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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8-04-04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Xianhe Co., Ltd.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沈家经济开发区通江路 8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仙鹤控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所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
股份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
公告等相关程序,并保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届时
股份总数的 1%。
(5)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2%。
(6)本公司保证,在以下期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① 发行人或者本公
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② 本公司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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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③ 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公司承诺,如未来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并尽可能促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
(8)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9)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
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
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
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敏强、王敏文、王敏良、王明龙、王敏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通过仙鹤控股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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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遵照《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执行。
(6)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7)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
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8)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
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
件”),则公司应按本预案规定的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如果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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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调整。
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
(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相关责任主体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相关责任主体
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
案所称控股股东是指仙鹤控股。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本预案中
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
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要求
后,方可聘任。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股份。若启动条件触发,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
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股份
为第二顺位。
(1)公司回购股份
①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 公司每次回购股份不低于预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的0.5%,单个会计年度
内累计不超过2%。
③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
后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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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
① 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单个会计年
度内累计回购股份已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则公司该会计年度内不再实施回
购,由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进行增持/买入公司股份。
②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③ 控股股东每次增持股份不低于控股股东增持的启动条件被触发时公司股
本的0.5%,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2%。
④ 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次增持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
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
的50%。
⑤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4、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
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 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
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90日内实施完毕。
④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
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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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成就
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②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
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90日内实施完毕。
5、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
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严
格遵守执行发行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修订稿)》,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
股价的义务。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届时本人如继续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本人
承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
控股股东仙鹤控股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本公司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
预案投赞成票。
(三)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
关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
款利息(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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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购回的股份将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
本公司同时承诺,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仙鹤控股承诺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本公司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将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同时,本公司将督促发
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同时承诺,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从
发行人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
至本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敏强、王敏文、王敏良、王明龙、王敏岚承诺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本人将通过浙江仙鹤控股有限公司依法回购或直接回购(如有)已转让的原限售
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
存款利息(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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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购回的股份将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
行除权、除息调整)。同时,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人同时承诺,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发
行人处领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
时为止。
4、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
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如有)及股东分
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
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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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
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
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仙鹤控股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未履
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权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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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因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因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
行人投资者利益。
3、发行人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王敏强、王敏文、王敏良、王明龙、王敏
岚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
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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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因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6)因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
行人投资者利益。
(五)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东方花旗承诺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若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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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计划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
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
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适用﹤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
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
利。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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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在确保上述现金利润足额分配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股票
股利分配方案。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
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在具体方案制订过程中,董事会应充分
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以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
在股东大会审议前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
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在发布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
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现有利润分配
政策将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的,或者依据公司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确实需要调整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对本章程规定的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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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董事会应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做专题讨论,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独立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就利润分配调整方
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时,应当通过现场、电话、公司网站及交
易所互动平台等媒介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
小股东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老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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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
