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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松炀资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9-05-13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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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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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
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

(一)股份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鹏承诺

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
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对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至本人
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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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
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加承诺

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对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至本人
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
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3、王壮鹏配偶之兄弟蔡建涛承诺

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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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
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对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至本人
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
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金兴阳、新联新承诺

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
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企业当年度及以
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履行完本承诺为
止;本企业在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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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壮鹏配偶蔡丹虹承诺

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
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6、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
数量占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

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
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
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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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
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鹏承诺

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原则上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确因本人财务需要,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底价相
应进行调整。

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
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与减持相关的其他事项,
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发行人或本人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
份的情形时,本人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当本人计划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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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
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减持的,每笔减持金额
的 20%归发行人所有。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加承诺

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原则上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确因本人财务需要,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底价相
应进行调整。

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
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与减持相关的其他事项,
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发行人或本人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
份的情形时,本人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当本人计划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
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减持的,每笔减持金额
的 20%归发行人所有。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金兴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起,原则上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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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因本公司财务需要,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底
价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与减持相关的其他事
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发行人或本公司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
股份的情形时,本公司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当本公司计划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
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减持的,每笔减持
金额的 20%归发行人所有。


二、关于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

(一)本预案有效期及启动条件

1、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在本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息、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
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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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3、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10 个交
易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
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
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 180 个自然日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方案履行相关义务。若
股价稳定方案实施期内未能实现稳定目标,则方案实施期自动延长或者公司董事
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预案具体包括三个阶段的稳定股价措施,依次为:1、公司回购本公司股
票;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票。公司将按照顺序采取如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1、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

(1)发行人董事会应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所述情形出现 10 个交易日
内,参照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回购价格和数量区间,拟定回购
股份的方案,并对外公告;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由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就该等回购
事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外,还应符合:①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③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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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公司净利润的 20%。

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公司就回购事项召开的董事会上,
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4)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高于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终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实际控制人应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所述情形出现 10 个交易日
内,拟定增持计划,明确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方式和期限及完成时间,
对外公告;并于公告日后 6 个月内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增持计划。

(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①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告日
前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实际控
制人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10%。

(3)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高于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增持行
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所述情形出现 10 个
交易日内,依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拟定增持计划,明确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
区间、方式和期限及完成时间,对外公告;并于公告日后 6 个月内以合法的方式
完成增持计划。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1)增持股票的价格
不高于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
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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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高于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增持行
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
等程序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未能履行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1、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时,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制订或实施需由公司实施的稳
定股价方案,董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具体原因,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
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2、如实际控制人未能提出或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自未能履行
约定义务之日起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暂时扣留,直至其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3、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自其未能履行约
定义务当月起扣减相关当事人每月薪酬的 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
定股价义务的总额或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
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
务情节严重的,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
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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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公司承诺并保证以同意本预案内容作为选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标准之一,要求新聘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和本预案的相应要求。


三、回购承诺

发行人承诺: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本公司本次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
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
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
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鹏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可能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
判决后,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股
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的承诺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

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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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中介机构相关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因保荐机构英大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因北京康达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北京康达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申报会计师承诺

因正中珠江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正中珠江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及承诺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明显增加,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可能会在短期内出现下降的情况。因此,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
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发行人亦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七、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的相关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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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2017 年 11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日之前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
如下:


(一)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
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期间间隔和顺序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

3、利润分配的顺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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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
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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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
数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表决同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意向书“第
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成本中主要的原材料是废纸。报告期内,国内废纸价格波动较大。
2017 年 8 月 10 日,国家环保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修
订的《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将未经分拣的废纸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目录》,导致进口废纸的市场供应收紧,对废纸的价格影响较大。因此,废纸采
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将产生较大的影响。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
大幅上涨,将加大公司的成本压力,若公司无法通过调整产品价格向下游转移成
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面临不利影响。


(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5 年 7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
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凡利用
废纸、农作物秸秆符合 4 大条件的造纸厂都将享受 50%增值税返点。公司自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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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 7 月起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同时,2015 年 9 月,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的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44000207),报告期内均
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提交资料申请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复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
业开发中心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省 201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85 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查询结果,发行
人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将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844004918”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1 年 11 月 28 日。上述两项税收优惠,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无法
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认定,公司的税收成本将会相应上升,若公司无法
及时将成本上升转移给下游客户,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上述项目达产后,预计公司将增加年产 18 万吨高强瓦楞原纸,公司产品
线将更加丰富,且生产能力会进一步提升。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
和达产周期,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
面如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公司预
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四)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高强瓦楞原纸 18 万吨产能。由
于高强瓦楞原纸的销售状况与下游行业的需求紧密相关,且包装类用纸品种繁
多,终端客户的喜好和需求也会经常变化,这将会使本公司面临产品销售不畅或
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给本项目的盈利情况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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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公司 2019 年 1-3 月财务报告审阅情况

公司 2019 年 1-3 月财务报表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9]G16044090458 号
《审阅报告》。

2019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33.72 万元,净利润 1,755.22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734.88 万元,同比期间
2018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1,363.48 万元,净利润 1,761.9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497.81 元。2019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
入同比上升 20.86%,净利润同比下降 0.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15.83%。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 1-3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 1-3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当前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9 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30,528.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 10.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82.77 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 7.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4,518.66 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 10.04%。公司分析主要变动
原因为:(1)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以及行业实施供给侧改革、
提高环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的影响,公司灰底涂布白板纸销售数量、市场价格
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上涨,毛利率总体较为稳定;(2)公司期间费用率总体保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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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定。公司经营状况变动情况与行业变化情况基本保持一致,公司业务经营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上述 2019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的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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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 ............................................................................. 3

(一)股份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 3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承诺 ........................................................................ 7
二、关于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 ............................................................................. 9

(一)本预案有效期及启动条件 ........................................................................ 9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 10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 12
(四)未能履行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 12
三、回购承诺 ....................................................................................................... 13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的承诺 ............................................... 13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 ...................................................................................... 1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 13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 14
(四)发行人中介机构相关承诺 ...................................................................... 14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及承诺 ................................................... 14
六、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 15
七、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 15

(一)股利分配原则 .......................................................................................... 15
(二)利润分配形式、期间间隔和顺序 .......................................................... 15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 15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 .......................................................................... 17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 17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17
(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 17
(三)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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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 18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19
目 录 ........................................................................................................................... 21
第一节 释义 ................................................................................................................. 24
一、一般释义 ....................................................................................................... 24
二、专业术语释义 ...............................................................................................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 28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 28
(二)公司发起人 .............................................................................................. 29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29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 3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 30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 31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31
四、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31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 31
(二)销售模式 .................................................................................................. 32
(三)采购模式 .................................................................................................. 32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33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36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 36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 36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7

(一)同业竞争 .................................................................................................. 37
(二)关联交易 .................................................................................................. 37
(三)其他关联交易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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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1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45
九、财务会计信息 ............................................................................................... 45

