勾稽关系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4,485.33 65,813.24 57,036.39 55,114.64
加:本期计提销售折扣 1,801.32 4,263.46 1,725.25 436.98
减:抵消其他往来 - - - 434.97
加:本期增值税销项税 4,306.69 9,443.84 9,396.76 9,185.48
加:应收票据期初余额 12,572.91 5,073.98 8,269.84 3,419.86
减: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7,057.36 12,572.91 5,073.98 8,269.84
期末余额
减: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542.27 1,071.00 1,084.07 1,833.66
加:应收账款期初余额 21,277.88 14,047.25 13,939.79 13,142.71
减: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22,403.34 21,277.88 14,047.25 13,939.79
减:销售折扣抵减应收账款 1,827.56 - - 800.00
加:预收账款期末余额 57.09 34.44 48.38 81.60
减:预收账款期初余额 34.44 48.38 81.60 47.62
加:应收账款汇率变动引起增加 3.19 -7.18 18.98 -
减:经营性贴现票据利息支出 - 9.80 88.39 192.57
减:其他 -26.24 -0.58 20.15 -
合计 42,665.68 63,689.64 70,039.97 55,862.8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665.68 63,689.64 70,039.97 55,862.81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与相关现金流量项目勾稽一致。

F.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

通过以上分析,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与信用政策基本相匹配,信用政
策得到严格执行,应收账款无重大逾期。报告期内,除对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
有限公司的信用账期由60天调整为90天外,对其他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限均保持一


1-1-432
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对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的
销售收入分别为699.84万元、1,971.71万元和1,304.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1.23%、3.00%和3.78%,金额和占比均较低,其信用账期的调整不会对当期
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不存在延长信用期增加销售的
情况。主要客户应收账款逾期情况统计详见上文之“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制
定情况,应收账款金额与信用政策的匹配性,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应收账款的
逾期情况”。

G.应收账款变化及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与合理性

a.申报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变化的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随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也随之增长。
报告期内同一客户信用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动主要是
销售结构中不同结算周期客户的销售占比的变动以及 2019 年下半年收入占比相
对较高所致。

b.申报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

(a)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坏账政策如下:

公司以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以共同
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应收账款-信用风
账龄组合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险特征组合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1-2 年 10.00



1-1-433
2-3 年 20.00
3-5 年 50.00
5 年以上 100.00

2017-2018 年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5%以
标准 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备的计提方法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2)账龄分析法
应收账款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1-2 年 10.00
2-3 年 20.00
3-5 年 50.00
5 年以上 100.00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b)公司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情况及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损失

如上文所述,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报告期内重要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收
率分别为 100.00%、100.00%、100.00%和 75.69%,总体回款率较高。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实际发生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 - - 20.15 44.66

1-1-434
核销金额占上年期末余额的比例 - - 0.14% 0.34%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7 年、2018 年分别核销应收账款 44.66 万元和 20.15 万
元,主要是由于与部分客户存在质量异议等原因,且后续无新订单来往,预计上
述款项收回存在较大难度,故进行核销。除上述货款未能收回之外,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货款无法收回的实质损失。因此,公司充分计提
坏账准备,符合实际经营状况。

(c)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较分析
可比上市公司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巨星农牧 5% 20% 50% 100%


数据来源:巨星农牧定期报告。


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巨星农牧均为 5%,一年以上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小于巨星农牧,主要是由于:(1)公司产品配套车型以
中高端车型为主,终端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制造厂,直接客户主要为行业内
知名的一级供应商,客户信用度较好;(2)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
款情况良好,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回款比例分别为 100.00%、100.00%、100.00%
和 75.6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重分别为 99.86%、
99.37%、99.54%和 99.68%,占比较高,一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较小。如按
照巨星农牧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内,将分别减少公司净利润
-7.17 万元、6.56 万元、3.64 万元和-2.64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0.08%、0.06%、
0.02%和 0.03%,因此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差异对公司坏账准备计
提金额及报表影响均较小。巨星农牧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占期末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4.99%、5.02%、5.62%和 6.18%,而公司的比例分别为
5.03%、5.03%、5.03%和 5.17%。2017 及 2018 年末公司与巨星农牧计提的比例相
当,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略低,主要是由于巨星农牧年末账龄在 1 年以内
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科目总余额的比例在 2018 年末为 99.79%,2019 年末
和 2020 年 6 月末分别下降至 96.33%、93.64%,1 年以上账龄款项占比增加,使
得坏账准备余额总体计提的比例上升,而公司在报告期内 1 年以上账龄款项占比
基本保持稳定。


1-1-435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08.92 99.56% 324.80 100.0% 168.77 99.44% 138.82 93.09%
1-2 年 2.24 0.44% - - 0.04 0.02% 10.31 6.91%
2-3 年 - - - - 0.91 0.54% - -
3 年以上 - - - - - - - -
合 计 511.16 100.00% 324.80 100.00% 169.72 100.00% 149.1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各项费用及原材料代理进口货款等。2020
年6月末预付账款余额相对较高。新增的大额预付账款主要是预付湖州二轻机械有
限公司配件款69.26万元,预付国泰东绿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56.52
万元,同时预付关税及电费相比去年年末分别增长42.74万元和20.36万元。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面余额 199.67 110.11% 182.96 106.42% 281.03 105.53% 141.98 106.06%
坏账准备 -18.34 -10.11% -11.03 -6.42% -14.73 -5.53% -8.11 -6.06%
账面价值 181.33 100.00% 171.93 100.00% 266.30 100.00% 133.8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各类押金、保证金及员工备用金。公
司已根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
龄及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108.83 54.51% 5.44
一至二年 65.03 32.57% 6.50
二至三年 21.70 10.87% 4.34
三至五年 4.10 2.05% 2.05
五年以上 0.01 0.00% 0.01


1-1-436
合 计 199.67 100.00% 18.3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155.96 85.24% 7.80
一至二年 21.70 11.86% 2.17
二至三年 5.30 2.90% 1.06
三至五年 - - -
五年以上 0.01 0.00% 0.01
合 计 182.96 100.00% 11.0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267.49 95.18% 13.37
一至二年 13.53 4.82% 1.35
二至三年 - - -
三至五年 - - -
五年以上 0.01 0.00% 0.01
合 计 281.03 100.00% 14.73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129.59 91.27% 6.48
一至二年 11.20 7.89% 1.12
二至三年 0.30 0.21% 0.06
三至五年 0.88 0.62% 0.44
五年以上 0.01 0.01% 0.01
合 计 141.98 100.00% 8.11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账龄 比例 性质
1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4.00 3 年以内 37.06% 押金保证金
2 宋兵 36.75 1 年以内 18.41% 员工购房借款
3 吴儒伟 26.88 1 年以内 13.46% 员工购房借款
4 胡欣 10.00 1 年以内 5.01% 员工购房借款
5 WONG VICTOR HAY-YAU 7.00 1 年以内 3.51% 押金保证金
合计 154.63 77.44%

其中,其他应收宋兵、吴儒伟、胡欣的款项为员工购房借款余额。为进一步
完善员工激励制度体系建设、减轻员工购房负担,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员
工,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发布《员工安居基金管理办法》,设立明新安居基金,
上限为人民币300万元,用于公司核心员工在嘉兴初次购买家庭商业住房自住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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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员工购房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并参照一至五年(含五年)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欠款。

(6)存货

①存货结构的合理性、各存货项目核算的合规性以及在存货的计划、消耗、
管理和内控方面的具体措施

A.存货结构情况

公司存货主要由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组成,报告
期各期末合计占存货余额维持在85%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在途物资 5,917.04 23.30% 1,480.24 7.35% 1,465.53 7.49% 5,782.07 27.47%
原材料 9,158.61 36.07% 11,850.89 58.88% 8,269.90 42.27% 5,438.12 25.84%
委托加工物资 549.57 2.16% 353.26 1.76% 618.65 3.16% 921.40 4.38%
在产品 3,401.28 13.40% 1,774.14 8.81% 3,207.52 16.40% 3,183.71 15.13%
半成品 1,921.82 7.57% 1,503.07 7.47% 3,322.82 16.99% 2,041.11 9.70%
库存商品 2,554.58 10.06% 1,918.64 9.53% 2,139.19 10.93% 2,053.41 9.76%
发出商品 1,887.89 7.44% 1,247.42 6.20% 539.92 2.76% 1,624.24 7.72%
合 计 25,390.78 100.00% 20,127.66 100.00% 19,563.53 100.00% 21,044.05 100.00%

a.在途物资

公司在途物资主要包括盐渍牛皮、蓝湿牛皮和化料。由于盐渍牛皮、蓝湿牛
皮和部分化料通常从国外采购,从国外运至国内一般需要2-3个月的时间,因此在
途物资余额相对较高。2017年,在途物资占比较高,主要系皮料市场价格下降,
公司当年加大采购量以备生产。2018年占比偏低主要系当年自主汽车销售市场景
气度下行,期末对原材料的采购订单量下降所致。2019年占比偏低系原材料期末
库存量较为充足,相应减少期末毛皮采购量所致。2020年6月末,在途物资占比有
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增加原材料战略采购,在途物资余额有所增长。

b.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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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盐渍牛皮、蓝湿牛皮和化料。一方面,公司为满足市场
交付需要一定的库存以备生产之需;另一方面,报告期内盐渍牛皮、蓝湿牛皮价
格持续下降,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步增加原材料储备量以应对价格上涨的风险。报
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占存货比分别为25.84%、42.27%、58.88%和36.07%,处于先
升后降的趋势。2018年及2019年,原材料占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盐渍牛皮价
格持续走低且下降幅度较大,且公司预计价格接近底部,采购量增加所致。2020
年6月末,原材料金额及占比略有下降,但考虑到在途物资余额大幅增长,公司整
体原材料储备仍处于上升趋势。

c.在产品

公司在产品核算生产过程中正处于加工或等待加工的皮料。公司期末在产品
只保留皮料成本,人工和制造费用在半成品和产成品中分摊。报告期各期末,在
产品金额分别为3,183.71万元、3,207.52万元、1,774.14万元和3,401.28万元,除2019
年末余额较低以外,整体基本保持平稳。2019年在产品余额及占比较低,主要系
报告期内皮料成本持续下降以及2019年客户订单增多,企业加快中间环节生产,
以满足客户交货需求。

d.半成品

半成品主要包括蓝白湿皮和皮坯。报告期各期末,半成品金额分别为2,041.11
万元、3,322.82万元、1,503.07万元和1,921.82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2018年末半
成品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主要系皮料价格下降且企业增加采购后,为减少毛皮仓
库库存压力,将其生产成半成品以有利于仓储保存所致。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
半成品余额相比以前年度减少,主要系皮料成本持续下降,同时2019年以来,客
户订单增多,企业加快中间环节生产,双因素共同导致。

e.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产成品包括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报告期内,公司产成品余额分别为3,677.64
万元、2,679.11万元、3,166.06万元和4,442.47万元。其中2018年较其他各期下降较
为明显,主要原因系2018年末发出商品大幅减少。2018年汽车销售市场景气度下
行,新量产车型尚未放量销售,使得2018年末发出商品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2019


1-1-439
年以来,随着新量产车型的销量逐步增长,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产成品余额较
以前年度有所增加。

从产供销业务流程看,公司一般按照“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原则进
行生产。公司年度生产计划主要根据公司前期销售情况、市场预测及库存商品的
实际情况等编制,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价格波动情况确定原材料库存规模、半
成品及产品的备货量等。公司部分原材料具有通用性的特点,可以通过生产工序
的调整用于生产不同品种的汽车座椅用皮,且生产周期较短,导致存货结构中原
材料占比较高;对于产成品,企业目前订单充沛,通常生产出成品就及时供货,
导致库存商品占比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结构合理,报告期内存货结构的变动与公司业务发展情
况相匹配。

B.与同行业公司存货结构比较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存货结构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类别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11.24% 10.64% 20.38% 21.36%
在产品 23.42% 24.46% 21.06% 25.47%
库存商品 21.01% 18.57% 17.03% 12.56%
周转材料 0.12% 0.08% 0.10% 0.13%
半成品 43.17% 45.03% 40.01% 38.47%
发出商品 1.03% 1.23% 1.42% 2.01%
合 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历年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的原材料占比较低而半成品占比较高。
根据振静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其半成品是由毛皮加工成的蓝皮,并且是其存货
的主要形态。将双方的在途物资、原材料和半成品合并进行比较,巨星农牧(原
振静股份)各期合计占比平均为57.58%,公司各期占比平均为67.60%,略高于可
比公司,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战略储备,在途物资及原材料的合计平
均占比相对较高所致。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库存商品(含发出商品)各期占
比平均为18.72%,公司库存商品(含发出商品)各期占比平均为16.10%,两者比


1-1-440
较接近。

C.存货项目核算的合规性

公司的存货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
品及委托加工物资等,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存货进行确认
计量与核算,存货各项目的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在途物资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
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即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企业购入材料、
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
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原材料按照购入实际成本入账,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
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原材料入库时,由仓库管理员对材料的
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入库单,将其中一联交
予财务部入账;原材料出库时,由仓库管理员依据审批过的领料单,同时对所出
库材料的数量及规格型号进行核对,并开具出库单对出库及时登记入账;材料领
用按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领用材料的实际成本,并结转至生产成本。

在产品核算公司期末仍在生产过程中的存货成本,期末在产品仅保留直接材
料成本,制造费用及人工成本全部由完工产品承担。

半成品核算公司自行生产备货的基础皮料,以完工计算得出的产品成本作为
入库成本;发出领用时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至生产成本。

库存商品核算内容为生产完工入库的产成品,以完工计算得出的产品成本作
为入库成本,库存商品的发出计价方法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在发出时结转为
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主要核算公司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货的产成品实际成本,发
出商品科目按购货单位、项目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
出商品,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
目。待收到客户确认的验收单后,公司根据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结转发出商
品成本至营业成本。

1-1-441
委托加工物资核算公司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加工中
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综上所述,各存货项目的发生、计价、核算与结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规定,与存货有关的成本费用的归集与结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与实际业务流程一致。

D.在存货的计划、消耗、管理和内控方面的具体措施

为加强存货管理,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计划、消耗、管理等方面的流程和内控
制度,公司在存货计划、消耗、管理和内控方面的具体措施如下:

a.存货计划

公司产成品均为订单驱动生产,销售部门根据客户发送的订单及客户每周发
送的未来一定期间内(3-5个月)的滚动需求编制销售计划,生产计划部门根据销
售部门的销售计划表编制生产计划、安排生产。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
库存情况和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预算及采购方案。原辅
材料及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主要采取比价的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定期对合作供应商进行评审,确保选择质优价廉的供货单位。

b.存货消耗

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皮料消耗根据计划部门安排的每日放料计
划确定皮料消耗量,化料消耗根据技术研发部门下达的工艺控制标准确定化料消
耗量,生产部门通过生产日报表跟踪原料实际耗用情况并适时予以调整。

c.存货管理和内控措施

公司存货通过ERP系统进行收发存的管理,仓库、财务部对存货的出入库进
行账实核对,同时建立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适用于在厂库存的原材料、半成品、
库存商品、在产品等。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全盘或抽盘,财务部负责确定
盘点方案,并在盘点前及时关账。仓库需根据盘点方案制作盘点表,原则上盘点
期间停止生产,如需紧急生产的,生产车间、研发技术中心等根据盘点方案中的
盘点时间,提前领用盘点期间所需材料,盘点期间不得领料。盘点时仓库配备盘


1-1-442
点人员对盘点方案中的物资进行盘点,并且一个盘点人员至少配备一名财务人员
进行监盘。盘点完成后,盘点人员与监盘人员对盘点表签字确认。仓库负责分析
盘点数据,出具盘点差异分析报告,财务部审核后,对涉及账务处理的盘点差异
进行财务处理。

仓库对存货进行管理,物资入库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执行,物资出库需经相关
部门审批,物资存储按照标识进行存放,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存储的安全。
仓库对物资的存储量进行合理的控制,既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又控制库存
积压导致资金占用。

综上所述,公司在存货的计划、消耗、管理及内控方面均制定并执行了相对
完善的措施。

②各报告期原材料采购与使用计划、产能与产出、出库量与销售计划的数量
平衡关系,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的库龄及期后确认收入的情况

A.原材料采购与使用计划对比

报告期各期内,原材料采购数量与公司使用计划进行对比:
年度 原材料 单位 采购数量 使用计划量 差异
盐渍牛皮 万张 52.12 24.77 27.35
2020 年 1-6 月 蓝湿牛皮 万张 5.76 0.48 5.28
化料 万千克 623.95 668.82 -44.87
盐渍牛皮 万张 84.91 66.84 18.07
2019 年度 蓝湿牛皮 万张 23.74 2.88 20.86
化料 万千克 819.93 799.81 20.12
盐渍牛皮 万张 61.95 51.55 10.40
2018 年度 蓝湿牛皮 万张 5.81 7.68 -1.87
化料 万千克 813.98 847.00 -33.02
盐渍牛皮 万张 59.24 53.00 6.24
2017 年度 蓝湿牛皮 万张 11.91 8.40 3.51
化料 万千克 884.74 866.75 17.99

从盐渍牛皮来看,2017年起盐渍牛皮单价呈现下降趋势,为降低原材料成本,
在库存量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尽可能多采购盐渍牛皮用于经营储备,因此2017年、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实际采购量均多于计划使用量。

从蓝湿牛皮来看,2017年较计划使用量多采购部分为备货部分,2018年采购


1-1-443
少于计划使用量主要系考虑已有库存量以及蓝湿牛皮用途较窄的原因,优先消耗
期初保留的蓝湿牛皮数量所致,2019年及2020年1-6月采购大于计划使用量主要系
预计价格接近底部从而增加战略储备,且为SGM和GEM项目(已获取定点意向函)
提前进行备货。

从化料来看,各报告期内采购数量与使用计划量差异不大,化料采购与使用
计划可以相匹配。

B.产能与产出对比
单位:万平方英尺

年度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2020 年 1-6 月 1,920.00 1,850.85 96.40%
2019 年度 2,400.00 3,396.02 141.50%
2018 年度 2,400.00 3,000.22 125.01%
2017 年度 2,400.00 3,017.32 125.72%

报告期各期内,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如上表所示,公司目前的产能已饱
和,产能利用率较高。

C.出库量与销售计划的数量对比
单位:万平方英尺

年度 销售预测量 销售出库量 出库占销售预测的比例

2020 年 1-6 月 1,850.85 1,659.64 89.67%

2019 年度 3,396.02 3,326.01 97.94%

2018 年度 3,000.22 3,012.01 100.39%

2017 年度 3,017.32 2,977.44 98.68%


整皮销售预测量是由销售部根据各个厂商滚动预测订单或正式订单进行预
测,预测期间一般为3-5个月,每周更新一次,包含品名、数量、车型等信息,由
于预测数量与最终实际订单量有差异,因此导致销售预测量与出库量会有部分差
异。从整体来看,出库量与销售计划的数量基本相匹配。

D.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的库龄及期后确认收入的情况

a.2020年6月30日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1-1-444
项目类别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在产品 3,640.55 3,640.55 - -
库存商品 2,785.10 1,740.88 973.54 51.15 19.54
发出商品 1,915.82 1,757.56 106.81 51.21 0.23
合计 8,341.47 7,138.99 1,080.34 102.36 19.77

b.2019年12月31日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在产品 1,882.73 1,882.73 - - -
库存商品 2,080.64 1,705.83 197.88 127.05 49.88
发出商品 1,282.79 1,135.56 118.62 11.94 16.68
合计 5,246.16 4,724.12 316.50 138.99 66.56

c.2018年12月31日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在产品 3,207.52 3,207.52 - - -
库存商品 2,388.25 2,135.82 166.43 86.00 -
发出商品 539.92 458.67 37.21 40.77 3.27
合计 6,135.69 5,802.01 203.64 126.77 3.27

d.2017年12月31日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在产品 3,205.56 3,205.56 - - -
库存商品 2,350.38 1,749.41 586.85 - 14.13
发出商品 1,624.24 1,577.04 42.63 - 4.57
合计 7,180.18 6,532.01 629.48 - 18.70

d.库存商品(含发出商品)期后确认收入情况

2020年6月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账面价值总计为7,843.75万元,根
据公司未审报表数据,公司2020年7-8月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为13,392.91万元,对
应结转产品成本为7,226.71万元。

③ 存货盘点情况
A.公司存货盘点情况



1-1-445
a.各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盘点范围、地点、时间、人员和结果汇总情况: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盘点范围 公司存货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母公司及子公司辽宁富新原物料仓库、产成品库、包装物仓库、生产厂区各生
盘点地点
产车间

盘点时间 2020.6.30-2020.7.1 2019.12.31-2020.1.1 2018.12.28-12.29 2017.12.29-12.30

盘点人员 生产车间人员、仓库负责人、财务部人员,外库各办事处负责人

盘点结果 未发现重大差异 未发现重大差异 未发现重大差异 未发现重大差异


财务人员和仓管人员对需盘点的存货进行账面确认,必须在账账相符的前提
下才能盘点。盘点时,盘点人员和监盘人员独立记录,经核对双方记录数一致后,
才能确认为盘点数。每项存货数量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盘点结束后,
整理盘点材料(即盘点表),并由参与盘点的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仓管部门
对盘点结果出现的盘盈或盘亏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的流程上报审批。财务人
员和仓管人员对盘点结果出现的盘盈或盘亏进行账务处理(调整),仓管人员的账
务处理在财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盘点表由保管员、监盘人员、生产车间人员签
字后,报送财务部存档保管。

b.各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盘点品种、盘点金额及比例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账面金额 盘点金额 盘点比例
在途物资 5,917.04 - -
原材料 9,158.61 8,958.61 97.82%
在产品 3,401.28 3,401.28 100.00%
半成品 1,921.82 1,921.82 100.00%
库存商品 2,554.58 2,554.58 100.00%
发出商品 1,887.89 - -
委托加工物资 549.57 549.57 100.00%
合计 25,390.79 17,385.85 68.4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金额 盘点金额 盘点比例
在途物资 1,480.24 - -
原材料 11,850.89 11,674.45 98.51%


1-1-446
在产品 1,774.14 1,774.14 100.00%
半成品 1,503.07 1,065.21 70.87%
库存商品 1,918.64 1,892.27 98.63%
发出商品 1,247.42 - -
委托加工物资 353.26 353.26 100.00%
合计 20,127.66 16,759.33 83.27%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金额 盘点金额 盘点比例
在途物资 1,465.53 - -
原材料 8,269.90 8,127.73 98.28%
在产品 3,207.52 3,207.52 100.00%
半成品 3,322.82 3,322.82 100.00%
库存商品 2,139.19 2,139.19 100.00%
发出商品 539.92 - -
委托加工物资 618.65 540.48 87.36%
合计 19,563.53 17,337.74 88.6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金额 盘点金额 盘点比例
在途物资 5,782.07 - -
原材料 5,438.12 5,247.32 96.49%
在产品 3,183.71 3,183.71 100.00%
半成品 2,041.11 2,041.11 100.00%
库存商品 2,053.41 2,053.41 100.00%
发出商品 1,624.24 - -
委托加工物资 921.40 844.55 91.66%
合计 21,044.05 13,370.10 63.53%

期末原材料中,五金辅料由于数量大金额小,公司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因而未
对其进行盘点。部分委托加工物资因金额较小且路途较远,考虑盘点效率,未安
排盘点。

在途物资主要为公司已下订单并已发货的材料物资,采购部提供已采购并发
货的物资清单,并附装船单和提单等资料,财务部对物资清单及所附资料进行核
查,核对差异由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已经发货至客户但客户暂未验收确认的产品。发出商品
主要是由于客户出于管理原因,不便于安排公司对其进行盘点,且发出商品进入
客户仓库后根据客户的生产仓储安排可能已开始流转,因此公司对发出商品未进
行盘点。期末由公司销售人员根据发货记录与客户对账,并与发出商品结存明细
进行核对,财务部根据销售部提交的核对情况表根据列示的差异原因及时进行账

1-1-447
务调整。发出商品经客户验收确认后,公司确认收入并结转发出商品。

④存货的订单支持率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依据及充分性

A.存货的订单支持率情况

公司以销定产,销售部门根据客户发送的订单及客户每周发送的未来一定期
间内(3-5 个月)的滚动需求编制销售计划,生产计划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
计划表编制生产计划、安排生产,所以公司的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含发出
商品)均有订单支持。公司的原材料(含在途物资)主要为皮料和化料,属于通
用材料,采购时主要考虑生产需求量和价格波动等因素,并不专门用于某类或某
家客户的订单,因此与订单无直接相关。

B.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
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
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同一项存货中一部
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
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C.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a.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巨星农牧的存货跌价准备


1-1-448
计提政策基本一致,具体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
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存货,在正
巨星农牧 常生产经营中,公司以相应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预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半成品、库存
商品及发出商品用于销售的,按预计售价减去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确
定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
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
明新旭腾
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
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
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b.可比公司及本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期末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余额 计提比例

巨星农牧 33,259.78 - 0.00%

明新旭腾 21,388.29 344.24 1.6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期末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余额 计提比例

巨星农牧 43,552.41 - 0.00%

明新旭腾 19,813.07 249.53 1.2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期末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余额 计提比例

巨星农牧 52,302.18 - 0.00%

明新旭腾 20,457.39 329.73 1.61%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名称
期末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余额 计提比例

巨星农牧 57,667.62 1,182.71 2.05%


1-1-449
明新旭腾 26,471.06 1,080.27 4.08%


数据来源: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各期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既定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相应
的金额,计提比例分别为1.61%、1.26%、1.61%和4.08%,而巨星农牧在报告期内
仅在2020年6月30日计提了1,182.7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占比2.05%,其余年度均
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比而言,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83.27万元、753.51万元、197.76
万元和185.39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

(8)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10,244.36 49.14% 10,672.29 50.46% 9,249.88 54.54% 8,505.01 60.27%
机器设备 9,485.35 45.50% 9,557.60 45.19% 6,930.76 40.86% 4,833.34 34.25%
运输工具 658.83 3.16% 551.40 2.61% 633.99 3.74% 635.04 4.50%
电子设备 275.74 1.32% 170.18 0.80% 110.19 0.65% 100.86 0.71%
办公设备 76.00 0.36% 81.22 0.38% 17.26 0.10% 16.04 0.11%
其他设备 106.14 0.51% 117.47 0.56% 18.90 0.11% 21.91 0.16%
合 计 20,846.43 100.00% 21,150.16 100.00% 16,960.97 100.00% 14,112.19 100.00%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持续增加厂房和设备投入,有力保障了客
户订单需求。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存在为银行借款进行抵押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

(9)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1-1-450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待安装设备 6,377.02 62.85% 2,663.89 50.41% 2,300.41 84.85% 1,286.75 65.60%
厂区及车间改造
230.19 2.27% - - 321.75 11.87% 13.19 0.67%
工程
二期厂房建设工
2,634.82 25.97% 2,440.88 46.19% - - 609.11 31.05%

环保设施工程 2.86 0.03% - - 88.95 3.28% 52.48 2.68%
房屋建筑物装修 901.80 8.89% 179.97 3.41% - - - -
合 计 10,146.69 100.00% 5,284.74 100.00% 2,711.11 100.00% 1,961.5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逐年增加,主要是新增厂房工程和待安装
设备。

① 在建工程的特点和周期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分为待安装机器设备、厂房建设及车间改造工
程和环保设施工程,待安装机器设备为公司购买需要安装调试设备,一般安装调
试期在3-6个月左右。厂房建设及车间改造工程,根据工程的不同,从工程设计到
施工建设完工工期一般在30-36个月左右。环保设施工程是为了配套技改项目和新
建项目的水场车间的污水处理,故环保设施投入会随着技改项目和新建项目的水
场车间的投入逐步完善,待技改项目和新建项目的水场车间投资完成,相关配套
环保设施会陆续投入使用。

②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A.2020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期末数 累计投入 建设进度 预计周期 已建设周期
待安装设备 6,377.02 不适用
厂区及车间改
(注 ) 3,100.00 230.19 2,677.47 86.37% 48 个月 29 个月
造工程 1
二期厂房建设
7,243.52 2,634.82 2,650.71 36.59% 36 个月 10 个月
工程
环保设施工程 1,122.93 2.86 195.61 17.42% (注 2)
房屋装修 901.80 不适用
合计 10,146.69
注 1:厂房及车间改造工程项目原预算 1,500.00 万元,因计划调整及施工进程影响,2019


