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8-08-1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 1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投资
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
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与招股说明书中释义相同。




1-2-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
大事项提示:



一、相关承诺事项


(一)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及其控制的普华基业、沐仁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及其控制的普华基业、沐仁投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刘建华、王锡娟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及时申报其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刘建华、王锡娟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
相应调整。
刘建华、王锡娟及其控制的普华基业、沐仁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
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2、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程昭然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程昭然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1-2-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程昭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及时申报其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其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若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
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
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3、公司其他股东 GL、北京工投、南海成长、薛肖红、覃甲鹏、耐恩斯、屈
平、梁心、程政
公司其他股东 GL、北京工投、南海成长、薛肖红、覃甲鹏、耐恩斯、屈平、
梁心、程政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华及其控制的普华基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华及其控制的普华基业共同承诺如下:
刘建华、普华基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刘建华、普华基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
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刘建华直接或通过普华基业
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累计不超过刘建华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刘建华、普华基业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
份,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2-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锡娟控制的沐仁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锡娟及其控制的沐仁投资共同承诺如下:
沐仁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沐仁投资将根据市
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
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王锡娟通过沐仁投资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累计不超过其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沐仁投资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提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GL、北京工投
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GL、北京工投承诺如下:
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


1-2-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 120%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上述股票
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收盘价应做相
应调整,下同),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
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
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
赞成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
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③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


1-2-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
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
行增持;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
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 30%。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
据)。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选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时应考虑:①不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
条件;②不能迫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上述预案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承诺内容。

(四)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承诺:
刘建华、王锡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促使其本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及
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亦不会以任何形式
支持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在刘建华、王锡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凡刘建华、王锡娟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及其


1-2-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控股或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刘建华、王锡娟及其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如刘建华、王锡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承诺,刘建华、王锡娟将赔偿公
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因同业竞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并且其本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公
司所有。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承诺如下:
刘建华、王锡娟及其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
并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并且保证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对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刘建华、王
锡娟及其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
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定价及开展。
刘建华、王锡娟及其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刘建华、王锡娟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刘建华、王锡娟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
损失及产生的法律责任。
2、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GL、沐仁投资、北京工投、普华基业
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GL、沐仁投资、北京工投、普华基
业承诺如下:
上述承诺主体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并且保证实
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1-2-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上述承诺主
体将与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
定价及开展。
上述承诺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承诺主体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承诺主体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
失及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1、公司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上市申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3)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公
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4)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1-2-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华承诺如下:
(1)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刘建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刘建华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发行
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3)刘建华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锡娟承诺如下: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王锡娟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上市申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
的法律责任。

(七)证券服务机构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1、保荐机构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承诺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


1-2-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做出
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
若保荐机构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并上市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保荐机构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并上市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下:
承诺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经证明因承诺人过错导致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与发行人
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发行人会计师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如下:
因承诺人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承诺人能证明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非因承诺人过错造成的,可免除上述赔偿责任。
4、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如下:
因承诺人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承诺人能证明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非因承诺人过错造成的,可免除上述赔偿责任。
5、评估机构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1-2-1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评估机构承诺如下:
因承诺人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承诺人能证明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非因承诺人过错造成的,可免除上述赔偿责任。

(八)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及采取填补

措施的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因股本规模的扩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内,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所
下降。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当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公司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全面提升公司的销售、
生产、研发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创新药研发和
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将主要投资于公司目前 3 项国家一类新药及
1 项五类中药的临床试验,以及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发平台的建设,将有效
提升公司新药研发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产品功能和品类的完善丰富。“品牌建
设及市场推广项目”将主要投资于品牌学术推广、高端学术研究及营销团队建设,
对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营销团队素质提升发挥重要作用。“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
产能建设项目”将投资于河北康辰的原料药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公司未来抗肿瘤
药物的研发和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基础。“国家一类新药尖吻蝮蛇血凝酶新增生
产线项目”投资建设后,将有效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提升市场占有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有效增
强,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并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2)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资金实力得到