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环节。
2、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制度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章程》明确了有关利润分配政
策的决策制度和程序的相关条款;为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进一步细
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制定了《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
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
3、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以自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
4、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
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5、关于后续事项的承诺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
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二)发行人董事、高管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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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事项: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
补措施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
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时,应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六、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为木浆中的阔叶浆、针叶浆,占发行人成本的
比重较大。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发行人外购木浆金额分别为 62,036.70
万元、65,936.14 万元和 113,885.67 万元,占公司同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7.11%、44.31%和 45.58%。国际市场上,木浆的供应价格受到行业经济周期、
市场供求关系、全球经济发展态势以及气候、自然灾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
纸浆(木浆是以木材为原料制成的纸浆,目前,木浆约占纸浆量的 90%以上)市
场 2003 年以来的价格走势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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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看出,国际纸浆的供应价格长期来看存在大幅波动的可能。若未来
某段时期内国际木浆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夏王纸业系本公司与德国夏特共同成立的合营企业,双方各持有其 50%股
权,夏王纸业主要从事装饰原纸(三聚氰胺浸渍原纸)的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对
发行人的业绩贡献较大。夏王纸业的主要原材料除木浆外,还包括钛白粉。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夏王纸业外购钛白粉金额分别为 59,000.52 万元、61,121.59
万元和 90,398.91 万元,占其同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5.56%、47.79%和
51.48%。报告期内,受钛白粉行业开工率、下游建筑涂料需求等因素影响,国内
钛白粉和进口钛白粉的价格呈现一定的波动。尤其是 2016 年以来,随着国家推
行供给侧改革和环保核查力度加大,国内钛白粉的价格上升幅度较大。报告期内
进口钛白粉价格和国内钛白粉价格变动趋势如下图:
数据来源:前瞻网、百川资讯、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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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夏王纸业作为业内的知名厂商,具有一定的成本转嫁能力,但若未来钛
白粉价格持续上升或出现大幅波动,仍将对夏王纸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二)主要原材料依赖进口且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一直以来,我国特种纸制造企业在生产中所使用的木浆对进口的依赖程度较
高,发行人也不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所用纸浆主要从国际市场采购。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发行人向 Canfor Pulp Ltd.、Royal Golden Eagle、Celulosa Arauco
Y Constitucion S.A.(包括 Sinocan Pulp And Paper Ltd.)、CMPC Celulosa S.A.(包括
CellMark AB)、Suzano Trading Ltd.、Central National Gottesman Inc.等 6 家国际纸浆供
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5.68%、30.75%和 33.86%,占比
较高。虽然经过多年的合作,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
系,但是受国际市场供求以及国际政治局势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包
括国际贸易政策、贸易壁垒及非贸易壁垒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未来发行人
仍存在无法以合理的价格从国外供应商处购得充足原材料的可能性,进而对发行
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烟草行业用纸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烟草行业用纸是发行人特种纸产品的主要类别之一。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发行人该类产品贡献的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 41.76%、
38.34%和 26.49%,毛利贡献率居于前列。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6 年
我国全年销售卷烟 4,701 万箱,同比下降 5.58%,从销量上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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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上海等地实施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后,未来全国将有更多的城市和
地区会对吸烟场所加以更加严格的限制,可以预见,随着各地政府控烟力度的不
断加大,未来我国卷烟市场存在整体销量下降的可能性。尽管发行人的特种纸产
品种类相对较为丰富,但若未来烟草行业用纸的市场需求量下降,仍将对发行人
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公司利润水平受夏王纸业盈利能力影响的风险
夏王纸业系本公司与德国夏特共同成立的合营企业,双方各持有其 50%股
权。根据财政部 2014 年 7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中的
相关认定标准,本公司与德国夏特对夏王纸业实施共同控制。根据财政部 2014
年 7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夏王纸业的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本公司按照权
益法核算确认的对夏王纸业投资收益分别为 8,726.67 万元、13,969.25 万元及
17,909.33 万元,同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 12,868.67 万元、19,073.38 万元及 36,192.11 万元,对夏王纸业的投资收益占
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达到 67.81%、
73.24%及 49.48%。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扣除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
投资收益(主要为对夏王纸业的投资收益)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金额分别为 3,863.81 万元、4,452.96 万元及 18,429.10 万
元,公司自身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且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但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
夏王纸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占净利润的比重较高,故未来夏王纸业盈利能力的波动
及分红安排将对本公司的整体利润水平及分红安排产生影响。
(五)资金短缺及担保风险
发行人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模式决定了发行人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首先,造
纸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条生产线的厂房及设备等投资动辄上亿元,大规
模的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大量资金;其次,发行人为保证主要原材料木浆的持续稳
定供应,通常需保有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再次,发行人目前销售端的平均账期
长于采购端的资金结算方式也形成了对资金的一定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依赖银行借款,尤其是短期银行借款;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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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存在较大波动,部分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各报
告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在 0.8 和 0.5 左右,可随时用于支付的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小。发行人面临短期偿债风险。此外,若未来银行信贷
政策收紧,或发行人在银行信用系统内评级出现负面变化,将可能导致发行人不
能及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获取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正处于产能扩张需求带来的固定资产持续投入期,
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及合营企业夏王纸业借款以及票据拆借的情况。公司对此已履行了相关的内
部审批与决策程序。在控股股东对公司增资后,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
完成了除控股股东之外的向其他关联方的借款和票据拆借的清理工作,及后未再
发生;2017 年以来,公司也未再向控股股东拆借票据,对控股股东的借款余额
也大幅下降,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已经结清了对控股股东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虽然上述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较小,且
随着公司盈利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自身的造血能力也不断增强,但从行业发展
趋势来看,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处于产能扩张既固定资产投入期,仍可能面
临阶段性的资金短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和夏王纸业相互提供担保,提升了双方的银行借款能力。但
若未来夏王纸业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导致公司需要就其为夏王纸业提供担保
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时,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15 年 9 月 17 日,发行人、夏王纸业分别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 GR201533001250、GR201533001205,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夏王纸业可享受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夏王纸
业于 2015 年度开始享受该项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发
行人因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的所得税金额占当期净利润
的比重分别为 5.69%、4.89%和 5.39%,夏王纸业因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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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优惠减免的所得税金额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占发行人当期净利润的比
重分别为 7.68%、7.59%和 5.17%。发行人及夏王纸业执行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在资格有效期内具有连续性及稳定性,但若未来发行人及夏王纸业在
有效期满后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发行
人及夏王纸业将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
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
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8 年 1-3 月可实现营
业收入约为 78,500.00 万元至 85,5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 30.82%
至 42.48%;净利润约为 9,500.00 万元至 10,2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
为 26.34%至 35.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约为
9,250.00 万元至 9,952.00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 25.66%至 35.20%。(前
述数据并非公司所作的盈利预测)。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全文。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项目 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6,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例不低于 10%。
每股发行价格 13.59 元
市盈率 22.98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4.27 元(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11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益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2.66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
发行方式 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
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发行对象
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
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84,258.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78,070.59 万元
共计 6,187.41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4,755.48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 518.87 万元,律师费 311.32 万元,用于
