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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4-0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engy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 141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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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网站。投资
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888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2,300 万股普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 9,188 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盛洋电器、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先生和徐凤娟女士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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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以上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自然人股东叶盛洋先生、叶建中先生、叶美玲女士、徐建国先生和王永
祥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其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
力,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其他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
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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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
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
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降低每股净资
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
实施完毕。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
司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利润分配或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应在 5 个
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
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
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
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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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3、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
份后(3,000 万元回购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
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
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
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
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完成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后(2,000 万元增持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
施“3”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
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
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方
案(包括拟购买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
披露购买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购买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公司
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购买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
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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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
薪酬额的 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

响发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将购回已转
让的原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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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不足 30 个交易日,则以回
购公告前实际交易日为准)该种股票成交均价孰高(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2)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启动购回措施的时点及购回价格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盛洋电器及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不足 30 个交易日,则以回购公告
前实际交易日为准)该种股票交易均价孰高。
3、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
盛洋电器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盛洋科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叶利明、徐凤娟
夫妇和盛洋电器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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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盛洋科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员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三)各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的承诺
浙商证券为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浙商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浙商证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康达所的承诺
康达所为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康达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康达所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3、中汇所的承诺
中汇所为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中汇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汇所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盛洋科技控股股东盛洋电器持有盛洋科技 30,612,000 股股份,占盛洋科技总
股 本 的 44.44% ; 实 际 控 制 人 叶 利 明 、 徐 凤 娟 夫 妇 合 计 直 接 持 有 盛 洋 科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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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8,000 股股份,占盛洋科技总股本的 25.68%。叶利明、徐凤娟夫妇以及盛洋
电器就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盛洋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盛洋
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
和间接所持有的盛洋科技股份(不含在盛洋科技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
股份),也不由盛洋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盛洋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以上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不减持盛洋科技股份。
4、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
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将在盛洋
科技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盛洋科技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持
有的盛洋科技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因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
收益则应归公司所有。
(4)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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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
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将依法履行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叶
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将在盛洋科技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盛洋科技的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
项给盛洋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将向
盛洋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
器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持有的盛洋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
前不得转让,同时盛洋科技有权扣减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和盛洋电器所获分配的
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在盛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由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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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道歉。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停止领取薪酬,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其履行完成相关
承诺事项。
2、如果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并于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最新的《公司章程(草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将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其中
对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
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周期: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
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
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
(1)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
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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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如下情况进行现金分红安排: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在实施上述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
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
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表决通过后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并公
开披露。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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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按照本章程所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
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
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
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
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7、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发行人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
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
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明确了 2014 年-2016 年的股利
分配规划,具体为:
公司 2014-2016 年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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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若此期间内实现 A 股上市,则上市后当年至 2016 年,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具体每
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
案。

(三)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本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发
行股票前公司股东与发行后新增加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七、特别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事项:

(一)北美地区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北美市场销售更为集中。2012 年
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销售给北美地区客户的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21,347.03 万元、16,298.04 万元、19,369.69 万元,占公司出口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99%、60.22%、58.23%。在北美地区,公司主要客户为百通、TFC 等国际大
型综合企业。
但是,如果北美市场出现波动导致订单数量减少,或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发
生变化,公司经营业绩仍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逐渐成为全球射频电缆的重要生产基地。目前,国内有数千家
射频电缆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较低。虽然目前国内大部分射频电缆生产企业的
规模较小,产品品质、研发水平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均存在较大差距,但是仍有
少数企业不断革新生产技术、提升品质管理水平,规模快速增大。
虽然本公司与其他内资企业相比在 75 欧姆同轴电缆生产领域拥有一定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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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优势、工艺技术优势和品质优势,但是随着国内其他企业的不断发展进步,公
司如果不能保持上述优势,将不能在国际中高端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呈逐期增加趋势,由 2012 年末的 11,357.97
万元增加至 2014 年末的 14,990.25 万元。同时,自 2013 年以来公司对个别客户
的应收账款余额存在逾期回款情况。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和应收账款余额增
加,公司可能会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情况。



八、2015 年一季度经营和业绩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和销售
价格、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国家产业及税收政策等
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结合市场情况、公司今年以来实际经营情况和订单情况,本公司预计,2015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同期增长 0%-10%;但在营业收入稳中有升
的同时,由于大量固定资产于上年底转固、2015 年开始折旧和停止资本化的利
息支出合计金额较大,预计 2015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下降幅度为 0%-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3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
发行股数: 股本的 25.03%。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股
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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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倍(按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
3.93 元/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倍(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或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
发行对象: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元
发行费用概算: 3,348.08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Shengy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6,88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叶利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10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0 年 10 月 28 日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 1417 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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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5-88622076
传真: 0575-8862207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hengyang.com
电子邮箱: stock@shengyang.co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电线、电缆、连接线、网
络设备、天线、电子开关、高频头、不锈钢管件;加工销售金属材料;货物进
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浙江盛洋电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0 年 10 月 28 日,股份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注册成立,注册号为 330600000103160,注册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 6,000 万
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发行人的发起人为盛洋电器及 20 名自然人。各发起人一致同意根据中汇所
出具的中汇会审[2010]1820 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的
净资产 62,207,907.89 元,按约 1:0.964507601 的比例折成 6,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未计入股本部分的 2,207,907.89 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发行人股份历次变化及股东构成情况

日期及事项 股东构成说明

2003 年 6 月公司成立,注册
叶利明及 Kung Yi Ming Peter 两位自然人股东成立公司
资本为 62 万美元
2005 年 5 月增资,增加注册
新增法人股东盛洋电器
资本至 188 万美元
2010 年 8 月股权转让,变更 自然人股东 Kung Yi Ming Peter 将其股权转让予徐风娟等 19
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变更 位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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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5,500,902 元

2010 年 10 月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股本为 6,000 股东构成无变化
万股
2010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股
新增叶盛洋、叶美玲两位自然人股东
本增加至 6,360 万股
2010 年 12 月第二次增资,股
新增徐建国等 52 位自然人
本增加至 6,888 万股
2011 年 6 月及 9 月两次股权
盛洋电器受让沈梁、汪虹伟两位自然人股东股份
转让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6,888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普通股 2,300 万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9,188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327%。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的承诺,请参见本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
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盛洋电器 30,612,000 44.4425 38 徐 炜 147,500 0.2141