1-1-451
年预算调整至 2,500.00 万元,2020 年新增 4 号车间改造工程,预算调整至 3,100.00 万元。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完工转固 2,447.24 万元。

注 2:环保设施工程从开始正式施工到结束需要 12 个月,目前投入仅为前期零星费用或

采购,尚未开始正式建设,下同。


其中,待安装设备主要包括以下机器设备:

单位:万元

待安装设备明细 金额
一条生产超纤革无纺布的非织造生产线 1,052.51
定型机 884.31
挂晾线 759.92
震荡拉软机 285.70
定岛短纤维生产线 255.00
摔软转鼓 187.80
挤水机 151.65
磨革机 134.04
调湿调温烘箱 96.72
染色机 88.40
物流自供牵引小车 87.70
其他零星设备 2,393.27
合计 6,377.02

二期厂房建设工程具体包括以下工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具体工程内容 期末余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厂房基础工程 围墙及基建工程 2,513.19 2,529.08
污水处理建筑工程、技术
污水处理建筑及技术改造中心 54.84 54.84
改造中心工程
其他 设计、监理、环评等费用 66.79 66.79

合计 2,634.82 2,650.71

B.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期末数 累计投入 建设进度 预计周期 已建设周期
待安装设备 2,663.89 不适用
厂区及车间改
(注 ) 2,500.00 - 2,021.74 80.87% 36 个月 23 个月
造工程 1
二期厂房建设 7,243.52 2,440.88 2,456.77 33.92% 10 个月 4 个月

1-1-452
(注 2)
工程
环保设施工程 1,122.93 - 192.75 17.17% (注 3)
房屋装修 179.97 不适用
合计 5,284.74
注 1:厂区及车间改造工程因计划调整及施工进程影响,预算调整至 2,500 万元,同时预

计建设周期延长至 36 个月。以前年度预算、预计周期及建设进度相应调整,下同。

注 2:二期厂房建设工程 2019 年投入为毛皮仓库、后整理车间及办公楼等工程建造;2017

年-2018 年二期厂房建设工程为毛皮车间及复糅车间改扩建工程。二期厂房建设工程整体预

计总投入约 8,623.19 万元,其中 2019 年投入部分的预算为 7,243.52 万元,2017 年及 2018 年

投入部分的预算为 1,379.67 万元。

注 3:环保设施工程从开始正式施工到结束需要 12 个月,目前投入仅为前期零星费用或

采购,尚未开始正式建设,下同。


其中,待安装设备主要包括以下机器设备:

单位:万元

待安装设备明细 金额
一条生产超纤革无纺布的非织造生产线 1,052.51
挂晾线 543.37
调湿调温烘箱 96.72
物流自供牵引小车 87.70
压滤机 78.73
其他零星设备 804.86
合计 2,663.89

二期厂房建设工程具体包括以下工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具体工程内容 期末余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厂房基础工程 围墙及基建工程 2,319.25 2,335.14
污水处理建筑及
污水处理建筑工程、技术改造中心工程 54.84 54.84
技术改造中心
其他 设计、监理、环评等费用 66.79 66.79
合计 2,440.88 2,456.77

C.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期末数 累计投入 建设程度 预计周期 已建设周期
待安装设备 - 2,300.41 不适用


1-1-453
厂区及车间改造
2,500.00 321.75 321.75 12.87% 36 个月 11 个月
工程
二期厂房建设工
1,379.67 - 1,379.67 100.00% 20 个月 20 个月

环保设施工程 1,122.93 88.95 144.07 12.83%
合计 2,711.11

其中,待安装设备主要包括以下机器设备:

单位:万元

待安装设备明细 金额
水场自动配料系统 563.88
真空干燥机 329.90
裁片机 232.17
辊涂机 190.54
喷浆机 175.06
震荡拉软机 138.68
其他零星设备 670.18
合计 2,300.41

厂区及车间改造工程具体包括以下工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具体内容 期末余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车间改造工程 地坪工程、外墙涂刷、车间自动门等 126.58 126.58
办公楼改造工程 室内改造装饰、整体木作等 96.33 96.33
厂区改造工程 改造设计费、仓库改造等 61.74 61.74
职工宿舍及其他
宿舍楼装修款、管道维修款等 37.10 37.10
改造工程
合计 321.75 321.75

二期厂房建设工程已于2018年底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D.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期末数 累计投入 建设程度 预计周期 已建设周期
待安装设备 - 1,286.75 不适用
厂区及车间改造
2,500.00 13.19 13.19 0.53% 36 个月 (注)
工程
二期厂房建设工
1,379.67 584.85 584.85 42.49% 20 个月 8 个月

环保设施工程 1,122.93 52.48 52.48 4.67%
一期厂房建设工 24.26

1-1-454

合计 - 1,961.54

注:厂区及车间改造工程本年发生额为零星前期费用,尚未开始正式建设


其中,待安装设备主要包括以下机器设备:

单位:万元

待安装设备明细 金额
超载木转鼓 408.72
片皮机 148.86
搭马机 142.07
旋转式绷平干燥机 108.70
其他零星设备 478.40
合计 1,286.75

二期厂房建设工程具体包括以下工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具体内容 期末余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厂房基础工程 厂房内设备基建工程建设 380.72 380.72
蓄水池及熬油灌等 蓄水池工程、熬油灌工程等 157.84 157.84
其他 设计、监理、环评等前期费用 46.29 46.29
合计 584.85 584.85

由上述表格可知,公司在建工程期末明细主要为待安装设备、厂区及车间改
造工程、二期厂房建设工程、环保设施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

待安装设备主要系公司近年大力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新投入较多需要安装的
生产设备等。该等设备安装验收前,公司计入在建工程,经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
部门同时验收合格并填写对应的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后,结转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
折旧。

厂区及车间改造工程项目主要系公司嘉兴厂区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3,100.00
万元,主要包括车间改造,如吊顶及墙面安装、立面玻璃幕墙安装、地坪工程等;
办公楼改造工程,如外墙装修、室内改造、整体木作等;厂区改造工程,如仓库
改造、消防及自来水改造等,以及职工宿舍及其他改造工程等。2020年新增4号车
间改造工程,整体预计改造工期延长至48个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项目已建设周
期29个月,累计投资2,677.47万元,已累计完工转固2,447.24万元,工程整体尚未


1-1-455
完工。

二期厂房建设工程系子公司辽宁富新厂区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1,379.67万
元,主要包括二号厂房基建、蓄水池及储油罐、工程设计等费用。项目于2017年4
月开始,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工并结转固定资产。2019年新增毛皮
仓库、后整理车间、办公楼等工程建造,预计总投资7,243.52万元,截至2020年6
月30日项目已建设周期10个月,累计投入2,650.71万元,尚未完工,未转入固定资
产。

环保设施工程主要为嘉兴厂区环保设施建设,预计总投资1,122.93万元,计划
待嘉兴厂区及车间改造工程结束后开始正式建设,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投入
195.61万元。

上述各类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时间、转固时间及转固标准如下:
工程名称 开工建设时间 转固时间 预计周期 已建设周期 转固情况
对部分已改造
完工的厂房及
厂区及车间
2018 年 2 月 部分转固 48 个月 29 个月 车间根据完工
改造工程
验收时间已转

二期厂房建
已完工,已在达
设工程(毛皮
到预定可使用
车间及复糅 2017 年 4 月 2018 年 12 月 20 个月 20 个月
状态时点转入
车间改扩建
固定资产
工程)
二期厂房建
未完工,未达到
设工程(毛皮
预定可使用状
仓库、后整理 2019 年 9 月 未转固 36 个月 10 个月
态,未转入固定
车间、办公楼
资产
等工程)
未完工,未达到
环保设施工 尚未开始正式 预定可使用状
未转固 12 个月 不适用
程 建设 态,未转入固定
资产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10)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1-1-456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8,298.46 98.78% 8,411.13 98.23% 8,636.46 97.51% 8,861.79 96.62%
软件 84.41 1.00% 118.86 1.39% 159.45 1.80% 219.80 2.40%
排污权 18.34 0.22% 32.66 0.38% 61.29 0.69% 89.92 0.98%
合 计 8,401.21 100.00% 8,562.64 100.00% 8,857.20 100.00% 9,171.5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和排污权。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基本保持稳定,其变动主要是由于摊销所致。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存在为银行借款进行抵押的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情况”之“(二)无形资产”。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361.51万元、570.83万元、
1,335.43万元和1,625.03万元,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
提预计负债和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540.02万元、0万元、990.29万
元和456.19万元。其中,2017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公司部分销售项目提
前支付的销售折扣;2019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主要为预付房屋建筑物购置
款项640万元及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费用303.31万元;2020年6月末,
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主要为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费用366.71万元。

公司获取的部分项目定点提名信中包含销售折扣金额,具体的计算方式及账
务处理如下:

当期计提金额=当期实际销售金额 X (总折扣金额/生命周期预计总销售额)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预计负债


1-1-457
客户要求支付时:

借:预计负债

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当客户要求支付的款项大于预计负债计提余额时,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
核算。在以后年度计提时,先冲减其他非流动资产,不足部分计入预计负债。2018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余额为零,预计负债科目余额为1,185.23万元;2019
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销售折扣余额为零,预计负债科目余额
为5,448.69万元;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销售折扣余额为零,
预计负债科目余额为5,422.45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稳健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根据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计提或调整坏账准备,存货
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方面,子公司辽宁
富新机器设备中的熬油设备因熬油工艺改进,无法继续使用,公司对其计提了减
值准备52.8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迹象,故未计
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规定以及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
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1,177.10 1,081.47 721.50 709.96
其中:应收账款 1,158.76 1,070.44 706.77 701.85
其他应收款 18.34 11.03 14.73 8.11
存货跌价准备 1,080.27 329.73 249.53 344.24
固定资产减值 52.80 - - -
合 计 2,310.17 1,411.21 971.04 1,054.20


(二)负债构成及偿债能力分析


1-1-4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3,469.11 10.08% 7,945.93 24.09% 10,894.37 40.18% 15,515.84 43.87%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 - 76.88 0.22%
期损益的金融负

应付票据 3,040.25 8.84% 1,969.53 5.97% 1,849.74 6.82% 1,385.07 3.92%
应付账款 13,554.05 39.39% 8,650.52 26.23% 6,149.97 22.68% 11,958.71 33.81%
预收款项 57.09 0.17% 34.44 0.10% 48.38 0.18% 81.60 0.23%
应付职工薪酬 1,125.91 3.27% 964.35 2.92% 640.73 2.36% 770.49 2.18%
应交税费 1,479.48 4.30% 2,163.02 6.56% 2,259.62 8.33% 1,157.27 3.27%
其他应付款 24.67 0.07% 2.13 0.01% 52.20 0.19% 73.82 0.21%
流动负债合计 22,750.56 66.11% 21,729.92 65.88% 21,895.03 80.74% 31,019.67 87.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
278.49 0.81% 201.54 0.61% 75.50 0.28% - -

预计负债 5,422.45 15.76% 5,448.69 16.52% 1,185.23 4.37% - -
递延收益 5,959.58 17.32% 5,601.54 16.98% 3,960.88 14.61% 4,345.61 12.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60.52 33.89% 11,251.76 34.11% 5,221.61 19.26% 4,345.61 12.29%
负债合计 34,411.08 100.00% 32,981.68 100.00% 27,116.64 100.00% 35,365.2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总体保持稳定。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和应交税费等项目,且随着短期借款余额下降,流动负债占负债总
额的比例有所下降。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等。负债具体变动
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用借款 - - - 500.00 4.59% 500.00 3.22%
抵押借款 2,102.79 60.61% - - - - 2,246.64 14.48%
保证借款 - 144.82 1.82% - - - -


1-1-459
质押借款 - - - - - 1,502.56 9.68%
抵押加保证 1,366.32 39.39% 6,218.47 78.26% 8,325.47 76.42% 6,900.67 44.48%
质押加保证 1,582.64 19.92% 2,068.90 18.99% 165.96 1.07%
抵押加保证
- - - - - 4,200.00 27.07%
加质押
合 计 3,469.11 100.00% 7,945.93 100.00% 10,894.37 100.00% 15,515.8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5,515.84万元、10,894.37万元、
7,945.93万元和3,496.11万元,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发生的短期借款
具体情况如下:

① 2020年1-6月
借款本
使用期
贷款银行 金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借款用途
限(天)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 2020/4/1 2021/3/26 359 4.35% 经营周转
嘉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2020/3/20 2020/8/25 158 4.35% 经营周转
嘉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20/6/28 2020/12/22 177 4.35% 经营周转
嘉兴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借款日发生于 2020 年 6 月
购买原材
股份有限公司 226.00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 88 1.0000%

嘉兴分行 共 1 笔欧元信用证
中国建设银行 借款日发生于 2020 年 4 月 7
购买原材
股份有限公司 137.63 日至 2020 年 7 月 3 日,共 1 87 2.2874%

嘉兴分行 笔美元信用证
中国建设银行 借款日发生于 2020 年 1 月 9
购买原材
股份有限公司 106.31 日至 2020 年 4 月 1 日,共 1 83 2.8280%

嘉兴分行 笔美元信用证
中国建设银行 借款日发生于 2020 年 1 月
购买原材
股份有限公司 57.36 15 日至 2020 年 4 月 1 日, 77 2.7813%

嘉兴分行 共 1 笔美元信用证

② 2019年度
借款本
使用期
贷款银行 金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借款用途
限(天)
(万元)



1-1-460
中国建设银行 经营周转,
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 2019/3/29 2020/3/28 365 4.4805% 购买牛皮
嘉兴分行 等原材料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19/1/14 2019/7/9 176 4.5675% 经营周转
嘉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2019/3/4 2019/9/1 181 4.5675% 经营周转
嘉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2019/9/5 2020/3/5 182 4.5675% 经营周转
嘉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19/10/24 2020/4/24 183 4.5675% 经营周转
嘉兴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 100.00 2019/1/10 2019/1/31 21 5.2200% 经营周转
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 400.00 2019/1/10 2019/1/31 21 5.2200% 经营周转
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 150.00 2019/1/21 2019/1/31 10 5.2200% 经营周转
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 70.00 2019/5/14 2019/5/31 17 5.2200% 经营周转
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 400.00 2019/5/20 2019/5/31 11 5.2200% 经营周转
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 200.00 2019/7/16 2019/7/31 15 5.2200% 经营周转
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兴 300.00 2019/9/17 2019/9/30 13 5.2200% 经营周转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借款日发生于 2019 年 1 月 4
购买原材
股份有限公司 4,258.3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 90 2.8374%-4.0989%

嘉兴分行 共 38 笔美元信用证
中国银行股份 借款日发生于 2019 年 4 月
购买原材
有限公司嘉兴 2,102.90 19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90-180 3.2044%-4.6706%

市分行 共 20 笔美元信用证


1-1-461
中国工商银行 借款日发生于 2019 年 7 月
购买原材
股份有限公司 952.21 12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 90 2.1241%-3.0581%

嘉兴分行 共 6 笔美元信用证
中国民生银行 借款日发生于 2019 年 3 月 8
购买原材
股份有限公司 3,187.1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 140-184 3.1076%-4.4378%

嘉兴分行 共 18 笔美元信用证
中国建设银行 借款日发生于 2019 年 3 月 6
股份有限公司 1,239.93 日至 2019 年 9 月 9 日,共 5 90 1.0000%-1.3000% 购买设备
嘉兴分行 笔欧元信用证

③ 2018年度
借款本
使用期
贷款银行 金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借款用途
限(天)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
购买原材
份有限公司嘉兴 1,100.00 2018/4/4 2018/9/21 170 5.0025%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购买原材
份有限公司嘉兴 1,000.00 2018/1/12 2019/1/12 365 5.0025%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购买原材
份有限公司嘉兴 1,000.00 2018/4/10 2018/10/8 181 5.0025%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1,100.00 2018/9/19 2019/3/14 176 5.0025% 经营周转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1,000.00 2018/10/17 2019/4/10 175 5.0025% 经营周转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475.00 2018/4/3 2018/5/9 36 5.0025% 经营周转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475.00 2018/4/3 2018/5/9 36 5.0025% 经营周转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650.00 2018/7/10 2018/11/1 114 5.4375% 经营周转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558.00 2018/7/26 2018/11/1 98 5.4375% 经营周转
分行



1-1-462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1,100.00 2018/7/24 2019/7/23 364 5.4375% 经营周转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限公司嘉兴市分 1,195.00 2018/7/31 2018/10/17 78 5.2200%


中国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限公司嘉兴市分 1,850.00 2018/8/6 2018/10/17 72 5.4375%


中国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限公司嘉兴市分 1,000.00 2018/12/29 2019/6/29 182 4.7850%


浙江禾城农村商
购买原材
业银行股份有限 500.00 2018/4/3 2018/9/3 153 4.7850%

公司大桥支行
浙江禾城农村商
购买原材
业银行股份有限 500.00 2018/9/27 2019/9/27 365 4.7850%

公司大桥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590.00 2018/6/14 2018/6/30 16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300.00 2018/7/2 2018/7/31 29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350.00 2018/7/8 2018/7/31 23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200.00 2018/7/24 2018/7/31 7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220.00 2018/7/27 2018/7/31 4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820.00 2018/8/6 2018/8/31 25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200.00 2018/9/19 2018/9/30 11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350.00 2018/11/20 2018/11/30 10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210.00 2018/11/22 2018/11/30 8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300.00 2018/12/11 2018/12/31 20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190.00 2018/12/13 2018/12/31 18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100.00 2018/12/19 2018/12/31 12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1-1-463
杭州银行股份有 购买原材
100.00 2018/12/24 2018/12/31 7 5.22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料
中国民生银行股
购买原材
份有限公司嘉兴 32.37 2018/2/28 2018/5/29 90 1.1000%

分行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中国工商银行股 0.7500%
款,于 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18 购买原材
份有限公司嘉兴 2,517.41 32-90 -3.11906
年 7 月 27 日共发生 27 笔美元 料
分行 %
信用证贷款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2.59992
杭州银行股份有 款,于 2018 年 1 月 4 日至 2018 %- 购买原材
2,065.51 76-90
限公司嘉兴分行 年 7 月 25 日共发生 15 笔美元 3.80000 料
信用证贷款 %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2.99428
中国建设银行股
款,于 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18 %- 购买原材
份有限公司嘉兴 8,323.01 60-90
年 12 月 28 日共发生 72 笔美元 4.12163 料
分行
信用证贷款 %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3.97625
中国民生银行股
款,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18 %- 购买原材
份有限公司嘉兴 3,226.99 60-162
年 10 月 9 日共发生 22 笔美元 4.49600 料
分行
信用证贷款 %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3.89465
中国银行股份有
款,于 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18 %- 购买原材
限公司嘉兴市分 1,429.27 54-90
年 8 月 2 日共发生 17 笔美元信 4.74156 料

用证贷款 %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中国工商银行股
款,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和 2018 购买原材
份有限公司嘉兴 68.65 57 0.7500%
年 7 月 17 日共 2 笔欧元信用证 料
分行
贷款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购买原材
杭州银行股份有 款,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18
234.19 65-83 3.6000% 料、购买设
限公司嘉兴分行 年 6 月 11 日共 3 笔欧元信用证

贷款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中国建设银行股 购买原材
款,于 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18
份有限公司嘉兴 1,547.49 80-90 1.3000% 料、购买设
年 12 月 27 日共发生 11 笔欧元
分行 备
信用证贷款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中国银行股份有 1.6444%
款,于 2018 年 5 月 7 日至 2018 购买原材
限公司嘉兴市分 92.87 71-89 -
年 7 月 30 日共发生 3 笔欧元信 料
行 1.8467%
用证贷款

④ 2017年度

1-1-464
借款本
使用期
贷款银行 金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借款用途
限(天)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
经营周转、购
份有限公司嘉兴 558.00 2017/8/7 2018/8/6 364 5.307%
买原材料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经营周转、购
份有限公司嘉兴 1,100.00 2017/8/7 2018/8/6 364 5.307%
买原材料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经营周转、购
份有限公司嘉兴 610.00 2017/12/5 2018/12/4 364 5.307%
买原材料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兴市分 1,195.00 2017/8/10 2018/8/9 364 5.003% 购买原材料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兴市分 2,200.00 2017/8/16 2018/8/15 364 4.785% 购买原材料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兴市分 805.00 2017/11/3 2018/11/2 364 4.785% 购买原材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380.00 2017/1/6 2017/1/22 16 4.350% 购买原材料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1,100.00 2017/4/25 2018/4/17 357 4.350% 经营周转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 1,000.00 2017/4/28 2018/4/17 354 4.350% 经营周转
分行
浙江禾城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500.00 2017/4/12 2018/4/11 364 4.785% 购买原材料
公司大桥支行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中国工商银行股 1.80350%
款,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至 2017
份有限公司嘉兴 1,216.39 16-143 - 购买原材料
年 12 月 25 日共发生 12 笔美元
分行 2.50000%
信用证贷款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2.59992%
杭州银行股份有 1,5243.8 款,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17
89-180 - 购买原材料
限公司嘉兴分行 6 年 12 月 4 日共发生 10 笔美元
2.79996%
信用证贷款




1-1-465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中国建设银行股 1.91011%
14,538.1 款,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至 2017
份有限公司嘉兴 54-92 - 购买原材料
5 年 12 月 28 日共发生 125 笔美
分行 2.98577%
元信用证贷款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中国民生银行股 3.52738%
款,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和
份有限公司嘉兴 168.11 180 - 购买原材料
2017 年 12 月 8 日共发生 2 笔
分行 3.59250%
美元信用证贷款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中国银行股份有 3.53083%
款,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限公司嘉兴市分 1,166.52 88-90 - 购买原材料
年 12 月 25 日共发生 9 笔美元
行 3.87464%
信用证贷款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中国工商银行股
款,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和
份有限公司嘉兴 218.66 60 0.75000% 购买设备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共发生 2 笔
分行
欧元信用证贷款
该项短期借款均为信用证贷
中国建设银行股 0.90000%
款,于 2017 年 1 月 22 日至 2017 购买原材料、
份有限公司嘉兴 1,075.06 83-90 -1.30000
年 12 月 7 日共发生 19 笔欧元 购买设备
分行 %
信用证贷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金额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经营状况较好,经营现
金流量净额较多,用于偿还短期借款。公司短期借款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采购
牛皮化料等原材料、购买机器设备及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较大。

经查阅公司相关借款合同及相应还款凭证,核查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公
司未发生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况。

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发展形势较好,具备足额、及时偿还短期借款的
偿债能力。偿还短期借款的资金来源主要系公司经营利润。

同时,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确保足额、及时偿还短期借款:

1、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继续提升治理水平,优化流
程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加大主营业务投入。公司将增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争取实现销售收入的
提升,增加即期净利润,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1-1-466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募投项目建设速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实施后,公司将加
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
股东回报,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3,040.25 100.00% 1,969.53 100.00% 1,849.74 100.00% 1,385.07 100.00%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合 计 3,040.25 100.00% 1,969.53 100.00% 1,849.74 100.00% 1,385.07 100.00%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是尚未支付的原材料及设备采购款,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3,160.98 97.10% 8,475.98 97.98% 6,120.61 99.52% 11,917.90 99.66%
1-2 年 320.26 2.36% 155.68 1.80% 14.36 0.23% 36.25 0.30%
2-3 年 56.24 0.41% 8.48 0.10% 13.05 0.21% 4.56 0.04%
3-5 年 14.60 0.11% 10.38 0.12% 1.95 0.03% - -
5 年以上 1.95 0.01% - - - - - -
合 计 13,554.05 100.00% 8,650.52 100.00% 6,149.97 100.00% 11,958.71 100.00%

报告期末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占全部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均
在 90%以上,账龄结构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情况。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付款项主
要是尚未结算的部分尾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款项。

(4)应交税费


1-1-4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值税 440.94 29.80% 503.86 23.29% 1,260.03 55.76% 48.21 4.17%
企业所得税 868.25 58.69% 1,518.45 70.20% 856.99 37.93% 997.38 86.1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49 1.45% 26.23 1.21% 38.32 1.70% 18.03 1.56%
房产税 48.09 3.25% 41.12 1.90% 21.89 0.97% 15.35 1.33%
土地使用税 49.66 3.36% 9.59 0.44% 9.58 0.42% 20.06 1.73%
教育费附加 11.54 0.78% 15.74 0.73% 22.98 1.02% 17.68 1.53%
地方教育附加 7.69 0.52% 10.49 0.49% 15.32 0.68% 0.18 0.02%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8.03 1.22% 32.79 1.52% 32.51 1.44% 36.69 3.17%
印花税 4.16 0.28% 3.63 0.17% 1.90 0.08% 3.60 0.31%
残疾人保障金 9.64 0.65% 1.09 0.05% 0.10 0.00% 0.10 0.01%
环保税 0.00 0.00% 0.03 0.00% - - - -
合 计 1,479.48 100.00% 2,163.02 100.00% 2,259.62 100.00% 1,157.27 100.00%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73.82万元、52.20万元、2.13万元
和24.67万元,其中应付利息分别为32.34万元、39.22万元、0万元和0万元,其余
金额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员工报销款等。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准则,应付利息科目合并至短期借款核算,使得
当年末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利息科目余额为零。2020年6月末,公司已计提的应付利
息为4.55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
成的递延收益和预计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付
278.49 2.39% 201.54 1.79% 75.50 1.45% - -
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5,422.45 46.50% 5,448.69 48.43% 1,185.23 22.70% - -

1-1-468
递延收益 5,959.58 51.11% 5,601.54 49.78% 3,960.88 75.86% 4,345.61 100.00%
合 计 11,660.52 100.00% 11,251.76 100.00% 5,221.61 100.00% 4,345.61 100.00%

其中,递延收益主要为辽宁富新收到的与厂房建设、机器设备投资相关的企
业发展基金,以及明新旭腾收到的产业发展项目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补助资
金。

预计负债为公司部分项目按照提名信约定的折扣额计算折扣率、并根据本期
实际销售金额计提的销售折扣。2019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相比2018年12月31
日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原已实现量产的涉及销售折扣的项目按既定的政策继续
计提、同时新项目量产并开始计提相应折扣所致,如新速腾、探歌、探岳、奥迪
Q3和奥迪Q5L等。公司对相关车型的产品配套销量逐渐增长,使得销售折扣的计
提金额相应增加。2020年6月30日,预计负债余额相比2019年12月31日基本保持稳
定。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81 2.62 1.89 1.47
速动比率(倍) 1.69 1.70 1.00 0.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58% 33.23% 36.71% 45.9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63% 34.96% 38.44% 49.3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643.25 23,457.90 14,845.24 13,067.9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18.15 62.70 19.96 17.49

公司速动比率相比流动比率明显偏低,主要是由于流动资产中存货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规模相比上期末均有所降低,导致流动负债余额相
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流动资产方面,2018年末流动资产相比2017年较低,主要
是由于期末应收项目余额有所下降所致,流动资产总额的下降幅度低于流动负债,
从而使得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于2017年。2019年末,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的增长,流动资产中应收项目余额相比2018年有所上升,流动资产总额高


1-1-469
于2018年末,从而使得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增长。2020年6月末,
流动资产中存货项目余额相比2019年末有所上升,应收项目余额和流动负债余额
基本保持稳定,从而使得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有所增长,速动比率基本保持
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稳定增长。通过自身的经营积累以及股东投入,
资产负债率逐步降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均有一定的增长,
偿债能力得到增强。其中,2019年度相比2018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大幅增
长,同时由于银行借款规模下降使得利息支出减少,因此利息保障倍数增长幅度
较为显著。2020年1-6月,公司利息支出进一步减少,使得利息保障倍数进一步上
升。

公司注重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通过科学的运营管理,合理控制资产规模,各
项偿债能力指标保持在正常水平,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巨星农牧 1.79 1.81 1.83 1.80
明新旭腾 2.81 2.62 1.89 1.47
速动比率
巨星农牧 0.71 0.85 1.02 1.19
明新旭腾 1.69 1.70 1.00 0.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巨星农牧 38.21% 38.07% 39.29% 41.01%
明新旭腾 31.58% 33.23% 36.71% 45.90%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开披露信息。


