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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10-1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19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
本摘要、本招股书摘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招股书、本招股书、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
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五洲新春、发行人、股份公司、母公司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由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
五洲有限指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2002 年 11 月更名前为新昌县五洲实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
五洲实业指
新昌县五洲实业有限公司,1999年 11月成立,2002年 11月更名为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即“五洲有限”),为发行人前身
公司、本公司指五洲新春、五洲有限、五洲实业
控股股东指张峰
实际控制人指张峰和俞越蕾夫妇
五洲投资指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蓝石投资指
新昌县蓝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南钢股份指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之一
复星创富指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之一
红土创投指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之一
深创投指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之一
森得瑞投资指深圳市森得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之一
森春机械指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富日泰指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富立钢管指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富盛轴承指新昌县富盛轴承配件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富迪轴承指浙江新昌富迪轴承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五洲销售指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 1月份更名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五洲香港指五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新泰实业指新昌县新泰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五洲上海指五洲新春(上海)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五洲耐特嘉指大连五洲耐特嘉轴承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富进机械指绍兴富进机械有限公司,富立钢管全资子公司
合肥金昌指合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富恵轴承指
新昌县富恵轴承锻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历史上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13年 12月被富盛轴承吸收合并
五洲冷成型指
新昌县五洲精密冷成型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历史上的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2年 9月注销
汇春投资指新昌县汇春投资有限公司,五洲投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新宸进出口指
新昌县新宸进出口有限公司,合肥金工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五洲钢构指
浙江五洲钢结构有限公司,汇春投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于 2014年 1月注销
新春轴承、新春咨询

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2014年 3月更名为浙江新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五洲投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合肥金工指
合肥金工轴承有限公司,2015年 6月更名为合肥金工投资有限公司,五洲投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金徽置业指
合肥金徽置业有限公司,合肥金工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华澳行置业指
合肥华澳行置业有限公司,合肥金工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德润典当指安徽德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城顺物业指安徽城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荣邦商贸指安徽荣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金山机械指
合肥金山机械有限公司,合肥金工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于 2015年 2月注销
富信轴承、富信投资

绍兴富信轴承有限公司,2013年 5月更名为浙江新昌富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汇春投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于 2014 年 2月注销
新昌天胜指
浙江新昌天胜轴承有限公司,汇春投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于 2014年 2月注销
五洲研发指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汇春投资历史上子公司,已于2012年 5月注销
富春锻造指
新昌县富春轴承锻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历史上控股的公司,已于2013年 6月注销
富泰机械指
浙江富泰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历史上控股的公司,已于 2013年 6月注销
新昌天力指
新昌县天力轴承有限公司,发行人历史上的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2年 12月转让
明泰机械指
新昌县明泰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历史上控股的公司,已于 2013年 8月注销
进泰机械指
浙江进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五洲投资历史上子公司,已于 2013年 9月转让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
新昌贝林、瑞林投资

新昌县贝林轴承有限公司,2012年 8月更名为新昌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公司
红石创投指浙江红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瑞林投资参股的公司
新里程投资指新里程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股的公司
香港新里程指
香港新里程机械有限公司(原名为香港新里程机械电子有限公司),新里程投资历史上的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1年 1月转让
元昌投资指
新昌县元昌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股东王学勇历史上控股的公司,已于2012年 12月注销
新春投资指
新昌县五洲新春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历史上控股的公司,已于2012年 5月注销
盘龙轴承指
新昌县盘龙轴承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公司,已于 2015 年 5月注销
迪凯股份指迪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公司
迪凯地产指浙江迪凯房地产有限公司,迪凯股份全资子公司
蓝石创投指浙江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汇春投资参股的公司
摩尔购物指浙江江南摩尔购物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股子公司
捷成机械指新昌县捷成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股子公司
华成物资指新昌县华成物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股子公司
银澜商贸指浙江银澜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泰善商贸指浙江泰善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金泰阳房产指浙江金泰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摩尔物业指浙江江南摩尔物业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金顺置业指
浙江江南摩尔置业有限公司,2015年 1月更名为嘉兴市金顺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股子公司
半山实业指杭州半山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股子公司
云澜湾旅游指浙江云澜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铭石园林指嘉兴铭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兴澄特钢指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为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莫拉克纸业指嵊州市莫拉克纸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参股的公司
日本双日指 Sojitz Corporation,日本双日株式会社
捷颂科技指捷颂(上海)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日本三义指日本三义株式会社,JAPAN SAN-GI CO,.LTD.
美国兹尼亚指
CHINIA MACHINERY INT'L CORPORATION,美国兹尼亚国际机械有限公司
SKF、斯凯孚指 Svenska Kullager-Fabriken,瑞典滚珠轴承制造公司集团
Schaeffler、舍弗勒
指 Schaeffler AG,德国舍弗勒集团
NSK、恩斯克指 NSK Ltd.,日本精工株式会社
NTN、恩梯恩指 NTN Corporation,日本 NTN株式会社
JTEKT、捷太格特指 JTEKT CORPORATION,日本捷太格特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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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TIMKEN、铁姆肯指 The Timken Company,美国 TIMKEN铁姆肯公司
Autoliv、奥托立夫
指 Autoliv,Inc,瑞典奥托立夫公司
日本久保田指日本久保田株式会社,KUBOTA
美国 TRW 指美国天合汽车集团,TRW Automotive Holdings Corp.
重庆南钢指重庆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南钢股份的子公司
金腾钢铁指南京金腾钢铁有限公司,南钢股份的子公司
公司章程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指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意见》指《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A股指每股面值 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
指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师指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报告期指 2013-2015年度和 2016年 1-6月份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名词
轴承套圈/磨前产品
指具有一个或几个滚道的滚动轴承的内圈与外圈
成品轴承/轴承指
相对套圈而言,指已经装配完成的成品滚动轴承。轴承分滚动轴承与滑动轴承,一般轴承是指滚动轴承,它是现代机械设备中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基础零部件,其主要功能是支承旋转轴或其它运动体,引导转动或移动运动并承受由轴或轴上零件传递而来的载荷。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是安全气囊系统的核心部件,是一种燃烧产气装置,依靠燃烧室中的燃料燃烧产生气体而迅速充气。本招股书摘要中所述的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指其中的钢管及其加工产品。
保持架指隔离滚动体,并与滚动体一起运动的轴承零件
滚动体指
装在成品内、外圈滚道之间的球或滚子,承受来自内外圈之间的载荷,实现轴承的滚动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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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轴承钢指
用于制造轴承的滚动体和套圈,主要为高碳铬钢,含碳量在
0.9%—1.1%,含铬量在 1.5%左右及其他金属元素的优质合金结构钢,
具有高硬度和耐磨性、高弹性极限、高接触疲劳强度、耐腐蚀等特点
轴承钢管指用轴承钢经过热轧或冷轧(冷拔)的无缝钢管,一般用于制作轴承套圈
钢管制造指
轴承钢棒加热后进行穿孔、(热轧)、球化退火、冷轧或冷拔、去应力退火、校直的轴承钢管制造工艺
锻造指
利用锻压机械对金属材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塑性变形以获得具有一定机械性能、一定形状和尺寸的锻压加工方法,对公司而言锻造为车加工的前道工序
车加工指
利用车床对轴承锻造毛坯、钢管毛坯或其他方式加工的轴承毛坯进行车削加工,加工成符合车件图样要求轴承零件,对公司而言车加工是热处理的前道工序
热处理指
将金属材料放在一定的介质内加热、保温、冷却,通过改变材料表面或内部的金相组织结构,提高轴承零件的硬度与强度,来实现成品轴承零件性能要求的一种金属热加工工艺,对公司而言热处理是磨加工的前道工序
磨加工指
用砂轮等磨料、磨具对轴承零件表面进行的精密磨削加工,使零件的尺寸、形位精度及表面质量等达到成品轴承零件的设计要求,磨加工一般都作为零件的精加工工序
轴承精度指
尺寸公差与旋转精度。公差等级已标准化,一般分为 P0、P6(P6-X)、
P5、P4、P2 五个等级,从 P0 级起依次提高
精密轴承指精度在 P5及以上级别的滚动轴承
主机指发动机、变速器、车桥等整车和整机关键零部件
高速锻造、高速镦锻

相对普通锻造而言,高速锻造的锻造节拍高,一般在每分钟 60 次以上,最高可达每分钟 200次以上。
热锻指
对原材料进行加热的锻造方式,加热的目的是降低钢材的变形抗力,提高材料的塑性,从而实现对轴承毛坯的成形加工
多工位热锻指
在一台锻造设备上,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锻造工位,可实现在同一台设备对轴承毛坯进行连续变形的锻造方式。
冷辗指
利用金属材料的塑性,在常温状态下,对轴承毛坯施加压力进行连续的辗压加工,来达到设定的轴承毛坯形状。
近净成形指
通过精密锻造或精密冷辗扩,实现轴承毛坯最大限度的接近轴承套圈完成品的几何形状。
应力指指轴承零件单位面积内承受的内力或外力。
奥氏体指
碳在γ-Fe中形成的间隙固溶体。通常在 910℃以上,碳和铁形成的固溶体称为奥氏体
残余奥氏体指 230℃以下还没有转变的过冷奥氏体
可控气氛淬火指
在轴承零件的奥氏体化加热与保温过程中,采用自动控制碳势保护气氛,防止轴承零件表面脱碳的产生。
8D 指
8D 的原名叫做 Eight-Disciplines,意思是 8 个广泛接受以解决问题的固定步骤,主要用于汽车及类似加工行业的问题解决方法。原始是由福特公司全球化质量管理及改善的特殊必备方法,之后已成为 ISO
TS16949、福特公司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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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ISO TS16949 指
由国际汽车行动组(IATF)和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编制,并得到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委员会支持发布的世界汽车业的综合性质量体系标准。该标准已包含 QS-9000 和德国VDA6.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内容
三基指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
EDI 指
为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的缩写,即“电子数据交换”,也译为“无纸贸易”,是一种在公司之间传输订单、发票等作业文件的电子化手段。
总成本领先指
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使自己的产品价格低于竞争对手
国家CNAS实验室认证

指由政府授权或法律规定的一个权威机构(中国国家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对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正式承认的程序。通过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加盖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S)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印章,所出具的数据国际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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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预案
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询价对象询价后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根据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发行费用和发行价格计算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同时,根据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及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所需公开发行股份比例,计算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确定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的最低数量。
公司将优先实施公开发行新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5,060万股;仅在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公司股东实施老股转让;①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未达到公司发行后股本总数25%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施老股转让;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预计发行费用的总额,公司股东相应实施老股转让;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3,795万股。
超募时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若出现老股转让的情形,张峰、王学勇、俞越蕾、蓝石投资、五洲投资 5名股东同意其他 17 名股东优先转让其所持老股。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蓝石投资按规定转让老股时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
出现老股转让的情形时,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将按本次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的比例分别由发行人和发行时持有三年以上且实际参与老股转让的股东按转让比例承担;其他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2016年 8月公司确定发行方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实施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和发行方案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执行。
二、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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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一)关于披露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五洲新春作为本次发行人的发行人,根据《意见》的规定,出具了《承诺函》,相关承诺如下:
如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控股股东张峰、俞越蕾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意见》的规定,出具了《承诺函》,相关承诺如下: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张峰(控股股东)、俞越蕾承诺: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以上36个月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2)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2年内减持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1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若本人将所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进行减持的,本人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以上承诺内容均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或终止履行,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原就以上相关内容已作出的书面承诺与本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承诺内容为准。
2、蓝石投资、五洲投资的承诺
公司股东蓝石投资、五洲投资承诺:
自五洲新春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五洲新春回购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若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所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进行减持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2
以上承诺内容均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原就以上相关内容已作出的书面承诺与本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承诺内容为准。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王学勇承诺: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以上36个月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2)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若本人将所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进行减持的,本人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以上承诺内容均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或终止履行,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原就以上相关内容已作出的书面承诺与本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承诺内容为准。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3
(2)张迅雷、李长风承诺: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以上 36个月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2)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本人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以上承诺内容均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或终止履行,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原就以上相关内容已作出的书面承诺与本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承诺内容为准。
4、其他股东的承诺
(1)公司股东张天中、张虹、张霞、张玉承诺: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
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王明舟承诺:1、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4
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以上 12个月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2)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本人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复星创富、南钢股份、深创投、红土创投、森得瑞投资承诺:
自五洲新春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五洲新春回购本公司/本合伙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股东俞云峰、潘琦、谢卿宝、李晔、张圣翠、刘余、高军承诺: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约束措

张峰、俞越蕾、王学勇、蓝石投资、五洲投资承诺:
作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若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进行减持的,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1、张峰、俞越蕾、王学勇声明:
本人除个人或有的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对本人持有公司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预计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预计第一年的减持比例不超过 15%,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的减持比例不超过 30%,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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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时出现超募,老股东公开转让股份的,张峰、俞越蕾、王学勇、蓝石投资、五洲投资 5名对公司有控制力的股东同意其他 17名股东优先于本人转让其所持老股。
本确认函为本人真实意思,对本人具有持续的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如违反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蓝石投资声明:
本合伙企业持有五洲新春发行前已持有的五洲新春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预计第一年的减持比例不超过 30%,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的减持比例不超过 40%,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首次公开发行时出现超募,老股东公开转让股份的,张峰、俞越蕾、王学勇、蓝石投资、五洲投资 5名对公司有控制力的股东同意其他 17名股东优先于本合伙企业转让其所持老股。
本确认函为本合伙企业真实意思,对本合伙企业具有持续的法律约束力,不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履行,如违反给五洲新春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五洲投资声明:
本公司持有五洲新春发行前已持有的五洲新春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预计第一年的减持比例不超过 15%,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的减持比例不超过 30%,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首次公开发行时出现超募,老股东公开转让股份的,张峰、俞越蕾、王学勇、蓝石投资、五洲投资 5名对公司有控制力的股东同意其他 17名股东优先于本公司转让其所持老股。
本确认函为本公司真实意思,对本公司具有持续的法律约束力,不因任何原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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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终止履行,如违反给五洲新春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复星创富、南钢股份承诺:
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五洲新春发行前已持有的五洲新春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
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承诺将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将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为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真实意思,对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具有持续的法律约束力,不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履行,如违反给五洲新春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深创投、红土创投声明: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五洲新春发行前已持有的五洲新春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
作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若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所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进行减持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本承诺函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真实意思,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具有持续的法律约束力,不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履行,如违反给五洲新春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措施及承诺
1、关于披露文件真实性承诺的相关约束措施
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有虚假记载、误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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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披露文件真实性承诺,而导致需承担相应赔偿义务但由于主观原因未实际履行的,发行人应将其津贴、薪酬予以截留,直至其履行义务。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需承担相应赔偿义务但由于主观原因未履行其相应赔偿义务的,公司应将应付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履行义务,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稳定股价措施
本公司于 2015年 8月 26日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措施做出了承诺。
(1)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股份变动行为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审议有关回购公司股票或义务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议案,董事会通过决议之日起 3日内公告,公告后 3个交易日内公开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稳定股价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3个交易日内开始具体实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方案过程中,公司股票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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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定期报告中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本阶段的稳定股价方案。公司授权董事会在上市后 36 个月内触发回购或义务人增持公司股票条件时,制定相关方案并实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用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以本次发行新股融资净额的 15%为限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流通股份。
2)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增持
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应当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合计以本次发行新股融资净额的 7.5%为限,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份。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公司董监高(独董除外)以其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个人薪酬的 30%为限,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份。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做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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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4)上述强制义务依次履行完毕后,仍未达到停止稳定股价方案条件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可自愿增持。
(3)本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如下:
若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公告具体增持计划,但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实际履行,公司应用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津贴、薪酬代其履行增持义务;若相关人员连续两次未能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由于主观原因未履行其增持义务,公司应将与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计划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若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未提出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本预案中规定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履行其增持义务的最低额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票回购计划,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和主要股东王学勇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以其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上述三类义务人不履行强制回购或增持义务的,以其承诺的最高费用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稳定股价承诺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的承诺
张峰、俞越蕾、王学勇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触发公司的稳定股价预案,本人承诺为以上预案的实施以本人所拥有公司的全部表决票在不违反当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出赞成票。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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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五洲新春股份回购议案未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或因如五洲新春履行股份回购义务而将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五洲新春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或导致五洲新春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或其他原因导致五洲新春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的,或五洲新春未能按照已公布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的,以及五洲新春虽然已按照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履行了回购义务但仍未能达到停止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的,则将触发本人作为第二顺位义务人在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以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新股融资净额的7.5%以内增持公司股票。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第二顺位增持义务人履行全部增持义务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稳定股价方案条件的,则在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本人将作为第三顺位增持义务人,以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个人在公司领取的薪酬30%的金额范围内实施增持。
五洲新春董事会常设机构负责前述增持触发条件的监督。在增持触发条件满足的当日,五洲新春应发布公告提示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公司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无法履行或虽然履行后仍未达到停止稳定股价方案条件的,通知本人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承诺按以下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本人在接到五洲新春董事会常设机构通知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公司在3日内公告。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五洲新春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五洲新春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人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如本人的增持触发条件再次满足的,则本人同意应继续实施上述增持计划。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如董事会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本人将以本人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义务的,则本人承诺在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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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顺位承诺的最高费用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林国强、王明舟、张良森、邹冠玉、宇汝文、张迅雷、李长风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触发公司的稳定股价预案。
其中,林国强作为董事承诺为以上预案的实施以本人所拥有公司的全部表决票在不违反当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董事会上投出赞成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如第二顺位增持义务人履行全部增持义务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稳定股价方案条件的,则在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本人将作为第三顺位增持义务人,以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个人在公司领取的薪酬30%的金额范围内实施增持。
五洲新春董事会常设机构负责前述增持触发条件的监督。在增持触发条件满足的当日,五洲新春应发布公告提示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公司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无法履行或虽然履行后仍未达到停止稳定股价方案条件的,通知本人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承诺按以下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本人在接到五洲新春董事会常设机构通知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公司在3日内公告。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五洲新春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五洲新春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人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如本人的增持触发条件再次满足的,则本人同意应继续实施上述增持计划。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则本人承诺以承诺的最高费用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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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赔偿责任。