2 叶利明 14,838,000 21.5418 39 叶淼森 127,500 0.1851

3 徐凤娟 2,850,000 4.1376 40 金青峰 75,000 0.1089

4 叶盛洋 2,800,000 4.0650 41 周燕燕 75,000 0.1089

5 马荣根 2,325,000 3.3754 42 吴秋婷 75,000 0.1089

6 谢 铮 2,250,000 3.2666 43 章卫军 75,000 0.1089

7 苗传华 1,050,000 1.5244 44 高国红 75,000 0.1089

8 张永超 937,500 1.3611 45 范伟勇 52,500 0.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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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9 叶美玲 800,000 1.1614 46 谢小凤 37,500 0.0544

10 马荣法 750,000 1.0889 47 孙小英 37,500 0.0544

11 叶建中 750,000 1.0889 48 陆 霞 37,500 0.0544

12 金华良 600,000 0.8711 49 吴旭明 30,000 0.0436

13 王鉴铭 600,000 0.8711 50 周 洋 22,500 0.0327

14 谈一鸣 525,000 0.7622 51 方红敏 22,500 0.0327

15 徐建国 487,500 0.7078 52 滕家胜 22,500 0.0327

16 鲁水土 450,000 0.6533 53 卢克利 22,500 0.0327

17 章精荣 450,000 0.6533 54 王 逊 22,500 0.0327

18 鲁传林 375,000 0.5444 55 吴丽丽 22,500 0.0327

19 王永祥 375,000 0.5444 56 陆雅萍 22,500 0.0327

20 李家栋 300,000 0.4355 57 王月华 22,500 0.0327

21 赵立峰 300,000 0.4355 58 吴日龙 22,500 0.0327

22 宋临泽 300,000 0.4355 59 刘曙光 15,000 0.0218

23 孙文正 300,000 0.4355 60 李少锋 15,000 0.0218

24 周仁宝 262,500 0.3811 61 汪国清 15,000 0.0218

25 陈迎花 225,000 0.3267 62 安枫丰 15,000 0.0218

26 邱尧荣 225,000 0.3267 63 杨荣根 15,000 0.0218

27 俞荣生 225,000 0.3267 64 沈宏兵 15,000 0.0218

28 屠 敏 225,000 0.3267 65 宣启峰 15,000 0.0218

29 许浪煜 225,000 0.3267 66 杨来兴 15,000 0.0218

30 王伟刚 150,000 0.2178 67 蒲友忠 15,000 0.0218

31 张仁建 150,000 0.2178 68 张国红 15,000 0.0218

32 陈国明 150,000 0.2178 69 章圣植 15,000 0.0218

33 张国明 150,000 0.2178 70 陈幼香 15,000 0.0218

34 王茂章 150,000 0.2178 71 夏念中 15,000 0.0218

35 张一鹏 150,000 0.2178 72 李 卫 15,000 0.0218

36 魏友安 150,000 0.2178 73 张水江 10,000 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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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37 沈明华 150,000 0.2178 合 计 68,880,000 100.00


(三)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盛洋电器 30,612,000 44.4425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2 叶利明 14,838,000 21.5418 自然人股

3 徐凤娟 2,850,000 4.1376 自然人股

4 叶盛洋 2,800,000 4.0650 自然人股

5 马荣根 2,325,000 3.3754 自然人股

6 谢 铮 2,250,000 3.2666 自然人股

7 苗传华 1,050,000 1.5244 自然人股

8 张永超 937,500 1.3611 自然人股

9 叶美玲 800,000 1.1614 自然人股

10 马荣法 750,000 1.0889 自然人股

11 叶建中 750,000 1.0889 自然人股

合 计 59,962,500 87.0536 -


(四)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 叶利明 董事长、总经理

2 徐凤娟 董事、副总经理

3 叶盛洋 总经理助理

4 马荣根 无

5 谢 铮 无

6 苗传华 无

7 张永超 生产制造部车间主任

8 叶美玲 退休

9 马荣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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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叶建中 董事、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的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叶利明和徐凤娟为夫妻关
系;叶盛洋系叶利明和徐凤娟的儿子;叶美玲系叶利明的姐姐;叶建中系叶利
明的哥哥;徐建国系徐凤娟的弟弟;王永祥系徐凤娟的舅舅;马荣法与马荣根
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及
销售。

(二)主要产品

自设立以来,同轴电缆、数据电缆一直为发行人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上
述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直在 75%以上。公司拥有包括内外
导体加工、编织生产、护套生产、成圈、包装等生产加工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和一
流的工艺技术,是国内少数规模化生产高品质 75 欧姆同轴电缆和数据电缆的企
业之一。
公司自 2010 年底开始研发高频头,2013 年 5 月取得商务部“卫星电视接收
设施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资质后,下半年开始批量生产,当年实现的销售收入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52%,2014 年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6.08%。
公司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固定网络等各种标
准的信号传输系统。
公司主要产品示意图如下:

序 主要产品名称 产品示意图 产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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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应用于视频信号传输系统,
包括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和视频
1 75 欧姆同轴电缆
监控系统,此外还可用于网络信
号传输系统。



主要应用于固定网络宽带接入网
2 数据电缆
系统和室内综合布线系统。



主要应用于高频卫星下行信号接
收,经放大并降频到中频信号后
3 高频头(LNB)
通过同轴电缆传输到卫星电视接
收机。



(三)主要原材料

公司射频电缆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导体材料、绝缘材料及护套材料
等;高频头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铝主体材料、塑件材料、电子料及印刷线路板
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壮大,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从源头保证了
生产的顺利实施。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射频电缆行业竞争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外发达国家市场射频电缆市场相对成熟,客户品牌忠诚
度高,注重产品品质和供应商的综合配套服务,对价格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美国
通信及广电网络发达,本身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加之市场机制灵活,技术创新
层出不穷,在多年发展后,形成相对其他发达地区较多的大型综合企业,面向全
球中高端市场开展经营活动,并将制造能力逐渐外包转移,成为全球主要射频电
缆市场集散地。
中国等新兴国家市场空间巨大,但客户对价格较敏感,对品质、性能和服务
要求相对不高,整体利润水平相对较低。受行业标准、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影响,
新兴国家射频电缆行业产品同质化情况比较严重。此外,由于知识产权保护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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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较大,一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向市场,在短期内容易被大量仿制,从而
抑制了本土企业研发和创新的积极性,射频电缆行业发展受到一定制约。因此,
行业竞争主要集中于同质化严重的低端产品领域,恶性价格竞争和无序竞争情况
突出。
2、发行人射频电缆产品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专注于射频电缆制造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规模优
势,75 欧姆同轴电缆产能超过 40 万公里,位居行业前列。根据光电线缆分会统
计,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公司 75 欧姆同轴电缆销量在内资企业中居第二
位。公司规模上的优势确保了对客户供货的及时性,降低了客户的综合采购成本;
同时,确保了公司的单位制造成本拥有较强的竞争力。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面积合计为 118,546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
合计账面价值原值为 3,591.55 万元,账面净值为 2,987.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权 使用权 面积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用途
类型 终止日 (平方米)
绍市国用(2011)
1 盛洋科技 工业用地 出让 2053.06.09 30,667
第 4601 号
绍市国用(2008)
2 叶脉通用 工业用地 出让 2056.11.05 60,616
第 4687 号
绍市国用(2010)
3 叶脉通用 工业用地 出让 2056.10.29 27,263
第 2754 号
合计 118,546