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巨星农牧水平相近,符合行业经营
特点和资产结构特征。2017年末,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于年底前到位,其期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处
于良好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逐步改善。2019年12月31日,公司流
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巨星农牧,主要是由于巨星农牧期末存货余额上升明显,

1-1-470
2019年12月31日相较2018年12月31日上升20.09%,且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由44.12%
上升至53.10%,同时,流动资产余额同比下降0.23%,而流动负债余额同比上升
0.56%,使得其流动比率略有下降,速动比率下降较为明显;而公司由于经营性
应收项目的增加,流动资产余额同比上升37.45%,流动负债余额微降0.75%,使
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等偿债指标在2019年末相比巨星农牧均有所
改善。2020年6月30日,巨星农牧流动资产中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有所下降、存货
余额上升,流动资产总额呈下降趋势,流动负债余额微降2.23%,使得其流动比
率和速动比率均呈下降趋势;而公司流动资产中存货项目余额相比2019年末有所
上升,应收项目余额和流动负债余额基本保持稳定,从而使得2020年6月末公司流
动比率有所增长,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虽然面临融资手段单一、融资成本上升的不利因素,公司保持了
稳健经营的管理思路,合理控制了举债规模。通过自身的经营积累和股东投入,
偿债能力指标得到一定提升,财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巨星农牧 1.15 2.88 3.18 4.38
明新旭腾 1.58 3.73 4.08 4.07
存货周转率
巨星农牧 0.27 0.97 1.31 1.68
明新旭腾 0.76 1.79 1.72 1.98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开披露信息。


1、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分析

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工作,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报告期内,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稳定。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多为行业内知名企业,
经济实力较为雄厚,公司与重要客户之间保持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
司主要客户结构及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及周转率基本保
持稳定。


1-1-471
2017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巨星农牧,主要是由于
公司主营业务集中于汽车革领域,而巨星农牧除汽车革业务外,还有一定量的家
私革与鞋面革业务。其中,鞋面革主要客户付款周期与汽车革基本一致,而家私
革主要客户付款周期与鞋面革和汽车革相比较短,由此导致巨星农牧应收账款周
转速度相对较高。

2018年,由于客户结构调整及主营产品结构变化的原因,家私革收入占比下
降,导致巨星农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应收账款周转率相比以前年度有
所下降。而本公司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未发生重
大变化。

2019年,自下半年起公司订单量增长较快,使得公司2019年下半年销售额
(40,112.04万元)较上半年(25,701.20万元)有所提升,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供
应的车型2019年销售情况向好发展,相关车型下半年市场销量上升所致,从而使
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比以前年度有所提升,而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
降。巨星农牧方面,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相比2018年末有所下降,但由于其2019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约10.23%,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降低。

2020年1-6月,公司延续了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的良好发展势头,应收账款周
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而巨星农牧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均呈现明显下降,使
得其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公司水平。

2、存货周转率对比分析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在产品、
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基本保持稳定,原材料期末余额大幅增加,从而导致
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由于公司生产所用绝大部分皮料基本都由进口采购,采购
周期较长,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绝对水平不高。公司通过科学的库存管理和生产
计划安排,提高存货周转效率,在适当备货的同时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存货周转
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巨星农牧各期末存货余额呈上升趋势,而
营业成本逐年降低,使得其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


二、盈利能力分析

1-1-472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
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34,485.33 100.00% 65,813.24 100.00% 57,036.39 100.00% 55,114.64 100.00%
营业成本 17,744.26 51.45% 36,032.21 54.75% 35,409.09 62.08% 35,984.17 65.29%
营业利润 11,207.68 32.50% 20,833.56 31.66% 12,250.48 21.48% 11,024.39 20.00%
利润总额 11,154.33 32.35% 20,744.86 31.52% 12,205.89 21.40% 11,011.01 19.98%
净利润 9,680.16 28.07% 17,931.69 27.25% 10,810.94 18.95% 9,544.24 17.32%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 9,680.16 28.07% 17,931.69 27.25% 10,810.94 18.95% 9,544.24 17.32%
利润


(一)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2,330.02 93.75% 62,672.89 95.23% 54,296.17 95.20% 52,424.90 95.12%
其他业务收入 2,155.31 6.25% 3,140.35 4.77% 2,740.22 4.80% 2,689.74 4.88%
合 计 34,485.33 100.00% 65,813.24 100.00% 57,036.39 100.00% 55,114.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14.64万元、57,036.39万元、65,813.24万元
和34,485.3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5.12%、95.20%、95.23%和
93.75%,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副产品及边角废料销售收入。

2、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方法

公司货物销售分国外销售和国内销售两种业务类别,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
依据和方法具体如下:
收入类别 细分类别 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收入确认依据、时点

出口销售贸易采用 DDP 贸易模式,当货物 公司货物发出后,以客户
国外销售 母公司外销 实际交付于购货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的验收单作为依据,以单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因此外销产 据上的日期作为收入确认


1-1-473
品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产品销 的时点
售收入金额已确定;收到货物交付验收单
据;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以产品交付验收为收入确认的条件,收入
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货物发出后,以客户
子公司欧创中心外 金额已确定;收到货物交付验收单据;已 确认的验收单作为收入确
销 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 认的依据,以单据上的日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 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可靠地计量。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
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 公司在货物发出后,以客
购货方验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 户确认的验收单为收入确
国内销售
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 认的依据,以单据上的日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 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整皮产品 28,159.38 87.10% 54,093.06 86.31% 48,184.89 88.74% 47,621.76 90.84%
裁片产品 4,170.65 12.90% 8,579.83 13.69% 6,111.28 11.26% 4,803.14 9.16%
合 计 32,330.02 100.00% 62,672.89 100.00% 54,296.17 100.00% 52,424.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逐年攀升,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稳定增长,2017
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424.90万元、54,296.17万元、
62,672.89万元和32,330.02万元。其中,整皮产品销售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各年度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80%以上。

(1)整皮产品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皮产品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28,159.38 54,093.06 48,184.89 47,621.76
销售数量(万平方英尺) 1,473.16 2,911.20 2,670.42 2,706.25
单价(元/平方英尺) 19.11 18.58 18.04 17.60

报告期内,公司整皮产品的销售规模稳中有升,分别实现销售收入47,621.76

1-1-474
万元、48,184.89万元、54,093.06万元和28,159.38万元。

2018年,受汽车行业景气度下滑的影响,销售数量相对2017年下滑1.32%。
但由于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上升2.54%,使得整皮产品销售金额相对2017年增长
1.18%。公司于当年实现向奥迪Q3、Q5L等车系批量供货,该系产品单价较高,
对当年整皮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起到了提升作用。

2019年度,供应至奥迪Q3、Q5L等新车型的产品销售数量有所增长且占主营
业务销售之比有所上升,整皮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上升2.98%,全年销售数量相比
2018年增长9.02%,使得整皮产品全年销售金额相比2018年增长12.26%。

2020年上半年,配套奥迪Q5L车型的整皮产品收入占整皮产品总收入的比例
由22.40%提升至39.83%,该类产品定价较高,对整皮产品平均销售单价的提升起
到了积极作用。

(2)裁片产品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裁片产品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4,170.65 8,579.83 6,111.28 4,803.14
销售数量(万平方英尺) 186.48 414.81 341.59 271.19
单价(元/平方英尺) 22.37 20.68 17.89 17.71

报告期内,公司裁片产品销售规模增长较为明显,分别实现销售收入4,803.14
万元、6,111.28万元、8,579.83万元和4,170.65万元。

2018年,裁片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与2017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销售数量增长
25.96%,使得当年销售金额较上年增长27.24%。2018年,裁片产品销售数量的增
长主要是由于公司于当年实现向速腾车型供应裁片量产,该项目当年实现收入
2,058.73万元。

2019年度,裁片销售单价相比2018年上涨15.60%,销售数量上涨21.43%,主
要是由于在速腾车型裁片销售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供应至探岳、奥迪Q5L、
Q3等新车型的裁片销售有所上升,使得裁片产品全年销售金额相比2018年增长
40.39%。

2020年1-6月,配套前述高端车型产品的裁片销售收入占裁片产品总收入的比

1-1-475
例进一步提升,对裁片产品平均销售单价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4、主要产品价格的变动幅度,价格变动趋势和幅度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
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变动幅度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销售价格 波动 销售价格 波动 销售价格 波动 销售价格

整皮产品 19.11 2.88% 18.58 2.99% 18.04 2.50% 17.60

裁片产品 22.37 8.15% 20.68 15.60% 17.89 1.02% 17.71


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不属于市场大宗通用性产品,因此没有
公开的市场价格可循。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单价整体均呈现上
升趋势,主要是由于配套项目结构变化引起。

一般而言,合资车型的零部件定价较高,且产品售价较为稳定。2017年,公
司主要配套项目以速腾、宝来、高尔夫等中端合资车型及吉利帝豪、长城哈佛和
广汽传祺等自主热销品牌为主。2018年以来,自主车厂受到国内汽车市场景气度
下滑的影响,销量和售价逐渐降低,而公司配套的一汽大众探歌、探岳等中端车
型和奥迪Q3、Q5L等高端车型开始量产,且销售比例逐渐提高,对公司主要产品
销售价格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主要配套车型对应的整皮产品单位售价及销售收入占比
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供货车型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宝来 - - 18.47 0.03% 17.82 10.01% 18.93 24.19%

速腾 16.58 26.94% 17.31 34.48% 17.56 39.43% 17.59 51.69%

奥迪 Q5L 22.00 39.83% 22.39 22.40% 22.95 21.76% 26.61 0.01%

奥迪 Q3 20.80 8.91% 22.03 9.04% 24.05 0.15% - -

探岳 17.48 14.18% 18.15 19.36% 19.23 3.93% - -

1-1-476
探歌 17.58 5.28% 18.20 5.56% 19.30 5.98% 20.72 0.01%

合计 - 95.14% - 90.87% - 81.26% - 75.90%

注:上表中“占比”为配套该车型的整皮产品销售收入占整皮产品销售总收入之比。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主要配套车型对应的裁片产品单位售价及销售收入占比
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供货车型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速腾 19.89 16.08% 18.88 20.52% 17.37 33.69% - -
奥迪 Q5L 25.04 21.77% 23.46 15.70% 24.75 10.81% - -
奥迪 Q3 23.64 18.10% 21.28 15.72% 24.00 0.08% - -
探岳 21.39 18.71% 21.39 18.34% 21.39 4.18% - -
VW276 36.09 1.92% 35.72 6.49% 38.44 11.78% 37.37 9.26%
克莱斯勒 DX9 15.83 8.57% 14.98 13.39% 13.03 26.55% 15.06 35.43%
吉利帝豪 - - 4.28 0.01% 15.21 5.23% 17.11 33.98%
福田 S700 - - - - 18.37 0.09% 18.83 14.23%
合计 - 85.14% 90.17% - 92.41% - 92.90%

注:上表中“占比”为配套该车型的裁片产品销售收入占裁片产品销售总收入之比。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变动幅度真实,且变动原
因具有合理性。

5、按地区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地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北地区 7,720.06 23.88% 18,289.45 29.18% 4,997.43 9.20% 4,541.31 8.66%
华东地区 14,994.29 46.38% 21,896.92 34.94% 22,613.82 41.65% 10,795.92 20.59%
西南地区 7,608.64 23.53% 18,734.82 29.89% 18,438.42 33.96% 22,125.41 42.20%
华南地区 0.02 0.00% 5.52 0.01% 133.87 0.25% 1,075.58 2.05%
华中地区 - - 16.55 0.03% 99.77 0.18% 188.55 0.36%
东北地区 1,555.26 4.81% 2,011.43 3.21% 5,645.03 10.40% 11,520.55 21.98%
境内销售小计 31,878.28 98.60% 60,954.69 97.26% 51,928.34 95.64% 50,247.31 95.85%
境外销售小计 451.74 1.40% 1,718.20 2.74% 2,367.83 4.37% 2,177.59 4.15%


1-1-477
合计 32,330.02 100.00% 62,672.89 100.00% 54,296.17 100.00% 52,424.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销售为主,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95.85%、95.64%、97.26%和98.60%。境内销售主要集中于华东、西南、
东北及华北地区,均为我国重要的汽车产业集群。报告期内,公司销往上述地区
的产品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90%。公司境内销售的地域分布与我
国汽车行业地域分布特点相符。

2019年度,公司销往华北地区的销售金额相比2018年度大幅上升,主要是由
于供应至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奥迪Q3、一汽大众
探岳项目销量上涨所致。2020年1-6月,公司销往华东地区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
以前年度有所上升,主要是通过国利系客户配套奥迪Q5L的产品销售占比提升所
致。

境外销售以北美和欧洲市场为主。北美市场的主要客户为 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报告期内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 1,701.54 万元、1,622.48
万元、1,149.12 万元和 357.49 万元,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产品配套的克莱斯
勒 DX9 项目接近周期结束,客户采购数量有所下降所致。欧洲市场是公司着力突
破的重点市场,全球大多数知名主机厂商总部位于欧洲。自欧创中心设立以来,
公司积极拓展欧洲业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对欧洲市场的销
售金额分别为 476.05 万元、745.35 万元、569.08 万元和 94.25 万元。

6、主要产品的定价政策及定点提名信的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定价政策

公司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并与客户协商一致后确定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即
产品价格=产品成本*(1+利润率)。产品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
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公司综合考虑上述成本因素,并结合项目生命周期预测销
售情况、同类产品已量产项目价格、货款结算方式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率水
平(一般约为 20%-25%)。国内销售与国外销售的定价政策相同。

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 3-5 年内
有 0%-5%等不同程度的年度降幅。年度价格调整一般会在定点提名信中予以明


1-1-478
确。

(2)定点提名信的含义、获取方法及对公司获取订单、定价方式的影响

①定点提名信的含义

定点提名信是指整车制造厂商向零部件厂商发放的意向性函件,表明整车制
造厂商就其某款特定车型的指定零部件向该零部件厂商进行采购的意向。定点提
名信一般包括车型名称、零件号及名称、预计量产时间、采购单价等要素。

②获取定点提名信的方法及对公司获取订单、定价方式的影响

零部件厂商在获取定点提名信之前,一般要通过整车厂商潜在供应商审核和
具体产品开发认可等程序。潜在供应商审核是指由整车厂的质量部、采购部等部
门组成评审团对供应商的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进行审核的过程,一般采取现场审
核的方式。通过审核后,供应商可以进入整车厂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成为其潜在
供应商。产品开发认可是指在整车厂形成某项具体产品的开发意向后,会联系潜
在供应商对该产品提供报价并接受技术评审,包括产能、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
是否可以达到该产品的量产要求。在通过整车厂产品开发认可且双方对产品价格
协商一致后,供应商可以取得由整车厂发放的定点提名信。供应商按照自身定价
政策向整车厂提供报价,产品定价方式与获取提名信的方法无关。

通常情况下,获取整车厂发放的定点提名信是零部件厂商获得最终量产订单
的前提。零部件厂商在获得定点提名信后,还需经过整车厂一系列审核,方能获
取最终的产品销售订单,并开始批量供货。

整车厂对零部件供应商的选择一般遵循上述流程,可以实现对上游供应能力、
产品质量的严格把关,从而保证整车的产出数量、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是汽车制
造产业的经营惯例。

7、合同(订单)的执行和产品交付的情况

公司订单执行方式分为两类:(1)根据客户订单生产销售:客户通过邮件定
期向公司业务员下达订单,内容包括品名、数量、预计交货日期。同时客户会定
期制定交货计划,公司按照交货计划制定日交货计划发与客户确认,双方确认一


1-1-479
致后,生产计划安排人员根据订单安排生产,并按交货日期安排产品交付。(2)
客户定期向公司发送销售预测,公司根据客户滚动预测安排生产,客户要货时安
排发货:客户通过邮件向业务员下发滚动预测,预测区间通常为三个月,每周更
新一次,公司根据滚动预测量安排生产以确保客户要货时能及时提供,公司在客
户工厂附近设立外仓,客户在需要货物时与外仓管理人员联系并当天取货。

第一类执行方式中的订单由客户独立制定,直接通过邮件下达且要求公司按
其制定的交货计划交货;第二类执行方式无具体订单,客户只在其需货时通知公
司外仓当天交货。上述两类执行方式都不存在通过人为调节订单签署时间和执行
期间的空间,订单的执行和产品交付存在部分跨期情况,但公司已根据既定的收
入确认政策即按照客户验收确认日期在相应期间确认收入。

综上,公司订单执行和产品交付存在部分跨期情况,但公司已根据既定的收
入确认政策进行确认,不存在通过人为调节订单签署时间和执行期间进行跨期收
入调节的情况。

8、说明其他业务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原因

(1)申报期内其他业务收入的构成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副产品销售 544.24 25.25% 860.66 27.41% 1,116.85 40.76% 791.47 29.43%
半成品销售 1,483.59 68.83% 2,088.31 66.50% 1,484.81 54.19% 1,622.33 60.32%
材料销售 0.03 0.00% 4.93 0.16% 9.11 0.33% 79.24 2.95%
废品销售 32.16 1.49% 47.00 1.50% 61.56 2.25% 142.20 5.29%
其他 95.29 4.42% 139.45 4.43% 67.89 2.48% 54.51 2.03%
合计 2,155.31 100.00% 3,140.35 100.00% 2,740.22 100.00% 2,689.74 100.00%

(2)其他业务收入的变动原因分析

① 副产品销售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副产品销售额分别为 791.47 万元、1,116.85 万元、860.66 万
元和 544.24 万元。副产品主要包含皮边以及削匀末等,主要产生于毛皮工序。报
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分别为 3,017.32 万平方英尺、3,000.22 万平方英尺、
3,396.02 万平方英尺和 1,850.85 万平方英尺,整体呈上升趋势。2019 年度副产品

1-1-480
销售金额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对部分毛皮鞣制工序进行了委托加工,由此
产生的副产品由加工方直接对外销售。

② 半成品销售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半成品销售额分别为 1,622.33 万元、1,484.81 万元、2,088.31
万元和 1,483.59 万元,2018 年相比 2017 年呈下降趋势,2019 年有所上升。半成
品销售收入主要为二层灰皮和二层蓝皮的销售,二层灰皮和二层蓝皮可进一步加
工成二层成品。公司在满足内部生产需求后,将多余的部分对外出售,因此,其
各期半成品销售与二层成品的销售变动呈相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二层成品销
售收入分别为 3,128.62 万元、3,949.53 万元、1,900.41 万元和 522.56 万元,呈先
升后降趋势。因此,半成品销售变动具有合理性。

③ 材料销售变动分析

公司材料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全厚度蓝皮的销售。2017 年以来,材料销售收
入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为节省仓储空间,提高生产效率,在 2017 年集中对以前
年度结余的不能完全满足质量要求的皮料进行处理,2017 年以后随着生产工艺的
改善及加强前端采购管理,材料利用率及材料质量均有所提高,导致全厚度蓝皮
销售从 2017 年下半年开始绝对值明显减少。

④ 废品销售变动分析

公司 2017 年废品销售金额较高,主要是由于为节省仓储空间,提高生产效率,
在 2017 年初集中处理以前年度累积的废品,从 2017 年开始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
生的废品及时清理。2018 年以来,废品销售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二)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5,587.88 87.85% 32,784.75 90.99% 32,473.84 91.71% 33,049.80 91.85%
其他业务成本 2,156.38 12.15% 3,247.46 9.01% 2,935.26 8.29% 2,934.37 8.15%
合 计 17,744.26 100.00% 36,032.21 100.00% 35,409.09 100.00% 35,984.17 100.00%


1-1-48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3,049.80万元、32,473.84万元、32,784.75
万元和15,587.8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91.85%、91.71%、90.99%和87.85%,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突出的经营特点。

公司营业成本变动情况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主营业务产品成本结构主要包
括皮料、化料等原材料、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等,其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1,239.33 72.10% 23,577.66 71.92% 24,575.46 75.68% 26,714.27 80.83%
其中:皮料 5,240.89 33.62% 11,574.12 35.30% 15,861.24 48.84% 19,001.47 57.49%
化料 5,998.44 38.48% 12,003.54 36.61% 8,714.22 26.83% 7,712.80 23.34%
直接人工 998.22 6.40% 1,964.60 5.99% 1,909.54 5.88% 1,642.68 4.97%
制造费用 3,350.33 21.49% 7,242.49 22.09% 5,988.84 18.44% 4,692.86 14.20%
合计 15,587.88 100.00% 32,784.75 100.00% 32,473.84 100.00% 33,049.80 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成本结构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80.83%、
75.68%、71.92%和72.10%,整体呈逐年降低趋势,其中化料占比逐年上升,皮料
占比逐年下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原皮市场价格持续下行,拉低了公司皮料采
购价格所致。此外,由于报告期内向明新皮业收购皮革业务相关资产以及厂区新
增改扩建工程,固定资产折旧有所增加,使得制造费用金额及占成本比例逐年上
升,与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趋势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6.77 72.10% 7.09 71.92% 8.16 75.68% 8.97 80.83%
其中:皮料 3.16 33.62% 3.48 35.30% 5.27 48.84% 6.38 57.49%
化料 3.61 38.48% 3.61 36.61% 2.89 26.83% 2.59 23.34%
直接人工 0.60 6.40% 0.59 5.99% 0.63 5.88% 0.55 4.97%
制造费用 2.02 21.49% 2.18 22.09% 1.99 18.44% 1.58 14.20%
合 计 9.39 100.00% 9.86 100.00% 10.78 100.00% 11.10 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单位皮料成本下降较为明显,是公司产品单位成本
逐年降低的主要原因。

营业成本的具体分析如下:

1-1-482
1、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营业成本具体构成及金额,营业成本增长与营业收入
增长的配比关系,以及各类别产品营业成本增长与其营业收入增长率比较分析

(1)按照产品类型列表披露营业成本的具体构成及金额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类型披露具体构成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9,593.99 72.82% 20,570.80 73.86% 21,857.06 77.67% 24,585.26 82.12%

其中:皮料 4,432.52 33.65% 10,096.22 36.25% 14,331.36 50.93% 17,596.13 58.77%

皮 化料 5,161.46 39.18% 10,474.58 37.61% 7,525.70 26.74% 6,989.14 23.34%
产 直接人工 729.32 5.54% 1,339.35 4.81% 1,421.12 5.05% 1,345.15 4.49%

制造费用 2,850.88 21.64% 5,939.20 21.33% 4,863.52 17.28% 4,008.89 13.39%

合计 13,174.19 100.00% 27,849.35 100.00% 28,141.70 100.00% 29,939.30 100.00%

直接材料 1,645.34 68.17% 3,006.86 60.92% 2,718.40 62.75% 2,129.01 68.45%

其中:皮料 808.37 33.49% 1,477.90 29.94% 1,529.88 35.31% 1,405.34 45.18%

片 化料 836.98 34.68% 1,528.96 30.98% 1,188.52 27.43% 723.66 23.27%
产 直接人工 268.90 11.14% 625.25 12.67% 488.42 11.27% 297.53 9.56%

制造费用 499.45 20.69% 1,303.29 26.41% 1,125.32 25.98% 683.97 21.99%

合计 2,413.69 100.00% 4,935.40 100.00% 4,332.14 100.00% 3,110.51 100.00%

其中,单位成本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6.51 72.82% 7.07 73.86% 8.18 77.67% 9.08 82.12%
其中:皮料 3.01 33.65% 3.47 36.25% 5.37 50.93% 6.50 58.77%
整皮 化料 3.50 39.18% 3.60 37.61% 2.82 26.74% 2.58 23.34%
产品 直接人工 0.50 5.54% 0.46 4.81% 0.53 5.05% 0.50 4.49%
制造费用 1.94 21.64% 2.04 21.33% 1.82 17.28% 1.48 13.39%
合计 8.94 100.00% 9.57 100.00% 10.54 100.00% 11.06 100.00%
裁片 直接材料 8.82 68.17% 7.25 60.92% 7.96 62.75% 7.85 68.45%
产品 其中:皮料 4.33 33.49% 3.56 29.94% 4.48 35.31% 5.18 45.18%


1-1-483
化料 4.49 34.68% 3.69 30.98% 3.48 27.43% 2.67 23.27%
直接人工 1.44 11.14% 1.51 12.67% 1.43 11.27% 1.10 9.56%
制造费用 2.68 20.69% 3.14 26.41% 3.29 25.98% 2.52 21.99%
合计 12.94 100.00% 11.90 100.00% 12.68 100.00% 11.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类型为整皮产品及裁片产品,生产所需直接材料主
要包括皮料及化料;公司直接人工主要为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制造费用主要包
括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维修费、燃料与动力等。

报告期内,整皮产品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82.12%、77.67%、73.86%和72.82%,
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原皮采购市价逐年走低,导致皮料成本占比
分别为58.77%、50.93%、36.25%和33.65%;化料成本由于产品配套项目变化使得
生产工艺要求提高,占比有所上升,分别为23.34%、26.74%、37.61%和39.18%。
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13.39%、17.28%、21.33%和21.64%,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
由于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投入的厂房设备不断增加,相关折旧费及机
物料损耗费用增加。

裁片产品受产品结构变化及原皮采购价格持续走低影响,直接材料占比分别
为68.45%、62.75%、60.92%和68.17%,整体变动趋势与整皮产品变动趋势一致。
2020年1-6月由于项目裁切率略有下降,导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有所提高。2017
年-2019年,裁片车间业务量逐渐增加,人员数量及设备投入随之增加,进而导致
人工费用及制造费用占比逐年增加。2020年1-6月,裁片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同时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因裁切率影响有所提高,导致人工费用及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
降。

(2)营业成本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的配比关系,以及各类别产品营业成本增
长与其营业收入增长率比较分析

①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整体配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1-1-484
主营业务收入 32,330.02 62,672.89 15.43% 54,296.17 3.57% 52,424.90

主营业务成本 15,587.88 32,784.75 0.96% 32,473.84 -1.74% 33,049.80

由上表可知,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增长3.57%,同期主营业务成
本下降1.74%,变化趋势略有差异。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
品销售价格稳中有升,而公司主要原材料原皮采购价格呈现下降趋势,产品成本
有所下降,使得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幅度大于主营业务成本。2019年随着主要原
材料原皮采购价格持续下跌,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小幅增长,主营业务收入较2018
年增长15.43%,同期主营业务成本增长0.96%。

②各类产品收入成本配比情况

报告期内,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整 皮 主营业务收入 28,159.38 54,093.06 12.26% 48,184.89 1.18% 47,621.76
产品 主营业务成本 13,174.19 27,849.35 -1.04% 28,141.70 -6.00% 29,939.30

裁 片 主营业务收入 4,170.65 8,579.83 40.39% 6,111.28 27.24% 4,803.14
产品 主营业务成本 2,413.69 4,935.40 13.93% 4,332.14 39.27% 3,110.51

A.整皮产品

报告期内,2019年、2018年相比以前年度,公司整皮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呈现
增长趋势,变动率分别为1.18%及12.26%,而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分别为-6.00%
及-1.04%,主要是由于销售单价稳中有升,而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主营业务收入
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略有差异,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出现负增长。整皮产品毛利
率分析详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

B.裁片产品

2018年相比2017年,裁片产品销售结构变化较大。2017年增量显著的吉利帝
豪项目、北汽福田S700项目在2018年销量大幅下滑,而一汽大众新项目(如速腾、
奥迪Q5L、探岳等)量产,裁片产品订单有所增长,综合导致裁片产品收入较2017

1-1-485
年增长27.24%。同期主营业务成本增长比例39.27%,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
要系由于公司新项目初期裁片车间自动化程度较低,导致裁切率较低,材料成本
耗用较多,导致裁片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涨幅较高。2019年一汽大众项目裁片产品
销量大幅增长,使得2019年裁片产品主营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长40.39%,而受原
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下降、裁切率较2018年有所提升影响,主营业务成本2019年较
2018年增长13.93%。裁片产品毛利率分析详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
毛利率分析”。

2、产品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产品成本归类情况、产品成本确认
与计量的完整性与合规性,产品销售发出与相应营业成本结转、销售收入确认的
配比性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或客户需求
预测制定销售订单并录入ERP系统,计划部门根据销售订单于ERP系统中按照不
同产品生成生产订单,同时安排每日放料计划与每日生产计划至相关部门。仓库
部门根据每日放料计划进行仓库放料并运至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根据每日生产计
划进行生产。

