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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特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8-03-1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Bethel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 Ltd
(住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1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 4,086.00万股新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 3月 28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0,856.1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袁永彬先
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
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
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伯特利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前,除袁永彬先生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潘禾佳、柯萍、杨卫东、闵海金、蔡春、孟凡志、陈忠喜)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
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监事(即李运
动、张峰)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股东奇瑞科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6、公司自然人股东熊立武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7、公司自然人股东史正富先生、王旭宁先生、王漫江先生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8、公司股东世纪江东、创东方富锦、唐山方舟、安徽高新
同华、金通安益二期、金华泰、安徽高新毅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9、公司股东台州尚颀、创东方富润、尚颀德连、盐城尚颀、
德之贵承诺:若公司经核准后在 2017年 5月 18日之前刊登正式的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或其摘要,则自 2016 年 5 月1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 2017年 5月 18日以后刊登正式的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或其摘要,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8年 3月 19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稳定上市后的股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根据该预案,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稳定上市后的股价: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第 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 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 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况的,则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和有关方将采取有关股价稳定措施。
当公司或有关方正式公告将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之前,或当公司和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启动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2、公司回购股份
(1)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
在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制订回购公司股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回购期限等。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股份的其他条件
公司启动回购股份程序还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的其他条件;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预案规定的实施期限内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则公司在预案规定的实施期限内不负有启动回购公司股份程序的义务。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资金总额和期限
回购股份将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要约方式等。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单轮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5%;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15%。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先生增持股份
(1)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①公司未能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的议案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或公司股东大会做出不实施回购股份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公司虽已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增持股份的计划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①增持股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②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将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④增持股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直接执行有关增持事宜,也可以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执行有关增持事宜。
(3)增持股份的方式、价格和资金总额
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 1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1)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则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 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义务。
(2)增持股份的计划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①增持股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②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将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④增持股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执行有关增持事宜,也可以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执行有关增持事宜。
(3)增持股份的方式、价格和资金总额
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 6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5、稳定股价措施的再次启动
在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且在执行完毕后,再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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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袁永彬先生承诺:(1)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在前述
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伯特利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前,除袁永彬先生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即潘禾佳、柯萍、杨卫东、闵海金、蔡春、孟凡志、陈忠喜)承诺:(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在前述限售期
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监事(即李运动、张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股东奇瑞科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6、公司自然人股东熊立武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7、公司自然人股东史正富先生、王旭宁先生、王漫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8、公司股东世纪江东、创东方富锦、唐山方舟、安徽高新同华、金通安益
二期、金华泰、安徽高新毅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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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股东台州尚颀、创东方富润、尚颀德连、盐城尚颀、德之贵承诺:
若公司经核准后在 2017年 5月 18日之前刊登正式的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或其摘要,则自 2016 年 5 月 1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2017年 5月 18日以后刊登正式的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或其摘要,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先生的承诺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个人及家庭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本人和/或伯特利投资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本人和伯特利投资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本人或伯特利投资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和伯特利投资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6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如本人和/或伯
特利投资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本人和伯特利投资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将在本人或伯特利投资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本人和伯特利投资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3)如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至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2、奇瑞科技的承诺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单位届时将综合考虑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本单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
连续 90日内,本单位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 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如本单位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日内,本单位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将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本单位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3)
如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3、熊立武先生的承诺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个人资金支出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
任意连续 90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如本人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将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本人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3)如本人采
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4、伯特利投资的承诺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单位届时将综合考虑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本单位和/或袁永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
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单位和袁永彬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本单位或袁永彬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和袁永彬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如本单位和/或袁永彬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日内,本单位和袁永彬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将在本单位或袁永彬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本单位和袁永彬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3)如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
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单位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5、安徽高新同华、史正富的承诺
股份锁定期满后,安徽高新同华、史正富届时将综合考虑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安徽高新同华和/或史正富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安徽高新同华、史正富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安徽高新同华或史正富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安徽高新同华和史正富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
如安徽高新同华和/或史正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安徽高新同华和史正富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将在安徽高新同华或史正富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安徽高新同华和史正富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3)如安徽高新同华和/或史正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
方的转让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四、对本招股意向书内容的承诺
1、发行人的声明与承诺
(1)如果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股份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同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时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之日至公司发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股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先生的承诺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中介机构的承诺
银河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作出如下承诺:“若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作出如下承诺:“如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所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本所无过错的除外。”
华普天健作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作出如下承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机构作出如下承诺:“若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4,086.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按上限完成发行,公司总股本将由 36,770.10
万股增至 40,856.10 万股,股本规模有所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
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通过公司现有业务及募投项目已完成部分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实现。考虑上述因素,预计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比上一年有所下降,导致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如下: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随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将抓住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产品结构、品种和质量优势,在机械制动系统产品、电控制动系统产品及轻量化制动零部件方面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并在市场拓展中发挥协同效应,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把握市场机遇,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盘式制动器及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生产规模及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发挥积极作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各募投项目工程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各项目早日竣工并达到预期效益。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对各分、子公司在业务发展、资源整合、要素共享等方面的统筹,发挥战略协同优势;加强降本增效工作,强化基础计量和规范成本核算工作;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加强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袁永彬先生承诺:(1)不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违反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违法侵占公司利益;(2)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
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
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承诺函经本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
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除袁永彬先生之外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
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函
经本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并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经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并得以实施,则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并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
项规定处理。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不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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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八、发行人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并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的当年及随后三年期间(即“上
市后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预计上市时间等因素,公司在上市后三年仍将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草
案)》的前提下,根据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4、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多种方
式的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③项规定处理。
如分红回报规划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分红回报规划予以修订,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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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行业波动导致的风险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生产的各类汽车制动系统产品是汽车底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汽车行业高度相关。汽车行业具有很强的顺经济周期的特点,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居民对汽车的消费意愿与能力增强,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居民对汽车的消费意愿下降,促使汽车生产企业降低产量,整个汽车行业变得不再景气。自2006 年以来,我国汽车工业产值始终处于增加的趋势中,但每年的增幅波动较大。例如,2008 年金融危机时,我国汽车工业产值增速较上年下降 50%以上,而在之后的两年内,受益于国家扶持汽车产业力度的增加,产值实现了每年 30%的增幅。2010 年以来,随着交通拥堵、停车难等情况的加剧以及特大城市汽车限购等措施导致用车成本增加,再加上空气污染治理等一系列因素,我国汽车产销量的增速出现下滑。而受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即将调整的影响,
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在 2016年明显回升,但在 2017年又有所放缓。未来如果汽车行业的增速回落或进一步放缓,乃至出现整个行业的不景气,则可能导致汽车大面积滞销,从而公司产品的销量也会随之减少,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出现放缓的风险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7,092.23万元、
221,232.71万元、241,918.69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28.24%。同期,归属于公司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6,592.46万元、27,230.98万元及 27,700.33万元,
年复合增长率为 29.21%。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迅速的增长,主要
得益于前期成功的市场开拓和主要客户新产品的批量投产。2017 年度,在国内汽车产销量增长速度放缓的背景下,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未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变动,将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技术更新速度、市场竞争格局、采购成本变动、产品价格调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例如,若未来公司市场推广和客户开拓受阻,导致进入量产阶段的新项目、新产品的数量逐渐减少,公司将可能面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业绩指标的增长速度放缓的风险,甚至可能出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下降的情况。
(三)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分别为 137,202.86
万元、181,145.03 万元及 186,433.36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28%、81.88%及 77.06%,呈现下降的趋势,但仍保持在 70%以上。这主要是
由于公司的重要客户包括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通用、北汽银翔、重庆力帆等国内知名的整车厂商,是公司经过多年积累、以高质量的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通过市场化竞争而争取来的。这些客户的产品需求量较大且经营较为稳定,与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但是,随着汽车行业增长速度放缓和市场竞争加剧,整车厂商日益面临着车型更新加快、技术含量提高、开发和制造周期缩短、产品价格下降等竞争压力。受之影响,一旦公司与这些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客户订货数量减少,则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将受到显著的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用于加工、装配制动系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零配件。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以原材料为主的直接材料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 88.56%、
82.77%及 85.72%。因此,钢材、废钢、生铁、铝锭等用于制造零配件的原材料
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产品的销售价格在一年或一定时期内根据与客户签署的价格协议确定,在重新签署价格协议前比较稳定。因此,在公司产品价格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若公司主要零配件及其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特别是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提高公司生产成本,并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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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升级不及时、不持续带来的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消费多样化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已逐步向精简机构、打造供应链方向转变,因此对配套零部件供应商的依赖逐步加强,进入产业链供应体系的零部件企业存在先发优势。随着双方同步开发和合作开发的进行,零部件企业在整车厂商推出新车型之前就已经介入配套零部件的开发,若开发成功,一旦新车型推出,就会优先成为该零部件的指定供应商。因此,公司制动系统新产品的同步开发能力、开发成功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此外,汽车行业呈现出来的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将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发相应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2015-2017 年度在研发方面的开支分别为3,682.03万元、7,266.97万元及 8,175.82万元,研发投入持续增长。2017年,公
司研发方面的开支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38%。但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技
术水平、升级生产工艺,不能保证研发投入稳步增长,不注重持续的技术开发与创新,就会存在因不能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而被淘汰的风险。
(六)规模扩张而导致的风险
公司在长期的经营管理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在报告期内连续增长,2016年末、2017年末同比分别增长了 57.03%、22,98%,至 2017年末已达到 276,235.06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从公
司设立时的 15,000.00万股,增长到 36,770.10万股,增长 145.13%。公司的快速
发展和规模扩张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等资本运营,公司已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包括《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和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在内的管理制度体系,至今正常运行。但在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股本规模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内部控制难度也将相应增加,可能存在经营模式、管理制度、管理人才不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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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4,036.72万元、90,287.29万
元及 82,483.0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7.78%、40.20%及 29.86%。报告
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9.50%、99.77%及 99.62%。
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主要集中在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通用、北汽银翔及重庆力帆等整车厂商。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对象是上述经营实力较强、信用记录良好的整车厂商,且这些客户与公司具有长期合作的关系,款项回收风险较小,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给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23.37%、25.04%及 23.28%。公司生产的
汽车制动系统产品属于非标定制产品,是根据整车厂商的每个车型同步开发的,随车型的升级而变化。一旦汽车制动器等产品开发成功并批量生产后,产品就进入了相对稳定期。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新开发的客户和产品较多,并按照开发周期逐步将新产品投入量产,因此公司的营业毛利率在 2016年增长。2017年,受主机厂客户对以前年度上市车型配套产品降价的影响,公司营业毛利率相比 2016年度有所下降。由于整车厂商在汽车产业链占据着强势地位,有能力将因市场竞争导致的整车降价的压力转嫁给上游零部件企业。虽然公司具备一定的转移降价压力的实力,但如果行业整体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不能继续保持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未能将整车降价的压力进一步向上游转移或采取措施自行消化,则存在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九)质量责任风险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明确指出:“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依本规定履行召回义务”。因此,整车厂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商对为其配套的零部件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公司拥有较强的质量检测能力,能承担汽车制动器产品从开发到生产全过程的精密测量和产品性能测试,公司生产销售的各类汽车制动系统产品至今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在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方面,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均已获得了多项专利,目前已根据客户订单进入批量化生产。但如果因公司销售的汽车制动系统产品在设计、制造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汽车发生质量事故或致使整车厂商实施产品召回,则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面临重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十、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原材料的采购及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出现税收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结合 2018年 1 月份经营情况、2月份及 3月份即将量产的产品情况、各主要客户已下达的 2月份生产订单及 3月份预测订单、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预计公司 2018年 1-3月各项经营业绩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1)2018年 1-3月营业收入区间为 66,035.56万元至 70,964.59万元,较上
年同期的 61,712.19万元(未经审计),变动幅度为 7.01%至 14.99%;
(2)2018年 1-3月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6,797.00万元
至 7,507.93万元,上年同期数(未经审计)为 6,313.76万元,变动幅度为 7.65%
至 18.91%;
(3)2018年 1-3月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区间为 6,628.62万元至 7,339.56万元,上年同期数(未经审计)为 6,060.24万元,
变动幅度为 9.38%至 21.11%。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业务目前处于正常发展状态,预计 2018 年 1-3 月的报表项目不会发生异常变化。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产品结构、客户结构丰富,已与主要供应商及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稳定,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 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是基于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以销定产的特点、在手订单和研发项目情况、制动系统行业惯例、以及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进行的谨慎、合理预计,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正常,预计 2018 年 1-3 月的报表项目不会发生异常变化,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目录
声明及承诺. 6
重大事项提示. 7
一、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7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1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3
四、对本招股意向书内容的承诺. 16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8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20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
八、发行人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22
九、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24
十、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28
目录. 30
第一节释义... 36
第二节概览... 42
一、发行人简介. 4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42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43
四、本次发行情况. 45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46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4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7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当事人. 48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 5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5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51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51
二、经营风险... 52
三、技术风险... 56
四、财务风险... 57
五、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变动的风险... 59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60
七、管理风险... 62
八、其他风险... 63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6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64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64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67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验资情况. 90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92
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97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12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127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等情况. 132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32
十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47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161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61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64
三、发行人竞争地位... 18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94
五、发行人安全、环保情况. 233
六、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23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七、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253
八、发行人质量控制情况. 253
九、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258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66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266
二、同业竞争. 267
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271
四、发行人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281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86
六、发行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287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8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289
二、董事、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29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9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9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97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
人的关联关系. 298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30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出承诺及履行
情况.. 30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00
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300
第九节公司治理. 302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 302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违法违规行为.. 311
三、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 31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的内部控制. 312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314
一、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314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21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322
四、税项... 336
五、分部信息. 337
六、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338
七、非经常损益明细... 338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 339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341
十、股东权益情况... 343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345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45
十三、报告期内财务指标. 346
十四、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347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348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50
一、财务状况分析... 350
二、盈利能力分析... 376
三、现金流量分析... 397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401
五、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403
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404
七、目前存在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404
八、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404
九、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406
十、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41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414
一、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414
二、发行人在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415
三、发行人拟定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 418
四、实施业务发展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及保障措施. 419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20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420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421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42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42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43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467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的影响. 467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470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470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470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471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471
五、发行人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474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478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478
二、重大合同. 479
三、对外担保. 483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84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8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484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8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495
一、备查文件. 495
二、备查时间及地点... 49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招股意向书中之含义如下:
一般性释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伯特利
指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伯特利有限指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奇瑞科技指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伯特利投资指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上海恒麓指上海恒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系伯特利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兴伯投资指
芜湖兴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伯特利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世纪江东指芜湖市世纪江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唐山方舟指唐山方舟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创东方富锦指杭州创东方富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安徽高新同华指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金通安益二期指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安徽高新毅达指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台州尚颀指台州尚颀汽车产业并购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创东方富润指深圳市创东方富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金华泰指深圳市金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盐城尚颀指盐城尚颀王狮汽车后市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尚颀德连指上海尚颀德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德之贵指深圳市德之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芜湖瑞业指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安鹏新三板 2 号投资基金

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鹏新三板 2号投资基金,系公司原股东
鑫源投资指芜湖鑫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伯特利有限的股东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瑞创投资指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伯特利有限的股东
和润福指合肥市和润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伯特利有限的股东
江南汇丰指宁国江南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伯特利有限的股东
CAAT公司指 CAAT Engineering Pty Ltd.
伯特利电子指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迪亚拉指安徽迪亚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唐山伯特利指唐山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威海伯特利指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成都伯特利指成都伯特利中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遂宁伯特利指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和蓄机械指芜湖市和蓄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威海萨伯指威海萨伯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重庆分公司指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鄂尔多斯分公司指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大连分公司指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杭州湾新区分公司指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指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长安汽车指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指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指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奇瑞控股有限公司
奇瑞河南公司指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
奇瑞新能源指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奇瑞商用车指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芜湖达奥指
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原塔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
凯翼汽车指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原芜湖凯翼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指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原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东岳指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原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美国萨克迪指 Sakthi Automotive Group USA,Inc.
北京汽车指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北京海纳川指北京海纳川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北汽银翔指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指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集团指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指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比亚迪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宇通客车指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淮汽车指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创新金属指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原山东创新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亚太股份指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万安科技指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向钱潮指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证券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普天健指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转系统公司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新三板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6年 12月修订)
《公司章程(草案)》指
经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质检总局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安徽省国资委指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芜湖经开区指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芜湖经开区管委会指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工商局指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芜湖市工商局指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近三年、报告期指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专业释义:
整车厂/厂商、主机厂/厂商
指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整车厂配套市场指
零部件供应商为汽车整车的制造配套提供汽车零部件的市场,也简称为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市场。
售后服务市场指
零部件供应商为汽车整车售后的修理或更换提供汽车零部件的市场,也简称为 AM(After-Market)市场。
乘用车指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可细分为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乘用车(MPV)、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专用乘用车和交叉型乘用车。
商用车指
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可细分为客车、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客车非完整车辆、货车非完整车辆。
盘式制动器指
利用压力使钳体活塞推动制动衬块夹紧旋转的制动盘而产生制动作用的摩擦式制动器,也称盘式制动器总成。
卡钳指
由钳体、支架、活塞、制动摩擦块、导向销、定位销、各种护罩、卡簧等组成,是盘式制动器总成的重要零件,提供制动时的夹紧力,也叫“制动钳”。
制动盘指
汽车盘式制动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刹车时,固定在制动钳上的两片制动片从两侧向内挤压与车轮固定在一起的制动盘,通过制动片与制动盘的摩擦使制动盘(进而带动车轮)停止转动,达到制动的效果。
轮毂指
位于汽车车桥的两端、与车轮内箍连接的汽车制动系统重要组成部分。轮毂既是传动力矩的重要部件,又是承载重量的关键部件。在主动轴的桥上,发动机通过联轴器、变速器、传动轴等将旋转动力传导在轮毂上,轮毂再将动力传导给与其相连接的车轮上使汽车行驶;在从动轴的桥上,轮毂主要起到承载重量的作用。
轮毂轴承单元指
将轮毂轴承安装法兰、轮毂轴承、轮毂与刹车盘或轮轴的连接心轴、以及相关的密封件、轮速传感器和磁性编码器等主要零部件一体化设计并制造的汽车零部件,又称“轮毂单元”,是汽车不可或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转向节指
通过螺栓、衬套与车身相连,中心要与传动半轴连接的汽车零部件,是制动卡钳和避震机的安装基座,也是悬挂系统中各种摆臂和连杆的连接部件,其功能是承受汽车载荷,支承并带动车轮转动而使汽车转向。为了满足汽车在不同路况中行驶,转向节会承受着多变的冲击载荷,所以要求具备很高的强度和一定的韧性,同时又因处在汽车底部,要求具有较高的抗腐蚀性。
真空助力器指
利用发动机真空源产生并传递液压能量的部件,将制动踏板产生的输出力放大后产生制动主缸的输入力,其作用是省力,使得操作更加轻便,从而降低驾驶员的疲劳程度,增加行车安全,主要用于轿车、轻微型汽车。
ABS 指制动防抱死系统,是 Antilock Brake System的英文缩写。
ESC 指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 的英文缩写。
EPB 指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是 Electronic Park Brake的英文缩写。
电子控制单元指
汽车专用微机控制器,也叫汽车专用单片机,由微处理器、存储器、输入/输出接口、模数转换器以及整形、驱动等大规模集成电路组成。
英文简称为 ECU(Electronic Control Unit)。
液压控制单元指
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的执行机构,一般由增压阀(常开阀)、减压阀(常闭阀)、回液泵、储能器组成。增压阀和减压阀受控于电子控制单元信号,实现液路的开关,从而实现常规、保压、减压、增压的制动过程。回液泵由柱塞式油泵和驱动电机组成,主要作用是将储能器内的制动液保持一定的压力。英文简称为 HCU(Hydraulic
Control Unit)。
印制线路板指
印制电路或印制线路的成品板,亦称为印制板或印制电路板。通常把在绝缘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制成印制线路、印制元件或两者组合而成的导电图形称为印制电路。而在绝缘基材上提供元器件之间电气连接的导电图形,称为印制线路。英文简称为PCB(Printed Circuit
Board)。
控制器局域网络指
汽车中众多的控制与测试仪器之间的数据交换的一种串行数据通信协议。英文简称为 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
机加、机加工指
通过机械手段,运用机床和各种机床用工具对工件材料进行处理使之达到相应要求的加工方法。
总成指
由若干零件、部件、组合件或附件组合装配而成,并具有独立功能的汽车组成部分。
贴片机指
在生产线中,配置在点胶机或丝网印刷机之后、通过移动贴装头把表面贴装元器件准确地放置在印制线路板焊盘上的一种设备。又称“贴装机”、“表面贴装系统”。
工装样品指
在全工装状态、非节拍生产条件下制造出来的样件,用于验证产品的设计能力。英文简称为 OTS(Off Tooling Sample)。
生产件批准程序指
规定了包括生产件和散装材料在内的生产批准的一般要求。英文简称为 PPAP(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批量生产指
产品已经完成了生产件批准程序认可,具备大批量生产的条件,是正式批量生产的起点。英文简称“SOP(Start of Production)”。
汽车零部件轻量化指
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备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由于环保和节能的需要,汽车的轻量化已经成为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
同步研发指
零部件企业按整车企业给定的系统级或零件级目标,与整车企业同步进行研发工作,从而缩短整车研发周期。
荧光渗透检测指
一种用于铸造件表面探伤检测的方法。即将一种含有荧光的渗透剂涂覆在零件表面上,在毛细作用下使渗透剂渗入表面开口缺陷中去,去除掉零件表面上多余的渗透剂,缺陷中的渗透剂在毛细作用下重新被吸附到零件表面上来而形成放大了的缺陷图象显示,在暗室中对照射后的工件表面进行观察,通过显现的荧光图象来判断缺陷的大小、位置及形态。英文简称为 FPI(Fluorescent Penetrant Inspection)。
注:本招股意向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thel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 Ltd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62794062H
注册资本: 367,701,000元
法定代表人:袁永彬
成立日期: 2004年 6月 25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年 6月 23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19号
邮政编码: 241009
电话号码:(0553)566 9308
传真号码:(0553)565 822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btl-auto.com
电子邮箱: investor@btl-auto.com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相关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袁永彬先生持有公司 8,308.75 万股股份,占比 22.60%。伯特利投资为袁永
彬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3,318.90万股股份,占比 9.03%。2017年 12月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11 日起,熊立武先生为袁永彬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5,257.80 万股,占
比为 14.30%。
因此,袁永彬先生实际控制公司 45.9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
理,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和控制力,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袁永彬先生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
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
发起人基本情况”及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之
“(一)董事”。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已经华普天健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202,196.60 168,115.70 105,411.59
资产总额 276,235.06 224,610.38 143,039.01
流动负债 134,156.55 123,049.26 85,855.08
负债总额 154,461.20 133,505.39 91,192.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773.86 91,104.98 51,846.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9,929.08 81,611.68 47,091.3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241,918.69 221,232.71 147,092.23
营业利润 38,052.79 36,157.46 19,441.31
利润总额 37,986.58 37,162.23 19,917.8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净利润 32,331.18 31,969.03 17,643.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700.33 27,230.98 16,592.4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5.64 14,819.77 9,754.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89.54 -19,262.50 -11,112.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14.77 7,975.41 -964.0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59.52 28.57 5.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90.38 3,561.24 -2,315.8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19.20 6,328.81 2,767.57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1.51 1.37 1.23
速动比率(倍) 1.30 1.21 1.0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55.92% 59.44% 63.7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56.35% 60.45% 65.00%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36% 0.19% 0.38%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0.97 1.20 1.2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6 2.91 3.67
存货周转率(次) 7.53 8.49 7.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178.66 41,768.41 23,011.20
利息保障倍数(倍) 46.72 51.06 34.0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元)
0.17 0.40 0.2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8 0.10 --
(五)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目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02 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12 0.73
2016年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59 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38 0.72
2015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80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63 0.45
四、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总量不超过
4,086.0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协商确定。
4、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5、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规定条件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确定的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 A 股证券账户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6、定价方式: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并结合公司的募集资金计划、公司业
绩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或者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7、发行方式: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最终的发行方式由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8、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并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项目备案核准情况
备案项目编号环评批复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
20,000.00 15,500.00
开备
〔2016〕82号
环内审
〔2016〕354号年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
25,890.00 25,832.90
开备
〔2016〕83号
环内审
〔2016〕353号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10万套液压 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10,370.00 9,170.00
开备
〔2016〕80号
环内审
〔2016〕351号年产 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5,740.00 5,740.00
开备
〔2016〕81号
环内审
〔2016〕352号
合计 62,000.00 56,242.90 --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投资需求,则超出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发行股比:不超过4,086.00万股新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0%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前每股收益:
0.73元(按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按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市盈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99元(按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按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规定条件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确定的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A股证券账户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不含税)概算:
保荐、承销费:3,958.02万元;
审计、验资费:698万元
律师费:28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24.53万元
发行手续费:95.15万元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当事人
(一)发行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
法定代表人:袁永彬
电话:(0553)5669308
传真:(0553)5658228
联系人:陈忠喜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
传真:(010)66568390
保荐代表人王红兵、马锋
项目协办人王昭
项目经办人:何森、金诚、随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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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3层3306室
负责人:李裕国
电话:(010)58091200
传真:(010)58091251
经办律师:范瑞林、马宏继
(四)会计师事务所: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会计师:付劲勇、郑少杰、王凤艳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南路世纪阳光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蒋建英
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经办评估师:张旭军、方强
(六)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
传真:(021)68804868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58708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传真:(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200329223500194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的日期: 2018年3月19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8年3月27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8年3月28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8年3月30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挂牌上市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及作出投资决策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倘若发生下述任何事项,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并导致发行股票的价格波动。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一)行业波动导致的风险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生产的各类汽车制动系统产品是汽车底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汽车行业高度相关。汽车行业具有很强的顺经济周期的特点,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居民对汽车的消费意愿与能力增强,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居民对汽车的消费意愿下降,促使汽车生产企业降低产量,整个汽车行业变得不再景气。自2006 年以来,我国汽车工业产值始终处于增加的趋势中,但每年的增幅波动较大。例如,2008 年金融危机时,我国汽车工业产值增速较上年下降 50%以上,而在之后的两年内,受益于国家扶持汽车产业力度的增加,产值实现了每年 30%的增幅。2010 年以来,随着交通拥堵、停车难等情况的加剧以及特大城市汽车限购等措施导致用车成本增加,再加上空气污染治理等一系列因素,我国汽车产销量的增速出现下滑。而受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即将调整的影响,
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在 2016年明显回升,但在 2017年又有所放缓。未来如果汽车行业的增速回落或进一步放缓,乃至出现整个行业的不景气,则可能导致汽车大面积滞销,从而公司产品的销量也会随之减少,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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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内的企业众多,以中小企业为主,客户主要为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商,且受到技术上的限制,在机械制动系统产品领域激烈竞争。自2005 年以来,博世公司、德国大陆集团、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等国际汽车制动系统巨头纷纷进入我国汽车制动系统市场,加剧了国内制动系统行业的竞争。目前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市场,行业竞争方式也逐渐从价格竞争向技术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如果公司不能利用已经在机械制动系统产品、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及质量优势,进一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优化产品结构,则可能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出现放缓的风险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7,092.23万元、
221,232.71万元、241,918.69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28.24%。同期,归属于公司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6,592.46万元、27,230.98万元及 27,700.33万元,
年复合增长率为 29.21%。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迅速增长,主要得
益于前期成功的市场开拓和主要客户新产品的批量投产。2017 年度,在国内汽车产销量增长速度放缓的背景下,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
未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变动,将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技术更新速度、市场竞争格局、采购成本变动、产品价格调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若未来公司市场推广和客户开拓受阻,导致进入量产阶段的新项目、新产品的数量逐渐减少,公司将可能面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业绩指标的增长速度放缓的风险,甚至可能出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下降的情况。
(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分别为 137,202.8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万元、181,145.03 万元及 186,433.36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28%、81.88%及 77.06%,呈现下降的趋势,但仍保持在 70%以上。这主要是
由于公司的重要客户包括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通用、北汽银翔、重庆力帆等国内知名的整车厂商,是公司经过多年积累、以高质量的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通过市场化竞争而争取来的。这些客户的产品需求量较大且经营较为稳定,与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但是,随着汽车行业增长速度放缓和市场竞争加剧,整车厂商日益面临着车型更新加快、技术含量提高、开发和制造周期缩短、产品价格下降等竞争压力。受之影响,一旦公司与这些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客户订货数量减少,则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将受到显著的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为 55,447.56万
元、72,247.09 万元及 58,625.82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37.70%、32.66%
及 24.23%。公司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近年来公司已成功开拓一批新的客户,如长安汽车、上汽通用、北京汽车、吉利汽车、北汽银翔等国内知名整车厂商,公司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未来随着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引入新的客户,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将进一步下降,公司的客户结构也将更趋合理。但作为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如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开发、引进了新款车型、增加了整车销售量,不排除公司对其产品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也会相应增加,从而对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的交易金额仍将保持一定的规模。
(四)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盘式制动器。报告期内,盘式制动器销售额分别为 119,022.77
万元、152,332.62 万元及 140,482.88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30%、70.20%及 59.40%,盘式制动器销售占比较高。虽然公司为顺应汽车行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业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积极开拓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及电控制动系统产品市场,但在短期内,盘式制动器产品的比重仍将较高。一旦受到竞争对手的冲击或客观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受制于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现状,公司盈利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产品降价的压力不能及时传递或自行消化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配套车型销售价格密切相关。通常,新车型销售价格较高,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和竞争车型的更新换代,销售价格逐年下降。由于主机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顶端,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会将部分降价传导至上游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导致与其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价格也会随之下降。相应地,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也会将部分降价传递至二级供应商。公司作为汽车制动产品的一级供应商,在主机厂商要求对公司产品进行降价时,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将降价压力传递至上游二级供应商,或者自身采取措施将降价压力及时予以消化,将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用于加工、装配制动系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零配件。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以原材料为主的直接材料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 88.56%、
82.77%及 85.72%。因此,钢材、废钢、生铁、铝锭等用于制造零配件的原材料
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产品的销售价格在一年或一定时期内根据与客户签署的价格协议确定,在重新签署价格协议前比较稳定。因此,在公司产品价格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若公司主要零配件及其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特别是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提高公司生产成本,并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七)存货管理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38次、8.49次及 7.53次,一直保持
较高水平。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存货分别较上期末增加 697.03 万元和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8,849.75万元,同比增长 3.70%和 34.51%。报告期内,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大,
分别为 17.87%、11.62%及 14.04%。作为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公司针对不同
整车厂商、不同车型、不同产品所需的零配件不尽相同,从而导致公司的存货品种较多,数量较大。加之公司采用精益生产方式(TPS),以准时化(JIT)方式组织生产,这就对公司的存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能维持精细化的管理,导致存货积压,存货周转率下降,甚至出现存货管理失序的情况,则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及运营效率均会遭受不利影响。
(八)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23.37%、25.04%及 23.28%。公司生产的
汽车制动系统产品属于非标定制产品,是根据整车厂商的每个车型同步开发的,随车型的升级而变化。一旦汽车制动器等产品开发成功并批量生产后,产品就进入了相对稳定期。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新开发的客户和产品较多,并按照开发周期逐步将新产品投入量产,因此公司的营业毛利率在 2016年增长。2017年,受主机厂客户对以前年度上市车型配套产品降价的影响,公司营业毛利率相比 2016年度有所下降。由于整车厂商在汽车产业链占据着强势地位,有能力将因市场竞争导致的整车降价的压力转嫁给上游零部件企业。虽然公司具备一定的转移降价压力的实力,但如果行业整体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不能继续保持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未能将整车降价的压力进一步向上游转移或采取措施自行消化,则存在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九)威海伯特利合资方美国萨克迪与其客户业务合作出现不利变化的风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伯特利对美国萨克迪及其关联方威海萨伯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430.76万元、17,103.23万元及 24,948.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3.01%、7.73%及 10.31%,呈上升趋势。美国萨克迪为非主机厂客户,
威海伯特利对其销售的铸铝转向节、铸铝支架等产品为毛坯件,由其进行机加工后最终销售给通用汽车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等国外主机厂客户。同时,威海伯特利也向通用汽车全球体系内的上汽通用、韩国通用等主机厂客户直接供货。未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如果美国萨克迪(持有威海伯特利 49%股权)与通用汽车公司等主机厂客户的业务合作出现不利变化,将导致威海伯特利对其销售收入出现波动,甚至可能对威海伯特利与上汽通用等主机厂客户的业务合作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升级不及时、不持续带来的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消费多样化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已逐步向精简机构、打造供应链方向转变,因此对配套零部件供应商的依赖逐步加强,进入产业链供应体系的零部件企业存在先发优势。随着双方同步开发和合作开发的进行,零部件企业在整车厂商推出新车型之前就已经介入配套零部件的开发,若开发成功,一旦新车型推出,就会优先成为该零部件的指定供应商。因此,公司制动系统新产品的同步开发能力、开发成功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此外,汽车行业呈现出来的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将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发相应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2015-2017 年度在研发方面的开支分别为3,682.03万元、7,266.97万元及 8,175.82万元,研发投入持续增长。2017年,公
司研发方面的开支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38%。但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技
术水平、升级生产工艺,不能保证研发投入稳步增长,不注重持续的技术开发与创新,就会存在因不能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而被淘汰的风险。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重视高精尖技术人才的选拔与培养,经过多年的培养和耕耘,公司现已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当前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激烈、技术人才短缺,有着过硬实力和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必然成为行业内众多企业争取的目标。如果公司在人才引进和激励方面的措施不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够到位,相应的制度不够完善或缺乏市场竞争力,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使公司失去未来发展的重要动力。
(三)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重视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在机械制动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储备了大量的专有技术,这些经验和技术使公司有能力与客户同步进行新车配套制动系统的设计和开发。虽然公司对技术保护高度重视,采取了包括申请专利、全公司内部信息系统加密、研发工作现场谢绝参观及拍照、建立严格的技术资料和信息保密制度等在内的多项技术保护措施,但由于相关防范措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着瑕疵或漏洞,仍然存在着公司专有技术泄密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00%、60.45%及
56.35%,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3.75%、59.44%及 55.92%,保持在
较高水平。虽然上述情形是由于公司为抓住市场机遇,进行大规模业务扩张所引起,且公司在各贷款银行和供应商中信用良好,未发生银行借款不能按期偿还、货款不能按期支付的情形,但是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二)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4,036.72万元、90,287.29万
元及 82,483.0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7.78%、40.20%及 29.86%。报告
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9.50%、99.77%及 99.62%。
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主要集中在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通用、北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汽银翔及重庆力帆等整车厂商。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对象是上述经营实力较强、信用记录良好的整车厂商,且这些客户与公司具有长期合作的关系,款项回收风险较小,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给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变动导致的风险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日趋市场化,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公司目前向国外客户出口的产品主要为威海伯特利生产的轻量化制动零部件。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额分别为 5,444.28
万元、24,478.88万元及 30,090.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0%、11.06%
及 12.44%,呈增长趋势。公司出口业务受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如
果未来公司不能随着产品出口规模的不断上升而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将可能使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09,929.08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9.0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
幅度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预计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运营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但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将会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五、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变动的风险
(一)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 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4〕43 号),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 2014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4000629,有效期 3 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自 2014年至 2016年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 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及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补充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7〕70 号),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 2017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4001803,有效期 3年)。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自 2017年至 2019年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山东省 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6〕187)号,威海伯特利被认定为山东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37000704,有效期 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威海伯特利自 2016 年至 2018 年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 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7〕62 号),伯特利电子被认定为安徽省 2017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4000667,有效期 3年)。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伯特利电子自 2017年至 2019年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如果公司、威海伯特利或伯特利电子未来不能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并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继续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所得税费用将上升,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后优惠和政府补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1、政府补助 1,391.47 1,070.90 483.91
2、相应的企业所得税-209.48 -161.25 -78.06
3、企业所得税减免金额 3,441.97 4,027.18 1,877.82
4、所得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增加
的净利润
4,623.97 4,936.82 2,283.67
5、合并报表净利润 32,331.18 31,969.03 17,643.12
6、税收优惠和财政补助增加的净利
润占报表净利润的比例
14.30% 15.44% 12.94%
7、扣除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因素后
的净利润
27,707.21 27,032.21 15,359.45
报告期内,公司因取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而提高了净利润水平,从而税收优惠幅度和财政补贴金额的降低,将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威海伯特利 2016年度开始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及政府补助的增加,使得 2016年度公司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例相比 2015年度有所提高。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经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 15 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年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和 10万套液压 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以及年产 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四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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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相关产品已经具备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并且公司在研发、技术、生产、营销和人员等方面已做好相应准备,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产能和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但是,如果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化、技术更新换代、工程进度组织管理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致使项目的建设周期、投资额及投资收益出现差异,将会带来一定的项目投资风险。
(二)固定资产折旧及费用增加而导致的利润短期下滑的风险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57,250 万元,相应增加了每年固定资产折旧额。同时,募投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产生人员工资、修理费、管理费等费用。
虽然公司在资金和时间上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了合理安排,各项目新建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需要一定的周期,并且在项目建设期间公司现有的各项业务仍将持续发展,从而使公司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但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不能抵减因固定资产大幅增加而新增的折旧以及运营产生的费用,公司将面临短期内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风险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扩大盘式制动器的产能、提高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等电控制动系统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能力。为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能,公司已经加强市场开拓的力度,努力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其中,盘式制动器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近年来保持在较高水平,历经多年研制开发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等产品也开始批量生产、供应客户,并显现出良好的增长势头。如在募投项目建成后,客户实际采购数量能达到或超过新增产能,则项目的市场风险不大;但如果客户的实际采购数量达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到新增产能,则可能面临产能利用不足的风险。
七、管理风险
(一)规模扩张而导致的风险
公司在长期的经营管理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在报告期内连续增长,2016年末、2017年末同比分别增长了 57.03%、22,98%,至 2017年末已达到 276,235.06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从公
司设立时的 15,000.00万股,增长到 36,770.10万股,增长 145.13%。公司的快速
发展和规模扩张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等资本运营,公司已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包括《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和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在内的管理制度体系,至今正常运行。但在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股本规模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内部控制难度也将相应增加,可能存在经营模式、管理制度、管理人才不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二)质量责任风险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明确指出:“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依本规定履行召回义务”。因此,整车厂商对为其配套的零部件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公司拥有较强的质量检测能力,能承担汽车制动器产品从开发到生产全过程的精密测量和产品性能测试,公司生产销售的各类汽车制动系统产品至今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在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方面,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均已获得了多项专利,目前已根据客户订单进入批量化生产。但如果因公司销售的汽车制动系统产品在设计、制造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汽车发生质量事故或致使整车厂商实施产品召回,则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面临重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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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风险
(一)股市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股票供需关系、国家政治经济政策、宏观经济状况、投资者的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料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不可预见性。
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公司股票前,不但应了解本节所列明的与公司相关的各项风险,也应当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固有风险,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在投资公司股票时,除关注公司情况外,还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的各种因素和股票市场的风险,以规避风险和减少损失,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不可抗力的风险
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经济萧条、政局动荡、战争等因素会使公司的商业环境产生重大变化;而灾难性的自然现象,则会对公司的生产设施、商业环境造成较大的改变,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乃至存续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thel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 Ltd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62794062H
注册资本: 367,701,000元
法定代表人:袁永彬
成立日期: 2004年 6月 25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年 6月 23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19号
邮政编码: 241009
电话号码:(0553)566 9308
传真号码:(0553)565 822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btl-auto.com
电子邮箱: investor@btl-auto.com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相关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 2015年 6月 23日由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同意将伯特利有限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291,543,466.90元,按 1:0.51450304的比例折合成股份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的股本,为 150,000,000元,每股面值 1元,共计 150,000,000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8 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变更经营范围的通知》(开管秘〔2015〕135号),同意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 月 9 日,伯特利有限取得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2015年 6月 23日,安徽省工商局颁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0403069)。
(二)发起人
公司由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为伯特利有限的全体股东,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607.50 24.05
2 奇瑞科技 2,886.00 19.24
3 熊立武 2,886.00 19.24
4 芜湖瑞业 2,164.50 14.43
5 伯特利投资 1,443.00 9.62
6 世纪江东 721.50 4.81
7 创东方富锦 721.50 4.81
8 唐山方舟 570.00 3.80
合计 15,000.00 100.00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时,持有 5%股份以上的发起人为袁永彬、奇瑞科技、熊立武、芜湖瑞业和伯特利投资。
其中,袁永彬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伯特利股权。熊立武除拥有伯特利股权之外,还持有江南汇丰的股权。奇瑞科技主要从事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业务,其主要资产是对伯特利、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司和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等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芜湖瑞业开展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拥有包括伯特利在内的多家企业股权。
伯特利投资作为公司高管及部分骨干人员的持股平台,仅持有伯特利的股权。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
公司由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未进行资产、负债剥离及人员、业务调整,整体承继了伯特利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公司成立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所必需的流动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等无形资产。
2、公司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变更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无变化。
(五)在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
在公司成立之后,袁永彬、奇瑞科技、熊立武、芜湖瑞业和伯特利投资等主要发起人所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
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由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前后,主营业务及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目前的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作,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
公司与主要发起人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伯特利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伯特利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六、与
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

