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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2-11
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N I N G B O J I F E N G A U T O PA R T S C O . , L t d .



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 1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上海市 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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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JIFENG AUTO PARTS CO.,Ltd.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6,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后总股本 42,0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
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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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同
时,继弘投资还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持有
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
票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拟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公司股东 Wing Sing 就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扣除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老股转让数量)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同时,Wing Sing 还承
诺: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年
末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公司股东君润恒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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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如其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
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其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完毕其所持全部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其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
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同时,君润恒睿还承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
发行人进行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理。
4、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及王继民三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继弘投资股权,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此外,实际控制人邬碧峰还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Wing Sing 股权。
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长王义平、董事邬碧峰、董事王继民还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
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将
向发行人申报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50%;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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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
的承诺

(一)本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情形时(如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使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
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某日收盘价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则停止实施本阶段股价稳定方案。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
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
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

(二)控股股东继弘投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如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做相应调整,下同),继弘投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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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方式稳定股价。本公司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
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
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
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继弘投资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2、继弘投资将以自有资金增持股份,使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
发行人获得现金分红的 20%,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增持方案实施前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
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3、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
本公司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
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
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三)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
的承诺

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如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做相应调整,下同),本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
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当发行人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均
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其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
稳定发行人股价。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
披露其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
股份的计划。
2、将以自有资金增持股份,每十二个月内使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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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度自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金额的 20%,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
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但如果发行人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

三、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真实性的承诺

(一)本公司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承诺如下:
1、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依法公开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有权部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本公
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2、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继弘投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承诺如下: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继弘投资将利用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依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发行人股东 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 公开发
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
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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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继弘投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上市
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申请
文件的真实性承诺如下: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有关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1、东方花旗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本公司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现承诺如下: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国枫凯文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
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的意见》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发行人
律师,郑重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宁波继峰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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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监管部门认定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
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
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
为准。”

四、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为:若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本公司未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
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为:若继弘投资
违反相关承诺,继弘投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在发行人处领
取股东分红,同时继弘投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继弘投资按相关
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股东 Wing Sing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为:若 Wing Sing
违反相关承诺,Wing Sing 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在发行人处
领取股东分红,同时 Wing Sing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 Wing Sing
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股东君润恒睿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为:若君润恒睿未履
行上述承诺,君润恒睿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君润恒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
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君润恒睿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君润恒睿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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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为:若本人违反相关承
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
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
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为:若
本人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
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
成功,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
共享。

六、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本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实行持续、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但以现金分红为主。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以现金形式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后仍有剩余时,公司以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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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
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在进行现金股
利分配之余根据公司股票估值情况发放股票股利。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
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公司应当提
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外部经营环境、投资
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须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应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
由证券事务部将中小股东意见汇总后交由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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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
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七)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对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在本招股说
明书中所披露的 2014 年四季度及全年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审阅。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阅[2015]0050 号《审阅报告》,
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2,112.00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36.06%,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959.56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8.48%。公司营业
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相比均保持了增长。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14 年财
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14 年财务报表
进行了认真审阅,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
变化,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和价格较为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按照生产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和价格没有发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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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及其税收政策等情况较为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公司预计 2015 年一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的
变动幅度在-10%至 10%之间。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
险:

(一)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作为乘用车座椅系统零部件制造商,主要客户为江森自控、李尔集团、
佛吉亚等国际知名座椅厂商在国内外的独资或合资企业。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77%、77.58%、75.73%和 74.37%,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二
级供应商,下游客户主要为从事汽车座椅总成生产的一级供应商;由于汽车座椅
行业生产集中度相对较高,生产厂家数量较少,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处于相对较
高水平。另外,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公司为一汽大众
配套的头枕及扶手总成产品合计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33.58%、34.93%、29.80%和 27.45%,公司对一汽大众存在一定的依赖
风险。
若未来,我国汽车行业出现不利变化,导致公司上述主要客户经营规模下降,
或者公司产品供货未能达到客户要求,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而公
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则公司经营业绩将难以持续增长,甚至可能
面临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配套车型销售价格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新车型销
售价格较高,以后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和竞争车型的更新换代,销售价格将呈下降
趋势。由于整车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顶端,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
能力,因此会将降价部分传导至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导致与其配套的汽车零部件
价格也需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产品质量、技术实力和成本控制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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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面形成的竞争优势,巩固与江森自控、李尔集团、佛吉亚等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
不断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成功抵消了产品价
格下降对公司盈利的不利影响。但就长期而言,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销
售收入增幅逐步放缓,以及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客户对公司产品降价幅度的要求
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公司现已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全部进行了清理,并为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未来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已制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作出了十分严格的规定。因此,上述制度的执
行,将有利于公司规范运行,切实保障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继弘投资,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7.8%的股份,处
于绝对控股地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义平家族,其在本次发行前通过间接方
式合计控制本公司 85%的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王义平家族仍控制本公司 60%
以上的股权,继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权地位和
对董事会的影响力通过行使投票权或其他方式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
人事任免等进行控制,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四)公司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本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4.16%、
43.06%、40.57%和 38.41%,与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高
水平。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乘用车座椅头枕
供应商,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强、市场响应速度快、生产成本控制能力强、生产管
理水平高和规模化经营等综合优势。此外,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国内中高端车型,
产品附加值较大,盈利水平较高。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为满足客户降价要求需要
相应调低产品销售价格,为开拓新的客户和市场,需要在销售价格方面进行适当
让步,以及生产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出现一定幅度
上升,公司综合毛利率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趋势与所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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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特点相适应,且未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但若未来,国内汽车市
场转为不景气,为降低生产成本,发行人客户对发行人提出大幅度的降价要求,
或者座椅头枕及扶手市场竞争加剧,发行人需要通过降价策略获取新的业务订
单,都将可能导致发行人产品毛利率快速下降;同时,若发行人生产所用主要原
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也将对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因此,发
行人未来存在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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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6,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 14.29%。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 7.97 元
发行市盈率: 18.98 倍(每股收益按照公司 2013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03 元(按照公司 2014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78 元(按照公司 2014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加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市净率: 2.87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47,820.00 万元,预计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43,934.52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2,987.48 万元
审计费用: 294 万元
律师费用: 126 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 47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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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Jifeng Auto Parts Co., Ltd.
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变更设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4 日
住所: 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 17 号
邮政编码: 315800
电话: 0574-86163701
传真: 0574-86813075
互联网址: www.nb-jf.com
电子信箱: ir@nb-jf.com
经营范围: 汽车金属件、塑料内饰件的开发、生产
董事会秘书: 王俊宏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峰有限”)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资企业宁波继峰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1]760 号)批准,
根据继峰有限董事会决议和继峰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的《宁波继峰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继峰有限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的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 38,818.95 万元(母公司数)为基础,按
1:0.4637 的比例折合股本 18,000 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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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份公司。
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4 日改制设立,并在浙江省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
取了注册号为 33020040000689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1、发起人

本公司设立为股份公司时的发起人为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
弘投资”)、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Ltd.(以下简称“Wing Sing”)和
宁波君润恒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润恒睿”)。

2、发起人投入的资产

本公司由继峰有限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未进行任何业务、资
产和人员的剥离,原继峰有限资产、负债、机构和人员由本公司承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6,000 万股,公
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36,000 100% 36,000 85.71%