注: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土地均已抵押。


(二)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如下商标:

序 类 注册有
注册号 内容 商标图形 有
号 号 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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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计数器;信号灯;纤 盛

维光缆;测量仪器;变压器; 2010.6.14~ 洋
1 6482878 9
电站自动化装置 2020.6.13 科


计算机;计数器;传真机;信 盛

号灯;纤维光缆;扩音器;测 2010.3.28~ 洋
2 6482879 9
量仪器;电缆;变压器;电站 2020.3.27 科

自动化装置 技
计算机;计算尺;电传真设备; 盛
衡器;量具;信号灯;内部通 2014.6.28~ 洋
3 12027458
讯装置;唱片;摄影器具包; 2024.6.27 科
测量器械和仪器;望远镜;电 技

源材料(电线、电缆);芯片

(集成电路);电动调节装置; 盛

灭火器;灭火设备;电解装置; 2014.6.28~ 洋
4 12027445 非医用 X 光装置;个人用防事 2024.6.27 科
故装置;报警器;眼镜;电池; 技
动画片;电手套

注:公司于 2014 年对商标进行了防御性保护注册,将表中第 4 项商标注册类别扩展至第 6
类;公司亦新注册了 和 2 个防御性商标, 的类别为:18、21、22、25、43、44,有
效期均至 2024 年; 的类别为:6、7、8、15、16、17、19、20、23、24、35、36、37、
38、40、41、42、45,有效期均至 2024 年。


(三)专利与著作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获得专利 21 项,软件著作权 6 项。
1、 发行人已获得专利权的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期 专利权人

一种同轴电缆的内导
1 ZL201110076639.4 发明 自主研发 2011.3.29 盛洋科技
体防腐蚀处理工艺
2 ZL200920113939.3 同轴电缆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09.2.13 盛洋科技
同轴电缆生产用的带
3 ZL200920113940.6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09.2.13 盛洋科技
导向纵包一体模
4 ZL201020282948.8 双 R RG58 同轴电缆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0.8.3 盛洋科技
绝缘半导体薄层二层
5 ZL201020282946.9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0.8.3 盛洋科技
共挤发泡同轴电缆
环保高性能六类通信
6 ZL201020282950.5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0.8.3 盛洋科技
电缆
三屏蔽热轧标记同轴
7 ZL201020282947.3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0.8.3 盛洋科技
电缆
8 ZL201020516400.5 一种新型屏蔽管架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0.9.3 盛洋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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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期 专利权人

电缆芯线管状毛刺报
9 ZL201220014960.X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2.1.13 盛洋科技
警器
电缆芯线索状捋毛去
10 ZL201220014967.1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2.1.13 盛洋科技
毛刺器
电缆线环状高压绝缘
11 ZL201220014970.3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2.1.13 盛洋科技
检测器
单轴多道窄带恒张力
12 ZL201220523413.4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2.10.11 盛洋科技
存储器
一种防腐蚀的同轴电
13 ZL201320303397.2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3.5.30 盛洋科技

14 ZL201320333279.6 一种三屏蔽同轴电缆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3.6.9 盛洋科技
一种 KU 波段双极化单
15 ZL201420042323.2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4.1.23 盛洋科技
输出高频头
一种 KU 波段双极化双
16 ZL201420043049.0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4.1.23 盛洋科技
输出高频头
一种同时接收两颗卫
17 ZL201420042289.9 星信号的 KU 波段高频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4.1.23 盛洋科技

一种双本振双极化四
18 ZL201420043899.0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4.1.23 盛洋科技
输出 KU 波段高频头
一种粘 PVC 护套的新
19 201420487674.4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4.8.27 盛洋科技
型铝塑复合带
一种新型屏蔽
20 201420488792.7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4.8.27 盛洋科技
CAT6/FTP 数据缆
21 ZL201320547575.6 超六类屏蔽数据缆 实用新型 自主研发 2013.9.4 叶脉通用

2、发行人已获得的软件著作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如下 6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为原始取
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 首次发 权利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号 表日期 范围
1 盛洋面向电缆行业的产
软著登字第 全部
品知识管理软件[简称: 2011SR024628 2011.3.7 盛洋科技
0288302 号 权利
CIO-PKMS] V1.0
2 盛洋面向电缆行业的质
软著登字第 全部
量管理软件 [简称: 2011SR024630 2011.3.7 盛洋科技
0288304 号 权利
CIO-QMS] V1.0
3 盛洋企业生产管理软件 软著登字第 全部
2011SR024640 2011.3.7 盛洋科技
[简称:EPMS] V1.0 0288314 号 权利
4 盛洋通信电缆通断故障 软著登字第 全部
2012SR041652 2011.7.19 盛洋科技
定位检测软件 V1.0 0409688 号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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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首次发 权利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号 表日期 范围
5 盛洋通信电缆信号衰减 软著登字第 全部
2012SR042328 2011.8.23 盛洋科技
度测试软件 V1.0 0410364 号 权利
6 盛洋通信电缆屏蔽性能 软著登字第 全部
2012SR041649 2011.9.21 盛洋科技
检测软件 V1.0 0409685 号 权利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盛洋电器。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盛洋电器除持有
本公司股权外,无控制的其他企业,也未通过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本公司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盛洋电器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
凤娟夫妇无控制的其他企业。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盛洋电器、实际控制
人叶利明、徐凤娟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发行人向盛洋电器租赁厂房,具体如下:
关联方名
交易内容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交易金额(元)