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71.7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印刷费 130.04 万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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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nhe Co., Ltd
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敏良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9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3 日
住所: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沈家经济开发区通江路 81 号
邮政编码: 324022
电话号码: 0570-2833055
传真号码: 0570-293163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xianhepaper.com
电子信箱: zqb@xianhepaper.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浙江仙鹤特种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5 日仙鹤特纸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将仙鹤特纸由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总额为 4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45,000 万元。同日,仙鹤特纸全体股东签署《发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起人协议书》,以仙鹤特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401,157,051.47
元,按照 3.1137:1 的比例折合股份 450,000,000 股,其余 951,157,051.47 元计入
资本公积,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308037344981434 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仙鹤股份有限
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仙鹤控股和王明龙,股份公司在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仙鹤控股 440,000,000 97.78%
王明龙 10,000,000 2.22%
合计 450,000,000 100.00%
本公司系由仙鹤特纸整体变更设立,仙鹤特纸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均由
本公司承继。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5,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6,2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有关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
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之“(一)股份锁定承诺”。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仙鹤控股 540,000,000 98.18%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王明龙 10,000,000 1.82%
合计 550,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王明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仙鹤控股 10%的股权,并任
仙鹤控股董事、副总经理。王明龙为本公司的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特种纸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与生
产工艺相似程度,发行人主要产品可划分为烟草行业用纸、家居装饰用纸、商务
交流及防伪用纸、食品与医疗包装用纸、标签离型用纸、电气及工业用纸、热转
印用纸、低定量出版印刷用纸和其他共九大系列产品。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烟草行业用纸
烟草行业用纸系列主要有烟用内衬原纸、滤嘴棒成型纸和烟用接装纸原纸。
(1)烟用内衬原纸:用于香烟内衬包装。
(2)滤嘴棒成型纸:用于烟支滤嘴内衬。
(3)烟用接装纸原纸:用于烟支滤嘴外包装用。
2、家居装饰用纸系列
家居装饰用纸系列主要有装饰原纸和壁纸原纸。
(1)装饰原纸
① 合营公司夏王纸业生产的装饰原纸称为三聚氰胺浸渍原纸,单位面积重
量在70克以上,为高克重纸,主要用于家具表面和地板表面等,这些表面在使用
时接触较多、遮盖率要求高,因此要求使用的原纸厚度高、耐磨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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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发行人生产的装饰原纸称为宝丽板纸,主要用于一般家具背面或是门面,
对纸张的耐磨性、遮盖率要求低,因此不需要使用三聚氰胺进行浸胶,因此该类
纸的克重也较低,厚度较低。发行人生产的装饰原纸的脆性较低、韧性较好,在
表面涂布之后也可以在曲面和转角处进行压贴。
(2)壁纸原纸
壁纸原纸主要用于酒店、商业楼宇、办公楼宇会议室和住宅等室内墙面的装
饰。
3、商务交流及防伪用纸
商务交流及防伪用纸系列主要有无碳纸和热敏纸。
(1)无碳纸:应用于银行、邮政、电信、税务、交通、酒店、海关、保险
等领域的计算机终端打印。
(2)热敏纸:作为热敏打印设备用纸,应用领域主要分为收银传真类和标
签票据类和其他。收银传真类领域主要有文字处理机、医疗检测和工业检测的打
印记录、POS机和ATM机、计算机辅助设计与生产、便携终端打印等;标签票据
类领域主要有扫码标签、物流标签、彩票、车船票、登机牌、各类门票等。
4、食品及医疗包装用纸
食品及医疗包装用纸系列主要有食品包装用纸和医疗包装用纸。
(1)食品包装用纸:用于各类食品的直接包装,主要为防油纸、涂布包装
纸、蒸笼纸等非容器类包装纸。
(2)医疗包装用纸:用于创可贴、一次性医疗器械,如一次性输液器、注
射器、导尿管、药品等的包装。
5、标签离型用纸
标签离型用纸系列主要有格拉辛纸和镀铝原纸。
(1)格拉辛纸:用于热敏标签、物流标签等的底纸。
(2)镀铝原纸:用于瓶装酒类的标签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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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气及工业用纸
电气及工业用纸系列主要有电解电容器纸和不锈钢衬纸。
(1)电解电容器纸:用于铝电解电容器中,作为吸附电解液的基础材料。
(2)不锈钢衬纸:用于冷轧高档不锈钢板卷取过程中为防止不锈钢板之间
的摩擦而插入的专用纸。
7、热转印用纸
热转印用纸系列主要有转印印花纸、数码喷绘纸和热转移纸。
(1)转印印花纸:主要用于非纯棉衣服上,通过热升华的方式将图案转印
到衣服上。
(2)数码喷绘纸:主要用于户外广告上。
(3)热转移纸:通过热升华的方式将图案转移到铝合金门窗、陶瓷等一些
日常用品上。
8、低定量出版印刷用纸
低定量出版印刷用纸系列主要有圣经纸和字典纸,主要供印刷字典、词典、
圣经、经典书籍等一类页码较多、使用率较高、便于携带的书籍。
9、其他
其他主要有龙须草浆、稻草浆、麦草浆等特种浆,龙须草浆、稻草浆主要用
于抄造宣纸、书画用纸等高档特种纸,麦草浆与木浆混合后用于造纸。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销售部按照不同产品系列设有七个分部,分别负责不同特种纸的推广、
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制定年度销售目标、季
度销售目标、月度销售目标。销售部实行品种业务代表制度,通过目标客户资料
库,对不同领域的客户,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销售人员与客户面对面进行个性化
推广,介入目标市场,最终形成合作。按照客户的需求研发产品,满足不同客户
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体验。通过定期的走访客户、高效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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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机制,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并进一步完善客户档案。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
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进口木浆、原木(杨木、杨木皮);
采购的辅料有近 200 种,主要有钛白粉、淀粉、轻钙、胶乳等,其中钛白粉主要
用于生产圣经纸和为夏王纸业生产装饰原纸;采购能源主要为原煤、电及蒸汽。
(五)特种纸行业竞争状况
我国的特种纸产业以中小型企业居多,且分布较集中,主要分布在山东、浙
江、河南、江苏、广东等几个地区,这几个地区的特种纸厂商也有明显的地域特
色:山东的特种纸厂商主要是大型纸生产商的分厂或子公司,浙江和河南的特种
纸厂商数量众多,江苏的特种纸厂商以外资居多,广东的特种纸厂商主要是一些
后加工的企业。根据《2015中国造纸年鉴》,这几个地区的特种纸产量占全国特
种纸产量近90%,其中山东和浙江两个地区的产量就超过了我国特种纸产量的一
半。
我国特种纸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较高的盈利水平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推动了
整个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张,特别是经过近几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产业的快速升
级,逐渐形成了少数具有规模的特种纸生产企业,产业集中度逐渐提高。国内多
数特种纸生产厂商规模较小,产品同质化、附加值低、质量不稳定,因此在低档
产品市场上形成简单的价格竞争格局;而高品质特种纸在国内只有少数具有规模
的厂商进行生产,而中高档市场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产品色牢度、遮盖性、适印
性和批量稳定性等方面。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国内大型特种纸企业,包括合营公司在内,截至2017年末,已建成各
类纸机生产线35条,涂布、超压线20多条,特种纸及纸制品年生产能力超60万吨,
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特种纸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产品线丰富,是国内品种最齐全、工艺技术最全面的特种纸制造企业,
也是少数能进行大规模高档特种纸生产替代进口并参与全球化竞争的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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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获浙江省绿色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
浙江省“三名”(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家)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省级企业研究院等多项荣誉,拥有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公司牵头
制订字典纸的国家标准,并参与制订镀铝原纸的行业标准、无碳复写纸的国家标
准以及无尘间隔纸、烘焙原纸、工业棉纸和水刺无纺布原纸的行业标准。到目前
为止,公司多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拥有较强的市场抗风险能力。
根据《2017中国造纸年鉴》,2015年和2016年我国特种纸产量分别为590万
吨和635万吨,发行人及合营企业夏王纸业的同期合计产量分别占我国特种纸同
期产量的7.58%和9.28%。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92,192.60 82,167.40 413.76 109,611.44
房屋及建筑物 73,772.11 12,120.11 - 61,651.99
运输设备 4,932.56 3,099.55 - 1,833.01
电子及其他设备 2,417.24 1,486.63 - 930.61
合计 273,314.50 98,873.69 413.76 174,027.05
为适应公司规模的扩大及收入的增加,公司报告期固定资产稳步增加,分别
为 100,976.43 万元、97,986.38 万元和 174,027.05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净额占总资产的 35.89%;其中机器设备占比最大,占固定资产的比例
为 62.99%;其次为房屋及建筑物,占固定资产的比例为 35.43%。固定资产的总
体成新率为 63.82%,使用状态良好。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技术等,具体情况如下: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
计 36 项。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共
计 16 项;在境外注册的商标共计 1 项。
3、专利及专利申请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7 项发明专利
及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来源于自主研发。
4、非专利技术
公司目前拥有的非专利技术主要为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长期的经验积累
与工艺革新而掌握的一些技术窍门与工艺诀窍。
5、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排污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取水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证等。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除发行人外,控股股东仙鹤控股还持有仙鹤文化 100%股权、仙鹤房地产
100%股权。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仙鹤控股 股权投资
仙鹤文化 文化创意项目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旅游项目开发
仙鹤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综上,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2、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关联交 占发行 占关联 占发行 占关联 占发行 占关联
关联方名称
易内容 金额 人同类 方同类 金额 人同类 方同类 金额 人同类 方同类
采购金 收入金 采购金 收入金 采购金 收入金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成品纸 8,104.29 95.65% 3.66% 5,842.36 96.21% 3.11% 5,707.81 80.05% 3.39%
夏王纸业 原辅料 146.29 0.07% 67.07% 65.90 0.05% 91.22% 9.50 0.01% 13.02%
100.00
水电气 9.37 0.03% 100.00% 7.84 0.06% 100.00% 7.50 0.07%
%
高旭仙鹤 原辅料 483.59 0.24% 71.25% 1,510.27 1.16% 41.05% 1,301.02 1.14% 39.26%
浙江邦成 原辅料 458.11 0.22% 27.33% - - - - - -
龙泉披云 工艺品 0.14 0.00% 0.12% - - - - - -
合计 - 9,201.78 - - 7,426.37 - - 7,025.84 - -
报告期内,公司向夏王纸业采购的成品纸主要为装饰原纸。采购成品纸的定
价原则为按照仙鹤股份与客户签订的订单价格(含运费价格)乘以一定比例的折
扣来确定,这部分差价用以覆盖仙鹤股份相应承担的运费、手续费、保险费等费
用后,并保留 2%左右的贸易利润。该定价原则具备合理性与公允性。报告期内,
仙鹤股份向夏王纸业采购成品纸的价格、仙鹤股份对应批次产品的销售价格对比
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向夏王纸业采购的原辅料主要为木浆、造纸添加剂等。采购
木浆的价格按照夏王纸业的采购成本确定;采购造纸添加剂的价格,考虑到这些
添加剂数量杂且采购量小,为补偿夏王纸业人工管理成本,按照夏王纸业采购价
格加价 5%确定。
报告期内,向夏王纸业采购的水电气系夏王纸业为浙江仙鹿代缴的电费。浙
江仙鹿的厂房邻接夏王纸业,由于规模较小,与夏王纸业共用电力管线,由夏王
纸业为浙江仙鹿代缴电费,电价按照电网电价确定,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高旭仙鹤、浙江邦成采购的原辅料主要为造纸添加剂,采
购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龙泉披云采购的产品为青瓷工艺品,作为员工福利发放给
员工。公司向龙泉披云采购工艺品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交易内 2017 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方名 容 占发行 占关联 占发行 占关联 占发行 占关联
称 人同类 方同类 人同类 方同类 人同类 方同类
金额 金额 金额
销售金 采购金 销售金 采购金 销售金 采购金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成品纸 193.75 0.07% 76.59% 215.35 0.10% 89.53% 338.37 0.18% 79.54%
原辅料 234.12 4.28% 0.15% 619.98 28.82% 0.54% 230.02 15.37% 0.20%
夏王 水电气 8,416.56 98.39% 54.30% 2,570.81 94.04% 19.03% 2,635.08 94.84% 20.53%
纸业 设备维修费 134.73 83.74% 100.00% 142.63 71.18% 100.00% 124.22 63.10% 100.00%
