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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8-06-25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MILKYWAY CHEMICAL SUPPLY CHAIN SERVICE CO.,LTD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 260 号 1-4 层的部分四层 4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〇一八年六月
1-2-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的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
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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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4,353,984 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预计不
超过 38,120,000 股。假设按照发行上限 38,120,000 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 152,473,984 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陈银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
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演智投资、
演惠投资、演若投资的合伙份额,也不由发行人、演智投资、演惠投资、演若
投资回购本人所持股份和合伙份额。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
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
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持有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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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超过锁定期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二)公司股东李仁莉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
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所持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
如超过锁定期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三)公司股东君联茂林、浙江龙盛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合伙企业/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本企
业所持股份。
(四)公司股东演智投资、演惠投资和演若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
企业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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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
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五)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丁慧亚、苏辉、江震、周莹、石旭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
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演智投资或者演惠投资合伙份
额,也不由演智投资或者演惠投资回购本人所持合伙份额。
发行人上市后如果股票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通过演智投资或者演
惠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
本人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持有本人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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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陈银河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如果未来本人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票,合计减持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10%,减持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
司股票走势及本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在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
行;
为确保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性措施:
如果本人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股
票的事实的,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违反前述承
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自本人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股票
的事实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继续减持。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仁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的承诺
如果未来本人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减持
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1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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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
票走势及本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在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为确保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性措施:
如果本人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股
票的事实的,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违反前述承
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自本人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股票
的事实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继续减持。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君联茂林关于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
如果本合伙企业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减
持数量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
本合伙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
公司股票走势及本合伙企业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
合伙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
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监管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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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本合伙企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合伙企业同意自愿采取以下
约束性措施:
如果本合伙企业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
减持股票的事实的,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
合伙企业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自本合伙企业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减
持股票的事实之日起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继续减持。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演若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
如果本合伙企业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减
持数量将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5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
本合伙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
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合伙企业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
行减持。本合伙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监管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为确保本合伙企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合伙企业同意自愿采取以下
约束性措施:
如果本合伙企业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
减持股票的事实的,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
合伙企业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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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合伙企业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减
持股票的事实之日起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继续减持。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就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宜,制定了《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主要内
容如下:
1、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发行人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如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情形时,发行
人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发行人股价。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第一选择为发行人回购股票并注销;第二
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第三选择为在发行人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发行
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
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
(1)发行人回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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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发行人董事会应在上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控股股
东、董事将在审议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决议
投赞成票或者根据规定回避表决。发行人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发行人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该等方案之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启回购。
在不会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单次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单一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③在发行人实施回购发行人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发行人
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回购股票方案:
A.通过回购发行人股票,发行人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发行人
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
B.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发行人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④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
施,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
①发行人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后的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人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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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行人控股股东应在上述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条件成就之日
起 10 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并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公告增持方案,
发行人控股股东应在公告之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增持。
在不会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单一年度
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发行人取得的现金分红金额。
③在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发行人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控
股股东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股票方案:
A.通过增持发行人股票,发行人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发行人
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
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发行人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④在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条件满足时,如其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的措施,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事项发
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
完毕时为止。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
①发行人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后的连续 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在发行人领取
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②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触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
人股票的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并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
关规定公告增持方案,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告之日的下一个交易
日启动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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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会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领取的税后
薪酬合计金额的 30%,但不高于 60%。
③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发行人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股票方案:
A.通过增持发行人股票,发行人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发行人
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
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发行人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④在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条件满足时,如其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采取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
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⑤本稳定股价预案对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样具有约束力。
发行人新聘从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要求其根据本预案
签署相关承诺。
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及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一)陈银河和李仁莉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陈银河和李仁莉已签署《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各方同意,共同行使对密尔克卫的股东权利,在任何涉及密尔克卫经营
管理有关的股东大会投票、董事任命或委派、财务、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保持
一致行动。若陈银河与李仁莉就任何涉及密尔克卫经营管理有关的股东大会投
票、董事任命或委派、财务、经营、管理决策意见发生冲突时,李仁莉同意无条
件采纳陈银河的决策意见并在股东大会上相应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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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一方转让所持股份,应确保该等股份的新持有
人自股份转让办妥产权转让之日起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各方持有的密尔克卫的股份比例增加,则增加部
分的股份自动受本协议的约束。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密尔克卫在中国境内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满三年之日终止。
(二)李仁莉及慎蕾出具的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李仁莉已出具相关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密尔克卫 19.54%股份属于本人的个
人财产,本人对该等股份享有完全的股东权利,本人未就该等股份的处分与他人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亦未就该等财产之处分订立遗嘱或作出其他安排。慎蕾为本
人与慎荣生先生唯一的女儿,因慎荣生先生已去世,慎蕾为本人的唯一合法的第
一顺位继承人,自密尔克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 年内,若本人如因
个人健康原因或任何意外之情形导致本人失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则本人
所持有的密尔克卫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由慎蕾女士继受。
慎蕾已出具相关承诺:1、陈银河所持有的密尔克卫 38.11%的股份属于陈银
河与本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本人与陈银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等股份的全部
股东权利由陈银河代为行使。自密尔克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 年
内,如果本人与陈银河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再存续,则本人承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与陈银河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等方式维持密尔克卫控制权的稳定,直至密尔克卫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满 3 年之日止。2、本人作为李仁莉女士之唯一合法的第
一顺位继承人,自密尔克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 年内,如果本人因
李仁莉失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等原因而继受李仁莉所持有的密尔克卫股
份,则本人承诺无条件继承并接受李仁莉与陈银河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各
项义务,直至密尔克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满 3 年之日止。
五、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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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董事会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依法对上述事实
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后十个交易日
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相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价格。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启
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
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同意发行人董事会在相关监管机构依法对上
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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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
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
相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发行人未能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则由本
人履行上述新股回购义务。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
行人与投资者协商定的金额确定。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
行人与投资者协商定的金额确定。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中德证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
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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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就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出具的公开法律文
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给投资造成损失的赔偿事宜承
诺如下:
“如国浩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浩所制作、出具的文件
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
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
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浩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
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
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三)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审计机构,就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如下:
“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发行人评估机构承诺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评估机构,就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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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七、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前的历年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
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八、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
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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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
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0%,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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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
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
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
润的 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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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
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和满负荷运营需要一定的周期,无法在短期内产生收益,因此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初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将被摊
薄。
(一)发行人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项目
建设及充分发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在短期内可能会摊
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同时,如果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很可能会影
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为降低本次首发可能对公司即期回报摊
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大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加强募集
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等措施,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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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
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甲、丙类(干
货)仓库等项目”、“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做好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
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
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
薄。
2、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
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
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募集资金,
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
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存
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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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
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
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
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本公司制定的上述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
作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保证公司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陈银河、慎蕾、李仁莉承诺:“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
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义务的规定,不
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证公司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如下:
①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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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 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 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 未来将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⑥ 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未来出台的相关规定,
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⑦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
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上公开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作出解释和道歉,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十、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在相关承诺履行完毕之前,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不得批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如果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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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如果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
任,则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
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将在前述事项
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如有)、津贴(如有)以及股东分红
(如有),直至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如果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
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束措
施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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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相关责任主体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了相关承诺。相关承诺文件
已经相关责任主体签署,并且已各自就作出相关承诺、出具相应承诺书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前述责任主体已就其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提出了必要的约
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合法、合规,将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失信行为构成有效约
束,能够得到及时执行与实施,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
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承诺文件已经由相关责任主体签署,
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合理、有效。
十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一)下游化工行业市场风险
公司以提供化工供应链服务作为主营业务,公司的下游产业是化工行业,
目前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品消费企业。公司的化工品货运
代理及仓储、运输业务量与化工品的产销量密切相关,因此化工行业的景气程
度直接影响化工供应链行业。如果化工品的物流需求以及国内、国际贸易量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出现波动乃至下滑,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
程度的影响。
(二)安全经营风险
公司从事化工品的货运代理、仓储及运输业务,其中部分属于易燃、易爆
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因此,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有较高要求。
在经营资质方面,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等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业务相关的资质。
在制度方面,公司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监察制度》,规范和建立业务生
产中的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安全管控体系,确保
公司经营业务风险可控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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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在道路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各环节已建立健全的安全经营
防范措施。
此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健
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公司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事
故,确保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过上述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公司已经建立健全的安全管控体系,但
并不能完全排除因意外情况而引发安全事故,进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
生较大影响。
(三)仓库租赁风险
公司从事化工品仓储业务运营的部分仓库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其中部分
租赁仓库存在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问题。
虽然公司与出租方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标准签订了较长期的租赁合同,
但若出租方因产权、租赁瑕疵或到期后对所出租房产作出其他安排,导致公司
无法继续租赁房产,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对仓库的需求将不断提高,若不能及时
取得从事化工品仓储业务所需要的仓库,将影响公司化工品仓储业务的发展。
(四)环保风险
公司部分业务为从事化工品的仓储和运输业务,在化工品仓储和运输过程
中,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建立了完整的安全及环保作业标准,并持续进行环保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的
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但是,随着国家
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增
强,未来相关部门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对化工品的生产、储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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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如果公司在环保政策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国家
相关部门的环保要求,公司可能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
(五)业务资质风险
综合物流业务受到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安全监察部、环保
部、检验检疫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的监管,并需取得该等部门颁发的相关经营
资质许可证书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及时办理或未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拥有有效的牌照或资质,则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不
利影响。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意向书签署经营状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公司 2018 年 1-3 月财务报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4064 号审阅报告。公司已在招
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
要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审计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后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期间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 2018 年 1-3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
司总资产为 113,492.89 万元、股东权益为 77,141.80 万元;2018 年 1-3 月实现营
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分别为 37,348.80 万元、3,313.11 万元和 3,170.22 万元,与 2017 年 1-3 月相
比分别增长 40.25%、130.66%和 71.16%。
基于 2018 年 1-4 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对未来两个月业务稳定发展
的预期,公司预计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 7.84 亿元至 8.18 亿元,较 2017 年 1-6
月增长 33.18%至 38.96%;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70.00 万元至
6,836.00 万元,较 2017 年 1-6 月增长 61.33%至 78.75%;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00.00 万元至 6,966.00 万元,较 2017 年 1-6
月增长 36.86%至 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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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 2018 年 1-6 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
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
经营情况较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
化,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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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812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本次发行占发行后总股
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本比例
发行价格 【】元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发行市盈率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32 元(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公司所有者权益为基础计算)
【】元(以截至【】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方式
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经在上海
发行对象 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共 4,043.44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2,641.51 万元,审计验资
发行费用概算(所列示
费 500.00 万元,律师费 410.38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
的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发行手续费用 491.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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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ILKYWAY CHEMICAL SUPPLY CHAIN SERVICE CO.,LTD
注册资本 11,435.398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银河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7 年 3 月 28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3 日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 260 号 1-4 层的部分四层 401 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21-80228498
传真 021-80221988
网址 http://www.mwclg.com
电子邮箱 ir@mwclg.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及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上海密尔克卫国际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整体变更方式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密尔克卫有限 2015 年 9 月 10 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密
尔克卫有限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87,651,669.31 元为折股基
数,按 1:0.2580 的比例,折合股本 10,000.00 万元,余额 287,651,669.31 元计入
资本公积。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
资本 10,000.00 万元,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30965915K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陈银河。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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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由密尔克卫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的股东陈银河、君联茂
林、李仁莉、演智投资、演惠投资为公司的发起人,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陈银河 43,577,999 43.578% 净资产折股
君联茂林 23,076,992 23.077% 净资产折股
李仁莉 22,345,009 22.345% 净资产折股
演智投资 5,500,000 5.500% 净资产折股
演惠投资 5,500,000 5.5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100,000,000 100.000% -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114,353,984 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812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
假设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3,812 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银河 43,577,999 38.11% 43,577,999 28.58%
君联茂林 26,490,543 23.17% 26,490,543 17.37%
李仁莉 22,345,009 19.54% 22,345,009 14.65%
演若投资 7,526,882 6.58% 7,526,882 4.94%
演智投资 5,500,000 4.81% 5,500,000 3.61%
演惠投资 5,500,000 4.81% 5,500,000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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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浙江龙盛 3,413,551 2.99% 3,413,551 2.24%
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 - 0.00% 38,120,000 25.00%
合 计 114,353,984 100.00% 152,473,984 100.00%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陈银河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
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演智投资、
演惠投资、演若投资的合伙份额,也不由发行人、演智投资、演惠投资、演若
投资回购本人所持股份和合伙份额。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
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
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持有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超过锁定期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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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东李仁莉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
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所持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
如超过锁定期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公司股东君联茂林、浙江龙盛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合伙企业/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本企
业所持股份。
4、公司股东演智投资、演惠投资和演若投资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
企业所持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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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
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二)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
公司由密尔克卫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的股东陈银河、君联茂
林、李仁莉、演智投资、演惠投资为公司的发起人,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陈银河 43,577,999 43.578% 净资产折股
君联茂林 23,076,992 23.077% 净资产折股
李仁莉 22,345,009 22.345% 净资产折股
演智投资 5,500,000 5.500% 净资产折股
演惠投资 5,500,000 5.5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100,000,000 100.000% -
2、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陈银河 43,577,999 38.11%
2 君联茂林 26,490,543 23.17%
3 李仁莉 22,345,009 19.54%
4 演若投资 7,526,882 6.58%
5 演智投资 5,500,000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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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6 演惠投资 5,500,000 4.81%
7 浙江龙盛 3,413,551 2.99%
合计 114,353,984 100.0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股东 7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2 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
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1 陈银河 43,577,999 38.11% 董事长、总经理
2 李仁莉 22,345,009 19.54% -
4、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中不含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5、外资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外资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