公司按生产车间归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按照品种法计算完工
入库产品成本。公司使用ERP系统进行收发存核算,ERP系统对每一规格型号的
产品均设置唯一的存货编码,归类清晰。在产品保留材料成本,直接材料成本扣
除在产品成本后在车间完工入库产品中按材料定额进行分配,人工成本、制造费
用在车间完工入库产品中按面积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结转至库存商品。

公司产品销售出库计入发出商品,达到收入确认时点确认营业收入,同时根
据确认营业收入的产品品种及数量,将相关发出商品结转销售产品成本,收入确
认与成本结转配比。

公司对产品生产、完工入库、销售发出及成本结转业务流程制定内部控制制
度,以确保产品成本得到完整、合规的确认、计量,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配比。
关键控制流程如下:

(1)生产车间根据计划部安排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仓库人员根据经审核的
生产订单及领料单进行送料,原材料的领用及在制品在各生产步骤的流转均通过

1-1-486
ERP系统中的二维码功能,通过扫码自动在ERP系统中记录。生产部门可以在ERP
系统根据扫码记录查看生产订单所处生产流程节点。成本会计通过系统中库存管
理模块的材料出库明细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授权系统记账,会计主管对已做记
账处理的材料出库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确认,月末财务系统通过月末一
次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耗用金额,生成记账凭证并过账计入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科
目。每年6月底及年底,财务人员协同有关部门对仓库、车间存货进行盘点复核,
保证账实相符。

(2)月末,生产成本会计对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进行
归集,通过系统中库存管理模块的产成品入库单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生产成
本会计将各产品生产成本中的各构成项目进行分摊,完成完工产品成本计算表,
经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生产成本会计于ERP系统中对入库的产成品进行记账并
生成生产成本结转凭证。

(3)生产成本会计根据经仓库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会计等审核的产品出库
单编制库存商品收发存明细表,并于ERP系统中对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进行账务
处理,经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生成凭证。

(4)产品实现销售时,根据已确认营业收入的产品品种、数量,编制发出商
品收发存明细表,结转相应的营业成本并进行账务处理,经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
生成凭证。

3、成本的归集和结转与收入确认的配比性、成本的变化与收入变化的趋势的
配比性

(1)成本的归集和结转与收入的确认配比分析

根据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以及对产品生产、完工入库、销售发出及成
本结转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执行,公司产品成本的归集和结转与收入的
确认相配比。

(2)成本的变化与收入变化的趋势配比分析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
之“(二)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变动分析”之“1、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营业成本具
体构成及金额,营业成本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的配比关系,以及各类别产品营业


1-1-487
成本增长与其营业收入增长率比较分析”之“(2)营业成本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
的配比关系,以及各类别产品营业成本增长与其营业收入增长率比较分析”。


(三)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及毛利率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16,742.15 100.01% 29,888.14 100.36% 21,822.33 100.90% 19,375.10 101.28%
其他业务毛利 -1.08 -0.01% -107.11 -0.36% -195.03 -0.90% -244.63 -1.28%
营业毛利合计 16,741.07 100.00% 29,781.04 100.00% 21,627.30 100.00% 19,130.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51.79% 47.69% 40.19% 36.96%
其他业务毛利率 -0.05% -3.41% -7.12% -9.09%
综合毛利率 48.55% 45.25% 37.92% 34.71%

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其他业务主要为副产品及边角废料销售,
受皮料价格下行的影响,副产品及边角废料市场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导致公司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毛利率为负。但其他业务毛利占比较低,对公司整体营业毛利
未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长和原材料价格的下跌,公司毛利率
呈上升趋势。

2、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基本情况

(1)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波动幅度 毛利率 波动幅度 毛利率 波动幅度 毛利率
整皮产品 53.22% 9.68% 48.52% 16.63% 41.60% 12.03% 37.13%
裁片产品 42.13% -0.83% 42.48% 45.91% 29.11% -17.39% 35.24%



1-1-488
由上表可知,整皮产品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呈稳定增长趋势,2020年1-6月、
2019年和2018年分别较上年增长5.16%、16.63%及9.68%;而裁片产品的毛利率在
报告期内呈波动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2)整皮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皮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售价 19.11 18.58 18.04 17.60
单位成本 8.94 9.57 10.54 11.06
毛利率 53.22% 48.52% 41.60% 37.13%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整皮产品单位售价稳中有升,单位成本略有下
降。受此因素影响,整皮产品的毛利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① 销售价格分析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在获取定点提名信时即已基
本确定。报告期内,整皮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根据配套车型、产品类别的不同而
有所差异。2018年相比2017年,售价略有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实现向奥迪
Q3、Q5L等车系批量供货,该系产品定点价格较高所致。2019年,整皮产品销售
单价继续上升,主要是由于供应至奥迪Q3、Q5L等新车型的产品销售占主营业务
销售之比有所增加所致。2020年上半年,配套奥迪Q5L车型的整皮产品收入占整
皮产品总收入的比例由22.40%提升至39.83%,该类产品定价较高,对整皮产品平
均销售单价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整皮产品分为头层无铬鞣、头层铬鞣及二层整皮,各类产品在报告期内
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头层无铬鞣 头层铬鞣 二层
单位售价 19.21 17.33 13.71
占整皮销售比重 97.00% 2.45% 0.54%
2019 年度 头层无铬鞣 头层铬鞣 二层
单位售价 19.10 12.62 13.24
占整皮销售比重 94.40% 4.27% 1.33%
2018 年度 头层无铬鞣 头层铬鞣 二层

1-1-489
单位售价 19.02 14.57 13.85
占整皮销售比重 83.28% 11.98% 4.74%
2017 年度 头层无铬鞣 头层铬鞣 二层
单位售价 18.02 16.85 13.35
占整皮销售比重 77.58% 19.42% 3.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无铬鞣制革技术的成熟,无铬鞣产品受到主要客户的一
致认可,在整皮产品中的销售占比平均超过70%,其中2019年以来销售占比达90%
以上。由于无铬鞣制相对铬鞣技术工艺更为复杂,环保效果更好,主要用于供应
中高端车型或新车型项目,因此销售单价相比其他种类皮革较高。

头层铬鞣产品在整皮产品中的销售占比逐年下降,主要用于供应原有项目或
售后市场,受行业景气度下滑影响,自主品牌及售后市场销售价格逐渐降低,导
致公司头层铬鞣产品的销售额及销售单价略有下滑。2020年1-6月,头层铬鞣产品
销售单价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部分新量产项目使用铬鞣皮,项目量产初期定价
较高所致。

二层皮产品方面,2018年相比2017年,销售规模和单价略有上升,2019年度
及2020年1-6月均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针对方向盘项目的销售有所减少所致。

② 销售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结构中原材料平均占比约为75%左右,其中
皮料平均占比受采购价格的影响逐渐下降,而化料、人工成本、制造费用有所上
升。由于皮料成本占比仍相对较高,使得总成本仍然呈现一定的下降趋势。

公司产品使用的皮料主要为进口蓝湿牛皮、盐渍牛皮。2016年至2020年6月,
蓝湿牛皮、盐渍牛皮的进口单价波动趋势如下:




1-1-490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Wind,经整理


如上图所示,2016年以来,我国进口蓝湿牛皮和盐渍牛皮的平均单价呈缓慢
下降趋势。公司材料成本逐年下降,与市场价格趋势基本相符。

(3)裁片产品毛利率分析

单位:元/平方英尺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售价 22.37 20.68 17.89 17.71
单位成本 12.94 11.90 12.68 11.47
毛利率 42.13% 42.48% 29.11% 35.24%

报告期内,公司裁片产品毛利率呈现一定的波动趋势。与整皮产品相同,裁
片产品根据所使用的皮料不同而分为头层无铬鞣、头层铬鞣和二层裁片,具体销
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头层无铬鞣 头层铬鞣 二层
单位售价 22.76 30.75 15.80
占裁片销售比重 82.98% 8.16% 8.85%
2019 年度 头层无铬鞣 头层铬鞣 二层
单位售价 21.74 29.19 15.03
占裁片销售比重 82.12% 4.12% 13.76%
2018 年度 头层无铬鞣 头层铬鞣 二层
单位售价 21.04 18.54 13.10
占裁片销售比重 64.49% 8.29% 27.22%
2017 年度 头层无铬鞣 头层铬鞣 二层
单位售价 37.37 18.16 15.06
占裁片销售比重 9.26% 55.31% 35.43%



1-1-491
公司自2017年开始实现对外销售头层无铬鞣裁片,当年该产品全部销往欧洲,
用于德国大众VW276项目配套。应客户要求,公司将整皮出口至欧创中心,并通
过葡萄牙Texla Automotive Tex裁片工厂进行裁片加工后,再销往最终客户。2018
年及2019年,头层无铬鞣裁片的销售占比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实现向国内
市场的速腾、奥迪Q5L、探岳和探歌等新车型批量供应裁片产品所致。国内产品
定价相比外销较低,使得2018年及2019年头层无铬鞣裁片销售单价相比2017年有
所下降。2020年1-6月,配套前述高端车型产品的裁片销售收入占裁片产品总收入
的比例进一步提升,对裁片产品平均销售单价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头层铬鞣裁片主要供应自主品牌项目,受国内自主车市景气
度下降的影响,销售规模有所下降。2019年及2020年1-6月头层铬鞣裁片销售单价
相比以前年度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当年供应至上汽通用、奥托立夫等部分产品
单价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二层裁片产品主要销售至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
用于克莱斯勒DX9项目配套。该项目已接近周期结束,销售规模在报告期内逐渐
减少,产品单价受细分产品结构及汇率影响呈现一定的波动。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从上、下游产业的波动情况,分析产品售价、单位成本、产品结构的变
动趋势及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

①产品结构及产品售价的变动趋势

A.产品结构的变动趋势

公司产品作为汽车内饰材料主要应用于汽车座椅、方向盘、扶手、头枕、仪
表盘、门板等部位,产品类型分为整皮产品及裁片产品。公司各产品类别销售金
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大类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整皮产品 28,159.38 87.10% 54,093.06 86.31% 48,184.89 88.74% 47,621.76 90.84%



1-1-492
裁片产品 4,170.65 12.90% 8,579.83 13.69% 6,111.28 11.26% 4,803.14 9.16%
总计 32,330.02 100.00% 62,672.89 100.00% 54,296.17 100.00% 52,424.90 100.00%

注:上表中“占比”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公司主要销售整皮产品,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占比均超过80%,裁片产品占
比逐年略有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对裁片工序的不断投入以及下游客户的需求,
公司在对主要车型销售整皮产品的同时,逐步开始销售裁片产品。

公司主要为一汽大众主流车型批量供货,包括宝来、速腾、奥迪Q3、奥迪Q5L、
探歌、探岳等,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产品最终用于一汽大众车型的销售占比为
70.28%、79.11%、91.06%和94.57%。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供货车型市场销售数量
与公司销售数量对比如下表所示:
车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车型市场销量(万台) 12.82 33.36 24.58 25.04
宝来
公司销售数量(万平方英尺) 0.01 0.86 270.53 608.46
车型市场销量(万台) 11.79 30.73 30.99 33.27
速腾
公司销售数量(万平方英尺) 491.21 1,170.28 1,200.60 1,399.28
车型市场销量(万台) 5.85 13.58 13.33 12.35
奥迪 Q5L
公司销售数量(万平方英尺) 546.14 598.44 483.67 0.17
车型市场销量(万台) 3.17 6.25 7.37 8.50
奥迪 Q3
公司销售数量(万平方英尺) 152.57 285.46 3.19 -
车型市场销量(万台) 6.64 17.95 1.93 -
探岳
公司销售数量(万平方英尺) 264.51 650.55 110.44 -
车型市场销量(万台) 4.51 12.69 4.83 -
探歌
公司销售数量(万平方英尺) 93.45 185.48 154.38 0.16
公司对主要车型销售数量合计(万平方英尺) 1,547.89 2,891.07 2,222.80 2,008.07
公司对主要车型销售数量占产品总销量之比 93.27% 86.92% 73.80% 67.44%

数据来源:车型市场销售数据统计自车主之家,经整理。


由上表可知,公司配套速腾、探岳和探歌车型的汽车革销售数量走势基本围
绕其车型市场销量有所波动;配套宝来车型的产品销售数量逐年下降,主要是由
于客户切换供应商、向其他皮革厂商采购量增加所致;奥迪Q5L车型近年来销售
数量基本保持稳定,奥迪Q3车型有所下降,而公司配套产品的销售数量增长,主
要是由于客户切换供应商、向公司采购量增加所致。随着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
不断提升,公司在中高端车型中的配套份额有所增长。

根据报告期各期主要车型的公司销售数量可以看出,2017年公司主要为宝来、

1-1-493
速腾车型供货。至2018年,随着公司对宝来车型的供货期接近尾声,宝来车型的
产品销售量大幅减少。同年,公司开始陆续实现对奥迪Q5L、探岳、探歌等车型
的批量供货。2019年度,公司对奥迪Q5L、奥迪Q3、探岳及探歌的供货数量保持
增长。2020年1-6月,公司配套奥迪Q5L车型的供货数量占比继续提升。公司主要
供货车型市场销售情况良好,主要客户的下游需求较为稳定,供货车型的多元化
使得公司销售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B.产品售价的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各产品类别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产品大类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整皮产品 19.11 18.58 18.04 17.60

裁片产品 22.37 20.68 17.89 17.71

总计 19.48 18.84 18.03 17.61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位售价分别为17.61元/平方英尺、18.03元/平方英尺、
18.84元/平方英尺和19.48元/平方英尺,整体稳中有升,其中,整皮产品、裁片产
品销售单价均有所增长。具体分析如下:

a.整皮产品销售单价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整皮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17.60元/平方英尺、18.04元/平方英尺、
18.58元/平方英尺和19.11元/平方英尺,2019年及2018年相比以前年度,整皮产品
售价提升明显,主要系产品结构的变化。2017年主要的供货车型为宝来与速腾,
2018年起开始实现对高端车型奥迪Q5L、奥迪Q3及新车型探岳、探歌的批量供货,
新增产品的销售单价均高于宝来与速腾,从而拉高了整体销售单价。主要供货车
型销售产品的单位售价及销售收入占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供货车型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宝来 - - 18.47 0.03% 17.82 10.01% 18.93 24.19%


1-1-494
速腾 16.58 26.94% 17.31 34.48% 17.56 39.43% 17.59 51.69%

奥迪 Q5L 22.00 39.83% 22.39 22.40% 22.95 21.76% 26.61 0.01%

奥迪 Q3 20.80 8.91% 22.03 9.04% 24.05 0.15% - -

探岳 17.48 14.18% 18.15 19.36% 19.23 3.93% - -

探歌 17.58 5.28% 18.20 5.56% 19.30 5.98% 20.72 0.01%

合计 - 95.14% - 90.87% - 81.26% - 75.90%


注:上表中“占比”为配套该车型的整皮产品销售收入占整皮产品销售总收入之比。


b.裁片产品销售单价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裁片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17.71元/平方英尺、17.89元/平方英尺、
20.68元/平方英尺和22.37元/平方英尺,销售单价的持续增长主要系产品结构的变
化。报告期内根据供货车型统计主要销售产品的销售单价及销售收入占比情况列
示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供货车型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速腾 19.89 16.08% 18.88 20.52% 17.37 33.69% - -
奥迪 Q5L 25.04 21.77% 23.46 15.70% 24.75 10.81% - -
奥迪 Q3 23.64 18.10% 21.28 15.72% 24.00 0.08% - -
探岳 21.39 18.71% 21.39 18.34% 21.39 4.18% - -
VW276 36.09 1.92% 35.72 6.49% 38.44 11.78% 37.37 9.26%
克莱斯勒 DX9 15.83 8.57% 14.98 13.39% 13.03 26.55% 15.06 35.43%
吉利帝豪 - - 4.28 0.01% 15.21 5.23% 17.11 33.98%
福田 S700 - - - - 18.37 0.09% 18.83 14.23%
合计 - 85.14% 90.17% - 92.41% - 92.90%

注:上表中“占比”为配套该车型的裁片产品销售收入占裁片产品销售总收入之比。


由上表可知,2017年裁片产品主要供货车型为克莱斯勒DX9、吉利帝豪项目、
德国大众VW276项目以及福田S700项目。2018年开始公司实现向国内市场的速
腾、奥迪Q5L、奥迪Q3、探岳等新车型批量供应裁片产品,且销售占比逐年提高。
由于该系列产品销售单价较高,使得裁片产品2018年及2019年销售单价保持增长


1-1-495
趋势。2020年1-6月,配套奥迪Q3、奥迪Q5L和探岳车型的裁片产品销量占比继续
提升,对裁片产品销售单价的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②单位成本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各产品类别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产品大类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整皮产品 8.94 9.57 10.54 11.06

裁片产品 12.94 11.90 12.68 11.47

总计 9.39 9.86 10.78 11.1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位成本分别为11.10元/平方英尺、10.78元/平方英尺、
9.86元/平方英尺、9.39元/平方英尺,逐年下降,主要由于整皮产品单位成本大幅
下降所致。具体量化分析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单位
产品大类 2019 年度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2018 年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成本变动贡献
整皮产品 -0.44 -0.97 -0.71

裁片产品 -0.03 0.05 0.39

总计 -0.46 -0.92 -0.32


A.整皮产品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整皮产品单位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单位 变动
单位成本 变动金额 单位成本 变动金额 单位成本
成本 金额
直接材料 6.51 -0.56 7.07 -1.11 8.18 -0.90 9.08

其中:皮料 3.01 -0.46 3.47 -1.90 5.37 -1.14 6.50

化料 3.50 -0.10 3.60 0.78 2.82 0.24 2.58

直接人工 0.50 0.04 0.46 -0.07 0.53 0.04 0.50


1-1-496
制造费用 1.94 -0.10 2.04 0.22 1.82 0.34 1.48

合计 8.94 -0.63 9.57 -0.97 10.54 -0.52 11.06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整皮产品单位成本逐年降低主要系由于单位皮料成本
大幅下降导致。具体分析如下:

a.单位直接皮料成本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皮料成本分别为6.50元/平方英尺、5.37元/平方英尺、3.47
元/平方英尺、3.01元/平方英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分别下降17.46%、
35.42%、13.29%,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皮料采购价格下降所致。

公司产品使用的皮料主要为进口蓝湿牛皮、盐渍牛皮。2016年至2020年6月蓝
湿牛皮、盐渍牛皮的进口单价波动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Wind,经整理


如上图所示,2016年以来,我国蓝湿牛皮和盐渍牛皮的平均进口单价呈波动
下降趋势,尤其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采购单价持续走低。

报告期内,公司皮料采购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采购 采购单
采购单价 变化率 采购单价 变化率 变化率
单价 价
蓝湿牛皮(元/平方英尺) 5.77 54.69% 3.73 -43.40% 6.59 -13.97% 7.66
盐渍牛皮(元/张) 169.32 9.31% 154.90 -38.52% 251.96 -28.78% 353.80

注:盐渍牛皮为防腐处理后的原皮,因带毛带肉无法进行量革,故单价以张数计量;蓝

湿牛皮系由原皮经去肉、脱毛、脱灰软化、预鞣等工序加工而成,可经量革机量革,故单价


1-1-497
以平方英尺计量。


公司皮料采购入库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也使得单位皮料领料成本大幅降低。
单位皮料领料成本的变化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皮料领用成本(元/平方英尺) 3.68 4.06 6.17 7.40

单位皮料领用成本变动(元/平方英尺) -0.38 -2.11 -1.23 -


b.单位化料成本小幅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位化料成本分别为2.58元/平方英尺、2.82元/平方英尺、
3.60元/平方英尺、3.50元/平方英尺,2018年、2019年分别增长9.12%、27.59%,
主要原因为产品结构及化料配方调整导致。2018年起,公司新增对奥迪Q5L、Q3、
探歌、探岳等车型的批量供货,该部分产品单位化料成本相比宝来、速腾等车型
产品较高。2019年由于主要车型的下游客户对产品气味要求提高,公司为满足客
户需求,调整化料用料及配方,使得化料投入成本进一步有所提升。2020年1-6
月单位化料成本小幅下降2.68%。

c.单位制造费用略有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位制造费用分别为1.48元/平方英尺、1.82元/平方英尺、
2.04元/平方英尺、1.94元/平方英尺,2018年、2019年分别增长22.95%、12.09%,
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2017年10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德创管理名
下房屋建筑物及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新增投入设备较多,
导致折旧费、机物料消耗及维修费显著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产品结构的变化以
及新量产项目对生产工序要求提高导致能源耗用有所增长,单位能耗提高。2020
年1-6月,受产量大幅增长影响,单位制造费用下降5.14%。

B.裁片产品单位成本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裁片产品单位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单位成本 变动金额 单位成本 变动金 单位成 变动金 单位成本

1-1-498
额 本 额

直接材料 8.82 1.57 7.25 -0.71 7.96 0.11 7.85

其中:皮料 4.33 0.77 3.56 -0.92 4.48 -0.70 5.18

化料 4.49 0.80 3.69 0.21 3.48 0.81 2.67

直接人工 1.44 -0.07 1.51 0.08 1.43 0.33 1.10

制造费用 2.68 -0.46 3.14 -0.15 3.29 0.77 2.52

合计 12.94 1.04 11.90 -0.78 12.68 1.21 11.47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裁片产品单位成本呈波动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a.单位直接皮料成本变动

报告期内,裁片产品单位直接皮料成本分别为 5.18 元/平方英尺、4.48 元/平
方英尺、3.56 元/平方英尺、4.33 元/平方英尺。裁片产品系由整皮产品增加裁切
工序而成,因此裁片产品单位皮料成本基本围绕整皮产品单位皮料成本变动,2018
年和 2019 年相比上年均呈逐年下降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2017 年,公司新增对德国大众 VW276 项目的配套产品销售,直接客户为外
销客户 Covercar 公司。公司将整皮出口至境外子公司,并通过葡萄牙 Texla
Automotive Tex 裁片工厂进行裁片加工后销往最终客户。合作初期,裁切工序的
生产损耗较多,裁切率较低,使得该项目皮料成本消耗较高,从而拉高了当年裁
片产品中的皮料成本。2018 年随着公司对委外裁切工序加强管理及严格要求,裁
切率逐渐提升,单位成本逐渐下降。

2018 年,公司开始实现对一汽大众如速腾、奥迪 Q5L、探岳等车型的裁片产
品境内销售。在项目初始阶段,整体裁切工艺自动化程度较低,导致裁切率偏低。
2019 年初随着新型裁切机的陆续投入,裁片车间自动化程度有所提高,整皮裁切
率及裁切效率均得到改善,使得 2019 年裁片产品单位皮料成本在原材料价格下跌
的趋势下,较 2018 年有进一步下降。

2020 年 1-6 月公司裁片产品订单量大幅增长,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周
期较为紧张,导致裁切率较 2019 年有所下降,使得 2020 年 1-6 月裁片单位皮料
成本较 2019 年有所增长。


1-1-499
b.单位化料成本变动

报告期内,裁片产品单位直接化料成本分别为 2.67 元/平方英尺、3.48 元/平
方英尺、3.69 元/平方英尺、4.49 元/平方英尺,其中,2018 年单位化料成本较 2017
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与同期整皮产品单位化料成本变动一致,系由于 2018 年开
始实现对速腾、奥迪 Q5L、探岳等车型的裁片产品供货,该系列产品单位化料成
本高于原主要产品如克莱斯勒 DX9、吉利帝豪等。2019 年随着速腾、奥迪 Q5L、
奥迪 Q3、探岳等车型的裁片产品销售量大幅提升,单位化料成本与同期整皮产品
化料成本变动趋势一致,受裁切率及裁切效率得到改善影响,裁片单位化料成本
增幅略小于同期整皮产品。2020 年 1-6 月受裁切率有所下降影响,裁片单位化料
成本较 2019 年有所增长。

c.单位直接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变动

裁片产品系由整皮产品增加裁切工序而成,其单位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整体
变动与整皮产品的变动趋势一致。此外,2017 年起新增 Texla Automotive Tex 裁
切费用,2018 年裁片车间新增设备及人员投入,导致 2018 年单位工费较上年均
显著增长。2019 年产量较 2018 年的大幅增长导致裁片车间规模效应开始显现,
单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成本合计较 2018 年小幅下降。

③产品售价、单位成本及产品结构的变动趋势对毛利率影响的量化分析

A.产品售价、单位成本的变动趋势对毛利率的量化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的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量化影响如
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单价(元/平方英尺) 19.48 18.84 18.03 17.61

单位成本(元/平方英尺) 9.39 9.86 10.78 11.10

毛利率 51.79% 47.69% 40.19% 36.96%

毛利率变动 4.10% 7.50% 3.23% -

销售单价变动贡献 1.70% 2.59% 1.47% -

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2.40% 4.91% 1.76% -



1-1-500
B.产品结构的变动趋势对毛利率的量化影响

受上文所述产品售价及成本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各类产品销售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整皮成品 87.10% 53.22% 86.31% 48.52% 88.74% 41.60% 90.84% 37.13%

裁片成品 12.90% 42.13% 13.69% 42.48% 11.26% 29.11% 9.16% 35.24%

合计 100.00% 51.79% 100.00% 47.69% 100.00% 40.19% 100.00% 36.96%


产品结构的变动趋势对毛利率的量化影响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
项目 毛利率变 结构变动 毛利率变 结构变动 毛利率变 结构变动
动影响 影响 动影响 影响 动影响 影响
整皮成品 4.06% 6.14% 4.06%
0.09% -0.15% -0.26%
裁片成品 -0.05% 1.51% -0.56%

合计 4.01% 0.09% 7.65% -0.15% 3.50% -0.26%

毛利率变动 4.10% 7.50% 3.24%


注:毛利率变动影响=(当年毛利率-上年毛利率)*上年收入占比

结构变动影响=(整皮产品当年收入占比-整皮产品上年收入占比)*整皮产品当年毛利率

+(裁片产品当年收入占比-裁片产品上年收入占比)*裁片产品当年毛利率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因素中,产品
结构变动的影响较小,各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影响较大,其中,整皮产品的毛利率
变动为主要影响因素。

(2)不同地区、不同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毛利率计算的合规性,各报告期
收入确认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配比原则分析,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
划分合理性分析

①不同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列示如下:


1-1-501
产品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整皮产品 53.22% 48.52% 41.60% 37.13%
裁片产品 42.13% 42.48% 29.11% 35.24%

A.整皮产品毛利率分析

整皮产品售价、单位成本的变动趋势对其毛利率的量化影响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单价(元/平方英尺) 19.11 18.58 18.04 17.60

单位成本(元/平方英尺) 8.94 9.57 10.54 11.06

毛利率 53.22% 48.52% 41.60% 37.13%

毛利率变动 7.61% 6.92% 4.47% -

销售单价变动贡献 1.73% 1.68% 1.56% -

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5.87% 5.23% 2.91% -


由上表可知,整皮产品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毛利率
分别为37.13%、41.60%、48.52%、53.22%,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由于销售
单价逐年增长以及单位成本逐年下降。其中,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导致销售单价
稳中有升,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别为1.56%、
1.68%、1.73%;受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走低影响,单位成本逐年下降,导致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毛利率分别增加2.91%、5.23%、5.87%。

B.裁片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裁片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裁片产品售价、单位成本的变动趋势对其毛利率的量化影响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单价(元/平方英尺) 22.37 20.68 17.89 17.71

单位成本(元/平方英尺) 12.94 11.90 12.68 11.47

毛利率 42.13% 42.48% 29.11% 35.24%

毛利率变动 0.56% 13.37% -6.13% -

销售单价变动贡献 10.62% 9.58% 0.65% -



1-1-502
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10.07% 3.79% -6.78% -


由上表可以看出,裁片产品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毛
利率分别为35.24%、29.11%、42.48%、42.13%,整体呈现波动增长趋势。其中,
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导致销售单价持续增长,使得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
1-6月毛利率分别增长为0.65%、9.58%、10.62%;受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走低、
产品结构变化以及裁切率各期变化的综合影响,单位成本报告期内有所波动,对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6.78%、3.79%、-10.07%。