其中:继弘投资 20,808 57.80% 20,808 49.54%

Wing Sing 9,792 27.20% 9,792 23.31%

君润恒睿 5,400 15.00% 5,400 12.86%

本次发行股份 - - 6,000 14.29%

合 计 36,000 100% 42,000 100%


(二)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与股东 Wing Sing 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
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以下简称“王义平家族”)控制下的企业。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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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 Wing Sing 就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扣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老股转让数量)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君润恒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如其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
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及王继民三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继弘投资股权,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此外,实际控制人邬碧峰还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Wing
Sing 股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长王义平、董事邬碧峰、董事王继民还承诺:发行
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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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
后,在任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 6 个
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
减持意向;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发行人的业务概况

主营业务 乘用车座椅头枕及扶手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主营产品包括乘用车座椅头枕、头枕支杆、座椅扶手,主要客户为江
森自控、李尔集团、佛吉亚等国际知名座椅厂商在国内外的独资或合资企
主要产品及其
业,并间接配套给一汽大众、东风日产、神龙汽车、一汽轿车、上海通用
用途
及通用汽车、克莱斯勒、长安福特、一汽丰田、东风本田、华晨宝马等国
内外知名整车厂商。

产品的销售方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向江森、李尔、佛吉亚等汽车座椅生产厂家提
式和渠道 供配套产品。

头枕支杆主要原材料为钢管,座椅头枕及扶手主要原材料为钢管,ABS、
主要原材料
PE、PP 等塑料粒子,异氰酸酯和聚醚多元醇等化工原料,面料等。
我国乘用车座椅头枕领域中,具有一定技术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优势、
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除本公司外,其他均为外资企业在国内设立的独资
企业或合资企业。我国自主品牌整车厂商出于各种因素考虑,也建立了满
行业竞争情况
足自身经营需要的座椅头枕供应商体系,但此类头枕生产企业整体规模较
小、技术和研发能力较弱,具有一定区域性,尚不具有与公司全面竞争的
实力。

公司作为汽车座椅头枕及扶手专业生产厂家,凭借多年积累的综合竞
争优势,已在江森、李尔、佛吉亚等国际知名的座椅厂商中确立了良好的
品牌形象,并获得了多项客户授予的供应商荣誉。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开
公司竞争地位
发水平、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优势,与一汽大众形成了良好的长期
合作关系,公司头枕产品在一汽大众乘用车头枕配套市场份额中占据明显
优势,为一汽大众最大的座椅头枕配套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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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已成功进入国内外多家整车厂商的配套
体系,并发展成为国内少数能同时为欧系、美系、日系、自主品牌等整车
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座椅头枕及扶手供应商。


五、发行人的资产权属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 6 宗土地的使用权证书,土地面积合计
为 158,081.24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 使用 取得 他项
土地证编号 坐落位置 到期日
(平方米) 权人 方式 权利
仑国用(2012) 宁波
北仑小港纬十路 69 号 2055.01.21 16,672.24 出让 无
第 02659 号 继峰
长国用(2010) 长春 评估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 2058.11.30 17,163.00 无
第 01004283 号 继峰 投入
龙国用(2011) 柏合镇规划道路以北、 成都
2061.10.09 20,000.00 出让 无
第 8482 号 世纪大道南延线以东 继峰
仑国用(2012) 北仑区大碶汽配园区 宁波
2062.02.16 40,047.50 出让 无
第 02425 号 (5#地块) 继峰
仑国用(2012) 北仑区大碶汽配园区 宁波
2062.11.07 42,265.50 出让 无
第 12283 号 (14#地块) 继峰
蔡国用(2013) 武汉
蔡甸区奓山街毛湾村 2063.05.29 21,933.00 出让 无
第 5807 号 继峰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广州继峰生产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公司正
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沈阳继峰建设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公司正
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广州继峰、沈阳继峰因其土地使用问题,
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要求搬迁或拆除的,因此对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由其负责全额赔偿。

(二)房屋所有权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8处房屋的产权证书,建筑面积合计48,347.67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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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规划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编号 房屋位置 所有权人
用途 (平方米) 权利
甬房权证仑(开)字 北仑区小港纬十路 69 号
工业 3,340.43 宁波继峰 无
第 2012808183 号 3 幢 1 号;4 幢 1 号
甬房权证仑(开)字 北仑区小港纬十路 69 号
工业 12,787.58 宁波继峰 无
第 2012808182 号 1幢1号
甬房权证仑(开)字 北仑区小港纬十路 69 号
工业 11,122.81 宁波继峰 无
第 2012808119 号 2幢1号
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龙安路 222 号 1 栋 1-2 层 工业 8,537.92 成都继峰 无
0615996 号
1号
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龙安路 222 号 2 栋 1-2 层 工业 857.68 成都继峰 无
0615997 号
1号
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龙安路 222 号 4 栋 1 层 1 工业 40.52 成都继峰 无
0615998 号

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龙安路 222 号 3 栋 1-2 层 工业 1,516.42 成都继峰 无
0615999 号
1号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夏
工业 10,144.31 长春继峰 无
5120003050 号 利路 455 号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继峰的生产用房尚未取得房产
证书,公司正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自有资金投资的迁
建项目建设的生产厂房已竣工投入使用,竣工规划建筑面积为 104,133.55 平方
米,相应的房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商标及专利权

公司目前拥有 4 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所有权人 类别

2010.04.14 至
第 6810120 号 本公司 第 12 类
2020.04.13

2012.01.07 至
继峰 第 8973597 号 本公司 第 12 类
2022.01.06
2012.03.14 至
JIFENG 第 8973596 号 本公司 第 42 类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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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所有权人 类别

继峰 第 8973583 号 注 本公司 第 42 类

注:该商标已取得授权,但尚未取得商标证书。

截至 2014 年 9 月底,公司拥有 157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4 项。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实际控制人王义平家族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
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就不与本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作出了书面承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继峰缝纫/耐 头枕、模具 818.52 2,079.15 1,189.18 -
克泰克继峰 材料 - - 0.28 -
头枕面套、骨架、
1,234.13 1,314.35 - -
重庆德盈 座椅扶手
材料 19.61 11.08 - -


(2)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

A、租赁公司房屋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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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4 年
关联方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9 月
祥仁服装 厂房、办公用房租赁 - - - 0.96
继峰缝纫/耐
厂房租赁 1.80 7.20 3.60 -
克泰克继峰

B、向祥仁服装租赁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向祥仁服装租赁设备支付的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关联方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9 月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祥仁服装 - - - 14.00
及运输车辆

(2)资产收购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股份公司设立前,发行人进行了相关资产
及股权收购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2011 年 1 月 30 日,继峰有限、长春继峰分别与宁波祥仁服装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祥仁服装”)前身宁波继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饰件公
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向其收购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
运输车辆等固定资产,合计收购价格为 555.72 万元,其中设备转让价格按评估
值确定,运输车辆参考二手车市场价格确定。
2011年4月21日,公司与祥仁服装前身内饰件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收购内饰件公司持有的长春继峰100%股权,收购金额为2,889.38万元,股权转让
价格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
上述固定资产及股权收购均履行了相关内部审议程序,收购完成后,本公司
拥有全部汽车零部件相关资产及业务,实现资产、业务的完整性和公司经营的独
立性。

