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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正时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1-23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zheng Fashion Group Co.,Ltd
(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 29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
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
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也可涵盖其前身浙江

人、安正时尚 玖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玖姿实业 指 浙江玖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玖姿服饰 指 浙江玖姿服饰有限公司
沈阳萱姿 指 沈阳萱姿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成都萱姿 指 成都萱姿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山东萱姿 指 山东萱姿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北京萱姿 指 北京萱姿睿宜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湖南萱姿 指 湖南萱姿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海艳姿 指 上海艳姿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海安正 指 上海安正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海尹默 指 上海尹默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海安喆 指 上海安喆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海摩萨克 指 上海摩萨克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海斐娜晨 指 上海斐娜晨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安诺有限 指 安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安正产业园 指 安正时尚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 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指
摘要》
本招股说明书 指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信证券、保荐人、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致同所、发行人会计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指
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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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1
释 义............................................................................................................................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特别风险提示.................................................................................................4
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9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2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20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20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22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23
六、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7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30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0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48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48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50
一、风险因素.......................................................................................................50
二、其他重要事项...............................................................................................50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51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51
二、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关键时间点...................................................................5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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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多品牌运作的风险
长期以来,“玖姿”女装作为公司的主导品牌,经过十余年的创新探索和持
续改进,“玖姿”品牌已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同。自 2008 年,公司开启了多
品牌运营的经营战略,创立了与“玖姿”品牌具有明显的风格差异与差异化市场
定位的“尹默”女装;2012 年,公司推出了定位于商务、时尚的高端男装品牌
“安正”;2014 年下半年,公司先后收购了“摩萨克”及“斐娜晨”两个定位
于成熟女装中淑细分领域的新兴品牌。上述品牌在风格、内涵、价格区间及目标
客户群等有效互补,共同构成了公司多样化、互补性强的多品牌阵营,拓展了公
司产品的受众群体,有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新品牌的推出及发展需要大量的时间及资源投入,将对公司多品牌运营能力
提出较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设计研发、生产组织、市场销售等方面无法满足多
品牌运作要求,可能将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网络销售对传统销售模式冲击带来的风险
我国传统品牌服装销售主要通过线下实体渠道完成,近几年,我国电子商务
蓬勃发展,服装网络销售规模迅速增长,对我国服装行业传统销售模式造成了一
定程度的冲击。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网络销售占比分别为 2.81%、4.31%、
9.14%和 11.92%,呈上升趋势,但在信息技术发展与行业市场变革的背景下,未
来如果成熟女装客户群的网络购物消费习惯逐步加强,以及线上与线下互动结合
的 O2O 业务模式趋于成熟,公司如不能及时拓展网上销售渠道、加强电子商务
建设及引进相应配套的电子商务人才等,将对公司的销售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
响。
(三)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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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7,009.98 12.21% 7,087.65 12.17% 6,690.84 12.93% 5,512.12 14.67%
在产品 957.66 1.67% 938.21 1.61% 1,505.25 2.91% 700.49 1.86%
库存商品 48,697.73 84.83% 49,753.15 85.42% 43,460.42 83.99% 30,498.19 81.17%
委托加工物资 743.31 1.29% 466.00 0.80% 90.27 0.17% 864.71 2.30%
存货小计 57,408.67 100.00% 58,245.01 100.00% 51,746.78 100.00% 37,575.50 100.00%
跌价准备 17,258.98 17,884.84 15,855.23 9,064.84
存货净额 40,149.69 40,360.17 35,891.55 28,510.66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净额为 40,149.69 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
的 53.97%。其中,库存商品占存货金额的 84.83%,库存商品中库龄 2 年以内的
占比为 61.18%。虽然目前公司较大的存货规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且公司
采取加强研发、采购和生产的计划性、以销定产等措施,2013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34 次、1.11 次、1.01 次、0.32 次,处于相
对较高水平,但若在以后的经营年度中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
跌价或存货变现困难,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构建长期资产承诺和经营租赁承诺对公司经营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一项构建长期资产承诺为 5,481.30 万元和
经营租赁承诺 1,815.69 万元,其中,构建长期资产承诺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巩固
与提升公司一体化供应链优势,正在建设并已部分完工投入使用的安正产业园,
已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夯实坚实基础,但在不考虑安正产业园建设对公司业绩提
升的情况下,如未来构建长期资产承诺确认为固定资产 5,481.30 万元,按照 40
年计提折旧,每年折旧费用约为 137.03 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此
外,经营租赁承诺系报告期内,为加强直营专卖店的长期经营,公司与门店物业
持有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确认未来租赁成本,但如果未来租赁物业市场价格下
行,公司面临因此而承担额外成本的风险。
(五)“尹默”品牌存在商标纠纷的风险
上海尹默已注册商标“ ”(注册号:12389101)、正在申请注册中
的商标“ ”(申请号:14292073,已获得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被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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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方以与其注册的“ ”商标(注册号:7629012)图案存在高度类似性或
近似性为理由,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及异议请求,第三方要求宣告发行人注册商标
“ ”无效,并要求驳回发行人商标“ ”的注册申请,不予核
准注册。其中,“ ”为发行人“尹默”品牌目前使用的主要标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答辩书》、《无
效宣告答辩意见》以及相关证据。商标局尚未就“ ”做出是否准予注
册的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亦尚未就“ ”商标“无效宣告”做出裁定。
如果上述商标被判定无效或者无法完成注册,发行人将面临更换“尹默”品
牌标识的风险。同时,如果第三方主张商标侵权并被法院支持,则发行人需承担
相应的侵权责任及相应赔偿。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已出具不可撤
消的承诺函,承诺将承担发行人及上海尹默因该等商标纠纷而可能遭受的全部经
济损失。
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4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
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发
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
预案
根据公司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实施的股利
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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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
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或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公司盈利及满
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股利形式
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
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4、现金股利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
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就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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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为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董事会因特殊情况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予以