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中,李仁莉为控股股东陈银河的岳
母,直接持有发行人 19.54%股份,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演智投资、演惠投资和
演若投资为控股股东陈银河控制的持股平台。除此之外,发行人的发起人、控
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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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现代物流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专业化工供应链服务商,
提供以货运代理、仓储和运输为核心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以及化工品交易
服务。
公司从事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提供从客户端到用户端的物流全环节专业
服务。公司接受化工行业客户的业务委托,从境内外发货人处提取货物,组织
国内和国际运输并分拨派送至境内外收货人指定交货点,对物流链上的货物
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具有高效、安全的控制能力。此外,公司基于 20 年来完
善、专业及安全的化工物流交付能力向产业链逐步延伸,发展化工品交易业
务。
通过 20 多年的行业运营,公司已与国内外众多著名化工企业形成长期合作
关系,包括全球最大的化工企业巴斯夫集团、全球第二大化工企业陶氏集团、全
球最大的涂料公司阿克苏集团、PPG 工业集团、佐敦集团、阿科玛集团等全球最
著名的跨国化工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获得 2014 年度尤尼威尔
颁发的“最佳物流供应商”和“最佳服务之星”、2014 年获得阿克苏诺贝尔颁
发的“最佳物流供应商”、2015 年度获得陶氏化学颁发的“物流之星”、2017
年度获得巴斯夫颁发的“2017 物流服务满意奖”等荣誉称号。公司紧跟市场发
展,积极挖掘客户需求,与主要客户的合作不断深入,业务规模和合作范围不断
扩大。同时,行业龙头企业作为公司核心客户,对公司的市场扩展起了良好的宣
传和示范作用,公司客户数量逐年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数量已超过
3,000 个。
公司目前主要在中国地区为上述全球化工百强企业提供低风险产品的化工
供应链服务,如涂料、油漆、农药、聚氨酯材料、电子化学品、锂电池、染颜
料等,不承接易爆品、过氧化物等高危化工品。
公司经过近二十年的积累,形成了强大的管理基础,以各业务部门内部管
理体系为核心,智能设备为手段,QHSE 体系(即质量、健康、安全、风险管理
体系)为基础,不断沉淀知识、搭建团队,逐渐形成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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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业务内容及结构
工程
国内多 物流 罐箱内
式联运 外贸
货运代理
化工品 报关
交易 线下
报检
分销
空运
进出口
线上
交易
化工供应链 海运
服务 进出口
车辆
维修
外贸
仓储
集卡
运输
分销
运输 国内
中心
仓储
配送
集装箱/
产品 罐堆场
分装
(二)主要服务、采购模式及销售模式
1、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
作为专注于化工供应链的现代物流服务商,公司以综合物流服务为核心,
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打造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公司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对供应链各环
节的专业组织和协调作用,包括选择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具备资质的承运
人,协调货主、承运人、港口/码头、道路运输、仓储和关口服务之间的关系,
完成客户物流订单;(2)熟悉贸易条款及重要国家及港口的法律法规,可以为
客户提供具体合理的物流方案,避免不必要的周折、尽可能节省时间,因此具
备专业物流咨询的作用;(3)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物流全程进行有效追踪,
与物流各环节关系人保持有效沟通,因此具备沟通和控制的作用;(4)通过大
数据分析,更加准确的掌握客户需求,掌握运输、仓储和装卸等市场行情,增
强客户物流体验。
(1)货运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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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事的货运代理业务以海运整箱/拼箱进出口、空运进出口在内的国际
业务为主,同时提供国内空运、铁路、水路、公路等多式联运在内的国内业务
以及工程物流服务。
①采购模式
公司货运代理业务的采购主要是向承运人议价、订舱、装载并向其支付运
杂费,承运人主要是国际和国内班轮航运公司、国际航空公司、国内内陆运输
公司和国内铁路货运单位。在向承运人采购运力的环节,公司海运和空运部门
人员进行市场调研,然后根据承运人的化工品承运资质、能够提供的运力、航
线等综合条件,结合公司的货运需求在同类型承运人中拟订几个备选名单,并
分别向这些承运人发出货物相关信息,要求承运人据此提出运输服务报价,并
做报价比较和趋势分析,然后综合选择其中服务品质、信用信誉和报价最优的
承运人达成采购意向。公司通常与一些长期合作的船公司和航空公司承运人签
订订舱代理、包板、包量等年度合作协议,保障了经营所需的舱位,并一般于
协议到期前 3 个月准备协议续签事宜,因此可以取得稳定的运力资源和相对优
惠的采购条件,降低采购成本。
除此之外,公司还会选择境外合法经营的同行作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服
务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后,由公司向其委托业务并支付运杂费。公司货运代
理业务的境内基础物流主要采购运输服务和仓储服务。
②服务模式
公司接受直接客户或者同行客户的业务委托,从发货人处提取货物,安排
货物国内运输及进出口流转的全程服务。根据多年的化工物流从业经验,公司
熟悉不同国家地区的贸易法律法规和物流要求,信息来源及时全面,可以为客
户提出明确具体的供应链优化方案。同时,依托强大的业务操作系统,基于公
司内部标准化操作流程以及公司丰富的自营和代理服务网络,通过对各业务环
节的集成管理和操作,实现信息高效、准确的传递。国际与国内货运代理业务
环节基本一致,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主要增加了关务服务环节。本部分以国际货
运代理的运营模式为例,介绍公司货运代理业务模式。
A.国际货运代理出口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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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流 单证流
前端服务 境内服务 港口服务 国际运输 目的港服务
发 收
货 物流咨询 备货服务 订舱服务 清关服务 货
人 人
方案设计 境内运输 关务服务
成本控制 单证服务
港区作业
资金流 信息流
a.前端服务
化工行业市场竞争较大,生产、采购和进出口贸易企业的经营计划与物流
方案结合的程度越来越高,成为影响企业效率和成本控制的核心竞争要素之
一。公司凭借在化工物流行业 20 年的深耕,掌握市场供需信息及波动情况,可
以将货物的生产时间、批量、包装、装卸等生产信息与货物流转阶段相结合,
及时向客户提供综合物流和生产计划相结合的咨询服务,以及为客户个性化定
制运输路线、货运量、仓储地址等物流计划,以最大程度满足客户对物流、库
存、时效等诸方面的要求。
此外,安排货物国际海运和国际空运进出口是一项较为综合的业务,涉及
多个国家的多个口岸的运输和关务处理环节,对于化工品的进出口品种、货物
包装方式等要求也存在地区差异,货物流转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和过程风险,因
此大多数进出口贸易商选择熟悉行业情况的专业化工品货运代理人咨询货物运
输方案、运输成本,以实现成本优化和风险可控。公司拥有一批熟知国际贸易
各主要航线、港口和运输条款等信息的专业人员,可根据客户委托设计合理的
运输路线、推荐合适的承运人,并根据积累的业务资源和专业市场判断力将合
理的成本控制贯穿于物流服务全过程,在满足客户物流效率要求的同时优化物
流成本。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涉及货物流、资金流、单证流和信息流,业务环节多、
涉及流程复杂,公司拥有专业的人员和自主研发的信息系统,通过信息流来保
证单证流与货物流的无缝对接,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供应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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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境内服务
备货服务:主要提供对出口货物的装卸、换包装、加固、堆场、仓储等辅
助服务,对货物进行符合国际运输标准的再处理作业。空运或海运的不同运载
工具,对货物的规格尺寸和外包装等有着不同的具体要求,公司提供出口货物
集中、理货装箱、配载集装、打托、分拣、换包装或再包装、贴唛等服务,通
过相关服务使得货物既符合运输的装载要求,降低运输破损等风险的同时充分
利用装载空间,达到境内可出口、目的港可清关状态。备货服务部分由公司外
贸仓储 CFS 部门提供服务,详细情况请参见下文仓储业务中有关外贸仓储 CFS
业务介绍。
境内运输:主要提供从客户工厂提货、从船公司提取空集装箱、将货物在
指定时间运送抵港口的全程运输服务。境内运输以陆运为主,包括部分铁路和
水运等多种形式。公司境内运输通过自有车队以及采购外包车队相结合的方式
提供服务,详细情况请参见下文运输业务介绍。
c.港口服务
订舱服务:主要向承运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根据货物信息、自身舱位
及航线等情况进行舱位分配的业务。客户发出书面委托书后,公司客服将相关
信息录入系统并核对运价、出运日期、舱位,经业务风险审批后,为客户提供
订舱服务。对于空运出口业务,公司在订舱服务前会将货物样品送至航空公司
认可的机构进行药检,鉴定化工品货物性质。
关务服务:主要为进出口货物提供通关和检验检疫服务。包括我国在内的
世界各国对出入境货物的监管和关税规定均细致且繁琐,涉及环节众多,导致
出入境申报和核查程序复杂。公司是代理报关和报检的专业机构,具备专业资
格证书,由经验丰富的报关人员和报检人员组成专业的关务服务团队,熟悉报
关报检法律法规,能够有效为客户提供专业、及时、合规的关务服务,从而有
效加快货物流转速度,降低物流成本。
单证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涉及的单证繁多,且单证必须完全符合海关
及海空承运方等相关机构的规定。单证服务主要是对货运过程中的具有特定用
途且有序流转的单证进行制作和管理,通过单证来约定各方权利、责任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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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公司运用目前的 ERP 系统,可对单证流转进行追踪和管理,保证优质、高
效、准时、准确的单证信息交互。
港区作业:完成备货作业后,需将货物在指定船期/航班期内交接港区管理
方和承运人,将根据不同承运人、货物品名、货物包装和运抵目的地等制作的
文件提交给承运人或承运人委托的港区管理人,并配合履行进港安全检查相关
程序。公司协调与进出港流程相关的参与方,及时跟进货物进港、换单、查
验、放行、暂时堆存、港口装船操作等流程,并快速了解和处理各种应急情
况,确保货物进港后流转顺畅和准时出运。
d.国际运输
国际运输以海运和空运为主要运输方式。公司是无船承运人以及国际航空
货运销售代理,具有以承运人身份接受客户订舱和签发无船承运人提单资质,
代理客户安排货物国际运输环节。
国际运输价格与货物的数量、重量和体积相关,重量与体积比率达到标准
配比的收费较低,反之则较高,公司对货物进行体积和重量的合理配比,形成
规模集载。
e.目的港服务
公司所从事的目的港服务主要是将通过国际运输的抵港货物清关后交付至
收货人。
清关服务:各国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部门对进境货物监管和税制均有烦琐
而复杂的严格规定,需要熟悉掌握关务政策并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保障货
物在口岸环节中既符合当局的各项规定。公司合作的海外货运代理同行均有一
定经营历史和规模,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清关服务,并在完成清关后按照
客户需要完成境外段的仓储、转运等物流服务,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B.国际货运代理进口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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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流 单证流
港口服务 境内服务
发 收
货物抵港 货
货 清关服务 境内运输
人 务 人
单证服务 拆箱服务
港区作业
资金流 信息流
国际货运代理进口业务按照客户委托,在货物抵港后帮助客户完成进口清
关服务,制作进口单证,安排车辆港区提货,并通过境内运输将货物送抵收货
人工厂或者指定仓库,以及完成货物拆箱等工作。进口业务是出口业务的逆流
程,与出口业务提供服务内容基本一致。
③销售模式
公司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目标客户为化工行业生产厂商和贸易商等直接客
户以及来自物流同行业公司的间接客户。依托专业化工行业仓储和运输的业务
资质以及海内外网络和综合物流服务优势,借助销售、客服等专业销售团队,
公司在化工品境内外一站式供应链物流领域已建立一定品牌知名度。
公司目前采用的是直销模式,公司下设销售部门专门管理销售人员,由销
售人员直接开拓和维护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及市场变化;同时,各业务
部门均有专职客服人员按照公司统一标准,负责具体订单操作和流程跟踪,保
证对客户需求的直接了解并迅速反应,提升客户满意度。
公司将客户划分为三类,分别是协议客户、保函客户和买单客户。协议客
户主要是物流需求量高的核心客户,通常与公司签订一年以上的框架协议,协
议中对境内运输费用、订舱费用、仓储费、报关报检费用等进行约定。协议客
户日常业务通过托书进行委托,每笔对账,按照月度结算。保函客户主要是国
内的中小型客户,一般约定 30 天付款。买单客户属于零散客户,每单业务完成
直接结账。
④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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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货运代理业务板块主要收取运输费用和境内物流配套服务费用。其
中,国际国内运输费一般是以向承运人采购的运力价格为依据,根据销售人员
与客户协商情况以及定制化物流安排,适当上浮一定比例作为定价。而运输运
力的采购价格是在采购合同的固定费率的情况下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浮动,因此
公司收费价格也会随之浮动。此外,承运化工品的不同品类,进出口的不同航
线,其价格也均有所不同。
境内物流配套服务费用主要涉及关务服务费、港区服务费和境内物流费
用,关务费用主要涉及海关商检费,该部分业务一般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根据
服务内容进行逐项逐单收费;港区服务费包括进口换单费、港区堆存费、危险
化学品船边直装费、疏港费等;境内物流费用主要包括货物装卸、储存、运输
等环节发生仓储费用和运输费用,该部分业务定价模式在公司仓储业务和运输
业务部分进行具体说明。
公司货运代理业务定价综合考虑了货运成本、境外运输市场价格水平、市场
需求状况、管理成本、货运代理部门外部采购集运服务成本、装卸、港口、代理
报关报检、税收、销售费用等因素,货运代理业务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货运代理收入=国际国内运费(船舶、飞机、铁路运费)+道路运输费+装卸
费用+港口费用+代理报关报检费用+其他附加费用
(2)仓储业务
①采购模式
仓储业务属于重资产类物流业务,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量和客户对供
应链仓储网络的需求,公司在上海、张家港拥有三处资质齐全的存放甲类、乙
类和丙类化工品仓库,未来募投项目将在上海、辽宁营口、陕西铜川、张家港
自建化工品仓库。同时,公司综合考虑性价比及时间因素,在国内其他化工重
点省份和地区租赁仓库。
公司根据客户货物存放地点的需要租赁部分仓库,租约一般是 1-3 年。公司
按照仓储业务部门的统一标准、运用统一信息系统,对租赁仓库进行管理,保
证标准化的服务质量。公司优良的信誉为与出租方长期共赢的合作建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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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也保证了仓储租赁的稳定性。此外,仓储业务采购包括叉车、正面吊、货
架、登车桥和打包机等仓储配套作业设备,采购日常运营需要的耗材及必要的
物流油料和配件维护。公司对仓储业务采购供应商的日常合作进行年度考核,
持续优化管理,控制采购成本和采购质量。
②服务模式
公司以经营自建和租赁仓库,为客户提供货物存储保管、库存管理和操
作,以及提供货物分拣、换包装、贴标、打托等增值服务。仓储业务主要包括
两个部分:提供货物储存、分销以及厂内物流的分销中心;以及与货运代理配
套的出口装箱相关的外贸仓储。其中,分销中心为公司仓储业务的主要部分。
A.分销中心
分销中心 DC 业务(Distribution Centre)主要为进口货物和国内厂商生产的
产品提供储存分销的场所,以及在客户生产基地提供厂内物流服务,为生产厂
商进行库存管理和分销安排,以降低生产厂商的存货管理成本。分销中心选取
国内化工园区或者化工行业客户聚集地附近的仓库为基地,通过自建或者租赁
的方式运营。
进口货物经公司货运代理业务部门完成清关业务后,按照客户要求,安排
运输车辆将货物运送至终端客户或者运送至分销中心存放,分销中心对运抵货
物进行卸货、拆箱作业,同时提供换包装、换标签等增值服务。国内生产厂商
的成品/原料在运抵分销中心存放后,亦可按照客户要求,提供前述服务。存放
在分销中心的货物,操作人员可根据终端客户的需求进行备货,完成分批出库
和不同货物组合出库。同时,公司可以给生产厂商提供货物的动态安全预警管
理,生产厂商根据分析数据可以随时调整货物的生产进度,加快货物和资金周
转。此外,根据客户需求,公司可运用自身丰富的仓库管理经验代管客户的货
物“进销存”管理系统,从而实现货物流转阶段的供应链价值管理。
分销中心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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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客户A
工厂 货物储藏
终端客户B
DC 业务
进口货物 卸货、拆箱 终端客户C
码货、储存
入库、出库手续
港口
B.外贸仓储
公司的外贸仓储 CFS(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主要围绕货运代理从事化
工品出口及内贸的装箱、装板的中转站业务,提供出口货物集中、理货装箱、
配载集装、打托、分拣、换包装或再包装、贴唛等仓储相关增值服务,通过外
贸仓储的服务使得货物达到境内可出口、目的港可清关状态。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操作团队,可为客户提供海运集装箱货物的拼、装箱
业务,以及空运货物打托加固业务。通过外贸仓储 CFS 提供的服务,客户可以
降低货物出口至境外目的港后因包装不合规而被扣箱、罚款等风险,提升境外
目的港的清关效率。
CFS 的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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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 海运出口
海运集港
外贸仓储CFS
提取空箱
检验、装卸
理货、分拣
工厂/仓库 装箱、拼箱 空运出口
打托、加固
熏蒸、包装
货物运出,CFS装箱 空运进入
航空公司
货站
海运出口的 CFS 业务以集装箱空箱进场为业务开端,公司安排自有车辆或
者调度协议外包车队将空集装箱从船舶经营人处提取后运至堆场,保证空箱运
进的及时性。
集装箱空箱进场前,验箱师对集装箱的状态进行检查,将受损部位拍照并
记录。经过检验后的空箱进场后,CFS 业务部门根据化工品配货规则,对不同
品名的货物进行理货、积载和熏蒸。集装箱装货完成后的待出口重箱将统一在
堆场堆放。与此同时,公司根据装箱单和船舶靠港计划,安排集装箱进港。
空运出口的 CFS 业务不涉及集装箱相关业务,主要将货物打托和加固,并
根据航班信息,安排货物交接进入航空公司货站。
公司系统与海关电子系统自动对接,了解货物报关动态,待货物报关完成
后,外贸仓储人员结合各码头港区的开港时间,登记进港预报,准备进港单
证,对海运出口货物安排运输车队进行集装箱的集港,将待出口的集装箱运至
港口码头,完成出口业务。
③销售模式
公司仓储业务通过其安全、系统化的经营管理逐渐形成品牌效应,主要面
向对安全、环保有合规要求的客户进行直接销售,目标客户主要为国际、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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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化工品生产企业、贸易商以及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公司帮助此类客户
建立国内的分销中心和分销网络,并代为管理库存。
另一方面,外贸仓储业务部门接受国际货代业务部门的指令和委托,对海
运出口集装箱进行调拨、检验、装卸、包装和堆存等服务,对空运出口货物进
行装箱、打托、包装等服务。
④仓库运营概况
公司经营仓库分为两类,分别为自有仓库和租赁仓库,主要接受化工客户
的委托存放化工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作了
定性或定量的分类原则规定,将厂房及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划分为以下 5 类:
仓库类别 项别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1 闪点小于 28℃的液体
爆炸下限小于 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
生爆炸下限小于 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爆或爆炸的物质
甲类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
爆炸的物质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
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1 闪点大于等于 28℃,但小于 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乙类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1 闪点不小于 60℃的液体
丙类
2 可燃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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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类 1 难燃烧物品
戊类 1 不燃烧物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密尔克卫主要运营 3 个自有仓库,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仓库简称 所处地区 仓库类型 建筑面积(m )
上海同发 上海浦东新区同发路 甲类仓库;乙类仓
1 17,115.36
1088 1088 号 库
金港镇保税物流园东区宁
张家港保税
2 波路北侧、厦门路西侧 1、 乙类仓库 3,938.64

