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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10-10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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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及的词语与招股意向书释义一节中所列的词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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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事项:
一、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等关于股份锁定、
持股意向、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失信补救措施、稳定股价等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发行人股东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新华网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在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2年 3月 22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发行人股东中国经济信息社、中
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及减持股份意向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发行人股东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承诺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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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数量
锁定期满后第 1至第 24个月,承诺方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的比例应不超过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华网股票数量的 50%。自锁定期满后第 25个月开始,承诺方可视情况自行决定减持。
2、减持方式
承诺方减持新华网股份将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3、减持价格
承诺方在锁定期满后第 1至第 24个月内减持的,每次减持价格不低于新华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新华网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其他事项
(1)承诺方所做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控股股东
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未来监管部门对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比本减持计划更为严格,承诺方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修改减持计划。
(2)承诺方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 个工作日将通
过新华网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3)若承诺方发生需向新华网或投资者赔偿,且必须减持股份以进行赔偿的情形,
在该等情况下发生的减持行为无需遵守本减持计划。
(4)承诺方承诺未来将严格按照本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
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承诺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由全国社会保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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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函》(财文资函[2012]12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新华通讯社、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将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采用直接划转股份方式履行转持义务的原国有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人、发行人律师、会计
师事务所的信息披露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发行人股东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承诺:
“对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与此同时,本单位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发行人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本单位同时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事宜进行审议时,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发行人承诺:
“如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并进行公告。发行人将按照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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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
“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
“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我们接受委托,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 0152006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6] 01520027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6]
01520024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6] 01520026号)及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6] 01520025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我们承诺如下:
“如果因我们出具上述文件的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上述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其用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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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控股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发行人股东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承诺:
“1、如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3)本单位违反本单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本单位违反承诺给发行
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单位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①将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②若本单位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单位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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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
权益。
3、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
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3)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
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将依法对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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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六)控股股东、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发行人股票如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单位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如发行人拟采取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单位承诺就该等回购事
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如本单位因主观原因未按《稳定股价预案》及届时公告的增持计划等公开披露
文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且在发行人告知本单位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后仍不履行的,本单位将采取如下措施:
(1)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单位按《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
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2)发行人有权扣留其应向本单位支付的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按《稳定股价预
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发行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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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开始采取如下一项或几项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
(4)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措施。
2、如本公司因主观原因未按《稳定股价预案》及届时公告的回购方案等公开披露
文件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公司承诺并保证将接受本承诺的内容作为公司新选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标
准之一,要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选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如发行人拟采取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
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如本人届时同时持有公司股票,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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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上投赞成票。
3、如本人因主观原因未按《稳定股价预案》书面告知董事会具体增持计划,或已
书面告知但未按《稳定股价预案》及届时公告的增持计划等公开披露文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且在发行人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后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留其应向本人支付的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后的全年报酬。”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新华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积极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修改的薪酬制度与上述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未来制定、修改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述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稳定股价预案
(一)稳定股价措施概述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情况(以下称“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将于前述第 20个交易日(以下简称“启动日”)开始采取如下一项或几项措施稳定股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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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
4、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措施。
稳定股价措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应保证该等措施实施后不会使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如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被触发,则至少需采取上述多项措施中的一项稳定公司股价,在履行完毕上述多项中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 120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上述多项中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第 121个交易日开始,如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重新负有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义务。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回购股份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被触发后,公司董事会应自启动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并予以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
下列任一条件被满足时,公司董事会应在 10个交易日内向控股股东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控股股东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将具体增持计划书面告知董事会,并由公司公告:
(1)公司未如期公告回购股份方案或该等方案因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任何原
因未获实施。
(2)公司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并实施回购方案,将导致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
公司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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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下列任一条件被满足时,公司董事会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将具体增持计划书面告知董事会,并由公司公告:
(1)控股股东未如期告知公司增持计划或该等计划因任何原因未获实施。
(2)控股股东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并实施增持计划,将导致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或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并实施增持计划,将导致增持股份的金额及/
或比例超过本预案(三)、2、(1)所述上限。
4、公司公告回购方案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选
择主动制定增持计划并书面告知董事会,由公司公告。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内容及实施程序
1、回购股份
(1)回购方案内容
回购股份方案应包括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回购方式、回购使用的资金来源及实施完成期限等内容,且该等回购应遵循《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
③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②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2)实施程序
①回购股份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事宜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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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赞成票;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事宜投赞成票。
②回购股份方案依法需经国有资产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备案的,需相应履行该等手续。
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④回购股份方案应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完毕其他相关法定手续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2、控股股东增持
(1)增持计划内容
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应包括增持的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增持方式、增持使用的资金来源及实施期限等内容。该等增持应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各项:
①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控股股东单一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质押股票贷款等方式)不超过公司上市后其累计从公司所获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③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④控股股东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②、③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2)实施程序
①控股股东应按本预案规定如期告知董事会具体增持计划。
②增持计划应于公司公告该等增持计划并履行完毕其他相关法定手续之日起 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如前述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控股股东买卖股票,则前述实施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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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的最迟期限可顺延 N个交易日。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增持计划内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应包括增持的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增持方式、增持使用的资金来源及实施期限等内容。该等增持应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各项:
①其单一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②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 20%。
(2)实施程序
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按本预案规定如期告知董事会具体增持计划。
②增持计划应于公司公告该等增持计划并履行完毕其他相关法定手续之日起 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如前述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前述实施完毕的最迟期限可顺延 N个交易日。
(四)信息披露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时,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在相关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的 2个交易日内或实施完毕、实施期限届满之日起的 2个交易日内,及时向公司通报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许可获批情况、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由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稳定股价相关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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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
自相关主体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制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或届时制定的其他稳定股价方案)、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如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自动终止实施。
公司采用回购股份措施稳定股价时,如上述情形在董事会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后至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个交易日期间出现,董事会应取消该次股东大会或取消审议回购方案的提案,并相应公告和说明原因。
(六)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被触发时,如公司因主观原因未按本预案及届时公告
的回购方案等公开披露文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主观原因未按本预案书面告知董事会
具体增持计划,或已书面告知但未按本预案及届时公告的增持计划等公开披露文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
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留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分红,同时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义务,公司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留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后的全年报酬。
3、本预案中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由相关主体提出,并由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
规定进行公告后,即构成相关主体对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公开承诺,如达到实施条件而拒不履行的,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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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预案的制定、修改及效力
本预案的制定及修改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预案自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自动生效,有效期三年。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公司新选举及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同意以 2014年末总股本 15,570.88万股
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 6,711.05万元(含税)。根据本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 2015年度分红预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分红预案待确定后提交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于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由公司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生效)》以及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具体规划和实施安排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长期规划和实施安排
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未来三年具体的分红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就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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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时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二)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和实施安排
1、上市后三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盈利、现金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在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且须保证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3、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在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派发股票股利。
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定价依据,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定价依据,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16年 1-9月业绩预测
根据公司 2016 年 1-6 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结合公司审计报告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公司 2016 年 1-9 月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7.57 亿元-7.67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40%-42%;公司 2016年 1-9月预计实现净利润 16,142万元-17,21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12%。
六、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摘要“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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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风险
互联网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其发展水平与宏观经济情况密切相关,包括我国经济在内的全球经济的总体运行情况与发展趋势是影响本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公司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经营稳定、抵御风险能力较强,但是经营情况仍与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较为密切。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本公司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与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信息传播渠道相比,互联网信息服务具有信息及时更新、海量传播、覆盖面广、可交互性强等特性,在与传统媒体的竞争中日益领先并实现了行业高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的广阔前景,逐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加入竞争。除与本公司商业模式较为类似的其他中央及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外,行业内成熟商业网站借助其丰富的用户资源,可能对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的访问量及客户量造成一定影响,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影响。
尽管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在市场准入、权威内容以及品牌和用户资质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且本公司依托“新华网 xinhuanet”所集聚的领先用户访问量形成了独特的核心竞争力,但随着市场参与者数量的逐渐增加以及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业务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有可能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商业模式风险
与传统经济和传统行业相比,互联网行业作为新经济、新服务的典型代表,用户需求转化快,盈利模式创新多。互联网企业既有的盈利手段可能随着用户需求转变难以继续推广使用,创新盈利模式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并对原有市场竞争主体产生冲击。若本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新闻、资讯服务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或者不能及时捕捉和快速响应用户需求的变化进而不断对现有盈利模式进行相应完善和创新,公司盈利模式的有效性将可能受到削弱,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性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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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络广告业务风险
本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网络广告,网络广告服务具有明显的“注意力经济”特征,网站用户规模越大、受众面越广,越容易吸引广告客户的关注,从而获得相关客户广告投入。“新华网 xinhuanet”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拥有庞大的用户规模和领先的用户黏性,在重点新闻网站中名列前茅。但是,如果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将“新华网 xinhuanet”的媒体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则公司的网络广告业务收入存在无法达到预期增长水平的风险,从而影响本公司的业绩。
(五)国家购买服务业务风险
本公司为政府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本公司承担“中国政府网”、“中国
文明网”等国家级政府网站的建设和运营;(2)公司承担国际互联网新闻宣传系统建设
项目,并为政府提供相关信息服务。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国家购买服务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国家购买服务业务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逐渐减弱。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公司国家购买服务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44%、9.59%、4.09%和 3.83%。
尽管上述服务需求的持续性和公司的独特优势保证了上述国家购买服务业务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且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逐渐降低,然而一旦前述提供的服务项目终止,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月 31日及 201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2,945.07万元、19,674.30
万元和 32,688.63 万元,分别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 28.41%、31.04%和 32.77%。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40,141.90万元。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系收入大幅增加,未到结算期,故该部分业务的销售款截至报告期末未收回。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之比与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相近。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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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
净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
应收账款
净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
应收账款
净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
应收账款
净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
人民网 53,035.60 45.63 52,666.57 32.82 44,162.44 27.88 30,889.13 30.05
新浪 142,481.94 24.27 158,256.82 44.69 158,949.59 33.81 117,902.46 29.08
搜狐 142,953.42 13.02 177,675.94 14.13 140,982.37 13.77 94,100.77 11.02
腾讯 881,000.00 6.51 706,100.00 6.86 458,800.00 5.81 295,500.00 4.89
平均值 304,867.74 22.36 - 24.63 - 20.32 - 18.76
发行人 40,141.90 37.71 32,688.63 32.77 19,674.30 31.04 12,945.07 28.41
注 1:以上公司数据均来自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半年度公告;
注 2:上表中新浪、搜狐每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按照当期期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折算。
注 3:上表中 2016年 6月 30日的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2016年 6月 30日应收账款净额/(2016年1-6月营业收入*2)
(七)关联交易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公司来自控股股东新华社及其他下属单位的收入分别为 5,830.92万元、5,881.87万元、7,263.19万元和 1,899.74万元,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80%、9.28%、7.28%和 3.57%。随着公司近年来总体
业务规模的增长,尽管关联交易占比整体逐渐降低,但若关联交易终止,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八)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 号)和《关于下发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3 号)的规定,明确本公司 2013年度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 号);2014 年 11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宣部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 号),规定对文化企业按照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已征收入库的,可以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执行期限为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保留和延续原有给予转制企业的税收减免等多方面优惠政策。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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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4,167.63万元、4,798.24万元、6,478.26万元和 2,575.18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
分别为 24.81%、26.07%、24.78%和 25.20%。
同时,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982.44万元、1,223.91万元、763.35万元和 185.10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
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5.94%、6.76%、2.94%和 1.82%。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税收优惠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9.20%、31.05%、26.97%和 26.56%。
若公司所得税优惠及政府补助优惠政策不能持续,公司经营业绩将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九)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等的人力成本、内容采购成本、资产折旧摊销以及线路费等,公司的营业成本面临不断增长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网络广告、移动互联网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相关业务成本持续上升;为吸引优质互联网行业人才与销售人才,人工成本不断增加。如果公司主营业务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等产品服务的收入不能同步上涨以抵消成本上升的压力,公司将面临成本上升而导致的利润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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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拟发行股数: 5,190.2936万股,公司股东无公开发售股份
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00%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按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7.33元(按 2016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除以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预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 2016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与预计的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照每股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取向网下投资者询价及网上投资者申购相结合的方式,或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合法可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总计为 5,730.66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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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4,800.00万元
审计费用和验资费用 385.00万元
律师费用 190.00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300.0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55.66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舒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院 12号楼 1-5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号金隅大厦 4-8层
联系电话:(010)88050888
传真:(010)88050888
联系人:杨庆兵、宋波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保荐代表人:姚旭东、赵沛霖
项目经办人:高青、安垣、马陆陆、张佳心、刘畅、王远、王琨、招杰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三)分销商
名称: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 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 A座二区 4层
法定代表人:张宝荣
项目经办人:傅佳
电话:(021)68598025、(021)68598019
传真:(021)6859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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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财富中心 A座 40层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经办律师:王建平、唐丽子、姜翼凤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张杰军、宗伟、丘汝、彭闳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顾仁荣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2号楼 4层
联系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经办会计师:刘国源、潘守卫
(七)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思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1号院北方地产大厦 802室
联系电话:(010)88580645
传真:(010)88580460
经办评估师:陈思、黄葵