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应承诺要求
公司董事会已作出决议,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公司承诺将通过以下措施以填补回报。
1、公司承诺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现有主营产品与新产品的技术升级与产能扩建。
通过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升级,保持产品核心竞争力;通过新产品的生产销售,拓宽公司赢利点,整体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在产业链延伸的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实现预期收益,若项目顺利实施,将大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尽早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2、公司承诺加强现有业务发展,不断提升绩效水平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断增长,近三年来营业收入分别为8.55亿元、9.23亿元、
9.40亿元。公司承诺将通过不断的优化产品升级、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以及加大渠
道市场开拓能力,增强现有主营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稳固现有业务发展规模,努力进一步拓宽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业绩,尽早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通过设立专项账户的相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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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该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承诺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进一步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与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强化财务预算控制与责任控制,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督,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
4、保持和优化股利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作出保证,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保证。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如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六)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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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单位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本所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利润分配
(一)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及股利分配的期间间隔
本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子公司原则上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比例的前提下,可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股利分配方案。
本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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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万元;
(2)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但
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同时发放股票
股利。
2、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本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作为拟上市公司,参照鼓励上市公司积极进行现金分红的政策规定,未来三年(2016—2018年),决定母公司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主要子公司原则上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期间公司成功上市,则遵从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本公司应当充分听取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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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
79.65%、76.58%、67.93%和 64.57%;对前两大客户舍弗勒和斯凯孚的销售收入占
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65.64%、63.98%、53.49%、51.67%,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舍弗勒和斯凯孚销售金额分别达到 56,094.65 万元、
59,064.69万元、50,260.81万元、27,273.68万元,2015年度以来对前两大客户销售
比例及金额同比下降的原因除受产品及原料市场波动引起销量和销售价格下降影响外,主要为公司主动调整销售结构,加大国内市场成品轴承销售力度的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间销售合作良好,不存在发生不利变化的迹象。如果未来上述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下降、或出现其他不利变化的情形,将会使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最大的原材料供应商为兴澄特钢,报告期内向其采购的金额占发行人钢材采购额的68.88%、63.55%、70.61%、69.60%。发行人对单个钢材供
应商采购比例较大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的钢材采购量较大,集中向国内大型钢厂采购有助于控制原料质量并降低采购成本,并非发行人本身依赖于个别供应商。如果未来发行人向其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受到限制,短期内未能找到替代的供应商,将会使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市场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向增资五洲耐特嘉实施“年产 2000 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森春机械“年产 1580万套高速精密机床轴承套圈(部件)技改项目”、五洲新春“年产 50万套高速精密数控机床轴承、冶金轧机轴承技改项目”、富进机械“年产 1800万支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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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前三个项目是本公司现有产品的延伸和升级,技术相对成熟;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项目是新产品,其技术是现有高端轴承钢管技术的研发延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该等项目仍有可能出现一些尚未知晓或目前技术条件下尚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的风险。除此之外,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仍有可能使该等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经营事项
公司根据已签订的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对 2016 年 1-9 月份损益情况进行合理测算,预计 2016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同比小幅增加;净利润指标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经测算,2016 年 1-9 月份公司营业收入 78,500-79,500 万元,较上年同期70,767.78万元增长 10.93%-12.34%;2016年 1-9月份净利润 6,800-6,850万元,
上年同期 6,835.43万元;2016年 1-9月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350-6,420
万元,上年同期 6,427.21万元; 2016年 1-9月份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6,700-6,750
万元,上年同期 6,709.31万元;2016年 1-9月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
净利润 6,250-6,350 万元,上年同期 6,301.09 万元;预计净利润指标较上年同期
基本持平,不发生明显变动。
2015 年 1-9 月份相关指标未经审计,2016 年 1-9 月份数据由公司根据已签订的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测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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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5,06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实施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发行价格 8.80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后每股收益
0.38元(按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2.96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收益计
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32元(按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除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23元(按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
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68倍(按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拟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动限制和锁定安排的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及约束
措施”之“(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
的承诺”。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44,528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40,286.56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承销费用 2,836.44 万元、审计费用 730.00 万元、律师费用
230.00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65.00万元、印刷费用 20.00万,用于
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费用 360.00万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9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XCC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 15,1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704507918P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9年 11月 12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2年 12月 27日
住 所: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199号
邮政编码: 312500
电话号码: 0575-86339263
传真号码: 0575-8602616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xcc-zxz.com/
电子信箱: xcczqb@xcc-zxz.com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重组改制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2012年 9月 5日,五洲有限董事会作出决定,以 2012年 9月 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将五洲有限整体变更为五洲新春。2012年 9月 23日,五洲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整体变更方案。
2012 年 11 月 25 日,五洲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2]5741号《审计报告》,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公司 2012年 9月 30日净资产 366,240,521.90元为基础,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 15,180万股,
每股面值 1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变。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0
2012年 12月 16日,五洲新春召开创立大会。2012年 12月 27日,浙江省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股份公司的设立登记,并颁发了注册号为33062404016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 15,180万元。
(二)发行人简要历史沿革
五洲新春的简要历史沿革如下: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1

新昌县五洲实业有限公司
(1999年 11月 12日设立,注册资本 510万元)
新昌县五洲实业有限公司
(1999年 12月 1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
1、增资 490 万元:张峰和张天中各自以现金增加出资 245万元,合计 490 万
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万元。
新昌县五洲实业有限公司
(2000年 5月 17日,注册资本 1,500万元)
2、增资 500 万元:张峰和张天中各自以现金增加出资 250万元,合计 500 万
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1,500万元。
新昌县五洲实业有限公司
(2001年 5月 15日,注册资本 3,000万元)
3、增资 1500万元:张峰和张天中各自以现金增加出资 210万元、机器设备增
加出资 540万元,合计 1,5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0万元。
新昌县五洲实业有限公司
(2001年 5月 28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
4、增资 2,000 万元:张峰和张天中以现金、土地使用权、账面应付股利合计
增资 2,0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万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2002年 11月 18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
5、股权转让及名称变更:张峰和张天中各自将 7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俞越蕾,
合计 1,500万元;公司更名为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2

(续)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2002年 11月 18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 8月 29日,注册资本 6,448.4439万元)
6、股权转让及增资 1448.4439 万元:张天中、俞越蕾分别向张峰转让出资额
1,525万元和 475万元,合计 2,000万元。王学勇、王明舟分别以现金出资新增注册资本 1,398.4439万元、50万元,合计 1,448.4439万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 2月 6日,注册资本 6,770.8661万元)
7、资本公积转增 322.4222 万元:全体股东按每 10股转增 0.5股的比例以资
本公积 322.4222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 2月 22日,注册资本 6,770.8661万元)
8、股权转让:张峰、俞越蕾、王学勇分别向五洲投资转让出资额 203 万元、
76.0869万元、70.9131万元,合计 350万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 3月 26日,注册资本 1亿元)
9、股权转让及增资 3,229.1339万元:张峰、俞越蕾、王学勇合计向南钢股份、
复星创富、森得瑞投资转让出资额 300万元;蓝石投资、南钢股份、复星创富等 16名股东以现金方式增资 3,229.1339万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 12月 27日,注册资本 15,180万元)
10、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 2012年 9月 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为 15,180
万股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3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
为整合发行人主营业务使其集中于轴承产业链并减少关联交易,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降低内部管理成本等目的,发行人在 2010年 12月至 2011年 12月期间进行了资产重组,将原先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新春轴承、富信轴承、五洲钢构、新昌天胜、新宸进出口、五洲研发和新昌天力共计 7家公司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同时通过收购取得对富日泰、富立钢管、五洲冷成型、富盛轴承、富迪轴承和新泰实业6家子公司的控制权,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4
(1)资产重组前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
1)资产重组前的股权结构(以 2010年 11月 30日为基准日)
五洲有限
富恵轴承
森春机械
五洲香港
五洲销售
新春轴承
富信轴承
五洲钢构
新昌天胜
51% 58.7% 100% 100% 32.48% 75% 75% 57% 100%
新宸进出口
五洲研发
新昌天力
100% 100%
注 1:新泰实业为 2011年 9月设立,在重组开始前并不存在,此处列示是为方便比较重组前后的结构变化。
注 2:绿色框表示通过重组置入、红色框表示通过重组置出。
富日泰富立钢管富迪轴承五洲冷成型新泰实业富盛轴承
富泰机械
香港新里程
37.5% 72.64% 85% 100%
日本三义刘余
元昌投资
26%
15% 34% 37.5% 27.36%
新昌贝林xinchangbeilin新昌碑
78.48%
21.52%
16.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5
2)资产重组后的股权结构(以 2011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
五洲有限
富恵轴承
森春机械
五洲香港
五洲销售
富日泰
富立钢管
富迪轴承
五洲冷成型
51% 75% 100% 100% 75% 72.64% 26% 100%
富盛轴承
新泰实业
100% 100%
34% 27.36%
汇春投资
新春轴承
富信轴承
五洲钢构
新昌天胜
67.5% 75% 75% 57% 100%
新宸进出口
五洲研发
新昌天力
100% 100%
富泰机械
注 1:富迪轴承股权变更为非同一控制下资产重组
注 2:元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森春机械 16.3%股权转让给五洲有限、刘余将其持有的五洲冷成型 15%股权转让给五洲有限
为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6
2、收购合肥金昌
为了扩大成品轴承生产规模、开拓国内成品轴承市场,发行人于 2014 年 6月至 9月期间实施了对合肥金昌的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1)合肥金工出资设立合肥金昌
2014年 5月 29日,合肥金工出资设立合肥金昌,注册资本为 4,000万元,由合肥金工以实物和货币出资。其中,货币出资 9.16万元已于 2014年 7月 4日
出资完毕;实物出资为合肥金工持有的部分房产土地共计 3,990.84万元,作价依