C.整皮产品与裁片产品毛利率差异分析

公司整皮产品与裁片产品毛利率差异与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差异影响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整皮 裁片 整皮 裁片 整皮 裁片 整皮 裁片
产品 产品 产品 产品 产品 产品 产品 产品
平均单位售价
19.11 22.37 18.58 20.68 18.04 17.89 17.60 17.71
(元/平方英尺)
销售单价差异
-14.53% -10.17% 0.84% -0.62%

平均单位成本
8.94 12.94 9.57 11.90 10.54 12.68 11.06 11.47
(元/平方英尺)
单位成本差异
-30.91% -19.60% -16.90% -3.55%

产品毛利率 53.22% 42.13% 48.52% 42.48% 41.60% 29.11% 37.13% 35.24%

毛利率变动量 11.09% 6.04% 12.48% 1.89%
因售价差异影
-9.84% -6.51% 0.59% -0.41%
响毛利率变化
因成本差异影
20.93% 12.55% 11.88% 2.31%
响毛利率变化

报告期内整皮产品毛利率均高于裁片产品毛利率,具体分析如下:

2017年整皮产品毛利率较裁片产品毛利率高1.89%,主要系整皮产品单位成
本较裁片产品单位成本低3.55%导致毛利率增加2.31个百分点。公司于2017年新增
对外销客户Covercar公司的裁片产品销售以及对福田S700项目的供货,使得裁片
产品销售单价有所提升,与整皮产品销售单价变动基本一致,但由于新增Texla
Automotive Tex裁切加工费且裁切率较低,导致裁片产品单位制造费用大幅高于整
皮产品,从而使得裁片产品毛利率低于整皮产品毛利率。

1-1-503
2018年、2019年整皮产品毛利率较裁片产品毛利率分别高出12.48%、6.04%,
主要系由于整皮产品单位成本较裁片产品单位成本分别少了16.90%、19.60%,从
而使得毛利率分别高出11.88个百分点、12.55个百分点。据前述产品售价变动趋势
分析可以看出,2018年公司开始实现对速腾、奥迪Q5L、探岳等车型的裁片产品
供货,且裁片产品销售单价较同类车型的整皮产品销售单价略高,但受裁片产品
中,价格较低的克莱斯勒DX9配套产品销售占比较高影响,2018年度裁片产品销
售单价与整皮产品销售单价未见明显差异,2019年随着速腾、奥迪Q5L、奥迪Q3、
探岳等车型裁片产品销量大幅增长,销售单价有所提升,较整皮销售单价高出2.10
元/平方英尺。而单位成本方面,2018年处于业务初期,规模效应的实现未及整皮
业务,单位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较高,导致裁片产品单位成本远高于整皮产品,
2019年随着速腾、奥迪Q5L、奥迪Q3、探岳等车型裁片产品销量大幅增加,整皮
产品及裁片产品主要供货车型趋于一致,受裁切损耗影响,裁片产品直接材料成
本高于整皮产品;同时,随着裁片车间产量提高,单位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整体
较2018年变动不大,综合导致裁片单位成本较整皮单位成本高出2.33元/平方英尺。

2020年1-6月整皮产品毛利率较裁片产品毛利率高出11.09%,主要由于整皮产
品单位成本较裁片产品单位成本少了30.91%,从而使得毛利率高出20.93个百分
点。2020年1-6月裁片产品订单量大幅增长,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周期较
为紧张,导致裁切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使得2020年1-6月在整皮产品单位皮料成
本持续下降的情况下,裁片产品单位皮料成本较2019年有所上升,导致裁片产品
单位成本较整皮单位成本高出4.00元/平方英尺。

②不同地区毛利率分析

毛利率分不同地区列示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地域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变动 变动 变动

华北地区 23.88% 50.69% 1.89% 29.18% 48.80% 15.35% 9.20% 33.45% -2.47% 8.66% 35.91%

华东地区 46.38% 52.15% 5.32% 34.94% 46.83% 9.49% 41.65% 37.34% 11.39% 20.59% 25.95%

西南地区 23.53% 52.76% 4.58% 29.89% 48.18% 3.22% 33.96% 44.96% 5.35% 42.20% 39.61%

东北地区 4.81% 49.37% 2.32% 3.21% 47.05% 4.61% 10.40% 42.44% 0.12% 21.98% 42.33%



1-1-504
华南地区 0.00% 19.11% -7.82% 0.01% 26.93% 15.11% 0.25% 11.82% -9.56% 2.05% 21.39%

华中地区 - - / 0.03% 61.16% 9.92% 0.18% 51.24% -10.77% 0.36% 62.01%

境内销售小计 98.60% 51.81% 3.96% 97.26% 47.85% 7.66% 95.64% 40.19% 3.53% 95.85% 36.66%

境外销售小计 1.40% 50.15% 8.06% 2.74% 42.09% 2.80% 4.36% 40.28% -3.61% 4.15% 43.89%

合计 100.00% 51.79% 4.10% 100.00% 47.69% 4.80% 100.00% 40.19% 3.23% 100.00% 36.96%


注:上表中“占比”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由上表可知,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华东地区、西南地区及东
北地区,各地区毛利率分析如下:

A.华北地区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华北地区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 35.91%、33.45%、48.80%
和 50.69%。华北地区主要客户包括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及长春富维安道拓
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主要为速腾、探岳等车型提供配套产品销售。

2018年相比2017年,华北地区新增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天
津分公司,主要为探岳车型提供配套产品,虽然毛利率较高,但在该地区的销售
占比低于廊坊华安。同时,2018年开始,公司对廊坊华安的销售由整皮产品调整
为裁片产品,由于处于项目伊始且裁切车间自动化程度偏低,导致裁切率较低,
毛利率有所下降。以上因素使得2018年公司在华北地区的销售毛利率略低于2017
年。

2019年相比2018年,公司对长春富维安道拓天津分公司的销售占比有所提高,
同时随着产品成本的下降,毛利率有所上升。而公司对廊坊华安销售的裁片产品
随着新型裁切机的陆续投入,自动化程度及效率有所改善,整体裁切率得到提高,
毛利率由2018年度的26.33%增长至39.05%。以上因素使得2019年公司在华北地区
的销售毛利率相比2018年有所上升。

报告期各期廊坊华安及长春富维安道拓天津分公司销售收入占华北地区销售
收入比例如下:
客户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廊坊华安 13.13% 14.47% 59.63% 75.35%


1-1-505
长春富维安道拓天津分公司 85.90% 84.11% 36.51% -

合计 99.03% 98.58% 96.14% 75.35%


报告期内廊坊华安与长春富维安道拓天津分公司毛利率列示如下:
客户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廊坊华安 43.89% 39.05% 26.33% 39.63%

长春富维安道拓天津分公司 51.93% 50.92% 46.19% -


B.华东地区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华东地区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 25.95%、37.34%、46.83%、
52.15%。华东地区主要客户包括浙江国利(含上海久舜、上海元通)、延锋百利
得、东台吉中等,其中浙江国利主要销售奥迪 Q5L、速腾等车型的配套产品;延
锋百利得与东台吉中主要为吉利、长城特定车型供货。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各期销
售收入占华东地区销售收入比例如下:
客户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浙江国利(含上海久舜、上海元通) 83.73% 73.26% 59.75% 9.49%

延锋百利得 0.85% 4.86% 6.41% 25.29%

东台吉中 - 0.16% 8.19% 24.86%

合计 84.58% 78.28% 74.35% 59.65%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各期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列示如下:

单位:元/平方英尺

客户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浙江国利(含上海久舜、上海元通) 21.31 21.37 21.66 17.54

延锋百利得 17.93 17.08 17.29 19.08

东台吉中 - 17.70 15.88 16.65


由上表可知,2017年至2020年1-6月,华东地区销售毛利率逐渐上升,主要是
由于对供应国产项目的东台吉中销售占比减少,而销售单价较高的浙江国利(含
上海久舜、上海元通)奥迪Q5L等项目销售大幅增长,同时叠加原皮采购市价持
续下降的因素,使得毛利率有所提高。


1-1-506
C.西南地区及东北地区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西南地区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39.61%、44.96%、48.18%、
52.76%,在东北地区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42.33%、42.44%、47.05%、49.37%。西
南地区及东北地区毛利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由于西南地区及东北地区主要销售
客户单一且稳定,主要为成都富维安道拓、长春富维安道拓及格拉默(长春),为
一汽大众主要车型如宝来、速腾、奥迪Q5L等供货。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平均
产品销售单价有所提高,同时原材料采购价格下跌,单位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
呈逐年增长趋势。成都富维安道拓、长春富维安道拓及格拉默(长春)销售收入
占西南地区及东北地区收入合计的比例如下:
客户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成都富维安道拓 82.79% 89.83% 76.45% 63.23%

长春富维安道拓 - 0.09% 20.53% 34.24%

格拉默(长春) 14.23% 9.50% 2.91% -

合计 97.02% 99.42% 99.89% 97.47%


D.华中地区及华南地区

华中地区销售收入均为零星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且变动较大。

华南地区销售占比较低,毛利率明显偏低主要系:2017 年与 2018 年华南地
区主要客户为广州吉中,其与华东地区主要客户东台吉中配套项目一致,主要为
吉利及长城项目供货,吉利项目销售单价存在较大降幅,从而导致毛利率大幅下
降。2017 年与 2018 年对广州吉中的销售单价分别为 18.73 元/平方英尺和 15.80
元/平方英尺。2019 年华南地区销售占比较低,均为零星销售。

E.境外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43.89%、40.28%、42.09%、50.15%。
境外销售客户及销售产品较为稳定,主要为Covercar公司及Magna公司,分别为德
国大众VW276及克莱斯勒DX9提供配套产品。其中,对Magna公司的销售收入占
比分别为78.14%、68.52%、66.88%、79.14%,占比较高,境外毛利率波动主要受
对Magna公司毛利波率波动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1-507
公司对Magna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二层裁片。二层皮的成本自2017年起在
低位平稳运行,使得产品成本保持相对稳定。2017年至2019年,公司外销毛利率
波动主要受Magna公司产品销售单价波动影响,其产品价格由2017年的15.06元/
平方英尺下降至2018年的13.03元/平方英尺,2019年及2020年1-6月分别回升至
14.99元/平方英尺、15.83元/平方英尺,主要是受到汇率波动及大、小裁片销量占
比不同所致,从而导致外销毛利率同样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

③毛利率计算的合规性,各报告期收入确认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的配比原则,
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的合理性

A.毛利率计算的依据及合规性,各报告期收入确认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的符
合配比原则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收入,采用品种法进行成本核算,并在报告
期内保持一惯性,产品成本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类,产品成本确认与计量完整、
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已发出的商品
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同时根据已确认收入的产品品种、数量及单
位成本结转相应的营业成本,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营业成本的结转符合配比原则。

公司毛利率的计算采用如下公式: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100%,其中,营业收入系不含税销售收入,营业成本系公司根据产品成本核算
方法计算所得的产品成本。公司营业收入的确认与产品成本的核算均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毛利率计算合规。

B.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的合理性

公司按受益对象归集发生的成本费用,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料工费计入生
产成本归集,采用一贯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产品成本,收入确认后配比结转
营业成本;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归为销售费用,如销售人员的工资及差
旅费、运输费等;与公司日常管理运营相关的支出归为管理费用,如管理人员工
资、办公费用、办公设备折旧费用等;与研发项目相关的支出归为研发支出。期
间费用各明细构成根据实际费用发生内容划分。

综上,公司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总体合理。


1-1-508
4、毛利率的未来趋势和潜在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得益于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走低,同时销售单价因销售结构的变
化有所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逐年攀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
度和2020年1-6月分别为36.96%、40.19%、47.69%和51.79%。影响公司毛利率变
动的因素较多,如宏观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变化、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等,若
相关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则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1)原材料价格上升

公司主要原材料原皮价格近年来持续走低,部分区域原皮价格已接近供应商
成本线。若未来原皮价格回升,将会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

(2)产品价格下降

公司的产品主要销售给汽车一级供应商。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
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3-5年内有0%-5%的年度降幅。如果未来公司产品
价格持续下降,公司毛利率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5、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1)同行业公司的选取标准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主要从所属行业、主要经营业务等因素确定,
具体选取情况如下:

①所属行业情况

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
“制造业”门类中的“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大类。A 股上市公司中
同属于该行业分类的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

002494.SZ 华斯股份 裘皮制品,以服装为主

002674.SZ 兴业科技 鞋面革

300591.SZ 万里马 箱包、皮鞋等

600439.SH 瑞贝卡 工艺发条、化纤发、女装假发、教习头、男装头套等


1-1-509
600735.SH 新华锦 发制品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

603001.SH 奥康国际 皮鞋

603116.SH 红蜻蜓 皮鞋
巨星农牧
603477.SH 家私革、汽车革、鞋面革
(原振静股份)
603557.SH 起步股份 布鞋、配饰、皮鞋、童装、运动鞋

603608.SH 天创时尚 皮鞋

603958.SH 哈森股份 高端皮鞋


数据来源:wind,上述公司公开资料,经整理

由上表可知,与公司同属“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大类的上市
公司中,仅巨星农牧从事汽车革业务。其余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以皮鞋、箱包、发
制品为主,下游经营环境和经营模式与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巨星农牧的汽车革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比
亚迪供应链等公司,产品用于配套广汽集团、比亚迪等整车制造厂商,与公司主
营业务面对的下游经营环境基本相同,经营模式具有可比性。

②主要经营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革,作为内饰材料主要应用于汽车座椅、方向盘、扶手、
头枕、仪表盘、门板等部位,属于车身及外观设备。经查询,归属于《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指引》列明的“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中,从事车身及外观设备的上市公
司主要产品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

000030.SZ 富奥股份 底盘系统、环境系统、紧固件产品等

000550.SZ 江铃汽车 整车制造、车身覆盖件、发动机、汽车缸体等

000559.SZ 万向钱潮 底盘及悬架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等

000700.SZ 模塑科技 塑化汽车装饰件等
真木、真铝等装饰条;主副仪表板、门板等内外饰件;热成型
002048.SZ 宁波华翔
件等
汽车零部件开卷落料、大型覆盖件冲压、分总成焊接、小型金
002328.SZ 新朋股份
属零部件等
002590.SZ 万安科技 制动系统、离合器操纵系统等



1-1-510
002602.SZ 世纪华通 塑料件、有色金属铸造件等

002625.SZ 光启技术 各类汽车座椅功能件、安全件及其关键零部件

002662.SZ 京威股份 整车内外饰件系统

300100.SZ 双林股份 冲压级进模具、大型汽车注塑模具等

600148.SH 长春一东 后视镜、离合器、助力器等

600213.SH 亚星客车 整车制造、座椅等

600480.SH 凌云股份 汽车金属及塑料零部件、塑料管道系统等

600699.SH 均胜电子 整车电子系统

600741.SH 华域汽车 功能性总成件、内外饰件等

600742.SH 一汽富维 车轮、保险杠、车灯、冲压件等

601238.SH 广汽集团 整车制造、转向器、座椅等

601799.SH 星宇股份 各类车用灯具

603997.SH 继峰股份 乘用车座椅头枕、头枕支杆、座椅扶手


数据来源:wind,上述公司公开资料,经整理


由上表可知,上述公司主营各类内外饰件,但主要产品均与皮革制品无关,
其上游经营环境和经营模式与公司存在较大差异。而巨星农牧上游为畜牧业、皮
革化工业,与公司主营业务面对的上游经营环境基本相同,具有可比性。

(2)结合公司和同行业产品结构、采购和销售模式、产品成本和定价等情况,
量化分析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原因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皮革,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巨星农牧汽车革业
务毛利率与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巨星农牧 未披露 32.31% 24.46% 26.36%

明新旭腾 51.79% 47.69% 40.19% 36.96%


注:巨星农牧数据摘录自其历年年报中汽车革业务数据,其在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

露汽车革业务毛利率,故无法进行对比分析。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毛利率分别高出巨星农牧 10.60%、15.73%、15.38%。
公司毛利率与巨星农牧毛利率差异与单位平均售价和平均成本的变动关系如下表

1-1-511
所示: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明新旭腾 巨星农牧 明新旭腾 巨星农牧 明新旭腾 巨星农牧
平均单位售价(元/
18.84 14.96 18.03 13.29 17.61 13.31
平方英尺)
公司售价较巨星农
25.93% 35.68% 32.27%
牧差异率
平均单位成本(元/
9.86 10.13 10.78 10.04 11.10 9.80
平方英尺)
公司成本较巨星农
-2.68% 7.42% 13.23%
牧差异率
产品毛利率 47.69% 32.31% 40.19% 24.46% 36.96% 26.36%

毛利率差异 15.38% 15.73% 10.60%
因售价差异影响毛
13.94% 19.86% 17.96%
利率差异
因成本差异影响毛
1.44% -4.13% -7.37%
利率差异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内,公司毛利率高于巨星农牧,主要原因系售价差
异对毛利率差异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均高于巨星农牧。
据巨星农牧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披露,2017 年至 2018 年,巨星农牧汽车革业
务主要客户为国利汽车和比亚迪供应链,分别供应广汽传祺特定车型和比亚迪特
定车型。2017 年 1-6 月,巨星农牧对国利汽车和比亚迪供应链的销售数量、单价、
销售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平方英尺、元/平方英尺、万元

2017 年 1-6 月
项目
数量 单价 金额 占汽车革收入比例

国利汽车 443.36 12.98 5,754.48 89.71%

比亚迪供应链 19.45 24.95 485.34 7.57%


根据巨星农牧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1-9月汽车革销售金额10,341.41万元,
其中向比亚迪供应链销售金额1,250.19万元,收入占比12.09%。相比上半年略有
提升,但由于销售单价较低的国利汽车销售占比较高,其汽车革业务产品销售平
均单价低于公司。2018年度,巨星农牧汽车革客户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产品销售


1-1-512
均价基本持平。2019年巨星农牧开始向合资品牌广汽三菱以深加工成裁片形式提
供汽车革产品,因此销售单价有所提高,但仍低于公司的平均售价,主要系公司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保持稳定,售价在实现对奥迪Q5L、Q3、探歌、探岳等中高端
车系批量供货后有所增长,从而使得公司产品毛利率高于巨星农牧。

从相同客户角度,在2017年1-6月,巨星农牧销售给国利汽车的产品主要用于
配套广汽传祺特定车型,而公司在当年销售给国利汽车的产品主要用于配套一汽
大众旗下的高尔夫Sportsvan车型,相比广汽传祺系列的品牌更为高端,因此产品
定价也更高。根据巨星农牧的公开信息披露,2017年1-6月,销售给国利汽车的产
品均价为12.98元/平方英尺;而公司在同期销售给国利汽车的产品均价为17.81元/
平方英尺,明显高于巨星农牧的产品销售价格,是公司对国利汽车销售毛利率高
于巨星农牧的主要原因。

(四)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1、期间费用构成与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 年 1-6 月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销售费用 498.83 1,072.02 4.52% 1,025.63 -6.96% 1,102.31
管理费用 1,893.45 3,331.11 24.65% 2,672.35 3.31% 2,586.70
研发费用 2,016.14 4,177.38 1.45% 4,117.48 26.21% 3,262.49
财务费用 104.21 598.00 -41.78% 1,027.22 166.83% 384.97
合计 4,512.63 9,178.50 3.80% 8,842.68 20.53% 7,336.47
营业收入 34,485.33 65,813.24 15.39% 57,036.39 3.49% 55,114.6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5,114.64万元、57,036.39万元、65,813.24万
元和34,485.33万元,2018年、2019年分别较上期增长3.49%和15.39%。报告期内,
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7,336.47万元、8,842.68万元、9,178.50万元和4,512.63万
元,2018年、2019年分别较上期增长20.53%和3.80%。主要期间费用项目变化具
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1-1-513
A.销售费用总体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102.31 万元、1,025.63 万元、1,072.02 万元
和 498.83 万元,2018 年较上期下降 6.96%,2019 年较上期增长 4.52%。2018 年
相比 2017 年,销售费用的下降主要是由于销售运费下降以及销售部门中层人员离
职导致的职工薪酬支出减少所致。2019 年相比 2018 年,销售费用的增长主要是
由于内销收入的增长导致销售运费增长所致。

B.销售费用各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 年 1-6 月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销售运费及货代费 169.75 367.98 30.17% 282.70 -34.26% 430.04
销售顾问费 103.34 203.89 -14.90% 239.59 22.30% 195.90
业务招待费 30.63 115.33 10.33% 104.53 62.71% 64.24
职工薪酬 118.88 231.11 -10.10% 257.07 -11.09% 289.13
差旅费 9.02 39.98 -31.21% 58.12 -0.94% 58.67
售后费用 1.56 22.09 68.50% 13.11 34.02% 9.78
邮件快递费 15.22 22.28 -22.32% 28.68 43.34% 20.01
其他 50.44 69.36 65.81% 41.83 21.15% 34.53
合计 498.83 1,072.02 4.52% 1,025.63 -6.96% 1,102.31
营业收入 34,485.33 65,813.24 15.39% 57,036.39 3.49% 55,114.64

各项目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a.销售运费及货代费

报告期内,销售运费及货代费分别为 430.04 万元、282.70 万元、367.98 万元
和 169.75 万元,2018 年较上年下降 34.26%,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 30.17%。2019
年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2018 年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有所差异,主要系 2018
年华东区域销售额增加,东北区域销售额减少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各期内,销售运费及货代费主要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空运费 4.66 2.75% 2.73 0.75% 3.71 1.31% 13.25 3.08%
海运费 14.37 8.47% 16.30 4.46% 16.51 5.84% 46.45 10.80%


1-1-514
陆运费 115.67 68.14% 270.89 73.44% 216.84 76.71% 319.86 74.38%
仓储运费等 35.05 20.65% 78.06 21.36% 45.63 16.14% 50.48 11.74%
合计 169.75 100.00% 367.98 100.00% 282.70 100.00% 430.04 100.00%

公司 2019 年销售运费及货代费较 2018 年增长 85.28 万元,主要由于陆运费
增加 54.05 万元,仓储运费等增加 32.43 万元,其中,仓储运费增长主要系公司
2018 年下半年起新设天津外仓,用于配送周边地区客户产品所致。2018 年销售运
费及货代费较 2017 年下降 147.34 万主要系由于陆运费同比下降 103.01 万所致。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陆运费组成及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英尺

单程运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运输 运输 运输
距离约数
方式 地点 路线
(千米) 销售量 销售额 运费 销售量 销售额 运费 销售量 销售额 运费

汽车 西南 嘉兴-
2,300.00 1,082.15 18,734.82 127.88 1,050.33 18,438.42 109.99 1,250.32 22,125.41 156.88
运输 地区 成都

汽车 华东
1,114.38 21,896.92 35.96 1,229.40 22,613.82 43.79 660.59 10,795.92 36.28
运输 地区

嘉兴-
上海
上海/
及其 110.00 1,112.43 21,862.47 35.52 1,112.80 20,761.78 30.08 499.36 8,112.09 17.46
宁波
其中: 他


嘉兴-
东台 330.00 1.95 34.45 0.44 116.60 1,852.04 13.71 161.22 2,683.83 18.81
东台

汽车 东北 嘉兴-
2,080.00 85.33 2,011.43 13.75 304.44 5,645.03 32.87 608.46 11,520.55 85.62
运输 地区 长春

嘉兴-
汽车 华北
廊坊/ 1,185.00 950.71 18,289.45 93.30 272.31 4,997.43 28.04 268.22 4,541.31 27.34
运输 地区
天津

汽车 华南
嘉兴-
运输/ 地区 1,425.00 0.28 5.52 / 8.42 133.87 2.15 57.96 1,075.58 13.74
(注 1)
广州
快递

华中
快递 地区 / / 0.47 16.55 / 3.14 99.77 / 5.73 188.55 /
(注 2)




合计 3,233.32 60,954.69 270.89 2,868.04 51,928.34 216.84 2,851.28 50,247.32 319.86


其中,销售量、销售额及运费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1-1-515
2019 销售量同 2019 销售额同 2019 运费同 2018 销售量 2018 销售额 2018 运费
运输方式 运输地点
比变动 比变动 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汽车运输 西南地区 3.03% 1.61% 16.27% -16.00% -16.66% -29.89%

汽车运输 华东地区 -9.36% -3.17% -17.88% 86.11% 109.47% 20.71%

上海及其他 -0.03% 5.30% 18.09% 122.84% 155.94% 72.21%
其中:
东台 -98.33% -98.14% -96.79% -27.68% -30.99% -27.10%

汽车运输 东北地区 -71.97% -64.37% -58.17% -49.97% -51.00% -61.60%

汽车运输 华北地区 249.13% 265.98% 232.74% 1.53% 10.04% 2.57%

汽车运输/
华南地区(注 1) -96.67% -95.88% / -85.47% -87.55% -84.37%
快递

快递 华中地区(注 2) -85.03% -83.41% / -45.24% -47.09% /

合计 12.74% 17.38% 24.93% 0.59% 3.35% -32.21%


注 1:2019 年华南地区客户采购量较少,公司采用快递方式送货。

注 2:华中地区客户采购量较少,公司采用快递方式送货。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分区域陆运费与销售量变动基本保持一致。
此外,公司主要运输供应商在报告期内所执行运输合同的单价及实际结算单价基
本保持稳定。

分年度来看,2019 年相比 2018 年,各区域陆运费与销售量的变动情况基本
保持一致,整体运费变动与销售收入的增长趋势较为吻合。而 2018 年境内销售收
入相比 2017 年增长 3.35%,销售运费及货代费中陆运费下降 32.21%,主要系公
司销售区域结构变动引起。2018 年相比 2017 年,公司对周边客户的销量提升,
对远距离客户的销量下降,使得销售收入与销售运费及货代费呈现不同的变动趋
势。

公司坐落于浙江省嘉兴市,处于华东地区,对华东地区客户的运输距离和便
利性相比其他销售地区更有优势。公司在华东地区的客户主要集中在上海、宁波
等嘉兴周边地区,单程运输距离在 110 公里左右,大幅低于嘉兴至长春、成都及
廊坊、天津等其他主要销售区域的运输距离。2018 年,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销售额
达到 22,613.82 万元,同比增长 109.47%,主要是由于奥迪 Q5L 车型的放量生产
使得公司产品销量增长,该车型的座椅皮配套主要通过国利汽车下属的上海久舜

1-1-516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一般采取包车的形式进行运输。如前所述,由于公
司距离华东地区客户的距离较短,可以做到及时响应。为满足客户需求,存在单
车尚未满载就安排发货的情形。2018 年,华东地区客户销量激增,单车满载的情
况相比上年有所增加,因此公司在该地区的运费增长幅度小于收入增长幅度。

其他主要销售地区中,公司在西南地区的主要客户为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
件系统有限公司,产品主要配套一汽-大众速腾车型;东北地区的主要客户为长春
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主要配套一汽-大众宝来车型;华南地区的主
要客户为广州吉中汽车内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主要配套吉利及长城部分车型。上
述地区的销售在 2018 年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国内乘用车市场景气
度下降、项目周期结束等因素影响,从而使得向该类地区运输的物流费用出现下
降。由于上述地区运输距离较远,公司在安排物流时更倾向于集中发货,尽量做
到单车满载后再发货。此外,公司在成都和长春设有外库,存在一定的安全库存,
因此,在上述地区的运费下降幅度高于收入下降幅度。

综合上述因素,2018 年相比 2017 年,由于销售区域的结构变化,公司在销
售收入略有增长的情况下,销售运费及货代费有所下降,具有合理性。

b.销售顾问费
(a)销售顾问费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顾问费主要系支付给境外服务商、由其提供市场咨询、
售后服务及市场开发等服务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保证现有海外业务
的顺利执行,并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需要寻求海外有汽车行业背景的第三方机构
以及行业资深人士合作,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其中,固定费用主要用于海外业务
的日常沟通与衔接、市场调研、差旅报销费用等,按月度、天数或实际发生的金
额支付费用;对于成功开拓的客户,根据双方约定按一定的比例提取销售佣金,
不存在商业贿赂的情形。除 Reid Holdings,Inc 成功开发 Magna 公司外,其他服务
商尚未帮助公司成功开拓境外市场。因此,报告期内,除 Reid Holdings,Inc 外,
其他均按照固定费用进行结算,与公司收入无直接关系。销售顾问费所涉及的具
体情况如下:
合作对象 签订方式 支付对象 合同内容 合作期间