(一)财务报表 .................................................................................................. 45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 53
(三)公司最近三年基本财务指标 .................................................................. 55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6
(五)股利分配政策 .......................................................................................... 62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68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70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 70
二、项目发展前景 ............................................................................................... 70
第五节 风险因素 ......................................................................................................... 72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72
二、政策风险 ....................................................................................................... 72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 73
四、客户地域性集中的风险 ............................................................................... 73
五、技术风险 ....................................................................................................... 74
六、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 74
七、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 74
八、区域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 75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76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76
二、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 7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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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松炀股份、
指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松炀资源

松炀有限、有限公司 指 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

松炀新材 指 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

金兴阳 指 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

新联新 指 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灿兴玩具 指 汕头市灿兴工艺玩具有限公司

松炀玩具 指 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

松炀投资 指 广东松炀投资有限公司

乾亨投资 指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英大
指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

发行人律师、北京康达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正中珠江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京民信 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三年 指 2016年、2017年 及2018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末

最近一年 指 2018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5,147.40万股人民币
本次发行 指
普通股(A股)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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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环保部 指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改委、发展改革委 指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二、专业术语释义
亦称再生环保纸,以废纸为原料,经过分选、净化、打浆、抄造等十几道工序生产出来的
再生纸 指
纸张
高强瓦楞 又称瓦楞原纸,生产瓦楞纸板的重要组成材料之一。瓦楞原纸要求纤维结合强度好,纸面

纸 平整,有较好的紧度和挺度,要求有一定的弹性,以保证制成的纸箱具有防震和耐压能力

特种纸 指 具有特殊用途的、产量比较小的纸张

机制纸 指 在各种类型的造纸机上抄造而成的纸和纸板

包装纸 指 又称包装用纸,用于包装目的纸的统称

将糊状聚合物、熔融态聚合物或聚合物熔液涂布于纸、布、塑料薄膜上制得复合材料(膜)
涂布 指
的方法

HSASB 指 由污泥反应区、气液固三相分离器(包括沉淀区)和气室三部分组成

是采用重铬酸钾(K2Cr2O7)作为氧化剂测定出的化学耗氧量,即重铬酸盐指数。在强酸性溶
CODcr 指
液中,以重铬酸钾为氧化剂测得的化学需氧量
水样在一定条件下,以氧化1升水样中还原性物质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为指标,折算成每升
COD 指
水样全部被氧化后,需要的氧的毫克数,以mg/L表示
第5天好氧微生物氧化分解单位体积水中有机物所消耗的游离氧的数量,表示单位为氧的毫
BOD5 指
克/升(O2,mg/l)

SS 指 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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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147.4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不低于 25%。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

(五)发行市盈率:【】倍(按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71 元/股(按照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照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市净率:【】倍(以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公司每股净资产计算)

(九)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十三)发行费用概算(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
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

本次发行费用预计共需约 5,595.57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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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承销保荐费用 3,554.82

2 审计验资费用 1,000.00

3 律师费用 372.64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52.83

5 发行手续费 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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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称: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Songyang Recycle Resources Co.,LTD

注册资本: 154,42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王壮鹏

成立日期: 2008 年 9 月 28 日

住所: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侧

邮政编码: 515800

电话: 0754-85311688

传真: 0754-85138188

网址: www.sypaper.cn

电子信箱: gdsyrr@sypaper.cn

经营范围: 环保再生纸、转印纸、热敏纸、各类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收购本企业自用废纸;再生物资回收与销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生
产、销售:文化纸,白板纸,牛卡纸,瓦楞纸,包装用纸,生活用纸;加工、销
售:纸箱,纸盒;制造、销售:合成材料、环境污染处理专用材料、环保设备;
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松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7 月 8 日,经松
炀有限股东会决议,松炀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松炀有限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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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东签订《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本次变更以截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松炀有限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净资产值
3,361.98 万元为基数,按照 1:0.8864 的比例折成 2,980.00 万股。2014 年 7 月 16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
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 5-00015 号《验
资报告》。

2014 年 7 月 25 日,股份公司取得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 440583000007697),股本为 2,980.00 万股。


(二)公司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王壮鹏和王壮加。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 名称/ 持有的股份数 持股 身份证明/
住所
号 姓名 (万股) 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
1 王壮鹏 1,519.80 51.00% 440521197109******
南村莲凤南*巷*号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
2 王壮加 1,460.20 49.00% 440521197402******
南村莲凤南*巷*号

合计 2,980.00 100.00% - -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5,442.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5,147.40 万
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王壮鹏 6,106.40 39.54% 6,106.40 29.66%

王壮加 1,947.00 12.61% 1,947.00 9.46%

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 1,036.60 6.71% 1,036.60 5.03%

林文根 714.00 4.62% 714.00 3.47%

林裕藩 500.00 3.24% 500.00 2.43%

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
500.00 3.24% 500.00 2.43%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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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林秋兰 280.00 1.81% 280.00 1.36%

林胜 235.00 1.52% 235.00 1.14%

梅立寰 200.00 1.30% 200.00 0.97%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1.30% 200.00 0.97%

其他股东 3,723.00 24.11% 3,723.00 18.08%

社会公众股 - - 5,147.40 25.00%

合计 15,442.00 100.00% 20,589.4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壮鹏 6,106.40 39.54%

2 王壮加 1,947.00 12.61%

3 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 1,036.60 6.71%

4 林文根 714.00 4.62%

5 林裕藩 500.00 3.24%

6 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 3.24%

7 林秋兰 280.00 1.81%

8 林胜 235.00 1.52%

9 梅立寰 200.00 1.30%

10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1.30%

合计 11,719.00 75.89%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1 王壮鹏 6,106.40 39.54% 董事长

2 王壮加 1,947.00 12.61% -

3 林文根 714.00 4.62% -

4 林裕藩 500.00 3.24% -

5 林秋兰 280.00 1.81% -

6 林胜 235.00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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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7 梅立寰 200.00 1.30% -

8 陈怡君 158.00 1.02% -

9 陈智伟 153.50 0.99% -

10 丘德彪 150.20 0.97%

合计 10,444.10 67.62% -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王壮鹏和王壮加为兄弟关系,王壮鹏和蔡丹
虹为配偶关系,蔡丹虹和蔡建涛为兄妹关系,王壮鹏与蔡建涛为郎舅关系;金兴
阳、新联新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股东王壮鹏;王壮鹏
和王壮加的持股情况请参见本节“三、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
后股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
诺”。


四、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公司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环保再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集废纸回收、环保
造纸及涂布成型于一体,形成资源再生利用价值链的造纸企业,致力于为下游客
户提供中高档、高性能、绿色环保的包装纸及各种功能用纸。

公司目前拥有年产 16 万吨的再生环保纸生产线,并配套相关废水综合处理
设施,通过“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的认定。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基础,不断改进
生产工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