据为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14]第 124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4年 5月 31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房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已完成。
2014 年 6 月 9 日,合肥金昌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办理并完成相关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合肥金昌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合肥金工 4,000 100%
合计 4,000 100%
(2)五洲投资收购合肥金工 96.98%股权
2014年 9月 10日,合肥金工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五洲投资收购合肥金工股权。同日,五洲投资与合肥金工原有的 37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4年9 月 19 日,合肥金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办理并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五洲投资 2,315.8589 96.98%
张本发 72.0 3.02%
(3)五洲新春收购合肥金昌 100%股权
2014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合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7
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筹)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出资金额平价向合肥金工收购合肥金昌 100%股权,转让金额为 4,000万元;2014年 6月 18日,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合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已向合肥金工全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014年 9月 10日,合肥金工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五洲新春收购合肥金昌股权。2014年 9月 10日和 9月 16日,金工轴承与发行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合肥金工将持有合肥金昌 100%的股权分两次转让给发行人(第一次以 3200万元转让 80%股权,第二次以 800万元转让 20%股权)。2014年 9月 12日,2012年合肥市中小企业集合债 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合肥金工资产重组议案,并报安徽省发改委备案。合肥金昌分别于 2014年 9月 15日、9月 19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办理并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合肥金昌收购合肥金工轴承业务的相关资产
2014年 8月 1日,合肥金昌与合肥金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2014年 8月 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控股子公司合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合肥金工轴承有限公司购买轴承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合肥金昌收购合肥金工轴承业务的相关资产,收购价格依据是有证券从业资格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值为准;2014年 9月 14 日,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合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合肥金工轴承有限公司购买轴承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合肥金昌收购合肥金工轴承业务的相关资产及负债,收购价格依据为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14]第 224号《资产评估报告》对上述资产负债的评估价,合计 3,113.05万元,
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14年 7月 31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合肥金昌已按上述评估价向合肥金工支付了转让价款。本次资产转让涉及的全部资产权属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成。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本、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8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5,18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5,06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超过 20,240万股。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之“(二)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的承诺”相关内容。
(二)发行人的股东情况
1、发起人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五洲新春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张峰 5,355.4710 35.280%
王学勇 2,014.4798 13.271%
俞越蕾 1,483.2014 9.771%
蓝石投资 823.5150 5.425%
张玉 752.3723 4.956%
南钢股份 607.2000 4.000%
复星创富 576.8400 3.800%
五洲投资 531.3000 3.500%
森得瑞投资 531.3000 3.500%
红土创投 455.4000 3.000%
俞云峰 379.5000 2.500%
张天中 358.6275 2.363%
深创投 303.6000 2.000%
潘琦 227.7000 1.500%
谢卿宝 227.7000 1.500%
张虹 163.9440 1.080%
李晔 121.4400 0.800%
张圣翠 91.0800 0.600%
王明舟 79.6950 0.525%
刘余 37.9500 0.250%
高军 30.3600 0.20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9
张霞 27.3240 0.180%
合计 15,180.0 100.000%
2、前十名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
1 张峰 5,355.4710 35.280%自然人发起人、实际控制人
2 王学勇 2,014.4798 13.271%自然人发起人
3 俞越蕾 1,483.2014 9.771%自然人发起人、实际控制人
4 蓝石投资 823.5150 5.425%
合伙企业发起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5 张玉 752.3723 4.956%自然人发起人
6 南钢股份 607.2000 4.000%法人发起人
7 复星创富 576.8400 3.800%合伙企业发起人
8 五洲投资 531.3000 3.500%
法人发起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9 森得瑞投资 531.3000 3.500%合伙企业发起人
10 红土创投 455.4000 3.000%法人发起人
合计 13,131.08 86.5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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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1 张峰 5,355.4710 35.280%董事长、总经理
2 王学勇 2,014.4798 13.271%副董事长
3 俞越蕾 1,483.2014 9.771%董事、财务总监
4 张玉 752.3723 4.956%财务部资金科科长
5 俞云峰 379.5000 2.500%无
6 张天中 358.6275 2.363%无
7 潘琦 227.7000 1.500%无
8 谢卿宝 227.7000 1.500%无
9 张虹 163.9440 1.080%无
10 李晔 121.4400 0.800%无
合计 11,084.44 73.02%
4、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及外资股股东
公司无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及外资股股份。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中,实际控制人张峰和俞越蕾为夫妻关系,两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45.05%的股份,通过五洲投资和蓝石投资分别间接持有公司 2.739%和
3.475%的股份;张天中直接持有公司 2.363%股份,为张峰之父亲;张霞直接持有
公司 0.18%股份,张虹直接持有公司 1.08%股份,二人为张峰之姐、妹;张玉直接
持有公司 4.956%股份,为张峰之堂妹。
五洲投资为张峰、俞越蕾控股 78.26%的投资公司,蓝石投资为张峰、俞越蕾
持有 63.99%出资额的专为投资本公司设立的企业,均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南钢股份与复星创富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南钢股份与复星创富合计持有公司 7.8%的股份,为公
司的主要股东。
深创投直接持有红土创投 28.5937%的股权,同时通过浙江红土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红土创投 1.25%的股权,为红土创投的控股股东,两者为一致行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1
动关系。深创投与红土创投合计持有公司 5%的股份,为公司的主要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轴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轴承套圈和成品轴承。自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生产的轴承套圈主要供应国际领先的轴承制造商:瑞典 SKF(斯凯孚)、德国 Schaeffler(舍弗勒)、日本 NSK(恩斯克)、日本 NTN(恩梯恩)、日本 JTEKT(捷太格特)。目前,公司是瑞典 SKF(斯凯孚)、德国 Schaeffler(舍弗勒)全球主要的轴承套圈战略合作供应商,是日本 NTN(恩梯恩)的优秀供应商,获得德国Schaeffler(舍弗勒)大中华区及全球优秀供应商奖,多次获得日本 NSK(恩斯克)的优秀品质奖。公司生产的成品轴承主要为精密汽车轴承、精密电机轴承、精密数控机床轴承、高速精密纺机轴承、轴连轴承、机器人谐波减速器柔性轴承和电机轴承,为国内外汽车、摩托车、电机、工程机械等产业提供主机配套产品。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及客户,公司销售模式以直接销售为主,少部分业务通过经销商销售。轴承套圈重点战略客户由进出口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销售计划并进行客户管理,公司重点战略客户均为全球著名轴承制造商或国际知名零部件商,具备稳定的市场需求,能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付款,没有违规记录。其他客户由轴承配件事业部进行直接销售管理。
公司生产的轴承套圈定位中高端,主要给瑞典SKF(斯凯孚)、德国Schaeffler(舍弗勒)、日本NSK(恩斯克)、日本NTN(恩梯恩)、日本JTEKT(捷太格特)等国际轴承巨头配套。上述公司均是全球各大汽车厂商的主要轴承供应商。
汽车行业对其零部件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标准要求,必须通过ISO/TS16949国际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并通过上述轴承公司的第二方认证,才能被接纳为其全球采购体系成员,建立长期供应合作关系。因此公司对主要客户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2
的轴承套圈销售多数签订框架协议,对进入其全球采购体系予以框架约定。必要时再由主机制造商进一步审核通过其供应商资格。
对于成品轴承,国外市场由市场开发部与进出口部负责营销;国内市场主机配套客户由市场开发部、轴承事业部、子公司或者办事处负责营销,开拓所在区域市场并协调技术中心对客户进行跟踪服务;国内维修市场客户,除轴承事业部直销外,公司还培育了一批综合销售能力好、信誉度高和市场开发能力强的经销商,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额度、产品价格、促销政策等细节,通过经销商在其销售网络区域内销售产品。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要原材料轴承钢货源充足,不存在供应紧张问题。公司已与兴澄特钢等上游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签订年度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的方式,公司主要原材料轴承钢的供应得到了保障。
公司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力,由电力公司供应。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的统计,截至 2013 年底,我国轴承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有 1658家,其中年销售额 30亿元以上 4家;按销售额,已形成国有(或集体):民营:外资=29:33:38的格局1。
我国轴承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由于受到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研发力量等方面的限制,企业规模普遍比较小,市场竞争也主要体现在中低端产品市场层面。另一方面,有实力的轴承制造企业也不断加大各方面的投入,如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加大对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生产线的研发投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引进高水平的科研人员,使轴承产品在质量上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跻身于高端轴承生产企业行列。行业内企业间的竞争格局是全方位的竞争,主要包括质量、成本、交期、创新、管理的竞争。
我国轴承行业主要集中在以华东地区为代表的民营和外资企业以及以东北

1数据来源:中国轴承工业协会《2013年轴承行业经济年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3
和洛阳地区为代表的国有传统重工业基地2。位于东北地区主要企业是以哈尔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国有企业,位于洛阳地区的主要企业是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洛阳 LYC 轴承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其中哈轴、瓦轴和洛轴是我国轴承行业的三大国有龙头企业。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民营轴承企业不断进入轴承制造行业,已经成为我国轴承行业的主力军。外资品牌轴承企业也占据着国内轴承市场的重要一部分,全球八大跨国轴承公司均已在中国设立公司,并不断继续加大在华投资力度。外资品牌轴承企业进入中国通常采取“合资→控股→独资→扩张产能和研发能力”的路线。目前,八大跨国轴承公司在中国建立了 40多家轴承生产工厂,并在中国设立区域总部和工程技术中心,主要瞄准中国的中高端轴承市场。
一方面我国轴承行业在中低端市场产业集中度低,竞争激烈,随着跨国轴承公司在华企业加速实现本土化,进一步向中低端市场扩张,势必加剧我国轴承市场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我国高端轴承产品需求巨大,主机发展的配套要求不断提高,目前还主要依靠进口,高端主机的迅猛发展与配套“三基”产品供应不足的矛盾凸显,已成为制约我国重大装备和高端装备发展的瓶颈。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引导资本投向轴承行业重点领域,能够带动轴承行业向高精度、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倾斜,在主机需求的拉动之下,行业将加快技术升级换代和产业整合的步伐。
根据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统计,公司 2012-2013年出口销售收入列全国轴承行业第三名;2014-2015年出口收入列全国轴承企业出口金额第四名;公司被中国轴承工业协会评为十一五期间“发展先进企业”、“管理创新企业”、“技术攻关先进企业”。公司“XCC”、“HF”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国内主要轴承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规模3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襄阳轴承 235,017.94 224,202.48 215,384.54
2数据来源:余保民,《从设计角度浅析如何建设高品质的轴承工厂》,《轴承工业》2013年 5月
3数据来源为各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其中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4
南方轴承 70,976.77 67,429.13 64,877.53
龙溪股份 280,381.36 309,801.57 280,294.85
天马股份 755,512.09 749,546.63 756,149.76
宝塔实业 120,914.28 104,603.06 105,565.44
轴研科技 224,269.43 229,020.44 204,931.60
申科股份 71,608.51 93,821.60 90,261.04
瓦轴 B 352,396.92 393,581.92 371,779.79
光洋股份 111,559.79 112,908.80 79,608.98
发行人 132,980.94 124,035.18 109,417.48
国内主要轴承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4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
襄阳轴承 125,252.34 -7,888.47 126,674.91 632.47 91,903.78 315.73
南方轴承 30,215.68 6,522.22 30,135.35 6,526.82 26,780.19 4,719.49
龙溪股份 60,016.09 5,235.63 73,045.62 4,856.30 70,510.59 5,077.93
天马股份 209,870.49 4,721.30 217,580.32 3,379.36 203,168.12 3,103.93
宝塔实业 26,157.18 -13,723.98 44,499.58 2,058.65 32,487.36 -11,961.59
轴研科技 42,439.60 -17,832.85 51,262.59 1,757.27 65,110.71 3,808.69
申科股份 23,051.36 2,086.54 26,789.82 -3,800.00 25,000.67 -2,854.09
瓦轴B 230,016.13 -3,338.00 300,757.86 -10,390.29 307,978.02 202.18
光洋股份 54,392.86 3,650.38 62,217.12 6,298.17 58,055.61 5,338.88
发行人 93,974.12 8,510.46 92,317.56 8,635.46 85,465.97 7,986.93
与轴承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5处于中上水平。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5,255.17万元,账面价值
为 39,984.96万元。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 29.32%,综合成新率为 61.27%,具体
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折旧年限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4数据来源为各上市公司年报,其中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数据来源为各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其中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5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22,507.31 5,019.76 17,487.55 77.70%
通用设备 3年-5年 1,005.02 658.91 346.11 34.44%
专用设备 5年-10年 40,199.66 18,451.98 21,747.68 54.10%
运输工具 5年-10年 1,543.17 1,139.55 403.62 26.16%
合计- 65,255.17 25,270.21 39,984.96 61.27%
(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66项商标权,包括63个国内注册商标以及3个境外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名称注册号有效期限类别核定使用商品 1991.12.20-
2021.12.19
第 7类轴承 2006.10.14-
2026.10.13
第 7类
轴承(机器零件);滚珠轴承;滚动轴承(滚柱);传动轴轴承;机器用耐磨轴承;滚珠;自动加油轴承;机器用轴承托架;滚珠用轴承 2009.6.21-
2019.6.20
第 6类
钢管;金属管;金属管道配件;金属套管 2009.6.21-
2019.6.20
第 6类
钢结构建筑;金属建筑结构;建筑用金属附件;建筑用金属柱;金属建筑挡板;金属建筑材料;金属梁;建筑用金属加固材料 2009.11.7.-
2019.11.6
第 7类
纺织工业用机器;制茶机械;压力机;铸造机械;机床;发电机;泵(机器);液压阀;曲轴;滚珠轴承
注:本表仅列示主要的 5项注册商标,其余 61项为发行人为防止恶意抢注而注册的商标。
(三)土地使用权
1、五洲新春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五洲新春拥有 1宗工业用地使用权,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五都村,面积共计 39,886.70 平方米,取得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
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6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使用面积(平方米)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 新国用(2013)第 4089号 39,886.70 2059.3.20 抵押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产权证号抵押银行抵押用途对应金额