1-1-517
On Point 作为公司在福特公司全球
Auto Parts Alliance 2015.10-2
书面形式 Asia(shanghai) 区域内的独家代理,进行
(“APA 公司”) 注 017.1
Consulting.,Ltd[ ] 产品销售

在北美区域内征求订单销
Reid Holdings,Inc(“Reid 售汽车皮革产品并连同公 2014.1-至
书面形式 Reid Holdings,Inc
公司”) 司在北美的仓储裁片合作 今
伙伴给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咨询
McDonald Automotive McDonald
和客户售后服务,代表公 2011.7-20
Consulting(“MAC 公 书面形式 Automotive
司开发奥迪和其他主机厂 17.4
司”) Consulting
客户

ZAT
ZAT Automobitechnik 在欧洲开发新业务和提供 2017.6-至
书面形式 Automobitechnik
GmbH(“ZAT 公司”) 客户服务 今
GmbH

MP-A-C,Regina
McDonald and Herbert 开发新业务和提供客户服 2016.10-
书面形式 Regina McDonald
Pemberger(“MP-A-C 公 务和技术支持 至今
司”)

Strand Tech LLC 在印度开发新业务和提供 2019.8-至
书面形式 Strand Tech LLC
(“Strand 公司”) 客户服务 今

Volkswagen R Gmbh Volkswagen R VW326PA 项目顾问费,提 2020 年 4
书面形式
(“VW R 公司”) Gmbh 供流程改进服务 月


注:合作方在合同中指定的人事、财务公司


其中,与各合作对象的销售顾问费计算方式如下:
合作对象 计算方式

当产品进入签订 PSW(零件提交保证书)或者开始进入批量生产时期,
APA 公司有权提取佣金。超过 6000 万美金提取 3%,3000 万美金至 6000
APA 公司 万美金提取 2.5%,低于 3000 万美金提取 2%,此外每月固定 3000 美金
固定服务费。实际市场未成功,无对福特的销售,报告期内主要支付为
固定服务费。

公司支付 Magna 公司净销售额 3%作为佣金,支付定期去 ACUNA 地区
的 Magna 公司处理公司产品的品质和交付问题所产生的旅行和住宿费
Reid 公司
用除佣金外,公司同意支付代表来中国的往返机票和住宿费。此外 Reid
公司每月收取固定 760 美元仓储费以及仓管员 1300 美元工资。

MAC 公司 500 欧元一天(1 天 8 小时)




1-1-518
佣金计算方式为其所开发客户的年度净销售额 2000 万欧元之内的,ZAT
公司按照 1.75%,提取佣金;年度净销售额超出 2000 万欧元的,按照超
出部分的销售额的 1.50%计算。公司向 ZAT 公司支付 6000 欧元固定月
ZAT 公司
度服务费,2018 年 2 月 ZAT 公司开拓市场,每月固定服务费更改为 11000
欧元每月,至 2018 年 9 月市场开拓未成功,固定服务费下降为 8000 欧
元每月。报告期内主要支付为固定服务费。

每月 7200 欧元的固定服务费,此外需承担机票、住宿、伙食、快递等
MP-A-C 公司
费用。

Strand 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支付 75,000.00 美元,在三年服务期内按月摊销。

VW R 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支付 55,000 欧元


报告期内,销售顾问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作对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Reid 公司 15.44 41.63 66.50 63.56
APA 公司 - - - 1.53
MAC 公司 - - - 3.35
ZAT 公司 0.07 78.44 94.83 38.58
MP-A-C 公司 35.85 76.15 78.26 88.88
Strand 公司 8.78 7.67 - -
VW R 公司 43.20 - - -
合计 103.34 203.89 239.59 195.90

上述费用中,除 Reid 公司成功开发 Magna 公司业务、其收取的费用与销售
额存在一定关系外,其余对象尚未能为公司的海外业务实现新的开拓,因此支付
的费用主要为根据其工作时长、差旅情况等支付的固定费用及差旅费用等报销款。
向 Reid 公司支付的费用与公司同期对 Magna 公司的销售收入配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Reid 公司顾问费(A) 15.44 41.63 66.50 63.56
对 Magna 公司销售收入(B) 357.49 1,149.12 1,622.48 1,701.54
比例(A/B) 4.32% 3.62% 4.10% 3.7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向 Reid 公司支付的费用占公司对 Magna
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均在 3%以上。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公司向其支付对 Magna
公司净销售额 3%的金额作为佣金,其余部分为差旅、仓储费用及仓储人员工资。



1-1-519
报告期内,销售顾问费分别为 195.90 万元、239.59 万元、203.89 万元、103.34
万元,其中,2018 年较 2017 年销售顾问费增长 43.68 万元,主要系 2018 年公司
与 ZAT 公司签订补充合同,每月固定费用由 2017 年的 6,000 欧元/月提高至 2018
年 8,000-11,000 欧元/月,使得 2018 年度 ZAT 公司顾问费较上年增长了 56.25 万
元所致。2019 年较 2018 年销售顾问费降低 35.70 万元,主要由于公司 2019 年对
Magna 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导致 REID 公司销售顾问费较 2018 年降低 24.87 万
元,同时由于 ZAT 公司固定费用自 2018 年 9 月由 11,000.00 欧元降至 8,000.00 欧
元每月,使得 ZAT 公司销售顾问费较 2018 年降低 16.39 万元所致。

综上,销售顾问费与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具有一致性,且不存在商业贿赂的情
形。

(b)公司与销售顾问费的相关内部控制

公司销售顾问费主要系面向海外市场的相关咨询及市场开拓费用,公司为积
极开拓海外市场,会寻找海外有汽车行业背景的咨询公司及行业资深人士与公司
合作,为公司获取客户提供支持。公司在选择合作对象前,会根据公司的行业经
验及目标合作对象的背景调查取得对目标合作对象的详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行
业经验,成功案例,合作客户等情况,在进行初步了解后,公司销售主管、总经
理与董事长会就目标合作对象的合作意向进行沟通讨论,在得到公司内部认可后,
公司与目标合作对象进行初步洽谈讨论合作内容及价格协议。签订合同后,合同
双方就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具体费用进行定期结算,公司负责对接的销售人员
会对合作方发生的费用明细与合同确认,确认无误后将费用明细交予销售主管、
财务部、总经理及董事长进行审批确认,审批结束后进行相关款项支付。

c.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64.24 万元、104.53 万元、115.33 万元、30.63
万元,2018 年较上年增长 62.71%,2019 年较上年增长 10.33%。主要是由于公司
业务开发与收入实现存在时间差异。一般情况下,公司从获得定点提名信到正式
量产产生收入存在 2-3 年时间差,因此业务招待费用不完全与当期收入挂钩。业
务招待费增长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新量产项目较多,量产前的客户现场审核及沟通
较为频繁导致的业务招待费用增加。



1-1-520
d.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分别为 289.13 万元、257.07 万元、231.11 万元和 118.88
万元,2018 年较上年下降 11.09%,2019 年较上年下降 10.10%,主要系 2018 年
度销售部门中层人员离职导致薪酬支出减少所致。2018 年度销售人员每人每月平
均工资 16,373.84 元相比与 2017 年度的 18,299.62 元下降较为明显,2019 年度销
售人员平均工资 15,204.61 与 2018 年度平均工资 16,373.84 存在小幅下降。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相比上年波动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 年 1-6 月
金额/人数 变动比例 金额/人数 变动比例金额/人数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万元) 118.88 231.11 -10.10% 257.07 -11.09% 289.13
(注)
全年销售人员总数(人/次) 57.00 152.00 -3.18% 157.00 -0.63% 158.00

平均工资(元/人次) 20,856.33 15,204.61 -7.14% 16,373.84 -10.52% 18,299.62


注:上表中全年销售人员总数、是指当年发放工资的人次数合计值,而非当年公司所拥

有的销售人员人数。


由上表可知,2018 年工资较 2017 年工资下降主要系销售部门部分中层人员
离职,职工薪酬支出总体降低所致,该原因同样使得 2019 年销售部门平均工资略
低于 2018 年。2020 年 1-6 月,销售部门平均工资进一步增长,主要是由于上半
年计提项目开发奖金所致。

e.差旅费

报告期内,差旅费分别为 58.67 万元、58.12 万元、39.98 万元和 9.02 万元,
稳中有降,主要是市场部门人员差旅费用。

f.售后服务费——质量索赔

报告期内,质量索赔分别为 9.78 万元、13.11 万元、22.09 万元和 1.56 万元,
主要系公司与客户就部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情况进行协商后予以执行的质量索赔
款。报告期各期内,售后服务费略有上升,但绝对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
产生重大影响。

g.邮件快递费


1-1-521
报告期内,邮件快递费分别为 20.01 万元、28.68 万元、22.28 万元和 15.22
万元,2018 年较上年增长 43.34%,2019 年度下降 22.32%,整体金额基本保持稳
定。

除上述费用外,公司销售费用中其他费用金额总体占比较低,未见异常。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A.管理费用总体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586.70 万元、2,672.35 万元、3,331.11 万元
和 1,893.45 万元,2018 年较上年增长 3.31%,2019 年增长 24.65%,主要系职工
薪酬与中介服务费增长幅度较大所致。

B.管理费用各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 年 1-6 月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职工薪酬 1,245.11 1,831.83 27.30% 1,438.98 1.74% 1,414.32
折旧与摊销 351.77 642.20 3.47% 620.68 52.90% 405.95
业务招待费 81.59 221.85 46.64% 151.29 112.13% 71.32
办公通讯费 120.49 192.07 3.09% 186.32 -22.16% 239.36
交通差旅费 34.19 163.21 14.24% 142.86 -39.55% 236.31
中介服务费 25.09 223.62 155.10% 87.66 -49.28% 172.83
残疾人保障金 8.89 23.12 947.13% 2.21 -60.35% 5.57
其他费用 26.30 33.21 -21.60% 42.36 3.20% 41.04
合计 1,893.45 3,331.11 24.65% 2,672.35 3.31% 2,586.70

a.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1,414.32 万元、1,438.98 万元、
1,831.83 万元和 1,245.11 万元,2018 年、2019 年分别较上年增长 1.74%和 27.30%。
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相比上年波动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1-6 月 金额/人数 变动比例 金额/人数 变动比例 金额/人数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万元) 1,245.11 1,831.83 27.30% 1,438.98 1.74% 1,414.32
注]
全年管理人员总数[ 553.00 1,166.00 4.29% 1,118.00 18.43% 944.00

平均工资(元/人) 22,515.60 15,710.38 22.06% 12,871.05 -14.09% 14,982.23



1-1-522
注:上表中全年管理人员总数是指当年发放工资的人次数合计值,而非当年公司所拥有

的管理人员人数。

由上表可知,2018 年相比 2017 年,工资增长主要系人数上升所致,与公司
经营状况一致。管理人员数量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子公司辽宁富新的生产
规模逐渐扩张,基层和中层管理人员增加所致,同时也导致平均薪酬略有下降。
2019 年度管理人员平均薪酬较高,且管理人员人数有所增长,主要系 2018 年末
公司为完善组织架构,加强企业管理,新聘请数名中层管理人员;同时,2019 年
经营业绩增加,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奖金有所提高。2020 年 1-6 月,管理人员平
均薪酬进一步增长,主要是由于计提后台支持奖励及 KPI 考核奖励等半年度奖金
所致。

b.折旧与摊销
报告期内,折旧与摊销分别为 405.95 万元、620.68 万元、642.20 万元和 351.77
万元,2018 年、2019 年分别较上期增长 52.90%和 3.47%。折旧与摊销逐年增长
主要系公司新增相关办公设备等和土地使用权,相应的折旧摊销增加。

c.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71.32 万元、151.29 万元、221.85 万元和 81.59
万元,2018 年、2019 年分别较上期增长 112.13%和 46.64%,主要系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的扩大,业务招待支出有所增加所致。

d.办公通讯费

报告期内,办公通讯费分别为 239.36 万元、186.32 万元、192.07 万元和 120.49
万元,2018 年较上期下降 22.16%,2019 年增长 3.09%,主要系公司 2017 年起部
分后勤服务由外包转为自有员工负责,使得 2018 年保安及物业管理服务费较上年
下降 43.70 万元。2019 年办公通讯费基本保持稳定。

e.交通差旅费

报告期内,交通差旅费发生额分别为 236.31 万元、142.86 万元、163.21 万元
和 34.19 万元,2018 年较上期下降 39.55%,2019 年增长 14.24%。交通差旅费 2017
年度较高主要系当年起欧洲业务量有所增长,项目开展初期相关人员出差较多所
致。

1-1-523
f.中介服务费

报告期内,中介服务费发生额分别为 172.83 万元、87.66 万元、223.62 万元
和 25.09 万元。2019 年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发生
较多中介机构相关费用等。

除上述费用外,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其他费用总体金额占比较小,未见异常。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人工费用 911.29 45.20% 1,680.57 40.23% 1,148.18 27.89% 864.36 26.49%
材料投入 902.23 44.75% 2,002.27 47.93% 2,548.14 61.89% 2,134.79 65.43%
折旧费用 154.14 7.65% 180.32 4.32% 176.98 4.30% 142.57 4.37%
新产品
- - 30.20 0.72% 74.16 1.80% - -
设计费
其他费用 48.48 2.40% 284.02 6.80% 170.02 4.13% 120.77 3.70%
合 计 2,016.14 100.00% 4,177.38 100.00% 4,117.48 100.00% 3,262.4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材料投入、折旧费用等项目
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发生额分别为3,262.49万元、4,117.48万元、4,177.38
万元和2,016.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2%、7.22%、6.35%和5.85%,
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研发费用发生额在 2018 年较上期增长 26.21%,主要系研发人工费用及
材料投入有所增加;2019 年相比 2018 年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研发活动是公司日常经营的重要环节。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皮革的
研发和生产,重视研发活动投入,努力提升产品技术含量,研发项目数量和资金
投入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供应对象为合资主机厂,竞争对手以外资或合资
汽车皮革供应商为主。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实力,为公司获取
更多优质客户及订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财务费用


1-1-524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发生额分别为 384.97 万元、1,027.22 万元、598.00
万元和 104.21 万元,波动较大。财务费用主要受汇兑损益和借款利息支出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 年 1-6 月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利息支出 107.01 374.10 -49.71% 743.89 -0.46% 747.29
减:利息收入 45.15 15.38 -5.15% 16.21 -80.23% 82.00
汇兑损益 5.27 173.95 -15.94% 206.93 -151.54% -401.48
手续费 37.07 65.32 -29.47% 92.61 -23.56% 121.15
合计 104.21 598.00 -41.78% 1,027.22 166.83% 384.97

A.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的净现金流(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
现金)分别为-2,852.97 万元、-4,754.89 万元、-3,070.23 万元和-4,444.74 万元,其
中,2019 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660.62 万元,较 2018 年减少 17,307.36 万元。
2020 年 1-6 月,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进一步降低至 4,727.30 万元,同时偿还债务
支付现金 9,172.04 万元。报告期内借款规模持续减少导致公司利息支出持续减少。

B.汇兑损益

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均自境外采购,2017 年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公司实现
汇兑收益 401.48 万元,导致当年财务费用相比 2018 年及 2019 年有所降低。2020
年 1-6 月,汇率波动较为缓和,当期产生的汇兑损失较低。

综上所述,财务费用主要项目变化与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具有一致性。

2、期间费用率逐年波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498.83 1.45% 1,072.02 1.63% 1,025.63 1.80% 1,102.31 2.00%
管理费用 1,893.45 5.49% 3,331.11 5.06% 2,672.35 4.69% 2,586.70 4.69%
研发费用 2,016.14 5.85% 4,177.38 6.35% 4,117.48 7.22% 3,262.49 5.92%
财务费用 104.21 0.30% 598.00 0.91% 1,027.22 1.80% 384.97 0.70%
合计 4,512.63 13.09% 9,178.50 13.95% 8,842.68 15.50% 7,336.47 13.31%


1-1-525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3.13%、15.50%、13.95%和 13.09%,基
本保持稳定,2017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期间费用率较低主要系当年财务
费用较低所致。

公司期间费用率变动以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率
公司简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巨星农牧 2.70% 2.43% 1.78% 1.51%
明新旭腾 1.45% 1.63% 1.80% 2.00%

数据来源: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历年定期报告。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巨星农牧,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费
用中的职工薪酬和销售顾问费较高所致。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略有下降,主
要系 2018 年下半年部分中层销售人员离职所致使得薪酬支出有所减少,同时,
巨星农牧 2019 年销售费用中各项费用均有小幅上升但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公司
2019 年销售费用率低于巨星农牧。2020 年 1-6 月,巨星农牧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43%,导致其销售费用率有所上升。

(2)管理费用率
公司简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巨星农牧 7.36% 3.02% 2.38% 2.09%
明新旭腾 5.49% 5.06% 4.69% 4.69%

数据来源: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历年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巨星农牧,主要是由于
公司管理费用的固定支出如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发生金额均高于巨星农牧,
导致管理费用发生额较高。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管理费用中以上两项费用合
计分别较巨星农牧高出 892.27 万元、1,059.79 万元和 1,364.76 万元。2020 年 1-6
月,巨星农牧管理费用率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其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3)研发费用率
公司简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巨星农牧 1.22% 0.68% 0.57% 0.35%
明新旭腾 5.85% 6.35% 7.22% 5.92%

数据来源: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历年定期报告。

1-1-526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而巨星农牧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相对较低。
公司一直专注于汽车皮革的研发和生产,重视研发活动投入,努力提升产品技
术含量,研发项目数量和资金投入持续增加,导致公司研发费用绝对值大于巨
星农牧。

(4)财务费用率
公司简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巨星农牧 2.92% 1.43% 1.45% 2.35%
明新旭腾 0.30% 0.91% 1.80% 0.70%

数据来源:巨星农牧(原振静股份)历年定期报告。


2018 年财务费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较为一致。2017 年受人民币升值的
影响,公司实现汇兑收益 401.48 万元,导致当年财务费用率相对较低。2019 年
以来,公司利息支出逐年减少,财务费用有所降低,使得财务费用率有所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期间费用项目的变化与生产经营规模变化和实际业务发生情
况具有一致性,期间费用率波动情况合理,不存在少计费用的情况。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以反映企
业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 95.63 9.21% 359.97 63.18% - - - -
其中:坏账损失 95.63 9.21% 359.97 63.18% - - - -
资产减值损失 942.58 90.79% 209.77 36.82% 231.56 100.00% 237.51 100.00%
其中:坏账损失 - - - - 31.69 13.69% 48.70 20.50%
存货跌价损失 889.78 85.70% 209.77 36.82% 199.87 86.31% 188.81 79.5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52.80 5.09%
合 计 1,038.20 100.00% 569.74 100.00% 231.56 100.00% 237.5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根据相关会计估

1-1-527
计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系子公司辽宁富新的熬油设备因工艺改进无法继续使用,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
对其计提了减值损失52.80万元。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76.88 -76.88

2017年,公司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76.88万元,主要是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于当年与银行开展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期末未到期的部分产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2018年该业务全部到期交割,公司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冲回。该业务在
外汇实际交割时,由于锁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差异,产生投资收益或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收益 2.38 -9.80 -90.83 -226.54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及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28.46 423.89 384.73 330.1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52.48 1,126.03 74.34 120.33
合 计 380.94 1,549.91 459.07 450.46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 度 与资产/收益相关 项 目 金额
厂房及设备建设补贴 188.90

2020 年 Antara 系统补助款 32.76
与资产相关
1-6 月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3.02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项目补助 2.29



1-1-528
年 度 与资产/收益相关 项 目 金额
工业发展资金新兴产业资金项目补助 1.48
小 计 228.46
嘉兴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 43.62
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补助 20.00
市级人才专项资金 10.00
人才补助资金 10.00
先进企业及优秀企业家奖励 5.00
聘用贫困人口增值税减免 3.90
与收益相关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1.01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项目补助资金 15.00
辽宁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
3.83
营资金
稳定岗位补贴 5.10
阜新市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资金 14.00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1.03
小 计 152.48
合 计 380.94
厂房及设备建设补贴 347.80
Antara 系统补助款 65.52
与资产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项目补助 4.57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3.02
工业发展资金新兴产业资金项目补助 2.97
小 计 423.89
2019 年度南湖区股改上市专项资金补助 400.00
企业技术开发专项补助 337.00
2019 年
市级人才专项资金 172.02

社会保险费返还 108.04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55.00
与收益相关 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20.00
自动监控设备维护补助 10.10
聘用贫困人口增值税减免 4.68
人才引进补贴 4.50
稳定岗位补贴 4.06
先进企业及优秀企业家奖励 4.00

1-1-529
年 度 与资产/收益相关 项 目 金额
科技发展资金 3.00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补助款 2.00
专利补助款 1.50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0.13
小 计 1,126.03
合 计 1,549.91
厂房及设备建设补贴 316.24
与资产相关 Antara 系统补助款 65.52
工业发展资金新兴产业资金项目补助 2.97
小 计 384.73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6.00
专利补贴 1.15
纳税奖励 6.00
2018 年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项目补助资金 20.00

与收益相关 人才引进补贴 20.00
科技创新券经费 1.05
自动监控设备维护补助 6.00
土地使用税减免 4.01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0.14
小 计 74.34
合 计 459.07
厂房及设备建设补贴 316.24
与资产相关 Antara 系统补助款 10.92
工业发展资金新兴产业资金项目补助 2.97
小 计 330.13
人才引进补贴 31.99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30.00
2017 年
度 科技发展资金 30.00
2016 年度原嘉兴工业园区(大桥镇)相关激励政
11.30
与收益相关 策补助
自主创新项目资金补助 10.90
2016 年度先进企业奖励 4.00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1.94
专利补贴款 0.20

1-1-530
年 度 与资产/收益相关 项 目 金额
小 计 120.33
合 计 450.46

4、营业外收入与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外收入 0.15 2.33 1.91 2.69
合 计 0.15 2.33 1.91 2.6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低。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捐赠支出、滞纳金及水利建设基金等,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9.27 3.76 -
对外捐赠 53.49 5.81 38.30 1.15
罚金、滞纳金 - 15.96 1.12 11.36
海关滞报金 0.01 - 3.17 0.52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 - 3.02
其他 - - 0.15 -
合 计 53.50 91.04 46.51 16.06

2019年度营业外支出中罚金、滞纳金金额较高,主要是由于2019年由于部分
化料申报税号不实受到海关处罚,缴纳相应的罚金、滞纳金所致。具体情况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二、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5、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763.78 3,577.77 1,604.26 1,567.15
递延所得税费用 -289.61 -764.60 -209.31 -100.38


1-1-531
合 计 1,474.17 2,813.17 1,394.95 1,466.77


(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4.89 -110.29 -95.10 -32.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379.91 1,549.78 458.93 448.51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2.38 - - 65.28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 - -13.96 -303.42
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53.35 -19.43 -40.83 -10.35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1.03 0.13 0.14 1.94
的损益项目
小计 305.09 1,420.19 309.18 169.34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
51.28 215.54 49.01 27.21
减少以“-”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
253.81 1,204.65 260.16 142.13
性损益净额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42.13万元、260.16
万元、1,204.65万元和253.81万元,分别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9%、
2.41%、6.72%和2.62%,对当期净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1-1-532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50.97 14,533.38 15,334.35 1,716.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8.97 -9,711.24 -4,477.23 -2,583.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6.41 -3,744.98 -9,138.51 -3,550.7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2.02 -54.78 -48.27 166.80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93.57 1,022.38 1,670.34 -4,251.13


(一)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665.68 63,689.64 70,039.97 55,862.8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36 279.29 173.34 5.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7.77 3,339.82 1,822.60 370.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615.81 67,308.74 72,035.91 56,239.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498.51 35,055.34 43,304.44 42,192.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73.83 6,008.47 5,721.43 4,697.4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42.46 8,599.70 5,259.28 5,478.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0.04 3,111.85 2,416.41 2,154.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64.84 52,775.37 56,701.56 54,522.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50.97 14,533.38 15,334.35 1,716.6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随着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均呈现一定程度的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
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5,050.97 14,533.38 15,334.35 1,716.69
净利润 9,680.16 17,931.69 10,810.94 9,544.24
差额 5,370.81 -3,398.32 4,523.41 -7,827.5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将净利润调
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量:
净利润 9,680.16 17,931.69 10,810.94 9,544.24
资产减值准备 1,038.20 569.74 231.56 237.51

1-1-533
固定资产折旧 1,211.69 2,006.93 1,569.84 1,104.77
无形资产摊销 161.43 324.64 317.27 199.7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78 7.35 8.35 5.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24.89 41.01 91.34 32.62
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 69.27 3.76 -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 - -76.88 76.88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12.29 548.05 862.31 88.7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38 - 90.83 226.5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289.61 -764.60 -209.31 -100.38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 - - -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013.66 -1,141.59 1,280.65 -6,974.4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4,021.17 -15,137.83 3,790.96 -7,949.59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5,098.00 10,078.69 -3,437.29 5,224.92
"-"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50.97 14,533.38 15,334.35 1,716.69

由上表可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受到固定资产折旧、
存货、经营性应收及应付项目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张,生产厂房及机器设备逐年增加,
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也呈增长趋势。2017年,在原材料价格震荡下行的情况下,公
司进行了集中采购,存货余额的波动对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为-6,974.45万
元。2018年公司存货规模稳中有降,对经营性现金流量金额的影响为1,280.65万元。
2019年,存货中原材料有所增加使得存货规模有所上升,对经营性现金流的影响
为-1,141.59万元。2019年,存货中在途物资有所增加使得存货规模有所上升,对
经营性现金流的影响为-6,013.66万元。

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相比2016年增长17.45%,使得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
增长7,949.59万元。采购规模增加使得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5,224.92万元,两项合
计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为-2,724.67万元。

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相比2017年增长3.49%,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在年


1-1-534
末加强了货款催收力度,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3,790.96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3,437.29万元,两项合计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为353.68万元。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相比2018年增长15.39%,使得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
增长15,137.83万元。采购规模增加使得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10,078.69万元,两项
合计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为-5,059.14万元。

2020年1-6月,公司销售端回款情况良好,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减少4,021.17
万元。同时,采购规模增加使得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5,098.00万元,两项合计对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为-915.95万元。此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38.20
万元,相比以前年度有所增长,对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85 82.12 66.53 1,371.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2.82 9,793.36 4,543.77 3,955.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8.97 -9,711.24 -4,477.23 -2,583.91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呈净流出状态,主要是由于公司正处于成
长期,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生产性长期资产支付的资金逐年增加,与
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趋势相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27.30 19,660.62 36,967.98 29,355.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53.71 23,405.60 46,106.48 32,906.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6.41 -3,744.98 -9,138.51 -3,550.7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50.71万元、-9,138.51万元、

1-1-535
-3,744.98万元和-4,626.41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为取得和偿还银行借款本
息、吸收投资及分配股利产生的现金流量。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本性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资本性支出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固定资产 1,047.90 6,804.15 4,520.94 4,403.80
无形资产 - 30.09 2.95 4,280.36
合 计 1,047.90 6,834.24 4,523.89 8,684.1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本性支出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
等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和排污权等无形资产,公司资产规模得到
提升,经营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拟定的投资计划投入,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与可比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估计差异的影响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估计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重大事项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所属公司的担保事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重要合同”之“(二)借款与担保合同”。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
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重大事项。



1-1-536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自财务报表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
仍为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
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供应商和客户的构成
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呈现出持续发展的态势,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核心
产品的竞争力、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净利润也保持了增长的趋势。

随着公司自身不断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按计划投入到募投项目中,公司长期资产、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得
到提升。充足的自有资金也会替代现有的银行借款并减少相应的利息费用,降低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销售利润率水平。

未来三年内,公司将完成募投项目的建设,继续巩固产品体系和核心业务,
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也计划扩展海外业务,积极寻求与全球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建立并发展长期业务合作的关系,提高自身品牌在全球的知名度。随着公
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完工、产品产能的扩大以及销售业务不断的拓展,公司盈利能
力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持续增长。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本
次发行上市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核准、取得核准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等均存
在不确定性;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到位后,
募投项目不能立即产生收入和利润。因此,本次发行上市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
被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537
可行性和必要性”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