名称: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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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层
联系电话:(010)68090088
传真:(010)68090099
经办评估师:徐兴宾、赵玉玲
(八)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层
联系电话:(021)58708
传真:(021)58754185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
传真:(021)68804868
(十)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户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1001085100056000400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于 2015年 11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完成新发H股股份并挂牌上市。截至 2016年 8月 11日,新华社全资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10.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18%。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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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一)初步询价日期:2016年 10月 13日
(二)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 10月 17日
(三)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期:2016年 10月 18日
(四)网上、网下发行缴款日期:2016年 10月 20日
(五)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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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HUANET CO.,LTD.
注册资本:15,570.88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舒斌
成立日期:2000年 7月 4日(2011年 5月 16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号金隅大厦 4-8层
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院 12号楼 1-5层 101
邮政编码:100162
电话号码:(010)88050888
传真号码:(010)88050888
互联网网址:www.xinhuanet.com,www.news.cn
电子信箱:xxpl@xinhuanet.com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前身为新华网络。新华网络于 2000年 7月 4日由新华社、信息社共同出资设立。2011年 1月 28日,中央外宣办下发《关于<新华网络有限公司重组改制方案>的批复》(中外宣发函[2011]21号),同意新华网络重组改制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筹)。
2011年 3月 21日,财政部下发《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函》(财教函[2011]22号),同意新华网络整体变更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新华网络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8,764.06 万元按 91.28%比例折为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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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共计 8,000.00 万股;其中新华社持有 7,757.58 万股,占总股本的 96.97%;信息
社持有 242.42万股,占总股本的 3.03%。
2011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在工商总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号为1033888,注册资本 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舒斌。
(二)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在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新华社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采编、宣传相关的资产,主要业务为新闻采编及宣传。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新华社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由新华网络整体变更而来,承继了新华网络的整体资产和全部业务。
本公司成立时主要从事的业务为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和移动互联网业务等。
三、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570.8808万股,本次公司拟发行新股 5,190.2936万
股,公司股东无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及《财政部关于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函》(财文资函[2012]12 号)批复,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将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若本次发行 5,190.2936万股,其中
新华社等九家股东直接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规定数额划转至社保基金,合计划转
513.9170万股,具体为:新华社转持 428.0073万股,文产基金(有限合伙)转持 20.9895
万股,新闻发展深圳公司转持 15.5709万股,信息社转持 13.1730万股,中国联通转持
10.3806万股,南方报业转持 10.3806万股,中国电信转持 5.1903万股,江苏广电转持
5.1124 万股,中信信托转持 5.1124 万股。皖新传媒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转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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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由其国有出资人以自有资金一次性向中央金库缴纳现金方式履行,上缴额为国有出资人对皖新传媒的持股比例,乘以皖新传媒应转持股数 5.1124 万股,再乘以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出的等额现金。上述股东最终向社保基金划转的具体股份数量及现金数量将依据公司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确定。该等转由社保基金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国有股,社保基金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
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 新华社(SS) 12,840.1041 82.46% 12,412.0968 59.79%
2 文产基金(有限合伙)(SS) 629.7145 4.04% 608.7250 2.93%
3 新闻发展深圳公司(SS) 467.1265 3.00% 451.5556 2.18%
4 信息社(SS) 395.1446 2.54% 381.9716 1.84%
5 中国联通(SS) 311.4177 2.00% 301.0371 1.45%
6 南方报业(SS) 311.4177 2.00% 301.0371 1.45%
7 中国电信(SS) 155.7089 1.00% 150.5186 0.73%
8 江苏广电(SS) 153.4156 0.99% 148.3032 0.71%
9 中信信托(SS) 153.4156 0.99% 148.3032 0.71%
10 皖新传媒(SS) 153.4156 0.99% 153.4156 0.74%
11 社保基金(SS)-- 513.9170 2.48%
12 公众投资者-- 5,190.2936 25.00%
合计 15,570.8808 100.00% 20,761.1744 100.00%
注:“SS”系 State-ownedShareholder的缩写,指国有股东。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
1 新华社(SS) 12,840.1041 82.46%
2 文产基金(有限合伙)(SS) 629.7145 4.04%
3 新闻发展深圳公司(SS) 467.1265 3.00%
4 信息社(SS) 395.1446 2.54%
5 中国联通(SS) 311.4177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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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
6 南方报业(SS) 311.4177 2.00%
7 中国电信(SS) 155.7089 1.00%
8 江苏广电(SS) 153.4156 0.99%
9 中信信托(SS) 153.4156 0.99%
10 皖新传媒(SS) 153.4156 0.99%
合计 15,570.8808 100.00%
注:“SS”系 State-ownedShareholder的缩写,指国有股东。
(三)本公司中自然人股东的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股东中无自然人股东。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信息社、新闻发展深圳公司均系新华社持股 100.00%的全
资子企业。除上述情况外,其余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新华社持有本公司 82.46%的股份,新闻发展深圳公司持有本公司 3.00%的股份,信息社持有本
公司 2.54%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华社及其下属的信息社、新闻发展深圳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新华网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其他股东文产基金(有限合伙)、中国联通、南方报业、中国电信、江苏广电、中信信托、皖新传媒承诺其在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2年 3月 22日)起 36个月内且自新华网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对于上述股东转由社保基金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社保基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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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承继上述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四、本公司业务
(一)本公司业务概述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和移动互联网。
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
网络广告网络广告展示与发布,主要包括常规展示类广告和特约类广告。
信息服务多媒体信息服务、大数据智能分析服务、举办论坛、会议活动。
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中央政府网站及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网站建设、信息发布、运行维护。
移动互联网移动媒体业务、移动增值业务、移动信息化业务、在线教育业务。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及竞争地位
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是我国最具公信力和最有影响力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新华网以“传播中国,报道世界”为己任,秉承“权威声音,亲切表达”的理念,以采集、编辑和发布新闻信息资讯为主,按照“做强新闻网、做特社交网、做优移动互联网、追踪物联网、服务信息化”的发展思路,建成覆盖全媒体产品链的综合性传播平台。凭借强大的多媒体信息采集、智能化信息挖掘、知识化信息加工、多渠道信息发布能力,本公司向全球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用户提供高质量、多语种、多媒体的综合新闻信息服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业务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
依托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的权威地位和作为世界性通讯社的全球信息网络,新华网拥有权威的内容资源、广泛的用户基础、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等主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以下竞争优势:
1、强大的股东背景和独特的资源优势
新华社是中国国家通讯社,是国家授权独家发布国家重大新闻信息的权威机构。作为四大世界性通讯社之一,新华社拥有覆盖全球的新闻信息采集和传播网络。
“新华网 xinhuanet”是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站,是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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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排头兵,也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中文新闻网站之一。根据新华社对新华网的授权,新华网可以第一时间使用、编辑和播发新华社的稿件,新华网日均发稿量20,000条左右,具有领先的新闻信息资源优势。
新华社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 31个国内分社,在境外设有 180个分支机构,拥有约 6,800名新闻信息记者,组成了覆盖全球范围最广的新闻信息采集网络。
新华网是新华社全球全媒体新闻信息的主要发布平台,受权使用新华社新闻信息资源并向商业网站销售。新华网是海内外互联网用户了解中国、认识中国以及认识世界、观察世界的重要窗口。
2、权威性、及时性、原创性、创新性和多语种及全媒体的内容优势
权威性方面,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以及国内外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热点焦点等,都在“新华网 xinhuanet”上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新华网 xinhuanet”已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界人士和各类互联网用户获取新闻资讯的重要渠道。迄今为止,接受新华网访谈的各级政府官员、企事业单位机构负责人、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典型人物和外国政要累计超过 6,610 人次;新华网自 2001 年起按照中央授权对历次“两会”、党代会以及政治局常委见面会、总理记者招待会、建国 60周年、建党 90周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博鳌论坛、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70周年等国内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外交活动和国际重大活动进行现场直播。
温家宝在担任国务院总理期间连续三年来到新华网及其承建的中国政府网与海内外互联网用户在线交流。2009 年新华网在国内独家网络直播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中国青年对话,2013年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2014年新西兰总理约翰·基做客新华网并与中国互联网用户在线交流、2015 年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接受新华网独家访谈,2016年上半年,新华网独家专访了卢森堡副首相施耐德、尼泊尔总理奥利、以色列议会议长埃德尔斯坦、加拿大前副总理希拉·科普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中国事务个人特使白良。
彰显了新华网的权威性和国际影响力,强化了新华网在国内外互联网用户心目中的权威地位。
及时性方面,“新华网 xinhuanet”在全球范围许多重大突发事件报道中是国内首发网站。在伊拉克战争爆发、汶川地震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中,新华网都在全球率先播报,第一时间向全球互联网用户传递权威、准确的信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的报道中,第一张照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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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华网发出;在每年的总理记者招待会报道中,新华网新闻发布与现场同步,是海内外所有媒体的重要信息源。
原创性方面,新华网拥有新华社每天提供的大量专供稿件,同时还具有独立的新闻采编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新华社共有约 6,800名新闻信息记者,在世界各地的新闻现场采集并发回第一手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原创新闻。有新闻的地方就有新华网,成为各大媒体的广泛共识。在百度等搜索引擎网站搜录的中文新闻信息中,新华网是原创新闻和评论的搜录量最大、搜录率最高、响应速度最快的网站之一,积极有效地引导了网上舆论和社会舆论。长期积累的新闻采编经验和一流的职业素养的采编队伍为保证新华网新闻信息内容的专业性奠定了基础。
创新性方面,新华网积极探索新媒体技术的传媒应用,紧密追踪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优化数据新闻、动新闻等新闻报道形态,探索机器人新闻、传感器新闻等创新应用。2014年,新华网率先创建了基于生物传感技术的用户体验实验室,用于广告效果、在线教育和掌媒传播效果监测;2015 年,新华网融媒体未来研究院成立了国内首个人工智能传媒实验室,并展开对业务协同产品的开发,以探索新闻内容的全媒体化和移动化的呈现,为海内外受众群体提供更多权威、独家的“高附加值”全媒体资讯产品。2015年 6月,新华网在国内媒体中率先成立首个全国性新闻无人机编队,参加了天津滨海爆炸事故的核心区航拍任务,显示出较高的报道水平;2015年 12月,新华网融媒体未来研究院推出国内第一代生物传感智能机器人(软件系统)“Star”(思达),在业界引起轰动。
多语种方面,“新华网 xinhuanet”每天以中文(简、繁体)、英文、法文、西班牙文、德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韩文、葡萄牙语 10个语种和藏、维、蒙三个少数民族语言,24 小时不间断发布新闻信息,是世界各国人民了解中国发展情况以及中国观点立场的重要平台。
全媒体方面,新华网使用文字、图片、图表、Flash 动画、音视频、论坛、博客、微博、手机短信、WAP、客户端、手机报、聚合新闻(RSS)等多媒体报道形式,通过PC、智能终端、户外屏媒等多终端展示平台,正实现从多媒体向全媒体的加速转型。
全媒体知识化加工平台与内容管理平台实现集成和融合,可视化 H5技术及全景摄影技术在全网普及推广,基于媒体融合理念的全媒体播放器成功上线,技术驱动报道创新和经营拓展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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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优势和传播优势
新华网秉承新华社 80 多年的品牌优势,坚持新闻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和贴近性,形成了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成为党和政府最为重视、广大互联网用户最为信赖的权威网站之一。
新华网域名“www.news.cn”曾被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评为中国“十大最有商业价值 CN 域名”第一名。“新华网 xinhuanet”被评为“中国优秀文化网站”、“最具影响力网站”、“中国网站最具影响力品牌”、“中国新媒体年度十大品牌”、“中国新媒体创新年度品牌”、“中国最具影响力新闻门户”、“最受信赖的新闻网站”。新华网拥有的“新华直播”被评为“中国新闻奖名专栏”,“新华头条”、“新华网评”等重点栏目被中国互联网协会评为“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新华网xinhuanet”权威、快捷的新闻信息报道受到国际政要和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荷兰首相吕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巴勒斯坦首任总理阿巴斯、巴基斯坦总理吉拉尼、联合国副秘书长朗斯基、新西兰总理约翰·基、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卢森堡副首相施耐德、尼泊尔总理奥利、以色列议会议长埃德尔斯坦、加拿大前副总理希拉·科普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中国事务个人特使白良等在国内独家做客新华网。
新华网凭借其权威性和影响力,还举办了一系列高端品牌活动,在各行业领域享有广泛声誉。由新华网联合其他媒体组织的一年一度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已经成为互联网媒体和企业社会责任双重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此外,新华网还先后主办或承办了“中国网事感动网络年度人物评选”、“城市网络形象排行榜”、“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中国能源高层对话”等大型品牌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独特的资源优势、品牌优势、传播地位,使新华网具有领先的传播优势。新华网的综合排名在全球网站中不断攀升。根据 Alexa统计数据,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新华网在全球约 7亿个网站中的排名进入前 100位,国际综合排名稳定在 70位左右,重大事件发生时单日排名屡屡突破 50位,最高单日排名 25位。新华网的访问流量在中央新闻网站中居领军地位。根据 ChinaRank统计数据,截至 2016年 7月 14日,独立访问者数量为 26,964人/百万人,人均页面浏览量为 5.7页/人。
4、高质量的互联网用户受众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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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华网 xinhuanet”权威、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和高端的媒体定位,大量高端互联网用户成为新华网长期忠实的受众,用户特点突出表现为社会影响力大、消费能力强、分布范围广。新华网吸引了包括政府官员、企业管理人员、媒体从业者等广泛的影响力人群,其中政府官员和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占比约四成,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到七成,远高于同行业水平。新华网用户覆盖全部互联网人群,年龄、职业构成更为合理。得益于合理的用户结构,新华网在新闻信息传播、社会影响力、商业价值、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巨大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开展的各项经营活动的成长。
5、丰富高端的客户资源优势
凭借高端品牌效应,新华网已同 36家世界 500强企业建立广告业务合作关系,并且与 6家 4A级广告代理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大数据智能分析产品已拥有一批党政机关、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等高端客户资源。在网站建设与技术服务方面,中组部、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都成为新华网政府网站建设、新媒体平台的重要用户。由于新华网拥有国内领先的内容采集发布水平、专业化的新闻信息审核把关能力和一流的技术运维平台,使新华网承建的政府网站在各类政府网站评比中均位居前列。良好的运营成果稳定了现有的客户资源,也吸引了更多的高端客户,既为本公司带来了稳定的经营收入和高端的品牌形象,也为新华网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经验丰富的核心人才优势
新华网拥有一支团结稳定、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善于创新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均具有 10年以上的媒体运营经验。在国内外重大事件报道和重要经营合作中,能够积极有效组织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报道和经营效果,多次在重大报道中获得中央领导高度评价和“中国新闻奖”等全国性重要奖项。
新华网同时拥有一支经历多次重大报道、有丰富报道经验的全媒体采编团队。公司大部分采编人员参与过全国“两会”、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十八次代表大会等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报道,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具有全媒体新闻信息加工、快速组织新闻专题及大型集成交互专题、制作数据新闻、撰写原创报道和评论、全方位开展现场直播、全媒体覆盖进行重大新闻报道的能力。
新华网现有技术团队具有多年的互联网研发经验,多人曾参与新华网最初的筹建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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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并持续至今,通过新华网自身的技术建设和承建网站的建设,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近年来随着公司化的运作,技术部门组建了成规模的专业研发团队,吸引了大量高端人才,产生大量研发成果,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已成功申请了 48项软件著作权,取得 3项专利技术,另有 1项专利技术已经处于国家专利局实质审查阶段,4项专利技术处于受理阶段。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运输工具和电子及办公设备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运输工具 669.35 173.98 495.37 74.01%
电子及办公设备 7,326.65 2,445.97 4,880.69 66.62%
合计 7,996.01 2,619.95 5,376.06 67.23%
注:成新率=当期期末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当期期末资产账面原值×100%。
2、租赁房产情况
(1)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97号南楼
根据本公司与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97号南楼三、四层的房屋(含公摊面积),房屋用途为办公;
租赁期 6年,自 2012年 7月 15日至 2018年 7月 14日。
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新华社基建房产管理局持有西全字第 03471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新华社出具的确认文件,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出租相关办公用房。
(2)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9号金隅大厦 4层、5层、6层、7层、8层、
15A
2014年 11月 18日,本公司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9 号金隅大厦 4层、5 层、6层、7层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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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 3年,自 2014年 9月 1日至 2017年 8月 31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西股字第 163007号《房屋所有权证》。
2015 年 2 月 13 日,本公司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9号金隅大厦 8层 0801-0824房间,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 2年 4个月,自 2015年 5月 1日起至 2017年 8月 31日止。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西股字第 163007号《房屋所有权证》。
2015年 11月 23日,本公司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9号金隅大厦 15A层 15A01-15A24房间,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为 3年,自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西股字第 163007号《房屋所有权证》。
(3)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6号求是大厦 1301-1302房间
2015 年 8 月 4 日,本公司与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6 号求是大厦的 1301-1302 房间。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自 2015年 5月 18日起至 2017年 5月 17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杭房权证第 07544680和 07544718号《房屋所有权证》。
(4)广州市新港东路 2-4号 4层
本公司与广州市富煜盈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广州市新港东路 2-4号 4层的房间。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 5年,从 2014年 10月1日至 2019年 9月 30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广州市新港渔村饮食娱乐有限公司持有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850023966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广州市新港渔村饮食娱乐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广州市新港渔村饮食娱乐有限公司授权广州市富煜盈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经营广州市新港东路 2-4号 4层的房屋租赁服务。
(5)南京新城科技园嘉陵江东街 18号 05栋 14楼
2015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与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京新城科技园产业项目入驻协议》,本公司租赁位于南京新城科技园嘉陵江东街 18号 05栋14楼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 3年,从 2015年 7月 1日起至 2018年 6月 30日止。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根据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情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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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说明》,该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6)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 11号怡心楼一层及二层部分房屋
2015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与福建两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 11 号怡心楼一层及二层部分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 23个月,从 2015年 8月 1日至 2017年 5月 31日,月租金 5万元。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根据福建两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函》,该等房产为福建两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福建两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有权向新华网出租,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纠纷、争议或其他影响福建两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向新华网出租该房产的情况。
(7)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胡同 428号 2楼
2014 年 12 月 1 日,本公司与长春市通信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胡同 428号 2楼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 5年 2个月,从 2014年 12月 1日至 2020年 1月 31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长春市通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120001696号《房屋所有权证》。
(8)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 1-8号的办公楼“同方大厦”方座 609室(地上第 6
层 609室)
2016年 3月 10日,本公司与沈阳清华同方信息港有限公司签订《同方大厦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 1-8号的办公楼同方大厦 B座 609室(地上第 6 层 609 室)。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1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根据沈阳清华同方信息港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9)西宁市高新路 14号
2016 年 5 月 1 日,新华网青海分公司与青海威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赁位于西宁市高新路 14号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为 2年,自2016年 5月 1日起至 2018年 5月 30日(免租期 1个月)。根据青海威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10)昆明市西山区南亚风情第壹城南亚星河苑 C2幢 2层 2-7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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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 5日,新华网云南分公司同刘远签订《房产租赁协议》,租赁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南亚风情第壹城南亚星河苑 C2幢 2层 2-78室的房屋。租赁期为 2年,自 2016年 5月 1日起至 2018年 4月 30日。刘远持有昆明市第 201306746号《房屋所有权证》。
(11)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标准房 2#B厂房四层部分
2016年 8月 12日,新华网安徽分公司同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标准房 2#B厂房四层部分房屋。租赁期为 3年,自 2016年 5月 17日至 2019年 5月 16日。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持有房地企产权第 414347号《房屋所有权证》。
(12)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68号金开协信中心 3栋 14-1
2016年 5月 1日,本公司与重庆鸿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资源置换协议》,本公司以广告费置换房屋租金,租赁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68 号金开协信中心 3栋 14-1的房屋。租赁期为 1年,自 2016年 5月 1日起至 2017年 4月 30日。重庆鸿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房地证 2013字第 22252《房屋所有权证》。
(13)济南市无影山美林大厦西座 601室
2016年 4月 30日,新华网山东分公司与济南记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协议》,租赁位于济南市无影山美林大厦西座 601室的房屋。租赁期为 3年,自 2016年 5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30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根据济南记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14)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 188号 17栋 1单元 27层 2704
2016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与周鸿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 188号 17栋 1单元 27层 2704房屋。租赁期 15个月,自 2016年 5月10日起至 2017年 8月 9日。周鸿佚持有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4147515号《房屋所有权证》。
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也未约定以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署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完毕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影响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构成本次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1
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障碍。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新华网各地分公司作为承租方,免费租赁新华社各地分社房产。根据新华社于 2014年 4月 25日印发的《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此前的相关工作安排,本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于 2014年起分别与新华社下辖分社签署《分公司物业租赁协议》,约定上述分公司免费租赁上述分社的房产。
(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账面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
软件 744.83 389.29 355.54
合计 744.83 389.29 355.54
2、商标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用于“新华网 xinhuanet”运营的主要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图像商标权利人注册号类号注册时间到期时间 新华网 10063898 38 2014年 3月 14日 2024年 3月 13日 新华网 10063839 40 2014年 4月 7日 2024年 4月 6日 新华网 10063856 41 2014年 4月 7日 2024年 4月 6日 新华网 10063800 35 2014年 2月 21日 2024年 2月 20日 新华网 10068396 41 2014年 2月 14日 2024年 2月 13日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2
序号商标图像商标权利人注册号类号注册时间到期时间 新华网 10356 35 2013年 11月 7日 2023年 11月 6日 新华网 10386 41 2013年 11月 7日 2023年 11月 6日 新华网 10344 35 2013年 11月 7日 2023年 11月 6日 新华网 10405 38 2013年 11月 7日 2023年 11月 6日 新华网 10392 41 2013年 11月 7日 2023年 11月 6日 新华网 10570395 41 2013年 7月 14日 2023年 7月 13日 新华网 10068361 38 2014年 4月 14日 2024年 4月 13日 新华网 10068346 35 2014年 8月 7日 2024年 8月 6日 新华网 10068372 40 2014年 7月 21日 2024年 7月 20日 新华网 10063874 42 2015年 8月 14日 2025年 8月 13日 新华网 16217319 42 2016年 4月 7日 2026年 4月 6日 新华网
15615451A
16 2016年 1月 14日 2026年 1月 13日
另外,公司有 23项商标正在申请,并已获得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受理申请书。
3、域名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拥有的主要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注册日期到期日期
1 xinhuanet.com 2000年 4月 28日 2017年 4月 28日
2 news.cn 2003年 3月 17日 2017年 3月 17日
3 xinhuanet.com.cn 2000年 9月 20日 2021年 9月 20日
4 xinhua.org 1997年 9月 10日 2017年 9月 9日
5 xinhua.cn 2003年 3月 17日 2017年 3月 17日
6 xinhuanet.cn 2003年 3月 17日 2017年 3月 17日
7 xinwen.cn 2003年 3月 29日 2017年 3月 29日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3
序号域名注册日期到期日期
8 lianghui.cn 2006年 3月 8日 2017年 3月 10日
9 xhnet.com 2000年 3月 23日 2017年 3月 23日
10 chinaview.cn 2003年 3月 17日 2017年 3月 17日
11 新华网.中国 2003年 8月 26日 2017年 8月 6日
12 新华网 2001年 8月 3日 2017年 8月 21日
13 新华炫闻.中国 2011年 5月 25日 2017年 5月 25日
14 news.中国 2012年 10月 29日 2017年 10月 29日
15 xuanwen.中国 2012年 11月 9日 2017年 11月 9日
16 xuantu.中国 2012年 11月 9日 2017年 11月 9日
17 xinhuaxuanwen.中国 2012年 11月 9日 2017年 11月 9日
18 xinhuaxuantu.中国 2012年 11月 19日 2017年 11月 9日
19 pingan.中国 2012年 10月 29日 2017年 10月 29日
20 炫彩网.中国 2012年 3月 26日 2017年 3月 26日
21 炫彩网.cn 2012年 3月 26日 2017年 3月 26日
22 xinhuanet.com.my 2014年 1月 8日 2017年 1月 8日
23 chinafrance50.org 2013年 12月 3日 2017年 12月 3日
24 4g入口.cn 2013年 12月 17日 2017年 12月 17日
25 4g门户.中国 2013年 12月 17日 2016年 12月 17日
26 cngongji.cn 2014年 6月 26日 2019年 6月 26日
27 sike.me 2014年 7月 21日 2017年 7月 21日
28 sike.im 2014年 7月 24日 2017年 7月 24日
29 thinker.中国 2014年 7月 17日 2017年 7月 17日
30 思客.net 2014年 7月 17日 2017年 7月 17日
31 思客.cc 2014年 7月 17日 2017年 7月 17日
32 思客.中国 2014年 7月 17日 2017年 7月 17日
33 国家公祭网.中国 2014年 7月 11日 2017年 7月 11日
34 国家公祭网.cn 2014年 7月 11日 2017年 7月 11日
35 newsimg.cn 2015年 6月 16日 2018年 6月 16日
36 newsres.cn 2015年 6月 16日 2018年 6月 16日
37 newsstat.cn 2015年 6年 16日 2018年 6年 16日
38 kzjn70.cn 2015年 7月 20日 2017年 7月 20日
39 新华网.网址 2015年 6月 30日 2017年 6月 30日
4、经营资质或许可证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4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拥有的资质证照及业务许可主要包括:
序号资质名称发证主体证号/文号有效期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新办国新网许可证:1012006002 2011年 7月 6日颁发
2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新出网证(京)字 012号
2013年 12月 13日-2016年 12月 31日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工信部 B2-20100053
2013年 12月 13日-2019年 12月 25日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国家广电总局 0103020
2015年 10月 10日-2018年 10月 10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京)字第 1567号
2014年 10月 10日-2016年 10月 10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京 ICP证 010042号
2012年 3月 12日-2020年 11月 23日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文化局京网文[2011]0611-211号
2014年 12月 23日-2017年 12月 31日
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ABZB14Q20325R0M
016ZB14Q21810R0M201
2014年 8月 29日-2017年 8月 28日
9 测绘资质证书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甲测资字 1100212
2015年 5月 7日-2019年 12月 31日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京)非经营性-2015-0109
2015年 8月 6日-2020年 8月 5日
注:《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正在办理变更。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拥有的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如下,均为原始取得。
序号证书号码软件名称首次发表日期发证日期 软著登字第0345455号
基于 Flash的在线收费阅读系统
2011年 9月 30日 2011年 11月 11日 软著登字第0345457号
互联网分类信息发布平台
2011年 7月 11日 2011年 11月 11日 软著登字第0345460号
通用新闻订阅系统 2011年 9月 25日 2011年 11月 11日 软著登字第0345461号
企业任务竞拍系统 2011年 10月 15日 2011年 11月 11日 软著登字第0345462号
海量问题收集系统 2011年 4月 20日 2011年 11月 11日 软著登字第0345464号
基于身份验证的互联网海量投票系统
2011年 5月 10日 2011年 11月 11日 软著登字第0431537号
基于Web的云桌面系统 2012年 1月 19日 2012年 7月 14日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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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号码软件名称首次发表日期发证日期 软著登字第0431542号
云盘系统 2012年 3月 22日 2012年 7月 14日 软著登字第0432008号
微博系统 2012年 2月 22日 2012年 7月 16日 软著登字第0509261号
论坛自动审帖系统 V1.0 2012年 7月 12日 2013年 1月 11日 软著登字第0511151号
个人门户系统 V1.0 2012年 8月 28日 2013年 1月 16日 软著登字第0511199号
好友系统 V1.0 2012年 8月 21日 2013年 1月 16日 软著登字第0511154号
网址导航系统 V1.0 2012年 6月 28日 2013年 1月 16日 软著登字第0511157号
足迹系统 V1.0 2013年 1月 23日 2013年 1月 16日 软著登字第0511592号
高清稿件编辑器发稿系统 V1.0
2012年 10月 25日 2013年 1月 17日 软著登字第0511752号
基于邮件系统的互联网意见反馈平台系统 V1.0
2012年 6月 1日 2013年 1月 17日 软著登字第0511596号
新华网页面历史版本系统 V1.0
2012年 10月 9日 2013年 1月 17日 软著登字第0521275号
云盘系统 Android手机客户端软件 V1.0
2012年 5月 30日 2013年 2月 21日 软著登字第0523364号
基于互联网的新闻内容纠错反馈系统 V1.0
2012年 6月 22日 2013年 2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523436号
新华网直播系统 V1.0 2012年 12月 25日 2013年 2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638304号
新华网文档转码系统V1.0
2013年 5月 15日 2013年 11月 26日 软著登字第0639212号
分布式索引及搜索服务系统 V1.0
2013年 2月 19日 2013年 11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639655号
集群负载均衡及分布式缓存管理系统 V1.0
2013年 3月 15日 2013年 11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639213号
新华群组系统 V1.0 2013年 1月 25日 2013年 11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656552号
新华网百科系统 V1.0 2013年 11月 5日 2013年 12月 19日 软著登字第0656290号
新华网客服系统 V1.0 2013年 12月 15日 2013年 12月 19日 软著登字第0656596号
新华网论坛系统 V1.0 2013年 6月 28日 2013年 12月 19日 软著登字第0656002号
新华网炫空间平台 V1.0 2013年 1月 3日 2013年 12月 19日 软著登字第0656008号
新华网炫知平台 V1.0 2013年 10月 29日 2013年 12月 19日 软著登字第0660691号
新华新闻 ANDROID客户端软件 V1.0
2013年 11月 18日 2013年 12月 24日 软著登字第0660688号
新华新闻 ios客户端软件 V1.0
2013年 12月 7日 2013年 12月 24日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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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号码软件名称首次发表日期发证日期 软著登字第0660782号
新华新闻内容管理系统V1.0
2013年 11月 18日 2013年 12月 24日 软著登字第0664730号
新华网集成交互稿件发布系统 V1.0
2013年 10月 8日 2013年 12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665008号
通栏专题编辑器发稿系统 V1.0
2013年 11月 1日 2013年 12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664684号
新华网人物库稿件发布系统 V1.0
2013年 9月 1日 2013年 12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665855号
新华网 SOAB集成平台系统 V1.0
2013年 8月 29日 2013年 12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664689号
新华网资料库系统 V1.0 2013年 9月 8日 2013年 12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665003号
基于多级 cache的生成系统 V1.0
2013年 9月 20日 2013年 12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664681号
基于智能调整的发布策略系统 V1.0
2013年 10月 18日 2013年 12月 27日 软著登字第0767819号
新华网游戏大厅系统软件 V2.0
2014年 5月 20日 2014年 7月 16日 软著登字第0919265号
新华网评论系统[简称:
评论系统]V1.0
2013年 12月 25日 2015年 2月 15日 软著登字第0919728号
新华网个性化智能推荐系统[简称:新华推荐]V1.0
2014年 12月 1日 2015年 2月 15日 软著登字第0919760号
新华网企业服务平台V1.0
2014年 4月 7日 2015年 2月 15日 软著登字第0920060号
新华网智能化中文知识处理系统[简称:新华CKM]V1.0
2014年 4月 20日 2015年 2月 15日 软著登字第1101417号
雪域雄鹰游戏软件V1.0
2015年 11月 18日 2015年 11月 5日 软著登字第1291872号
审核平台 V1.0 2015年 4月 16日 2016月 5月 20日 软著登字第1291766号
新华网积分商城平台V1.0
2015年 8月 3日 2016年 5月 20日 软著登字第1291757号
用户行为分析系统 V1.0 2015年 9月 25日 2016年 5月 20日
6、专利技术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已取得 3项专利技术,另有的 1项专利申请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4项专利申请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序号专利号/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状态取得日期/受理日期
1 201210168554.3
一种分布式缓存池化、分片及故障转移的方法及系统
已取得 2015年 11月 25日
2 201210168555.8
一种多线程分片的云上传下载方法及系统
已取得 2016年 3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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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号/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状态取得日期/受理日期
3 201210512839.4
一种基于 Flex 的跨平台的浏览器端校验 md5 值上传文件的方法
已取得 2016年 6月 13日
4 201510020481.7
基于电子地图的搜索方法和装置
实质审查阶段 2015年 1月 15日
5 201510509331.2
一种新闻信息处理方法、新闻推荐方法和相关装置
实质审查阶段 2015年 8月 18日
6 201510509149.7
一种人脉关联信息的处理方法和系统
实质审查阶段 2015年 8月 19日
7 201510509318.7
一种文本内容敏感性分析方法和装置
实质审查阶段 2015年 8月 19日
8 201630285777.7
私房厨房厨师人物页面GUI界面
受理阶段 2016年 6月 28日
注:上表中第 3 项的“取得日期”为获得授权通知的日期,预计在 2016 年 8 月会收到专利证书。
7、非专利技术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拥有的主要非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所有权技术来源
1 新华网内容管理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2 新华网博客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3 新华网播客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4 新华网拍客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5 新华网思客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6 新华网广告管理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7 新华网网站统计分析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8 新华网中文智能文本分析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9 新华网开放接口平台本公司自主研发
10 新华网用户中心管理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11 新华网位置服务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12 新华网多模板发布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13 新华网招聘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14 新华网统一用户认证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15 新华网即时消息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16 新华网图片处理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17 新华网用户关系支撑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18 新华网移动应用支撑系统本公司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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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从事业务
(1)发行人主要从事的业务
新华网经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为“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除外)”,本公司基于“新华网 xinhuanet”开展的主要经营业务及产品请参见本摘要之“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一)本公司业务概览”。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实际从事的业务范围
新华社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新华社在全国除台湾省以外的各省区市均设有分社,在台湾省派有驻点记者,在一些重点大中城市设有支社或记者站,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有分支机构,在境外设有 180个分支机构。新华社向世界各类用户提供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类新闻和经济信息产品,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 20多种报刊。
(3)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各网站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除新华网以外,新华社及下属单位开办的主要互联网网站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名称
与新华社关系
主办网站名称
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网站 ICP备案号
网站首页网址
主要经营业务
盈利
模式
主要产品和服务
1 新华社
新华社自身
新华社图片上载系统

京 ICP 备13021684号
www.shangzai.com
无法访问无法访问无法访问
ICross
China

京 ICP 备13021684号
www.icrosschina.com
展现中国快速变革相关内容的英文网站
无盈利模式
向英文受众提供展现中国快速变革的相关内容
新华社编辑加工平台

京 ICP 备13021684号
www.xhsbj.cn
无法访问无法访问无法访问
新华社服务平台

京 ICP 备13021684号
www.xinhuadianti.cn
无法访问无法访问无法访问
新华社记者发稿平无京 ICP 备13021684www.xinhuaenews.c新华社记者发稿平无盈利模式
提供新华社记者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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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体
名称
与新华社关系
主办网站名称
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网站 ICP备案号
网站首页网址
主要经营业务
盈利
模式
主要产品和服务
台号 n 台稿的平台
新闻线索报料平台