2幢
嘉定区武双路 125 弄 18
3 上海武双 18 储存普通货物仓库 16,982.62

⑤定价模式
仓储业务涉及多元化的服务内容,不同品名的化工品皆有不同的仓储存放
规则和装卸的要求,不同客户也有不同的服务要求。分销中心 DC 业务一般按
照存放货物的仓储类型、仓库面积为基础,按照货物数量所占仓储的面积以及
存放时间收取一定比例金额的仓储费用;外贸仓储 CFS 业务一般按照理货装卸
的集装箱数量和托盘数量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收费的标
准,进行市场化管理。
公司仓储业务的定价综合考虑了建造成本、租赁成本、同类仓储市场价格水
平、其他附加费用、管理成本、化工品类别、人工费用等因素。发行人收费项目
较多,包含货物进出仓、存放、分拣、包装、移库位、打托、贴唛、熏蒸费等各
项费用。简化处理后,发行人仓储业务主要以仓储面积为依据计算仓储收入,计
算公式如下:
仓储收入=单位仓储面积价格(元/平方米/天)×租赁面积×租赁天数×化
工品品类系数+进出仓及其他附加费用;
发行人运营的仓库包括自有仓库和租赁仓库,由于储存不同类别化工品的
仓库消防、安全等级有所不同,一般而言,甲类仓库和乙类仓库存放的化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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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品类系数高于其他类别。不同地区受当地地价以及仓库租赁价格的影响,其
基础单位仓储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3)运输业务
①采购模式
公司运输业务是指境内化工品道路运输业务,按照运输车辆配载方式划
分,运输业务分为集运和配送两类。其中集运是指运输标的为各类集装箱的运
输业务,配送是指运输标的为各类包装货物的运输业务。
道路运输业务以采购外部车队运力为主,同时还包括采购车辆运输过程所
需的油料等。公司根据运输路线和产品属性的要求,综合考虑成本、资金问题
以及在其他重点省市区域的业务发展需要,采购外部化工品运输车队,补充公
司运力,保证货物门到门运输,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需要。目前,公司集运业
务以自有车辆运输为主,自有运力不足时采购外部集装箱/集装罐运输车辆;配
送业务以采购外部运力为主。
公司对采购外部车队设置基本标准,集运业务外部车队需能够提供港口提
取空箱、运送集装箱进港、集装箱船边直装、门点运输业务能力,配送业务外
部车队需能提供与公司业务匹配城市干线运力,及少量同城门点配送运力;同
时综合考量车队的运输资质、服务标准、安全因素以及报价。经过内部审核通
过的外部采购车队将与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一般是一年。通过甄选
供应商并定期进行 KPI 考核,公司与优质供应商长期合作,拓宽了公司的运输
网络覆盖面,实现货物安全及时的运达。
②服务模式
道路运输是境内化工品货物转移的主要交通运输方式,是化工供应链的重
要环节,起到桥梁作用。公司以自购运输车辆和采购外部运营车队的方式组建
境内运输业务部门运力。
通过国内道路运输,实现货物从港口到仓库、从仓库到终端用户、从生产
厂商/贸易商到仓库的多线路门到门流转。公司拥有自购运输车辆,聘用并培训
专业化工品运输司机,保证了运输服务质量的高标准;对自购和采购车队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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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保证车辆调度管理的高效率,为客户提供周到、安全、及时的货物运送
服务。
根据不同品名化工品运输的特别要求,公司还运营具备特殊功能的运输车
辆及特殊装载设备以满足各类用途。公司提供冷藏保温箱的运输、自卸式集装
箱卡车运输、海关监管的白卡运输、集装罐运输、空气悬挂及鹅颈低平板运输
等。此外,公司对运输车辆配备 GPS 及操作移动端,对车辆位置实时跟踪,监
控运输安全。在货物送达后,司机通过移动端反馈信息,确认收货,为公司管
理和客户查询提供更加便捷的方式。
公司运输业务按照运载方式的不同,分为集运业务和配送业务,集运业务
是指运输标的为集装罐和各类集装箱的运输服务,配送业务是指运输标的为各
类包装货物、零担货物的运输服务。
A.集运业务
集运业务主要围绕货运代理业务,配合外贸仓储 CFS,提供境内化工品集
装箱和集装罐的运输服务。集运业务作为货代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成出口
货物从仓库或生产工厂到港口、进口货物从港口到最终用户/仓库的运输工作。
集运业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可分为进口集运、出口集运以及内贸门到门集
运。进口集运业务是指集运车辆按照送货单上的进口计划提箱时间和门点作业
时间,从港口将集装箱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出口集运业务是指根据客户要求
或外贸仓储 CFS 部门的指令,去指定船公司集装箱堆场提取空集装箱,而后将
装好货物的重集装箱运入港口,完成进港任务;内贸集运业务是指集运车辆按
照送货单上的进港计划提箱时间和门点作业时间,将集装箱从中转仓库运输至
内贸码头,或是国内任意两点间的各类集装箱运输。
B.配送业务
公司配送业务通常与分销中心相配合,承担国内公路包装货物运输(包括整
车、零担配送)职责。公司配送业务内设三级运输网络进行管理,一级网络为省
际间干线运输业务,二级网络为省内城市之间专线运输业务,三级网络为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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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业务。通过将配送业务按线路划分进行管理,可以更好管理不同区域的运
输车队,优化运输路线并配置成本最优的配送车队。
配送业务所采用的运输车型及运输方式比较灵活,一方面根据化工品需求
厂商的用料配比,车辆可按时按量从分销中心一次运载不同品名的化工品货物
至客户工厂,降低厂商运输成本、合理匹配用料需求;另一方面,根据化工品
生产厂商的需求,安排车辆至工厂将货物运至分配中心进行存放。通过“门到
门”运输服务,便捷了终端客户的货物需求同时也降低生产厂商的货物周转。
③销售模式
公司集运业务主要围绕公司自身货代业务和仓储业务提供服务,配送业务
面向化工品生产商开展直销,提供配套的境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一般来说,
运输业务接受客户的指令和委托,根据货物的包装、数量、运输要求安排合适
的车辆,配合完成境内货物流转的道路运输服务。
④定价模式
运输业务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运送化工品货物的线路、重量、货物品类、
油耗、人员、车辆折旧等成本作为计价基础,结合运输车型及市场价格综合计
算含桥境费及税费在内的每车每公里运价(车/公里),并按照单程距离的长短
进行阶梯式定价。此外,特种货物运输价格在一般货物运输价格基础上上浮一
定比例。
运输业务定价综合考虑了运输路程、货物重量、货物体积、化工品类别、车
型、管理成本、其他附加费用、人工费用、油价波动等因素,主要以货运计费重
量和运输路程为依据计算运输收入,简化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配送业务:运输收入=单位运输价格(元/吨/公里)×实际运输路程(公里)
×货物吨位数×化工品品类系数+其他附加服务费
集运业务:运输收入=单位运输价格(元/TEU/公里)×实际运输路程(公里)
×集装箱数量×化工品品类系数+其他附加服务费
发行人集运业务相较配送业务的其他附加服务费占比较高。此外,危险化
学品的品类系数高于普通化学品的品类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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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工品交易业务
公司基于 20 年来完善、专业的化工物流交付能力,近年来逐渐向产业链上
下游延伸,逐步开拓化工品交易服务。
(1)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进行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的线下化工品交易业务,具体经营模
式有两种:①公司通过化工品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积累,了解部分化工品
原料/产成品在不同地域市场售价的不同,或者在同一地域市场中不同时点的售
价不同等信息,利用地域差异或时间差异产生的商品价差,赚取商品价差获得
利润;②在化工品交易板块开拓的新客户以及部分现有客户提出采购或销售需
求后,公司以自身名义购入商品,并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市场信息、价格协调、
交货协调、货物进出口物流全程安排、结算等服务,最终将商品销售给客户或
客户指定的购买商,从中赚取服务费及商品价差。
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和培育化工品线下分销和线上电商平台业务模式下的
化工品交易业务,以顺应互联网消费习惯在化工品交易上的逐步转化。
(2)采购模式
公司化工品交易业务的采购模式可以分为非意向性采购和意向性采购两
种:①非意向性采购是指根据对化工品市场供需情况及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
在没有与目标客户签署书面订单合同或者确定购买意向的情况下择机采购,以
争取较低成本,以便未来取得较高利润;②意向性采购是根据已有客户的书面
委托或者确定购买意向,采购符合其要求的化工品。
目前公司非意向性采购规模相对较高,为了控制价格变动风险,公司通常
仅对熟悉的商品采用非意向性采购模式,目前公司非意向性模式下采购的化工
品以各类钛白粉和钛精矿为主。公司对非意向性采购的产品的价格走势规律、
季节性规律、波动幅度规律、上下游库存情况、订单计划、当时的产业景气情
况、产业政策等都有一定的了解和研究,且非意向性采购模式下的审核、控制
严格,观察和决策时间较长。
(3)销售模式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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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化工品交易业务的目标客户主要为化工品生产商或者贸易商。
由于目标客户对各类化工品的需求具有较明显的差异,公司采取直接销售
的策略,在市场上寻找潜在目标客户以及部分现有物流客户采取直接上门销售
为主,以有竞争力的价格为支撑,以高效、安全的全程物流服务为保障,不断
争取目标客户。通过为现有客户提供完善的化工品交易服务,可为公司在争取
其他潜在目标客户提供互动支持。
(4)盈利模式
公司化工品交易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赚取的产品价格波动的差额收益。
由于化工品交易业务的竞争较为激烈,公司提供的配套服务收取的服务费收费
标准参照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从事化工供应链服务,通过提供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以及化工品交易
平台,为化工行业客户实现在流通领域的价值提升。化工供应链管理在我国基
本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大部分的化工物流企业还停留在提供基础物流服务阶
段,公司处于潜力较大且对物流服务专业度较高的市场。
公司经过近 20 年的业务发展和行业积累,已迅速成长为化工供应链行业内
的重要企业之一。公司于上海正式开展业务,先后被授予上海交通运输和港口
管理局 AAA 诚信企业、公路危险品运输 AAA 企业、AEO 高级认证企业、国际
货运代理质量 AA 认证,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为 2015 年度中国化工物流
30 强企业。目前,公司作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分会的副会长单位和
中国仓储协会危险品仓储分会的副会长单位,应邀参加了国家标准《常用化学危
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的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化工物流行业标准化
发展。
公司现有客户以国内外大型化工企业为主,核心客户包括巴斯夫、陶氏化
学、佐敦涂料、阿克苏诺贝尔等全球大型化工企业。公司为化工行业客户提供
定制化、专业化的化工供应链服务,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和积淀,公司在业内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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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良好的口碑及品牌价值,使公司成为国内化工物流供应链行业的优秀企业之
一。
目前,A 股上市公司没有与公司业务完全一致的公司,公司面临的竞争主
要来自三个方面:综合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竞争、化工物流综合服务商的竞争和
化工品交易服务商的竞争。
1、综合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竞争
公司主要服务于化工企业,为其提供一站式物流以及化工品交易平台等供
应链服务,因此与其他国内综合供应链服务企业以及国际供应链服务企业存在
一定竞争。国内综合供应链服务领域的代表企业有天顺股份、华贸物流等上市
公司,国际综合供应链服务领域的代表企业包括全球货运有限公司
(Schenker)、泛亚班拿集团(Panalpina)、嘉里大通(Kerry Logistics)等,这
类企业拥有资深的经营理念和较为广阔的物流网络覆盖领域,接单行业覆盖面
广,但是对于化工物流领域,由于受到资质和经验等限制,其承接的化工品品
类受到限制。因此,该类企业在国内化工物流行业中的竞争力有限。
2、化工物流综合服务商的竞争
公司专注从事化工供应链服务,在该细分领域的其他综合物流服务商与公
司直接构成竞争关系,这类竞争者主要来自中外大型化工综合物流服务商,如
百运达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BDP)、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保税科技、恒基达鑫、上海北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等。
3、化工品交易服务商的竞争
公司近两年逐步将服务延伸至化工品交易领域,目前运营线上“零元素”
化工云电商平台以涂料、染颜料、表面活性剂和制冷剂四大品类常用化工品的
交易为试点,同时公司拓展线下化工品的分销渠道“您身边的化工便利店”。
在化工品交易领域,因一般电商交易平台的配套物流服务商受到化工品物流资
质限制,化工品交易板块的竞争者主要是国内专业化工品电商平台及全球化工
500 强企业在华经销商等,如化塑汇(http://www.huasuhui.com/)、摩贝化学品
电商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molbase.cn/)、南京古田化工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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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罐箱设
备、办公设备及其他。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固定资产净值为
10,810.22 万元。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14,240.86 万元。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罐箱设备、办
公设备及其他。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主要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8,519.54 3,054.10 - 5,465.44 64.15%
机器设备 1,358.20 868.39 - 489.81 36.06%
运输工具 6,668.95 3,583.74 - 3,085.21 46.26%
罐箱设备 4,052.88 2,642.21 - 1,410.67 34.81%
办公设备及其他 1,166.35 807.26 - 359.09 30.79%
合计 21,765.92 10,955.70 - 10,810.22 49.67%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2、房屋及建筑物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
下:
序 建筑面积 地类
权利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坐落
号 (平方米)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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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 沪房地浦字(2016)
1 17,115.36 工业 老港镇同发路 1088 号
工储存 第 288575 号
张家港密尔 金港镇保税物流园东
张房权证金字第
2 克卫化工物 3,938.64 仓储 区宁波路北侧、厦门路
0000274158 号
流 西侧 1、2 幢
沪房地嘉字(2011) 嘉定区武双路 125 弄
3 上海静初 6,002.66 厂房
第 003599 号 18 号
沪房地嘉字(2011) 嘉定区武双路 125 弄
4 上海静初 10,979.96 厂房
第 003601 号 18 号
(2)发行人及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租赁物业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主要租赁物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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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
序 统一社会信用代 租赁 房产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股东 租赁地址 产权证 租金
号 码/身份证号码 用途 用途 (年.月.日) (㎡)
(元/月)
仓储租赁
上海市浦东 1,326,693.
密尔克 存放普 沪房地浦字
上海国汇物流有 91310115071175 新区泥城镇 2017.10.10- 90(每年
1 卫化工 鲁萍、王雪萍 通化学 仓储 (2014)第 40,386.42
限公司 8448 秋祥路 153 2022.9.30 租金上涨
储存 品 216540 号
号 3%)
密尔克 CHINA 上海市松江 存放普 沪房地松字 2016.05.01
上海松江普洛斯 91310000787895 LOGISTICS 至
2 卫化工 区松蒸公路 通化学 工业 (2013)第 6,280 184,444
仓储有限公司 011R HOLDING XVI
储存 SRL 1289 号 品 002676 号 2018.06.30
13,320 328,600
广州市白云 存放
密尔克 2017.11.1
(土地) 后续按上
44011119771121 区太和镇石 普通 至
3 卫化工 谢永钳 / 集体土地 年月租金
**** 湖村镇东路 化学 10,850
储存 2022.3.14 增加百分
自编 138 号 品
(建筑) 之六收取
广州市白云 军房租证
密尔克 存放普 办公 2016.05.01
广州市博涛物流 91440111556661 区太和镇百 (2016)广粤
4 卫化工 张琴、张涛 通化学 厂房 至 7,400 206,904
有限公司 3731 足桥 10 号 字第 000355
储存 品 仓库 2018.11.30
A12 号 号
广州市花都 储存危 50,000
密尔克 2011 穗房租 2017.07.01
广州市宝益物流 91440114MA59 陈伟庆、秦朝文、 区狮岭镇 险化学 仓库 (土地)
5 卫化工 证字第 至 813,379
有限公司 A58R4U 宋云蛟 1285 坐落 A 品(甲 物流 17,686(建
储存 (NO11)号 2019.02.03
区 类、乙 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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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
序 统一社会信用代 租赁 房产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股东 租赁地址 产权证 租金
号 码/身份证号码 用途 用途 (年.月.日) (㎡)
(元/月)
类)
物流中转、办公租赁
浦东新区华 2014.01.01 至
密尔克卫投资合 91310115698799
1 发行人 陈银河、慎蕾 佗路 68 号 8 办公 未取得产权证 3,249.09 350,000
伙 730L 2018.12.31
号楼
青岛市市南
区香港中路 青房地权市 2017.11.1 至
青岛密 中化资产管理公 91370202553988 全民所有制分支
2 20 号黄金广 办公 办公 字第 373030 300 22,937.50
尔克卫 司青岛分公司 872B 机构(非法人) 2018.10.31
场北楼 15 层 号
1512 房间
南京市中山 宁房权证白
32010419810515 非住 2018.03.01 至
3 发行人 杨旭 / 南 路 49 号 办公 转字第 118.34 14,398
**** 宅 2019.02.28
19-C7 233381 号
宁波市江东 甬房权证江
33262719761228 区彩虹北路 东字第 2016.11.08 至
4 发行人 林岳华 / 办公 办公 117.64 9,700
**** 48 号波特曼 200608986 2018.11.17
1006 室 号
密尔克 邓小军、任伟、 广 州 市 天 河 粤房地权证
广州三新实业有 91440101191062 2017.07.01 至
5 卫广州 张洁茜、高敏玲、 区 黄 埔 大 道 办公 办公 穗字第 166.3 15,798.5
限公司 65XL 2018.08.29
分公司 樊均辉、张洁扬、 西路 33 号 16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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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
序 统一社会信用代 租赁 房产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股东 租赁地址 产权证 租金
号 码/身份证号码 用途 用途 (年.月.日) (㎡)
(元/月)
金勇、李智、安 楼C房 号
超、张明园
53010319811226 昆明市盘龙 昆 国 用
付正浩
密尔克 **** 区二环东路 ( 2008 ) 第
2017.06.10 至
6 卫昆明 / 下河埂江东 办公 办公 00177 号、预 188.47 10,090.00
2018.06.09
分公司 44010219830511 时代ⅡA 庄 售 备 案 昆
艾恬
5244 1401 室
天津市河东
区十一经路
天津市商业建设 房地证河东
密尔克 大光明桥下 其他
天津天星置地发 91120102600601 发展有限公司、 字 第 2017.11.13 至
7 卫天津 “天星河畔 办公 商服 130.89 13,743.45
展有限公司 360N 新加坡金城兴海 020216184 2018.11.12
分公司 广场”第 18 用地
外私人有限公司 号
层第 1 单元
写字间
车辆运 10,000
天津东方华泽能 204 国道与青 输临时 (土地)
青岛密 91370202553988 全民所有制企业 2017.09.01 至
8 源科技有限公司 兰高速王台 停车、 集体土地 12,700
尔克卫 872B 分支机构 2018.08.31 1,772
青岛分公司 出口交界处 货物装
卸中转 (建筑)
俞炳千、俞漪立、 上 海 市 闵 行 停车 地方 6,500
沪房地闵字 2017.07.01 至
赣星物 上海丽江实业有 91310112133331 王爱平、姜毅、 区 江 川 路 场、货 普通
9 (1997)第 (土地) 86,901.78
流 限公司 751P 李萍、李培峰、 1425 弄 28 号 物中转 仓库 2019.05.31
013192 号 3,036
陆林荣、上海市 站 用地
1-2-59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最近一期
序 统一社会信用代 租赁 房产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股东 租赁地址 产权证 租金
号 码/身份证号码 用途 用途 (年.月.日) (㎡)
(元/月)
闵行区马桥镇金 (建筑)
星村村民委员会
张家港市金 张房权证金 2017.1.1 至
密尔克 临时停
张家港兴盛仓储 91320592088010 港镇中华路 字 第 2018.3.31(到
10 卫化工 王萍 车、货 工业 3,000 62,050
有限公司 384H 东侧、港丰路 0000311836 期无异议顺
运输 物调转
北侧 3 幢 号 延一年)
天津市宝坻 房地证津字
密尔克
天津富力达运输 91120224581310 区大口屯镇 堆存场 第 2017.9.1 至
11 卫化工 曹红、杨锦旭 工业 3,000 42,000
有限公司 049L 津围公路东 地 11501120022 2019.8.31
储存
侧 7号
1-2-60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租赁的物业中,除涉及集体土地
无产权证书的三处物业以及向密尔克卫投资租赁的办公用房无产权证书以外,其
他出租方均取得了产权证书或者租赁许可证。
3、租赁房产涉及集体土地的情况
租赁物业中涉及集体土地的主要有以下三处:
(1)广州太和仓库
广州太和仓库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石湖村镇东路自编 138 号,由谢永钳
出租给发行人子公司陕西迈达用于普通化学品仓库经营,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止。
依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政府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临时经营场所
使用证明》,确认陕西迈达使用的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石湖村镇东路自编 138 号
房屋可临时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允许经营的项目有:普通货运、普通
货物仓储;仓储租赁;危险货物运输,代办货物运输手续等,该证明有效期限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有效期满继续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的,可办理续
期手续,且租赁双方已就本次租赁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用途为工业仓
储用房。
陕西迈达租赁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石湖村镇东路自编 138 号的土地及
地上建筑物系用于普通化学品仓库经营,与《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及租赁登
记备案确认的场地用途一致。
(2)青岛物流中转站
青岛物流中转站位于胶南市黄山经济区 204 国道以东与青兰高速王台出口
交界处,由天津东方华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出租给发行人子公司青岛
密尔克卫,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止。
依据胶南市黄山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山经济区管委会”)与殷
延信于 2001 年 1 月 18 日签署的《协议书》,确认位于 204 国道以东与青兰高速
王台出口交界处的土地系黄山经济区管委会自愿交由殷延信使用,该地块为建设
企业用地。依据黄山经济区镇村建设中心于 2009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
1-2-6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确认天津东方华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租赁殷延信的土地房屋进行生
产经营,符合黄山经济区工业用地规划。依据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局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天津东方华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
岛分公司租赁殷延信的土地房屋进行生产经营,该宗房屋建设符合黄岛区工业用
地规划。
青岛密尔克卫租赁位于胶南市黄山经济区 204 国道以东与青兰高速王台出
口交界处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系用于车辆运输临时停车、货物装卸中转,租赁使
用用途符合土地工业规划。
(3)闵行物流中转站
闵行物流中转站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 1425 弄 28 号,由上海丽江实业有
限公司出租给发行人子公司赣星物流,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根据“沪房地闵字(1997)第 013192 号”《房地产权证》,该场地的权属性
质为集体土地,用途为地方普通仓库用地,权利人为上海丽江市实业有限公司。
赣星物流租赁闵行区江川路 1425 弄 28 号的场地和建筑物用于车辆运输临时
停车、货物装卸中转等,租赁使用用途符合该土地规划用途。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中涉及集体土地的三处物业,其租赁使用
用途与当地土地使用规划一致,其租赁使用用途符合土地用途。
4、租赁房产面积的占发行人房产面积的比例、租赁合同稳定性
根据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分为两
类,一类为用于仓储化学品、货物等的仓库,另一类为用于日常经营的办公场地
及物流周转场地。
2017 年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月均运营自有仓库的建筑面积为 25,299.66 平
方米,租赁仓库面积占发行人总运营仓库面积 78.58%。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与仓库出租方签署的合同均在有效
期内,合同正常履行,不存在即将到期的租赁仓库。发行人按期向出租方支付租
金,出租方与发行人续签合同难度不大。此外,市场上普货仓库数量较多,替代
1-2-6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性较高,如若出租方无法与发行人续签合同,发行人寻找替代普货仓库较为容易,
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的办公场所、物流中转站均为租赁物业,租赁合同均在有效期内,租
赁协议合法有效、履行情况正常。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陈银河、慎蕾及李仁莉出
具承诺函,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于上市前租赁的物业在租赁期内
因权属问题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需要搬迁并遭
受经济损失、受到有权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其他第三人追索的,其本人将承担
赔偿责任,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
5、发行人向密尔克卫投资合伙租赁房屋的情况
(1)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密尔克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与上海密尔克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密尔克
卫投资合伙”)签署的租赁合同,该物业具体租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用途 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上海密尔克卫投 上海市浦东 3,249.09 2014.1.1 至
资合伙企业(有限 密尔克卫 办公 新区华佗路
平方米 2018.12.31
合伙) 68 号 8 号楼
发行人租赁该物业的定价原则及租金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合同将支付
实际支付租金情况
关联交易定价 租金情况
租赁房屋地址
原则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8 年度
度 度 度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 参照市场价格
456.00 420.00 384.00 300.00
路 68 号 8 号楼 协商定价
按照合同的约定,租赁该物业的单位租金逐渐上升,具体价格如下表所示:
租赁房屋地址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 3.90 元/天/每 3.59 元/天/每平 3.28 元/天/每平 2.56 元/天/每平
路 68 号 8 号楼 平方米 方米 方米 方米
2015 年至今,张江地区的办公物业的平均租金逐年上涨。根据上海地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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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业租赁价格上涨的走势,发行人向上海密尔克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租赁
支付的租金逐年上升符合上海市物业租赁的客观情况;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的办
公楼日租金与张江区部分独栋办公楼目前的日租金相近,且发行人已就上述交易
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综上,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的位于华佗路 68 号 8 号楼的物业定价公允,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发
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如下:
序 土地使用权 面积 地类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坐落 终止日期
号 证书号 (平方米) /用途
沪房地浦字
密尔克卫 老港镇同发路
1 (2016)第 288575 72,104.00 工业 出让 2056.12.30
化工储存 1088 号

张家港密
张国用(2013)第 张家港保税物流
2 尔克卫化 8,404.50 仓储用地 出让 2058.5.29
0380015 号 园区东区
工物流
沪房地浦字
老港镇 17 街坊
3 鼎铭秀博 (2013)第 237519 27,373.60 工业用地 出让 2063.8.8
7/48 丘