1-2-3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等。公司的“利用废纸再生制备
的涂布白板纸”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生产的“玉阳”牌灰底涂布
白板纸被评选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2、公司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灰底涂布白板纸,目前拥有“玉阳”、“美阳”两
个灰底涂布白板纸品牌,其中“玉阳”牌灰底涂布白板纸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用于轻工产品外包装,产品终端应用覆盖消费者日常生活
的各个方面,包括快递包装、玩具包装、家电包装、食品包装、服装包装等诸多
领域。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环保再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
发生重大变化。


(二)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依据订单情况,将所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
给客户。公司在闽粤地区灰底涂布白板纸市场中有较强竞争力,主要依托闽粤地
区的客户资源进行销售。在客户开发方面,公司会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订货周期
和账期长短等因素选择重点客户有序开发。对已有客户,公司会积极听取客户的
意见,及时将客户的意见反馈至生产、采购等环节的相应部门,从而持续改进公
司产品,提升客户满意度,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保持客户关系稳定。公司的销售
部、生产部、物控部等部门相互协调,以保证供货的质量和时间符合客户的要
求。


(三)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工作,对供应商的原材料质量和及时供货
能力进行审核及评价,不断更新、完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的资料数据,并对其综
合能力进行审核。

公司生产灰底涂布白板纸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废纸以及丁苯胶乳。目前公司


1-2-32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对废纸和其他原材料等采用按生产计划采购的模式,即生产部门根据公司库存和
生产情况进行主要原材料确定采购需求,再由采购部门结合市场行情制定采购计
划,适时进行采购。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竞争地位

公司所处的粤东地区位于广东省东部,包括揭阳市、汕头市、潮州市、汕尾
市四个地级市,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灰底涂布白板纸的销售半径约为 300 公里,主
要销售区域为闽粤地区。

2017 年,广东省纸及纸板总产量为 2,177.70 万吨, 规模以上企业 250 家 ,
年产能 100 万吨以上的企业有 5 家,30 万-100 万吨的企业有 17 家,10 万-30 万
吨的企业有 28 家。其中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湛
江晨鸣纸业有限公司三家龙头企业 2017 年合计生产量为 1,067.00 万吨,玖龙纸业
(控股)有限公司和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均位于珠三角地区,湛江晨鸣纸业有
限公司位于粤西地区,主要生产漂白硫酸盐阔叶木浆和高档文化纸。细分品种方
面,2017 年,广东省灰底涂布白板纸及包装纸总产量为 521.17 万吨,其中东莞
玖龙纸业有限公司、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洪梅)灰底涂布白板纸年产能合计
为 325.00 万吨。

2017 年,福建省纸及纸板总产量为 779.90 万吨,共有 435 家企业 ,100 万
吨以上造纸企业仅 1 家,30 万-100 万吨的造纸企业有 6 家,30 万吨以下企业有
115 家。 其中福建省联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山鹰纸业子公司)、联盛纸业(龙
海)有限公司、玖龙(泉州)纸业有限公司三家龙头企业 2017 年合计生产量为
296.00 万吨。细分品种方面,根据《中国造纸年鉴 2018》统计数据,福建省灰底
涂布白板纸产能 20 万吨以上的企业仅有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一家。

2017 年广东、福建部分造纸企业涂布白板纸及白卡纸产能如下表所示:
广东

生产企业名称 实际产能(万吨/年)

玖龙纸业(东莞)有限公司 260



1-2-33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 66

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洪梅) 65

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 60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30

江门星辉造纸有限公司 30

发行人 16

福建

企业名称 实际产能(万吨/年)

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 60
注 1: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年鉴 2018》,中国造纸学会,第 125、126 页

公司以废纸为主要生产原材料,目前拥有年产 16 万吨灰底涂布白板纸的生
产规模。与闽粤地区内主要的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规模较小,仍有较大的提升
空间。

总体而言,目前闽粤地区造纸行业已从分散竞争型进入低集中竞争型,企业
众多,行业集中度正逐步提升,随着环保要求提升,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集中度
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2、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发展战略之一,公司设有“广
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华南理工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项
目,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和技术水平,形成了完整的技术创新体系。

公司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通过整合内外部的优质资源,组建了
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并取得了多项技术成果,公司已经成功将技术成果转化为
现实生产力,产品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各环节工艺、工序管理及产品自动控
制信息管理等均来自公司自主研发,极大提高了公司生产效率,提高了市场竞争
力。

(2)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坚持“诚信、务实、创新、优质”的企业宗旨,秉承“环保造纸”的经

1-2-34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营理念,实施科学的企业管理,严格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贯穿于整个
生产管理的过程:公司与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质量,公
司根据各等级产品市场销量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按照灰底涂布白板纸的销量结
构针对性地选择适当的原材料,减少成本的同时,实现了产品原材料的最优配
比,极大提高了产品品质等级;公司针对各生产环节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管理规
章,对生产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并快速解决,同时不断更新产品技术,持
续改进生产工艺来提高产品品质;同时,公司针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的质量检
验,对产品进行定期抽检,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在公司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
监控下,公司生产的灰底涂布白板纸产品纸面挺度、平滑度和白度等各项指标均
逐渐提高,为公司保持和开拓市场提供了坚实基础。

(3)区域优势

公司所处的粤东地区临近珠三角地区及福建省,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较为活
跃,制造业相对发达,对包装纸需求量较大。公司凭借多年的经营经验,通过终
端直销和经销商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在闽粤地区建立了良好的销售网络,与多家
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销售规模逐年递增。公司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闽粤
地区,发挥了公司所处市场环境优势,不断开发产品销售客户,为公司进一步发
展奠定基础。

(4)管理及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行业经验,稳定、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构成了公
司突出的管理经验优势。公司总结了多年的产品质量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
等经验,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方式,形成了一套规范化、标准化的成熟高效生
产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不仅大大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反应能
力,也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注重关键技术岗位、营销岗位的人员梯队建设,实行全面的研发技术队
伍、销售队伍培养,着力打造一批行业的技术创新、营销带头人,确保公司持续
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的源动力。

3、竞争劣势


1-2-35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融资期限短、融资规模较小

造纸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持行业先进性,公
司需要不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及设备升级、产能提升,以及不断引进技
术人员为企业奠定人才基础。公司现阶段研发投入及产能扩充主要依靠公司的营
业留存收益及银行短期借款,鉴于行业的特性及公司产能扩张的需求,资金缺口
需要通过拓展融资渠道进行融资,补充公司发展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先进性
提供动力。

(2)生产规模尚小

本公司是粤东地区的优势企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生产规模尚小,不
利于规模经济效应的充分发挥。随着公司原有客户订单量的增长以及对新客户的
持续开发,预计未来客户对公司灰底涂布白板纸产品的需求量将持续上升,公司
现有产能已趋向饱和状态,目前的产能无法充分满足未来市场与客户的需求。为
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规模经济效益,公司未来将视市场情况和自身资金、
技术和人力资源情况适时扩大生产能力。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6,701.22 1,956.64 - 4,744.58 70.80%