技术服务费 198.11 100.00% 100.00% 198.11 100.00% 100.00% 198.11 100.00% 100.00%
委托加工费 1,448.05 98.08% 100.00% -- -- -- -- -- --
成品纸 - - - 0.09 0.00% 100.00% -- -- --
原辅料 1.97 0.04% 0.41% 8.68 0.40% 0.53% 9.82 0.66% 0.56%
高旭
仙鹤 水电气 24.18 0.28% 100.00% 151.73 5.55% 100.00% 142.95 5.14% 100.00%
设备维修费 0.42 0.26% 100.00% 4.21 2.10% 100.00% 0.34 0.17% 100.00%
原辅料 3.73 0.07% 0.24% -- -- -- -- -- --
浙江
水电气 41.08 0.48% 30.07% -- -- -- -- -- --
邦成
设备维修费 0.39 0.24% 100.00% -- -- -- -- -- --
合计 - 10,697.09 - - 3,911.60 - - 3,678.90 - -
报告期内,公司向夏王纸业销售成品纸主要是由于少量夏王纸业的客户因需
要使用公司的产品而夏王纸业无法生产,因此通过夏王纸业向本公司采购。仙鹤
股份向夏王纸业销售的成品纸价格按照夏王纸业与其客户签订的订单价格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向夏王纸业销售的原辅料主要为木浆、造纸添加剂等。销售
木浆的价格按照仙鹤股份的采购成本确定;销售造纸添加剂的价格考虑补偿人工
管理成本,按照采购价格加价 5%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向夏王纸业、高旭仙鹤、浙江邦成销售的水电气主要是由于
夏王纸业、高旭仙鹤、浙江邦成租赁公司厂房、宿舍,公司为其提供水、电、蒸
汽、天然气。
报告期内,公司向夏王纸业提供的技术服务主要是公司为夏王纸业的生产工
艺、新建项目设计策划、日常设备维护等方面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向夏王
纸业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参考工作量和人工成本双方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向夏王纸业、高旭仙鹤、浙江邦成提供的设备维修服务系公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为夏王纸业、高旭仙鹤、浙江邦成提供的设备安装、零部件加工、维修服务。
公司向夏王纸业、高旭仙鹤、浙江邦成收取的设备维修费参考实际耗用的材料、
工作量和人工成本双方协商确定。
2017 年下半年,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常丰特纸的 1 号、2 号、3 号生产线陆续
投产,公司的整体产能得到明显提升,并出现阶段性的产能富余。同时,夏王纸
业受益于国内市场趋好的影响,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产能不足的情况。为进一步提
高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率,2017 年 6 月夏王纸业与仙鹤股份签订《产品代工合同》,
约定仙鹤股份为夏王纸业委托生产装饰原纸产品,并按照 2,500 元/吨收取委托加
工费,该价格考虑公司对应生产设备的折旧、人工支出以及合理的利润水平等因
素,按照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向高旭仙鹤、浙江邦成销售的原辅料主要为环氧氯丙烷、烧
碱等化工原料。公司按照采购价格加价 5%的管理费向高旭仙鹤、浙江邦成销售
化工原料。
报告期内,公司向高旭仙鹤销售的成品纸是办公用纸,金额很小,销售价格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3)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夏王纸业、高旭仙鹤出租了部分厂房、宿舍,租赁价格按
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确认的租赁收益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资产种类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公司 夏王纸业 厂房、宿舍 155.75 155.75 158.47
公司 高旭仙鹤 厂房、宿舍 18.83 51.89 57.49
公司 浙江邦成 厂房、宿舍 22.64 - -
4)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的银行短期借款主要为担保借款,由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
夏王纸业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夏王纸业的银行借款提供的
担保。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入 关联方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备注
其中本期应付
2017
仙鹤控股 9,715.06 13,570.20 23,285.26 - 利息 193.40 万


其中本期应付
仙鹤控股 24,961.81 39,378.61 54,625.36 9,715.06 利息 1,191.46
万元
2016
夏王纸业 - 40,438.29 40,438.29 -

王明龙 5,720.00 1,280.00 7,000.00 -
仙鹤饮用水 - 34.00 34.00 -
其中本期应付
仙鹤控股 6,800.00 39,720.06 21,558.25 24,961.81
利息 51.06 万元
夏王纸业 - 87,584.71 87,584.71 -
仙鹤新材 - 1,000.00 1,000.00 -
仙鹤饮用水 - 508.89 508.89 -
2015
年 哲丰能源 - 1,000.00 1,000.00 -
王敏岚 205.00 - 205.00 -
王敏良 150.00 - 150.00 -
王敏强 115.00 - 115.00 -
王明龙 6,110.00 - 390.00 5,720.00
拆出 关联方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备注
2017 其中本期应收
高旭仙鹤 - 644.50 - 644.50
年 利息 32.00 万元
已于 2015 年 12
2015 月 31 日纳入合
哲丰新材 - 4,325.26 - 4,325.26
年 并范围,期末余
额已抵消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剥离了与造纸主业无关的其他业务,包括向道铭投资转让仙
鹤贸易的股权;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收购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造纸业务
相关资产,包括向实际控制人收购河南仙鹤的股权,向道铭投资收购哲丰新材的
股权。
1)收购河南仙鹤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与王敏强、王敏良、王敏岚、王明龙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王敏强、王敏良、王敏岚、王明龙将其持有的河南仙鹤全部股权分别
以 1,897 万元、1,170 万元、1,443 万元、39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河南仙鹤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同一控制下的股
权转让,转让价格按实际出资额确定。
2)收购哲丰新材
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与道铭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道铭投资将其
持有的哲丰新材全部股权以 14,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哲丰新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6]第 0127
号《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哲丰新材的账面净资产为
14,199.88 万元,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结果为 13,916.34 万元。公司收购哲丰新材
的价格按实际出资额确定,相比评估值溢价 4.19%。
3)转让仙鹤贸易
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道铭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
的仙鹤贸易 60%股权以 1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道铭投资,转让价格按照实际出资
额确定。
4)转让机器设备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高旭仙鹤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将自吸泵等
小型设备以 14.7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旭仙鹤,转让价格根据市场化协商定价。
5)转让土地使用权
2016 年 9 月 30 日,河南仙鹤与仙鹤控股签订《土地转让协议》,河南仙鹤
将生活区无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共计 20,180.1 平方米,即 30.27 亩)以 75.9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仙鹤控股,转让价格按照账面净额确定。
该块土地系河南仙鹤于 2007 年取得宿舍建设用地时一并取得的,并无具体
使用计划。截至该土地转让时,其上并无建筑物。该地块因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河南仙鹤决定将此不使用的土地转让给仙鹤控股。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 年 12 月 13 日,河南仙鹤在履行招拍挂相关程序后与内乡县国土资源
局签订了包括上述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国有土地使用
权证书的办理已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此期间,仙鹤控股并未使用上述土地,因
此河南仙鹤与仙鹤控股签订了前述《土地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了上
述土地的转让行为。
2018 年 1 月 19 日,河南仙鹤取得了包括上述土地的豫(2018)内乡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004 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面积 33,827.26 平方米)。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关联方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高旭仙鹤 15.30 0.77 92.60 4.63 103.11 5.16
应收账款 夏王纸业 64.62 3.23 1.80 0.09 1.80 0.09
浙江邦成 8.98 0.45 - - - -
其他应收款 高旭仙鹤 644.50 32.23 - - -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高旭仙鹤 15.30 403.96 4.55
应付票据 夏王纸业 - - 3,000.00
浙江邦成 266.15 - -
高旭仙鹤 183.53 603.27 55.04
应付账款 浙江邦成 87.48 - -
夏王纸业 - 0.77 -
预收款项 夏王纸业 - - 163.81
仙鹤控股 75.97 9,715.06 24,961.81
其他应付款
王明龙 - - 5,720.00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6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3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至 2015 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预计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确认,并预计了 2016 年的关联交易。
2016 年 6 月 5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 2013 至
2015 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预计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公
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确认:“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以及 2016 年
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预计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16 年
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确认,并预计了 2017 年的关联交易。
2017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对公司 2016 年度关联
交易进行确认并预计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6 年的关
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确认:“公司 2016 年以及 2017 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为浙江仙鹤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河南仙鹤为仙鹤控股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经审
查,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为浙江仙鹤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浙商银行授信额度
11000 万元提供担保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与公司
2017 年度 直接持有公 间接持有公
出生年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期限 简要经历 薪酬情况 司股份数量 司股份数量
份 利益关
(万元) (万股) (万股)

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
年至 1995 年任安吉老石坎造纸厂、孝丰造纸厂
技术科科长、车间主任;1995 年至 1997 年任义
董事长、总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王敏良 男 1965 乌复合原纸厂厂长;1997 年至 2001 年任衢州仙 42.60 - 16,200 无
经理 年 11 月
鹤董事长、总经理;2001 年至 2015 年任仙鹤特
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
理,仙鹤控股董事。
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1
年至 1993 年任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团委书记、总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务科副科长;1995 年至 1997 年任义乌复合原纸
王敏强 副董事长 男 1959 42.10 - 11,286 无
年 11 月 厂副总经理;1997 年至 2006 年任仙鹤特纸常务
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河南仙鹤董
事长、总经理,仙鹤控股董事。
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7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至 2001 年任衢州仙鹤副总经理;2001 年至 在仙鹤控
王明龙 董事 男 1968 1,000 5,400 无
年 11 月 2015 年任仙鹤特纸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 股领薪
仙鹤控股董事、副总经理。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
年至 1997 年任广州市中外合资穗屏集团公司总
董事、副总 经理助理;1997 年至 2001 年任衢州仙鹤常务副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王敏岚 经理、财务 女 1972 总经理;2001 年至 2015 年任仙鹤特纸常务副总 36.50 - 3,834 无
年 11 月
总监 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浙江金瑞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发行人董事、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仙鹤控股董事。
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
级会计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副
教授,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任发行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王鸿祥 独立董事 男 1956 6.00 - - 无
年 11 月 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爱普香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上海财经大学教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
简德三 独立董事 男 1967 6.00 - - 无
年 11 月 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发行人、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
天津科技大学制浆造纸学科讲师、教授、博士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胡开堂 独立董事 男 1955 生导师、化工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浙江科 6.00 - - 无