营口仙人岛能源
盖州国用 2015 第
4 辽宁鼎铭 40,102.00 仓储 出让 化工区,国营盖 2061.4.18
018 号
州海防林场
张国用(2009)第 江苏扬子江国际
5 巴士物流 20,882.80 仓储用地 出让 2058.10.30
380008 号 化学工业园
张国用(2011)第
6 巴士物流 6,667.00 仓储用地 出让 金港镇德积村 2061.6.8
0380008 号
1-2-6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张国用(2013)第
7 巴士物流 13,117.00 仓储用地 出让 金港镇德积村 2063.5.5
0380008 号
陕(2016)铜川市
其他商服 铜川市印台区印
8 铜川鼎铭 不动产权第 16,375.00 出让 2052.5.30
用地 台办柳湾村
0000564 号
陕(2016)铜川市
铜川市印台区印
9 铜川鼎铭 不动产权第 17,331.90 街巷用地 出让 2064.9.29
台办柳湾村
0000565 号
沪房地嘉字
1 嘉定区武双路
上海静初 (2011)第 003599 10,163.00 工业 出让 2056.7.11
0 125 弄 18 号

沪房地嘉字
1 嘉定区武双路
上海静初 (2011)第 003601 20,781.00 工业 出让 2056.7.11
1 125 弄 18 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位于老港镇同发路 1088
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之房产已抵押,用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
贷款,抵押权人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登记证明号为沪(2017)浦
字不动产证明第 14000579 号,最高债权限额为 11,500 万元,债权发生期间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目前抵押合同及其对应的银行借款合同正
常履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鼎铭秀博位于老港镇 17 街坊 7/48 丘的土
地使用权及其上之在建工程已抵押,用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
贷款,抵押权人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登记证明号为沪(2017)浦
字不动产证明第 14076184 号,最高债权限额为 5,000 万元,债务履行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抵押合同及其对应的银行借款合同正常
履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上海静初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
署了《融资回租合同》,上海静初以其位于嘉定区武双路 125 弄 18 号的厂房(编
号:沪房地嘉字(2011)第 003599 号)以及相关仓库物流设施为租赁物件,租
赁物件转让金额为 2,100 万元,租赁期为 36 个月,至租赁期最后一天,上海静
初可以 100 元选择留购租赁物件。目前,前述《融资回租合同》正常履行。
2、商标
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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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及拥有的注册
商标共 4 项,取得方式均为自主申请取得,各项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注册号 注册人 图案 核定使用商品
号 (年.月.日) (年.月.日)
39 类:货运经纪
(发运),运输信
1 1374805 发行人 2010.03.14 至 2020.03.13 息,商品打包,货
运,运输,运输预
订,货物贮存
39 类:货运经纪
(发运),运输信
2 8881232 发行人 2012.03.28 至 2022.03.27
息,商品打包,运
输预订,货物递送
39 类:商品打包,
灌装服务,货物贮
存,运输,物流运
2148125 慎则化
3 2017.11.21 至 2027.11.20 输,运输预订,货
0 工科技
运,货物递送,货
物发运,运输经
纪,货运经纪
41 类:安排和组
织学术讨论会;安
排和组织会议;安
2148124 慎则化
4 2017.11.28 至 2027.11.27 排和组织大会;组
8 工科技
织文化或教育展
览;安排和组织专
题研讨会
发行人拥有的 4 项注册商标主要标识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办公场所、仓
库、车辆及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工具,使发行人提供的服务区别于其他同行业
竞争者,有利于宣传公司服务、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公司服务和产品的辨识度。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及拥有的专利
共计 13 项,取得方式均为自主申请取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限为自专利申
请之日起十年,各项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权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对应业务环节
人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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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 便装活动
货车修
1 卫化工 式龙门吊 实用新型 201520773497.0 2015.10.08 2016.02.17

储存 架
运输
密尔克 轻便式重
货车修
2 卫化工 型车辆转 实用新型 201520773600.1 2015.10.08 2016.02.17

储存 向节压床
密尔克
装卸货
3 卫化工 登车桥 实用新型 201520773590.1 2015.10.08 2016.02.17

储存
密尔克
堆叠木托 托盘、
4 卫化工 实用新型 201520773614.3 2015.10.08 2016.02.17
盘 仓储 货架
储存
一种安全
密尔克
智能化的 安全保
5 卫化工 实用新型 201521023205.8 2015.12.11 2016.05.04
危化品仓 障
储存

用于集装
密尔克
罐卸货的 提高作
6 卫化工 实用新型 201520780607.6 2015.10.10 2016.02.17
加长快速 业效率
储存
接头
密尔克
集装罐的 提高作
7 卫化工 实用新型 201520780975.0 2015.10.10 2016.02.17
灌桶器 业效率
储存
密尔克
集装罐的 培训展
8 卫化工 实用新型 201520780639.6 2015.10.10 2016.02.17
展示罐 示
储存
密尔克 集装罐的
安全质
9 卫化工 气体干燥 实用新型 201520780972.7 2015.10.10 2016.02.17 集装
量管控
储存 器 罐
密尔克
螺栓松动 安全质
10 卫化工 实用新型 201520785460.X 2015.10.12 2016.03.02
警示器 量管控
储存
一种集装
鼎铭秀 安全质
11 罐气密性 实用新型 201620631515.6 2016.06.24 2017.02.08
博 量管控
检测器
一种新型
鼎铭秀 提高作
12 粉末集装 实用新型 201620631516.0 2016.06.25 2016.12.14
博 业效率

鼎铭秀 一种集装 提高作
13 实用新型 201620631517.5 2016.06.26 2016.12.14
博 罐灌瓶器 业效率
发行人拥有的 13 项专利主要应用于运输和仓储等经营环节,相应专利的使
用有利于提升发行人在相关业务环节的实施效率、过程管控及安全保障,有助于
发行人向客户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
4、发行人所使用的专利和商标权属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商标、专利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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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行申请、合法取得并拥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商标、
专利不存在诉讼或其他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
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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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相关的资质证书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开展经营相关业务许可资质的具体内容、有效期、取得方式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
体影响如下: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有效期(年.月.日) 发证机关
沪安监管危经许[2018]200908 密尔克卫化工储 仓储经营、批发(带存储设 上海市安全监督管
1 申请获批 至 2019.8.15
(C) 存 施) 理局
沪(松)安监管危经许 上海市松江区安全
2 慎则化工科技 批发(不带储存设施) 申请获批 至 2020.8.13
[2017]202383(Y) 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
3 苏(苏)危化经字(张保)00058 张家港密尔克卫 危险化学品经营 申请获批 至 2021.3.29
区管理委员会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发证机关
(年.月.日)
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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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发证机关
(年.月.日)
第二类(易燃气体),第四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剧毒品,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第八类(腐蚀性
沪浦交运管许可 物质(强腐蚀性)),第六类(毒性物质),第五类(有机 上海市浦东新
密尔克卫
1 字 310115020324 过氧化物),第五类(氧化性物质),第四类(易于自燃的 申请获批 至 2018.11.6 区建设和交通
化工运输
号 物质),第四类(易燃固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二 委员会
类(毒性气体),第二类(非易燃无毒气体),普通货运,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上海市浦东新
沪交运管许可浦 密尔克卫 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危
2 申请获批 至 2020.6.22 区城市交通运
字 310115020324 化工运输 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输管理局
鲁交运管许可青
青岛密尔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2 类 2 青岛市道路运
3 字 370211004826 申请获批 至 2019.12.7
克卫 项、3 类、4 类、5 类、6 类 1 项、8 类、9 类) 输管理局

危险货物运输(2 类 2 项);危险货物运输(2 类 3 项);
危险货物运输(3 类);危险货物运输(4 类 1 项);危险
陕交运管许可铜 货物运输(4 类 2 项);危险货物运输(4 类 3 项);危险
铜川市道路运
4 字 610201000597 陕西迈达 货物运输(5 类 1 项);危险货物运输(5 类 2 项);危险 申请获批 至 2019.3.23
输管理处
号 货物运输(6 类 1 项);危险货物运输(8 类);危险货物
运输(9 类);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道路普通货物
运输
沪交运管许可市 普通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类(易燃气体)、第二类
(非易燃无毒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 申请获批 上海市城市交
5 字 310000001215 赣星物流 至 2019.2.3
固体)、第四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五类(氧 通运输管理处

化性物质)、第五类(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性物质)、
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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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发证机关
(年.月.日)
第八类(腐蚀性物质(强腐蚀性))、第八类(腐蚀性物质
(弱腐蚀性))、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除剧毒
品]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2 类
津交运许可西字 天津市道路运
6 天津隆生 1 项、2 类 2 项、3 类、4 类、5 类、6 类 1 项、8 类、9 类) 申请获批 至 2018.08.13
120103300182 号 输管理处
(剧毒化学品除外)
粤交运管许可穗
广州密尔 危险货物运输[3 类、8 类、9 类、6 类 1 项、6 类 2 项],禁运 广州市交通运
7 字 440100115596 申请获批 至 2021.12.31
克卫 爆炸品、剧毒化学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 输管理局

穗交货备案字 陕西迈达
广州市白云区
8 (白)[2018]02 号 广州分公 普通货运 备案 至 2019.3.23
注 交通管理总站

注:陕西迈达广州分公司所持有的是《道路货运企业设立分公司审核备案表》
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有效期 发证机关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商务部
1 10036305 发行人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备案 —
(上海市)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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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有效期 发证机关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内森集装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商务部
2 00052636 备案 —
罐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上海市)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张家港密 商务部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3 00066729 尔克卫化 备案 —
工物流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江苏省)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青岛密尔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商务部
4 10002523 备案 —
克卫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青岛市)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商务部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5 00064355 广西慎则 备案 — (广西自治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区)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
商务部
6 10053388 天津隆生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备案 —
(天津市)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特殊项目:多式联运
7 00012257 密尔克卫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备案 —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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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有效期 发证机关
重庆分公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重庆市)
司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密尔克卫 商务部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8 00030561 天津分公 备案 —
司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天津市)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密尔克卫 商务部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9 00010000 广州分公 备案 —
司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广州市)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密尔克卫 商务部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10 00031262 营口分公 备案 —
司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辽宁省)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密尔克卫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商务部(江苏
11 00020225 张家港分 备案 —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省)
公司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密尔克卫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商务部
12 00018308 南通分公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备案 —
司 (江苏省)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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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有效期 发证机关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密尔克卫 商务部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13 00013238 昆明分公 备案 —
司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云南省)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密尔克卫 商务部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14 00044659 南京分公 备案 —
司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南京市)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
密尔克卫 商务部
货物类型:一般货物,过境运输;
15 00039248 宁波分公 备案 —
司 服务项目: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 (宁波市)
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4、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有效期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发证机关
(年.月.日)
从事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
1 SMTC-NV01336 发行人 申请获批 至 2020.04.04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的无船承运业务
5、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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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发证机关
(年.月.日)
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
1 HD30252 发行人 申请获批 至 2019.08.19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
6、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有效期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发证机关
(年.月.日)
1 3109980262 发行人 报关业务 申请获批 至 2020.2.26 上海海关
2 3118962105 慎则化工科技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申请获批 长期 松江海关
3 3215660020 张家港密尔克卫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申请获批 长期 张家港保税区海关
4 321568Z001 密尔克卫张家港分公司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 申请获批 至 2019.9.6 张家港保税区海关
7、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有效期 发证机关
1 3100910119 发行人 代理报检 备案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 3100672896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代理报检 备案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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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有效期 发证机关
3 3100638170 慎则化工科技 代理报检 备案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 3200910436 密尔克卫张家港分公司 代理报检 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8、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有效期 发证机关
1 02206615 慎则化工科技 —— 备案 —— 商务部(上海)
2 01832858 张家港密尔克卫 —— 备案 —— 商务部(江苏张家港)
9、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有效期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发证机关
(年.月.日)
第三类(甲苯 500 吨/年、丙酮 500 吨/年、
经营备案证明(沪松江) 慎则化工 上海市松江区安全生
1 盐酸 500 吨/年、甲基乙基酮 500 吨/年、硫 申请获批 至 2019.10.9
3J31011700059 科技 产监督管理局
酸 500 吨/年、高锰酸钾 500 吨/年)
经营备案证明(沪) 慎则化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
2 第二类(乙醚) 申请获批 至 2019.2.15
2J310000000517 科技 管理局
10、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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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发证机关
(年.月.日)
(沪浦)印证字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广
1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包装装潢印刷 申请获批 至 2018.3.31
2502003920000 号 播影视管理局
(沪浦)印证字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良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广
2 包装装潢印刷 申请获批 至 2018.3.31
2502003922501 号 欣路分公司 播影视管理局
11、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备案)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有效期 发证机关
www.0element.cn 上海市通信管理
1 沪 ICP 备 15051549 号 慎则化工科技 申请获批 ——
www.0elem.com 局
12、保税区外汇登记证
序号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资质内容 取得方式 有效期 发证机关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
代理,普通货物仓储、分拨,与区外有进出口经 国家外汇管理局张
1 3205773210886 张家港密尔克卫 申请获批 ——
营权企业间的贸易,对所存货物进行流通性简加 家港支局
工,与物流相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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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已具备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发行人的资质许可均在有效期
内,发行人资质许可方面不存在瑕疵。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的同业竞
争情况
公司主营现代物流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专业化工供应链服务商,
提供以货运代理、仓储和运输为核心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以及提供化工品
交易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为陈银河,实际控制人为陈银河、慎蕾和李仁莉,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其中“上海演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演智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演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演寂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密尔克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慎则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相异;上海密尔克卫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号:
3102272006483)已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完成注销手续;上海港远货物运输代理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银河之父亲陈金宁控股的企业)已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
完成注销手续;上海惠凡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完成注
销手续;上海密尔克卫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号:3102252022052)已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完成注销。因此,实际控制人陈银河、慎蕾和李仁莉及其直系亲属未通
过该等公司开展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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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银河、慎蕾和李
仁莉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3、其它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陈银河之弟陈银汉在数家公司持股并担任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陈银汉及其配偶毕丽直接持股的企业分别为上海
觅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云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丰水企业管理咨询事
务所(有限合伙)、上海硅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沃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上海天想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亚远化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不存在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或费用
等情形、历史上不存在与发行人资产混同、人员共同、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
标、专利、技术等混同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清晰、相互独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不存
在持有或曾经持有上述 7 家企业股权的情形,上述 7 家企业成立至今的股东情况
如下:
公司设 该等股东目前
公司名称 立时出 目前及过往股东 是否持有发行
资方式 人股权
上海天想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货币 毕丽、沈毅 否
简称“天想物流”)
上海亚远化纺有限公司(天想 天想物流、陈银汉、张彤、张
物流子公司)(以下简称“亚 货币 增宽、沈毅、陈迎光、徐顺美、 否
远化纺”) 徐治远、张叶克
上海觅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陈银汉、赵鹏 否
(以下简称“上海觅钥”)
上海云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陈银汉、赵鹏 否
(以下简称“上海云钥”)
上海丰水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货币 陈银汉、沈毅 否
海丰水”)
上海硅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陈银汉、邹荣治、孙敏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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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下简称“上海硅亮”)
上海沃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陈银汉、朱叶、孙飞 否
(以下简称“上海沃珍”)
发行人于 1997 年 3 月由陈银河和李仁莉以货币出资方式设立,2002 年 5 月
陈银汉受让陈银河持有的对密尔克卫有限 65 万元出资,2005 年 5 月陈银汉将其
对密尔克卫有限的 65 万元出资转回给陈银河,此后陈银汉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此外,2000 年 12 月陈银汉与陈银河、慎蕾共同设立密尔克卫化工储存,陈银汉
货币出资 15 万元(占 10%股权),2005 年 7 月陈银汉将其对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15 万元出资转让给陈银河,此后陈银汉不再持有发行人子公司股权,距今已超
过 10 年。根据陈银汉出具的说明,陈银汉与发行人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转
让相关纠纷。
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不存在由发行人出资设立的情形,除陈银汉外其他股东
不存在曾经或目前在发行人持股的情形,陈银汉自 2005 年之后不再持有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股权,距今已超过 10 年;发行人历史上的股东除陈银汉以外不存在
曾经或者目前在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持股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之间股权清晰、相互独立。
(2)资产独立
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均不存在来源于发行人
的情形。发行人合法拥有与化工供应链业务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专
利权、注册商标、生产设备等主要财产,不存在发行人的前述资产来源于天想物
流等 7 家公司的情形,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业务和生产经营所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发行人独立
拥有,发行人与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之间资产相互独立。
(3)人员独立
截至报告期末,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均未在发行人处兼
职或领薪。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
定,由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机构选举、聘任,不存在在毕丽
和陈银汉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兼职或领薪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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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在毕丽和陈银汉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兼职或领薪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之间人员相互独立。
(4)财务独立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存在与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
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核算、独立进行纳税
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之间财务相互独立。
(5)机构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发行人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
督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配套部
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不存在与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机构混同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之间机构相互独立。
(6)业务独立
①各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情况
经核查相关企业的营业范围,对陈银汉进行访谈,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实际
从事的业务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名称 成立时间 实际从事的业务
号 (万元)
2008 年 02 月
1 天想物流 1,000 化工物流
25 日
天想物流子公司亚 2002 年 12 月
2 200 化工品仓储、集装箱堆存
远化纺 16 日
2015 年 12 月
3 上海觅钥 1,000 互联网市场推广、芯片研发控制
28 日
2015 年 5 月
4 上海云钥 500 互联网市场推广、芯片研发控制
26 日
2010 年 11 月 企业库存管理咨询服务,生产线
5 上海丰水
17 日 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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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1 月 太阳能电站及分布式站点(目前
6 上海硅亮
18 日 尚未开展经营)
2016 年 10 月
7 上海沃珍 200 农产品销售、贸易代理
26 日
作为专业化工供应链服务商,提
1997 年 3 月 供以货运代理、仓储和运输为核
8 发行人 11,435.3984
28 日 心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以及
化工品交易服务
由上表可以看出,除天想物流及其子公司亚远化纺以外,毕丽、陈银汉控制
或参股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亦不存在与发行人
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该等公司不存在与发行人共用采购渠道和销售渠道的情
形。
经核查发行人的银行账户开户资料、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大额资金流水、
纳税申报资料以及财务帐套,结合对陈银汉进行的访谈以及毕丽、陈银汉签署的
确认函,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上述企业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及关联交
易,各公司业务独立开展。
②经营相关的业务资质许可情况
经查阅毕丽、陈银汉控制或参股企业的财务报表、网络查询工商信息及资质
许可信息、网络查询商标信息及专利信息、网络查询企业官方网站,对该等企业
股东陈银汉进行访谈,取得毕丽和陈银汉出具的确认函,并与发行人持有的危险
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照、商标、专利进行比对。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独立拥有完善的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许可;天想
物流及其子公司拥有化工物流相关运输设施设备,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沪安监管危经许【2013】200309(CDFYS));上海觅钥与上海云钥分别拥有 2
项和 11 项互联网业务相关注册商标。
除天想物流及其子公司亚远化纺外,毕丽、陈银汉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不
存在与发行人经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发行人商标、专利、经
营资质等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天想物流及其子公司亚远化纺拥有独立的经营化
工物流相关资质,在资质和业务上不存在使用发行人商标、专利、经营资质等开
展经营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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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采购渠道
除天想物流及其子公司亚远化纺以外,其他由毕丽、陈银汉控制或参股的企
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业务相同或相似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形,因采购对象所处行
业差异较大,不存在共用采购渠道的情形。
A.天想物流
根据天想物流提供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前十大供应商名单
及其交易金额,并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供应商名单进行对比,对陈银汉进行访谈,
取得毕丽、陈银汉的确认函,查阅了发行人的采购合同,走访了发行人主要供应
商,抽查了采购订单,查阅了发行人各业务部门的采购相关制度,并对发行人总
经理进行了访谈。发行人与天想物流拥有独立的采购团队,独立签署采购协议,
采购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认,不存在共用采购渠道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于化工物流行业的特性,天想物流前十大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供
应商存在少量重合的情况,发行人向重叠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发行人采购成本比
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重叠供应商
采购金 营业成本 采购金 营业成本 采购金 营业成本
额 占比 额 占比 额 占比
发行人重叠供应商采购情况
上海金发货运代理有
69.19 0.07 51.22 0.07 19.29 0.04
限公司
鹰邦货运代理(上海)
3.75 0.00 - - - -
有限公司
合计 72.94 0.07 51.22 0.07 19.29 0.04
天想物流重叠供应商采购情况
上海金发货运代理有
106.91 1.57 173.5 2.25 187.97 2.7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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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邦货运代理(上海)
469.10 6.88 441.66 5.73 260.58 3.74
有限公司
合计 576.01 8.45 615.16 7.99 448.55 6.43
发行人与天想物流之间重叠供应商系行业特性,物流公司向航运船公司订舱
需提前支付保证金,而负责国际各航线的船公司众多,如果需要订船订舱的物流
公司向每家船公司支付保证金,则占款过高。因此,为避免前述情况,物流公司
部分通过委托代理机构来订船订舱,且每家代理机构同时接受众多物流公司的委
托。
发行人向上海金发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鹰邦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即时
采购海运出口订船订舱代理服务,通过该代理机构了解海运出口船期,并将订舱
委托和费用确认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该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向船公司
订船订舱,发行人独立与上海金发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且向上海金
发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较小,报告期各期均占发行人采购总额不到
0.1%。发行人与天想物流不存在共用采购渠道的情形。
B.亚远化纺
经查阅亚远化纺提供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前十大供应商名
单及其交易金额,并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供应商名单进行对比,对陈银汉进行访
谈,取得毕丽、陈银汉的确认函,查阅了发行人的采购合同,抽查了采购订单,
查阅了发行人各业务部门的采购相关制度,并对发行人总经理进行了访谈。发行
人与亚远化纺各自拥有独立的采购团队,独立签署采购协议,采购价格均按照市
场价格确认,不存在共用采购渠道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于化工物流行业的特性,亚远化纺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度前十大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供应商存在少量重合的情况,发行人向重叠供应商采
购的采购金额占发行人采购成本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重叠供应商 采购金 营业成 采购金 营业成 采购金 营业成
额 本占比 额 本占比 额 本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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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重叠供应商采购情况
上海锐君实业有限公司 119.18 0.11 140.56 0.19 122.65 0.26
上海通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29.08 0.04 49.99 0.1
上海鑫创物流有限公司 131.87 0.13 104.53 0.14 - -
合计 251.05 0.24 274.18 0.36 172.64 0.36
亚远化纺重叠供应商采购情况
上海锐君实业有限公司 240 5.09 220 6.05 210 17.97
上海通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60 1.27 56 1.54 59 5.05
上海鑫创物流有限公司 380 8.06 350 9.63 - -
合计 680 14.42 626 17.22 269 23.02
发行人与亚远化纺之间重叠供应商系行业特性,提供打托、分拣、换包装或
再包装、贴唛等仓储增值服务时需要准备托盘、木杠、缠绕膜等耗材;另一方面,
市场上专门从事运输业务的公司较多,为了整合物流资源并快速扩大运输范围,
物流公司多以采购运输车队的方式开展经营。
上海锐君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通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均是物流包装材料供
应商,发行人向上海鑫创物流有限公司主要采购运输服务。各期重叠供应商采购
金额占发行人采购成本比例均不到 1%,不存在对该等供应商的依赖。同时,发
行人与重叠供应商独立签署采购合同,价格与采购其他包装材料供应商的价格相
近,不存在与亚远化纺共用采购渠道的情形。
④销售渠道
除天想物流及其子公司亚远化纺以外,其他由毕丽、陈银汉控制或参股的企
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业务相同或相似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形,因销售对象所处行
业相差较大,不存在共用销售渠道的情形。
A.天想物流
经查阅天想物流提供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前十大客户名单
及其交易金额,并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名单进行对比,对陈银汉进行访谈,
取得毕丽、陈银汉的确认函,查阅了发行人的销售合同,走访了发行人主要客户,
抽查了销售订单,查阅了发行人销售部门相关制度,并对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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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访谈。发行人与天想物流之间自设立以来拥有独立的销售团队和销售渠
道,独立签署销售协议,执行独立的销售政策。
天想物流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前十大客户与发行人的客户
存在个别重叠的情况,重叠客户与发行人的交易额占发行人销售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重叠客户
销售金 销售金 销售金
占比 占比 占比
额 额 额
发行人重叠客户销售情况
洛德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96.76 0.07 99.98 0.11 78.63 0.13
洛德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11.67 0.01 7.79 0.01 - -
尤尼威尔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 1,246.98 0.97 1,194.85 1.27 1,083.36 1.73
立邦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39.26 0.03 73.05 0.08 51.02 0.08
赢创特种化学(南京)有限公司 31.58 0.02 - - - -
捷爱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上海)
41.35 0.03 31.97 0.03 - -
有限公司
合计 1,467.60 1.14 1,407.64 1.50 1,213.02 1.93
天想物流重叠客户销售情况
洛德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602.04 7.67 494.46 5.53 434.86 5.23
洛德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210.44 2.68 180.29 2.02 135.88 1.63
尤尼威尔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 - - 142.55 1.60 208.03 2.50
立邦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95.91 1.22 116.19 1.30 89.93 1.08
赢创特种化学(南京)有限公司 3,469.38 44.22 3,806.17 42.59 3,215.13 38.67
捷爱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上海)
165.61 2.11 - - - -
有限公司
合计 4,543.38 57.91 4,739.66 53.04 4,083.83 49.12
报告期内天想物流各期前十大客户与发行人客户部分重叠,但报告期各期末
重叠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发行人各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1.93%、1.47%和 1.14%,
占比均较小,重叠客户的渠道开发和维护系发行人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与客户独
立签署销售合同、独立进行业务往来,不存在与天想物流共用销售渠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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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叠客户中,尤尼威尔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交易金额稍大,但其与
天想物流交易金额很小;赢创特种化学(南京)有限公司与天想物流交易金额较
大,占天想物流 2017 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44.22%,但该客户与发行人从 2017
年才开始少量合作,2017 年交易金额仅为 31.58 万元。综上所述,发行人与天想
物流主要客户存在较大差别,不存在主要客户相同的情形。
客户重叠情况系化工物流行业的下游大型跨国化工行业客户物流需求量大
客观形成,共同客户均为跨国大型化工品生产厂商及贸易商,该等公司生产规模
较大,工厂分散,物流服务需求量较大,因此在中国选取的物流服务商也较多。
重叠客户中,洛德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洛德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系
LORD Asia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全资子公司,LORD 总部位于美国,拥有胶粘剂
和涂料、噪音与振动隔离以及磁流变技术 3 大领域先进技术,早在 1987 年洛德
就开始在中国开展化学品业务,生产橡胶和胶粘剂。尤尼威尔化学品(上海)有
限公司系 UNIVAR CHINA B.V.全资子公司,UNIVAR 是全球领先的化学品分销
及增值服务供应商。立邦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 NIPPON PAINT HOLDINGS
CO. LTD.下属公司,NIPPON PAINT HOLDINGS CO. LTD.是日本上市公司
(4612.T),主要从事涂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制造和销售。赢创特种化学(南京)
有限公司系 Evonik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全资子公司,EVONIK INDUSTRIES
是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品生产企业之一,是德国上市公司(EVK),主要生产各
类特种化学品,包括哑光涂料、特种粘结剂及助剂、定制聚合物、气溶胶推进剂、
醇盐、丁二烯、丁二烯、八碳环基础材料、催化剂等。
该等跨国大型企业有严格的采购流程,在中国多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其物流供
应商,以市场价格为参考确定物流价格,物流服务商的议价能力有限。
B.亚远化纺
经查阅亚远化纺提供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前十大客户名单
及其交易金额,并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名单进行对比,对陈银汉进行访谈,
取得毕丽、陈银汉的确认函,查阅了发行人的销售合同,抽查了销售订单,查阅
了发行人销售部门相关制度,并对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经核查,
发行人与亚远化纺之间自设立以来拥有独立的销售团队和销售渠道,独立签署销
售协议,执行独立的销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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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远化纺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前十大客户与发行人的客户
存在个别重叠的情况,该等客户占发行人的销售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重叠客户
销售 销售 销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发行人重叠客户销售情况
上海易豪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49.75 0.04 4.4 0.00 - -
亚远化纺重叠客户销售情况
上海易豪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350 5.78 - - 300 13.36
报告期内亚远化纺各期前十大客户与发行人客户仅一家重叠,2016 年开始
的重叠客户销售收入占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00%、0.04%,
占比极低。发行人向上海易豪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主要销售装箱、加固、
包装等 CFS 业务,发行人与前述客户发生少量业务往来,且不存在与亚远化纺共
用销售渠道的情形。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天想物流等 7 家公司不存在为发
行人分摊成本或费用等情形,历史上不存在与发行人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
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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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内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金额 易金额比 金额 易金额比 金额 易金额比
例 例 例
内森国际货运代
接受劳
理(上海)有限公 - - 168.51 0.26% 43.97 0.11%