(3)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①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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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1 年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年提供本金 本年收到本金 期末余额

王义平 77.05 204.00 281.05 -

邬碧峰 956.44 - 956.44 -

王义存 150.00 165.00 315.00 -

王萍儿 172.17 1.50 173.67 -

王义伦 5.00 250.00 255.00 -

马小平 - 60.20 60.20 -

继峰房产 1,500.00 4,600.00 5,650.00 450.00

继弘投资 - 4,060.00 3,500.00 560.00

祥仁服装 - 2,095.29 2,095.29 -

合 计 2,860.67 11,435.99 13,286.65 1,010.00



单位:万元

2012 年 1-2 月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提供本金 本期收到本金 期末余额

继峰房产 450.00 - 450.00 -

继弘投资 560.00 30.00 590.00 -

合 计 1,010.00 30.00 1,040.00 -


截至 2011 年末,公司已将上述关联自然人占用的资金全部收回。2012 年 1
月,继弘投资已将截至 2011 年末尚未归还的 560 万元归还给本公司,继峰房产
已将截至 2011 年末尚未归还的 450 万元归还给本公司。2012 年 1 月,宁波继峰
向继弘投资提供资金 30 万元,2012 年 2 月,宁波继峰收回上述资金 30 万元。
截至 2012 年 2 月底,宁波继峰已将上述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全部收回;2012
年 3 月起,宁波继峰不再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②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和归还关联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除上述资金往
来外,由于 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期间长春继峰属于祥仁服装之全资子公司,
祥仁服装为支持长春继峰的经营发展,向其提供资金并为其垫付款项。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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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度,祥仁服装向长春继峰提供资金并垫付款项共计 40 万元,长春继峰归还当期
及以前年度款项 1,200 万元,截止 2011 年末资金往来已全部结清。
综上,自 2012 年 3 月以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关联方之间未再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4)资金占用费收取情况

2011 年,公司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关联方收取了相应的资金占
用费,具体收取情况如下:

关联方 资金占用费收取金额(万元)

王义平 16.71

邬碧峰 87.33

王义存 15.85

王小娟 5.04

王萍儿 10.71

王义伦 8.24

马小平 0.76

继峰房产 110.12

合计 254.77


2012 年,公司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继弘投资收取资金占用费 4.59
万元,向继峰房产收取资金占用费 2.85 万元,合计收取资金占用费 7.44 万元。

5、关联担保

(1)2010 年 4 月 22 日,王义平、邬碧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B9407201028007201),为继峰有限自 2010
年 4 月 22 日至 2013 年 4 月 22 日期间获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的贷
款等授信而形成的或有负债提供保证担保,全部债务最高余额为 3,500 万元。
(2)2010 年 12 月 9 日,王义平、邬碧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B9407201028030001),为继峰有限自 2010
年 12 月 9 日至 2013 年 12 月 9 日期间获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的贷
款等授信而形成的或有负债提供保证担保,全部债务最高余额为 8,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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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3)2011 年 12 月 27 日,王义平、邬碧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
行签署《担保解除协议书》,双方同意提前终止上述编号为 2B9407201028007201
和 2B94072010280300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王义平、邬碧峰因上述合同所产
生的一切担保责任解除。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比
较小。报告期内,除关联方资金往来外,其他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整合汽车零部
件业务,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而发生的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等行为,有
利于公司未来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本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存在一定的不规范之处,但公司已按要求对
资金占用进行了清理,并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关联方收取了资金占用费,
因此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公司正常经营没有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现
有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行为遵循了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没有对公司独
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的情况。《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定。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单位:万元
性 出生 2013 年度税
姓名 职务 简要情况
别 年份 前薪酬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浙

王义平 董事长 男 江大学高级研修班证书。曾在岱山水泥 134.47

厂、岱山县泥峙镇企业办公室等单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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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性 出生 2013 年度税
姓名 职务 简要情况
别 年份 前薪酬
作,曾任内饰件公司董事长、继峰有限
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重庆德盈执行
董事、继峰座椅部件董事长等职。现兼
任长春继峰执行董事,成都继峰执行董
事,武汉继峰执行董事,广州继峰执行
董事,一汽四环继峰董事长,继峰缝纫
执行董事,丰通继峰董事长兼总经理,
沈阳继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柳州继峰
执行董事、重庆华弘执行董事兼经理、
重庆碧峰执行董事等职。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岱
山泥峙药厂、舟山化纤厂等单位工作,
1962 曾任继峰有限执行董事等职。现兼任继 未在本公司
邬碧峰 副董事长 女
年 弘投资执行董事及经理,Wing Sing 董 领薪
事,继峰房产董事长,旭昌国际执行董
事等职。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曾任继峰有限总经理助理、继峰缝
董事
王继民 男 纫董事等职。现兼任一汽四环继峰董事, 31.15
总经理助理 年
丰通继峰董事,继弘投资监事,旭昌国
际监事,小港分公司负责人等职。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在宁波德
昌工业缝纫机零件有限公司、宁波名钟
机电工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曾任慈
董事 1963
郑鹰 男 溪市福尔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继峰 35.22
总经理 年
有限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继峰
座椅部件董事等职。现兼任武汉继峰监
事,一汽四环继峰董事,继峰缝纫监事,
沈阳继峰监事,柳州继峰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台

何建国 董事 男 展集团东一公司技术总监、继峰有限技 18.41

术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技术总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台塑工业(宁
波)有限公司,曾任宁波世明会计师事
1978 未在本公司
王小平 董事 男 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敏实集团财务
年 领薪
总部会计主管等职。现任宁波君润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监事,宁
波君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二级律师。曾任职于宁波市律师事
务所,曾任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建民 独立董事 男 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浙江海 5 万元/年

泰律师事务所执委会委员,并兼任浙江
万里学院客座教授,宁波市律师协会会
长,宁波仲裁委仲裁员,宁波太平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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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性 出生 2013 年度税
姓名 职务 简要情况
别 年份 前薪酬
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震
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铜仁西
投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
1945 曾任岱山县水泥厂厂长,岱山县二轻工
王仁和 独立董事 男 5 万元/年
年 业局局长,岱山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主任等职,2005 年退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高级会计师。曾在宁波市水产局渔
需物资公司、浙江水产学院等单位工作,
曾任宁波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宁波

舒敏芬 独立董事 女 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 5 万元/年

宁大留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宁
大波力高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职。现任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
务处处长。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浙

戴亿表 监事 男 江佛顶山电扇厂、内饰件公司等单位工 11.97

作。现为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岱
1962 山啤酒厂、岱山华通电器公司、内饰件
胡亚波 监事 男 24.93
年 公司等单位工作。曾任公司设备部经理,
现任公司设备总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岱
1964 山泥峙药厂、浙江岱美聚氨酯有限公司、
邬杨朝 监事 男 15.16
年 内饰件公司等单位工作,现任公司研发
部泡沫工程师。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曾在山东煤矿莱芜机械厂、浙江德

马金艳 副总经理 女 安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拓普减震 26.15

系统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曾任继峰座
椅部件董事。现兼任一汽四环继峰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在湖北楚风专用汽车厂、宁波拓