1-2-1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融资能力得到提升。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降
低,从而增强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
风险,同时进一步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日常经营的灵活性和应变力。
3、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创新药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紧密联系,包括现有产品国家一类新药“苏灵”的产能扩充,在研产品国家新
药的研发以及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究平台的建设,围绕公司现有产品的品牌
建设和学术推广,原料药生产能力建设,以及为主营业务快速发展补充营运资金。
针对募投项目,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方面拥有较为充足的储备,具体如
下: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在中国医药行业具备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涵盖新药研发、生
产、营销和公司治理等全业务链条。公司的共同创办人王锡娟及刘建华为公司的
研发及营销成就的取得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在中国医药行业拥有
逾 20 年的经验,其领导研发团队开发了“苏灵”,并打造了预期将支撑公司未
来发展的多样化的在研产品线。公司总裁刘建华拥有 20 余年的管理经验,在创
新药的销售策划及营销方案制定方面拥有深厚的知识及丰富的实战经验。经过十
余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已拥有一批经验丰富、职业素养优秀、专业水平过硬的研
发、生产、营销和公司治理团队,为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项目效益的快
速实现奠定了人才基础。
(2)技术储备
新药研发技术含量高、难度大、周期长,而公司在新药研发领域已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平台,拥有包括选题调研、项目筛选、
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及临床再研究在内的完整的研发体系。目前,
公司研发团队具备 10 余年的研发经验和创新药研发的技术优势,具备创新药全
过程研发能力和经验。
同时,公司在产产品“苏灵”是国内血凝酶制剂市场唯一的国家一类新药,
安全性和有效性显著,技术优势明显;公司目前多个新药研发项目已有良好的技


1-2-1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术基础,形成了多项境内外发明专利,处于临床试验或准备申请临床试验阶段,
为公司未来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通过实施公司高效的营销策略,公司已于全国建立广泛销售网络。目前公司
已组建了一支专业化水平高、实战能力强的营销团队,在全国共拥有百余家当地
资源和销售经验丰富的合作经销商。完善的精细化营销模式和广泛的营销网络,
特别是公司已建立并成熟应用的营销数据跟踪、业绩评价与管理体系,为公司募
投项目的产能消化和新药研发成功后的市场推广提供了市场基础。
4、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公司拟定了本次发行
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
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
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
也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检查与监督。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
使用,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2)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始终围绕新药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针对血液、抗肿瘤等细分领域,
整合优质资源,利用公司的市场、研发、产品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现有产品市


1-2-1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大在研产品的研发力度,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不断筛选研
发或整合新药研发品种。同时,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具有市场竞争
力的薪酬体系,建立专业化的研发、营销和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内
部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将立足于现有的业务,通过不断市场开拓
和产品研发推广,提升产品的市场销售规模,保持稳定的增长,实现经营业绩的
持续提升。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
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在《公司章程(草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政策,
并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
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对公司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
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1-2-1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九)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对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
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
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
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
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
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分、司法机关认定的方
式确定;
4、在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
任何形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2-1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
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
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
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
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
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赔偿;
4、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
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将停止在
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本公司/企业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
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
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
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
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
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赔偿;
4、在本公司/企业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
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在本公司/企业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将
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


1-2-1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
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
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
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
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
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赔偿;
4、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
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
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
付的薪资或津贴。”



二、国有股转持的相关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
发〔2017〕49 号)之规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 号)和《财政部 国资委 证监会 社保基金
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
通知》(财企〔2009〕94 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
2018 年 2 月 13 日,北京工投出具《关于国有股转持事项的说明》,根据前
述要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北京工投不再根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
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 号)
转持公司的相关股份。




1-2-1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政策


(一)滚存利润分配

经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本
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
规定,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
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任意公积金;
(3)向股东分配利润。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可
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
会可根据盈利状况、现金流以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


1-2-1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殊情况是指:
①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等资本性支出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30%以上;
③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
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
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
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
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


1-2-1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在制订具体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
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并在股东大会召开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
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度报告和公司指定媒体上
予以披露。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明确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2-2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草案)》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
现金流量状况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制订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含
上市当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制订股东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兼顾各类股东,在综合考
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
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要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原则
(1)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草
案)》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
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
案。
3、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盈利状况、现金流以
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