TIGER SILENT
接受劳
LOGISTICS 0.78 0.00% 1.64 0.00% 1.36 0.00%
PTE.LTD. 务
合计 0.78 0.00% 170.15 0.26% 45.33 0.11%
本公司的关联采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关联采购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0.11%、0.26%和 0.00%,占比较低。
(2)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关联方名称
易内容 金额 易金额比 金额 易金额比 金额 易金额比
例 例 例
内森国际货运
提供劳
代理(上海)有限 - - 60.88 0.07% 482.17 0.78%

公司
TIGER SILENT
提供劳
LOGISTICS - - - - 850.08 1.37%
PTE.LTD. 务
合计 - - - 60.88 0.07% 1,332.25 2.15%
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向
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2.15%、0.07%和 0.00%,
占比较低。
(3)关联租赁情况
①公司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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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内容 价原则
上海密尔克卫投
参照市场价
资合伙企业(有 租赁房屋 420.00 384.00 300.00
格协商定价
限合伙)
合计 - - 420.00 384.00 300.00
②公司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内容 原则
上海思多而特鼎
参照市场价格
铭集装罐运输有 租赁房产 237.77 242.73 140.63
协商定价
限公司
合计 - - 237.77 242.73 140.63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 薪酬合计 359.98 391.89 299.60
报告期内,除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经常
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年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12 月 31 日是
否已履行完毕
1 陈银河、慎蕾 密尔克卫 2,300.00 2014.9.16 2016.9.15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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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12 月 31 日是
否已履行完毕
2 陈银河、慎蕾 慎则化工科技 1,000.00 2016.12.19 2022.12.19 否
3 陈银河、慎蕾 密尔克卫 3,000.00 2016.12.19 2022.12.19 否
密尔克卫化工
4 陈银河、慎蕾 4,000.00 2016.12.19 2019.9.19 否
储存
密尔克卫化工
5 陈银河、慎蕾 2,000.00 2016.12.19 2019.9.19 否
运输
密尔克卫化工
上海密尔克卫
供应链服务股
6 化工储存有限 2,400.00 2017-9-19 2022-9-18 是
份有限公司、
公司
陈银河、慎蕾
上海鼎铭秀博
7 陈银河、慎蕾 集装罐服务有 1,200.00 2017-8-31 2023-12-30 否
限公司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拆入资金的具体用途
为解决公司所需的营运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曾向陈银河、慎蕾两位实际控制
人借入款项,发行人向关联方资金拆入的发生金额、计息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计付利息金额
陈银河 150.00 2014-7-25 2015-10-23 10.08
1,100.00 2011-12-30 2015-12-30 185.89
600.00 2014-8-13 2015-12-29 43.23
慎蕾
300.00 2014-8-19 2015-12-29 21.32
200.00 2014-7-31 2015-3-5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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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因业务开展需要,存在需预先支付海运空运费用、向船公
司支付保证金、仓库改扩建等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在 2015 年底之前曾向实际控
制人陈银河和慎蕾拆入资金。之后公司资金周转,以自有资金陆续向陈银河和慎
蕾支付本息。截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关联方的上述拆入资金均已清偿
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②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所履行的程序
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确认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各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就
发行人 2014 年至 2016 年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无
保留意见。
发行人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各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
综上,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陈银河、慎蕾借入资金事项,履行了《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关联方股权收购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收购包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内的关联方
股权收购事项,具体如下:
①2014 年 12 月,公司分别以 600 万元和 400 万元的价格收购了陈银河和慎
蕾持有的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和 40%的股权;
②2014 年 12 月,公司分别以 600 万元和 400 万元的价格收购了陈银河和慎
蕾持有的上海密尔克卫化工运输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和 40%的股权;
③2014 年 12 月,公司分别以 50 万元和 50 万元的价格收购了陈银河和慎蕾
持有的上海慎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50%的股权和 5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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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2014 年 12 月,公司以 300 万元的价格收购了陈银河持有的上海内森集装
罐服务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⑤2016 年 3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
275,580.13 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李仁莉持有的 PRECISE CITY LIMITED 100%股
权;
⑥2016 年 3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
55,628.68 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李仁莉持有的 WIDE SPEED LIMITED 100%的股
权;
⑦2016 年 3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
67,663.00 美 元 的 价 格 收 购 了 李 仁 莉 持 有 的 LASCOTA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的股权;
⑧2017 年 9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以 4,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
了张维康持有的上海静初 100%股权。
(4)关联方股权转让
2016 年 3 月 25 日,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张维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将其持有的上海静初 100%的股权作价 2,000 万元转让给张维康。
3、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31 日 31 日 31 日
内森国际货运代理(上
应收账款 - 4.75 461.82
海)有限公司
TIGER SILENT
应收账款 LOGISTICS - 8.14 279.00
PTE.LTD.
其他应收款 陈银河 -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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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日 日 31 日
内森国际货运代理(上
应付账款 - - 365.83
海)有限公司
应付利息 陈银河 - - 66.80
应付利息 慎蕾 - - 381.44
其他应付款 陈银河 - - 30.42
其他应付款 李仁莉 - - 519.49
上海密尔克卫投资合伙
其他应付款 70.00 134.00 50.00
企业(有限合伙)
内森国际货运代理(上
其他应付款 - - 9.54
海)有限公司
4、关联方承诺事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向关联方经营租赁的办公楼,后续租赁
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租金
租赁场所 地址 出租方 租赁结束日
2018 年度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 上海密尔克卫投资合
办公楼 2018-12-31 456.00
佗路 68 号 8 号楼 伙企业(有限合伙)
5、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运作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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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采用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且关联交易的数
量和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关
联方股权收购及转让,该等关联交易均按照定价公允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均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行为,主要系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
中由于资金需求而向关联方进行的资金拆借,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
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公司在股份公司设立并进入上市辅导期后,对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同时,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文件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
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在制度上已经形成了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监督约束机制,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资金拆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实质性影响。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
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和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017 年 8 月 21 日和 2017 年 9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各项关联交易的议案》,
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均系发生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
易,有关交易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
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2018 年 2 月 1 日和 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 7 月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各项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公司在该时段关联交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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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有关交易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
理,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因经营
需要,与相关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生
产活动必须进行的合理、合规交易,有助于公司的迅速发展,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
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
行的审议程序合法。”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关
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陈银河、慎蕾、李仁莉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君联茂
林、演若投资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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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
司的
性 本届任期 2017 年从公司领 持有公司股份数
姓名 职务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其他
别 起止日期 取薪酬情况(元) 量(股)
利益
关系
直接持有
43,577,999 股;持
上海演寂投资管理有限
有演惠投资注
2015 年 9 自 1997 年创办上海密尔克卫国际 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密
董事 18.0908%合伙份
陈银 月 26 日 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至今,曾任公 尔克卫投资合伙企业
长、总 男 44 1,218,600.00 额、持有演智投资 无
河 -2018 年 9 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裁(总经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经理 注 21.1418%合伙
月 25 日 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合伙人、上海密尔克卫
份额、持有演若投
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资注 21.9106%合
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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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2000 年至 2001 年在上海方正科技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软件有限公司任咨询部副经理;
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1 年至 2004 年在上海复星高科
Constant Cypress
技(集团)有限公司任战略发展经
Limited 董事、Gentle
理;2005 至今在君联资本管理股份
Vantage Limited 董事、
有限公司任职,历任投资经理、投
Sino Glow Limited 董
资副总裁、投资总监、执行董事和
事、江苏立华牧业股份
2015 年 9 董事总经理,现兼任 Constant
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细
周宏 月 26 日 Cypress Limited 董事、Gentle
董事 男 45 胞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 0.00 - 无
斌 -2018 年 9 Vantage Limited 董事、Sino Glow
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月 25 日 Limited 董事、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
广州金域检测科技股份
限公司董事、上海细胞治疗工程技
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亚
术研究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
朵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
州金域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司董事、康龙化成(北
事、上海亚朵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
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
司董事、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公司董事、东莞阿李自
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密尔克卫董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1997 年至 2001 年在莱芜钢铁集团
副总经 淄博锚链有限公司任销售主管;
2016 年 1
理、财 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上海 持有演智投资
丁慧 月 12 日
务总 女 42 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任财务主任; - 405,600.00 15.4545%合伙份 无
亚 -2018 年 9
监、董 2006 年 12 月加入密尔克卫,现任 额
月 25 日
事会秘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书 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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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年 9 月至 1994 年 11 月在上海
育海航运公司任职,历任海洋船舶
驾驶助理、船舶驾驶三副;199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高丽海运株
式会社上海代表处任职,历任箱管、
2016 年 1
市场销售、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持有演智投资
月 12 日
苏辉 董事 男 48 2009 年 4 月在上海密尔克卫国际集 - 333,600.00 6.0000%合伙份 无
-2018 年 9
装箱货运有限公司任海运事业部总 额
月 25 日
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5 年 9 月
在 Pan Ocean Co Ltd (China)任集装
箱运输事业部总经理;2015 年 10
月加入密尔克卫,任海运事业部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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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年 7 月至 1995 年 9 月在同济
大学任职,历任团委学生会秘书长、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
助教、讲师、副教授;1995 年 9 月 授、上海复理管理咨询
至 1997 年 9 月在复旦大学从事博士 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
后研究工作;1995 年 1 月至 2004 理、新丰泰集团控股有
年 6 月在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
限公司任职,历任副总经理、董事; 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1997 年 9 月至 2004 年 4 月在同济 独立董事、中山达华智
独立董 月 26 日
刘杰 男 55 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职,历任副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80,000.00 - 无
事 -2018 年 9
教授、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 立董事、江苏常宝钢管
月 25 日
院教授并兼任上海复理管理咨询有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新丰泰集团 事、金卡智能集团股份
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缔安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 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独立董事、上海复菁科
事和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 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立董事、密尔克卫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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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年 3 月至 2002 年 2 月在上海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任职,
历任财务部主管、审计监察部副总
经理、投资计划部副总经理;2002
年 2 月至 2002 年 8 月在上海置业有
限公司任外派财务总监;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上海普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4 年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
12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上海交通投
授、鹏欣环球资源股份
2015 年 9 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6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独立董 月 26 日 年 1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上海城投置
余坚 男 44 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80,000.00 - 无
事 -2018 年 9 地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
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
月 25 日 年 1 月至 2008 年 9 月在上海英孚
百川导体技术股份有限
思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
公司独立董事
监;2008 年 10 月至今在上海国家
会计学院教研部任副教授。现任上
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副教授并兼
任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浙江百川导体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鹏欣环球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密尔克卫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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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至今在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网络处任职,历任网络处科员、科
技处副处长、科技处处长,并先后
2016 年 1 兼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奖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科技
刘宇 独立董 月 12 日 励办负责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 处处长、北京中物化联
男 36 80,000.00 - 无
航 事 -2018 年 9 会物联网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14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月 25 日 年至今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 董事
委书记并兼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
会危化品物流分会秘书长并兼任密
尔克卫独立董事
1996 年 10 月至 2003 年 3 月在华润
(上海)有限公司任合约部主管;
2015 年 9 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上海
持有演智投资
监事会 月 26 日 申景报关有限公司任空运出口部主
江震 男 43 - 273,600.00 6.0000%合伙份 无
主席 -2018 年 9 管;2006 年 7 月加入密尔克卫,先