张道兵 副总经理 男 普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拓普减震系统有 25.70

限公司等单位工作,曾任公司总经理助
理、继峰座椅部件监事等职。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佛
山市工业公司磨具厂、东莞市明日机械

江德立 副总经理 男 厂等单位工作,曾任温岭市申林汽车部 25.57

件有限公司技术部项目经理、玉环市南
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1977 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
樊伟 财务总监 男 88.29
年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经理、高级经
理、总监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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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性 出生 2013 年度税
姓名 职务 简要情况
别 年份 前薪酬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王俊宏 董事会秘书 男 历。曾在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14.48

务部工作。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设立于2011年4月13日,注册资本为1,700万元,注册
地址为北仑区大碶普陀山路45号4幢201室,法定代表人为邬碧峰。继弘投资主要
从事投资业务,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还通过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公司)从事
房地产开发业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继弘投资(母公司数)总资产为39,599.61万元,净
资产为35,594.24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41.5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宁波
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继弘投资(母公司数)总资产为46,399.12万元,净资
产为41,393.75万元,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5,799.5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义平家族,包括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
间接控制本公司 85%股权。
王义平先生现为公司董事长,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在岱山水泥厂、岱山县泥峙镇企业办公室等单位工作,曾任内饰件公司董事长、
继峰有限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等职。
邬碧峰女士现为公司副董事长,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在岱山泥峙药厂、舟山化纤厂等单位工作,曾担任继峰有限执行董事等职。
王继民先生现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曾任继峰有限总经理助理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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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 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667,420.66 80,457,937.50 138,758,488.53 131,818,659.30

应收票据 58,503,723.55 68,850,949.93 16,460,190.85
13,338,696.93

应收账款 202,773,992.92 173,299,649.46 105,586,212.52
118,308,534.56

预付款项 7,116,753.02 23,944,970.30 10,225,613.85 17,987,565.68

其他应收款 7,686,980.07 1,620,507.01 1,514,059.38 17,386,802.91

存货 184,627,989.70 143,601,442.23 99,065,957.13 92,724,626.01

其他流动资产 1,637,121.86 - - -

流动资产合计 515,013,981.78 491,775,456.43 381,211,350.38 381,964,057.2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 1,147,990.53 1,174,482.43 -

固定资产 357,880,554.81 108,624,743.36 102,521,968.26 84,835,070.04

在建工程 29,563,867.76 160,892,610.77 23,204,503.94 1,605,186.56

无形资产 62,253,698.00 61,252,215.89 56,157,860.97 16,168,692.78

长期待摊费用 2,926,415.31 2,929,528.70 3,101,013.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53,731.35 4,952,405.53 4,027,228.96 1,998,351.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52,746.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2,031,013.23 339,799,494.78 190,187,057.83 104,607,301.36

资产总计 977,044,995.01 831,574,951.21 571,398,408.21 486,571,358.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5,000,000.00 - - -

应付票据 1,020,921.42 7,714,297.59 2,813,429.16 1,508,0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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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 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153,609,432.60 104,275,524.08 56,748,829.87 53,371,700.50

预收账款 474,834.95 316,424.59 - 585,349.20

应付职工薪酬 10,298,640.88 16,472,904.46 8,463,469.92 6,764,923.11

应交税费 11,564,405.34 14,688,063.00 2,798,711.39 4,582,325.10

应付利息 104,888.89 - - -

其他应付款 316,938.87 273,685.60 868,618.10 950,545.04

其他流动负债 5,079,855.12 6,14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247,469,918.07 149,880,899.32 71,693,058.44 67,762,871.94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债合计 247,469,918.07 149,880,899.32 71,693,058.44 67,762,871.94

股东权益

股本 360,000,000.00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资本公积 26,683,628.58 206,683,628.58 206,683,628.58 206,683,628.58

盈余公积 -288,130.33 35,548,520.57 17,795,795.02 3,232,813.75

未分配利润 35,548,520.57 258,655,687.94 92,419,296.95 28,263,134.3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05,368,294.19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727,312,313.01 680,887,837.09 496,898,720.55 418,179,576.65


少数股东权益 2,262,763.93 806,214.80 2,806,629.22 628,910.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9,575,076.94 681,694,051.89 499,705,349.77 418,808,486.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77,044,995.01 831,574,951.21 571,398,408.21 486,571,358.6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营业总收入 701,128,380.44 750,494,049.77 519,867,952.91 469,196,311.51

其中:营业收入 701,128,380.44 750,494,049.77 519,867,952.91 469,196,311.51

二、营业总成本 532,476,229.43 540,696,699.71 365,462,098.68 321,966,7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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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其中:营业成本 431,805,381.61 445,990,670.32 296,012,747.66 262,001,642.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584,604.82 6,810,568.77 5,352,309.86 4,052,263.34

销售费用 15,200,690.66 15,753,666.06 12,049,952.19 10,254,613.10

管理费用 74,558,123.25 66,326,759.97 55,006,963.14 45,165,773.39

财务费用 3,123,484.19 2,460,675.21 -2,960,958.56 4,056,174.45

资产减值损失 1,203,944.90 3,354,359.38 1,084.39 -3,563,720.93

投资收益 609,748.86 493,975.41 -101,041.96 -

三、营业利润 169,261,899.87 210,291,325.47 154,304,812.27 147,229,565.99

加:营业外收入 7,411,298.85 8,730,209.62 11,018,620.55 10,502,262.53

减:营业外支出 88,417.10 746,435.98 60,253.62 66,906.63

其中:非流动资产
32,258.29 682,290.57 60,253.42 51,929.24
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 176,584,781.62 218,275,099.11 165,263,179.20 157,664,921.89

减:所得税费用 27,891,553.54 34,032,606.55 20,016,316.12 19,433,788.75

五、净利润 148,693,228.08 184,242,492.56 145,246,863.08 138,231,133.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47,512,606.25 183,989,116.54 145,319,143.90 138,232,223.10
者的净利润
其中:被合并方在
- - - 2,678,696.59
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180,621.83 253,376.02 -72,280.82 -1,089.96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1 0.51 0.40 0.3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1 0.51 0.40 0.38

七、其他综合收益(其他
综合亏损以“-”号填 -360,162.91 - - -
列)

八、综合收益总额 148,333,065.17 184,242,492.56 145,246,863.08 138,231,133.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47,224,475.92 183,989,116.54 145,319,143.90 138,232,223.10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1,108,589.25 253,376.02 -72,280.82 -1,089.96
综合收益总额

注:公司2014年9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36,000万股,为保证会计指标的
前后期可比性,以变更后的总股本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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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773,103,667.59 709,917,986.44 579,847,362.55 562,529,687.86