年 11 月
技学院制浆造纸学科中德学院院长、轻工学院
院长;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
上海智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
监事会主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在道铭投
张久海 男 1974 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部副经理, - - 无
席 年 11 月 资领薪
上海金瑞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现任
道铭投资投资总监,发行人监事。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湖北宜城大雁工业公司总工程师,仙鹤特纸投
张家明 监事 男 1965 25.25 - - 无
年 11 月 资发展部部长;现任发行人监事,河南仙鹤常
务副总经理。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
安徽省广德县造纸厂副厂长,安徽省皖南造纸
职工代表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张诚 男 1964 厂分厂厂长,仙鹤特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 19.05 - - 无
监事 年 11 月
师;现任发行人监事、副总工程师、投资发展
部部长。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戴贤中 副总经理 男 1965 安徽造纸厂生产技术部部长;现任发行人副总 27.40 - - 无
年 11 月
经理、技术部部长。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天津海洋石油职员,东阳市针机厂职员,仙鹤
李志敏 副总经理 男 1958 26.10 - - 无
年 11 月 特纸销售部部长;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销售
部部长。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
董事会秘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王昱哲 男 1988 德国夏特装饰纸市场研究员,仙鹤特纸销售部 17.65 - - 无
书 年 11 月
业务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及与发行人关联情况: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兼职公司 兼职职务 兼职公司与本公司关系
夏王纸业 董事、总经理 合营企业
王敏良 董事长、总经理
夏王新能源 董事 合营企业夏王纸业控制的企业
王敏强 副董事长 无 无 无
仙鹤控股 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龙控制的
上海金瑞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企业
王明龙 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龙控制的
道铭投资 董事
企业
仙鹤房地产 执行董事、经理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夏王纸业 董事 合营企业
夏王新能源 董事 合营企业夏王纸业控制的企业
王敏岚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浙江邦成 董事 参股公司高旭仙鹤控制的企业
仙鹤房地产 监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胡开堂 独立董事 注 注 无
简德三 独立董事 注 注 无
王鸿祥 独立董事 注 注 无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龙控制的
张久海 监事会主席 道铭投资 投资总监
企业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监事张久海任董事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敏文控制的
道铭(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企业
张家明 监事 无 无 无
张诚 监事、副总工程师 浙江邦成 董事 参股公司高旭仙鹤控制的企业
戴贤中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无 无 无
李志敏 副总经理 无 无 无
王昱哲 董事会秘书 夏王纸业 监事 合营企业
注:独立董事的兼职情况详见上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
仙鹤控股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54,000 万股,占本公司现有股本的 98.18%,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王敏强、王敏文、王敏良、王明龙、王敏岚五兄妹现合计持有仙鹤控股 100%
股权,根据其签署的《共同控制协议》,王敏强、王敏文、王敏良、王明龙、王
敏岚五兄妹为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此外,王明龙现单独持有发行人 1.82%
的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财务会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0,518,613.05 99,239,096.74 264,788,854.68
应收票据 419,684,258.14 188,175,418.42 115,510,430.28
应收账款 532,007,560.83 455,286,969.03 449,070,637.45
预付款项 12,336,566.19 14,297,747.50 11,575,684.93
应收利息 - - 1,591,041.77
其他应收款 10,160,804.01 20,987,286.34 17,697,642.17
存货 659,128,309.28 421,879,647.30 493,256,432.20
其他流动资产 112,768,631.25 58,423,324.47 57,222,304.00
流动资产合计 1,836,604,742.75 1,258,289,489.80 1,410,713,027.4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长期股权投资 586,667,789.61 510,426,982.17 439,271,605.40
固定资产 1,740,270,542.67 979,863,780.95 1,009,764,344.21
在建工程 176,155,948.70 429,970,340.01 138,674,268.32
无形资产 370,472,607.97 195,081,241.58 188,590,365.68
商誉 9,375,425.41 9,375,425.41 9,375,425.41
长期待摊费用 4,760,355.60 5,619,397.18 4,802,952.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669,713.91 14,525,087.16 13,572,558.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822,334.78 178,461,837.39 44,652,272.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12,194,718.65 2,393,324,091.85 1,918,703,792.45
资产总计 4,848,799,461.40 3,651,613,581.65 3,329,416,819.9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73,455,768.00 888,064,591.43 1,134,456,999.57
应付票据 130,824,186.95 149,565,531.35 94,297,458.46
应付账款 514,650,555.63 317,479,424.07 171,068,146.63
预收账款 89,774,302.50 46,645,476.36 29,972,006.07
应付职工薪酬 47,163,868.40 31,170,897.17 31,790,618.97
应交税费 124,640,448.93 66,814,164.41 32,605,631.47
应付利息 1,763,136.41 1,065,738.04 3,517,913.01
其他应付款 4,683,255.25 100,772,453.59 307,986,111.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5,000,000.00 11,000,000.00 34,000,000.00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21,955,522.07 1,612,578,276.42 1,839,694,885.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0,000,000.00 15,000,000.00 32,000,000.00
递延收益 211,759,760.63 77,300,198.23 70,002,405.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1,759,760.63 92,300,198.23 102,002,405.13
负债合计 2,503,715,282.70 1,704,878,474.65 1,941,697,290.7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50,000,000.00 550,000,000.00 450,000,000.00
资本公积 1,167,730,898.56 1,167,789,133.83 917,789,133.83
盈余公积 65,021,452.02 29,243,897.57 5,354,068.52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未分配利润 563,347,038.89 200,299,970.69 11,885,007.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346,099,389.47 1,947,333,002.09 1,385,028,210.16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015,210.77 -597,895.09 2,691,319.03
股东权益合计 2,345,084,178.70 1,946,735,107.00 1,387,719,529.1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4,848,799,461.40 3,651,613,581.65 3,329,416,819.93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047,081,822.99 2,195,913,640.11 1,909,135,994.58
减:营业成本 2,462,337,319.04 1,772,656,492.50 1,528,087,425.17
税金及附加 34,703,363.53 36,373,248.36 22,612,276.02
销售费用 123,759,559.60 93,711,082.17 85,326,124.09
管理费用 160,250,414.53 138,240,437.45 126,101,639.96
财务费用 40,258,389.78 71,800,622.28 87,850,836.39
资产减值损失 2,472,483.35 20,037,448.23 11,155,399.24
加:投资收益 179,613,510.20 150,050,260.56 92,312,002.63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76,779,560.70 142,603,077.34 88,163,323.59

资产处置收益(损
25,804,425.14 2,907,276.54 -64,247.29
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11,990,269.07 - -
二、营业利润 440,708,497.57 216,051,846.22 140,250,049.05
加:营业外收入 5,271,155.82 15,585,324.71 12,590,940.89
减:营业外支出 1,026,343.09 3,363,653.10 6,059,069.91
三、利润总额 444,953,310.30 228,273,517.83 146,781,920.03
减:所得税费用 46,604,238.60 19,257,940.02 14,290,832.51
四、净利润 398,349,071.70 209,015,577.81 132,491,087.52
其中:(一)持续经营
398,349,071.70 209,015,577.81 132,491,087.52
净利润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其中:(一)归属于母
398,824,622.65 212,304,791.93 137,954,014.97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少数股东损益 -475,550.95 -3,289,214.12 -5,462,927.4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8,349,071.70 209,015,577.81 132,491,087.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98,824,622.65 212,304,791.93 137,954,014.97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475,550.95 -3,289,214.12 -5,462,927.45
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3 0.45 0.3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3 0.45 0.31
股)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92,679,640.66 1,771,853,498.85 1,467,663,452.04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23,368.21 3,045,083.44 591,377.0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573,046.82 13,769,114.50 11,818,395.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39,576,055.69 1,788,667,696.79 1,480,073,225.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7,783,445.31 1,305,578,966.90 1,056,035,194.8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6,487,945.17 177,115,728.15 170,238,130.93
支付的各种税费 130,324,224.96 129,631,114.80 155,573,039.8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4,530,891.01 126,734,787.11 107,917,075.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29,126,506.45 1,739,060,596.96 1,489,763,441.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550,450.76 49,607,099.83 -9,690,216.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1,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2,805,968.80 79,751,737.68 37,448,616.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6,453,159.84 8,094,436.61 1,500.00
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196,571.95 41,106,940.92 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1,455,700.59 128,953,115.21 38,950,116.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48,701,788.69 122,257,289.42 93,999,121.49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960,000.00 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144,386,871.73
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25,000.00 - 56,127,169.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9,026,788.69 124,217,289.42 299,513,1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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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28,911.90 4,735,825.79 -260,563,045.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6,907,973.67 1,493,586,876.09 1,736,700,153.28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7,960,271.75 906,219,720.34 1,568,256,921.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54,868,245.42 2,749,806,596.43 3,304,957,074.6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97,706,145.62 1,791,564,534.44 1,602,174,821.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