月 25 日 后担任报关报检部经理、空运部经
理、空运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关务
事业部总经理
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在上海
2016 年 6
亚太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任操 持有演惠投资
月8日
周莹 监事 女 36 作主管,2006 年 7 月加入密尔克卫, - 273,600.00 6.0000%合伙份 无
-2018 年 9
先后担任客服、项目经理,现任人 额
月 25 日
事行政管理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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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在北京
近铁运通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任空运进口组长;2006 年加入密尔
2015 年 9
克卫,先后担任空运进口部经理助 持有演惠投资
职工监 月 26 日
石旭 男 36 理、客服部副经理、仓储一部经理、 - 273,600.00 6.0000%合伙份 无
事 -2018 年 9
配送部经理、运输事业部常务副总 额
月 25 日
经理、仓储事业部总经理、安全及
仓储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信息智能
化部总经理
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在上海
书城任软件工程师;2002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在上海台骅货运代理有
软件开 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0 年 7 月至
持有演惠投资
顾华 发部高 2011 年 3 月在上海汇驿软件有限公
男 40 - - 225,600.00 1.4545%合伙份 无
杰 级项目 司任项目实施经理;2012 年 9 月至

经理 2015 年 7 月在上海台骅货运代理有
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5 年加入密
尔克卫,现任软件开发部高级项目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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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常州
紫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任运营主
管;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8 月自
信息智 主创业;2007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能化部 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科 持有演若投资
李俊 男 38 - - 188,873.57 无
副总经 长、产品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6 1.33%合伙份额
理 年 5 月在上海明化科技有限公司任
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2016 年 5
月加入密尔克卫,现任信息智能化
部副总经理
注:演惠投资持有公司 4.81%的股份、演智投资持有公司 4.81%的股份、演若投资持有公司 6.58%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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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陈银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43,577,999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8.1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陈银河持股 100%的演寂投资作为公司员工
持股平台演惠投资、演智投资、演若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上述三家员
工持股平台。演惠投资、演智投资和演若投资分别持有公司 4.81%、4.81%和
6.58%股权。
李仁莉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22,345,009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9.54%,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陈银河和李仁莉已签署《协议书》,确认在涉及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公司章程
需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保持一致行动。
李仁莉与慎蕾为母女关系,陈银河与慎蕾为夫妻关系。2015 年 4 月,李仁
莉通过协议方式受让慎蕾所持有的密尔克卫有限 206.1138 万元出资,并认缴密
尔克卫有限新增的注册资本 12.8121 万元。受让股权和增资后,李仁莉持有密尔
克卫有限的出资为 218.9259 万元,占密尔克卫有限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29.05%。
2015 年 10 月,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李仁莉持有公司
22,345,009 股股份。
鉴于陈银河、慎蕾和李仁莉存在的上述关系,且三者在报告期内均持有或
曾经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将陈银河、慎蕾和李仁莉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
陈银河、慎蕾和李仁莉的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直
是否拥有境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住所 接持有公司股
外居留权
份的比例
上海市虹口区中
陈银河 321084197408****** 中国 38.11% 否
山北一路*号*室
上海市虹口区欧
慎蕾 310113197604****** 中国 0.00% 是
阳路*号*室
上海市宝山区泗
李仁莉 310111194309****** 中国 19.54% 是
东新村*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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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188,032,545.78 107,531,120.20 103,132,049.07
应收票据 5,000,709.40 7,539,844.28 4,924,795.46
应收账款 354,754,083.02 291,414,708.46 211,167,637.56
预付款项 19,541,163.38 30,135,241.52 49,951,237.16
其他应收款 19,875,590.14 30,419,205.45 21,617,250.65
存货 20,807,455.12 6,282,874.34 474,292.92
其他流动资产 81,824,123.14 54,066,996.73 1,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689,835,669.98 527,389,990.98 392,267,262.82
长期股权投资 - - 4,658,442.50
投资性房地产 4,800,918.58 4,931,555.74 5,062,192.90
固定资产 108,102,249.36 81,213,490.10 103,433,044.19
在建工程 99,206,681.81 37,384,567.36 5,486,592.15
固定资产清理 359.36 - -
无形资产 142,408,579.02 105,374,153.70 57,587,807.05
商誉 85,443,704.33 79,648,658.45 25,620,818.60
长期待摊费用 697,724.03 6,536,699.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7,516.22 133,876.57 202,615.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6,595,695.17 2,937,411.92 1,885,607.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7,463,427.88 318,160,413.77 203,937,120.82
资产总计 1,137,299,097.86 845,550,404.75 596,204,383.64
短期借款 9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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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应付票据 3,587,876.00 - -
应付账款 190,252,419.43 131,817,815.54 105,861,188.38
预收款项 3,236,263.29 1,305,321.43 1,010,304.11
应付职工薪酬 15,035,121.54 12,003,435.66 7,932,127.09
应交税费 19,159,800.18 21,216,948.98 8,585,398.24
应付利息 151,616.64 - 4,482,410.00
其他应付款 17,069,519.12 20,250,525.96 17,011,533.47
其他流动负债 7,829,276.03 - -
流动负债合计 346,321,892.23 186,594,047.57 144,882,961.29
长期借款 12,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23,341,274.98 19,107,181.67 -
递延收益 11,875,899.89 684,736.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46,932.75 4,899,674.11 243,824.9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64,107.62 24,691,591.87 243,824.97
负债合计 400,785,999.85 211,285,639.44 145,126,786.26
股本/实收资本 114,353,984.00 114,353,984.00 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297,097,516.34 285,983,548.34 186,071,972.98
其他综合收益 1,494,041.57 1,638,623.70 1,501,735.15
专项储备 17,006,411.48 9,237,159.12 5,876,953.65
盈余公积 5,618,262.71 3,897,248.77 468,354.71
未分配利润 287,320,699.79 205,350,128.56 152,749,288.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722,890,915.89 620,460,692.49 446,668,304.80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3,622,182.12 13,804,072.82 4,409,292.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36,513,098.01 634,264,765.31 451,077,597.38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1,137,299,097.86 845,550,404.75 596,204,383.64
2、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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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91,206,298.54 938,846,855.11 629,572,813.65
二、营业总成本 1,185,247,028.92 873,853,451.40 565,720,501.34
其中:营业成本 1,051,496,417.59 755,569,993.33 480,138,730.40
税金及附加 3,414,421.42 2,161,513.27 758,740.21
销售费用 32,767,337.01 24,265,772.95 18,029,735.90
管理费用 87,560,387.76 96,549,707.42 68,580,450.93
财务费用 9,733,777.41 -4,361,633.82 -2,347,704.44
资产减值损失 274,687.73 -331,901.75 560,548.34
加:投资收益 1,936,908.30 13,250,163.77 2,825,778.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519,624.42
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701,687.16 192,307.81
其他收益 2,464,260.00 - -
三、营业利润 111,062,125.08 78,435,875.29 66,678,090.50
加:营业外收入 6,833,910.35 7,310,601.41 9,496,314.53
减:营业外支出 1,903,344.84 754,107.71 2,367,111.24
四、利润总额 115,992,690.59 84,992,368.99 73,807,293.79
减:所得税费用 32,532,801.12 28,785,804.08 20,045,386.87
五、净利润 83,459,889.47 56,206,564.91 53,761,906.92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
- 470,919.03 2,425,088.95
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83,459,889.47
亏损以“-”号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
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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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83,691,585.17 56,029,734.31 51,352,614.34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31,695.70 176,830.60 2,409,292.58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
-144,582.13 136,888.55 1,722,243.44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44,582.13 136,888.55 1,722,243.44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144,582.13 136,888.55 1,722,243.44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44,582.13 136,888.55 1,722,243.44
差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3,315,307.34 56,343,453.46 55,484,150.3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3,547,003.04 56,166,622.86 53,074,857.78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231,695.70 176,830.60 2,409,292.58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19 0.5043 0.4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319 0.5043 0.403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1,331,155,404.51 919,211,175.19 587,167,123.13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64,260.00 2,224,946.54 1,515,877.1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4,698,813.81 6,342,145.71 9,262,763.9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8,318,478.32 927,778,267.44 597,945,7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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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963,167,117.58 716,216,897.39 435,740,174.74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29,584,242.66 100,827,966.59 55,642,836.63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191,839.87 35,373,659.37 31,608,540.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58,937,912.11 60,155,358.33 40,743,751.58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4,881,112.22 912,573,881.68 563,735,303.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3,437,366.10 15,204,385.76 34,210,460.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36,908.30 25,616,517.43 2,306,153.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9,885,093.32 733,302.31 21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17,919,961.88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500,391,500.00 274,000,000.00 600,000,000.0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2,213,501.62 318,269,781.62 602,306,363.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19,633,230.25 56,842,654.20 33,657,225.32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40,024,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33,034,099.92 48,986,704.99 20,190,824.54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510,901,500.00 323,000,000.00 598,270,584.74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3,568,830.17 428,829,359.19 692,142,63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51,355,328.55 -110,559,577.57 -89,836,270.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9,805.00 90,107,528.00 17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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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49,805.00 - 2,000,000.00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6,000,000.00 18,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21,000,000.00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049,805.00 129,107,528.00 173,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000,000.00 17,000,000.00 13,179,641.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3,074,668.77 6,065,365.76 290,962.62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16,490,993.58 46,417,774.98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074,668.77 39,556,359.34 59,888,378.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98,975,136.23 89,551,168.66 113,111,621.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5,731,113.37 4,790,925.53 4,442,110.77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85,326,060.41 -1,013,097.62 61,927,922.21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0,838,951.45 101,852,049.07 39,924,126.86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6,165,011.86 100,838,951.45 101,852,049.07
余额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天职国际对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密尔克卫
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8】
4478-1 号)。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812,451.37 12,063,748.61 -999,261.05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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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5,560,011.66 4,255,066.90 5,067,617.10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 - 24,670.00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1,936,908.30 1,034,973.37 2,306,153.77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 470,919.03 2,425,088.9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740,210.36 420,229.86 1,544,970.11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11,113,968.00 -32,140,308.54 -20,469,000.00
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544,807.03 -13,895,370.77 -10,099,761.12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1,001,279.41 -2,089,594.66 -3,089,647.41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
-2,543,527.62 -11,805,776.11 -7,010,113.71
损益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
-2,532,918.66 -11,808,776.11 -7,024,460.36
常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10,608.96 3,000.00 14,346.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691,585.17 56,029,734.31 51,352,614.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86,224,503.83 67,838,510.42 58,377,074.70
公司股东净利润
报告期内,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7,024,460.36 元、-11,808,776.11 元和-2,532,918.66 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3.68%、-21.08%和-3.03%。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于股份支付和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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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99 2.83 2.71
速动比率 1.93 2.79 2.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5.54% 15.30% 14.52%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24% 24.99% 24.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32 5.43 4.47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 - -
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比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99 3.73 3.75
存货周转率(次) 77.63 223.64 659.0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42,652,234.61 108,561,364.94 92,609,584.32
(元)
利息保障倍数 29.37 160.62 54.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83,691,585.17 56,029,734.31 51,352,614.34
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6,224,503.83 67,838,510.42 58,377,074.70
者的净利润(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
1.25 0.13 0.34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5 -0.01 0.62
股)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期末股本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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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无形资
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额÷期末股本总数
2、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
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 年度 12.47 0.7319 0.731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6 年度 10.35 0.5043 0.5043
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14.26 0.4038 0.4038
2017 年度 12.84 0.7540 0.75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6 年度 12.53 0.6105 0.6105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16.21 0.4591 0.4591
注 1:公司于 2015 年 9 月进行整体变更。
(四)简要盈利预测表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五)管理层对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简要讨论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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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68,983.57 60.66 52,739.00 62.37 39,226.73 65.79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746.34 39.34 31,816.04 37.63 20,393.71 34.21
资产总计 113,729.91 100.00 84,555.04 100.00 59,620.4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9,620.44 万元、84,555.04 万元和
113,729.91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资产总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
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5.79%、62.37%和
60.66%,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21%、37.63%和 39.34%。报告期
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逐年上升,与公司的收入结构变化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业务、运输业务等需要资产投入的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外收购合并及购置等方式新增了较多土地
使用权,此外募投项目的开工建设导致在建工程增加较大,同时,报告期内对
外收购产生的商誉也使公司非流动资产有所增加。总体来看,公司的资产结构
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与行业特点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9,000.00 22.46 - - - -
应付票据 358.79 0.9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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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19,025.24 47.47 13,181.78 62.39 10,586.12 72.94
预收款项 323.63 0.81 130.53 0.62 101.03 0.70
应付职工薪酬 1,503.51 3.75 1,200.34 5.68 793.21 5.47
应交税费 1,915.98 4.78 2,121.69 10.04 858.54 5.92
应付利息 15.16 0.04 - - 448.24 3.09
其他应付款 1,706.95 4.26 2,025.05 9.58 1,701.15 11.72
其他流动负债 782.93 1.95 - - - -
流动负债合计 34,632.19 86.41 18,659.40 88.31 14,488.30 99.83
长期借款 1,200.00 2.99 - - - -
长期应付款 2,334.13 5.82 1,910.72 9.04 - -
递延收益 1,187.59 2.96 68.47 0.3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4.69 1.81 489.97 2.32 24.38 0.1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6.41 13.59 2,469.16 11.69 24.38 0.17
负债合计 40,078.60 100.00 21,128.56 100.00 14,512.6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4,512.68 万元、21,128.56 万元和
40,078.6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高于 85%。报告期内,公
司负债规模呈增长态势。2016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5 年末增长 45.59%,主要
是由于 2016 年公司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负债增
加所致;2017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6 年末增长 89.69%,主要由于新增短期借
款、长期借款及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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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128,486.07 99.51 93,562.50 99.66 62,713.70 99.61
其他业务收入 634.56 0.49 322.19 0.34 243.59 0.39
合计 129,120.63 100.00 93,884.69 100.00 62,957.2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61%、99.66%和
99.51%,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①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变动 金额 比例 变动 金额 比例
货运代理 62,682.50 48.79 18.19 53,034.77 56.68 14.70 46,238.82 73.73
仓储 16,542.63 12.88 22.33 13,522.66 14.45 79.94 7,515.26 11.98
运输 37,652.32 29.30 58.09 23,816.62 25.46 182.26 8,437.90 13.45
化工品交
11,608.62 9.03 264.08 3,188.45 3.41 511.14 521.72 0.83

合计 128,486.07 100.00 37.33 93,562.50 100.00 49.19 62,713.7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2,713.70 万元、 93,562.50 万元和
128,486.07 万元,其中货运代理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73%、
56.68%和 48.79%,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货运代理业务是公司的基础业务板
块,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该业务板块已具备一定规模,因此,报告期内货运代
理业务收入占比较大。同时,公司大力开拓仓储及运输业务,完善公司化工品
物流的全链条服务,仓储及运输业务收入不断增长。
A.货运代理业务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港区服务
费及内陆 42,556.28 67.89 15.66 36,792.89 69.38 25.65 29,282.28 63.33
运费
海运费 14,200.29 22.65 22.17 11,623.45 21.92 -12.24 13,244.07 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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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费 3,707.32 5.91 30.84 2,833.56 5.34 27.75 2,218.01 4.80
其他 2,218.61 3.54 24.30 1,784.88 3.37 19.43 1,494.47 3.23
合计 62,682.50 100.00 18.20 53,034.77 100.00 14.70 46,238.82 100.00
报告期内,货运代理业务实现收入为 46,238.82 万元、53,034.77 万元和
62,682.50 万元,其中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长 14.70%,2017 年度较 2016 年
度增长 18.20%,总体呈平稳上涨趋势。
公司货运代理业务主要为进出口贸易主体提供一站式跨境物流服务,货运代
理收入包括货物在境内段的运输费、港口报关报检及操作费、货物在境外段的海
运费、空运费等。报告期内,公司港区服务费及内陆运费、海运费、空运费占货
代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主要原因系公司专注于化工行业供应链服务,且客户群
体相对稳定。
公司货运代理业务收入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长 14.70%,2017 年度较 2016
年度增长 18.20%,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一方面与我国社会物流总额的持续增长
相关;另一方面,公司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积累了大批化工行业优质客户资源,
确立了自身在化工行业物流供应链领域的优势地位。基于公司多年来积累的服务
经验及行业资源优势,公司服务的下游客户不断增加,同时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深
度不断提高。例如,公司与全球最大的两家化工企业巴斯夫、陶氏均保持了多年
的合作关系,且报告期内公司向两者提供的服务收入依然在不断增长。
B.仓储业务
公司仓储业务的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分销中心收入 14,357.09 86.79 11,670.35 86.30 6,473.70 86.14
其中:仓租及增
13,304.85 80.43 11,098.46 82.07 6,473.70 86.14
值服务
厂内物流 1,052.24 6.36 571.89 4.23 - -
外贸仓储收入 2,185.55 13.21 1,852.32 13.70 1,041.56 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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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542.63 100.00 13,522.66 100.00 7,515.26 100.00
报告期内,仓储业务实现收入为 7,515.26 万元、13,522.66 万元和 16,542.63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98%、14.45%和 12.88%。
C.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配送业务收
29,529.51 78.43 70.76 17,292.84 72.61 513.74 2,817.61 33.39