京 ICP 备13021684号
www.xbaoliao.cn
无法访问无法访问无法访问
新华社外网统一门户

京 ICP 备13021684号
www.xinhua-news.cn
各新华社子系统统一门户
无盈利模式
提供各新华社子系统统一进入通道
新华社中国特稿社

京 ICP 备130216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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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于建设“交易所无盈利模式
开展包括金融信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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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用户提供证券财经资讯、股票行情,为 A股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等服务 盘古文化(注新华社全资子跳转到“中国搜索”
无无无无无无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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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国新新华社新华网络无京 ICP 备 www.cncn 视频提供无盈利模提供视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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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新华社新华社新华社印无京 ICP 备 www.xhsy 新华社印无盈利模提供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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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中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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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像无京 ICP 备 www.xinh 中国影像无盈利模提供影像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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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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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盘古搜索历史上曾经持有经营性互联网服务相关证照,由于盘古搜索已无实际经营,故不再办理上述证照的 2014年、2015年、2016年年检工作。
注 2:经新华社与中共江苏省委同意并报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快报传媒已于 2015 年 11月移交江苏省地方管理。交地方管理后,快报传媒的主管单位为江苏省委宣传部,主办单位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16年 8月 24日,快报传媒的资产划转事项尚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过程中。因此,快报传媒相关网站的运营已不在新华社控制之下,下述讨论不再涉及快报传媒。
注 3:《现代金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现代金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所持 B2-20100378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已于 2015年 10月过期,根据《现代金报》公司的主营业务说明,其将不再续期上述证照且不再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同业
竞争分析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拥有的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新华网经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系“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除外)”。除新华网外,新华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中经营经营性互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5
联网业务的单位在定位、所服务行业、盈利模式以及提供产品方面均不相同,与新华网不存在同业竞争,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其主要情况如下:
①经济信息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新华社下属中经社、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报社分别从事经济信息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其所经营的是专业经济类信息产品,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盈利模式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主要情况如下:
A、中经社
中经社是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新华社金融信息平台“新华财经”的开发和运营主体,并在“新华财经”的基础上运行“中国金融信息网”(www.xinhua08.com)。
“新华财经”(PC 终端、视频终端、《金融世界》杂志和中国金融信息网),是以终端形式为经济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参与国内外债券、外汇、股票、黄金、期货和产权交易提供交易前的信息收集和分析,交易中的订单递交和风险管理,交易后的清算结算和信息反馈,是将实时资讯、行情报价、历史数据、研究工具、分析模型和在线交易融为一体的金融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其中,PC终端为“新华财经”核心产品。
“中国金融信息网”,系新华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中国金融信息网”的官方网站,定位为国家金融信息网。依托新华社和新华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为用户免费提供全球财经信息、独家新华分析师观点、原创财经视频和国内外财经数据。
“新华财经”系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主要盈利模式是以出售“新华财经”PC 终端并通过向客户提供付费金融数据服务获取持续收入。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盈利模式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B、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是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中国证券报》等报刊、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其下属“中证网”(www.cs.com.cn)是中国证券报的官方网站,为用户提供证券财经资讯、股票期货债券行情,为 A 股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等服务。
因此,中国证券报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6
存在同业竞争。
C、上海证券报社
上海证券报社是新华社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上海证券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其下属“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是《上海证券报》的官方网站,为用户提供证券财经资讯、股票行情,为 A股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等服务。
上海证券报社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②搜索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盘古文化和新搜文化是新华社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其中,新搜文化自成立以来,未获得与互联网相关的经营证照,与新华网不存在同业竞争。
基于国家关于国家级搜索引擎建设的整体战略布局,盘古文化运营的“盘古搜索”(www.panguso.com)直接跳转到中国搜索(www.chinaso.com)。目前,盘古文化不再对其持有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的必备资质进行使用及年检。盘古文化旗下目前没有子公司,且已无实际运营,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③区域生活服务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快报传媒是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现代快报》报纸出版、报纸发行和报纸广告业务,以南京为主,辐射江苏全省,以本土商业生活资讯为主,提供商品团购、生活服务类消费的增值服务。《现代快报》为在南京及苏南地区发行量居前列的综合性都市类日报,快报传媒及下属单位主要拥有的经营性互联网业务及产品系依托《现代快报》打造的江苏地区区域化生活服务类网络服务平台。快报传媒及下属单位主要拥有的经营性互联网业务及产品包括:“现代快报网”(www.xdkb.net)及其公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快报易购”(www.kbegou.com)。截至2016年 8月 24日,新华社主管的快报传媒相关业务移交江苏省地方管理,故现不再从事相关业务,相应的资产划转事项尚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过程中。
④其他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A、新华多媒体
新华多媒体为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的下属单位,主要从事新华社社内各类数据信息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7
资料的加工、处理和编译,并通过主办网站中国舆情网(www.xinhuapo.com)和新华数据网站(www.xinhuadata.com)展示部分新华社综合类稿件及数据信息资料的加工和编译成果。新华多媒体与发行人在盈利模式、提供服务和产品、服务对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B、新媒文化
新媒文化为新华社全资子公司,主办网站为“新华通”(www.xinhuatone.com)。新华通网站主要作为新华社发布信息汇总平台,向客户提供新华社发布信息供稿专线产品。新媒文化与发行人在盈利模式、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服务对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拥有的非经营性网站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新华社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拥有的主要非经营性网站情况如下:
序号网站名称及首页网址网站备案主办或主管单位
1 新华社图片上载系统(www.shangzai.com)京 ICP备 13021684号
新华社
2 ICrossChina(www.icrosschina.com)京 ICP备 13021684号
3 新华社编辑加工平台(www.xhsbj.cn)京 ICP备 13021684号 新华社新媒体服务专线需求与点题平台(www.xinhuadianti.cn)
京 ICP备 13021684号
5 新华社记者发稿平台(www.xinhuaenews.cn)京 ICP备 13021684号
6 新闻线索报料平台(www.xbaoliao.cn)京 ICP备 13021684号
7 新华社信息系统门户(www.xinhua-news.cn)京 ICP备 13021684号
8 穿越中国(www.chinafeatures.com)京 ICP备 13021684号
9 新华社教育培训网(www.xhspx.com)京 ICP备 13021684号
10 参考消息网(www.cankaoxiaoxi.com)京 ICP备 11013708号参考消息报社
11 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京 ICP备 12028708号
《经济参考报》社
12 半月谈网(www.banyuetan.org)京 ICP备 14035159号半月谈杂志社
13 财经国家周刊(www.ennweekly.com)京 ICP备 10031607号
瞭望周刊社
14 瞭望东方官网(www.lwdf.cn)京 ICP备 13027610号
15 中国名牌(www.chinatopbrands.org)京 ICP备 10041715号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 新证财经(www.csfjn.com)沪 ICP备 11041603号
中国证券报
17 金牛理财网(www.jnlc.com)京 ICP备 12015810号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8
序号网站名称及首页网址网站备案主办或主管单位
18 中国证券报办公网(www.zzb.com.cn)京 ICP备 12041706号-2
19 中国广告联合有限责任公司(www.cnuac.com.cn)京 ICP备 05019792号
中广联
20 中国广告平台(www.zgggpt.com)京 ICP备 05019792号
21 北京参考网(www.bjcankao.net)京 ICP备 05019792号
22 北京参考网(www.bjcankao.com)京 ICP备 12025515号
23 新华出版社(www.xinhuapub.com)京 ICP备 13030651号新华出版社
24 中国环球公共关系有限责任公司(www.cfsil.com)京 ICP备 06000933号中国环球公共关系有限责任公司 25 关注气候峰会(www.c4cchina.com)京 ICP备 06000933号
26 中国图品在线(www.chnphoto.cn)京 ICP备 11020442号
中国图片社有限责任公司
27 大学生信息采集网(www.xinhuacu.com)京 ICP备 11020442号
28 新华社标准化影像信息网(www.xinhuaimage.org)京 ICP备 15007339号
29 中国影像版权服务平台(www.xinhuaphoto.org)京 ICP备 11020442号
30 新华网络电视(中文)(www.cncnews.cn)京 ICP备 09086651号
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
31 新华社全媒体实验室(www.xinhualab.com)京 ICP备 09086651号
32 新华视讯(www.xinhuashixun.com)京 ICP备 15012302号
33 新华社印务网(www.xhsyww.com)京 ICP备 12051759号
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4 中国影像门户(www.cicphoto.com)京 ICP备 13027514号
中国国际文化影像传播有限公司
35 金融信息交易所(www.cfiex.com)京 ICP备 11011450号中经社
36 金报网(www.jinbaonet.com)浙 ICP备 11056601号
《现代金报》公司
37 陆家嘴金融网(www.ljzfin.com)沪 ICP备 13039460号-2
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上海)有限公司
注 1:上表中相关信息来源于新华社及下属单位提供说明、工信部网站查询信息。
注 2:上表中主办或主管单位列示为新华社主要下属单位。
注 3:《现代金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现代金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所持 B2-20100378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已于 2015年 10月过期,根据《现代金报》公司的主营业务说明,其将不再续期上述证照且不再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新华社及其控制其他单位拥有的非经营性网站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纸质及音视频媒体产品的网络版;二是相关单位的官方网站。该种网站建设的主要目的系为了通过网络形式提高其纸质媒体或运营单位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是普遍存在内容单一、访问
量和用户黏性较低的特点。其中,以截至 2016年 7月 14日独立访问者数量指标比较,新华网为 26,964人/百万人,是上述网站中访问量最大网站的数十倍。互联网业务具备“注意力经济”的典型特征,根据互联网广告客户投放标准,访问量低的网站,难以获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9
得互联网广告订单。
因此,新华社控制的非经营性网站与新华网定位不同,仅系运营主体的网络延伸版本,属非盈利性质,与新华网不存在同业竞争。
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及相关措施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华社出具了《新华通讯社关于避免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确定“新华网 xinhuanet”为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
站(搜索引擎除外),新华网基于和依托“新华网 xinhuanet”开展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增值业务,形成以“新华网 xinhuanet”为核心和基础的盈利模式,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链。
2、基于新华社业务与新华网主营业务差异性的说明,新华社及下属机构没有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新华网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也没有投资与新华网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企业)或项目。新华社下属机构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与新华网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及从事该业务的其他机构。
3、新华社及下属机构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新华网的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则新华社将尽力协调相关机构将该商业机会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新华网。新华社将促使下属机构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可能与新华网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4、新华社及下属机构如与新华网开展交易或共同投资、联营等合作,均会以一般
商业性原则及市场公平的条款和价格进行。
5、如因新华社未履行本承诺函的承诺而造成新华网损失的,将补偿新华网因此遭
受的实际损失。
6、以上承诺于新华社作为新华网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0
2011 年以前,发行人总网和下属地方频道处于分开运作状态,由新华社国内分社负责地方频道的具体运营和内容更新,发行人仅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网络域名。
根据国信办 2011 年 7 月份下发的《关于规范网站地方频道(分站)管理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1]1号)要求,“网站总站对设立的地方频道新闻信息发布、人员聘用及经营行为承担管理职责”,“发布的新闻稿件由网站总站负责终审”,“由总站统一管理运营”,发行人自 2011年起设立各地分公司运营地方频道。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发行人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新华社印发了《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文﹝2014﹞厅字 19号),发行人与有关新华社地方分社签署一系列的运营备忘录,约定从一体化运营正式启动当月起计算两年为过渡期。
2014 年底,中宣部、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中宣发[2014]38号),要求“中央新闻单位所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经批准设立的地方频道,其采编业务由中央新闻单位在地方设立的分社或记者站统一管理,未经批准设立的一律撤销。”根据该文件,新华网一体化运营的地方频道的采编业务应由新华社地方分社统一管理。
基于符合宣传导向规范性和保证业务完整性、独立性的要求,以及业务开展的正常要求,报告期内,新华网与新华社签署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采编、加工、发布、销售体系,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内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成本/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收入的比例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622.56 5.61% 2,006.93 4.65% 1,891.60 6.91% 1,646.88 9.84%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1,899.74 3.57% 7,263.19 7.28% 5,881.87 9.28% 5,830.92 12.80%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1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内容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新华社宁夏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119.00 0.43% 32.00 0.19%
新华社河北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8.50 0.02% 1.66 0.01% 76.13 0.45%
物业管理费 15.00 0.05%------
广告代理费 10.00 0.03%------
新华社江苏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639.26 1.48% 658.60 2.40% 263.96 1.58%
广告代理费---- 0.70 ---
新华社安徽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7.50 0.04%
新华社北京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15.89 0.04% 298.30 1.09% 285.50 1.71%
新华社福建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25.48 0.15%
广告代理费------ 43.69 0.26%
新华社湖北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134.95 0.81%
新华社山东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91.50 0.55%
房屋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2.03 0.01%------
新华社青海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25.00 0.09%--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
服务费-- 13.00 0.03%----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1,100.00 3.80%---- 5.00 0.03%
中广联广告代理费---- 40.00 0.15% 134.89 0.81%
新华影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广告代理费 47.17 0.16% 47.17 0.11% 15.30 0.06%--
北京新华物业管理中心
物业管理费 26.50 0.09% 53.00 0.12% 62.75 0.23% 42.75 0.26%
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租赁费 371.02 1.28% 861.30 2.00% 636.04 2.32% 503.53 3.01%
补交取暖费-- 27.30 0.06%----
新华社欧服务费---- 17.75 0.0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2
关联方
关联交易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内容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洲总分社
新华出版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33.67 0.08% 16.50 0.06%--
新华社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公费 0.18 0.00% 1.45 0.00%----
新华新闻电视网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2.08 0.00%----
新华社海南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132.08 0.31%----
新华社陕西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100.00 0.23%----
新华社四川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48.97 0.11%----
新华社山西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 10.50 0.02%----
新华社洛杉矶分社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
25.94 0.09% 12.76 0.03%----
新华社重庆分社
广告代理费 9.71 0.03%------
新华社曼谷分社
服务费 15.00 0.05%------
合计 1,622.56 5.61% 2,006.93 4.65% 1,891.60 6.91% 1,646.88 9.84%
报告期内,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说明:
A、采购新闻信息资源
报告期内,新华网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向部分新华社分社采购新闻信息资源,按照协议价格向部分新华社分社支付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用。
B、房屋租赁
根据发行人与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发行人租赁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宣武门西大街 97号南楼三、四层办公区
域,共计 2,904.28平方米,租赁期限从 2012年 7月 15日起至 2018年 7月 14日止。租
金为 636.04万元/年,每半年支付一次为 318.02万元,并根据市场房租变化情况,每 2
年调整一次房租。2015年 12月 7日,发行人与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房屋租金从 2014年 7月 15日起,调整全年租金共计 742.04万元,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3
每半年支付一次为 371.02万元。
根据发行人山东分公司与新华社山东分社于 2015年 12月 11日签署的《分公司物业租赁协议》,发行人租赁新华社山东分社位于济南市玉函路 5 号楼办公区域,共计6,421平方米,租赁期限从 2016年 1月 1日起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租金为 3.8万
元/年,每年 12 月支付,物业的水费、电费、维修费等费用由发行人承担。2016 年 4月 30日,新华网山东分公司与济南记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协议》,租赁期自 2016年 5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30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山东分公司与新华社山东分社物业租赁协议的终止协议正在签署过程中。
C、新华网各分公司免费租赁新华社分社房产
a、无偿租赁关联房产的主要原因
2011 年以前,发行人总网和下属地方频道处于分开运作状态,由新华社国内分社负责地方频道的具体运营和内容更新,发行人仅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网络域名。
根据国信办 2011 年 7 月份下发的《关于规范网站地方频道(分站)管理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1]1号)要求,“网站总站对设立的地方频道新闻信息发布、人员聘用及经营行为承担管理职责”,“发布的新闻稿件由网站总站负责终审”,“由总站统一管理运营”,发行人自 2011年起设立各地分公司运营地方频道。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发行人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新华社印发了《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文﹝2014﹞厅字 19号),发行人与有关新华社地方分社签署一系列的运营备忘录,约定从一体化运营正式启动当月起计算两年为过渡期。
为推进发行人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根据发行人与有关新华社地方分社签署的运营备忘录及新华社印发的《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发行人部分分公司与所在地新华社分社分别签署《分公司物业租赁协议》及《分公司物业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前述分公司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免费租赁所在地分社相关房产用于办公经营。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
建筑/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1 甘肃分公司甘肃分社 393.00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2 贵州分公司贵州分社 200.00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4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
建筑/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3 海南分公司海南分社 80.00 2014年 10月 1日至 2016年 9月 30日
4 河北分公司河北分社 400.00 2012年 12月 18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5 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分社 154.44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6 湖北分公司湖北分社 1,000.00 2012年 7月 17日至 2018年 6月 16日
7 湖南分公司湖南分社 400.00 2014年 9月 1日至 2016年 8月 31日
8 江西分公司江西分社 752.00 2014年 9月 5日至 2016年 9月 4日
9 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分社 458.00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10 宁夏分公司宁夏分社 100.00 2014年 9月 1日至 2016年 9月 1日
11 山西分公司山西分社 242.30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12 陕西分公司陕西分社 120.00 2014年 11月 1日至 2016年 10月 31日
13 天津分公司天津分社 117.10 2014年 8月 1日至 2016年 7月 31日
14 河南分公司河南分社 200.00 2014年 9月 1日至 2016年 9月 1日
15 上海分公司上海分社 101.40 2014年 9月 29日至 2016年 9月 28日
16 广西分公司广西分社 120.00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0日
注 1:由于湖南分公司的物业租赁协议于 2016年 8月 31日到期,江西分公司的物业租赁协议于 2016年 9月 4日到期,宁夏分公司和河南分公司的物业租赁协议于 2016年 9月 1日到期,天津分公司的物业租赁协议于 2016年 7月 31日到期,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湖南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宁夏分公司、河南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正在就已到期的租赁协议与第三方进行洽谈。
注 2:根据境外法律意见,新华网欧洲公司于 2016年与新华社海牙分社签署协议,约定自 2015年1 月 1 日起,除非新华社海牙分社搬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新华网欧洲公司可以持续无偿使用新华社海牙分社房屋。
b、无偿租赁房产协议的公允性说明
2014 年底,中宣部、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中宣发[2014]38号),要求“中央新闻单位所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经批准设立的地方频道,其采编业务由中央新闻单位在地方设立的分社或记者站统一管理,未经批准设立的一律撤销。”根据该文件,新华网一体化运营的地方频道的采编业务应由新华社地方分社统一管理。
c、无偿租赁房产协议的持续性说明
上述房产租赁到期后,发行人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就近租赁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房产用于办公经营。上述房产租赁及搬迁不会影响发行人稳定和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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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服务器托管
a、新华网服务器托管在新华社的原因
历史上,新华网的服务器一直在新华社托管存放,由于新华网属于国家重点新闻媒体网站,网站的安全运行与重大报道密切相关。如果由于服务器搬迁导致新华网网站出现暂停、滞后或运行不畅,将造成重大报道事故,所以新华网暂时将服务器存放于新华社。
根据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的《设备托管协议》,发行人将现有设备免费存放于新华社机房,新华社提供现有设备托管环境的维护和管理服务,且不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无偿服务器托管的公允性说明
目前新华社托管的全部服务器共租用两类互联网专线,分别为联通专线和电信专线,两类专线价格相近。其中,租用的联通专线包括 1,000M、100M、50M专线各一条。
根据新华网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签署的《互联网专线租用协议》及《互联网专线租用补充协议》,新华网缴纳共享的联通专线的租用费用,1,000M互联网专线的租用费用约为 43.40万元/月,100M互联网专线的租用费用约为 15.00万
元/月,50M互联网专线的租用费用约为 3.00万元/月,共计 736.80万元/年;新华网存
放在新华社的机柜数量为 104 组,每组托管服务费用的市场价格约为 7 万元/年,共计728万元/年。
新华网存放在新华社的服务器数量少于新华社服务器总数量的二分之一。参考市场价格,由于新华网缴纳带宽费用与发行人的带宽费用及在市场上采购同等规格、同等数量的机房托管服务费用金额近似(包含了机柜租赁费、电费、带宽费用等全部托管所需的必要支出),新华网缴纳的专项租赁费用包含了服务器托管的费用,新华社不再向新华网另行收取机房托管服务费,确保了双方交易的公允性,且新华网的相关成本费用已入账。
c、无偿服务器托管协议的持续性说明
根据《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以及新华社机房 2015年整体改造要求,发行人 2015年度开始积极筹备搬迁事宜,在搬迁之前,上述关联交易仍然持续。2015年 8月 6日,“新华社机房安全扩展、新华网及多语种网站搜索系统机房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招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6
中国移动中标。2016年 1月 25日,新华网与中国移动就服务器托管事宜签订《新华网及多语种网站搜索系统机房项目合同》,约定搬迁后由中国移动向新华网提供为期 3年的计算机机房环境配置(包括提供互联网专线)和租赁服务,托管的机柜数量上限为270组,每组托管服务费用约为 6.56万元/年。2016年 5月 10日,新华网机房的主要系
统搬迁工作正式启动。截至 2016年 6月底,所有搬迁、调试工作已全部完成,无偿托管服务器的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由于发行人在新华社无偿托管服务器所支付的带宽费用与实际发行人在市场上采购同等规格、同等数量的机房托管服务价格近似,所以,在过渡期后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器托管协议所需支付的单组成本基本保持不变,在使用同等数量机柜的情况下,支付的托管费用不会有较大变化,发行人盈利能力不会受到较大影响。
D、新闻信息资源授权使用
a、无偿使用新闻信息资源的原因
报告期内,新华网与新华社签署《新闻信息资源授权使用协议》,新华社授权新华网无偿使用新华社享有合法版权的新闻信息资源。新华社的稿件分为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国发放的统一稿件,简称“通稿”,以及除通稿之外的其他财经、体育、娱乐、社会新闻等。由于新华网使用新华社的稿件主要为“通稿”,所以双方签署了无偿新闻信息资源使用协议。
b、无偿使用新闻信息资源的公允性说明
新华社“通稿”是新华社信息最重要的部分,与新华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责、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守意识形态阵地、确保宣传报道安全稳定息息相关,所以通稿供稿业务不宜参与市场化运营,不得进行收费。因此,新华网也未就主要使用新华社“通稿”信息支付相关费用,该项交易符合新华社通稿使用原则,是公允的。
c、无偿使用新闻信息资源的可持续性说明
就发行人使用新华社“通稿”而言,由于通稿与国家宣传报道息息相关,不宜参与市场化运营。“通稿”由新华社采访到新闻后进行撰写,再以一种统一的稿件方式发给全国所有需要稿件的媒体进行刊登。由于“通稿”的这一特殊性质,发行人无偿使用新华社“通稿”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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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发行人使用新华社“一般稿件”而言,自 2016年开始,新华网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增加向新华社采购专线供稿的业务量,具体价格与新华社向非关联第三方供稿的定价原则相同。根据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的《2016-2018年度新闻信息资源授权使用协议》,2016-2018年,发行人有偿使用新华社拥有合法版权的新闻信息资源,新闻信息资源许可使用费为每年 2,200.00万元。考虑到新华网持续发展势头良好,该专线供稿成本
增加系由于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内生需求所致,不会对新华网整体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新华社
网站链接-- 1,509.43 1.51% 1,600.00 2.52% 1,600.00 3.51%
网络供稿 566.04 1.06% 1,132.08 1.13% 1,200.00 1.89% 1,200.00 2.63%
移动增值-- 754.72 0.76% 800.00 1.26% 800.00 1.76%
重大报道服务及其他信息服务
459.91 0.86% 919.81 0.92% 975.00 1.54% 1,534.15 3.37%
手机党校-- 21.57 0.02% 18.96 0.03% 20.10 0.04%
舆情培训------ 20.00 0.04%
中广联网络广告-- 9.43 0.01% 402.83 0.64% 345.54 0.76%
新华社福建分社
信息服务 0.53 0.00% 2.16 0.00%----
新华社宁夏分社
网络广告 16.04 0.03% 119.81 0.12% 8.77 0.01% 100.00 0.22%
网站建设---- 113.87 0.18%--
信息服务-- 14.15 0.01%----
新华社江苏分社
网络广告---- 23.11 0.04% 13.00 0.03%
信息服务 24.85 0.05% 25.28 0.03% 91.31 0.14% 28.14 0.06%
网站建设-- 16.04 0.02% 35.38 0.06% 7.00 0.02%
移动增值 64.74 0.12% 308.64 0.31%----
新华社东京分社
网络广告------ 17.50 0.04%
舆情培训---- 66.04 0.10%--
新华社北京分社
信息服务 15.85 0.03% 9.43 0.01%-- 2.50 0.01%
网络广告-- 264.15 0.26% 61.32 0.10%--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8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网站建设------ 60.00 0.13%
新华社辽宁分社
网络广告-- 19.36 0.02%----
信息服务 24.32 0.05%---- 10.83 0.02%
移动增值------ 8.67 0.02%
新华社陕西分社
网络广告---- 61.32 0.10% 37.74 0.08%
新华社安徽分社
网络广告---- 18.87 0.03% 25.75 0.06%
信息服务---- 99.06 0.16%--
新华社海南分社
网络广告-- 18.87 0.02% 18.87 0.03%--
信息服务 11.79 0.02% 5.66 0.01% 9.43 0.01%--
新华社江西分社
网络广告---- 108.49 0.17%--
信息服务-- 103.77 0.10%----
新华社贵州分社
网络广告---- 75.47 0.12%--
信息服务 188.68 0.35% 235.85 0.24%----
新华社上海分社
网络广告-- 141.51 0.14% 33.02 0.05%--
信息服务-- 638.68 0.64%----
新华社河北分社
网络广告 4.72 0.01% 12.74 0.01% 17.36 0.03%--
网站建设 23.58 0.04%------
新华社四川分社
网络广告 51.42 0.10% 179.25 0.18% 9.43 0.01%--
信息服务-- 15.09 0.02%----
新华社河南分社
网络广告 31.90 0.06% 28.82 0.03% 2.83 0.00%--
信息服务-- 2.83 0.00%----
新华社广东分社
网络广告 4.34 0.01% 83.10 0.08%----
信息服务 20.00 0.04% 16.98 0.02%----
新华社广西分社
信息服务 97.50 0.18% 118.61 0.12%----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
信息服务-- 23.58 0.02%----
网站建设-- 47.17 0.05%----
新华社湖南分社
网络广告 47.17 0.09%------
信息服务-- 47.17 0.05%----
新华社吉林分社
网络广告-- 37.74 0.04%----
新华社山网络广告 20.75 0.04% 16.98 0.02%----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9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东分社
新华社天津分社
信息服务-- 1.13 0.00%----
新华社新疆分社
网络广告-- 0.94 0.00%----
新华社重庆分社
信息服务-- 37.74 0.04%----
网站建设-- 9.43 0.01%----
新华社教育培训中心
信息服务 5.19 0.01%------
网站建设 21.65 0.04%-- 31.13 0.05%--
新华社云南分社
网络广告 16.04 0.03%------
信息服务-- 47.17 0.05%----
网站建设 11.32 0.02% 47.17 0.05%----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
网络广告-- 14.15 0.01%----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
信息服务-- 204.99 0.21%----
新华社湖北分社
车辆租赁 0.85 0.00%------
信息社信息服务 18.87 0.04%------
新华影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网络广告 7.08 0.01%------
新华康美健康智库
信息服务 125.75 0.24%------
新华(青岛)国际海洋资讯中心有限公司
网络广告 18.87 0.04%------
合计 1,899.74 3.57% 7,263.19 7.28% 5,881.87 9.28% 5,830.92 12.80%
报告期内,2014年度较 2013年度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的关联交易收入增长 0.87%,金额变动不大;2015年度较 2014年度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
关联交易收入增长 23.48%,金额增加 1,381.32 万元,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
单位之间的信息服务业务收入有所增加,增加金额为 1,284.45万元。2016年 1-6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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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
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收入金额为 1,899.74万元。
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说明:
A、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络供稿服务
a、网络供稿业务的基本情况
网络供稿业务是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有别于其他媒体的重要方面,其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闻通稿,与新华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保证意识形态宣传领域的稳定息息相关。发行人的自编、自采稿件委托新华社统一对外销售。
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了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度的《网络供稿业务协议》,该等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一年。《网络供稿业务协议》主要约定新华社对外经营网络供稿业务,对外签署和履行相关供稿合同;新华网以独家许可的方式许可新华社使用新华网原创作品(新华网稿件),对于新华网向新华社提供的自采、自编的各类新闻信息稿件,新华网有权就新华社对外向第三方提供基于新华网稿件的网络供稿业务而取得的收入获取相应的供稿费。
由于新华社供稿业务为其基础业务采编业务的衍生业务,新华网在未来仍将持续为新华社提供供稿业务,该业务模式预计将持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华社的网络供稿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相对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新华社 566.04 1.06% 1,132.08 1.13% 1,200.00 1.89% 1,200.00 2.63%
b、网络供稿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根据新华社统一安排,新华社与新华网签署了《网络供稿业务协议》,由新华社统筹经营网络供稿业务,对于新华网向新华社提供的自采、自编的各类新闻信息稿件,新华网有权就新华社对外向第三方提供基于新华网稿件的网络供稿业务而取得的收入获取相应的供稿费。
在报告期内,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络供稿业务定价均按照发行人从事该项业务实际成本加成一定比例的利润率为原则确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新华网进行网络供稿业务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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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编辑人员比较稳定、相关成本费用变动不大,因此每年的网络供稿费金额变动不大。
该笔收入对发行人收入贡献不超过 5%,且占比逐步下降,并非发行人主营业务,亦非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
综上,由于网络供稿业务需由新华社统筹经营,新华网不存在向除新华社之外的第三方供稿的情形,且网络供稿业务并非新华网主营业务,也非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在网络供稿服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的交易行为,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B、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站链接服务
a、网站链接业务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了 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的《网站链接服务协议》,该等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一年。《网站链接服务协议》主要约定发行人为新华社及新华社国内分社指定的相关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网站提供所需的网站/网页链接服务。
由于 2016年起新华网网页改版,将上述网页链接条块取消,所以 2016年起将不再继续通过新华社及新华社国内分社开展该项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华社的网站链接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相对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新华社-- 1,509.43 1.51% 1,600.00 2.52% 1,600.00 3.51%
b、网站链接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站链接服务定价均按照发行人网络广告的市场化定价原则确认。2013-2015年,该笔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不超过 5%,且占比逐步下降,并非发行人主营业务,亦非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2016年起该项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因此,在网站链接服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的交易行为,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C、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移动增值服务
a、移动增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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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新华社签署了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电信增值业务(手机报供稿)协议》,该等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一年。《电信增值业务(手机报供稿)协议》主要约定根据新华社与中国移动或其所属公司就“新闻早晚报”进行手机报供稿的需要,公司于该年度需向新华社提供用于该手机报的新闻稿件,具体包括每天编辑 30条成品的时政和财经新闻。
由于受到 4G网络、新媒体、移动终端等因素的影响,短信业务量逐年下降,新华网从 2016年起不再为新华社提供相关公告业务,该项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华社的移动增值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相对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新华社-- 754.72 0.76% 800.00 1.26% 800.00 1.76%
b、移动增值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2013-2015年,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就移动增值业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不超过 2%,且占比逐步下降,2016年起该项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因此,在移动增值业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的交易行为,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D、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重大报道服务
a、重大报道业务的基本情况
新华网作为国家重点新闻媒体网站,担负着承担国家重大报道的任务。公司与新华社签署了 2013-2016 年度的《专项服务协议》,向新华社提供专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典型宣传报道;突发事件报道;其他新华社要求的宣传报道服务)。双方约定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价格,相关成本包括采编成本、固定资产投资成本、CDN服务费和网线租赁费等。从 2017年起新华网与新华社的该项关联交易不再延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华社的重大报道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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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相对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新华社 459.91 0.86% 919.81 0.92% 975.00 1.54% 1,534.15 3.37%
b、重大报道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新华网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担负着承担国家重大报道的任务。在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就重大报道业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不超过 5%,且占比逐步下降;此协议于 2016年终止后,从 2017年起新华网与新华社的该项关联交易不再延续。
因此,在重大报道服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的交易行为,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E、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之间的网络广告服务
a、网络广告服务业务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之间的网络广告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新华网与中广联以及新华社各地分社的网络广告交易,主要业务模式为新华网为中广联及各地分社的客户提供网络广告经营业务,新华网根据网络广告刊例价的收费标准收取广告费。
中广联作为新华社下属专业广告代理商,具有一定的客户资源优势。新华社各地分社在地方长期经营,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新华网在网络广告业务迅速扩张的阶段,通过中广联和各地分社的资源与更多广告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有助于完善发行人的客户网络。发行人与中广联以及新华社各地分社的网络广告业务为发行人的常规业务,符合新华网的业务规划与需求,以后根据新华网实际需要仍持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网络广告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相对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新华社下属单位 218.32 0.41% 946.84 0.95% 841.69 1.33% 539.53 1.19%
非关联方 22,006.08 41.35% 45,375.56 45.49% 32,392.88 51.11% 26,873.63 58.97%
合计 22,224.40 41.76% 46,322.40 46.44% 33,234.57 52.43% 27,413.16 60.16%
注:由于新华网与新华社的网站链接收入计入网络广告收入,在上表的“非关联方”数据和“合计”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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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剔除。
b、网络广告服务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之间就网络广告服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不超过 2%。
因此,在网络广告服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的交易行为,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F、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服务
a、信息服务业务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服务为新华网向新华社分社提供多媒体信息服务、大数据智能分析服务、举办论坛和会议活动等。
该业务为发行人的常规业务,符合新华网的业务规划与需求,以后根据新华网实际需要仍将持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相对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新华社下属单位
533.33 1.00% 1,550.28 1.55% 123.85 0.20% 50.14 0.11%
非关联方 11,099.63 20.86% 26,216.14 26.28% 14,579.97 23.00% 8,051.67 17.67%
合计 11,632.96 21.86% 27,766.43 27.84% 14,703.83 23.20% 8,101.81 17.78%
b、信息服务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之间就信息服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不超过2%。
因此,在信息服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的交易行为,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G、其他
在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还涉及发行人为新华社下属单位提供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增值等服务。该等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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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在报告期占发行人业务收入较小,且均不涉及使用新华社的主要资产、人员或服务,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H、结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及与非关联方之间的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相对方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新华社及下属单位
1,899.74 3.57% 7,263.19 7.28% 5,881.87 9.28% 5,830.92 12.80%
非关联方 51,318.61 96.43% 92,490.17 92.72% 57,501.11 90.72% 39,737.45 87.20%
合计 53,218.35 100.00% 99,753.36 100.00% 63,382.98 100.00% 45,568.37 100.00%
上表说明,在报告期内,(1)发行人与新华社及下属单位之间关联交易所产生的业
务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呈现下降趋势,在 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占比低于 10%;
(2)发行人进行上述各类业务均可使用自身独立的资产、人员、技术以进行,不依赖
于新华社及其下属企业的资产、人员、技术等。
③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2011年以前,发行人总网和下属地方频道处于分开运作状态,由新华社国内分社负责地方频道的具体运营和内容更新,发行人仅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网络域名。
根据国信办 2011年 7月份下发的《关于规范网站地方频道(分站)管理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1]1号)要求,“网站总站对设立的地方频道新闻信息发布、人员聘用及经营行为承担管理职责”,“发布的新闻稿件由网站总站负责终审”,“由总站统一管理运营”,发行人自 2011年起设立各地分公司运营地方频道。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发行人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新华社印发了《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文﹝2014﹞厅字 19号),发行人与有关新华社地方分社签署一系列的运营备忘录,约定从一体化运营正式启动当月起计算两年为过渡期。
2014 年底,中宣部、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中宣发[2014]38 号),要求“中央新闻单位所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经批准设立的地方频道,其采编业务由中央新闻单位在地方设立的分社或记者站统一管理,未经批准设立的一律撤销。”根据该文件,新华网一体化运营的地方频道的采编业务应由新华社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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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分社统一管理。
基于符合宣传导向规范性和保证业务完整性、独立性的要求,以及业务开展的正常要求,报告期内,新华网与新华社签署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的关联交易定价,以及与同类可比非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及其对比如下:
A、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及与同类可比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协议的定价及价格对比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
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交易的定价
与同类非关联关系采购商的定价
价格对比
新闻信息资源采购
主要采购新华社下属分社的新闻信息资源,各地分社提供当地特色的资讯信息,发行人根据资讯信息的时效性、提供质量等一事一议确定采购价格
无同类采购商无
租赁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房产
租赁面积为 2,904.28平方米,租金为
636.04万元/年,并根据市场房租变化情
况,每 2年调整一次房租,从 2014年 7月开始,租金调整为 742.04万元/年
发行人租赁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租赁面积为11,743.00平方米,租金为
3,666.24万元/年
根据市场行情按照地段、租赁面积确定价格,为可比价格
B、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关联方销售按照定价依据和成本构成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络供稿、移动增值、重大报道业务:由于此三项业务系根据国家对宣传报道管理的要求、基于新华网作为国家重点新闻网站的职能,应由新华网给新华社提供的相关服务,属于对象唯一和性质特殊的业务,无市场其他客户可比。
同时由于该项业务的特殊和唯一性,新华网派专人承担相关任务,进行专项核算,成本可分摊。根据该三项关联交易的协议约定,其定价原则为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加成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该部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合理的;
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站链接业务和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之间的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移动增值、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业务:该类业务的成本可以按照业务分部归集,但是由于该类业务客户数量多、业务频次多,所以无法根据单一客户对象进行成本分摊,从而无法区分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成本和费用。目前,发行人根据业务分部毛利率确定单一客户销售毛利率,因此上述业务的所有客户都进行统一的收入、成本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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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毛利率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及与同类可比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协议的定价及价格对比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
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交易的定价
与同类非关联关系经销商的定价
价格对比
网络供稿服务
双方确定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即新华社向发行人支付的网络供稿费应以稿件有关的供稿业务相关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采编成本、固定资产投资成本、CDN服务费和网线租赁费等)为基础,附加一定比例的利润率后确定
唯一性和特殊性业务,无同类经销商定价
因该项业务无国家指导价,也不存在公开的市场价格,所以无可比价格
网站链接服务
根据发行人首页广告位之广告刊例价,并结合链接所占面积及位置,计算出应收取的价格
根据发行人的广告刊例价确定
价格可比
移动增值服务
双方确定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即新华社向发行人支付的手机报供稿费应以新华网手机报供稿业务相关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采编成本、固定资产投资成本、CDN服务费和网线租赁费等)为基础,附加一定比例的利润后确定
唯一性和特殊性业务,无同类经销商定价
因该项业务无国家指导价,也不存在公开的市场价格,所以无可比价格
重大报道服务
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进行定价,即新华社向新华网支付的重大报道服务费应以与重大报道服务相关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采编成本、固定资产投资成本、CDN服务费和网线租赁费等)为基础,附加一定比例的利润率后确定
唯一性和特殊性业务,无同类经销商定价
因该项业务无国家指导价,也不存在公开的市场价格,所以无可比价格
网络广告服务
双方确定结合广告类型、尺寸、频道、发布时间等因素,根据发行人网络广告刊例价确定价格
根据发行人的网络广告刊例价确定
价格可比
信息服务通过谈判进行协议定价通过谈判进行协议定价价格不可比
上述网络供稿、移动增值、重大报道业务属于唯一性和特殊性的业务,新华网无对非关联第三方进行上述业务的销售,因此无非关联方的可比毛利率。但网络供稿、移动增值、重大报道业务的执行人员分别属于总编室、移动互联网中心和时政部,发行人进行专项核算,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进行定价。网络供稿业务预计未来将持续,移动增值业务从 2016年起不再持续,重大报道业务从 2017年起不再延续。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网络供稿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78.11%、78.81%、74.54%
和 65.55%,移动增值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26.28%、30.81%、17.77%和 0%,重大报道
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75.10%、75.01%、68.81%和 68.00%。
报告期内,由于总编室、移动互联网中心、时政部分别执行网络供稿、移动增值、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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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报道业务的人员基本不变,采编成本保持稳定,相应分摊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本、CDN 服务费和网线租赁费等费用亦保持稳定,故网络供稿、移动增值、重大报道业务在报告期内的成本基本不变。由于发行人对同一业务在各报告期内采取近似的毛利率进行加成定价,故网络供稿、移动增值、重大报道业务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基本稳定。
C、无偿关联交易
根据前述《通知》及运营备忘录的相关约定,从一体化运营正式启动当月起计算两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为了保证发行人业务和收入的完整,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无偿租赁房产、无偿服务器托管以及无偿使用新闻资源等无偿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是合理的。
综上,根据上述表格对比发行人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定价及发行人就同类可比交易与非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并根据发行人就关联交易已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请参见“第八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1)为推进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
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根据新华社于 2014年 4月 25日印发的《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及此前的相关工作安排,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3年度与新华社北京分社签署《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协议》、《补充协议》,将新华社北京分社与英大传媒投资公司有限公司等若干原合同相对方签署的网群建设相关合作协议转移给本公司北京分公司继续执行,以体现一体化运营,转移合同金额合计 698.00
万元;(2)新华网投资中证金牛。
(3)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项科目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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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新华社
应收账款 712.50 3,271.65 --
预收款项-- 410.35 2,175.00
其他应付款 47.57 29.39 77.19 84.59
新华社福建分社应付账款--- 30.48
新华社宁夏分社
应收账款 17.00 -- 50.00
预收款项-- 2.00 -
中广联应收账款 85.20 85.20 280.00 350.00
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预付款项 30.92 ---
应付账款-- 318.02 -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预付款项-- 13.00 -
新华社解放军分社其他应付款-- 0.40 0.40
新华社东京分社应收账款 35.00 35.00 35.00 -
新华社北京分社
应收账款 42.00 42.00 42.00 42.00
应付账款--- 285.50
预收款项 13.20 ---
北京新华物业管理中心预付款项 4.42 4.42 4.42 4.42
新华社安徽分社
应收账款 30.00 30.00 42.50 -
应付账款--- 7.50
预收款项--- 45.00
新华社湖北分社
应付账款--- 134.95
预收款项--- 3.50
新华社河北分社
应收账款 31.25 6.25 10.65 -
应付账款--- 76.13
新华社山东分社
应收账款- 8.00 --
应付账款 1.90 -- 91.50
新华社江苏分社
应收账款 51.92 ---
应付账款--- 118.74
预收款项- 20.60 3.60 -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应付账款 1,100.00 -- 5.00
新华社重庆分社
应收账款- 10.00 --
其他应收款 0.10 0.10 0.10 -
新华社海南分社应收账款 12.50 20.00 14.00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80
关联方名称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应付账款- 20.00 --
新华社上海分社应收账款 150.00 150.00 --
新华社湖南分社其他应收款 2.00 2.00 --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应收款项 50.00 50.00 --
新华社广东分社预收款项- 25.80 --
新华社四川分社
应收款项- 40.00 --
预收款项 5.49 ---
新华社河南分社应收账款- 11.97 --
新华社江西分社应收账款- 110.00 --
新华社云南分社
应收账款- 100.00 --
预收款项 26.00 ---
新华社曼谷分社预付款项 15.00 ---
新华(青岛)国际海洋资讯中心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20.00 ---
信息社应收账款 20.00 ---
新华康美健康智库应收账款 55.40 ---
注:新华康美健康智库为新华网参股子公司。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4)合作经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华社有关分社就有关频道内容共建及广告代理、有关网站维护及运营、网络信息服务等合作事宜与第三方签署或履行合作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新华社分社第三方主要权责约定收入分配约定 新华社北京分社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利用其资质和平台资源,为第三方搭建频道并提供相关宣传、推广、建设等服务,新华社分社协调、配合第三方丰富频道内容等活动并提供信息咨询
按约定的金额由第三方向新华社分社及发行人分期支付
新华社北京分社
北京宾美希国际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利用其资质和平台资源,为第三方搭建频道并提供相关宣传、推广、建设等服务,新华社分社协调、配合第三方丰富频道内容等活动并提供信息咨询
按约定的金额由第三方向新华社分社及发行人分期支付
新华社北京分社
北京市通州国际种业科技有发行人利用其资质和平台资源,为第三方搭建频道并提供相关宣传、推广、建设等服务,新华社分社协调、配合第三方丰富频道内容等活动并提供信息咨询
按约定的金额由第三方向新华社分社及发行人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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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新华社分社第三方主要权责约定收入分配约定
限公司 新华社江苏分社
江苏省纪委办公厅
新华社分社负责为第三方网站提供内容更新和管理服务,发行人负责网站推广,双方共同打造网站知名度和影响力
按约定的金额由第三方向新华社分社及发行人分期支付 新华社北美总分社
陕西伟力投资公司有限公司
发行人为第三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和广告服务,新华社分社为第三方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按约定的金额由第三方向新华社分社及发行人分期支付 新华社吉隆坡分社
马来西亚国际(中国)商贸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人利用其资质和平台资源,负责建设相关频道,新华社分社协调、配合丰富频道内容并协调配合第三方的活动,第三方独家代理频道的经营和广告业务
按约定的金额及分成比例,由第三方向新华社分社及发行人分期支付 新华社新加坡分社
CentralMediaPteLtd
发行人利用其资质和平台资源,负责建设相关频道,新华社分社协调、配合丰富频道内容并协调配合第三方的活动,第三方独家代理频道的经营和广告业务
按约定的金额及分成比例,由第三方向新华社分社及发行人分期支付 新华社北京分社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人才思想道德研究中心
新华社分社定期到第三方处进行调研,撰写分析报告,并组织策划对第三方的推广、会议、新闻发布等活动,发行人为第三方频道建设提供支持和便利,三方共同搭建相关频道
按约定的金额由第三方向新华社分社及发行人分期支付 新华社北京分社
首映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发行人利用其资质和平台资源,为第三方制作大型网络专题(广告),新华社分社协调、配合新华网和第三方的活动
按约定的金额由第三方向新华社分社及发行人分期支付 新华社曼谷分社
Fanxin
Inernational
Trade&Development(Thailand)Co.Ltd
发行人利用其资质和平台资源,负责建设相关频道,新华社分社协调、配合丰富频道内容并协调配合第三方的活动,第三方独家代理频道的经营和广告业务
按约定的金额及分成比例,由第三方向新华社分社及发行人分期支付
上述发行人与新华社有关分社及第三方的合作经营,收入分配根据各方在上述合作中的贡献作用以及承担的责任与风险确定。
①本公司、新华社北京分社与北京湘鄂情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宾美希国际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国际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3年签署合作协议,就有关频道内容共建(及广告经营代理)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合同总金额共计 1,35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提供劳务金额 787.50 万元,与北京湘鄂情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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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为 3年,与北京宾美希国际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国际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期限为 1年。本公司于 2014年与新华社北京分社针对以上三份协议分别签署《关于合作事项的补充协议》,补充约定了各自应负责的合作事项。
②本公司、新华社江苏分社及江苏省纪委办公厅于 2013年签署合作协议,就中共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门户网站的维护和运营达成一致,合同金额合计 120.00 万元,
合作期限为 1年。根据本公司与新华社江苏分社其后签署的补充协议,其中本公司服务金额 20.00万元。
③本公司、新华社北美总分社与陕西伟力投资公司有限公司于 2013年签署合作协议,就“中国金融改革论坛”综合信息服务、网络信息服务和广告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合同总金额共计 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提供劳务金额 5.00万元。
④本公司、新华社吉隆坡分社与马来西亚国际(中国)商贸中心有限公司于 2013年签署了《关于独家代理新华网马来西亚频道经营广告授权协议书》,合同约定了本公司、新华社吉隆坡分社以及马来西亚国际(中国)商贸中心有限公司各自应负责的合作事项,合作期限 8年。
⑤本公司、新华社新加坡分社、CentralMediaPteLtd 于 2012 年签署了《关于独家代理新华网新加坡频道经营广告授权协议书》,合同约定了本公司、新华社新加坡分社以及 CentralMediaPteLtd各自应负责的合作事项,合作期限 8年。
⑥本公司、新华社北京分社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人才思想道德研究中心于 2014年签署合作协议,就有关频道内容共建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合同总金额 300.00 万元,
其中本公司提供劳务金额 150.00万元,合同期限 3年。
⑦本公司、新华通讯社北京分社与首映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 2015年签署合作协议,就有关“一带一路大使话旅游”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合同总金额 500.00
万元/年,其中本公司提供劳务金额 250.00万元/年,合同期限 3年。本公司于 2015年
与新华社北京分社针对以上协议签署了《关于合作事项的补充协议》,补充约定了各自应负责的合作事项。
⑧本公司、新华通讯社曼谷分社与 Fanxin Inernational Trade&Development(Thailand)Co.Ltd于 2015年 11月 5日签署《关于独家代理新华网泰国频道经营广告授权协议书》,并于 2015年 12月 31日签署补充协议,就新华网泰国频道内容共建达成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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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合同约定了本公司、新华通讯社曼谷分社与 Fanxin Inernational
Trade&Development(Thailand)Co.Ltd各自应负责的的合作事项。
2、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人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额度或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范围之内,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正常发生的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行人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额度或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范围之内,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正常发生的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行人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额度或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范围之内,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正常发生的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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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行人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额度或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范围之内,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正常发生的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由 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包括 6名董事、4名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目前有 10名董事。
姓名国籍境外居留权在本公司现任职务董事任期
田舒斌中国无董事长、总裁 2014年 5月至 2017年 5月
魏紫川中国无董事、常务副总裁 2014年 5月至 2017年 5月
汪金福中国无董事、副总裁 2014年 9月至 2017年 5月
丁平中国无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2015年 4月至 2017年 5月
申江婴中国无董事、副总裁 2016年 6月至 2017年 5月
肖伟俐中国无董事 2014年 5月至 2017年 5月
吕廷杰中国无独立董事 2014年 5月至 2017年 5月
宗雷中国无独立董事 2014年 5月至 2017年 5月
姜奇平(注)中国无独立董事 2015年 4月至 2017年 5月
陈刚中国无独立董事 2016年 3月至 2017年 5月
注:2016年 2月 25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姜奇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姜奇平的辞职申请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姜奇平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6年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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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议提名刘海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田舒斌先生,1963年 1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记者,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中国记协常务理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5年 7月至 1988年 4月在政府司法部门工作;1988年 4月至 1990年 3月任《兰州晚报》记者;1990年 3月至 1997年 3月历任新华社宁夏分社记者、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1997 年 3月至 2001 年 11 月历任新华社重庆分社经理室经理、新闻信息中心总编辑、党组成员、副社长,兼任《重庆青年报》法定代表人;2001年 12月至 2002年 12月任新华社云南分社副社长、党组副书记;2002年 12月至 2008年 12月任新华社云南分社社长、党组书记;2008年 12月至 2010年 12月任新华社江苏分社社长、党组书记;2009年 12月至 2010年 12月,任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新华网络副董事长、总裁;2010年 12月至今,兼任盘古文化董事长;2011年 5月至 2014年 5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1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11年 7月至今,兼任新搜文化董事长;2011年 10月当选中国记协常务理事;2012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党组书记;2014年 5月至 2014年 9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4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2014 年被中宣部确定为文化名家暨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魏紫川先生,1966年 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南大学(原南京工学院)毕业,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专家组委员、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顾问专家。1986年 7月至 1998年 3月,任新华社技术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其中 1996年 3月至 1996年 9月在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1998年 3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新华社网络办公室工作;2000年 12月至 2004年 10月,任网络中心主任助理;2004年 10月至 2009年 12月,任网络中心副主任;2005年 6月至 2009年 12月,兼任网络中心部务会成员;2010年 1月至 2011年 5月,任新华网络副总裁;2010年 12月至 2011年 5月,任新华网络董事;2011年 5月至 2014年 5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2011年 7月至今,兼任新搜文化董事;2012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党组成员;2014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2014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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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金福先生,1964年 11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中国新闻学院研究生院毕业,高级编辑。1990年 7月至 1993 年 10月,任新华社国内部记者;1993年 10月至 1994年 10月,任新华每日电讯副主编;1994年 10月至 1999年 4月,任新华社国内部时政记者、主任记者;1999年 4月至 2001年 7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中文部副主任、发稿人;2001年 7月至 2009年 6月,任新华社国内部新华视点采编室副主任、终审发稿人、高级编辑;2009年 6月至 2014年 6月,任新华社国内部新华视点采编辑室主任、终审发稿人;2014年 6月至 2014年 8月,任新华社国内部编委、新华视点采编室主任;2014年 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组成员;2014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
丁平先生,1973年 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高级会计师,2008年获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 7月至 1995年 3月在新华社事业发展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1995年 3月至 1998年 6月在新华社计财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1998年 6月至 2001年 8月任新华社计财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2001年 8月至 2011年 9月任新华社计财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2010年 6月至 2011年 9月兼任音视频部财务总监;2010年 9月至 2011年 9月兼任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今,兼任盘古文化董事;2011年 3月至 2011年 5月,任新华网络财务总监;2011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 8月至 2014年 9月,兼任本公司行政总监;2011年 5月至 2015年 11月,兼任炫彩公司董事长;2014年 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组成员;2014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2015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申江婴先生,1970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邮电大学和法国雷恩高等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在读。1993年 8月至 2000年 6月历任邮电部(后改为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报人民邮电报社记者、编辑、记者部主任助理、总编室副主任、资讯新闻部主任;2000年 6月至 2012年 10月创办中国网友报,并担任总编辑;2004年 1月至 2012年 10月任人民邮电报社(集团)社长助理兼中国网友报总编;2008年 10月至 2012年 10月兼任中国信息产业网总裁;2012年 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编辑兼移动互联网事业群总经理;2016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肖伟俐先生,1963年 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记者。1988年至 1992年,广西北海市电视台编辑、记者、新闻科长、总编室副主任;1992年至 1998年,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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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社广西分社北海记者站站长;1998年至 2000年,借调新华社音像部,聘任国内室副主任、主任;2001年至 2002年,新华社音像部专题节目采编室代主任、专职编委、审稿人、终审发稿人;2002 年至 2004 年,新华社 60 分钟杂志总策划;2004 年至 2010年,新华社音视频部(原音像部)新闻室审稿人、终审发稿人;2010 年 4 月至今,任新华社总经理室《经营管理业务》主编;2011年 11月至今,任新华社总经理室事业经营处处长;2012年 7月至今,任中国国际文化影像传播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5月至今,任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 7月至 2011年 5月,任新华网络董事;2011年 5月至 2014年 5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4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4年 8月至今,任新华社总经理室总经济师。
吕廷杰先生,1955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应用系统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现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 5月留校任教,1993年 5月任北邮管理系副主任;1996 年 3 月任北邮管理与人文学院副院长;1998 年 1 月至 1999 年10月被借调到原邮电部筹备第 22届万国邮联大会任大会主席助理;2000年 9月任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2005 年 6 月任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2007年 4月至 2014年 9月任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2007年 4月至 2015年 5月任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助理。2012年 7月至 2014年 5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宗雷先生,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91 年至1999年 6月,在大港油田集团公司财务处工作,历任副科长、科长职务。1999年 7月借调到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国际合作局),任会计主管。1999年 9月起,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3年 4月至 2007年 6月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工作,2003 年 12 月取得会计师高级职称。2003 年至 2007年 6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企划处副处长(处室负责人);2007年至 2013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权管理处处长;2013 年 6月至 2015年 6 月,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主管;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2012年 7月至 2014年 5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奇平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中文系。
1984年至 1997年在农民日报社工作;1997年至 2003年,在原国务院信息办(原信息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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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部)工作;1998年至今,任《互联网周刊》主编;2003年至今,任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信息化与网络经济室主任,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2015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刚先生,1964 年 6 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81年 9月至 1985年 7月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原辽宁财经学院)工业会计专业;1985年 9月至 1997年 6月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讲师;1997年 6 月至 2000 年 12月在中央财经大学直属会计师事务所任常务副所长;2000 年 12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 年 9月至 2009年 6月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 6月至2008年 12月任北京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会计顾问。2010年 11月至今,兼任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 12月至今,兼任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兼任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基本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由以下 3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 1名非职工监事和 2名职工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姓名国籍境外居留权在本公司现任职务提名人监事任期
鲜建华中国无监事会主席新华社
2014年 5月至2017年 5月
张燕中国无职工监事、财务部主任职工代表大会
2014年 5月至2017年 5月
孙巍中国无职工监事、综合部主任职工代表大会
2015年11月至2017年 5月
本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鲜建华先生,1964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新华社监察局审计监察室副主任。1986年至 1989年,任新华出版社印刷厂会计;1990年至 2000年,任新华出版社会计;2000年至 2006年,任新华社计财局内审处审计员;2006年至 2011年3月任新华社监察局审计员;2011年 3月至今任新华社监察局审计监察室副主任。2010年 7月至 2011年 5月,任新华网络监事。2011年 5月至 2014年 5月,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2014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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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女士,女,1972年 12月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1994年 7月至 2006年 4月任南京康迪亚集团会计;2006年 4月至 2007年 4月任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2008年 4月至 2010年 4月任江苏省布鲁斯达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 4月至 2011年 4月任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投融资部部长;2011年 4月至 2012年 6月,任本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12年 6月至 2013年 5月,任本公司内控审计部副主任;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3年 5月至 2014年 9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14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4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部主任。
孙巍先生,1973年 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编辑。1995年 8月至 1999年 11月,任新华社参考新闻编辑部翻译;1999年 11月至 2002年 2月,任新华社东京分社记者;2002年 2月至 2004年 11月,任新华社参考新闻编辑部编辑;2004年 11月至 2009年 9月,任新华社东京分社记者;2009年 9月至 2009年 12月,任新华社参考编辑部编辑;2009年 12月至 2010年 12月任本公司多媒体部副主任;2010年 12月至2012年 6月,任本公司总编室副主任兼多媒体部副主任;2012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综合部主任;2015年 11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以下 6名成员组成。
姓名国籍境外居留权在本公司现任职务高管任期
田舒斌中国无董事长、总裁 2014年 5月至 2017年 5月
魏紫川中国无董事、常务副总裁 2014年 5月至 2017年 5月
汪金福中国无董事、副总裁 2014年 9月至 2017年 5月
丁平中国无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2014年 5月至 2017年 5月
申江婴中国无董事、副总裁 2016年 6月至 2017年 5月
杨庆兵中国无董事会秘书、财经总监 2014年 5月至 2017年 5月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田舒斌先生,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
董事基本情况”。
魏紫川先生,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
董事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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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金福先生,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
董事基本情况”。
丁平先生,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
董事基本情况”。
申江婴先生,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
董事基本情况”。
杨庆兵先生,1966年 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文和国内新闻专业双学士,高级编辑。1991年 7月至 2003年 8月历任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公开版编辑、执行主编。
2003年 8月至 2010年 1月,历任网络中心财经部主任、新闻中心主任、总编室主任、中国政府网编辑部主任、网络中心总编助理;2010年 1月至 2011年 5月,任新华网络总编助理、财经中心主任;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总编助理、财经中心主任;2012年 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经总监;2014年 9月至今,兼任中证金牛董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除肖伟俐和鲜建华从新华社领取报酬外,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相关报酬,报酬形式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退休福利、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5年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如下(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罗毅、吴联生已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李春已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单位:万元
姓名 2015年度在本公司任职 2015年报酬总额(税前)领取报酬单位
田舒斌董事长、总裁 60.15 本公司
魏紫川董事、常务副总裁 54.14 本公司
罗毅董事、副总裁 54.14 本公司
汪金福董事、副总裁 54.14 本公司
肖伟俐董事-新华社
丁平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54.14 本公司
杨庆兵董事会秘书、财经总监 46.01 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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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
姓名 2015年度在本公司任职 2015年报酬总额(税前)领取报酬单位
吴联生独立董事
(注 1)
本公司
吕廷杰独立董事本公司
宗雷独立董事本公司
姜奇平(注 3)独立董事本公司
鲜建华监事会主席-新华社
张燕监事 34.72 本公司
李春监事 15.72 本公司
孙巍监事 14.32 本公司
注 1: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年 8万元)外,不在本公司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注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
况”。
注 3:2016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姜奇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姜奇平的辞职申请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姜奇平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6年 9月 1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议提名刘海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所列薪酬外,未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享有其他待遇。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田舒斌董事长兼总裁
盘古文化董事长同一实际控制人
新搜文化董事长同一实际控制人
魏紫川董事兼副总裁新搜文化董事同一实际控制人
丁平董事兼副总裁、财务总监盘古文化董事同一实际控制人
肖伟俐董事
新华社
新华社总经理室《经营管理业务》主编、新华社总经理室事业经营处处长、新华社总经理室总经济师
兼职单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国际文化影像传播有限公司
董事同一实际控制人
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同一实际控制人
吕廷杰独立董事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独立董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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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本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无
深圳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姜奇平(注 1)
独立董事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
秘书长无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信息与网络经济室主任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无
《互联网周刊》主编无
宗雷独立董事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