披露。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调整现金分红比例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若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应该对公司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应该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根据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未来三
年的股利分配预案如下:
自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起的未来三年,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若届时根据实际
情况需要对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的,按照《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的决策程序重新决策。
(三)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事宜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发行人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郑安政承诺
郑安政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安政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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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锁定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 6 个月。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且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
承诺。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办理。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
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
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将违规减
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公
司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陈克川、郑安坤、郑秀萍承诺
陈克川、郑安坤及郑秀萍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亲属,并担任
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陈克川、郑安坤及郑秀萍承诺:
(1)锁定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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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锁定期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所持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办理。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
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
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将违规减
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发行
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郑安杰承诺
郑安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亲属,且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
郑安杰承诺:
(1)锁定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意向
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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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50%,第二年减持股
份数量累计不超过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办理。
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
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将违规减
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发
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金俊、谭才年、赵颖、赵典媚承诺
金俊、谭才年、赵颖、赵典媚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金俊、谭才年、赵颖、
赵典媚承诺:
(1)锁定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所持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
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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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
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将违规减
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发
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5、王正宇、吴峥、曾云榜、王齐斌承诺
王正宇、吴峥、曾云榜、王齐斌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王正
宇、吴峥、曾云榜、王齐斌承诺:
(1)锁定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承诺外,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意向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且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本人不会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其他股东葛国平承诺
其他股东葛国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订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方案
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所致,公司股票股价
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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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如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每股净资产值=合并财务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满
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股份回购、股份增持等相关规定的情
形下,则公司控股股东郑安政、公司、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
管理人员等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为第一顺位义务人,公司为第二顺位义务人,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为第三顺位义务人。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增持公司股
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
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
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 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
股份总数的 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4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控股股东已增持了公司股份总
数 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2)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如公司控股股东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未向公司送达增持
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完毕其增持义务后公
司股票收盘价仍然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值的,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
份的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
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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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回购公司的股份,回购股份
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
连续 4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公司已回购公司股份总
数 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自回购当年起从分配给公司控股股东的分红款项中扣
除。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如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均未能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
司送达增持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履行完
毕其增持义务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然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N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
达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确定方式、增持期限、
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除存在交易限制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 个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的价格增持公司的股份,其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及公司
对其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之和的 50%;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该次增
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4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4、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须履行的法律程序
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实施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过程中增持或回购股份
的行为以及增持或回购的股份处置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
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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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如控股股东已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但未能实际履行增持义务的,则
公司有权将用于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扣留。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的,
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分红用于股份回购
计划。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履行其增持义务的,则公司有权将应
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其增持义务。
(4)上市后 3 年内,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更,则公司新聘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要履行上述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与本议
案相关的承诺函,否则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本预案的修改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需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
承诺
1、公司承诺: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自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关
作出事实认定之日(以下称“认定之日”)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未上市的,