集运业务收
8,122.81 21.57 24.51 6,523.78 27.39 16.08 5,620.29 66.61

合计 37,652.32 100.00 58.09 23,816.62 100.00 182.26 8,437.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业务实现收入为 8,437.90 万元、23,816.62 万元和
37,652.32 万元,其中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长 182.26%,2017 年度较 2016 年
度增长 58.09%。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业务增长迅速,对收入贡献明显增加,占收入比重分别
为 13.45%、25.46%和 29.30%,呈增长趋势。形成上述趋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
已有货运代理业务的基础上,以打造专业化工供应链企业战略为依托,加大运输
业务投资力度,通过收购外部运输公司、自购车辆等方式,扩充运输服务能力,
将货运线路覆盖范围从长三角地区逐步延伸至华南、华北、西南、西北等地区,
并努力打造城配、专线、干线三级运输网络,由此带来公司货运量的大幅提升,
成为公司运输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D.化工品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化工品交易业务实现收入为 521.72 万元、3,188.45 万元和
11,608.62 万元,其中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长 511.14%,2017 年度较 2016 年
度增长 26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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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品交易业务属于公司近年来在化工品物流基础上开展的新业务,收入主
要来自于公司自营的化工品销售业务,盈利模式体现为商品贸易过程中的进销价
差。
2016 年度,公司引进专业化工品交易团队之后,采取精选化工品交易品种
的策略切入市场,并选择近两年市场交易度活跃的钛元素作为主要贸易品种。
2016 年度实现钛精矿销售额 1,741.08 万元,钛白粉销售额 459.91 万元。2017 年
度,实现钛精矿销售额 1,911.96 万元,钛白粉销售额 6,140.54 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变动 金额 比例 变动 金额 比例
上海地区 96,256.86 74.92 50.54 63,942.48 68.34 19.56 53,483.01 85.28
非上海地区 32,229.21 25.08 8.81 29,620.02 31.66 220.89 9,230.69 14.72
合计 128,486.07 100.00 37.33 93,562.50 100.00 49.19 62,713.70 100.00
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以业务实施主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上海地区,报告期内,该地区收入占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28%、68.34%和 74.9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
非上海地区市场,非上海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从 2015 年度的 14.72%上升至
2017 年度的 25.08%。
(3)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243.59 万元、322.19 万元和 634.56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9%、0.34%和 0.49%,占比较低,主要内容
为:房产租赁收入、维修服务收入等。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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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43.74 1,520.44 3,421.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35.53 -11,055.96 -8,983.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7.51 8,955.12 11,311.1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73.11 479.09 444.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532.61 -101.31 6,192.79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 6,192.79 万
元、-101.31 万元和 8,532.6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表明公司盈利质
量较好;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由于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报告期内大量投资设立及收购分、子公司,
并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所致;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是由于股东对公司增资和银
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实现了持续增长,具
有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能
力,提高在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保
持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的趋势。
(六)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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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有权在完成股利分配事项时直接扣减
该股东有权分得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股利分配。
3、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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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前的历年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
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上市后适用),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
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
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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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
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二)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0%,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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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
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
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
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 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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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
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②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③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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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
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④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D.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0%,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⑤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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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⑥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
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⑦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
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
润的 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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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A.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B.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C.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D.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子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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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资本 股东构成及控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制情况
集装箱堆存、修理及相关服务(限分支经营),集装罐的修
理及清洗,物流咨询(除经纪),货运代理,人工装卸服务,
密尔克卫化 2000 年 12 月 11 浦东新区老港镇工业园 发行人直接持 第三方物流服务(除运输),企业管理;包装印刷;危险化
1 10,000
工储存 日 区同发路 1088 号 有 100%股权 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木制品
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详
见许可证),仓储(除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区内商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性简单加工,销售、租赁、清洗、修理集装箱,海上、航空、
密尔克卫化 2013 年 6 月 21 发行人直接持
2 5,000 试验区汇港路 501 号 2 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及联运服务,一
工运输 日 有 100%股权
幢 2 层 1-2-03 部位 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化工,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企业形
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
慎则化工科 2010 年 12 月 2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 发行人直接持 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3 2,000
技 日 670 号 406 室 X 座 有 100%股权 金融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
品批发;危险化学品批发(租用储存设施)(具体见经营许
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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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
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除危险品),人
2014 年 12 月 22 浦东新区老港镇老芦公 发行人直接持 工装卸服务,人工搬运服务,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
4 内森集装罐
日 路 536 号 1 幢 384 室 有 100%股权 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集装罐、吨桶、槽罐的维修,从
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供应链管理,从事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事报关业务、报检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务信息咨
2016 年 12 月 15 发行人直接持
5 守拙供应链 1,900 试验区业盛路 188 号 询,搬运装卸,集装箱维修,物流设备销售,自有设备租赁。
日 有 100%股权
A-522 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道路运输经营(凭许可证经营),集装箱堆存、修理及相关
服务,仓储(包括危险品);集装罐的修理及清洗;物流咨
询及货物代理;寄递服务(除信件及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
品除外);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承办海运、
密尔克卫化工
2014 年 06 月 27 公路、航空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
6 辽宁鼎铭 500 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储存持有 100%
日 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费、报关、报检
股权
及咨询业务,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商务咨询,销售,租
赁、维修集装箱,机电设备租赁;无船承运业务(以上经营
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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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2 类 2 项、3 类、4 类、5 类、6
类 1 项、8 类、9 类);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仓储服务(不含
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物流信息咨
密尔克卫化工 询;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
青岛密尔克 2014 年 11 月 24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
7 500 运输持有 100% 集装箱拼箱拆箱;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代理报关、报
卫 日 河西路 706 号 1025 室
股权 检;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以上未经金融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业务);销售、租赁、维修集装箱、机电设备;经营其它无
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货运;普通货物仓储;仓储租赁;危险货物运输(2 类
2 项);危险货物运输(2 类 3 项);危险货物运输(3 类);
危险货物运输(4 类 1 项);危险货物运输(4 类 2 项)危
险货物运输(4 类 3 项)危险货物运输(5 类 1 项);危险
密尔克卫化工
2010 年 5 月 10 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柳 货物运输(5 类 2 项);危险货物运输(6 类 1 项);危险
8 陕西迈达 600 运输持有 100%
日 湾村(柳湾粮库院内) 货物运输(8 类);危险货物运输(9 类);危险货物运输
股权
(2 类 1 项)、进出口贸易(除专供产品外);仓储代理服
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
物流代理服务,劳务承揽,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持有 5% 仓储(除危险品),物流咨询(除经纪),国内货运代理,
鼎铭密尔克 2013 年 8 月 19 浦东新区祝桥镇金闻路 股权、密尔克卫 国际海上、陆路、航空货运代理,集装箱、集装罐堆存,日
9 2,000
卫 日 12 号 2 幢 2 层 186 室 化工储存持有 用百货、五金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95%股权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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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堆存、修理及相关服务;物流咨询(除经济);货运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代理;化工品仓储(除危险品);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南港工业区)南堤路 密尔克卫化工 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
天津密尔克 2015 年 5 月 29
10 800 以南、津歧路以东、西 储存持有 100% 运输代理;人工装卸服务;人工搬运服务;自有设备租赁(除
卫 日
中环延长线以西、南港 股权 金融租赁);商务信息咨询(除经济);集装罐、吨桶、槽
高速以北 罐的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除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除经纪),国际航空、
密尔克卫化工
2013 年 4 月 10 浦东新区老港镇良欣路 海上、陆路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堆存,
11 鼎铭秀博 3,500 储存持有 100%
日 456 号 3 幢 327 室 集装罐制造、修理、清洗、堆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股权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类(易燃气体,非易燃
无毒气体);第三类(易然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遇
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五类(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
物);第六类(毒性物质);第八类(腐蚀性物质(强腐蚀
密尔克卫化工
2003 年 8 月 15 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 性),腐蚀性物质(弱腐蚀性);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
12 赣星物流 480 运输持有 100%
日 598 号 2 幢 A3001 室 物品);除剧毒品],汽车租赁,仓储管理,办公用品、针
股权
纺织品、服装服饰、机电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普通货物仓储;物流业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国际货
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 密尔克卫化工
张家港巴士 2007 年 8 月 27 运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13 2,800 际消费品中心大楼 储存持有 100%
物流 日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207S 室 股权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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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普通
张家港密尔 密尔克卫化工 货物仓储、分拨,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对
2005 年 04 月 27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商
14 克卫化工物 600 储存持有 100% 所存货物进行流通性的简单加工,与物流相关的服务,化工
日 务楼 6118 室
流 股权 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提供劳务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仓储待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密尔克卫化工
储存持有 67%
的股权、铜川市
各类物资汽车货运物流、停车场、中转、零提库、高端智能
2015 年 11 月 24 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汇 第一汽车客运
15 铜川鼎铭 12,000 甲乙丙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日 丰堤 2 号 有限责任公司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 28%的股
权、安华丽持有
5%的股权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2 类
密尔克卫化工 1 项、2 类 2 项、3 类、4 类、5 类、6 类 1 项、8 类、9 类);
2005 年 2 月 16 河西区龙海公寓一委底
16 天津隆生 800 运输持有 100% 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国内货运代理(水
日 商7号
股权 运除外);(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MNB2916 RM
1007,10/F,HO KING 密尔克卫化工
密尔克卫控 2016 年 1 月 28 CTR, NO.2-16FA
17 5,000 运输持有 100% Trading
股 日 YUEN
ST.,MONGKOK,HONG 股权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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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Box957,offshore,Inc
WIDE
2009 年 7 月 23 orporation Centre,Road 密尔克卫控股
18 SPEED 5 万美元 -
LIMITED 日 Town,Tortola,British 持有 100%股权
Virgin Islands
危险化学品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搬家运输服务);道路货
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公路运营服务;运输货
物打包服务;行李包裹寄存服务;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
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 密尔克卫化工
广州密尔克 2017 年 4 月 5 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
19 500 76 号 4 栋 1819(仅限办 运输持有 100%
卫 日 储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其他仓储
公用途) 股权
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航
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
除外);
供应链管理,从事化工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
上海市奉贤区星火开发 密尔克卫化工
密尔克卫供 2017 年 7 月 3 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从事货物及技术
20 3,000 区阳明路 1 号 9 幢 6 层 储存持有 100%
应链 日 的进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1862 室 股权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
人工装卸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大 密尔克卫化工 运输代理业务;国内普通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清洁服务;国
2017 年 9 月 22
21 广西慎则 1,000 道东湾综合楼一楼 105 储存持有 100% 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服务;代理报关、报检;机

室 股权 械设备租赁;木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物流
信息咨询;集装箱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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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 运输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及货运代理,集装箱堆存、集装
2005 年 10 月 12 嘉定区华亭镇武双路
22 上海静初 800 储存持有 100% 罐堆存、仓储经营(除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
日 125 弄 18 号
股权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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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经天职国际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总资产(母公司) 净资产(母公司) 净利润(母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
1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447,933,011.90 303,577,207.04 38,571,586.48
2 密尔克卫化工运输 279,889,975.14 115,791,100.65 18,964,508.25
3 慎则化工科技 47,524,657.49 15,179,406.89 -4,943,389.64
4 内森集装罐 7,934,039.86 7,934,039.86 22,205.38

5 守拙供应链 - - -
6 辽宁鼎铭 14,571,468.34 3,345,431.84 -957,399.98
7 青岛密尔克卫 23,511,665.29 16,522,230.81 5,292,749.93
8 陕西迈达 48,795,589.24 18,793,092.99 6,507,970.42
9 鼎铭密尔克卫 3,996,779.34 3,996,779.34 -1,106.55
10 天津密尔克卫 838,929.25 838,929.25 -25,981.48
11 鼎铭秀博 75,116,516.47 32,642,584.33 -701,246.81
12 赣星物流 12,962,230.33 11,666,918.66 2,787,399.97
13 张家港巴士物流 48,898,171.85 21,939,170.05 -722,1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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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张家港密尔克卫化工物流 11,667,658.66 854,640.93 497,921.37
15 铜川鼎铭 51,585,762.22 46,390,286.54 -702,108.19
16 天津隆生 6,469,207.00 -1,713,760.77 53,278.19
17 密尔克卫控股 3,191,434.66 2,214,457.01 -414,609.57
18 WIDE SPEED LIMITED 1,911,751.86 1,911,751.86 1,530,541.79
19 广州密尔克卫 4,901,906.11 4,901,906.11 -98,093.89
20 密尔克卫供应链注 - - -
21 广西慎则 18,047,754.84 1,951,822.84 -148,177.16
22 上海静初 53,988,254.01 29,594,378.25 2,310,069.58
注:1、发行人子公司守拙供应链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设立,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缴注册资本,也未开展实际业务。
2、发行人子公司密尔克卫供应链于 2017 年 7 月 3 日设立,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缴注册资本,也未开展实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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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发行人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81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扣除
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
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甲、丙类(干
货)仓库等项目”、“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
限公司铜川汽车货运站建设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
项目”、“网络布局运力提升项目”、“零元素电商平台升级项 目新建项
目”、“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智能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以及“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 72,889.41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44,064.00 万元。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新建仓库和设备购置均为公
司现有业务规模和业务网络的扩张,募集资金项目经过了严格、谨慎、专业的
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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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标
1 15,000.00 9,000.00 沪浦发改产备[2015]32 号 沪浦环保许评[2015]2145 号
准和特种罐箱项目
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
2 9,935.37 8,109.96 张保发改项[2016]172 号 张环注册[2016]119 号
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目
3 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 8,496.00 7,496.00 营仙经备[2016]10 号 营仙环批字[2017]1 号
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
4 5,463.00 5,463.00 铜印发改产业[2016]14 号 铜环批复[2017]31 号
车货运站项目
5 网络布局运力提升项目 5,374.00 5,374.00 沪自贸管内备[2016]34 号 -
上海代码: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 31010963096591520171D3101001;
6 5,621.04 5,621.04 -
建项目
国家代码:2017-310109-58-03-002284
上海代码:
7 零元素电商平台升级项目新建项目 8,000.00 0.00 31011756651003420171D3101001; -
国家代码:2017-310117-51-03-002146
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智能
8 5,000.00 3,000.00 沪浦发改审备[2016]63 号 -
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
合计 72,889.41 44,064.00
1-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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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合计为 72,889.41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为
44,064.00 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部分,公司将
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
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情况监督与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对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
排,该存储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募集的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
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应当
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作为化工供应链服务领域服务商,为把握广阔的行业发展前景,进一
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夯实化工供应链管理服务中的基础设施环
节、完善信息智能化技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到“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
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
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目”、“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铜川鼎铭
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车货运站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
项目新建项目”、“网络布局运力提升项目”、“零元素电商平台升级项目新
建项目”、“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智能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以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满足网络布局的需要
我国石油和化工产业发展最快的省市主要是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之
后依次为辽宁省、浙江省、上海市。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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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
流有限公司改建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目”、“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
目”以及“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车货运站项目”,选址于化工
行业发达省市,且毗邻各地化工工业园区,将在上海、江苏、辽宁和陕西建设
仓库及配套物流设施,增加运营仓储面积。
通过自建仓库的方式扩展业务规模和服务范围,将公司现有的标准化化工
品综合物流服务体系融入公司全国范围内的服务网络,加强区域间的联动,在
更好的服务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开拓潜在业务机会,进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
2、提升化工品运输能力
我国化工产业的总产量仍然处于逐步扩张阶段,但是“产销分离”的现状
决定了化工品物流运能的紧俏。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公
路运输具有路线四通八达的优势,可以达到货物门到门的运输目的。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包括购置道路运输车辆,以此增加公司在境内的道路运
输运力,与公司仓储规模、业务范围的扩张相匹配,全方位提升公司竞争力,
稳固公司在化工物流领域的优势地位。
3、信息系统升级以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
信息流和货物流是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息技术平台可以实现货
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统一,对供应链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控。公司制订了
信息化技术建设的整体框架。一方面,公司拟通过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实
现公司内部资源管理和外部资源的信息交互,数据共享,通过 MCP 的实施改善
信息传递渠道、提高数据准确性,实时跟踪业务状态和进度,加强数据分析能
力,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智能化物流管理升级
项目构建智能综合安全管理控制平台,通过物联网对物流作业过程进行有效追
踪和监控,通过消防报警及数据化检测技术等方式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应急处
置,进一步保障物流安全。通过上述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公司实现物流智能化
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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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化工供应链生态布局
在“互联网+”的消费模式趋动下,化工品线上交易的需求越来
越显著。公司紧跟化工品线上交易的市场开拓机会,借助多年深耕化
工供应链服务积累的经验,凭借专业的化工物流基础发展化工品交易
业务。目前,自主开发的“零元素”化工品电商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
营,其他功能尚待开发和完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零元素电商
平台升级项目新建项目”即是在现有电商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
各项功能的开发和应用,简便商城操作、优化用户体验、拓展平台功
能,从而抓住电商领域发展的契机,通过优质的电商平台吸引更多的
线上会员,扩展公司化工品交易板块规模。综上,本项目的实施可以
完善公司化工供应链生态布局,与公司目前经营的业务协同发展。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属于国家限制新增产能的情形,
是否存在政策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和特
种罐箱项目”、“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
目”、“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车货
运站建设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网络布局运力
提升项目”、“零元素电商平台升级项目新建项目”、“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
公司智能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
金运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新建仓库和设备购置均为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和业务网
络的扩张。该等项目均属于我国已颁布的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鼓励类产业范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对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年本)(2013 年修正)》条款
1 上海鼎铭秀博集装 属于“一、鼓励类”之“二十九、现代 沪浦发改产 沪浦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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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服务有限公司标 物流业”中提到的“第三方物流服务设 备[2015]32 许评
准和特种罐箱项目 施建设”以及“海港空港、产业聚集区、 号 [2015]2145
商贸集散地的物流中心建设” 号
张家港保税区巴士 属于“一、鼓励类”之“二十九、现代
张保发改项 张环注册
物流有限公司改建 物流业”中提到的“第三方物流服务设
2 [2016]172 [2016]119
甲、丙类(干货) 施建设”以及“海港空港、产业聚集区、
号 号
仓库等项目 商贸集散地的物流中心建设”
属于“一、鼓励类”之“二十九、现代
营仙环批
辽宁鼎铭化工物流 物流业”中提到的“第三方物流服务设 营仙经备
3 字[2017]1
基地项目 施建设”以及“海港空港、产业聚集区、 [2016]10 号

商贸集散地的物流中心建设”
属于“一、鼓励类”之“二十九、现代
铜川鼎铭汽车货运 物流业”中提到的“第三方物流服务设 铜印发改产 铜环批复
4 站有限公司铜川汽 施建设”;“一、鼓励类”之“二十四、 业[2016]14 [2017]31
车货运站项目 公路及道路运输”中提高的“汽车客货 号 号
运站”
属于“一、鼓励类”之“二十四、公路
及道路运输”中提高的“公路集装箱和
沪自贸管内
网络布局运力提升 厢式运输”;属于“一、鼓励类”之“二
5 备[2016]34 -
项目 十九、现代物流业”中提到的“仓储和

转运设施设备、运输工具、物流器具的
标准化改造”
上海代码: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 属于“一、鼓励类”之“二十九、现代
D3101001;
6 链管理平台项目新 物流业”中提到的“移动物流信息服务 -
建项目 技术”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国家代码:
2017-31010
9-58-03-002
上海代码:
属于“一、鼓励类”之“二十九、现代
物流业”中提到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零元素电商平台升 D3101001;
7 建设”;属于“一、鼓励类”之“二十 -
级项目新建项目
八、信息产业”中提到的“电子商务和 国家代码:
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 2017-31011
7-51-03-002
属于“一、鼓励类”之“二十九、现代
物流业”中提到的“电子数据交换技术、
上海密尔克卫化工
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和快速分拣技 沪浦发改审
储存有限公司智能
8 术、移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全球定位 备[2016]63 -
化物流安全管理项
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道路交通信息通 号