收到的税费返还 442,177.35 303,858.97 - 515,817.2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6,365,024.26 16,087,835.94 28,922,857.23 57,560,422.30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9,910,869.20 726,309,681.35 608,770,219.78 620,605,927.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427,516,662.14 409,010,254.01 300,990,368.91 302,753,110.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12,685,912.21 95,682,774.67 60,516,143.78 48,387,147.2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3,911,007.09 64,953,856.46 57,876,584.81 47,680,128.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41,414,291.81 31,491,097.53 33,813,357.40 38,491,508.29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5,527,873.25 601,137,982.67 453,196,454.90 437,311,894.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24,382,995.95 125,171,698.68 155,573,764.88 183,294,032.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077,667.11 174,729.06 11,538.46 86,879.91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1,668,340.00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46,007.11 174,729.06 11,538.46 86,879.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16,947,819.96 176,313,381.14 84,560,898.39 49,337,787.87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68,340.00 1,5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557,585.63 - - 28,893,810.47
支付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505,405.59 177,981,721.14 86,060,898.39 78,231,598.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4,259,398.48 -177,806,992.08 -86,049,359.93 -78,144,718.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86,585.00 - 2,250,000.00 84,6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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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686,585.00 - 2,250,000.00 630,000.00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3,000,000.00 29,000,000.00 - 7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207,157.78 1,023,628.30 450,267.71 810,073.97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893,742.78 30,023,628.30 2,700,267.71 155,440,073.9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8,000,000.00 29,000,000.00 - 9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02,913,802.14 326,900.18 66,600,000.00 91,272,346.09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157,524.36 - -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693,944.24 2,460,948.22 1,023,628.30 450,267.71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607,746.38 31,787,848.40 67,623,628.30 186,722,613.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7,714,003.60 -1,764,220.10 -64,923,360.59 -31,282,539.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1,505,796.41 -3,084,567.01 1,765,424.28 -4,898,517.43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9,096,202.54 -57,484,080.51 6,366,468.64 68,968,257.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80,250,779.72 137,734,860.23 131,368,391.59 62,400,134.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51,154,577.18 80,250,779.72 137,734,860.23 131,368,391.59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单位:万元

2014 年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48.72 -68.23 -5.90 -4.71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666.01 858.52 1,094.01 1,025.58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 15.77 - - -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10.28 151.20
用费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 - - 267.87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2-35
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4 年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9 月

除上述各项之外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78 8.09 7.73 22.86

小 计 782.29 798.38 1,106.12 1,462.80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
108.70 120.73 138.27 160.41
示)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73.59 677.64 967.86 1,302.3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73.59 677.64 967.86 1,302.39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9 月
流动比率 2.08 3.28 5.32 5.64

速动比率 1.34 2.32 3.94 4.2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51% 17.84% 12.77% 13.85%

资产负债率(合并) 25.33% 18.02% 12.55% 13.9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73 5.15 4.64 4.08

存货周转率(次) 2.63 3.68 3.09 3.2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341.85 23,202.93 17,603.67 16,571.59

利息保障倍数 86.67 668.71 - 128.8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35 0.35 0.43 0.5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8 -0.16 0.02 0.1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
0.34% 0.08% 0.06% 0.05%
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注:1、2012 年公司无利息费用支出,无需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2、公司 2014 年 9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为保证会计指标
的前后期可比性,以变更后的总股本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每股净现金流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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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收益计算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年 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4 年 1-9 月 21.11% 0.41 0.41

2013 年 31.24% 0.51 0.5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2012 年 30.88% 0.40 0.40

2011 年 36.19% 0.38 0.38

2014 年 1-9 月 20.15% 0.39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3 年 30.09% 0.49 0.49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2 年 29.12% 0.38 0.38

2011 年 34.31% 0.35 0.35

注:公司2014年9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36,000万股,为保证会计指标的
前后期可比性,以变更后的总股本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四)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讨论和分析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增长较快,其中: 2012年末较2011年末增长17.43%,
2013年末较2012年末增长45.53%,2014年9月末较2013年末增长17.49%,表明公
司业务发展较快,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带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所占比例较高,截至2011年末、2012年末、2013
年末和2014年9月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50%、66.72%、59.14%
和52.71%,主要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和劳动密集型行业,现有业务经营所需
的固定资产相对较少,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所占比例逐年提高,主要由于公司为完善生产布
局和提升产能,购置土地和固定资产投入等资本性支出快速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较稳定,无非流动负债,公司以流动负债为主的负
债结构与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匹配。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职
工薪酬和应交税费等。
201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2011年末增长5.80%,增长幅度较小,表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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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经营状况基本稳定。
2013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 2012 年末大幅增长 109.06%,主要原因为 2013
年公司业务量大幅增长,采购量相应增加,因此,应付账款余额大幅上升。
2014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较 2013 年末增长 65.11%,主要原因系:(1)
公司为优化生产布局,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宁波继峰迁建项目,并设立沈阳继
峰、柳州继峰等子公司,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因此,通过借入 6,500.00 万元短
期银行借款满足营运资金所需;(2)为应对国庆长假生产及第四季度新项目的
生产,公司 9 月采购量较大,从而导致应付账款余额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负债率总体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高水平,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整体负债水平
较低,资产流动性高,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
债能力。

2、对盈利能力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公司业务经营产生的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
外收支金额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以主营业务收入为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均超过 95%,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座椅头枕、支
杆、扶手等汽车座椅零部件的销售;2012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11.02%;2013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44.34%,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迅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头枕、支杆及座椅扶手等产品的销
售。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公司头枕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2.56%、56.46%、56.78%和 55.40%,支杆
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79%、16.79%、
11.92%和 9.64%,座椅扶手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17.85%、14.45%、19.86%和 24.08%。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
要包括门板扶手、侧翼、导套及模具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自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的毛利。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的毛利占公司营业毛利的比例
分别为 99.86%、99.23%、99.21%和 98.79%。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头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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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杆和座椅扶手三大产品产生的毛利。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
头枕产生的毛利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55.87%、62.20%、60.94%
和 57.87%,支杆产生的毛利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17.78%、
12.85%、10.69%和 9.92%,座椅扶手产生的毛利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
分别为 17.08%、13.81%、17.73%和 22.23%。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毛利占比的波动
趋势与产品收入占比趋势基本保持一致,表明公司业务稳定,各类产品销售收入
及毛利均同比波动。

3、对现金流量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正,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
2011 年,公司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力度,资金回笼情况良好,当年经营性应
收项目(剔除非业务性质资金往来后)金额减少 3,098.37 万元,公司盈利能够得
到有效的现金流支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年净利润。
2012 年,公司剔除非业务性质资金往来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
当期净利润差异较少,表明公司经营较为稳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当期
净利润总体保持一致,资金回收情况较好。
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公司无非业务性质资金往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主要原因在于当期公司业务规模大幅扩大,营业收
入与净利润较 2012 年大幅上升,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及存货增加较多,从而导致
资金回流较慢,低于当期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主要原因是公司
近几年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购置土地、生产设备,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增加厂房建设投入,以确保公司产能增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为减少
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收购了关联方祥仁服装所持长春继峰的股权,公
司业务布局更为完整。

4、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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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投资内容 支出金额

收购内饰件公司经营性资产 555.72

收购内饰件公司所持长春继峰 100%股权 2,889.38

投资设立武汉继峰 3,000

宁波继峰迁建项目 6,719.11




(五)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A、2011 年继峰有限现金分红 9,000 万元

经继峰有限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按股东出资比
例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红 9,000 万元(含税)。有关该次分红履行的具体程序如
下:
① 2011 年 8 月 25 日,继峰有限召开董事会,经审议,董事会决议决定以
现金方式向公司股东分红 9,000 万元(含税)。
② 继峰有限已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上述现金股利发放完毕,其中向
Wing Sing 分配的现金股利 2,880 万元已根据相关税收规定,按 10%的比例缴纳
所得税 288 万元。