(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2004年 6月,伯特利有限设立
伯特利有限系经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04年 6月 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的批复》(开管秘〔2004〕176 号)同意而设立,由鑫源投资、田雪松共同出资,注册资本 1,500万元。
2004 年 6 月 21 日,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普中天分验字〔2004〕第 0195号),伯特利有限已收到其股东出资 1,5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04年 6月 25日,芜湖市工商局向伯特利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81000338)。
伯特利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鑫源投资 1,200.00 80.00
2 田雪松 300.00 20.00
合计 1,5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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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7年 6月,伯特利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2007年 1月 31日,伯特利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美籍人士顾镭以等值可兑换外币折合 435万元人民币购买鑫源投资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2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375万元),全体股东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书》和《公司章程》。
同日,鑫源投资与顾镭签署了《股权并购协议》。
2007年 2月 28日,安徽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外资参股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的批复》(皖商资执字〔2007〕121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就该事项签订的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伯特利有限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于2007年 3月 1日获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
2007 年 4 月 27 日,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中天外验报字〔2007〕第 0034 号),顾镭已支付购买股权对价 56.5 万美元,折合人民
币 435万元。2007年 6月 26日,芜湖市工商局向伯特利有限颁发了本次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皖芜总字第 000762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伯特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鑫源投资 825.00 55.00
2 顾镭(GU LEI) 375.00 25.00
3 田雪松 300.00 20.00
合计 1,500.00 100.00
3、2011年 11月,伯特利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 11月 8日,伯特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股东鑫源投资将其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55%的股权转让给奇瑞科技。2011 年 11 月 10 日,伯特利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修正协议》和《合资经营企业章程修正协议》,鑫源投资与奇瑞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55%的股权转让给奇瑞科技,转让价格按照注册资本确定为 825万元。
2011 年 11 月 15 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系统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1〕494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就该事项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正案。2011 年 11 月 16 日,伯特利有限取得股权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
2011 年 11 月 18 日,芜湖市工商局向伯特利有限颁发了本次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0403069)。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伯特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奇瑞科技 825.00 55.00
2 顾镭(GU LEI) 375.00 25.00
3 田雪松 300.00 20.00
合计 1,500.00 100.00
4、2011年 12月,伯特利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1年 11月 20日,伯特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将伯特利有限截至 2010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 10,680 万元按照奇瑞科技、顾镭、田雪松三方股东的股份比例转为公司注册资本。奇瑞科技将其持有 55%股权所对应的未分配利润 5,874 万元以两种方式对伯特利有限进行增资:3,720 万元直接转为注册资本,2,154万元进行利润分配后以现金方式出资。顾镭、田雪松分别以其 25%股权和 20%股权所对应的未分配利润 2,670万元和 2,136万元直接转为注册资本。
增资后,伯特利有限注册资本由 1,500万元增加到 12,180万元,各方股权比例不变。2011 年 12 月 12 日,伯特利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和《公司章程》。
2011 年 12 月 13 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开管秘〔2011〕538号),同意伯特利有限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增加到 12,180 万元及就该事项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正案。2011年 12月 14日,伯特利有限取得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2011年 12月 15日,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新平泰会外验字〔2011〕第 017号),伯特利有限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 10,6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2,154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8,526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万元。2011年 12月 16日,芜湖市工商局向伯特利有限颁发了本次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0403069)。
本次增资完成后,伯特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奇瑞科技 6,699.00 55.00
2 顾镭(GU LEI) 3,045.00 25.00
3 田雪松 2,436.00 20.00
合计 12,180.00 100.00
5、2011年 12月,伯特利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18 日,伯特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奇瑞科技转让其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35%的股权给瑞创投资,转让价格为 9,286.1405万元;同意顾镭出售
其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25%的股权给美籍人士袁永彬,转让价格为 6,632.9575 万
元;同意田雪松转让其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20%股权给瑞创投资,转让价格为5,306.3660万元。同日,伯特利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
章程》,上述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12 月 19 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1〕554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就该事项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正案。同日,伯特利有限取得股权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 号)。2011 年 12 月21 日,芜湖市工商局向伯特利有限颁发了本次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0403069)。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伯特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瑞创投资 6,699.00 55.00
2 袁永彬(YUAN YONGBIN) 3,045.00 25.00
3 奇瑞科技 2,436.00 20.00
合 计 12,18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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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1年 12月,伯特利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22 日,伯特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瑞创投资将其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55%股权中的 15%、5%、5%、10%、1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芜湖瑞业、创东方富锦、世纪江东、江南汇丰及和润福,转让价格分别为 6,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和 4,000万元。同日,伯特利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2011年 12月 22-23日,瑞创投资分别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12 月 30 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股权及董事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1〕584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新组成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及签署的合同、章程修订案。同日,伯特利有限取得股权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
2011 年 12 月 31 日,芜湖市工商局向伯特利有限颁发了本次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0403069)。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伯特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045.00 25.00
2 奇瑞科技 2,436.00 20.00
3 芜湖瑞业 1,827.00 15.00
4 瑞创投资 1,218.00 10.00
5 和润福 1,218.00 10.00
6 江南汇丰 1,218.00 10.00
7 创东方富锦 609.00 5.00
8 世纪江东 609.00 5.00
合计 12,180.00 100.00
7、2012年 12月,伯特利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2 月 12 日,伯特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瑞创投资将持有的公司10%的股权以 2,653.18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伯特利投资。2012年 12月 13日,瑞
创投资与伯特利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2年 12月 16日,伯特利有限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体股东签署了《合资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
2012 年 12 月 28 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2〕515号),同意上述股权变更及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正案。同日,伯特利有限取得股权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
2012 年 12 月 31 日,芜湖市工商局向伯特利有限颁发了本次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0403069)。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伯特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045.00 25.00
2 奇瑞科技 2,436.00 20.00
3 芜湖瑞业 1,827.00 15.00
4 伯特利投资 1,218.00 10.00
5 和润福 1,218.00 10.00
6 江南汇丰 1,218.00 10.00
7 创东方富锦 609.00 5.00
8 世纪江东 609.00 5.00
合计 12,180.00 100.00
8、2014年 3月,伯特利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3年 12月 20日,伯特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唐山方舟以货币资金 1,875万元向伯特利有限增资,其中 480万元为注册资本,1,395万元为资本公积。唐山方舟增资后,伯特利有限注册资本增加到 12,660 万元,其中唐山方舟持有伯特利有限 3.80%的股权。同日,伯特利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合资合同》和《公
司章程》。
2014年 1月 20日,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新平泰会外验资〔2014〕第 001号)。
2014年 3月 11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4〕77 号),同意上述增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重订的合同、章程。同日,伯特利有限取得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
2014年 3月 25日,芜湖市工商局向伯特利有限颁发了本次增资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0403069)。
本次增资完成后,伯特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045.00 24.05
2 奇瑞科技 2,436.00 19.24
3 芜湖瑞业 1,827.00 14.43
4 伯特利投资 1,218.00 9.62
5 和润福 1,218.00 9.62
6 江南汇丰 1,218.00 9.62
7 创东方富锦 609.00 4.81
8 世纪江东 609.00 4.81
9 唐山方舟 480.00 3.80
合计 12,660.00 100.00
在本次增资过程中,奇瑞科技(2011年 12月 23日变更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同比例增资。
根据安徽华腾资产评估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 25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腾评字〔2013〕第 139号),伯特利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13年 11月 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30,012.61 万元,经评估的净资产价格对应每元注册资本的价值
为 2.46元。唐山方舟增资的价格(对应每元注册资本的价值为 3.91元)高于经
评估的净资产价格。上述评估报告未履行评估备案程序。
就上述事项,奇瑞控股于 2017年 8月 30日出具《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相关事宜的确认函》并由芜湖市国资委盖章确认,确认奇瑞科技未进行同比例增资未造成奇瑞科技持有的国有权益贬值,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伯特利有限实施本次增资未将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9、2014年 12月,伯特利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1 月 28 日,伯特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合肥富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和润福”)、江南汇丰分别将各自所持公司 9.62%的股权以 5,000万
元、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熊立武。2014年 11月 29日,伯特利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合肥富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南汇丰分别于 2014年 11月 18日、2014年 11月 29日与熊立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 12月 5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名称及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4〕461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重订的合同、章程。2014年 12月 8日,伯特利有限取得股权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
2014年 12月 9日,芜湖市工商局向伯特利有限颁发了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0403069)。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伯特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045.00 24.05
2 奇瑞科技 2,436.00 19.24
3 熊立武 2,436.00 19.24
4 芜湖瑞业 1,827.00 14.43
5 伯特利投资 1,218.00 9.62
6 创东方富锦 609.00 4.81
7 世纪江东 609.00 4.81
8 唐山方舟 480.00 3.80
合计 12,660.00 100.00
10、历史沿革中发生的信托投资情况
在鑫源投资将其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25%股权转让给美籍人士顾镭的过程中,顾镭与相关方曾签署《信托投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经鑫源投资协调,2006年12月20日,顾镭与于境外设立的CAAT Engineering
Pty Ltd.签署一份《信托投资合同》,约定 CAAT公司将 60万美元交于顾镭信托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投资,顾镭需将该笔资金用于对伯特利有限的股权收购。该笔资金信托受益人为鑫源投资,顾镭收购伯特利有限的股权后,所享有的权利归属鑫源投资享有。
鑫源投资与顾镭于 2007年 1月 31日签署《股权并购协议》,将其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25%股权(对应 375 万元人民币出资额)以 56.5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顾镭。自顾镭持有伯特利有限 25%股权期间,伯特利有限一直按照《信托投资合同》的约定将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利润分配支付给鑫源投资。
顾镭于 2011年 12月与美籍人士袁永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25%股权转让给袁永彬,袁永彬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合法拥有伯特利有限 25%的股权。《信托投资合同》及相应的信托安排已于顾镭将所持伯特利有限 25%的股权向袁永彬转让完成之日终止。
(1)《信托投资合同》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奇瑞汽车成立于 1997年 1月,系国内知名的自主汽车品牌汽车生产企业。
为发展民族汽车工业,提高国内汽车制造水平,创立自主汽车品牌,在设立及运营初期,奇瑞汽车在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积极吸引海外高端技术人才回国开展相关工作。顾镭作为汽车碰撞安全技术专家,曾在美国福特汽车公司长期工作,担任北美高级工程研究院的技术专家。2005 年 3 月,顾镭受奇瑞汽车邀请回国,曾担任奇瑞汽车总经理助理兼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
鑫源投资于 2004年 6月投资设立伯特利有限,设立初期其业务内容主要围绕奇瑞汽车零部件开展。
根据鑫源投资、顾镭、奇瑞科技说明,2006 年期间,奇瑞汽车为更好地调动海外技术人才的积极性,提高奇瑞汽车从零部件到整车制造的整体技术和制造水平;借鉴国外先进管理和人才激励的经验,在奇瑞汽车的协调和推动下,由为奇瑞汽车配套的、发展前景良好的民营零部件企业为奇瑞汽车的海外技术专家提供激励。在该种背景下,经奇瑞汽车协调,鑫源投资将伯特利有限 25%的股权转让给顾镭,以实现对顾镭的激励。同时,为确保顾镭长期服务关系,各方签署《信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托投资合同》,在顾镭长期服务并作出相应贡献前,鑫源投资为该等 25%股权的实际权益人。
因此,围绕顾镭受让伯特利有限 25%股权所签署的《信托投资合同》,表面上看是顾镭受托持有伯特利有限的股权,实际上是在当时国内条件下,奇瑞汽车及其配套企业采取的一种激励方式,其目的是要吸引像顾镭这样的海外优秀汽车技术人才,发展民族汽车工业和自主汽车品牌。鑫源投资其时基于伯特利有限的长期发展,也希望通过该等激励安排进一步提升与奇瑞汽车的合作。
(2)CAAT Engineering Pty Ltd 、顾镭、鑫源投资的基本情况,上述三方之
间的关系
①CAAT公司
CAAT 公司系奇瑞汽车于 2006 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并已于 2016年 8月注销。商务部于 2006年 4月 30日出具《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2006〕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 000460号),批准同意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亚设立境外企业。CAAT公司全称为“CAAT ENGINEERING PTY LTD”,注册号为 46118039204。
②顾镭
顾镭系汽车碰撞安全技术专家,曾在美国福特汽车公司长期工作,担任北美高级工程研究院的技术专家。2005 年 3 月,顾镭受奇瑞汽车邀请回国,曾担任奇瑞汽车总经理助理兼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2009 年,顾镭离开奇瑞汽车,至北京汽车任职。
③鑫源投资
鑫源投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200771132095P,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林冬青,注册资本为 3,000万元,住所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 8 号奇瑞公司二焊车间西二楼,营业期限自 2004年 6月 2日至 2024年 6月 1日,经营范围为“投资顾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财务咨询、投资策划管理;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鑫源投资于 2007 年 1 月在向自然人顾镭转让其所持伯特利有限 25%股权并达成信托安排时,为境内自然人持股企业。
④三方之间的关系
《信托投资合同》签署时,CAAT公司为奇瑞汽车的全资子公司,鑫源投资为境内自然人持股企业,顾镭在奇瑞汽车任职并担任奇瑞汽车的总经理助理兼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
为实现对顾镭的激励,鑫源投资将其持有的伯特利有限 25%股权转让给顾镭;为便于顾镭缴付激励资金,鑫源投资委托 CAAT公司将相关款项交付顾镭,由 CAAT公司与顾镭签署《信托投资合同》,约定鑫源投资为顾镭收购取得的伯特利有限股权的实际权益人。
(3)《信托投资合同》约定信托受益人为鑫源投资的原因,上述用于信托投
资的 60万美元的来源及合法性。
①信托受益人为鑫源投资的原因
为提高奇瑞汽车从零部件到整车的整体技术和制造水平,奇瑞汽车邀请顾镭回国担任奇瑞汽车总经理助理兼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为更好地调动其积极性,在奇瑞汽车的协调和推动下,借鉴国外先进管理和激励的经验,由鑫源投资将伯特利有限 25%的股权转让给顾镭,以激励顾镭长期为奇瑞汽车及其零部件企业服务,相关出资资金亦由鑫源投资协调提供。同时,为确保激励效果,鑫源投资与顾镭商定,在顾镭长期服务并做出相应的贡献之前,相关股权所对应的收益由鑫源投资享有。因此,信托受益人确定为鑫源投资。
②信托资金的来源及合法性
根据鑫源投资及 CAAT 公司股东奇瑞汽车出具的说明,CAAT 公司向顾镭支付的信托资金系 CAAT公司为鑫源投资垫付的资金,相关垫付款项已经偿还。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芜湖市中心支局于 2007年 3月 23日出具的《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皖)汇资核字第 0340200200700035 号),CAAT公司用于交付给顾镭的支付购买股权的资金(56.5万美元)已办理结汇并
划入鑫源投资在中国银行芜湖市开发区支行的人民币账户中。根据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7年 4月 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新中天外验报字(2007)
第 0034号),截至 2007年 4月 11日止,顾镭已支付购买股权对价 56.5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 435万元,股权转让双方已办理股款交割手续。
奇瑞控股于 2017年 8月 30日出具且由芜湖市国资委盖章确认的《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相关事宜的确认函》,CAAT 公司上述垫付资金事项已清偿,CAAT 公司向顾镭支付上述信托资金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信托持股事项不影响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性质
就鑫源投资向顾镭转让其所持伯特利有限 25%的股权事宜,伯特利有限已取得如下审批:
2007年鑫源投资向顾镭转让伯特利有限股权时,安徽省商务厅于 2007年 2月出具《关于同意外资参股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的批复》(皖商资执字〔2007〕121 号),同意前述股权转让,并同意就该事项签订的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伯特利有限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于2007年 3月 1日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
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
鉴于上述信托持股关系存续期间,其时生效适用的《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并未对信托持股关系是否需履行相关审批、登记程序予以明确规定,顾镭与鑫源投资相关信托持股事项未办理审批及登记程序,未违反其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就上述事项,公司现时的商务主管审批部门——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15年 8月 10日出具《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持股等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相关事宜的确认函》予以确认:顾镭与 CAAT公司签署《信托投资合同》,CAAT公司向顾镭支付资金,委托顾镭收购伯特利有限的股权,所享有的权利归属于鑫源投资;相关事项未向芜湖经开区管委会申请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也未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当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规定,持有伯特利 25%的股东为顾镭,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此期间持续有效,公司不会因此被批准机关撤销已颁发的批准证书,相关事宜不影响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合法、合规性。
综上,伯特利有限上述信托持股事项虽未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但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该等事项不影响伯特利有限外商投资企业性质。
(5)顾镭持股期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①顾镭持股期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
顾镭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安徽省芜湖市国家税务局于 2007年 6月 26日出具芜国税通〔2007〕4508号通知,对伯特利有限 2007年-2008年免征所得税,2009年-2011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予以备案。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已于 2008年 1月 1日废止)的相关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相关规定,自 2008年 1月 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②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合法性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顾镭作为伯特利有限股东持有股权期间,伯特利有限已履行了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批及工商登记程序,并已经取得有效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已于 2015年 8月出具《关于股东委托持股等相关事宜的确认函》确认,持有公司 25%股权的合法股东为顾镭。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性质,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此期间持续有效,公司不会因此被批准机关撤销已颁发的批准证书,相关事宜不影响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国税主管机关芜湖市国家税务局于 2017年 8月 24日出具《证明》,确认公司自 2014年 1月 1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所适用的国税税种、税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依法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和/或代扣代缴各项税款,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地税主管机关芜湖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 2017 年 3月 8日及 2017年 8月 25日分别出具《说明》,公司自 2014年 1月 1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依法申报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政策和偷税、逃税、漏税、欠税等行为而受到主管地税机关处罚的情形。
综上,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身份合法合规,不存在因相关信托事项被撤销的风险。顾镭作为伯特利有限股东期间,伯特利有限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有权按照其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享有相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6)《信托投资合同》的终止及各方的确认
鑫源投资于 2015年 11月 22日出具说明文件,确认前述《信托投资合同》及相应的信托安排已于顾镭将所持伯特利有限上述 25%的股权向袁永彬完成转让之日终止;并确认自《信托投资合同》终止后,鑫源投资再未从伯特利有限享受过利益分配,对伯特利有限不再享有任何权利,确认袁永彬成为伯特利有限股东后享有收益权,享受利润分配,袁永彬自顾镭处受让的股权为完整股权。
顾镭于 2015年 11月 22日出具说明文件,确认其已将自己享有的伯特利有限全部股东权利转让给袁永彬,双方就前述股权转让涉及的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纠纷和争议。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袁永彬于 2015年 11月 19日出具说明文件,确认其已全额支付了前述股权转让款,其与顾镭就前述股权转让涉及的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双方不存在纠纷和争议;并确认其自顾镭处受让伯特利有限上述 25%的股权后,其享有的伯特利有限股权为完整股权。
因 CAAT公司已于 2016年 8月注销,其唯一股东奇瑞汽车出具说明,确认就上述《信托投资合同》之履行及终止,奇瑞汽车及 CAAT 公司不存在任何异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信托各方对《信托投资合同》的履行及终止不存在异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股权清晰、稳定的情形。
(二)股份公司阶段
1、2015年 6月,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 5月 18日,伯特利有限召开董事会,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即:伯特利有限 8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将伯特利有限截至 2014年12月 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291,543,466.90 元,按 1:0.51450304 的比例折
合成股份公司的股本,为 150,00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共计 150,000,000股,剩余部分 141,543,466.90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
不变。2015年 5月 28日,伯特利有限 8名股东签署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投资者关于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决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 年 6 月 8 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变更经营范围的通知》(开管秘〔2015〕135号),同意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 月 9 日,伯特利有限取得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
2015年 6月 16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关于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15年 6月 16日,华普天健出具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883号)。2015年 6月 23日,安徽省工商局向股份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0403069)。
股份公司成立时,各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607.50 24.05
2 奇瑞科技 2,886.00 19.24
3 熊立武 2,886.00 19.24
4 芜湖瑞业 2,164.50 14.43
5 伯特利投资 1,443.00 9.62
6 世纪江东 721.50 4.81
7 创东方富锦 721.50 4.81
8 唐山方舟 570.00 3.80
合计 15,000.00 100.00
2015年 7月 22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省国资委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5〕483号),原则同意公司制定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公司总股本为 15,000万股,其中:奇瑞科技持有 2,886万股,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2、2016年 1月,伯特利股票在新三板挂牌
公司 2015年 9月 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 9月 24日召开的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2015年 10月 28日,股转系统公司出具《受理通知书》(GP201510341),对公司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2015 年 12 月 23 日,股转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9130号),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6年 1月 21日,公司股票正式在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5470”,证券简称“伯特利”。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3、2016年 5月,伯特利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 2016年 2月 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 2月 19日召开的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六名认购对象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袁永彬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以每股 12.67 元
的价格向七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 987.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 12,505.29万元,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如下表:
序号投资者名称/姓名认购数量(万股)认购金额(万元)认购方式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5.00 63.35 现金
2 台州尚颀 394.00 4,991.98 现金
3 尚颀德连 78.00 988.26 现金
4 盐城尚颀 78.00 988.26 现金
5 创东方富润 236.00 2,990.12 现金
6 安鹏新三板 2号投资基金 118.00 1,495.06 现金
7 德之贵 78.00 988.26 现金
合计 987.00 12,505.29 --
2016年 3月 1日,华普天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1179号),确认公司向袁永彬等七名发行对象发行 987万股,募集资金 12,505.29万元。2016
年 3月 14日,主办券商和律师均出具了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意见。
2016 年 5 月 4 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6〕132号),同意伯特利定向增发及就该事项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章程修正案。同日,公司取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
2016 年 5 月 6 日,股转系统公司出具了《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票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3724 号),对公司股票发行备案申请予以备案。2016年 5月 16日,安徽省工商局向公司颁发了本次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794062H)。
2016年 5月 23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北京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伯特利的股东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612.50 22.60
2 奇瑞科技(SS) 2,886.00 18.05
3 熊立武 2,886.00 18.05
4 芜湖瑞业 2,164.50 13.54
5 伯特利投资 1,443.00 9.03
6 世纪江东 721.50 4.51
7 创东方富锦 721.50 4.51
8 唐山方舟 570.00 3.56
9 台州尚颀 394.00 2.46
10 创东方富润 236.00 1.48
11 安鹏新三板 2号投资基金 118.00 0.74
12 尚颀德连 78.00 0.49
13 盐城尚颀 78.00 0.49
14 德之贵 78.00 0.49
合计 15,987.00 1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奇瑞科技未进行同比例认购。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 2月 21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7〕0338号),公司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518,465,676.03 元,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为 3.46 元/股。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价格(12.67元/股)远高于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但就本次增资,
未履行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
就上述事项,奇瑞控股于 2017年 8月 30日出具《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相关事宜的确认函》并由芜湖市国资委盖章确认,确认奇瑞科技未进行同比例增资未造成奇瑞科技持有的国有权益贬值,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确认伯特利有限实施本次增资未将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4、2016年 6月,伯特利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
2016年 6月 23日,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将安鹏新三板 2 号投资基金持有的伯特利 118 万股股票(占伯特利股本总额的
0.74%),通过股转系统以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按照 16.00 元/股的价格转让
给王漫江,转让价款为 1,888.00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伯特利的股东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612.50 22.60
2 奇瑞科技(SS) 2,886.00 18.05
3 熊立武 2,886.00 18.05
4 芜湖瑞业 2,164.50 13.54
5 伯特利投资 1,443.00 9.03
6 世纪江东 721.50 4.51
7 创东方富锦 721.50 4.51
8 唐山方舟 570.00 3.56
9 台州尚颀 394.00 2.46
10 创东方富润 236.00 1.48
11 王漫江 118.00 0.74
12 尚颀德连 78.00 0.49
13 盐城尚颀 78.00 0.49
14 德之贵 78.00 0.49
合计 15,987.00 100.00
5、2016年 7月,伯特利第二次股份协议转让
2016年 7月 5 日,创东方富锦将其持有的伯特利 210万股股票(占伯特利股本总额的 1.31%),通过股转系统以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按照 16.65 元/股
的价格转让给金华泰,转让价款为 3,496.50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伯特利的股东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612.50 22.60
2 奇瑞科技(SS) 2,886.00 18.0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3 熊立武 2,886.00 18.05
4 芜湖瑞业 2,164.50 13.54
5 伯特利投资 1,443.00 9.03
6 世纪江东 721.50 4.51
7 唐山方舟 570.00 3.56
8 创东方富锦 511.50 3.20
9 台州尚颀 394.00 2.46
10 创东方富润 236.00 1.48
11 金华泰 210.00 1.31
12 王漫江 118.00 0.74
13 尚颀德连 78.00 0.49
14 盐城尚颀 78.00 0.49
15 德之贵 78.00 0.49
合计 15,987.00 100.00
6、2016年 8月,伯特利第三次股份协议转让
2016年 8月 25日,芜湖瑞业将其持有的伯特利 780万股股票(占伯特利股本总额的 4.88%),通过股转系统以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按照 16.65 元/股的
价格转让给王旭宁,转让价款为 12,987.00万元。
2016年 8月 30日,芜湖瑞业通过股转系统以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将其持有的伯特利 784.50万股股票(占伯特利股本总额的 4.91%),按照 16.65元/股
的价格转让给安徽高新同华,转让价款为 13,061.925 万元;将其持有的伯特利
500 万股股票(占伯特利股本总额的 3.13%),按照 16.6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安
徽高新毅达,转让价款为 8,325.00万元;将其持有的伯特利 100万股股票(占伯
特利股本总额的 0.63%),按照 16.6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史正富,转让价款为
1,665.00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伯特利的股东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612.50 22.60
2 奇瑞科技(SS) 2,886.00 18.05
3 熊立武 2,886.00 18.05
4 伯特利投资 1,443.00 9.0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5 安徽高新同华 784.50 4.91
6 王旭宁 780.00 4.88
7 世纪江东 721.50 4.51
8 唐山方舟 570.00 3.56
9 创东方富锦 511.50 3.20
10 安徽高新毅达 500.00 3.13
11 台州尚颀 394.00 2.46
12 创东方富润 236.00 1.48
13 金华泰 210.00 1.31
14 王漫江 118.00 0.74
15 史正富 100.00 0.62
16 尚颀德连 78.00 0.49
17 盐城尚颀 78.00 0.49
18 德之贵 78.00 0.49
合计 15,987.00 100.00
7、2016年 9月,伯特利第四次股份协议转让
2016年 9月 1 日,熊立武将其持有的伯特利 600万股股票(占伯特利股本总额的 3.75%),通过股转系统以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按照 16.65 元/股的价
格转让给金通安益二期,转让价款为 9,990.00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伯特利的股东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3,612.50 22.60
2 奇瑞科技(SS) 2,886.00 18.05
3 熊立武 2,286.00 14.30
4 伯特利投资 1,443.00 9.03
5 安徽高新同华 784.50 4.91
6 王旭宁 780.00 4.88
7 世纪江东 721.50 4.51
8 金通安益二期 600.00 3.75
9 唐山方舟 570.00 3.56
10 创东方富锦 511.50 3.20
11 安徽高新毅达 500.00 3.13
12 台州尚颀 394.00 2.46
13 创东方富润 236.00 1.48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14 金华泰 210.00 1.31
15 王漫江 118.00 0.74
16 史正富 100.00 0.62
17 尚颀德连 78.00 0.49
18 盐城尚颀 78.00 0.49
19 德之贵 78.00 0.49
合计 15,987.00 100.00
2016年 9月 18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6〕305号),同意伯特利有限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后发生的上述第一次至第四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获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72号)。
8、2016年 9月,伯特利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20日召开的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华普天健出具的公司 2016年1-6月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6〕4411号)的财务数据为基础,以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数 15,987万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6股,每 10股分配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7股。
2016年 9月 29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的公告》,截至 2016年 9月 29日收市,本次权益分派所送(转)股已全部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已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划转入各股东资金账户。
2016年 9月 30日,华普天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744号),确认公司注册资本 36,770.10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伯特利的股东结构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本(万股)持股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8,308.75 22.60
2 奇瑞科技(SS) 6,637.80 18.05
3 熊立武 5,257.80 14.30
4 伯特利投资 3,318.90 9.03
5 安徽高新同华 1,804.35 4.91
6 王旭宁 1,794.00 4.88
7 世纪江东 1,659.45 4.51
8 金通安益二期 1,380.00 3.75
9 唐山方舟 1,311.00 3.56
10 创东方富锦 1,176.45 3.20
11 安徽高新毅达 1,150.00 3.13
12 台州尚颀 906.20 2.46
13 创东方富润 542.80 1.48
14 金华泰 483.00 1.31
15 王漫江 271.40 0.74
16 史正富 230.00 0.62
17 尚颀德连 179.40 0.49
18 盐城尚颀 179.40 0.49
19 德之贵 179.40 0.49
合计 36,770.10 100.00
2016年 11月 11日,安徽省工商局向公司颁发了注册资本变更为 36,770.10
万元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794062H)。2016年 11月21 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芜经开外资备201605号),对公司本次增资事宜进行备案。
9、2017年 1月,伯特利股票在新三板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6年 12月 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年 12月 30日召开的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申请终止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根据股转系统公司于2017年 1月 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49号),公司股票自 2017年 1月 26日起在新三板终止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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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公司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验资情况
(一)2004年伯特利有限设立
2004 年 6 月 21 日,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普中天分验字〔2004〕第 0195号),审验截至 2004年 6月 17日,伯特利有限收到股东鑫源投资货币出资 1,200万元,收到股东田雪松货币出资 300万元。至此伯特利有限实收资本为 1,500万元。
(二)伯特利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2007 年 4 月 27 日,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中天外验报字〔2007〕第 0034号),伯特利有限注册资本不变,由股东鑫源投资将持有伯特利有限 25%的股份以人民币 4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美籍人士顾镭。审验截至2007年 4月 11日,顾镭已支付购买股权对价 56.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35万元。
(三)伯特利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1年 12月 15日,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平泰会外验字〔2011〕第 017号),审验截至 2011年 12月 14日,伯特利有限收到股东奇瑞科技货币出资 2,154万元,各股东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8,526万元。至此伯特利有限实收资本为 12,180万元。
(四)伯特利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4 年 1 月 20 日,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平泰会外验资〔2014〕第 001号),审验截至 2014年 1月 17日,伯特利有限收到股东唐山方舟实际缴纳新增货币出资 1,875万元,其中 48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其余1,39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至此伯特利有限实收资本为 12,6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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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5年,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 6月 16日,华普天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883号),截至 2015年 6月 16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7〕0338号),公司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的净资产为 311,003,690.24 元,较公司整体变更时
《审计报告》(会审字〔2015〕1058号)中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增加 19,460,223.34
元。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 年 3 月 8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2016 年财务报告与经审计的改制财务报告的差异不影响公司改制时股本总额的议案》,确认上述差异不违反《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改制时的注册资本,即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仍为 150,000,000元,股本总数仍为 150,000,000股。
(六)伯特利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 3月 1日,华普天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1179号),审验截至 2016年 2月 29日,公司已向袁永彬、台州尚颀、尚颀德连、盐城尚颀、创东方富润、安鹏新三板 2号投资基金、德之贵 7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98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2,505.29万元,其中计入股本 987.00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 11,518.29万元。至此,伯特利的注册资本为 15,987.00万元。
(七)伯特利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年 9月 30日,华普天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744号),审验截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11,190.90 万元,未分配利润
9,592.20万元,合计 20,783.10万元转增股本。至此,伯特利的注册资本为 36,770.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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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袁永彬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熊立武深圳市金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王旭宁芜湖市世纪江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唐山方舟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创东方富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台州尚颀汽车产业并购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富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2.60% 0.49%0.74%1.31%1.48%2.46%3.20%3.56%4.51%9.03%14.30%18.05%
王漫江史正富
0.49%0.49%
安徽迪亚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唐山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51.00%
上海尚颀德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91% 4.88%
深圳市德之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75% 0.62%
盐城尚颀王狮汽车后市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13%
芜湖市和蓄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萨伯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40.00% 49.00%
成都伯特利中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100.00% 51.00%
(二)发行人组织架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委员会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市场部销售部技术中心质量保证部工艺部物流部生产部采购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
公司职能部门的基本职责和功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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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部
采购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采购制度及采购工作流程与方法、各项物品的采购商务标准;负责统筹策划和确定采购内容、制定主辅料采购清单,审核各部门呈报的采购计划,编制年度采购预算;负责各项采购商务的谈判和执行,并参与重点和大宗采购项目的谈判、签约以及合同落实。
2、生产部
生产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每月销售订单,编制月生产计划及日作业计划,组织和管理生产;制定、修订生产消耗定额,对生产消耗指标及费用的控制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进行成本核算;准确掌握生产任务状况,合理安排原材料的进货、储存、使用,保证订单生产的顺利进行;负责生产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各车间管理运行体系、核心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品质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生产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安排员工培训。
3、物流部
物流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整个物流系统的规划和物流实体活动的规划,编制年度原材料需求预测计划,制定物流预算;根据产品工艺流程制定标准的物流流程,并负责物流流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健全产品入库和出库工作程序和有关责任制度并实施,保证安全供货;负责原材料送检入库、出库的管理,做到账、卡、物的一致性;负责产品发运交付的及时性;负责三方物流仓库的管理工作;开展与供应商、生产工厂以及物流部门内部的协调工作;分析和处理物流活动中各种信息。
4、工艺部
工艺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产品工艺的策划,工艺文件的编制及工艺装备的准备;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结合现有的产能状况,制定年度设备投资预算,并订购、验收以及调试相应设备;负责生产工艺的持续改善,以提升效率、提升质量、降低成本;负责设备自制工作、现场工艺指导工作以及新员工的工艺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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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保证部
质量保证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编制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质量管理制度、以及检验工作规范和检验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企业管理评审、质量体系认证的年度复审等质量评审工作;负责供方材料的进料检验以及质量保证,参与合格供应商的评定;负责过程质量控制,设定整体质量控制方案,监控控制方案的实施并负责最终质量控制;负责成品出库检验;负责对产品质量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提出改善产品质量的措施;负责外部质量信息收集和质量索赔的跟踪处理,组织实施质量改进方案。
6、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机械设计部、电子设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试制全过程的管理;负责现有产品的设计、更改和技术改进、以及在客户项目上的应用开发;负责所有产品技术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产品方面的企业标准,负责企业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量检具方案的制定、设计、验收会签及相关资料管理;负责国内、外汽车制动系统产品及应用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情报、技术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
技术中心试验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持续健全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智能交通技术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智能交通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负责公司各项试验检测工作;负责试验记录、报告、台帐的建立,做好试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建立试验仪器设备台帐,组织做好试验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护,并按规定周期及时送检。
7、销售部
销售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销售目标,制定销售计划;监督销售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制定和完善销售方案;制定销售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销售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徽区域、重庆区域乘用车整车厂配套市场和全国乘用车售后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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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市场部
市场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收集行业的信息,掌握市场的动态,分析市场竞争发展状况,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收集、整理、归纳客户资料并进行分析;负责除安徽、重庆区域之外的乘用车整车厂配套市场、全国商用车整车厂配套市场和售后服务市场、以及公司大型市场营销活动。
9、项目管理部
项目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对新产品项目、已立项项目的总体规划、管理和监控,以及对存在风险项目的预警;跟踪与核查项目阶段性目标,及时组织项目转阶段评审;新项目信息的管理及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文件审核、管理及归档;组织各部门定期召开项目会,核查各部门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各部门新增项目工作。
10、人事部
人事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执行招聘、培训、考勤、劳动纪律等人事程序或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公司岗位编制;编制年度、月度人员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调整各岗位的职位说明书;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用工合同的签订;制定公司及各个部门的培训计划;拟定薪酬制度、方案并落实;制定员工岗位评定、晋升、调薪、奖励、处分及内部人力资源配置;负责人员流动各类审批和落实。
11、财务部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财务制度及实施细则;参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财务分析;整理编报董事会及总经理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负责对财务工作有关的外部联络、沟通工作;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负责销售统计和复核工作,编制销售应收款报表,收款并及时送交银行;保管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购买、领用及保管支票等有关结算凭证,办理银行收付业务;负责实施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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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总经理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公司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负责公司计算机应用系统及内部网络的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组织土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核、签订各类工程建设合同,并参与施工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划、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以及车辆的调度、安排和管理;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归档、立卷、以及公司印章的管理;参与公司发展规划的拟定,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和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
13、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筹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和报告的草拟工作,并做好会议的记录;管理相关资料,督办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编写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办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证券事务;研究证券及资本市场情况,负责公司资本运作方案。
14、审计部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核报表、凭证、账簿、预算、决算、合同、协议,查阅文件资料及现场勘查,检查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组织召开与审计有关的会议;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经董事会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经董事会批准,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对因违法、违规行为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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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6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1、伯特利电子
(1)基本情况
名称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忠喜
注册资本 1,650万元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1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799816405A
经营范围
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电子及各类控制系统零部件、软硬件及总成,并从事相关的咨询和服务业务。
成立日期 2007年 3月 30日
营业期限 2007年 3月 30日至 2057年 3月 29日
(2)历史沿革
①2007年 3月,伯特利电子设立
伯特利电子系经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07年 3月 2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设立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的通知》(开管秘〔2007〕87号)同意而设立,由伯特利有限、危力(Hongxing Wei)、水浩峻(Haojun Shui)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 1,000.00万元。2007年 2月 28日,伯特利电子全体股东签署了
《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2007 年 3 月 28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112 号)。2007 年 3 月30 日,芜湖市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皖芜总字第000771号)。
伯特利电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伯特利有限 730.00 73.0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 危力(Hongxing Wei) 145.00 14.50
3 水浩峻(Haojun Shui) 125.00 12.50
合计 1,000.00 100.00
2007年 6月至 2009年 4月,伯特利电子股东分期缴纳出资额的情况如下:
A、2007年 6月 28日,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中天外验报字〔2007〕第 0052号),审验截至 2007年 6月 22日,伯特利电子已收到股东伯特利有限、危力、水浩峻首次缴纳注册资本合计 203.3676 万元,实收资
本占注册资本 20.34%,其中伯特利有限实缴 150万元,危力实缴 22.8774万元、
水浩峻实缴 30.4902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B、2007年 12月 20日,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中天外验报字〔2007〕第 0083号),审验截至 2007年 11月 27日止,伯特利电子已收到股东伯特利有限、危力、水浩峻第 2 期缴纳注册资本合计 712.473157 万
元,其中伯特利有限实缴 580.00 万元,危力实缴 37.9905 万元、水浩峻实缴
94.482657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本次出资连同上期出资,伯特利电子累计
实缴注册资本为 915.840757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91.58%。
C、2008年 11月 26日,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中天外验报字〔2008〕第 0068号),审验截至 2008年 11月 19日,伯特利电子已收到股东伯特利有限、危力、水浩峻第 3 期缴纳注册资本合计 20.48595 万元,
全部由危力以货币方式缴纳。本次出资连同第 1、2期出资,伯特利电子累计实
缴注册资本为 936.326707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93.63%。
D、2009年 4月 10日,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中天外验报字〔2009〕第 0019号),审验截至 2009年 4月 7日,伯特利电子已收到股东伯特利有限、危力、水浩峻第 4期缴纳注册资本合计 63.673293万元,其中
危力缴纳 63.646150万元,水浩峻缴纳 271.43元。本次出资连同第 1-3期出资,
伯特利电子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②2009年 8月,伯特利电子增资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09年 3月 18日,伯特利电子召开董事会,同意将伯特利电子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 1,650.00万元。其中,伯特利有限增加投资 474.50万元,危
力增加投资 94.25万元,水浩峻增加投资 81.25万元。2009年 5月 13日,伯特
利电子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正后的《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2009年 6月 18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通知》(开管秘〔2009〕194号),同意伯特利电子注册资本由 1,000.00万元增加至 1,650.00万元及股东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正案。2009
年 7月 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皖府资字〔2007〕112号)。
2009 年 8 月 14 日,芜湖市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200400206)
本次增资完成后,伯特利电子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 伯特利有限 1,204.50 73.00
2 危力(Hongxing Wei) 239.25 14.50
3 水浩峻(Haojun Shui) 206.25 12.50
合计 1,650.00 100.00
伯特利电子股东缴纳上述增资款的情况如下:
A、2009年 8月 10日,安徽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平泰会外验字〔2009〕第 014号),审验截至 2008年 8月 10日止,伯特利电子已收到股东伯特利有限、危力、水浩峻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539.14956万元,均以货
币出资。其中,伯特利有限缴纳 474.50万元、危力缴纳 32.037390万元、水浩峻
缴纳 32.612170万元。
B、2009年 10月 19日,安徽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平泰会外验字〔2009〕第 023号),审验截至 2009年 9月 17日,伯特利电子已收到股东伯特利有限、危力、水浩峻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10.85044万元,均以货
币出资。截至 2009年 9月 17日,伯特利电子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1,650.00万元,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实收资本 1,650.00万元。
③2014年 9月,伯特利电子股权转让
2014 年 9 月 4 日,伯特利电子召开董事会,一致同意伯特利电子进行股权变更,同意危力向伯特利有限转让其所持伯特利电子全部 14.50%的股权,转让
价格为 260.00 万元。同意水浩峻向伯特利有限转让其所持伯特利电子全部
12.5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227.00万元。2014年 9月 8日,危力、水浩峻与伯
特利有限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2014年 9月 25日,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4〕360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伯特利电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企业(外资比例低于25%)。
2014 年 10 月 8 日,芜湖市工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20040020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伯特利电子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伯特利有限 1,650.00 100.00
合计 1,650.00 100.00
自 2014年 10月 8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伯特利电子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9,174.19
净资产 3,945.45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 1,706.46
注: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审计。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唐山伯特利
(1)基本情况
名称唐山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卫东
注册资本 1,875万元
住所滦南县西环路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24785744068M
经营范围
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
成立日期 2006年 3月 22日
营业期限 2006年 3月 22日至 2056年 3月 22日
(2)历史沿革
①2006年 3月,唐山伯特利设立
唐山伯特利系由王志清、刘立立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 1,875.00万元。出
于支持当地经济建设及后续在唐山地区扩大生产经营的考虑,伯特利同意在唐山伯特利的企业建设、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和技术应用方面提供协助。2006 年 2月 21日,唐山伯特利召开股东会议,同意设立唐山伯特利。同日,王志清、刘立立签署了唐山伯特利《公司章程》。
2006 年 2 月 22 日,河北金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冀金谷会验设字〔2006〕第 012号),审验截至 2006年 2月 21日,唐山伯特利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1,875.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100%,
其中:王志清出资 1,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刘立立出资 375.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2006 年 3 月 22 日,滦南县工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224002407)。
唐山伯特利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王志清 1,500.00 80.0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 刘立立 375.00 20.00
合计 1,875.00 100.00
②2008年 11月,唐山伯特利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10 月 30 日,唐山伯特利召开股东会,同意王志清、刘立立将各自持有的唐山伯特利 80%、2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唐山方舟、伯特利有限,转让价格分别为 1,500.00万元、375.00万元。同日,王志清、刘立立与唐山方舟、伯特
利有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唐山伯特利全体股东签署了《合资公司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
2008年 11月 4日,滦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24002407)。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唐山伯特利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唐山方舟 1,500.00 80.00
2 伯特利有限 375.00 20.00
合计 1,875.00 100.00
③2014年 1月,唐山伯特利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20 日,唐山伯特利召开股东会,同意唐山方舟向伯特利有限转让其所持唐山伯特利 8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1,500.00万元。同日,唐山方舟
与伯特利有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伯特利有限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
2014 年 1 月 24 日,滦南县工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224002407)。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唐山伯特利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伯特利有限 1,875.00 100.00
合计 1,875.00 100.00
自 2014年 1月 24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唐山伯特利注册资本及股权结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构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4,837.25
净资产 1,954.94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 57.83
注: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审计
3、迪亚拉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迪亚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闵海金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经济开发区繁昌经济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2553296091N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各类汽车底盘系统相关的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0年 4月 21日
营业期限长期
(2)历史沿革
迪亚拉由伯特利有限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2010年 4月 7日,
安徽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平泰会开验字〔2010〕第 101号),审验截至 2010年 4月 7日,迪亚拉(筹)已收到股东伯特利有限缴纳的注册资本1,000.00万元。2010年 4月 8日,伯特利有限签署了《公司章程》。2010年 4月
21日,繁昌县工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22016071)。
自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迪亚拉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一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3,177.46
净资产 837.33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266.76
注: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审计
4、威海伯特利
(1)基本情况
名称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永彬
注册资本 8,500万元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经济开发区开拓三路 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83059039866Q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零部件的铸造、加工、研发、销售业务。
成立日期 2012年 12月 22日
营业期限 2012年 12月 22日至 2042年 12月 21日
(2)历史沿革
①2012年 12月,威海伯特利设立
威海伯特利系经乳山市商务局于 2012年 12月 21日出具的《关于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的批复》(乳商务字〔2012〕110号)同意而设立,由伯特利有限、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 3,500.00万元,其中伯特利有限出资 1,785.00万元,
占比 51%;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出资 1,715.00万元,占比 49%。2012
年 8月 8日,威海伯特利全体股东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和《公司章程》。2012年 12月 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鲁府威乳字〔2012〕0531号)。
2012年 12月 22日,乳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083402737)。
威海伯特利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伯特利有限 1,785.00 51.00
2 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 1,715.00 49.00
合计 3,500.00 100.00
2013年 5月至 2014年,威海伯特利股东分六期缴纳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具体如下:
A、2013年 5月 2日,威海安达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所出具《验资报告》(威安会验字〔2013〕第 020号),审验截至 2013年 5月 2日,威海伯特利已收到股东伯特利有限和 SAKTHI AUTO 毛里求斯有限公司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90.370192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 5.44%,其中伯特利有限缴纳
97.4万元,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缴纳 92.970192万元,出资方式均
为货币。
B、2013年 7月 5日,威海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威安会验字〔2013〕第 038号,审验截至 2013年 7月 5日,威海伯特利已收到全体股东第 2 期出资,本期实收注册资本 862.1480 万元,其中伯特利有限缴纳
616.60万元,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缴纳 245.548万元,出资方式均
为货币。本次出资连同前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1,052.518192万元,占注
册资本总额的 30.07%。
C、2013 年 8 月 28 日,威海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威安会验字〔2013〕第 050号,审验截至 2013年 8月 28日,威海伯特利已收到全体股东第 3期出资,本期实收注册资本 1,897.6915万元,其中伯特利有限缴
纳 825.00万元,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缴纳 1,072.6915万元,出资
方式均为货币。本次出资连同前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2,950.209692万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84.29%。
D、2013年 8月 30日,威海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威安会验字〔2013〕第 051号),审验截至 2013年 8月 30日,威海伯特利已收到全体股东第 4 期出资,本期实收注册资本 246.00 万元,均由伯特利有限缴纳,出资方
式为货币。本次出资连同前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3,196.209692万元,占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注册资本总额的 91.32%。
E、2013年 12 月 22日,威海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威安会验字〔2013〕第 064号),审验截至 2013年 12月 22日,威海伯特利已收到全体股东第 5期出资,本期实收注册资本 222.894万元,均由 SAKTHI AUTO
毛里求斯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方式为货币。本次出资连同前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3,419.103692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97.69%。
F、威海伯特利股东剩余应缴纳注册资本于 2014年 11月威海伯特利第一次增资时补充到位。
②2014年 11月,威海伯特利第一次增资
2014年 2月 28日,威海伯特利召开董事会,同意将威海伯特利注册资本由3,500.00万元增加至 6,500.00万元。其中,伯特利有限增加投资 1,530.00万元,
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470.00万元。2014年 6月 13日,
威海伯特利全体股东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
2014年 6月 18日,乳山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等事宜的批复》(乳商务字〔2014〕49 号),同意威海伯特利注册资本由 3,500.00万元增加至 6,500.00万元及股东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正案。同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鲁府威乳字〔2012〕0531号)。
2014 年 12 月 25 日,乳山市工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
371083402737)。
本次增资完成后,威海伯特利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伯特利有限 3,315.00 51.00
2 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 3,185.00 49.00
合计 6,500.00 100.00
根据威海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4年 7月 3日、8月 8日、9月 4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日、9 月 23日、10 月 27日和 11 月 7日出具的威安会验字〔2014〕第 007号、〔2014〕第 010号、〔2014〕第 012号、〔2014〕第 013号、〔2014〕第 016号和〔2014〕第 017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4年 11月 7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6,5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6,50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③2015年 10月,威海伯特利第二次增资
2015年 8月 18日,威海伯特利召开董事会,同意将威海伯特利注册资本由6,500.00万元增加至 8,500.00万元。其中,伯特利增加投资 1,020.00万元,SAKTHI
AUTO 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980.00 万元。同日,威海伯特利全体股东签
署了《合资经营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
2015年 9月 22日,乳山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等事宜的批复》(乳商务字〔2015〕64 号),同意威海伯特利注册资本由 6,500.00万元增加至 8,500.00万元及股东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正案。同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鲁府威乳字〔2012〕0531号)。
2015年 10月 20日,乳山市工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83059039866Q)。
截至 2015年 12月 21日,威海伯特利股东缴纳完毕本次增资款。
本次增资完成后,威海伯特利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伯特利 4,335.00 51.00
2 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 4,165.00 49.00
合计 8,500.00 100.00
④2017年 2月,威海伯特利股权转让
2015年 12月 29日,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与美国萨克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将其在威海伯特利 49%的股权以 4,165万元全部转让给美国萨克迪。2016年 3月 15日,威海伯特利召开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董事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后,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不再是威海伯特利股东。2016年 3月 20日,伯特利出具《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放弃上述股权转让中的优先受让权。2016 年 4 月 15 日,伯特利与美国萨克迪签署了修订后的威海伯特利《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
2017年 3月 1日,威海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鲁外资威备字 201700085号),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予以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威海伯特利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伯特利 4,335.00 51.00
2 美国萨克迪 4,165.00 49.00
合计 8,500.00 100.00
自 2017年 3月 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威海伯特利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48,290.91
净资产 24,173.90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 9,450.72
注: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审计。
5、遂宁伯特利
(1)基本情况
名称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海生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住所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安东大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900MA626A0Q2T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相关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6年 12月 27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营业期限 2016年 12月 27日至 2046年 12月 26日
(2)历史沿革
遂宁伯特利系由伯特利全资设立,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2016年 12月 27
日,遂宁伯特利股东签署了《公司章程》。同日,遂宁市工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MA626A0Q2T)
遂宁伯特利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伯特利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自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遂宁伯特利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1,806.77
净资产 136.66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163.34
注: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审计
6、成都伯特利
(1)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伯特利中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海生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星光中路 18号 1栋 5楼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MA62P1R277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摩托车电子产品零部件以及工业自动化设备的加工、研发、销售;相关技术应用及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6年 12月 27日
营业期限 2016年 12月 27日至 2046年 12月 26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历史沿革
成都伯特利系由伯特利、北京中汽清研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廊坊金润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2016年 12 月 20日,
成都伯特利全体股东签署了《公司章程》。2016年 12月 27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MA62P1P277)。
成都伯特利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伯特利 510.00 51.00
2 北京中汽清研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320.00 32.00
3 廊坊金润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0.00 17.00
合计 1,000.00 100.00
自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成都伯特利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成都伯特利于 2016年 12月 27日成立,目前处于筹建中,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二)参股公司
1、和蓄机械
(1)基本情况
名称芜湖市和蓄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保平
注册资本 2,825万元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孙村经济开发区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55780708XA
经营范围
黑色及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切削加工,机械制造,钢材及冶金炉料销售及相关服务。
成立日期 2010年 6月 13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营业期限 2010年 6月 13日至 2060年 6月 12日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繁昌县天和机械有限公司 1,695.00 60.00
2 伯特利 1,130.00 40.00
合计 2,825.00 100.00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4,826.74
净资产 4,096.92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 703.6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威海萨伯
(1)基本情况
名称威海萨伯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Manickasundara Nachimuthu Mahalingam(马哈林格姆.马尼卡桑德拉.那奇姆修)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住所
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西疏港路南(乳山科技创业中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83059043179P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零部件以及转向节检具、模具的销售业务。
成立日期 2012年 12月 25日
营业期限 2012年 12月 25日至 2042年 12月 24日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美国萨克迪 255.00 51.00
2 伯特利 245.00 49.00
合计 500.00 100.00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8,169.93
净资产 86.92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402.5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公司发起设立时共有 8名发起人,具体如下:
1、公司制企业及合伙企业
(1)奇瑞科技
奇瑞科技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6,637.8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8.05%。
①基本情况
名称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屏
注册资本 181,155万元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鞍山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7330104763
经营范围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普通货物仓储;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管理咨询服务;劳务派遣;LED照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销售;汽车装备设计、制造、销售;国内一般商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成立日期 2001年 11月 21日
营业期限 2001年 11月 21日至 2054年 11月 20日
②股权结构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奇瑞控股 92,389.05 51.00
2 奇瑞汽车 88,765.95 49.00
合计 181,155.00 100.00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739,667.80
净资产 433,789.43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 95,479.6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芜湖瑞业
目前,芜湖瑞业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①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汪小龙、文欣)。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峨山路 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698965575P
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创业投资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的办理。
成立日期 2009年 12月 21日
合伙期限注 2009年 12月 21日至 2019年 12月 20日
注:芜湖瑞业原营业期限 2016年 12月 20日到期,于 2017年 4月 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合伙期限到期日变更为 2019年 12月 20日
芜湖瑞业于 2014年 4月 24日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其基金管理人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14年 4月 24日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② 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总资产 96,865.65
净资产 36,110.7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6年度
净利润 49.5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伯特利投资
伯特利投资目前持有公司 3,318.9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03%。
①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恒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袁永彬)
主要经营场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0597320463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2年 12月 21日
合伙期限 2012年 12月 21日至 2027年 12月 20日
②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职务/任职部门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上海恒麓-- 407.5886 15.35 普通合伙人
2 柯萍董事、副总经理 265.5300 10.00 有限合伙人
3 杨卫东董事、副总经理 265.5300 10.00 有限合伙人
4 闵海金副总经理 199.1475 7.50 有限合伙人
5 兴伯投资-- 209.7687 7.90 有限合伙人
6 章海生销售部 106.2120 4.00 有限合伙人
7 蔡春副总经理 87.6249 3.30 有限合伙人
8 吴建平杭州湾新区分公司 79.6590 3.00 有限合伙人
9 陈忠喜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84.9696 3.20 有限合伙人
10 王玉文技术中心 74.3484 2.80 有限合伙人
11 李运动技术中心 55.7613 2.10 有限合伙人
12 袁晓峰技术中心 53.1060 2.00 有限合伙人
13 张平平伯特利电子 53.1060 2.00 有限合伙人
14 张冬波退休 53.1060 2.00 有限合伙人
15 孙辅明技术中心 53.1060 2.00 有限合伙人
16 肖雄飞技术中心 39.8295 1.50 有限合伙人
17 蒋伦华质量保证部 39.8295 1.50 有限合伙人
18 强玉霖技术中心 39.8295 1.50 有限合伙人
19 钟正荣技术中心 39.8295 1.50 有限合伙人
20 丁文艳技术中心 39.8295 1.50 有限合伙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职务/任职部门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21 张峰总经理办公室 39.8295 1.50 有限合伙人
22 梅荣军工艺部 39.8295 1.50 有限合伙人
23 马飞技术中心 31.8636 1.20 有限合伙人
24 郭锋亮技术中心 31.8636 1.20 有限合伙人
25 汤德东伯特利电子 31.8636 1.20 有限合伙人
26 洪军质量保证部 31.8636 1.20 有限合伙人
27 刘银唐山伯特利 29.2083 1.10 有限合伙人
28 张锐龙生产部 26.5530 1.00 有限合伙人
29 王晓辉项目管理部 21.2424 0.80 有限合伙人
30 王自勉总经理办公室 13.2765 0.50 有限合伙人
31 孔高松离职 13.2765 0.50 有限合伙人
32 张军技术中心 13.2765 0.50 有限合伙人
33 王振技术中心 7.9659 0.30 有限合伙人
34 陶龙海技术中心 3.9830 0.15 有限合伙人
35 董阳阳技术中心 2.6553 0.10 有限合伙人
36 朱文文技术中心 2.6553 0.10 有限合伙人
37 张子敬技术中心 3.9830 0.15 有限合伙人
38 许芬技术中心 3.9830 0.15 有限合伙人
39 潘金鹏技术中心 2.6553 0.10 有限合伙人
40 张抗抗技术中心 2.6553 0.10 有限合伙人
41 李彬技术中心 2.6553 0.10 有限合伙人
42 杨靖采购部 2.6553 0.10 有限合伙人
43 邵飞龙质量保证部 2.6553 0.10 有限合伙人
44 向济聪质量保证部 2.6553 0.10 有限合伙人
45 唐政华重庆分公司 5.3106 0.20 有限合伙人
46 梁涛年技术中心 5.3106 0.20 有限合伙人
47 林新春技术中心 15.9318 0.60 有限合伙人
48 谢亮上海分公司 15.9318 0.6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655.3000 100.00 --
伯特利投资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中约定:A、合伙人入伙的时间累计不足 3年离职时,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按该合伙人的实际投入成本(投入金额加同期银行借款利息)优先受让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财产份额;B、入伙不足 3 年并且在职期间死亡的合伙人,不受上述第 A 项的约束,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在伯特利投资的权益和责任;C、入伙不足 3年并且丧失劳动能力而不得已离职的合伙人不受上述第 A项的约束。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2,699.08
净资产 2,698.63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 2.0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③上海恒麓基本情况
上海恒麓是由潘禾佳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2万美元,为伯
特利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表:
企业名称上海恒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潘禾佳(PAN HEJIA)
注册资本 10.2万美元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 728号 420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797039104K
经营范围
商务投资咨询,国内外经济、科技的咨询服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
成立日期 2007年 1月 25日
营业期限 2007年 1月 25日至 2027年 1月 24日
④兴伯投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兴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袁东星
主要经营场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MA2MX9KJ81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6年 6月 30日
合伙期限 2016年 6月 30日至 2031年 6月 29日
⑤兴伯投资的合伙人信息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职务/任职部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 袁东星市场部 48.0520 11.29 普通合伙人
2 孟凡志副总经理 32.0346 7.58 有限合伙人
3 张高超伯特利电子 13.3478 3.16 有限合伙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职务/任职部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4 马永富技术中心 13.3478 3.16 有限合伙人
5 张升技术中心 13.3478 3.16 有限合伙人
6 江吉云技术中心 10.6782 2.53 有限合伙人
7 董洪良技术中心 10.6782 2.53 有限合伙人
8 徐文泉技术中心 16.0173 3.80 有限合伙人
9 任高林市场部 10.6782 2.53 有限合伙人
10 鲍柏宏市场部 10.6782 2.53 有限合伙人
11 黄江质量保证部 10.6782 2.53 有限合伙人
12 程钢质量保证部 13.3478 3.16 有限合伙人
13 曹阿娜技术中心 8.0087 1.90 有限合伙人
14 陶阳技术中心 8.0087 1.90 有限合伙人
15 汪桢哲技术中心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16 孙毅技术中心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17 刘瑞军技术中心 8.0087 1.90 有限合伙人
18 江亚雄技术中心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19 赵镇乐技术中心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20 乔冬伟技术中心 8.0087 1.90 有限合伙人
21 王洪艳技术中心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22 郭栋材技术中心 8.0087 1.90 有限合伙人
23 胡清工艺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24 刘少云工艺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25 曾艳技术中心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26 王少虎市场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27 韦忠权生产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28 朱良安生产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29 袁小强生产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30 夏磊生产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31 骆冈重庆分公司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32 沈启武生产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33 周美荣技术中心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34 孙领生产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35 李宜虎生产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36 汪荣祥物流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37 丁荣总经理办公室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38 刘旭质量保证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39 黄小三质量保证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40 蔡权质量保证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职务/任职部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41 陈意质量保证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42 韩胜利质量保证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43 秦琴财务部 8.0087 1.90 有限合伙人
44 亓康工艺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45 吴涛涛采购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46 黄诚人事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47 梁文运工艺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48 刘必冉工艺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49 张新杰唐山伯特利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50 万路平工艺部 5.3391 1.27 有限合伙人
合计 421.7889 100.00 --
兴伯投资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中约定:A、合伙人入伙的时间自受让财产份额年份开始计算不足 4年离职时,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按该合伙人的实际投入成本(投入金额加同期银行借款利息)优先受让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财产份额;B、自受让财产份额年份开始计算,入伙不足 4年并且在职期间死亡的合伙人,不受上述第 A 项的约束,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在兴伯投资的权益和责任;C、自受让财产份额年份开始计算,入伙不足 4年并且丧失劳动能力而不得已离职的合伙人不受上述第 A项的约束。
(4)世纪江东
世纪江东目前持有公司 1,659.4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51%。
①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市世纪江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市江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正东)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B楼 417-B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6928402533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债券投资。
成立日期 2009年 8月 18日
合伙期限 2009年 8月 18日至 2022年 8月 17日
世纪江东于 2015年 5月 18日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其基金管理人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4年 6月 4日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②合伙人信息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 芜湖市江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2.00 普通合伙人
2 芜湖市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2,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3 钟国华 1,500.00 15.00 有限合伙人
4 曹晓俊 1,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诸晓敏 1,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6 林立 1,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7 陈林海 1,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8 祝世义 700.00 7.00 有限合伙人
9 蔡华 6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10 陆锋伟 500.00 5.00 有限合伙人
11 李敏 300.00 3.00 有限合伙人
12 吴为民 1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3 翁玲玲 1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0 100.00 --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9,905.66
净资产 9,805.66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98.5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③世纪江东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市江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正东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B楼 417-B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69107020XT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
成立日期 2009年 7月 3日
营业期限 2009年 7月 3日至 2019年 7月 2日
芜湖市江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钟国华 75.00 15.00
2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5.00 15.00
3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0.00
4 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40.00
5 芜湖市绿庄景观艺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20.00
合计 500.00 100.00
(5)创东方富锦
创东方富锦目前持有公司 1,176.4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0%。
①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创东方富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肖水龙)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10号 15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571455973F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成立日期 2011年 3月 22日
合伙期限 2011年 3月 22日至 2021年 3月 21日
创东方富锦于 2014年 4月 9日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其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年 4月 9日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②合伙人信息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155.00 1.55 普通合伙人
2 梁敏芳 1,545.00 15.45 有限合伙人
3 宁波坤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 15.00 有限合伙人
4 孟祥龙 1,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杨生良 1,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6 杜平文 800.00 8.00 有限合伙人
7 董秋芝 6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8 郭慧 6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9 陶爱仙 6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10 王浩杰 6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11 王伟华 600.00 6.00 有限合伙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2 罗冠轩 450.00 4.50 有限合伙人
13 袁惠洪 350.00 3.50 有限合伙人
14 苏真文 200.00 2.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0 100.00 --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4,805.06
净资产 3,230.76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 3,203.1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③创东方富锦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肖水龙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1209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587698X9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成立日期 2007年 8月 21日
营业期限 2007年 8月 21日至 2027年 8月 21日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安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750.00 37.50
2 深圳市创东方吉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20.00
3 刘创 1,250.00 12.50
4 首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00.00 7.00
5 刘建伟 500.00 5.00
6 肖水龙 500.00 5.00
7 余细凤 300.00 3.00
8 深圳市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3.0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 潘锦 250.00 2.50
10 金昂生 200.00 2.00
11 刘慧君 125.00 1.25
12 肖珂 125.00 1.25
合计 10,000.00 100.00
(6)唐山方舟
唐山方舟目前持有公司 1,311.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6%。
①基本情况
名称唐山方舟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凡帝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住所滦南县南堡镇咀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24745414611M
经营范围
普通货物运输;劳务派遣(限国内,劳动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装卸服务;船舶、机械配件销售;建材、钢材、矿石销售;房屋及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船舶制造及修理;船舶拆除;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船舶生产、生活用水供应;汽油、柴油、煤油的零售。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销售维修;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管道安装。
成立日期 2002年 12月 4日
营业期限 2002年 12月 4日至 2042年 11月 1日
②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孟凡帝 2,700.00 90.00
2 孟凡江 300.00 10.00
合计 3,000.00 100.00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60,539.80
净资产 21,097.46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 302.9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自然人
(1)袁永彬
姓名袁永彬(YUAN YONGBIN)
性别男
国籍美国
护照号/身份证号 45202*
住所芜湖市凤凰城**号楼**单元**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
关于袁永彬先生的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基本情况”之“(一)董事”。
(2)熊立武
姓名熊立武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护照号/身份证号 342524196406***
住所安徽省宁国市西津办事处绿宝花园城**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个人简历
2005年 12月至 2010年 3月,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年 5月 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江南化工,股票代码为 002226),熊立武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38.21%的股权。
2010年 3月至 2012年 4月,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 2月至今,任安徽萌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 6月至今,任宁国江南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包括袁永彬、奇瑞科技、熊立武和伯特利投资,均为公司的发起人,详见本节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安徽高新同华与史正富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 2,034.35 万股股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53%。
1、安徽高新同华
①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区中山南路 717号服务外包园 B9-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2335620287Y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证券、期货咨询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年 3月 25日
合伙期限 2015年 3月 25日至 2023年 3月 24日
安徽高新同华于 2015年 10月 15日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其基金管理人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15年 9月 10日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②合伙人信息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 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400.00 2.12 普通合伙人
2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4,800.00 39.65 有限合伙人
3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200.00 9.91 有限合伙人
4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 1.24 有限合伙人
5 上海维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000.00 6.19 有限合伙人
6 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3,000.00 38.05 有限合伙人
7 芜湖同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50.00 1.64 有限合伙人
8 钱坤 1,350.00 1.19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13,000.00 100.00 --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总资产 113,015.66
净资产 110,666.23
项目 2017年度
净利润-1,854.5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③安徽高新同华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同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区中山南路 717号服务外包园 B9-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3327959408X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证券、期货咨询除外)。
成立日期 2015年 1月 9日
合伙期限 2015年 1月 9日至 2025年 1月 8日
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 上海同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340.00 97.50 普通合伙人
2 翟立 60.00 2.5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400.00 2,400.00 100.00
2、史正富
姓名史正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 341122195409***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弄**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袁永彬先生。
1、报告期内,袁永彬一直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袁永彬现持有公司 8,308.75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2.60%。
公司股东伯特利投资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现持有公司 3,318.9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03%。伯特利投资的普
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恒麓,其对伯特利投资的出资比例为 15.35%,
为出资比例最高的合伙人。上海恒麓为外国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潘禾佳系袁永彬之配偶;同时,袁永彬担任伯特利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对伯特利投资的管理有重要决定权。此外,报告期内,袁永彬及伯特利投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在历次股东大会表决时均保持了一致意见。伯特利投资构成袁永彬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截至 2017年 11月 10日,袁永彬实际控制公司 31.63%的股份,对公
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拥有重大影响。
熊立武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 5,257.8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4.30%。
2017年 12月 11日,熊立武与袁永彬签署《稳定控制权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届满三十六个月之日,在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或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熊立武的意见均以袁永彬意见为准,熊立武同意无条件支持袁永彬的决定,熊立武在行使提案权以及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均与袁永彬意见保持一致。因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袁永彬实际控制公司 45.93%的股份,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拥有重大、实质影响。
2、自报告期开始的有限公司阶段,伯特利有限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董
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当时有效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章程》,伯特利有限的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袁永彬委派 3名,即袁永彬委派的董事人数占伯特利有限董事会席位的半数以上。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袁永彬及其一致行动人伯特利投资所提名且当选的董事人数仍占公司董事会席位的半数以上。
此外,报告期内袁永彬一直担任董事长,对董事会的决议拥有重大影响。
3、报告期内袁永彬一直担任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由袁永彬提名。因此,报告期内袁永彬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拥有实质影响。
综上,袁永彬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袁永彬的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及本招股意向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一)董事”。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袁永彬除直接持有公司 22.60%股份、通过上海
恒麓而控制伯特利投资以外,无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的质押、冻结或
其他限制权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袁永彬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伯特利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为 36,770.1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086.00万股股票。按照发行股份数的上限 4,086.00万股计算,本次公开发行的
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8,308.75 22.60 8,308.75 20.34
2 奇瑞科技(SS) 6,637.80 18.05 6,529.4392 15.98
3 熊立武 5,257.80 14.30 5,257.80 12.87
4 伯特利投资 3,318.90 9.03 3,318.90 8.12
5 安徽高新同华 1,804.35 4.91 1,804.35 4.42
6 王旭宁 1,794.00 4.88 1,794.00 4.39
7 世纪江东 1,659.45 4.51 1,659.45 4.06
8 金通安益二期 1,380.00 3.75 1,380.00 3.38
9 唐山方舟 1,311.00 3.56 1,311.00 3.21
10 创东方富锦 1,176.45 3.20 1,176.45 2.88
11 安徽高新毅达 1,150.00 3.13 1,150.00 2.81
12 台州尚颀 906.20 2.46 906.20 2.22
13 创东方富润 542.80 1.48 542.80 1.3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4 金华泰 483.00 1.31 483.00 1.18
15 王漫江 271.40 0.74 271.40 0.66
16 史正富 230.00 0.62 230.00 0.56
17 盐城尚颀 179.40 0.49 179.40 0.44
18 尚颀德连 179.40 0.49 179.40 0.44
19 德之贵 179.40 0.49 179.40 0.44
2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0.00 0.00 108.3608 0.27
21 公开发行新股 0.00 0.00 4,086.00 10.00
合计 36,770.10 100.00 40,856.10 100.00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鉴于伯特利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086万股,同意奇瑞科技(其控股股东为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奇瑞控股,持股比例为 51%,奇瑞控股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公司,持股比例为 52%)在伯特利首发上市时,将持有的伯特利 108.3608万股(4,086×10%×51%×52%)股份
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袁永彬(YUAN YONGBIN) 8,308.75 22.60
2 奇瑞科技(SS) 6,637.80 18.05
3 熊立武 5,257.80 14.30
4 伯特利投资 3,318.90 9.03
5 安徽高新同华 1,804.35 4.91
6 王旭宁 1,794.00 4.88
7 世纪江东 1,659.45 4.51
8 金通安益二期 1,380.00 3.75
9 唐山方舟 1,311.00 3.56
10 创东方富锦 1,176.45 3.2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目前公司有袁永彬、熊立武、王旭宁、王漫江和史正富等 5名自然人股东,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除袁永彬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之外,其他人未在公司任职。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1、外资股份
根据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16年 11月 21日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芜经开外资备 201605),袁永彬(国别:美国)所持公司 8,308.75
万股,持股比例为 22.60%。
2、国有股份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 2016年 12月 21日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6〕811号),伯特利总股本为 36,770.10万股,其中奇瑞科技持有的
6,637.80万股为国有法人股。
(五)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持股。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互相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与其他股东关联关系袁永彬 8,308.75 22.60
袁永彬是伯特利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恒麓的委派代表。上海恒麓为袁永彬之妻潘禾佳出资成立的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袁永彬与伯特利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伯特利投资 3,318.90 9.03
熊立武 5,257.80 14.30
袁永彬与熊立武于 2017年 12月 11日签署《稳定控制权协议》,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届满三十六个月之日,熊立武为袁永彬的一致行动人。
安徽高新同华 1,804.35 4.91
史正富为上海同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其配偶翟立合计持有其 84.5%的出资份额,上海同华创富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安徽高新同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 97.5%的出资份额,且史正富担任
史正富 230.00 0.6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与其他股东关联关系
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史正富与安徽高新同华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5.53%的股份
创东方富锦 1,176.45 3.20 创东方富锦与创东方富润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均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创东方富润 542.80 1.48
台州尚颀 906.20 2.46 台州尚颀、尚颀德连、盐城尚颀的基金管理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尚颀德连 179.40 0.49
盐城尚颀 179.40 0.49
安徽高新同华 1,804.35 4.91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为安徽高新
同华、金通安益二期及安徽高新毅达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分别为 39.65%、43.32%、34.483%。
金通安益二期 1,380.00 3.75
安徽高新毅达 1,150.00 3.13
世纪江东 1,659.45 4.51 创东方富锦与创东方富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
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世纪江东普通合伙人芜湖市江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的股权。
创东方富锦 1,176.45 3.20
创东方富润 542.80 1.48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袁永彬先生承诺:(1)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在前述
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伯特利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前,除袁永彬先生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即潘禾佳、柯萍、杨卫东、闵海金、蔡春、陈忠喜、孟凡志)承诺:(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在前述限售期
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监事(即李运动、张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股东奇瑞科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6、公司自然人股东熊立武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7、公司自然人股东史正富先生、王旭宁先生、王漫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8、公司股东世纪江东、创东方富锦、唐山方舟、安徽高新同华、金通安益
二期、金华泰、安徽高新毅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9、公司股东台州尚颀、创东方富润、上海尚颀、盐城尚颀、德之贵承诺:
若公司经核准后在 2017年 5月 18日之前刊登正式的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或其摘要,则自 2016 年 5 月 1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2017年 5月 18日以后刊登正式的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或其摘要,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等情况
公司自 2015年 6月 23日成立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也未有过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或委托持股的情况。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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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人数情况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 1,381 名、1,941名和 2,121名。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员工年龄分布、受教育程度、专业结构的情况如下表:
类别细分类别员工数目占比(%)
年龄构成
50岁以上 101 4.76
40—50岁 451 21.26
30—40岁 613 28.90
30岁以下 956 45.07
合计 2,121 100.00
类别细分类别
学历构成
硕士及研究生以上 43 2.03
大学本科 324 15.28
大学专科 231 10.89
高中及以下 1,523 71.81
合计 2,121 100.00
类别细分类别
专业构成
研发、技术、质量人员 442 20.84
生产人员 1,442 67.99
管理人员 57 2.69
财务人员 25 1.18
行政人员 46 2.17
销售人员 27 1.27
其他人员 82 3.87
合计 2,121 100.00
(二)公司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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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薪酬制度
为合理设置薪酬结构,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薪资福利管理细则》、《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薪酬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行业和市场的变化,定期进行审查、修改和调整,以充分保证其公平性、竞争性和激励性。
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和奖金组成。固定工资是按员工出勤日期核算的薪资之和。奖金分为普通员工奖金及干部奖金。普通员工奖金不直接与当月部门考核分数挂钩;公司任命的各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其奖金根据实际出勤及部门当月考核结果发方给各部门,再由部门根据其当月业绩分配奖金。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当月考核分与其所在部门当月考核分相同。除上述绩效奖金外,公司还设有超产奖金、满勤奖金、项目奖金、新品投产奖金等,后两项需经总经理批准后计入员工薪酬。除货币薪酬收入之外,公司提供五险一金等福利。
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小组,每月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包括两个部分:
过程考核和关键业绩指标考核(KPI),两者之和为各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的最终结果。过程考核的目的是加强部门间的组织与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关键业绩指标来源于部门在工作流程中的职责、承担的责任以及同上游、下游直接的关系。各部门考核依据包括各关键业绩指标考核(KPI)项目指标的实际值、通用过程考核依据、各部门大事记等。各部门的月度绩效考核的平均分为公司总体业绩考核。公司总体业绩考核调整时,各部门的月度绩效考核将相应的实施调整。
2、公司薪酬发放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员工的薪酬水平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平均工资 1 2016年度平均工资 2015年度平均工资
高级管理人员 80.25 72.68 60.59
中层员工 20.87 16.64 13.73
普通员工 6.53 5.87 5.11
全员平均 7.33 6.77 5.97
注:平均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奖金、满勤奖、津贴和补贴、加班费、上一年度年终奖等,还包括公司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 2016 年、2017 年全员平均工资水平上升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5年度、2016 年度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比上一年度大幅度增长,公司上调了员工整体薪酬并提高了在 2016年度和 2017年度发放的年终奖励。
(2)报告期内,公司各岗位员工薪酬水平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平均工资 2016年度平均工资 2015年度平均工资
研发、技术、质量人员 9.48 7.47 8.12
生产人员 5.88 5.59 4.72
管理人员 25.26 21.30 17.26
财务人员 8.34 6.74 5.68
行政人员 6.31 5.24 3.49
销售人员 20.35 17.20 15.43
其他人员 7.32 6.42 6.33
报告期内,公司各岗位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保持上涨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营业收入、净利润逐年增加,公司上调了各岗位员工的工资水平。2016 年度研发、技术、质量岗位人员的平均工资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为了增加人才储备,当年招聘了较多新入职的技术开发人员,而新入职员工平均工资相对老员工较低,所以导致该类员工的平均工资降低。公司销售人员人数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但销售人员承担了公司的销售业绩指标,因而销售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比其他类别员工为高。
(3)报告期内,公司薪酬水平与当地薪酬水平的比较
伯特利(本部)、伯特利电子、迪亚拉位于芜湖市,报告期各期末,三家公司员工合计人数分别占公司总人数的 69.01%、64.14%和 64.07%。公司芜湖员工
平均工资与当地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公司芜湖员工平均工资 8.07 7.52 6.54
芜湖市平均工资-- 5.99 5.59
注:数据来源于安徽省统计局《2014-2016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芜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威海伯特利位于威海市下辖的乳山市,报告期各期末的员工人数分别占公司总人数的 16.73%、25.04%和 25.74%。威海伯特利员工平均工资与当地工资水平
比较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威海伯特利员工平均工资 6.30 5.45 4.87
威海市乳山市平均工资-- 4.68 4.27
注:数据来源于威海市统计局《威海统计年鉴(2015-2017》的乳山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唐山伯特利位于唐山市下辖的滦南县,报告期各期末的员工人数分别占公司总人数的 7.02%、7.57%和 6.65%。唐山伯特利员工平均工资与当地工资水平比
较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唐山伯特利员工平均工资 5.31 5.54 4.58
唐山市滦南县平均工资-- 5.01 4.56
注:数据来源于唐山市统计局《唐山统计提要(2014-2016 年)》的滦南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以上三个地区员工总人数占公司各期末总人数的 92.76%、96.75%和 96.46%。
2015年至 2016年,主要地区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总体高于所在地的平均工资水平,且收入逐年增长,公司提供的薪酬水平在当地具有一定竞争力。
3、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保持了较高的市场竞争力。未来,公司将继续科学合理地设置薪酬水平,结合岗位工作价值、员工工作能力、人才市场需求、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等综合因素,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三)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情况
1、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
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伯特利 2004.06 2004.06 2006.01 2004.08 2005.09 2008.01 2004.12
威海伯特利 2012.12 2013.08 2013.08 2013.08 2013.08 2013.08 2014.01
唐山伯特利 2006.03 2008.12 2009.02 2008.12 2009.01 2009.02 2016.04
迪亚拉 2010.04 2011.03 2011.03 2011.03 2011.03 2011.03 2016.05
伯特利电子 2007.03 2007.09 2007.11 2007.09 2007.10 2008.06 2007.08
成都伯特利 2016.12 ---
遂宁伯特利 2016.12 2017.11 2017.11 2017.11 2017.11 2017.11 --
重庆分公司 2014.07 2015.01 2015.01 2015.01 2015.01 2015.01 2016.03
鄂尔多斯分公司 2012.10 2014.04 2014.04 2014.04 2014.04 2014.04 2016.06
大连分公司 2015.04 2015.04 2015.04 2015.04 2015.04 2015.04 2015.11
杭州湾新区分公司 2017.06 2017.07 2017.07 2017.07 2017.07 2017.07 2017.07
上海分公司 2017.09 2017.09 2017.09 2017.09 2017.09 2017.09 2017.09
注:1、成都伯特利尚未开展业务,成立至 2017年 12月 31日无在册员工。
2、根据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居管理部出具的说明,遂宁伯特利因社保缴纳不足半年,不予以办理
住房公积金开户,故尚未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
3、大连分公司已于 2018年 1月 15日经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完成注销登记。
2、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如下:
(1)伯特利、伯特利电子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19% 8% 19% 8% 20% 8%
失业保险 0.5% 0.5% 1% 0.5% 1.5% 0.5%
工伤保险 0.5%-- 0.5%-- 0.5%--
生育保险 0.5%-- 0.5%-- 0.5%--
医疗保险 6.5% 2% 6.5% 2% 6.5% 2%
住房公积金 10% 10% 10% 10% 10% 10%
(2)威海伯特利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18% 8% 18% 8% 18% 8%
失业保险 0.7% 0.3% 1% 0.5% 1% 0.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工伤保险 1.44%-- 1.44%-- 1.5%--
生育保险 0.5%-- 0.5%-- 1%--
医疗保险 8% 2% 8% 2% 8% 2%
住房公积金 10% 10% 10% 10% 10% 10%
(3)唐山伯特利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20% 8% 20% 8% 20% 8%
失业保险 0.7% 0.3% 1% 0.5% 1.5% 0.5%
工伤保险 1.2%-- 1.2%-- 1.5%--
生育保险 0.5%-- 0.5%-- 0.5%--
医疗保险 7% 2% 7% 2% 6.5% 2%
住房公积金 5%-
(4)迪亚拉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19% 8% 19% 8% 20% 8%
失业保险 1% 0.5% 1% 0.5% 1.5% 0.5%
工伤保险 0.5%-- 0.5%-- 0.5%--
生育保险 0.5%-- 0.5%-- 0.5%--
医疗保险 6.5% 2% 6.5% 2% 6.5% 2%
住房公积金 10% 10% 10% 10%-
(5)遂宁伯特利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 1.3% 0.7%--
工伤保险 0.5%----
生育保险 0.5%----
医疗保险 7% 2%--
住房公积金---
(6)重庆分公司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19% 8% 12% 8% 20% 8%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1%
工伤保险 0.5%-- 1%-- 1%--
生育保险 0.5%-- 0.5%-- 0.5%--
医疗保险 7.5% 2% 9% 2% 9.5% 2%
住房公积金 10% 10% 10% 10%-
(7)鄂尔多斯分公司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20% 8% 20% 8% 20% 8%
失业保险 1% 0.5% 1% 0.5% 1.5% 0.5%
工伤保险 0.7%-- 0.7%-- 0.7%--
生育保险 1%-- 1%-- 1%--
医疗保险 6% 2% 6% 2% 6% 2%
住房公积金 8%-
(8)大连分公司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18% 8% 18% 8% 18% 8%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0.5%
工伤保险 1.3%-- 1.3%-- 1.3%--
生育保险 1.2%-- 1.2%-- 0.2%--
医疗保险 8% 2% 8% 2% 8% 2%
住房公积金 10% 10% 10% 10% 10% 10%
(9)杭州湾新区分公司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14% 8%--
失业保险 1% 0.5%--
工伤保险 0.7%----
生育保险 1%----
医疗保险 6% 2%--
住房公积金 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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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海分公司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 0.5% 0.5%--
工伤保险 0.2%----
生育保险 1%----
医疗保险 9.5% 2%--
住房公积金 7% 7%--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符合缴纳主体所在地的规定。
3、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和金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含各子公司、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和金额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员工总数(人) 2,121 1,941 1,381
养老保险
已缴(人) 2,043 1,866 1,281
未缴(人) 78 75 100
未缴占比(%) 3.68 3.86 7.24
当期公司缴纳总额(万元) 1,345.61 973.45 688.47
医疗保险
已缴(人) 2,038 1,833 1,266
未缴(人) 83 108 115
未缴占比(%) 3.91 5.56 8.33
当期公司缴纳总额(万元) 513.74 363.85 232.30
失业保险
已缴(人) 2,043 1,866 1,284
未缴(人) 78 75 97
未缴占比(%) 3.68 3.86 7.02
当期公司缴纳总额(万元) 44.45 56.43 42.27
工伤保险
已缴(人) 2,043 1,866 1,284
未缴(人) 78 75 97
未缴占比(%) 3.68 3.86 7.02
当期公司缴纳总额(万元) 55.09 40.77 23.69
生育保险
已缴(人) 2,038 1,833 1,266
未缴(人) 83 108 11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未缴占比(%) 3.91 5.56 8.33
当期公司缴纳总额(万元) 33.41 25.54 19.51
住房公积金
已缴(人) 1,963 1,494 565
未缴(人) 158 447 816
未缴占比(%) 7.45 23.03 59.09
当期公司缴纳总额(万元) 481.06 223.58 123.45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为大部分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并逐步完善提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员比例。截至 2017年12月 31日,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已为除下述原因外的在册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
(1)公司尚未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纳的员工均为 78名,
其中:①公司 57 名员工因当月入职后要在下月才能办理社会保险缴存;②有 3名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缴纳社会保险;③有 14名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④4名员工个人自己购买社会保险或因其上一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公司无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
(2)公司尚未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的员工均为 83 名,除前述 78
名员工外,唐山伯特利 5名员工在入职之前因个人原因曾中断医疗、生育保险的个人缴纳,而本人又未续缴,导致唐山伯特利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无法缴纳其医疗、生育保险。
(3)公司尚未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员工为 158 名,其中:①公司 57
名员工因当月入职后要在下月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②有 48名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③有 12名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④有 10名员工由于提交证件资料迟缓,导致公司未及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⑤根据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遂宁伯特利因社保缴纳不足半年,不予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因此 31名员工未能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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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缴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公司承担的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 4.27 8.58 9.09
净利润 32,331.18 31,969.03 17,643.12
扣除上述未足额缴纳金额后的净利润 32,326.91 31,960.45 17,634.03
(2)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公司承担的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21.81 58.57 161.25
净利润 32,331.18 31,969.03 17,643.12
扣除上述未足额缴纳金额后的净利润 32,309.37 31,910.46 17,481.87
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根据上述测算,如若补缴,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及分、子公司所在地的主管劳动保障部门已出具证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无违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且未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及分、子公司所在地的主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具证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按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况,未受到行政处罚。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1、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及比例
我国汽车产销量在 2016年度、尤其是 9-12月份大幅增长,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主要主机厂客户订单增加,同时公司新增客户北京汽车及吉利汽车,从而公司用工需求大幅增加,但短期内公司难以招聘足够的新员工。为保障对客户的按时供货,公司使用一定量的劳务派遣用工,其中 2016 年 10 月份、11 月份、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12 月份及 2017 年 1 月份这 4 个月份的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当月用工总量的10%。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有正式员工 1,176名,有劳务派遣人员 204 名,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占公司用工总量的比例为 14.78%。但公司及
时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自 2017年 2月起降至 10%以下。
截至 2017年 12月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当月用工总量的比例为 3.90%。
2、劳务派遣员工的主要工作岗位
公司报告期内的劳务派遣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均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如为公司生产的产品进行折叠包装纸箱、外框包装等工作,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嘉善晋美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上海金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芜湖飞扬劳务有限公司、芜湖英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鸿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重庆天坤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琮玺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安徽锦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丰万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永丰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劳务派遣方面进行合作,以上 10家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金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金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冬路 635号 7幢 B232室
成立日期 2014年 8月 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1223157XA
经营范围
劳务派遣,人才咨询(不得从事人才中介、职业中介),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浦人社派许字第 00371号,有效期限为 2014年 9月 24日至 2017年 9月 25日。
(2)芜湖英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名称芜湖英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万元
住所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东路 568号综合楼 1号孵化楼 1409号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成立日期 2014年 10月 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30421000126967
经营范围
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生产线管理、企业后勤管理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数据处理、招聘流程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物业管理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不锈钢、小五金抛光、打磨服务。
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4020020160006,有效期限为 2016年 3月 28日至 2019年 3月 27日
(3)云南鸿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名称云南鸿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办事处福苑小区 2幢 1单元 104号
成立日期 2016年 5月 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1159930865XA
经营范围
劳务派遣;家政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
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11008,有效期限为 2016年 11月 12日至 2019年 11月 11日
(4)重庆天坤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重庆天坤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 8号 17-19号
成立日期 2013年 3月 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062885166D
经营范围
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应聘人员推荐,职业指导与咨询,为国内劳务企业提供派遣服务;软件服务外包;劳务服务外包;品牌推广;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代办社保手续。
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0010,有效期限为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5)嘉善晋美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名称嘉善晋美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万元
住所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东路 568号综合楼 1号孵化楼 1409号
成立日期 2014年 10月 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30421000126967
经营范围
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生产线管理、企业后勤管理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数据处理、招聘流程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从事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物业管理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不锈钢、小五金抛光、打磨服务。
(6)芜湖飞扬劳务有限公司
名称芜湖飞扬劳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万元
住所芜湖县红杨镇新区原永杨社区办公楼内
成立日期 2016年 1月 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1MA2MT06317
经营范围提供劳务服务
(7)上海琮玺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琮玺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 3111弄 555号 4幢-2419
成立日期 2015年 8月 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350728050W
经营范围
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电源设备、服装、光电元器件、太阳能设备及配件的加工、包装、检测,劳务派遣,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工厂运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保洁服务,人工装卸服务,打包服务,人工搬运服务,绿化养护,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仓储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钢筋建设工程作业,焊接建设工程作业,钣金建设工程作业,油漆建设工程作业,金属制品、汽车配件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
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奉人社派许字第 00985号),有效期限为 2015年 8月 5日至 2018年 8月 4日
(8)安徽锦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名称安徽锦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住所芜湖市镜湖区荆峰路 51-1号
成立日期 2015年 2月 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327984961J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年 7月 2日止),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4020020150014),有效期限为 2015年 7月 3日至 2018年 7月 2日
(9)清丰万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名称清丰万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住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仙庄镇仙庄集
成立日期 2016年 12月 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922MA3XH1D19Y
经营范围
劳务派遣、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与服务;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豫劳派 41092217001),有效期限为三年
(10)山东永丰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山东永丰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 192号办公 412
成立日期 2016年 12月 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CQRU50R
经营范围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管理、公关服务、市场调研、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物业服务、体育赛事服务、国内劳务派遣(筹建)、房地产策划、、网上从事商务服务(不得提供金融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健康管理咨询、岗前培训、软件开发、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国家违禁品)、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房屋租赁。
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7020820170006),有效期限为 2017年 2月 21日至 2020年 2月 20日
因嘉善晋美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及芜湖飞扬劳务有限公司未能向公司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公司已停止与上述两家公司的劳务派遣合作。
4、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缴费情况
根据公司与上述 10家公司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约定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应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缴纳。
5、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年 9月 1日出具《证明》,证明公司自 2014年 1月 1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未因违反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及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年 2月 5日出具《证明》,证明公司自 2017年 7月 1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按时交纳了社会保险,没有欠费且未受到行政处罚。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虽存在部分月份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用工人数的 10%及与部分未提供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开展合作的情况,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事项已得到有效整改、规范,未因此受到劳动主管部门的处罚,上述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做出的重要承诺及
履行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
竞争”之“(三)为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及作出的承诺”。
(二)股份锁定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三)关于股东减持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先生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个人及家庭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本人和/或伯特利投资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本人和伯特利投资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本人或伯特利投资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和伯特利投资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6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如本人和/或伯
特利投资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本人和伯特利投资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将在本人或伯特利投资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本人和伯特利投资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3)如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2、伯特利投资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单位届时将综合考虑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本单位和/或袁永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
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单位和袁永彬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本单位或袁永彬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和袁永彬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如本单位和/或袁永彬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日内,本单位和袁永彬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将在本单位或袁永彬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本单位和袁永彬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等信息;(3)如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
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单位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如果本单位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单位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单位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3、奇瑞科技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单位届时将综合考虑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本单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
连续 90日内,本单位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 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如本单位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日内,本单位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将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本单位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3)
如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如果本单位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单位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单位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4、熊立武先生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个人资金支出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
任意连续 90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如本人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将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本人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3)如本人采
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5、安徽高新同华及史正富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股份锁定期满后,安徽高新同华、史正富届时将综合考虑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安徽高新同华和/或史正富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安徽高新同华、史正富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安徽高新同华或史正富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安徽高新同华和史正富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
如安徽高新同华和/或史正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安徽高新同华和史正富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将在安徽高新同华或史正富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将明确安徽高新同华和史正富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3)如安徽高新同华和/或史正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
方的转让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如果安徽高新同华或史正富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单位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四)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相关承诺如下:
1、稳定公司股价的原则
公司将确保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合理回报。为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当公司股价出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和有关方将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以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第 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 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 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况的,则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和有关方将采取有关股价稳定措施。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当公司或有关方正式公告将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之前,或当公司和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启动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以上所称“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如该期审计基准日后至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期间,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3、可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指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
在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制订回购公司股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回购期限等。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决定是否回购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08〕3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回购股份的具体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②回购股份的其他条件
在满足本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且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负有启动回购公司股份程序以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的其他条件;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本预案规定的实施期限内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违反上款任何一项条件的,则公司在本预案规定的实施期限内不负有启动回购公司股份程序的义务。
③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要约方式等。
④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⑤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公司单轮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5%;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⑥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公司继续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公司可以终止回购股份。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⑦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的股份将被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①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A、公司未能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的议案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或公司股东大会做出不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B、公司已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虽已实施回购股份方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增持股份的计划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增持股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继续增持将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增持股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直接执行有关增持事宜,也可以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执行有关增持事宜。
③增持股份的方式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④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⑤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 1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①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则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 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本预案中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义务。
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增持股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继续增持将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增持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股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执行有关增持事宜,也可以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执行有关增持事宜。
③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④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⑤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 6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4、稳定股价措施的再次启动
在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且在执行完毕后,再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5、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如在满足本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和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未及时制订回购股份方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或者董事会没有正当充分的理由而否决回购股份方案,则公司及对回购股份方案投否决票的董事应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说明情况和原因。公司应继续履行尽快制订股份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回购方案的义务,公司董事应督促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2)对负有增持义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约
束措施
如负有增持义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增持义务,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相等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分红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放弃对该部分分红款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或其他用途。
如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其增持义务的,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被扣留薪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或其他用途。
6、预案的修改及生效
(1)本预案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修改时同。
(2)本预案自公司上市之日起执行,有效期 3年。
(五)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五、关于
减少和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措施。”
(六)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本次
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七)关于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发行人的声明与承诺
(1)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的声明
公司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①回购程序的启动
如果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股份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同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②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时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之日至公司发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约束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公司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先生的承诺
(1)关于招股意向书的声明
本人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约束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关于招股意向书的声明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本人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约束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具备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的自主正向开发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截至目前,公司在国内共获得 11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39项;公司的“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辅助起步方法”先后在美国、日本和韩国取得发明专利。公司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等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盘式制动器 140,482.88 59.40% 152,332.62 70.20% 119,022.77 82.30%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53,272.87 22.52% 43,310.12 19.96% 12,806.63 8.86%
真空助力器 2,902.64 1.23% 3,050.44 1.41% 5,262.23 3.64%
电控制动产品 36,662.30 15.50% 14,177.75 6.53% 2,337.29 1.62%
其他产品 3,197.07 1.35% 4,136.25 1.91% 5,193.51 3.59%
合计 236,517.77 100.00% 217,007.19 100.00% 144,622.42 100.00%
(二)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机械制动产品和电控制动产品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盘式制动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及真空助力器;后者主要包括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制动防抱死系统(ABS)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主要产品在汽车整车中的结构示意图如下:
公司主要产品及配套的客户如下表:
产品代表产品示意图配套客户
盘式
制动器