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为汽车革。汽车
革是公司的主打产品,受到客户广泛认可。随着环境保护形势的日益严峻和劳动
力成本的日益增加,对汽车革生产的清洁化、智能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从公司战略角度出发,对公司
业务进行扩展和配套体系完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契合公司发展战略,
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在扩大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的同时实现
技术升级,提高制革工艺的清洁化、自动化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
巩固公司在汽车革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围绕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开
展,资金投向与公司所属行业一致,不会导致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模式发生变化。
公司目前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员工结构,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掌握及储备了核
心技术,为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夯实了基础。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
步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有力的支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


(四)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
益率等指标存在因本次发行被摊薄的风险。


(五)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1、公司针对现有业务运营状况、发展态势、主要风险的改进措施

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加大对技术研发和创新的投入,提高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
同时,公司将通过内涵增长与外延扩张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发展,丰富现有业务的
产品类型,积极开发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并积极寻求行业内合作的机会,扩大
产品产能和市场影响力,综合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1-1-538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1)加强公司经营管理

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继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流程管理,完善管理
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加大主营业务投入

公司将增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努力提升销售收入,增加即期净利润,缓解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募投项目建设速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在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实施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
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
摊薄的风险。

(4)严格执行分红政策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实施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执行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维护和回报广大股东,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
性和连续性。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但公司制定填补回报
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

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为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1-1-53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5、已公布及未来拟公布(如有)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
损失的,承诺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
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
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审阅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包括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7-9 月和 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出具了“天健审[2020]9936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为:根据我们的审阅,我


1-1-540
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明新旭腾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没有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明新旭腾公司合并
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说明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分析

2020 年 1-9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分析如下(已经发行人会计师审阅
但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72,621.64 56,971.50
非流动资产 52,655.04 37,368.93
资产总计 125,276.68 94,340.43
流动负债 35,255.11 21,729.92
非流动负债 12,736.58 11,251.76
负债合计 47,991.69 32,981.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284.99 61,358.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276.68 94,340.43

资产方面,2020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相比上年年末增长 30,936.25 万元,
主要是由于:①流动资产增长 15,650.15 万元,其中,客户回款情况良好使得应收
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相比去年末下降 2,278.16 万元;下游订单量的增长以及公司
增加原材料战略储备使得存货余额增长 16,723.50 万元;②非流动资产增长
15,286.11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扩充产能增加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长期资
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增长 11,854.11 万元和 3,051.62 万元。

1-1-541
负债方面,流动负债增长 13,525.19 万元,主要是由于采购原材料等经营活动
使得应付账款增长 12,629.27 万元;非流动负债增长 1,484.82 万元,主要是由于随
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张,计提的预计负债——销售折扣增长 1,134.01 万元。

综上所述,2020 年 9 月末相比 2019 年年末,公司财务状况总体情况良好,
资产及负债规模有所增长,财务状况较为稳健,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趋势相符。

2、合并利润表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
项目
7-9 月 7-9 月 比例 1-9 月 1-9 月 比例
营业收入 22,263.97 18,022.41 23.53% 56,749.30 43,723.61 29.79%
营业利润 7,136.90 6,005.40 18.84% 18,344.58 12,811.64 43.19%
利润总额 7,137.88 5,996.14 19.04% 18,292.21 12,754.18 43.42%
净利润 6,255.38 5,139.86 21.70% 15,935.55 11,030.59 44.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255.38 5,139.86 21.70% 15,935.55 11,030.59 44.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6,091.47 4,729.13 28.81% 15,517.82 10,226.89 51.74%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方面,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三季度,营业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分
别增长 29.79%和 23.53%,主要是由于自 2019 年下半年起,公司主要供应的车型
如速腾、奥迪 Q5L、奥迪 Q3、探岳、探歌等销售情况向好发展,公司产品订单
量随之有所增长。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累计销售数量
分别为 2,753.52 万平方英尺和 1,093.88 万平方英尺,同比分别上升 23.42%和
20.05%,是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均呈上升趋势。
营业成本方面,主要原材料皮料成本仍处于低位运行,公司原材料储备较为充足,
皮料市场价格的小幅波动尚未完全传导至成本端。期间费用方面,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均有所增长,而银行借款的减少使得财务费用下降。以上因素
共同作用使得 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三季度相比去年同期,营业利润、利润总
额、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有所增长。

非经常性损益方面,2020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为 408.42 万元,相比去年同
期的 803.33 万元有所下降,使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1-542
润增长幅度高于净利润。但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占比不高,对发行人的净利润变动
不产生重大影响。

3、合并现金流量表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
项目
7-9 月 7-9 月 比例 1-9 月 1-9 月 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597.29 1,689.55 53.73% 17,648.26 9,278.76 90.20%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2,827.80 -1,701.89 653.74% -17,136.77 -5,560.01 208.21%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140.42 953.22 334.36% -485.99 -2,699.26 -82.00%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032.81 944.85 -738.49% 60.76 1,003.71 -93.95%
净增加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方面,客户回款情况良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
2020 年三季度及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均呈增长趋
势。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方面,近年来,为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加大了机器设
备、房屋建筑物等长期资产的投入以扩充产能,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呈净流出趋势,
其中 2020 年三季度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长较
为明显。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方面,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情况,对短期借款
的获取与偿还进行合理安排。2019 年至今,公司短期借款规模整体呈下降趋势,
使得 2020 年 1-9 月及上年同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均为净流出。2020 年三季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是为了支持日常生产经营,
短期借款同比有所增长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 11.19 -24.89 -58.80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180.94 472.69 560.85 1,022.10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1-1-543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2.38 -
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98 -1.10 -52.36 -15.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1.03 -
小计 181.92 482.77 487.00 947.90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
27.31 72.42 78.58 144.58
表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4.61 410.36 408.42 803.33


(四)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及 2020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定。
新冠疫情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相关影响不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此外,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及采
购规模和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
税收及产业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78,011.58 万元至 83,143.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约 18.53%至 26.33%;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31.18 万元至
23,178.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13.38%至 29.2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742.27 万元至 22,607.08 万元,较上年同期波
动约 18.03%至 35.15%。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虽然汽车行业总体的景气度近年来有所下降,但发行人仍面临良好的产品市
场空间,具备核心的竞争优势,进而为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提供坚实的保障。2020
年三季度以及截止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是基于产品所在细分市场情况、在手合同、订
单等,进行的谨慎、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营状况与财务状
况正常,预计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项目不会发生异常变化,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
的重大不利因素。




1-1-544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将来可预见
的业务发展做出的计划与安排。由于未来预期基于一定假设,存在外部市场竞争
环境发生变化等不确定性,不应排除本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实际经营状况对
本业务发展规划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公司发展战略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秉承“成为最具价值和受人尊重的公司”的企业愿景,以成为“世
界汽车皮革新材料领导者”为使命,未来将继续实施“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人才
为根本”的经营政策,坚持品牌化、资本化、规模化、国际化四大经营战略,依
托自身在汽车革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制造工艺和客户开发等方面突出的竞争优
势,加大研发投入及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高附加值的汽车
革产品;同时注重加强客户开发和品牌建设力度:一方面在巩固现有客户资源的
基础上,采取以中高端市场为重心、低端市场为补充,逐步培植电动车市场的客
户开发策略继续深耕国内市场;另一方面以国外子公司欧创中心为据点,开拓欧
洲、北美两大主要国际汽车革销售市场,力争将公司打造成国际一流的汽车真皮
提供商。


(二)主要经营目标

围绕上述发展战略,本公司确定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的整体经营目标是:以
本次发行股票为契机,聚焦汽车真皮产品领域,精心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积
极扩大生产规模,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提升本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在此基础上,实现本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的持续、稳定增长,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1-1-545
二、发行人在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公司力争在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提升公司产品在国内外的市场占有率,并
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汽车内饰真皮生产商,为全球以及国内中高端汽
车制造厂提供性价比最好的汽车革产品及相应服务。


(一)产能扩张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之后,公司成功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项
目。其中,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年产50万张高档
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和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在汽车革方面的生产能力,为公司的后续
发展提供坚实的产能支撑,减轻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带来的制约,提升公司产品
在市场中的占有率。


(二)市场开拓计划

1、国内市场开拓计划

未来公司致力于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国内汽车革市场的行业地位。一方面,继
续强化与现有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重点提升产品质量及质量稳定性,并与客户
展开更广泛的合作,增强客户粘性;另一方面,采取以传统汽车领域中高端客户
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为主,自主品牌客户为辅的市场开发战略,从而保障公司
国内汽车革市场的竞争地位。

2、国外市场拓展计划

全球化战略是汽车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未来在保持国内竞争优
势的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市场开拓来进一步深化自身全球化战略。发行当年和未
来两年,开发重点将集中在欧洲和北美市场,一方面通过扩大与现有国际市场客
户的合作来提升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占有率,另一方面,通过境外子公司欧
创中心联系和聘请国际上专业的第三方汽车零部件销售顾问团队,借助他们对本
国主机厂的熟悉了解和销售渠道优势,开拓其他国际市场客户。



1-1-546
(三)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公司立足于汽车革主营业务,坚持“通过研发创新赢得市场”,未来将进一步
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紧密跟踪国内外汽车革技术及制造工艺发展趋势,加强
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加强真皮设计,性能以及新材料等方面的创新,根据客户需
求适时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引领未来市场,从而巩固行业内技术优势。

1、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研发体系与团队,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管理机制。
强化围绕市场需求加快技术创新的理念,根据掌握的最新技术动态、市场需求信
息制定公司长远技术开发计划,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将公司的技术开发、
研究活动与市场需求密切结合起来,使公司在持续竞争中具备技术优势。

2、以本次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建设为契机,全面升级公司皮革研发中心,坚
持技术创新,推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完善现有的研发
体系,引进优秀的研发人才,积极发挥员工自主创新积极性,制定技术创新奖励
机制,对在技术上给公司做出贡献和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创新员工给予奖
励,从而搭建公司高效自主的研发平台。

3、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长期合作,利用公司市场和信息
优势,将各机构院所先进的技术成果转化为满足客户要求的创新产品,合作的同
时积极引进和吸收科研院所优势技术,迅速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


(四)品牌建设计划

品牌建设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一直坚持以“一流的产品质量,
一流的配套服务打造‘明新’品牌”。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研发优势,开发符合客
户需求的新品。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在为客
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的同时,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强化公司在汽车革行业的品
牌效应和客户认同度,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


(五)人才计划

能够适应激烈市场竞争和公司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
障,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大投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内部培训、人才引进以及
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和提高内部凝聚力。一
1-1-547
方面,建立高效的培训体系,加大现有员工的再教育力度,针对不同岗位提供系
统的学习和培训机会。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接受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管理技能培训,
借助社会教育资源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加强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有组织有计
划的为一线员工开展各种业务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达到最
大化的绩效产出;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与对口院校的合作力度,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及未来发展,招募对公司认同度高、岗位匹配度高的人员,补充优秀的新生
力量,满足公司人才储备需要。


(六)融资计划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基本解决现阶段公司发展所需资金缺口,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力争实现预期经济效益。未
来,公司将根据市场开拓、资金运用的状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
的预测和决策对是否再融资必要性作出谨慎判断。对于确系公司发展所需要的资
金,公司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审慎比较和正确选
择银行贷款、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方式,最终确定合理的再融
资方案。


三、拟定上述发展计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发展规划,主要基于以下估计和假设:

(一)公司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二)公司募集资金的项目建设与运作达到预期收益;

(三)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等处于正常状态,遵循
的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无重大改变;

(四)公司下游汽车产业稳定,未发生给汽车革行业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变
化;

(五)公司与重要客户合作关系保持稳定,无严重影响双方合作关系的事件
发生;

1-1-548
(六)无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资金压力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公司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积累、银行贷款等方式
获得资金来源,不但较难满足公司产能扩张所需的资本性支出,更使得公司流动
资金规模难以随生产规模的增长而同步增加。因此,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所募集
资金将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有着重要意义。


(二)人力资源约束

公司目前及未来几年将持续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生产规模也将随之扩大,公
司现有人力资源较难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因此,公司需要依据实际需
求引进生产、研发、管理等专业人才,公司人力资源的引进进度将影响公司业务
规模扩张的实施进程。


五、确保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拟采取的方法或途径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能够成功,将能有效缓解公司发展资金压力。公
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促进公司生产规模的扩
大和生产技术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和管
理升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激励体系,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确保公司上述发展规划和目标的顺利实施。


六、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是建立在现有业务基础之上并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
目标的要求制定的。发展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在保持现有产品良好发展势头
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核心技术水平,改善现有
产品结构,开发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更高的新产品,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因


1-1-549
此,现有业务是发展计划的基石,发展计划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七、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未来发展计
划的重要基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成功实施对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为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资金来源,保证了公司扩大
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
目”、“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均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是公司现有产品生产规模的提升。募投项目成功实施后,
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
力,为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三)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成功实施后,研发设
备将得到升级,研发人员数量将得到扩充,公司现有研发体系将得到全面专业化
提升,使得公司有实力对汽车革相关技术展开更深入的研究,确保公司在日趋激
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技术创新研发领先优势,从而为公司经济效益的长期提升打
下坚实的基础,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将使公司由非公众公司变成公众公司,有利于提高
公司品牌美誉度,增强公司市场影响力,对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具有较大的促
进作用。




1-1-550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150万股,发行价格及具体募集资金数额
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备案核准情况
序 实施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备案项目编号/
号 单位 (万元) 资金(万元) 环评批复
备案号
年产110万张牛
皮汽车革清洁化 明新 2017-330402-19 南行审投环
1 21,850 21,850
智能化提升改造 旭腾 -03-077900-000 [2018]65号
项目
年产50万张高档 阜环清审书
无铬鞣牛皮汽车 辽宁 阜清发改备 [2017]3号
2 39,800 39,800
革工业4.0建设项 富新 [2017]7号 阜清审
目 [2019]07号
明新旭腾新材料
明新 2018-330402-74 南行审投环
3 股份有限公司研 5,550 5,550
旭腾 -03-034367-000 [2018]92号
发中心建设项目
明新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20,000 -
旭腾
合计 87,200 87,2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以上项目排列顺序安排实施,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发行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其他相关法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年产

1-1-551
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已经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
局备案,并获得阜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门分局的批复;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
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并获得其环评批
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
局备案并获得其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每个项目的建设用地均已取得相关的土地证照,用地规划均已获得当地建设
规划主管部门的许可。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
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本次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且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该等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应的备案、环保手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亦符合环境保护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且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应的备案、环保手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亦符合环境保护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使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变更、管理与监督等事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专项账户,并
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背景

公司抓住汽车零部件和汽车革行业的发展机遇,通过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
集资金投资于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
化智能化提升改造和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

1-1-552
资金等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竞争力。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业发展背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
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革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为汽车革。
汽车革是公司的主打产品,受到客户广泛认可。随着环境保护形势的日益严峻和
劳动力成本的日益增加,对汽车革生产的清洁化、智能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从公司战略角度出发,对
公司业务进行扩展和配套体系完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契合公司发展
战略,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在扩大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的同
时实现技术升级,提高制革工艺的清洁化、自动化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革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三个建设项目均是围绕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
主要产品开展,资金投向与公司所属行业一致,不会导致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模式
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认为公司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年产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和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等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选择符合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与公司现
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经过公司严谨论证,
具有可行性。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的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化技术、皮革后
整饰新技术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因此,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项目的实施有助于


1-1-553
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汽车整车制造属于批量生产,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及时性
要求较高,因此只有具备较大生产规模与较强质量保证能力的汽车革厂家才能具
备为中大型整车生产厂商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革产品的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近年来,
公司产销规模不断提高,具备较强的产品供货能力。汽车革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的主要来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要围绕公司现有汽车革业务展开,
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汽车革产品方面的生产规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
力。

3、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公司拥有的技术
研发优势能够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设置技术中心专门从事汽车革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由公司总经理庄君
新亲自担任研发中心主任。多年来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在汽车革产品的生产和工
艺设置方面均掌握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获得多项专利。同时,公司
拥有全套汽车革产品的试验检测设备,能自主完成从产品设计至生产全过程测量
与各种综合性能实验,并对产品关键性能进行检测,以确保公司产品性能达到标
准。公司上述技术研发优势和检测优势能够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4、我国汽车行业的平稳增长,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
市场空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为向汽车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提供
内饰真皮配套,定位于中高端轿车和SUV车型。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能否顺利实施与汽车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汽车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
业,仍保持平稳发展,尤其是细分领域的乘用车中的SUV汽车发展迅速。因此,
我国汽车行业的平稳增长将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市场空
间。

5、稳定的客户关系为公司募集资金产品奠定良好的市场前景

公司多年来专注汽车革的生产和销售,通过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产品质


1-1-554
量,赢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与自有品牌车厂比亚迪、吉利、长城、长安、奇瑞,
合资品牌车厂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神龙汽车及外资品牌车厂美国
Chrysler、德国大众、法国PSA及其一级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公司与
上述客户之间的稳定合作关系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广奠定良好的
市场基础。

6、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5,442.31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1,031.23万元;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85.33
万元,利润总额11,154.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80.16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相对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而言较为适中。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总体而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7、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重视管理体系和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自成立之日起,对公司组织架构、
管理体系进行科学设计和持续改进。同时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引进中
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注重加强团队建设,已逐渐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管
理体系和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管理人才队伍。公司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经营管理和
市场拓展经验,对汽车革技术的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有着敏锐的洞察
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公司拥有的科学管理体系和高效管理团队为募集项目的顺利
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
项目和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属于产能扩增和清洁
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属于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均围绕现有主业展开。

1、产能扩建项目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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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游行业为汽车内饰零部件制造商和汽车整车制造业。随着居民生活水
平的提高,全球特别是我国中高端汽车市场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保持长期稳定增
长,同时带动汽车革和汽车内饰零部件行业持续发展,公司下游市场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基本达到饱和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英尺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产量 1,850.85 3,396.02 3,000.22 3,017.32
产能 1,920.00 2,400.00 2,400.00 2,400.00
产能利用率 96.40% 141.50% 125.01% 125.7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良好,具体的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英尺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销量 1,659.64 3,326.01 3,012.01 2,977.44
产量 1,850.85 3,396.02 3,000.22 3,017.32
产销率 89.67% 97.94% 100.39% 98.68%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汽车革的开发、清洁生产和销售,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与
市场拓展,已发展成为国内产销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革制造商。

公司现有产能为 50 万张/年,公司 2019 年度汽车革销量为 3,326.01 万平方
英尺,能满足约 47.5 万辆车对汽车座椅革的需求,而现有客户一汽大众速腾车
型 2019 年度销量达 30.73 万辆,奥迪 Q3 车型 2019 年度销量为 6.25 万辆,奥迪
Q5L 车型 2019 年度销量为 13.58 万辆,探岳车型 2019 年度销量为 17.95 万辆,
探歌车型 2019 年度销量为 12.69 万辆。公司在维持现有产品结构基础上,现有
产能难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需进一步扩大产能。
两个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 110 万张汽车革产能,能够满足约
75 万辆整车对汽车座椅革的需求,与公司现有客户的需求量相匹配;除此之外,
公司还在不断开发新的整车厂商客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成为
主流整车制造企业多款新车型定点供应商。

为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工艺改造、流程优化、增添关键工序
设备、增加全新汽车革生产线等方式提升公司产能,实现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
因此本次两个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突破产能瓶颈限制、满足日益增
长的市场需求、巩固现有的行业地位。本次扩建项目的建设全部采用清洁化、智


1-1-556
能化和信息化工艺,能使公司在保持现有产品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通过扩大
生产规模和通过清洁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创新等方式,尽可能为客户有效供
应质量稳定、高附加值的环保汽车革,从而实现更大的规模效益,提升核心竞争
力。

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产能分布情况如下:
产能(单位:万张)
生产基地 项目类型 毛皮鞣制工 复鞣染色整
后整饰工段 裁片工段
段 理工段
辽宁阜新 50 50 - -
浙江嘉兴 现有产能 - - 50 5
合计 50 50 50 5
辽宁阜新 50 50 50 5
浙江嘉兴 募投新增 - 60 60 10
合计 50 110 110 15
辽宁阜新 100 100 50 5
浙江嘉兴 最终产能 - 60 110 15
合计 100 160 160 20

2、研发中心项目的必要性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将规划设计和产品创新能力等作为公司持续经营的核
心竞争力。公司所在汽车革行业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较快,需要公司投建
高标准的研发中心,开展汽车革新技术的前瞻性研究,以增强对汽车内饰和整车
制造商各项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伴随着“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
化提升改造项目”和“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的
实施,公司汽车革智能化、清洁化、信息化生产技术得到快速升级,公司经营规
模也得到进一步扩张,公司现有各项研发条件已很难满足新形势下产业链延伸、
研发范围扩大、实验难度增加、实验要求提升等各项要求。通过本项目建设,公
司将着力打造先进的研发硬件环境,引进汽车革多项指标测试化验仪器,重点建
造恒温恒湿实验室、测试污染物释放过程的步入式 VOC 采集气候实验室对新品
的关键数据和参数进行采集验证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所需。项目还拟同步整合目
前研发资源,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扩充各部门职能,形成功能健全、统一
管理和新的高效研发体系,同步夯实人才优势。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必要性分析



1-1-557
从汽车革行业的背景及发展情况看,资金实力是影响公司业务扩张和发展的
重要因素,研发技术实力提升、高效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都需要大
量的资金支持。同时,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性,下游客户主要为整车企业和
大型汽车座椅提供商,其付款流程相对复杂,会形成一定的账期,且随着公司营
业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余额也逐步增加,对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同时为了保障生产及供货及时性,公司需要在原材料方面进行一定的储备,也在
一定程度上占用了公司营运资金。

目前,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其中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占比较高,
对公司营运资金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占用。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应收票据 7,057.36 6.69% 12,572.91 13.33% 5,073.98 7.19% 8,269.84 11.53%
应收账款 21,244.58 20.15% 20,207.44 21.42% 13,340.48 18.91% 13,237.94 18.46%
存货 25,390.78 24.08% 20,127.66 21.34% 19,563.53 27.73% 21,044.05 29.34%
合计 53,692.72 50.92% 53,232.80 56.08% 37,977.99 53.83% 42,551.84 59.33%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重均较高,2020
年6月末账面价值合计达53,692.72万元。后续随着公司产销规模、原材料采购的
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存货还将有所增长,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更大需求。

2016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6,924.31万元、55,114.64万元、
57,036.39万元和65,813.24万元,算数平均增长率为19.49%。假设未来公司营业收
入可以保持该增长速度注,则初步测算公司未来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20年E 2021年E 2022年E
营业收入 65,813.24 78,642.10 93,971.65 112,289.37

注:本处为营运资金测算的假设分析需要,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扣除货币资金、短期借款等非经营性科目影响,2019年末公司主要经营性资
产和经营性负债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预测值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占营业收入比重

1-1-558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32,780.35 49.81% 32.29%
预付账款 324.80 0.49% 0.30%
存货 20,127.66 30.58% 34.30%
经营性资产小计(A) 53,232.80 80.88% 66.88%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0,620.06 16.14% 14.03%
预收账款 34.44 0.05% 0.08%
经营性负债小计(B) 10,654.50 16.19% 14.11%

假设未来公司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当期收入比重与
2019年一致,2020年至2022年各年末公司营运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E 2021年E 2022年E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39,170.16 46,805.53 55,929.24
预付账款 388.11 463.76 554.16
存货 24,051.11 28,739.34 34,341.45
经营性资产小计(A) 63,609.38 76,008.63 90,824.85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2,690.21 15,163.89 18,119.75
预收账款 41.15 49.17 58.75
经营性负债小计(B) 12,731.36 15,213.06 18,178.51
营运资金占用 50,878.02 60,795.58 72,646.34

根据上述假设,未来三年公司新增的营运资金需求=2022年末营运资金占用
金额-2019年末营运资金占用金额=30,068.03万元。

综上所述,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亟
需补充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按
照对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谨慎估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拟从募集资金中使用
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的经营所需。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方案

(一)年产 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1-1-559
为了彻底解决关联交易和对关联方环保处理的依赖关系,实现独立经营排污
系统。2017年10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明新皮业土地厂房和污水
处理设施等与皮革生产相关的资产。同时,明新皮业年产60万张牛皮汽车革项目
产能平移至明新旭腾。在承接原明新皮业60万张牛皮汽车革项目产能后,为进一
步提升现有生产线生产能力,淘汰落后设备,提高现有汽车革生产线的自动化、
清洁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汽车革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附加值,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本公司拟利用公司在嘉兴工业园区现有厂房,对整体110
万张牛皮汽车革生产线进行整体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淘汰原有
毛皮鞣制工段落后产能,对现有复鞣工段和后整饰工段进行清洁化、智能化、自
动化提升改造同时增加部分裁片工段产能。项目建设期为2年。完成本次技术改
造后,公司将新增60万张牛皮汽车革产能。

2、项目总投资及时间进度

(1)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1,850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1.1 建筑工程费 1,200.00 5.49%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5,970.00 73.09%
2 预备费及其他费用 680.00 3.11%
3 铺底流动资金 4,000.00 18.31%
项目总投资 21,850.00 100.00%

(2)本项目建筑工程内容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不涉及新增建筑,建筑工程主要为厂房装修及清
洁化改造,具体包括:

a、厂房平整和粉刷;

b、废气回收封闭式装置;

c、污水处理中心环节改造。

(3)本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

本项目共新增设备181台/套,设备购置费15,505万元。主要设备见下表:


1-1-560
序号 投资内容 单位 数量 来源
1 液压通过式挤水机 套 1 进口
2 片皮机 套 1 进口
3 削匀机 套 2 进口
4 削匀机自动搭皮系统 套 2 进口
5 自动配料系统 套 1 进口
6 往复式挤水机 套 2 进口
7 液压通过式挤水伸展机 套 1 进口
8 湿震荡机 套 1 进口
9 新涡轮增压真空干燥机 套 1 进口
10 震荡拉软机 套 1 进口
11 磨革机 套 3 进口
12 量革机 套 2 进口
13 除尘机 套 2 进口
14 摔软转鼓 套 6 进口
15 自动配料系统 套 1 进口
16 辊涂机 套 6 进口
17 自动清洁机 套 2 进口
18 喷浆机 套 5 进口
19 机械发泡系统 套 2 进口
20 在线混合系统 套 10 进口
21 摔软转鼓 套 3 进口
22 震荡拉软机 套 2 进口
23 自动接皮机 套 20 进口
24 红外线烘箱包括洗线 套 16 进口
25 压花机 套 4 进口
26 压花辊 套 10 进口
27 对色仪 套 3 进口
28 量革机 套 2 进口
29 打孔机 套 2 进口
30 裁片机 套 1 进口
31 裁床 套 4 进口
32 电脑画皮机 套 2 进口
33 削皮机 套 2 进口
34 转鼓 套 16 国产
35 辊涂机 套 2 国产
36 喷浆机 套 2 国产
37 调湿调温烘箱 套 3 国产
38 涂饰车间空气净化工程 套 1 国产
39 绷板机 套 4 国产
40 冷冻式干燥机 套 2 国产
41 阿特拉斯空气压缩机 套 3 国产
42 储气罐 套 3 国产


1-1-561
序号 投资内容 单位 数量 来源
43 电动叉车 套 5 国产
44 液压手动叉车 套 3 国产
45 地磅 套 4 国产
46 电气动力柜 套 10 国产

目前,我国生产机器设备制造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
一定差距。公司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产品质量的要求,以及不断提高产品生产过
程中的自动化程度和信息化程度降低成本,本项目所计划采购的生产设备大部分
为进口设备。

3、产品技术情况

本项目拟采用清洁化生产工艺,采用国际先进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
运行可靠、清洁生产、节约投资的原则,优化工艺方案、节能减排、减少人员配
置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品质。

(1)生产工艺流程

从工艺流程上看,本项目产品的加工工序为复鞣、后整饰和裁片,关于本项
目主要采用的工艺流程具体见下图。




1-1-562
(2)工艺技术特点

本项目产品大多采用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关于本项目主要采用的核心技术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4、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使用的主原料为牛皮湿皮,主要向国外进口采购,剩余部分自子公司
采购,目前市场供应充足;使用的辅助材料主要为化料,且着色剂、涂饰助剂为
环保型,在化料采购方面,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全部选择国外品牌,如朗盛
(LANXESS)、司马化学(Zschimmer & Schwarz)、斯塔尔(STAHL)等供应商,
经过长期的合作,供货渠道已十分畅通、货源充足。