B、2012 年 3 月,宁波继峰现金分红 2,520 万元

经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11
年末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 元(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520 万元。

C、2012 年 9 月,宁波继峰现金分红 4,140 万元

经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公司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3 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4,1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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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D、2014 年,宁波继峰现金分红 10,080 万元

经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13 年末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6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0,080 万元。
除上述股利分配外,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实施其它股利分配方案。

2、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4 年 11 月 20 日,本公司拥有一家分公司(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小港分公司)、七家全资子公司:包括长春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春继峰”)、广州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继
峰”)、成都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继峰”)、武汉继峰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继峰”)、沈阳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沈阳继峰”)、宁波继峰缝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峰缝纫”)、柳
州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继峰”);六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宁波一汽四环继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四环继
峰”)、宁波丰通继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通继峰”)、继峰汽车
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继峰”)、重庆市合川区华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弘”)、重庆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碧峰”)、捷克继峰汽车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克继峰”);已注销子
公司宁波继峰汽车座椅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峰座椅部件”)及其控股的
长春一汽四环继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一汽四环继峰”),并已
将所持合营公司重庆德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德盈”)的股权
全部对外转让。上述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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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分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6 月 9 日
住所: 宁波市北仑区纬十路 69 号 1 幢 1 号
负责人: 王继民
经营范围: 汽车金属件、塑料内饰件的开发、生产

2、长春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长春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5 月 7 日
住所: 汽车产业开发区夏利路 455 号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汽车内饰件、汽车零部件、汽车减震器
股权结构: 宁波继峰持股 100%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长春继峰总资产为5,884.02万元,净资产为3,614.30
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247.4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长春继峰总资产为6,922.02万元,净资产为3,813.39
万元,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199.0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3、广州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州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5 月 19 日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汽车城东风大道以东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机械技术开发服
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 宁波继峰持股 100%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州继峰总资产为1,643.61万元,净资产为1,1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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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242.2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广州继峰总资产为1,761.48万元,净资产为1,290.75
万元,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111.1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4、成都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成都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15 日

住所: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安路 222 号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泡沫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 宁波继峰持股 100%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成都继峰总资产为6,260.01万元,净资产为2,229.78
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374.7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成都继峰总资产为5,346.73万元,净资产为2,409.86
万元,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180.0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5、武汉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武汉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3 月 14 日

住所: 武汉市蔡甸区武汉常福工业示范园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经营范围: 汽车金属件、塑料内饰件的开发与生产。

股权结构: 宁波继峰持股 100%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武汉继峰总资产为3,015.63万元,净资产为2,970.00
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32.05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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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至2014年9月30日,武汉继峰总资产为3,258.19万元,净资产为2,980.61万元,
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10.6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沈阳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沈阳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3 月 13 日

住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一号路 164 号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经营范围: 汽车金属件、塑料内饰件开发、生产

股权结构: 宁波继峰持股 100%


沈阳继峰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截至2014年9月30日,
沈阳继峰总资产为2,180.90万元,净资产为2,179.44万元,2014年1-9月实现净
利润-20.5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宁波耐克泰克继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继峰缝纫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继峰缝纫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2 月 6 日

住所: 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 17 号 1 号楼三层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经营范围: 汽车座椅头枕、扶手面套缝制

股权结构: 宁波继峰持股 100%


耐克泰克继峰设立时为公司合营公司,本公司持股50%,捷克耐克泰克汽车
公司(nectec Automotive s.r.o.)持股50%。2013年4月,耐克泰克继峰外方股
东 捷 克 耐 克 泰 克 汽 车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捷 克 格 拉 默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 Grammer
Automotive CZ s.r.o.)。2013年12月5日,本公司与Grammer Automotive CZ s.r.o.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100,000.00元的价格受让Grammer
Automotive CZ s.r.o.持有的耐克泰克继峰50%股权。2014年3月31日,耐克泰克


1-2-44
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继峰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4
年9月,耐克泰克继峰更名为宁波继峰缝纫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耐克泰克继峰总资产为1,169.51万元,净资产为
247.55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38.6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继峰缝纫总资产为768.89万元,净资产为370.85万元,
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119.3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柳州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柳州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26 日

住所: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和润路北 1 号 4 号标准厂房二层南 2、3 跨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各种汽车座椅头枕及组件、扶手及相关零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经营范围:
售后服务。
股权结构: 宁波继峰持股 100%


截至2014年9月30日,柳州继峰总资产为354.64万元,净资产为64.96万元,
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35.0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宁波继峰汽车座椅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继峰原持有继峰座椅部件82%的股权,因继峰座椅部件设立后未曾实际
开展经营业务,已于2014年3月注销。有关继峰座椅部件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继峰汽车座椅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9 月 30 日
住所: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十路 69 号 2 幢 1 号三楼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经营范围: 汽车座椅部件、汽车内饰件、注塑件、金属件的制造、加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继峰座椅部件总资产为100.73万元,净资产为1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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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1.4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0、宁波一汽四环继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一汽四环继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28 日
住所: 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 17 号 2 号楼三层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股权结构: 宁波继峰持股 55%,长春富安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5%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一汽四环继峰总资产为2,353.28万元,净资产为
138.89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55.4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一汽四环继峰总资产为3,939.43万元,净资产为421.31
万元,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317.4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11、长春一汽四环继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继峰座椅部件原持有长春一汽四环继峰55%的股权,因长春一汽四环继峰停
止经营,已于2013年6月20日注销。有关长春一汽四环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长春一汽四环继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5 月 17 日
住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夏利路 455 号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汽车座椅头枕、扶手、门板扶手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开发、
经营范围:
生产制造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长春一汽四环继峰总资产为500.56万元,净资产为
500.45万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0.45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3 年 6 月 20 日,长春一汽四环继峰因停止经营已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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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继峰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文): 继峰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外文): Ji Feng Automotive Interior GmbH

成立时间: 2014 年 1 月 17 日

住所: Steigweg 24,97318 Kitzingen

注册资本: 250,000 欧元

经理: Christoph Seidel,Jürgen Hürtgen

经营范围: 汽车内饰零部件、组件和系统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贸易
宁波继峰持股 80%,Christoph Seidel 持股 10%,Jürgen Hürtgen
股权结构:
持股 10%

截至2014年9月30日,德国继峰总资产为514.99万元,净资产为479.09万元,
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113.0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宁波丰通继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丰通继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2 月 24 日

住所: 宁波市北仑区纬十路 69 号 1 幢 1 号

注册资本: 5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汽车部件、金属件的批发、出口以及以上产品原材料的批发及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股权结构: 宁波继峰持股 51%,丰田通商株式会社持股 49%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丰通继峰总资产为50.88万元,净资产为50.60万元,
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4.4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重庆市合川区华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华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0 月 13 日

住所: 重庆市合川区草街拓展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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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 宁波继峰持股 80%,重庆赢新聚氨酯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持股 20%


目前重庆华弘正在进行前期筹备工作,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15、重庆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重庆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4 日

住所: 重庆市合川区草街拓展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义平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 重庆华弘持股 55%,上海昱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5%


目前重庆碧峰正在进行前期筹备工作,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16、捷克继峰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文): 捷克继峰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外文): Jifeng Automotive Interior CZ s.r.o.