长安汽车、奇瑞汽车、吉利汽车、北京汽车、北汽银翔、重庆力帆、凯翼汽车、比亚迪、宇通客车、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威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安徽奇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轻量化
制动零部件

上汽通用、通用汽车公司注、沃尔沃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注、吉利汽车、奇瑞汽车、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韩国日进集团等
真空
助力器

奇瑞汽车、凯翼汽车、比亚迪、宇通客车、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云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
电控制动产品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吉利汽车、北汽银翔、广汽集团、江淮汽车、重庆力帆、奇瑞汽车、凯翼汽车、北京汽车、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众泰汽车有限公司、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安徽奇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等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产品代表产品示意图配套客户
电控制动产品
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银翔、宇通客车、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江淮汽车、比亚迪、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等
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


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威海伯特利销售给美国萨克迪及其关联方威海萨伯的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最终销售给通用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故上述 2家国外汽车主机厂为公司的间接客户。
公司主要产品中,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于 2013年 9月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汽车盘式制动器”于 2014年 1月获得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安徽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颁发的《安徽名牌产品证书》;“高性能集成驻车功能的汽车制动钳总成”、“多功能汽车真空助力器总成”、“智能故障处理功能的汽车防抱死制动系统装置”、“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高强度高效率真空助力器总成”、“智能控制性高精度电子驻车系统”、“可自检模块化汽车防抱死制动装置”、“低拖滞轻量化盘式制动器总成”等产品先后获得芜湖市科学技术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变化情况
自 2004年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一直为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同时具备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的自主正向开发能力,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近年来,公司在不断提高盘式制动器等机械制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的同时,在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方面也取得了突破并陆续实现批量生产。
公司还抓住汽车轻量化发展的趋势,于 2012 年设立威海伯特利从事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规模日益扩大,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品种及客户结构。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中细分的汽车制动系统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划分的行业分类,公司属于“C制造业”下的“36汽车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及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各级发改部门负责本行业新进企业、投资项目、产能扩建项目审批及新产品准入审核等行政管理职能。工信部负责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等行政管理职能。商务部负责外资项目审批、进出口汽车及零部件业务审批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及各省级分会,其主要职能是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贸易协调、行业自律、会展服务、国际交流、行业培训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零部件分支机构下设制动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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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2009 年以来,为促进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汽车工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和产业政策,主要内容如下表: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颁布时间出台的政府部门
1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2009年国务院
2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 2009年国家发改委
3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 2009年商务部、工信部等八部门
4 《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2009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0年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0年工商总局
7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1年国家发改委
8 《“十二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 2012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9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2012年国务院
10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2013年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 12部门
11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2013年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2014年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
13 《中国制造 2025》 2015年国务院《关于减征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
知》(财税〔2015〕104号)
2015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
知》(财税〔2016〕136号)
2016年
16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7年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
17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修订) 2017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其中,对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有关键作用的政策及其主要内容包括:
2009 年 3 月,国务院颁布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5号),对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以及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同年 8月,国家发改委对 2004年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进行了修订,指出:培育一批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实现规模生产并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车零部件采购体系;制定零部件专项发展规划,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进行分类指导和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促使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
国家发改委于 2011 年 3 月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和 2013年 2月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将发动机控制系统、变速箱控制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牵引力控制、电子稳定控制、网络总线控制、车载故障诊断仪、电控智能悬架、电子驻车制动系统、自动避撞系统、电子油门等列为鼓励类项目。
2012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指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国际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未来 10年将迎来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整车为龙头,培育并带动动力电池、电机、汽车电子、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等产业链加快发展。
2013 年 1 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 号),将汽车行业列为加速推进并购重组的九大行业之首,推动零部件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
2015年 3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修订)》,将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
2015年 5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对汽车行业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方面,探索利用产业基金、国有资本收益等渠道支持汽车行业装备和优势产能走出去、实施海外投资并购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15年 9月 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 1.6升及以下排
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就减征 1.6升及以下排量
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 2015年 10月 1日起至 2016年 12月31日止,对购置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 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016年 12月 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 1.6升及以下排
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就减征 1.6升及以下排量
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 2017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对购置 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 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 2018年
1月 1日起,恢复按 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017 年 4 月,工信部、发改委及科技部联合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分析了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与面临的形势,指出:“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海外新兴汽车市场的发展,我国汽车产量仍将保持平稳增长,预计 2020 年将达到 3,000 万辆左右、2025 年将达到 3,500 万辆左右。”《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提出“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中国品牌汽车全面发展”、“新型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国际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等规划目标,以及完善创新、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联网汽车、完善中国汽车质量品牌建设等重点任务。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汽车市场发展概况
近十年来,全球汽车工业总体保持平稳发展的趋势,2001年至 2015年,全球汽车年产量从 5,630万辆增长到 8,974万辆,年复合增长率约 3.7%。随着 2008
年金融危机蔓延,2009年全球汽车产量萎缩到 6,099万辆。但 2010年至今,伴随美国和日本市场的逐步复苏以及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的持续增长,汽车行业全面复苏。2005年至 2016年全球汽车产销量情况如下: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数据来源:Wind、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1)我国汽车行业仍具有增长的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增长速度领跑世界,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之一。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汽车工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汽车产销量快速增加,分别从 2002年的 325.37万辆
和 324.31万辆,增长到 2017年的 2,901.50万辆和 2,887.90万辆。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Wind,中国汽车工业年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虽然近些年由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交通拥堵及停车难、部分大城市实施限购以及滴滴快滴、优步(UBER)、分时租赁等用车共享模式的兴起等一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列因素,导致我国汽车产销量的增速曾出现下滑。但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刚性需求导致的汽车保有量增长仍将长期存在,我国汽车行业仍具有增长的空间。
2017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901.50 万辆和 2,887.90 万辆,同比分别
增长 3.2%和 3%。其中,乘用车产销 2,480.7万辆和 2,471.8万辆,同比增长 1.6%
和 1.4%;商用车产销 420.9万辆和 416.1万辆,同比增长 13.8%和 14%。在乘用
车细分市场中,SUV 销量保持高增长,特别是近五年增速远高于乘用车的整体增速。2017年,我国 SUV销量为 1,025.3万台,同比增长 13.3%(数据来源:中
国汽车工业协会)。
(2)我国新能源汽车迅速发展
2014 年以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新能源汽车市场迎来新一轮增长高潮,市场化进程已全面启动,新能源汽车正逐步从公共服务领域向私人用车领域转变。细分市场方面,小微型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表现突出,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领军企业优势更加明显。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4-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为 7.92
万辆、34.05万辆、51.70万辆及 79.4万辆,销量分别为 7.52万辆、33.11万辆、
50.70万辆及 77.7万辆,产销量增长明显。
(3)智能化成为汽车未来发展趋势
汽车面临能源、环境、交通与安全等多方面压力,而智能汽车则能够使汽车行驶更加安全、运行更加高效。随着网络技术与汽车电子控制技术的进步,智能汽车已经成为各家厂商未来技术规划的重点之一。智能汽车已经被赋予新的定义——一个集环境感知、规划决策、多等级辅助驾驶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系统,它集中运用计算机、现代传感器、信息融合、通信、人工智能及自动控制等技术,最终实现汽车的无人驾驶。《中国制造 2025》中明确提出加快汽车等行业的智能化改造,并将智能汽车划分为辅助驾驶、半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无人驾驶四个阶段。工信部进一步发文对其进行详细解读,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将在以下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几个重点领域开展工作:一是基于车联网的车载智能信息服务系统,二是装备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三是装备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等。
目前,国外技术领先汽车企业的产品已实现部分自动化,如自适应巡航、碰撞预警、主动避撞等已成为这些企业中高端产品的标配。部分汽车品牌如奥迪、奔驰、沃尔沃等已经开始试验在城市拥堵环境下和高速路况下的自动驾驶,谷歌公司在 2012年便开始了自动驾驶车辆上路实验。我国智能汽车开发目前还处于开发阶段,先进、成熟的自动驾驶系统产品较少,只是在部分高端乘用车上应用。
(4)铝合金引领汽车轻量化发展
国家燃耗与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汽车轻量化势在必行。根据工信部 2014年12月发布、2016年 1月 1日开始实施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19578-2014)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14),汽车的 CO2排放标准将从 2015 年 155g/km 降到 2020 年的112g/km,降低幅度高达 28%。国家对于国内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也将从 2015年的 6.9L/100km 降到 2020 年的 5.0L/100km,降幅高达 27%。面对越来越严格
的排放标准,单纯依靠设计优化已经无法满足减排要求,轻量化成为主要的减排方式之一。
目前实现汽车轻量化的主要技术途径有两个方向:一是合理优化结构设计,二是采用新材料。《中国制造 2025》强调汽车轻量化重点工作领域包含推广应用铝合金、镁合金、高强度钢、塑料及非金属复合材料等整车轻量化材料和车身轻量化、底盘轻量化、动力系统以及核心部件的轻量化设计。由于铝合金的金属性能优越,加工工艺成熟,是短期内最有可能大规模使用的轻质材料。目前汽车铸铝件以压力铸造为主,主要用于动力总成、底盘轮毂与车身的连接件等,在汽车零部件中的渗透率将不断提高,其中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中应用铸铝件的主要为转向节及卡钳。
3、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情况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作为汽车工业的基础,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要因素。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特别是汽车零部件采购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在汽车产业中的地位已越来越重要。
(1)汽车零部件体系概况
汽车工业产业链较长,涉及的零部件众多。从零部件的用途角度来看,可分为发动机部件、传动系部件、底盘系部件、制动系部件、转向系部件、行驶系部件、点火系部件、燃料系部件、冷却系部件、润滑系部件、电气仪表系部件等。
(2)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概况
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其中 2007-2011年的年度统计数据为 1-11月的累计值。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是在“八五”、“九五”期间,通过零部件企业的技术引进、改造,与整车制造商分离,并通过降低成本、改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而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技术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国内形成了一批颇具实力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其中部分企业已经进入了国际品牌汽车整车厂全球采购体系,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国内经济的持续稳定、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国际采购商加强对我国汽车零部件的采购力度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由 2005年的 0.38万亿元
增加到 2016年的 3.72万亿元。
但与国际先进同行业相比,基于技术含量低、在产业链上处于不利地位等原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因,市场集中度低仍是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重要特点。目前,零部件企业普遍实行多对少、甚至多对一供货,处于产业链上定价能力较弱的环节。我国零部件行业的起步晚于整车行业,行业技术积累较少,产品主要集中在原材料密集、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在涉及到安全、环保、舒适性等方面的细分领域,我国自主品牌零部件企业与国外生产企业还有一定差距。
(3)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的分工模式不断趋于专业化
汽车产业不同环节分工的不断推进、演变造就了汽车行业的专业化分工。随着汽车产业专业化生产的发展,产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不断细化和深化。一个汽车产品是由多家企业完成,每家企业各自提供某种工艺或某种技术性服务。汽车产品全过程专业化分工的生产体系,有力推动了汽车产业的变革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一级、二级、三级等专业化零部件供应商数量显著增加,专业化产业链实现大延伸。
行业地位方面,过去零部件企业在汽车产业链中处于从属地位,主要是为整车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但随着汽车行业战略格局的调整,以及全球化采购的推进,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的分工模式不断趋于专业化。整车企业将致力于整车开发及装配技术、关键零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的开发和生产,并将以往内部完成的大量生产和研发活动委托给零部件厂商;零部件企业则在专业化生产的基础上,实现大规模生产,满足全球同类企业的需要。
零部件企业接替整车企业转移出来的生产和研发任务,使得零部件厂商在整车的开发和生产过程中得以越来越深地介入,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来样或来图加工,而是要承担产品设计、制造、检验、质量保证、及时供货以及市场服务的全部责任。因此,具备研发、生产、装配能力并且具有良好信誉的零部件供应商才能成为整车厂商的一级配套供应商,其它零部件企业只能成为二级或更低级别的供应商。
(4)中国自主品牌整车的发展将带动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
零部件产品的水平是在和整车的互动中逐步提高的。国内长安汽车、长城汽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北京汽车、广汽集团、东风汽车、比亚迪、江淮汽车等具备了一定规模的自主品牌整车企业,已经开始重视和零部件企业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这就为带动我国零部件发展创造了基本条件。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自主品牌乘用车 2016年销量首次突破 1,000万辆,达到 1,053.08
万辆,对国内乘用车销量占比提高到 43.2%,其中长城汽车成为继长安汽车之后
第二家年度销量突破 100 万辆的自主品牌整车企业。2017 年,我国自主品牌乘用车销售 1,084.7 万辆,对国内乘用车销量占比进一步提高到 43.9%,其中吉利
汽车成为第三家年度销量突破 100 万辆的自主品牌整车企业。在销量增长的同时,我国自主品牌汽车在市场中的产品接受度也逐渐开始提升。2017 年度销量排名前 10名的 SUV车型中,包括长城汽车的哈弗 H6、广汽集团传祺 GS4、吉
利汽车博越、长安汽车 CS75、上汽集团荣威 RX5等自主品牌车型;吉利汽车的
帝豪车型,在 2016年度、2017年度均位于我国销量排名前 10名的轿车车型中。
综上,我国自主品牌汽车良好的发展势头将进一步带动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上游主要是钢铁、铝合金行业,关联性及其影响主要表现为钢材、生铁、废钢及铝锭等制造零配件原材料的价格变动直接导致产品成本的变动。
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下游主要分为整车厂配套市场和售后服务市场两类。在整车厂配套市场中,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下游是汽车整车行业。从配套关系看,汽车制动系统市场取决于整车市场的总量需求;从技术关系看,整车开发需求是制动系统开发的源头,制动系统同步、超前开发是整车技术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整车与制动系统的上下游关系存在着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特征。在售后服务市场中,汽车制动系统行业最直接的下游企业是汽车主机厂或汽车配件经销商,市场需求量的增长将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长而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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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1)钢铁及铝合金冶炼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对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影响
我国是钢铁、铝等有色金属冶炼的生产大国,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零配件对钢铁及铝锭的需求量占比较低,因此汽车制动系统行业零配件的原材料采购可得到充分保障,但这也使得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时议价空间较小,只能通过其对上游运行趋势的判断规避价格风险。
(2)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对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影响
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二、
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概况”之“2、我国汽
车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行业的发展对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汽车行业的增长带来了对汽车制动系统行业需求的增长;二是汽车行业向智能化、轻量化、新能源方向发展,给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升级及市场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也对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的研发、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汽车行业的发展对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随着我国汽车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汽车主机厂商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已逐步发展成为买方市场,整车市场价格整体不断下降;为了转移降价压力,汽车主机厂商持续降低采购成本,从而将对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整体销售价格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技术特点、经营模式及特征
1、汽车制动系统介绍
(1)汽车制动系统基本组成
汽车制动系统是指对汽车某些部分(主要是车轮)施加一定的力,从而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强制制动的一系列专门装置,是保障汽车行驶安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汽车制动系统主要由供能装置、控制装置、传动装置和制动器等部分组成,主要功用是使汽车以适当的减速度降速行驶直至停车,在下坡行驶时使汽车保持适当的稳定车速或使汽车可靠地停在原地或坡道上。
(2)汽车制动系统功能分类
制动系统按其功能不同,可分为行车制动系统、驻车制动系统、应急制动系统及辅助制动系统等。用于使行驶中的汽车降低速度甚至停车的制动系统称为行车制动系统;用于使已停驶的汽车驻留原地不动的制动系统则称为驻车制动系统;在行车制动系统失效的情况下,保证汽车仍能实现减速或停车的制动系统称为应急制动系统;在行车过程中,辅助行车制动系统降低车速或保持车速稳定、但不能将车辆紧急制停的制动系统称为辅助制动系统。上述各制动系统中,行车制动系统和驻车制动系统是每一辆汽车都必须具备的。
按供能装置的不同,汽车制动系统主要分为机械式、气压式、液压式三种。
机械式由于以人力作为唯一供能装置,提供的制动力较小,主要用于驻车制动系统。气压式、液压式则能够为汽车制动提供较大的制动力,主要用于汽车的行车制动系统,是目前汽车行车制动的主要方式。
(3)乘用车主要采用液压制动系统,商用车主要采用气压制动系统
汽车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就汽车制动系统的应用车型而言,乘用车由于空间紧凑、制动管路较短,且所需制动力较小,因此基本上采用液压制动系统。大多数商用车(如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载货车、牵引车及挂车等)由于需要较大的制动力,且车体空间大、制动管路长,因此多采用气压制动系统;少量小型商用车,如某些微型、小型客车及某些轻卡等,采用液压制动系统。
2、汽车制动系统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汽车制动技术方面,由液压/气压制动融合电子控制向线控制动发展
汽车制动系统技术经历了从单一的传统液压、气压制动发展到融合较多制动功能的电控与液压结合的方式。线控制动技术将是汽车制动技术的长期发展趋势。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①初期汽车制动技术为液压/气压制动方式
汽车诞生初期,整体结构较为简单,简单的机械制动结构即可产生足够的制动力矩使车身停下。后期随着车身重量的增加,仅仅依靠人力与机械结构助力产生的制动力无法满足制动需求,因此产生了液压/气压制动方式。液压/气压制动时能够产生较为均匀的车轮制动力,并且能够获得足够的制动力矩。同时,为将制动踏板产生的输出力放大增加制动力,乘用车制动系统采用真空助力器进行辅助制动。
②目前汽车制动技术主要为融合电子控制的液压/气压制动
由于结构和工作原理的限制,仅靠基础机械制动系统的制动性能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行车安全需求。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汽车制动系统的供能装置、控制装置、传动装置和制动器等组成部分均已不同程度地应用了电子技术。
汽车制动系统电子化不仅提升了制动性能,而且改善了行车安全。
行车制动方面,配置了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制动系统依托于盘式制动器、鼓式制动器等机械制动部件,融入检测各类行车信息的传感器及执行各类控制决策的电控单元。驻车制动方面,由最初的鼓式制动器逐步发展到盘中鼓制动器(DIH)、综合驻车盘式制动器(IPB),以及正在普及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
③线控制动技术将是汽车制动技术的长期发展趋势
乘用车制动系统一般采用真空助力器、利用发动机产生的真空源进行辅助制动。新能源汽车中的纯电动汽车由于缺乏真空源,不得不额外配置真空泵,却又面临真空泵耐久性难以满足整车寿命要求的困境。此外,目前广泛应用的制动系统也无法满足紧急自主制动功能对制动反应时间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外汽车制动行业领先的生产商开始投资研发线控制动系统。线控制动以液压助力取代了真空助力器和真空泵,具有集成度高、总体重量轻、制动反应时间短以及支持紧急自主制动等功能的优势,适合于新能源汽车和未来的自动驾驶汽车,被认为是汽车制动技术的长期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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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制动产品方面,盘式制动器将拥有更大的市场空间
盘式制动器也叫碟式制动器,主要由制动盘、制动钳(也叫卡钳)、转向节(或后羊角)、轮毂、轴承等部分构成。盘式制动器通过液压系统(或气压系统)把压力施加到制动钳上,使制动片与随车轮转动的制动盘发生摩擦,从而达到制动的目的。盘式制动器是敞开式的,因而制动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可以很快散去,拥有很好的制动效能,现在已广泛应用于乘用车上。
另一种是鼓式制动器,其工作原理是:在踩下刹车踏板时,推动刹车总泵的活塞运动,进而在油路中产生压力,制动液将压力传递到车轮的制动分泵推动活塞,活塞推动制动蹄向外运动,使得制动片与刹车鼓发生摩擦,从而产生制动力。
鼓式制动器造价便宜,主要用于重型车,使用四轮鼓式的设计。与鼓式制动器相比,盘式制动器具有制动力大、性能稳定以及便于保养等优点,但由于价格高,所以中低端汽车一般也在后轮采用鼓式制动器来降低整车成本。随着盘式制动器成本的降低,目前市场上的经济型汽车也开始在后轮采用盘式制动器,其未来的市场空间更大。
3、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经营模式
按经营模式的不同,汽车制动系统市场可以分为向汽车主机厂商供应配套产品的整车厂配套市场,以及向汽车主机厂或汽车配件经销商提供维修配件的售后服务市场。
在整车厂配套市场,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已经形成一个多层级供应商体系。第一层级为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及一定生产规模的总成系统、模块供应商,直接向汽车主机厂商配套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第二层级为服务于一级供应商的分总成的供应商,向第一层级供应商提供制动系统的某一种或几种零配件(如制动盘、转向节、轮毂等),间接向主机厂商配套;第三层级供应商主要提供标准件,按照具体部件或者工艺流程分工协作。
公司同时具备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的自主正向开发能力,生产及配套能力已经实现一定规模,属于直接向汽车主机厂商配套汽车制动产品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的一级供应商。
4、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汽车行业具有周期性特征,其与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相关性较为明显。因此,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制动系统行业受到经济周期性波动的一定影响。
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运输和仓储均较为方便,不存在产品区域性特征。
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主要向汽车整车厂商供应配套产品,通常是根据汽车主机厂的订单以销定产,因此其产销量的变化与汽车主机厂商的产销量的变化密切相关。我国汽车的产销量除受节假日影响外,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也是如此。公司近年来持续进行投入、扩大业务规模、不断加强市场开拓,新量产的客户及车型持续增加,销售收入连年增长,处于成长阶段,通常下半年的产销量及营业收入高于上半年。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情况
1、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竞争格局
(1)机械制动产品市场
制动系统作为汽车核心零部件,目前竞争主要集中于配套市场。2005 年以来,世界上主要的汽车集团均已进入我国,与之配套的汽车制动系统企业也纷纷跟进。博世公司、德国大陆集团、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原天合汽车集团,TRW)等国际汽车制动系统巨头的进入,加剧了国内制动系统行业的竞争。目前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市场,行业竞争方式也逐渐从价格竞争向技术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在基础机械制动产品性能与质量方面,国内自主品牌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缩小了与国际品牌企业的差距,并具备了基础机械制动系统的配套能力。但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影响力方面,自主品牌企业整体上还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国内少数自主品牌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依靠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凭借产品质量过硬、成本相对更低的优势,在为国内自主品牌汽车配套的同时,也开始进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入合资品牌汽车配套体系。
(2)电控制动产品市场
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批量生产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自主品牌企业之一。
国内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市场主要为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德国大陆集团等国际品牌汽车零部件投资企业所主导,自主品牌中已经实现量产的有伯特利和浙江力邦合信智能制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投入研发的主要有万向钱潮、亚太股份等。在目前的客户群体中,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品牌零部件企业。
在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市场,由博世公司、德国大陆集团等国际品牌零部件企业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国内自主品牌企业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已获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如亚太股份。公司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的主要客户为自主品牌主机厂商,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主要竞争对手为少数国内自主品牌制动系统生产企业,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主要竞争对手为少数国际品牌汽车零部件企业或其设立的独资或合资制动系统生产企业。
在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市场,威伯科汽车控制系统公司等较早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品牌处于优势地位,但近年来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万安科技等自主品牌发展较快,已经掌握完备的商用车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相关生产技术,具备实现进口替代的能力,市场占有率将会日益提高。公司的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已开拓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未来随着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强及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公司将在商用车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2、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包括博世公司等国际品牌投资的独资或合资企业、以及部分研发实力较强的国内自主品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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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品牌投资的独资或合资企业
①博世公司在我国设立的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
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12,730.4508
万美元
研究、开发、生产汽车底盘控制系统、车身控制系统、刹车系统和多媒体系统、安全控制系统及上述各系统相关的零件和附件。
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
6,950万美元
主营汽车电子驱动和起动机/发电机;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稳定系统和刹车防抱死系统用的马达、起动/停止系统、起动机和发电机等。
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博世公司网站:http://www.bosch.com.cn
②德国大陆集团在我国设立的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
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
79,405.96万元传感器和被动安全系统研发与生产,底盘部件生产。
大陆泰密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5,000万欧元电子制动系统生产、电子和液压制动系统研发。
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5,664万美元制动钳、制动助力器和制动缸研发与生产。
大陆汽车系统(常熟)有限公司
6,560万美元液压制动系统生产。
华域大陆汽车制动系统(重庆)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汽车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生产和组装汽车制动器总成产品。
陆博汽车电子(曲阜)有限公司
3,500万元
涉及防抱死制动系统车轮传感器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零部件供应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业务。
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德国大陆集团网站:http://www.continental-automotive.cn
③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在我国设立的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
上海采埃孚伦福德底盘技术有限公司
2,551万美元
乘用车底盘用转向横拉杆、控制臂、球铰链、稳定连接杆、转向节及轮毂等零部件,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咨询。
天合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10,860万美元
开发、生产和销售刹车盘、电子辅助系统和转向系统。
南方天合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13,904.6万元
研发、制造、销售汽车底盘系统、制动器总成、总泵带真空助力器总成、动力转向器及其关联产品(含上述产品的零部件)。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
卢卡斯伟利达廊重制动器有限公司
1,208万美元生产和销售汽车制动器及相关产品。
天合汽车安全技术(张家港)有限公司
41,350万元
研发、制造制动器总成、总泵带真空助力器总成、乘员安全系统及其关联产品。
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网站:http://www.zf.com/cn
(2)自主品牌生产企业
目前,我国自主品牌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主要包括亚太股份、万向钱潮、万安科技等,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竞争地位”之“(二)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客户壁垒
制动系统生产企业要进入主机厂商的供应商体系,需经过投标、产品开发、小批量试生产、反馈改进、大批量生产等多个环节,所需时间大约 2-3年,时间周期较长且成本高。汽车制动产品与行车安全密切相关,如发生质量事故,很可能导致整车召回。因此,主机厂商对潜在供应商的审核非常严格,除考察其现有的质量保障能力、供货能力和研发能力,还要同时考察其以往的市场表现,而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符合上述要求。另一方面,随着制动系统企业和主机厂商在研发、生产以及产品配套上的合作越来越紧密,主机厂商更换制动系统供应商的成本和代价将会越来越高,使得新进入者很难打破主机厂商与既有的制动系统生产企业业已形成的长期合作关系。
(2)技术和人才壁垒
随着人们对汽车安全性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汽车制动产品的性能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汽车制动产品涉及的零配件众多,技术和工艺非常复杂。同时,随着电子技术在制动系统的广泛应用,汽车制动产品的生产过程同时涉及机械制造及电子信息技术,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因此,汽车制动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高度依赖技术开发、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运输及供货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并且员工还需要在企业中经过长期生产管理的实践和锻炼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才能胜任岗位,新进入者难以仅凭市场化招聘个别的专业人士而建立制动系统生产企业所要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团队。
(3)质量壁垒
制动系统产品是保障汽车安全行驶的重要零部件,整车厂商对制动系统产品的质量要求十分严格。首先,制动系统零部件供应商须获得 ISO9001/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以保证在采购、生产、检验等质量控制环节达到先进的管理水平。
其次,主机厂商还会设定全面、严格的质量考核指标,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不达标的供应商将被淘汰。
(4)规模和资金壁垒
汽车整车制造属于大批量生产,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只有具备较大生产规模与较强质量保证能力的制动系统厂家才具有为大中型整车厂商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能力,而新进入者往往在短期内难以达到相应的规模。同时,考虑到制动器产品的配件种类较多,一些关键配件(如卡钳)的产品技术和工艺精度要求较高,为实现一定的生产规模而需要在高性能制造设备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对新进入者的资金实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
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我国汽车行业稳定增长,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把握住行业发展机遇,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我国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生产能力及产品供应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的增长而增长。
汽车制动系统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整车厂配套市场和售后服务市场的需求。在我国汽车产销量稳定增长、汽车保有量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市场需求近年来始终处于增长趋势。
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等
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和下游主机厂商价格变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动的影响。汽车制动系统产品零配件的原材料主要为各种钢材、生铁、废钢及铝合金等,但需求量占我国钢铁及铝合金产量的比例较低。因此,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在上游原材料采购方面的议价能力较弱,只能通过其对上游运行趋势的判断来规避价格风险。此外,在与主机厂商的合作过程中,一般在配套新车型和改款车型上市初期,汽车售价较高,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利润水平也较高。随着替代车型上市,原有车型降价,主机厂商为了保证其市场竞争力,可能会要求与其配套的一级供应商的相应产品随之降价一定比例,相应地,一级供应商也会将部分降价传递至二级供应商。
近年来,钢铁及铝合金冶炼行业价格波动较大,同时下游主机厂商竞争激烈,不断要求制动系统生产企业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降低成本。尽管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利润水平受到上下游的挤压,但汽车销量稳定增长所带来的对汽车制动系统产品需求的增长,使得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盈利状况总体较为稳定。未来随着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整车价格总体上将逐步走低,从而会影响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传统产品的盈利水平。因此,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只有通过不断提高研发和技术能力,持续开发新的客户或新的产品、扩大产销规模,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才能实现更好的效益。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1、影响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我国汽车行业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
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发展与汽车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汽车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后,近年来曾出现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的情况,但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刚性需求导致的汽车保有量增长仍将长期存在,我国汽车市场仍存在增长的空间。另一方面,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将带动汽车零部件售后市场的发展,增加对企业零部件的需求,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也将增加对相关配套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需求。上述因素将保障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继续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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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促进我国制动系统行业的发展
2009 年 3 月,国务院颁布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5号),对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2011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确定了当前的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高技术服务十大产业中的 137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其中汽车关键零部件是先进制造业中的一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2015年 5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对汽车行业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探索利用产业基金、国有资本收益等渠道支持汽车行业装备和优势产能走出去、实施海外投资并购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产业政策的扶持有利于包括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在内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良好、快速发展。
(3)基础制动产品有望抓住进口替代发展机遇开拓市场
企业规模、技术实力、产品质量、成本优势和服务优势已经成为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国内大部分汽车制动系统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产品开发能力薄弱,只能生产汽车制动系统中的一种或几种产品,在产品的系统化、模块化供货能力方面与国际品牌投资的企业存在差距。但少数企业如亚太股份、伯特利等正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崛起,已形成较大生产规模并具备为整车进行系统配套的能力。国内研发及生产能力较强的企业均是以国内自主品牌主机厂商为主要客户,未来可以依靠自身的研发实力、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抓住基础汽车制动产品进口替代的良好发展机遇,逐渐向合资品牌主机厂商拓展市场。
(4)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发展带来电子制动系统产品市场发展机遇
汽车正朝着智能化方向发展,而辅助驾驶是汽车智能化发展的第一阶段。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利用安装在车上的各式传感器,在汽车行驶过程中随时来感知周围的环境,收集数据,进行静态、动态物体的辨识、侦测与追踪,并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结合导航仪地图数据进行系统的运算与分析,有效增加汽车驾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和执行系统。执行系统的汽车转向与制动是汽车安全最核心的技术,也是与整车厂关系最为密切的部分。随着汽车制动系统从机械制动向电控制动发展,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和线控制动的推出已为智能驾驶做好了执行端的技术储备。在此基础上,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可以进一步增加相关传感器和控制元器件的生产,设计开发相应的控制软件,进而通过系统整合最终实现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相关功能。因此,国内已具备自主研发生产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能力的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将迎来良好的市场发展机遇。
2、影响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国际品牌零部件企业的进入对国内企业带来较大的冲击
世界著名汽车零部件集团如博世公司、德国大陆集团、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等纷纷在我国设厂,不仅给国内企业配套,也同时向国外出口。跨国企业具有明显的资金、技术和规模优势,对我国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件生产企业形成较大的冲击,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
(2)上下游行业的双重挤压对企业的经营造成较大压力
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增速有所放缓,已逐步发展成为买方市场,整车市场价格不断下降。为了转移降价压力,整车厂商持续降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采购成本。同时钢材、生铁、废钢、铝合金等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也将对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
(3)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调整引起我国汽车销量增速的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减征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
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2017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购置 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 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 2018年 1
月 1日起,恢复按 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015年 10月份至 2016年 12月期间,我国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国内
制造)销量占汽车整体销量的比例一直保持在 60%以上,且销量同比增速明显高于汽车销量整体增速。因此,减按 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明显促进了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销量的增长,进而带动了汽车整体销量的增长。2017
年,受购置税优惠政策调整影响,我国 1.6 升及以下乘用车销售 1,719.3 万辆,
同比下降 1.1%,占乘用车销量比重下降为 69.6%。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车辆
购置税恢复按 10%的法定税率征收,可能会进一步对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
销量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对我国汽车整体销量的增速产生不利影响。
(八)发行人出口产品进出口政策,以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情况
公司出口的产品主要为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主要出口地为美国。
1、公司产品进出口符合海关、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有效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威海伯特利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公司出口的产品不属于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货物,适用国家对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抵、免、退”的税收政策,适用的增值税退税率主要为 17%。公司产品出口符合我国海关及税务等法律规定。
公司出口产品的主要进口国为美国,对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等产品无限制进口方面的贸易政策。
2、公司出口产品主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以及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
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出口的汽车轻量化制动零部件没有遇到美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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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出口产品主要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美国为全球最大的铝制品消费国,也是主要的汽车生产国之一。在铝制汽车零部件市场,北美主要生产商包括美国铝业公司(Alcoa Corporation)和加拿大铝业集团(Alcan)等。中国是全球主要的铝制品生产国,中国铝制品在全球市场具有充分的竞争力。
三、发行人竞争地位
(一)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同时具备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的自主正向开发能力。截至2017 年 12月 31日,公司在机械制动产品方面已经具备 350万套盘式制动器、75 万只真空助力器以及 540 万件铸铝转向节的年产能规模,在电控制动产品方面已具备4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 30万套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年产能规模,具备较强的产品供货能力。
鉴于公司产品未参加各年度《中国汽车工业年鉴》的统计,以公司各年度的基础制动产品产量与《中国汽车工业年鉴》统计的当年度相应产品产量的合计数为国内总产量,由此测算2015-2017年度公司基础制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如下表:
产品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盘式制动器
公司产量(万套) 209.59 214.49 150.70
国内总产量(万套)-- 6,437.50 2,371.06
公司市场占有率-- 3.22% 5.98%
真空助力器
公司产量(万只) 14.20 15.17 20.05
国内总产量(万只)---
公司市场占有率---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铸铝转向节
公司铸铝转向节产量(万件) 462.25 335.85 88.44
国内转向节产量(万件)- 445.62
公司市场占有率- 16.56%
注:资料来源于Wind、《中国汽车工业年鉴》;2016年版及 2017年版《中国汽车工业年鉴》没有真空助力器的总产量统计数据;2017年版《中国汽车工业年鉴》中无转向节的产量统计数据;2017年版《中国汽车工业年鉴》中无盘式制动器的产量统计,本表格中 2016年度我国盘式制动器产量采用其中制动系统产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的数据;2018年版《中国汽车工业年鉴》尚未出版,暂无公司各产品 2017年市场占有率情况。
随着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基础制动产品的产销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地位也将进一步增强;在电控制动产品方面,公司现已实现批量生产,未来的产销规模将迅速扩大。
(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亚太股份主导产品涵盖了 100多个系列、500多个品种的汽车基础制动系统、汽车电子辅助制动系统、汽车新材料应用制动部件产品,主要包括盘式制动器、鼓式制动器、真空助力器、制动泵及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等,产量、规模在国内同行中名列前茅。亚太股份主要客户有一汽大众、一汽轿车、上海大众、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汽车、神龙汽车、东风日产、郑州日产、北汽集团、江铃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江淮汽车、华晨金杯等。到 2017年 6月末,亚太股份共获得发明专利 18项。
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亚太股份总资产 50.80亿元,净资产 26.59亿元;
2016 年度,亚太股份营业收入为 34.1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4亿元;2017年 1-9月,亚太股份营业收入为 27.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0.80亿元(资料来源:亚太股份定期报告)
2、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安科技一直致力于汽车底盘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气压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和离合器操纵系统,包括气压盘式制动器、气制动系统部件、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液压盘式制动器、液压制动系统部件、离合器操纵系统部件等,可为中重卡、轻卡、公交客车、旅游客车、轿车、MPV、SUV、皮卡等多种车型配套,主要客户包括一汽集团、东风汽车、金龙汽车、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五菱、陕西汽车、奇瑞汽车、江淮汽车、宇通客车等整车厂商。到 2017年 6月末,万安科技共取得发明专利 27项。
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万安科技总资产 34.35亿元,净资产 18.01亿元;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16 年度,万安科技营业收入为 22.3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7亿元;2017年 1-9月,万安科技营业收入为 16.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0.94亿元。(资料来源:万安科技定期报告)
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万向钱潮专业生产底盘及悬架系统、汽车制动系统、汽车传动系统、汽车燃油排气系统、轮毂单元、轴承、精密件、工程机械零部件等汽车系统零部件及总成,产品涵盖万向节、轮毂单元、轴承、汽车底盘及悬架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排气系统、燃油箱、工程机械零部件等汽车系统零部件及总成,是国内最大的独立汽车系统零部件供应商之一。
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万向钱潮总资产 110.71亿元,净资产 47.71亿元;
2016年度,万向钱潮营业收入为 107.86亿元(其中汽车零部件行业收入为 90.2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34亿元;2017年 1-9月,万向钱潮营
业收入为 80.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22亿元。(资料来源:
万向钱潮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4、南方天合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南方天合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天合汽车有限公司的合资企业,总投资 4.19 亿元,中外双方各占 50%股份。该公司
位于中国重庆璧山经济开发区,专业从事研发、制造销售汽车底盘系统、制动系统、动力转向器及相关产品,主要客户有福特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广汽集团、哈飞汽车、昌河(铃木)、上汽通用五菱、北汽福田、长丰猎豹、长城汽车、江铃汽车、重庆力帆、庆铃汽车等。(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cag.cn/。)
5、卢卡斯伟利达廊重制动器有限公司
卢卡斯伟利达廊重制动器有限公司是一家由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及廊坊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成的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轿车前钳制动器、后钳制动器、电子驻车制动和真空助力器等,主要客户有一汽轿车、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奇瑞汽车、华晨宝马、北京奔驰、一汽丰田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集团。(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lfgz.lf.gov.cn/)
6、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为博世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中心和完善的生产物流基地。该公司主要由五个事业部组成,负责生产、销售汽车电子、底盘控制、底盘制动、多媒体系统零部件和用于零部件组装的机器设备。(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网站)
(三)公司竞争优势
1、公司具备自主正向系统开发能力及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
公司在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方面均具备自主正向开发能力,可根据客户整车需求设计出相应的制动系统产品,具有协同客户同步开发、同步设计的能力。同时,公司具有较强的系统开发能力,不仅能够实现制动系统零部件的配套,而且能够为客户提供制动系统解决方案,从而在成本和性能方面更具市场竞争优势。与合资品牌零部件企业相比,公司技术研发根植于国内市场,能够快速响应国内客户的各项需求,及时快速地开发出新产品并形成批量供货能力,从而为公司在国内市场开拓中赢得先机。
多年来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在制动器总成、卡钳总成、真空助力器等机械制动产品以及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方面均掌握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目前,公司在国内累计获得115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39 项;公司的“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辅助起步方法”先后在美国、日本和韩国取得发明专利。公司技术中心于2015年 12月 31日被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认定为 2015年(第 22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属实验室(检测中心)于 2015年 3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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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品种和合理的产品结构的优势
公司同时具备基础机械制动系统和电控制动系统的产品研发、制造能力。近年来,公司在卡钳及盘式制动器等机械制动产品和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方面不断创新、提高性能,形成了完整的产品系列,有助于公司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同时,公司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也取得了突破,丰富了公司的汽车制动系统产品品种。未来随着汽车制动向电控制动发展的趋势,公司在机械制动产品领域积累的经验、技术、质量、品牌优势以及客户基础,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电控制动产品的客户和市场。同时,公司在电控制动产品领域开拓的客户也会带来其对公司基础制动产品的需求。
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伯特利从事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目前的主要产品为铸铝转向节。与传统的铸铁转向节相比,铸铝转向节可以减重约 40%-50%,符合汽车整车、零部件轻量化的发展趋势,能够降低油耗,更加环保。威海伯特利在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技术、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市场营销方面建立的基础,将有助于公司在转向节、卡钳等基础制动零部件未来由铸铁向铸铝升级换代时,在技术、成本等方面获得领先优势。
3、公司拥有质量与品牌优势
公司已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可靠的质量保证能力,先后取得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动系统的设计与制造)、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动系统的设计与制造)及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公司一贯注重产品质量管理,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目前公司拥有先进的制动部件综合耐久试验台、制动钳体拖滞力矩试验台、疲劳寿命试验台、驻车扭转疲劳试验台、NVH 制动器惯性试验台、转向节三向加载疲劳试验台、制动部件综合性能试验台、材料拉伸试验机、制动钳体滑动阻力测试台、弹簧试验机、助力器综合性能试验台、实车制动性能及噪音测试仪等全套汽车制动产品的试验检测设备,能自主完成从产品设计至生产全过程精密测量与各种综合性能实验,保证了产品的开发质量。公司拥有的多条自动化组装线能对公司产品的质量信息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进行在线监控和一对一的追溯,从而确保公司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公司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获得了多家客户的认可,曾先后获得奇瑞汽车授予的“卓越合作表现奖”、重庆力帆授予的“质量贡献奖”、吉利汽车授予的“供应商改善提升奖”。威海伯特利先后获得上汽通用“2014 年度绿色供应商”、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优秀供应商”的荣誉。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积累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及美誉度,先后获得“中国最具竞争力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盖世汽车网,2010年)、“2011年度中国汽配行业十大民族品牌”(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汽车配件用品市场协会、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等主办)、“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等,2012年)、“安徽省创新型企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等,2013 年)等荣誉。2013 年,公司的 WBTL 商标被安徽省工商局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商标被芜湖市工商局认定为芜湖市知名商标。2014 年,公司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研究团队获得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授予的“中国侨界贡献奖”。2017年 6月,公司专利“一种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辅助起步方法”获得第五届安徽省专利金奖。
2017年 11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公司为“2017年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4、公司具备生产规模和客户资源优势
汽车整车制造属于大批量生产,整车厂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只有具备较大生产规模与较强质量保证能力的制动系统厂家才能具备为大中型整车生产厂商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在机械制动产品方面已经具备 350 万套盘式制动器、75 万只真空助力器以及 540万件铸铝转向节的年产能规模,在电控制动产品方面已具备 4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 30 万套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年产能规模,具备较强的产品供货能力。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多年来持续专注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依靠自身在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方面均具备的自主正向开发能力,不断优化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保持与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客户稳定合作的同时,逐步与北京汽车、吉利汽车、广汽集团、北汽银翔、比亚迪、宇通客车等国内多家知名的自主品牌主机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抓住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发展的趋势,于 2012年设立威海伯特利从事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并与通用、福特及沃尔沃等国际品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5、合理分工、专业化生产及加强管理而取得的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对于核心零配件全部自主生产,非核心零配件部分自主生产、部分对外采购,并参股从事铸铁类零配件生产的和蓄机械。核心零配件全部自主生产,既可以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又能够控制核心零配件的生产成本。自主生产部分零配件及参股上游供应商,使得公司能够掌握对外采购零配件的生产工艺及成本构成,从而在采购议价方面更具优势。而对外采购部分非核心零配件,能够使得公司将更多资源投入附加值更高的核心零配件及总成产品的生产。
在生产方面,公司采用精益生产模式(TPS)、以准时化(JIT)方式组织生产,不断优化工艺流程,并在产品生产布局上坚持专业化及就近供货的原则,让分布在安徽芜湖、山东威海、河北唐山、四川成都及遂宁、浙江宁波、重庆及上海等地的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和子公司能够发挥各自的区位优势。同时,公司持续在原材料采购、存货管理、物流运输及供货等方面加强管理,以缩短公司产品生产周期、提高供货速度。
上述因素使得公司在产品过硬、服务及时的同时拥有成本优势,从而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盈利持续稳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四)公司竞争劣势
1、与国际同行业企业相比,研发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虽已建立比较完整的研发体系,但是研发投入与自主创新能力与国际同行业企业相比还有差距,因此需要把握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研发能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力以更好地满足整车厂商对产品开发的需求。
2、资金实力和生产规模尚显不足
越来越多的跨国汽车零部件公司瞄准中国市场,依靠资本、技术、管理等优势,纷纷来中国投资办厂,抢占国内市场份额。国内自主品牌竞争对手纷纷通过上市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扩大产能,导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依靠自身的资金积累和银行借款,不断提高现有生产能力,规模不断扩大,但与国际先进公司、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资金实力、生产规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3、融资渠道单一
长期以来,公司主要依靠自身资金积累及银行借款来扩大生产规模。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加大,原有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尽管公司股票曾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但受制于当前股转系统的交易制度,新三板市场的流通性较低,价格发现机制不完善,也未能成为公司常规的融资渠道。因此,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观。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机械制动产品和电控制动产品两大类。前者包括盘式制动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及真空助力器等,后者包括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制动防抱死系统(ABS)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等。
1、盘式制动器
(1)盘式制动器总成结构
盘式制动器也叫碟式制动器,根据动力不同可分为液压盘式和气压盘式。盘式制动器通过液压系统(或气压系统)把压力施加到卡钳上,经过卡钳内的压力臂增力后,通过推杆推动制动片对制动盘产生的摩擦力,使制动盘停止转动。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了保持制动间隙稳定,卡钳内部设计一套间隙自调机构。
(2)公司的盘式制动器
公司生产的盘式制动器主要为液压盘式,其零配件主要包括卡钳总成、转向节、轮毂、轮毂轴承单元(或轴承)、制动盘、挡泥板等。核心零配件卡钳总成由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转向节、轮毂及制动盘为部分由公司采购毛坯进行机加、部分直接采购成品;制动片、轮毂轴承单元(或轴承)及挡泥板等零配件全部为外购。公司的卡钳总成产品系列齐全,包括单缸 32、34、38、41、43、48、51、
54、57、60和双缸 43、45、48、51、54、57、60型号,基本涵盖了轿车、SUV、
轻卡、商务车的所有型号卡钳。公司的盘式制动器包括前盘式制动器总成、后综合驻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及后盘中鼓制动器总成,主要用于乘用车。同时,公司也以散件方式对外销售卡钳总成、制动盘等部分零配件。
①前盘式制动器
公司生产的前盘式制动器如下图:
②后综合驻车盘式制动器总成
后综合驻车盘式制动器总成(IPB),为行车制动与驻车制动共用一副制动块。
行车制动功能依靠液压产生的压力并传递给卡钳总成,促使制动片抱紧制动盘产生摩擦力来实现;驻车制动功能依靠驻车拉线传递拉力给卡钳上的驻车制动拉臂,拉动并促使活塞推动制动片抱紧制动盘产生摩擦力来实现。与盘中鼓制动器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总成相比,后综合驻车盘式制动器总成中的卡钳总成内部结构复杂,但是由于功能集成,后综合驻车制动器总成在重量以及空间布置方面具有优势。
公司生产的后综合驻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如下图:
③后盘中鼓制动器总成
后盘中鼓制动器总成(DIH),其中有两副摩擦元件,制动片和制动蹄分别行使行车制动功能和驻车制动功能。行车制动功能依靠液压产生的压力并传递给制动钳总成,促使制动块抱紧制动盘产生摩擦力来实现;驻车制动功能依靠驻车拉线传递拉力给驻车制动器中的制动拉臂,促使制动蹄压向制动盘并产生摩擦力来实现。
公司生产的后盘中鼓制动器总成如下图:
(3)公司盘式制动器的优势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的盘式制动器以正向设计开发为主,可根据整车参数及安装要求设计出相应的产品,具有协同客户同步开发的能力。公司盘式制动器涵盖轿车、SUV、轻卡、商务等车型,具有重量轻、低拖滞、低噪音、刹车灵敏、散热快、安全系数高等特点。
2、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伯特利从事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产品包括铸铝转向节、铸铝支架及铸铝控制臂等,分毛坯件(主要工艺为铸造)和成品件(主要工艺为铸造和机加工)对外销售。铸铝产品密度小,可使车体轻量化、耐蚀,具有美观耐用、易成形、可表面处理等诸多优点。与传统的铸铁产品相比,铸铝转向节可以减重约 40%~50%,目前主要适用于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随着汽车轻量化的发展趋势,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产品将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3、真空助力器
公司生产的真空助力器产品为真空助力器带制动主缸总成,其结构如下图:
公司生产的真空助力器采用贯穿杆式设计,重量轻,刚度大,变形小;控制阀部分采用零空行程设计,有效地减少了踏板行程,提升了踏板感。制动主缸总成有中心阀式(CV)及柱塞式(FS)两种结构,其中 CV 主缸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寿命长、不易磨损等优点;FS 主缸是新一代产品,安装尺寸紧凑,流量大,成本低,能兼容各种型号的制动防抱死系统和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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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控制动产品
(1)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
①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用途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即 Electronic Parking Brake)是指利用电子控制方式实现驻车制动的技术,也叫电子手刹。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由电子按钮手动操作,并兼备自动控制功能。整个驻车制动系统是由行星减速机构、电机的左、右卡钳和电子控制单元组成。当需要停车时,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按钮被按下,按钮操控信号传递给电子控制单元,并由电子控制单元来控制电机和行星减速齿轮机构工作,通过左右卡钳实施制动。
②公司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
公司生产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示意图如下:
公司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是卡钳一体化的集成系统,由两个电机驱动器组成,以一体化方式安装在卡钳内,通过控制器局域网络总线与车辆的发动机管理系统及电子稳定性装置等保持通信,实现电子驻车功能。
在公司销售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中,部分为“电子控制单元+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卡钳总成”,部分为“电子控制单元+后盘式制动器总成”。
③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的优势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独特的智能控制策略:公司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具有独特的智能控制策略,可在不增加离合器位置传感器和档位传感器的情况下实现上坡辅助起步、自动释放等诸多功能,降低了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整车系统成本和布置设计难度。
快速开发能力:公司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在全新车型的匹配开发周期内,可以根据整车厂的时间节点要求予以响应和配合,尽可能的缩短开发周期,为客户新车型的上市赢得时间。
提高驾驶的舒适性:公司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在自动模式下有智能判定功能,可以在汽车等待信号灯、跨越沟坎、前后移动泊车等工况下减少不必要的驻车加紧动作,使得汽车驾驶的舒适性进一步提高。
更高的安全性:公司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可以在没有 4个轮速信号的情况下实现紧急制动的后轮防抱死功能,极大地提高了汽车在紧急制动时的安全性。
(2)制动防抱死系统(ABS)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
①制动防抱死系统(ABS)
制动防抱死系统(ABS,即 Antilock Brake System)的功能包括:(1)紧急制
动时,维持良好的车轮滑移率,缩短整车的制动距离;(2)防止后轮抱死,保持
良好的整车侧向力,保证整车稳定性;(3)防止前轮抱死,保持了前轮的转向能
力,紧急制动时,驾驶员可以通过转向避开障碍物。
公司的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分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和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两类。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主要由电子控制单元和液压控制单元两部分组成。电子控制单元从轮速传感器获取各个车轮的轮速,通过程序对轮速的计算和判断,分析车轮的状态。当检测到车轮出现或即将出现抱死时,电子控制单元会控制液压控制单元里面相应的部件(电磁阀和马达),来实现车轮的保压、减压和增压循环控制,实现车轮的防抱死。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与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相同,但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主要是应用在气压制动车上,通过调节制动气室里面的气压来防止车轮抱死,在压力调节方面和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不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同。
公司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基本上涵盖了从小型车到中巴车的液压制动车型,公司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应用于商用车。
②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
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即 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的功能是:在驾驶员高速变道或汽车在转弯行驶时,检测整车状态,通过控制车轮制动力和发动机输出力矩相互协调,来维持整车的稳定性和循迹性。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整车失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主要由电子控制单元和液压控制单元两部分组成。电子控制单元从传感器(轮速、方向盘、侧向加速度、纵向加速度和横摆角)获取数据,通过程序对数据的计算和判断,分析整车的状态。当检测到整车出现或即将出现失稳状态时,电子控制单元会控制液压控制单元里面相应的部件(电磁阀和马达),来实现车轮主动增压控制,同时电子控制单元通过控制器局域网络控制发动机输出力矩,两种控制相互协调,维持车辆的稳定性。
公司的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基本涵盖从小型车到中巴车的液压制动车型。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盘式制动器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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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之铸铝转向节
3、真空助力器总成
4、电控制动产品
(1)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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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
(3)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ABS)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供应整车厂配套市场配套,少量供应售后服务市场;控股子公司威海伯特利生产的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部分销售给国内客户,部分向国外出口。
报告期内,公司对整车厂配套市场和售后服务市场各自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整车厂配套市场 241,622.9.88% 221,082.9.93% 146,902.23 99.87%
售后服务市场 295.70 0.12% 149.72 0.07% 190.00 0.13%
合计 241,918.69 100.00% 221,232.71 100.00% 147,092.2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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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模式
公司在整车厂配套市场主要采用与主机厂客户同步研发模式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产品为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产品质量要求高、技术难度大,涉及未上市车型的新项目开发和验证过程周期一般在 2-3年(如果项目开发针对的是新客户,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过程和项目开发过程一般是同步进行),已上市车型的二点开发项目周期相对较短,一般在 1年左右。公司新项目的开发流程主要包括:(1)主机厂客户发出 SOR 包(产品开发过程中客户提供的要求说明);
(2)正式报价;(3)技术谈判、商务谈判;(4)主机厂客户确定供应商,发出
定点通知;(5)签订技术开发协议、商务协议;(6)样件开发;(7)试验验证;
(8)小批量生产试制;(9)批量生产,即开发的产品已经完成生产件批准程序
认可,具备了大批量生产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主机厂商同一车型只会选择一家供应商实施产品的同步开发和供货(即“单布点”),从而公司实施的同步开发项目将能确保公司获得稳定的订单。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与之紧密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采购部负责初选供应商,技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资料,质量保证部负责供应商供货能力的审核和试制样品的检验认可。经过小批量试制及质量检验后,采购部、技术中心、质量保证部共同根据质量体系文件选定合格供应商并将其列入公司供货体系内。
公司在选定体系内合格供应商后,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及价格协议,日常采购必须从供货体系内合格供应商中进行。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向供货体系外供应商采购,必须经采购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须通过比体系内合格供应商更严格的进货检验。公司要求合格供应商按照订单或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将采购产品送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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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精益生产模式(TPS)、以准时化(JIT)方式组织生产。工艺部、生产部、物流部根据年度销售预算及季度销售计划确定生产产能;物流部、采购部、生产部根据季度及月度销售计划组织原材料、生产人员等资源;生产部根据客户每日需求采用看板拉动式生产,物流部根据客户看板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准时供货。
公司采用专业化及就近客户的原则安排产品生产布局。公司本部主要从事卡钳的钳体及支架的机加、卡钳总成的装配、转向节的机加、制动器总成组装、真空助力器带主缸总成组装、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生产;伯特利电子主要生产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唐山伯特利主要从事制动盘、转向节的机加,以及服务北方市场的制动器总成的组装;迪亚拉从事制动盘及轮毂的机加;威海伯特利主要从事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此外,公司位于重庆、鄂尔多斯、宁波以及上海的 4家分公司分别从事服务当地及周边区域市场的总成组装业务。
4、销售模式
(1)销售机构设置
公司销售部负责安徽区域、重庆区域乘用车整车厂配套市场和全国乘用车售后服务市场。公司市场部负责除安徽、重庆区域之外的乘用车整车厂配套市场、全国商用车整车厂配套市场和售后服务市场以及公司大型市场营销活动。控股子公司威海伯特利设立市场部,负责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的销售及客户管理。
(2)销售方式
①整车厂配套市场
公司客户分为国内客户和国外客户。
公司对国内客户销售采取直销方式。公司产品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后,通常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年与主机厂客户签署一次价格协议。公司每月根据主机厂客户下达的月度订单组织生产,然后通过第三方物流或自己运送将产品发送至主机厂客户指定的仓库;根据公司与各客户销售合同及价格协议中的约定,公司的发货、收入确认及客户付款方式可分为:(1)上线结算方式:双方约定公司送达的货物实际耗用后货物
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公司对客户通过网络平台(即各客户的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布的使用量或结算报表(即客户提供的公司货物实际耗用量)确认无误后,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客户收到公司发票后根据约定的信用期及付款方式付款;(2)收货结算方式:公司送达的货物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
移至客户,公司按照双方确定的价格以及客户签收的发货单或入库单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客户收到公司发票后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及付款方式付款。
公司的国外客户分为主机厂客户和非主机厂客户。非主机厂客户主要为美国萨克迪,包括通过威海萨伯向美国萨克迪销售。公司对美国萨克迪销售的铸铝转向节、铸铝支架等产品为毛坯件,由其进行机加工后最终销售给通用汽车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等国外主机厂客户。
公司对国外客户销售方式主要以 FCA(货交承运人)方式发货。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在产品完成报关(即销售出库并报关离港、获取提单)后确认收入,客户收到货物后在信用期限内付款。
②售后服务市场
在售后服务市场方面,公司主要是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向主机厂商或其指定的经销商提供售后维修产品。另外,公司根据《售后市场销售管理办法》来开发和管理部分经销商,每年与其签署年度协议,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和交付,收款方式严格执行“款到发货”原则。
(3)销售定价方式
公司根据《产品报价管理办法》,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规范管理。该办法明确产品的定价流程、审批权限及考核责任。销售部和市场部不定期收集同行市场产品价格信息,采购部收集零配件价格信息,一并提交公司为定价决策提供参考。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四)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
产品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盘式制动器
产能(万套) 350.00 235.00 165.40
产量(万套) 209.59 214.49 150.70
产能利用率(%) 59.88 91.27 91.11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铸铝转向节
产能(万件) 540.00 347.50 102.50
产量(万件) 462.25 335.85 88.44
产能利用率(%) 85.60 96.65 86.28
真空助力器
产能(万只) 75.00 60.00 45.00
产量(万只) 14.20 15.17 20.05
产能利用率(%) 18.93 25.28 44.55
电控
制动产品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产能(万套) 40.00 27.00 15.00
产量(万套) 28.77 10.16 1.09
产能利用率(%) 71.93 37.63 7.27
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产能(万套) 30.00 30.00 30.00
产量(万套) 11.63 0.73 1.68
产能利用率(%) 38.77 2.43 5.60
注:计算公司各类产品当年度(或期间)的产能时,新投入运营的生产线或生产设备的产能按其理论年产能乘以其实际投产月份计算,当月投产的生产线或设备的产能从当月开始计算;如 4 月投产的生产线,则其当年产能为其理论年产能的 3/4(12个月中的 9个月)。
(2)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盘式制动器
产量(万套) 209.59 214.49 150.70
销量(万套) 193.13 196.97 145.34
产销率(%) 92.15 91.83 96.44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铸铝转向节
产量(万件) 462.25 335.85 88.44
销量(万件) 444.37 332.80 88.41
产销率(%) 96.13 99.09 99.97
真空助力器产量(万只) 14.20 15.17 20.0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产品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销量(万只) 13.08 12.27 19.69
产销率(%) 92.11 80.88 98.21
电控
制动产品
电子驻车
制动系统
产量(万套) 28.77 10.16 1.09
销量(万套) 26.73 10.04 1.08
产销率(%) 92.91 98.82 99.10
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产量(万套) 11.63 0.73 1.68
销量(万套) 10.61 0.47 0.86
产销率(%) 91.23 64.16 51.19
公司主要产品均是以销定产,报告期内产销率整体上保持较高水平。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价格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化趋势如下表:
产品
平均价格同比变化趋势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盘式制动器(元/套)-5.94%-5.56%-4.50%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元/千克)注-9.50% 2.90% 2.64%
其中:铸铝转向节(元/千克)-2.07% 3.14% 6.07%
真空助力器(元/只)-10.76%-6.97%-4.70%
电控制动产品(元/套)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8.73%-12.42%--
制动防抱死系统
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36.02% 36.33% 5.01%
注:公司的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包括铸铝转向节、铸铝支架及铸铝控制臂等,不同产品价格差异较大,为准确反映其价格变化趋势,采用以重量统计的价格。
公司以整车厂配套市场为主,各类产品实现量产后,在配套新车型和改款车型上市初期售价相对较高,之后一般会随着配套车型降价而应主机厂客户要求降价一定比例。同时,公司盘式制动器等各类产品均为非标产品,对不同客户、不同车型配套产品价格不同,因而各类产品平均价格的波动也受产品结构(即为客户配套的车型销量结构)变动的影响。
(1)盘式制动器
2015 年度,公司盘式制动器实现量产的部分车型的配套产品因型号相对较小而价格相对较低,同时公司部分客户对以前年度上市车型配套产品进行降价,从而公司盘式制动器平均销售价格下降 4.50%;2016年度,公司部分客户对以前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年度上市车型配套的产品进行降价,同时公司该年度实现量产的新车型配套产品价格相对更低,从而公司盘式制动器平均销售价格下降 5.56%;2017年,公司盘
式制动器平均销售价格下降 5.94%,主要因部分客户对以前年度上市车型配套产
品进行降价。
(2)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包括铸铝转向节、铸铝支架、铸铝控制臂等,主要为铸铝转向节。公司销售的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分为毛坯件和成品件,其中毛坯件的价格明显低于成品件。因此,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的平均价格受毛坯件和成品件在销售收入中占比变化的影响。
2015年度,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平均价格上升 2.64%(其中主要产品铸铝
转向节平均价格上升 6.07%),主要因 2014年度为公司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
零部件的市场开拓阶段,产销规模较低且免费样件较多,从而平均价格较低。2016年度,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呈上升趋势,从而折算为人民币的价格提高,同时公司对美国萨克迪等国外客户的销量及销售收入占比提高;因此,公司 2016年度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平均价格进一步提高 2.90%(其中主要产品铸铝转向节平均价
格提高 3.14%)。
2017年,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平均价格下降 9.50%(其中主要产品铸铝转
向节平均价格下降 2.07%),主要因公司对价格相对较低的毛坯件的销售收入及
占比提高。
(3)真空助力器
报告期内,公司真空助力器平均价格下降,主要因主机厂客户对公司部分以前年度上市车型配套产品进行降价。
(4)电控制动产品
①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2016 年度,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价格下降,主要因当年量产并实现一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定销售规模的配套车型为吉利汽车的轿车车型新帝豪,相比公司 2015 年度实现量产的配套车型(主要为北汽银翔的 SUV 车型幻速 S6),其机械部分零配件型号相对较小,销售价格略低。
2017 年,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对配套销售价格相对更低的新帝豪等轿车车型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提高,同时部分客户对以前年度上市车型配套产品降价,使得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平均价格下降 18.73%。
②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2015 年度,公司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平均价格提高,原因是单价更高的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销量增长;2016 年度,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销量占比进一步提高,带动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平均价格进一步提高;2017 年度,公司新量产车型带动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和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产销规模大幅提升,但配套产品价格相对更低,从而使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平均价格下降 36.02%。
3、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1)奇瑞汽车
①基本情况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年,是我国知名的自主品牌汽车企业之一,以芜湖的汽车工程研究和研发总院为核心,以北京、上海以及海外研究分院为支撑,形成了从整车、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开发到试制、试验较为完整的产品研发体系,在国内建成了芜湖、大连和鄂尔多斯三大乘用车生产基地,具备年产 90 万辆整车、90 万台套发动机及 80 万台变速箱的生产能力。奇瑞汽车主要车型包括艾瑞泽系列、瑞虎系列、风云系列、QQ系列、东方之子、旗云等。(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奇瑞汽车网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
②供应商管理体制
A、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为奇瑞汽车生产重要零部件的供应商必须按照 ISO/TS16949 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第三方认证证书。
奇瑞汽车根据产品开发、零部件布点、现有供应商结构及拟增供应商的优势等因素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审核,主要针对现场质量保证能力,设计、技术工艺保证能力、生产能力、资金能力进行评估。奇瑞汽车和供应商之间的产品开发工作应按照同步工程进行。奇瑞汽车将根据供应商的级别情况每隔一定期间对供应商进行体系审核。
B、供货
奇瑞汽车通过供应链管理系统(SCM),每月向供应商下达订单和交货计划,订单明确货物名称、价格、预测数量、交货地点等信息,交货计划明确供应商履行批量采购订单的时间及交货数量。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交货计划和订单交付货物。
C、付款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奇瑞汽车验收并使用,双方确认实际使用数量后,以合同结算价格为依据开具增值税发票,奇瑞汽车收到发票后以双方签署的价格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D、售后备件
供应商应向奇瑞汽车出售必要的维修和替换件。奇瑞汽车某车型停止批量生产后 10年内,供应商应继续向奇瑞汽车提供用于该车型售后服务的零部件。
③业务开发过程
公司 2004年 8月通过奇瑞汽车供应商审核,2004年 9月参与奇瑞汽车项目投标,2004年 11月获得奇瑞汽车第一个项目的定点通知(产品为前后制动器、配套车型为风云)。此后公司陆续为奇瑞汽车多款车型配套盘式制动器及真空助力器产品。
公司向奇瑞汽车主要配套盘式制动器、真空助力器及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配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套车型主要包括瑞虎系列、艾瑞泽系列等。报告期内,奇瑞汽车自主品牌汽车销量及公司主要配套车型销量如下表:
年份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自主品牌汽车销量(万辆) 47.63 49.14 43.20
其中:瑞虎系列(万辆) 17.28 20.77 18.83
艾瑞泽系列(万辆) 13.84 14.87 4.28
风云 2 2.38 4.22 6.37
E5 0.39 1.43 1.02
资料来源:Wind,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搜狐汽车网:http://auto.sohu.com/
(2)长安汽车
①基本情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主要的汽车集团—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制造和销售汽车(含轿车)、制造汽车发动机系列产品,主要产品包括 CS系列 SUV,睿骋系列、逸动系列、悦翔系列轿车,欧诺、欧力威、长安之星系列等商用车以及欧尚等MPV。2015年及 2016年,长安汽车分别销售汽车 278万辆和 306万辆,分别同比增长 9.14%和 10.07%。
自主品牌方面,长安汽车 2016 年乘用车业务销量达到 121.96 万辆,同比增长
14.96%,位居中国自主品牌第一。(资料来源:长安汽车公开披露公告)
②供应商管理体制
A、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长安汽车采用协同集中采购模式,供应商须通过第三方的 TS16949 质量体系认证。长安汽车与供应商一般每年洽商并签订供货合同,供需双方供货价格是以签订正式的年度采购合同的方式确定。
B、供货
长安汽车通过“供应商平台”网络或类似网络向供应商发出滚动或周滚动计划,包括生产品种和需求数量,供应商据此做好相应的生产、供应准备。供应商应提供与长安汽车要求相一致的安全库存。供应商须按照长安汽车发出的计划所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确定的时间、交货品种、数量交货至长安汽车生产现场或指定的地点。长安汽车收到供应商的货物后,进行抽查检验。如供应商交与长安汽车的货物未用于装配,长安汽车可以退货并不支付退货标的相对应的货款。
C、付款
供应商交货后,未在装配、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长安汽车接受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供应商按照双方签署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订单》中约定的价格及实际装配数量开具增值税发票。长安汽车受理供应商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并挂账后在双方价格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开始按比例滚动用票据结算。
D、售后备件
供应商必须向长安汽车保证售后服务所需的维修零部件的供应。当长安汽车某一车型停产后,供应商应保证该车型停产后 10年能够提供备件。除非征得长安汽车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将维修零部件提供给长安汽车以外的其他第三方。
③业务开发过程
2010年 3月,公司主动开拓,与长安汽车技术研发部门开始接触,2010年8 月通过长安汽车的供应商审核,2011 年 8 月参与长安汽车项目投标,2011 年10月获得长安汽车第一个项目的定点通知(产品为盘式制动器、配套车型为CS75车型),2014年 4月实现 CS75车型的量产、2014年 12月实现悦翔 V7车型的量产。
公司向长安汽车配套盘式制动器,配套车型为 CS75及悦翔 V7。报告期内,长安汽车自主品牌汽车销量及公司主要配套车型销量如下表:
年份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自主品牌狭义乘用车销量(万辆) 147.03 121.96 100.70
其中:CS75(万辆) 23.99 20.94 18.66
悦翔系列(万辆)-- 10.84 12.37
资料来源:长安汽车公告的产销快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
(3)上汽通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①基本情况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立于 1997年 5月 16日,拥有浦东金桥、烟台东岳、沈阳北盛和武汉分公司四大生产基地、8个整车生产厂、4 个动力总成厂,是中国汽车工业的重要领军企业之一。上汽通用拥有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三大品牌,二十多个系列的产品阵容,覆盖了从高端豪华车到经济型轿车各梯度市场,以及MPV、SUV、混合动力和电动车等细分市场。(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汽通用网站)
②供应商管理体制
A、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所有向上汽通用直接提供生产材料、生产或售后服务件的供应商必须通过权威机构认可的 ISO/TS16949、ISO14001、OHSAS18001标准的认证,并且取得相
应证书。
上汽通用供应商包括外协加工商和外协零件供应商,外协加工商承担上汽通用外协总成零件委外加工业务,外协零件供应商与上汽通用签订供货合同并根据上汽通用要求向外协加工商提供外协零件。
B、供货
由上汽通用授权的外协加工商直接向外协零件供应商拉动外协零件。外协加工商与外协零件供应商根据上汽通用在网上公布的整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及备货。外协加工商针对外协零件的拉动须制定拉动计划,计划内容包含拉动频次、窗口时间,拉动数量等信息,且该拉动计划经上汽通用审核通过后由上汽通用、外协加工商、外协零件供应商三方签字确认。
外协加工商与外协零件供应商根据双方协定的供货单交接外协零件。外协加工商应在完成零件验收后由其负责人在供货单上签字对所接收的零件表示确认;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的收发单据即作为生效单证。外协零件的灭失、损毁的风险自外协零件供应商交付给外协加工商后转移给外协加工商。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C、付款
上汽通用根据从外协加工商处接收的外协总成零件的数量以及物料清单定义的外协总成零件与国产外协零件的数量对应关系计算出外协零件的数量。上汽通用在收到供应商的开具的发票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款,方式为电汇、支票或其他方式。
D、售后备件
供应商应向上汽通用出售必要的货物以确保上汽通用能够实现其现有车型(当前及停产后 15年内)售后服务和更换零件需求。
③业务开发过程
2010年,通用汽车公司推出全球平台 D2xx项目,公司参与竞标后卡钳连接支架。2011年 3月,公司在竞标中胜出后,与上汽通用签订 D2xx项目的技术开发协议,开始 D2xx项目的产品开发。2014年 4月,上汽通用 D2xx项目(后卡钳连接支架)项目量产,由威海伯特利生产。之后,上汽通用的 D2ux项目(后铸铝转向节、后支架,配套车型为别克昂科威)、E2xx项目(前后铸铝转向节、后支架,配套车型为别克君越、雪佛兰迈锐宝)以及 Omega 项目(前后铸铝转向节,配套车型为凯迪拉克 CT6)分别于 2014年 10月、2016年 1月以及 2016年 2月实现量产。
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伯特利向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东岳、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配套车型包括别克昂科威、别克君越以及雪佛兰迈锐宝等。
报告期内,上汽通用汽车销量及公司主要配套车型销量如下表:
年份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汽车销量(万辆) 200.02 187.63 175.20
其中:昂科威(万辆) 23.62 27.54 16.29
君越(万辆) 9.96 8.09 8.50
迈锐宝(万辆) 12.42 8.52 8.02
资料来源:上汽集团产销快报,Wind,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4)北京汽车
①基本情况
北京汽车成立于 2010年 9月,是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乘用车整车资源聚合和业务发展的平台,2014年 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北京汽车乘用车品牌组合高度多元化,覆盖了合资豪华、合资中高端、自主品牌中高端和自主品牌经济型乘用车不同的细分市场,形成包括 20余款车型、从 A0到 C级、涵盖交叉型乘用车、轿车、SUV及越野车等所有主流车型的全方位产品格局。(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汽车网站)
②供应商管理体制
A、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北京汽车建立合格供应商确认和管理体系,并要求所有采购必须从合格供应商购买。合格供应商的甄选一般会考虑供应商的研发能力、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认证体系、产能、售后服务、采购、仓储、物流管理能力以及成本控制能力。合格供应商必须持有必要的质量控制证书,例如 ISO9000、ISO/TS16949、QS9000
和 VDA6.1。
北京汽车每年将对供应商产能和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表现突出的供应商未来将有更大可能与北京汽车合作新产品。另一方面,北京汽车会停止与表现不佳的供应商于未来合作新产品。
B、供货
北京汽车每月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采购订单是供应商安排生产和交货、北京汽车收货和验货的依据。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订单中有关交货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及交货数量的规定。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的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的地点后,经北京汽车验收合格后,货物所有权从供应商转移给北京汽车。
C、付款
北京汽车通常与供应商订立一年期价格协议,规定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价格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付款条款。供应商原则上每月开具一次发票,发票数量以北京汽车验收入库数量为准,发票价格、付款方式以及付款时间以双方签署的价格协议为准。
D、售后备件
供应商给北京汽车的维修备件必须执行与现行生产货物或服务相同的质量标准和价格,须保证北京汽车整车停产后至少 10年或最终用户车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备件需求。除非征得北京汽车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向北京汽车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北京汽车产品的售后服务备件。
③业务开发过程
公司自 2009年开始和北京汽车接触,前期参与北京汽车制动相关产品的竞标,与北京汽车研究院、质量以及采购等部门建立先期业务关系。2011 年公司在北京汽车上述三个部门对公司进行的现场审核中获得通过。公司于 2014年 12月 15日获得北京汽车第一个前后盘式制动器总成业务的定点通知,于 2016年 4月实现第一个前后盘式制动器项目(车型为绅宝 X35)的量产。
公司向北京汽车主要配套盘式制动器和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配套车型主要为绅宝 X35、绅宝 D50(2017 年 11 月上市)。报告期内,北京汽车自主品牌汽车
销量及公司主要配套车型销量如下表:
年份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自主品牌汽车销量(万辆) 23.60 45.71 33.71
其中:绅宝 X35(万辆) 3.98 7.42 --
资料来源:北京汽车网站销售数据、搜狐汽车网:http://auto.sohu.com/
(5)美国萨克迪
①基本情况
美国萨克迪(Sakthi Automotive Group USA,Inc)成立于 2010年 10月 20日,位于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占地 20英亩,从事设计、加工和装配业务,主要生产和销售转向节、控制臂、卡钳支架等汽车制动产品,客户包括通用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等,主要配套车型有 Chevrolet Camaro(雪佛兰科迈罗)、Chevrolet
Colorado(雪佛兰科罗拉多)、Chevrolet Mabilu(雪佛兰迈锐宝)、Chevrolet Captiva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雪佛兰科帕奇)、Buick Lacrosse(别克君越)、Buick Envision(别克愿景)、Cadillac CT6(凯迪拉克 CT6)、Cadillac Escalade(凯迪拉克凯雷德)、Ford Fusion(福特福睿)、Ford Lincoln(福特林肯)、Ford Mustang(福特野马)等。
②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2010年 10月 20日,美国萨克迪成立时法定股本(Authorized Shares)为 1,000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东为 Lalit Kumar(莱里特.库马尔)和 Tushar Nagindas
Patel(图沙尔.那格那达斯.帕特里)。
2013年 6月 6日,美国萨克迪向 ABT Limited(萨克迪集团)发行 800股,股东变更为 ABT Limited 、Lalit Kumar及 Tushar Nagindas Patel。ABT Limited前身为 The Anamallais Bus Transport Limited,该公司 1931年 10月注册成立于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1996年 3月更名为 ABT Limited。
2015年 7月 1日,美国萨克迪回购 Tushar Nagindas Patel持有的股份,股东变更为 ABT Limited 、Lalit Kuma。
2016 年 10 月 1 日,ABT Limited 将其持有的美国萨克迪股份转让给 ABT
Investments (India) Private Limited,股东变更为 ABT Investments (India) Private
Limited、Lalit Kumar。ABT Investments (India) Private Limited于 2002年 3月注册成立于印度南部的泰米尔纳德邦。
2017年 5月 15日,ABT Investments (India) Private Limited及 Lalit Kumar分别将其持有的美国萨克迪的股份全部转让给 Sakthi Global Auto Holdings
Limited。本次转让后,Sakthi Global Auto Holdings Limited成为美国萨克迪唯一股东。Sakthi Global Auto Holdings Limited 2017年 4月 10日注册成立于英国。
③公司与美国萨克迪的合作历程
A、公司竞标通用汽车公司全球平台 D2xx项目
2010年,通用汽车公司有意培养其长期供应商萨克迪集团(ABT Limited)进入铸铝转向节业务领域。由于该业务属于全球业务且中国市场将占据重要地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位,萨克迪集团需要在华寻找业务伙伴。经通用汽车人员介绍,萨克迪集团董事长Manickasundara Nachimuthu Mahalingam先生到访伯特利,并与伯特利达成在华设立合资企业的意向。同年,通用汽车公司推出全球平台 D2xx项目,公司参与竞标后卡钳连接支架。2011 年 3 月,公司在竞标中胜出后,与上汽通用签订D2xx项目的技术开发协议,开始 D2xx项目的产品开发。
B、设立合资企业威海伯特利、威海萨伯
萨克迪集团拥有通用汽车公司的业务资源和产品开发经验,而公司考虑到汽车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及开拓合资品牌主机厂客户的需求,希望能够发展铸铝汽车零部件相关业务。为发挥公司的生产制造优势和萨克迪集团的设计开发及业务资源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公司与萨克迪集团计划设立合资公司,从事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制造和销售相关业务。因双方均希望能够对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实现控制,合资谈判曾一度停滞,后经充分协商,决定同时设立两家合资公司,其中一家以生产业务为主,另一家以销售业务为主,双方各自控股两家合资公司中的一家。
2012年 12月,伯特利与萨克迪集团控制的 SAKTHI AUTO 毛里求斯有限公司(Sakthi Auto Mauritius Limited)共同出资设立威海伯特利及威海萨伯。从事生产业务的威海伯特利由公司控股 51%、SAKTHI AUTO 毛里求斯有限公司持股 49%,从事销售业务的威海萨伯由 SAKTHI AUTO 毛里求斯有限公司控股51%、公司持股 49%。
2017年 2月,SAKTHI AUTO 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威海伯特利 49%股权及威海萨伯 51%股权转转让给了美国萨克迪,美国萨克迪成为威海伯特利和威海萨伯的股东。
C、威海伯特利、威海萨伯业务发展
a、威海伯特利
2014年 4月,上汽通用 D2xx项目(后卡钳连接支架)项目量产,为了支持合资公司初期业务,伯特利将该产品交由威海伯特利生产。之后,威海伯特利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上汽通用供货的 D2ux项目(后铸铝转向节、后支架,配套车型为别克昂科威)、E2xx 项目(前后铸铝转向节、后支架,配套车型为别克君越、雪佛兰迈锐宝)以及 Omega 项目(前后铸铝转向节,配套车型为凯迪拉克 CT6)分别于 2014年 10月、2016年 1月以及 2016年 2月实现量产,由威海伯特利生产和直接销售。除上汽通用之外,威海伯特利于 2016年 5月开始为奇瑞汽车 T15项目供货(后铸铝转向节,配套车型为瑞虎 7)。
威海伯特利对美国萨克迪配套的铸铝转向节毛坯于 2015年 5月开始陆续实现量产。威海伯特利对美国萨克迪销售的主要产品最终配套客户及车型如下表:
项目序号产品量产时间配套主机厂客户配套车型
1 前转向节毛坯 2015年 5月
通用汽车公司
雪佛兰科罗拉多
2 后转向节毛坯 2015年 10月雪佛兰迈锐宝 XL
3 后转向节毛坯 2015年 10月雪佛兰科迈罗
4 后悬架支架毛坯 2015年 10月雪佛兰迈锐宝 XL
5 前转向节毛坯 2015年 10月凯迪拉克 CT6
6 后转向节毛坯 2015年 10月凯迪拉克 CT6
7 后转向节毛坯 2016年 3月福特汽车公司福特福睿
除美国萨克迪之外,威海伯特利于 2014 年 4 月开始量产的通用汽车公司D2xx 项目,陆续出口波兰通用、英国通用、墨西哥通用、韩国通用等主机厂客户。
b、威海萨伯
威海萨伯 2012年 12月成立至 2016年底,未开展实际业务。2017年以来,威海伯特利开始通过威海萨伯向美国萨克迪出口销售。
④威海伯特利和威海萨伯、美国萨克迪的业务模式
按照公司与萨克迪集团的合资设想,威海萨伯为威海伯特利生产的产品而开展销售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在 2017年启动威海萨伯作为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业务,在业务初期将美国萨克迪向威海伯特利的采购业务逐步向威海萨伯过渡。
因此,威海伯特利自 2017年开始,通过威海萨伯向美国萨克迪销售产品。上汽通用、韩国通用等主机厂客户的订单仍由威海伯特利直接销售。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A、威海伯特利直接向美国萨克迪出口销售
威海伯特利与美国萨克迪签署价格协议,根据美国萨克迪下达的采购订单,组织安排生产。产品完工后,由威海伯特利负责出口报关,并向美国萨克迪开具销售发票。美国萨克迪收到货物及发票后,按照约定的信用期向威海伯特利支付货款。
B、威海伯特利通过威海萨伯向美国萨克迪出口销售
威海伯特利与威海萨伯签署价格协议,根据来自美国萨克迪的采购订单组织安排生产。产品完工后,由威海萨伯负责出口报关,威海伯特利向威海萨伯开具销售发票,威海萨伯向美国萨克迪开具销售发票。美国萨克迪收到货物及发票后,按照约定的信用期向威海萨伯支付货款。威海萨伯收到美国萨克迪的货款后,向威海伯特利支付货款。
⑤威海伯特利向美国萨克迪销售情况
美国萨克迪作为威海伯特利的重要客户,在 2015-2017年度从威海伯特利采购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3年合计
铸铝件毛坯采购额(万美元) 3,973.64 2,620.79 711.50 --
①威海伯特利铸铝件毛坯销售数量(万件) 339.07 267.02 65.12 671.21
②美国萨克迪铸铝件毛坯采购数量(万件) 322.59 283.85 68.45 674.89
美国萨克迪采购量占威海伯特利销售量
的比例(②/①)
95.14% 106.30% 105.11% 100.55%
③美国萨克迪铸铝件成品销售数量(万件) 323.77 246.09 43.72 613.58
铸铝件销售收入(万美元) 7,181.25 4,457.80 1,701.48 --
美国萨克迪销售量占美国萨克迪采购量的比例(③/②)
100.37% 86.70% 63.87% 90.92%
注:为避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此处采用数量占比的统计;“威海伯特利铸铝件毛坯销售数量”以威海伯特利完成产品出口报关时点统计;“美国萨克迪铸铝件毛坯采购数量”以美国萨克迪收到威海伯特利提供的产品提单和发票时点统计;“美国萨克迪铸铝件成品销售数量”以美国萨克迪产品销售出库时点统计。
2015-2017年度,美国萨克迪部分财务数据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末 2016年度/末 2015年度/末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应收账款(美元) 20,375,814 13,897,391 9,038,863
营业收入(美元) 115,440,354 79,463,241 43,340,315
期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17.65% 17.49% 20.86%
存货(美元) 11,519,101 7,830,267 4,904,817
营业成本(美元) 100,161,398 64,017,302 33,686,625
期末存货余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11.50% 12.23% 14.56%
注:2017年度/末数据未经审计
最近三年,威海伯特利向美国萨克迪的销售数量与美国萨克迪的采购数量基本一致,美国萨克迪机加工后销售的铸铝件成品数量占采购的铸铝件毛坯数量的比例达到 90.92%。此外,美国萨克迪 2015-2017 年度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
入及存货余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综上,威海伯特利向美国萨克迪销售的产品实现了最终生产及销售。
美国萨克迪的主要客户为通用汽车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2015-2017年度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45%和 36%、61%和 29%、51.47%和 26.70%。
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永彬、董事潘禾佳及其关系亲密的家庭成员均未在美国萨克迪直接或间接享有权益或担任职务。
(6)吉利汽车
①基本情况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是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38,6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及其发动机的制造和销售,在浙江台州和宁波、湖南湘潭、山东济南、四川成都等地建有汽车整车和动力总成制造基地,现有 10多款整车产品及 1.0L-3.5L 全系列发动机及相匹配的手动/自动变速器,涵盖
SUV、轿车、新能源汽车等不同类型,包括帝豪系列、豪情系列等车型。(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②供应商管理体制
A、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供应商应按照汽车行业的要求建立 ISO/TS16949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不断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改进。吉利汽车在零部件采购方面采取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目前采购由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集中管理,统一直接向供应商采购。
B、供货
吉利汽车一般在上一个月月底前,以电子邮箱、传真或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Geely SRM 系统)作为特定通知平台,向供应商下达下一个月的《月供货计划通知单》,明确交货时间、交货数量、交货地点等,以保证按时供货。
供应商的产品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吉利汽车进行初步验收后出具产品初步验收凭证。在实际使用(交付安装或其他用途领用)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供应商。吉利汽车每月向供应商开具结算单,确认供应商送达的货物中该月度内实际使用的数量,该结算单是双方结算款项的唯一有效凭证。
C、付款
供应商的产品价格以双方商定的《价格协议》或《价格调整协议》予以确定并据此进行结算。供应商凭吉利汽车每月开具的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入帐后按照双方价格协议确定的期限及付款方式支付货款,一般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D、售后备件
供应商向吉利汽车出售必要的售后和替换件;在吉利汽车结束采购后的 10
年内,供应商应向吉利汽车出售能满足其对原件售后和替换件的要求的货物。
③业务开发过程
公司自 2012年开始与吉利汽车接触,先后做过多次技术交流和业务拜访,逐渐被吉利汽车研发部门、质量部门及采购部门接受。2014年 12月,公司顺利通过吉利汽车潜在供应商审核,并于 2015年 1月获得吉利汽车第一个前后制动器(含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总成业务的定点通知。2015年 12月,公司对吉利汽车实现第一个项目(帝豪 EV前后制动器总成)的批量生产;2016年 8-9月,公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司分别实现对帝豪混动及新帝豪车型的前盘式制动器总成、后制动器总成产品的批量生产。
公司向吉利汽车配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盘式制动器,主要配套车型为新帝豪。报告期内,吉利汽车自主品牌销量及公司主要配套车型销量如下表:
年份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自主品牌汽车销量(万辆) 124.71 76.59 51.01
其中:新帝豪(万辆) 26.44 21.32 1.92
帝豪 EV(万辆) 1.31 1.71 --
资料来源: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0175.HK)公告;Wind,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
(7)北汽银翔
①基本情况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 1月 21日,注册资本为 35,744万元,是由重庆银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建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北汽银翔主要产品包括MPV、SUV等多用途乘用车系列,微型客车、微型货车等交叉型乘用车系列,轻卡、轻客等商用车系列,CNG、厢式货车、冷藏车等改装车系列及其以上车型衍生的新能源车型系列。(资料来源: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②供应商管理体制
A、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供应商须先通过北汽银翔的货源考察,才有资格参与北汽银翔项目的开发生产。供应商的质量体系必须通过权威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认证,包括但不限于ISO9000、ISO/TS16949、QS9000 和 VDA6.1,并且须遵守北汽银翔《质量保证
协议》的要求。
B、供货
北汽银翔每月下旬通过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SRM)以采购订单方式发布采购订单。采购订单是供应商安排生产和交货、北汽银翔收货和验货的依据,供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应商须严格执行采购订单中有关交货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数量的规定。
北汽银翔对供应商所交的货物在工厂或指定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仓库检验。供应商的货物自验收合格后交由北汽银翔保管,直至装车耗用或对外销售后所有权从供应商转移至北汽银翔。供应商应保证提供北汽银翔要求的安全库存量。
C、付款
零部件和材料价格,由北汽银翔和供应商在《零部件及材料价格协议》中详细约定。
北汽银翔每月将供应商实际耗用数量、金额和开票金额(扣除双方约定的折扣额后的金额)发布在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上,供应商进行核对及确认。每月耗用确认后,供应商须根据确认的开票金额足额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北汽银翔收到发票后按照双方签署的价格协议中约定的期限及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D、售后备件
供应商须向北汽银翔提供售后服务所需的维修备件,执行与现行生产货物或服务相同的质量标准和价格,须保证北汽银翔整车停产后连续 10年的维修备件正常供应;除非征得北汽银翔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向北汽银翔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北汽银翔产品的售后服务备件。
③业务开发过程
2012年 7月,公司主动开拓市场,与北汽银翔采购部门开始接触,2012年10月通过北汽银翔的供应商审核,2013年 2月参与北汽银翔项目投标,2013年5月获得北汽银翔第一个项目的定点通知(产品为盘式制动器和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配套车型为 S6),2015年 8月实现量产,之后陆续于 2015年 3月实现幻速S2车型和幻速 S3车型的量产、2016年 1月实现幻速 H3F车型的量产。
公司向北汽银翔主要配套盘式制动器、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以及电子稳定控制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系统,配套车型主要为幻速系列等。报告期内,北汽银翔汽车销量及公司主要配套车型销量如下表:
年份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汽车销量(万辆) 21.74 26.85 22.33
其中:幻速 S2(万辆) 1.31 0.41 1.67
幻速 S3(万辆) 6.37 9.84 16.44
幻速 S5(万辆) 2.74 -
幻速 S6(万辆) 2.32 4.53 0.59
资料来源:Wind,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搜狐汽车网:http://auto.sohu.com/
(8)重庆力帆
①基本情况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是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业务板块的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售后等,在重庆拥有两大生产基地,年设计产能超 30万辆,产品覆盖轿车(力帆 820)、SUV(力帆 X50、力帆
X60、力帆迈威)、MPV(力帆乐途)三大品类。(资料来源:力帆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②供应商管理体制
A、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重庆力帆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供方选择评价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于新的零部件和材料的开发在已有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中选择。已有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均需取得 ISO/TS16949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等。
B、供货
重庆力帆每月下发次月订单,供应商按照次月订单所载内容交付至指定地点,重庆力帆验收合格后入库。
C、付款
重庆力帆通过《供应链系统》或其他方式告知供应商挂账信息,双方核对无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误后,供应商应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庆力帆在收到发票月份起一定期限后结算付款,具体期限按照双方签署的《零部件价格协议》执行。
D、售后备件
供应商须向重庆力帆提供售后服务所需的维修备件;供应商必须保证重庆力帆生产的某款车型停产后 10年按照重庆力帆的要去提供停产车型所需的维修备件;未经重庆力帆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提供给重庆力帆的售后备件提供给第三方。
③业务开发过程
2009 年 1 月,公司通过上门拜访与重庆力帆采购部门开始接触,2009 年 3月通过重庆力帆的供应商审核,2009 年 4 月参与重庆力帆项目投标,2009 年 6月获得重庆力帆第一个项目的定点通知(产品为前后制动器、配套车型为 X60),2011年 4月 X60车型实现量产,之后陆续实现 X50、530等车型的量产。
公司向重庆力帆主要配套盘式制动器及真空助力器,配套车型主要包括X50、X60、530 等。报告期内,重庆力帆汽车销量及公司主要配套车型销量如
下表:
年份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汽车销量(万辆) 13.28 13.42 13.33
其中:X50、X60(万辆) 1.87 3.20 7.28
530(万辆)-- 0.13 0.54
资料来源: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销快报,Wind,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
4、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表: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7年度
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 1 58,625.82 24.23%
长安汽车及其关联方 2 49,351.29 20.40%
吉利汽车及其关联方 3 29,573.05 12.22%
美国萨克迪及其关联方 4 24,948.50 10.31%
上汽通用及其关联方 5 23,934.71 9.8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年度客户名称销售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186,433.36 77.06%
2016年度
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 72,247.09 32.66%
长安汽车及其关联方 53,720.24 24.28%
上汽通用及其关联方 20,649.70 9.33%
北汽银翔及其他 6 17,424.77 7.88%
美国萨克迪 17,103.23 7.73%
合计 181,145.03 81.88%
2015年度
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 55,447.56 37.70%
长安汽车及其关联方 53,321.51 36.25%
北汽银翔及其他 13,531.19 9.20%
上汽通用及其关联方 9,197.12 6.25%
重庆力帆 5,705.48 3.88%
合计 137,202.86 93.28%
注:1、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包括奇瑞汽车以及与其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奇瑞河南公司、芜湖
达奥、凯翼汽车及奇瑞新能源;
2、长安汽车及其关联方包括长安汽车及其 2家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和重庆长安汽车客户服务有限
公司;
3、吉利汽车及其关联方包括吉利汽车及其子公司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浙江远景汽配有
限公司和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4、美国萨克迪及其关联方包括美国萨克迪及其控股子公司威海萨伯;
5、上汽通用及其关联方包括上汽通用、上汽通用的 2家合营企业上汽通用东岳和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
车有限公司、以及上汽通用关联方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公司向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银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及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
司销售的产品最终销售给北汽银翔,故北汽银翔及其他包括北汽银翔和上述 3家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28%、
81.88%及 77.06%,客户集中度呈下降趋势。公司的主要客户多系国内知名的整
车厂商,是公司经过多年积累,以高质量的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通过市场化竞争、优胜劣汰而争取来的,这些客户的产品需求量较大且经营较为稳定,与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此外,公司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不断下降,前五大客户各自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也更加分散,公司的客户结构更趋合理。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在公司前五名客户中,公司股东奇瑞科技持有芜湖达奥 100%的股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直接拥有权益。
(五)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在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方面均具备自主正向开发能力,可根据客户整车需求设计出相应的制动系统,具有与客户同步开发、同步设计的能力。公司产品采用与主机厂客户同步研发的模式,相应各二级供应商须根据公司总成产品研发进展情况同步研发各零配件。
为充分发挥公司自主正向能力优势,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公司在总成产品生产中将更多资源投入技术密集程度及附加值更高的总成设计、机加、软件烧录、总成装配、检测等环节,各零配件通过外协采购。
公司外协采购零配件分类如下表:
外协采购类型主要原材料明细公司与外协供应商分工特点
外协采购毛坯
制动盘毛坯、轮毂毛坯、转向节毛坯、卡钳钳体毛坯、卡钳支架毛坯等白盒子件
公司提供设计图纸及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交由二级供应商生产,其中毛坯件由公司进一步进行机加工。
外协采购成品
制动盘、轮毂、转向节、壳体、制动主缸缸体、连接杆、储液罐、阀体等
轮毂轴承单元、轮毂轴承、制动片
灰盒子件
公司确定技术和性能指标、以及与公司总成产品的接口尺寸,交由二级供应商设计和生产相应的配套产品,均为非标产品
贴片电阻、电容、芯片、电机、电机轴承
黑盒子件
由公司根据总成产品设计需求采购相应的标准件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轮毂轴承单元 31,435.37 19.04% 32,052.79 21.89% 24,915.04 22.51%
制动盘 20,958.63 12.70% 19,329.50 13.20% 16,468.79 14.88%
转向节 12,382.05 7.50% 12,801.35 8.74% 12,447.84 11.25%
制动片 9,295.37 5.63% 9,653.29 6.59% 7,016.51 6.3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轮毂轴承 6,028.32 3.65% 6,346.55 4.33% 5,068.19 4.58%
卡钳钳体毛坯 9,854.01 5.97% 8,387.31 5.73% 6,590.50 5.96%
卡钳支架毛坯 4,913.03 2.98% 4,467.67 3.05% 4,414.69 3.99%
轮毂 3,408.83 2.06% 3,076.64 2.10% 2,148.10 1.94%
铝锭 25,104.26 15.21% 17,909.14 12.23% 4,406.40 3.98%
其他 41,706.95 25.26% 32,382.67 22.12% 27,188.34 24.57%
合计 165,086.82 100.00% 146,406.92 100.00% 110,664.40 100.00%
上表中,“其他”项目的明细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活塞 2,624.24 1.59% 2,586.39 1.77% 2,209.84 2.00%
D2XX铸铁件毛坯 1,840.64 1.11% 1,488.31 1.02% 631.88 0.57%
集成电路 2,172.85 0.93% 619.68 0.42% 257.97 0.23%
电机 1,765.77 0.82% 556.05 0.38% 106.60 0.10%
后羊角球销 1,756.11 1.06% 1,736.85 1.19% 1,993.08 1.80%
制动底板总成 1,530.04 1.07% 2,140.23 1.46% 2,073.69 1.87%
制动蹄总成 1,348.43 0.83% 1,741.25 1.19% 1,115.98 1.01%
制动盘挡泥板 1,374.31 0.85% 1,411.21 0.96% 1,453.29 1.31%
导向销 1,410.67 0.62% 1,189.60 0.81% 896.91 0.81%
减震器安装支架总成 1,025.82 0.58% 875.67 0.60% 1,100.55 0.99%
弹簧片 949.46 0.37% 836.21 0.57% 727.54 0.66%
制动钳固定螺栓 605.29 0.20% 675.69 0.46% 496.49 0.45%
手制动钢丝绳总成 333.68 0.23% 397.09 0.27% 629.53 0.57%
制动主缸缸体 387.60 1.32% 380.29 0.26% 638.77 0.58%
其他项注 22,582.04 13.68% 15,748.15 10.76% 12,856.22 11.62%
合计 41,706.95 25.26% 32,382.67 22.12% 27,188.34 24.57%
注:本表格中其他项原材料包括:
①真空助力器总成除制动主缸缸体外的原材料:壳体、贯穿杆、连接杆、储液罐等;
②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电子部分及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倾角传感器、贴片电阻、印制线路板、电子控制单元壳体、调节阀总成、电机轴承、电容、阀体等;
③盘式制动器、真空助力器、电控制动部件等产品的各种零件,如螺栓、螺钉、螺套、防尘罩、衬套、密封圈、堵头、垫片等。
公司主要原材料(零配件)中,盘式制动器的轮毂轴承单元、制动盘、转向节等采购金额及占比较高;随着威海伯特利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业务规模的发展,铝锭的采购金额及占比不断提高。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原材料分铝锭及外协采购占公司采购金额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外协采购成品 114,611.74 69.43% 101,474.42 69.31% 84,633.74 76.48%
外协采购毛坯 25,370.82 15.37% 27,023.35 18.46% 21,624.26 19.54%
铝锭 25,104.26 15.21% 17,909.14 12.23% 4,406.40 3.95%
合计 165,086.82 100.00% 146,406.92 100.00% 110,664.4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委托加工费及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外协厂商外协工序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安徽华星消防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镀锌、喷塑 506.23 615.72 158.67
芜湖金凯电镀有限公司镀锌、喷塑 369.57 293.18 265.88
芜湖皖恒电镀中心有限公司镀锌、喷塑 228.47 225.26 131.43
安徽省振华科技工业有限公司电泳 48.83 115.38 121.08
昆山三民涂赖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热处理 39.96 59.04 45.99
襄阳市东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印制线路板贴片 293.82 69.75 --
合计 1,486.88 1,378.33 723.05
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0.82% 0.85% 0.64%
(2)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动力主要包括电力、天然气和水。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生产需要的电力和水均由当地电力部门和水务企业保障,威海伯特利生产所需的天然气由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乳山分公司提供,供应及时、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和水采购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电力
数量(万度) 2,916.65 2,439.77 1,472.71
金额(万元) 2,105.01 1,805.18 1,107.59
天然气
数量(万立方米) 351.43 252.20 91.58
金额(万元) 1,194.10 889.64 398.93