发行人向盛洋 - - 59,266.67
盛洋电器
电器租赁厂房 租赁面积(平方米)

- - 2,222.59

2009 年 1 月 1 日,盛洋电缆与盛洋电器签订租赁合同,向盛洋电器租赁厂
房。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公司向盛洋电器租赁部分厂房及仓库作为盛洋电缆护套
材料生产车间,租赁期限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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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方米 80 元,租用面积由每年年初双方确定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租赁价格完全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未损害任何一方利益。
由于护套材料设备搬回本公司自有厂房进行生产,2012 年 4 月,经本公司
与盛洋电器协商,不再租用盛洋电器相关车间,解除原有厂房租赁协议。
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对外担保。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关联担
保,全部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凤娟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进行的融资担保。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及关联方名称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其他应付款:盛洋电器 - - 5.93

上述应付款系公司应付盛洋电器租用部分车间的租赁款,已于 2013 年内支
付。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12 年、
2013 年及 2014 年的关联交易业经中汇所审计,并在公司财务报告附注中已经作
了充分披露;该等关联交易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交易过程公平、公
正,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非
关联股东利益之情形。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仅为承租控股股东相关厂房,
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担保,均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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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 兼职单位
序 出生 性 持股数
姓名 职务 个人简历 薪酬(万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
号 年份 别 量(股)
元) 关系
曾任绍兴市拖拉机附件厂班长,浙
江大通无线电厂车间主任、销售科
董 事
长,绍兴市丝织厂销售科长。1993 1959 盛洋电器执行
1 叶利明 长、总 男 30.00 1,483.8 控股股东
年创办盛洋电器并担任执行董事 年 董事
经理
至今,2003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
曾在绍兴地区拖拉机附件厂、绍兴 叶脉通用执行
子公司
董事、 市丝织厂、绍兴市五交化公司任 董事

2 徐凤娟 副总经 职,2003 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 女 26.40 285.0

理 理,2006 年至今兼任叶脉通用执 盛洋电器监事 控股股东
行董事兼总经理。
曾任职台湾南亚塑胶公司经理助
理、美国 Data Card 公司高级软件
Huang 工程师、美国 Digitech 研究咨询公 1950 16.63 富泽世执行董
3 Charles 董事 男 - 子公司
Mingyuan 司总经理。1999 年起任 Fortrex 执 年 万美元 事
行董事,2006 年至今在富泽世任
执行董事。
曾任绍兴县海涂供销社长虹分社
董事、
主任,绍兴县物资局物资公司党支
副总经
部书记、经理。1996 年至 2003 年 1954
4 叶建中 理、党 男 12.95 75.0 无 -
任盛洋电器副总经理、党支部书 年
总支书
记,2003 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党总支书记。
绍兴天源会计
2002 年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至
1980 师事务所有限
5 潘华萍 董事 今任职于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 女 - - 无关联
年 责任公司审计
有限责任公司。

1981 年至 1988 年任浙江工业大学
电子系助教、讲师;1988 年至 1992
年为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访问学者;
1992 年至 2003 年任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独立董
6 赵新建 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03 男 4.86 - 信 息 化 办 公 室 无关联
事 年
年至 2009 年任浙江工业大学网络 主任
信息教育中心主任;2009 年至今
任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化办公室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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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兼职单位
序 出生 性 持股数
姓名 职务 个人简历 薪酬(万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
号 年份 别 量(股)
元) 关系
1991 年至 1993 年任贵州省人民政 第四届中国证
府外事办翻译,1993 年至 1998 年 监会上市公司
任深圳特区报社记者、编辑,1998 并购重组审核
年至 2003 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 委员会委员
法学院,2003 年至 2007 年任北京
独立董
7 温 烨 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女 4.86 - 无关联
事 年
2007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市万商天 北京市国枫凯
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4 文律师事务所
年至今任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 高级合伙人
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1995 年至 2002 年任浙江财经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
审计室审计员,2002 年至 2005 年
公共事务管理
任浙江财经学院公共事务管理处
处副处长
科长,2005 年至 2009 年任浙江财
经学院财务处副处长,2009 年至
独立董
8 应可慧 2013 年任浙江财经学院公共事务 女 4.86 - 无关联
事 年
管理处副处长,2013 年至今任浙 浙江朗迪集团
江财经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处副处 股份有限公司
长并兼任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1978 年至 2001 年曾在浙江大通无
监事会 线电厂、绍兴钢铁厂任职。2001
主席、 年至 2003 年任盛洋电器生产部 1957
9 李家栋 男 14.76 30.0 叶脉通用监事 子公司
工会主 长,2005 年至今任本公司工会主 年
席 席,2010 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
主席。
曾任绍兴粮食系统会计、绍兴市塑
监事、 料厂厂长、绍兴市电视电缆厂厂

10 宋临泽 总工程 长。1999 年至 2003 年任盛洋电器 男 14.76 30.0 无 -

师 总工程师,2003 年至今任本公司
监事、总工程师。
2003 年至 2011 年任本公司财务部
监事、
副经理,2011 年至 2012 年 5 月任
财务管
11 陈 敏 叶脉通用财务部主任,2012 年至 女 9.6 - 无 -
理部副 年
今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目前
部长
为本公司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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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兼职单位
序 出生 性 持股数
姓名 职务 个人简历 薪酬(万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
号 年份 别 量(股)
元) 关系
1982 年至 1998 年任杭州纺织附件
厂生产部部长,1999 至 2002 年任
副总经 杭州精工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 1962
12 高国红 男 30.00 7.5 无 -
理 2003 至 2010 年任杭州海通汽车有 年
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
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0 年至 2008 年任数源科技股份
董事、 有 限 公 司 董 秘 助 理 , 2008 年 至
副总经 2010 年任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

13 吴秋婷 理、董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 女 30.00 7.5 无 -

事会秘 201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书、副总经理,2014 年 2 月起任
公司董事。
曾任绍兴县平水福利纺织厂会计、
绍兴县建筑总公司驻外办财务负
责人、绍兴斗门福利纺织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浙江唐龙进出口有限公
财务总
14 张一鹏 司财务经理、THOMAS BRYSON 男 33.46 15.0 无 -
监 年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09 年 3 月在澳大利亚证券交
易所上市)财务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盛洋电器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 44.4425%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2 月
4 日,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500 万元,叶利明、徐凤娟分别持
有其 70%、3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叶利明,注册地为禹陵乡丁斗弄塔山工业
小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杨柳风”干发干胶器系列产品及配件,电线,电
缆,纺机配件,五金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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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叶利明