自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本公司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回
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如本次发行时将持有的股份(以下称“老股”)
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东不履行购回该等老股义务的,则本公司
应当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回购该等老股。若认定之日本公
司已发行并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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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安政承诺: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事实认定之日公司本人已
公开发售股份但未上市的,且自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本人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
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认定之日公司已发行并上
市,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
施。上述购回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
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
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
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本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利润分配及本
人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收购或赔偿义
务,则在履行承诺前,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3、陈克川、郑秀萍承诺: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
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本人以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
4、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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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
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本人以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
(六)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
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
经营状况,其中 2016 年 1-9 月及可比期间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致
同所审阅。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仔
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之“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1、2016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16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82,861.17 89,112.21 -7.01%
营业利润 19,299.50 18,918.56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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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利润总额 19,385.75 19,244.09 0.74%
净利润 17,233.71 17,029.72 1.20%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7,233.71 17,029.72 1.2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16,739.77 16,400.63 2.07%
母公司净利润
2、2016 年 1-9 月的主要经营情况
2016 年 1-9 月,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小幅
下降 7.01%,但受益于成本及费用控制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等因素,公司利润水
平保持稳定,略有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
增长 2.07%。
2016 年 1-9 月,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
的情况。
(八)2016 年全年经营情况
公司预计 2016 年全年营业收入为 115,000.00 万元至 125,000.00 万元,较 2015
年同比增长-6.11%至 2.05%,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21,000.00 万元至 23,000.00 万元,较 2015 年同比增长 0.91%至 10.52%。
公司预计 2016 年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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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7,12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
发行股数:
全部为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
每股发行价格: 16.78 元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
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 月 2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 7,174.46
审计及验资费 435.00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 75.00
发行手续费 34.71
信息披露费 400.00
合计 8,1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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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 文 名 称: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Anzheng Fashion Group Co., Ltd
注 册 资 本:21,378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安政
住 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 298 号
经 营 范 围:纺织品、针织品、床上用品、经编织物、服装、服饰制品、
手套、鞋、帽、袜子、箱包的生产销售;国内展览展销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危
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浙江玖姿服饰有限公司、郑安政、陈克川、郑安坤、郑安杰和郑秀
萍签订发起协议书,约定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公司发起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有关股本的情况”之“(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是 21,378 万股,预计本次发行 7,126 万股 A 股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假设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司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老股东均不发售股份,则本次发行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持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1 郑安政 10,710 50.100% 10,710 3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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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 陈克川 4,200 19.647% 4,200 14.735%
3 郑安坤 3,150 14.735% 3,150 11.051%
4 郑安杰 1,932 9.037% 1,932 6.778%
5 郑秀萍 1,050 4.912% 1,050 3.684%
6 葛国平 84 0.393% 84 0.295%
7 赵颖 63 0.294% 63 0.221%
8 金俊 42 0.196% 42 0.147%
9 谭才年 42 0.196% 42 0.147%
10 赵典媚 21 0.098% 21 0.074%
11 王正宇 21 0.098% 21 0.074%
12 吴峥 21 0.098% 21 0.074%
13 曾云榜 21 0.098% 21 0.074%
14 王齐斌 21 0.098% 21 0.074%
预计发行股份 - - 7,126 25.000%
总计 21,378 100% 28,504 100%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排名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郑安政 10,710 50.100%
2 陈克川 4,200 19.647%
3 郑安坤 3,150 14.735%
4 郑安杰 1,932 9.037%
5 郑秀萍 1,050 4.912%
6 葛国平 84 0.393%
7 赵颖 63 0.294%
金俊 42 0.196%
8
谭才年 42 0.196%
赵典媚 21 0.098%
王正宇 21 0.098%
9 吴峥 21 0.098%
曾云榜 21 0.098%
王齐斌 21 0.098%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郑安政、郑安坤、郑安杰与郑秀萍系兄妹关系,陈克川与郑秀萍系夫妻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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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郑安政 实际控制人 10,710 50.100%
2 郑安坤 实际控制人之胞弟 3,150 14.735%
3 郑安杰 实际控制人之胞弟 1,932 9.037%
4 郑秀萍 实际控制人之胞妹 1,050 4.912%
5 陈克川 郑秀萍之配偶 4,200 19.647%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及品牌管理于一体的全国性多品牌时装企业,
旗下拥有“玖姿”、“尹默”、“安正”、“摩萨克”及“斐娜晨”等多个品牌
风格鲜明互补、市场定位差异有序的成熟男女时装品牌。公司产品主要包括上衣、
裙装、外套、裤装、皮衣等女士时装,以及西装、裤子、衬衫、夹克等男士时装。
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目前,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生产、委托加工及成衣定制相结合的成衣供应模式,
建立了一体化供应链管理体系,以适应中高档成熟男女时装高品质、多品种、短
周期的产品特征。同时,公司采取直营和加盟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已在全国建立了 897 家销售门店。
(三)主要原材料
面、辅料为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公司与面、辅料等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
作伙伴关系,保证了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主
要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供应稳定、充足,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价格也较
为稳定。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女装产品定位于中高档价格区间的成熟女装细分市场,主导品牌“玖姿”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成熟女装领域的领导品牌之一。根据中华商业信
息中心的统计,在 2015 年全国大型零售企业的女装品牌销售排名中,列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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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综合占有率前十大女装品牌之一;其中,如不考虑 ONLY、VERO MODA、拉夏
贝尔、Ochirly 四个少淑品牌女装,“玖姿”则位列成熟女装领域市场占有率的前
五大品牌之一;同时,在平均单价较高的高端女装品牌销售排名中,“玖姿”品
牌位列行业第三。
2、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在我国女装行业上市公司及预披露的拟上市公司中,公司与朗姿股份、玛丝
菲尔、欣贺股份、维格娜丝、歌力思等女装企业较具一定程度的可比性。
单位:亿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企业简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安正时尚 12.25 2.44 11.72 2.29 11.41 2.52
朗姿股份 11.44 0.74 12.35 1.21 13.79 2.34
玛丝菲尔 - - - - 18.49 5.62
欣贺股份 18.13 3.60 22.18 5.32 20.96 3.63
维格娜丝 8.24 1.12 8.47 1.38 7.46 1.36
歌力思 8.35 1.60 7.44 1.38 7.10 1.37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 383 项,其中 331 项为国内注册
商标、52 项为境外注册商标。
(二)专利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 59 项专利权,其中,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外观设计专利 49 项,发明专利 1 项,均由公司自主研发、自行申请取得。