陈刚独立董事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无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无
鲜建华监事会主席新华社
监察局审计监察室副主任
兼职单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杨庆兵
董事会秘书、财经总监
中证金牛董事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注 1:2016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姜奇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姜奇平的辞职申请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姜奇平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16年 9月 1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议提名刘海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除上表所列兼职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兼职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及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新华社。截至 2016年 6月30日,新华社直接持有本公司 82.46%的股份,通过新闻发展深圳公司、信息社分别间
接持有本公司 3.00%、2.54%股份,共计持有本公司 88.00%的股份。
新华社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是涵盖各种媒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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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类型的全媒体机构。新华社的前身是 1931年 11月 7日在江西瑞金成立的红色中华通讯社,1937 年 1 月在陕西延安改为现名。新华社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除台湾省以外的各省区市设有分社,在台湾省派有驻点记者,在一些重点大中城市设有支社或记者站,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有分支机构,在境外设有 180个分支机构,建立了比较健全、覆盖全球的新闻信息采集网络,形成了多语种、多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功能的新闻发布体系,每天 24小时不间断用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葡萄牙文和日文 8种文字,向世界各类用户提供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类新闻和经济信息产品。新华社拥有新华网、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文化影像传播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 20多种报刊,并从事图书出版业务。新华社注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是许多国际新闻组织成员,与世界 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新闻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根据新华社 2016 年 1-6 的财务报表(未经财政部批复,财务报表范围为新华社本部),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新华社的总资产为 872,553.87万元,净资产 773,143.31
万元。
九、本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2013年 12月31日
货币资金 84,159.71 91,196.47 92,189.19 91,921.31
应收票据 268.40 3,218.20 290.00 310.00
应收账款 40,141.90 32,688.63 19,674.30 12,945.07
预付款项 826.69 657.89 2,649.63 675.33
应收利息 323.05 553.42 516.22 474.23
其他应收款 1,064.11 857.71 925.32 394.81
存货 4.84 4.84 2.84 15.67
其他流动资产 343.02 324.89 1,431.94 102.28
流动资产合计 127,131.72 129,502.05 117,679.44 106,838.6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433.62 14,579.86 2,82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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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2013年 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6,728.79 7,156.08 1,333.23 -
固定资产 5,376.06 3,334.96 1,822.55 1,877.80
在建工程 19,757.46 16,889.66 9,747.57 6,306.40
无形资产 355.54 294.69 277.67 229.42
长期待摊费用 1,671.14 2,104.83 1,515.35 936.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0.27 2,420.88 629.33 114.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242.88 46,780.95 18,151.39 9,464.43
资产总计 181,374.60 176,283.00 135,830.83 116,303.12
应付账款 11,815.38 3,957.28 1,699.65 2,646.72
预收款项 10,540.86 17,018.47 5,970.24 4,235.66
应付职工薪酬 2,173.70 3,087.97 4,242.53 3,509.27
应交税费 356.96 3,252.89 1,141.54 740.82
其他应付款 234.16 293.85 1,383.58 476.04
流动负债合计 25,121.05 27,610.46 14,437.55 11,608.51
专项应付款 35,782.36 35,782.36 34,182.59 32,167.59
递延收益 6,404.06 6,369.16 4,081.51 2,805.42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186.42 42,151.52 38,264.10 34,973.01
负债合计 67,307.47 69,761.98 52,701.65 46,581.52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570.88 15,570.88 15,570.88 15,570.88
资本公积 23,866.26 23,866.26 23,866.26 23,866.26
其他综合收益 1,978.56 4,651.68 --
盈余公积 8,852.16 8,852.16 6,260.85 4,341.55
未分配利润 63,799.27 53,580.05 36,648.59 24,776.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067.13 106,521.03 82,346.58 68,554.73
少数股东权益-- 782.59 1,166.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067.13 106,521.03 83,129.18 69,721.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1,374.60 176,283.00 135,830.83 116,303.1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3,218.35 99,753.36 63,382.98 45,568.37
其中:营业收入 53,218.35 99,753.36 63,382.98 45,5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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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二、营业总成本 42,934.18 74,698.96 46,074.92 29,731.43
其中:营业成本 28,944.62 43,155.87 27,388.62 16,737.20
营业税金及附加 906.77 2,060.50 1,644.37 1,553.40
销售费用 8,163.25 22,537.06 12,929.78 8,715.51
管理费用 4,469.23 7,066.24 5,781.45 4,674.99
财务费用-537.22 -1,664.56 -2,144.39 -2,182.53
资产减值损失 987.54 1,543.86 475.08 232.87
投资收益-253.95 295.93 -9.3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10,030.22 25,350.33 17,298.76 15,836.94
加:营业外收入 206.90 885.44 1,225.88 1,023.41
减:营业外支出 17.91 93.25 115.90 19.7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219.22 26,142.52 18,408.74 16,840.65
减:所得税费用-- - 42.0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0,219.22 26,142.52 18,408.74 16,79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19.22 26,233.82 18,793.02 16,735.84
少数股东损益--91.30 -384.27 62.7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66 1.68 1.21 1.0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66 1.68 1.21 1.07
七、其他综合收益-2,673.11 4,651.68 --
八、综合收益总额 7,546.10 30,794.19 18,408.74 16,79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546.10 30,885.49 18,793.02 16,735.8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1.30 -384.27 62.7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286.10 98,090.42 61,509.06 38,230.80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38 1,182.42 3.0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2.51 3,493.23 4,010.60 2,421.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686.00 102,766.07 65,522.75 40,6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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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509.63 23,100.21 18,000.01 5,214.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324.33 34,952.15 23,279.96 15,448.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5,636.48 2,983.16 4,711.65 2,225.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51.84 14,254.31 8,165.46 4,936.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322.28 75,289.83 54,157.08 27,824.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63.72 27,476.24 11,365.67 12,828.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61.72 1,411.90 1,486.58 2,076.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36 4.4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55.1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400.00 75,942.90 71,900.00 69,668.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61.72 77,809.92 73,386.94 71,749.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980.38 14,449.14 5,380.53 4,779.10
投资支付的现金 7,540.00 13,074.25 4,168.2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400.00 59,400.00 75,942.90 71,9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920.38 86,923.39 85,491.65 76,679.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58.66 -9,113.47 -12,104.71 -4,929.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30.00 2,015.00 5,624.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30.00 2,015.00 5,624.5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711.05 5,001.16 4,359.8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04 772.61 49.81 8,309.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04 7,483.66 5,050.97 12,668.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04 -3,353.66 -3,035.97 -7,044.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12 11.7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346.86 15,020.88 -3,775.01 854.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267.17 16,246.29 20,021.31 19,166.7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920.31 31,267.17 16,246.29 20,021.31
4、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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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本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372.13 0.36 -12.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63.35 1,223.91 982.4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80 -114.29 33.6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1,225.28 1,109.98 1,003.71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1,225.28 1,109.98 1,003.71
(二)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5.06 4.69 8.15 9.20
速动比率(倍) 5.06 4.69 8.15 9.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7.09% 39.57% 38.69% 40.0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0.31% 0.28% 0.33% 0.33%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36 3.61 3.77 5.0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159.25 27,580.34 19,261.24 17,801.66
每股净资产(元/股) 7.33 6.84 5.34 4.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元/股)
0.22 1.76 0.73 0.8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47 0.96 -0.24 0.05
注 1:公司报告期内无利息支出,故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注 2:由于公司的行业特性,存货数额很小,根据重要性原则,上表中不列示存货周转率。
注 3: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财务指标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净值)/流动负债合计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合计(母公司)/资产总计(母公司)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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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所有者权益合计
5、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当期利润总额+当期利息支出+当期折旧+当期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当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当期利息支出
8、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6年 1-6月 9.27 0.66 0.66
2015年度 28.83 1.68 1.68
2014年度 24.91 1.21 1.21
2013年度 26.68 1.07 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6年 1-6月 9.09 0.64 0.64
2015年度 27.49 1.61 1.61
2014年度 23.44 1.14 1.14
2013年度 25.08 1.01 1.01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16,303.12 万元、
135,830.83万元、176,283.00万元和 181,374.60万元, 2014年 12月 31日及 2015年 12
月 31 日分别较上期增长 16.79%及 29.78%。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的主要
原因包括:①公司大力拓展业务,经营业绩持续高速增长,应收账款规模扩大;②公司通过资本市场拓展业务范围,投资致使公司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大幅增长;③国家专项建设任务资金拨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有所增加。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及 2016年 6月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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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本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06,838.68 万元、117,679.44 万元、129,502.05 万元和
127,131.7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86%、86.64%、73.46%和 70.09%。公司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主要由于公司是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企业,该行业公司资产结构普遍具有“轻资产”特点。
受公司业绩高速增长的影响,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流动资产的复合增长率为
10.10%,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公司流动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同时,为业务拓展
及扩张需要,公司加大技术投入与研发力度,网络技术相关的软硬件投资持续增加,非流动资产余额增长较快,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31日及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9,464.43万元、18,151.39万元、
46,780.95万元和 54,242.88万元,2014年末及 2015年末分别较上一期末增长 91.79%和
157.73%。2013年至 2015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122.32%,主要是由于:①2014年公司新
增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②信息发布平台和内容管理平台系统建设工程、多语种网站建设和海外访问提速等项目在建工程支出大幅增加。2015 年末非流动资产较 2014 年末增长 157.73%,主要是由于:①公司通过资本市场拓展业务范围,投
资致使公司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较上期增幅达到了 415.98%;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大幅
增长,较上期增幅达到了 436.75%;③多语种网站建设和海外访问提速、全媒体产品数
字加工云平台项目等项目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加快使在建工程规模增加较多,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增长了 73.27%。
2、盈利能力分析
本公司借助“新华网 xinhuanet”这一平台,通过开展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和移动互联网等业务实现盈利。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网络媒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地位的提升,公司业务持续向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水平均实现快速增长,表现出强劲的盈利能力。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5,568.37万元、63,382.98万元、99,753.36万元和 53,217.50万元,2014年、2015年营
业收入增长 39.09%、57.38%。2014年、2015年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营业
务、特别是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增长。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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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828.37 万元、11,365.67 万元、27,476.24 万元和 3,363.72 万元。2014
年度,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3年略有下降。2015年度,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4 年增长 141.75%,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
大幅增长。2013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 94.0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占比为 18.7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占比为 55.52%,支付的各项
税费占比为 8.0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占比为 17.74%。2014 年度,经营
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
93.87%;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比为 33.24%,支付
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占比为 42.99%,支付的各项税费占比为 8.70%,支付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占比为 15.08%。2015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
产品和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 95.45%;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比为 30.6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占比为 46.42%,支付的各项税费占比为 3.9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占
比为 18.94%。2016年 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收到的
现金,占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 99.1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占比为 27.8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占比为 41.92%,支付
的各项税费占比为 13.6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占比为 16.58%。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29.47万元、-12,104.71万元、-923.47万元和-10,658.66万元。2014年,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一年减少了 7,175.24万元,主要由于本期新增中
证金牛和天翼阅读的投资事项。201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4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1)2014年度 7.5亿元的定期存款到期后收回,2015年定期存款额
降为 5.94 亿元,期末的货币资金一部分作为保函资金,一部分作为其他形式的货币资
金,因此期相对而言用于获取利息的定期存款较少;(2)报告期内新增银橙传媒、新华
康美健康智库和新彩华章的投资事项。
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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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利金额。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44.31万元、-3,035.97万元、-3,353.66万元和-65.04万元。2013
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所得现金流净额为-7,044.31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相关批复
将“搜索引擎”项目的建设任务和专项资金划出。2014 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所得现金流净额为-3,035.97万元,较 2013年增加 4,008.34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2015 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所得现金流净额为-3,353.66 万元,
主要是 2015年上半年分配股利金额较大。2016年 1-6月,本公司筹资活动所得现金流净额为-65.04万元,金额较小。
(四)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利润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所得利润退还公司。
2、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请参见本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3、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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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公司进行了如下股利分配:
根据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 2013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5,570.88万
股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 5,001.16万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 2014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5,570.88万
股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 6,717.54万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5年度分红预案尚未确定,分红预案待确定后提交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人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于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由公司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6年 9月 14日,本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 2家,无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6 家以及地方分公司 31 家。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华网欧洲公司持有欧洲传播与运营中心 100%的股权。
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1)新华网欧洲公司(英文名称:Xinhuanet Europe B.V.)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华网欧洲公司的主要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2015年 2月 26日
注册资本:50万欧元
实收资本:50万欧元
主营业务:News & Information service, website design / publish /operation,
advertisement, consultant service, events service, ICT related production development/sales(新闻信息服务,网页设计/发布/运行,广告,咨询服务,活动服务,ICT 相关产品研发和销售)。
本公司持有新华网欧洲公司 100%的股权。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新华网欧洲公司合并总资产为 36.99万欧元,合并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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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36.51万欧元,2016年 1-6月合并净利润为-11.05万欧元(该数据来自经瑞华审定报
表)。
本公司通过新华网欧洲公司持有欧洲传播与运营中心 100%的股权。
欧洲传播与运营中心的主要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2015年 5月 13日
注册资本:20万欧元
实收资本:20万欧元
主营业务:News & Information service, website design / publish /operation,
advertisement, consultant service, events service, ICT related production development/sales(新闻信息服务,网页设计/发布/运行,广告,咨询服务,活动服务,ICT 相关产品研发和销售)。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欧洲传播与运营中心总资产为 16.28万欧元,净资产为 16.25
万欧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3.75万欧元(该数据来自经瑞华审定报表)。
发行人就设立新华网欧洲公司及欧洲传播与运营中心已履行以下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法律程序:①2015年 4月 16日,发行人就设立新华网欧洲公司取得商务部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第 N1000201500183 号);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已就设立欧洲传播与运营中心事项向商务部备案;②2014 年 8 月,发行人依据境外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等相关规定,取得新华社同意设立新华网欧洲公司的批复;2015 年 4 月,发行人取得新华社同意设立欧洲传播与运营中心的批复。
根据荷兰律师事务所 Houthoff Buruma Co?peratief U.A.及比利时律师事务所Liedekerke Wolters Waelbroeck Kirkpatrick CVBA对新华网欧洲公司和欧洲传播与运营中心的合规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境外法律意见书”),截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新华网欧洲公司与欧洲传播与运营中心根据当地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股权清晰、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在税收、环保等方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等相关事项。
(2)新华网亿连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华网亿连的主要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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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6年 2月 2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97号 2幢四层 409室
法定代表人:申江婴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教育咨询(不含中介及办学)。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新华网亿连 100%的股权。
2016年 7月 2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网亿连(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新华网亿连引进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 333.33 万元,增资完成后,新华网亿连的注册资本变
为 1,333.33万元,发行人将持有新华网亿连 75%的股权;同意在上述增资完成后,发行
人转让其持有的新华网亿连 5%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将持有新华网亿连 70%的股权。2016 年 8 月 5 日,新华网亿连增资事项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交易。目前,上述增资和转让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新华网亿连尚未实缴注册资本和开展实际运营,总资产为0万元,净资产为 0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0万元(该数据来自经瑞华审定报表)。
2016年 7月,新华网亿连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纳,实收资本为 1,000万元。
(3)发行人转出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网于 2012年 12月与北京中大博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炫彩公司,新华网持有炫彩公司 51%的股权,中大博思持有炫彩公司 49%的股权。
炫彩公司成立时的主营业务为“负责研发支持新华网的互联网彩票销售运营所需的技术平台,提供技术服务”,但由于互联网彩票销售资质无法获得,该业务并未实质经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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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报告期内,炫彩公司实际开展的主营业务为广告代理服务。由于无法获得互联网彩票销售资质导致炫彩公司经营情况不佳,新华网拟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少数股东中大博思。该股权转让事宜已经新华社、新华网、炫彩公司内部审批通过,于 2015年 9月8日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2015年 12月 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核发了炫彩公司新的营业执照。该股权转让事宜已完成。
2、参股公司
(1)中证金牛
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中证金牛的主要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1日
注册资本:4,475.10万元
实收资本:4,475.1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中证金牛 30%的股权,上海新证财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中证金牛70%的股权。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中证金牛总资产为 3,294.27万元,净资产为 3,052.61万元,
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791.03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天翼阅读
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天翼阅读的主要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2012年 8月 7日
注册资本:25,907.60万元
实收资本:25,90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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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2号 5幢 6层 17-20单元
法定代表人:肖伟
经营范围: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范围详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展服务,文化活动的策划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持有天翼阅读 4.21%的股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持有天翼阅读 77.20%的股
权,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翼阅读 10.53%的股权,江苏凤凰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翼阅读 5.97%的股权,杭州思本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天翼阅读 1.05%的股权、杭州万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天翼阅读
1.05%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天翼阅读总资产为 30,150.07 万元,净资产为 22,080.52
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15.41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号百控股拟收购天翼阅读 100%的股权。2016 年 7月 28日,发行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团”)、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在线”)、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杭州思本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本合伙”)、杭州万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卷合伙”)与号百控股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协议约定号百控股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发行人购买其持有的天翼阅读的股权,对价为号百控股新增股份。上述事项完成后,发行人将不再持有天翼阅读股权。2016年 6月 28日,发行人召开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上述交易。
2016年 8月 20日,号百控股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号百控股拟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合伙、万卷合伙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天翼阅读 100.00%的股
权,天翼阅读 100.00%股权的预估值为 69,590.31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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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所合计持有的天翼阅读 97.901%的股份,共发行股
份 47,148,516股,支付交易对价 68,129.61万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万卷合伙、思
本合伙合计持有的天翼阅读 2.099%的股份,共支付现金 1,460.70 万元。交易完成后,
新华网将持有号百控股 2,027,99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26%,新华网于本次交易中取
得的号百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 2016年 9月 14日,上述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3)银橙传媒
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银橙传媒的主要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2010年 3月 9日
注册资本:13,541.67万元
实收资本:13,541.67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南奉公路 3878号 24幢 110
法定代表人:隋恒举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投资管理,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投资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
根据银橙传媒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index)的公开披露信息及相关公告,银橙传媒成立于 2010年 3月 9日,其股票于 2014年 8月 13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该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广告的精准投放,总股本为 135,416,667股,实际控制人为隋恒举、王宇。
2015年 3月 20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发行人认购银橙传媒股票相关事宜。同日,发行人与银橙传媒就前述认购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上海银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发行人拟以7,114.25万元认购银橙传媒定向发行的 5,416,667股股票从而取得银橙传媒 4%股份。目
前该等款项已支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年 5月 15日下发《关于核准上海银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16 号),核准银橙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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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定向发行股票事宜。目前,相关工商登记已办理完毕。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银橙传媒总资产为 44,735.27 万元,净资产为 32,810.89
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3,238.2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银橙传媒 4.00%的股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银橙传媒前十名股东
如下:上海哈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 18.28%的股权;上海圭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
有 18.20%的股权;上海逐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 17.44%的股权;谦亮投资咨询(上
海)有限公司持有 7.24%的股权;上海千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 5.10%的股权;本公
司持有 4.00%的股权;上海久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 3.79%的股权;王宇持有 2.36%
的股权;东海岸邯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2.34%的股权;隋恒举持有 1.38%的股
权。
2016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减持上海银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行人拟减持银橙传媒股权。
(4)新华康美健康智库
①新华康美健康智库的基本信息和成立情况
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新华康美健康智库的主要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2015年 9月 18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收资本:7,810.5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泰科路三号康美药业大厦 3楼
法定代表人:许冬瑾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顾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网上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健康养生信息咨询(不含医疗行为);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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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展示、展览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装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的销售;云计算、生物科技产品、保健食品的技术开发(不含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家用血糖仪、血压计、体温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教育科研文献、教育软件的研究与开发;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教育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类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教育培训,互联网信息服务。
根据发行人与康美药业于 2015年 6月 1日签署的《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及于2015年 6月 5日签署的《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新华康美健康智库。其中,康美药业出资 17,100万元,持股 57%;发行人出资 12,900万元,持股 43%。2015年 6月 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发行人与康美药业共同出资设立新华康美健康智库相关事宜。
根据发行人与康美药业签署的《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新华康美健康智库的注册资本分三期缴付:2016年 9月 15日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12,000万元;2017年 9月 30日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9,000万元;2018年 9月 30日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9,000万元。发行人与康美药业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主要内容 《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30,000.00 2015-06-01
发行人与康美药业共同出资设立“康美健康智库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 30,000万元,其中发行人出资 12,900万元,持股 43%;康美药业出资 17,100万元,持股 57%。分三期缴纳出资:协议生效之日起 30日内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12,000万元;2016年 9月 30日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9,000万元;2017年 9月 30日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9,000万元 《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 2015-06-05
对《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进行补充,对目标公司经营情况的兜底条款进行了约定 《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
- 2015-11-02
对《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的出资时间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出资时间为:2015年 12月31日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12,000万元;2016年9月30日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9,000万元;2017年 9月 30日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9,000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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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主要内容
万元 《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 2016-02-26
对《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及《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出资时间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出资时间为:2016年 9月 15日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12,000万元;2017年 9月30日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9,000万元;2018年 9月 30日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9,000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新华康美健康智库总资产为 7,613.51 万元,净资产为
7,546.61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182.71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新华康美健康智库 43%的股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持有新华康美健康智库 57%的股权。
②新华康美健康智库的成立意义和盈利模式
发行人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即新华康美健康智库)立足于双向整合优质资源,打通健康大数据产业化和互联网平台向产业延展的通道。发行人在健康大数据方面拥有一定的业务、产品和人才储备。康美药业拥有实体产业和原始交易数据,但缺乏“互联网+”条件。此次合作符合发行人“互联网+”系列战略方向,双方共同搭建权威的健康大数据平台,开展健康数据挖掘、健康精准营销、健康产品研发等应用业务和产品线,契合于当前旺盛的市场需求。
从政策背景看,国家医药、医疗服务政策发布密集,政策红利涌现、行业整体利好。
从行业发展看,2014年以来,我国健康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百度等 IT巨头纷纷进军健康大数据领域。艾瑞咨询预测,2017 年中国健康数据市场规模将超过 100 亿元。从发行人业务发展看,当前新华网既有的健康大数据类业务已经拥有较好基础,通过与康美药业合作,能够拓宽行业信息、数据源的获取渠道,有利于数据挖掘、整合,也契合于全社经济信息产品市场化、规范化、数据化发展的思路。通过此次合作,符合向更大市场规模的垂直领域拓展的发展思路,将延展发行人在大健康领域的战略布局,充分融合已有大健康业务的资源,借助资本的深度合作,有力撬动业务合作的规模和量级。从合作优势来看,康美药业凭借在中医药卫生健康领域的深耕与全产业链资源的积淀,拥有实体产业和原始交易数据,具备从传统实业向互联网转型所需的行业资源优势,但缺乏“互联网+”条件,发行人现有互联网平台和资源为对方看重及所需,双方合作属于优势互补。综上,发行人投资新华康美健康智库符合发行人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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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5年 10月以来,新华康美健康智库致力于研发癌康智库网。癌康智库网是基于智慧医疗和医疗健康大数据挖掘的,涵盖肿瘤领域各类信息的专业垂直搜索引擎及医生与医生、医生与患者、患者与患者间的社交互动网。未来癌康智库网的盈利模式包括收取会员费和广告收入两种方式,会员费是指通过癌康智库网以及 APP 向肿瘤患者会员收取会员费并提供相关会员服务,广告收入是指通过癌康智库网以及 APP 为该专业领域的相关企业提供广告服务并收取广告费用。
③新华网与康美药业的合作情况
发行人为康美药业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为其主营业务项下的产品及服务,不存在设立新业务的情况,其与主营业务的对应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执行内容
信息服务
多媒体信息服务
为康美药业制作 100集《健康解码》主题特辑
康美药业冠名《国医课堂》,并由新华网制作音频栏目材料
举办论坛、会议活动“互联网+创新大会”及“互联网+智慧医疗高峰对话”合作
网络广告网络广告展示与发布为康美药业提供网络广告展示与发布
2015 年度,新华网与康美药业实际执行的合作内容包括:(1)新华网为康美药业
制作《健康解码》主题特辑;(2)康美药业冠名新华广播《国医课堂》栏目;(3)双方
合作“互联网+创新大会”、“互联网+智慧医疗高峰对话”。其中制作主题节目《健康解码》和《国医课堂》对应着公司现有业务中的多媒体信息服务,“互联网+创新大会”及“互联网+智慧医疗高峰对话”合作对应着公司现有业务中的举办论坛、会议活动服务,共计确认收入金额为 2,000.00万元。
2016年 1-6月,新华网与康美药业实际执行的合作内容为新华网为康美药业提供网络广告展示与发布服务。
发行人与康美药业签署的相关业务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合同主要内容 《新华网与康美药业品牌营销合作框架协议》
12,900.00 2015-06-05
2015-06-05