身份证号码为 33060219591002****,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
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森海豪庭。叶利明先生自 2003 年以来一直担任公司及前
身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徐凤娟

身份证号码为 33060219610305****,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
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森海豪庭。徐凤娟女士长期担任公司及前身企业的重要职
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货币资金 29,957,815.31 28,201,749.33 14,180,276.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41,7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30,000.00 911,988.00 2,328,000.00

应收账款 141,081,408.41 124,739,484.89 107,782,062.05

预付款项 298,454.26 1,495,591.65 12,845,013.71

其他应收款 4,600,346.90 4,041,857.22 6,393,102.34

存货 125,997,231.33 122,752,114.11 107,848,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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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303,865,256.21 282,184,485.20 251,376,671.37

长期股权投资 - - -

固定资产 235,693,664.35 99,584,385.03 107,336,948.18

在建工程 17,422,805.83 123,576,093.31 63,385,905.21

工程物资 - - -

无形资产 30,251,704.05 31,040,180.80 31,603,338.92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41,024.56 1,957,855.72 1,317,988.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32,650.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0,141,849.17 256,158,514.86 203,644,180.62

资产总计 594,007,105.38 538,343,000.06 455,020,851.99

短期借款 163,900,000.00 173,114,215.10 150,580,643.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357,51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354,713.57 2,670,012.60 4,903,744.00

应付账款 37,350,052.56 45,006,203.83 32,557,832.92

预收款项 1,584,588.28 1,795,325.31 2,881,522.41

应付职工薪酬 322,322.77 402,386.83 1,038,998.28

应交税费 6,188,929.79 5,223,830.87 2,697,556.14

应付利息 508,278.49 432,527.00 392,483.44

其他应付款 830,162.06 1,571,185.11 1,325,916.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1,100,000.00 - 79,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270,496,557.52 230,215,686.65 275,378,697.37

长期借款 52,500,000.00 92,5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递延收益 382,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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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882,100.00 92,500,000.00 -

负债合计 323,378,657.52 322,715,686.65 275,378,697.37

股本 68,880,000.00 68,880,000.00 68,880,000.00

资本公积 20,270,307.89 20,270,307.89 20,270,307.89

盈余公积 16,782,392.94 11,840,306.24 8,386,299.06

未分配利润 164,767,345.85 114,704,075.06 82,171,441.11

其他综合收益 -43,466.95 -43,087.67 -45,796.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0,656,579.73 215,651,601.52 179,662,252.05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8,131.87 -24,288.11 -20,097.43

股东权益合计 270,628,447.86 215,627,313.41 179,642,154.6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94,007,105.38 538,343,000.06 455,020,851.9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97,681,065.11 346,324,303.45 334,585,801.84

减:营业成本 280,142,171.37 243,600,440.36 234,864,360.0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61,570.72 2,557,605.95 1,695,297.11

销售费用 9,558,362.92 8,532,690.27 9,952,548.79

管理费用 30,542,627.84 25,789,929.64 26,436,093.22

财务费用 17,077,370.64 17,637,190.45 15,078,475.06

资产减值损失 3,731,310.64 2,522,991.44 2,525,227.5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57,510.00 41,700.00 -

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 53,410,140.98 45,725,155.34 44,033,800.02

加:营业外收入 11,909,779.84 2,190,562.36 3,326,360.92

减:营业外支出 2,421.49 205,645.52 65,770.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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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三、利润总额 65,317,499.33 47,710,072.18 47,294,390.53

减:所得税费用 10,315,890.78 7,595,498.81 7,250,482.42

四、净利润 55,001,608.55 40,114,573.37 40,043,90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005,357.49 40,119,441.13 40,046,894.00

少数股东损益 -3,748.94 -4,867.76 -2,985.8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74.10 3,385.42 125.7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379.28 2,708.34 100.59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474.10 3,385.42 125.75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74.10 3,385.42 125.75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94.82 677.08 25.16
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
55,001,134.45 40,117,958.79 40,044,033.86
额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
55,004,978.21 40,122,149.47 40,046,994.59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3,843.76 -4,190.68 -2,9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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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0 0.58 0.5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0 0.58 0.5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9,313,967.17 349,596,374.42 331,401,065.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113,606.38 32,597,973.46 29,988,568.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86,536.27 2,812,490.05 3,657,875.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9,614,109.82 385,006,837.93 365,047,509.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8,523,262.16 271,816,486.80 292,252,477.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5,900,168.96 36,997,275.73 34,601,625.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761,674.24 11,000,439.48 13,634,313.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86,403.12 16,536,803.30 19,710,250.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3,271,508.48 336,351,005.31 360,198,667.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42,601.34 48,655,832.62 4,848,842.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600.00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2,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2,100.00 6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4,344,461.48 43,983,906.08 23,563,668.33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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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344,461.48 43,983,906.08 23,563,668.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62,361.48 -43,983,306.08 -23,563,668.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25,335,299.16 589,642,233.73 433,760,545.2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2,276.60 418,000.00 30,806,972.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7,317,575.76 590,060,233.73 464,567,517.3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23,449,514.26 553,608,662.07 466,825,853.2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2,559,990.54 22,247,561.82 17,122,312.93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95,236.78 1,982,276.60 41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2,704,741.58 577,838,500.49 484,366,166.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87,165.82 12,221,733.24 -19,798,648.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0,031.76 -4,437,063.08 -1,172,966.89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56,894.20 12,457,196.70 -39,686,441.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219,472.73 13,762,276.03 53,448,717.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262,578.53 26,219,472.73 13,762,276.03


(二)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 -0.40 -

1-2-36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1,164.20 218.40 295.84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25.18
- -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注 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35.75 4.17 -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 -
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35 -19.51 30.22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
项目

小 计 1,154.98 202.66 326.06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
181.45 29.79 51.41
以“-”表示)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73.53 172.87 274.6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 - -
益净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
973.53 172.87 274.65
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00.54 4,011.94 4,004.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527.01 3,839.07 3,730.0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 1:该项目指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返还。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益净额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86%、4.31%和
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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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流动比率 1.12 1.23 0.91