1-2-2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殊情况是指:
①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等资本性支出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30%以
上;
③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
自规划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
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4、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正在实
施的股东回报规划是否需要修改。


1-2-2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
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
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在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在股东大会召开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5)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
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
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开展创新药研发,专注于新药研发、
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国家一类新药“苏灵”,是目前国内止血药市场上
销售额最高的血凝酶类药物。同时,公司在研产品包括一系列抗肿瘤的国家一类


1-2-2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新药,以及针对肿瘤、血液领域的少量仿制药。
尽管公司在血凝酶制剂市场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且在肿瘤、血液领域已拥
有深厚的研发积淀;但随着中国医药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重点关注的肿瘤、血
液领域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也吸引了更多企业加大对该等领域的投入,市场竞
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改进、优化现有产品,同时加快研发进度,推出
疗效更好、安全性更佳的新产品,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药品价格下行风险

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方面通过建立基本医疗保
障体系扩大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促进医药市场潜在需求释放;另一方面通
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水平,
促使药品终端销售价格下降。
1、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形成药品价格下行压力
2009 年、2010 年,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
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等文件,上述
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除第
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可不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外,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
品集中采购。2010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集中采购价格
不得高于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集中采
购的模式下,招标政策倾向于压低产品价格,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价格优先,对
药品价格形成下行压力。
2、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导致药品价格不确定性
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制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2015 年 5
月 4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5]904 号),要求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麻醉、第一类


1-2-2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精神药品除外)政府定价,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
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其中:(1)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
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2)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
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3)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
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
成价格;(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
价格管理;(5)其他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
主制定价格。
按照《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上述原政府定价药
品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机制形成。
同时,此次药品价格改革政策推出时间尚短,需要一定时间通过完善药品采购机
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等措施进行配套。在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医保支付模
式最终建立并固化之前,行业政策的动态变化会对公司的药品价格走势、毛利率
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苏灵”在全国各省的平均中标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产品竞争力较
强。若未来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生不利变化,会对公司的盈
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药品流通体系改革风险

近年来,政府部门不断推进药品流通体系的深化改革,致力于扭转我国目前
药品流通体系参与者众多、分散、购销环节繁多的局面。2016 年 4 月 21 日,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提出“优
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
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积极
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
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
高价格”。2016 年 12 月 26 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多部门联合印
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两


1-2-2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票制”的具体定义、实施范围、票据管理、监督措施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在国家
相关政策引导下,目前全国的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将加快推进“两票制”实施,未
来全国医药流通体系都将面临购销环节大幅压缩的情形。药品流通体系的深化改
革,对于医药生产企业的营销渠道建设和优化提出了极高要求,公司未来如不能
及时适应各省份政策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药研发风险

公司是一家以创新药研发为特色和优势的医药企业,目前主要的新药研发项
目涉及肿瘤、血液等多个领域,并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1,142.59 万元用于“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新药
研发风险高、周期长、投入大,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药品审批等阶段。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研制新药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
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分为 I、II、III 和 IV
期。完成不同类别新药所对应的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发给新药证书。
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及其领导的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药学研究及药品研
发经验,拥有成功的临床试验经验,王锡娟女士具备超过 15 年的研发经验。公
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建立了完整的研发平台,拥有包括选题调研、项目筛选、
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及临床再研究在内的完整的研发体系。
目前公司共拥有处于不同研发阶段的 7 个在研品种,包括 4 个一类新药、1
个中药五类新药以及 2 个仿制药。由于在研品种在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审批
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失败的可能,如在研品种研发失败,将会对公司前期研发投入
的收回和未来的成长潜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单一产品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苏灵”是公司的收入、利润来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均来自于“苏灵”的销售。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创新药的研发,已上市产品“苏
灵”为细分领域唯一创新药。