2017-12-31
发行人为康美药业提供品牌营销服务,康美药业分三期支付品牌营销服务费。具体营销服务及代理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以具体品牌营销服务协议约定
2 《新华网与康美- 2015-11-02 _对《新华网与康美药业品牌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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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合同主要内容
药业品牌营销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销合作框架协议》的费用支付时间进行了修改 《新华网&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5,160.00 2015-06-07
自 2015-06-07至合同履行完毕
发行人为康美药业制作《健康解码》主题特辑,康美药业冠名《国医课堂》栏目,双方合作举办“互联网+创新大会”及“互联网+智慧医疗高峰对话” 《新华网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 2015-11-02 _
对《新华网&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费用支付时间进行了修改
(5)新彩华章
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新彩华章的主要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2015年 10月 2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 25楼 5层 501室
法定代表人:廖露检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 1.5以上的
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翻译服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新彩华章总资产为 1,728.68万元,净资产为 1,722.09万元,
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278.5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新彩华章 40%的股权,深圳市虹彩飞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彩飞扬”)持有新彩华章 31%的股权,北京恒馨永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新彩华章 29%的股权。
(6)华强方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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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华强方特的主要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2006年 7月 12日
注册资本:88,520万元
实收资本:88,52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1501-1506室
法定代表人:梁光伟
经营范围:投资文化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数码电影、数码电视的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一般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华强方特总资产为 1,587,263.74万元,净资产为 645,363.52
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28,040.16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华强方特 0.29%的股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华强方特前十名股东
情况如下: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8.87%的股权;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
有 6.06%的股权;梁光伟持有 4.08%的股权;李明持有 2.14%的股权;丁亮持有 1.91%
的股权;高敬义持有 1.71%的股权;戎志刚持有 1.71%的股权;刘道强持有 1.69%的股
权;王巍持有 1.60%的股权;赣州招商致远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36%
的股权。
(7)拟投资特来电
2016 年 3 月 16 日,新华网亿连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青岛特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特分享”)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书》,约定共同出资成立“特来电(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万元,其中特锐德出资 48,000万元(占比 80%),新华网亿连出资 6,000万元(占比 10%),特分享出资 6,000万元(占比 10%)。2016年6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截至 2016年 9月 14日,上述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8)拟投资道有道
2016年 7月 2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公司认购道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发行项目的议案》,发行人拟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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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道有道新发行股份 432.40万股,占比约 5.09%。2016年 5月 30日,中铭国际资产
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道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6]第10030号)。
2016年 7月 28日,发行人与道有道签署了《道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发行人以 18.50元/股的价格,认购道有道非公开发行股份 432.40
万股,发行人合计出资 8,000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041 号),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道有道实收发行所得资金 8,000万元。截至 2016年 9月 14日,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
(9)拟投资号百控股
号百控股拟收购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天翼阅读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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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量及投资项目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经本公司于 2012年 7月 20日召开的 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年度 7月 24日召开的 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4年 5月 26日召开的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902,936 股 A 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拟投入五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149,733.99万元,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137,988.57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投入进度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
64,473.36 59,415.95 19,342.00 25,789.36 19,342.00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
53,164.30 48,993.99 27,429.15 13,294.79 12,440.36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
12,973.00 11,955.37 9,236.00 2,125.00 1,612.00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9,009.33 8,302.62 4,170.13 2,008.36 2,830.84
5 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 10,114.00 9,320.64 5,362.00 2,216.00 2,536.00
总计 149,733.99 137,988.57 65,539.28 45,433.51 38,761.2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自有资金情况,以自有资金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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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规模,则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四)募集资金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上述项目均已获得有关部门的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备案情况
1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京海淀发改(备)[2016]275号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
京海淀发改(备)[2016]276号
3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京大兴发改(备)[2016]29号
4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京大兴发改(备)[2016]28号
5 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京大兴发改(备)[2016]27号
(五)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在相关部门备案,不需取得环评批复及土地使用证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从而保证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并有效保障募集资金安全。
(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以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
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经营规模方面,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9,753.36万元,2016年 1-6月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53,218.35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公司资产总额 181,374.60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3,719.23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相适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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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5,568.37万元、63,382.98万元、
99,753.36 万元和 53,218.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6,735.84 万元、
18,793.02 万元、26,542.09万元和 10,219.2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别为 12,828.37
万元、11,365.67万元、26,927.49万元和 3,594.0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
能力,现金流状况良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满足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资金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技术水平方面,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技术系统及产品为新华网“炫+工程”。该项目以新闻信息服务和社交应用服务为主,基于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化知识处理等技术,具体包括炫商、炫数据、无人机应用系统、个性化内容推荐系统和大数据分析系统等技术子平台。为未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管理水平方面,公司多年从事新闻网站的运营与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形成了有效的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建立了合理的组织架构,能够支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运营。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连,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一)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
1、项目概况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围绕本公司的业务发展主线,以支撑业务拓展和事业发展为目标,实现技术平台的升级换代,从而奠定本公司长远发展的技术基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和网络文化传播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 64,473.36万元,建设周期为三年。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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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形势和激烈的竞争环境,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支撑公司各方面的业务拓展和事业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推动技术升级,加快网站创新发展
公司正在密切跟踪互联网技术发展趋势,加速提升对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趋势、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能力,加快重大技术改造升级,推进全媒体知识化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的研发、实施,以便支撑公司业务拓展,提升访问量,扩大社会影响力,促进互动社区、新媒体产品的快速成长。具体措施包括:①加快技术平台改造升级,推进知识化、社会化和开放化的全媒体知识化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建设;②加强采编业务技术升级;③紧密跟踪新媒体技术发展趋势,对接市场需求和业务需要。
(2)提升传播能力,巩固品牌权威公信力
本公司在内容建设上将加速实现发展理念、结构布局、生产方式、传播手段、终端拓展等方面的战略转型,形成以新闻报道为主、专业性信息并重的内容定位,提供紧跟互联网发展、满足互联网用户需求的新闻信息及资讯服务,稳步扩大用户群、提高网站访问量和传播力。具体措施包括:①加大报道创新的技术支持力度,强化新闻内容在同行业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②强化专业频道建设,大幅增加专业化、服务类信息;③拓展创新互动应用,强化用户创造、共享内容的信息传播模式。
(3)拓展业务主线,构筑有竞争力的盈利模式
加速培育和拓展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盈利模式,着力推进网络广告、电子政务、信息服务、新媒体应用技术等业务建设,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全媒体产品链,确保公司经营收入水平快速提高,支撑公司实现较好的盈利水平。具体措施包括:①构筑现代网络广告业态,带动品牌优势释放,实现广告价值与新华网品质和影响力的匹配增长;②深化承办协办网站的统一运营管理,积极探索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物联网等多元化经营业务;③围绕三网融合开展新媒体应用技术产品研发业务,同时跟踪研究物联网应用技术,探索未来成长性领域的技术应用。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积极推进云计算和物联网发展。鼓励互联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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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加强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
本公司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要求,积极适应互联网融合化、平台化的行业发展趋势,推出“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在政策方面获得了有力支持。
(2)自身优势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是权威且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具有独特的优势资源。依托新华社 30多个国内分社和 180个境外分支机构,组成了覆盖全球的新闻信息采集网络。同时,“新华网 xinhuanet”具有强大的公信力和品牌优势,拥有数量庞大的用户群,特别是众多机构用户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用户。此外,新华网拥有丰富的独家内容资源。这些都是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有利条件。
(3)丰富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业界知名的技术产品和应用都比较成熟,使得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在系统开发上具备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同时,自 2000年以来,新华网承建了中国政府网、中国文明网等政府网站,积累了丰富的成功建站经验。近些年的技术系统研发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技术储备,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出现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技术实施障碍等方面困难的可能性。
(4)优质的人才储备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发展至今,在内容建设、人才培养、对外合作、业务拓展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公司自转制以来,就开始积极转变观念,紧跟形势的变化,积极探索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公司不断调整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大力加强了技术队伍建设,特别是不断增加了技术研发人才,使公司的研发能力大大提高,为构建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储备了必要的专业人才队伍。
4、项目建设内容
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由新闻信息采编加工、信息发布、网络视频、信息及应用、商务支撑、内部管理、云计算及技术基础等 8个子平台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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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平台的主要功能如下:
(1)新闻信息采编加工子平台
新闻信息采编加工子平台主要包括新闻信息采编系统、新闻信息发布系统、数字资产加工管理系统、全媒体信息监测系统、内容知识审核系统、内容存储系统和移动媒体管理系统等。
(2)信息发布子平台
信息发布子平台主要包括Web发布系统、虚拟化系统、网络系统、数据分析系统、存储系统、访问量统计系统、内容分发系统等,是面向互联网用户和企业服务的基础系统,系统通过利用服务器集群技术与虚拟化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具备易于调配、信息发布多样化、多点接入的特点,从而能够建立适合公司各种信息服务的统一发布平台。
(3)网络视频子平台
网络视频子平台采用先进的网络多媒体技术和成熟的广电技术产品,构建包括音视频节目采集、编辑、生产、编目、发布、存储、内容管理、安全认证、应用展示、多终端适配等功能在内的较为完善的互联网音视频管理平台。
(4)信息及应用子平台
信息及应用子平台包括数据挖掘、互动社区、行业信息、统一用户管理认证、开放应用等,是本公司全媒体业务的技术支撑。建设该子平台的目的是面向信息及应用服务需求,构建社会化、开放化、平台化的技术支撑平台,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各种信息及应用服务。
(5)商务支撑子平台
商务支撑子平台主要为本公司的广告及商务相关的经营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商务支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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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子平台主要包括支付接口、计费管理、广告分析与投放管理、炫彩等系统。
(6)内部管理子平台
内部管理子平台的建设重点是部署办公自动化、视频会议、财务管理等系统,从办公信息化、人力资源、绩效考核、财务资产、成本核算、客户关系管理等各方面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7)云计算子平台
云计算子平台提供分布式网络文件系统、分布式数据存储、分布式并行计算、分布式缓存及虚拟化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解决方案。该子平台采用分布式、扁平化、易扩展的技术架构,保证技术平台的先进性和业务支撑能力,可确保系统实施和日后服务的高效率和高可用性。
(8)技术基础子平台
技术基础子平台包括互联网接入及骨干网络、安全防御、存储、灾备等系统以及机房和带宽线路等等,是各个业务系统和应用产品部署实施的必要基础设施环境。
5、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时间安排
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为 3年,项目将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人力投入以及市场推广情况,分三个阶段推进:
进程时间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重点建设需求比较急迫的基础环境和应用系统,尽快构建基本服务形态,理顺管理流程
第二阶段
重点建设各方面的业务支撑系统,完善业务和服务形态,丰富服务模式,构建完整的信息及应用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
第三阶段
重点建设和完善各个子平台的业务系统,研发新的应用和服务,为公司未来业务的拓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项目投资估算
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包含 8个子平台,具体配置及资金投入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设投资比例
一、工程费用 42,111.66 65.32%
(一)硬件购置费 26,739.66 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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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设投资比例