(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所有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 4 项土地使用权和 14 处房
屋建筑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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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玖姿”、“尹默”、“安正”、“摩萨克”及“斐娜晨”五大
品牌服装的设计、生产与销售,经营范围为纺织品、针织品、床上用品、经编织
物、服装、服饰制品、手套、鞋、帽、袜子、箱包的生产销售;国内展览展销服
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除外)。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除控制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安政还直接持有上海安正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25%股权。郑安政不存在控制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键人员管理薪酬
2016 年 1-6 月、2015 年、2014 年、2013 年,发行人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
薪酬分别为 314.81 万元、765.89 万元、592.50 万元、577.33 万元。
(2)商场联营
2015 年 6 月,发行人子公司上海尹默、上海安正、上海摩萨克、上海斐娜
晨分别与辽宁萃兮华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兮华都”)签订合作协
议。萃兮华都主要运营商场,该商场地理位置、运营情况较好,发行人基于业务
发展需要在该商场内开设尹默、安正、摩萨克、斐娜晨专柜门店。2016 年 1-6
月、2015 年,发行人与萃兮华都之间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27.52 万元、36.67 万元,
扣点水平与当地可比商场的平均扣点水平相近。
(3)房屋租赁
2015 年 5 月,发行人与萃兮华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发行人将位于沈阳市
和平区市府大路 190-5 号房产出租给萃兮华都,建筑面积 1,434.74 平方米,租赁
期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月租金 86,084.40 元,租金水平与当
地可比平均水平相近。2016 年 1-6 月、2015 年,公司分别确认租赁收益 51.65
万元、51.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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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公司关联自然人金琦及陈敏芝因资金需求存在向发行人借款的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关联自然人 交易类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初借款余额 - - - -
本期借款金额 - - 2,500,000.00 2,500,000.00
金琦
本期偿还金额 - - 2,500,000.00 2,500,000.00
期末借款余额 - - - -
期初借款余额 - - - -
本期借款金额 - - 1,000,000.00 1,000,000.00
陈敏芝
本期偿还金额 - - 1,000,000.00 1,000,000.00
期末借款余额 - - - -
金琦,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3041919780405****,住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长埭路***号***室。
陈敏芝,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3041919741028****,住址:浙江省海宁市硖石镇街道长水里***幢***号***室。
金琦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俊之胞弟,陈敏芝为金俊之妻子。金琦、
陈敏芝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2)2014 年 12 月,公司关联自然人周立曾短期使用斐娜晨资金 519,779.06
元,同月,周立偿还了上述资金。
(3)2014 年,安正时尚考虑可以通过兼并收购品牌的方式继续推行多品牌
经营战略,并与上海摩萨克股东进行了接触,洽谈股权收购事宜。由于收购需要
履行审计、评估、商务谈判以及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时间较长,为了保证上海
摩萨克业务在此期间的正常开展,关联自然人郑安政及郑娜娜(公司实际控制人
郑安政之女)向摩萨克提供资金累计余额分别为 1,769,000.00 元和 1,720,000.00
元。公司收购摩萨克后,即 2014 年 10 月和 11 月,关联自然人郑安政及郑娜娜
又分别向摩萨克提供资金 37,300.00 元和 60,000.00 元。2014 年 11 月和 12 月,
摩萨克分别偿还了上述资金。
上海摩萨克向郑安政及郑娜娜所借款项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及设计费用,其
中用于支付采购款金额合计 305.33 万元,支付设计费用 53.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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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4)公司收购斐娜晨前,关联自然人陈克川向斐娜晨提供资金累计余额为
14,280,000.00 元,2014 年 12 月,斐娜晨偿还了上述资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借款已经全部归还,不存在关联自然人
向公司借款的情形。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关联方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周立 - - 2,217,015.90 -
合计 - - 2,217,015.90 -
注:上述其他应付款产生于公司收购斐娜晨之前,系 2014 年公司副董事长陈克川的女婿周
立向斐娜晨提供的资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斐娜晨对上述资金已经偿还完毕。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关联方 2016. 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郑安政 - - - 204,000.00
郑安坤 - - - 60,000.00
郑安杰 - - - 36,000.00
陈克川 - - - 80,000.00
郑秀萍 - - - 20,000.00
谭才年 - - - 800.00
金俊 - - - 800.00
赵颖 - - - 800.00
葛国平 - - - 1,600.00
合计 - - - 404,000.00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的经营性采购及销售,对公司的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4、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
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确认。同时,公司独
立董事就致同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16)第 350ZA0224 号”《审计报告》审计
的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显失公平、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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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有 7 名董事、3 名监事、6 名高级管理
人员、3 名核心技术人员,其简要情况如下: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
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董事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在本公司的任职 任职期限
郑安政 董事长、总经理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陈克川 副董事长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郑安坤 董事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王朝阳 董事 2016 年 8 月 15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魏林 独立董事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张庆辉 独立董事 2016 年 8 月 15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张慧德 独立董事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郑安政先生,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厦门大学 EMBA(在读),高级经
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同时担任中
国服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等职。曾任玖姿服饰经理及执行董事,玖姿实业
董事长等职。郑安政先生为嘉兴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并荣获 2008 年-2011 年“海
宁市优秀企业家”(连续四年)以及“2012 年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
工作优秀浙商”、“2013 年海宁市功勋企业家”、“2015 年度海宁市优秀企业
家”、“2016 中国休闲装产业年度人物”等荣誉。
陈克川先生,1967 年出生,经济师,曾就读于长江商学院 EMBA,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同时担任上海安正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辽宁翠兮华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坤维实业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浙江中科招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琳轩亲
和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宁琳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上城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上海融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宁汇泰康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海宁金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市嘉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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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坤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职。曾任玖姿服饰监事及经理等
职。陈克川先生为海宁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郑安坤先生,1972 年出生,大专在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
任本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上海安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玖姿服饰监事等
职。
王朝阳先生,1965 年出生,纺织管理学博士,英国国籍。现任本公司董事,
同时担任江苏美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美亚链条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上海凤凰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
凤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凤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视悦光学有限
公司董事、江苏雷盟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职。曾任英国 Crosrol
公司中国区总经理、克罗斯罗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
魏林先生,1953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传媒中心主任、中国服装协会
顾问、北京丝路经纬传媒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舒朗服装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曾任国家纺织工业部
政策法规司副处长、中国纺织报社副总编、中国服饰报社总编、中国服装协会副
会长等职。
张庆辉先生,1974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中国服装
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行业分析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处长
等职。
张慧德女士,1964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湖北
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精测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崔立
臣,由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周俊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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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取产生,许可由本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许可为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任职期限