1-2-2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创新药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具有极强的市场稀缺性,对于专注于创新药研
发的药企,产品集中度高是行业整体趋势,但创新药也体现出超长的生命周期和
强劲的增长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苏灵”是国内血凝酶制剂市场中唯一的创新药,产品竞争力
强、生命周期长。在 20 年的专利保护期内,创新药享有专利壁垒及药监审评的
双重保护,“苏灵”的核心专利将在 2029 年到期,距今还有 12 年时间。“苏灵”
经过Ⅰ、Ⅱ、Ⅲ、Ⅳ期临床试验,在疗效、安全性、药物经济学价值等方面均显
著优于竞争性产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未来仍有较大市场拓展空
间。同时,目前公司也正致力于丰富“苏灵”的产品规格、剂型等。
公司目前的在研产品包括针对肿瘤、血液领域的一系列创新药、仿制药等,
研发进展顺利,其中“迪奥”处于Ⅲ期临床试验阶段,CX1003、金草片处于Ⅰ期
临床试验阶段,CX1026、CX1409 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地拉罗司、艾曲泊帕处
于 BE 试验阶段。公司在研产品技术领先,多个产品获得国家 863 计划、国家重
大新药创制项目的支持。公司在研产品未来将通过技术授权、产品销售等方式为
公司贡献较高利润。
但由于公司目前在研产品的研发成功与上市销售仍需要一定时间且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预计“苏灵”仍是公司的收入、利润来源,
若“苏灵”的细分市场竞争加剧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因出售国药康辰股权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风险

根据交易各方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经测算,如国药康辰 2018、2019 年度
未实现承诺净利润,对公司未来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在扣除按照权益
法计算的国药康辰投资收益影响后,公司 2017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6 年度增
长 17.51%;按保守预计,公司 2018、2019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增长 15%,增
长基数为 2017 年“扣非后净利润-按照权益法计算的国药康辰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国药康辰 对发行人 发行人 2018 占发行人 2018
国药康辰 发行人
项目 实现净利润与 净利润影响 年度预计扣非 年度预计扣非
净利润 补偿金额
承诺净利润差 (扣除所得税 后净利润 后净利润比重



1-2-2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额 影响)

国药康辰承诺净利润 8,662.63

国药康辰实现净利润:

假设当年 5%未实现净利润 8,229.50 433.13 466.61 -396.62 19,023.91 -2.08%

假设当年 10%未实现净利润 7,796.37 866.26 1,299.74 -1,104.78 19,023.91 -5.81%

假设当年 20%未实现净利润 6,930.10 1,732.53 2,966.01 -2,521.11 19,023.91 -13.25%

假设当年 30%未实现净利润 6,063.84 2,598.79 4,632.28 -3,937.44 19,023.91 -20.70%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国药康辰
对发行人 占发行人
实现净利 发行人当 发行人 2019
国药康辰 发行人累计 净利润影响 2019 年度预
项目 润与承诺 期补偿金 年度预计扣
净利润 应补偿金额 (扣除所得 计扣非后净
净利润差 额 非后净利润
税影响) 利润的比重


国药康辰承诺净利润 10,126.66

国药康辰实现净利润:

假设连续两年 5%未实
9,620.33 506.33 1,440.55 973.94 -827.85 21,877.50 -3.78%
现净利润

假设连续两年 10%未实
9,113.99 1,012.67 3,247.62 1,947.88 -1,655.70 21,877.50 -7.57%
现净利润

假设连续两年 20%未实
8,101.33 2,025.33 6,861.77 3,895.76 -3,311.39 21,877.50 -15.14%
现净利润

假设连续两年 30%未实
7,088.66 3,038.00 10,475.92 5,843.64 -4,967.09 21,877.50 -22.70%
现净利润

注:上述敏感性分析所用国药康辰 2017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由上述敏感性分析可知,即使国药康辰未能全额实现承诺业绩,如 2018 年
未实现业绩达到 30%,对公司 2018 年利润影响程度为-20.70%(假设公司 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 15%);如 2018、2019 年连续两年国药康辰未实
现业绩均达到 30%,对公司 2019 年利润影响程度为-22.70%(假设公司 2019 年
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 15%)。上述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鉴于公司取得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均为国药股份的股权,所以在承诺利润未
完成的情况下,公司均以取得的国药股份的股权进行补偿。
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针对公司因转让国药康辰股权而承担的业绩补偿责
任,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如康辰药业因将其持有的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药康辰”)49%的股权转让给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