数量(万吨) 18.98 16.41 14.06
金额(万元) 74.29 49.41 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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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如下表:
项目
平均价格(不含税)变动趋势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轮毂轴承单元(元/套)-0.51%-2.49%-6.28%
轮毂轴承(元/套)-12.44%-10.23%-15.34%
制动片(元/套)-0.76% 1.57% 11.03%
卡钳钳体毛坯(元/套)-6.01%-6.74% 10.63%
卡钳支架毛坯(元/套) 1.80%-8.55% 8.06%
制动盘(元/套) 0.16%-5.16%-4.52%
转向节(元/套) 1.23%-11.46%-5.92%
轮毂(元/套) 0.89%-9.76%-5.84%
铝锭(元/千克) 20.07%-0.25%-18.69%
能源动力
电力(元/度)-2.46%-1.33%-7.54%
天然气(元/立方米)-2.92%-19.02% 1.30%
水(元/吨) 30.03% 19.45% 2.71%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相应开发更多的各类零配件供应商,在充分保障公司所需零配件供货的同时,提高了公司在采购中的议价能力。同时,对已经建立稳定合伙关系的各家供应商,公司综合考虑其上游钢铁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趋势,以及配套车型的主机厂对公司的价格调整情况,每年对采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以降低零配件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主机厂采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部分主机厂客户针对个别车型,为公司配套的盘式制动器指定轮毂轴承单元、轮毂轴承、制动片等零配件的供应商,部分主机厂客户还与指定供应商协商确定轮毂轴承单元开发及量产第一年的采购价格,但之后每年的采购价格均由公司与指定供应商协商确定,主机厂客户不再参与,因而公司在采购这些原材料时仍具有议价能力,采购价格公允。公司铝锭的采购价格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议价空间较小,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应的能源动力采购主要集中在芜湖、威海乳山市及唐山滦南县三个地区,其中使用天然气的仅有威海伯特利。因此,公司平均电价和水价的变化受各地区业务规模变化引起的采购量占比的变化、以及当地电价和水价变化的影响,公司天然气平均采购价格的变化则受当地价格政策调整的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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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 155,774.51 85.72% 134,832.33 82.77% 98,736.06 88.56%
制造费用 14,742.52 8.11% 16,885.93 10.37% 7,157.57 6.42%
直接人工 8,683.58 4.78% 8,983.53 5.51% 4,397.33 3.94%
燃料和动力 2,515.72 1.38% 2,207.05 1.35% 1,205.70 1.08%
合计 181,716.33 100.00% 162,908.84 100.00% 111,496.66 100.00%
4、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
年度供应商名称购买材料种类
采购金额
(万元)
占采购总
额的比例
2017年度
山东创新金属铝锭 25,104.26 16.40%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动盘 13,764.40 8.34%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轮毂轴承、轮毂轴承单元 9,246.80 5.60%
湖北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轮毂轴承、轮毂轴承单元 8,742.85 5.30%
恩斯克投资有限公司轮毂轴承单元 7,124.76 4.32%
合计 63,983.07 38.76%
2016年度
山东创新金属铝锭 17,909.14 12.36%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轮毂轴承、轮毂轴承单元 11,143.61 7.6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动盘 8,449.33 5.83%
恩斯克投资有限公司轮毂轴承单元 7,234.61 4.99%
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
钳体毛坯、支架毛坯、转向节等
6,709.50 4.63%
合计 51,446.19 35.50%
2015年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动盘 9,914.76 8.96%
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
钳体毛坯、支架毛坯、转向节等
7,752.60 7.01%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轮毂轴承、轮毂轴承单元 7,245.56 6.55%
恩梯恩 LYC(洛阳)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轮毂轴承单元 6,728.49 6.08%
恩斯克投资有限公司轮毂轴承单元 6,644.02 6.00%
合计 38,285.43 34.60%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商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直接占有权益。
五、发行人安全、环保情况
(一)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成立由总经理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司已取得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机械)》(证书编号:皖 AQBJXII201705),有效期至 2020年 1月。公司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面满足 BS OHSAS18001:2007 标准的要求,已取得认证证书(编号:01 113 1430845)。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方面规定,未发生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11 月 28 日,第三方物流公司一名员工在遂宁伯特利厂区装载货物时,被遂宁伯特利员工驾驶作业车辆意外撞击而死亡。事故发生后,遂宁伯特利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并已妥善安排和完成与亡者亲属的赔偿和补助事项。2017年 12月 15日,遂宁市安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上述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非责任事故,不属于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政处罚;遂宁伯特利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其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遂宁伯特利上述安全事故为一般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遂宁伯特利未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上述事项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公司环境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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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制订了公司运营环境保护体系文件并严格执行,努力减轻公司的经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的环保系统和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公司及各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1)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相应处理措施如下:
①废水
公司经营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冲洗废水以及少量的废切削液和荧光渗透检测检验产生的废水。冲洗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公司本部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经由自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排放;威海伯特利荧光渗透检测产生的废水经由自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在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 1B标准后排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迪亚拉和唐山伯特利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厕所粪便废水等,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噪声
公司经营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有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设备。公司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区域的绿化工作、将设备合理放置以远离办公区域。通过上述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的要求。此外,公司向生产工人发放耳塞等保护装备。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③固废
公司经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屑等废弃原材料、废木箱等包装废料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以及用于盛放切削液的废油桶、实验室化学试剂容器等危险固废,具体情况如下表:
固废污染物名称污染工序处理措施
废金属屑机加工收集后外售
废木箱采购收集后外售
生活垃圾办公、生活环卫清运
废油桶、化学试剂容器等
铸造、机加工、荧光渗透检测
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公司的固废对环境无重大影响。
④粉尘
威海伯特利在模具打磨环节产生粉尘。在购买设备时,威海伯特利已选购附带除尘装置的设备,并为生产工人发放防尘口罩。
⑤废气
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来自威海伯特利铸造生产线和荧光渗透检测。铸造生产线使用的铝熔炉和热处理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外排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 2标准要求,由 15米高排气筒排放。荧光渗透检测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收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
(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公司本部及伯特利电子
报告期各期,位于芜湖的公司本部及伯特利电子产生的废切削液分别为 12吨、19吨及 50吨,上述废切削液均通过自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除废切削液外,公司本部及伯特利电子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废金属屑和废木箱等均为达标处理,无相应的排放量统计。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②威海伯特利
威海伯特利粉尘排放控制指标为不超过 8 mg/m3,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的粉尘排放指标分别为 0.4 mg/m3、0.4 mg/m3及 0.92 mg/m3。机加工工序产生
的废切削液均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报告期各期的废切削液分别为 0 吨、0.2 吨及 1.0 吨。威海伯特利的废金属屑和废木箱回收后外售,生活
污水、荧光渗透检测产生的废水均在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相应排放量统计。
③唐山伯特利、迪亚拉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废金属屑、废木箱、废切削液,生活污水为达标排放,废金属屑和废木箱全部回收后外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少量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遂宁伯特利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均为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成都伯特利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未产生污染物。
④鄂尔多斯分公司、重庆分公司、大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杭州湾新区分公司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均为达标排放。
(3)环保投入及与生产经营所产生污染的匹配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别于 2015年、2017年购入两批环保设施,金额分别为 26.45 万元、33.29 万元。公司最近三年在环保方面发生的费用支出
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环保人员工资 23.75 9.23 7.64
水处理费 8.79 9.86 5.65
绿化费 26.26 10.95 10.25
服务费 14.74 12.33 8.76
环保设备维修费 1.10 2.00 -
垃圾处理费 10.02 7.11 6.85
费用支出合计 84.65 51.48 39.15
环保设施投入 33.29 - 26.45
环保投入合计 114.22 51.48 65.6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费用支出逐年增加,与公司生产规模变动趋势一致,与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增加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在环保经营方面的投入将相应增加。
(4)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公司处理废水、废液的环保设施均采用成熟的处理技术,并建立了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公司本部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如下表:
类型环保设施处理污染物实际运行状况
废水污水处理系统废切削液运行良好
威海伯特利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如下表:
类型环保设施处理污染物实际运行状况
废水废水处理设备荧光渗透检测生产废水运行良好
此外,公司本部及伯特利电子、威海伯特利、唐山伯特利、迪亚拉、遂宁伯特利、鄂尔多斯分公司、重庆分公司、大连分公司、以及杭州湾新区分公司均建有化粪池用于处理生活污水,并设置减震装置或绿化带隔离等措施用于减少噪声污染,相关设施运行良好。
2、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1)募投项目环保措施及相应环保设施未来投资计划
公司重视本次募投项目的环保工作,制定了充分的项目实施环保计划,编制了环保设施的投资预算。本次募投项目环保设施总投资 182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投资计划如下表:
项目名称环保设施投入内容投资额(万元)
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
化粪池、废水预处理设施、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减震隔声设施;烟尘收集器+车间通风管道+15m排气筒+活性炭吸附。
48.00
年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
化粪池、废水预处理设施、车间通风换气、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减震隔声设施。
46.00
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10万套液压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46.00
年产 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 42.0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建设项目
合计 182.00
①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
名称环保设施名称
环保投资(万元)
备注
废水
化粪池 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废水预处理设施 30
废气
烟尘收集器+车间通风管道+15m排气筒+活性炭吸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要求
固废
一般固废堆场 1
暂存固废
危险固废暂存场所 2
噪声减振、隔声设施 2 达标排放
合计 48 --
②年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
名称环保设施名称
环保投资(万元)
备注
废水
化粪池 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废水预处理设施 30
废气车间通风换气 5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要求
固废
一般固废堆场 1
暂存固废
危险固废暂存场所 5
噪声减振、隔声设施 2 达标排放
合计 46 --
③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10万套液压 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名称环保设施名称
环保投资(万元)
备注
废水
化粪池 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废水预处理设施 30
废气车间通风换气 10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要求
固废一般固废堆场 1 暂存固废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噪声减振、隔声设施 2 达标排放
合计 46 --
④年产 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名称环保设施名称
环保投资(万元)
备注
废水
化粪池 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废水预处理设施 30
废气车间通风换气 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要求
固废
一般固废堆场 1
暂存固废
危险固废暂存场所 3
噪声减振、隔声设施 2 达标排放
合计 42 -
(2)募投项目的环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均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号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
环内审〔2016〕354号
2 年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环内审〔2016〕353号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10万套液压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环内审〔2016〕351号
4 年产 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内审〔2016〕352号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环保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与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相匹配,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良好。
六、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口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3,551.23 2,880.65 10,670.57 78.74%
机器设备 50,236.97 12,013.18 38,223.79 76.09%
运输工具 645.03 314.77 330.26 51.20%
电子设备及其他 2,567.58 1,588.02 979.56 38.15%
合计 67,000.80 16,796.63 50,204.17 74.93%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口径)固定资产的综合成新率为 74.93%。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表:
编号
房产权证号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用途
是否抵押
产权
所有人皖(2016)芜湖市不动
产权第 0071029号
开发区泰山路
0等 3套
5,560.25 工业无
伯特利
6,415.08 工业无
20,335.24 工业无
皖 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 0195888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路 A区 A区 1#厂房
9,602.15 工业无
皖 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 0195880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路 A区废品库
830.01 仓储无
皖 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 0195896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路 A区 A区办公楼
1,729.65 办公无
皖 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 0195893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路 A区 1#倒班宿舍
5,715.60
住宅(工业配套)
无皖 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 0195895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路 A区 2#倒班宿舍
5,715.60
住宅(工业配套)
无皖 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 0195884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路 A区 3#倒班宿舍等 2套
1,009.68 工业无
3,129.95
住宅(工业配套)
无皖 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 0195885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路 A区 4#倒班宿舍等 2套
3,903.54
住宅(工业配套)

640.90
公共车库
无滦南房权证倴私字第016257-1号
滦南县倴城镇西环路经济技术开发区
3,777.92
门卫、办公楼

唐山
伯特利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编号
房产权证号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用途
是否抵押
产权
所有人滦南房权证倴私字第016257-2号
滦南县倴城镇西环路经济技术开发区
6,050.06
锅炉房、车间
无房地权证繁昌房字第007901号
繁昌县繁阳镇戴店工业园 2,103.84 工业无迪亚拉
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1号
乳山市经济开发区
开拓三路 2-2
10,006.32 车间是
威海
伯特利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3号
乳山市经济开发区
开拓三路 2-4
1,980.68 办公是
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2号
乳山市经济开发区
开拓三路 2-3
10,006.32 车间是
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0号
乳山市经济开发区
开拓三路 2-1
5,022.56
研发中心

威海伯特利将其拥有的 4处房产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抵押,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伯特利租赁房产情况如下表:
序号
承租方出租方用途房产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价格租赁期
是否已办理租赁备案
1 伯特利
重庆华夏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或库房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翔宇路36号华夏实业有限公司二期厂房2号楼第1层
3,053
每月每平方米20元,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单价上涨5%
2014.06.13

2019.06.12
是鄂尔多斯分公司
鄂尔多斯市奇瑞投资有限公司
厂房
鄂尔多斯市奇瑞零部件工业园区3#厂房
1,935 每月每平方米9.2元
2018.01.01

2018.12.31

3 伯特利
宁波爱握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厂房
浙江省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389号
2,043.13 每月每平方米12元
2017.05.01

2020.04.30

4 伯特利
上海铭靖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4层406室
317.68
第一年每天每平方米
2.5元;以后每年在上
年基础上递增5%
2017.06.16

2020.06.15

公司上述租赁房屋的实际用途与法定用途相符,其中出租方鄂尔多斯市奇瑞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奇瑞零部件工业园区 3#厂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正在办理中,其余出租方均拥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书。公司与上述房屋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均约定了租赁期到期后公司拥有优先续租权的相应条款。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除鄂尔多斯市奇瑞投资有限公司与奇瑞科技为受同一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之外,其他出租方与公司及公司主要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公司与出租方的租赁价格为双方根据同地段房屋租赁市场价格、承租期限、房屋用途等综合因素,经协商一致达成,租赁价格公允。
3、主要生产设备
(1)伯特利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伯特利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净值(万元)平均成新率
1 友佳加工中心 82台 3,309.48 2,430.80 73.45%
2 立式加工中心 136台 4,831.87 4,163.22 86.16%
3 斗山原装卧式加工中心 1台 182.39 144.85 79.42%
4 卧式双主轴 5轴加工中心 2台 1,079.74 1,079.74 100.00%
5 立式双主轴 5轴加工中心 3台 1,461.75 1,461.75 100.00%
6 机加转向节线-加工中心 9台 378.60 165.71 43.77%
7 机加样件线-加工中心 5台 161.97 36.49 22.53%
9 机加卡莱线 7条 224.49 117.86 52.50%
10 立式机加中心 3台 106.90 89.97 84.16%
11 铣床 5台 113.76 91.24 80.20%
12 卧式铣床 10台 205.13 195.39 95.25%
13 JPSK1510组合铣床 4台 82.05 77.50 94.46%
14 数控组合铣床 15台 339.74 259.59 76.41%
16 数控铣床 7台 145.73 115.19 79.04%
17 圆弧铣床 10台 213.68 193.38 90.50%
18 车铣中心 1台 48.72 39.08 80.20%
19 数控机床、车床 14台 342.56 283.52 82.76%
20 机加线(A-I线) 9条 2,094.25 324.99 15.52%
21 机加卡莱线-- 231.75 121.38 52.38%
22 双缸卡钳线 1条 55.62 39.77 71.50%
23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生产线 1条 102.99 82.61 80.21%
24 卡钳线(B-E线) 4条 287.25 64.73 22.53%
25 双缸卡钳线 1条 55.62 39.77 71.50%
26 组装 3Y线(B-D线) 3条 161.54 33.10 20.49%
27 自动 3Y线 1条 147.86 123.28 83.37%
28 3Y制动器装配线 9条 130.77 123.52 94.4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净值(万元)平均成新率
29 自制卡钳线(十到十四线) 5条 486.13 374.53 77.04%
30 安川机器人 4台 59.83 53.20 88.92%
31 执行机构装配机器人 9台 153.85 153.85 100.00%
32 执行机构装配 1#、2#机器人 3台 54.70 54.27 99.21%
33 惯性试验台 1台 107.69 86.37 80.21%
34 拖滞力矩试验台 2台 21.21 3.28 15.48%
35 综合性能测试工作台 1台 23.86 10.64 44.58%
36 综合性能测试专机 1台 24.62 21.11 85.75%
(2)伯特利电子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伯特利电子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净值(万元)平均成新率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总装生产线
1条 149.57 48.92 32.71%
2 机械设备生产设备 1台 123.93 40.54 32.71%
制动防抱死系统生产线测试设备
1台 92.02 29.23 31.92%
4 激光焊接机 1台 61.84 17.78 28.76%
5 制动防抱死系统电机模具 1套 38.20 0.70 1.82%
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综合性能试验台
1台 32.48 0.08 0.24%
7 振动磨擦焊接机 1台 28.21 9.45 33.50%
8 全自动超声波清洗机 1台 20.51 6.71 32.70%
9 三坐标测量机 1台 25.56 8.16 31.91%
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控制单元电磁阀装配线
1条 196.58 177.91 90.50%
(3)唐山伯特利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唐山伯特利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净值(万元)平均成新率
1 小巨人加工中心 3台 242.63 42.97 17.71%
2 友佳设备 18台 784.92 564.54 71.92%
3 杭州友佳加工中心 2台 148.45 12.15 8.18%
立式加工中心(鸿庆精机)
12台 380.31 94.30 24.79%
5 立式加工中心 15台 614.43 515.54 83.91%
6 安阳欣宇设备 2台 66.83 15.02 22.4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净值(万元)平均成新率
7 数控机床 3台 45.70 9.18 20.09%
8 数控车床 3台 66.87 48.18 72.06%
9 立式数控车床 4台 102.22 79.76 78.03%
10 3Y线 5条 204.47 160.19 78.34%
(4)迪亚拉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迪亚拉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净值(万元)平均成新率
1 数控车床 20台 222.72 86.17 38.69%
2 立式数控车床 6台 154.02 134.04 87.03%
3 全自动平衡机 2台 47.01 38.53 81.95%
4 西格马车床 6台 115.38 87.98 76.25%
5 立式加工中心 8台 180.90 125.36 69.30%
6 动平衡 1台 30.56 22.23 72.74%
7 立式数控机床 1台 27.26 19.84 72.76%
8 DTV检测台 1台 26.81 19.51 72.76%
(5)威海伯特利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威海伯特利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净值(万元)平均成新率
1 智能化铝合金集中熔解炉 3台 243.38 188.10 77.29%
2 铸造机 18台 8,187.64 6,785.11 82.87%
3 卧式加工中心 30台 4,484.61 4,026.91 89.79%
4 立式加工中心 50台 2,398.70 1,865.89 77.79%
5 切边机 18台 203.76 184.89 90.74%
6 高速立式带锯床 7台 119.15 104.59 87.78%
锟底式铝合金固溶,时效生产线
2条 437.60 327.74 74.90%
8 荧光渗透静电喷涂检测线 2条 88.03 68.52 77.84%
9 X光机平板接收器 1台 83.77 73.12 87.29%
10 X光机 9台 2,267.86 1,897.65 83.68%
(6)遂宁伯特利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遂宁伯特利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净值(万元)平均成新率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1 3Y生产线 4条 156.47 156.47 100.00%
2 装配线 2条 61.18 61.18 100.00%
(7)重庆分公司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重庆分公司主要的生产设备已转移至遂宁伯特利。
(8)鄂尔多斯分公司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鄂尔多斯分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1 3Y生产线 1条 72.65 41.59 57.25%
(9)大连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大连分公司已注销,设备已转移至唐山伯特利。
(10)杭州湾新区分公司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杭州湾新区分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1 3Y制动器装配线 1 130.77 126.63 96.83%
(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及软件,具体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原始金额累计摊销期末金额
土地使用权 4,697.25 701.87 3,995.39
非专利技术 462.76 401.05 61.71
软件 489.20 153.94 335.26
合计 5,649.21 1,256.85 4,392.36
1、土地使用权
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编号证号座落
面积
(平方米)
用途终止日期
是否设
置抵押
使用权拥有人皖(2016)芜湖市不动产权
第 0071029号
开发区泰山路
0等 3套
30,666.66 工业 2054.10.31 否
伯特利芜(审)国用(2015)
第 061号
开发区凤鸣湖路东侧 45,880.52 工业 2060.11.01 否
芜开(工)国用 2011第 016号
开发区华山路北侧 20,786.78 工业 2060.11.01 否
伯特利
电子冀倴国用(2011)第
110407号
滦南县西环路
经济技术开发区
17,772.08 工业 2056.11.19 否
唐山
伯特利冀倴国用(2011)第
110408号
滦南县西环路
经济技术开发区
35,831.22 工业 2056.11.19 否
6 繁国用 2010第 171号
繁昌县繁阳镇戴店工业园
30,186.40 工业 2057.01.30 否迪亚拉
7 乳国用(2014)第 0020号
乳山世纪大道西、
开拓三路北
23,567.00 工业 2064.02.18 是
威海
伯特利
威海伯特利将其位于乳山世纪大道西、开拓三路北的土地使用权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抵押,用于申请银行借款。
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其取得方式、取得程序、土地用途等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商标权
(1)伯特利
伯特利拥有的商标如下表:
序号
商标图样注册号
类别
商品服务列表有效期限
取得
方式
1 6741552 7
风力发电设备、风力机和其配件机器、引擎或发动机用控制装置、电磁阀、液压阀、汽车油泵、汽车水泵、车辆轴承、机器飞轮、机器传动装置
2010.04.07