许可 人力资本中心绩效薪酬高级经理 2014年8月31日-2017年8月31日
周俊华 店铺设计高级经理 2016年4月19日- 2017年8月31日
崔立臣 商务经理 2016年4月19日- 2017年8月31日
许可先生,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本中心绩效薪酬高级经理。曾任福建浔兴集团思
博箱包配件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厦门市优必德工贸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
理专员等职。
周俊华先生,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
任本公司监事,并担任公司店铺设计高级经理。曾任上海广润广告有限公司空间
设计师等职。
崔立臣先生,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
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并担任公司商务经理。曾任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政府办公室秘
书、玖姿服饰总经理秘书等职。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
示:
姓名 职位 任职期限
郑安政 总经理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郑秀萍 副总经理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金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谭才年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赵颖 副总经理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赵典媚 副总经理 2014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郑安政先生,请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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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秀萍女士,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上海坤维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金俊先生,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厦门大学 EBMA(在读),会计师。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担任海宁
桑达丝绸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海宁团市委干事,海宁市委组织部副科长,海
宁市体改委科长、副主任,海宁市发改局副局长,海宁市上市办、金融办主任,
海宁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谭才年先生,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厦门大学 EBMA(在读),注册会
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时担
任江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FIRST GROWTH HOLDINGS LTD
董事。曾任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执行总裁兼财务总监、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湖南科力远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欧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常德力元
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赵颖女士,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厦门大学 EBMA(在读),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担任北京汉博时装服饰有限公司市
场部副总经理兼西南区总经理等职。
赵典媚女士,1948 年出生,初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海宁高臣皮革厂厂长、玖姿服饰成品仓库负责人、仓储
部经理、物流部经理、生产中心总监等职。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郑安政直接持有公司 50.100%的股份,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化,郑安政先生为中国国籍,住所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下堡村,身份证号
33032319630729****。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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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245,336.12 44,188,769.89 105,871,137.56 183,088,190.59
应收票据 32,600,000.00
应收账款 109,368,027.20 113,921,391.76 138,101,655.28 94,201,924.55
预付款项 26,382,754.94 9,925,159.43 20,931,935.66 18,613,019.6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6,475,282.82 14,132,341.91 18,594,708.29 36,455,788.27
存货 401,496,940.04 403,601,748.81 358,915,495.46 285,106,577.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0,264,313.81 23,789,152.01 17,399,537.28 5,778,503.69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8,686,171.21 144,480,512.97 29,157,310.29 104,230,809.38
流动资产合计 743,918,826.14 754,039,076.78 688,971,779.82 760,074,813.2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660,000.00 19,060,000.00 16,000,000.00 16,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46,290,976.47 47,578,947.45
固定资产 556,399,101.91 482,653,569.60 202,858,819.59 221,167,244.68
在建工程 39,001,031.75 96,212,102.35 339,840,848.50 111,543,893.4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6,215,155.48 78,325,439.45 81,492,603.61 69,130,686.11
开发支出
商誉 27,735,911.67 27,735,911.67 27,735,911.67
长期待摊费用 4,638,793.55 9,569,138.11 23,744,796.11 37,941,275.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828,727.24 109,314,056.31 90,251,555.39 59,836,816.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57,006.20 1,950,571.58 4,816,75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95,126,704.27 872,399,736.52 786,741,293.87 515,619,9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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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639,045,530.41 1,626,438,813.30 1,475,713,073.69 1,275,694,729.58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5,000,000.00 7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000,000.00
应付账款 97,863,063.41 115,209,617.93 136,578,101.95 88,166,281.54
预收款项 24,673,985.60 56,534,448.14 68,120,966.54 96,828,305.37
应付职工薪酬 30,459,839.74 36,335,506.81 36,017,527.80 30,190,507.63
应交税费 62,104,487.05 73,914,768.01 99,827,271.37 113,842,436.60
应付利息 144,999.99 75,469.45
应付股利 404,000.00
其他应付款 23,305,303.58 29,506,976.01 22,989,394.70 12,407,137.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3,714,016.00 16,325,300.00 13,489,910.69 4,305,9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77,265,695.37 397,902,086.35 383,023,173.05 346,144,568.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7,721,193.96 32,817,475.07 58,860,042.58 17,374,821.20
递延收益 51,891,161.24 52,447,434.36 39,286,724.32 39,504,095.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5,002.1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9,612,355.20 85,469,911.56 98,146,766.90 56,878,916.86
负债合计 476,878,050.57 483,371,997.91 481,169,939.95 403,023,485.04
股东权益:
股本 213,780,000.00 213,780,000.00 213,780,000.00 213,780,000.00
资本公积 5,200,000.00 5,200,000.00 5,200,000.00 5,200,000.00
减:库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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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综合收益 -1,324,126.86 813,668.51 -43,185.97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7,154,156.14 107,154,156.14 107,154,156.14 107,154,156.14
未分配利润 837,357,450.56 816,118,990.74 668,452,163.57 546,537,088.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162,167,479.84 1,143,066,815.39 994,543,133.74 872,671,244.54
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1,162,167,479.84 1,143,066,815.39 994,543,133.74 872,671,244.5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1,639,045,530.41 1,626,438,813.30 1,475,713,073.69 1,275,694,729.5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29,135,289.80 1,224,891,740.83 1,172,114,835.76 1,140,786,477.62
减:营业成本 130,097,902.35 384,478,547.63 356,229,700.80 360,408,550.26
营业税金及附加 6,415,434.45 15,898,506.72 15,386,102.06 15,505,747.72
销售费用 155,534,162.41 327,393,400.89 299,588,031.31 284,368,346.46
管理费用 83,316,376.50 169,094,401.57 169,568,897.62 160,708,146.19
财务费用 2,625,400.08 5,200,138.77 1,140,422.30 606,713.66
资产减值损失 19,087,351.69 87,059,056.98 84,360,184.55 51,058,425.1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2,538,335.75 14,004,598.48 9,794,522.87 6,540,070.50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134,596,998.07 249,772,286.75 255,636,019.99 274,670,618.72
加:营业外收入 2,889,221.23 34,806,960.26 9,162,566.44 14,742,959.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49,257.05 242,869.56 3,578.66 5,938.35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615,917.58 1,342,815.91 4,095,265.17 2,018,150.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20,117.58 97,852.83 93,923.14 3,177.70
净损失
三、利润总额 133,870,301.72 283,236,431.10 260,703,321.26 287,395,428.05