机器设备 22,975.60 5,892.79 - 17,082.82 74.35%

运输工具 270.75 127.07 - 143.68 53.07%

其他设备 36.77 22.13 - 14.65 39.84%

合计 29,984.35 7,998.62 - 21,985.73 73.32%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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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产账面价值为 7,990.94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有 5 项,商标有 16
项,拥有专利 24 项,软件著作权 2 项,作品著作权 1 项。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再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王壮鹏,实际控制人王壮鹏、
王壮加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
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壮鹏、王壮加关系密切之
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
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出租方名称 承租人 租赁资产种类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1 灿兴玩具 1 公司 土地使用权 - 13.33 26.67

2 松炀玩具 公司 房屋建筑物 9.33 9.33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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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 1:发行人向灿兴玩具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污水处理池、仓库,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已由灿兴玩具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款为 974.77 万元,并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变更登记手续,因
此,该关联租赁合同已解除。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万元) 167.37 152.15 111.01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370.00 2014/9/10 2017/4/21 是
松炀玩具
发行人 879.00 2014/9/10 2017/4/21 是

松炀玩具 2,700.00 2016/2/23 2017/2/23 是

松炀玩具 7,000.00 2012/8/29 2017/6/12 是

王壮鹏、王壮加 6,000.00 2016/1/26 2017/1/26 是

灿兴玩具 1,026.88 2017/4/27 2017/10/31 是
王壮鹏、王壮加、
5,000.00 2017/4/27 2018/4/27 是
蔡丹虹、林晓莹
蔡丹虹 200.00 2016/10/25 2017/10/24 是

王壮鹏 200.00 2016/10/25 2017/10/24 是

蔡丹虹 50.00 2016/10/25 2017/10/24 是
发行人
王壮鹏 50.00 2016/10/25 2017/10/24 是
王壮鹏、王壮加、
2,000.00 2018/2/6 2023/2/6 否
蔡丹虹、林晓莹 1
王壮鹏、王壮加、
4,000.00 2018/2/6 2023/2/6 否
蔡丹虹、林晓莹 1
王壮鹏、王壮加、
5,000.00 2018/9/27 2019/2/10 否
蔡丹虹、林晓莹
王壮鹏、王壮加、
3,500.00 2018/10/10 2019/10/10 否
蔡丹虹、林晓莹
王壮鹏、王壮加、
4,000.00 2018/12/12 2023/12/12 否
蔡丹虹、林晓莹
注 1:根据合同约定,担保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6 日-2023 年 2 月 6 日、担保金额分别为 2,000.00 万元及 4,000.00
万元的担保合同对应的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发行人银行借款进行
抵押担保的情形。其中,松炀玩具为发行人贷款提供的担保已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解除,灿兴玩具为发行人贷款提供的担保已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解除。自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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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抵押担保解除后,发行人未再发生关联方为发行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情
形,生产经营正常,发行人不存在对上述关联方的担保存在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鹏及配偶蔡丹虹、实际控制人之一王
壮加及配偶林晓莹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主要系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
时,银行需要在公司资产抵押担保的基础上,由实际控制人及配偶对银行借款进
行保证担保,为公司提供增信。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借款余额分别为
16,650.00 万元、13,510.00 万元、18,800.00 万元,而公司利用自有资产提供抵押
担保的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736.85 万元、22,587.29 万元、22,128.16 万元,均
大于借款金额,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保证担保仅为增信作用,故公司不存在需要
依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收购土地使用权

2017 年 4 月 10 日,松炀资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关联方灿兴玩具收购其
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 6,577.40 平方米(《澄集用(让)第 082700003
号》)的土地使用权,收购价格为:9,747,700.00 元人民币。2017 年 4 月 25 日,
松炀资源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取得转让后的不动产权证(粤【2017】澄海区不动
产权第 0003893 号)。


(三)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对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1-9 月 2017 年度 10-12 月

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灰底涂布白板纸 44.38 -

注:陈剑丰于 2017 年 9 月从其曾担任财务总监的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于 2017 年 10 月担
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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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易价格是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
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5、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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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直接持有
与公司的
薪酬情况 公司股份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时间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其他利益
(万元) 数量(万
关系
股)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 年 1 月至 松炀玩具监
2014 年 7 月先后任职于汕头市澄海区松云纸艺有限公司、松 事、灿兴玩具
炀玩具;2008 年 9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松炀有限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金
控股股
2017 年 7 月至 兼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灿兴玩具执行董事 兴阳执行董事
王壮鹏 董事长 男 1971 年 26.00 6,106.40 东、实际
2020 年 7 月 兼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发行人总经理;2014 兼经理、新联
控制人
年 7 月至今,先后任松炀玩具监事、灿兴玩具执行董事、金 新执行事务合
兴阳执行董事兼经理、新联新执行事务合伙人、松炀投资执 伙人、松炀投
行董事。现任发行人董事长。 资执行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职于太平洋保险公司澄海分公司;1999 年 8
金兴阳监事、
董事、总 2017 年 7 月至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汕头市澄海区文利玩具厂厂长;2003
蔡建涛 男 1973 年 新联新有限合 22.76 35.00 -
经理 2020 年 7 月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先后任松炀玩具副总经理、松炀有
伙人
限副总经理、松炀资源董事兼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星阳
纸品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3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6 年 3
2017 年 7 月至
李纯 董事 女 1981 年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松炀玩具财务主管;2012 年 1 月至 2014 - 16.28 25.00 -
2020 年 7 月
年 7 月,任松炀有限会计、财务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发行人董事。




1-2-4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直接持有
与公司的
薪酬情况 公司股份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时间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其他利益
(万元) 数量(万
关系
股)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 10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汕头市高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08 年 3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松炀玩具副总经理助理;2008
2017 年 7 月至
王林伟 董事 男 1978 年 年 9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松炀有限总经理助理;2011 年 6 - 12.35 15.00 -
2020 年 7 月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汕头市澄海区远通纸品贸易商行负责
人;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历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发行人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3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所副所长、安监 广东博能律师
2017 年 7 月至
陈卓嘉 独立董事 男 1975 年 办副主任,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广东加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执业律 3.00 - -
2020 年 7 月
执业律师,2013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博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师
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81 年 8 汕头市丰业会
月至 1991 年 6 月,任澄海机械设备总厂会计主管,1991 年 计师事务所有
7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澄海机械工业公司财务主管,1995 限公司副主任
2017 年 7 月至
蔡友杰 独立董事 男 1964 年 年 6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澄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副主任,2000 会计师、董事, 3.00 - -
2020 年 7 月
年 1 月至今,历任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 广东金明精机
会计师、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至
张立新 独立董事 男 1966 年 1990 年 6 月任上海新华造纸厂技术员,1990 年 7 月至 1998 - 3.00 - -
2020 年 7 月
年 9 月任上海星火制浆造纸厂技术员、生产经理,1998 年