成立时间: 2014 年 4 月 1 日

住所: 捷克利帕市赛德拉齐科瓦 984/26

注册资本: 10,000 捷克克朗

经理: Christoph Seidel

经营范围: 未在贸易许可法附件 1 至 3 中指出的生产、贸易和服务

股权结构: 德国继峰持股 100%


德国继峰于2014年10月与捷克自然人VLASTIMIL SOJKA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作价3.7万捷克克朗受让其持有的Consors s.r.o.公司100%股权。德国继峰已于
2014年11月向VLASTIMIL SOJKA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办理完成捷克继峰更名、股
东变更事宜。目前捷克继峰正在进行前期筹备工作,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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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17、重庆德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继峰原持有重庆德盈50%的股权,2014年3月,本公司与沈阳金远东汽车
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所持重庆德盈50%股权全部
转让给沈阳金远东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5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
本公司不再持有重庆德盈的股权。有关重庆德盈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德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2 月 22 日

住所: 重庆合川区草街拓展园区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保国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德盈总资产为 1,969.72 万元,净资产为 117.23
万元,2013 年实现净利润 46.11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重庆鸿源会计师事务有限
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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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计划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等一般用途。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批文
(万元) (万元)
汽车头枕总成、支杆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1 35,056 32,656
及扶手总成项目 员会宁开政项[2012]39 号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2 研发中心项目 4,599 4,599
员会宁开政项[2012]38 号
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
3 不超过 30,000 6,700 -
银行贷款

注:基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不确定性,为及时抓住发展机遇,抢占更多市场份额,
公司计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将自筹资金先行启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除自筹的 2,400 万元外,公司将按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
定进行置换,并完成后续资金投入。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万元) 合 计
项目
第1年 第2年 (万元)

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 15,577 17,079 32,656

研发中心项目 796 3,803 4,599

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计划中,“第 1 年”指募集资金到位后 12 个月内,其余表述依次类
推。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已累计投
入金额为 19,267.54 万元,项目建设的生产厂房已竣工投入使用,购置的部分设
备也已用于产品生产,项目新增产能已部分释放,有利于公司 2014 年座椅头枕
及扶手产销量快速增长。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为 777.9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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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一)国内汽车产业长期向好

随着近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快速增加,我国人均 GDP 也呈现快速增长趋
势。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我国汽车消
费市场快速扩大。2013 年我国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1,808.46 万辆和 1,792.80
万辆,产销量增长幅度高于汽车整体产销量增长幅度。根据国际乘用车市场发展
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乘用车市场的中长期发展趋势主要由 R 值决定的,R 值为一
个国家或地区平均车价与这一国家或地区人均 GDP 的比值。经验数据表明,R
值大于 3 时,千人汽车拥有量上升较为缓慢,当 R 值达到 2-3 时,该国家或地区
私人汽车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千人汽车拥有量将开始加速上升,当 R 值达到 2
及以下后,汽车普及率将极大提高。随着我国人均 GDP 值不断提高和汽车价格不
断下降,我国 R 值已进入 3-5 区间,越来越多省份的 R 值开始进入 2 或 3 的行列,
这表明我国居民汽车购买力显著提升,我国乘用车市场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从汽车保有量数据来看,近年来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不断提升,尤其是乘用
车保有量增速明显,2002 年,我国千人乘用车保有量仅为 9.36 辆,截止 2012
年末,我国千人乘用车保有量为 66.05 辆。但与全球平均千人汽车保有量水平相
比,仍有较大差距,并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居民收入水
平,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是较为合理的预计,可见我国乘用车
行业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全球汽车工业发展带来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出口前景良好

2009 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际汽车市场需求低迷,严重影响了我国
汽车零部件产品出口。2010 年以来,世界经济逐步复苏,国际市场汽车零部件
需求也逐步恢复增长,出口企业受惠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国内汽车零部件
企业出口产品竞争力也明显提升。2013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额为 598.21 亿
美元,同比增长 8.13%;2014 年上半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额为 309.13 亿美
元,同比增长 9.78%(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11 年 9 月,国际能源署发布年度世界能源展望预测,预计 2035 年全球乘

1-2-51
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用车保有量将比当前翻倍,达到约 17 亿辆,未来乘用车市场空间巨大。我国汽
车零部件出口情况直接取决于全球整车行业的发展。随着全球汽车市场持续发
展,乘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整车市场对上游行业汽车零部件的需求日益提高,
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市场需求将呈现良性上升趋势。