2020.04.06
原始
取得
2 6823806 12
火车车轮毂、汽车、陆地车辆刹车、陆地车辆制动片、电动车辆、陆地车辆用离合器、车辆减震器、陆地车辆传动轴、气囊(机动车安全装置)、车轮毂
2010.04.14

2020.04.13
原始
取得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
商标图样注册号
类别
商品服务列表有效期限
取得
方式6823805 7 车辆轴承
2010.07.21

2020.07.20
原始
取得6741553 12
火车车轮毂、汽车、陆地车辆刹车、陆地车辆制动片、车辆减震器、陆地车辆传动轴、气囊(机动车安全装置)电动车辆、陆地车辆用离合器
2011.04.07

2021.04.06
原始
取得18745198 12
火车车轮毂;电动运载工具;汽车;
大客车;汽车制动片;汽车车轮毂;
运载工具用液压回路;运载工具用刹车运;载工具用刹车垫;运载工具用刹车盘;
2017.02.07

2027.02.06
原始
取得
6 19057021 12
火车车轮毂;电动运载工具;汽车;
大客车;汽车制动片;汽车车轮毂;
运载工具用液压回路;运载工具用刹车;运载工具用刹车垫;运载工具用刹车盘
2017.03.07

2027.03.06
原始
取得
7 18740331 12
火车车轮毂;电动运载工具;汽车;
大客车;汽车制动片;汽车车轮毂;
运载工具用液压回路;运载工具用刹车;运载工具用刹车垫;运载工具用刹车盘
2017.02.07

2027.02.06
原始
取得
(2)伯特利电子
伯特利电子拥有的商标如下表:
序号商标图样注册号
类别
商品服务列表有效期限
取得
方式
1 8221184 12
车辆底盘、车辆减震器、车辆刹车垫、车辆刹车闸瓦、陆地车辆用离合器、陆地车辆变速箱、陆地车辆刹车、陆地车辆制动片、陆地车辆引擎、车辆用液压系统
2011.04.28

2021.04.27
原始
取得8775479 12
车辆底盘、车辆减震器、车辆刹车垫、车辆刹车闸瓦、气囊(机动车安全装置)、陆地车辆变速箱、陆地车辆刹车、陆地车辆引擎、陆地车辆用离合器、车辆用液压系统
2011.11.07

2021.11.06
原始
取得
3 8775499 12 车辆底盘、车辆减震器、车辆刹车垫、车 2011.11.07 原始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商标图样注册号
类别
商品服务列表有效期限
取得
方式
辆刹车闸瓦、气囊(机动车安全装置)、陆地车辆变速箱、陆地车辆刹车、陆地车辆引擎、陆地车辆用离合器、车辆用液压系统