新国用(2013)第 4089号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为五洲新春银行贷款抵押担保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银行贷款余 5,000,万元
五洲新春的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披露的上述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2、新泰实业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新泰实业共拥有 7宗工业用地使用权,都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梅渚镇兴梅大道 38-2 号和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梅渚镇马家庄村,面积共计 120,359.57平方米,均取得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使用面积(平方米)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 新国用(2015)字第 3887号 9,930.70 2056-01-21 无
2 新国用(2011)字第 4390号 17,081.90 2056-01-21 抵押
3 新国用(2011)字第 4391号 12,431.00 2056-01-21 抵押
4 新国用(2011)字第 4392号 18,415.00 2056-12-11 无
5 新国用(2011)字第 4393号 46,919.30 2056-01-21 抵押 浙(2016)新昌县不动产权第
0200号
11,166.67 2066-07-04 无 浙(2016)新昌县不动产权第
0202号
4,415 2006-07-04 无
注:新泰实业新国用(2015)第 3887号土地证由原新国用(2011)第 4388号土地证变更而来。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产权证号抵押银行抵押用途对应金额
新国用(2011)第 4390号、
新国用(2011)第 4391号、
新国用(2011)第 4393号
浦发银行杭州德胜支行
为五洲新春银行贷款抵押担保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银行贷款余额为 0
新泰实业的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披露的上述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7
3、富日泰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富日泰共拥有 2宗工业用地使用权,都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面积共计 46,668.00 平方米,均取得了国有出
让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使用面积(平方米)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 新国用(2006)字第 1514号 41,422.00 2056-01-21 抵押
2 新国用(2006)字第 1515号 5,246.00 2056-01-21 无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产权证号抵押银行抵押用途对应金额
新国用(2006)第 1514号
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
为五洲新春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银行贷款余额为 2,000.00万元
富日泰的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披露的上述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4、富立钢管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富立钢管共拥有 3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其中 2宗位于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区,一宗位于嵊州市三江工业功能区,面积共计135,851.89平方米,均取得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使用面积(平方米)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 嵊州国用(2016)字第 04439号 63,338.65 2053-09-01 抵押
2 嵊州国用(2016)字第 04413号 56,806.57 2053-09-01 抵押
3 嵊州国用(2009)字第 002-6333号 15,706.67 2059-06-10 无
注:嵊州国用(2016)第 04439 号土地证由原嵊州国用(2008)字第 002-1392 号和嵊
州国用(2008)字第 002-1393号土地证变更而来;嵊州国用(2016)第 04413 号土地证由
原嵊州国用(2008)字第 002-1394号和嵊州国用(2008)字第 002-1396号土地证变更而来。
富立钢管的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披露的上述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5、五洲耐特嘉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五洲耐特嘉共拥有 1宗工业用地使用权,位于瓦房店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8
市西郊工业园区,面积共计 39,984.00 平方米,取得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使用面积(平方米)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 瓦国用(2011)字第 244号 39,984.00 2061-6-10 无
五洲耐特嘉的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6、合肥金昌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合肥金昌共拥有 1宗工业用地使用权,位于紫云路南,青龙潭路东,面积共 47,944.6平方米,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使用面积(平方米)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 合经开国用(2015)第 032号 47,944.60 2053-8-13 抵押
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产权证号抵押银行抵押用途对应金额
合经开国用(2015)第 032号
中国银行合肥城南支行
为合肥金昌银行贷款抵押担保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银行贷款余1,285.00万元
合肥金昌的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披露的上述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四)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68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发明专利,正在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 9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专利号/申请号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间
权利
限制
已取得专利权
1 钢管冷冲切方法 ZL200810061349.0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08/04/23-2028/04/22 无
2 钢管冷冲切自动生产线 ZL200910097361.1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09/04/13-2029/04/12 无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9 一种深沟球轴承装配生产线
ZL201210112063.7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2/04/16-2032/04/15 无 冷辗轴承套圈沟道定位夹具装置
ZL200720192061.8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07/11/08-2017/11/07 无
5 钢管冷冲切设备 ZL200820086457.9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08/04/23-2018/04/22 无
6 单向轴承及保持架 ZL201120289609.7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1/08/10-2021/08/09 无 深沟球轴承自动装配归球装置
ZL201120289709.x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1/08/10-2021/08/09 无 深沟球轴承自动装配机的配球装置
ZL201120289698.5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1/08/10-2021/08/09 无
9 轴承内圈上料防错结构 ZL201120289747.5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1/08/10-2021/08/09 无 一种装配张紧轮轴承弹簧组件模子
ZL201120362478.0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1/09/26-2021/09/25 无
11 油石夹具 ZL201120452075.5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1/11/15-2021/11/14 无 轴承外圈沟道半径测量仪
ZL201220263666.2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6/04-2022/06/03 无
13 浮动支撑块 ZL201220266146.7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6/04-2022/06/03 无
14 滚动轴承保持架 ZL201220259475.9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6/04-2022/06/03 无
15 深沟球轴承自动出球口 ZL201220268502.9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6/04-2022/06/03 无 深沟球轴承钢球均分装置
ZL201220161701.x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4/16-2022/04/15 无 深沟球轴承自动加脂装置
ZL201220160805.9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4/16-2022/04/15 无 一种轴承自动化装配的定位移动轨道装置
ZL201220160815.2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4/16-2022/04/15 无
19 轴承超声波清洗机 ZL201220161766.4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4/16-2022/04/15 无 一种带注油孔的轴承滚子保持架
ZL201220511677.8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9/29-2022/09/28 无 一种装配轴承滚子用的模具
ZL201220510021.4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9/29-2022/09/28 无
22 一种简易径向游隙仪 ZL201220511289.X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9/29-2022/09/28 无 滚针轴承内套油孔倒角机的进给传动机构
ZL201220483265.8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9/20-2022/09/19 无 滚针轴承内套油孔倒角动力头
ZL201220482760.7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9/20-2022/09/19 无 滚针轴承内套油孔倒角用钻头
ZL201220482646.4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9/20-2022/09/19 无
26 滚针轴承内套油孔倒角 ZL201220482630.3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9/20-2022/09/19 无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0
机 轴承内圈端面倒角机的自动上料装置
ZL201220482627.1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2/09/20-2022/09/19 无 一种高速角接触球轴承用保持架
ZL201320241971.6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6-2023/05/05 无 一种外球面轴承的密封装置
ZL201320246002.x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7-2023/05/06 无 超薄壁叶片泵垫圈双端面磨床
ZL201320242353.3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6-2023/05/05 无 水泵轴端面平整度和沟道棱圆度测试仪
ZL201320243081.9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7-2023/05/06 无 一种高速精密轴承用保持架
ZL201320241452.x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6-2023/05/05 无 一种深沟球轴承内圈沟道超精用气浮式端面压紧装置
ZL201320245955.4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7-2023/05/06 无 一种四点接触轴承内圈外沟道测长仪
ZL201320243157.8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7-2023/05/06 无 一种内外圈逆向转动变速轴承
ZL201320241470.8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6-2023/05/05 无
36 一种高速深沟球轴承 ZL201320241482.0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6-2023/05/05 无
37 一种轴承用注脂模具 ZL201320243729.2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7-2023/05/06 无 一种水泵轴承检测用装置
ZL201320268318.9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7-2023/05/06 无 一种轮毂轴承组件式密封圈套合模具
ZL201320241973.5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05/06-2023/05/05 无 一种半自动轴承高频退火装置
ZL201420043291.8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3-2024/01/22 无
41 一种单向加脂头 ZL201420047900.7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4-2024/01/23 无 一种具有新型密封盖的轴承
ZL201420047037.5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4-2024/01/23 无 一种磨床加工用轴承外圈进料装置
ZL201420046887.3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4-2024/01/23 无 一种双端面转盘磨床的上下料机构
ZL201420046841.1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4-2024/01/23 无 一种双进料加工磨床的上料机构
ZL201420046830.3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4-2024/01/23 无 一种新型不锈钢轴承保持架
ZL201420046803.6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4-2024/01/23 无 一种柴油机水泵用轴连轴承
ZL201420047708.8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4-2024/01/23 无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1
48 一种齿轮箱用轴承 ZL201420046816.3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4-2024/01/23 无
49 一种调心滚子齿轮轴承 ZL201420047866.3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4-2024/01/23 无
50 一种圆锥滚子齿轮轴承 ZL201420052194.5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1/27-2024/01/26 无 一种一体式导卫圆锥滚子轴承
ZL201420171916.9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4/10-2024/04/09 无
52 一种一体式导卫球轴承 ZL201420170411.0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4/10-2024/04/09 无
53 一种无外圈的推力轴承 ZL201420344373.6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06/25-2024/06/24 无 减少深沟球轴承沟形误差的超精方法
ZL201110444597.5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1/12/27-2031/12/26 无 轻窄系列精密角接触球轴承的外圈加工方法
ZL201210570802.7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2/12/26-2032/12/25 无 一种半自动轴承高频退火装置
ZL201410033438.X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4/01/23-2034/01/22 无 汽车安全气囊钢管生产线
ZL201420669303.8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11/11-2024/11/10 无 轴承套圈生产线淬火油槽装置
ZL201420669382.2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11/11-2024/11/10 无
59 轴承钢管探伤生产线 ZL201420670543.X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4/11/11-2024/11/10 无 冷辗环形工件外径在线检测装置
ZL201320853373.4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3/12/23-2023/12/22 无
61 一种磨床用数控系统 ZL201220221468.X 实用新型购买受让 2012/05/17-2022/05/16 无
62 一种密封轴承用密封圈 ZL201220221430.2 实用新型购买受让 2012/05/17-2022/05/16 无
63 磨床用 PLC输出电路 ZL201220221477.9 实用新型购买受让 2012/05/17-2022/05/16 无 磨床电磁无心夹具的控制回路
ZL201220221476.4 实用新型购买受让 2012/05/17-2022/05/16 无 一种轴承套圈的热处理生产线
ZL201520614021.2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5/08/14-2025/08/13 无 一种轴承套圈锻造成型工艺中的精整模具
ZL201520613971.3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5/08/14-2025/08/13 无 一种轴承套圈翻转锻造成型工艺中的自动翻转夹具
ZL201520611381.7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5/08/14-2025/08/13 无 一种轴承套圈热处理上的余热利用系统
ZL201520614740.4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5/08/14-2025/08/13 无 一种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上优化的淬火油槽装置
ZL201520611057.5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5/08/14-2025/08/13 无
70 一种机器人轴承 ZL201520453659.2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5/06/26-2025/06/25 无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2 汽车空调离合器用双面密封的双列向心角接触轴承
ZL201520453734.5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5/06/28-2025/06/27 无
72 一种外球面轴承 ZL201520455812.5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5/06/26-202506/25 无
73 一种张紧轮轴承 ZL201520449885.3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5/06/26-2025/06/25 无
74 一种防滑电梯轴承 ZL201620080451.5 实用新型自主研发 2016/01/28-2026/01/27 无
75 一种播种机用轴连轴承 ZL201410032831.7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4/01/24-2034/01/23 无 一种磨床加工水泵轴固定装置
ZL201410033423.3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4/01/24-2034/01/23 无 一种无外圈推力轴承的加工设备及生产工艺
ZL201410537458.0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4/10/13-2034/10/12 无
在申请专利权