1-2-2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份”)事宜而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导致康辰药业对国药股份进行补偿,由此对
康辰药业产生的损失,本人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对康辰药业进行全额补偿。具体损
失及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康辰药业实际控制人当期现金补偿金额=(当期康辰药业补偿股份数量*当期
期末国药股份股票公允价值)*(1-康辰药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中由于国药股份股票在利润补偿年度为限售股,其公允价值计算方式根据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确定,与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国药康辰股
票公允价值方式保持一致。”

(七)公司 2017 年度因出售国药康辰股权形成大额投资收益,2018

年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20,374.67 万元、20,784.33 万元、55,690.51
万元和 11,674.0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9,525.06 万元、
19,165.33 万元、47,881.71 万元和 10,050.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6,858.05 万元、16,837.37 万元、16,939.07 万
元和 9,844.7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保持基本稳定,而 2017 年度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
提升,主要是 2017 年 3 月公司向国药股份转让国药康辰 49%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35,213.20 万元,对营业利润影响金额为 35,213.20 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对公司
净利润影响金额为 28,614.17 万元。
同时,2017 年 3 月之前公司持有国药康辰 49%股权,2015-2017 年度按照权
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2,505.22 万元、2,759.32 万元和 396.54 万元(2017
年度仅确认 1-3 月),出售国药康辰股权后将不再确认该项投资收益。
受公司出售国药康辰股权的因素影响,2017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大
幅提升,因此 2018 年度在无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面
临下滑风险。
但出售国药康辰股权的投资收益全部计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实际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影响。


1-2-2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公司 2017 年度因偶发性投资收益,净利润较高不具有可持续

性的风险

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较高主要受出售国药康辰股权的投资收益影响,偶发
性投资收益不具有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9,525.06 万元、
19,165.33 万元、47,881.71 万元和 10,050.14 万元。其中,2017 年度公司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提升,主要是受 2017 年转让国药康辰 49%股权形成
的投资收益影响。
2017 年 3 月,公司向国药股份转让国药康辰 49%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35,213.20 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为 28,614.17 万元。该项
投资收益具有偶发性,全部计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未构成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6,858.05 万元、16,837.37 万元、16,939.07 万元和 9,844.70 万元,保持基本
稳定,未发生较大波动。
因此,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较高主要受出售国药康辰 49%股权的投资收益
影响,并非正常经营活动大幅波动所致,偶发性的投资收益不具有可持续性。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报
告,2018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8,771.5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90.42%;
营业利润为 11,674.08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74.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为 10,050.1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3.8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 9,844.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77%。公司 2018
年 1-6 月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多,主要
原因系 2017 年 3 月,公司向国药股份转让国药康辰 49%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35,213.20 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为 28,614.17 万元,该项


1-2-3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投资收益具有偶发性,全部计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
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
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
化。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85,500.00
万元至 86,1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4.77%至 45.79%;营业利润约为
29,600.00 万元至 30,2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77%至 46.85%;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 25,300.00 万元至 25,9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91%至 47.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约为
19,300.00 万元至 19,9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94%至 17.48%。前述财
务数据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 2018 年度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多,主要原因系 2017 年 3 月,公司向国药股份转让
国药康辰 49%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35,213.20 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对公司净利润
影响金额为 28,614.17 万元,该项投资收益具有偶发性,全部计入公司非经常性
损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出现重大不利波动,
发行人所作出的 2018 年度经营情况预计谨慎、合理。




1-2-3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不超过 4,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25%。本次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四、每股发行价格:24.34 元/股
五、定价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按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六、发行市盈率:22.99 倍(按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七、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2.19 元/股(按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与发行前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4.71 元/股(按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发行后股本计算)
九、市净率:1.65 倍(以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算)
十、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十一、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和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对象。
十二、承销方式:余股包销
十三、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97,3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89,142.5937 万元
十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预计共需约 8,217.4063 万元,各项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具