2021.11.06
取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许可其他第三方使用公司商标,或由其他第三方许可公司使用其商标的情形。
3、专利权
截至目前,公司在国内累计获得 11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39项,实用新型 68项,外观设计 8项。此外,公司的“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辅助起步方法”先后在美国、日本和韩国取得发明专利。
(1)伯特利
伯特利获得的国内专利情况如下表: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一种应用于汽车制动系统中带驻车制动的制动钳
ZL 2008 2 0217088.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08.12.17至 2018.12.16
一种用于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在环仿真测试系统
ZL 2010 1 0132475.8 发明原始取得 2010.03.22至 2030.03.21
一种应用于机动车制动系统的真空助力器
ZL 2010 2 0202701.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0.05.21至 2020.05.20
一种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ZL 2010 2 0500338.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0.08.13至 2020.08.12
一种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辅助起步方法
ZL 2010 1 0258952.5 发明原始取得 2010.08.13至 2030.08.12
一种具有 AUTOHOLD功能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制动方法
ZL 2010 1 0265765.X 发明原始取得 2010.08.26至 2030.08.25
7 前转向节(6) ZL 2010 3 0504037.0 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010.09.06至 2020.09.05
一种应用于机动车制动系统的电子驻车执行器
ZL 2010 1 0551103.9 发明原始取得 2010.11.19至 2030.11.18
一种用于车辆驻车制动系统的电子驻车执行器
ZL 2010 1 0551079.9 发明原始取得 2010.11.19至 2030.11.18
一种用于机动车制动系统的电子驻车促动器
ZL 2011 2 0430.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1.01.04至 2021.01.03
一种应用于机动车的车际网络管理系统
ZL 2011 1 0274.7 发明原始取得 2011.01.04至 2031.01.03
12 一种车辆用机械式真空助力器 ZL 2011 1 0065856.3 发明原始取得 2011.03.18至 2031.03.17
一种基于车际网络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ZL 2011 2 0076157.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1.03.22至 2021.03.21
14 一种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摩擦片磨 ZL 2011 1 0085895.X 发明原始取得 2011.04.07至 2031.04.0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
损的检测方法一种应用于机动车电子机械制动器系统中检测与控制车辆状态的方法
ZL 2011 1 0085876.7 发明原始取得 2011.04.07至 2031.04.06
一种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器选换档执行机构总成
ZL 2011 1 0233163.0 发明原始取得 2011.08.15至 2031.08.14
17 一种 AMT选换档执行机构 ZL 2011 1 0233183.8 发明原始取得 2011.08.15至 2031.08.14
一种应用于气压盘式制动器间隙自调兼过载保护的机构
ZL 2012 2 0255853.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2.06.01至 2022.05.31
一种应用于汽车制动系统中气压盘式制动器的压力臂组件
ZL 2012 2 0261341.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2.06.01至 2022.05.31
一种应用于自动变速器的驻车制动控制系统
ZL 2012 2 0497382.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2.09.26至 2022.09.25
一种应用于自动变速器的驻车制动控制系统及控制方法
ZL 2012 1 0367425.7 发明原始取得 2012.09.26至 2032.09.25
一种防抱死制动系统控制器下线检测装置
ZL 2012 2 0500682.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2.09.26至 2022.09.25
一种防抱死制动系统控制器下线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
ZL 2012 1 0364690.X 发明原始取得 2012.09.26至 2032.09.25
一种用于机动车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电子驻车促动器
ZL 2012 2 0500665.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2.09.26至 2022.09.25
一种用于机动车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电子驻车促动器
ZL 2012 1 0367421.9 发明原始取得 2012.09.26至 2032.09.25
26 制动钳体(6) ZL 2012 3 0511914.6 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012.10.25至 2022.10.24
27 制动钳体(7) ZL 2012 3 0512096.1 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012.10.25至 2022.10.24
28 汽车转向节(Ⅲ) ZL 2012 3 0519073.3 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012.10.29至 2022.10.28
29 汽车转向节(Ⅳ) ZL 2012 3 0518992.9 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012.10.29至 2022.10.28
30 一种车辆用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ZL 2012 2 0574339.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2.11.02至 2022.11.01
一种车辆用分段释放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ZL 2012 2 0574224.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2.11.02至 2022.11.01
一种车辆用分段释放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控制方法
ZL 2012 1 0433512.8 发明原始取得 2012.11.02至 2032.11.01
一种车辆用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控制方法
ZL2012 1 0433812.6 发明原始取得 2012.11.02至 2032.11.01
34 一种机械式真空助力器 ZL 2012 1 0494890.7 发明原始取得 2012.11.28至 2032.11.27
一种车辆用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制动卡钳总成
ZL 2012 1 0499079.8 发明原始取得 2012.11.29至 2032.11.28
一种机动车用离合器磨损自动补偿装置
ZL 2012 1 0591050.2 发明原始取得 2012.12.29至 2032.12.28
37 一种车辆安全保护系统 ZL 2013 1 0461225.2 发明原始取得 2013.09. 29至 2033.09.28
基于气压防抱死制动系统的电子稳定性控制装置
ZL 2013 2 0892502.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3.12.31至 2023.12.30
用于车辆制动系统的电子驻车执行机构
ZL 2013 2 0891676.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3.12.31至 2023.12.30
一种车辆制动系统电子驻车执行器
ZL 2013 1 0753620.8 发明原始取得 2013.12.31至 2033.12.30
基于气压防抱死制动系统的电子稳定性控制装置及方法
ZL 2013 1 0753645.8 发明原始取得 2013.12.31至 2033.12.30
42 一种具有驻车功能的卡钳 ZL 2014 2 0104625.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4.03.08至 2024.03.07
43 一种具有驻车制动功能的卡钳 ZL 2014 1 0084167.0 发明原始取得 2014.03.08至 2034.03.07
44 一种用于机动车制动系统的电子 ZL 2013 1 0136139.4 发明原始取得 2013.04.18至 2033.04.1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
驻车促动器
45 车辆电子驻车制动执行机构 ZL2014 2 0725600.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4.11.27至 2024.11.26
一种噪音降低的电子驻车执行机构
ZL 2014 1 0709939.5 发明原始取得 2014.11.27至 2034.11.26
47 一种 ABS系统 ZL 2014 2 0852434.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4.12.29至 2024.12.28
48 一种防抱死系统 ZL 2014 2 0849734.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4.12.29至 2024.12.28
49 车辆刹车片主动回位机构 ZL 2014 2 0867083.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4.12.31至 2024.12.30
50 一种基于 ESC的汽车制动系统 ZL 2014 2 0867175.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4.12.31至 2024.12.30
51 电动汽车回馈制动系统 ZL 2014 2 0867197.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4.12.31至 2024.12.30
52 车辆刹车片减震机构 ZL 2014 2 0867067.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4.12.31至 2024.12.30
电动汽车回馈制动系统及其回馈制动方法
ZL 2014 1 0850653.9 发明原始取得 2014.12.31至 2034.12.30
一种基于 ESC的汽车制动系统及其试验测试方法
ZL 2014 1 0850628.0 发明原始取得 2014.12.31至 2034.12.30
一种降低车辆制动距离的卡钳结构
ZL 2014 1 0850488.7 发明原始取得 2014.12.31至 2034.12.30
56 车辆驻车拉臂 ZL2015 3 0073027.9 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015.03.25至 2025.03.24
57 车辆驻车制动钳 ZL 2015 3 0072953.4 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015.03.25至 2025.03.24
58 消除车辆转弯噪音的装置 ZL 2015 2 0539280.3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7.22至 2025.07.21
59 气压盘式制动器 ZL 2015 2 0540282.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7.22至 2025.07.21
60 一种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ZL 2015 2 0677874.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8.28至 2025.08.27
一种发动机启停系统的熄火防溜坡保护控制方法
ZL 2015 1 0547750.5 发明原始取得 2015.08.28至 2035.08.27
62 一种电控制动踏板感觉模拟装置 ZL 2015 2 0771707.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9.30至 2025.09.29
一种用于制动踏板的基于 ABS的能量回收控制装置
ZL 2015 2 0771674.1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9.30至 2025.09.29
64 制动器钳体 ZL 2016 3 0040041.3 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016.02.03至 2026.02.02
车轮轴承与制动盘组合件加工装置
ZL 2016 2 0435970.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6.05.12至 2026.05.11
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ZL 2016 2 0923083.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6.08.23至 2026.08.22
一种用于提升刹车钳活塞回位量的结构
ZL 2017 2 0521189.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11至 2027.05.10
(2)伯特利电子
伯特利电子获得的国内专利情况如下表: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
1 一种汽车防抱死制动系统电磁阀 ZL 2009 2 0143495.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09.03.25至 2019.03.24
2 一种马达联接结构 ZL 2009 2 0143608.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09.03.28至 2019.03.27
3 一种 ABS/ESC常开电磁阀结构 ZL 2009 2 0187500.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09.09.14至 2019.09.13
一种应用于机动车的惯量测量单元的控制方法
ZL 2010 1 0590815.1 发明原始取得 2010.12.16至 2030.12.15
5 一种电磁阀结构 ZL 2011 1 0044510.5 发明原始取得 2011.02.24至 2031.02.2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
6 一种电磁阀阀组件的装配方法 ZL 2011 1 0044527.0 发明原始取得 2011.02.24至 2031.02.23
一种传感器端子连接机构和与之相配合的 ECU壳体及其安装方法
ZL 2011 1 0044727.6 发明原始取得 2011.02.24至 2031.02.23
8 压力传感器 ZL 2013 2 0876970.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3.12.29至 2023.12.28
9 一种压力传感器 ZL 2013 1 0739328.0 发明原始取得 2013.12.29至 2033.12.28
一种应用于汽车电子控制单元的功能测试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ZL 2013 1 0739073.8 发明原始取得 2013.12.29至 2033.12.28
11 一种车辆数据采集仿真系统 ZL 2014 2 0247989.1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4.05.14至 2024.05.13
一种车辆数据采集仿真系统的仿真方法
ZL 2014 1 0205552.6 发明原始取得 2014.05.14至 2034.05.13
(3)唐山伯特利
唐山伯特利获得的国内专利情况如下表: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
1 一种应用于机动车的驻车制动系统 ZL 2010 1 0132471.X 发明受让取得 2010.03.22至 2030.03.21
一种应用于机动车制动系统的制动卡钳
ZL 2010 2 0260170.0 实用新型受让取得 2010.07.12至 2020.07.11
3 一种应用于机械加工工艺中的钻头 ZL 2012 2 0500967.2 实用新型受让取得 2012.09.27至 2022.09.26
一种应用于气压盘式制动器的间隙自动调整机构
ZL 2013 1 0136089.X 发明受让取得 2013.04.18至 2033.04.17
注:唐山伯特利拥有的上述 4项专利均受让自伯特利。
(4)威海伯特利
威海伯特利获得的国内专利情况如下表: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
1 一种应用于汽车底盘系统的转向节 ZL 2012 2 0212116.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2.05.11至 2022.05.10
2 四驱车后转向节 ZL 2015 2 0097639.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2.11至 2025.02.10
3 麦弗逊式悬挂系统用转向节 ZL 2015 2 0097419.3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2.11至 2025.02.10
4 汽车零部件压缩模具 ZL 2015 2 0097285.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2.11至 2025.02.10
5 一种后制动底板 ZL 2015 2 0097644.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2.11至 2025.02.10
6 一种汽车支架 ZL 2015 2 0098849.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2.12至 2025.02.11
7 一种 U形汽车支架 ZL 2015 2 0101548.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2.12至 2025.02.11
8 两驱车后转向节 ZL 2015 2 0101086.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2.12至 2025.02.11
9 汽车转向节结构 ZL 2015 2 0100996.3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2.12至 2025.02.10 双横臂式悬挂系统用转向节 ZL 2015 2 0102600.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2.13至 2025.02.12
11 一种汽车转向节结构及其加工工艺 ZL 2015 1 0286466.7 发明原始取得 2015.05.30至 2035.05.29
12 钻镗复合刀具 ZL 2015 2 0360678.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5.30至 2025.05.29
13 一种汽车转向节结构 ZL 2015 2 0360679.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5.30至 2025.05.29
14 一种汽车制动系统连接板检测装置 ZL 2015 2 0605999.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8.12至 2025.08.11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
15 一种 ABS安装支架检测装置 ZL 2015 2 0603967.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5.08.12至 2025.08.16 一种差压铸造模具的排气结构 ZL 2016 2 1449378.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6.12.28至 2026.12.27
17 一种铸铝转向节连续炉用料架 Z L2016 2 1449340.3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6.12.28至 2026.12.27
18 衬套及其对应的转向节结构 ZL 2017 2 0742172.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6.24至 2027.06.23
19 锪面倒角铣刀 ZL 2017 2 0577092.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23至 2027.05.20 扩孔锥度复合刀 ZL 2017 2 0577764.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23至 2027.05.2
一种简易的机械性能试棒及其浇铸模
ZL 2017 2 0536133.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16至 2027.05.15
一种差压铸造升液管的气密性检测辅助装置
ZL 2017 2 0540603.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16至 2027.05.15
一种 T6连续热处理炉淬火槽冷却液冷却净化装置
ZL 2017 2 0541225.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16至 2027.05.15
24 一种转向节球销的压装工装 ZL 2017 2 0527725.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12至 2027.05.11
一种转向节橡胶衬套压装工装的导向装置
ZL 2017 2 0527741.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12至 2027.05.11
26 一种特殊衬套的压装工装 ZL 2017 2 0528272.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12至 2027.05.11
一种用于特殊衬套压装工装的辅助校正机构
ZL 2017 2 0528738.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12至 2027.05.11
28 一种特殊衬套的压装主体结构 ZL 2017 2 0528739.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12至 2027.05.11
前转向节结构及用于该转向节位置度检测的综合检具
ZL 2017 2 0093919.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1.24至 2027.01.23
后转向节结构及用于该转向节位置度检测的综合检具
ZL 2017 2 0094290.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1.24至 2027.01.23
31 一种阶梯镗钻复合刀具 ZL 2017 2 0094291.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1.24至 2027.01.23
差压铸造模具的过滤网自动识别检测系统及差压铸造系统
ZL 2017 2 0548897.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17.05.17至 2027.05.16
(5)伯特利在国外获得的专利情况
伯特利在国外获得的专利情况如下表:
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有效期限国家取得方式
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辅助起步方法
发明 US8,948,965B2 2010.12.20 至 2030.12.20 美国
原始取得发明特许第 5793191号 2010.12.20 至 2030.12.20 日本
发明 10-1506552 2013.03.13 至 2030.12.20 韩国
(6)专利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许可其他第三方使用公司专利,或由其他第三方许可公司使用其专利的情形。
4、其他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
公司持有备案登记机关于 2016年 11月 21日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登记表》(编号:01441965),进出口企业代码:91340762794062H。
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关于 2015年 8月 11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3402230102),企业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日期为 2013年 7月 31日,有效期为长期。
威海伯特利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海关于 2015年 6月 16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3710937114),企业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日期为 2013年 7月 25日,有效期为长期。
七、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取得任何特许经营权。
八、发行人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一贯注重产品质量管理,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主要产品均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标准或用户的特定要求组织生产。公司设置质量保证部,负责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伯特利设置质量部负责其各种质量管理活动的组织与推动。
(一)质量控制体系认证
公司已经取得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动系统的设计与制造)、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动系统的设计与制造);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伯特利已经取得 ISO 14001:2004 + Cor.1:00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汽车底盘类铝制零部件铸造与加工、汽车制动系统零部件的制造)。
(二)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在生产工艺、新产品开发及质量检测方面除依照相关部门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同时遵循公司自行制定的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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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式制动器
公司盘式制动器产品遵循的具体标准如下表: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标准层级
1 GB 21670-2008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
国家标准
2 GB12676-2014 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 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4 GB/T 13594-2003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5 GB5763-2008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6 GB/T 17619-1998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7 QC/T564 乘用车制动器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
行业标准
8 QC/T237-1997 汽车驻车制动器性能台架试验方法
9 QC/T316-1999 汽车行车制动器疲劳强度台架试验方法
10 QC/T592-2013 液压制动钳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
11 SAEJ2521 盘式、鼓式制动器台架高频噪音调试方法(美国标准)
国外标准
12 SAEJ2522 制动器台架效能试(美国标准)
13 UN ECE R13-H 关于乘用车制动系统型式认证的统一规定(欧洲标准)
国外标准
14 FMVSS135 轻型汽车制动系统(北美标准)
15 BDS-11014-02-制动器技术要求
伯特利标准
16 BDS-11001-05 制动钳总成图纸技术要求
17 BDS-1-02 制动盘技术要求和尺寸公差规范
18 BES-11005-01 制动钳摩擦块性能要求
19 BTS-03-01 制动钳毛坯入厂验收规范
20 BTS-03-02 支架毛坯入厂验收规范
21 BTS-04-47 制动器惯性台架试验规范
22 BTS-04-19 摩擦材料物理性能试验标准
23 BES-04-03 钳体和支架铸造毛坯样件和生产控制要求
24 BES-02-01 制动钳和支架表面镀锌技术要求
25 BMS-02-01 矩形密封圈橡胶材料的性能要求
26 BMS-02-02 防尘罩橡胶材料的性能要求
27 BES-04-09 禁止及限制使用物质规范
28 BTS-04-13 制动钳总成基本性能试验标准
29 BTS-04-14 制动钳总成强度试验标准
30 BTS-04-15 制动钳总成耐久试验标准
31 BTS-04-20 轮缸总成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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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铸铝转向节
公司铸铝转向节产品遵循的标准具体如下表: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标准层级
1 GMW5M-AL-C-P-Si7Mg-T6 化学成份检测
客户标准
2 ASTM E155 X-RAY检测
3 GMW16704/5 机械性能、硬度检测
4 ASTM E1417 荧光试剂探伤
5 AFS Wall Char
金相组织 6 GMW16436
7 GMW16718
8 DRAWING 铸件尺寸
3、真空助力器
公司真空助力器产品遵循的标准具体如下表: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标准层级
1 QC/T 307-1999 真空助力器技术条件
行业标准
2 QC/T 311-2008 汽车液压制动主缸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
3 BTS-05-01 制动主缸技术标准
伯特利标准 4 BTS—05-02 真空助力器带制动主缸技术标准
5 BTS-05-03 制动液贮液罐技术标准
4、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遵循的具体标准如下表: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标准层级
1 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2 GB 21670-2008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 GB/T 18655-2010
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4 GB/T 17619-1998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5 Q/WBTL002-2010 汽车电子驻车控制系统控制器伯特利标准
5、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公司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遵循的具体标准如下表: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
标准层级
1 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 GB 21670-2008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
3 GB/T 18655-2010
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4 GB/T 17619-1998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5 GB/T 13594-2003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6 GB 12676-2014 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7 BTS-12-05 BTL-制动防抱死系统性能验收规范
伯特利标准
8 BTS-12-06 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验收规范(商用车)
9 0032500_SPC 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液压控制单元耐久测试规范
10 0032600_SPC 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机械与环境性能测试规范
12 0032700_SPC 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液压控制单元性能测试规范
13 BDS-00-03-V01 电控系统硬件设计规范
14 BDS-00-04-V01 电控系统软件编程规范
15 BTS-09-01-V01 电控系统硬件验收规范
16 BTS-09-02-V01 电控系统软件验收规范
(三)质量控制措施
1、执行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执行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内部制定了产品质量审核和过程审核计划,并按计划展开工作。对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实施和落实,随时接受顾客的审核,确保整个质量体系处于受控且有效的状态。
2、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1)原材料采购:原辅料、外购零配件到货后,公司严格按照检验指导书
规定,对原辅料、外购零部件进行材料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机械性能、几何尺寸等项目的全面检测。(2)机加过程:使用高精度设备,全部采用加工中心和数
控专机;全部采用液压夹具,保证工件装夹一致性;设备生产过程监控,保证生产过程稳定性;使用专用量检具对关键特性进行在线全检控制。(3)装配过程:
采用柔性制造系统;对设备采用计算机(PLC)控制;对关键性能进行在线检测;采用完善的防错设置及人机界面应用。(4)出库发运:检查关键配合部位尺寸;
设置早期遏制检验作业岗位;设置成品出库检验岗位。
(四)质量保证金计提政策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的关于换货、退货和索赔的相关条款
根据公司与主机厂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公司对主机厂客户配套的产品,在主机厂客户整车的质量担保期内,需承担因公司供货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主机厂客户发生的修理、更换、退货等相关费用(合称三包费用,即售后服务费)。
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的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等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如下:
客户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
奇瑞汽车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最终用户的质量担保期内,确定因供应商的质量缺陷原因造成奇瑞汽车退货、换货、赔偿等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奇瑞汽车因此承担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长安汽车
供应商须对向长安汽车提供的货物的质量负全面责任。长安汽车在售后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修理或退货,期限为双方的质量保证协议进行约定。
上汽通用
涉及“三包”的零件供应商必须确保的快速响应,收到上汽通用通知(电话或书面)的国产供应商在 24小时/进口供应商在 48小时内:配合上汽通用建立紧急电话会议机制;在厂内排查潜在原因及采取短期遏制措施;上汽通用会在收到失效件 24 小时内寄出。供应商收到失效件 24 小时内必须确认短期遏制措施有效性。若为一级供应商本身原因,则 5 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根本原因及长期措施的分析和反馈。
北京汽车
北京汽车通常会要求供应商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相关保修应不逊于北京汽车向终端客户销售乘用车时提供的保修。在质量担保期内,由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缺陷,供应商负有无偿更换及赔偿用户相关损失的责任。
北汽银翔
凡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北汽银翔纠纷,供应商应无条件的为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中认定的属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缺陷承担责任,补偿北汽银翔因此受到的损失。在质量担保期内,由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缺陷,供应商负有无偿更换及赔偿用户相关损失的责任。
重庆力帆
在三包期内,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属于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而导致重庆力帆承担了三包责任的,供应商应向重庆力帆支付修理、维修、更换以及违约金等。
2、公司质量保证金(预计负债)的计提政策
鉴于公司销售的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为汽车整车的核心零部件,须在整车质量担保期内承担因公司产品质量引起的主机厂客户发生的修理、更换、退货费用,公司于 2013年 12月制定了《质量保证金计提管理办法》,且自 2013年 12月实施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变化。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该办法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每月末须计提相应的质量保证金,计入预计负债,以确保质量保证金余额能够覆盖公司过去三年(36 个月)销售的产品在未来三年(36 个月)内可能发生的修理、更换、退货更换等相关费用(即售后服务费)。
具体实施为:(1)根据公司最近 36个月的主营业务收入结合质量担保期内
(未来 36个月)售后服务发生的概率计确定 T月末质量保证金余额;(2)T月
末应计提的质量保证金=T 月末质量保证金余额-(T-1)月末质量保证金余额+T月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如月末应计提的质量保证金计算结果小于零,则不予计提。(3)公司最近 12个月主营业务收入(合并口径)在 15亿元以下时,公司
及各子公司的计提比例 2%,公司最近 12 个月主营业务收入(合并口径)15 亿元及以上时,计提比例为 1%;(4)最近 12个月销售的产品在最近 12个月发生
售后服务的概率为 10%,在未来三年(36 个月)发生售后服务的概率分别为:
未来第 1-12 个月期间 40%,未来第 13-24 个月期间 40%,未来第 25-36 个月期间 10%。
(五)质量监督守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遵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方面规定,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纠纷。
九、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公司主要生产技术及所处阶段
公司盘式制动器、铸铝转向节、真空助力器等基础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生产技术均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处于可以大批量生产阶段。其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适用产品一种汽车转向节结构及其加工工艺
使得装配时衬套能够很顺利的压入转向节衬套孔中,而且没有铝屑溢出,提高了转向节结构的装配效率,降低了产品的不良率和加工成本,提高了整个转向节结构的质量和使用性能。
盘式
制动器降低车辆制动距离的卡钳结构
包括钳体和活塞:当活塞带动制动片卡紧制动盘使车辆制动时,矩形密封圈发生形变而产生的回弹力大于密封圈与活塞之间的滑动摩擦力,从而在活塞回位量不变的情况下能够降低制动钳需液量、减小制动踏板初始行程、提高制动灵敏度。
盘式
制动器车辆刹车片主动回位机构
包括支架、设置于制动盘两侧的制动片、回位卡簧:在解除制动后,刹车片通过回位卡簧的回弹力,主动远离制动盘,从而降低拖滞力矩,降低制动盘与刹车片的非预期磨损,提高燃油利用率和刹车片寿命,降低抖动发生率。
一种应用于机动车制动系统的制动卡钳
包括制动钳体、外制动块、制动盘、内制动块、活塞、制动钳体、滑动螺旋副和动力源。滑动螺旋副装配在制动钳体内,设有具有极高的耐磨性能、优越的温度性能和耐腐蚀性能的涂覆层,使得滑动螺旋副的传动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滑动螺旋副零件具有良好的附着力,涂层具有极高的耐磨性,优越的温度性能和耐腐蚀性,具有可靠性更高,工艺性好,经济性好的特点。
一种车辆用机械式真空助力器
包括输入杆、阀体、输出杆、壳体,具有结构新颖,成本低廉,比正常助力器仅仅多出两个零件;可对制动主缸输出较大的作用力,并且在输入力减小的情况下,对压力进行保持,从而缩短整车的制动距离。
真空
助力器一种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辅助起步方法
包括电子驻车制动控制器和执行机构,能够有效克服增加成本、离合器位置传感器误差大导致电子驻车制动系统误判断、离合器寿命大大降低等技术问题,同时还具有系统成本低、系统适应性好、不需要定期对离合器进行标定、不再需要操纵驻车制动拉杆即可起步等特点。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一种具有AUTOHOLD功能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制动方法
包括有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开关、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控制器、仪表板显示模块、AUTOHOLD 开关、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左后制动卡钳和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右后制动卡钳组成,有效地解决了在市内道路驾驶时,需要驾驶员频繁的手动操纵驻车/释放的问题,以及制动盘温度下降,驻车制动力减小,容易溜坡的问题。
一种用于车辆驻车制动系统的电子驻车执行器
包括壳体、电机及其附件、行星齿轮传动机构、制动卡钳组件,以及电机轴到行星齿轮主轴的传动机构,具有一致性好、高效率、低噪音等技术效果。
一种车辆用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制动卡钳总成
包括执行机构总成和驻车制动卡钳,执行机构总成布置在驻车制动卡钳头部,与驻车制动卡钳通过螺钉相互连接。驻车制动卡钳包括制动钳体、驻车螺套、驻车螺杆、活塞和制动片,在驻车螺杆的端部设减摩片;能够缩小驻车制动钳总成的轴向布置空间,降低零件的成本,同时改善产品装配工艺性,具有相对降低整车整备质量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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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技术简介适用产品一种车辆制动系统电子驻车执行器
设有外层壳体、内盖和内壳体;内盖和内壳体设置在外层壳体的内腔的上部空间中,电机的下部设置在外层壳体下部的空腔中,电机传动机构和行星齿轮减速机构分别设置在内壳体和内盖形成的空腔中;采用上述“双层墙”结构,其隔音效果大大优于单层壳体的实心结构,有效地降低了车辆制动系统电子驻车执行器在工作过程中的噪音,提高了车辆乘坐的舒适度。
一种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包括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控制器和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包括电机、减速机构、活塞、制动片及制动盘;在电机最大输出扭矩不变的条件下,实现大驻车力输出;在最大驻车力不变的条件下,能够缩短驻车时间,降低驻车时的机械噪音,在减小整车电量消耗的同时,提升用户使用舒适度;降低电机最大输出扭矩的需求,有利于减小执行机构的体积、质量,降低系统成本。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一种车辆安全保护系统
包括服务器、车身控制系统、通讯定位装置;应用于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之间的间距控制,车载通信装置通过蓝牙或数据线通信负责与通讯定位装置通信,将周围车辆、行人的分布信息传给电控制动系统和/或电控转向系统,实现危险警告及对车辆的主动制动或转向的干预,避免发生意外碰撞。
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13 一种电磁阀结构
包括衔铁、阀芯、阀套、第一弹性件、阀壳、支架、节流座、阀座、过滤网、第二弹性件等;优点在于降低对电磁力的要求,即在设计电磁线圈时可以减小线圈工作电流,减小线圈发热,提高电器元件的可靠性;电磁阀能够克服更大的液体压力打开。
一种电磁阀阀组件的装配方法
包括阀套、阀壳、衔铁、阀杆、复位弹簧和阀座;阀壳在阀座插入的一端设有孔阶,阀座插入阀壳铆接于孔阶内,阀杆事先分组放置,再根据具体的阀座、阀壳需要拿取相应的阀杆安装,这样的阀杆选择安装方式使得电磁阀在组装时快捷、准确。
一种应用于汽车电子控制单元的功能测试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该系统包括:工业计算机、直流电源、台式数字万用表、信号发生器、矩阵模块、电源转换模块、通信转换模块、大功率开关组、电流环、模拟负载、针床治具、条码扫描枪、信号指示灯、直流矩阵开关、急停按钮、漏电断路器、散热风扇、显示器、UPS(不间断电源)、交流扩展模块。该系统内各个模块间相对独立,整体性能更可靠,单独模块的升级不会影响其他模块的工作,保证了功能测试系统使用的可靠性。
一种 ABS/ESC常开电磁阀结构
包括阀体、阀座、节流孔、制动液通道。特征在于:阀座外套有过渡套,一端与阀座连接,另一端与阀套连接;阀套内设有动芯,过渡套内具有空腔,空腔内设置有沿着过渡套轴线方向运动并且朝向阀座运动时堵住节流孔的动芯组件,动芯组件通过弹簧与阀座连接。具有结构更紧凑,结构简单,外形尺寸小,节省材料,提高生产效率的优点。
一种传感器端子连接机构和与之相配此端子连接机构设有两片或四片夹紧传感器 pin 针的夹片,夹片包裹于外壳内,外壳一端为 pin 针插入端,另一端设有插入印制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适用产品
合的 ECU壳体及其安装方法
线路板的端子;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保证了夹紧结构的稳定性和信号传输的稳定性,而且端子连接机构固定于壳体内也相当牢固,使得这种传感器端子连接机构具有很强的可靠性。
公司主要产品技术优势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营业务情况”之“(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各产品生产技术获得的专利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之“(二)无形资产
情况”之“3、专利权”。
(二)报告期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
研发费用 8,175.82 7,266.97 3,682.03
营业收入 241,918.69 221,232.71 147,092.2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3.38% 3.28% 2.50%
(三)公司研发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技术中心成立于 2005年 8月,于 2015年 12月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属实验室(检测中心)于 2015年 3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认可。
公司技术中心由总经理袁永彬担任主任,负责开展汽车制动系统基础性技术、关键技术以及具有市场潜力新产品的研究、试验和开发,参与制定企业科技发展规划、项目发展规划,进行项目技术可行性调研,执行技术管理和服务职能。
公司技术中心下设机械设计部、电子设计部、试验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汽车制动系统研发体系。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技术中心拥有专职人员 142人,其中硕士研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5、本科学历的人员 93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于 2017年 9月成立上海分公司,下设上海技术中心,协助公司技术中心新产品的研发和项目应用,目前重点参加线控液压制动系统新产品的研发,后续参加电子机械制动、高级汽车辅助驾驶系统以及轮毂电机控制等新产品研发与应用。
2、公司研发中的项目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自主研发项目的主要情况如下表:
产品序号客户车型所处阶段
盘式制动器长安汽车
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2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3 SUV 工装样品认可
4 SUV 工装样品认可
5 MPV 样件开发
6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奇瑞汽车
轿车立项
8 SUV 样件开发
9 SUV 样件开发
10 SUV 样件开发
11 SUV 立项北京汽车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13 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14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15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6 SUV 工装样品认可吉利汽车
轿车样件开发
18 轿车样件开发北汽银翔
SUV 工装样品认可
20 SUV 小批量试装
21 凯翼汽车 SUV 样件开发
22 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23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工装样品认可
24 威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25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SUV 工装样品认可
26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27 安徽奇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28 重庆高通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SUV 立项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产品序号客户车型所处阶段
29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 SUV 立项
3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工装样品认可
31 Carlisle Brake & Friction Inc.农用车立项
真空助力器
1 奇瑞汽车 SUV 工装样品认可比亚迪
轻卡工装样品认可
3 新能源汽车立项
4 江淮汽车中巴工装样品认可
5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SUV 工装样品认可
6 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铸铝转向节上汽通用
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2 轿车样件开发
3 轿车样件开发沃尔沃汽车公司
SUV 工装样品认可
5 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6 轿车生产件批准程序吉利汽车
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8 轿车生产件批准程序
9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0 --样件开发
11 奇瑞汽车 SUV 样件开发
12 韩国日进集团--样件开发
13 韩国日进集团--样件开发
1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样件开发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奇瑞汽车
SUV 样件开发
2 SUV 样件开发
3 SUV 样件开发
4 SUV 立项
5 轿车样件开发
6 轿车立项
7 轿车立项
8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UV 立项
9 东风小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0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北京汽车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12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13 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14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5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6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7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8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19 凯翼汽车 SUV 样件开发
20 长安汽车轿车样件开发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产品序号客户车型所处阶段江淮汽车
新能源汽车生产件批准程序
22 电动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23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24 安徽奇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25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26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SUV 立项
27 重庆高通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SUV 立项
28 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北汽银翔
SUV 工装样品认可
30 SUV 小批量试装
31 SUV 工装样品认可
32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 SUV 立项
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
1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比亚迪
新能源汽车工装样品认可
3 新能源汽车生产件批准程序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5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北汽银翔
轿车样件开发
2 SUV 样件开发江淮汽车
新能源汽车立项
4 新能源汽车立项
5 轿车立项
6 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MPV 工装样品认可
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重型工程车样件开发
2 轻卡样件开发
3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2016年 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伯特利电子(作为合作单位)与吉林大学(作为依托单位)签署《智能电动线控底盘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课题合作协议》,作为联合体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中伯特利电子承担的研究内容为“智能电动汽车线控液压制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该协议约定:双方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以及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所有,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以及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各自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或在提供前已告知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等所有信息,未经提供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3、公司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在项目管理、产品设计评审、产品设计变更、实验室管理、技术人员绩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效考核、表彰奖励、技术保密、以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完整的管理制度,以保障公司技术中心正常运行,促进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不断进步,保持市场竞争力。
另外,公司部分技术研发人员通过伯特利投资及兴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能够分享公司成长发展带来的长期收益,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情况”的相关内容。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与业务体系等由公司完整承继。目前,公司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设备、设施、场所及与经营相关的专利证书、注册商标等,拥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完全分开,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其他企业领取报酬,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亦不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业务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在员工管理、社会保障、薪酬福利等方面独立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有关会计制度要求的、独立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独立基本账户。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对各项成本支出和其他支出及其利润等进行独立核算,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公司建立了独立于股东、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形成了独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体系。公司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不存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业务体系,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及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业务上依赖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营业范围包括:
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相关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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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除持有公司的股份以外,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
袁永彬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上海恒麓、伯特利投资。
1、上海恒麓不存在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上海恒麓为伯特利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1、公司制企业及合伙企业”之
“(3)伯特利投资”。
上海恒麓除持有伯特利投资财产份额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最近三年无实际经营业务。根据《审计报告》(诚汇会审〔2016〕第 0827号)、《审计报告》(诚汇会审〔2017〕第 0645号)、上海恒麓 2017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上海恒麓2015-2017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 8,150,184.77 7,422,527.37 3,035,366.45
净资产 1,267,363.67 905,926.80 548,990.96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61,439.64 356,935.84 226,283.24
2、伯特利投资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伯特利投资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1、公司制企业及合伙企业”之“(3)伯
特利投资”。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伯特利投资作为公司高管及部分骨干人员的员工持股平台,仅持有公司股份,无其他对外投资,最近三年一期无实际经营业务。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和配偶潘禾佳双方的近亲属对外投资
及任职企业,不存在与公司拥有相竞争业务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者转移的情形
除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和配偶潘禾佳对外投资或任职企业为上海恒麓,双方的近亲属无对外投资企业。
上海恒麓并无实经营业务,在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公司相互独立,在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拥有相竞争业务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者转移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控制的
企业包括上海恒麓及伯特利投资,均不存在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均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和配偶
潘禾佳对外投资或任职的企业为上海恒麓,而双方的近亲属无对外投资企业。上海恒麓在业务、资产、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相互独立,在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拥有相竞争业务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者转移的情形。
(三)为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及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先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体(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伯特利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伯特利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
他经营实体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伯特利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伯特利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伯特利,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伯特利。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伯特
利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
为避免出现同业竞争情形,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奇瑞科技、熊立武、伯特利投资、史正富及安徽高新同华已分别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及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控
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伯特利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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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及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控制
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伯特利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及将来成立之本公司/本人/
本单位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伯特利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及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控制
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伯特利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伯特利。
5、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及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
实体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伯特利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将向伯特利
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袁永彬。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袁永彬还控制上海恒麓、伯特利投资。
其中,袁永彬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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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名称/姓名与公司关联关系
奇瑞科技直接持有公司 18.05%股份
熊立武直接持有公司 14.30%股份
伯特利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9.03%股份
在公司的其他股东中,史正富为上海同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其配偶翟立合计持有其 84.5%的出资份额,上
海同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安徽高新同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 97.5%的出资份额,且史
正富担任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史正富与安徽高新同华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5.53%的股份,为公司的关联
方。
其中,熊立武、史正富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3、发行人的子公司
公司拥有伯特利电子、唐山伯特利、迪亚拉、威海伯特利、成都伯特利、遂宁伯特利共 6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4、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公司拥有和蓄机械、威海萨伯 2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5、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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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
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 江南汇丰主要股东熊立武为实际控制人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安徽萌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熊立武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 安徽省宁国山里仁港口湾渔业有限公司主要股东熊立武担任董事
4 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个月内,主要股东熊立武曾担任董事
5 上海维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6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董事、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长
7 Bio Solutions Group Limited 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董事
8 上海超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执行董事
9 上海超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12个月内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曾担任执行董事
10 苏州汉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董事
11 上海美东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2个月内,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曾担任董事长
12 上海元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持股 40%,关联自然人翟立持股 60%
13 上海立元生物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史正富于 12个月内曾持股 40%,关联自然人翟立于 12个月内曾持股 60%
14 上海普力华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持股 40%、关联自然人翟立持股 60%
15 安徽格瑞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史正富、翟立担任董事
16 上海浦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董事、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长
17 上海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史正富、翟立直接及间接持股 100%,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长
18 上海同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37.5%财产
份额,关联自然人翟立持有 47%财产份额
19 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同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 97.5%的出资份额
20 同华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史正富、翟立控制且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长
21 上海国科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华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 83.33%
的财产份额
22 芜湖华浦联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同华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同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
23 芜湖同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同华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同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上海同华动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5 北京爱生谊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董事
26 上海鹰觉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董事
27 山东中轩生物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董事、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长
28 淄博迪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长
29 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长
30 亳州瑞科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
31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
32 Comway Capital Limited 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
33 上海易毕恩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董事
34 芜湖同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联自然人翟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35 奇瑞汽车董事周必仁担任董事,关联自然人史正富担任董事
36 瑞创投资董事周必仁担任董事
37 奇瑞控股董事周必仁担任董事、总经理
38 凯翼汽车董事周必仁担任董事
39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必仁担任董事
40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董事周必仁担任董事长
41 奇瑞新能源董事周必仁担任董事
42 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周必仁担任董事长
43 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董事周必仁担任董事长
44 博世汽车多媒体(芜湖)有限公司董事周必仁担任副董事长
45 烟台金曼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王渊持股 70%
46 江苏金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王渊担任董事长,持股 50%
47 金豆子家居江苏有限公司董事王渊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股 50%
48 江苏万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王渊担任董事长
49 镇江帕米尔空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王渊担任董事长
50 南京金豆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王渊担任执行董事,持股 80%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特殊普通合伙)
独立董事周逢满担任所长
52 安徽永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周逢满担任董事
53 芜湖艾科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54 盈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55 芜湖克雷孚轻型电动车有限公司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56 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57 芜湖瑞精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58 芜湖永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59 上海云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60 芜湖达奥 2 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注:1、上海超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年 11月完成注销登记。
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芜湖达奥的货物最终销售给公司关联方奇瑞汽车及凯翼汽车。
7、其他关联方
公司董事周必仁担任奇瑞控股的董事、总经理,担任奇瑞汽车的董事;奇瑞科技持有公司 18.05%的股权;奇瑞控股持有奇瑞科技 51%股权,奇瑞汽车持有
奇瑞科技 49%股权。因此,奇瑞控股、奇瑞汽车以及奇瑞科技各自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中,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如下表: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奇瑞河南公司奇瑞控股控制的企业
2 鄂尔多斯市奇瑞投资有限公司奇瑞控股控制的企业
3 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控制的企业
4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奇瑞科技 12个月内曾控制的企业
5 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奇瑞科技 12个月内曾控制的企业
6 芜湖达奥 2017年 5月起成为奇瑞科技控制的企业
其他可能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SAKTHI AUTO
毛里求斯有限公司
自威海伯特利设立之日起至 2017年 2月持有威海伯特利 49%的股权
2 美国萨克迪
自 2017年 2月持有威海伯特利 49%的股权,与SAKTHI AUTO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北京中汽清研环保投资
有限公司
成都伯特利股东,持有成都伯特利 32%的股权廊坊金润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廊坊金润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伯特利股东,持有成都伯特利 17%的股权
(二)最近三年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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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货物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奇瑞汽车
盘式
制动器等
51,662.47 21.36% 57,677.83 26.07% 42,229.39 28.71%
芜湖达奥 4,580.62 1.89% 8,467.61 3.83% 7,632.99 5.19%
凯翼汽车 611.82 0.25% 2,677.02 1.21% 2,764.25 1.88%
奇瑞河南公司 1,770.91 0.73% 3,424.63 1.55% 2,820.93 1.92%
美国萨克迪
转向节等
5,152.58 2.13% 17,103.23 7.73% 4,430.76 3.01%
威海萨伯 19,795.92 8.18%--
合计 83,574.32 34.55% 89,350.31 40.39% 59,878.32 40.71%
营业收入 241,918.69 221,232.71 147,092.23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为 59,878.32 万元、89,350.31 万元和
83,574.32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40.71%、40.39%和 34.55%,比重逐年下
降。其中,公司对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销售盘式制动器等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55,447.56万元、72,247.08万元和 58,625.8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70%、32.66%及 24.23%。奇瑞汽车、芜湖达奥、凯翼汽车等企业是与公司多
年合作的客户,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合理而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近年来公司已成功开拓长安汽车、上汽通用、北京汽车、吉利汽车、北汽银翔等一批新的客户,公司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未来,随着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引入新的客户,加强对电控制动产品、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推广,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将进一步下降,公司的客户结构也将更趋合理。但作为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如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开发和引进了新款车型、增加了整车销售量,不排除公司对其产品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也会相应增加,从而对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的交易金额仍将保持一定的规模。
(2)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货物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和蓄机械
汽车零配件、模具开发费
3,689.51 1.99% 3,605.78 2.17% 1,456.74 1.29%
美国萨克迪
技术开发费、市场开拓费
943.40 0.51% 300.00 0.18% 500.00 0.44%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零配件- 9.50 -- 6.78 0.01%
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
汽车零配件-- 5.56 0.005%
威海萨伯设备- 434.45 0.26%-
合计 4,632.91 2.50% 4,349.73 2.62% 1,969.08 1.75%
营业成本 185,607.60 165,828.01 112,711.42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规模和占比都较低。未来,公司向关联方进行采购仍将保持合理的规模,不会大幅度增加。
(3)关联方租赁
单位:万元
承租方出租方
租赁资产类别
租赁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鄂尔多斯
分公司
鄂尔多斯市奇瑞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6.43 18.62 10.86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借关系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资金占用费
和蓄机械借出
150.00 2014.07.25 2015.01.24 7.50
200.00 2014.08.22 2015.02.21 10.00
500.00 2014.10.09 2015.01.08 12.50
40.00 2014.08.29 2015.02.28 1.00
330.00 2015.01.07 2015.07.06 16.50
433.00 2015.01.07 2015.07.06 21.65
410.00 2016.01.01 2016.12.31 36.29
100.00 2016.03.01 2016.12.31 7.38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40.00 2016.05.01 2016.12.31 2.36
威海萨伯拆入
244.50 2015.07.08 2016.07.08 11.86
244.50 2016.07.01 2017.06.30 11.86
注:1、截至 2016年 9月 30日,和蓄机械 2016年度向公司拆借的资金已全部归还。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伯特利 2016 年度向威海萨伯拆借的资金及相应资金占
用费均已全部归还。
和蓄机械是公司的联营企业,也是公司的供应商之一。和蓄机械在业务经营中存在一定的资金需求,但由于其业务规模等因素,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公司从业务合作关系考虑,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并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有助于公司在业务扩张中保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蓄机械从公司处拆借的资金主要用于采购等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借用周转资金从事违法经营或用于任何违法用途的情形。
在威海萨伯未开展实质性的经营业务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伯特利以合理的价格拆借部分资金,用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中的临时性资金需求,不存在借用周转资金从事违法经营或用于任何违法用途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和关联方拆借资金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①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2015年 1-6月,因伯特利有限尚未改制为股份公司,其时有效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章程》中未对包括关联方资金拆借在内的关联交易作出明确约定,伯特利有限也未制定关联交易相关的管理制度或细则。但就伯特利有限 2015 年 1-6 月向和蓄机械的每一笔借出资金,均已经过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的书面同意。
②股份公司阶段
A、公司改制为股份之后,于 2015年 6月 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预计公司2015年度从威海萨伯拆入资金 500万元(当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 244.5万元)。公
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 2015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分别于 2015年 6月 29日和 2015年 7月 1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和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B、2015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其中包括对公司 2013年度、2014年度及 2015年 1-6月向和蓄机械借出资金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确认公司 2013年度、2014年度及 2015年 1-6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分别于 2015年 9月 8日和 2015年 9月 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关于对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C、2016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对公司 2016年度向和蓄机械三笔共计 550万的资金借出事项、公司 2016年 7月 1日向威海萨伯 244.5万元资金的拆入事
项进行了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与关联方双方的利益,且金额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分别于 2016年 8月 17日和 2016年 9月 5日召开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D、2017年 8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包括与和蓄机械、威海萨伯发生的资金拆借事项在内的关联交易一并进行了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分别于 2017年 8月 9日和 2017年 8月 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关于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应收票据
奇瑞汽车
14,800.00 2,410.00 300.00
应收账款 14,677.03 25,264.43 11,933.05
应收票据
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620.00 4,670.00 6,080.00
应收票据
芜湖达奥
1,140.00 -
应收账款 586.75 2,025.63 2,013.74
应收票据
凯翼汽车
900.00 1,651.00 43.00
应收账款 3.27 967.15 665.25
应收票据
奇瑞河南公司
140.00 90.00 --
应收账款 288.23 948.66 1,237.05
应收票据
奇瑞新能源
-- 100.00
应收账款 6.32 6.32 6.32
应收票据奇瑞商用车- 95.00
应收账款威海萨伯 8,060.88 -
应收账款
美国萨克迪
86.43 6,665.56 2,183.14
其他应收款 7.38 2.08 66.33
其他应收款
SAKTHI AUTO
毛里求斯有限公司
-- 7.34 --
其他应收款张峰- 0.83
其他应收款李运动- 0.83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8,038.55 万元、35,877.75 万元和 23,708.91 万元,占同期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的比重分别为 31.62%、37.69%和 27.25%;对关联方的应收票据分别为 6,518.0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万元、8,921.00万元和22,600.00万元,占同期应收票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3.47%、
18.75%和 29.84%;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67.99 万元、9.42 万元和
7.38万元,占同期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8.67%、1.64%和 1.44%。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应付票据
和蓄机械
482.05 94.00 90.00
应付账款 1,501.76 1,538.98 208.08
应付账款美国萨克迪-- 300.00 --
应付账款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69
应付账款
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
-- 0.99 3.83
其他应付款袁永彬- 20.00
其他应付款威海萨伯-- 251.60 250.25
四、发行人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已在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等事项作出规定。
(一)《公司章程》对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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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3、《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董
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公司也应当依照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确定关联股东的范围;
(2)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应当就关联股东及其与
交易事项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向其他股东阐述其观点。
(3)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时,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
不参与投票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4)关联交易事项形成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形成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交易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
交易事项的一切决议无效,需要重新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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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九条规定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交易金额在 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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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规定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应包括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1、《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
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2、《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
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及董事本人认为有必要回避的,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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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六条规定
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四)《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关联交易基本原则
包括:(1)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2)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
则;(3)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4)有任何利害关
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
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6)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2、《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交易金额在 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金额在 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达成的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
的关联交易发表单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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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法、真实,且遵循了平等、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发表了肯定性结论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无保留的意见,认为:
1、公司在最近三年内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相应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条件公
平、合理,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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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公司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而采取的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2、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
披露;
3、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股东
利益;
4、尽量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
时,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而出具承诺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先生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出具承诺
持股5%以上股东奇瑞科技、熊立武及伯特利投资已分别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主要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主要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制定并实施了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
1、基本情况
本届董事会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 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任期
1 袁永彬男董事长、总经理 2015.06.16至 2018.06.15
2 周必仁男董事 2015.06.16至 2018.06.15
3 王渊男董事 2016.09.20至 2018.06.15
4 潘禾佳女董事 2015.06.16至 2018.06.15
5 杨卫东男董事、副总经理 2015.06.16至 2018.06.15
6 柯萍女董事、副总经理 2015.06.16至 2018.06.15
7 王秉刚男独立董事 2015.06.16至 2018.06.15
8 骆美化女独立董事 2015.06.16至 2018.06.15
9 周逢满男独立董事 2015.09.24至 2018.06.15
2、董事简历
袁永彬先生,1962年 9月生,博士学历,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
1979年至 1983年就读于华东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业,获学士学位。1984至 1987年就读于日本东北大学材料强度专业,获硕士学位。1988年至 1991年,就读于美国密州理工大学运筹管理学专业,获机械工程博士学位。1991年至 1998年初在 ABEX公司(Abex Inc.)历任工程师、开发部经理。1998年至 2004年在天合汽车集团(TRW Automotive Holdings Corp.)北美技术中心历任高级经理、亚太区基础制动总工程师,2000年被评为天合汽车集团院士。2004年 6月至今,担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任伯特利有限及股份公司的总经理。2011年 12月至今,担任伯特利有限及股份公司的董事长。袁永彬先生自 2014年至今担任国务院侨办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曾于 2005年至 2007年担任奇瑞汽车研究院副院长;曾于 2009年至 2011年担任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中国工作委员会(C-WP29)专家;曾于 2010 至2014年担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制动器委员会理事。
周必仁先生:1958 年 8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82 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获学士学位。2000年 10月至 2007 年 10月,历任奇瑞汽车采购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经管会成员、副总经理。2007年 10月至2014 年 12 月,任奇瑞汽车副总经理、经管会成员,奇瑞国际公司总经理。2008年 9 月至今,任奇瑞汽车董事。2011 年 3 月至今,任奇瑞科技董事。2014 年 4月至今,任奇瑞控股董事、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伯特利有限的董事。2015年 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
王渊先生:1962年 9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1989年 9月至 1999年 9月,担任南京理工大学讲师。2012 年 8 月至今,任金豆子家居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6年 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
潘禾佳女士:1963年 12月生,硕士学历,美国国籍。1991年毕业于美国密歇根技术大学(Michig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获硕士学位。1994年 9月至1997年 1月,在美国弗吉尼亚州温彻斯特市 Cooper实业公司(Cooper Industries)任传媒设计师。1999年 1月至 2000年 1月,在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市 Telecorp公司(Telecorp Corporation)任软件工程师。2007年 1月至今,任上海恒麓执行董事。2008年 11月至 2015年 6月,在伯特利有限总经理办公室工作。2011年12月至 2014年 12月,任伯特利有限的监事。2014年 12月至 2015年 6月,任伯特利有限的董事。2015年 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在总经理办公室工作。
杨卫东先生:1973 年 8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96年毕业于天津轻工业学院,获学士学位。1996年 7月至 2004年 7月,在卢卡斯伟利达廊重制动器有限公司任工程师、工程部主管。2004年 7月至 2015年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6月,任伯特利有限的副总经理。2011年 12月至 2015年 6月,任伯特利有限的董事。2015年 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柯萍女士:1974年 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至 1998年 12月,任安徽商贸发展公司人事经理。1998年底至 2004年 7月,在奇瑞汽车人力资源部任职。2004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伯特利有限人事部总监、销售总监。2011 年 12 月至 2015年 6 月,任伯特利有限的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 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秉刚先生:1938 年 3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6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61年至 1991年,在第一汽车制造厂从事汽车产品开发和试验研究工作,曾任汽车研究所副所长。1991年至 1999年,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机械部汽车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1999 年退休后历任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科技部清洁汽车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项目总体组组长,国家 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中德可再生交通能源合作项目中方协调人,科技部交通领域项目专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顾问。2015 年 6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 3月至今,担任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骆美化女士:1958 年 8 月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拥有日本居留权。中国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日本大阪律师协会会员。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 年毕业于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并修完法学博士课程。1992 年 4月至 1993年 12 月,任日本松下电器株式会社法律顾问。1994年 3月至 1997年 8月,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8年 9月至 2012年 3 月,任日本樱桥法律事务所外国法事务辩护士。2012 年 4 月至今,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 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周逢满先生:1967年 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土地估价师。1988年 7月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专业。1988年 7月至 2000年 6月,任安徽省古泉啤酒厂会计、财务处长。2000年 6月至 2001年11月,任安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1年 11月至 2003年 12月,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2004年 1月至 2006年 6月,任安徽永健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6年 7月至 2015年 1月,任安徽华洲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15 年 1 月至今,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安徽分所所长;2013年 12月至今,任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1月至今,任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1、基本情况
本届监事会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名。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任期
1 高秉军男监事会主席 2016.09.20至 2018.06.15
2 李运动男监事 2015.06.16至 2018.06.15
3 张峰男职工监事 2015.06.16至 2018.06.15
2、监事简历
高秉军先生:1978年 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01年 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本科学位。2007年 11月至 2010年 12月,担任奇瑞科技财务部部长助理。2010年 12月至 2012 年 5月,任奇瑞科技财务部副部长。2012年 5月至 2015年 8月,任奇瑞科技财务部部长。2015年 8月至今,任奇瑞科技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2016年 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运动先生:1981年 10月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2007 年 7月至 2010年 12 月,历任伯特利有限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10年 12月至 2014年 6月,历任伯特利有限经理、高级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历任伯特利有限、股份公司技术中心机械设计部副总监。2014年 12月至 2015年 6月,任伯特利有限的监事。2015年 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张峰先生:1985年 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海军工程大学,获学士学位。2007年 3月至 2008年 9月,任伯特利有限人事部人力开发科主管。2008年 9月至 2015年 6月,历任伯特利有限人事部信息主管、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 6月至 2015年 7月,任股份公司人事部信息科高级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信息科高级经理。
2014年 1月至 2015年 6月,任伯特利有限监事。2015年 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基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7名,其中总经理 1名、副总经理 5名、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1名。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
1 袁永彬男董事长、总经理
2 杨卫东男董事、副总经理
3 柯萍女董事、副总经理
4 闵海金男副总经理
5 蔡春男副总经理
6 孟凡志男副总经理
7 陈忠喜男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袁永彬先生、杨卫东先生及柯萍女士的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之“2、
董事简历”。
闵海金先生:1964年 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83年毕业于中南大学,获学士学位。2010年 4月至 2012年 2月,历任迪亚拉总经理、唐山伯特利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伯特利有限的副总经理兼质量保证部总监。2015年 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蔡春先生:1981年 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获学士学位。2002年 9月至 2004年 9月,任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 9月至 2014年 1月,历任伯特利有限的总经理助理兼设计总监、项目管理部总监。2014年 3月至 2015年 3 月,任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专家。2015 年 6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孟凡志先生:1970年 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中级质量工程师。1992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1992年 6月至 1997年 3月,任成达金属制品(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经理。1997年 4月至 2001年 2月,任太平洋塑胶(苏州)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01年 2月至 2004年 5月,任法兰克曼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04年 6月至 2015年 5月,任万都底盘部件(苏州)有限公司质量部长。2015年 6月至 2016年 6月,任股份公司分管生产业务领导。2016年 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陈忠喜先生:1972年 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拥有中级会计师、内部审计师、注册税务筹划师、高级经济师等职称。2008 年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获学士学位。1995年 6月至 2002年 2月,历任滁州塑料(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科长。2002年 3月至 2006年 6月,历任滁州扬天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总账会计、财务经理。2006年 7月至 2008年 2月,任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 3月至 2015年 6月,任伯特利有限财务总监。2015年 6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见下表: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
1 袁永彬男董事长、总经理
2 杨卫东男董事、副总经理
3 闵海金男副总经理
袁永彬先生、杨卫东先生的简历见本节“一、董事”之“2、董事简历”。闵
海金先生的简历见本节“三、高级管理人员”之“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二、董事、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一)董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选聘情况提名人
1 袁永彬董事长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袁永彬
2 周必仁董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奇瑞科技
3 王渊董事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袁永彬
4 潘禾佳董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袁永彬
5 杨卫东董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袁永彬
6 柯萍董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袁永彬
7 王秉刚独立董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伯特利投资
8 骆美化独立董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熊立武
9 周逢满独立董事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奇瑞科技
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袁永彬为持有公司 22.60%股份的第一
大股东。考虑到袁永彬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事项的重要作用,全体股东同意在董事会层面,由袁永彬及伯特利投资提名多名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以确保公司发展、经营管理及决策的持续性及稳定性。
根据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袁永彬及伯特利投资可提名 5名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及 1名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袁永彬及伯特利投资可提名 6名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及 1名独立董事)。
(二)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选聘情况提名人
1 高秉军监事会主席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奇瑞科技
2 李运动监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袁永彬
3 张峰职工监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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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直接持股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设立时,董事长、总经理袁永彬持有公司股票 3,607.50万股,持股比例
为 24.05%。2016年 5月,袁永彬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5万股,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票增加到 3,612.50万股。2016年 9月,公司完成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后,袁永彬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增加到 8,308.75万股,持股比例为 22.60%。
(二)间接持股及其变动情况
潘禾佳作为上海恒麓的唯一股东而间接持有伯特利投资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卫东、柯萍、李运动、张峰、闵海金、蔡春、陈忠喜通过直接持有伯特利投资的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孟凡志通过直接持有兴伯投资的份额而间接持有伯特利投资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姓名职位间接持股(股)持股比例
1 潘禾佳董事 5,094,512 1.385%
2 柯萍董事、副总经理 3,318,900 0.903%
3 杨卫东董事、副总经理 3,318,900 0.903%
4 李运动监事 696,969 0.189%
5 张峰监事 497,835 0.135%
6 闵海金副总经理 2,489,175 0.677%
7 蔡春副总经理 1,095,237 0.298%
8 孟凡志副总经理 199,134 0.054%
9 陈忠喜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062,048 0.289%
合计
--
17,772,710 4.833%
报告期内,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减变动情况如下表:
序号姓名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1 潘禾佳 1.385% 1.787% 2.559%
2 柯萍 0.903% 0.903% 0.96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姓名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3 杨卫东 0.903% 0.903% 0.962%
4 李运动 0.189% 0.181% 0.192%
5 张峰 0.135% 0.135% 0.144%
6 闵海金 0.677% 0.677% 0.722%
7 蔡春 0.298% 0.271% 0.289%
8 孟凡志 0.054% 0.054%--
9 陈忠喜 0.289% 0.271% 0.289%
合计 4.833% 5.182% 6.119%
孟凡志于 2015年 6月开始在公司任职,在 2016年通过持有兴伯投资的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属争议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
投资情况
公司董事王渊分别持有江苏金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烟台金曼投资有限公司、金豆子家居江苏有限公司 50%、70%、50%股权;公司董事周必仁持有瑞创投资 0.798%股份。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17年薪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位 2017年度薪酬(税后)
1 袁永彬董事长、总经理 70.80
2 周必仁董事--
3 王渊董事 4.7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姓名职位 2017年度薪酬(税后)
4 潘禾佳董事 68.60
5 杨卫东董事、副总经理 71.29
6 柯萍董事、副总经理 77.36
7 王秉刚独立董事 4.76
8 骆美化独立董事 4.76
9 周逢满独立董事 4.76
10 高秉军监事会主席--
11 李运动监事 30.50
12 张峰监事 16.20
13 闵海金副总经理 59.94
14 蔡春副总经理 48.44
15 孟凡志副总经理 46.16
16 陈忠喜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9.70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领取薪酬和相关津贴外,未在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享受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
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袁永彬
董事长
总经理
和蓄机械副董事长公司联营企业
威海萨伯副董事长公司联营企业
周必仁董事
瑞创投资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奇瑞控股董事、总经理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奇瑞汽车董事发生交易的关联方
奇瑞科技董事公司股东
凯翼汽车董事发生交易的关联方
奇瑞新能源董事发生交易的关联方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原名芜湖新联造船有限公司)
董事长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博世汽车多媒体(芜湖)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王渊董事
金豆子家居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江苏金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江苏万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镇江帕米尔空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南京金豆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潘禾佳董事上海恒麓执行董事
公司股东伯特利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卫东
董事
副总经理
和蓄机械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王秉刚独立董事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周逢满独立董事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所长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安徽永健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骆美化独立董事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高秉军
监事会
主席
奇瑞科技
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公司股东
芜湖艾科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盈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芜湖克雷孚轻型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芜湖尚唯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监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芜湖恒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芜湖瑞精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芜湖恒隆汽车转向系统有限公司监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信瑞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监事无控股或关联交易
陈忠喜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和蓄机械监事公司联营企业
威海萨伯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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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
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董事长袁永彬与董事潘禾佳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
的协议、所作出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上述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况的发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在内的任何商务合同。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伯特利有限由袁永彬(董事长)、周必仁、柯萍、潘禾佳、文欣担任董事。
2015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 9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分别为袁永彬、周必仁、文欣、潘禾佳、柯萍、杨卫东、王秉刚、骆美化、杨兆余。
2015年 6月 1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袁永彬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15年 9月 24 日,经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杨兆余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独立董事,选举周逢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6年 9月 20 日,经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文欣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王渊担任公司董事。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伯特利有限由汪海平(监事会主席)、李畯、黄林云担任监事,由张峰、李运动担任职工监事。
2015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汪海平、李运动为公司监事,并与职工代表张峰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5年 6月 16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汪海平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6年 9月 20日,经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汪海平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选举高秉军担任公司监事。
2016 年 10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高秉军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袁永彬为伯特利有限总经理,柯萍、杨卫东、闵海金为副总经理,陈忠喜为财务总监。
2015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袁永彬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忠喜为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袁永彬提名,聘任柯萍、杨卫东、闵海金、蔡春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忠喜为财务总监。
201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孟凡志为公司副总经理。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九节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完整的议事、决策、授权、执行的公司治理体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在内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治理机构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委员会的工作规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及运作情况
2015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决议、记录以及决议的执行等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性规定,切实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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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
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
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
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章程规定的担
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日前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公司所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各股东依法行使权力,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建立及运作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决议、记录以及决议的执行等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性规定,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1、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
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
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
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定公
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14)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
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15)向股东大会提请
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经理的工作;(17)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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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日和 5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或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责和义务。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和促进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1)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
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包括袁永彬、周必仁、王秉刚,由袁永彬担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①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②对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③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④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⑤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专业会计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周逢满、王渊、骆美化,由周逢满担任主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委员。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①针对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进行跟踪研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和措施;②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③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④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⑤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⑥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⑦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下列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公司大额资金往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⑧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骆美化、周必仁、王秉刚,由骆美化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②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③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④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⑤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包括周逢满、柯萍、骆美化,由周逢满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①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②薪酬计划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③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④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⑤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监事会制度建立及运作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决议、记录以及决议的执行等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性规定,以规范监事会的运作,确保监事会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
1、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
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
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
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提
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列席董事会会议;(10)选举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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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个月召开一次。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日和 5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通常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3、监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
自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和促进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监督和制衡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及运作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提名、选举、聘任和更换、特别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权、独立意见等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性规定,以规范和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中有 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 9名董事中,王秉刚、骆美化、周逢满三人为独立董事。其中,周逢满为会计专业人士,骆美化为法律专业人士,王秉刚为汽车行业专业人士。
自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以来,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尽职地履行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的战略发展、企业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议,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运作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履职程序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陈忠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重要作用。
(六)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201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作为其附件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其中,《公司章程(草案)》删除了部分上市后不适用的条款,明确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责,增加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的条款,还就公司利润分配原则、方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实施和变更做了详细规定。
2016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施行。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公司发生的个别违规事项如下:
1、唐山伯特利
唐山伯特利汽车制动器扩建项目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7年 9月 11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倴公(消)行罚决字〔2017〕0024号),给予唐山伯特利罚款 2,500 元的行政处罚。唐山伯特利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已办理完毕消防设计备案手续。2017 年 12 月 22 日,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证明》,认定上述行为不够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唐山伯特利上述行为不够成重大违法行为;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唐山伯特利的处罚金额较低,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上述事项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重庆分公司
2017年 10月 10日,重庆市渝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质监罚字〔2017〕58 号),认定重庆分公司使用 2 台未经定期检验的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但重庆分公司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未造成危害后果,且重庆分公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司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因此,对重庆分公司减轻处罚,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并处罚款 1万元。重庆分公司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办理完毕上述 2台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的检验手续。2017年 12月 11日,重庆市渝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出具文件确认:重庆分公司使用 2台未经定期检验的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较低,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重庆分公司使用 2台未经定期检验的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重庆市渝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重庆分公司减轻处罚,处罚金额较低,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重庆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内部控制
(一)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18年 2月 6日出具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本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在公司积累多年管理经验基础上,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会计师对于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会审字〔2018〕0616号),报告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伯特利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 2017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华普天健审计了公司 2015 年 12 月31日、2016年 12月 31日及 2017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度、2016年度及 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华普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审字〔2018〕0615号)。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华普天健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据此计算所得。投资者可参阅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以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
一、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1,800,500.85 82,481,073.51 28,105,696.86
应收票据 757,341,035.07 475,697,756.98 277,751,175.32
应收账款 824,830,879.93 902,872,923.79 540,367,165.32
预付款项 10,696,500.83 8,034,523.39 7,957,598.69
其他应收款 4,192,614.48 4,914,326.07 6,680,957.13
存货 283,798,656.47 195,301,131.98 188,330,786.02
其他流动资产 9,305,833.32 11,855,237.40 4,922,503.55
流动资产合计 2,021,966,020.95 1,681,156,973.12 1,054,115,882.8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6,830,243.39 16,098,419.98 9,438,001.19
固定资产 502,041,734.34 445,964,197.51 272,338,171.10
在建工程 128,741,549.52 24,636,342.23 13,697,150.2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 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无形资产 43,923,564.64 42,442,549.64 43,343,960.68
长期待摊费用 67,771.70 20,049.60 65,854.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448,717.89 23,924,078.00 13,232,308.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331,037.02 11,861,154.82 24,158,763.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740,384,618.50 564,946,791.78 376,274,210.05
资产总计 2,762,350,639.45 2,246,103,764.90 1,430,390,092.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5,769,919.19 52,258,474.35 34,941,572.00
应付票据 343,117,273.75 320,300,000.00 239,344,000.00
应付账款 727,251,572.78 765,635,982.72 485,547,765.65
预收款项 761,342.73 467,143.38 873,294.21
应付职工薪酬 42,510,723.81 34,704,412.29 25,008,219.05
应交税费 35,558,299.23 39,486,465.04 49,136,562.92
应付利息 572,148.27 157,929.29 50,381.39
应付股利- 18,572,400.00
其他应付款 6,024,228.21 17,482,210.62 5,076,582.38
流动负债合计 1,341,565,507.97 1,230,492,617.69 858,550,777.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8,000,000.00 -
预计负债 35,212,715.31 35,500,746.57 34,673,530.62
递延收益 63,712,631.43 66,621,633.52 18,074,517.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25,186.99 2,438,920.38 625,591.09
其他非流动负债 39,696,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3,046,533.73 104,561,300.47 53,373,639.31
负债合计 1,544,612,041.70 1,335,053,918.16 911,924,416.9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67,701,000.00 367,701,000.00 150,000,000.00
资本公积 141,811,143.33 137,416,185.12 132,320,843.22
专项储备 1,775,820.00 -
盈余公积 61,340,120.13 37,294,130.83 15,675,662.81
未分配利润 526,662,717.95 273,705,435.53 172,916,621.5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9,290,801.41 816,116,751.48 470,913,127.58
少数股东权益 118,447,796.34 94,933,095.26 47,552,548.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7,738,597.75 911,049,846.74 518,465,676.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62,350,639.45 2,246,103,764.90 1,430,390,092.9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419,186,930.36 2,212,327,102.69 1,470,922,294.42
其中:营业收入 2,419,186,930.36 2,212,327,102.69 1,470,922,294.42
二、营业总成本 2,051,919,400.20 1,854,116,087.04 1,277,918,466.50
其中:营业成本 1,856,076,036.19 1,658,280,111.53 1,127,114,187.73
税金及附加 14,088,877.62 13,615,096.45 6,797,262.36
销售费用 43,727,736.64 39,719,700.90 49,488,513.47
管理费用 128,423,889.33 115,470,455.33 76,137,723.56
财务费用 8,412,553.56 1,545,297.75 4,225,015.43
资产减值损失 1,190,306.86 25,485,425.08 14,155,763.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731,823.41 3,360,418.79 1,442,992.5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31,823.41 3,360,418.79 1,398,115.77
资产处置收益-286,211.84 3,118.53 -33,721.11
其他收益 12,814,726.09 -
三、营业利润 380,527,867.82 361,574,552.97 194,413,099.32
加:营业外收入 1,399,678.91 10,890,516.10 5,164,230.03
减:营业外支出 2,061,760.14 842,792.46 399,090.12
四、利润总额 379,865,786.59 371,622,276.61 199,178,239.23
减:所得税费用 56,553,993.79 51,931,947.80 22,747,025.55
五、净利润 323,311,792.80 319,690,328.81 176,431,21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7,003,271.72 272,309,782.00 165,924,579.09
少数股东损益 46,308,521.08 47,380,546.81 10,506,634.59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3,311,792.80 319,690,328.81 176,431,21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77,003,271.72 272,309,782.00 165,924,579.0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6,308,521.08 47,380,546.81 10,506,634.5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5 0.74 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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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04,094,683.84 1,837,999,367.88 1,376,049,207.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15,323.23 30,719,365.45 3,598,079.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308,512.82 9,687,944.30 7,437,608.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40,118,519.89 1,878,406,677.63 1,387,084,894.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93,380,633.30 1,352,843,644.04 1,080,565,125.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3,540,938.24 131,183,614.18 92,598,261.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1,411,312.57 155,926,179.50 63,496,865.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729,265.99 90,255,526.72 52,875,078.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79,062,150.10 1,730,208,964.44 1,289,535,330.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56,369.79 148,197,713.19 97,549,564.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876.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55,987.96 7,000.00 282,3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52,038.37 6,245,516.58 39,447,230.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8,026.33 6,252,516.58 39,774,407.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9,003,426.33 190,077,554.01 113,445,214.4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00,000.00 2,4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00,000.00 3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003,426.33 198,877,554.01 150,895,214.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895,400.00 -192,625,037.43 -111,120,807.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5,052,900.00 9,791,054.0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9,791,054.0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7,604,994.25 61,716,424.40 104,923,824.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696,000.00 12,445,000.00 2,44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7,300,994.25 199,214,324.40 117,159,878.0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4,974,396.73 44,795,764.00 1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677,611.06 74,664,462.96 11,800,485.7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1,326.6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5,153,334.48 119,460,226.96 126,800,485.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147,659.77 79,754,097.44 -9,640,607.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595,184.35 285,668.35 53,529.6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903,813.91 35,612,441.55 -23,158,320.8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288,138.41 27,675,696.86 50,834,017.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191,952.32 63,288,138.41 27,675,696.86
(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3,159,818.82 76,731,799.03 20,545,612.58
应收票据 753,975,714.15 472,527,756.98 276,407,047.16
应收账款 675,747,215.64 787,602,092.05 499,215,689.12
预付款项 2,048,494.95 688,468.39 1,382,855.96
其他应收款 45,036,989.88 41,557,615.00 42,659,783.89
存货 202,171,512.23 143,429,363.77 161,189,859.33
其他流动资产 2,171,546.77 1,559,371.43 3,349.66
流动资产合计 1,794,311,292.44 1,524,096,466.65 1,001,404,197.7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95,728,060.77 91,996,237.36 85,335,818.57
固定资产 227,164,867.18 202,759,894.78 154,606,756.36
在建工程 91,822,963.87 7,947,074.25 1,983,624.44
无形资产 21,731,528.57 19,697,980.22 20,046,857.90
长期待摊费用 67,771.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131,094.55 16,577,318.98 13,938,268.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777,326.89 2,064,424.52 4,355,413.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6,423,613.53 341,042,930.11 280,266,739.57
资产总计 2,250,734,905.97 1,865,139,396.76 1,281,670,937.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8,564,719.19 -- 20,000,000.00
应付票据 334,906,760.00 320,300,000.00 239,344,000.00
应付账款 646,415,614.25 696,897,116.29 436,335,033.27
预收款项 613,139.50 455,916.30 765,221.9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 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应付职工薪酬 33,497,449.62 27,120,009.40 21,208,284.25
应交税费 25,894,130.67 31,624,224.82 44,324,050.53
应付利息 482,861.29 -- 20,000.00
应付股利- 18,572,400.00
其他应付款 3,421,216.81 2,842,631.75 2,121,717.43
流动负债合计 1,163,795,891.33 1,079,239,898.56 782,690,707.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8,000,000.00 -
预计负债 27,621,616.46 30,420,517.70 32,142,549.49
递延收益 15,415,936.80 16,745,227.20 18,074,517.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77,617.36 1,064,760.51 172,692.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4,415,170.62 48,230,505.41 50,389,759.10
负债合计 1,268,211,061.95 1,127,470,403.97 833,080,466.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67,701,000.00 367,701,000.00 150,000,000.00
资本公积 151,324,142.70 146,929,184.49 141,833,842.59
盈余公积 61,340,120.13 37,294,130.83 15,675,662.81
未分配利润 402,158,581.19 185,744,677.47 141,080,965.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2,523,844.02 737,668,992.79 448,590,470.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50,734,905.97 1,865,139,396.76 1,281,670,937.27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营业收入 1,822,758,613.24 1,769,467,437.27 1,328,315,076.38
减:营业成本 1,449,443,636.21 1,387,470,563.68 1,046,373,856.97
税金及附加 8,276,342.31 10,962,193.73 6,589,917.58
销售费用 28,066,204.96 20,347,779.83 42,546,473.61
管理费用 95,419,287.37 88,845,761.46 66,317,088.35
财务费用 1,255,864.26 372,174.07 3,477.585.63
资产减值损失-1,500,601.15 21,215,581.39 13,510,316.2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26,231,823.41 3,360,418.79 1,442,992.5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6,231,823.41 3,360,418.79 1,398,115.77
资产处置收益-165,973.51 23,315.66 1,112,122.74
其他收益 8,385,901.40 -
二、营业利润 276,249,630.58 243,637,117.56 152,054,953.2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1,347,254.34 9,020,896.81 4,365,929.06
减:营业外支出 445,711.63 804,341.33 399,047.46
三、利润总额 277,151,173.29 251,853,673.04 156,021,834.85
减:所得税费用 36,691,280.27 35,668,992.88 18,725,430.05
四、净利润 240,459,893.02 216,184,680.16 137,296,404.80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0,459,893.02 216,184,680.16 137,296,404.8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82,763,665.15 1,446,716,834.46 1,242,488,614.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533,628.74 7,798,718.15 6,019,047.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0,297,293.89 1,454,515,552.61 1,248,507,661.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41,640,561.85 1,051,596,387.87 979,721,456.6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3,573,286.53 93,818,532.65 75,523,522.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748,745.07 127,427,383.26 56,881,122.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863,311.92 87,949,398.35 51,402,627.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2,825,905.37 1,360,791,702.13 1,163,528,728.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71,388.52 93,723,850.48 84,978,933.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500,000.00 -- 44,876.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55,987.96 -- 59,8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649,798.18 41,216,684.03 44,650,639.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405,786.14 41,216,684.03 44,755,316.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3,368,982.02 69,897,448.10 55,809,820.5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 3,300,000.00 12,6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289,700.00 56,130,376.48 54,14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658,682.02 129,327,824.58 122,599,820.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252,895.88 -88,111,140.55 -77,844,503.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5,052,9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8,955,369.25 -- 9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8,955,369.25 125,052,900.00 9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279,342.91 20,000,000.00 1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658,653.63 73,242,847.34 11,336,263.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937,996.54 93,242,847.34 126,336,263.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017,372.71 31,810,052.66 -36,336,263.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274,831.50 488.76 -1,419.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510,696.85 37,423,251.35 -29,203,254.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538,863.93 20,115,612.58 49,318,866.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049,560.78 57,538,863.93 20,115,612.58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
持股比例
(%)
主要经营业务取得方式伯特利
电子
1,650 芜湖 100%
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电子及各类控制系统零部件、软硬件及总成,并从事相关的咨询和服务业务
设立
2 迪亚拉 1,000 芜湖 100%
制造、销售各类汽车底盘系统相关的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设立威海
伯特利
8,500 威海 51%
从事汽车零部件的铸造、加工、研发、销售业务
设立唐山
伯特利
1,875 唐山 100%
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遂宁
伯特利
1,000 遂宁 100%
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相关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
设立
2、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 12月,公司出资设立遂宁伯特利,遂宁伯特利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自 2017年 1月起将遂宁伯特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公司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①内销产品收入确认:公司内销收入主要包括整车厂商配套产品销售收入及配件销售收入。对于配套产品销售收入,公司按照双方确定的供货价格根据客户在网络平台公布的使用量或结算报表确认收入;对于部分不通过网络平台公布使用量或结算报表的客户及配件销售,公司按照双方确定的供货价格根据客户签收的发货单确认收入。
②外销产品收入:公司出口收入以销售出库并完成报关为时点确认收入。
2、存货的计量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及计量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具体内容如下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 10-20 5 4.75-9.5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6、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如下表: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法定使用权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非专利技术 5-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其他外购软件 5-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在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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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
(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公司将 5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1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2年 10 10
2-3年 50 50
3年以上 100 100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④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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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以下情况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①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②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③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8、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9、企业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10、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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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会计处理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④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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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政府补助
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作为政府补助核算。
(1)政府补助类别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及计量
在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公司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公司除财政贴息外,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③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1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主要为:(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
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
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6年 12月 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该规定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 2016年 5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日期间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5,050,197.91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5,050,197.91元。
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 2017年 6月 12日起施行。公司对 2017年 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月 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调减营业外收入 5,057,701.05 元,调增其他收益
5,057,701.05元。
2017年 4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 5月 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一)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产品销售增加值 17%、11%、6%
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5%、15%
公司子公司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如下表:
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
伯特利电子 25%、15%
迪亚拉 25%
威海伯特利 25%、15%
唐山伯特利 25%
遂宁伯特利 2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 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科高〔2014〕43 号),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 2014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4000629,有效期 3 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自 2014年至 2016年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 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及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补充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7〕70 号),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 2017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4001803,有效期 3年)。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自 2017年至 2019年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威海伯特利享有的税收优惠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山东省 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6〕187号),威海伯特利被认定为山东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37000704,有效期 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威海伯特利自 2016 年至 2018 年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伯特利电子享有的税收优惠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 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7〕62 号),伯特利电子被认定为安徽省 2017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4000667,有效期 3年)。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伯特利电子自 2017年至 2019年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五、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分国内及国外市场销售收入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单位:元
地区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国内 2,064,275,312.59 1,925,283,104.48 1,391,781,381.90
国外 300,902,369.61 244,788,791.43 54,442,839.79
合 计 2,365,177,682.20 2,170,071,895.91 1,446,224,221.69
六、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内无收购兼并情况。
七、非经常损益明细
华普天健对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会审字〔2018〕0502 号)。华普天健认为,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86,211.84 -527,287.92 -33,721.1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05,191.51 623,305.44 706,578.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914,726.09 10,709,024.88 4,839,084.42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44,876.7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62,081.23 -130,894.79 -73,944.51
所得税影响额-1,650,115.87 -1,604,631.40 -888,661.7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732,636.45 -739,653.36 -44,639.64
合计 8,588,872.21 8,329,862.85 4,549,572.40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库存现金 45,117.06 32,043.93
银行存款 130,146,835.26 63,256,094.48
其他货币资金 1,608,548.53 19,192,935.10
合计 131,800,500.85 82,481,073.51
(二)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 135,512,276.24 28,806,548.87 -- 106,705,727.37 10-20年
机器设备 502,369,719.89 120,131,829.02 -- 382,237,890.87 5-10年
运输设备 6,450,281.63 3,147,725.51 -- 3,302,556.12 5年
其他设备 25,675,752.11 15,880,192.13 -- 9,795,559.98 3-5年
合计 670,008,029.87 167,966,295.53 -- 502,041,734.34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情形,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在建工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6年
12月 31日
本年
增加金额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2017年
12月 31日
基建工程-威海二期 10,540,015.93 11,022,761.05 - 21,562,776.98
基建工程-三期 2#厂房- 9,656,461.51 1,432,107.10 8,224,354.41
基建工程-迪亚拉二期 68,557.56 4,658,752.34 - 4,727,309.90
基建工程-唐山二期- 3,666,452.51 - 3,666,452.51
基建工程-遂宁厂房- 4,893,355.26 - 4,893,355.26
设备安装-机加生产线 6,180,362.37 121,521,867.23 44,319,383.14 83,382,846.46
设备安装-铸造生产线 2,701,540.00 - 2,701,540.00 -
设备安装-卡钳装配线 1,170,180.00 3,436,638.96 4,604,376.85 2,442.11
设备安装-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生产线
640,085.40 - 640,085.40 -
设备安装-电子驻车制动系统装配线
549,622.70 3,372,369.62 3,921,992.32 -
其他 2,785,978.27 2,536,119.99 3,040,086.37 2,282,011.89
合计 24,636,342.23 164,764,778.47 60,659,571.18 128,741,549.5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四)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单位投资时间初始投资额期末投资额持股比例核算方法
威海萨伯 2015年 7月 2,450,000.00 2,450,000.00 49%权益法
和蓄机械 2011年 12月 8,000,000.00 11,300,000.00 40%权益法
(五)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表:
项目
取得方式
初始金额
(元)
摊销年限
(年)
摊销年限
确认依据
摊余价值
(元)
剩余摊销
年限(年)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取得方式
初始金额
(元)
摊销年限
(年)
摊销年限
确认依据
摊余价值
(元)
剩余摊销
年限(年)
公司土地使用权(泰山路)
出让 2,870,399.38 50
法定
使用权
2,116,340.41 36.83
公司土地使用权(凤鸣湖路)
出让 18,135,360.00 50 16,086,687.60 42.83
伯特利电子
土地使用权
出让 8,216,320.00 50 7,038,647.27 42.83
迪亚拉
土地使用权
出让 1,636,419.20 50 1,374,591.85 42.00
唐山伯特利
土地使用权
出让 10,740,847.20 50 8,376,370.86 38.92
威海伯特利
土地使用权
出让 5,373,200.00 50 4,961,254.75 46.17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一)短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信用借款 60,000,000.00 -
质押借款 58,564,719.19 -
抵押借款 67,205,200.00 52,258,474.35
合计 185,769,919.19 52,258,474.35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二)应付账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应付材料款 670,815,135.08 715,882,243.99
应付工程设备款 47,639,887.05 34,119,406.75
应付运输费 5,270,671.29 10,035,311.03
应付其他 3,525,879.36 5,599,020.9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合计 727,251,572.78 765,635,982.72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应付账款中账龄超过 1年的应付账款金额为12,000,704.81元,占应付账款金额的比例为 1.65 %,主要为未到结算期的供应商
质保金。
(三)应付票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343,117,273.75 320,300,000.00
合计 343,117,273.75 320,300,000.00
(四)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2月 31日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7年
12月 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6,131,568.15 146,307,544.57 143,441,450.74 28,997,661.98
职工福利费-- 8,776,103.73 8,776,103.73 --
社会保险费-- 6,022,404.28 6,022,404.28 --
住房公积金-- 5,093,412.97 4,810,611.87 282,801.1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572,844.14 5,061,472.26 404,055.67 13,230,260.7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3,900,585.21 13,900,585.21 -
合计 34,704,412.29 185,161,523.02 177,355,211.50 42,510,723.81
(五)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负债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之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六)长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信用借款 58,000,000.00 -
合计 58,000,000.00 -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十、股东权益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东权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股本 367,701,000.00 367,701,000.00 150,000,000.00
资本公积 141,811,143.33 137,416,185.12 132,320,843.22
专项储备 1,775,820.00 -
盈余公积 61,340,120.13 37,294,130.83 15,675,662.81
未分配利润 526,662,717.95 273,705,435.53 172,916,621.5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9,290,801.41 816,116,751.48 470,913,127.58
少数股东权益 118,447,796.34 94,933,095.26 47,552,548.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7,738,597.75 911,049,846.74 518,465,676.03
(一)股本
公司报告期内股本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股本溢价 135,304,367.53 135,304,367.53 132,030,467.53
其他资本公积 6,506,775.80 2,111,817.59 290,375.69
资本公积合计 141,811,143.33 137,416,185.12 132,320,843.2016年度公司资本公积的变动为:2016年 5月,公司完成发行股票 987万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股,募集资金 125,052,9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溢价 115,182,900 元;2016 年 9
月 28日,公司实施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7股,股本溢价减少 111,909,000元。
2016年度、2017年度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确认股份支付所致。
(三)专项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专项储备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专项储备 1,775,820.00 -
合计 1,775,820.00 -
2017 年末专项储备系威海伯特利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四)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61,340,120.13 37,294,130.83 15,675,662.81
合计 61,340,120.13 37,294,130.83 15,675,662.81
2016年度、2017年度盈余公积增加系公司按母公司当年度净利润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五)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项目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 273,705,435.53 172,916,621.55 136,321,637.49
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77,003,271.72 272,309,782.00 165,924,579.0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045,989.30 21,618,468.02 13,729,640.48
转作资本-- 95,922,000.00 115,599,954.55
现金股利-- 53,980,500.00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期末未分配利润 526,662,717.95 273,705,435.53 172,916,621.55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之“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40,118,519.89 1,878,406,677.63 1,387,084,894.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79,062,150.10 1,730,208,964.44 1,289,535,330.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56,369.79 148,197,713.19 97,549,564.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8,026.33 6,252,516.58 39,774,407.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003,426.33 198,877,554.01 150,895,214.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895,400.00 -192,625,037.43 -111,120,807.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7,300,994.25 199,214,324.40 117,159,878.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5,153,334.48 119,460,226.96 126,800,485.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147,659.77 79,754,097.44 -9,640,607.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903,813.91 35,612,441.55 -23,158,320.8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191,952.32 63,288,138.41 27,675,696.86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在编制 2016 年度财务报告时,发现前期原始财务报表存在以下会计差错:2013 年及以前年度,公司对部分供应商暂估的应付账款未根据最终签署的价格协议进行调整。公司对原始报表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相应调减 2014年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末应付账款余额 22,894,380.40 元、调增 2014 年末应交所得税余额 3,434,157.06
元,调增 2014年末盈余公积余额 1,946,022.33元、调增 2014年末未分配利润余
额 17,514,201.01元。上述调整使得公司 2014年 12月 31日的净资产较伯特利有
限整体变更时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5〕1058号)中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增加 19,460,223.34元
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 2017年 2月 21日、2017年 3月 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报告期内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1.51 1.37 1.23
速动比率(倍) 1.30 1.21 1.0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56.35% 60.45% 65.00%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36% 0.19% 0.38%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6 2.91 3.67
存货周转率(次) 7.53 8.49 7.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178.66 41,768.41 23,011.20
利息保障倍数(倍) 46.72 51.06 34.0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17 0.40 0.2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8 0.10 --
注:1、如非特别注明,上述财务指标均是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计算;
2、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权益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额/期末股本总额(考虑公司 2016年 9月份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影响)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考虑公司 2016年 9月份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影响)
(二)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02 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12 0.73
2016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59 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38 0.72
2015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80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63 0.45
注: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与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十四、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改制设立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在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以 2014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伯特利有限净资产(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并于 2015 年 3月 1日出具了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2024号)。本次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71,522.78 72,038.30 515.52 0.72
2 非流动资产 21,308.35 24,378.61 3,070.26 14.41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7,128.77 7,340.73 211.96 2.97
4 固定资产 9,862.73 11,753.82 1,891.09 19.1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5 在建工程 1,254.03 1,254.03 -
6 无形资产 2,047.32 3,014.52 967.20 47.24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5.50 1,015.50 -
8 资产总计 92,831.13 96,416.91 3,585.78 3.86
9 流动负债 59,826.22 57,026.22 -
10 非流动负债 3,850.56 2,269.07 -1,581.49 -41.07
11 负债合计 63,676.78 62,095.29 -1,581.49 -2.48
1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9,154.35 34,321.62 5,167.28 17.72
本次资产评估仅为伯特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提供参考,公司未根据该评估结果调账。
(二)报告期内的其他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进行过其他资产评估。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共进行了 7次验资。根据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历次变动的资本金均足额到位,具体验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验资报告出具时间
验资事项验资机构验资文号出资方式
1 2004.06.21 成立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分所
(华普中天分验字〔2004〕第 0195号)
货币
2 2007.04.27
变更为
外商投资企业
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新中天外验报字〔2007〕第 0034号
货币
3 2011.12.15 增资
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
新平泰会外验字〔2011〕第 017号
货币及未分配利润
4 2014.01.20 增资
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
新平泰会外验资〔2014〕第 001号
货币
5 2015.06.16
整体变更
设立股份公司
华普天健会验字〔2015〕2883号净资产
6 2016.03.01 增资华普天健会验字〔2016〕1179号货币
7 2016.09.30 增资华普天健会验字〔2016〕4744号
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
8 2017.03.06 验资复核注华普天健会验字〔2017〕1369号--
注:2017年 3月 6日,公司委托华普天健对无《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 2014年 1月 20日出具的《新平泰会外验字〔2011〕第 017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华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天健认为《新平泰会外验字〔2011〕第 017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 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本章节讨论和分析的财务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指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数据和信息。
本章节部分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描述,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能与公司的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投资者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和本招股意向书揭示的财务及其他信息一并阅读本章节内容。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报告期的主要资产情况
公司专注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年来持续加强项目研发和市场拓展,不断开拓新的客户及新的产品,产销规模不断增加、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从而固定资产投入和原材料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相应应收款项规模不断增长,从而报告期内资产规模保持增长趋势。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43,039.01万元、224,610.38万元和 276,235.0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货币资金 13,180.05 4.77% 8,248.11 3.67% 2,810.57 1.96%
应收票据 75,734.10 27.42% 47,569.78 21.18% 27,775.12 19.42%
应收账款 82,483.09 29.86% 90,287.29 40.20% 54,036.72 37.78%
预付款项 1,069.65 0.39% 803.45 0.36% 795.76 0.56%
其他应收款 419.26 0.15% 491.43 0.22% 668.10 0.4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存货 28,379.87 10.27% 19,530.11 8.70% 18,833.08 13.17%
其他流动资产 930.58 0.34% 1,185.52 0.53% 492.25 0.34%
流动资产合计 202,196.60 73.20% 168,115.70 74.85% 105,411.59 73.69%
长期股权投资 1,683.02 0.61% 1,609.84 0.72% 943.80 0.66%
固定资产 50,204.17 18.17% 44,596.42 19.86% 27,233.82 19.04%
在建工程 12,874.15 4.66% 2,463.63 1.10% 1,369.72 0.96%
无形资产 4,392.36 1.59% 4,244.25 1.89% 4,334.40 3.03%
长期待摊费用 6.78 0.00% 2.00 0.00% 6.59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44.87 0.85% 2,392.41 1.07% 1,323.23 0.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33.10 0.92% 1,186.12 0.53% 2,415.88 1.69%
非流动资产合计 74,038.46 26.80% 56,494.68 25.15% 37,627.42 26.31%
资产总计 276,235.06 100.00% 224,610.38 100.00% 143,039.0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结构保持稳定良好的状态。2015年末、2016末、2017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3.69%、74.85%及 73.20%,资产的流动
性保持稳定。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98.14%、98.52%及 98.80%。2015年末、2016末及 2017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6.31%、25.15%及 26.80%,其中
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3.96%、92.91%及 94.55%。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2015 年末、2016末及 2017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2,810.57万元、8,248.11万元及 13,887.15
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 1.96%、3.67%及 4.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库存现金 4.51 3.20 6.09
银行存款 13,014.68 6,325.61 2,761.48
其他货币资金 160.85 1,919.29 43.00
合 计 13,180.05 8,248.11 2,810.5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货币资金主要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银行存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缴存的保证金。
2016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5年末上升 193.47%,主要因公司为即
将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解付准备的资金和期末缴存的票据保证金增加。2017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6年末上升 59.79%,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公司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客户主要为汽车主机厂商。根据行业惯例,客户通常会要求公司给予 1-3个月的结算期,从而在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规模也将相应增长。公司客户在结算期满后以现汇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或两种方式相结合来进行结算,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多为 6个月。近年来公司加强市场拓展,长安汽车、北汽银翔以及吉利汽车等新增客户以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比例达到 100%,从而使得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大,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另一方面,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以现汇或结合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因而在必要时公司需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以便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的增减变动,与公司的销售规模、对不同结算期限和不同结算方式的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结构以及票据贴现数量有密切的关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票据 75,734.10 47,569.78 27,775.12
应收票据增长率 59.21% 71.27%-7.93%
应收账款 82,483.09 90,287.29 54,036.72
应收账款增长率-8.64% 67.09% 146.50%
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计 158,217.19 137,857.07 81,811.84
营业收入 241,918.69 221,232.71 147,092.23
营业收入增长率 9.35% 50.40% 83.86%
期末应收票据/当期营业收入 31.31% 21.50% 18.88%
期末应收账款/当期营业收入 34.10% 40.81% 36.74%
期末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计/当期营业收入
65.40% 62.31% 55.62%
公司应收票据金额较高,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的账面值分别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7,775.12万元、47,569.78万元及 75,734.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9.42%、
21.18%及 27.42%。同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4,036.72万元、
90,287.29万元及 82,483.0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37.78%、40.20%及 29.86%。
(1)公司主要客户结算期限及结算方式
序号客户名称结算期限
结算方式
现汇比例承兑比例
1 长安汽车发票挂账后 90天-- 100%
2 奇瑞汽车开票后 30天 50% 50%
3 上汽通用开票后 40天 100%--
4 美国萨克迪收货后 47天 100%--
5 北汽银翔发票挂账后 90天-- 100%
6 重庆力帆开票后 60天-- 100%
7 北京海纳川开票后下月起 60天-- 100%
8 吉利汽车发票挂账后 75天-- 100%
(2)公司各季度实现的收入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 1季度 57,909.21 24.48% 38,044.68 17.53% 31,186.31 21.56%
第 2季度 47,311.52 20.00% 37,684.32 17.37% 35,554.88 24.59%
第 3季度 51,297.48 21.69% 54,653.49 25.18% 26,833.57 18.55%
第 4季度 79,999.56 33.82% 86,624.70 39.92% 51,047.66 35.30%
合计 236,517.77 100.00% 217,007.19 100.00% 144,622.42 100.00%
公司所属的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主要向汽车整车厂商供应配套产品,通常是根据汽车主机厂的订单以销定产,因此其产销量的变化与汽车主机厂商的产销量的变化密切相关。我国汽车的产销量受节假日影响,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也是如此。
公司近年来持续进行投入、扩大业务规模、不断加强市场开拓,新量产的客户及车型持续增加,销售收入连年增长,处于成长阶段,通常下半年的产销量及销售收入高于上半年。
客户通常会要求公司给予 1-3个月的结算期,从而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的波动受当期最后一个季度销售收入波动的影响较大。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变动原因
2016年度,受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即将调整的影响,我国汽
车产销量增速明显回升,同比增长 343.06万辆,增幅达 13.95%,创最近五年的
新高。从单月销量来看,2016年 9-12月份连续增长,上述 4个月的销量合计为1,121.00万辆,占 2016年全年销量的 40%。2016年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
北汽银翔、上汽通用等公司原有客户的汽车销量增长趋势与汽车行业整体趋势基本一致,同时公司对北京汽车、吉利汽车等新增客户均是在 2016年下半年实现量产并达到一定销售规模。因此,公司第 4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均明显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2017 年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放缓,相应公司国内地区收入增长速度放缓,从而第 4 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及其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有所下降。因此,公司 201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
(4)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应收票据(承兑汇票) 10,505.03 18,435.08 17,494.81
2017 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规模下降,主要是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成本上升,公司相应减少应收票据贴现规模。
(5)应收票据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6)应收票据质押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质押的应收票据为 22,133.81万元,占应收票
据余额的 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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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同时也未发现有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均是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即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17.12.31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 86,674.48 99.62% 4,333.72 82,340.75
1-2年 144.62 0.17% 14.46 130.16
2-3年 24.36 0.03% 12.18 12.18
3年以上 160.40 0.18% 160.40 0.00
合计 87,003.85 100.00% 4,520.76 82,483.09
账龄
2016.12.31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 94,982.40 99.77% 4,749.12 90,233.28
1-2年 54.75 0.06% 5.47 49.27
2-3年 9.47 0.01% 4.74 4.74
3年以上 150.93 0.16% 150.93 --
合计 95,197.55 100.00% 4,910.26 90,287.29
账龄
2015.12.31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 56,763.35 99.50% 2,838.17 53,925.18
1-2年 103.47 0.18% 10.35 93.13
2-3年 36.82 0.06% 18.41 18.41
3年以上 146.60 0.26% 146.60 0.00
合计 57,050.24 100.00% 3,013.52 54,036.72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9.50%、99.77%及 99.62%,应收账款的期限结构合理,回收风险较小,
资产质量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坏账准备占应收帐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5.28%、5.16%及 5.20%,
公司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在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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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收账款集中度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
客户名称与公司关系金额(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6,427.22 18.88%
奇瑞汽车关联方 14,677.03 16.87%
长安汽车非关联方 12,275.61 14.11%
威海萨伯关联方 8,060.88 9.26%
重庆银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5,125.31 5.89%
合计-- 56,566.04 65.01%
(9)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析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经营实力较强,商业信誉较好。公司与各主要客户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销售款项的回收有保障。
根据亚太股份、万安科技及万向钱潮等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历年年报,其各自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表:
公司名称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亚太股份 5% 10% 40% 80% 80% 100%
万安科技 5% 20% 50% 100% 100% 100%
万向钱潮 5% 6% 50% 100% 100% 100%
伯特利 5% 10% 50% 100% 100% 100%
从公司自身的客户情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以及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来看,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符合谨慎性原则。
3、预付款项
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在建工程的预付工程款、采购原材料的预付材料款、采购设备的预付设备款以及预付的技术开发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预付款项(万元) 1,069.65 803.45 795.7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 0.53% 0.48% 0.75%
2017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 2016年末增长 33.13%,主要因威海伯特利
对山东创新金属预付的铝锭采购价款增加所致。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万元)
占预付账款
余额的比例
1 山东创新金属 588.44 55.01%
2 华普天健 76.60 7.16%
3 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51.10 4.78%
4 银河证券 50.00 4.67%
5 三门峡中泰量仪有限公司 38.27 3.58%
合计 804.42 75.20%
4、其他应收款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668.10 万元、
491.43万元及 419.2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47%、0.22%及 0.15%。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代扣代缴税款、员工借款及备用金、其他往来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收持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款项。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欠款前五名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金额(万元)账龄比例
1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分中心保证金 58.00 1年以内 11.30%
2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保证金 50.00 1至 2年 9.74%
3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保证金 23.70 3年以上 4.62%
4 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押金 20.00 1年以内 3.90%
5 大连三立时代电子有限公司押金 15.00 3年以上 2.92%
合计 166.67 -- 32.48%
5、存货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833.08万
元、19,530.11万元及 28,379.87万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87%、
11.62%及 16.88%,占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6.71%、11.78%及 17.11%。公
司存货逐年增长,主要因客户订单增加、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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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以销定产,以寄售模式供货。2015-2017年度,公司产销规模持续扩大,为保证生产,公司须根据订单情况提前安排相应规模的原材料库存,因此各年末公司存货构成中原材料规模持续提高,占比在 30%以上;因公司盘式制动器和电控制动产品产销规模持续扩大,由公司自主进行机加及总成组装的核心零配件(如:卡钳总成)以及由公司采购毛坯件自主进行机加的零配件(如:转向节)的规模均持续提高,使得各期末在产品规模持续提高,占比也提高到 20%以上;主机厂客户要求公司准备一定时期的安全库存,因此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余额规模及占比相对较高。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在报告期各期末对期末存货余额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正常流转的存货基本未发生减值,产生减值的存货主要为配套车型停产的相关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余额跌价准备余额跌价准备余额跌价准备
原材料 9,447.91 672.21 8,511.82 595.59 7,092.54 --
在产品 6,555.04 -- 4,610.14 -- 2,748.78 --
库存商品 4,261.15 29.99 2,296.22 64.06 2,205.34 29.99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原材料 8,775.70 30.92% 7,916.24 40.53% 7,092.54 37.66%
在产品 6,555.04 23.10% 4,610.14 23.61% 2,748.78 14.60%
库存商品 4,231.16 14.91% 2,232.16 11.43% 2,175.34 11.55%
周转材料 773.69 2.73% 578.14 2.96% 759.36 4.03%
委托加工物资 32.60 0.11% 45.02 0.23% 210.68 1.12%
发出商品 8,011.68 28.23% 4,148.42 21.24% 5,846.37 31.04%
合计 28,379.87 100.00% 19,530.11 100.00% 18,833.0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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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余额跌价准备余额跌价准备余额跌价准备
发出商品 773.69 -- 4,148.42 -- 5,846.37 --
周转材料 32.60 -- 578.14 -- 759.36 --
委托加工物资 8,011.68 -- 45.02 -- 210.68 --
合计 29,082.07 702.20 20,189.76 659.65 18,863.07 29.99
6、其他流动资产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待抵扣税金 709.63 912.56 285.42
易耗模具 220.95 272.96 206.83
合计 930.58 1,185.52 492.25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威海伯特利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待摊销的模具费用。2016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5年末增长 140.84%,主要因
当年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所致。2017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6年末下降 21.50%,主要系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公司对和蓄机械、威海萨伯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和蓄机械 1,638.77 1,357.31 695.98
威海萨伯 44.26 252.53 247.82
合计 1,683.03 1,609.84 943.80
2016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因当年对和蓄机械增资 330 万元以及确认和蓄机械投资收益所致。
8、固定资产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7,233.82
万元、44,596.42万元及 50,204.1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重相应为 19.04%、19.86%
及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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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一固定资产原值 67,000.80 57,351.27 36,356.22
1 房屋及建筑物 13,551.23 13,468.42 11,009.50
2 机器设备 50,236.97 41,021.70 22,815.43
3 运输工具 645.03 624.38 523.12
4 电子设备及其他 2,567.58 2,236.77 2,008.18
二累计折旧 16,796.63 12,754.85 9,122.40
1 房屋及建筑物 2,880.65 2,205.01 1,584.98
2 机器设备 12,013.18 8,821.98 6,062.81
3 运输设备 314.77 305.25 234.82
4 电子设备及其他 1,588.02 1,422.61 1,239.78
三减值准备- --
四账面价值 50,204.17 44,596.42 27,233.82
1 房屋及建筑物 10,670.57 11,263.40 9,424.51
2 机器设备 38,223.79 32,199.72 16,752.62
3 运输设备 330.26 319.13 288.29
4 电子设备及其他 979.56 814.16 768.40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构成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 96.12%、97.46%及 97.39%。2016年末,公司
固定资产原值同比分别增加 20,995.05万元,增长 57.75%,主要因威海伯特利及
公司本部增加生产设备投入所致。
(2)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13,551.23 2,880.65 -- 10,670.57 78.74%
2 机器设备 50,236.97 12,013.18 -- 38,223.79 76.09%
3 运输工具 645.03 314.77 -- 330.26 51.20%
4 电子设备及其他 2,567.58 1,588.02 -- 979.56 38.15%
合计 67,000.80 16,796.63 -- 50,204.17 74.9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截至 2017年末,公司固定资产的综合成新率为 74.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未出现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2016 年 10 月 14 日,威海伯特利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乳山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16 年招烟 38 抵字第 21160902 号),将其原值合计为6,068.60万元的部分机器设备(包括 7台 X光检测设备、7台差压铸造机、1台
ATM型智能化铝合金集中溶解炉、1台智能化铝合金集中溶解炉、1套辊底式铝合金固溶时效生产线、1套辊棒式铝合金部件热处理生产线)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乳山支行抵押,为其授信期间最高本金余额 2,0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
2017年 7月 10日,威海伯特利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其原值合计为 4,905.32万元的机器设备(包括 4台差压铸造
机、1台 X光检测设备、2台卧式加工中心)为其 2017年 7月 12日至 2018年 7月 11日的授信期间最高本金余额 1,0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
2017年 8月 15日,威海伯特利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威海伯特利将其位于乳山世纪大道西、开拓三路北的土地使用权(乳国用〔2014〕第 0020号)、4处房产(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0号、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1 号、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201414302号、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3号)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抵押,用于威海伯特利于 2017年 8月 15日至 2020年 8月 15日期间实际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 5,605.7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4)公司固定资产与各类产品产能、营业收入之间的匹配情况
2015-2017年度,公司各类产品机器设备原值、产能及营业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产品项目 2017年末/度 2016年末/度 2015年末/度
盘式机器设备原值(万元) 21,254.83 18,622.08 13,735.7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产品项目 2017年末/度 2016年末/度 2015年末/度
制动器产能(万套) 350 235.00 165.40
营业收入(万元) 140,482.88 152,332.62 119,022.77
真空
助力器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 633.58 633.58 428.32
产能(万只) 75.00 60.00 45.00
营业收入(万元) 2,902.64 3,050.44 5,262.23
轻量化
制动零部件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 17,883.87 17,287.29 6,470.67
铸铝转向节产能(万件) 540.00 347.50 102.50
营业收入(万元) 53,272.87 43,310.12 12,806.63
电控
制动产品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 4,972.57 2,992.65 1,406.09
产能(万套) 70.00 57.00 45.00
营业收入(万元) 36,662.30 14,177.75 2,337.29
2015-2017年度,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及电控制动产品的机器设备、产能及销售收入均呈增长趋势,变化情况匹配一致。2016 年度,真空助力器的机器设备原值及产能增加而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因公司为保障个别月份波峰产能需求而增加生产设备投入、但全年产销量和营业收入因主要配套车型销量的下降而有所下降。2017 年度,公司盘式制动器机器设备原值及产能增加,但销售收入因销量和平均价格的下降而有所下降。
(5)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与营业收入之间的匹配关系对比
2015-2017年度,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关于固定资产与营业收入之间的匹配关系对比如下表:
项目 2017年末/度 2016年末/度 2015年末/度
亚太股份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207,778.85 162,348.55
营业收入(万元)-- 341,895.83 305,947.85
当期营业收入与当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
--
1.65 1.88
万安科技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87,177.55 75,285.99
营业收入(万元)-- 223,181.46 169,040.28
当期营业收入与当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
--
2.56 2.25
万向钱潮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618,403.02 594,701.00
营业收入(万元)-- 1,078,582.17 1,024,143.41
当期营业收入与当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
--
1.74 1.72
伯特利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67,000.80 57,351.27 36,356.22
营业收入(万元) 241,918.69 221,232.71 147,092.2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当期营业收入与当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
3.61 3.86 4.05
威海伯特利从事资本密集程度更高的轻量化制动零部件铸造和机加业务,2016年度的机器设备和厂房投入增加 13,117.98万元,占公司该年度固定资产增
加值的 62.48%,从而使得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与当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相比
2015年度略有下降。亚太股份 2016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主要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该年度尚未实现收益,从而在其营业收入略有增长的情况下,当期营业收入与当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相比 2015年度有所下降。
万安科技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继续增长 32.03%,而固定资产原值增长 15.80%,
从而当期营业收入与当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相比 2015年度进一步提高。万向钱潮固定资产原值与营业收入均增长,但营业收入增长更快,从而当期营业收入与当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相比 2015年度略有提高。
9、在建工程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 1,369.72 万元、
2,463.63万元及 12,874.1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96%、1.10%及 4.66%。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
2017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
设备安装-机加生产线 8,338.28
基建工程-威海二期 2,156.28
基建工程-三期 2#厂房 822.44
基建工程-遂宁厂房 489.34
基建工程-迪亚拉二期 472.73
基建工程-唐山二期 366.65
设备安装-卡钳装配线 0.24
其他 228.20
合计 12,874.1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的迹象,未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0、无形资产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334.40
万元、4,244.25 万元及 4,392.3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03%、1.89%及
1.59%,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一无形资产原值 5,649.21 5,348.45 5,308.35
1 土地使用权 4,697.25 4,697.25 4,697.25
2 非专利技术 462.76 462.76 462.76
3 软件 489.20 188.44 148.34
二累计摊销 1,256.85 1,104.19 973.96
1 土地使用权 701.87 607.16 540.08
2 非专利技术 401.05 390.62 380.19
3 软件 153.94 106.42 53.69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4,392.36 4,244.25 4,334.40
1 土地使用权 3,995.39 4,090.09 4,157.17
2 非专利技术 61.71 72.14 82.57
3 软件 335.26 82.02 94.65
11、长期待摊费用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6.59 万元、
2.00万元及 6.78万元,均为尚未摊销完毕的装修费。
12、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资产减值损失、递延收益及预计负债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减值损失 823.79 860.57 506.70
递延收益 955.69.32 271.12
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565.39 532.51 545.41
合计 2,344.87 2,392.41 1,323.2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16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1,069.18万元,增幅80.80%,
主要是以下因素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1)威海伯特利获得的基
础建设补助;(2)公司因营业收入规模扩大、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工程设备款。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415.88 万元、1,186.12 万元及
2,533.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69%、0.53%及 0.92%。公司报告期各期
末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变动受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及结算情况变化的影响。
14、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均无减值迹象,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期初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
转回转销
2017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910.26 -- 389.49 -- 4,520.77
存货跌价准备 659.65 496.02 -- 453.47 702.2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1.35 12.50 - 93.85
合计 5,651.26 508.52 389.49 453.47 5,316.82
2016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013.52 1,896.74 - 4,910.26
存货跌价准备 29.99 686.71 -- 57.06 659.6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6.26 -- 34.91 -- 81.35
合计 3,159.77 2,583.45 34.91 57.06 5,651.26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88.77 1,724.75 - 3,013.52
存货跌价准备 41.29 - 11.30 29.9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25.44 -- 309.18 -- 116.26
合计 1,755.49 1,724.75 309.17 11.30 3,159.77
(二)报告期的主要负债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1,192.44万元、
133,505.39万元及 154,461.20万元。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占
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4.15%、92.17%及 86.85%,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
据、短期借款及应交税费。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短期借款 18,576.99 12.03% 5,225.85 3.91% 3,494.16 3.83%
应付票据 34,311.73 22.21% 32,030.00 23.99% 23,934.40 26.25%
应付账款 72,725.16 47.08% 76,563.60 57.35% 48,554.78 53.24%
预收款项 76.13 0.05% 46.71 0.03% 87.33 0.10%
应付职工薪酬 4,251.07 2.75% 3,470.44 2.60% 2,500.82 2.74%
应交税费 3,555.83 2.30% 3,948.65 2.96% 4,913.66 5.39%
应付利息 57.21 0.04% 15.79 0.01% 5.04 0.01%
应付股利 0.00 0.00%- 1,857.24 2.04%
其他应付款 602.42 0.39% 1,748.22 1.31% 507.66 0.56%
流动负债合计 134,156.55 86.85% 123,049.26 92.17% 85,855.08 94.15%
长期借款 5,800.00 3.75%-- - --
预计负债 3,521.27 2.28% 3,550.07 2.66% 3,467.35 3.80%
递延收益 6,371.26 4.12% 6,662.16 4.99% 1,807.45 1.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2.52 0.42% 243.89 0.18% 62.56 0.07%
其他非流动负债 3,969.60 2.5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304.65 13.15% 10,456.13 7.83% 5,337.36 5.85%
负债合计 154,461.20 100.00% 133,505.39 100.00% 91,192.44 100.00%
1、银行借款
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盈利的积累或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来满足资金需求,必要时通过银行借款满足短期的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83%、3.91%及 12.03%。
2016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1,731.69万元,同比增加 49.56%,
主要系威海伯特利业务规模扩大,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加所致。2017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增加 13,351.14 万元,同比增加 255.48%,主要因票据贴现成
本上升,公司相应减少应收票据贴现,增加银行借款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应付票据
公司的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向供应商开具用以支付货款。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23,934.40万元、
32,030.00 万元及 34,311.7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6.25%、23.99%及
22.21%。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大,主要因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采购规模持续增长,为配合销售回款期限、保持财务收支平衡,公司充分利用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和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采用票据方式向供应商结算部分货款,以降低公司资金支出压力和资金成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前 5名情况如下表:
项目供应商金额(万元)占应付票据余额的比例
2017年末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4,610.00 13.44%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243.00 9.45%
湖北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 2,530.00 7.37%
恩梯恩 LYC(洛阳)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1,704.00 4.97%
东营信义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1,599.00 4.66%
合计 13,686.00 39.89%
2016年末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5,869.00 18.32%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87.00 6.52%
相信制动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1,880.00 5.87%
合肥人本机电有限公司 1,641.00 5.12%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5.00 4.70%
合计 12,982.00 40.53%
2015年末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5,869.00 18.32%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87.00 6.52%
相信制动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1,880.00 5.87%
合肥人本机电有限公司 1,641.00 5.12%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5.00 4.70%
合计 12,982.00 40.53%
3、应付账款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48,554.78万元、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76,563.60 万元及 72,725.1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3.24%、57.35%及
47.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应付材料款 67,081.51 92.24% 71,588.22 93.50% 43,832.06 90.27%
应付工程设备款 4,763.99 6.55% 3,411.94 4.46% 3,587.08 7.39%
应付运输费 527.07 0.72% 1,003.53 1.31% 965.57 1.99%
应付其他 352.59 0.48% 559.90 0.73% 170.06 0.35%
合计 72,725.16 100.00% 76,563.60 100.00% 48,554.78 100.00%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2016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比 2015年末增加 28,008.82万元,主要因公司生产规模扩大、相应增加原材
料采购及设备采购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 5名情况如下表:
序号供应商金额(万元)
占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2017年末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6,123.33 8.42%
湖北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 5,059.08 6.96%
恩斯克投资有限公司 3,875.26 5.33%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3,657.54 5.03%
恩梯恩 LYC(洛阳)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2,527.60 3.48%
合计 21,242.81 29.21%
2016年末
恩斯克投资有限公司 5,748.54 7.51%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5,305.90 6.93%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789.42 6.26%
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 4,498.06 5.87%
恩梯恩 LYC(洛阳)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2,987.47 3.90%
合计 23,329.39 30.47%
2015年末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981.49 8.20%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3,283.17 6.76%
恩梯恩 LYC(洛阳)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3,271.76 6.74%
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 2,614.24 5.38%
恩斯克投资有限公司 2,562.28 5.28%
合计 15,712.94 32.3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4、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已经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工资、奖金及津贴。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2,500.82万元、
3,470.44万元及 4,251.07万元。公司 2016年末、2017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分别比
上一年末增加 969.62万元和 780.63万元,主要因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增加生产
工人所致。
5、应交税费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4,913.66 万元、
3,948.65万元及 3,555.83万元,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具体内容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企业所得税 2,057.76 57.87% 2,583.20 65.42% 2,635.52 53.64%
增值税 1,071.60 30.14% 938.80 23.78% 1,937.11 39.42%
其他 426.47 11.99% 426.64 10.80% 341.03 6.94%
合计 3,555.83 100.00% 3,948.65 100.00% 4,913.66 100.00%
6、应付利息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应付利息分别为 5.04万元、15.79
万元及 57.21 万元。2016 年末、2017 年末,公司应付利息增长额分别为 10.75
万元和 41.42,增长比例分别为 213.47%和 262.32%,主要因公司银行借款规模
增加所致。
7、应付股利
2015 年末,公司应付股利为 1,857.24 万元,为公司尚未向部分股东发放的
现金股利。截至 2016年末,公司已完成上述现金股利的发放。
8、其他应付款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507.66 万元、
1,748.22万元及 602.42万元,具体内容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保证金及押金 423.58 70.31% 278.74 15.94% 128.68 25.35%
关联方往来款- 251.60 14.39% 270.25 53.23%
二期工程建设借款- 1,000.00 57.20%-
其他 178.84 29.69% 217.88 12.46% 108.72 21.42%
合计 602.42 100.00% 1,748.22 100.00% 507.66 100.00%
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以及发生的运输、边角料等废品收购业务缴纳的保证金,其中关联方往来款主要为威海伯特利向威海萨伯的拆借的资金。2016 年末,公司 1,000 万元其他应付款为威海伯特利二期工程建设借款,在 2017年根据威海伯特利与乳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议约定转入其他非流动负债。
9、长期借款
2017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增加 5,800.00 万,主要因票据贴现成本上升,公
司相应减少应收票据贴现、增加银行借款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10、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主要为公司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分别为 3,467.35万元、3,550.07万元及 3,521.27万元。