1-2-42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直接持有
与公司的
薪酬情况 公司股份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时间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其他利益
(万元) 数量(万
关系
股)
10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上海新伦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经理、技
术经理,2004 年 1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金奉源纸业(上海)
有限公司生产经理、技术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山东宁阳圣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发行人独立董
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 年 7 月至
监事会主 2017 年 7 月至
王维楷 男 1990 年 2014 年 3 月任东亚银行深圳分行汕头支行客户经理,2014 - 13.00 8.00 -
席 2020 年 7 月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7 月至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 年 9 月至今
翁腾 监事 男 1990 年 - 7.80 6.00 -
2020 年 7 月 任发行人制浆部副主管。现任发行人监事。
职工代表 2017 年 7 月至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9 年 8 月起加
王仲伟 男 1983 年 - 10.40 6.00 -
监事 2020 年 7 月 入公司。现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先后任澄海市审计师事务所、汕头丰业会计
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历任星
副总经
2017 年 7 月至 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财务
陈剑丰 理、财务 男 1976 年 - 19.50 - -
2020 年 7 月 总监;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广东树业环保科技股
总监
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历任树业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发行人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
副总经 2017 年 7 月至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7 月至
林指南 男 1986 年 - 20.38 - -
理、董事 2020 年 7 月 2009 年 11 月,任深圳市垅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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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直接持有
与公司的
薪酬情况 公司股份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时间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其他利益
(万元) 数量(万
关系
股)
会秘书 2010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
营业部客服总监;2016 年 3 月起任职于松炀资源。现任发行
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0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职于上海造纸公司星火制浆造纸厂;1997
年 12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职于上海造纸公司开伦造纸厂;
2004 年 5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浙江桐乡福利纸厂厂长兼总
2017 年 7 月至
王卫龙 副总经理 男 1970 年 工程师;2005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先后任浙江华远纸业 - 18.90 35.00 -
2020 年 7 月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师、杭州东大纸业有限公司生产部
部长兼工程师、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
师、浙江良富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师;2011 年 10
月至今,任发行人工程师。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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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王壮鹏,实际控制人为王壮鹏及王壮加,王壮鹏和王壮加系
兄弟关系。王壮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06.4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9.54%;通过金兴阳、新联新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1,536.60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
股本的 9.95%。王壮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47.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2.61%。

王壮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0521197109******,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南村莲凤南*巷*号。

王壮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0521197402******,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南村莲凤南*巷*号。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4,669,565.89 254,305,476.59 267,311,917.3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2,944,965.13 36,220,999.66 28,043,178.84

预付款项 2,918,762.59 4,334,725.49 22,996,279.19

其他应收款 52,216.20 55,117.10 6,235,106.08

存货 40,351,071.43 43,527,474.73 67,610,254.89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311,898.28

流动资产合计 540,936,581.24 338,443,793.57 392,508,634.6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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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19,857,306.46 237,961,487.82 170,744,077.59

在建工程 - - 12,203,958.33

无形资产 79,909,355.53 67,373,036.90 29,660,330.73

长期待摊费用 7,090,404.05 8,569,286.45 10,246,282.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9,775.49 376,889.71 426,230.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93,237.15 1,622,713.70 1,525,467.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3,210,078.68 315,903,414.58 224,806,347.11

资产总计 854,146,659.92 654,347,208.15 617,314,981.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8,000,000.00 135,100,000.00 166,5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5,480,085.02 23,577,407.90 26,633,984.10

预收款项 6,917,127.62 6,325,832.41 8,698,155.04

应付职工薪酬 2,036,586.00 1,895,864.13 1,167,519.49

应交税费 14,070,809.32 8,428,175.17 8,652,016.66

其他应付款 409,637.50 441,726.67 182,541,228.75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196,157.85 134,000.00 134,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266,110,403.31 175,903,006.28 394,326,904.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长期应付款 10,401,517.93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5,276,268.16 993,833.27 1,127,833.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677,786.09 993,833.27 1,127,833.31

负债合计 281,788,189.40 176,896,839.55 395,454,737.3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4,420,000.00 154,420,000.00 126,000,000.00

资本公积 169,703,941.11 169,703,941.11 11,355,8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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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综合收益 - - -

盈余公积 24,517,695.16 15,168,501.02 8,454,565.40

未分配利润 223,716,834.25 138,157,926.47 76,049,808.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2,358,470.52 477,450,368.60 221,860,244.41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2,358,470.52 477,450,368.60 221,860,244.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854,146,659.92 654,347,208.15 617,314,981.7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一、营业总收入 601,168,753.05 459,003,583.43 374,788,925.45

其中:营业收入 601,168,753.05 459,003,583.43 374,788,925.45

二、营业总成本 512,412,026.61 394,374,670.40 325,799,545.12

其中:营业成本 460,142,611.56 348,855,887.52 291,254,611.16

税金及附加 4,747,641.54 4,393,520.71 3,793,572.69

销售费用 5,998,147.18 5,670,924.61 2,409,177.63

管理费用 13,164,645.07 13,536,090.93 8,637,649.47

研发费用 18,636,746.85 14,128,640.01 12,127,829.80

财务费用 9,048,808.61 7,303,414.42 6,731,318.67

其中:利息费用 12,296,306.50 9,292,368.86 12,986,185.52

利息收入 3,421,689.49 2,007,884.94 6,267,049.29

资产减值损失 673,425.80 486,192.20 845,385.70

加: 其他收益 17,041,933.07 15,474,238.48 -

投资收益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077.38 85,788.73 -

三、营业利润 105,814,736.89 80,188,940.24 48,989,380.33

加:营业外收入 3,818,950.69 2,918,855.17 12,694,185.92

减:营业外支出 50,000.00 3,149,270.60 -

四、利润总额 109,583,687.58 79,958,524.81 61,683,5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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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减:所得税费用 14,675,585.66 11,136,471.27 8,356,183.96