48,283,844.89 39,946,417.14 47,752,661.01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0,227,512.89 984,089,370.63 1,365,809,223.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76,217,503.40 2,815,600,322.21 3,015,736,705.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650,742.02 -65,793,725.78 289,220,368.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972,263.45 -2,012,518.39 -2,475,763.89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01,466.61 -13,463,318.55 16,491,342.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463,916.79 57,927,235.34 41,435,893.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965,383.40 44,463,916.79 57,927,235.34
(二)非经常性损益
发行人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80.44 290.73 -6.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193.68 1,129.16 742.78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 283.39 744.72 371.69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30.05 -88.68 -1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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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98.34 384.61 226.34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4,385.90 2,460.54 1,167.06
减:所得税影响数 695.34 303.22 227.1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690.56 2,157.32 939.9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0.21 0.22 13.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690.35 2,157.10 926.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6,144.34 18,744.24 12,309.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6,192.11 19,073.38 12,868.67
净利润
公司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扣除所得税以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非经常
性损益金额分别为926.73万元、2,157.10万元和3,690.56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6.72%、10.16%和9.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12,868.67万元、19,073.38万元及36,192.11万
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 0.83 0.78 0.77
速动比率 0.47 0.47 0.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91% 41.70% 54.9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4.27 3.54 3.08
资产(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0.10% - 0.01%
占净资产比例
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17 4.86 4.55
存货周转率(次) 4.56 3.87 3.0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7,051.43 43,198.74 33,244.8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21 5.14 3.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53 0.09 -0.02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1 -0.02 0.04
上表中各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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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重=无形资产(包括开发支出但土地使用权
除外)/净资产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其中利息费用为利息收支净额
9、利息保障倍数(倍)=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其中利息费用为利息收支净额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数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 稀释每
产收益率(%)
股收益 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58% 0.73 0.73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6.86% 0.66 0.6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45% 0.45 0.45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2.08% 0.40 0.40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6% 0.31 0.31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9.57% 0.29 0.29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计算2015年
度每股收益时,视同自2015年初起公司的股份数即为变更后的股份总数450,000,000.00股。
上表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
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公式计算而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盈利前景,结合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
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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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83,660.47 37.88% 125,828.95 34.46% 141,071.30 42.37%
非流动资产 301,219.47 62.12% 239,332.41 65.54% 191,870.38 57.63%
资产总计 484,879.95 100.00% 365,161.36 100.00% 332,941.6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资产规模持续扩张。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32,941.68万元、365,161.36万元及484,879.95万元。
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为满足生产的需求,公司在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长期
资产的投入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在 40%左右,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
的比例在 60%左右。受公司纸机生产线扩张较快影响,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
略有上升。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22,195.55 88.75% 161,257.83 94.59% 183,969.49 94.75%
非流动负债 28,175.98 11.25% 9,230.02 5.41% 10,200.24 5.25%
负债总计 250,371.53 100.00% 170,487.85 100.00% 194,169.73 100.00%
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2015年末及2016年末,
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均在90%以上;2017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下
降至88.74%,主要因递延收益及长期借款余额上升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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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总体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89,218.04 94.92% 214,073.85 97.49% 185,961.04 97.41%
其他业务收入 15,490.14 5.08% 5,517.51 2.51% 4,952.56 2.59%
营业收入合计 304,708.18 100.00% 219,591.36 100.00% 190,913.60 100.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38.76% 15.02% -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特种纸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各报告期间主营业务收入占
营业收入比重在94%至98%之间,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水电气
以及原辅料销售等,各报告期间收入其他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在3%至6%之间。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类型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商务交流及防伪
89,966.20 31.11% 59,476.26 27.78% 41,702.83 22.43%
用纸
烟草行业用纸 60,315.90 20.85% 53,710.00 25.09% 54,120.46 29.10%
热转印用纸 28,281.53 9.78% 10,811.69 5.05% 5,903.21 3.17%
食品与医疗包装
25,858.56 8.94% 17,317.17 8.09% 13,998.52 7.53%
用纸
标签离型用纸 23,611.57 8.16% 20,054.25 9.37% 23,051.80 12.40%
电气及工业用纸 22,524.95 7.79% 18,702.97 8.74% 14,201.74 7.64%
低定量出版印刷
21,187.95 7.33% 23,094.31 10.79% 20,593.23 11.07%
用纸
家居装饰用纸 15,795.10 5.46% 8,929.47 4.17% 10,438.06 5.61%
特种浆纸及其他 1,676.29 0.58% 1,977.74 0.92% 1,951.20 1.05%
合计 289,218.04 100.00% 214,073.85 100.00% 185,961.04 100.00%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各类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
化。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主营业务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为商
务交流及防伪用纸和烟草行业用纸两大类产品,该两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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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上,其中商务交流及防伪用纸受行业景气度上升,收
入及收入占比增长较快,而烟草行业用纸受制于卷烟加税提价和控烟等因素影
响,卷烟配套用纸市场需求增长动力不足,该类产品收入增长较慢,收入占比下
降;低定量出版印刷用纸和标签离型用纸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10%左右,占比略有下降;电气及工业用纸和食品与医疗包装用纸的销售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8%左右;热转印用纸受益于下游需求增长以及公司产
能扩大,该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由2015年的3.17%上升到2017年的9.78%。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区域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销 273,760.68 94.66% 204,599.87 95.57% 175,125.02 94.17%
外销 15,457.36 5.34% 9,473.98 4.43% 10,836.03 5.83%
合计 289,218.04 100.00% 214,073.85 100.00% 185,961.04 100.00%
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国内销售,报告期内,国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重较为稳定,为95%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主要来自于装饰原纸、低定量出版印刷用纸和少量
商务交流及防伪用纸的海外销售,主要海外客户集中于印度、韩国和伊朗,外销
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小。
4)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电力、蒸汽等能源销售、加工费、
原料销售等收入。各项收入的金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能源动力费 7,961.72 2,761.43 2,812.63
原材料及辅料 5,492.63 2,125.57 1,527.75
加工费 1,338.45 - -
租金、物业及服务费等 697.34 630.51 612.18
合计 15,490.14 5,517.51 4,952.56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中的能源动力费、加工费、租金及物业费、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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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收入主要来自于夏王纸业和高旭仙鹤。原材料及辅料销售收入除了对关联方夏
王纸业和高旭仙鹤外,还包括销售给第三方公司。2016年和2017年,原材料及辅
料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销售给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富阳裕泰
纸业有限公司的木浆增加。
(2)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影响利润来源的主要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304,708.18 38.76% 219,591.36 15.02% 190,913.60
毛利额 58,474.45 38.15% 42,325.71 11.08% 38,104.86
毛利率 19.19% -- 19.27% -- 19.96%
销售费用 12,375.96 32.07% 9,371.11 9.83% 8,532.61
管理费用 16,025.04 15.92% 13,824.04 9.63% 12,610.16
财务费用 4,025.84 -43.93% 7,180.06 -18.27% 8,785.08
期间费用合计 32,426.84 6.75% 30,375.21 1.49% 29,927.86
期间费用率 10.64% -- 13.83% -- 15.68%
投资收益 17,961.35 19.70% 15,005.03 62.55% 9,231.20
利润总额 44,495.33 94.92% 22,827.35 55.52% 14,678.19
扣除投资收益后的利润总额 26,533.98 239.21% 7,822.33 43.61% 5,446.99
投资收益/利润总额 40.37% -- 65.73% -- 62.89%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以及造纸行业景气度上升,公司收入增长带
来毛利额大幅上升;同时,由于规模效应以及财务费用下降影响,期间费用增幅
较低;从而导致公司扣除投资收益后的利润总额逐年上涨。投资收益(主要来自