11、递延收益
公司的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三期厂房建设补助 903.19 956.32 1,009.45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补助 638.40 718.20 798.00
威海伯特利基础建设补助 4,714.47 4,987.64 --
智能电动汽车线控液压制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115.20 -
合计 6,371.26 6,662.16 1,807.45
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拨付财政补贴款的通知》,公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司将 2012年收到的与三期厂房建设项目财政补贴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因公司三期基建工程在 2014 年度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于2015年开始计提折旧,故公司从 2015年 1月开始将与三期厂房建设相关的补助根据三期厂房的折旧年限进行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 2011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产业〔2011〕712 号),公司将 2013年收到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项目政补贴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该项目生产线于 2015年 12月投入使用,项目补助自 2016年 1月根据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项目生产线的折旧年限开始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乳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 年下发的《乳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政府补助的通知》,威海伯特利将乳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补助奖励给其的厂房等基础设施按照原值确认递延收益,并根据厂房等基础设施的剩余折旧年限按期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关于拨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 2016 年度项目预算的通知》(国科高发财字 2016-27 号),伯特利电子作为子课题“智能电动汽车线控液压制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的承接单位,获批 288.00万元的国拨专项经费。2017年已收到 115.20万元,由于该
项目尚处研发阶段,尚未开始摊销。
12、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62.56万
元、243.89 万元及 642.52 万元,为公司及威海伯特利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唐
山伯特利评估增值而形成。
2016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 181.33万元、上涨 289.86%,
2017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 398.63 万元、上涨 163.45%,主
要因威海伯特利及本部持续增加固定资产投入、相应的加速折旧规模逐年增加形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负债
2017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为 3,969.60 万元,为威海伯特利和遂宁伯
特利收到的当地财政局提供的基建工程借款。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倍) 1.51 1.37 1.23
速动比率(倍) 1.30 1.21 1.0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35% 60.45% 65.0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5.92% 59.44% 63.75%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178.66 41,768.41 23,011.20
利息保障倍数(倍) 46.72 51.06 34.05
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析
2015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3 倍、1.37倍
及 1.5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01倍、1.21倍及 1.30倍。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好,使得公司的流动比率均保持在 1以上。
公司为保证及时供货,需保持一定的存货规模,从而使得公司速动比率低于同期的流动比率。
公司 2016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明显改善,主要因公司 2016年盈利增加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5亿元。公司 2017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
进一步提高,主要因公司 2017年盈利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
单位:倍
公司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亚太股份- 1.28 0.96 1.57 1.2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万安科技- 1.57 1.28 1.23 0.93
万向钱潮- 1.20 0.95 1.44 1.17
平均值- 1.35 1.06 1.41 1.12
伯特利 1.51 1.30 1.37 1.21 1.23 1.01
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报告期内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处在合理的范围内。
亚太股份于2014年11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1.26亿元,截至2015
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6.8 亿元,使得其 2015 年末的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水平较高,相应提高了可比公司在 2015 年末的平均水平。万安科技于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2亿元,到年末尚有 2.64亿元募集资金未使
用,从而其 2016年末流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水平较高,相应提高了可比公司在 2016年末的平均水平。公司 2016年末流动比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当,速动比率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资产负债率分析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00%、60.45%及 56.35%,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3.75%、59.44%及
55.92%,相差不大。201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相比 2015年末下降,主要因公
司 2016 年度净利润大幅增加、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5 亿元。2017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相比 2016年末进一步下降,主要因公司 2017实现一定规模盈利,同时公司根据近年来新开拓客户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调整了供应商的付款期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表:
公司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合并口径母公司口径合并口径母公司口径合并口径母公司口径
亚太股份- 44.93% 41.37% 38.22% 34.98%
万安科技- 44.55% 30.88% 59.46% 46.02%
万向钱潮- 58.99% 43.30% 63.52% 52.88%
平均值- 49.49% 38.52% 53.73% 44.63%
伯特利 56.35% 55.92% 59.44% 60.45% 63.75% 65.0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 2017年 6月末,亚太股份、万安科技和万向钱潮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分别达到 16 家、11 家和 29 家,所以其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与合并口径存在明显差异。2015 年末、201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可比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得其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低。其中,亚太股份于 2014 年 11 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1.26 亿元,截至 2015 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6.8 亿元,使得其 2015 年
末的资产负债率较低,相应使得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较低;万安科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2亿元,降低了当年的资产负债率,同
时也使得可比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水平相比 2015年末有所下降。
3、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4.05 倍、51.06 倍及 46.72 倍。
2015-2016 年度,公司无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低,分别为
3.83%、3.91%,相应财务费用较低、利息支出压力较小。2017 年度,公司银行
借款规模增加,相应利息净支出增加,但公司继续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能够保障负债利息的偿付。总体看来,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均保持在较高水平。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大于利息净支出,能够保证利息偿付,具体对比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利息净支出(万元) 735.22 605.52 497.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6,105.64 14,819.77 9,754.96
最近三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表:
单位:倍
公司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亚太股份-- 8.81 7.13
万安科技-- 13.70 8.13
万向钱潮-- 6.82 5.63
平均值-- 9.78 6.96
伯特利 46.72 51.06 34.0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明显高于可比上市公司。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但公司盈利能力逐年增强,有息负债规模较低,长期偿债指标的利息保障倍数水平良好。综合来看,公司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2.66 2.91 3.67
存货周转率(次) 7.53 8.49 7.38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5-2017年度,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67次、2.91次及 2.66次。
2016 年度,受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即将调整的影
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明显回升,其中 9-12月连续增长,且销量合计占 2016年全年销量的 40%。2016 年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北汽银翔及上汽通用等公司原有客户的汽车销量增长趋势与汽车行业整体趋势基本一致,同时公司对北京汽车、吉利汽车等新增客户均是在 2016 年下半年实现量产并达到一定销售规模。因此,公司 2016年第 4季度销售收入相比同期大幅增加、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明显提高,相应 2016年末应收账款规模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显著提高,使得公司 2016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2017 年度,在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公司国内地区销售收入增长放缓,且信用期更长的长安汽车、吉利汽车等客户合计销售占比提高。同时,公司对信用期更长的国外客户美国萨克迪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有所提高。上述因素使得公司 2017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进一步下降。
2、存货周转率
2015-2017年度,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38次、8.49次和 7.53次,一直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保持较高的水平,主要原因是:(1)公司以销定产,一直保持较高的产销率;(2)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主要产品都采用精益生产方式(TPS),以准时化(JIT)方式组织生产,在产品布局上采用专业化及就近客户的原则,能够有效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供货速度;(3)公司在质量及产能方面严格选择供应商,能够确保
原材料供货及时。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2015-2017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次
公司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应收账款
周转率
存货
周转率
应收账款
周转率
存货
周转率
应收账款
周转率
存货
周转率
亚太股份- 4.56 4.87 4.43 5.10
万安科技- 5.10 4.54 5.85 4.13
万向钱潮- 4.98 4.92 5.05 4.52
平均值- 4.88 4.78 5.11 4.58
伯特利 2.66 7.53 2.91 8.49 3.67 7.38
2015-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通常下半年销售收入高于上半年。
同时,公司新开拓的客户较多,其中长安汽车、北汽银翔、北京海纳川、吉利汽车等客户的结算周期更长。上述因素使得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平均水平。
2015-2016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明显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因公司在生产布局上采用专业化及就近客户的原则,能够有效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供货速度。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 241,918.69 9.35% 221,232.71 50.40% 147,092.23
营业利润 38,052.79 5.24% 36,157.46 85.98% 19,441.31
利润总额 37,986.58 2.22% 37,162.23 86.58% 19,917.82
净利润 32,331.18 1.13% 31,969.03 81.20% 17,643.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700.33 1.72% 27,230.98 64.12% 16,592.46
公司长期专注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在保持与奇瑞汽车、重庆力帆等原有客户稳定合作的同时,新开发的项目和产品经过 2-3年的开发周期之后,开始陆续对长安汽车、北汽银翔、北京汽车、吉利汽车等主机厂商实现供货。
同时,公司顺应汽车及零部件轻量化的发展趋势,于 2012年设立威海伯特利从事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拓展了合资品牌客户上汽通用,并通过美国萨克迪开拓了通用汽车、福特汽车等国际品牌客户,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品种和客户结构,从而带来公司销售规模及经营业绩在 2016年度显著增长。2017年度,在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长速度放缓的背景下,公司国内地区收入增长速度放缓,使得整体收入及各项经营业绩增长速度有所放缓。
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2015-2017 年度分别为 97.61%、
97.30%及 100.17%,显示公司经营业务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一)营业收入分析
1、按收入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36,517.77 97.77% 217,007.19 98.09% 144,622.42 98.32%
其他业务收入 5,400.92 2.23% 4,225.52 1.91% 2,469.81 1.68%
合计 241,918.69 100.00% 221,232.71 100.00% 147,092.2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在 97%以上,显示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开发产品取得的技术开发费及模具费,以及维修费、废品收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盘式制动器 140,482.88 59.40% 152,332.62 70.20% 119,022.77 82.30%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53,272.87 22.52% 43,310.12 19.96% 12,806.63 8.86%
真空助力器 2,902.64 1.23% 3,050.44 1.41% 5,262.23 3.64%
电控制动产品 36,662.30 15.50% 14,177.75 6.53% 2,337.29 1.62%
其他产品 3,197.07 1.35% 4,136.25 1.91% 5,193.51 3.59%
合计 236,517.77 100.00% 217,007.19 100.00% 144,622.42 100.00%
2015-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着增长态势。其中,盘式制动器销售规模 2016年快速增长、2017年基本保持平稳,但占比却因其他产品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而出现下降;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占比不断提高,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公司研发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市场开拓也取得成果,自 2016以来电控制动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占比大幅度提高,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总体而言,公司在保持盘式制动器产品优势的同时,不断加大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以及电控制动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提高销售规模,从而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产品结构更趋多元化。
其他产品主要是公司向主机厂商非批量供货的盘式制动器总成或真空助力器总成的备件,以及少量的鼓式制动器。
3、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内 206,427.53 87.28% 192,528.31 88.72% 139,178.14 96.24%
国外 30,090.24 12.72% 24,478.88 11.28% 5,444.28 3.76%
合计 236,517.77 100.00% 217,007.19 100.00% 144,622.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随着威海伯特利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美国萨克迪逐渐开拓通用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等国际品牌客户,报告期内来自国外地区的销售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逐渐提高。
(1)公司国外地区收入客户分布情况
2017年度,公司国外地区收入客户分布情况如下表:
国家客户销售产品
销售量
(万件)
销售均价
(元/件)
销售金额
(万元)
占国外地区收入的比例
北美
地区
美国萨克迪注
铸铝转向节毛坯 278.47 83.64 23,291.87 77.41%
铸铝支架毛坯 56.32 22.86 1,287.63 4.28%
其他- 369.00 1.23%
合计- 24,948.50 82.91%
General Motors
(通用汽车公司)
铸铁件 30.10 27.46 826.45 2.75%
其他- 2.43 0.01%
合计- 828.89 2.75%
General Motors
De Mexico
(墨西哥通用)
铸铁件 6.32 26.34 166.55 0.55%
亚洲
地区
GM Korea Company
(韩国通用)
铸铝转向节 11.61 140.62 1,632.10 5.42%
铸铝支架 5.80 56.92 330.13 1.10%
铸铁件 4.24 27.00 114.53 0.38%
合计 21.65 -- 2,076.75 6.90%
欧洲
地区
General Motors
Manufacturing Poland
(波兰通用)
铸铁件 21.09 26.74 563.98 1.87%
Vauxhall Motors LTD
England
(英国通用)
铸铁件 17.24 26.79 461.84 1.53%
其他地区及客户--- 1,043.73 3.47%
合计 30,090.24 100.00%
注:2017年度美国萨克迪的销售收入,包括威海伯特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威海萨伯由其出口的销售收入。
2016年度,公司国外地区收入客户分布情况如下表:
国家客户销售产品
销售量
(万件)
销售均价
(元/件)
销售金额
(万元)
占国外地区收入的比例
北美地区
美国萨克迪
铸铝转向节毛坯 211.12 73.50 15,517.94 63.39%
铸铝支架毛坯 55.90 21.62 1,208.54 4.94%
其他- 376.57 1.54%
合计- 17,103.23 69.8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国家客户销售产品
销售量
(万件)
销售均价
(元/件)
销售金额
(万元)
占国外地区收入的比例
General Motors
(通用汽车公司)
铸铁件 50.87 27.61 1,404.41 5.74%
General Motors
De Mexico
(墨西哥通用)
铸铁件 15.17 26.98 409.25 1.67%
Carlisle Companies
Incorporated
(卡莱有限公司)
盘式制动器总成 0.93 629.43 587.63 2.40%
制动蹄总成 0.23 156.60 36.02 0.15%
其他散件- 7.51 0.03%
合计- 631.16 2.58%
亚洲地区
GM Korea Company
(韩国通用)
铸铝转向节 20.95 129.10 2,704.63 11.05%
铸铝支架 10.31 48.55 500.75 2.05%
铸铁件 0.51 28.47 14.60 0.06%
合计 31.78 -- 3,219.98 13.15%
欧洲地区
General Motors
Manufacturing Poland
(波兰通用)
铸铁件 29.18 26.91 785.25 3.21%
Vauxhall Motors LTD
England
(英国通用)
铸铁件 22.02 26.82 590.81 2.41%
其他地区及客户--- 334.79 1.37%
合计 24,478.88 100.00%
2015年度,公司国外地区收入客户分布情况如下表:
国家客户销售产品
销售量
(万件)
销售均价
(元/件)
销售金额
(万元)
占国外地区收入的比例
北美地区
美国萨克迪
铸铝转向节毛坯 55.40 75.83 4,200.55 77.16%
铸铝支架毛坯 9.72 23.57 229.00 4.21%
其他- 1.21 0.02%
合计- 4,430.76 81.38%
General Motors
(通用汽车公司)
铸铁件 6.97 28.08 195.59 3.59%
Carlisle Companies
Incorporated
(卡莱有限公司)
盘制动器总成 0.41 604.35 245.49 4.51%
制动蹄总成 0.31 150.04 46.00 0.84%
其他散件- 6.68 0.12%
合计- 298.17 5.48%
欧洲地区
General Motors
Manufacturing
Poland
铸铁件 11.79 26.32 310.42 5.7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波兰通用)
Vauxhall Motors
LTD England
(英国通用)
铸铁件 5.89 26.13 153.95 2.83%
其他地区及客户--- 55.39 1.02%
合计 5,444.28 100.00%
(2)境外销售真实性的核查范围、手段、方式及核查结论
①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境外销售真实性的核查范围、手段、方式及核查结论
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国外地区销售收入增长较快的情况,保荐机构主要围绕美国萨克迪及其关联方,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A、访谈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袁永彬先生,了解发行人境外客户的开发过程、交易背景;在威海伯特利召开董事会时,访谈美国萨克迪的 CEO(首席执行官) Lalit Kumar(莱里特.库马尔)先生(威海伯特利董事之一),了解美国萨克迪向发行人采购产品的交易背景;
B、取得威海伯特利对美国萨克迪及威海萨伯销售货物的出库单、记账凭证、发票、报关单、提货单等记录清单,并抽查其中 2015年 12月、2016年 12月、2017年 6月及 2017 年 12月的实物单据,比对威海伯特利发票金额合计、报关金额合计、销售收入合计三项数据的匹配性;
C、对威海伯特利、威海萨伯向美国萨克迪 2015-2016年、2017年 1-6月以及 2017年 1-12月的销售收入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函证;
D、取得威海伯特利、威海萨伯报告期内海关出口数据,核查是否与海外地区销售收入匹配;
E、分析报告期内威海伯特利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结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情况,分析威海伯特利及威海萨伯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与汇兑损失的匹配性;
F、取得美国萨克迪 2015 年度、2016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美国萨克迪 2017年营业收入及客户构成的说明函,了解其财务情况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客户构成情况;
G、赴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市,对美国萨克迪进行实地走访,对其高管进行访谈,考察位于当地的工厂和仓库,参观现场生产过程;
H、取得美国萨克迪 2015-2017年从威海伯特利采购产品的入库记录,以及美国萨克迪销售产品的出库记录,核查其业务真实性;
I、取得 2015-2017 年美国萨克迪采购威海伯特利毛坯件进行机加后的销售数据,并与各产品配套车型北美(美国、加拿大)销量数据进行比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萨克迪等客户的境外销售是真实的。
②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境外销售真实性的核查范围、手段、方式及核查结论
A、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发行人境外客户的开发过程、交易背景;访谈发行人境外主要客户美国萨克迪的 CEO(首席执行官) Lalit Kumar(莱里特.库马尔)先生,了解美国萨克迪向发行人采购产品的交易背景。
B、赴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市对美国萨克迪进行实地走访,对其高管进行访谈,考察位于当地的工厂和仓库,参观现场生产过程。
C、取得美国萨克迪审计报告,了解其财务情况。
D、登陆美国萨克迪、韩国通用、波兰通用等发行人境外客户网站,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及业务等信息。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是真实的。
4、营业收入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236,517.77 8.99% 217,007.19 50.05% 144,622.4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其他业务收入 5,400.92 27.82% 4,225.52 71.09% 2,469.81
合计 241,918.69 9.35% 221,232.71 50.40% 147,092.23
(1)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
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增长原因在于公司抓住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机遇,凭借自主正向系统开发能力,依靠成功研发的新项目、新产品不断开拓客户、占领市场,并适时扩大主营业务的生产规模。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比 2015 年度增长 72,384.77 万元,同比增
长 50.05%,主要原因:(1)受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即将调整的影
响以及在新上市的艾瑞泽 5车型的带动下,公司配套盘式制动器及真空助力器的奇瑞汽车的销量增长明显,从而公司 2016 年度对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增加 16,800.03万元;(2)公司盘式制动器开拓新客户北京汽车,给公司带来
销售收入 12,967.80 万元;(3)威海伯特利对美国萨克迪的销量增加,新增销售
收入 12,189.61万元;(4)上汽通用别克昂科威车型销量增加,同时配套车型新
增别克君越和雪佛兰迈锐宝等,带来威海伯特利对上汽通用及其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增加 8,819.42万元;(5)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配套车型北汽银翔幻速 S6的
销量在 2016年度增长明显,同年配套车型新增吉利汽车的新帝豪,从而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在 2016年度为公司新增销售收入 12,009.72万元;(6)公司对长
安汽车原配套车型继续供货,基本维持 2015年度销售规模。
2017 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41,918.69 万元,相比 2016 年度增长
8.99%,同比增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受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
调整的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放缓,部分主机厂客户对公司盘式制动器以前年度上市车型配套产品降价,使得公司对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国内主要客户销售收入下降。但电控制动产品销售收入的迅速增长和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带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继续保持增长。
(2)其他业务收入的变动
2016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比上一年增加 1,755.71万元,增长 71.09%,
主要为威海伯特利扩大业务规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屑等废品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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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品价格和数量的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分析
2016年度及 2017年度,公司分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变化 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变化
增长额
销量
变化影响
销售均价
变化影响
增长额
销量
变化影响
销售均价
变化影响
盘式制动器-11,849.75 -2,971.77 -8,877.97 33,309.86 42,283.15 -8,973.29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9,962.75 15,552.76 -5,590.00 30,503.49 29,284.83 1,218.66
真空助力器-147.80 202.22 -350.02 -2,211.78 -1,983.30 -228.49
电控
制动产品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15,932.03 22,761.66 -6,829.63 12,009.72 13,951.00 -1,941.27
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6,552.51 10,514.51 -3,962.00 -169.26 -298.42 129.15
注:1、销量增长对收入的影响=(本年度销售数量-上年度销售数量)×上年度销售价格;
2、销售均价变化对收入的影响=(本年度销售均价-上年度销售均价)×本年度销售数量;
3、盘式制动器及电控制动产品的销量统计单位为“套”、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销量统计单位为“千克”、
真空助力器的统计单位为“只”。
2016 年度:(1)盘式制动器的平均价格仍在下降,但其收入因销量的大幅
增长而增长;(2)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平均价格及销量均增长,但平均价格的增
长趋缓,销量对收入的影响更显著;(3)真空助力器因销量和价格均继续下降而
导致整体收入下降,其中销量下降的因素更为显著;(4)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平
均价格有所下降,但其收入因销量的大幅增长而增长;(5)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
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的平均价格提高,但销量的下降引起收入下降。
2017 年度:(1)盘式制动器的平均价格和销量均下降,但价格下降对销售
收入的影响更为明显;(2)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销量增长,带动销售收入的增长;
(3)真空助力器因销量和价格均继续下降而导致整体收入下降,其中销量下降
的因素更为显著;(4)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平均价格有所下降,但其收入因销量
的大幅增长而增长;(5)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平均价格有所
下降,但其收入因销量的大幅增长而增长。
(二)营业成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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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8.92%、98.24%及 97.90%,与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81,716.33 97.90% 162,908.84 98.24% 111,496.66 98.92%
其他业务成本 3,891.27 2.10% 2,919.17 1.76% 1,214.76 1.08%
合计 185,607.60 100.00% 165,828.01 100.00% 112,711.42 100.00%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成本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2015-2017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成本规模及占比逐渐提高,主要因威海伯特利生产规模持续扩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屑等废品规模相应扩大、成本持续增长。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盘式制动器 113,543.85 62.48% 119,609.74 73.42% 93,175.60 83.57%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36,505.53 20.09% 27,810.84 17.07% 8,656.35 7.76%
真空助力器 2,323.16 1.28% 2,408.68 1.48% 4,219.57 3.78%
电控制动产品 26,954.47 14.83% 10,044.83 6.17% 1,660.06 1.49%
其他产品 2,389.32 1.31% 3,034.75 1.86% 3,785.09 3.39%
合计 181,716.33 100.00% 162,908.84 100.00% 111,496.66 100.00%
2015-2017年度,公司各类产品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与各自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基本一致,符合配比关系。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 155,774.51 85.72% 134,832.33 82.77% 98,736.06 88.56%
制造费用 14,742.52 8.11% 16,885.93 10.37% 7,157.57 6.42%
直接人工 8,683.58 4.78% 8,983.53 5.51% 4,397.33 3.94%
燃料和动力 2,515.72 1.38% 2,207.05 1.35% 1,205.70 1.08%
合计 181,716.33 100.00% 162,908.84 100.00% 111,496.66 100.00%
其中,威海伯特利轻量化制动零部件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 25,790.23 70.65% 17,644.15 63.44% 5,542.37 64.03%
制造费用 6,844.31 18.75% 6,756.44 24.29% 1,958.89 22.63%
直接人工 2,009.67 5.51% 2,002.20 7.20% 547.97 6.33%
燃料和动力 1,861.32 5.10% 1,408.06 5.06% 607.12 7.01%
合计 36,505.53 100.00% 27,810.84 100.00% 8,656.35 100.00%
威海伯特利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工艺中,铸造工艺对辅料、电力及天然气的能源消耗大,同时对设备和模具要求较高,相应设备投资和折旧费用、模具摊销费用较高。因此,威海伯特利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业务的制造费用及燃料和动力在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
2015-2016年度,随着制造费用占比较高的威海伯特利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业务的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的占比持续下降、制造费用占比持续提高。随着国内用工成本的提高,直接人工的规模及占主业务成本的比例在2016年度明显上升。2017年度,国内钢材及铝锭采购价格的上升,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有所提高,相应制造费用和人工成本的占比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威海伯特利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业务规模及占比的提高,使得公司燃料和动力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逐渐上升。
(三)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及毛利率
(1)营业毛利构成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54,801.44 97.32% 54,098.35 97.64% 33,125.76 96.35%
其他业务毛利 1,509.65 2.68% 1,306.35 2.36% 1,255.05 3.65%
营业毛利 56,311.09 100.00% 55,404.70 100.00% 34,380.81 100.00%
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2)营业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其他业务毛利率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23.17% 24.93% 22.90%
其他业务毛利率 27.95% 30.92% 50.82%
营业毛利率 23.28% 25.04% 23.37%
随着威海伯特利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毛利率较低的铝屑等废品收入的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引起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
2、主营业务毛利分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盘式制动器 26,939.03 49.16% 32,722.89 60.49% 25,847.17 78.03%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16,767.34 30.60% 15,499.28 28.65% 4,150.28 12.53%
真空助力器 579.48 1.06% 641.76 1.19% 1,042.66 3.15%
电控制动产品 9,707.83 17.71% 4,132.93 7.64% 677.24 2.04%
其他产品 807.75 1.47% 1,101.50 2.04% 1,408.42 4.25%
合计 54,801.44 100.00% 54,098.35 100.00% 33,125.76 100.00%
2015-2017年度,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丰富,毛利构成更趋多元化。其中,盘式制动器的毛利规模 2016年增长、2017年略有下降,但毛利占比因其他产品毛利的增长而持续下降。威海伯特利的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 2015年度实现了规模生产,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其毛利规模持续提高,毛利占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比在 2016、2017 年度分别为 28.65%、30.60%;2016 年以来,公司以电子驻车
制动系统为主的电控制动产品在市场开拓和产销量上实现突破,毛利规模及占比迅速提高,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产品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盘式制动器 19.18% 21.48% 21.72%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 31.47% 35.79% 32.41%
真空助力器 19.96% 21.04% 19.81%
电控制动产品 26.48% 29.15% 28.98%
其他产品 25.27% 26.63% 27.12%
主营业务毛利率 23.17% 24.93% 22.90%
2016 年度,毛利率水平较高的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和电控制动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显著增长,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提高 2.03个百分点。2017年度,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因收入占比最高的盘式制动器的毛利率下降所致。
(1)盘式制动器毛利率的变化
2016 年度,公司保持对长安汽车的销售规模,对主要客户奇瑞汽车、北汽银翔的销售规模进一步增长,同时新增客户北京汽车和吉利汽车,从而带来盘式制动器的产销规模继续增长。产销规模的扩大,使得公司能够进一步发挥议价优势,将部分主机厂客户对公司配套产品降价的压力向上游零配件供应商转移,取得更为理想的采购成本,从而公司盘式制动器在平均价格下降 5.56 个百分点的
情况下,毛利率仅下降 0.24个百分点。
2017年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下降,公司盘式制动器产销规模略有下降,同时部分客户对以前年度上市车型配套产品进行降价。另一方面,受生铁、废钢及钢材等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的上涨,公司对盘式制动器零配件采购价格的调整有限。因此,在上下游行业的双重影响下,公司盘式制动器毛利率相比 2016年度有所下降。
(2)轻量化制动零部件毛利率的变化
2016年度,威海伯特利的配套客户上汽通用销售别克昂科威 27.54万辆,相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比 2015 年度的 16.29 万辆明显增长,且配套车型新增别克君越和雪佛兰迈锐宝
等,使得威海伯特利对上汽通用及其关联方的销售收入进一步增长。同时,威海伯特利对美国萨克迪实现销售收入 17,103.23 万元,相比 2015 年度的 4,430.76
万元增长幅度达 286.01%。而在原材料采购方面,2016年度铝锭采购平均价格相
比 2015年度下降 0.25个百分点。因此,在销售收入继续大幅增长、主要原材料
成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毛利率上升至 35.79%。
2017年度,公司轻量化制动零部件毛利率相比 2016年度下降,主要受原材料铝锭成本上升以及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毛坯件销售收入及占比提高的影响。
(3)真空助力器毛利率的变化
2016 年度,公司真空助力器毛利率略有增长,主要是因其采购成本有所下降。2017 年度,公司真空助力器的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部分客户对上市车型配套产品进行降价。
(4)电控制动产品毛利率的变化
公司电控制动产品细分为“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两类,均已实现量产,因此电控制动产品的整体毛利率受其中各类产品的毛利率、销售收入及其占比的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电控制动产品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29,625.10 80.81% 13,693.07 96.58% 1,683.35 72.02%
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7,037.19 19.19% 484.68 3.42% 653.94 27.98%
其中:1、液压防抱死制动系统 4,375.69 11.94% 166.62 1.18% 576.88 24.68%
2、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2,643.51 7.21% 295.21 2.08% 44.26 1.89%
3、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 18.00 0.05% 22.85 0.16% 32.80 1.40%
合计 36,662.30 100.00% 14,177.75 100.00% 2,337.2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电控制动产品毛利率如下表:
产品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27.27% 29.53% 28.43%
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23.15% 18.43% 30.38%
其中:1、液压防抱死制动系统 23.01% 23.10% 28.83%
2、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23.14% 11.97% 32.81%
3、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 58.96% 67.90% 54.53%
综合 26.48% 29.15% 28.98%
2016 年度,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已量产的北汽银翔 SUV 车型幻速 S6 销量增长,同时新增配套吉利汽车的新帝豪车型,使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销量由2015 年度的 1.08 万套大幅增加到 10.04 万套。公司盘式制动器和电子驻车制动
系统产销规模的增长,降低了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机械部分的采购成本,同时产能利用率也由 2015年度的 7.27%大幅提升至 37.63%,从而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毛利
率相比 2015年度提高 1.10个百分点,达到 29.53%。在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毛利
率和收入占比均提高的情况下,公司电控制动产品 2016 年度的毛利率比 2015年提高 0.17个百分点,达到 29.15%。
2017年度,公司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量产车型增加北汽银翔幻速 S5等,带动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均明显提高;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毛利率因部分客户对以前年度上市车型配套产品进行降价而有所下降。总体看来,毛利率水平相对更低的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和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收入占比的提高,使得电控制动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4、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公司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亚太股份-- 17.11% 16.50%
万安科技-- 23.85% 22.70%
万向钱潮-- 25.10% 24.31%
平均值-- 22.02% 21.17%
伯特利 23.17% 24.93% 22.90%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及半年报;为提高可比性,万向钱潮的毛利率取值为其分产品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毛利率。
公司 2015年度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行业合理范围区间,但略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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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工艺流程看,公司收入占比较高的盘式制动器的工艺为附加值较高
的机加及总成。
(2)从产品配套车型看,公司 2015年度进行配套生产并带来营业收入大幅
增长的车型,均是整车厂商比较畅销的 SUV车型,如在国内 SUV销量排名第 4的奇瑞汽车瑞虎系列、销量排名第 5的长安汽车 CS75。
(3)从产品结构看,公司除盘式制动器、真空助力器等机械制动系统产品
外,抓住汽车及零部件轻量化的发展机遇,设立子公司威海伯特利从事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并在 2015年度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向上汽通用等合资品牌整车厂商配套,或用于出口向通用汽车、福特汽车等国际品牌整车厂商配套,故毛利率较高。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万向钱潮汽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相当,但高于万安科技及亚太股份的毛利率,主要原因:公司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的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的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同时公司产品附加值较高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产销量明显增长、收入占比明显提高。
(四)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 4,372.77 24.22% 3,971.97 25.34% 4,948.85 38.11%
管理费用 12,842.39 71.12% 11,547.05 73.67% 7,613.77 58.63%
财务费用 841.26 4.66% 154.53 0.99% 422.50 3.25%
合计 18,056.42 100.00% 15,673.55 100.00% 12,985.13 100.0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46% 7.08% 8.83%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输费 1,994.77 45.62% 2,499.05 62.92% 1,879.65 37.98%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质量保证金 684.49 15.65% 473.09 11.91% 1,977.93 39.97%
周转材料 481.16 11.00% 324.82 8.18% 560.65 11.33%
职工薪酬 325.63 7.45% 241.90 6.09% 224.93 4.55%
其他费用 886.72 20.28% 433.11 10.90% 305.69 6.18%
合计 4,372.77 100.00% 3,971.97 100.00% 4,948.85 100.0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81% 1.80% 3.36%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质量保证金、周转材料及销售人员工资。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12亿元,超过 15亿元。根据《质量保证
金管理办法》,公司按 1%的比例计提质量保证金,导致当年度计提的质量保证金规模降低,从而销售费用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下降。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性支出 2,351.74 18.31% 2,320.29 20.09% 1,661.25 21.82%
技术研发费 8,175.82 63.66% 7,266.97 62.93% 3,682.03 48.36%
税金- 187.36 1.62% 567.49 7.45%
折旧费 388.82 3.03% 412.17 3.57% 401.13 5.27%
差旅费 202.53 1.58% 169.19 1.47% 107.55 1.41%
股份支付 439.50 3.42% 182.14 1.58% 29.04 0.38%
其他费用 1,283.98 10.00% 1,008.93 8.74% 1,165.29 15.31%
合计 12,842.39 100.00% 11,547.05 100.00% 7,613.77 100.0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31% 5.22% 5.18%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技术研发费、工资性支出、折旧费及税金。2015-2017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规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持续增加,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
2016年度,随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增多,技术开发费比 2015年增加 3,584.94
万元,增长 97.36%,从而当年管理费用明显增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出现上升。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利息支出 830.94 -- 742.40 -- 602.63 --
减:利息收入 95.72 -- 136.88 -- 105.54 --
利息净支出 735.22 87.40% 605.52 391.85% 497.09 117.65%
汇兑净损失 29.27 3.48%-494.59 -320.06%-108.36 -25.65%
手续费 76.77 9.13% 43.60 28.21% 33.77 7.99%
合计 841.26 100.00% 154.53 100.00% 422.50 100.0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35% 0.07% 0.29%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保持在较低水平,主要为银行借款及票据贴现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主要为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向供应商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017 年度,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增加,利息支出也随之增加,同时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导致公司汇兑净损失增加,从而财务费用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明显上升。
(五)利润表其它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
详见本节“一、报告期的主要资产情况”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之“11、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投资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3.18 336.04 139.81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4.49
合计 73.18 336.04 144.30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0.19% 0.90% 0.72%
2015 年度,公司开展现金管理,利用部分空闲资金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公司对联营企业和蓄机械、威海萨伯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小,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低。
3、其他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406.1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875.37 -
合计 1,281.47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3.37%-
2017 年度,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系递延收益分摊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详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报告期的主要负债情况”之“11、
递延收益”。
2017年度,公司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表:
补助项目金额(万元)
芜湖经开区贸易发展局强省补助 257.00
土地使用税奖励 174.53
芜湖经开区贸易发展局三重一创补助 100.00
工业投资项目补助 58.98
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45.81
芜湖经开区财政局省支持创新补助 43.10
生产线服务进口支持 30.00
2017 年市级加快新旧动能转化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资金
30.00
芜湖社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 27.95
商务局进口补助 24.00
芜湖经开区经贸发展局高新技术产品奖励 20.00
威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8.00
芜湖经开区经贸发展局专利奖励 14.88
芜湖经开区财政局专利省级奖励款 9.00
其他补助 22.13
合计 875.37
4、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政府补助 110.00 1,070.90 483.91
其他 29.97 18.15 32.51
合计 139.97 1,089.05 516.42
其中,公司取得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三期厂房建设补助-- 53.13 53.13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补助-- 79.80 --
威海伯特利基础建设补助-- 90.65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奖励款-- 400.00 --
土地使用税奖励-- 29.17 212.06
稳岗补贴-- 176.78 16.32
高新产品财政奖励-- 5.00 --
新三板挂牌及融资补助 40.00 60.00 --
改制补助款- 60.00
辅导上市奖励 70.00 30.00 --
2015年度发明专利资助 33.35 --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 20.00 --
贸易项目扶持奖金 16.00 --
节能减排创新基金 30.00 --
2016年商务扶持专项资金-- 13.80 --
2016年外贸专项资金-- 19.00 --
开发区财政补贴- 71.30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4.00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20.00
“5111”产业创新团队扶持资金- 10.00
其他补助-- 14.22 17.10
合计 110.00 1,070.90 483.91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事故赔偿损失 14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53.04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其他 66.18 31.24 39.91
合计 206.18 84.28 39.91
2016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44.37万元,增长 111.18%,主
要系公司处置部分早期购入、性能下降的固定资产,相应的固定资产损失增加。
2017年度,因遂宁伯特利发生事故赔偿损失而导致公司营业外支出增加。
5、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5,209.24 6,081.04 2,714.29
递延所得税费用 446.16 -887.84 -439.59
合计 5,655.40 5,193.19 2,274.70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4.89% 13.97% 11.42%
2015-2017年度,公司所得税实际税率(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较低,公司及各子公司享有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所得税优惠相关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税项”之“(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损益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8.62 -52.73 -3.3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0.52 62.33 70.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91.47 1,070.90 483.9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4.4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6.21 -13.09 -7.39
所得税影响额-165.01 -160.46 -88.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73.26 -73.97 -4.46
合计 858.89 832.99 454.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700.33 27,230.98 16,592.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841.44 26,397.99 16,137.50
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3.10% 3.06% 2.74%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详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五)利润表其它项目分析”之“3、其他收益”和“4、
营业外收支”。
2015-2017年度,公司获得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5.64 14,819.77 9,754.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89.54 -19,262.50 -11,112.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14.77 7,975.41 -964.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90.38 3,561.24 -2,315.8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0,409.47 183,799.94 137,604.92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1.53 3,071.94 359.8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30.85 968.79 743.76
现金流入小计 244,011.85 187,840.67 138,708.4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9,338.06 135,284.36 108,056.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354.09 13,118.36 9,259.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141.13 15,592.62 6,349.6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72.93 9,025.55 5,287.51
现金流出小计 237,906.22 173,020.90 128,95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5.64 14,819.77 9,754.96
净利润 32,331.18 31,969.03 17,643.12
营业收入 241,918.69 221,232.71 147,092.2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99.38% 83.08% 93.5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占当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合计现金流入的89.84%、90.14%及87.16%,是公司主要的现金
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55%、83.08%及99.38%,即公司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
期营业收入基本相当,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动而增减变化,不存在大幅波动情况。
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在2016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威海伯特利出口销售额大幅增加,收到的出口退税金额相应增加;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在2017年度下降,主要是因2017年以来威海伯特利开始通过威海萨伯向美国萨克迪出口。
报告期内,公司由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净利润 32,331.18 31,969.03 17,643.12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9.03 2,548.54 1,415.58
固定资产折旧 5,205.76 3,728.97 2,363.11
无形资产摊销 152.66 130.23 123.1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73 4.58 4.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8.62 -0.31 3.3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3.04 --
财务费用 387.46 110.93 388.73
投资损失-73.18 -336.04 -144.3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47.54 -1,069.18 -455.9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398.63 181.33 16.33
存货的减少-9,276.10 -1,383.75 -7,190.8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19,922.22 -58,431.37 -30,840.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3,296.47 37,313.76 26,428.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5.64 14,819.77 9,754.96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受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变动和存货变动的影响。2015-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且对结算期限更长、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比例更高的客户,如长安汽车、北汽银翔、北京汽车、吉利汽车等的销售收入占比持续提高,从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规模不断增长,而原材料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导致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规模相应增长。另一方面,公司给予供应商的结算期限整体上小于客户给予公司的结算期限,且客户通过承兑汇票的付款比例高于公司向供应商以承兑汇票付款的比例,因此,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2016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因应收票据贴现规模增加。2017 年度,公司对结算期限更长、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比例更高的客户销售收入的占比提高,同时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规模下降,从而期末应收票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由 2016 年度的 21.50%提高到 31.31%,使得公司“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规模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收到的票据保证金 1,758.44 -
政府补助 1,100.57 847.33 430.78
往来款 125.16 99.07 280.77
其他 46.68 22.39 32.21
合计 3,030.85 968.79 743.76
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在 2017年度明显上升,主要是因收到的票据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情况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期间费用 9,586.56 7,111.45 4,950.48
代扣代缴税款 299.52 -
往来款 186.85 37.81 294.03
票据保证金-- 1,876.29 43.00
合计 10,072.93 9,025.55 5,287.51
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在 2016年达到 9,025.55万元,
较上年增加 3,738.04 万元,增长 70.70%,主要系技术开发费、运输费等期间费
用增加以及票据保证金所需支付的费用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4.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125.60 0.70 28.2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5.20 624.55 3,944.72
现金流入小计 210.80 625.25 3,977.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8,900.34 19,007.76 11,344.5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30.00 245.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0.00 3,500.00
现金流出小计 18,900.34 19,887.76 15,089.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89.54 -19,262.50 -11,112.08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报告期内均为负数,主要是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而持续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所致。
公司“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为对联营企业威海萨伯及和蓄机械的出资。
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理财产品和对联营企业和蓄机械的借款。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505.29 979.1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979.1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760.50 6,171.64 10,492.3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69.60 1,244.50 244.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730.10 19,921.43 11,715.9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497.44 4,479.58 11,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67.76 7,466.45 1,180.0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515.33 11,946.02 12,680.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14.77 7,975.41 -964.06
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包括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987万股股票而收到的现金 12,505.29万元,以及威海伯特利 2015年度收到的少数股东支付的投资
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盈利积累来满足资金需求,尽可能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周转中,必要时通过银行借款满足短期资金需求,因此“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的金额较大。2017 年度,公司银行借款增加,从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规模较高。
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在 2015 年度为 244.5 万元,是
威海伯特利向威海萨伯拆入的资金;2016年度为 1,244.5万元,是威海伯特利收
到的二期工程建设借款 1,000万元和向威海萨伯拆入的资金 244.5万元。
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在 2015年度为 1,180.05万
元,包括 2014年末应付股利 2,800万元中的 942.76万元及当期支付的银行借款
利息;2016年度为 7,466.45万元,包括公司支付的 2015年度现金分红 3,000万
元、2016年 1-6月现金分红 2,400万元、2015年末应付股利 1,857.24万元以及当
期银行借款利息。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拓市场,产销规模不断扩大,为后续的长远发展打下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设立子公司威海伯特利生产和销售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丰富了产品品种,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固定资产投资 10,978.16 21,207.60 11,806.22
无形资产投资 300.76 40.09 44.66
长期股权投资-- 330.00 245.00
合计 11,278.92 21,577.69 12,095.88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 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年产 200 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和 10万套液压 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以及年产 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
情况”。
此外,威海伯特利拟投资建设二期项目(年产 300万件铸铝转向节),在山东省威海乳山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西、开拓三路北,新增工业用地 50亩并新建厂房,购买 8 台铸造机、8 条铸铝转向节自动加工线和 36 条普通铸铝转向节加工线。该项目总投资 15,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13,845万元,土地使用权投资 425万元,流动资金 730万元,将通过威海伯特利的盈利积累、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预计该项目在 2020年全部达产,可每年新增 300万件铸铝转向节,主要向上汽通用、通用汽车公司、沃尔沃汽车公司以及吉利汽车等客户配套。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该项目累计投资 2,156.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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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的主要优势
1、生产经营方面的优势
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具有自主正向开发能力、质量与品牌、产品结构、规模及成本控制等多项优势,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发
行人竞争地位”之“(三)公司竞争优势”。
2、财务优势
(1)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强
公司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加强市场拓展,不断开新的产品及新的客户,在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盈利能力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
(2)资产质量良好
公司客户主要为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通用、北京汽车、吉利汽车、北汽银翔等国内知名的整车生产厂商,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行业地位,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产品销售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适时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并对外收购,持续开拓市场,产销规模不断扩大,为公司后续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
越来越多的竞争对手包括一些跨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瞄准中国市场,依靠资本、技术、管理等优势,纷纷来中国投资办厂,抢占国内市场份额。国内竞争对手纷纷通过发行上市、持续融资、合资建厂等方式扩大产能,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与国际先进企业和国内行业龙头相比,公司在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品牌效应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加快技术改造、提升工艺装备水平以及开拓高端产品市场方面的力度尚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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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公司具有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自主正向开发能力,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形成了技术研发、质量控制及品牌等竞争优势,是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的基础。
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加大国内消费支持力度、推进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提高汽车环保和智能化要求等举措,为包括公司在内的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
公司将充分利用当前良好的发展机遇,计划通过本次发行实现产业与资本市场的融合,为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随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做精、做强、做大盘式制动器等优势机械制动产品,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加大电控制动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迅速占领市场,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此外,公司还要抓住汽车轻量化的发展趋势,扩大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技术与制造方面的先发优势,通过自有资金投入进行持续开发与推广。上述举措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增长提供切实的保证。
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七、目前存在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
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八、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于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过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之“四、本次发行
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并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之“五、本次发行
上市后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1、未来资金需求分析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公司的订单数量、客户数量以及营业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和扩张的阶段,因此公司仍需保留大部分盈利用于扩大业务规模,由此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未来发展,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公司的盈利规模和现金流量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保持了较高的盈利水平,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47,092.23万元、
221,232.71 万元及 241,918.6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16,592.46万元、27,230.98万元及 27,700.33万元。公司销售回款状况良好,最近
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754.96万元、14,819.77万元和 6,105.64万元,
为公司实施分红规划奠定了基础。基于汽车制动系统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预计公司未来仍能保持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具备通过现金分红为投资者带来合理回报的条件。
3、外部融资环境及资本成本
公司目前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经营积累,部分依靠银行贷款,资金不足将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未来如果仅通过银行借款的间接融资渠道来满足日益扩大的资金需求,将不利于公司的稳健成长和未来发展,也不利于公司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因此公司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需要全面考虑各融资渠道的资金成本和公司资产负债率等情况,使股利政策与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相适应。
4、股东意愿与要求
公司未来的股利分配方案将充分考虑股东的意愿与要求,一方面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另一方面也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九、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4,086.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按上限完成发行,公司总股本将由 36,770.10
万股增至 40,856.10 万股,股本规模有所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
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通过公司现有业务及募投项目已完成部分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实现。考虑上述因素,预计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比上一年有所下降,导致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所需资金主要依靠经营积累,必要时通过银行借款满足资金需求,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扩大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规模,一方面能够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风险,相应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能够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强股东回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之“(三)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可行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
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具备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的自主正向开发能力。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机械制动产品和电控制动产品两大类:前者包括盘式制动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和真空助力器,后者包括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 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等四个项目,均是围绕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开展,资金投向与公司所属行业一致,不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人才储备充足,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核心成员具有较强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应用能力,将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公司还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适时引进新型人才、实行多种形式的员工激励,调动和发挥各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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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储备
公司在 2005年 8月成立技术中心,专门从事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由公司总经理袁永彬担任技术中心主任。多年来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在制动器总成、卡钳总成、真空助力器带制动主缸总成等机械制动系统产品以及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方面均掌握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盘式制动器总成、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产品的生产技术均已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在技术层面对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市场储备
凭借多年来稳健的经营管理和优质的产品质量以及近年来持续的市场拓展,公司与长安汽车、奇瑞汽车、北京汽车、吉利汽车、北汽银翔、广汽集团、重庆力帆等国内多家知名的汽车主机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还通过设立子公司威海伯特利从事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逐渐向通用、福特及沃尔沃等国际品牌汽车生产厂商拓展业务关系。上述相对稳定的市场渠道和客户资源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期实现经济效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
(1)现有业务运营状况及态势
公司多年来持续专注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依靠自身在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方面均具备的自主正向开发能力,不断优化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保持与奇瑞汽车、重庆力帆等原有客户稳定合作的同时,逐渐与长安汽车、北京汽车、吉利汽车、北汽银翔等主机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带来公司销售规模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时,公司顺应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发展的趋势,于 2012年设立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从事铸铝转向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拓展合资品牌上汽通用,并通过美国萨克迪拓展通用汽车、福特汽车等国际品牌客户,进一步丰富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的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
未来我国汽车行业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将带动我国汽车制动系统产品需求的稳定增长,促进制动系统生产企业的发展。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及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将带来对电控制动产品的需求及轻量化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需求的不断增长。
(2)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行业与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募投项目投资风险等,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发行人运营成本,提升发行人经营业绩
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以防范业务风险,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财务结构有所改善,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将抓住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产品结构、品种和质量优势,在机械制动产品(包括铸铝转向节)及电控制动产品方面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并在市场拓展中发挥协同效应,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把握市场机遇,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投资于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等 4个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盘式制动器及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生产规模及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发挥积极作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各募投项目工程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各项目早日竣工并达到预期效益。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在现有公司治理水平上不断完善、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对各分、子公司在业务发展、资源整合、要素共享等方面的统筹,发挥战略协同优势;加强降本增效工作,强化基础计量和规范成本核算工作;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加强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其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格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方式,提高募投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增强持续创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彬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违反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违法侵占公
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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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承诺函经本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
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经本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并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
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原材料的采购及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出现税收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结合 2018年 1 月份经营情况、2月份及 3月份即将量产的产品情况、各主要客户已下达的 2月份生产订单及 3月份预测订单、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情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况等,预计公司 2018年 1-3月各项经营业绩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1)2018年 1-3月营业收入区间为 66,035.56万元至 70,964.59万元,较上
年同期的 61,712.19万元(未经审计),变动幅度为 7.01%至 14.99%;
(2)2018年 1-3月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6,797.00万元
至 7,507.93万元,上年同期数(未经审计)为 6,313.76万元,变动幅度为 7.65%
至 18.91%;
(3)2018年 1-3月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区间为 6,628.62万元至 7,339.56万元,上年同期数(未经审计)为 6,060.24万元,
变动幅度为 9.38%至 21.11%。
公司业务目前处于正常发展状态,预计 2018 年 1-3 月的报表项目不会发生异常变化。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产品结构、客户结构丰富,已与主要供应商及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稳定;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 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是基于汽车制动系统行业以销定产的特点、在手订单和研发项目情况、制动系统行业惯例、以及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进行的谨慎、合理预计,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正常,预计 2018 年 1-3 月的报表项目不会发生异常变化,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一)总体发展战略
在国家“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宏观经济政策及“十三五规划”的引导下,公司将紧紧把握汽车行业向智能化、轻量化、新能源发展的趋势给汽车制动系统领域带来的机遇,坚持自主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加快基础机械制动产品更新换代,大力推进电控制动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并择机布局制动系统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开发,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一家技术领先、品牌卓越、产品优异、服务优秀的汽车制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的提供商。
(二)总体经营目标
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公司制定了“心系客户安全,追求产品完美,争做行业第一”的总体经营目标,确保公司目前良好的发展势头,在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
公司将以“客户安全”为核心,坚持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跟踪和布局汽车制动系统领域的新技术,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技术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方针,以现有产品线为基础,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扩大市场覆盖面,在积极发展乘用车市场的同时,稳步开拓商用车市场,争取融入全球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迈入国际市场;持续全面推进自有品牌建设,努力把“WBTL(芜湖伯特利)”打造成为知名自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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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在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一)产品开发计划
1、在稳定发展现有盘式制动器、贯穿式真空助力器等基础机械制动系统产
品的同时,全面开发更低拖滞力矩卡钳总成及低跳动制动器产品,降低整车能耗,增强为中高端乘用车的配套能力。
2、继续加大现有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等电控制动产品的正向开发、产业化及市场化,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顺应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发展的需求,积极布局集成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电子助力器、线控制动系统等与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相关的汽车制动系统前沿产品的开发,形成汽车电控制动产品的系统化和系列化。
3、在发展现有铸铝转向节、铸铝控制臂等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的基础上,
推动铸铝卡钳总成和铝合金制动盘的开发和推广,以实现整车轻量化及降低油耗,增加新能源汽车的续航能力。
4、拓展商用车市场,使气压盘式制动器、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等制动系统
产品形成系列化,并进一步开发气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
(二)市场拓展计划
1、抓住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自主正向开发、技术创新、
产品质量以及产品结构等优势,稳固与现有自主品牌汽车主机厂商的合作,加大对现有客户新项目开发的深层介入和同步开发,进一步提高公司对自主品牌主机厂商的配套规模。
2、利用公司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方面与通用、福特及沃尔沃等国际汽车品
牌建立的业务合作关系,在盘式制动器、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产品方面积极开拓与合资品牌汽车主机厂商的业务合作,扩大公司在汽车制动系统市场的配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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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公司与合作伙伴美国萨克迪在开展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生产方面建立
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寻求与通用、福特、沃尔沃等国际品牌汽车主机厂商的合作机会,开拓国外市场。
4、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把“WBTL(芜湖伯特利)”品牌培育成为汽
车制动系统领域内知名自主品牌。同时,结合汽车行业在轻量化、低油耗、电子化以及新能源方面的发展趋势与产品需求,实施品牌延伸,通过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不断扩大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
(三)产能扩张计划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凭借自主正向开发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信赖,成为多家国内主机厂商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此,公司将从以下方面扩大产能:
1、扩大机械制动产品的产能,主要是盘式制动器总成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零
部件加工,增强公司的市场响应能力,提高向主机厂商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的能力。
2、顺应汽车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技术,扩大电控制动
产品产能,包括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产品。
3、抓住汽车轻量化、新能源的发展机遇,扩大铸铝转向节、铸铝控制臂等
轻量化制动零部件产品的产能,并择机开发、投产铸铝卡钳等其他轻量化产品,满足汽车行业轻量化、低油耗、绿色环保的市场需求。
(四)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公司将以自身拥有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坚持自主创新为主,加强产学研技术合作,充分发挥自主正向开发能力、匹配与评价能力的优势,加大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力度,布局汽车制动系统技术与产品的升级换代,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与质量。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在机械制动系统方面,围绕现有的盘式制动器、贯穿式真空助力器等产品,着眼于精细化设计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电控制动产品方面,顺应汽车智能化发展趋势,布局和研发线控制动技术、电子助力器技术、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相关技术。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方面,开发铸铝卡钳的设计、制造和应用技术,同时跟踪铝镁合金在制动系统领域的应用及制造技术。
(五)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人才队伍建设是推动公司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力量。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实施人才战略、吸引优秀人才是公司未来的重要工作之一。公司将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计划的扩充员工队伍,并通过科学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1、人力资源引进计划
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实行就地取才、内部挖掘和面向社会、广揽人才相结合,积极引进国内外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使公司的技术平台与国际接轨,确保公司开发产品的技术含量,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公司还将持续大力引进质量检验、生产制造、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人才,全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技能型、创新型、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梯队。
2、人力资源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对不同层面的员工将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对普通一线员工通过内部职业技能培训、师徒传帮带等方式进行生产技能及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对技术研究及开发人员,公司在积极吸引高端技术开发人才的同时,注重自身人才培养,通过与国内外汽车主机厂商、院校及科研单位合作进行专业培训,更新专业领域知识,掌握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对经营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管理培训和专业领域的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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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激励计划
公司将加大对科研成果和创新的奖励力度,鼓励员工开展自主创新活动,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评比活动,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员工在竞争和被激励中逐渐发挥个人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根据技术创新成果的经济效益,对研发骨干人员实施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多种奖励方式。
(六)再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以增强,资本结构得以优化。
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目标,在兼顾自身业务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采取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公司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扩大适销对路产品的产销规模,以保证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能够顺利实施。
三、发行人拟定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国家相关的
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
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
3、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无重大的突发性变化,原材料及销售
的产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波动;
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继续保持稳定;
5、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有效,未发生因监控、防范不利导致的重大
损失;
6、公司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募集资金及时到位,拟投资项目能够如期完成
并产生预期效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7、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施业务发展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及保障措施
(一)可能面临的困难
1、资金问题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结合客户需求而开发及批量生产的项目日益增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依靠公司积累的自有资金已无法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发展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因此,资金缺乏将是公司实现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2、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问题
为确保公司的技术优势,保持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领先地位,公司需要在产品和技术方面进行持续不断地开发与创新,这就需要培养和引进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而伴随公司发展计划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营销网络、员工队伍都会扩张,产品结构、组织机构和管理形式等也将发生变化,趋于细分和复杂,因而公司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
3、管理问题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募投项目后,公司的净资产会大幅增长,业务规模会大幅增长,相应也会带来管理幅度的显著增加,在风险控制、营销管理、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二)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如果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公司将按计划将募集资金投入所需项目,充分、合理地运用募集资金发展主营业务,争取早日取得预期经济效益。
公司将严格执行已制定的上述具体规划,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产品和技术进步,全面提高自身管理能力,注重成本控制,积极拓展市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场,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以促进公司总体发展目标的早日实现。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均是以目前汽车行业及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发展趋势为基础,在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优势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发展状况而制定的,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旨在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发展的连贯性、稳定性、持续性。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基于公司多年积累的产品经验、市场经验、管理经验以及对行业和市场发展趋势的分析判断,将使得公司产品结构更为合理,技术水平更为先进;将大幅度提升公司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能力、营销网络、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竞争实力;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并推动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本次发行将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开展,从而使公司的生产能力得到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增强,提高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缩小公司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技术和资本差距。
2、本次发行将大幅提升公司的公众知名度和品牌信誉度,有利于公司吸引
优秀人才、拓宽融资渠道以及在主营业务领域推广公司产品。
3、为公司建立了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通道,丰富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
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实现总体经营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4,086.00万股,发行价
格及具体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项目备案核准情况
备案项目编号环评批复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
20,000.00 15,500.00
开备
〔2016〕82号
环内审
〔2016〕354号年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
25,890.00 25,832.90
开备
〔2016〕83号
环内审
〔2016〕353号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10万套液压 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10,370.00 9,170.00
开备
〔2016〕80号
环内审
〔2016〕351号年产 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5,740.00 5,740.00
开备
〔2016〕81号
环内审
〔2016〕352号
合计 62,000.00 56,242.90 --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投资需求,则超出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其他相关法规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年产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 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年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等四个建设项目已经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备案,并获得芜湖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每个项目的建设用地均已取得相关的土地证照,用地规划均已获得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许可。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有权政府部门备案或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事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背景
公司抓住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机遇,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 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年产 200 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等四个建设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业发展背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括机械制动领域的盘式制动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真空助力器,以及电电控制动领域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和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四个建设项目均是围绕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开展,资金投向与公司所属行业一致,不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产品
与公司目前主要业务
及产品的关系与区别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
与公司主要业务一致,用于扩大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产能,采用公司目前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的生产技术及工艺流程,适用目前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
年产 200 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
盘式制动器
与公司主要业务一致,用于扩大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与公司目前盘式制动器产品在主要工艺流程方面相同,采用目前盘式制动器的质量控制标准。
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10 万套液压 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与全资子公司伯特利电子目前主要业务一致,用于扩大产品产能,与伯特利电子目前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在生产技术及工艺流程方面相同,采用目前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
年产 180 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制动盘、轮毂、铸铁转向节
用于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盘式制动器的配套,与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一致;生产技术及工艺主要为毛坯至成品的机加,与公司目前的零配件机加工艺相同。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各产品的销售对象将包括现有已量产客户的已量产车型和正在研发中的配套车型,也将包括公司正处于研发中的客户及其配套车型,具体如下表:
项目产品已实现量产客户正处于研发中的客户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吉利汽车、北汽银翔、广汽集团、奇瑞汽车、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凯翼汽车、北京汽车、东风小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奇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江淮汽车、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等、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盘式制动器
长安汽车、奇瑞汽车、吉利汽车、北京汽车、北汽银翔、重庆力帆、凯翼汽车、比亚迪、宇通客车、奇瑞河南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奇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汉腾汽车有限公司
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液压电子稳定控制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银翔、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宇通客车等
北京汽车、比亚迪、江淮汽车、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系统
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
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实现量产客户正处于研发中的车型、以及正处于研发中的客户及车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九、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之
“(三)公司研发情况”之“2、公司研发中的项目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抓住我国汽车行业稳定发展带来的机遇,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
争力
汽车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未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刚性需求导致的汽车保有量增长仍将长期存在,我国汽车市场仍存在增长的空间。汽车行业的稳定发展将为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与国内大部分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相比,公司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但与博世公司、德国大陆集团、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等世界著名汽车零部件集团在我国设立的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相比,公司在资金和规模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公司抓住我国汽车行业稳定发展带来的机遇,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争力是必要的。
2、顺应汽车智能化发展趋势,发展电控制动产品,强化公司竞争优势
汽车面临能源、环境、交通与安全等多方面压力,而智能汽车则能够使汽车行驶更加安全、运行更加高效。随着网络技术与汽车电子控制技术的进步,智能汽车已经成为各家厂商未来技术规划的重点之一。相应的,汽车制动系统从机械制动向电控制动发展,在供能装置、控制装置、传动装置和制动器等组成部分均已不同程度地应用了电子技术。虽然公司在基础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均具备自主正向开发能力并已实现产业化,形成了丰富的汽车制动系统产品品种优势,但公司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生产规模较小,所产生的收入及利润占公司整体收入及利润的比例较低。因此,公司顺应汽车智能化发展趋势发展电控制动产品,能够强化产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品结构丰富的竞争优势、提高盈利能力。
3、提高公司供货能力,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研发模式为主机厂客户同步研发模式。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在保持与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客户稳定合作的同时,逐步开拓了北京汽车、吉利汽车、广汽集团、北汽银翔、比亚迪、宇通客车等国内多家知名的自主品牌主机厂客户。公司与上述客户除现有已实现量产的车型外,尚有多个正在同步研发、尚未实现量产的车型。随着公司主机厂客户正在研发的车型逐渐量产及上市,将带来对公司相应配套产品的需求。因此,根据公司目前客户情况及正在研发中的项目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的。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认为公司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 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年产 200 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等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选择经过了公司严谨论证,具有可行性。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中,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项目;盘式制动器及零部件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或禁止类范畴。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汽车整车制造属于大批量生产,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只有具备较大生产规模与较强质量保证能力的制动系统厂家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才能具备为大中型整车生产厂商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产销规模不断提高,具备较强的产品供货能力。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来看,盘式制动器是公司近年来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以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为主的电控制动产品在 2016年实现产销规模的突破发展,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盘式制动器及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方面的生产规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公司拥有的技术研发优势、试验检测优势能够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
公司在 2005年 8月成立技术中心,专门从事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由公司总经理袁永彬亲自担任技术中心主任。多年来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在制动器总成、卡钳总成等机械制动产品以及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方面均掌握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获得多项发明专利。同时,公司拥有全套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试验检测设备,能自主完成从产品设计至生产全过程精密测量与各种综合性能实验,并对产品关键性能进行在线监测,以确保公司产品性能达到标准。公司上述技术研发优势和试验检测优势能够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4、我国汽车行业的平稳增长,将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
的市场空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均是向汽车整车厂商提供配套,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与汽车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汽车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后,近期增长速度虽然有所放缓,但依然保持平稳增长,尤其是细分领域的乘用车中的 SUV及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因此,我国汽车行业的平稳增长将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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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近年来与客户建立的稳定合作关系,将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
推广打下良好的市场基础。
公司多年来持续专注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依靠自身在机械制动产品和电控制动产品方面均具备的自主正向系统开发能力,不断优化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保持与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原有客户稳定合作的同时,逐渐与北京汽车、吉利汽车、广汽集团、北汽银翔、比亚迪、宇通客车等国内多家知名的自主品牌主机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带来公司销售规模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时,公司抓住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发展的趋势,于 2012年设立威海伯特利从事轻量化制动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与国内的上汽通用等合资汽车品牌以及国外的通用、福特、沃尔沃等国际品牌客户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与上述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将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推广打下良好的市场基础。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
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体现为:
1、生产经营规模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具体内容及用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具体内容及用途如下表: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设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具体内容及用途
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
18,470 -
年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 23,160 1,000
10,000平米厂房,用于生产车间
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10万套液压 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7,520 2,000
10,000平米厂房,用于生产车间;10,000平米试验跑道,用于电控制动产品的测试。
年产 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4,100 1,000 10,000平米厂房,用于生产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设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具体内容及用途
车间。
(2)固定资产的投入与产品销售收入的匹配关系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已先行投入部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为具可比性,以公司 2015、2016 年度资产和营业收入,对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所用
固定资产的投入与产品销售收入的匹配关系,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年度/末 2015年度/末募投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57,351.27 36,356.22 57,250
销售收入(万元) 217,007.19 144,622.42 257,441
销售收入/固定资产 3.86 4.05 4.5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比率与公司 2015 年的比率基本一致。公司 2016年度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合计 21,206.7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相
比 2015年末增加 57.75%,而上述陆续投入的固定资产中大部分投入运营的时间
不满一个年度,相应产生的效益并非整个年度的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比率略高于公司 2016年度的比率是合理的。
(3)生产设备投资规模和生产能力的比较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已先行投入部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为具可比性,以公司 2016年度/末各类产品生产设备原值和产能规模,对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设备投资规模和生产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
产品
公司截至 2016年末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生产设备原值(万元)
产能
(万套/年)
设备原值与年产能的比值(元/套)
设备投资(万元)
产能
(万套/年)
设备投资与年产能的比值
(元/套)
盘式制动器 18,622.08 330 56.43 23,160 200 115.80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1,926.58 30 64.22 15,205 60 253.42
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1,066.07 30 35.54 10,785 45 239.6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由上表可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备投资与年产能的比值高于公司截至 2016年末现有产品生产设备原值与年产能的比值。上述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①为进一步提高产品加工精度、质量稳定性及生产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采购单价更高、但性能及智能化程度更优的设备(部分为进口)。智能设备的投入能够为公司节省场地、使生产车间布局更为紧凑精致,同时也将减少人工投入、降低国内用工成本整体上升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②截至 2016年底,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产销规模相对较低,因此在不具备规模效益的情况下,贴片工艺通过委外方式进行。随着公司现有及本次募资金投资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产销规模将明显增长,自主进行贴片工艺的规模效益将逐步体现,相比委外方式更具成本优势,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印制线路板贴片生产线的投入。
③与公司整体生产规模相适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检测设备的投入,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
综合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高是合理的,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2、财务状况
截至 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224,610.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81,611.68 万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额为 62,000.00 万元,与公司截至 2016
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27.60%,与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68.05%。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投资额未显著高于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处于合理水平。
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较强,能够支持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开展。2015-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7,092.23万元、221,232.71万元和 241,918.6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592.46万元、27,230.98万元和 27,700.33万元,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此外,由于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均为 36个月,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投入。
3、技术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盘式制动器及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均为公司已经批量生产的产品,采用的是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核心技术和成熟的生产工艺。公司现有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能够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4、管理能力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积累了丰富的开发、制造和生产经验,聚集了一批拥有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自主研发的行业专家。公司采用精益生产模式(TPS)和准时化(JIT)组织生产的方式,极大地提高了生产组织效率,在满足主机厂客户需求的同时,也使公司整体的生产管理水平上了新的台阶。公司将结合培养及外部引进的方式提前储备研发、生产和管理方面的人才,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和生产组织,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充分的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坚持并巩固主营业务,强化市场拓展,丰富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提高产销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奠定坚实的业务和财务基础。公司将本着谨慎的原则,积极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本次募投项目早日竣工、达到预期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
抱死系统)建设项目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路东侧地块利用公司现有厂房5,000 平米,建设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生产线和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生产线,建成后将年产 6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和 15万套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公司已经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芜(审)字国用(2015)第
061号”,面积为 45,880.52平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设备投资 18,470
流动资金 1,530
合计 20,000
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投资进行估算。其中:(1)设备投资根据主要设备明细表逐台计价,其中国内
设备根据现行价或询价计价,进口设备参考国内设备价格以及设备要求询价确定;(2)流动资金采用详细估算法计算,并考虑公司完成后生产的特点进行测算。
2、项目市场前景
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汽车制动系统的供能装置、控制装置、传动装置和制动器等组成部分均已不同程度地应用了电子技术,汽车制动系统电子化不仅提升了制动性能,而且改善了行车安全。因此,汽车制动产品中,结合机械制动产品的电控制动产品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行车制动方面,配置了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制动系统依托于盘式制动器等机械制动部件,融入检测各类行车信息的传感器及执行各类控制决策的电控单元。驻车制动方面,由最初的鼓式制动器逐步发展到盘中鼓制动器(DIH)、综合驻车盘式制动器(IPB),以及正在普及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
由于电控制动产品在技术上涉及了微电子、机械、软件等多个领域,其设计原理和工艺与机械制动产品有较大差异,技术门槛比较高。国内大多数制动系统行业自主品牌企业在电控制动产品的自主研发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只有包括公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司在内的少数企业已研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控制动产品。
(1)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汽车性能智能化要求的与日俱增,许多中高档乘用车将传统的机械式驻车制动系统升级成为由电子控制单元控制的电控驻车系统。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是将行车过程中的紧急制动和停车后的长时性驻车功能整合在一起,并且由电子控制方式实现驻车制动,使车辆的驻车控制更加的便捷与安全,同时可以与车辆上的其他电控制动系统协同工作,使得汽车更加智能化。目前,国外公司研发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已成功地应用到了宝马、奔驰、大众等品牌汽车上。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中,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已经进入普及阶段,市场空间广阔。
2016 年度,在我国乘用车细分市场销量前十名的品牌(车型)中,驻车制动系统的配置情况如下表:
排名
轿车(万辆)驻车制
动类型
SUV(万辆)驻车制动类型
MPV(万辆)驻车制动类型品牌销量品牌销量品牌销量
1 朗逸 47.89 手刹哈弗 H6 58.07 手刹/电子五菱宏光 65.00 鼓式
2 英朗 37.04 手刹传祺 GS4 32.70 手刹/电子宝骏 730 37.02 手刹/电子
3 轩逸 36.80 手刹宝骏 560 32.16 手刹/电子欧诺 15.26 手刹
4 捷达 34.84 手刹昂科威 27.54 电子威旺 12.09 手刹/鼓式
5 速腾 34.13 手刹途观 24.05 电子欧尚 11.82 手刹
6 桑塔纳 31.83 手刹 CS75 20.94 电子幻速 H3 10.66 手刹
7 卡罗拉 30.65 手刹瑞风 S3 19.79 手刹风光 330 9.80 手刹
8 福睿斯 29.69 手刹哈弗 H2 19.69 手刹/电子菱智 9.07 手刹
9 朗动 25.38 手刹本田 CRV 18.03 脚刹别克 GL8 7.96 脚刹/电子
10 帝豪 24.10 手刹/电子奇骏 18.02 手刹/脚刹风行 S500 7.17 手刹
合计 332.35 -- 270.99 -- 185.85 --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之家网站:http://www.autohome.com.cn/
在上表的 30个乘用车品牌中,全部车款均配置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车型有上汽通用的别克昂科威、一汽大众的途观以及长安汽车的 CS75,上述三个车型销量合计为 72.54万辆,占前十名销售总量 789.19万辆的 9.19%。同时,吉利汽
车的帝豪等七个车型有部分车款配置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销量合计为 211.70 万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辆,占前十名销售总量 789.19万辆的 26.82%。上述情况表明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在我国汽车中的整体配置虽然处于较低的水平,但在合资品牌及自主品牌车型中均已开始普及。未来随着汽车智能化发展的趋势,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配置比例将逐步提高。
以全部车款均配置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自主品牌CS75车型的销量加上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销量(配套车型为吉利汽车的新帝豪车型及北汽银翔的幻速S6车型)测算,2016年度我国自主品牌中配置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车型销量最低为 30.98 万辆,占我国自主品牌乘用车全部销量的比例为 3%。如自主品牌中
销量排名前列的帝豪、哈弗 H6等车型的全部车款逐步配置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则以 2016年度各车型的销量测算,我国自主品牌乘用车中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配置比例将达到 15%。
(2)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发展趋势
汽车防抱死制动系统是我国发展比较迅速的电控制动产品之一,分为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和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两种。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主要用于商用车,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主要用于乘用车。2003年至 2013年,我国商用车销量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长,从 2003 年的 156.78 万辆增加到 2013 年的
406.57万辆。受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影响,商用车销量在 2014年度、2015
年度表现低迷之后,2016年开始回暖。2016年,我国商用车销量为 365.13万辆,
同比增长 5.80%。随着我国货运及客运业务的迅猛发展以及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
技术的不断成熟,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在我国商用车中的应用逐渐增多,呈现出加速普及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关于实施 GB7258<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中新增强制性项目的通知》、《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12676)及《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12676-2014)等强制性安装制动防抱死系统的国家标准,势必加速提高制动防抱死系统在商用车领域的安装率。
(3)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市场容量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假设:①预计我国汽车整体的销量在 2017-2020 年间每年均以 80 万辆的速度保持增长,即销量增长数量为最近五年(2012-2016年)中销量增长最低的 2012年的增长量;②2017-2020年间,我国乘用车销量占汽车整体销量的比例保持不变,为 2016年的 87%;③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每年保持同样的增长比例,市场份额由 2016年的 43.2%提高到 2020年的 50%;④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在自主品牌
乘用车中的配置比例由目前的 3%逐渐提高,到 2020年达到 15%。
乘用车与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配套比例以及商用车与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配套比例均为 1:1,则由上述假设测算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未来市场容量如下表:
年份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我国汽车销量(万辆) 2,802.82 2,882.82 2,962.82 3,042.82 3,122.82
乘用车销量(万辆) 2,437.69 2,508.05 2,577.65 2,647.25 2,716.85
商用车销量(万辆) 365.13 374.77 385.17 395.57 405.97
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万辆) 1,053.08 1,126.11 1,201.19 1,278.62 1,358.43
我国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配置比例 3% 6% 9% 12% 15%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需求量(万套) 31.59 67.57 108.11 153.43 203.76
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需求量(万套) 365.13 374.77 385.17 395.57 405.97
注:2017 年度,我国汽车实际销量为 2,887.9 万辆,乘用车实际销量为 2,471.8 万辆,与本表格
预测数量基本一致。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及逐步投产后,仅国内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每年对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需求将在 108.11 万套以上,并逐年增长,超过公司原
有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年产能(30万套)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60 万套)的总和。对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而言,国内商用车市场每年对其的需求量都在 365万套以上,远远大于公司现有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年产能(10 万套)及募投项目新增产能(15 万套)的总和。如果进一步考虑国内的合资品牌汽车市场,则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将更为可观。
(4)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市场竞争情况
国内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市场主要为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德国大陆集团等国际品牌汽车零部件投资企业所主导,自主品牌中已经实现量产的有伯特利和浙江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力邦合信智能制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投入研发的主要有万向钱潮、亚太股份等。在目前的客户群体中,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品牌零部件企业。
在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市场,威伯科汽车控制系统公司等较早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品牌处于优势地位,但近年来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万安科技等自主品牌发展较快,已经掌握完备的商用车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相关生产技术,具备实现进口替代的能力,市场占有率将会日益提高。
与国际品牌零部件企业相比,公司技术研发根植于国内市场,能够快速响应国内客户的各项需求,及时快速地开发出新产品并形成批量供货能力,从而为公司在国内市场开拓中赢得先机。
(5)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投产情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亚太股份于 2014年 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40万套带 EPB的电子集成式后制动钳总成技改项目”。截至 2017年6月 30日,该项目投资进度为 73.57%,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7
年 12月;该项目在建设期内已有部分完工机器设备及车间陆续投入生产使用,但该部分固定资产主要处于试生产阶段、或仅为亚太股份现有产品生产提供部分配套加工或装配服务,尚未形成独立的生产能力。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万安科技于 2016年 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汽车电控制动系统建设项目(20万套 ABS防抱死制动系统、5万套 EBS电子控制制动系统)”。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该项目投资进度为 29.19%,尚处
于建设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年 6月 30日。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万向钱潮拟,拟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万向钱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其中包括“研究开发 EPB、EPS 等产品核心前沿技术,以适应高端汽车配套需求,形成年产电子驻车系统(EPB)140 万套、汽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50 万套能力”。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万向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钱潮 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6)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主要客户情况
①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主要客户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客户主要包括吉利汽车、北汽银翔、广汽集团、北京汽车、奇瑞汽车、东风小康等。上述客户在报告期内自主品牌汽车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客户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吉利汽车 124.71 76.59 51.01
北汽银翔 21.74 26.85 22.33
广汽集团 50.86 37.20 19.51
北京汽车 23.60 45.71 33.71
奇瑞汽车 47.63 49.14 43.20
东风小康 31.12 30.04 21.51
合计 299.66 265.53 191.27
资料来源:Wind、全国乘用车联合会、各主机厂产销快报或其官方网站。
②公司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客户主要包括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7,000万元,为上市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39)经营重型卡车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产品
包括柴油、天然气两大类,牵引车、搅拌车、自卸车、载货和专用车四大系列,规划年生产 3万辆重卡整车和 5万台发动机。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2,672 万元,为产、销、研一体的商用车整车制造企业,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城占地 1,085亩,总建筑面积 25万多平方米,拥有驾驶室冲压、焊装、涂装、整车总装四大工艺及货厢、车架等7条现代化生产线,现整车年产能 6万余辆。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7,503.58 万元,具备轻型货车、厢式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车、轻交叉型乘用车的生产资质,共计 30多款车型。
(7)公司客户资源及项目开发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开发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项目多达 32个,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客户车型所处阶段奇瑞汽车
SUV 样件开发
2 SUV 样件开发
3 SUV 样件开发
4 SUV 立项
5 轿车样件开发
6 轿车立项
7 轿车立项
8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UV 立项
9 东风小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0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北京汽车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12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13 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14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5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6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7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8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19 凯翼汽车 SUV 样件开发
20 长安汽车轿车样件开发江淮汽车
新能源汽车生产件批准程序
22 电动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23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24 安徽奇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25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26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SUV 立项
27 重庆高通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SUV 立项
28 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北汽银翔
SUV 工装样品认可
30 SUV 小批量试装
31 SUV 工装样品认可
32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 SUV 立项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正在开发的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客户车型所处阶段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重型工程车样件开发
2 轻卡样件开发
3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公司的项目开发为同步研发模式,新项目(未上市车型)的开发和验证过程周期一般在 2-3年,已上市车型的二点开发项目周期相对较短在 1年左右。一般情况下,主机厂商同一车型只会选择一家供应商实施产品的同步开发和供货。因此,公司年产 6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将根据市场拓展及产能扩张需求分阶段投资建设,建设工期为 36个月,与公司正在研发中的项目产能开发进度整体上匹配。如公司正在研发中的项目对应的主机厂客户的车型能够顺利投产并上市、且销量达到预期,则募投项目建成后的新增产能可以得到顺利消化。
(8)报告期内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能利用率及
产销率情况
①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能(万套) 40.00 27.00 15.00
产量(万套) 28.77 10.16 1.09
销量(万套) 26.73 10.04 1.08
产能利用率(%) 71.93 37.63 7.27
产销率(%) 91.23 98.82 99.10
②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能(套) 100,000 100,000 100,000
产量(套) 549 487 800
销量(套) 386 457 656
产能利用率(%) 0.55 0.49 0.80
产销率(%) 70.31 93.84 82.0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报告期内,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及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均已实现量产,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的产能利用率随着为客户同步开发项目的不断量产而逐渐提高,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的产销规模及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已具备 40万套的年产能(含募投项目已投入的 10万套年产能),募投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后年产能将达到 90万套;公司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已具备 10万套的年产能,募投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后年产能将达到 25万套。在汽车市场将保持一定增速、乘用车中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品和商用车中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配置比例逐步提高的情况下,公司现有客户的稳定发展及正在开发中的项目的逐渐量产,将能够保障公司现有产能及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同时,公司将依靠自主正向开发能力等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发展乘用车市场、稳步开拓商用车市场。公司已在我国重要的商用车生产基地四川省成都市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伯特利,进一步拓展商用车市场。
3、项目技术方案及水平
公司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对外实行差异化销售,一种产品是“电子控制单元+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卡钳”,另一种产品是“电子控制单元+后盘式制动器总成”。
本项目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采用公司现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及工艺流程,主要包括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卡钳(包括执行机构)的机加和装配、电子控制单元的生产和装配以及后制动器总成装配,适用现有的质量控制标准。公司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采用现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及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阀体的装配及电子控制单元的生产及组装,适用现有的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经过多年的开发,已经取得国内多项发明专利,其中“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辅助起步方法”先后在美国、日本和韩国取得发明专利。在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方面,公司取得了“基于气压防抱死制动系统的电子稳定性控制装置”等发明专利。目前,公司对两种产品均已实现批量生产,拥有成熟的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能够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标准、专利等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4、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
本项目设备投资共 18,470 万元,主要包括 3 条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卡钳机加线、3 条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卡钳高端机加线、3条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电子控制单元生产线、3条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卡钳装配线、3条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执行机构装配线、3条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器装配线、2条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生产线、2条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控制单元生产线、1条印制线路板贴片生产线等。
拟采购的设备清单如下表:
序号名称及型号数量单位金额(万元)
1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卡钳机加线 3 条 1,230
1.1 立式加工中心 24 台 1,080
1.2 卧式数控铣床 6 台 150
2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卡钳高端机加线 3 条 2,400
2.1 多主轴卧式加工中心 6 台 2,400
3 动力气源系统 1 套 60
4 洁净车间 5 套 1,000
5 清洗机 2 台 60
6 真空源系统 1 套 20
7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电子控制单元生产线 3 条 2,400
8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卡钳装配线 3 条 1,800
9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执行机构装配线 3 条 1,800
10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器装配线 3 条 3,000
11 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生产线 2 条 1,600
12 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控制单元生产线 2 条 1,600
13 印制线路板贴片生产线 1 条 1,000
14. LMSTESTLAB 1 台 150
15 测高仪 1 台 10
16 汽车电源故障模拟器 1 台 6
17 示波器 1 台 22
18 淋水试验箱 1 台 10
19 粉尘试验箱 1 台 10
20 单向阀开启度、高低温耐久试验台 1 台 5
21 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ASR性能测试台 1 台 2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名称及型号数量单位金额(万元)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IBCS的 HILS试验台
1 台 45
23 高速摄像机 1 台 30
24 手持式力传感器:测试手刹拉力 2 台 2
25 电液驻车耐久试验台 1 台 10
26 压力分布测试仪 1 台 45
27 车载测试系统 1 台 65
28 三分力传感器 2 台 30
29 激光测微仪 1 台 35
合计 18,470
5、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卡钳、贴片、集成电路、芯片、可控单元、电子控制单元壳体、制动盘、轮毂轴承、后羊角等。
本项目气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控制其功能电路板、控制器外壳底板、控制器外壳上盖、功能电路固定螺钉、控制器外壳固定螺钉、气压调节阀总成等。
本项目使用的电力和水可就地解决,由芜湖当地相关部门保障供应。
6、项目环保情况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
为卡钳装配前清洗活塞的冲洗废水,经处理后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接管标准,经污水管网进入区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排入经开区污水管网,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液压机及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
为 75~85dB(A)。经厂房隔声、减振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原材料、包装废料及生活垃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圾。废弃原材料及包装废料可全部进行综合回收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废气:车间工作台设置小型的烟气收集器,通过排风管道排放产生的
烟气。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
7、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销售收入 72,041万元,新增净利润 7,336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30.54%,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 20,191
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6.29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上述经济效益的测算依据如下:
(1)有关基础数据与参数取值标准
本项目计算期 13 年,建设期 3年,建设期第二年开始边建设边投产 20%,第三年 50%投入运营,第四年 80%投入运营,第五年起全部投入运营,达到 100%设计能力。
财务基准收益率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2006年发布)规定,结合专家调查结果协调为 12%。
(2)销售收入测算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合计 T2 T3 T4 T5 -- T13
1 销售收入 756,425 14,408 36,020 57,632 72,041 -- 72,041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销售收入
598,500 11,400 28,500 45,600 57,000 -- 57,000制动防抱死系统销售收入
157,925 3,008 7,520 12,032 15,041 -- 15,041电子驻车制动系统产量
630万套 12万套 30万套 48万套 60万套-- 60万套
5 制动防抱死系 157.5万套 3万套 7.5万套 12万套 15万套-- 15万套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统产量
(3)成本费用测算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合计 T2 T3 T4 T5 -- T13
1 外购原材料费 486,939 9,275 23,188 37,100 46,375 -- 46,375
2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3,675 70 175 280 350 -- 350
3 工资及福利费 50,300 1,880 2,351 3,761 4,701 -- 4,701
4 修理费 2,943 110 138 220 275 -- 275
5 管理费用等 97,222 5,288 5,860 7,577 8,722 -- 8,722
6 折旧费用 17,547 526 1,229 1,755 1,755 -- 526
7 利息支出 134 -- 134 --
合计 658,760 17,149 33,075 50,693 62,178 -- 60,949
员工人数根据拟购买的生产线及设备需要配置的人员数量确定,人员工资和福利费根据公司现有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折旧费包括房屋、设备的折旧,全部按 5%残值率,折旧年限分别为 20年和 10年,以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
(4)利润测算
名称合计 T2 T3 T4 T5 -- T13
营业收入 756,425 14,408 36,020 57,632 72,041 -- 72,041
附加税 1,356 26 65 103 129 -- 129
总成本费用 658,760 17,149 33,075 50,693 62,178 -- 60,949
利润总额 96,310 -2,767 2,881 6,837 9,734 -- 10,963
所得税 24,077 -- 28 1,709 2,433 -- 2,741
净利润 72,232 -2,767 2,852 5,127 7,300 -- 8,222
8、项目的组织方式、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将由公司根据市场拓展及产能扩张需求分阶段投资建设,建设工期为36个月。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对该项目投入资金 3,308.98万元,但投
入的设备处于生产调试中,尚未达到生产状态及产生效益。
(二)年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在现有土地上新建厂房 10,000 平米,建设年产 200 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的生产线,以扩大公司盘式制动器产品的产能,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本项目由公司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路东侧地块实施。公司已经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芜(审)字国用(2015)第 061
号”,面积为 45,880.52平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的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设备投资 23,160
建筑工程投资 1,000
流动资金 1,730
合计 25,890
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投资进行估算。其中:(1)设备投资根据主要设备明细表逐台计价,其中国内
设备根据现行价或询价计价,进口设备参考国内设备价格以及设备要求询价确定;(2)建筑工程投资根据工程量按造价指标进行估算,包括附属于建筑的给排
水、暖通、配电、弱电、消防控制等管线工程及设备基础费用;(3)流动资金采
用详细估算法计算,并考虑公司完成后生产的特点进行测算。
2、项目市场前景
(1)盘式制动器的发展趋势
盘式制动器主要用于乘用车,其发展趋势与乘用车市场的发展前景密切相关。
①我国乘用车市场仍具有强劲的消费需求
一国的汽车消费规模由该国具备购车能力的潜在消费群体规模决定,受到国民收入水平以及车辆购置、使用费用的双重影响。收入水平越高、车辆购置与使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用费用越低,潜在购车群体的规模越大。虽然国内经济目前处于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面临“转方式、调结构、去产能”的阶段,但工业化和城市化均尚未完成,人均 GDP 仍处在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国民收入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双重驱动下,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国民收入水平也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同时,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未来车价仍有进一步下移的空间。因此,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车价的逐渐下移,将为我国乘用车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提供强劲的购买力支撑。
②我国乘用车市场还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2015年,我国人均 GDP达到 8,000美元,已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每千人私人汽车保有量为 102.57 辆,进入了汽车消费的成熟期。但我国城乡之间、
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不同地区所处发展阶段的差异使得我国乘用车市场的区域特征十分明显,二、三、四线城市的汽车保有量与一线城市
仍有较大的差距,这将为乘用车消费市场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而在一线城市,伴随消费升级,乘用车市场空间依然存在。以北京为例,截至 2016 年末,普通小客车摇号人数已经突破 274万,中签率降为 0.1277%,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市场
发展空间巨大。
(2)盘式制动器的市场容量
假设:①预计我国汽车整体的销量在 2017-2020 年间均以 80 万辆的速度保持增长,即销量增长数量为最近五年(2012-2016 年)中销量增长最低的 2012年的增长量;②2017-2020年间,我国乘用车销量占汽车整体销量的比例保持不变,为 2016年的 87%;③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每年保持同样的增长比例,市场份额由 2016年的 43.2%提高到 2020年的 50%;④每辆乘用车的前制动器是一套
盘式制动器,后制动器是一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或一套盘式制动器。
由上述假设测算盘式制动器未来市场空间情况如下表:
年份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我国汽车销量(万辆) 2,802.82 2,882.82 2,962.82 3,042.82 3,122.82
乘用车销量(万辆) 2,437.69 2,508.05 2,577.65 2,647.25 2,716.8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年份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万辆) 1,053.08 1,126.11 1,201.19 1,278.62 1,358.43
前制动器
盘式制动器需求量(万套)
1,053.08 1,126.11 1,201.19 1,278.62 1,358.43
后制动器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需求量(万套)
31.59 67.57 108.11 153.43 203.76
盘式制动器需求量(万套)
1,021.49 1,058.55 1,093.08 1,125.19 1,154.66
盘式制动器需求量合计(万套) 2,074.57 2,184.66 2,294.26 2,403.81 2,513.09
仅考虑国内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每年对盘式制动器的需求量一般在 2,000万套以上,并且逐年增长,远大于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年产能(330万套)及募投项目新增产能(200万套)的总和,未来市场容量巨大。
(3)盘式制动器产品市场竞争情况
在盘式制动器等基础机械制动产品性能与质量方面,国内自主品牌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缩小了与国际品牌企业的差距,并具备了基础机械制动系统的配套能力。但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影响力方面,自主品牌企业整体上还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国内少数自主品牌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依靠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凭借产品质量过硬、成本相对更低的优势,在为国内自主品牌汽车配套的同时,也开始进入合资品牌汽车配套体系。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经具备 350万套盘式制动器的年产能规模,具备较强的产品供货能力。以公司各年度的盘式制动器产品产量与《中国汽车工业年鉴》统计的当年度相应产品产量的合计数为国内总产量,由此测算报告期内公司盘式制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如下表:
产品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盘式制动器
公司产量(万套) 209.59 214.49 150.70
国内总产量(万套)-- 6,437.50 2,371.06
公司市场占有率-- 3.22% 5.98%
资料来源:Wind、《中国汽车工业年鉴》。
由上述表格可见,公司盘式制动器占国内市场的比例较低,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4)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产能扩张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亚太股份在 2014年 11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4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建设项目”。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该项目投资进度为 93.07%,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7年 12月;
在建设期内已有部分完工机器设备及车间陆续投入生产使用,但该部分固定资产主要处于试生产阶段、或仅为亚太股份现有产品生产提供部分配套加工或装配服务,尚未形成独立的生产能力。
(5)公司客户资源及项目开发情况
公司在盘式制动器方面,已与长安汽车、奇瑞汽车、吉利汽车、北京汽车、北汽银翔、重庆力帆等多家主机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其开发配套的制动系统产品。上述主机厂客户近年来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辆
客户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长安汽车 147.03 121.96 100.70
奇瑞汽车 47.63 49.14 43.20
吉利汽车 124.71 76.59 51.01
北京汽车 23.60 45.71 33.71
北汽银翔 21.74 26.85 22.33
重庆力帆 13.28 13.42 13.33
合计 377.99 333.67 264.28
资料来源:Wind、全国乘用车联合会、各主机厂产销快报或其官方网站。
公司在为客户现有车型配套盘式制动器的同时,利用已建立的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强新项目的开发。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正在研发中的盘式制动器项目多达 31个车型,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客户车型所处阶段长安汽车
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2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3 SUV 工装样品认可
4 SUV 工装样品认可
5 MPV 样件开发
6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奇瑞汽车
轿车立项
8 SUV 样件开发
9 SUV 样件开发
10 SUV 样件开发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客户车型所处阶段
11 SUV 立项北京汽车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13 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14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15 SUV 工装样品认可
16 SUV 工装样品认可吉利汽车
轿车样件开发
18 轿车样件开发北汽银翔
SUV 工装样品认可
20 SUV 小批量试装
21 凯翼汽车 SUV 样件开发
22 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轿车工装样品认可
23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工装样品认可
24 威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25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SUV 工装样品认可
26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27 安徽奇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SUV 样件开发
28 重庆高通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SUV 立项
29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 SUV 立项
3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工装样品认可
31 Carlisle Brake & Friction Inc.农用车立项
公司的项目开发为同步研发模式,新项目(未上市车型)的开发和验证过程周期一般在 2-3年,已上市车型的二点开发项目周期相对较短,在 1年左右。一般情况下,主机厂商同一车型只会选择一家供应商实施产品的同步开发和供货。
因此,公司年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将根据市场拓展及产能扩张需求分阶段投资建设,建设工期为 36个月,与公司正在研发中的项目产能开发进度整体上匹配。如公司正在研发中的项目对应的主机厂客户的车型能够顺利投产并上市、且销量达到预期,则募投项目建成后的新增产能可以得到顺利消化。
(6)公司报告期内盘式制动器产品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盘式制动器产品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下表:
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能(万套) 350.00 235.00 165.40
产量(万套) 209.59 214.49 150.70
销量(万套) 193.13 196.97 145.34
产能利用率(%) 59.88 91.27 91.11
产销率(%) 92.15 91.83 96.4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15-2017年度,公司盘式制动器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均保持较高水平。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盘式制动器已具备 350万套年产能(包含募投项目已投入 20万套的年产能),募投项目全部投产后年产能将达到 530万套。
在汽车市场将保持一定增速、盘式制动器逐渐取代鼓式制动器的趋势下,公司现有客户的稳定发展及正在开发中的客户及其项目的逐渐量产,将能够保障公司现有产能及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3、项目技术方案及水平
本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盘式制动器总成在主要工艺流程方面相同,包括卡钳零部件的机加及总成、转向节等零部件的机加以及制动器总成的装配。项目建成后,将使用公司在卡钳机加及总成、制动器总成组装等方面取得的专利技术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采用现有同类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标准、专利等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4、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
本项目拟采购的设备清单如下表:
序号名称及型号数量单位金额(万元)
1 卡钳机加线 21 条 13,140
1.1 前卡钳机加线 3 条 920
1.1.1 立式加工中心 15 台 655
1.1.2 卧式数控车床 3 台 105
1.1.3 卧式数控铣床 6 台 160
1.2 前卡钳高端机加线 5 条 4,000
1.2.1 多主轴卧式加工中心 10 台 4,000
1.3 后卡钳机加线 1 条 316
1.3.1 立式加工中心 6 台 264
1.3.2 卧式数控车床 1 台 26
1.3.3 卧式数控铣床 1 台 26
1.4 后卡钳高端机加线 2 条 1,600
1.4.1 多主轴卧式加工中心 4 台 1,600
1.5 双缸卡钳机加线 2 条 70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名称及型号数量单位金额(万元)
1.5.1 立式加工中心 14 台 600
1.5.2 卧式数控铣床 4 台 104
1.6 双缸卡钳高端机加线 2 条 1,600
1.6.1 多主轴卧式加工中心 4 台 1,600
1.7 综合驻车卡钳机加线 2 条 800
1.7.1 立式加工中心 16 台 746
1.7.2 卧式数控铣床 2 台 54
1.8 综合驻车卡钳高端机加线 4 条 3,200
1.8.1 多主轴卧式加工中心 8 台 3,200
2 基础卡钳装配线 6 条 900
3 卡钳智能装配线 6 条 3,000
4 IPB卡钳智能装配线 1 条 600
5 总成装配线 5 条 1,000
6 总成智能装配线 5 条 2,500
7 洁净车间 1 间 400
8 清洗机 2 台 50
9 动力气源系统 2 套 120
10 真空源系统 2 套 40
11 变压器站 1 座 50
12 专用制动噪声测试试验台 1 台 115
13 振动试验台 1 台 50
14 声级计 1 台 7
15 盐雾试验箱 1 台 4
16 金相分析仪 1 台 35
17 快速温湿度交变试验箱 2 台 50
18 主缸流量试验台 1 台 5
19 主缸、储液罐爆破压力试验台 1 台 5
20 储液罐基本性能试验 1 台 4
21 LINK惯性制动器试验台 1 台 1,000
22 接触式温度计 2 台 2
23 制动器总成旋转力矩测试台 1 台 3
24 冲击试验台 1 台 15
25 圆柱度仪 1 台 30
26 滑阻试验台 1 台 15
27 低温拖滞力矩试验 1 台 20
合计 23,160
5、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卡钳钳体毛坯、卡钳支架毛坯、制动片总成、轮毂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轴承、轮毂、制动盘、转向节、挡泥板等零配件。本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零配件相同,部分原材料由芜湖周边及其他地区零配件生产企业供应,轮毂、制动盘、转向节等零配件由公司采购毛坯件进行机加后配套。
本项目使用的电力和水可就地解决,由芜湖当地相关部门保障供应。
6、项目环保情况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
卡钳装配前清洗活塞的冲洗废水,经处理后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接管标准,经污水管网进入区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排入经开区污水管网,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有数控车床、加工
中心等设备,声级值在 70dB(A)~75dB(A)之间。噪声经采取相关的降噪减振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分类收
集处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
7、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销售收入 163,400万元,新增净利润 13,639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50.57%,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
50,152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4.47年(含建设期),具有较好的
经济效益。
上述经济效益的测算依据如下: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有关基础数据与参数取值标准
本项目计算期 13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建设期第二年开始边建设边投产20%,第三年 50%投入运营,第四年 80%投入运营,第五年起全部投入运营,达到 100%设计能力。
财务基准收益率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2006年发布)规定,结合专家调查结果协调为 12%。
(2)销售收入测算
序号项目合计 T2 T3 T4 T5 -- T13
1 销售收入(万元) 1,715,700 32,680 81,700 130,720 163,400 -- 163,400
2 产量(万套) 2,100 40 100 160 200 -- 200
(3)成本费用测算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合计 T2 T3 T4 T5 -- T13
1 外购原材料费 1,255,632 23,917 59,792 95,667 119,584 -- 119,584
2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0,912 209 520 831 1,039 -- 1,039
3 工资及福利费 95,418 2,622 3,762 4,902 9,348 -- 9,348
4 修理费 6,000 500 500 500 500 -- 500
5 管理费用等 130,455 3,261 6,651 10,044 12,278 -- 12,278
6 折旧费用 22,572 641 1,559 2,248 2,248 -- 736
合计 1,520,989 31,150 72,784 114,192 144,996 -- 143,486
员工人数根据拟购买的生产线及设备需要配置的人员数量确定,人员工资和福利费根据公司现有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折旧费包括房屋、设备的折旧,全部按 5%残值率,折旧年限分别为 20年和 10年,以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
(4)利润测算
名称合计 T2 T3 T4 T5 -- T13
营业收入 1,715,700 32,680 81,700 130,720 163,400 -- 163,400
附加税 2,291 44 109 175 218 -- 218
总成本费用 1,520,989 31,150 72,784 114,192 144,996 -- 143,485
利润总额 192,420 1,486 8,807 16,354 18,185 -- 19,697
所得税 48,105 372 2,202 4,088 4,546 -- 4,92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净利润 144,315 1,115 6,605 12,265 13,639 -- 14,773
8、项目的组织方式、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将由公司根据市场拓展及产能扩张需求分阶段投资建设,建设工期为36个月。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对该项目投入资金 3,387.12万元,但投
入的设备处于生产调试中,尚未达到生产状态及产生效益。
(三)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10万套液压 ESC(电子
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伯特利电子在其现有场地上新建四层标准厂房10,000平米,试验跑道 10,528平米,建设 20万套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10万套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生产线。
本项目由伯特利电子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北侧地块实施。伯特利电子已经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芜开(工)2011 第016号”,面积为 20,786.78平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设备投资 7,520
建筑工程投资 2,000
流动资金 850
合计 10,370
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投资进行估算。其中:(1)设备投资根据主要设备明细表逐台计价,其中国内
设备根据现行价或询价计价,进口设备参考国内设备价格以及设备要求询价确定;(2)建筑工程投资根据工程量按造价指标进行估算,包括附属于建筑的给排
水、暖通、配电、弱电、消防控制等管线工程及设备基础费用;(3)流动资金采
用详细估算法计算,并考虑公司完成后生产的特点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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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市场前景
(1)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发展趋势
①制动防抱死系统的发展趋势
汽车零部件的发展趋势是机电一体化,并逐渐融入了计算机实时数字控制;而制动系统事关车辆安全,使用现代高科技改造和完善传统制动系统产品是大势所趋。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汽车制动领域电子技术发展较快,除制动防抱死系统外,还有驱动防滑控制系统、电子控制制动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及电子控制空气悬挂系统等,每个系统产品的问世,都对汽车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可靠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不仅适应汽车智能化发展趋势,而且将带动相关汽车电子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提升。
在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方面,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汽车安全系数的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大大刺激了我国乘用车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的需求。近几年来,我国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已逐渐从中高端车型向低端车型普及发展,可以预计,未来几年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在乘用车上的配置率将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国在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领域的技术积累还较为薄弱,当前该市场基本上还处于被国际品牌企业垄断的局面。但包括公司在内的少数自主品牌企业已经研发出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产品,并已投入批量生产阶段。
②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发展趋势
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在防抱死系统和牵引力控制系统基础上增加车辆转向行驶时横摆率传感器、方向盘转角传感器和侧向加速度传感器,通过电子控制单元控制前后左右车轮的驱动力和制动力,确保车辆行驶的侧向稳定性。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不仅是制动防抱死系统的升级,也是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最重要的执行模块。
由于电子稳定控制系统能够有效减少因车辆失控造成的交通事故,国家正积极探索制定法规,以推动安装这套主动安全系统。2016 年 11 月 11 日,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发布了《关于征求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意见的通知》通知,关于营运客车的整车技术装备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方面提出“车高大于 3.7米的营运客车应装备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车长小于等于 6米的营
运客车应装备符合 GB/T3067要求的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要求。随着汽车智能化的发展、消费者对汽车安全性的重视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出,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的配置比例将不断提高。
③我国乘用车市场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配置情况
2016 年,我国乘用车细分市场销量前十名的品牌(车型)中,配置制动防抱死功能、车身稳定控制功能的情况如下表:
排名
轿车(万辆)制动防抱死功能
车身稳定控制功能
SUV(万辆)制动防抱死功能
车身稳定控制功能
MPV(万辆)制动防抱死功能
车身稳定控制功能
品牌销量品牌销量品牌销量
1 朗逸 47.89 ●●
哈弗H6
58.07 ●●
五菱
宏光
65.00 ●--
2 英朗 37.04 ●●
传祺GS4
32.70 ●●
宝骏
37.02 ●●
3 轩逸 36.80 ●--
宝骏
32.16 ●●欧诺 15.26 ●--
4 捷达 34.84 ●--昂科威 27.54 ●●威旺 12.09 ●--
5 速腾 34.13 ●●途观 24.05 ●●欧尚 11.82 ●--
6 桑塔纳 31.83 ●-- CS75 20.94 ●●
幻速H3
10.66 ●--
7 卡罗拉 30.65 ●●瑞风 S3 19.79 ●●
风光
9.80 -
8 福睿斯 29.69 ●--
哈弗H2
19.69 ●●菱智 9.07 ●--
9 朗动 25.38 ●--
本田CRV
18.03 ●●
别克GL8
7.96 ●●
10 帝豪 24.10 ●●奇骏 18.02 ●● S500 7.17 ●●
合计 332.35 -- 270.99 -- 185.85 --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之家网站:http://www.autohome.com.cn/
在国内轿车、SUV和MPV销量前十名乘用车品牌中,除MPV中的风光 330车型外,其他 29个车型均配置了制动防抱死功能,其中有 18个车型同时具备制动防抱死功能和车身稳定控制功能(即配置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该 18个车型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的销量合计占销售总量的 59.92%(注:计算时未考虑同一品牌(车型)的不同
车款在配置上可能存在差异的情况)。由上述配置情况可见,制动防抱死功能基本成为乘用车的标配,而车身稳定控制功能的普及程度也较高。未来随着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发展,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配置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2)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市场容量
假设:①预计我国汽车整体的销量在 2017-2020 年间均以 80 万辆的速度保持增长,即销量增长数量为最近五年(2012-2016 年)中销量增长最低的 2012年的增长量;②2017-2020年间,我国乘用车销量占汽车整体销量的比例保持不变,为 2016年的 87%;③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每年保持同样的增长比例,市场份额由 2016年的 43.2%提高到 2020年的 50%。
每辆乘用车通过配置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或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实现制动防抱死功能,则由前述假设测算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未来市场容量如下表:
年份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我国汽车销量(万辆) 2,802.82 2,882.82 2,962.82 3,042.82 3,122.82
乘用车销量(万辆) 2,437.69 2,508.05 2,577.65 2,647.25 2,716.85
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万辆) 1,053.08 1,126.11 1,201.19 1,278.62 1,358.43
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合计需求量
(万套)
1,053.08 1,126.11 1,201.19 1,278.62 1,358.43
仅考虑国内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每年对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需求量在 1,000万套以上,并且逐年增长,远大于公司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的年产能(20万套)及募投项目新增产能(30万套)的总和,具有广阔的市场容量。
(3)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市场竞争情况
在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市场,由博世公司、德国大陆集团等国际品牌零部件企业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国内自主品牌企业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已获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如亚太股份。公司液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的主要客户为自主品牌主机厂商,主要竞争对手为少数研发实力较强的国内自主品牌制动系统生产企业。
(4)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产能扩张情况
亚太股份 2017年 3月公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拟募集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具体内容项目总投资进展情况
年产 100 万套汽车制动系统电子控制模块技术改造项目
40万套汽车电子操纵稳定系统(ESC)、30万套能量回馈式电动汽车制动防抱死系统(EABS)、20万套能量回馈式电动汽车电子操纵稳定系统(EESC)、10万套汽车电子助力器(iBooster)。
59,100万元
2017年12月募集资金到位
(5)公司客户资源及项目开发情况
公司的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均已实现量产,目前配套的客户包括宇通客车、北汽银翔、厦门金龙旅行车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正在研发中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产品序号客户车型所处阶段
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
1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比亚迪
新能源汽车工装样品认可
3 新能源汽车生产件批准程序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5 新能源汽车样件开发
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1 北汽银翔轿车样件开发
2 北汽银翔 SUV 样件开发江淮汽车
新能源汽车立项
4 新能源汽车立项
5 轿车立项
6 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MPV 工装样品认可
公司的项目开发为同步研发模式,新项目(未上市车型)的开发和验证过程周期一般在 2-3年,已上市车型的二点开发项目周期相对较短在 1年左右。一般情况下,主机厂商同一车型只会选择一家供应商实施产品的同步开发和供货。因此,公司年产 20万套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10万套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项目将根据市场拓展及产能扩张需求分阶段投资建设,建设工期为 36个月,与公司正在研发中的项目产能开发进度整体上匹配。如公司正在研发中的项目对应的主机厂客户的车型能够顺利投产并上市、且销量达到预期,则募投项目建成后的新增产能可以得到顺利消化。
(6)报告期内公司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产能利用
率及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和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下表:
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能(套) 200,000 200,000 200,000
产量(套) 115,757 6,800 15,999
销量(套) 105,707 4,218 7,943
产能利用率(%) 55.99 3.40 8.00
产销率(%) 91.32 62.03 49.65
2017年以来,随着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配套的北汽新能源 EC180车型和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配套的北汽银翔幻速 S5等车型实现量产,公司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及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销量及产能利用率已大幅上升。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已具备 20万套的年产能,募投项目全部投产后年产能将达到 50万套。在汽车行业将保持一定增长、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在乘用车中的配置比例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公司现有客户的稳定发展及正在开发中的客户及其项目的逐渐量产,将能够保障公司现有产能及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3、项目技术方案及水平
本项目产品与伯特利电子现有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液压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品在生产技术及工艺流程方面相同,主要包括电子控制单元的生产及组装、液压控制单元的生产及组装,采用现有同类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公司及伯特利电子已获得多项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技术专利,在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保障本项目的实施。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标准、专利等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4、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
本项目设备投资共 7,520万元,主要包括 3条电磁阀装配线、2条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液压控制单元装配线、2 条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电子控制单元装配线、2条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总成装配线、1条印制线路板贴片生产线。拟采购的设备清单如下表:
序号名称及型号数量单位金额(万元)
1 电磁阀装配线 3 条 3,000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液压控制单元装配线
2 条 2,000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电子控制单元装配线
2 条 600
4 液压制动防抱死系统/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总成装配线
2 条 600
5 印制线路板贴片生产线 1 条 800
6 洁净车间 1 间 400
7 清洗机 1 台 30
8 真空源系统 1 套 30
9 动力气源系统 1 套 60
合计 7,520
为了提高公司的产品装车试验能力,本项目拟建设汽车试验场地,模拟各类路况来检测产品性能。汽车试验场总场地建筑面积 1,0528平方米,总投资 1,000万元。
5、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制动防抱死系统-印制线路板、制动防抱死系统电机、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电机、制动防抱死系统电机轴承、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电容、制动防抱死系统阀体、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阀体、电子控制单元电容、电子控制单元壳体-制动防抱死系统等。
本项目使用的电力和水可就地解决,由芜湖当地相关部门保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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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环保情况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洗设备废水;生活废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管网,经天门山污水处理厂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排放,清洗废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液压机及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
值为 75~85dB(A)。经厂房隔声、减振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原材料、包装废料及生活垃
圾,公司拟采取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废弃原材料及包装废料可全部进行综合回收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废气:本项目废气为机加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烟气,在车间工作台
设置小型的烟气收集器,通过排风管道排放产生的烟气。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
7、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销售收入 22,000万元,新增净利润 1,85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21.09%,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 3,968
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8.38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上述经济效益的测算依据如下:
(1)有关基础数据与参数取值标准
本项目计算期 13 年,建设期 3年,建设期第二年开始边建设边投产 20%,第三年 50%投入运营,第四年 80%投入运营,第五年起全部投入运营,达到 100%设计能力。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财务基准收益率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2006年发布)规定,结合专家调查结果协调为 12%。
(2)销售收入测算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 T2 T3 T4 T5 -- T13
1 销售收入 231,000 4,400 11,000 17,600 22,000 -- 72,041制动防抱死系统销售收入
115,500 2,200 5,500 8,800 11,000
-- 57,000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销售收入
115,500 2,200 5,500 8,800 11,000
-- 15,041制动防抱死系统产量
210万套 4万套 10万套 16万套 20万套-- 20万套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产量
105万套 2万套 5万套 8万套 10万套-- 10万套
(3)成本费用测算
序号名称合计 T2 T3 T4 T5 -- T13
1 外购原材料费 151,261 2,881 7,203 11,525 14,406 -- 14,406
2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920 18 44 70 88 -- 88
3 工资及福利费 15,741 300 750 1,199 1,499 -- 1,499
4 修理费 802 15 38 61 76 -- 76
5 管理费用等 27,406 522 1,305 2,089 2,610 -- 2,610
6 折旧费用 8,237 195 567 809 809 -- 314
合计 204,366 3,931 9,907 15,754 19,488 -- 18,992
员工人数根据拟购买的生产线及设备需要配置的人员数量确定,人员工资和福利费根据公司现有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折旧费包括房屋、设备的折旧,全部按 5%残值率,折旧年限分别为 20年和 10年,以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
(4)利润测算
名称合计 T2 T3 T4 T5 -- T13
营业收入 231,000 4,400 11,000 17,600 22,000 -- 22,000
附加税 402 8 19 31 38 -- 38
总成本费用 204,366 3,931 9,907 15,754 19,488 -- 18,992
利润总额 26,232 462 1,074 1,816 2,474 -- 2,969
所得税 6,558 115 268 454 618 --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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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19,674 346 805 1,362 1,855 -- 2,227
8、项目的组织方式、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将由公司根据市场拓展及产能扩张需求分阶段投资建设,建设工期为36个月。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投入资金开始建设该项目。
(四)年产 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在开发区凤鸣湖东侧现有土地上,新建厂房 10,000 平方米,建设年产 180 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产品的生产线,其中制动盘 100 万套,轮毂30万套,铸铁转向节 50万套。
公司已经取得鸣湖路东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芜(审)字国用(2015)第 061号”,面积为 45,880.52平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的投资概况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设备投资 4,100
建筑工程投资 1,000
流动资金 640
合计 5,740
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投资进行估算。其中:1)设备投资根据主要设备明细表逐台计价,其中国内设备根据现行价或询价计价,进口设备参考国内设备价格以及设备要求询价确定;(2)建筑工程投资根据工程量按造价指标进行估算,包括附属于建筑的给排
水、暖通、配电、弱电、消防控制等管线工程及设备基础费用;(3)流动资金采
用详细估算法计算。
2、项目市场前景
本项目产品用于公司盘式制动器总成产品生产的配套,包括公司现有的盘式制动器生产线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生产线,不对外销售。因此,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本项目的市场前景与公司盘式制动器产品的市场前景一致,详见本节“(二)年
产 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之“2、项目市场前景”。
3、项目技术方案及水平
本项目产品生产技术及工艺主要包括制动盘毛坯至成品的机加、转向节毛坯至成品的机加、轮毂毛坯至成品的机加,与公司现有的制动盘等零配件机加工艺相同,已经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且公司拥有制动盘等机加工艺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保障本项目的实施。
本项目产品的详细工艺流程如下:
(1)制动盘机加
(2)转向节机加
(3)轮毂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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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
本项目设备投资共 4,100万元,主要包括 6条铸铁转向节机加线、2条铸铁转向节自动化机加线、10 条制动盘机加线和 5 条轮毂机加线。拟采购的设备清单如下表:
序号名称及型号数量单位金额(万元)
1 铸铁转向节机加线 6 条 990
1.1 立式加工中心 18 台 810
1.2 立式数控车床 6 台 180
2 铸铁转向节自动化机加线 2 条 900
2.1 立式加工中心 6 台 700
2.2 立式数控车床 2 台 200
3 制动盘机加线 10 条 1,800
3.1 立式加工中心 10 台 450
3.2 立式数控车床 30 台 900
3.3 动平衡机 10 台 300
3.4 DTV检测设备 10 台 150
4 轮毂机加线 5 条 360
4.1 立式加工中心 5 台 160
4.2 卧式数控车床 10 台 200
5 叉车 4 台 50
合计 4,100
5、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情况
本项目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制动盘毛坯、铸铁转向节毛坯、轮毂毛坯,由公司长期稳定合作的供应商提供。
本项目使用的电力和水可就地解决,由芜湖当地相关部门保障供应。
6、项目环保情况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
废乳化液,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混合后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接管标准,经污水管网进入区内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区域地表水环境,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有数控车床、加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工中心等设备,声级值在 70dB(A)~75dB(A)之间。噪声经采取相关的降噪减振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分类
收集处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产品用于为公司盘式制动器总成产品(包括现有产能及后续新增产能)的配套,不对外销售。为测算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假设本项目产品按照公司采购制动盘、转向节、轮毂成品的价格对外销售,则本项目达产后每年可产生营业收入 16,214万元、净利润 806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3.96%,
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 462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11.34年。
上述经济效益的测算依据如下:
(1)有关基础数据与参数取值标准
本项目计算期 12年,建设期 3年,建设期第二年开始边建设边投产 20%,第三年 50%投入运营,第四年 80%投入运营,第五年起全部投入运营,达到 100%设计能力。
财务基准收益率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2006年发布)规定,结合专家调查结果协调为 12%。
(2)销售收入测算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 T2 T3 T4 T5 -- T12
1 销售收入 154,033 3,243 8,107 12,971 16,214 -- 16,214
2 制动盘收入 82,308 1,733 4,332 6,931 8,664 -- 8,664
3 轮毂收入 14,450 304 761 1,217 1,521 -- 1,521
4 转向节收入 57,276 1,206 3,015 4,823 6,029 -- 6,029
5 制动盘产量 950万套 20万套 50万套 80万套 100万套-- 100万套
6 轮毂产量 285万套 6万套 15万套 24万套 30万套-- 30万套
7 转向节产量 475万套 10万套 25万套 40万套 50万套-- 50万套
(3)成本费用测算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 T2 T3 T4 T5 -- T13
1 外购原材料费 121,864 2,778 6,414 10,049 12,828 -- 12,828
2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2,408 75 125 200 251 -- 251
3 工资及福利费 9,348 456 684 912 912 -- 912
4 修理费 748 68 -- 68
5 管理费用等 5,725 236 296 473 590 -- 590
6 利息支出 23 -- 23 --
7 折旧费用 4,237 48 257 437 437 -- 437
合计 144,353 3,661 7,866 12,140 15,086 -- 15,086
员工人数根据拟购买的生产线及设备需要配置的人员数量确定,人员工资和福利费根据公司现有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折旧费包括房屋、设备的折旧,全部按 5%残值率,折旧年限分别为 20年和 10年,以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
(4)利润测算
名称合计 T2 T3 T4 T5 -- T12
营业收入 154,033 3,243 8,107 12,971 16,214 -- 16,214
附加税 506 7 27 46 53 -- 53
总成本费用 144,353 3,661 7,866 12,140 15,086 -- 15,086
利润总额 9,175 -424 214 785 1,075 -- 1,075
所得税 2,294 - 144 269 -- 269
净利润 6,881 -424 214 642 806 -- 806
8、项目的组织方式、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将由公司根据市场拓展及产能扩张需求分阶段投资建设,建设工期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36个月。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对该项目投入资金 13.92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
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或子公司独立实施,围绕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开展,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围绕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开展,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扩大公司盘式制动器及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的生产规模,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市场份额,丰富公司的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回报股东。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资产结构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提高,资产负债率将下降,从而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每股净资产将增加,将增强公司的持续融资能力。
2、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从发行前的 36,770.10 万股增加到
40,856.10 万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权结构将进一步多元化,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若本次发行产生溢价、增加公司资本公积,公司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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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会大幅增加公司净资产,而相应的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并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可能引起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至完全释放产能的周期内低于当前水平。另一方面,募资资金项目的投入的固定资产将引起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可能引起公司利润水平的降低。
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预期收益的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提高。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费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四个建设项目,主要是新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57,25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 92.34%。以公司现行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别按 20年、10年以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折旧,预计残值率均为 5%。同时,募投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产生人员工资、修理费、管理费等费用。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构成及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年新增折旧费及相应费用预计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年新增折旧费及费用
建筑工程购置设备项目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及以后
年产 60万套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
-- 18,470
折旧 526 1,229 1,755 1,755
费用 7,278 8,349 11,558 13,698
合计 7,804 9,578 13,313 15,453
年产 200 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
1,000 23,160
折旧 641 1,559 2,247 2,247
费用 6,383 10,913 15,446 22,126
合计 7,024 12,472 17,693 24,373
年产 20万套液压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10 万套液压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2,000 7,520
折旧 195 567 809 809
费用 837 2,093 3,349 4,185
合计 1,032 2,660 4,158 4,994
年产 180 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1,000 4,100
折旧 48 257 438 438
费用 760 1,048 1,453 1,570
合计 808 1,305 1,890 2,007
合计 4,000 53,250 -- 16,668 26,015 37,054 46,827
注:第 1年指项目开始投产运营之日起至其后 12个月的期间,第 2年以此类推。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上述项目将由公司根据市场拓展及产能扩张需求分阶段投资建设,因此,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费用等在项目初期逐年增加,到全部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折旧费及费用保持在 46,827 万元。另一方面,公司将采取“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从项目建设期的第 2年开始,逐年释放新增产能直至全部达产,以便尽快占领市场、早日实现项目收益。因此,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入的逐年增加,公司主营业务将会得到快速发展,相应带来销售收入和利润的较大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销售收入约 257,441万元,扣除新增折旧等费用及所得税后,可新增净利润约 22,830 万元,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大幅提高。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改制前,伯特利有限为中外合资企业,执行以下股利分配政策:
伯特利有限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经董事会确定比例的企业发展基金、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后,余下净利润按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发生亏损,按照章程规定的各方出资比例分担。伯特利有限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六个月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情况下,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2015年 6月 23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根据《公司法》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执行以下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经 2014年 12月 29日召开的伯特利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伯特利有限对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未分配利润 9,984.84万元中的 2,800万元,按照各股东截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 2014年 12月 31日对伯特利有限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经 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 3 月 30日召开的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数 15,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 3,000万元。
经 2016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 年 9 月 20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 2016 年 6 月30日的总股本数 15,98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6股、每 10股分配现金股利 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7股,共分
配现金 2,398.05万元,公司总股本变为 36,770.10万股。
经 2017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 4月17日召开的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实施 2016年度利润分配。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经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核准并得以实施,则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6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并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不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
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已经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发行人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2016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了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次发行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听取各方的意见,尤其是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并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监督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在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其中,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进行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已经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经详细论证后可以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
公司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时,应详细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的当年及随后三年期间(以下简称“上市后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预计上市时间等因素,公司在上市后三年仍将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五)股东分红回报中长期规划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
的前提下,根据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多种方
式的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③项规定处理。
如分红回报规划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分红回报规划予以修订,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责任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职能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陈忠喜
电话:(0553)5669308
传真:(0553)5658228
电子信箱:investor@btl-auto.com
(二)信息披露内容
公司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除按照监管规定披露信息外,公司还将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公司信息。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三)投资者关系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低耗原则、互动沟通原则。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有: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股利分配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其他的相关信息。
二、重大合同
(一)正在履行的重大购销合同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购销合同如下:
1、原材料采购合同
序号供方采购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有效期
1 山东创新金属
威海
伯特利
向供方采购型号为国标 A356.2的铝锭
价格根据双方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书执行,数量根据采购方的订单确定
自 2014年 11月 8日起生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伯特利
向供方采购制动盘、制动鼓等零部件
价格根据双方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书执行,数量根据采购方的订单确定
自 2011年 5月 25日起生效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伯特利
向供方采购轮毂轴承等零部件
价格根据双方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书执行,数量根据采购方的订单确定
自 2011年 5月 25日起生效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
伯特利
向供方采购转向节、后羊角、钳体毛坯等零部件
价格根据双方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书执行,数量根据采购方的订单确定
自 2011年 1月 1日起生效恩斯克投资有限公司
伯特利
向供方采购轮毂轴承单元等零部件
价格根据双方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书执行,数量根据采购方的订单确定
自 2016年 1月 2日起生效恩梯恩 LYC(洛阳)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伯特利
向供方采购后轮毂轴承单元、三代轴承等零部件
价格根据双方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书执行,数量根据采购方的订单确定
自 2012年 12月 22日起生效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供方采购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有效期青岛盛博机电有限公司
伯特利
向供方采购制动片总成等零部件
价格根据双方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书执行,数量根据采购方的订单确定
自 2011年 6月 14日起生效安徽光越轴承有限公司
伯特利
向供方采购轮毂轴承、轮毂轴承单元等零部件
价格根据双方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书执行,数量根据采购方的订单确定
自 2011年 10月 24日起生效芜湖泰吉机械有限公司
伯特利
向供方采购活塞、轮毂、转向节、轮毂轴等零部件
价格根据双方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书执行,数量根据采购方的订单确定
自 2011年 4月 20日起生效湖北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
伯特利
向供方采购轮毂轴承、轮毂轴承单元等零部件
价格根据双方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书执行,数量根据采购方的订单确定
自 2014年 11月 3日起生效
2、设备采购合同
序号供方采购方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有效期山东泽田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威海
伯特利
MAZAK卧式加工中心 3,370.70
自 2015年 8月 5日至产品质量保证期(24个月)结束之日
2 MAZAK卧式加工中心 2,394.50
自 2016年 9月 23日至产品质量保证期(24个月)结束之日斗山机床(中国)有限公司注
伯特利
DNM515加工中心 1,355.51
自 2016年 5月 24日至产品质量保证期(整机一年,数控系统两年)结束之日
4 DNM515加工中心 1,172.99
自 2016年 9月 18日至产品质量保证期(整机一年,数控系统两年)结束之日杭州友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伯特利 VMP-40A加工中心 2,061.65
自 2017年 3月 10日至产品质保期(12个月)结束之日
6 VIGEL S.p.A.伯特利 VIGEL卧式加工中心 993.748万欧元
自 2017年 4月 12日至产品保修期(自验收证书签署后 24个月)结束之日
注:斗山机床(中国)有限公司原名“斗山机床(烟台)有限公司”。
3、销售合同
序号采购方销售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
1 长安汽车伯特利
向采购方销售制动器总成、转向节总成等零部件
价格按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执行,数量按采购方订单确定
自 2016年 7月 13日起生效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采购方销售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
2 奇瑞汽车伯特利
向采购方销售各类制动系统配件和总成
价格按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执行,数量按采购方订单确定
自 2011年 1月 1日起生效
3 上汽通用伯特利
向采购方销售KNUCKLEASM-RRSUSP等产品
价格按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执行,数量按采购方订单确定
自 2013年 2月 1日起执行
4 北汽银翔伯特利
向采购方销售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制动器总成等产品
价格按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执行,数量按采购方订单确定
自 2015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1月 1日
5 北京汽车伯特利
向采购方销售前制动器总成、后制动器总成等产品
价格按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执行,数量按采购方订单确定
自 2017年 9月 2日起生效
6 北京海纳川伯特利
约定了北京汽车、北京海纳川、公司三方关于前后制动器总成供货的管理模式、职责、质量、生产、物流等一般条款
--
自 2016年 9月 8日起生效
7 美国萨克迪
威海伯特利
向采购方销售 AIAC
FRONT KNUCKLE等产品
金额按照采购方发出订单的价格及数量确定
2014年 5月 1日至2021年 12月 31日
8 威海萨伯
威海伯特利
向采购方销售铸铝转向节等产品
价格按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执行,数量按采购方订单确定
2017年 12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
伯特利
向采购方销售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控制器总成、前盘式制动器带转向节总成、后盘式制动器总成等产品
价格按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执行,数量按采购方订单确定
至 2017年 12月 31日有效
10 重庆力帆伯特利
向采购方销售制动器带转向节总成、制动卡钳总成等产品
价格按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执行,数量按采购方订单确定
自 2009年 11月 23日起生效
11 宇通客车伯特利
向采购方销售制动器等零部件,具体销售产品以伯特利出具的《商务条款确认书》为准
价格按现行有效的价格协议执行,数量按采购方订单确定
自 2016年 7月 5日起生效
(二)正在履行的重大担保、借款合同及授信协议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担保、借款合同及授信协议如下: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担保合同
担保物权人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物被担保的主债权担保合同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乳山支行
威海伯特利
最高额抵押合同
设备(包括 7台 X光检测设备、7台差压铸造机、1台 ATM型智能化铝合金集中溶解炉、1台智能化铝合金集中溶解炉、1套辊底式铝合金固溶时效生产线、1套辊棒式铝合金部件热处理生产线)
为威海伯特利 2016年 10月 14日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2016年招烟38字第 21160902号)项下的最高本金余额 2,0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
2016年招烟 38抵字第 21160902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威海伯特利
最高额抵押
7台套设备(包括差压铸造机、X光检测设备、卧式加工中心)
为威海伯特利与担保物权人于 2017年 07月 10日签署的《授信协议》(编号:2017年招烟 67字第21170701号)在授信额度内向威海伯特利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金额之和(最高限额为全折1,000万元)提供担保
2017年招烟 67抵字第 21170701号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威海伯特利
最高额抵押
1、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0号房屋所有权;
2、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1号房屋所有权;
3、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2号房屋所有权;
4、乳山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201414303号房屋所有权;
5、乳国用(2014)第 0020号土地
使用权
为威海伯特利自 2017年08月 15日至 2020年 08月 15日期间实际形成的最高债权余额 5,605.7万
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烟银
(201711020102012)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伯特利
最高额票据质押
票据池中的票据
为伯特利 2017年 6月 8日至 2018年 5月 11日期间形成的主债权最高额度 47,000万元提供担保
(2017)信芜银最
票质字177512A0042号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伯特利汇票质押票据池中的票据
为伯特利 2017年 4月 21日至 2020年 4月 21日期间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7,200万元提供担保
兴银皖芜票池质字第 2017003号
2、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
借款
单位
借款金额
(万元)
借款起止日期
借款年利率
担保人和担保方式
借款合同号
华夏银行股伯特利 2,000.00 2017年 4月 19日至 4.35%信用借款 WUH011012017001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贷款银行
借款
单位
借款金额
(万元)
借款起止日期
借款年利率
担保人和担保方式
借款合同号
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018年 4月 18日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
伯特利 6,000.00
借款额度有效期自2017年 4月 24日至2020年 4月 24日,单笔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至约定还款日止
4.75%信用借款 07330812201700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伯特利 2,000.00
自 2017年 4月 7日至2018年 4月 6日
4.35%信用借款 2017年芜中银贷字 032号
伯特利 2,000.00
自 2017年 10月 26日至 2018年 10月 25日
4.5675%信用借款 2017年芜中银贷字 091号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威海
伯特利
200万美元
自 2017年 08月 24日至 2018年 08月 24日
4.32%
威海伯特利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烟银(20171102010036)