五、净利润 94,908,101.92 68,822,053.54 53,327,382.29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4,908,101.92 68,822,053.54 53,327,382.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4,908,101.92 68,822,053.54 53,327,382.2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94,908,101.92 68,822,053.54 53,327,382.29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1 0.46 0.4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1 0.46 0.4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30,754,006.17 511,093,925.02 422,978,568.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407,782.44 13,725,818.44 12,293,853.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83,974.50 6,522,673.54 1,878,935.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9,845,763.11 531,342,417.00 437,151,357.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9,437,741.61 318,013,327.46 318,129,099.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017,145.35 17,747,453.05 15,222,47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826,356.81 42,181,357.23 36,237,939.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00,727.12 21,784,391.87 14,705,494.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9,981,970.89 399,726,529.61 384,295,00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863,792.22 131,615,887.39 52,856,352.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7,000.00 234,200.00 -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00.00 234,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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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4,750,003.57 112,932,759.73 27,860,519.71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50,003.57 112,932,759.73 27,860,519.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23,003.57 -112,698,559.73 -27,860,519.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4,787,905.65 68,075,471.7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8,000,000.00 192,100,000.00 189,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700,000.00 9,331,382.15 458,164,2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7,700,000.00 386,219,287.80 715,739,761.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5,100,000.00 223,500,000.00 19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984,813.19 9,391,870.94 12,956,956.7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41,126.84 483,490.52 460,932,402.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325,940.03 233,375,361.46 663,889,359.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374,059.97 152,843,926.34 51,850,402.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514,848.62 171,761,254.00 76,846,235.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4,154,717.27 82,393,463.27 5,547,227.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4,669,565.89 254,154,717.27 82,393,463.27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3,382,546.06 67,467,663.54 257,910,8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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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1,772,978.75 31,494,964.71 27,702,242.94

预付款项 1,722,892.47 2,648,840.76 22,798,230.29

其他应收款 20,880,966.20 28,521,867.10 6,228,830.80

存货 40,351,071.43 43,527,474.73 67,597,790.88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311,898.28

流动资产合计 388,110,454.91 173,660,810.84 382,549,810.1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191,311,206.78 191,311,206.78 1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19,847,959.18 237,949,286.82 170,733,535.19

在建工程 - - 12,203,958.33

无形资产 37,636,149.26 38,721,014.90 29,660,330.73

长期待摊费用 7,090,404.05 8,569,286.45 10,246,282.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7,348.55 539,442.54 412,470.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93,237.15 1,622,713.70 1,525,467.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2,386,304.97 478,712,951.19 234,782,044.67

资产总计 850,496,759.88 652,373,762.03 617,331,854.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8,000,000.00 135,100,000.00 166,5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5,405,307.02 23,496,068.34 26,633,524.90

预收款项 6,917,127.62 6,325,832.41 8,698,155.04

应付职工薪酬 2,006,459.40 1,886,872.39 1,148,519.49

应交税费 13,583,391.60 8,186,477.52 8,647,068.78

其他应付款 409,637.50 441,726.67 182,541,228.75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9,196,157.85 134,000.00 134,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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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合计 265,518,080.99 175,570,977.33 394,302,496.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长期应付款 10,401,517.93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5,276,268.16 993,833.27 1,127,833.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677,786.09 993,833.27 1,127,833.31

负债合计 281,195,867.08 176,564,810.60 395,430,330.2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4,420,000.00 154,420,000.00 126,000,000.00

资本公积 169,703,941.11 169,703,941.11 11,355,870.46

其他综合收益 - - -

盈余公积 24,517,695.16 15,168,501.02 8,454,565.40

未分配利润 220,659,256.53 136,516,509.30 76,091,088.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9,300,892.80 475,808,951.43 221,901,524.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850,496,759.88 652,373,762.03 617,331,854.81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一、营业收入 581,051,533.00 438,188,051.68 374,149,085.22

减:营业成本 441,101,885.30 329,112,063.40 290,650,371.20

税金及附加 4,557,580.76 4,329,330.88 3,792,851.11

销售费用 5,781,119.93 5,538,728.69 2,354,580.26

管理费用 12,503,090.84 13,393,802.66 8,611,739.67

研发费用 18,636,746.85 14,128,640.01 12,127,829.80

财务费用 11,219,426.77 7,352,987.75 6,740,181.26

其中:利息费用 12,296,306.50 9,292,368.86 12,986,185.52

利息收入 1,247,785.93 1,956,677.81 6,258,086.70

资产减值损失 452,706.73 1,753,977.80 827,111.42

加:其他收益 17,041,933.07 15,474,238.48 -


1-2-5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投资收益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077.38 85,788.73 -

二、营业利润 103,856,986.27 78,138,547.70 49,044,420.50

加:营业外收入 3,818,950.69 2,918,855.17 12,694,185.92

减:营业外支出 50,000.00 3,149,270.60 -

三、利润总额 107,625,936.96 77,908,132.27 61,738,606.42

减:所得税费用 14,133,995.59 10,768,776.03 8,369,944.00

四、净利润 93,491,941.37 67,139,356.24 53,368,662.42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3,491,941.37 67,139,356.24 53,368,662.4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3,491,941.37 67,139,356.24 53,368,662.4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03,627,652.30 491,355,646.61 422,588,834.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407,782.44 13,725,818.44 12,293,853.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10,070.94 6,471,466.41 1,876,204.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0,545,505.68 511,552,931.46 436,758,893.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07,760,573.24 293,518,166.69 317,209,966.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848,117.23 17,578,255.98 15,184,47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171,537.10 41,980,739.60 36,237,858.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228,292.67 21,670,111.78 14,682,056.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7,008,520.24 374,747,274.05 383,314,352.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536,985.44 136,805,657.41 53,444,540.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7,000.00 234,200.00 -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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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00.00 234,2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12,403.57 84,276,430.04 27,849,807.71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1,311,206.78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2,403.57 265,587,636.82 37,849,807.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5,403.57 -265,353,436.82 -37,849,807.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4,787,905.65 68,075,471.7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8,000,000.00 192,100,000.00 189,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740,000.00 9,324,776.59 457,164,2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740,000.00 386,212,682.24 714,739,761.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5,100,000.00 223,500,000.00 19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984,813.19 9,391,870.94 12,956,956.7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41,126.84 30,448,490.52 459,932,402.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325,940.03 263,340,361.46 662,889,359.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414,059.97 122,872,320.78 51,850,402.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6,065,641.84 -5,675,458.63 67,445,135.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316,904.22 72,992,362.85 5,547,227.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3,382,546.06 67,316,904.22 72,992,362.85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9] G16044090377
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金额如下:



1-2-53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1 -306.3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 - -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525.72 440.59 39.18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619.18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 - -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 - -
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
- - -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 - -
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 - -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 - -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股份支付金额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59 26.14 0.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小计 541.92 160.38 659.21

减:所得税影响额 81.29 24.06 98.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1-2-54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合计 460.63 136.32 560.33



(三)公司最近三年基本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03 1.92 1.00

速动比率(倍) 1.88 1.68 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06 27.06 64.0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02 0.04 -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4.73 14.11 15.25

存货周转率(次/年) 10.97 6.28 5.3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368.41 10,825.65 8,759.14

利息保障倍数(倍) 9.91 9.60 5.7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91 0.85 0.4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17 1.11 0.61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规定,公司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
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元)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8 年 18.08% 0.61 0.6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7 年 16.80% 0.46 0.46
东的净利润
2016 年 33.09% 0.46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8 年 17.20% 0.58 0.5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7 年 16.47% 0.45 0.45
东的净利润 2016 年 29.61% 0.41 0.40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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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4,093.66 63.33% 33,844.38 51.72% 39,250.86 63.58%