1 球轴承实体保持架 ZL201210164818.8 发明专利合作研发 2012/05/25-无 汽车安全气囊钢管生产线
ZL201410631371.X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4/11/11-无
3 轴承钢管探伤生产线 ZL201410632261.5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4/11/11-无
4 轴承钢棒等长折断机 ZL201410631740.5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4/11/11-无 一种轴承套圈的锻造成型工艺
ZL201510497334.9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5/08/14-无 一种轴承套圈的热处理生产线
ZL201510497920.3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5/08/14-无 一种轴承套圈翻转锻造的成型工艺
ZL201510500031.8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5/08/14-无 一种机器人轴承及其生产工艺
ZL201510369283.1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5/06/26-无
9 一种防水电梯轴承 ZL201610055220.3 发明专利自主研发 2016/01/28-无
根据五洲新春的说明,因业务发展与技术进步影响,五洲新春拟放弃少部分专利权,故在 2015年度未续交年费。
(五)软件著作权
2015 年 2 月 6 日,发行人子公司合肥金昌与合肥金工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无偿受让合肥金工持有的 8项软件著作权。同日,合肥金昌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了上述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变更申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软件著作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3
名称版本号
1 轴承外圈滚道磨床控制软件 V3.1
2 龙门五面加工自动控制软件 V3.1
3 轴承内圈内滚道磨床控制软件 V3.1
4 轴承生产铸链炉气氛保护自动控制软件 V2.0
5 轴承生产气氛保护棍低热处理控制软件 V2.1
6 轴承内圈内圆磨床控制软件 V3.1
7 矫平机自动控制软件 V2.0
8 轴承生产负压冷却信号处理软件 V2.0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符合发行监管对独立性的要求;发行人关于独立运行情况的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成品轴承及轴承套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金工外,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夫妇直接、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经营范围中不包含与成品轴承及轴承套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的业务,亦未开展上述相关业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4
(1)原材料、配件采购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金额(元)占总采购金额比例占营业成本比例
2016年 1-6月
南钢股份轴承钢 3,153,217.95 1.07% 0.76%
莫拉克纸业商品 324,360.37 0.11% 0.08%
进泰机械商品及劳务 127,274.35 0.04% 0.03%
合计 3,604,852.67 1.22% 0.87%
2015年度
南钢股份轴承钢 1,526,253.44 0.29% 0.22%
重庆南钢轴承钢 1,512,310.21 0.29% 0.21%
莫拉克纸业纸箱 638,800.64 0.12% 0.09%
进泰机械备件 292,568.05 0.06% 0.04%
合计 3,969,932.34 0.76% 0.56%
2014年度
重庆南钢轴承钢 3,753,353.83 0.73% 0.56%
莫拉克纸业纸箱 574,383.73 0.11% 0.09%
合肥金工库存 33,545,491.76 6.50% 5.02%
进泰机械备件 465,962.41 0.09% 0.07%
合计 38,339,191.73 7.43% 5.74%
2013年度
重庆南钢轴承钢 2,922,310.94 0.60% 0.48%
莫拉克纸业纸箱 535,133.86 0.11% 0.09%
进泰机械备件 377,845.98 0.08% 0.06%
合计 3,835,290.78 0.79% 0.63%
(2)关联销售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金额(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6年 1-6月
金腾钢铁销售废钢 1,825,514.36 0.35%
捷成机械销售商品 10,925.46 -
合计 1,836,439.82 0.35%
2015年度
金腾钢铁销售废钢 4,747,743.93 0.51%
合肥金工销售轴承 2,677,664.00 0.28%
捷成机械销售商品 1,361,366.91 0.14%
合计 8,786,774.84 0.94%
2014年度
金腾钢铁销售废钢 6,554,759.15 0.71%
摩尔购物销售轴承 104,529.91 0.0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5
捷成机械销售周转箱、刀具 44,032.58 0.01%
合肥金工销售轴承 7,863,136.15 0.85%
合计 14,566,457.79 1.58%
2013年度
金腾钢铁销售废钢 7,855,426.85 0.92%
摩尔购物销售轴承 89,005.90 0.01%
捷成机械销售周转箱、刀具 28,331.41 0.01%
合计 7,972,764.16 0.94%
(3)劳务
劳务提供方金额(元)占营业成本比例
2016年 1-6月
捷成机械 2,845,614.35 0.69%
合计 2,845,614.35 0.69%
2015年度
捷成机械 7,077,355.10 1.00%
合计 7,077,355.10 1.00%
2014年度
捷成机械 5,707,352.38 0.85%
合计 5,707,352.38 0.85%
2013年度
捷成机械 7,020,892.40 1.15%
合计 7,020,892.40 1.15%
(4)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代购水电、租赁、贷款。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合肥金昌股权转让
详见本招股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重
组改制情况”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之“2、收购合肥金昌”
之“(3)五洲新春收购合肥金昌 100%股权”。
(2)资产转让
1)合肥金昌收购合肥金工轴承业务的相关资产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6
合肥金昌收购合肥金工轴承业务的相关资产,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重组改制情况”之“(三)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2、收购合肥金昌”之“(4)合肥金
昌收购合肥金工轴承业务的相关资产”。
2)富泰机械设备转让
2013年度,新泰实业向富泰机械支付 24,223.87元,购买了汽车电子秤。
3)进泰机械设备买卖
报告期内向进泰机械购买设备情况如下:
出售方金额(元)占固定资产增加比例
2016年 1-6月
进泰机械 551,282.05 4.86%
2015年度
进泰机械 1,892,623.94 4.29%
2014年度
进泰机械 2,486,666.68 2.11%
2013年度
进泰机械 2,597,564.11 5.19%
进泰机械主营业务系专用数控车床及其他机械设备的生产与修理,报告期内五洲新春及其子公司向进泰机械购买生产所需的专用数控车床及配件,五洲新春及子公司向进泰机械的采购价格与进泰机械向无关联第三方的销售价格相比基本一致,关联采购价格合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设备情况如下:
出售方采购方明细金额(元)
2016年 1-6月
森春机械进泰机械旧设备 22,063.11
2015年度
富日泰进泰机械旧设备 30,888.35
2014年度
富日泰进泰机械旧设备 251,542.1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7
2013年度
森春机械进泰机械旧设备 44,134.61
富日泰进泰机械旧设备 79,442.31
合计 123,576.92
报告期内森春机械、富日泰存在将少量旧机械设备报废,由进泰机械回收的情况。由于数控机床更新周期快,拟处理的原旧设备已经失去了大修更新的价值,只能报废处理。市场对该等废旧设备没有需求,为了最大限度回收该等废旧设备的经济价值,经与生产厂家进泰机械协商,鉴于部分设备零件能回收利用,床身、电动机和其他废铁合计按 4,500元/台处理给进泰机械。相比较,如果按废铁价格处置,每台设备仅能回收约一半的价值(废钢价格 2700~1500 元/T×每台设备重量 0.8~1T=2700~1200元),从经济利益考虑公司选择出售给原厂家进泰机械。
4)合肥金工专用设备转让
合肥金昌收购合肥金工轴承生产相关设备共 345项,主要是磨床、配电箱、低压柜、清洗线、加脂器等用于轴承生产的生产机器及辅助生产设备,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14]第 224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年 7月 31日评估值 1,147.67 万元,该评估值包含增值税,合肥金昌以 1,096.07
万元作价收购该批机械设备,收购价格与评估值之间的 51.60万元系增值税费。
5)无形资产转让
发行人收购合肥金昌后,合肥金工将其所有的与轴承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无偿转让给合肥金昌。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之“(二)商标”、之“(四)专利技术”、及之“软件著作权”。
(3)关联资金拆借
1)资金拆出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间未发生资金拆出情况。
2)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8
拆出方拆入方期间期初余额拆借金额偿还金额期末余额
合肥金工合肥金昌 2014年-- 389.31 -- 389.31
合肥金工合肥金昌 2015年 389.31 389.31
报告期初,关联方资金拆借较多,公司对关联方拆借予以了清理,截止 2012年 6月 22日,关联方拆出金额均已归还,且不再发生。2014年合肥金昌向合肥金工拆入 389.31万元,已于 2015年 6月前归还。
(4)关联担保
报告期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关联担保、对外担保较多,发行人进行了清理,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后充分核查认为,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中对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作出了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系列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公司遵循市场化操作的指导原则,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发生必要且公允,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且公平,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
任期开始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5年税前年薪(万元)
与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张峰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3
2012年12月
男,汉族,1963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1 年至 1998年历任新昌轴承总厂团委书记、新昌团县委副书记、新昌丝织总厂党委副书记、新昌外贸局副局长、外贸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至 2002年任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 年至 2011 年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 2012年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森春机械执行董事、五洲投资董事长、新宸进出口执行董事、合肥金工董事长等
43.57
直接持有公司
35.28%股权,间
接持有公司
5.43%股权,合
计持有公司
40.71%股权
王学勇
副董事长
男 54
2012年12月
男,汉族,1962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1 年至 1989年先后任新昌轴承总厂团委书记、车间主任、厂办主任,1989年至 2002年先后任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2 年至2012年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2012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 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五洲销售执行董事、五洲投资董事、新宸进出口监事、合肥金工董事等
33.00
直接持有公司
13.27%股权,间
接持有公司
1.73%股权,合
计持有公司
15.00%股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0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
任期开始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5年税前年薪(万元)
与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俞越蕾
董事、财务总监
女 52
2012年12月
女,汉族,1964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1981年至 1999年先后任新昌造纸厂团总支书记、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会计、浙江新天轴承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等,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副书记、董事,2012 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党委副书记。
富日泰董事、五洲投资董事、合肥金工董事、瑞林投资董事长等
22.23
直接持有公司
9.7708%股权,
间接持有公司
0.7796%股权,
合计持有公司
10.5504%股权
林国强董事男 50
2012年12月
男,汉族,1966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9 年至 1997年任南钢炼钢厂技术科技术员、副科长、科长,1997年至 1999 年任南钢质量管理处处长助理,1999 年至 2005年月任南钢电炉厂厂长助理、副厂长,2005年至 2013年历任南钢新产品研发推广中心副主任、主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2年 3月至 12月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12月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 8月至今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南钢股份副总经理、重庆南钢执行董事、上海致信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金沿达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董事
--
其任职的南钢股份及南钢股份的一致行动方复星创富合计持有公司
7.8%股权,重庆
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轴承钢供应商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1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
任期开始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5年税前年薪(万元)
与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周宇董事男 56
2013年5月
男,汉族,1960 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轴承设计与制造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 年至 1993年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1993 年至 1998 年任东莞轴承厂副厂长,1998 年至 2005年历任中国轴承进出口联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
年至 2010 年任奥新(厦门)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2011 年 1月至今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4月至今任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1月至今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 5 月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年 5月至今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轴承工业协会秘书长、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00 无
曹冰董事男 51
2013年5月
男,汉族,1965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理学硕士。1994 年至今,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执业于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2011年 9月至今任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2013年 5月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00 无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2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
任期开始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5年税前年薪(万元)
与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孙永平董事男 64
2016年1月
男,汉族,1952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副教授,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88年至 2000年先后担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德合作培训部、岗位培训部、继续教育部副主任、院校浦东分院院长;2001年至 2012年任院校学术委员会委员。2008年 6月至 2014年 7月担任天晟新材(300169)
独立董事;2011年 5月至今担任新华传媒(600825)独立
董事;2011年 9月至今担任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1月至今担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上海国资委预算委员会专家、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王明舟
监事会主席
男 54
2012年12月
男,汉族,1962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高级工程师。1989年至 2001年先后任新昌轴承总厂技术科技术员、质检科理化室主任、热处理分厂副厂长、锻造分厂厂长,2001年至 2012年先后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热锻子公司总经理、集团副总工程师、监事,2012 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检测中心主任、CNAS实验室主任。
中国轴承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新昌县轴承行业协会技术部部长、浙江省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浙江省轴承工业协会专家库专家
22.10
直接持有公司
0.525%股权,间
接持有公司
0.1016%股权,
合计持有公司
0.6266%股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3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
任期开始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5年税前年薪(万元)
与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张良森监事男 42
2012年12月
男,汉族,1974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学博士。历任天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项目经理、江西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上海三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虹迪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 3月至 12月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 12月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复星创富总裁、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虹迪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其任职的复星创富及复星创富的一致行动方南钢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7.8%股权
邹冠玉监事女 42
2012年12月
女,汉族,1974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1999年至 2001年任辉瑞制药(中国)上海办销售代表,2001年至 2007年历任联合基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香港主板上市子公司精优药业(0858.HK)投