速动比率 0.66 0.69 0.5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24% 48.31% 53.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2.82 2.82 3.28
存货周转率 2.23 2.09 2.4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019.13 7,757.07 7,593.85

利息保障倍数 3.89 3.63 3.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
0.96 0.71 0.07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4 0.18 -0.58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
0.14% 0.21% 0.16%
的比例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加,流动资产和非流
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保持平稳,其中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公司
货币资金、存货、预付账款及应收账款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53%、
98.23%和97.85%,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随着厂房设备增加,公司非
流动资产持续稳步增长。
2012年末尚未到期的长期借款7,900.00万元因将于一年内到期而被划分为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3年末非流动负债全部为长期借款;2014年末尚未到
期的长期借款5,110.00万元因将于一年内到期而被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2014年末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构成,其中长期借款余额为5,250.00万
元。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分别为53.00%、
48.31%和46.2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银行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
应付款合计占负债总额的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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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资产
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公司负债结构与资产结构相匹配,符合公司经营特
点。同时,因公司银行信用较好,间接融资能力较强,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本息
的风险。

2、盈利能力分析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3,458.58 万元、
34,632.43 万元、39,768.11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4,729.44 万元、4,771.01 万元、
6,531.7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004.69 万元、4,011.94 万
元、5,500.54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均在 99%以上。公司主营产品为同轴电缆、数据电缆和高频头,其收入合计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 90%以上,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4.26 4,865.58 484.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6.24 -4,398.33 -2,356.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8.72 1,222.17 -1,979.8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01 -443.70 -117.29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5.69 1,245.72 -3,968.6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484.88 万元、4,865.58 万元和 6,634.2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合计为 11,984.72 万元,三年净利
润的合计为 13,531.20 万元,二者基本匹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2,356.37 万元、-4,398.33 万元和-4,396.24 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公司近几年保持了一定的生产设备和厂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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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确保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品质的不断提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356.37 万
元、4,398.39 万元和 4,434.45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979.86 万元、1,222.17 万元和-2,538.7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主要源于银行借款,2013 年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了 3,603.36 万
元,且当年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 2,224.76 万元,因此当年
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较大的正数;2014 年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变动很小,且当年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 2,256.00
万元,因此当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较大的负数。
4、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未来趋势
①资产规模大幅增长
公司拟于 2014-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如果在此期间内实现 A 股
上市,则可直接募集资金。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及固
定资产购建,公司将增加银行借款,扩大间接融资规模。公司的销售规模将逐步
扩大,盈利能力将逐步提升,其自身生产经营积累将增加资产总额。
②资产负债结构更加稳健
公司一直重视构建并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保持适当的负债规模及其结构、
合理的现金储备。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债务结构更
加合理,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盈利能力未来趋势
①产能逐步扩大,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收入将平稳增加
虽然公司的生产规模、技术实力、产品质量等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但与国际大型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产品结构相对单一,抵抗行业周期波动的
能力偏弱。2013 年 5 月公司获得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资质,之
后公司开展了高频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预计未来高频头将成为公司的重要产
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将改变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仅限于射频电缆的现状,成
为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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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若本次发行成功,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扩大数据电缆生产规模,同时
利用自有资金投资 50 欧姆同轴电缆和超高频 75 欧姆同轴电缆等项目,整体规模
将进一步扩大,收入将平稳增加,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
实力,实现公司产业链横向及纵向的深化发展。
②坚持品质领先策略,保持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增加公司的利润
公司品质管理严格,已通过 UL、CE、ETL、ISO9001:2008 质量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获得了海外大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将
坚持品质领先策略,积极拓展高端客户,提高公司知名度,提升产品附加值,从
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2015 年一季度经营和业绩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和销售
价格、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国家产业及税收政策等
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结合市场情况、公司今年以来实际经营情况和订单情况,本公司预计,2015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同期增长 0%-10%;但在营业收入稳中有升
的同时,由于大量固定资产于上年底转固、2015 年开始折旧和停止资本化的利
息支出合计金额较大,预计 2015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下降幅度为 0%-10%。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持有的
股份数额,以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上述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公司积极推
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支付股东股利时,将依法代为扣缴公司股东股利收
入的应纳税金。
公司按下述顺序进行所得税后利润的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2)
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由股东大会决定提取任意公积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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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否及提取比例;(4)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
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
损。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
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近三年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本公司 2012 年度、2014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 2013 年进行了利润
分配,具体情况为:2013 年 4 月 25 日,经发行人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根据《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公司拟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6,88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4,132,8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上市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
享的议案》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成功,发行前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由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与新增加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并于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最新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摘要之“第一
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六、(一)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叶脉通用
叶脉通用成立于 2006 年 9 月 18 日,注册资本 37,420,718 元,现为发行人全
资子公司。叶脉通用注册地址为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东路 1416 号,经营范
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通用电缆、网络线、计算机网络设备、高频头、
PVC、电缆辅料;加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
口——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实际从事的业务为:数据电缆等产品的研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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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和销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叶脉通用总资产 283,707,363.95 元、净资产
53,876,634.42 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70,803,614.08 元,净利润 4,324,865.72
元(经中汇所审计)。

2、上虞盛洋
上虞盛洋成立于 2007 年 1 月 5 日,注册资本 5,137,470 元,现为发行人全资
子公司。上虞盛洋注册地址为上虞市道墟工业区,经营范围为:镀铜铁丝、拉
丝、五金配件、通信器材制造、销售。实际从事的业务为:主要生产、销售铜
包钢等产品。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虞盛洋总资产 10,726,317.95 元、净资产
4,556,740.42 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8,383,896.59 元,净利润 202,081.08 元(经
中汇所审计)。
3、富泽世
富泽世成立于 2006 年 6 月 23 日,注册资本 10,000 港元,现为发行人控股
子公司。富泽世注册地址为 UNIT 503,5/FL., SILVERCORD, TOWER 2, 30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经营范围为:
批发零售同轴电缆、电子线、网络器材、卫星接收器材。实际从事的业务:销
售同轴电缆、数据电缆、电子线等产品。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富泽世总资产 409,105.02 元、净资产-140,659.35
元, 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22,830.07 元,净利润-18,744.69 元(经中汇所审
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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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00 万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为两部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千兆
/万兆以太网用 6A 及 7 类数据缆生产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立项、环保批文和土地保障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批文或备案编号 备案/登记机构