于夏王纸业)是公司利润的一个重要来源,但其占比有所减少。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55.05 4,960.71 -9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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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2.89 473.58 -26,056.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65.07 -6,579.37 28,922.0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97.23 -201.25 -247.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0.15 -1,346.33 1,649.13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规模为484,879.95万元,净
资产为234,508.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64%,公司具备良好的长期偿债能力;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接近,具备良好
的资产管理及运营能力。
公司目前融资渠道较少,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基本上通过自有资金积累和借款
解决,较高的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业绩表现。若本次发行成功,公
司财务结构将得到优化,财务成本将得以降低,财务风险将被控制在较低水平。
(2)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突出,各期间内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在94%以上。2015
年、2016年及2017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0,913.60万元、219,591.36万元及
304,708.1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795.40万元、21,230.48
万元及39,882.46万元。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从我国特种纸的行业发展情况来看,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城市化进场加
快和消费水平升级,我国特种纸市场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尤其是在互联网电子商
务的兴起当下,网上购物越来越普及,对包装类、标签类等特种纸的需求显著增
长,驱动国内特种纸市场的持续扩张。此外,我国特种纸产量持续增长,世界影
响力逐步增强,在出口保持增长的同时,部分有实力的国内厂商开始走出国门,
在海外设厂输出产能,开始在更大的平台参与国际竞争。
从公司的自身经营情况来看,公司具有较强的销售拓展能力、研发能力和优
质的管理服务体系,与各行业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盈利能力良
好;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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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核心
竞争力。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前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每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原则分配: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2、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3、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2017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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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实
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
利分配政策” 。
(六)发行人参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共有 9 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河南仙鹤、仙鹤新能源、浙江仙鹿、哲
丰新材、哲丰能源、哲丰环保、常丰特纸、浙江永鑫和仙鹤销售,其中哲丰能源
和常丰特纸是哲丰新材的子公司,哲丰环保是哲丰能源的子公司;有 1 家合营公
司夏王纸业,夏王纸业有 1 家全资子公司夏王新能源;有 2 家直接参股公司,分
别为高旭仙鹤、国都证券。
1、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
河南仙鹤是公司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的主要生产基地,拥有 3 条特种纸生
产线、16 条涂布生产线、1 条纸浆生产线,主要生产商务交流及防伪用纸、纸浆
等产品。河南仙鹤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6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
法定代表人 王敏强
信用代码
住所 内乡县湍东工业区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特种浆、纸浆、特种纸、纸及纸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其进出口贸易(国家
经营范围
限制经营的除外),货物装卸、道路运输
主营业务 特种纸、纸浆的生产、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构成
仙鹤股份 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12.31 项目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77,405.58 营业收入(万元) 87,789.44
股东权益(万元) 8,630.44 净利润(万元) 5,9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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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浙江仙鹤新能源有限公司
仙鹤新能源主要负责在公司厂区内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17 年开始,
为便于电力管理,公司外部电力的采购和对内的供电均由仙鹤新能源结算。仙鹤
新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仙鹤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6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统一社会
法定代表人 王敏良
信用代码
住所 衢州市衢江经济开发区天湖南路 69 号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分布式光伏发电;售电业务(凭有效《电力业务许可证》经营,具体范围
经营范围 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 分布式光伏发电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构成
仙鹤股份 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12.31 项目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5,353.82 营业收入(万元) 8,174.39
股东权益(万元) 3,569.05 净利润(万元) 489.49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浙江仙鹿纸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仙鹿是公司与新加坡希科合资设立的子公司,主要生产笔记本等纸制
品。浙江仙鹿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仙鹿纸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2,511.5789 万元 实收资本 2,511.5789 万元
统一社会
法定代表人 王敏良 91330800051333761K
信用代码
住所 衢州市衢江区桔海二路 1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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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不含出版物)
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底止);高档纸张的防伪处理、
经营范围
销售;纸浆及纸制品、包装材料及相关设备的进出口业务以及技术服务的
咨询、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主营业务 纸制品的生产、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构成 仙鹤股份 75%
新加坡希科 25%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12.31 项目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1,216.93 营业收入(万元) 403.23
股东权益(万元) -440.82 净利润(万元) -180.92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哲丰新材系 2015 年 12 月公司向道铭投资收购而来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
在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的主要生产基地,其子公司常丰特纸、哲丰能源分别为年
产 10.8 万吨特种纸项目、常山县辉埠新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哲丰
新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4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
董事 王敏良
信用代码
住所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新区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食品包装材料及装饰材料生产技术的开发,售电服务(具体详见《电力业
经营范围 务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 特种纸的生产、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构成
仙鹤股份 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12.31 项目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46,297.25 营业收入(万元) 2,038.84
股东权益(万元) 19,644.52 净利润(万元) -160.40
注:上述财务数据系哲丰新材母公司财务数据,非合并财务数据,故不包括哲丰能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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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环保和常丰特纸的财务数据。
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哲丰能源是常山县辉埠新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投产后将为
公司在常山县的生产基地以及周边地区提供热电。哲丰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6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
法定代表人 王敏良
信用代码
住所 常山县辉埠新区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热力发电;售电服务(具体详见《电力业务许可证》);蒸汽、热水的
经营范围 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 热力发电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构成
哲丰新材 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12.31 项目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28,438.32 营业收入(万元) 1,142.55
股东权益(万元) 7,425.61 净利润(万元) -1,661.19
注:上述财务数据系哲丰能源母公司财务数据,非合并财务数据,故不包括哲丰环保的财
务数据。
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常山哲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哲丰环保主要负责为公司在常山县的子公司哲丰新材、哲丰能源、常丰特纸
配套建设、运营环保工程和设施。哲丰环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常山哲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930 万元
统一社会
法定代表人 刘国发 91330822MA28F5HU7P
信用代码
住所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新区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研发;环保设施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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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环保项目的建造、施工、运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构成 哲丰能源 90%
哲丰新材 1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12.31 项目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5,157.30 营业收入(万元) 7.34
股东权益(万元) 907.02 净利润(万元) -22.32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浙江常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常丰特纸是年产 10.8 万吨特种纸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投产后常丰特纸将
主要生产特种包装纸、家居装饰用纸和标签离型用纸等产品。常丰特纸的基本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常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
法定代表人 王敏良 91330822307499504G
信用代码
住所 浙江省常山县辉埠新区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特种纸研发、生产、销售;纸浆及原料零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不
经营范围 含机动车)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特种纸的生产、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构成
哲丰新材 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12.31 项目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82,523.60 营业收入(万元) 20,034.56
股东权益(万元) 4,665.29 净利润(万元) 15.16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浙江永鑫特种纸有限公司
浙江永鑫是公司于 2017 年 3 月设立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名称 浙江永鑫特种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3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370 万元
统一社会
法定代表人 王敏良 91330800MA28FQ6684
信用代码
住所 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东港五路 12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纸、纸浆和纸制品研发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
经营范围 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特种纸、纸浆和纸制品的生产、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构成
仙鹤股份 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12.31 项目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3,746.42 营业收入(万元) 2,251.36
股东权益(万元) 3,223.26 净利润(万元) -146.74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浙江仙鹤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仙鹤销售是公司于 2017 年 9 月设立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仙鹤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9 月 1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 万元
统一社会