非流动资产 31,321.01 36.67% 31,590.34 48.28% 22,480.63 36.42%

资产合计 85,414.67 100.00% 65,434.72 100.00% 61,731.50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及公司新三板挂牌以来成功发行股票
筹资,公司资产总额总体上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
额分别为 61, 731.50 万元、65,434.72 万元和 85,414.67 万元。

从资产结构上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58%、51.72%和 63.33%,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活动获取
现金的能力较强,近年来经营业绩的持续向好,以及公司新三板挂牌以后成功完
成四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货币资金逐步增加。

2、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6,611.04 94.44% 17,590.30 99.44% 39,432.69 99.71%

非流动负债 1,567.78 5.56% 99.38 0.56% 112.78 0.29%

负债合计 28,178.82 100.00% 17,689.68 100.00% 39,545.4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9,545.47 万元、17,689.68 万元和
28,178.82 万元。

3、偿债能力分析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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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流动比率(倍) 2.03 1.92 1.00

速动比率(倍) 1.88 1.68 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06 27.06 64.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368.41 10,825.65 8,759.14

利息保障倍数(倍) 9.91 9.60 5.75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0、1.92 和 2.03,速动比率分别为
0.82、1.68 和 1.88,逐年提高,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经营现金流
改善,公司积累较多货币资金,短期偿债能力逐年提高。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05%、27.06%和
33.0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优化,偿债风险逐渐降
低。

2017 年末,资产负债率较上年末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其他应付款和短期
借款减少所致。2018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33.06%,偿债风险降低。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8,759.14 万元、10,825.65 万
元和 14,368.41 万元,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与公司经
营业绩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5.75、9.60 和 9.91,逐年提
高,偿债能力较强。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结构稳健,资产质量良好,现金流量充足,不存在重大
偿债风险。

4、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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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4.73 14.11 15.25

存货周转率(次/年) 10.97 6.28 5.34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5.25、14.11 和 14.73,应收账款周
转率相对稳定。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34、6.28 和 10.97,随着公司逐步加强
库存管理,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盈利情况良好,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
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7,478.89 万元、45,900.36 万元和
60,116.88 万元,2017 年、2018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22.47%和
30.97%,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29.06%和 37.9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60,116.88 30.97% 45,900.36 22.47% 37,478.89

营业利润 10,581.47 31.96% 8,018.89 63.69% 4,898.94

利润总额 10,958.37 37.05% 7,995.85 29.63% 6,168.36

净利润 9,490.81 37.90% 6,882.21 29.06% 5,332.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490.81 37.90% 6,882.21 29.06% 5,332.74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30.18 33.86% 6,745.88 41.35% 4,772.41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情况如下: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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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B 级灰底涂布白板纸 43,724.10 72.73% 37,600.04 81.92% 36,884.98 98.42%

B+级灰底涂布白板纸 11,080.43 18.43% 4,886.10 10.65% - 0.00%
自产
灰板纸 3,300.63 5.49% 608.27 1.33%

小计 58,105.15 96.65% 43,094.41 93.89% 36,884.98 98.42%

加工贸易 2,011.72 3.35% 2,805.95 6.11% 593.91 1.58%

合计 60,116.88 100.00% 45,900.36 100.00% 37,478.89 100.00%


公司产品主要为生产、加工灰底涂布白板纸,同时子公司涉及特种纸贸易业
务。其中,生产灰底涂布白板纸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均保
持在 90%以上,是主营业务收入的核心组成部分。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广东 56,834.89 94.54% 42,206.78 91.95% 34,219.95 91.30%

福建 2,393.92 3.98% 3,039.17 6.62% 2,344.61 6.26%

其他地区 888.07 1.48% 654.41 1.43% 914.33 2.44%

合计 60,116.88 100.00% 45,900.36 100.00% 37,478.89 100.00%


公司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主要原因为灰底涂布白板纸销售受
“经济运输半径”限制。此外,广东、福建制造业发展水平和经济条件较好,有
利于公司产品的推广。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渠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渠道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销 55,047.27 91.57% 41,569.03 90.56% 35,631.28 95.0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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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渠道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销 5,069.61 8.43% 4,331.33 9.44% 1,847.61 4.93%

合计 60,116.88 100.00% 45,900.36 100.00% 37,478.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直销进行销售,经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较小。

6、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按分产品类别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 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自产:

B 级灰底涂布白板纸 10,327.05 23.62% 9,364.49 24.91% 8,291.89 22.48%

B+级灰底涂布白板纸 2,937.07 26.51% 1,316.50 26.94% - 0.00%

灰板纸 730.84 22.14% 127.33 20.93% - 0.00%

小计 13,994.96 24.09% 10,808.32 25.08% 8,291.89 22.48%

加工贸易 107.65 5.35% 206.45 7.36% 61.55 10.36%

合计 14,102.61 23.46% 11,014.77 24.00% 8,353.43 22.29%


总体上看,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基本呈现上升趋势。其中,B
级灰底涂布白板纸为公司的主要产品,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分别为
99.26%、85.03%和 73.23%,是公司的核心毛利来源,该类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2.48%、24.91%和 23.62%,其毛利率的逐年上升拉动了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
平。

7、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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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的比重 入的比重 入的比重
销售费用 599.81 1.00% 567.09 1.24% 240.92 0.64%

管理费用 1,316.46 2.19% 1,353.61 2.95% 863.76 2.30%

研发费用 1,863.67 3.10% 1,412.86 3.08% 1,212.78 3.24%

财务费用 904.88 1.51% 730.34 1.59% 673.13 1.80%

合计 4,684.83 7.79% 4,063.91 8.85% 2,990.60 7.98%


报告期内,伴随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的不断增长,公司的期间费用逐年
上升,分别为 2,990.60 万元、4,063.91 万元和 4,684.8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7.98%、8.85%和 7.79%。

8、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86.38 13,161.59 5,285.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2.30 -11,269.86 -2,786.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37.41 15,284.39 5,185.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51.48 17,176.13 7,684.6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3,075.40 51,109.39 42,297.86

含税销售收入 69,899.73 53,703.42 43,850.3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税销售收入 0.90 0.95 0.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943.77 31,801.33 31,812.91

营业成本 46,014.26 34,885.59 29,125.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86.38 13,161.59 5,285.64