威海
伯特利
200万美元
自 2017年 09月 18日至 2018年 09月 18日
4.32%
烟银(20171102010046)

威海
伯特利
200万美元
自 2017年 10月 12日至 2018年 10月 12日
4.40%
烟银(2017110201005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乳山支行
威海
伯特利
500.00
自 2017年 10月 12日至 2018年 02月 13日
4.35%威海伯特利提
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017年招烟 67字第11171001号
威海
伯特利
1,500.00
自 2017年 10月 13日至 2018年 02月 13日
4.35%
2017年招烟 67字第11171002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威海
伯特利
800.00
自 2017年 08月 02日至 2018年 05月 27日
4.30%
威海伯特利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017年招烟 67字第11170801号
3、授信协议
授信人受信人
授信额度
(万元)
授信期限
担保人和
担保方式
授信协议编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威海伯特利
全折 1,000万元授信额度
自 2017年 7月 12日至 2018年 7月 11日
威海伯特利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017年招烟 67字第21170701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伯特利
最高 1.3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
自 2017年 5月至 2018年 5月

(2017)信芜银字第
1775121A0025号
中国光大银行芜湖分行
伯特利
最高 15,000万元授信额度
自 2017年 09月 01日至 2018年 08月 31日
无 WHGSB1ZSXY20170004
三、对外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
讼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诉讼的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袁永彬周必仁王渊

潘禾佳柯萍杨卫东

王秉刚骆美化周逢满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
高秉军李运动张峰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袁永彬杨卫东柯萍

闵海金蔡春孟凡志

陈忠喜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王红兵马锋

项目协办人:
王昭

总裁:
顾伟国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陈共炎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顾伟国


董事长:
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 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裕国
经办律师:
范瑞林马宏继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付劲勇郑少杰王凤艳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蒋建英
签字资产评估师:
张旭军方强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付劲勇郑少杰王凤艳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复核机构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付劲勇郑少杰王凤艳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地点一
发行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忠喜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19号办公楼 4层
联系电话:(0553)5669308
查阅时间:本次发行期间的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0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二)查阅地点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11层
联系人:何森
联系电话:(010)83571452
查阅时间:本次发行期间的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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