减:所得税费用 16,430,841.90 39,368,603.93 31,898,246.09 35,433,5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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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四、净利润 117,439,459.82 243,867,827.17 228,805,075.17 251,961,871.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7,439,459.82 243,867,827.17 228,805,075.17 251,961,871.51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2,137,795.37 856,854.48 -43,185.97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5,301,664.45 244,724,681.65 228,761,889.20 251,961,871.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5,301,664.45 244,724,681.65 228,761,889.20 251,961,871.51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55 1.14 1.07 1.18
稀释每股收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573,234,391.72 1,298,024,894.22 1,367,036,057.86 1,353,222,567.31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99,265.50 604,834.90 17,892.88 49,996.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9,227,535.87 76,514,736.43 38,276,596.42 52,410,646.28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4,261,193.09 1,375,144,465.55 1,405,330,547.16 1,405,683,209.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172,567,239.80 437,362,967.17 483,672,910.67 425,358,003.74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163,259,480.11 309,599,650.21 272,188,368.14 250,137,649.65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624,025.75 211,114,528.77 199,700,919.72 182,901,168.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80,172,379.31 152,220,991.32 236,365,644.09 189,694,092.78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9,623,124.97 1,110,298,137.47 1,191,927,842.62 1,048,090,914.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4,638,068.12 264,846,328.08 213,402,704.54 357,592,294.69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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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2,538,335.75 14,004,598.48 9,794,522.87 6,229,505.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225,000.00 1,025,292.96 7,668.84 16,47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547,500,000.00 474,050,000.00 386,100,000.00 140,000,0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6,663,335.75 489,079,891.44 395,902,191.71 146,245,975.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35,492,739.99 172,578,926.61 252,399,834.04 220,833,919.12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10,194,055.11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532,500,000.00 589,240,000.00 311,250,000.00 118,000,0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7,992,739.99 761,818,926.61 573,843,889.15 338,833,919.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329,404.24 -272,739,035.17 -177,941,697.44 -192,587,943.65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5,000,000.00 435,000,000.00 29,9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000,000.00 435,000,000.00 29,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000,000.00 365,000,000.00 29,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81,306,399.99 122,239,160.47 114,437,631.58 61,590,000.00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306,399.99 487,239,160.47 144,337,631.58 61,59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6,306,399.99 -52,239,160.47 -114,437,631.58 -61,590,000.00
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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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98,503.69 249,499.89 -40,428.55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100,767.58 -59,882,367.67 -79,017,053.03 103,414,351.04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44,144,568.54 104,026,936.21 183,043,989.24 79,629,638.20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61,245,336.12 44,144,568.54 104,026,936.21 183,043,989.24
价物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
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29,139.47 145,016.73 -90,344.48 2,760.6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 - - -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2,729,238.62 33,791,915.54 8,379,709.41 14,434,767.83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 - -
取的资金占用费
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 - - -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 - - -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 - - -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 - - -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 - -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 - - -
事项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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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 - - -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2,538,335.75 10,004,598.48 9,794,522.87 6,540,070.50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 - - -
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 - - -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 - -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3,485,074.44 -472,787.92 -3,222,063.66 -1,712,719.15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 - -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811,639.40 43,468,742.83 14,861,824.14 19,264,879.83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
369,477.27 7,705,397.49 3,062,463.19 3,396,987.0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442,162.13 35,763,345.34 11,799,360.95 15,867,892.7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
- - - -
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
1,442,162.13 35,763,345.34 11,799,360.95 15,867,892.75
性损益
(三)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05% 31.76% 27.34% 27.26%
流动比率 1.97 1.90 1.80 2.20
速动比率 0.91 0.88 0.86 1.37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
1.12% 1.26% 1.63% 0.28%
外)占净资产比例
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74 9.72 8.85 9.71
存货周转率 0.32 1.01 1.11 1.3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7,243.45 36,431.64 33,719.39 34,632.4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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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 54.82 60.81 351.78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0.26 1.24 1.00 1.67
每股净现金流量 0.08 -0.28 -0.37 0.48
(四)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资产质量及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74,391.88 45.39% 75,403.91 46.36% 68,897.18 46.69% 76,007.48 59.58%
非流动资产 89,512.67 54.61% 87,239.97 53.64% 78,674.13 53.31% 51,561.99 40.42%
资产总额 163,904.55 100.00% 162,643.88 100.00% 147,571.31 100.00% 127,569.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总额呈增长趋势,2016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达
163,904.55 万元,较 2013 年末增长 28.48%。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主要是由于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一体化供应链优势新建安正产业园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201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较 2014 年增加 5,286.14 万元,增幅为 4.52%,201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3 年度增加 3,027.17 万元,增幅为 2.65%,营业收入的变化主要受主要产品单
价和销量的综合作用。
2016 年 1-6 月、2015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1,743.95 万元、24,386.78 万元、22,880.51 万元和 25,196.19 万元;销售净利率分
别为 22.19%、19.91%、19.52%和 22.09%。2014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3 年减少
2,315.68 万元,下降 9.19%,主要系公司 2014 年存货跌价损失计提较多及销售渠
道拓展使得销售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与同期公司的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相匹配,反映出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
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购买理财
产品等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主要系公司分
配股利及银行借款而带来的现金流变化所致。
1-2-38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总体而言,公司现金流状况反映了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
4、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前景广阔,主营产品盈利能力较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
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将持续向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