06021104114032729482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千兆/万兆以太网用 绍市环审[2011]87 号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6A 及 7 类数据缆生
产线项目 绍市国用(2008)第 4687 号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绍市国用(2010)第 2754 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总需求为 30,550 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22,687.92 万元。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
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的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 达产年

新增收入 32,700

千兆/万兆以太网用 6A 及 7 类数 新增折旧 1,326
据缆生产线项目 新增息税折旧前利润 8,845

新增税后利润 5,639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战略,
与本公司现有的营销渠道、技术及管理资源相匹配,能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
高市场份额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及增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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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制造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原材料成本占公
司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大,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度,上述比例分别为 87.33%、
85.94%、83.07%。公司上述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杆、铜丝、电解铜、黑铁
丝、铝镁丝、铝箔、铝锭等金属材料及 PE 料、PVC 材料、ABS 等化工材料。
报告期内,以铜、铝为主的金属材料及 PE、PVC 等化工材料价格总体呈下
降趋势。虽然公司在与上下游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对铜类金属材料采用“以
销定产、以产定采”为主的采购模式,对其他主要原材料采用“设置安全库存、
择机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是,
如果原材料采购的价格出现上升而公司未能较好应对,仍然会对公司盈利的稳定
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2、同轴电缆业务下滑的风险
同轴电缆业务是发行人主要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同轴电缆销售量分
别为 36.84 万公里、33.41 万公里和 37.86 万公里,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
别为 77.49%、69.70%和 66.07%。
发行人同轴电缆主要应用于有线通讯领域,包括有线电视分配网络、卫星电
视网络以及监控网络等,主要客户为百通、TFC 等国际大型企业。如果未来有线
电视分配网络、卫星电视网络新建及更新速度降低,导致百通、TFC 等国际大型
企业对发行人同轴电缆采购量减少,将给发行人带来较大经营风险。

(二)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同轴电缆、数据电缆、高频头,受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并享
受增值税免抵退的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为 17%,未发
生变化。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出口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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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分别为 78.94%、78.25%和 83.72%,出口收入占比较高,出口退税率变动将对
公司营业利润产生直接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保持稳定,但
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并导致出口退税率大幅变动,将对公司所处行业出口
规模造成较大影响,并影响公司出口收入及盈利水平。

(三)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千兆/万兆以太网用6A及7类数据缆生产线项目”,
尽管公司已在募投项目前一代产品5e和6类数据电缆的生产和管理方面拥有3年
以上的经验,并且两类产品在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存在较大共通性,但是在项目
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设备供应拖延、施工管理不善而导致项目不能如期投产的风
险;在项目建成后运营阶段可能存在产品研发能力不足、管理能力较弱而导致无
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预计新增22.8万箱6A、7类数据电缆的
生产能力,产能扩张速度较快。该项目的实施将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产
品档次,增强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但公司项目实施完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产
品的市场开拓与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发生差异,并可能
导致部分生产设备闲置、生产能力无法充分利用,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共实际持有
公司70.122%的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凤娟夫妇的实际
持股比例为52.569%。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
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给本公司及中
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人力资源风险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根本保障,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能否
维持公司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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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和未来的发展动力。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发行人急需引进大
量具有行业经验、创新能力的技术研发人才、国内外市场营销人才以及其他中高
级管理人才。随着我国射频电缆行业的发展,业内对上述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
虽然发行人采取了多种措施稳定人员队伍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人才流失
及人才短缺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重要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1、采购合同
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紧缺的主要原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每年与供应商
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发生时,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另行签署订单。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正在执行的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4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与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签订《长期
买卖合同》,约定 2015 年度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每月供应 30-50
吨的 SCR 铜丝,以确保本公司正常生产之需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2014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与绍兴市力博铜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
架合同》,约定 2015 年度绍兴市力博铜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供应至少 500 吨的
铜杆、铜丝,以确保本公司正常生产之需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2014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与上海金和化工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
合同》,约定每年度上海金和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供应约 500 吨的聚乙烯,以
确保本公司正常生产之需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协议。
(4)2014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与绍兴鹏力金属丝线有限公司签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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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框架合同》,约定该公司向本公司供应超低炭黑铁丝,以确保本公司正常生产之
需要。产品规格、价格和数量由买卖双方在具体销售行为发生之时签订的单次
销售合同确定。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解除或
者终止协议。
(5)2010年12月25日,发行人与绍兴县永丰金属丝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
架合同》,约定每年度该公司向本公司供应约650吨的铝镁合金丝,以确保本公司
正常生产之需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
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协议。
(6)2009年12月21日,发行人与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售货基
本合同》,约定商品价格、数量及交货日期等由买卖双方在具体销售行为发生之
时另外签订的单项合同确定,但每年度该公司向本公司供应不低于约1,500吨的
聚氯乙烯粉。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协
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协议。

2、销售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叶脉通用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人
民币以上(含)的销售合同如下:
1、2014年12月27日,公司与PPC BROADBAND INC.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
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88.38万美元。
2、2014年12月15日,公司与Times Fiber Communications签订销售合同,约
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80.84万美元。
3、2014年11月16日,公司与CNA Technology, LLC.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
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78.31万美元。
4、2014年12月23日,公司与PPC BROADBAND INC.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
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77.84万美元。
5、2014年12月20日,公司与Times Fiber Communications签订销售合同,约
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71.60万美元。
6、2014年12月2日,公司与Times Fiber Communications签订销售合同,约定
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67.86万美元。
7、2014年12月5日,公司与Times Fiber Communications签订销售合同,约定
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66.03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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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4年12月23日,公司与Times Fiber Communications签订销售合同,约
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65.58万美元。
9、2014年12月16日,公司与Belden Inc.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
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65.39万美元。

3、银行融资合同
(1)借款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借款合同具体情况
如下:

序 金额
借款人 贷款人合同编号 用途 期限 利率 担保
号 (万元)
购原料及 保证
2014 年越贷字第 2014.6.13~
1 盛洋科技 日常经营 4,250.00 (注 1) 及抵
048 号 2016.6.9
周转 押
2013.10.8~
2 盛洋科技 0006574 购原料 1,200.00 (注 2) 保证
2015.7.30
购原料及
2014.2.17~
3 盛洋科技 0001950 日常经营 1,000.00 (注 2) 保证
2016.1.20
周转
保证
2014.7.4~
4 盛洋科技 越城 2014 人借 388 购原料 1,500.00 6.30% 及抵
2015.2.4