本项目使用的电力、蒸汽和水可就地解决,由嘉兴当地相关部门保障供应。

5、项目实施地点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嘉兴工业园区,公司利用现有的厂房、仓库组织实施,无
新增建筑。

6、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本项目已取得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
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本项目系在原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的升级改造,绿色清洁化和节能改造作
为项目实施重要目标被有效贯彻。本次建设通过引进成熟可靠清洁生产工艺技
术,严格执行有关的环保标准和法规,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从而达到避免/减
少污染物排放及有效节能的目标。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通过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限值后排入嘉兴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后进一步处理。

(2)废气处理措施


1-1-563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磨革粉尘和涂饰废气。

① 磨革粉尘

磨革机配有袋式除尘器,采用负压粉尘收集方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
99%,袋式除尘收集的革尘集中由配套的粉尘压饼机挤压成块,可回收外卖利用;
磨革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尾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以上处理后排放,
外排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可符合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② 涂饰废气

涂饰过程全部采用水性涂饰剂进行涂饰加工,涂饰剂涂饰加工过程中挥发产
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水蒸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涂饰废气经水喷淋
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磨革灰、边角料、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产
生的污泥等。其中磨革灰和边角料收集后外卖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于厂区内设
置的垃圾筒,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处理,污泥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

(4)噪声污染处理措施

本项目通过设备选型、合理布局、使用吸音/隔声材料和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对各类噪声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确保所在厂区厂界噪声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7、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时间(月)
进度 1-3 4 5-9 10-11 12-17 18-19 20-22 23-24
项目

工程改造

厂区改造施工

设备采购

1-1-564
设备安装

设备调试

联合试车运转

投产使用

8、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本项目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良好投资盈利前景,项目达产后将给公司带来良
好的投资回报。
序号 经济指标 计算值
1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46,094.40
2 年均税后利润(万元) 5,385.10
3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税后) 6.65
4 动态投资回收期(年)(税后) 9.03
5 内部收益率(税后) 17.90%


(二)年产 50 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 4.0 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适应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现有产品产能,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下游客户对环保型汽车革的需求,公司拟利用子公司
现有土地投资建设“年加工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本项目建设期为3
年,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50万张无铬鞣汽车革生产能力。

2、项目总投资及时间进度

(1)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9,800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1.1 建筑工程费 9,042.96 22.72%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8,763.54 47.14%
2 预备费及其他费用 3,993.50 10.04%
3 铺底流动资金 8,000.00 20.10%
项目总投资 39,800.00 100.00%

(2)本项目建筑工程内容

本项目利用现有土地进行,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1-565
序号 建设内容 费用(万元)
1 1#车间扩建厂房(水场车间) 469.65
2 2#车间扩建厂房(整理车间) 768.30
3 涂片/载片车间及成品仓库 5,646.29
4 辅助生产项目 465.73
5 其他设施 1,692.99

(3)本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

本项目共新增生产和研发设备228台/套,设备购置费17,522.63万元。详见下
表:
序号 投资内容 单位 数量 来源
1、专业设备
1 片皮机 台(套) 3 进口
2 去肉机 台(套) 4 进口
3 滤毛器 台(套) 2 进口
4 自动配水系统 台(套) 3 进口
5 削匀机 台(套) 3 进口
6 自动搭皮系统 台(套) 3 进口
7 传送带 台(套) 3 进口
8 往复式挤水机 台(套) 2 进口
9 液压通过式挤水伸展机 台(套) 1 进口
10 湿伸展机 台(套) 2 进口
11 新涡轮增压真空干燥机 台(套) 1 进口
12 送皮架 台(套) 1 进口
13 经处理空气喷气式调湿机 台(套) 1 进口
14 震荡拉软机 台(套) 2 进口
15 自动绷板机 台(套) 1 进口
16 全自动复鞣配料系统 台(套) 1 进口
17 磨革机 台(套) 4 进口
18 除尘机 台(套) 4 进口
19 摔软转鼓 台(套) 6 进口
20 全自动皮革涂饰剂配料系统 台(套) 1 进口
21 辊涂机 台(套) 2 进口
22 顶涂机 台(套) 1 进口
23 喷浆机 台(套) 3 进口
24 机械发泡系统 台(套) 2 进口
25 在线双组分配比系统 台(套) 4 进口
26 自动接皮机 台(套) 6 进口
27 自动清洁机 台(套) 2 进口
喷浆机加红外线烘箱包括洗
28 台(套) 6 进口
线装置
29 调湿调温烘箱 台(套) 2 进口


1-1-566
序号 投资内容 单位 数量 来源
30 压花机 台(套) 4 进口
31 压花辊 台(套) 10 进口
32 对色仪 台(套) 2 进口
33 打孔机 台(套) 2 进口
34 裁片机 台(套) 2 进口
35 削皮机 台(套) 2 进口
36 干片机 台(套) 1 进口
37 量革机 台(套) 3 进口
38 车间自动扫地机 台(套) 3 进口
39 转鼓(鞣制及复鞣染色) 台(套) 20 国产
40 绷板机 台(套) 3 国产
41 自动进皮出皮装置(输送线) 台(套) 1 国产
42 挤水机 台(套) 2 国产
43 空气压缩机 台(套) 3 国产
44 电动叉车 台(套) 3 国产
45 地磅 台(套) 1 国产
46 升降平台 台(套) 3 国产
47 储水罐 台(套) 2 国产
48 储气罐 台(套) 2 国产
49 货架(普通型) 台(套) 1 国产
50 卸皮斗 台(套) 12 国产
51 车间净化保温系统 台(套) 1 国产
52 车间控温水冷空调系统 台(套) 1 国产
53 冷冻式干燥机 台(套) 1 国产
54 制冰机 台(套) 1 国产
55 旋转循环挂凉线 台(套) 2 国产
智能仓储立体货架系统(原
56 台(套) 1 国产
皮仓)
智能仓储立体货架系统(化
57 台(套) 2 国产
料仓/成品仓)
58 机器人自动抓取系统 台(套) 3 国产
回水皮机器人自动修边切割
59 台(套) 1 国产
系统
灰皮机器人自动修边切割系
60 台(套) 1 国产

61 灰皮入鼓称重计量系统 台(套) 1 国产
62 白皮入鼓称重计量系统 台(套) 1 国产
63 AGV 智能输送小车及系统 台(套) 4 国产
2、实验室设备
1 试验不锈钢转鼓 台(套) 8 国产
2 雾化测试仪 台(套) 1 进口
3 脂肪仪 台(套) 1 进口
4 微电脑力学拉力机 台(套) 1 进口

1-1-567
序号 投资内容 单位 数量 来源
5 摩擦色牢度设备(布擦) 台(套) 1 进口
6 软度测试仪 台(套) 1 进口
7 桌上型指针式厚度计 台(套) 1 进口
8 静态伸长仪 台(套) 1 进口
9 温湿度自动记录仪 台(套) 1 进口
10 耐黄变实验箱 台(套) 1 国产
11 皮料切割机 台(套) 1 进口
12 耐磨耗试验机 台(套) 2 进口
13 德墨西亚耐折设备 台(套) 1 进口
14 软度测试仪 台(套) 1 进口
15 立式耐寒弯折试验 台(套) 1 进口
16 耐屈挠检测仪 台(套) 2 进口
17 马丁代尔耐磨/耐污试验机 台(套) 1 进口
18 摩擦褪色实验机 台(套) 1 进口
19 鼓风烘箱 台(套) 3 进口
20 摩擦色牢度设备(毛毡擦) 台(套) 2 进口
21 桌椅 台(套) 4 国产
22 台式电脑 台(套) 4 国产
23 打印机 台(套) 1 国产
24 皮革燃烧试验机 台(套) 1 进口
25 耐磨试验机 台(套) 1 进口
26 透水汽测试仪 台(套) 1 进口
27 变色能力测试设备 台(套) 1 进口
28 标准光源对色箱 台(套) 1 进口
29 缝纫机 台(套) 1 国产
30 耐弯折设备 台(套) 2 进口
31 氙灯光照试验机 台(套) 1 进口

3、产品技术情况

本项目产品为高档无铬鞣汽车革产品。项目在立项及设计上立足于全球行业
内最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理念,学习引进并消化了德国、意大利及巴西的先进皮革
制造企业的经验,坚持运行可靠、清洁生产、节约投资的原则,从设计阶段导入
了自动化及精益生产的元素,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达到了节能减排,低碳运用
的效果。

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设计中使用无铬鞣
制技术、保毛脱毛及灰液循环技术、无氨脱灰软化中和技术等大量清洁化生产技
术和工艺,生产环节规避了铬污染源的使用,降低了污水中氨氮、COD及污泥
的排放量,特别是减少含铬污泥的产生。同时通过优化工艺方案、合理安排工艺

1-1-568
布局、减少人员配置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品质。

(1)生产工艺流程

从工艺流程上看,本项目产品的加工工序为鞣制、复鞣、后整饰和裁片,关
于本项目主要采用的工艺流程具体见下图。




(2)工艺技术特点

本项目产品大多采用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关于本项目主要采用的核心技术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4、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使用的主原料为牛原皮,主要向澳大利亚、美国和巴西进口采购,目
前市场供应充足;使用的辅助材料主要为化料,且着色剂、涂饰助剂为环保型,
在化料采购方面,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全部选择国外品牌,如朗盛
(LANXESS)、司马化学(Zschimmer&Schwarz)、斯塔尔(STAHL)等供应商,


1-1-569
经过长期的合作,供货渠道已十分畅通、货源充足。

本项目使用的电力、蒸汽和水可就地解决,由阜新当地相关部门保障供应。

5、项目实施地点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由子公司辽宁富新具体实施。建设地点在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公司
利用现有的土地组织实施

6、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本项目已取得阜新市环保局出具的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本次建设通过引进成熟可靠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严格执行有关的环保标准和
法规,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从而达到避免/减少污染物排放及有效节能的目标。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废水有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等废水。其中生活污水
由化粪池经生活污水排水管排入市政生活污水管道;生产废水通过公司现有的污
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皮革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磨革粉尘和涂饰废气。

① 磨革粉尘

磨革机配有袋式除尘器,采用负压粉尘收集方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
99%,袋式除尘收集的革尘集中由配套的粉尘压饼机挤压成块,可回收外卖利用;
磨革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尾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以上处理后排放,
外排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可符合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② 涂饰废气

涂饰过程全部采用水性涂饰剂进行涂饰加工,涂饰剂涂饰加工过程中挥发产

1-1-570
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水蒸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涂饰废气经水喷淋
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磨革灰、边角料、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产
生的污泥等。其中磨革灰和边角料收集后外卖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于厂区内设
置的垃圾筒,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处理,污泥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

(4)噪声污染处理措施

本项目通过设备选型、合理布局、使用吸音/隔声材料和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对各类噪声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确保所在厂区厂界噪声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7、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36个月。建设期进度具体如下:

时间(季)
进度 1-2 3 4-8 9 10 11 12
项目

工程设计

土建施工

设备采购与安装

生产准备

设备调试

联合试车运转

试生产

建设投资全部完成后,当年产量预计可达到全部产能的70%,次年完全达产。

8、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本项目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良好投资盈利前景,项目达产后将给公司带来良
好的投资回报。
序号 经济指标 计算值


1-1-571
1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45,181.71
2 年均税后利润(万元) 7,325.11
3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税后) 7.08
4 动态投资回收期(年)(税后) 9.16
5 内部收益率(税后) 17.91%


(三)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随着环保政策的日益严峻和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改进及提升,公司的研发体
系被赋予更高要求。为增强公司在汽车革领域的研发能力,深化公司在皮革加工
工艺和清洁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实现公司在上述研发瓶颈上的突破,确保公
司可以牢牢掌控清洁制革领域的领先技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项
目将利用“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为契机,
购置国内外先进的研发仪器设备,对本公司原有的3,582平方米研发中心实验室
楼进行重新隔断、装修,建设恒温恒湿实验室、测试污染物释放过程的步入式
VOC采集气候实验室和原辅料、水质中心化验室等先进试验装备和设施。

2、项目总投资及时间进度

(1)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550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 -
1.1 建筑工程费 500.00 9.01%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4,379.00 78.90%
2 预备费及其他费用 171.00 3.08%
3 铺底流动资金 500.00 9.01%
项目总投资 5,550.00 100.00%

(2)本项目建筑工程内容

本项目利用现有研发中心实验楼进行,不涉及新增建筑,建设内容包括对现
有研发中心实验楼的装修费用和建设800平方米恒温恒湿实验室建造。

(3)本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

本项目共新增设备180台/套,设备购置费4,379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投资内容 单位 数量 来源

1-1-572
序号 投资内容 单位 数量 来源
1 震荡拉软机 台 1 进口
2 摔软转鼓 套 2 进口
3 自动清洁机 台 1 进口
4 对色仪 台 1 进口
5 进口灯箱 台 1 进口
6 1m3 仓 VOC 试验箱 台 1 进口
7 氙灯试验机 套 2 进口
8 屈挠试验仪 套 1 进口
9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套 1 进口
10 高性能液体色谱仪 台 1 进口
11 50 倍专用放大镜 套 2 进口
12 老化试验箱 台 6 进口
13 步入式 VOC 采集气候试验室 台 1 进口
14 恒温恒湿试验箱 台 4 进口
15 恒温恒湿试验箱 台 2 进口
16 油脂含量测试仪 台 2 进口
17 马丁代尔测试仪 台 2 进口
18 Taber 磨耗 台 4 进口
19 桌上型指针式厚度仪 个 2 进口
20 耐折牢度测试机 台 6 进口
21 汽车内饰物耐燃试验机 台 2 进口
22 燃烧试验机通风橱 台 2 进口
23 皮革软度仪 台 3 进口
24 立式耐寒弯折试验 台 2 进口
25 雾化测试仪 台 2 进口
26 高温灰化炉 台 3 进口
27 紫外分光光度计 台 2 进口
28 拉力测试机 只 2 进口
29 摩擦色牢度试验机 台 5 进口
30 MIE 磨耗试验机 台 2 进口
31 耐揉搓试验机 台 2 进口
32 耐磨试验仪 台 3 进口
33 粘滑试验仪 台 1 进口
34 涂层测厚仪 台 2 进口
35 摩擦坚固牢度试验仪 台 2 进口
36 显微镜 台 2 进口
37 抗弯刚度试验仪 台 1 进口
38 光泽度测试仪 台 2 进口
39 弗莱克刚软度试验仪 台 2 进口
40 耐磨试验机 台 2 进口
41 福特 14 号耐折试验仪 台 2 进口
42 横向磨损试验仪 台 1 进口


1-1-573
序号 投资内容 单位 数量 来源
43 CSI 抗起球试验仪 台 2 进口
44 菲亚特磨损试验仪 台 2 进口
45 德国毕克透过率测量仪 台 2 进口
46 现代磨损试验仪 个 2 进口
47 对色仪 套 2 进口
48 标准光源对色房 个 1 进口
49 绷板机 台 1 国产
50 冷冻式干燥机 个 1 国产
51 不锈钢马镫 个 20 国产
52 实验室专用档案柜 个 50 国产
53 静态伸长仪 套 3 国产
54 皮料切割机 个 2 国产
55 洗碗机(洗瓶机) 台 2 国产

3、项目实施地点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利用现位于嘉兴工业园区的研发中心实验楼组织实施。

4、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本项目已取得嘉兴市环保局出具的南
行审投环[2018]92号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本次建设严格执行有关的环保标准和法规,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从而达到
避免/减少污染物排放及有效节能的目标。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废水有生活废水、实验室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由化粪池经生活污
水排水管排入市政生活污水管道;实验室废水通过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
预处理后排入皮革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餐厅油烟废气,采用DDN型静电式油烟净
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1-1-574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废弃物、生活垃圾。其中实验废弃物收集
后外卖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于厂区内设置的垃圾筒,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
处理。

(4)噪声污染处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的仪器设备,将噪音大、振动剧烈的设备集中设置,
分隔独立的房间,且在房间墙壁上采用吸音、隔声材料,在风机上安装消声器,
减少噪声向外辐射,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
限值要求。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具体时间进度为:

时间(月)
内容 1-2 3-6 7-8 9 10-11 12 13-14 15-18

可研编制及
审批
研发中心实
验室楼装修
设备仪器选
型采购
设备安装
验收、投入运


项目完成后将形成高性能多功能实验室及试验检测中心,公司将利用以上新
研发条件,重点开展各种汽车革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为满足公司规模扩张和新产品研发等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
力,公司拟将2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浙江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
定,将流动资金存入董事会决定的专户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
实际经营需求审慎进行统筹安排,该等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1-1-575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颁布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项营运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
科学预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方向、进度和数量,保障募
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在具体资金使用过程中,公
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将严格遵守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

2、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无法在短期内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因此在短
期内公司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从长期看,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
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对促进公司的稳步健康发展
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

公司的偿债能力得到提高,资产流动性进一步增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后,将一定程度上改变公司过去主要依靠自身积累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局
面,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随着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有能力进
一步扩大研发投入规模,提升公司的技术和创新能力。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壮大
公司整体实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2、对资产负债结构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将大幅提高,短期内资产负债率将大
幅下降,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使公司资本结构更
加稳健,有利于今后公司股本的进一步扩张。

3、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因财务摊
薄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具有较高的投资回

1-1-576
报率,随着募投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使
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竞争力不断提高。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4,081.86万元,每年新增的净
利润近12,710.21万元。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强,盈利足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
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577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股,公司所有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司
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
他形式的利益分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
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按 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
资本的 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以将公积
金转增为股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
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根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总
股本 12,4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分配
现金红利 3,735 万元(含税)。


1-1-578
除上述股利分配外,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其他股利分配。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草案)》以及《关于制订<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
制订<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草
案)》进行了修订。

(一)利润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
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
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2、利润分配方案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
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1-1-579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
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3、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
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


1-1-580
方案。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
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
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同意。

(三)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1-1-581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规划如下:

1、长期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发展所处阶段、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
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
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长期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1)公司长期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公司长期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
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涉及股
价敏感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充
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实
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5)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3、长期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1)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
改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或修改一次未来三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
划;(2)回报规划期内,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
变更。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次确定
的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
股东回报计划,并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4、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
一基本原则,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将借助募集资金和留存未分配利润,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设备水平和技术实力,
巩固和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为此,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将为股东提
供以下投资回报:


1-1-582
(1)当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在足额预留法
定公积金以后,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且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应低于 20%。

(2)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存在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等情况时,在确保足额现
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
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目标,
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的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并得以实施,公司本次股票
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
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有利于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
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
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权益。




1-1-583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
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主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胥兴春

电话:0573-83675036

传真:0573-83675036

电子邮件:mxauto@mingxinleather.com


二、重要合同

(一)销售与采购合同

1、销售合同

发行人主要通过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或由整车厂发放定点提名信等方式与
客户确定合作关系,供需双方就定价原则、产品规格、技术要求、结算方式、违
约责任、合同有效期限等条款进行约定。客户在实际采购需求发生时,再通过电
子邮件或预测计划等形式向公司下达具体订单,销售金额以具体订单中载明的金
额为基准,经双方确认一致后进行结算。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
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1-1-584
序号 客户 销售内容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除非任
一汽-大众汽车 零部件及用于售后 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提前
1 2017.1.1
有限公司 服务的总成拆散件 三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同
的要求,否则合同自动延
长至下一个日历年,期限
延长不受次数限制。
上海久舜网络
2 汽车座椅裁片皮 2018.6.12 未约定期限。
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富维安道
汽车内饰的零部件
3 拓汽车饰件系 2018.11.12 未约定期限。
及原材料
统有限公司
长春富维安道
汽车内饰的零部件
4 拓汽车饰件系 2018.11.12 未约定期限。
及原材料
统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为一年。除非任
何一方在届满前三个月向
廊坊华安汽车 用于批量生产的原
5 2016.11.12 对方发出通知终止协议,
装备有限公司 材料、外购件
协议的期限应自动延长一
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Magna Seating
6 Systems of 汽车内饰零部件 2017.7.1 未约定期限。
Acuna

2、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原材料采购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但
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如
下:

合同内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签订日期
容 (美元)

TYSON FRESH 采购蓝
1 101595 发行人 2020.8.21 756,000
MEATS, INC. 湿牛皮

NATIONAL BEEF 采购蓝
2 NBL38626 发行人 2020.8.5 768,000
PACKING CO., LLC 湿牛皮




1-1-585
合同内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签订日期
容 (美元)

TYSON FRESH 采购蓝
3 101484 发行人 2020.7.16 1,680,000
MEATS, INC. 湿牛皮

NATIONAL BEEF 采购蓝
4 NBL38474 发行人 2020.7.15 768,000
PACKING CO., LLC 湿牛皮

TYSON FRESH 采购蓝
5 101438 发行人 2020.6.29 996,000
MEATS, INC. 湿牛皮

TYSON FRESH 采购蓝
6 101439 发行人 2020.6.29 1,020,000
MEATS, INC. 湿牛皮

NATIONAL BEEF 采购蓝
7 NBL38279 发行人 2020.6.16 840,000
PACKING CO., LLC 湿牛皮


(二)借款与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融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但对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融资合同如下:

1、银行授信合同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合同期限 融资额度金额


以双方依据该
授信协议已经
2020 年 授 字 中国银行股份 和将要签署的
2020.4.29-2021.4.3
1 MX001 号《授信 发行人 有限公司嘉兴 单项授信协议
0
业务总协议》 市分行 及其修订或补
充中约定的金
额为准

中国工商银行
《最高额融资协 最 高 人 民 币
2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2020.5.8-2023.5.8
议》 7,993 万元
嘉兴分行


JXCL202010《贸 中国建设银行
2020.5.15-2020.11.1 最 高 人 民 币
3 易融资额度合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1 7,200 万元
同》 嘉兴分行


1-1-586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合同期限 融资额度金额


JXCL202015《贸 中国建设银行
2020.6.17-2020.12. 最 高 人 民 币
4 易融资额度合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13 4,800 万元
同》 嘉兴分行


2020091800001 杭州银行股份
2020.9.21-2021.9.2 最 高 人 民 币
5 《票据池自助贷 发行人 有限公司嘉兴
0 5,000 万元
业务合同》 分行

公 授 信 字 第
中国民生银行
ZH20000001091 最 高 人 民 币
6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2020.9.7-2021.9.6
80《综合授信合 5,000 万元
嘉兴分行
同》

在公授信字第
贸 融 资 字 第
中国民生银行 ZH2000000109
ZH20000001091
7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2020.9.7-2021.9.6 180《综合授信
80-1《贸易融资
嘉兴分行 合同》最高授信
主协议》
额度内


2、银行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务人 债权人 签订日期 借款期限
(万元)

中国建设
HTZ330630000LDZJ
银行股份 2020.3.27-20
1 202000059《人民币流 发行人 2020.3.27 2,100.00
有限公司 21.3.26
动资金贷款额合同》
嘉兴分行

中国工商
0120400006-2020 年
银行股份
(南湖)字 00401 号 自实际提款
2 发行人 有限公司 2020.8.25 2,000.00
《流动资金借款合 日起 6 个月
(注 ) 嘉兴南湖
同》 1
支行

杭州银行
197C110202000061 股份有限 2020.9.23-20
3 发行人 2020.9.25 2,500.00
《借款合同》 公司嘉兴 21.9.22
分行

197C110202000067 杭州银行
2020.10.1 2020.10.09-2
4 (注 2)
发行人 股份有限 2,495.00
《借款合同》 9 021.10.08
公司嘉兴


1-1-587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务人 债权人 签订日期 借款期限
(万元)
分行




注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提款 1,500 万借款,剩余

500 万尚未提款。

注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提款 1,700 万借款,剩

余 795 万尚未提款。


3、担保合同
担保的主
序 抵押人/保证
担保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权发生 担保金额
号 人/出质人
期间

不超过 2,800 万元的主债权本
HTC330630000Z 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GDB202000063 2020.6.17- 赔偿金、明新旭腾应向债权人
1 辽宁富新 份有限公司嘉兴
《本金最高额保 2023.6.17 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
分行
证合同》 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

197C5162020000 最高融资余额 5500 万元内,明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0.6.3-2
2 471《最高额保证 辽宁富新 新旭腾与债权人签订的所有银
限公司嘉兴分行 023.6.2
合同》 行融资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2020 年南湖(抵)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20.5.8-2 最高余额 7,993 万元的主债权;
3 字 0055 号《最高 辽宁富新 份有限公司嘉兴
(注 ) 023.5.8 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额抵押合同》 1 分行


2020 年南湖(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20.9.11- 最高余额 1,050 万元的主债权;
4 字 0015 号《最高 辽宁富新 份有限公司嘉兴
2023.9.10 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额保证合同》 分行


Z6380479250201 中国建设银行股 2018.12.13
最高限额 7,068.30 万元的主合
5 80124《最高额抵 明新旭腾 份有限公司嘉兴 -2023.12.3
(注 ) 同项下全部债务
押合同》 2 分行 1

Z6380479250201 中国建设银行股 2018.12.13
最高限额 3,817.51 万元的主合
6 80125《最高额抵 明新旭腾 份有限公司嘉兴 -2023.12.3
(注 ) 同项下全部债务
押合同》 3 分行 1




1-1-588
担保的主
序 抵押人/保证
担保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权发生 担保金额
号 人/出质人
期间

不超过 7,200 万元的主债权本
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
Z6380479992018 中国建设银行股
2018.5.21- 赔偿金、明新旭腾应向债权人
7 0 4 3 《 保 证 合 同 辽宁富新 份有限公司嘉兴
2023.5.21 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
(本金最高额)》 分行
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

最高 5,000 万元本金余额;以
JXB2020 人质 17 中国银行股份有 及因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
2020.4.29-
8 1《最高额质押合 明新旭腾 限公司嘉兴市分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注 ) 2021.4.30
同》 4 行 因明新旭腾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最高 5,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
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
JXB2020 人保 17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20.4.29-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9 3《最高额保证合 辽宁富新 限公司嘉兴市分
2021.4.30 现债权的费用、因明新旭腾违
同》 行
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公高质字第 9957
中国民生银行股 最高 5,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
2020Z01090《应 2020.9.7-2
10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嘉兴 以及利息、复利、罚息、实现
收账款最高额质 021.9.6
(注 ) 分行 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押合同》 5

公高保字第 9957 中国民生银行股 最高 5,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
2020.9.7-2
11 2020B01067《最 辽宁富新 份有限公司嘉兴 以及利息、复利、罚息、实现
021.9.6
高额保证合同》 分行 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JXB2020 人质 33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20 年授字 MX001 号《授信
2020.4.29-
12 6《应收账款质押 发行人 限公司嘉兴市分 业务总协议》项下的主债权金
2021.4.30
合同》 行 额

注 1:抵押物为辽(2017)阜新市不动产权第 9000467 号、辽(2017)阜新市不动产权
第 9000468 号及辽(2017)阜新市不动产权第 9000469 号《不动产权证》中载明的不动产。
注 2:抵押物为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 0049432 号《不动产权证》中载明的不动产。
注 3:抵押物为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 0049422 号《不动产权证》中载明的不动产。
注 4:质押物为明新旭腾与成都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奥托利夫(中国)
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
件系统有限公司、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
限公司发生的评估价值为 11,600 万元的应收账款。


1-1-589
注 5:质押物为发行人与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没有发生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
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

的刑事诉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没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1-590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庄君新 余海洁 胥兴春




刘贤军 芮明杰 向 磊




彭朝晖

全体监事签名:

曹逸群 袁春怡 卜凤燕

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签名: 庄君新 胥兴春 刘贤军




Jason Jong Ho Chon Herbert Friedrich Winkler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9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志勇 赵晶




项目协办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芳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59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签名:

王勇




保荐人执行董事签名:

王芳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59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宋正奇 肖 浩 钟梦婷




单位负责人:

顾功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594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卢娅萍 张建东




单位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95
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单位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96
1-1-597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刘赛莉 邓爱桦




单位负责人:

胡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98
七、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
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刘赛莉 邓爱桦




单位负责人:

胡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9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1、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

电 话: 0573-83675036

传 真: 0573-83675036

联 系 人: 胥兴春

公司网址: http://www.mingxinleather.com/

电子信箱: mxauto@mingxinleather.com

查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1-1-600
2、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电 话: 010-63212001

传 真: 010-66030102

联 系 人: 戴馨雨

查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1-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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