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的资产结构也将大幅优化,装备能力大幅提高,
销售终端的覆盖范围更广,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加强,公司
整体盈利能力将随之进一步提高。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致同所对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 年 1-9
月、2016 年 1-9 月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 350ZA0343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阅报告。以下财务会计信息及有关分析引用的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以
外,均引自经致同所审计或审阅的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6,838.01 162,643.88
负债总额 55,301.55 48,337.20
所有者权益 121,536.46 114,306.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121,536.46 114,306.68
(2)合并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82,861.17 89,112.21 -7.01%
营业利润 19,299.50 18,918.56 2.01%
利润总额 19,385.75 19,244.09 0.74%
净利润 17,233.71 17,029.72 1.20%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7,233.71 17,029.72 1.2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16,739.77 16,400.63 2.07%
母公司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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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83.67 14,590.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18.11 -24,870.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 -2,630.64 11,423.93
(4)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91 14.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272.92 3,379.19
政府补助除外)
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253.83 1,000.46
除上述各项之前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8.51 -47.2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
所得税影响额 36.95 770.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 144.22 3,576.33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如下:
公司应当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公司的利润按照
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按下列顺序分配:(1)依法缴纳所得税;(2)弥补
以前年度的亏损;(3)提取法定公积金 10%;(4)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
会决议决定;(5)支付股东红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
法定公积金后,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
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
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红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于发放红利前应该书面通知
各方股东。
1-2-40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过 4 次利润分配。
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实施的股利
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
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或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公司盈利及满
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股利形式
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
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四)现金股利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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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
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绝对值
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就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为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董事会因特殊情况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予以
披露。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调整现金分红比例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若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应该对公司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应该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并充分听取独立
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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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
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六)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上海尹默
上海尹默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20 日,现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为青浦区练塘镇
练新路 7 号 A012 室,法定代表人为郑安政,经营范围:销售服装服饰、服饰面
料及辅料、箱包,服饰设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尹默现主营业务为负责公司尹默品牌服饰的销售。上海尹默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13,534.28 万元,净资产为 654.06 万元,2015 年度净利
润为 1,048.12 万元。上海尹默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16,458.75 万元,
净资产为 782.77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128.71 万元。(以上数据经致同
所审计)
2、上海艳姿
上海艳姿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1 日,现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为青浦区练塘镇
章练塘路 588 号 B121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克川,经营范围:销售服装服饰、服
饰制品、针纺织品、床上用品、鞋帽、箱包,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艳姿现主营业务为负责上海、江苏、浙江、江西、福建等地区玖姿品牌
的直营销售。上海艳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2,101.96 万元,净资
产为-157.76 万元,2015 年度的净利润为 444.33 万元。上海艳姿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2,646.78 万元,净资产为-510.71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
为-352.96 万元。(以上数据经致同所审计)
3、沈阳萱姿
沈阳萱姿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13 日,现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 万
元,公司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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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区 348-2 号(251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克川,经营范围:服装、服饰、针纺织品、
床上用品、鞋帽、箱包、沙发批发、零售。
沈阳萱姿现主营业务为负责公司沈阳、长春、哈尔滨、大庆等地区玖姿品牌
产品的直营销售。沈阳萱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444.68 万元,净
资产为-190.66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为 20.66 万元。沈阳萱姿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361.03 万元,净资产为-231.82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41.17 万元。(以上数据经致同所审计)
4、成都萱姿
成都萱姿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29 日,现注册资本 1,050 万元,实收资本 1,050
万元,公司出资 1,0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青羊区
八宝街 28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克川,经营范围:销售:服装、日用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萱姿现主营业务为负责四川、甘肃等地区玖姿品牌产品的直营销售。成
都萱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826.83 万元,净资产为-196.08 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为-137.77 万元。成都萱姿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765.11 万元,净资产为-105.60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90.48 万元。(以上
数据经致同所审计)
5、山东萱姿
山东萱姿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16 日,现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
山东路 33 号 2 号楼 1502 户,法定代表人为陈克川,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零
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服饰、服装鞋帽、箱包、针织品、纺织品、床上用品、家
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萱姿现主营业务为山东等地区玖姿品牌产品的直营销售。山东萱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772.95 万元,净资产为 735.73 万元,2015 年度净
利润为-148.54 万元。山东萱姿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787.55 万元,
净资产为 706.14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9.59 万元。(以上数据经致同
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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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摩萨克
上海摩萨克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21 日(成立时,名称为“上海炫钰服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为“炫钰服饰”),现注册资本 6,300 万元,实收资本 6,300
万元,公司出资 6,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为青浦区练塘镇
章练塘路 588 弄 15 号 1 幢 2 层 X 区 285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克川,经营范围:
销售服装服饰、服饰面料及辅料、针纺织品、鞋帽、箱包、化妆品、饰品、工艺
礼品,服装服饰设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摩萨克现主营业务为负责公司摩萨克品牌服饰的运营。上海摩萨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4,686.84 万元,净资产 3,450.24 万元,2015 年度
的净利润为-952.16 万元。上海摩萨克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8,536.80
万元,净资产为 3,575.15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124.91 万元。(以上数据
经致同所审计)
7、北京萱姿
北京萱姿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12 日,现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 万