1 网络设备 4,224.40 6.55%
2 安全设备 724.00 1.11%
3 存储处理设备 3,787.00 5.87%
4 服务器设备 16,241.49 25.19%
5 其它设备 1,762.76 4.19%
(二)软件购置费 13,690.28 21.23%
1 系统软件购置费 6,894.78 10.69%
2 应用软件开发费 6,795.50 10.54%
(三)系统集成费 1,681.72 2.61%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500.49 25.59%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369.89 0.57%
2 前期工作费 58.18 0.09%
3 设计费 663.15 1.03%
4 工程监理费 454.12 0.70%
5 招标代理服务费 55.15 0.09%
6 培训费 90.00 0.14%
7 资源购买 740.00 1.15%
8 机房租用 3,870.00 6.00%
9 带宽租用 900.00 1.40%
10 CDN租用 900.00 1.40%
11 办公场地购置 8,400.00 13.03%
三、预备费 5,861.21 9.09%
工程总投资 64,473.36 100.00%
6、项目实施地点
目前发行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18 号 4层。发行人采取意向性购买的方式于 2014年 1月 15日与北京海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房产)签订《商品房屋购置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并于 2015 年12月 22日签订《关于<商品房屋购置意向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发行人有权在《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三年内购置上述房产以满足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需求,双方将于实际购置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屋购置合同》。
7、项目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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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是本公司的基础建设项目,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分析与测算,该项目的建成将有力支撑本公司的业务拓展和事业发展,为公司的采编、经营、管理、产品开发和创新等各项业务创造良好的技术条件。
(二)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
1、项目概况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主要包括移动互联网业务项目和增值业务项目与移动信息化项目。移动互联网业务项目和增值业务项目旨在提升本公司在移动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中,整合资源的能力和服务用户的水平,从而提高竞争力和舆论引导力。通过项目实施,将各类内容资源转化为适应各类终端的产品元素;具备研发满足用户碎片化需求的产品的能力;同时通过数据挖掘系统,产生后向盈利能力,发挥新华网整合各方运营推广资源的优势。移动信息化项目旨在通过食品溯源和智慧城市两个方面,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可服务、有价值的信息化服务。通过项目实施,形成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的信息化体系,满足群众和各级政府对于食品安全、食品行业监管的需求。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53,164.30万元,建设周期为三年。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突破固网互联网发展瓶颈
互联网发展至今,传统的固网网络已经告别了高速发展的阶段,很多门户网站在发展上遭遇瓶颈,而移动互联网将冲破传统网络发展格局,助推门户网站进一步高速发展。
同时移动互联网的增值服务属性也将给网络带来更加丰富的盈利模式,从而摆脱单一的广告后端收费模式。
(2)巩固公司在业内的领先地位
目前,固网互联网正在借助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向即时互联网转型,最终将结合物联网形成统一的全网体系。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是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在业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发展移动互联网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业内的领先优势。
(3)符合全球新媒体格局的要求
根据艾瑞咨询报告,移动互联网用户已赶超 PC互联网用户,成为互联网的第一大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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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群体,移动端将成为互联网用户最主要的上网渠道。新华网作为互联网文化传媒企业,当移动终端的上网人数已经超过 PC端时,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的主要用户群体也随市场发展趋势发生改变,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顺应了科技和消费的新形势、新变化。
(4)占据先入优势,拓展盈利空间
当前,中国的移动互联网行业竞争已全面展开,国内外大型综合门户网站均已采取相应措施占领阵地,本公司在此时对现有产品和服务进行升级改造,有利于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占据先入优势。同时,移动互联网目前仍处于发展转型的阶段,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有利于本公司拓展盈利模式,提升盈利空间。
(5)符合关注民生、服务百姓的使命
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是在互联网用户中具有公信力的新闻传播平台,在关注民生、解决社会问题上具有自身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在移动信息化领域,新华网不仅加快建设包含食品、药品、酒类、农产品等板块的国家食品追溯信息港,同时全面推进“信息惠民”工程——智慧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将先进的科学技术与自身的影响力、公信力相结合,坚持以科技服务生活的技术路线,持续关注信息化。移动信息化业务布局既是对信息化战略的积极应对,也符合新华网关注民生、服务百姓的使命。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用户通过移动终端获取信息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发展移动互联网符合国家振兴文化产业和推进三网融合建设的政策,也符合国家提出的要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协作、促进移动互联网又好又快的发展的要求。同时,建设“食品追溯信息平台”,建立一个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开放式食品管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当前我国食品管理工作开展的必然趋势。
(2)所涉及技术均有可参照对象,为项目提供保障
本项目涉及的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虽然技术发展较为迅猛,项目在确保应用技术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同时,将更多采用可参照的现实应用技术,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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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技术风险。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于 4G的手机客户端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内容采编发系统、多媒体呈现技术、适应新媒体融合的集成交互系统、用户数据挖掘系统、终端适配、个性化的社交互动、广告分发等系统;包括食品溯源系统以及相应的数据采集、整合、发布体系,供应链系统监测系统,食品来源及生产加工的追溯系统,和商品防伪及鉴别的技术系统;包括智慧社区的信息服务系统及相应的用户系统、支付系统、终端设备的建设维护等技术应用。
(3)市场的发展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条件
该项目的产品和应用都是建立在移动互联网现有产品系列的基础上,有效避免了市场风险,现有技术开发成果的充分应用也降低了市场开发成本。此外,公司还通过对产品样式、内容创新、产品定位和市场推广的深入分析,将产品与用户特点进行有机结合,形成独具特色及竞争优势的产品。
(4)本公司具备独特的资源与经验优势
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作为新华社的下属网站,拥有独特的资源优势,承担国家重要新闻报道任务,拥有遍布全球的新闻采集点,在全球网站中名列前茅。此外,本公司拥有全网 SP许可证及经验丰富的内容采编团队,在资质及人才储备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是本公司开展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独特资源优势。此外,本公司多年来一直经营移动互联网产品,在技术、编辑、运营、内容管理以及发布和产品运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本项目提供了可靠保障。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移动互联网业务项目与增值业务项目和移动信息化平台项目两个子项目。
移动互联网项目与增值业务项目
移动互联网业务项目与增值业务项目系统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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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备/中间件/系统接口资源库资源聚合系统内容采集内容制作内容审核内容发布运营支撑系统计费管理系统管理推广系统业务执行环境用户交互管理内容适配定位服务业务策略管理手机新华网新华炫闻客户端平台用户管理经营分析系统统计报表产品库内容库业务层执行层应用层数据层基础层终端适配新华网手机游戏业务新华网位置服务资讯新华网手机阅读平台…