资者关系经理,2009年至 2011年任深创投、杭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1 年至今任杭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红土创投监事,2012年 3月至 12月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 12月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红土创投监事、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其任职的深创投及红土创投合计持有公司5%股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4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
任期开始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5年税前年薪(万元)
与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宇汝文
副总经理
男 54
2016年1月
男,汉族,1962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国家高级职业经理人。1982年至 1990年在安徽阜阳造纸总厂工作,历任团委书记、生产调度、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主管办主任、厂长助理;1990年至 2000年任安徽阜阳飞龙皮革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0年至 2007年任安徽阜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07年至 2009年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轴承事业部总经理;2009年至 2011 年任安徽繁昌轴承锻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 2013年 5月任安徽浙商集团副总裁;2014 年至今担任合肥金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合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 1月份开始起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安徽汽车配件用品及维修业商会常务副会长,曾获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目前兼任华澳行置业、城顺物业及荣邦商贸的董事长。
合肥金工董事、合肥金昌总经理、安徽省汽车及维修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华澳行置业董事长、城顺物业董事长、荣邦商贸董事长
20.00 无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5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
任期开始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5年税前年薪(万元)
与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张迅雷
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
男 53
2012年12月
男,汉族,1963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机械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
1979 年至 1997 年历任新昌轴承总厂技术员、研究所副所长,1997年至 2002年任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技术部长,2002年至 2012年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 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4 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轴承》杂志编委、全国轴承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轴承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
21.65
间接持有公司
0.07%股权
李长风
董事会秘书
男 41
2012年12月
男,汉族,1975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1996年至 1997年任山东省莱芜钢铁总厂生活服务公司办公室秘书、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秘书,1997年至 2003年任山东省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秘书、副科长,2003年至 2005年任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职员,2005年至 2011年主要供职于山东省尤洛卡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2011 年至 2012 年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2012年 12月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
无 12.36
间接持有公司
0.15%股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6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张峰,实际控制人为张峰和俞越蕾夫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张峰直接持有公司 35.28%的股份,通过蓝
石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40%的股份,通过五洲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03%的股份,
合计持有公司 40.71%的股份。张峰之妻俞越蕾直接持有本公司 9.77%的股份,
通过蓝石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0.07%的股份,通过五洲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0.71%的
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0.55%的股份。张峰和俞越蕾夫妇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为 51.26%,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张峰现任五洲新春董事长、总经理,俞越蕾现任五洲新春董事、财务总监。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货币资金 5,265.51 6,703.81 6,584.67 8,269.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5.43 - - 131.46
应收票据 4,668.99 2,191.55 1,299.92 794.83
应收账款 23,578.11 20,359.51 19,552.84 15,923.62
预付款项 451.37 490.31 487.93 950.99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1,737.85 836.22 1,595.76 988.83
存货 34,921.25 36,087.18 34,908.19 29,404.90
其他流动资产 899.49 1,563.08 766.37 845.28
流动资产合计 71,558.01 68,231.65 65,195.69 57,309.3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6.77 706.77 706.77 706.77
投资性房地产 625.82 642.17 674.87 -
固定资产 39,984.96 41,779.38 42,261.83 34,792.91
在建工程 11,958.16 10,593.59 3,825.99 6,901.75
无形资产 10,674.25 10,206.24 10,476.64 8,966.32
商誉 18.68 18.68 18.68 18.6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7
长期待摊费用 257.16 164.56 85.61 153.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5.06 637.90 789.09 568.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820.85 64,749.29 58,839.49 52,108.18
资产总计 136,378.86 132,980.94 124,035.18 109,417.48
短期借款 32,685.00 34,273.07 26,165.23 22,225.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62.92 173.68 -
应付票据 4,681.20 2,625.21 2,021.04 4,220.50
应付账款 15,901.20 13,213.99 14,568.46 11,680.94
预收款项 180.14 130.56 571.08 105.86
应付职工薪酬 2,023.01 2,810.05 2,621.01 2,135.21
应交税费 1,204.63 778.64 1,317.92 634.16
应付利息 55.24 88.53 46.60 63.24
应付股利 47.76 - -
其他应付款 964.75 746.52 1,021.77 677.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 8,459.05 -
流动负债合计 57,742.93 54,739.48 56,965.85 41,742.69
长期借款 2,985.00 --
应付债券 - 8,459.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2 - 19.72
递延收益 3,549.07 3,732.30 4,122.44 3,056.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54.38 6,717.30 4,122.44 11,535.35
负债合计 61,297.31 61,456.78 61,088.29 53,278.04
实收资本 15,180.00 15,180.00 15,180.00 15,180.00
资本公积 21,430.37 21,430.37 21,430.37 21,450.30
盈余公积 2,605.60 2,622.08 1,639.50 980.93
未分配利润 30,288.88 26,697.86 19,153.50 13,055.75
其他综合收益 -313.50 -319.83 -334.21 -337.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9,191.34 65,594.00 57,069.16 50,329.89
少数股东权益 5,890.21 5,930.16 5,877.73 5,809.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081.55 71,524.16 62,946.89 56,139.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6,378.86 132,980.94 124,035.18 109,417.4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 52,791.48 93,974.12 92,317.56 85,465.97
减:营业成本 41,028.87 70,462.77 66,862.38 61,180.4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8.12 610.50 514.34 557.5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8
销售费用 1,620.02 2,905.56 2,650.70 2,897.35
管理费用 3,895.22 9,331.36 9,048.46 8,187.27
财务费用 597.62 1,242.35 2,364.25 3,284.85
资产减值损失 282.66 62.99 810.23 182.5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8.35 110.76 -305.14 76.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14 172.82 95.88 235.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198.47 9,642.18 9,857.94 9,487.73
加:营业外收入 404.75 686.64 838.01 339.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9.70 6.59 78.23 19.99
减:营业外支出 142.99 206.22 261.16 204.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6.92 8.78 58.34 31.1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460.23 10,122.59 10,434.79 9,622.10
减:所得税费用 928.72 1,438.76 1,597.57 1,470.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31.50 8,683.83 8,837.22 8,151.1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71.45 8,510.46 8,635.46 7,986.93
少数股东损益 60.05 173.37 201.76 164.25
五、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56 0.57 0.5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56 0.57 0.53
六、其他综合收益 6.33 14.38 2.88 -84.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6.33 14.38 2.88 -84.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537.83 8,698.21 8,840.10 8,066.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477.78 8,524.84 8,638.34 7,901.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0.05 173.37 201.76 164.2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1,100.46 99,201.37 93,678.62 86,338.56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14.90 5,371.47 5,335.06 6,349.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0.46 1,837.99 3,890.80 1,478.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875.82 106,410.84 102,904.48 94,166.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333.33 62,421.12 65,895.22 55,195.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747.19 17,423.85 14,574.00 13,206.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87.30 5,509.47 4,989.23 5,395.2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51.39 7,113.46 7,377.36 8,515.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19.21 92,467.90 92,835.80 82,31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56.61 13,942.94 10,068.68 11,855.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5.7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0.70 172.82 95.88 249.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1.82 43.19 157.21 71.4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89 15.10 1,380.00 2,500.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5.41 231.11 1,633.09 2,857.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304.28 13,557.97 7,872.29 9,847.28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3,990.84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3.28 1.89 201.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87.56 13,559.86 12,064.23 9,847.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32.15 -13,328.76 -10,431.14 -6,989.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590.38 48,283.14 41,321.54 36,529.5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9.63 1.00 389.31 1,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300.01 48,284.14 41,710.85 38,029.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173.46 45,180.30 37,381.31 40,253.6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84.67 2,814.21 4,147.54 2,646.9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00.00 120.94 153.51 263.8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17 1,202.71 11.00 184.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115.30 49,197.22 41,539.85 43,085.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5.29 -913.08 171.01 -5,055.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4.78 614.93 163.57 -488.8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6.05 316.03 -27.88 -679.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29.56 5,013.53 5,041.41 5,721.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53.51 5,329.56 5,013.53 5,041.41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7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777.67 -21,904.56 198,855.97 -111,129.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595,577.58 6,290,220.4 7,385,731.39 2,828,778.9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87,930.82 1,767,801.52 -2,542,650.46 2,667,488.7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85,032.14 -64,855.34 -343,837.50 188,595.59
小计 3,726,253.93 7,971,262.02 4,698,099.40 5,573,733.41
减:所得税费用影响(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484,844.42 411,863.11 932,607.23 376,958.03
少数股东损益 2,219.37 10,813.78 -14,060.71 -10,341.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239,190.14 7,548,585.13 3,779,552.88 5,207,116.41
(三)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1-6月
2016/06/30
2015年度
2015/12/31
2014年度
2014/12/31
2013年度
2013/12/31
流动比率 1.24 1.25 1.14 1.37
速动比率 0.63 0.59 0.53 0.67
资产负债率(合并) 44.95% 46.21% 49.25% 48.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7.19% 48.88% 55.62% 55.7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0 4.71 4.91 5.53
存货周转率(次) 1.16 1.98 2.08 2.2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037.98 17,438.72 17,204.77 15,717.34
利息保障倍数 9.84 8.17 7.63 6.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52 0.92 0.66 0.7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7 0.02 -0.002 -0.04
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29 0.56 0.57 0.53
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27 0.51 0.54 0.49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29 0.56 0.57 0.53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27 0.51 0.54 0.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6.63% 13.88% 16.06% 17.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6.15% 12.65% 15.36% 16.1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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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的比例)占净资产比例