法定代表人 王敏良 91330803MA29THTK1X
信用代码
住所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 69 号 1 幢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机制纸、纸制品、造纸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造纸机械及
经营范围 配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特种纸、纸制品的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构成
仙鹤股份 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7.12.31 项目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9.91 营业收入(万元) 0.00
股东权益(万元) 9.91 净利润(万元) -0.09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 项目备案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备案号
(万元) 资金(万元) 位
常发改备
常山县发 [2014]41
年产 10.8 万吨特种 衢州市常山
1 53,000 30,078.00 展和改革 号、常发改
纸项目 县
局 备[2016]63

衢江经信技
年产 5 万吨数码喷 备案
衢江区经
绘热转印纸、食品包 衢州市衢江 [2016]19
2 40,641 30,622.59 济和信息
装原纸、电解电容器 经济开发区 号、衢江经
化局
纸技改项目 信技变更
[2016]12 号
浙江省发 浙发改能源
常山县辉埠新区燃 衢州市常山
3 31.993 17,370.00 展和改革 [2014]974
煤热电联产项目 县
委员会 号
合计 - 125,634 78,070.59 - -
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78,070.59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若少于上述项
目所需资金,缺口部分将以发行人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方式解决。根据市场发展
情况及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
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外部筹资解决。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募投项目的发展前景
1、年产 10.8 万吨特种纸项目
该项目主要生产特种包装纸、家居装饰用纸、标签离型纸三种特种纸产品,
三种产品的发展前景如下: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特种包装纸
近年来,我国居民对于食品与医疗包装用纸的需求保持了持续增长态势,主
要是由于人均收入增加,居民对各种细分领域食品消费量持续增长,如休闲食品、
烘焙食品、液态奶制品、快餐、饮料等;国内医疗卫生投入支出持续增长,特别
是国内人口结构面临老龄化的转变,以及医疗保险体系的健全,对医疗器械和药
品的消费将保持长期增长态势,从而带动医用包装用纸的需求增长。
(2)家居装饰用纸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居民居住条件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
住宅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快速发展,从而拉动了裱璜装饰用纸的快速发
展,公司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3)标签离型用纸
离型标签用纸主要分为格拉辛纸和镀铝原纸。近年来,国内格拉辛纸的需求
增长迅速,尤其是在物流标签、食品包装等众多下游应用的推动下,呈现出高速
增长态势,产品供不应求,同时还要从台湾、欧洲等地进口格拉辛纸,以满足国
内需求;随着真空镀铝原纸在烟标、酒标及食品和医药领域不断普及应用,未来
需求也将不断提高。
因此,公司投产年产10.8万吨特种纸项目可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具有
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2、年产 5 万吨数码喷绘热转印纸、食品包装原纸、电解电容器纸技改项目
(1)数码喷绘热转印纸
数码喷绘热转印纸是目前市场上高档的特种纸,主要用于双面胶和高档包
装,预测年需求将在12.5万吨以上。目前国内的产品可以达到使用要求的数码喷
绘热转印纸约3万吨,相对国内现有需求,数量缺口大,全靠进口解决,此类产
品国内供不应求,市场空间容量大。
(2)食品包装原纸
食品包装纸随着包装业需求的发展,以及国内高档包装纸的生产现状,市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对高档食品包装纸的需求越来越多,进口量年年上升,国内供应一直较紧张,
供应缺口较大。
(3)电解电容器纸
根据产业信息网的数据显示,国内铝电解电容器需求量增速约为每年10%,
同时随着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崛起,未来国内铝电解电容器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和良好的市场前景,电解电容器纸的需求量也会因此具备较好的增长潜力。
因此,公司投产“年产5万吨数码喷绘热转印纸、食品包装原纸、电解电容器
纸技改项目”的市场空间广阔,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3、常山县辉埠新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目前,常山县辉埠新区是以发展工业为主的城市新区,东部和西部区块规模
以上企业主要从事机械加工、纺织等生产,这些企业的供热(蒸汽或导热油)由
企业自备分散小锅炉解决。随着辉埠二期招商引入的特大型造纸企业哲丰新材的
入驻,新区总的供热量将大幅增加。目前浙江浙能常山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由于
其供热能力不能完全满足整个供热区域内用热企业的需求。为此根据《常山县集
中供热规划(修编)》,通过建设本热电联产项目,可保障区域蒸汽供应。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外,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环保风险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贯注重对环保方面的投入。从生产线建设、产品
工艺流程设计到环保设施的投入,实现了对特种纸工业废水、废气等排放物的有
效处理和回收利用,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因环境污染事故而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重大行政处罚。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标准可能进一步提升,
因此未来发行人环保支出的增加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同
时,若未来发行人的环保投入无法及时跟上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将可能面临因不
符合环保要求而受到环保部门重大处罚,进而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风险。
(二)发行人下游客户稳定性的风险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同多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为行业惯例。经过多年业
务合作,公司在及时供货、产品品质和技术支持应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已得到众多
客户的信赖和认可,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发行人
的产品种类丰富,客户集中度较低,对下游单一客户的依赖性较低。尽管如此,
发行人下游客户稳定性的风险仍然存在,如果其中部分主要客户未来不再继续与
发行人签定购销合同,仍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特种纸产品目前的主要客户中大部分为相关特种纸产品下游行业的优
质企业,其对产品的质量有相当严格的控制标准。尽管发行人拥有较为完善的质量
控制体系,但若发行人未来对产品的质量控制不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可能导
致客户要求退货、索赔甚至失去重要客户,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特种纸行业的发展趋势良好,根据《2017 中国造纸年鉴》,
中国特种纸及纸板产量在 2016 年达到 635 万吨,同比增长 7.63%。由于市场需
求和技术发展的推动,导致关注造纸行业的资金大量投资于特种纸行业。除传统
的特种纸企业继续投建特种纸项目外,2014 年以来特种纸的大部分新建、扩建
项目是由大型的文化用纸或包装纸生产企业投资。此外,除了造纸企业投资特种
纸项目外,一些特种纸的上下游企业也把目光投向了特种纸,这些企业不仅具有
完整的产业链,而且更了解用户的需求和市场的动态,这都将对现有的特种纸生
产企业带来冲击。到 2016 年底,中国造纸学会特种纸专业委员会的会员总数达
到 286 家,仅 2016 年度就增加了 35 家,目前所有会员当中有 60%左右的成员为
特种纸制造类企业。因此,随着各类资本的不断进入,行业企业的数量和总体产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能将不断增加,发行人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王敏强、王敏文、王敏
良、王明龙、王敏岚通过仙鹤控股持有发行人 98.18%的股份,王明龙单独持有
发行人 1.82%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仍有绝对控制权。虽然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决策及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行使表决权,对
发行人的经营决策加以控制,从事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活动,将对发行人和其他
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入至产生效益
存在一定的周期,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速度短期内将可能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
度,存在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4,907.06 万元、
45,528.70 万元和 53,200.7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49%、12.47%和 10.97%,
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尽管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存在多年的合作关系,
主要客户均具有较好的信誉度,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比例很低,但数
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仍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如客户出现支付困难,
拖欠本公司销售货款,将对本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以及业务发展目标开展,并进
行了详细的可行性论证。该等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产能规模,增强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但是,由于未来市场发展存在不确定性,行业竞争格局可能发生
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以上因素可能导致公司募集资金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发生波动。
(九)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需木浆大部分依靠进口,并基本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发行人
向 Canfor Pulp Ltd.、Royal Golden Eagle、Celulosa Arauco Y Constitucion S.A.(包
括 Sinocan Pulp And Paper Ltd.)、CMPC Celulosa S.A.(包括 CellMark AB)、Suzano
Trading Ltd.、Central National Gottesman Inc.等 6 家国际纸浆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
计分别为 46,984.27 万元、45,762.07 万元和 84,608.12 万元。发行人的低定量出
版印刷用纸等产品部分出口国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总额分别为 10,836.03 万
元、9,473.98 万元和 15,457.36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2,618.17
万元、1,247.38 万元和-1,361.22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9.76%、5.97%
和-3.42%。2014 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走势如下图:
从上图可见,2015 年下半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较大。若未来人
民币对外汇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会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十)人力资源风险
发行人的现有核心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在本公司产品开发、原材料采
购、生产管理、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主要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上述人员对本公
司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经营规模将快速扩大,对
人力资源的扩充需求更将进一步显现。因此,发行人在人才引进、稳定人才队伍
和避免人才流失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商务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署、对公司的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的、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商务合同主要包括银行合同、销售合同、
原材料及能源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建设合同、高压供电合同、融资租
赁合同等。
(二)公司对外担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是为夏王纸业的银行借款提
供的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
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经办人
当事人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或联系

浙江省衢州市衢
仙鹤股份有
发行人 江区沈家经济开 0570-2931266 0570-2931631 王昱哲
限公司
发区通江路 81 号
上海市黄浦区中
保荐人(主 东方花旗证 陈睿、
山南路 318 号 24 021-23153888 021-23153500
承销商) 券有限公司 张慧琴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北京市东城区建
北京国枫律 臧欣、
律师事务所 国门内大街 26 号 010-88004488 010-66090016
师事务所 黄泽涛
新闻大厦 7 层
中汇会计师 杭州市江干区新
会计师事务 0571-8887989 0571-8887900 严海锋、
事务所(特殊 业路 8 号华联时代
所 1 0-5140 何斯雯
普通合伙) 大厦 A 幢 601 室
杭州市江干区新
资产评估机 天源资产评 0571-8887981 0571-8887999 叶冰影、
业路 8 号华联时代
构(如有) 估有限公司 8 2-9818 顾桂贤
大厦 A 座 1202 室
中国证券登
股票登记机 记结算有限 上海市浦东新区
021-68870587 021-58754185 -
构 责任公司上 陆家嘴东路 166 号
海分公司
拟上市的证 上海证券交 上海市浦东新区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券交易所 易所 528 号证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至上市前的重要日期
询价及推介日期 2018 年 3 月 30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8 年 4 月 4 日
申购日期 2018 年 4 月 9 日
缴款日期 2018 年 4 月 11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之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
上市日期
所挂牌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均可在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
场所查阅: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00-3:00
查阅地点: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除以上查阅地点外,投资者可以登录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招股说明
书》正文及相关附录。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
章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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