(三)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向中国转移的需求强烈

近年来,随着竞争不断加剧,全球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加大了向
新兴市场产业转移的速度,中国成为全球产业转移的主要目的地之一。目前,中
国不仅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销量市场,而且也成为很多国际知名厂家主要销
售区域市场,通用、福特、大众和现代等整车厂商在国内设立的合资企业纷纷投
资扩产,使得我国汽车行业竞争加剧。
迫于整车不断降价和劳动力成本压力,合资整车厂商零部件采购战略逐步向
我国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本土制造企业转移。目前,在汽车座椅头枕及扶手领域,
日韩车系的供应商体系仍较为封闭,多为整车厂商体系内的日韩系独资或合资供
应商配套。但近年来,为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缓解竞争压力,日系整车厂家已
开始较多采用质量可靠的本土供应商进行配套,为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了市
场机遇。此外,外资品牌厂家目前在国内投产的高端车型,其部分零部件仍主要
依赖进口或外资零部件供应商。随着本土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工艺设
计和技术水平等各方面竞争实力不断提升,结合现有生产制造成本优势和地缘优
势,必将能够进入日韩系厂家和其他高端车型的零部件配套领域,未来市场前景
可观。
综上可见,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在世界汽车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全球汽
车零部件产业转移和零部件配套本土化为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提供了良好
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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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可能存在的
下列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基本保持在 80%左
右,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
材料包括钢管、塑料粒子、化工原料和各类面料等。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
国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呈现较大幅度波
动,显著增加了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管理难度。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
大幅波动,将不利于公司生产成本控制,进而影响公司盈利的稳定性。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
别为 11,122.13 万元、12,463.53 万元、18,253.49 万元和 21,392.09 万元,占
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70%、23.97%、24.32%和 30.51%,占当期末资产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2.86%、21.81%、21.95%和 21.89%。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
入和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但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普遍较短,公司主要客户为江
森自控、李尔集团等公司,资金实力较为雄厚,信誉良好,付款及时,公司应收
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公司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和销售货款的回收管理。但是,考虑到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果公司客户资
信状况、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基准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4.31%、
29.12%、30.09%和 20.1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上升,但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尚不能发挥效益,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
致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1-2-53
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市场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
略地位。2009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鼓励实施积极
消费政策,不断开拓城乡市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
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高国内外汽车配套市场份额。我国《汽车产业发
展政策》也明确指出,鼓励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
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对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和进入国
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国家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
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公司受益于国家关于汽车工业及零部件产业的鼓励发展政策,但是若宏观经
济过热导致汽车产业投资过度或者汽车过度消费导致环境污染加剧、城市交通状
况恶化,鼓励汽车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可能发生调整,甚至出台抑制产能过剩的政
策,从而将影响整个汽车零部件行业,进而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座椅头枕及扶手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行业,其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产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
性波动都将对我国乘用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因此,公司作为乘用车座椅头枕
及扶手供应商,也将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五)技术风险
近年来,为了适应消费者需求,汽车制造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
工艺,与此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公司
作为国内领先的乘用车座椅头枕生产企业,十分注重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并
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和客户要求,不断进行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开发,以巩
固公司在座椅头枕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但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新产品开发活动
中,存在因设计失误造成产品与客户要求不符或未能够及时开发出与新车型相配
套的新产品而带来的新产品开发风险,并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另外,
随着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客户将对本公司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提出更高的要
求,若公司产品研发与生产能力不能同步跟进,无法满足市场的要求,本公司产
品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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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
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并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具有较强
的可操作性,但仍然不能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市场状况发生较大的变
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向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主要是原有优势产品的产能扩张,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
座椅头枕、头枕支杆及座椅扶手的产能将大幅增长,对公司未来市场开拓能力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经过了认真的可行性分析,但如果公司
市场拓展不力,或者产品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
化,则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鉴于公司头枕产品在一汽大众占有的配套市场份额已处于较高水平,若公司
不能进一步提升在一汽大众的配套市场份额,或者因竞争加剧,公司在一汽大众
的配套市场份额出现明显下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新增产能难以
完全消化的风险。
2、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模
和业绩水平产生积极作用。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实施过程
存在着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受到市场变化、工程进
度、工程管理、设备供应及设备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不能按期竣工投产
的风险。
3、募集资金运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资金需求量较大,共需上市募集资金投入
37,255 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需要募集资金投入 32,656 万元,公司固定资产
规模将有大幅度增加。一旦项目产品无法按预期实现销售,则存在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等在内的成本费用大幅增
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现有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和毛利率情况,本着谨慎原则,测算正常市
场情况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但若未来公司主要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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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价和毛利率水平因竞争加剧出现大幅下降,则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
临达产后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作为生产型中外合资企业,公司自 2008 年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半”的优惠政策,即:2008 年、2009 年,公司免缴企业所得税;2010 年、2011
年和 2012 年,公司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25%,实际执行的
所得税税率为 12.5%。2011 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自 2011 年至
2013 年,公司可享受 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于 2014 年 9 月 27 日到期,公司也已提交相关资料正在申请复审,目前公司已作
为拟通过复审的企业完成公示,但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公司今后能
否继续享受 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获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对公司净利润影
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项目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9 月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 1,616.14 2,135.26 2,046.79 1,882.15

净利润 14,869.32 18,424.25 14,524.69 13,823.11

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10.87% 11.59% 14.09% 13.62%

扣除税收优惠后的净利润 13,253.18 16,288.99 12,477.90 11,940.96


根据上表分析,若公司未来不能享受相关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净利
润水平将受到较大影响。

2、财政补贴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金额分
别为 1,025.58 万元、1,094.01 万元、858.52 万元和 666.01 万元,占当期利润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50%、6.62%、3.93%和 3.77%。若国家相关财政政策发生变
化或由于公司自身原因,致使本公司不能获得上述政府补助,将对本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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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汇率风险
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公
司出口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568.27 万元、10,181.78 万元、15,744.83 万元
和 11,317.37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76%、19.75%、21.16%
和 16.43%。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欧元或美元进行结算。我国自 2005 年 7 月开始实行以
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兑
美元、欧元的汇率发生了较大幅度的波动。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公司发生的汇兑损失分别为 489.85 万元、-176.54 万元、308.46 万
元和 134.31 万元。随着公司产品出口业务规模不断增长,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将逐步加大。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1,500 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 1,500
万元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包括:销售合
同、采购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银行借款合同。
(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执行的诉讼事项
具体如下:

1、宁波鑫泰诉发行人租赁合同纠纷案

宁波鑫泰与发行人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在租期届满后因租赁物的恢复原状
等事宜发生纠纷,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起诉发行人,要求其承担租赁物内设
施恢复原状的费用以及因未恢复租赁物原状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损失合计
1,069,474 元。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根据宁波鑫泰的起诉书向发行人签发了
(2014)甬仑立预初字第 672 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并根据宁波
鑫泰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签发(2014)甬仑立预字第 672-1 号《民事裁定书》,
冻结了发行人的 100 万元银行存款。
2014 年 9 月,发行人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反诉状,就双方租
赁合同纠纷事宜对宁波鑫泰提起反诉,要求其返还变压器、赔偿电费损失、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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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押金和退还安装货运电梯款项,发行人已于 2014 年 11 月向宁波市北仑人民法院
缴纳反诉事宜的诉讼费。

2、Grammer AG 诉德国继峰不正当竞争案

Grammer AG 为德国当地与发行人从事相似业务的生产型企业。Grammer AG
因质疑德国继峰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致使其员工离职后赴德国继峰
任职,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向德国 Würzburg(维尔茨堡)当地的法院起诉德国
继峰及其管理人员 Christoph Seidel,要求法院对德国继峰的相关行为进行调
查,勒令德国继峰 6 名员工停职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并承担赔偿责任。
2014 年 11 月,德国继峰及其管理人员 Christoph Seidel 与 Grammer AG 在
Würzburg 当地的法院达成和解协议,德国继峰及其管理人员 Christoph Seidel
合计需向 Grammer AG 其支付和解费用 2 万欧元,同时德国继峰及其管理人员
Christoph Seidel 应避免在与 Grammer AG 的员工进行商务联系时窃取其内部商
业信息和商业秘密。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
事项。
(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作为一
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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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和发行时间的安排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宁波继峰 宁波市北仑区大
汽车零部件股份 碶璎珞河路 17 0574-86163701 0574-86813075 王俊宏
有限公司 号
保荐人(主承销 上海市中山南路
俞军柯、魏浣忠、
商):东方花旗证 318 号 2 号楼 24 021-23153888 021-23153500
杨婷婷、邵荻帆
券有限公司 楼
律师事务所:北京 北京市西城区金
国枫凯文律所事 融大街一号写字 010-88004488 010-66090016 姜瑞明、胡琪
务所 楼 A 座 12 层
杭州市江干区新
会计师事务所:中
业路 8 号华联时 潘晓姿、周海斌、
汇会计师事务所 0571-88879499 0571-88879441
代大厦 A 幢 601 章祥
(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市江干区新
资产评估机构:天
业路 8 号华联时
源资产评估有限 0571-88879765 0571-88879992-9765 陆学南、陈菲莲
代大厦 A 幢 1202
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中 上海市浦东新区
国证券登记结算 陆 家 嘴 166 号
021-68873878 021-68870064 -
有限公司上海分 中国保险大厦
公司 36 楼
收款银行:中国工
上海市浦东大道
商银行上海市分 - - -
9号
行第二营业部
拟上市的证券交
上海市浦东南路
易所:上海证券交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528 号证券大厦
易所



询价推介时间: 2015 年 2 月 6 日至 2015 年 2 月 9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5 年 2 月 11 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5 年 2 月 11 日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5 年 2 月 12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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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时间和地点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
一、查阅地点: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二、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三、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审计报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网址: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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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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