0.05% 0.16% 0.10% 0.11%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其主营业务突出,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6%以上。发行人净利润的主要来源来自于其主营业务,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显著降低。
发行人的主要财务优势包括:(1)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良好;(2)客户
质量较高,销售回款稳定;(3)经营理念先进,资产利用充分。
发行人的主要财务困难是:资金需求较大,融资受限且成本较高。
未来影响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因素包括:(1)宏观经济形势;
(2)产业政策支持;(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原材料价格;(5)出口退税
政策。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本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
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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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作为拟上市公司,参照鼓励上市公司积极进行现金分红的政策规定,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决定母公司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主要子公司原则上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期间公司成功上市,则遵从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 2012年 1月 20日通过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向股东张峰、王学勇、俞越蕾、张天中、王明舟分配利润 46,656,838.74 元,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了前述
股利分配自然人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2014年 3月 18日,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度利润分配决议,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13年末总股本 151,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49,000.00 元,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分红实施完毕,并依法代扣代缴了所
得税。
2014年 9月 14日,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决议,以公司 2013年末总股本 151,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7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442,322.00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分红实施完毕,并依法代扣代缴了所得税。
2015年 3月 7日,201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上审议决定,鉴于公司 2014年半年度已经实施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79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
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不再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2016年 3月 7日,2015年度公司股东大会上审议决定:以公司 2015年末总股本 151,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8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804,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本招股
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进行利润分配。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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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比例的前提下,可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股利分配方案。
本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万元;
(2)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同时发放股票
股利。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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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森春机械 2001年 7月 12日 1,655.3936 五洲新春持股 100%
富日泰 2004年 10月 11日 1100万美元
五洲新春持股 75%,日本双日持股 25%
富立钢管 2005年 6月 28日 1,345万美元
五洲新春持股 72.64%,五洲香
港持股 27.36%
富盛轴承 2004年 1月 9日 2,450 五洲新春持股 100%
富迪轴承 2004年 8月 11日 25万美元
五洲新春持股26%五洲香港持股 34%,新昌县平力轴承厂持股 40%
五洲销售 2009年 5月 27日 1,000 五洲新春持股 100%
五洲香港 2008年 1月 17日 980万美元五洲新春持股 100%
五洲上海 2012年 10月 15日 100
五洲新春持股 60%,捷颂科技持股 30%,孙立松持股 10%
新泰实业 2011年 9月 7日 8,455 五洲新春持股 100%
五洲耐特嘉 2010年 6月 4日 10,000
五洲新春持股 70%,丁明华持股 30%
富进机械 2013年 7月 16日 2,000 富立钢管持股 100%
合肥金昌 2014年 6月 9日 4,000 五洲新春持股 100%
(续上表)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或
服务
2016年 6月 30日/2016年 1-6月份
主要财务数据(元)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森春机械
生产销售:各类机械零部件、汽车配件、轴承及配件:
货物进出口
轴承套圈 155,173,959.15 36,826,231.43 3,715,430.15
富日泰
精密轴承、轴承套圈精车件、汽车零部件及其他机械配件生产、销售
轴承套圈 141,141,934.77 105,892,641.97 515,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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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立钢管
生产轴承钢管、轴承套圈车件、精密轴承、汽车配件;销售自产产品
轴承钢管 180,678,931.51 124,581,220.76 -71,842.10
富盛轴承
制造、加工:轴承及配件,机械配件
轴承锻件 35,903,048.94 31,550,909.02 -525,926.93
富迪轴承
生产销售:轴承套圈、机械零部件
轴承套圈 12,396,585.43 7,306,973.51 1,217,244.03
五洲销售
销售钢管钢材、轴承、轴承配件、汽车配件、五金配件、机械设备、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
采购原材料
16,271,208.70 12,932,920.44 -511,092.64
五洲香港
各类轴承、轴承车件、轴承配件、数控车床等领域的进出口贸易
出口轴承套圈和成品轴承
70,067,115.12 64,567,954.75 -119,398.45
五洲上海
轴承、五金配件、汽车配件的销售,传动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服务
国内成品轴承销售
2,029,272.03 700,083.08 458,514.11
新泰实业
实业投资;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提供土地租赁
84,561,075.24 84,308,655.08 167,422.77
五洲
耐特嘉
机械设备、轴承、液压及气压动力元件、汽车配件制造、加工、销售
轴承套圈 98,699,747.85 96,583,541.01 -653,124.55
富进机械
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部件、机械配件、五金工具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
45,524,202.58 20,080,673.15 886,367.84
合肥金昌
成品轴承生产、销售
成品轴承 141,680,612.48 40,235,849.74 -1,507,9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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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项目备案,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内容实施主体环评情况备案情况已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2000 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
五洲耐特嘉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批复号:大环建发【2013】68号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号:瓦发改函【2013】55号
3,326.89 7,635.00 年产 1580 万套高速精密机床轴承套圈(部件)技改项目
森春机械
新昌县环境保护局
批复号:新环建字【2013】89号
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备案号:新高经技备案【2013】33号
4,140.51 6,060.00 年产 50 万套高速精密数控机床轴承、冶金轧机轴承技改项目
五洲新春
新昌县环境保护局
批复号:新环建字【2013】90号
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备案号:新经技备案【2013】24号
6,918.41 17,870.00 年产 1800 万支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技改项目
富进机械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批复号:嵊环审函开【2013】26号
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备案号:嵊经信备案【2013】26号
2,512.59 8,721.57
合计--- 16,898.40 40,286.57
以上项目均已制订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实施过中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分期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未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着眼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完善生产基地的全国布局,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不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以及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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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关系紧密,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现有轴承套圈和成品轴承的产能,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极大缓解公司产品供应压力,进一步巩固公司轴承套圈市场地位,也有利于公司开拓成品轴承市场,同时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等新产品项目将形成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初步形成全国布局的格局,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带动公司采购网络、销售网络的优化、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增长。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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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经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中已经披露的风险因素外,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及钢材制品,钢材属于国民经济领域中广泛使用的基础原材料,受各行业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波动较为频繁。2013年、2014年和 2015年,发行人直接原材料占轴承和套圈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4.50%、55.48%、55.43%、54.71%。短期内,若钢材价格发生剧烈波
动,则会对发行人的成本控制带来一定难度,使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二)技术风险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和研发人员,具备丰富的产品开发和制造经验。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客户对本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本公司研发与生产不能同步跟进,满足市场的要求,本公司产品将面临无法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核心技术或重大商业秘密泄漏、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斯凯孚和舍弗勒等境外公司的销售主要以美元或欧元结算,账面存在一定金额的外币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余额。报告期内美元及欧元汇率的对发行人的财务费用及利润总额具有一定的影响。2013-2014年度汇兑损失分别为783.42万元和154.81万元,2015年及2016年1-6月份汇兑收益分别为892.88
万元、317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4%、-1.48%、8.82%、5.8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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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人民币升值,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及汇兑损益,从而对发行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出口退税税率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的轴承产品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报告期内的退税率均为 15%。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外销比例较大,因此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对发行人的营业利润可能会造成影响,假设出口退税率出现不利影响,则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利润对出口退税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营业利润 5,198.47 9,642.18 9,857.94 9,487.73
出口退税率降低 1%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 279.19 510.27 595.79 586.11
出口退税率降低 1%对营业利润的影响比例 5.37% 5.29% 6.04% 6.18%
从上述分析可知,报告期内如出口退税率发生不利变化,对发行人的业绩将会有一定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峰、俞越蕾夫妇,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发行人 45.05%的股份,另通过五洲投资和蓝石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6.21%的股份,合
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 51.26%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后,张峰、
俞越蕾夫妇合计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不低于 38.45%的股份,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发行人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发行人快速发展引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公司现有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模式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整,同时对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资本运作、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及技术研发方面人才需求将大幅增加。如果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妥善地进行管理和组织变革,对业务及资产实施有效的管理,不能培养或引进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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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人才以满足公司规模扩张需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共计 14 项,主要为向舍弗勒、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奥托立夫等主要客户销售轴承套圈产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共计 7项,主要为向其主要供应商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及南钢股份采购钢材、委托捷成机械加工轴承套圈、兴澄特钢采购轴承钢、采购生产设备等。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及担保合同共计 22项,总计借款金额为 32,685.00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不存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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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
0575-86339263 0575-86026169 李长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021-63906118 021-63906033 唐彬、沈红帆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上海市北京西路968 号嘉地中心23-25层
021-52341668 021-52341670 秦桂森、李良锁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市西溪路 128号新湖商务大厦4-10层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李德勇、陈中江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市教工路 18号世贸丽晶城 A 座欧美中心 C区 11楼
0571-88216941 0571-87178826 闵诗阳、潘华锋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021-58708 021-58899400 -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南宁分行南湖支行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021-68808 021-68804868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6年9月29日——2016年9月30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年10月11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6年10月12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6年10月14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82
第七节备查文件
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
招股说明书全文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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