讯系统、智能交通系统、物流信息系统
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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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补充流动资金 - - -
此外,发行人募投项目属于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
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国家
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通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
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国
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等产业政策
文件中鼓励发展的项目。募投项目中物流基地选址上海、江苏、辽宁和陕西,是
“一带一路”战略重点涉及省市,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并紧抓行业发展契机。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限制新增产能的情
形,不存在政策风险。
2、与国家战略规划契合
现代物流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高效物流是适度扩大总
需求、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有效降低企业
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
信息技术与物流活动深度融合,创新物流资源配置方式,提升物流业信息化、
标准化、组织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物流业转型升级,均是国家战略规划。此
外,“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也对国际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体而言,我国现代物流业仍处于发展阶段,整体基础薄弱,运行效率不
高,行业竞争较为分散,加快现代物流的发展,全面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已
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提高网络布
局和营运能力、提升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提升现有业务规模,符合国家产业
规划政策方向。
3、符合化工物流行业发展需要
我国石油和化工产业的发展将给相关化工物流领域带来新的契机和方向。
根据《2015 年危化品物流发展回顾与 2016 年展望》显示,我国化工产业仍处于
逐步扩张阶段,已建成国家级、省级大型化工园区达 200 多个,各类危险化学
品企业 30 多万家,常用化工原料达到 5,000 余万种,95%以上化工原料需采用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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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运输,每年都有数量庞大的各类化工品需要运往全国各地,化工物流需求量
大。
社会经济、技术的高速发展对现代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供应链服务环
节的外包比例不断攀升,对供应链服务市场需求也随之增大。面对全球化的竞
争,化工行业亦更多的选择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模式便于处理供应链末端
任务,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减少供货时间,降低库存。因此,精细化分工成为
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分工细化既能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也能减轻
综合型生产企业的负担,从而可以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的深耕和发展。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市场对化工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发展预期,
顺应化工供应链发展的趋势。为了在行业发展中占得先机,公司扩大仓储、运
输等业务规模,完善信息技术系统,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优秀的化工供应链服
务势在必行。
4、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发行人专业从事化工供应链服务,不断应对市场变化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
业务模式,形成了目前以货运代理、仓储和运输为核心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
和化工品交易的主营业务形态。公司成立 20 年,在化工物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
行业经验,在专业人才储备、物流运营管理、业务规模拓展、品牌建设等方面
具有一定优势,能够满足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企业的管理能力、市场开拓
能力、业务运营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的要求。
在客户资源方面,公司现有客户主要包括巴斯夫、陶氏化学、佐敦、阿克
苏诺贝尔等全球大型化工类企业。公司与客户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业务发展
具备稳定的客户基础。
在人力资源方面,公司拥有相对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及员工培训体系,造
就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素养高的员工队伍,拥有专业的运营和服务团队。专
业的人才队伍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 113,729.91 万元,2017 年营业收入
129,120.6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 72,889.41 万元,其中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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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入 72,889.41 万元,未超过现有资产规模。因此,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为了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反复
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市场开拓等进行详细论证。通过深
入的市场调查,结合现有市场容量及今后行业发展趋势,确定项目方案,避免
产能过剩,从而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充分考虑规模经济优势,确定经济合理
的建设规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并聘请行业内的
专业研究机构参与方案的设计,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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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下游化工行业市场风险
公司以提供化工供应链服务作为主营业务,公司的下游产业是化工行业,
目前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品消费企业。公司的化工品货运
代理及仓储、运输业务量与化工品的产销量密切相关,因此化工行业的景气程
度直接影响化工供应链行业。如果化工品的物流需求以及国内、国际贸易量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出现波动乃至下滑,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
程度的影响。
(二)安全经营风险
公司从事化工品的货运代理、仓储及运输业务,其中部分属于易燃、易爆
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因此,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有较高要求。
在经营资质方面,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等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业务相关的资质。
在制度方面,公司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监察制度》,规范和建立业务生
产中的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安全管控体系,确保
公司经营业务风险可控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在道路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各环节已建立健全的安全经营
防范措施。
此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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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公司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事
故,确保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过上述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公司已经建立健全的安全管控体系,但
并不能完全排除因意外情况而引发安全事故,进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
生较大影响。
(三)仓库租赁风险
公司从事化工品仓储业务运营的部分仓库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其中部分
租赁仓库存在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问题。
虽然公司与出租方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标准签订了较长期的租赁合同,
但若出租方因产权、租赁瑕疵或到期后对所出租房产作出其他安排,导致公司
无法继续租赁房产,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对仓库的需求将不断提高,若不能及时
取得从事化工品仓储业务所需要的仓库,将影响公司化工品仓储业务的发展。
(四)与信息技术系统有关的风险
计算机信息管理水平是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之
一,是公司提升供应链管理效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物流服务的基础。物流作
业通过信息流的流转可以全程跟踪货物信息,提升物流安全及优化效率,便于
公司管理。另一方面,公司于 2016 年开始开发化工品线上交易系统,为客户买
卖化工品提供交易平台。
公司注重计算机信息系统升级及信息安全问题,努力通过升级更新信息系
统、防火墙、数据加密、访问权限设置、身份识别等多层次措施保障信息安
全。但是,由于信息技术发展迅速,若公司不能与时俱进运用及升级信息系统
或者公司信息系统存在设计、执行缺陷,将导致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无法跟上
行业发展的速度和方向。此外,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手机 APP 客户端以及“零元
素”化工品电商平台,是一个开放式的信息系统,整体较为复杂,端口和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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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因此存在计算机软件以及服务器等硬件发生故障、系统遭受黑客攻击、信
息资源安全受到威胁等风险。
(五)环保风险
公司部分业务为从事化工品的仓储和运输业务,在化工品仓储和运输过程
中,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建立了完整的安全及环保作业标准,并持续进行环保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的
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但是,随着国家
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增
强,未来相关部门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对化工品的生产、储存和
运输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如果公司在环保政策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国家
相关部门的环保要求,公司可能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
(六)子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出于发展战略、行业特征及管理的需要,报告期内通过内部整合、收
购、新设等多种形式建立了以密尔克卫(母公司)为主体,多家专业子公司或区
域子公司组成的集团架构体系。从利润分配角度来讲,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客观上受到各子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因此若子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亏
损,则母公司无法及时、足额从子公司获得可分配利润,进而影响到公司对全
体股东的回报水平。
(七)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长,2015 年末、
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1,116.76 万元、29,141.47
万元及 35,475.41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3.83%、55.26%及
51.43%,占比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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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客户信誉良好,但仍然存在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
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八)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分析,将通过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扩大业务布局、提升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
规划。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如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
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将会
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九)供应商合作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是国际船运公司、航空公司、陆运公司、港口、口岸
以及仓库所有者等,目前公司与前述供应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但不排除
未来因行业政策法规出现调整或双方在业务合作上出现分歧,导致双方终止合
作关系,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汇率风险
公司从事的部分业务涉及外币结算,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2015 年
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的汇兑收益分别为 289.86 万元、481.14 万元和
-566.54 万元。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汇率风险。
(十一)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拥有一批具有化工供应链行业专业技能的核
心技术人员和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经营管理人才。公司一贯重视各业务线条专
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并积极完善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实现企业内
人才的积聚和流动的优化配置。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业务领域不断
拓展,对管理人才、软件研发人才和化工供应链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公司存在人力资源管理及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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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业务资质风险
综合物流业务受到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安全监察部、环保
部、检验检疫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的监管,并需取得该等部门颁发的相关经营
资质许可证书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及时办理或未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拥有有效的牌照或资质,则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不
利影响。
(十三)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42 号)之规定,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本公司取得
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 号、财
税[2014]3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61 号)、《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
微利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3 号)之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公司和子
公司,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之规定,本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5 年
度符合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条件,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
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十四)其他风险
1、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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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 A 股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外,本公司
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和各类突
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
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
一些无法控制的情况的发生,包括恐怖袭击、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
啸、台风等)、战争、动乱、传染病爆发、工人罢工游行等,将影响公司业务正
常进行,并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
的重要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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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与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签定的重大合同如下:
序号 发行人签约主体 供应商集团名称 供应商签约主体 内容摘要 合同金额
提供上海港集装箱海运出口货运代
1 密尔克卫 无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框架协议
中远海运 理服务
2 密尔克卫 江苏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提供货运代理服务 框架协议
3 密尔克卫 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提供海运电子订舱服务 框架协议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进口货物(危险品)整箱或散货
4 密尔克卫 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运输代理服务
5 密尔克卫 - 上海家震物流有限公司 提供集卡运输业务 框架协议
6 密尔克卫 - 上海鹰速国际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提供散卡配售业务 框架协议
7 密尔克卫 中外运 上海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提供航运服务 框架协议
2、销售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与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前五大客户签定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发行人签约主体 客户集团名称 客户签约主体 内容摘要 合同金额
提供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
1 密尔克卫 巴斯夫集团 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服务以及货物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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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行人签约主体 客户集团名称 客户签约主体 内容摘要 合同金额
2 密尔克卫化工运输 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提供境内货物运输服务 框架协议
3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提供仓储服务 框架协议
4 密尔克卫 陶氏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提供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框架协议
5 密尔克卫化工运输 陶氏集团 陶氏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框架协议
6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仓储服务 框架协议
7 密尔克卫化工运输 上海国际油漆有限公司 提供货物仓储保管及代办运送服务 框架协议
8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阿克苏集团 上海国际油漆有限公司 提供仓储及运输服务 框架协议
9 密尔克卫化工运输 阿克苏诺贝尔过氧化物(宁波)有限公司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框架协议
提供集装罐租赁及集装罐运输代理
10 密尔克卫 BLUE EXPRESS 青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服务
11 陕西迈达 佐敦集团 佐敦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提供仓储及运输服务 框架协议
12 青岛密尔克卫 秀博 秀博瑞殷(西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独家代理进口国外化工品物流服务 框架协议
提供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服
13 密尔克卫 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霍尼韦尔
提供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及配送服
14 密尔克卫 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15 密尔克卫 凡特鲁斯 凡特鲁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框架协议
3、工程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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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合同金额(万元)
上海开宇建设工程发 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
1 鼎铭秀博 工程建造 4,600
展有限公司 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
辽宁中大建设工程有
2 辽宁鼎铭 辽宁鼎铭化工物流项目 工程建造(仓库等主体设施建设) 1,720
限公司
辽宁中大建设工程有
3 辽宁鼎铭 辽宁鼎铭化工物流项目 工程建造(厂区配套设施建设) 2,900
限公司
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
4 铜川鼎铭 铜川汽车货运站项目 工程建造 4,390
团有限公司
江苏顺力工业设备安 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
5 张家港巴士物流 工程建造 4,500
装有限公司 建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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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1)发行人与上海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保证合同
发行人与上海银行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签署编号为 201170877 的《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约定发行人可在合同约定借款的额度内向上海银行提出提款申请,
该合同项下借款额度为 3,000 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上浮 10%。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签订编号为 ZDB20116077101 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以位于同发路 1088 号的土地及其之上房产为上述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陈银河、慎蕾与上海银行签署编号为 ZDB20116077102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上述合同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2)慎则化工科技与上海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慎则化工科技与上海银行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签署编号为 201170876 的《综
合授信合同》,约定慎则化工科技在该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使用
该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授信金额为
1,250 万元。
慎则化工科技与上海银行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分别签署编号为 20117087601
的《商业汇票承兑合同》、编号为 20117087602 的《跟单信用证开证授信合同》,
上述两项合同约定上海银行在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向慎则化工科技
分别提供最高不超过 1,25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
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上述两项合同为编号为 201170876
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签订编号为 ZDB20116077101 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以其位于同发路 1088 号的土地及之上房产为上述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陈银河、慎蕾与上海银行签署编号为 ZDB20116077202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上述合同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慎则化工科技与上海银行签署编号为
ZDB20116077203《最高额质押合同》,以保证金账户中的金额为上述合同提供
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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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保证合同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签署编号为 201170905 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内向上
海银行提出提款申请,该合同项下借款额度为 4,000 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上浮 10%。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签订编号为 ZDB20116077101 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以其位于同发路 1088 号的土地及之上房产为上述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陈银河、慎蕾与上海银行签署编号为 ZDB201170905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上述合同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密 尔 克 卫 化 工 储 存 与 上 海 银 行 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 签 署 编 号 为
ZDB20116077101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将其位于
老港镇同发路 1088 号、面积为 17115.36 平方米的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作为抵
押物,为发行人、慎则化工科技、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上
海银行签署的一系列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等合同所形成的的债权本金(包括
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提供抵押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不超过 11,500 万元。
(4)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上海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保证合同
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上海银行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签署编号为 201170906 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化工运输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内向上
海银行提出提款申请,该合同项下借款额度为 2,000 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上浮 10%。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签订编号为 ZDB20116077101 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以其位于同发路 1088 号的土地及之上房产为上述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陈银河、慎蕾与上海银行签署编号为 ZDB201170906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上述合同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5)鼎铭秀博与上海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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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铭秀博与上海银行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签署编号为 201170570 的《固定资
产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鼎铭秀博可在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内向上海银行提出提
款申请,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为 5,000 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上浮 15%。
鼎铭秀博与上海银行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签署编号为 DB20117057001 的《房
地产抵押合同》,合同约定鼎铭秀博将其位于老港镇 17 街坊 7/48 丘的土地使用
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为鼎铭秀博与上海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201170570 的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 5,000 万提供抵押担保,债权期限以借款
合同约定为准;此外陈银河、慎蕾与上海银行签订编号为 DB20117057002 的
《借款保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6)密尔克卫与交通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①密尔克卫与交通银行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签署编号为 Z1712LN15604002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可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总额下一次性申请
贷款,贷款额度为 3,000 万元,全部贷款到期日不迟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贷
款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该合同受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交通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C171218GR3103188 的《保证合同》的担保。
密 尔 克 卫 化 工 运 输 与 交 通 银 行 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 签 署 编 号 为
C171218GR3103188 的《保证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为密尔克卫与交通
银行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1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
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的最高债权额为 17,000 万元。
②密尔克卫与交通银行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签署编号为 Z1801BA15628760
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可在合同约定的额度下开立电子银
行承兑汇票,该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为 4,500 万元循环额度,授信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1 日。该合同受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交通银行签订的编
号为 C171218GR3103188 的《保证合同》担保;受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的编号
为 C180117PL3103614 、 C180117PL3103615 、 C180117PL3103617 、
C180117PL3103618 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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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交通银行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签署编号为 C180117PL3103614 的《最
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未来 2 年对陶氏化学(中国)投
资有限公司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物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提供质押担
保,债权发生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担保的最高
债权额为 5,000 万元。
发行人与交通银行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签署编号为 C180117PL3103615 的《最
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未来 2 年对巴斯夫(中国)有限
公司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物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债权
发生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5,000 万元。
发行人与交通银行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签署编号为 C180117PL3103617 的《最
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未来 2 年对阿克苏诺贝尔功能涂
料(上海)有限公司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物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提供
质押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担保
的最高债权额为 5,000 万元。
发行人与交通银行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签署编号为 C180117PL3103618 的《最
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未来 2 年对霍尼韦尔(中国)有
限公司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物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债
权发生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为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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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租赁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年租金在 100 万元以上的租赁房产、土地合同如下: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的标的物 租赁面积 租金 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
2017.10.1-2018.9.30 期间,每
日租金为 1.08 元/m2;
2018.10.1-2019.9.30 期间,每
日租金为 1.11 元/m2;
上海国汇物流有限
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秋 2019.10.1-2020.9.30 期间,每 2017.10.1-202
1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公司上海国汇物流 40,386.42m2 仓储
祥路 153 号 日租金为 1.11 元/m2; 2.9.30
有限公司
2020.10.1-2021.9.30 期间,每
日租金为 1.11 元/m2;
2021.10.1-2022.9.30 期间,每
日租金为 1.11 元/m2;
2016.5.1-2016.6.30 期间,
每日租金为 0.888 元/m2、物
业费为 0.380 元/m2;
上海市松江区松蒸公路 2016.7.1-2017.6.30 期间,每
上海松江普洛斯仓 2016.5.1-2018.
2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1289 号普洛斯松江物流园 6,280.00m2 日租金为 0.830 元/m2、物业 仓储
储有限公司 6.30
B4 号库 U104 单元 费为 0.363 元/m2;
2017.7.1-2018.6.30 期间每日
租金为 0.872 元/m2、日物业
费为 0.381 元/m2
3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广州市博涛物流有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百足 7,400.00m2 2016.5.1-2016.11.30 期间租金 2016.5.1-2018. 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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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的标的物 租赁面积 租金 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
限公司 桥 10 号 A12 号仓库 为 2,291,928 元; 11.30
2016.12.1-2017.11.30 期间租
金为 2,386,944 元;
2017.12.1-2018.11.30 期间租
金为 2,482,848 元
首年月租金 328,600 元(不含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石湖 2017.11.1-202
4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谢永钳 10,850.00m2 税),次年月租金按上年月 仓储
村镇东路自编 138 号的物业 2.3.14
租金 6%递增
2017.7.1-207.8.31 租金为
621,349.4 元/月(含设备使用
费及管理费)、
2017.9.1-2018.4.30 租金为
广州市宝益物流有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 1285 796,904.96 元/月(含设备使 2017.7.1-2019.
5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 17,686.00m2 仓储
限公司 坐落 A 区的物业 用费及管理费) 2.3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租金按
上月租金 5%递增(管理费及
叉车停放费不在递增范围
内)
2014 年-2018 年年租金依次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路 68 2 2014.1.1-2018.
6 密尔克卫 密尔克卫投资合伙 3,249.09m 为 300 万、300 万、384 万、 办公
号 8 号楼 12.31
420 万、45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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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资租赁合同
(1)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
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签署编
号为 L160103001 的《融资回租合同》,约定售后租回一批运输设备,转让价款
为 13,000,000.00 元,起租月为 2016 年 9 月,租赁期为 36 个月,第一期租金支
付日为实际起租日后第三个月,第一期后各期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期,3 个月
为 一 期 , 共 计 12 期 , 三 年 合 计 需 支 付 君 创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价 款
14,253,980.00 元,其租赁期满租赁设备的留购价格为 100.00 元。
(2)密尔克卫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
密尔克卫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签署编号为
L160103002 的《融资回租合同》,约定售后租回一批罐箱设备,转让价格为 800
万元,起租月为 2016 年 9 月,租赁期为 36 个月,第一期租金支付日为实际起租
日后第三个月,第一期后各期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期,3 个月为一期,共计 12
期,一共需支付 8,771,680.00 元,租赁期满租赁设备的留购价格为 100.00 元。
(3)上海静初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
上海静初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签署编号为
L160138 的《融资回租合同》,约定售后租回上海静初以其位于嘉定区武双路
125 弄 18 号的厂房(编号:沪房地嘉字(2011)第 003599 号)以及相关仓库物
流设施为租赁物件,转让价格 2,100 万元,起租月为 2016 年 9 月,租赁期为 36
个月,第一期租金支付日为实际起租日后第一个月,随后每月支付一期租金,
共 36 期,一共需支付 23,939,999.88 元,租赁期满租赁设备的留购价格为 100.00
元。
7、土地出让合同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与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签署《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及广西慎则
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共同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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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合同约定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将坐落于大西南临港工业园 B 区洲
尾路东北侧兴化路西北侧,面积为 67,023.907 平方米的宗地出让给广西慎则,
并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前将宗地交付,该宗地的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权出让
年期为 50 年,出让价款为 16,085,738 元,广西慎则应当于合同签署后 30 日内一
次性付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广西慎则已缴清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价款,正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未了结的
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
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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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银河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 260 号 1-4 层的部分四层 401 室
联系电话 (021)80228498
传真 (021)80221988
联系人 丁慧亚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侯巍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 (010)59026666
传真 (010)59026670
保荐代表人 王僚俊、黄庆伟
项目协办人 李政
项目经办人 陈祥有、罗唯、王洋、王兴生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李强
住所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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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52433320
经办律师 倪俊骥、余蕾、葛嘉琪
(四)发行人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邱靖之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联系电话 (010)88827300
传真 (010)88018737
经办注册会计师 叶慧、郭海龙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伟建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19 层 21 层 2109
联系电话 (010)52800787
传真 (010)88019300
经办评估师 黄运荣、姜海成、吕铜钟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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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华贸中心支行
户名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初步询价时间 2018 年 6 月 28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 年 7 月 3 日
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期 2018 年 7 月 4 日
网上、网下发行缴款日期 2018 年 7 月 6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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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是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除在指定网站上披露
外,并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以备投资者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5:00。
三、查阅地点、电话
发行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 260 号 1-4 层的部分四层 401 室
电话:021-8022849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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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02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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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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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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