净利润 9,490.81 6,882.21 5,332.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1.47 1.91 0.99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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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0.95 和 0.90,两者基本持平,表明公司总体销售回款情况稳定、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分别为 0.99、
1.91 和 1.47,总体来看,公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 内 ,公 司投 资 活动产 生的现 金流 量 净额分 别为 -2,786.05 万元 、
-11,269.89 万元及-1,472.3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表现为净投资,主
要原因系由于近年来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以提
高产量和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786.05 万元、11,293.28 万元和 1,475.00 万
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 告期内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185.04 万元、
15,284.39 万元和 5,537.41 万元,2016 年、2018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较平稳,2017 年净额与 2016 年、2018 年相差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6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18,200 万元,上述增资款因尚未取得股转公司同意函而受
限,2017 年取得股转公司同意函后上述增资款纳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制定了《公司章
程》,关于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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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三)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
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
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
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
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
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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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7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
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该章程草案在本次公开发行
上市完成后生效。根据该章程草案规定,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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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
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
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
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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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
数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表决同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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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
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
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
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
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
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应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由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汇集后交由董事会。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
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
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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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
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2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出现以上五种情形,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中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除以上五种情形外,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 2017 年 11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日之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9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00 亿元

股东构成: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风雅西路西北侧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转印纸、热敏纸、各类特种纸;转印系列、
热敏系列等高性能新材料特种纸的技术研发。(年产量 5,000 吨以下造纸厂除
外);销售:文化纸,白板纸,牛卡纸,牛皮箱板纸,瓦楞纸,包装用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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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纸;加工、销售:纸箱、纸盒。

最近一年,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总资产 21,595.43

净资产 19,343.70

净利润 175.79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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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经公司 2017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147.40 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实
施,项目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备案情况
号 (万元)
年产 18 万吨环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1 40,731.60 24 个月
保再生纸项目 【2017-440515-22-03-006050】
研发中心建设项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2 4,889.46 12 个月
目 【2017-440515-22-03-012237】

合计 45,621.06 - -


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进行了详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计划
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 45,621.06 万元,计划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如果
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
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项目发展前景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对公司现有的产
品线进行了补充、并将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能力。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
将对公司现有产品线进行补充,使公司产品往多元化方向发展,降低公司产品单
一的风险,有效发挥公司的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此外,
研发中心的建设还将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为公司开发新
产品、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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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后认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
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
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
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并进一步拓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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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公开发售的股票时,除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
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成本中主要的原材料是废纸。报告期内,国内废纸价格波动较大。
2017 年 8 月 10 日,国家环保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修
订的《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将未经分拣的废纸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目录》,导致进口废纸的市场供应收紧,对废纸的价格影响较大。因此,废纸采
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将产生较大的影响。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
大幅上涨,将加大公司的成本压力,若公司无法通过调整产品价格向下游转移成
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面临不利影响。


二、政策风险

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环保再生纸。根据《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
规划》,我国造纸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包括降低资源消耗、降低污染、提高原材料
自给程度等。公司所用的废纸作为主要原材料,符合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资源消
耗的行业发展方向。同时,国家保护造纸行业发展,维护行业企业利益的角度制
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及法规对产业发展、对外贸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各方面
进行促进和规范。公司所在行业的主要政策风险在于节能减排和环保标准方面。
2008 年 8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排放标准也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务院 2014 年 6 月 7 日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2014-2020)》体现了造纸行业降低污染已经是大势所趋;2016 年 11 月 29 日环
境保护部发布的环环监【2016】172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计划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 2017 年对造纸行业在内的 8 个行业超标问题进行集中
整治。我国今后若在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等方面对环保再生纸的生产设备、生产
工艺和环保标准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如公司无法在生产设备更新、生产工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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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以及环保投入增加等方面积极应对,公司将面临失去竞争力、被市场淘汰的风
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2015 年 7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
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凡利用
废纸、农作物秸秆符合 4 大条件的造纸厂都将享受 50%增值税返点。公司自 2015
年 7 月起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同时,2015 年 9 月,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的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44000207),报告期内均
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提交资料申请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复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
业开发中心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省 201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85 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查询结果,发行人
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将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844004918”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1 年 11 月 28 日。上述两项税收优惠,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继
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认定,公司的税收成本将会相应上升,若公司无法及
时将成本上升转移给下游客户,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地域性集中的风险

受运输半径的限制,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地区,产品终
端应用覆盖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快递包装、玩具包装、家电包装、
食品包装、服装包装等诸多领域。由于该区域目前的轻工制造业以民营企业为
主,呈现出总量大、数量多、单体小的产业结构特征,因此公司目前的客户较为
分散。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只占
营业收入的 31.65%、31.52%及 38.20%,占比较低。如果不能实施良好的市场营
销及客户管理,将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导致经营业绩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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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风险

《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造纸行业需创新能力,提升技术水
平。企业需重点研发低消耗、少污染、高质量、高效率制浆造纸技术、清洁高效
的制浆技术、造纸纤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废液综合利用适用技术;生产过程节
能、节水、减排、清洁生产技术;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技术;高性能纸基功能性新材料、特种纸及纸板生产新技术;高效造纸化学品及
应用技术;制浆造纸生物技术;制浆造纸关键设备及脱水器材的制造技术;全自
动控制技术及产业信息化技术等。

如果公司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
发展动态不能及时掌控,在新产品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案制定等方面不能
正确把握,或者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公司的研发项目没能顺利推进或者推进不
够及时,公司则可能无法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或不能达到日渐严格的环保要
求,从而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阻碍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六、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上述项目达产后,预计公司将增加年产 18 万吨高强瓦楞原纸,公司产品
线将更加丰富,且生产能力会进一步提升。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
和达产周期,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
面如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公司预
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七、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高强瓦楞原纸 18 万吨产能。由
于高强瓦楞原纸的销售状况与下游行业的需求紧密相关,且包装类用纸品种繁
多,终端客户的喜好和需求也会经常变化,这将会使本公司面临产品销售不畅或
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给本项目的盈利情况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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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区域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处的闽粤地区经济发达,是包装用纸的主要消费区域之一。公司目前
拥有年产 16 万吨灰底涂布白板纸的生产规模,但运输半径内其他主要竞争对手如
玖龙纸业、理文造纸、联盛纸业等均有较大的产能,且随着近年来造纸行业市场
发展趋势良好,部分企业不断扩大产能。虽然公司对区域市场动态和目标客户的
需求有充分的了解,成本控制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随着各类资本的
不断进入,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面临竞争格局将更加复杂,面临着一定的区域
市场竞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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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
0754-85311688 0754-85116988 林指南
份有限公司 业区办公楼西侧
梁宏勇、周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
0755-83007352 0755-83007150 耿明、吴任
司 大厦三十、三十一楼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 娄爱东、张
010-50867666 010-65527227
所 C 座 40-3 四层-五层 狄柠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 王旭彬、张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020-83939698 020-83800977
1001-1008 房 腾
伙)
中京民信(北京)资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 王建春、徐
010-82961362 010-82961376
产评估有限公司 国际大厦 7 层 A03 室 岩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路 166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021-68870587 021-58754185 -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
- - - -
业部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厦


二、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工作安排 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 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9 年 5 月 20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9 年 5 月 21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9 年 5 月 2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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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时间和地点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

一、查阅地点: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二、查阅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2:30-5:00

三、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
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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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意向书摘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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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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