元,公司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为北京东城区东水井
胡同 11 号楼 11 层 12B03,法定代表人为陈克川,经营范围:销售服装、鞋帽、
针纺织品、日用品、家具;承办展览展示。
北京萱姿现主营业务为负责北京、天津等地区的玖姿品牌产品的直营销售。
北京萱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180.75 万元,净资产为-1,277.16 万
元,2015 年度净利润为-893.57 万元。北京萱姿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
为 186.22 万元,净资产为-1,565.27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88.11 万元。
(以上数据经致同所审计)
8、上海安正
上海安正成立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现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实收资本 3,000
万元,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
临虹路 168 弄 7 号 307 室,法定代表人为郑安政,经营范围:服装服饰、纺织品、
床上用品、经编织物、手套、鞋帽、袜子、沙发、箱包的设计、销售;展览展示
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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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正现主营业务为负责公司安正品牌产品的直营销售。上海安正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20,295.12 万元,净资产为 988.53 万元,2015 年
度净利润为-8.80 万元。上海安正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10,674.23 万
元,净资产为 472.54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92.26 万元。(以上数据经
致同所审计)
9、上海安喆
上海安喆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现注册资本 2,200 万元,实收资本 2,200
万元,公司出资 2,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
练塘镇章练塘路 588 弄 15 号 1 幢 1 层 1 区 075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克川,经营
范围:销售服饰、服装、纺织品、床上用品、经编织物、手套、鞋帽、袜子、沙
发、箱包,服装服饰设计,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安喆现主营业务为负责公司玖姿、尹默及安正品牌产品的五季销售。上
海安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6,120.35 万元,净资产为-541.19 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为-822.12 万元。上海安喆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5,914.40 万元,净资产为-511.25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29.94 万元。(以
上数据经致同所审计)
10、湖南萱姿
湖南萱姿成立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现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 万
元,公司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天心区书院
路 502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克川,经营范围:服饰、工艺品、日用品、针纺织品、
床上用品、鞋帽的销售(不含前置审批和许可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
营)。
湖南萱姿现主营业务为负责湖南、河南、广西等地区玖姿品牌产品的直营销
售。湖南萱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609.77 万元,净资产为-282.80
万元,2015 年度的净利润为-231.96 万元。湖南萱姿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
资产为 382.57 万元,净资产为-293.77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0.97 万元。
(以上数据经致同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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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诺有限
安诺有限系 2013 年 9 月 9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时共
发行股份 10,000 股,每股面值 1 港元,全部由公司认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
要签署日,安诺有限共发行股份 6,250,000 股,每股面值 1 港元,股本合计港币
6,250,000 元,全部由公司认购。安诺有限系公司为及时跟踪国际时尚潮流、服
装流行资讯而设立的对外交流平台,其注册地址为 ROOM D, 10/F., TOWER A,
BILLION CENTRE,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OWLOON,
HONG KONG。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安诺有限的总资产为 663.88 万元,净资产为 523.92
万元,2015 年度的净利润为 121.65 万元。安诺有限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
资产为 587.48 万元,净资产为 541.47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7.61 万元。
(以上数据经致同所审计)
12、上海斐娜晨
上海斐娜晨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现注册资本 6,300 万元,
实收资本 6,300 万元,公司出资 6,300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 100.00%,注册地址
为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168 弄 7 号 303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克川,经营范围:电
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服装服饰,针纺织品,床上用品,家
居用品,鞋帽,箱包的设计和销售;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斐娜晨现主营业务为负责公司斐娜晨品牌服饰的运营。上海斐娜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6,187.46 万元,净资产为 3,464.44 万元,2015 年
的净利润为-1,443.11 万元。上海斐娜晨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5,154.96
万元,净资产为 3,270.74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93.70 万元。(以上数
据经致同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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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1 供应链中心改扩建 29,141.09 海发改产备(2014)17 号
2 营销网络建设 51,272.13 海发改产备(2014)18 号
3 研发中心建设 2,458.73 海发改产备(2014)19 号
4 信息系统建设 8,937.40 海发改产备(2014)16 号
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
5 19,645.76 -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合计 111,455.11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受宏观经济增速回落、消费环境相对低迷的影响,我国服装行业在近两年来
的整体消费增速有所放缓。尤其对于部分已处于成熟期且进入门槛较低的细分子
行业,产品定位同质化、行业产能过剩以及渠道过度扩张,使得部分企业出现“库
存积压”和“大规模关店”等现象。
但从长期来看,我国人均收入水平与衣着消费规模仍较发达国家具有较大差
距,持续增长的宏观经济与扩大内需、城镇化建设等发展政策奠定了我国服装行
业持续增长的长期趋势。尤其对于尚处于成熟期、定位中高档的品牌时装而言,
随着国内消费者对个人形象与生活品质的日益重视,品牌化、多样化、时尚化已
成为服装消费的重要趋势,消费升级将为行业带来更加广阔、巨大的发展空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供应链中心改扩建项目将逐步扩大公司自主
生产能力的产能仓储规模与生产设施条件,满足日益增加的销售需求;同时,产
能扩充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对控制链体系与产品质量的控制力,提高供应链的运营
效率与响应速度。通过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强化渠道控制力的同时,
对一、二线城市的覆盖深度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与优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
步完善公司的设计研发体系,推动新产品的持续创新,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和技
术优势,从而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日益增长的业务起到有效支持和推进作
用。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将增强公司对生产一线与运营管理的信息收集与处理能
力,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科学决策力,加快公司的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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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明显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在激
烈的市场竞争中巩固与加强竞争优势,为实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
增长打下良好基础,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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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
示”。
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
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特许经营合同、工程建设合同、信息技术合
同及借款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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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1、发行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安政
地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 298 号
电话:0573-87268790
传真:0573-87266026
联系人:金俊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电话:010-60833018
传真:010-60833955
保荐代表人:庄玲峰、李永柱
项目协办人:高若阳
其他经办人:牛振松、梁勇、王一真、王笑雨、杨浩然
3、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彭雪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电话:010-58137799
传真:010-58137788
经办律师:王汉齐、龚丽艳、范建红、王恩顺
4、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电话:010-8566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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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传真:010-85665120
经办会计师:闫钢军、杨海固
5、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6、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二、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关键时间点
发行安排 日 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 月 19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1 月 23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 年 1 月 24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 年 1 月 26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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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到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

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 11:00 ,下午 1:30 — 4:30
2、招股说明书全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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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
要》之盖章页)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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