保证
日常经营 2014.9.26~
5 盛洋科技 B1409SDTC003-1 2,000.00 6.16% 及抵
周转 2015.3.17

保证
日常经营 2014.9.26~
6 盛洋科技 B1409SZCB002-2 2,000.00 6.16% 及抵
周转 2015.3.17

2014.11.4~
7 盛洋科技 越城 2014 人借 636 购原料 2,000.00 6.30% 保证
2015.11.4
2014 年(城北)字 2014.8.15~
8 盛洋科技 购原料 1,000.00 6.16% 保证
0313 号 2015.2.10
2014 年(城北)字 2014.11.19~
9 盛洋科技 购原料 1,000.00 6.60% 保证
0445 号 2015.11.11
购原料及 2013.12.2~
10 叶脉通用 0001944 2,200.00 (注 2) 保证
项目贷款 2015.8.20

11 叶脉通用 0911140515001 购原料及 2,000.00 2014.5.15~ 6.60%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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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金额
借款人 贷款人合同编号 用途 期限 利率 担保
号 (万元)
项目贷款 2015.4.24

购原料及 2014.5.15~
12 叶脉通用 0911140515005 2,000.00 6.60% 保证
项目贷款 2015.4.28
购原料及 2014.5.16~
13 叶脉通用 0911140516002 2,000.00 6.60% 保证
项目贷款 2015.5.4

注 1:固定利率:以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三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
率,上浮 15%。
注 2:人民币固定利率,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分笔发放的以各笔贷款发放日分别确定)
1-3 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5%执行,合同期内不调整利率。


(2)授信协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执行的授信协议情况如下:

序 授信额度 尚未动用授信
授信银行 被授信人 授信协议编号 授信期间
号 (万元) 额度(万元)
招商银行绍兴越 2014 年越授字 2014.5.19~
1 盛洋科技 3,000.00 3,000.00
兴支行 第 021 号 2015.5.18
招商银行绍兴越 2014 年越授字 2014.6.11~
2 盛洋科技 5,000.00 750.00
兴支行 第 022 号 2016.6.10
广发银行股份有 2014.6.13~
3 盛洋科技 SA2014-2036 2,000.00 2,000.00
限公司绍兴分行 2015.2.12


4、抵押/质押/保证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执行的担保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抵押/质
押/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人/质押人/ 担保额度
序号 担保方式 债务人 担保合同编号/抵押物
保证人 (万元)
2014 年越授抵字第 022-1 号/绍房权证
1 抵押担保 盛洋科技 盛洋科技 绍市字第 F0000215255 号、绍市国用 2,624.00
(2011)第 4601 号
2014 年越授抵字第 022-2 号/绍房权证
2 抵押担保 盛洋科技 盛洋科技 绍市字第 F0000215253 号、绍市国用 1,082.00
(2011)第 4601 号

3 保证担保 盛洋电器 盛洋科技 2014 年越授保字第 022-1 号 5,000.00

4 保证担保 叶脉通用 盛洋科技 2014 年越授保字第 022-2 号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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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抵押人/质押人/ 担保额度
序号 担保方式 债务人 担保合同编号/抵押物
保证人 (万元)

5 保证担保 叶利明 盛洋科技 2014 年越授保字第 022-3 号 5,000.00

6 保证担保 徐凤娟 盛洋科技 2014 年越授保字第 022-4 号 5,000.00

7 保证担保 盛洋电器 盛洋科技 2014 年越授保字第 021-1 号 3,000.00

8 保证担保 叶脉通用 盛洋科技 2014 年越授保字第 021-2 号 3,000.00

9 保证担保 叶利明 盛洋科技 2014 年越授保字第 021-3 号 3,000.00

10 保证担保 徐凤娟 盛洋科技 2014 年越授保字第 021-4 号 3,000.00

11 保证担保 叶利明、徐凤娟 盛洋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 0000322 5,500.00

12 保证担保 叶利明、徐凤娟 盛洋科技 越城 2013 人个保 091 19,000.00

13 保证担保 盛洋电器 盛洋科技 越城 2013 人保 063 12,670.00

越城 2013 人抵 064/绍房权证绍市字
14 抵押担保 叶脉通用 盛洋科技 10,478.00
F0000226145、绍市国用(2008)第 4687

15 保证担保 盛洋电器 盛洋科技 2014 年城北(保)字 0007 号 4,500.00

16 保证担保 叶利明、徐凤娟 盛洋科技 2014 年城北个保字第 130 号 6,000.00

17 保证担保 叶利明、徐凤娟 叶脉通用 最高额保证合同 0000324 2,500.00

18 保证担保 盛洋科技 叶脉通用 最高额保证合同 0000323 2,500.00

盛洋科技、叶利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
19 保证担保 叶脉通用 7,700.00
明、徐凤娟 同 091114051501
最高额抵押合同 SA2014-2036/绍市国
20 抵押担保 叶脉通用 盛洋科技 2,600.00
用(2010)第 2754 号

21 保证担保 叶利明、徐凤娟 盛洋科技 最高额保证合同 SA2014-2036 2,000.00

22 保证担保 盛洋科技 叶脉通用 最高额保证合同 ZB8501201400000089 3,000.00

23 保证担保 叶利明 叶脉通用 最高额保证合同 ZB8501201400000090 3,000.00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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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浙江盛洋科技股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
发行人 0575-88622076 0575-88622076 吴秋婷
份有限公司 民东路1417号
保荐人(主承 浙商证券股份有 资本市
杭州市杭大路1号 0571-87902574 0571-87901974
销商) 限公司 场部
北京市康达律师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律师事务所 010-58918166 010-58918199 李赫
事务所 40号楼40-3
中汇会计师事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
会计师事务所 务所(特殊普通 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 0571-88879067 0571-88879000 周海斌
合伙) 601室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
天源资产评估有 0571-88879992
资产评估机构 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 0571-88879668 顾桂贤
限公司 -9668
1202室
中国证券登记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股票登记机构 算有限责任公司 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上海分公司 厦36楼
收款银行

拟上市的证券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交易所 证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15 年 4 月 3 日
询价推介日期: 2015 年 4 月 8 日—4 月 9 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15 年 4 月 13 日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5 年 4 月 13 日—4 月 14 日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5 年 4 月 14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1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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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附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该等文件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网站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附件文件的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
30,下午 13:00~17:00),直接在上交所网站查询,也可到本公司及主承销
商住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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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盖章页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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