①基础层
主要提供技术平台构架所必须的软、硬件、网络、场地、中间件等基本 IT设施。
②数据层
对现有素材进行整理形成内容库和产品库,并且对内容产品的存储、再发行、产品梳理等形成基本的数据支撑。
③应用层
应用层的建设内容包括资源聚合系统与运营支撑系统。
资源聚合系统对采集到的内容进行相关数字化加工和产品化,并在中间穿插内容审核流程,对制作的数字产品进行发布。
运营支撑平台负责对用户行为和运营数据进行数据深度挖掘和分析。在产品运营过程中的基础支撑工作,如计费对账、业务推广、用户管理等。
④执行层
对最终业务平台提供符合各种终端用户的内容产品交付。整合各种渠道接口资源能力,向各个业务平台提供接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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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执行层要建立业务执行系统,对平台使用者接触的各种渠道及门户进行统一管理,既包括移动 WAP门户,也包括短信 SMS、彩信 MMS、移动互联网客户端等异步接触渠道;无论用户通过何种渠道接入,均可提供统一的服务;主要服务组件包括:
web服务、WAP网关、短信网关 SMG、彩信网关MMG等等相关组件;系统还将提供相关业务生成环境和各个业务平台的接口,提供内容产品的适配、终端适配工作,将内容流推送至各个业务平台。
⑤业务层
构建各种满足多业务功能的平台,将执行平台所提供的内容产品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对平台用户的服务终端进行统一管理,既包括瘦客户端浏览器,也包括传统的胖客户端 Client;还面向移动服务提供终端应用软件,既支持 Android终端,也支持 iPhone终端;在 iPad 富媒体终端上,提供面向富媒体的数字发行应用;针对传统的固定与移动电话类的哑终端,也可通过代理服务提供统一的服务。
同时,业务层还将构建支撑短彩信业务、手机新华网业务、新华炫闻客户端、公司用户客户端产品业务、手机阅读业务、手机动漫业务、手机彩铃业务、手机视频、电子商务及位置资讯服务的业务平台。
移动信息化平台项目
移动信息化平台项目主要包括食品溯源和智慧城市两个部分。
①食品溯源
通过国家食品追溯信息港的建设与应用,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实现“生产源头——食品加工企业——流通环节——商超——消费者”全产业链的信息交互,促进食品安全产业的良性发展。建立覆盖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召回等重要环节的食品精准感知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一方面实现对食品、药品、农产品等不同类别食品的精准识别和智能跟踪溯源,降低监管部门对食品的监管难度,最大程度地减少非法生产和非法销售现象;另一方面帮助终端消费者鉴别食品的真伪,放心购买安全的商品。
②智慧城市
a、智慧小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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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智慧小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云计算为技术核心,面向电子商务、广告传播、政务民生、行业应用、便民支付、新闻传播六大领域提供服务。重点建设便民支付服务平台,其中包括:新华网新闻发布平台、政务信息和应急信息发布平台、政务民生信息互动平台、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医疗社保综合服务平台、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社区商圈消费服务平台,是拓展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
b、智慧医疗(健康)业务:
面对我国目前医疗行业服务水平、医疗效率和管理水平较低的现状,新华网“智慧医疗(健康)业务”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聚合行业资源,采用“端—管—云”的方式,依靠智能移动终端的感知,通过 3G/4G 信道将用户数据发送到云平台,从而实现用户与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的互动,构建有效的健康管理模式,提高医疗保健资源利用效率。
5、项目实施计划
(1)时间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年时间,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资金、人才投入以及市场推广,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
进程时间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依据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整体架构设计和开发,并完成一期项目实施所需硬件配备。
第二阶段对项目的基础层、数据层、应用层、执行层进行系统建设,形成移动互联网技术支撑体系。
第三阶段重点建设业务层,建设和完善各个业务平台,完善整体系统,研发新应用和新产品。
(2)项目总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包括软硬件采购、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及维护和人工及场地等,具体投资估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设投资比例
一、工程费用 20,422.30 38.41%
(一) IDC机柜租赁费 260.00 0.49%
(二)硬件购置费 6,272.00 11.80%
1 网络设备 621.30 1.17%
2 安全设备 239.00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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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设投资比例
3 存储设备 504.00 0.95%
4 服务器与计算机设备 2,434.50 4.58%
5 其它设备 2,473.20 4.65%
(三)软件购置费 3,442.80 6.48%
1 系统软件购置费 2,787.00 5.24%
2 应用工具软件 323.40 0.61%
3 安全软件 62.40 0.12%
4 标准规范购置费 270.00 0.51%
(四)应用系统开发费 10,077.50 18.96%
1 基础平台和系统 2,180.00 4.10%
2 移动互联网产品 1,262.50 2.37%
3 移动门户入口平台 455.00 0.86%
4 新华网移动增值产品 1,155.00 2.17%
5 新华网信息及应用服务子平台 3,062.50 5.76%
6 新华网智慧社区 697.50 1.31%
7 食品溯源系统 1,265.00 2.38%
(五)系统集成费 370.00 0.70%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2,742.00 61.59%
(一)系统维护费 4,010.00 7.54%
1 通信线路租费 360.00 0.68%
2 系统维护费 560.00 1.05%
3 设备维护费 320.00 0.60%
4 软件维护费 430.00 0.81%
5 系统运行耗材费 240.00 0.45%
6 动力消耗费 100.00 0.19%
7 其他费用 2,000.00 3.76%
(二)其他工程和费用 882.00 1.66%
1 建设管理费 95.00 0.18%
2 前期工作费 225.00 0.42%
3 设计费 225.00 0.42%
4 工程监理费 87.00 0.16%
5 招投标费 125.00 0.24%
6 培训费 125.00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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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设投资比例
(三)节目内容制作 5,000.00 9.40%
(四)人工及场地 22,850.00 42.98%
1 办公场地费用 11,600.00 21.82%
2 人工运营费用 11,250.00 21.16%
工程总投资 53,164.30 100.00%
6、项目实施地点
目前发行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18 号 4层。发行人采取意向性购买的方式于 2014年 1月 15日与北京海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房产)签订《商品房屋购置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并于 2015 年12月 22日签订《关于<商品房屋购置意向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发行人有权在《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三年内购置上述房产以满足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需求,双方将于实际购置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屋购置合同》。
7、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艾瑞咨询机构统计分析,2014年中国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达 2,134.8亿元,同
比增长 115.5%,预计到 2018年的市场规模将突破 1万亿大关。新华网移动互联网业务
项目的建设,顺应移动互联网高速增长趋势,预期该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增长好于互联网市场的平均增长率。预计本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4.76年,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27.25%。
(三)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
1、项目概况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是本公司为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信息现状和快速成长的政务类大数据服务市场而建立全面的政务类大数据监测和研判服务体系。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2,973.00万元,分 3年投资建设,主要平台 1年半内建设
完毕,之后采取边建设边运营的方式进行项目完善和升级。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世界新媒体格局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其中一个显著特征是国内外的新媒体发展势头迅猛,网络、自媒体内容和应用不断丰富和普及促使网络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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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监测服务成为近些年热点行业领域。新华网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网络政务信息监测分析服务机构之一,发挥公司独有的资源优势、建设技术更为先进、性能更加强大的政务信息监测分析系统,是新华网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布局。
在新华网未来的市场定位和业务产品架构中,面向政府和企业的政务类大数据信息服务是最重要的一环。一方面,政企类客户是新华网各类业务产品的重点;另一方面,网络大数据采集和智能分析将成为未来支撑新华网相关业务产品和政企客户服务需求的基础和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网络政务信息监测服务势在必行。
(2)网络信息政务类服务需求日益增加
在新的互联网发展形势下,网络信息政务类服务市场爆发式增长,涉及政府和企业众多,对政务类大数据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网络舆论已经通过与传统媒体的深入互动,愈发明显地推动网络事件的发展。目前国内网络政务大数据服务市场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竞争格局日趋激烈。面对庞大的网络政务大数据服务市场,作为在该领域享有先天优势的新华网应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成为该行业的领跑者。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本公司多年来在网络信息政务服务方面的发展,为建设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并将其推向市场提供了可行性,主要包括:
(1)互联网的高普及率为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中国互联网用户数量已经发展到 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51.7%。中国的整体互联网用户规模增长进
入平台期和成熟期,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互联网用户首要信息来源和表达工具,汇聚在网络上的政务数据越来越多,已经成为政府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和渠道。政务大数据分析及服务类的需求越来越急迫和多样化。
(2)专业的技术团队为项目提供保障
本公司近 10年来一直从事网络政务信息专业采集、研判和服务工作,积累了大量的资源、经验和人才。新华网拥有 100 多人的大数据工程师、专职分析师队伍,20 多位国内知名政务研判专家,形成强大的专业分析能力,为用户第一时间提供热点网络政务信息的准确研判,辅助领导者正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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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挥自身丰富的资源优势
本公司长期给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各种企业提供政务信息研究产品,对客户就政务类大数据产品在形态、内容和功能上的需求有深刻的了解,在该领域拥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和权威性,专业的队伍和服务确保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政务信息产品。同时,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作为最具影响力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一直专注互联网最新的技术发展,并在后期产品的研发和服务中有效地将其融合到公司的产品中。
此外,本公司在网络政务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作为一家网络政务信息专业服务提供机构,新华网给用户提供一揽子政务信息监测分析、危机公关预警和网络信息引导解决方案。既提供网络政务信息监测服务,又提供自媒体信息监测分析;既为用户定制网络政务信息专供报告,又依托权威媒体平台提供网络信息引导服务,并充分发挥新华网乃至新华社资源优势提供智库类综合信息服务。
4、项目建设内容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包括:网络信息采集监测分析系统、自媒体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新华网网络信息订阅及客户管理系统三大部分。其主要功能如下:
(1)网络信息采集监测分析系统
网络信息采集监测分析系统包括网络信息采集系统、网络信息分析系统、网络信息预警系统及手机新闻客户端信息采集监测系统。系统采用全球领先的信息采集检索技术和算法,结合丰富的专业经验和长期的行业积累,深入分析中国的国情,达到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国内新闻网站、国外新闻网站、各大论坛、博客中的静动态网页、图片、文档、视频等各类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数据的抽取、挖掘、聚集和分析等,经过一系列数据的深入整合,为用户提供专业、及时、精准和富有实时价值的数据和报表。系统还能根据客户需求,针对网络突发事件提供 7×24小时的自动或人工预警服务。
(2)自媒体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自媒体信息采集分析系统主要是对自媒体类的网络信息载体进行采集监测,为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提供国内四大微博、境外推特及微信信息采集分析监测服务,提供自媒体信息海量搜索、分类、统计、发布等信息处理手段,为各大机构提供相关自媒体内容获取和处理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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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信息采集分析主要包括关注事件分析、话题分析、话题演变分析、关注人物分析、人际关系网分析、热门分析、正负面分析,支持本地普通搜索和高级搜索及支持微博元搜索等功能板块。
微信采集分析系统采用全球领先的信息采集检索技术和算法,根据新华网丰富的专业经验和长期的行业积累,通过后台的配置对敏感活跃有价值的微信公众账号、专用微信账号、微信群账号进行全面地实时记录微信里链接、号码、邮箱、图片、地址、文字、语音等信息。实时进行记录并存档,为用户提供专业、及时、精准微信信息。
(3)新华网网络信息订阅及客户管理系统
新华网网络信息订阅及客户管理系统包括网络信息后台管理系统、网络信息客户及订阅管理系统、网络信息在线阅读系统、网络信息移动阅读平台。
系统将实现用户在线实时订阅新华网网络政务信息,支持网络客户管理功能,如客户注册,客户分析、统计等,为用户提供各类的政务信息研究产品。依托技术领先、覆盖最广、功能强大的网络政务信息监测系统和自媒体政务信息监测系统,结合多年积累的丰富政务信息专业经验和行业积累,新华网“政务信息在线”提供多种形式的网络政务信息研究报告,包括《网络要情日报》、《网络政务信息周报》、《网络政务信息月报》、《网络政务信息专报》等,除既有普适报告外,可根据客户需求调整提供定制研究产品。
新华网网络信息订阅及客户管理系统采用先进的电子商务平台,将充分发挥云平台的架构优势,用户可以使用一个账户在 PC、安卓、IOS等多终端进行在线咨询、购买、阅读及管理报告。用户可以根据需求对产品进行行业、区域、时间、事件等各类方式分类管理、检索、使用和输出。
5、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时间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年,将分三个阶段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计划如下:
时间进度阶段目标主要内容及成果
第一年
完成项目建设及运营团队组成,基本完成项目三大子系统的功能建设,性能及稳定性已经足以支撑市场开拓需要;
第二年
对基础环境层的网络及硬件进行调优和扩容,稳定三大子产品标准版;对重点客户群进行销售攻关和市场布局;
第三年
数据采集全覆盖市场需求的范围,进行细分化布局,并规划下一产品运营周期的产品发展方向及市场远景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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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总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资金主要用于:IDC机房租赁、软件开发费用、硬件设备购置、软件采购等方面,具体投入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设投资比例
一、工程费用 7,547.00 58.17%
(一) IDC机柜租赁 264.00 2.03%
(二)软件开发费用 2,668.00 20.57%
1 需求分析与建模 346.00 2.67%
2 软件开发 1,794.00 13.83%
3 测试费 528.00 4.07%
(三)硬件设备购置费 2,195.00 16.92%
1 采集分析服务器 700.00 5.40%
2 数据存储服务器 880.00 6.78%
3 备份归档服务器 205.00 1.58%
4 防火墙 120.00 0.92%
5 集群交换机 90.00 0.69%
6 服务器交换机 80.00 0.62%
7 网络负载均衡器 120.00 0.92%
(四)软件采购费 2,000.00 15.42%
(五)系统集成费 420.00 3.24%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626.00 35.66%
1 服务器维修费 174.00 1.34%
2 耗电费用 1,500.00 11.56%
3 带宽租赁 180.00 1.39%
4 办公场地费用 2,772.00 21.37%
三、预备费 800.00 6.17%
工程总投资 12,973.00 100.00%
6、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在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新华网产业园区实施。发行人采取意向性购买/租赁的方式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与星光拓诚签署《关于房屋购置及租赁的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意向性协议》”),约定发行人有权在《意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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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协议》签订之日起 5 年内购置或租赁上述房产及 IDC 机房机柜以满足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需求。
7、项目经济效益
预计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4年,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32.11%。
(四)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应用技术的研究和实验为主,同时积极参与承担国家投资项目的科研任务。项目计划在三年内建成面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三个重点应用研究方向的新媒体技术产品孵化中心,组建 60人规模的创意研发和产品孵化团队,取得初步的新产品研发孵化成果。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 9,009.33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适应行业发展、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的需要
面对新媒体的飞速发展和激烈竞争,技术研发水平成为互联网企业成功发展的关键。一方面,互联网行业本身是一个高新技术的试验场地,各种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无论信息承载形式,还是信息存储介质、传播渠道都不断推陈出新。另一方面,互联网用户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用户之间的交流方式也在个人和群体、公众和圈子、公开和隐私之间快速转换。互联网技术和用户需求之间的这种互相制约又互相推动的关系,导致技术更迭的速度日益加快。企业要想获得长远发展、增强自身竞争力,就必须有过硬的技术实力,占领互联网发展的最前端,不断开拓创新。
(2)公司业务形态发展的需要
公司业务形态的发展需要有一支专门的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团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已实现从单媒体到多媒体、从单语种到多语种、从有线到无线、从单一新闻信息发布到多功能综合信息发布的跨越式发展,成为集新闻资讯、文化娱乐、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站。面对新媒体的飞速发展和激烈的竞争形势,本公司对技术的依赖已不再是单纯的应用和开发,而是有更深层次的技术需求,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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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紧跟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和新应用、新产品的发展趋势,组织专门的研究型技术力量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市场经营需要,开发新应用,研发新产品。
(3)公司产品升级换代的要求
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对于公司产品升级换代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有着特殊的意义。本公司正处在非常关键的发展机遇期,既面临着难得的政策机遇,也面临不容忽视的行业竞争形势。公司成立自己的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专门进行互联网新媒体相关技术和应用的跟踪研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研究新技术,开发新应用、新产品,对推动和促进本公司的产品开发和更新换代、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政策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国家互联网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互联网应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将深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也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这些都为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2)充足的人才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经过几年的积累,公司已建立了一支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培养了一些骨干的研究型技术人才,承担了一系列应用系统的研发和科研课题的研发工作。公司拥有系统架构、设计、研发、测试、保障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 200人,取得软件著作权 48项,开发了软件系统 19个,较快地提升了新华网的技术实力。这些人才对新技术、新应用的跟踪研究有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方法,为承担应用型研究课题提供了良好条件。此外,改制以来,公司实行了灵活的绩效考核用人机制,为引进优秀人才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3)良好的技术储备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技术研发能力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仅要有一支技术研发队伍能够快速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开发应用系统,还要有专门的技术研发团队跟踪研究新技术,开发孵化新产品。本公司已建立新媒体实验室,正在探索新媒体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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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及应用的研究开发工作,为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4、项目建设内容
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关键支撑技术
关键支撑技术研发方向的工作重点是跟踪研究国内外互联网行业的新技术及其最新应用成果,特别是紧紧跟进新媒体应用技术的最新进展,深入研究并寻求应用突破。
结合公司技术平台升级换代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重点研究云计算技术及其应用,探索云计算支撑技术以及大数据时代的新媒体业务数据存储和数据管理解决方案,突破海量数据分布式存储、大规模并行计算、快速缓存、高效率密集访问处理等关键技术,并为公司技术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转化提供途径。
(2)移动新媒体应用技术
研发移动新媒体应用,瞄准移动互联网的新技术应用,积极探索 4G应用,创新产品原型、产品设计、创意制作、产品研发、产品测试、用户感知。研究孵化移动新媒体应用产品。
(3)物联网应用技术
跟踪研究国内外物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发展动态,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形态,研究试验物联网应用,创新开发新型物联网应用产品,利用公司的业务特长和优势条件探索实践新型的物联网应用模式。实践过程中可以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公信力优势,寻求有发展潜力的合作对象,在物联网应用领域探索共赢的发展模式。
(4)国家投资技术项目或科研课题研究
承担国家投资技术项目或科研课题。负责申报工信部、科技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国家投资项目。加强与行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业合作,联合产学力量进行技术攻关、课题研究或合作开发,利用公司的优势条件和支撑平台示范、推广研究成果,孵化新产品、新应用。
5、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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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周期为 3年,实施计划如下:
进程时间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
重点开展云存储、云计算关键支撑技术的研究和移动新媒体客户端应用研究,同时开展物联网应用技术调研
第二阶段
继续推进云存储、云计算等关键支撑技术的研究开发,研发移动新媒体客户端应用产品,结合公司业务拓展尝试物联网应用开发
第三阶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继续进行关键支撑技术的研究和移动新媒体、物联网应用开发,孵化新产品
(2)项目投资估算
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需投入资金 9,009.33万元。资金投入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设投资比例
一、工程费用 1,281.00 14.22%
(一)机柜租赁及动力费 459.00 5.09%
(二)测试费 18.00 0.20%
(三)硬件设备购置费 804.00 8.92%
1 个人办公设备费 90.00 1.00%
2 公用办公设备费 15.00 0.17%
3 研发设备费 670.00 7.44%
4 材料费 29.00 0.32%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553.20 72.74%
1 差旅费 60.00 0.67%
2 会议费 36.00 0.40%
3 国际合作交流费 25.20 0.28%
4 版权费 195.00 2.16%
5 劳务费 27.00 0.30%
6 专家咨询费 18.00 0.20%
7 培训教育费 60.00 0.67%
8 办公耗材费 12.00 0.13%
9 人工运营费 3,600.00 39.96%
10 办公场地费用 2,520.00 27.97%
三、预备费 1,175.13 13.04%
合计 9,009.33 100.00%
6、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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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新华网产业园区实施。发行人采取意向性购买/租赁的方式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与星光拓诚签署《关于房屋购置及租赁的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意向性协议》”),约定发行人有权在《意向性协议》签订之日起 5 年内购置或租赁上述房产及 IDC 机房机柜以满足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需求。
7、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主要是通过实现关键技术和新媒体应用的研究突破,加快公司产品的更新换代,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本项目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分析测算。
(五)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
1、项目概况
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拟充分利用自身独家的新闻获取资源、优秀的编辑团队和产品研发技术力量,建设融合个性化学习方案、多媒体集成交互课件库、专家智库、知识库、大数据采集分析展示系统的在线学习平台。深度整合社内外专家学者力量,与专业的内容提供商深度合作,打造具备深度、广度、权威性,应用多媒体集成交互技术手段,适配 4G无线移动技术和多终端载体的教育产品,打造包括教育学习模式研究、教育产品生产、发行、运营于一体的互联网教育产业链。
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总投资 10,114.00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新华网在业内领先地位的需要
迅猛发展的互联网产业在未来会深刻影响教育领域。传统教育将大量运用互联网教育手段提升教育效果。在网络环境下,在线教育以现代教育思想和学习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的各种教育功能和丰富的资源优势,传递数字化内容。新华网作为国家重点新闻网站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具备强大的多媒体信息采集、智能化信息挖掘、知识化信息加工、多渠道信息发布能力。新华网投入在线教育项目,将进一步巩固新华网的业内领先优势。
(2)推进新华网新闻信息生产加工方式转型升级的需要
在线教育项目的实施符合新华网转型新闻信息加工方式和提高内容建设的集成化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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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的发展战略。在打造新闻信息集成服务要求推动下,新华网集成报道产品体系需要不断丰富,集成应用需要逐步从重大报道向日常化报道加速延伸,重点在垂直行业取得突破。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组积极开展新闻集成创新实践,制作完成的集成交互可视化课件已进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干部培训课件体系。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的实施将深化“市场倒逼采编”的内容生产机制,不断推动采编发流程优化重塑,进一步推进新华网新闻信息生产加工方式转型升级。
(3)助力新华网经营业绩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国的在线教育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但潜力巨大。发展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将不断升级和创新自身经营模式,按照市场化、垂直化、产品化路径拓展业务,综合信息服务模式、线上线下结合模式、与客户伴随成长模式、融入客户产业链模式、流量导入和流量变现模式等互联网特色的经营思路,力求在公务员培训、职业教育等垂直化在线教育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带动大客户增加和经营业绩的提升,能够为新华网带来巨大回报,成为盈利重要增长点,推动经营业绩取得突破性进展。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市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我国在线教育需求增长动力强大,职业教育及党政干部、国家公务员在线教育市场前景广阔。据艾瑞咨询的数据统计,2008年,我国网络教育市场规模约 352.20亿元,
2015年达到 1,192.0亿元,实现 19.03%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 2017年在线教育市场
规模有望达到 1,734.00亿元,中国在线教育市场在未来几年内将迎来一轮市场爆发。同
时,目前国内的职教培训需求旺盛,艾瑞咨询数据分析显示,2015 年中国在线教育市场规模中,职业在线教育增长平稳,占比为 25.20%。2015年在线语言教育市场规模为
236亿元,预计未来仍将保持高于 20%的增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客户群体保障。
(2)发挥新华网的内容优势
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在进一步发挥“网上新闻信息总汇”优势的前提下,不断推进内容精品化建设,将为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课件内容制作提供有力的内容支撑。同时,新华网不断强化的内容制作能力将为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推出精品化课件,高品质内容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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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挥新华网的技术优势
本公司将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的技术驱动和引领优势,为在线教育项目建设提供系统性的技术支撑。新华网的技术保障支撑能力和技术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具备媒体化、知识化、社会化和开放化特点的交互集成服务应用研发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加工集成的模块化、标准化和交互服务的个性化、移动化,将为在线教育内容产品制作生成、平台建设提供先进产能。
(4)丰富的产品研发制作经验提供可靠保障
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承建部门--新华网多媒体产品中心多年来从事多媒体内容生产,熟悉业务流程,积累成熟的多媒体节目采编制作产品制作经验。部门下属的产品创新部拥有专业的产品研发团队,注重互联网产品新形态的探索创新和业务拓展,对课件内容的研发、制作、运营积累了丰富经验。本项目是新华网针对在线教育发展,经过周密的策划、设计、分析,以当前行业状况为基础,借鉴国内外领先技术等综合因素设计开发的,这些为本项目提供了可靠保障。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业务建设与系统建设两个部分。
(1)业务建设
①面向公众搭建新华网在线教育平台,对线上平台用户服务终端进行统一管理,包括 PC端平台,移动客户端平台。
②构建线下新媒体教学实验室,为在线教育多媒体课件提供体验、展示、推广场地。
搭建学习中国研究院,研究推广优质有效学习方法,定期组织研讨班,邀请教育、科研机构专家、课件征订单位及学习者开展学习方法研讨交流。
③构建专家库,题库,课程库等在线学习平台产品,提高在线学习效率。
(2)系统建设
①构建用户管理、付费系统,协助用户创建账户,对用户账户及权限进行管理;为用户提供网络付费接口,管理用户在平台上进行的金融行为。
②构建远程教育视频通信系统,提供线上课程服务及体验、展示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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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构建在线教育移动客户端,兼容各主流移动设备,为用户提供便捷的阅读体验。
④构建内容管理发布系统,对教育课件及教育咨询的内容进行有效的管理、审核及发布展示。
⑤构建大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基于网络数据挖掘技术,对网络内容资源、现存教育数据库进行深层挖掘和整理,进行在线教育内容的储备。
5、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时间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年,具体时间安排计划如下: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进程时间具体任务
前期方案准备、完善,项目评审、批准,经费下达
第一年第一季度招标文件拟定和系统招标
第一年第二季度系统需求分析与设计
第一年第三、四季度平台建设
第二年第一、二季度重点业务系统开发
第二年第三、四季度项目完善
第三年第一、二季度平台升级
第三年第三、四季度续建准备
(2)项目投资估算
在线教育项目需投入资金 10,114.00万元。资金投入计划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设投资比例
一、工程费用 3,182.00 31.46%
(一)硬件购置费 981.00 9.70%
1 存储处理设备 74.00 0.73%
2 演播室及导播设备 667.00 6.59%
3 新媒体实验室 240.00 2.37%
(二)软件购置费 109.00 1.08%
(三)应用系统开发费 2,092.00 20.68%
1 内容管理发布系统 186.00 1.84%
2 用户管理、付费系统 222.00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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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设投资比例
3 远程教育视频通信系统 206.00 2.04%
4 大数据采集、分析、存储系统 290.00 2.87%
5 移动客户端 210.00 2.08%
6 备份系统 186.00 1.84%
7 安全系统 204.00 2.02%
8 新媒体实验室签到系统 100.00 0.99%
9 新媒体实验室智慧大屏系统 214.00 2.12%
10 新媒体实验室 L形媒体互动系统 170.00 1.68%
11 新媒体实验室其他费用 104.00 1.03%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432.00 63.60%
1 采编、制作人员成本及运营费用 2,692.00 26.62%
2 系统维护费 300.00 2.97%
3 资源购买 2,300.00 22.74%
4 CDN租用 300.00 2.97%
5 办公场地购置 840.00 8.31%
三、预备费 500.00 4.94%
工程总投资 10,114.00 100.00%
6、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在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新华网产业园区实施。发行人采取意向性购买/租赁的方式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与星光拓诚签署《关于房屋购置及租赁的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意向性协议》”),约定发行人有权在《意向性协议》签订之日起 5 年内购置或租赁上述房产及 IDC 机房机柜以满足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需求。
7、项目经济效益
预计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2.8年,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9.93%。
三、募集资金运用于募集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仍在筹备期,尚未开展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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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本公司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综合考虑互联网行业发展阶段及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确定的。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本公司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丰富公司产品、在保证新华网平台影响力的基础上寻找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本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均为三年,其重要作用将在建成后逐步显现。
(一)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
在保证募投项目按计划、进度的条件下,有助于提高新华网平台的影响力。同时公司研究能力、开发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板块,做大做强除互联网广告之外的其他业务,保证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高速发展。
(二)折旧摊销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规模将上升,相应折旧摊销费用随之上升,可能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同期公司的业务规模也将持续增长,可以承担资产规模扩大后新增的折旧及摊销费用,因此公司折旧、摊销金额对公司利润水平的影响有限。
(三)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预计将有较大增加,公司净资产总额和摊薄计算的每股净资产预计将大幅增加;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因此本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在项目建设期内有可能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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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风险
互联网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其发展水平与宏观经济情况密切相关,包括我国经济在内的全球经济的总体运行情况与发展趋势是影响本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本公司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生产经营稳定,抵御风险能力较强,但是经营情况仍与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较为密切。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本公司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与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信息传播渠道相比,互联网信息服务在信息及时更新、海量传播、覆盖全面、可交互性强等方面独具特性,在与传统媒体的竞争中日益领先并实现了行业高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的广阔前景,逐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除与本公司商业模式较为类似的其他中央及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外,行业内成熟商业网站借助其丰富的用户资源,可能对本公司所运营的“新华网 xinhuanet”的访问量及客户数造成一定影响,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影响。
尽管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在市场准入、权威内容以及品牌和用户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且本公司已依托“新华网 xinhuanet”所集聚的领先的用户访问量形成了独特的核心竞争力,但随着市场参与者数量的逐渐增加以及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业务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有可能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商业模式风险
与传统经济和传统行业相比,互联网行业作为新经济、新服务的典型代表,用户需求转化快,盈利模式创新多。互联网企业既有的盈利手段可能随着用户需求转变难以继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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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推广适用,创新盈利模式的出现也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并对原有市场竞争主体产生冲击。若本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新闻、资讯服务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或者不能及时捕捉和快速响应用户需求的变化进而不断对现有盈利模式进行相应完善和创新,公司盈利模式的有效性将可能受到削弱,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性带来不利影响。
2、网络广告业务风险
本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网络广告。网络广告服务具有明显的“注意力经济”特征,网站用户规模越大、受众面越广,越容易吸引广告客户的关注,从而获得相关客户广告投入。“新华网 xinhuanet”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拥有庞大的用户规模和领先的用户黏性,在重点新闻网站中名列前茅。但是,如果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将“新华网 xinhuanet”的媒体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则公司的网络广告业务收入存在无法达到预期增长水平的风险,从而影响本公司的业绩。
3、国家购买服务业务风险
本公司为政府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本公司承担“中国政府网”、“中国
文明网”等国家级政府网站的建设和运营;(2)公司承担国际互联网新闻宣传系统建设
项目,并为政府提供相关信息服务。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国家购买服务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国家购买服务业务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逐渐减弱。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公司国家购买服务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44%、9.59%、4.09%和 3.83%。
尽管上述服务需求的持续性和公司的独特优势保证了上述国家购买服务业务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且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逐渐降低,然而一旦前述提供的服务项目终止,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4、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月 31日及 201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2,945.07万元、19,674.30
万元和 32,688.63 万元,分别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 28.41%、31.04%和 32.77%。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40,141.90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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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系收入大幅增加,未到结算期,故该部分业务的销售款截至报告期末未收回。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之比与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相近。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5、关联交易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公司来自控股股东新华社及其他下属单位的收入分别为 5,830.92万元、5,881.87万元、7,263.19万元和 1,899.74万元,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80%、9.28%、7.28%和 3.57%。随着公司近年来总体
业务规模的增长,尽管关联交易占比整体逐渐降低,但若关联交易终止,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6、人才流失风险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属人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商业模式的有效应用、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均有赖于公司核心管理和专业人才。本公司近年来依靠一批管理和专业人才,取得了持续快速发展。尽管公司重视人才的培养与管理、建立了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为管理和专业人才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前景,但随着各互联网企业对人才争夺的加剧,上述人才存在一定的流失风险,从而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7、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等的人力成本、内容采购成本、资产折旧摊销以及线路费等,公司的营业成本面临不断增长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网络广告、移动互联网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相关业务成本持续上升;为吸引优质互联网行业人才与销售人才,人工成本不断增加。如果公司主营业务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等产品服务的收入不能同步上涨以抵消成本上升的压力,公司将面临成本上升而导致的利润下滑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1、网络技术风险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整个互联网行业以快速发展为主要特征,互联网技术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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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互联网技术革新在不断满足互联网用户需求变化和不断降低互联网企业运营成本的同时,也丰富了互联网内容和互联网企业的盈利模式。本公司需要不断跟进和采用最新的互联网技术,以应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这也将有利于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开拓新的商业机会,巩固现有的市场份额。如果公司无法及时跟进互联网技术的革新,公司将可能面临技术水平落后、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缺乏创新、运营成本升高等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2、系统安全风险
作为互联网新闻、资讯信息服务商,本公司必须确保计算机系统的稳定和数据的安全,因此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十分注重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虽然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公司的系统以及数据安全,但是,由于自然灾害、电力供应等不可抗力或主观操作失误,公司存在计算机系统、数据安全性方面的风险。上述风险因素一旦发生,将造成公司业务数据丢失或系统崩溃的严重后果,从而导致公司服务中断,严重的可能造成公司业务停顿。
(五)政策法律风险
1、政策风险
产业政策方面,互联网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国家在产业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但是,若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的支持政策调整或收紧,公司经营环境将发生改变,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法律风险
法律环境方面,我国互联网法制建设正处于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互联网法制建设仍然有很大空间,具体表现为:网络犯罪事件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等。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被侵权但法律制度无法有力保证公司合法利益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同时,内容转载已成为网站经营过程中的常用手段,由于转载过程中存在主观判断因素,不可避免地产生因转载导致的知识产权或名誉权的纠纷,给公司带来潜在诉讼风险。
3、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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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案件 11 起,其中本公司为被告8起,系因本公司网上报道引起的名誉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著作权纠纷,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金额 129.82 万元,本公司法律部门已就前述诉讼案件采取措施积极应诉;本公
司为原告 3 起,系因本公司合同纠纷提请的诉讼,诉讼请求金额 200.00 万元。虽然本
公司法律部门已就上述诉讼案件采取措施积极起诉或应诉,积极搜集证据参与诉讼,针对可能涉及侵权的争议文件已进行删除处理,并且在内部已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编辑、审核、发稿等流程的管理机制和内部管理机构。由于内容转载过程中存在主观判断因素,不可避免地产生因转载导致的知识产权或名誉权的纠纷,本公司未来仍可能出现潜在的诉讼风险。
这些现有未决诉讼和潜在诉讼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一定的经济损失,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六)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产生的风险
1、净资产收益率摊薄风险
公司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6.68%、24.91%、28.83%和 9.27%,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保持稳定,由于收益增加及报告期内分红政策影响略有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上升,净资产收益率将被摊薄。
同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将使公司利润增长率低于净资产增长率,从而使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出现下降。
2、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本公司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增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但是,公司在募投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不可抗力或客观市场环境变化、网络技术更新换代以及公司实施、管理过程中的潜在的疏漏,导致上述项目推迟、无法实施或项目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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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 号)和《关于下发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3号)的规定,明确本公司自 2013年度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 号),2014 年 11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宣部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 号),规定对文化企业按照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已征收入库的,可以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执行期限为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保留和延续原有给予转制企业的税收减免等多方面优惠政策。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4,167.63 万元、4,798.24 万元、6,478.26 万元和 2,575.18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
别为 24.81%、26.07%、24.78%和 25.20%。
同时,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982.44万元、1,223.91万元、763.35万元和 185.10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
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5.94%、6.76%、2.94%和 1.82%。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税收优惠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9.20%、31.05%、26.97%和 26.56%。
若公司所得税优惠及政府补助优惠政策不能持续,公司经营业绩将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八)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新华社,新华社直接并间接持有本公司 88.00%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毕并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后,预计新华社直接及间接
持有本公司 63.81%的股份,仍对本公司拥有绝对控股权。控股股东可能对公司的重大
决策及重大事项产生影响。
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等一系列制度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是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作出不利于其他股东利益决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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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风险
1、重大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风险
重大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发生将对公司业务产生一定影响,一旦发生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导致公司业务难以正常开展,公司将面临业绩下降,盈利能力明显降低的风险。
2、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了受本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股票市场供求状况变化或其他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在本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水平稳定的情况下,本公司股票价格仍然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作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的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安排
1、信息披露制度
本公司已按《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本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的股票若能够成功发行并上市,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公司制定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以及与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媒体记者的沟通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审核、登记,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2、信息传递与披露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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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公司披露的信息应与事实相符,内容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准确—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应便于信息使用人正确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完整—公司应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应披露信息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任何重大遗漏;
及时—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保证信息的现实性。
公平—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可以平等地在同等条件下获取同一信息,不进行选择性披露,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不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3、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
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及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宜。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指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人员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人员,在董事会秘书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信息披露,不得私自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未曾披露的信息。
5、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公司应当在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公司第一季度的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临时报告,临时报告涉及的相关备查文件应当同时在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披露(如中介机构报告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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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在披露信息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2)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
(3)董事长签发。
7、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
取信息,防止出现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行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负责人。
2、为投资者服务计划及信息披露的相关人员
负责人:杨庆兵
联系人:杨庆兵、宋波
电话:(010)88050888
传真:(010)88050888
电子信箱:xxpl@xinhuanet.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号金隅大厦 5层
(二)重要合同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除本摘要之“第二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同业竞争
和关联交易”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合同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或已经签署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在 1,000.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 1,000.00万元,但对本公司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如下:
1、重大采购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合同主要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请见注 1 2014-11-28
2014-09-01至2017-08-31
租赁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请见注 2 2015-02-13
2015-05-01至2017-08-31
租赁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请见注 3 2015-11-13
2016-01-01至
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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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合同主要内容
协议 2018-12-31 《流量统付业务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政企客户分公司
12,000.00 2015-11-09
2015-11-09至
2016-07-31
流量采购 《流量批发产品业务协议》
陕西西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请见注 4 2015-11-09
2015-11-08至
2016-11-07
流量采购 《新华网及多语种网站搜索系统——核心业务存储、SAN 存储、数据网络设备采购之中标合同》
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079.76 2016-05-06
交货日期:
2016-04-15尾款:验收合格满一年
购买核心业务存储、SAN存储、数据网络设备
注 1:房租按月支付,每月租金 210.76万元;
注 2:房租按月支付,每月租金 48.38万元;
注 3:房租按月支付,每月租金 54.43万元;
注 4:按月支付价款,流量包采购单价:3元 20MB、6元 50MB、10元 100MB、15元 200MB、30元 500MB、100元 1G;采购移动全国通用流量包,采购价格:3元 10MB、5元 30MB、10元 70MB、20元 150MB、50元 1G、70元 2G、100元 3G、130元 4G、180元 6G、280元 11G。
2、重大服务提供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
合同主要
内容
1 《合作协议》
北京易难优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500.00 2012-09-29
2012-10-08至2017-11-30
合作共建新华网健康频道 《新华网<乡土中国>频道合作协议》
北京华夏礼赞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0.00 2012-10-18
2012-10-18至2017-10-17
销售网站运维服务 《合作开发<新华 E 本>独家总代理销售协议》
北京华夏礼赞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500.00 2012-09-07
2012-09-07至2017-09-06
销售信息服务 《新华网文化频道合作协议》
中新文创(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00.00 2013-11-03
2013-11-10至2018-12-31
依托新华网网站开设文化频道,并在新华网网站首页导航设置链接及“文化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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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5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
合同主要
内容 《品牌服务框架合同》
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1,500.00 2014-06-26
2014-06-01至2016-12-31
提供品牌服务项目 《新华智慧社区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解决方案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梦制造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1,200.00 2014-10-2014-10-22
至2017-10-21
依托“新华智慧社区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解决方案”项目开发“信息惠民”产品 《战略合作协议》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 2014-12-31
2014-12-31至2017-12-31
提供宣传和信息发布服务 《中央网信办门户网站(一期)建设和运行合同书》
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1,592.00 2014-12-29
2014-12-29至中央网信办门户网站上线完成后一年止
提供网站建设和维护服务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北京中品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15-06-30
2015-07-01至2020-06-30
提供品牌推广、产品开发决策、广告发布等 《2015 年科普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科技前沿大师谈)》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
2,062.00 2015-06-15
自2015-06-15至合同履行完毕
设立专门频道(栏目),提供项目推广 《2015 年科普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科学原理一点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
1,460.00 2015-06-15
自2015-06-15至合同履行完毕
设立专门频道(栏目),提供项目推广 《互联网影视产品合作协议》
武汉羽飞创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400.00 2015-05-05
2015-05-30至2016-05-29(合作期暂定三年,一年一签)
合作创作影视产品 《新华网与康美药业品牌营销合作框架协议》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900.00 2015-06-05
2015-06-05至2017-12-31
提供品牌营销服务 《新华网&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160.00 2015-06-07
自2015-06-07至合同履行完毕
提供栏目制作、播出,发布广告,举办“互联网+创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56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
合同主要
内容
新大会”等(《新华网与康美药业品牌营销合作框架协议》的子协议) 《2015 公益文化活动框架协议书》
北京华益星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000.00 2015-11-01
2015-10-30至
2018-12-31
共同举办“2015公益文化中国行”活动 《动漫产业项目合作协议》
营口小白龙动漫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 2015-12-24
2015-12-20至
2016-12-31
提供宣传,双方合作完成作品创作、发行等 《“新华社中国网事网络感动人物评选暨年度颁奖典礼”战略合作协议书》
北京新文益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1,655.00 2015-11-02
2015-11-01至
2018-10-31
双方就“新华社中国网络感动人物评选暨年度颁奖典礼”项目展开战略合作 《网络广告发布合同》
广东美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综信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1,500.00 2015-09-02 至 策划、承办主题活动,制作、发布广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互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
平安互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00.00 2015-09-16
2015-09-01至
2018-08-31
提供硬件搭建、业务平台建设,共同为政法系统提供移动信息化服务 《新华网与深圳国泰宝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合作协议》
深圳国泰宝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15-09-25
2015-09-01至
2016-09-01
承办“2015中原金融鼎新峰会”,提供广告投放、品牌文化建设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惠人新生活(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惠人新生活(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请见注 1 2015-07-30
2015-10-01至
2018-09-30
开设频道板块,提供内容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 《中国政府网中文版内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1,280.00 2015-11-25
2015-12-01至提供内容运维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57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
合同主要
内容
容运维服务合同(2015年12月-2016年11月)
2016-11-30 服务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打造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的战略合作协议》
上海国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2015-10-15
2015-10-15至
2017-10-15
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打造《中国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炫游采购协议》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1,896.00 2015-12-21
2015-12-21至
2017-12-30
提供引流和增量服务 《网络广告发布合同》
湖北易瓦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0.00 2015-12-07
2015-12-01至
2018-12-31
提供广告服务 《网盟广告总代理协议》
上海银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 2015-08-20
2015-08-20至
2020-12-31
提供广告服务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世展科技有限公司手机流量销售合作协议》
青岛世展科技有限公司
请见注 2 2015-11-24
2015-11-20至
2016-11-19
提供全国流量包充值数据接口 《中国网信网 2016 年度运行维护服务合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176.00 2016-05-13
2016-01-01

2016-12-31
提供网站运行维护服务 《关于采购新华创客孵化教育系统学员学习账号的协议》
迈本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元轼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请见注 3 2016-03-20
2016-03-20

2022-03-19
设立新华创客孵化教学系统,提供学习账号 《“4G入口流量加油平台”手机流量包采购协议》
北京微沟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请见注 4 2016-04-20
2016-04-11

2016-07-31
提供手机流量包 《“4G入口流量加油服务”北京华科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请见注 5 2016-03-21
2016-03-07

提供中国移动通用流量统付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58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
合同主要
内容
合作协议》 2016-07-31 产品和相关产品服务 《2016 年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书》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
1,249.00 2016-05-05 2年
建设“科普中国-科技前沿大师谈”频道和微信公众号,并提供内容建设 《广告合作协议》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 2016-06-14
自2016-06-14至合同履行完毕
提供品牌宣传及广告服务、舆情支持服务 《“陆易斯通国际生态城”标准体系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推广、销售合作合同》
深圳市陆易斯通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2016-02-01
2016-02-01

2019-01-31
提供《中国生态城市综合服务体系工程》产品设计开发、客户服务、网络支持等
35 《合作协议》
厦门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请见注 6 2016-04-17
2016-04-20

2021-04-19
共同举办“物联中国-寻找最具影响力、最具投资价值物联网项目年度盛典”项目,提供活动策划、组织及市场经营推广
36 《合作协议》
二十一世纪新丝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400.00 2016-05-15
2016-05-15

2019-05-15
共同举办“文化点亮世界”系列活动,提供广告发布、运营推广等服务 《网络广告发布合同》
北京思维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2016-06-30
2016-06至 提供广告投放 《“新华创客河北中心“项目合作协议》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 2016-03-30 5年
共同举办“新华创客河北中心”项目 《网络广告优势代理协议》
北京意创天下广告有限公司
请见注 7 2016-03-01 3年提供广告代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全网语音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2015-12-28
2016-01-01
至2016-12-31
提供全网语音杂志移动信息和数据增值应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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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9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
合同主要
内容
志业务合作协议》
注 1:第一年合作费用为 30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合作费用在第一年合作费用基础上有 50%至 100%的递增幅度,具体金额及支付时间双方于 2016年 8月 30日之前另行协商约定。
注 2:流量包采购价格为三大运营商标准价。
注 3:每学员每学期 1万元。
注 4:为发行人从运营商实际采购价格的 108.5%。
注 5:为发行人从运营商购买价格的 110%。
注 6:首届活动预期收入近 300万元,后续各届将逐步提高至 500万、800万。
注 7:第一年 1,500 万元;第二年在第一年的基础上上调 5%~15%;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上调5%~15%。
3、国家购买服务
1、新华网自 2007年至 2015年承担中国政府网建设和维护以及“国际互联网新闻
宣传系统”的建设项目,每年所从事服务获得的收入由中央财政支付。根据财政部下发的“财教[2013]409号”、“财教[2014]14号”“财教[2015]320号”,2013年财政部通过新华社支付新华网 5,300万元运营经费,2014年支付新华网 5,300万元运营经费,2015年支付新华网 3,500万元运营经费,为国家购买服务。
2015年,“中国政府网”项目的建设、维护及运营项目改由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于 2015年 11月 6日、2015年 11月 20日发布的《中国政府网运维服务中标公告》,新华网就中国政府网运维服务项下的“网站运维服务”、“中文内容运维服务”、“内容创意产品策划制作”、“内容创意产品策划制作”、“在线访谈和业务培训服务”、“专题策划制作服务”中标。就上述中标事项,新华网与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于 2015年 11月 25日、2015年 12月 3日签署了《中国政府网中文版基础技术运维服务合同》、《中国政府网中文版内容运维服务合同》、《中国政府网内容创意产品策划制作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服务合同》、《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和业务培训服务合同》、《中国政府网专题策划制作服务合同》。
2、中国文明网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门户网站,具体由新华网承办。根据中央
文明办秘书组下发的“文明办秘函[2014]1号”、“文明办秘函[2015]3号”及“文明办秘函[2015]66号”,2013年向新华网支付中国文明网运行经费 823.30万元,2014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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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0
新华网支付中国文明网运营经费 823.30万元,2015年向新华网支付中国文明网运营经
费 823.30万元,2016年向新华网支付中国文明网运营经费 823.30万元。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国家购买服务采购主体、供应商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清晰,且平等、自愿,未损害国家、社会公共或任何采购当事人的利益,符合《政府采购法》的原则。发行人的上述国家购买服务业务将持续开展并且具有稳定性,在合理范围内预计该项业务的收入金额将不会发生大幅度下滑,对发行人的正常业务运营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贷款合同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无贷款合同。
5、其他合同
2010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推进新华网新媒体产业基地建设的战略合作协议书》;2010 年 11 月,发行人与北京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产业基地管委会”)签署《新华网新媒体产业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在“新华网新媒体产业基地”建设上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产业基地管委会受大兴区政府全权委托,与发行人开展合作,负责具体落实所确定的大兴区政府须承担的合作责任、义务、承诺和各项约定,包括:大兴区政府将“依托自身资源优势,为发行人提供公共事务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重点企业认定等便捷优质服务,协助发行人项目顺利推进并做大做强;积极协调发行人与大兴区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建立行政事项快捷办理制度,为发行人及其相关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为发行人创建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遇。”
发行人启动“新华网新媒体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在大兴区办理注册缴税等相关手续,并承诺:“今后发展新媒体产业和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北京市大兴区的行政区划范围内选址、注册、纳税;将国家下拨给公司的专项资金和经费按照国家的批复投入到中央重点网站、国际传播能力等项目建设中,上述项目按照协议约定落户新华网新媒体产业基地,并积极帮助大兴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进行网络等新媒体宣传推广,双方通过有效合作积极带动大兴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及相关产业的强劲发展。”
双方具体的合作方式主要包括,产业基地管委会为发行人提供房产租赁、储备用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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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持性政策。要内容如下:
(1)提供房产租赁
①房产权属:北京星光拓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拓诚”)
②房屋坐落及面积:大兴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星光影视园“传媒机构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办公用房(以下简称“租赁房屋”),涉及土地约 65亩,总建筑面积约 33,000平方米。
③使用方式及价格
A、免租部分:为扶持发行人项目顺利推进,尽快发挥产业促进作用,产业基地管委会同意为发行人免租金提供租赁房屋的一半约 16,500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免租期从装修竣工后发行人正式入驻之日起算。免租期三年内,产业基地管委会同意发行人可以按双方商定的不高于 13,000元/平方米(含装修)或 12,000元/平方米(不含装修),购买全部或部分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 33,000平方米),产业基地管委会负责协助发行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所有权证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免租期第四年至第五年间或免租期限到达后,产业基地管委会同意发行人可按低于市场价格的双方商定价,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办公用房,产业基地管委会负责协助发行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所有权证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缴纳。
购买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署协议。免租期满后,如发行人继续租用而不购买,房屋租金按照发行人付费房屋的租金计算。
B、支付租金部分:产业基地管委会在租赁房屋除免租金办公用房外的其余用房,按优惠价优先提供给发行人项目租用,或交由发行人统一外租。产业基地管委会鼓励发行人对付费房屋进行整体运营,以集聚优势项目,扩大产业规模。若发行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时间后仍未启动该部分办公用房的使用,则产业基地管委会有权自行将该部分办公用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收费部分用房,前三年租金按照每天 1.8元/平方米计
算,后二年房租价格按照前一个租期房租价格递增 10%计算,之后年度产业基地管委会同意发行人按照双方商定租金价格优先租用。
④其他
产业基地管委会为解决发行人办公用房之急需和确保发行人相关项目顺利落户,负责协调星光影视园运营管理单位,其中免租部分中 11,000 平方米用房的装修,由星光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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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园承担装修费用,标准为每平方米 1,000元人民币,装修方案及预算需事先报发行人同意。超出发行人认可预算的部分费用根据第三方财务审核,由发行人自理。星光影视园“传媒机构综合服务中心”所提供其余办公用房的装修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经双方协商,产业基地管委会承诺积极加快对发行人办公地点周边地区及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工作;对周边地区交通条件进行改造,力争于 2011年 6月前完成(必要时,双方共同向市政府申请加快进度);产业基地管委会承诺开通地铁大兴线高米店北站出口(或相关出口)至发行人基地的摆渡服务车辆及公交线路。
产业基地管委会承诺为新华网新媒体产业基地及相关区域提供双路供电、供暖、供水、空调、电梯、燃气、公安、消防、电信、银行、邮政、物业服务,以及安装周边道路醒目指示牌标识等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为了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产业基地管委会负责协调星光影视园运营管理单位将星光梅地亚酒店内 350套公寓提供给发行人及相关项目人员有偿使用,并负责解决发行人及相关入区项目办公人员的食堂用餐问题。
⑤落实情况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与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星光拓诚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院共计 16,500平方米的房屋(包括B2楼 1-5层,C4楼 3-5层,C5楼 1-5层,D楼 1-5层),房屋用途为办公使用;租赁期5年,自 2011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2012年 12月 25日,公司提高房屋功能标准,公司与星光拓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星光拓诚于 2013年 1月完成对 C4楼的装修和改造,并在原合同的剩余期限内(2013年 1月 1日至 2015年12月 31日),向星光拓诚支付房屋租金 340.74万元。公司已于 2013年 3月一次性支付
租赁期限内的全部租金。2015 年 3 月,公司已与星光拓诚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中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院 B2楼 1-5层,C4楼 3-5层及 D楼 1-5层房屋达成一致。
关于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相关事项,发行人租赁期内未额外租赁需支付租金部分的租赁房屋,未购买免租部分的租赁房屋,也未使用星光梅地亚酒店内的 350套公寓。
(2)提供储备用地
协议书约定,产业基地管委会将在星光影视园周边为发行人预留不少于 300亩土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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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发行人落户在星光影视园内传媒机构综合服务中心的约 65亩地),作为发行人及相关项目未来发展新媒体产业的储备用地。
租赁期内,发行人未启用该储备用地。
(3)政策支持
产业基地管委会将为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提供关于税收、人才引进落户、办公人员就医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扶持政策和专门服务。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高服务水平,做好发行人及相关项目入驻大兴区的服务保障工作。产业基地管委会为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提供以下政策支持:
①发行人及其注册在大兴区的所有项目公司除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外,同时享受北京市和大兴区各项优惠性和支持性政策。
②发行人及其注册在产业基地管委会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含新华网新媒体产业基地)内的项目公司,按照对区财政的贡献可享受两种奖励方案:一是连续五年的奖励,分别按照第一年 80%、第二年 70%、第三年 60%、第四年 50%、第五年 40%给予奖励;二是发行人注册在产业基地管委会基地内的公司,第一年对区财政的贡献按照 50%给予奖励,自第二年度起,每年按对区财政贡献新增部分的 80%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方案待发行人注册完成后,由发行人根据实际需要选定。
③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以上公司须在大兴区落户、注册、纳税),如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成功的,自上市 2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予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支持资金;如在创业板上市成功的,自上市 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予 4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资金。
④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注册和项目前期各种审批手续由大兴区责成专人全程代办。
⑤自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在办理各项手续过程中,大兴区政府承诺:凡是大兴区自主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缴。
⑥自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在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认定后,可享受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不低于国家以及北京市给予中关村科技园的相关政策。
⑦根据北京市人才引进目录,大兴区政府承诺每年为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引进急需的高级人才提供一定额度的进京落户指标。并依照北京市相关政策,为发行人骨干人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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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其子女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留京相关手续。
⑧根据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建设需要,为其人才提供住房优惠及生活服务,包括:
根据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对于大兴区的财政贡献,为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高管人员提供一定的住房优惠;发行人及其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及家属可优先享用大兴区优质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在大兴区域范围内优先选择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在大兴区域内的医院就诊可采取挂号绿色通道、专家门诊优先预约等方式进行诊疗。
⑨本协议中涉及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在具体项目合作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变更,按照调整变更之后的政策执行或者另行协商。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尚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诉讼类型诉讼原因主要诉讼请求进展情况
发行人作为被告
蔺文财
发行人
名誉权纠纷
原告提出发行人故意发布虚假失实的消息,企图诋毁原告的名誉,构成侵害名誉权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确认发行人发布的相关信息的行为构成侵权,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刊登致歉更正文章,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一审中
刘先明
发行人(作为共同被告)
名誉权纠纷
原告提出有人利用其在新华网论坛中注册的账号发布的文章不符合事实,含有对原告造谣、诋毁、污蔑等成分,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在新华网博客和论坛删除文章,消除影响,在新华网论坛上赔礼道歉,提供注册名为“85020035”的姓名、网络地址等信息;判令本案另一被告在新华网博客和论坛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0万元、财产损失 10万元;并判令发行人与本案另一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用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黄奕
发行人(作为共同被告)
名誉权纠纷
原告提出本案另一被告在新华网中发布文章不符合事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删除文章;判令发行人与本案另一被告赔礼道歉,一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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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被告诉讼类型诉讼原因主要诉讼请求进展情况
实,诋毁、污蔑原告形象
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50万元、合理开支 5万元;并判令发行人与本案另一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用
侯建江
发行人
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提出发行人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上载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停止侵权行为,支付原告经济赔偿 2.6万元、公证费
1,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一审中
刘金滨
发行人
名誉权纠纷
原告提出发行人发布关于原告的信息歪曲事实,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要求发行人停止刊发相关报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共计 1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已向法院申请撤诉
王馨漪
发行人(作为共同被告)
肖像权、名誉权纠纷
原告提出发行人网站所刊登的其他被告的商业宣传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原告的照片,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并极易对大众产生误导作用,致使原告遭受误解和质疑,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判令发行人及其他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并断开链接、终止侵权行为;判令发行人及其他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发行人及其他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合理支出共计 10.3万元并
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已向法院申请撤诉
张全胜
发行人(作为共同被告)
著作权纠纷
原告提出发行人及其他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原告作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及其他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作品的著作权;判令发行人及其他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 1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中
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提起 7部作品分别提起 7项诉讼,提出其对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权,发行人未经原告授权,擅自通过“新华网”提供涉案作品的阅读服务,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向原告支付涉案作品侵权赔偿金及维权费共计41,400元,并判令发行人停止侵权
一审判决发行人赔偿原告共计 18,200元,尚未支付
发行人作为原告
发行人
广州新华视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发行人提出被告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拖欠发行人合同款项
发行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90万元及对应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中
发行融冠互联合同纠纷发行人提出被告未发行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审判决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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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被告诉讼类型诉讼原因主要诉讼请求进展情况
人网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拖欠发行人合同款项
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80万元及对应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支付合同金额80万元,案件受理费 5,900元
发行人
长春华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发行人提出被告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拖欠发行人合同款项
发行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30万元及对应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中
发行人法律部门已就上述诉讼案件采取措施积极起诉或应诉,核实己方作为原告时以及己方作为被告时原告诉讼请求是否有事实基础及合理依据,并积极搜集证据参与诉讼。同时,上述发行人作为被告的案件中的争议文件,经发行人内部审核,对于确实可能涉及侵权的,为停止可能的侵权行为,避免扩大损失,发行人编辑部门已进行删除处理。
发行人内部已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编辑、审核、发稿等流程的管理机制和内部管理机构。发行人设有董事会编辑政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发行人拟发布新闻信息进行安全审核和管理控制。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下设编辑政策工作组(总编室),负责对日常新闻信息内容进行安全审核和管理控制。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制度,且相关制度有效运行;发行人已就上述诉讼案件采取积极措施,相关案件诉讼金额较小且影响较轻;据此,该等诉讼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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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人各方当事人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院 12号楼 1-5层 101 0888 0888
杨庆兵、宋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1166 1156
姚旭东、赵沛霖
分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 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 A座二区 4层 8025 、8019 8098
傅佳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财富中心 A座 40层 5588 5566
王建平、唐丽子、姜翼凤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 2888 2999
张杰军、宗伟、丘汝、彭闳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2号楼 4层 5588 1190
刘国源、潘守卫
资产评估机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1号院 802室 0645 0460
陈思、黄葵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号院 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层 0088 0099
徐兴宾、赵玉玲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层 8 4185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证券大厦 8 4868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推介日期 2016年 10月 13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6年 10月 17日
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期 2016年 10月 18日
网上、网下发行缴款日期 2016年 10月 20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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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 至 11:00 及 14:00 至17:00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网址
www.sse.com.cn
www.xinhua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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