1-2-3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体明细如下:
1、承销及保荐费用:6,721.8868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801.8868 万元
3、律师费用:159.4340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62.2642 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71.9345 万元




1-2-3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Konruns Pharmaceutical Co.,Ltd.
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建华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3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 11 号
邮政编码 101500
公司电话 010-8289 8898
公司传真 010-8289 888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konruns.cn
电子信箱 ir@konruns.cn
生产冻干粉针剂、原料药;生物医药开发研究;技术转让;咨询
服务(不含中介服务)。(该企业于 2011 年 09 月 02 日由内资企业
经营范围
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刘建华等共 12 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康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的方式设立。
2013 年 8 月 16 日,康辰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康辰有限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康辰有限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康辰有限原股东均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1-2-3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3 年 8 月 22 日,康辰药业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根据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3]第 3-00346 号”《审计
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康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为人民
币 25,029.10 万元;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
字[2013]第 128 号”《北京康辰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康辰有限净资产评估总额为 41,328.58 万
元;全体发起人同意将康辰有限的净资产折合成各发起人对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共
计 12,00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净资产中
的剩余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发起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等同于其在康辰有限
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其所认购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发起人

康辰药业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认缴康辰药业股本及持股比例情况如
下:
原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万元)
1 刘建华 净资产折股 1,353.0100 50,786,760 42.3223
2 GL 净资产折股 441.1765 16,560,000 13.8000
3 沐仁投资 净资产折股 432.8012 16,245,600 13.5380
4 北京工投 净资产折股 410.8800 15,422,760 12.8523
5 普华基业 净资产折股 255.7545 9,600,000 8.0000
6 南海成长 净资产折股 147.0588 5,520,000 4.6000
7 薛肖红 净资产折股 39.0625 1,466,280 1.2219
8 覃甲鹏 净资产折股 31.2500 1,173,000 0.9775
9 耐恩斯 净资产折股 23.4375 879,720 0.7331
10 屈 平 净资产折股 23.4375 879,720 0.7331
11 梁 心 净资产折股 23.4375 879,720 0.7331
12 程 政 净资产折股 15.6250 586,440 0.4887
合计 3,196.9310 120,000,000 100.00




1-2-3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相关承诺事项/
(一)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和 “一、相关承诺事项/(二)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2,000.00 万股,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4,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号 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建华 5,078.6760 42.3223 5,078.6760 31.7417
2 GL 1,656.0000 13.8000 1,656.00 10.3500
3 沐仁投资 1,624.5600 13.5380 1,624.5600 10.1535
北京工投
4 1,542.2760 12.8523 1,542.2760 9.6392
(SS)(注)
5 普华基业 960.0000 8.0000 960.0000 6.0000
6 南海成长 552.0000 4.6000 552.0000 3.4500
7 薛肖红 146.6280 1.2219 146.6280 0.9164
8 覃甲鹏 117.3000 0.9775 117.3000 0.7331
9 耐恩斯 87.9720 0.7331 87.9720 0.5498
10 屈平 87.9720 0.7331 87.9720 0.5498
11 梁心 87.9720 0.7331 87.9720 0.5498
12 程政 58.6440 0.4887 58.6440 0.3665
社会公众
13 - - 4,000.00 25.00
投资者
合计 12,000.00 100.00 16,000.00 100.00
注:1、“SS”表示国有股东,为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北京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北京康
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5]43号),确认北京工投(SS)持有
的公司股份为国有股。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之
规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号)和《财


1-2-3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政部 国资委 证监会 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
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
2018年2月13日,北京工投出具《关于国有股转持事项的说明》,根据前述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时,北京工投不再根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9〕 94 号)转持发行人的相关股份。


(三)股东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刘建华、王锡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中普华基业为刘建华控制的企
业。公司股东中沐仁投资为王锡娟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建华 5,078.6760 42.3223
2 沐仁投资 1,624.5600 13.5380
3 普华基业 960.00 8.0000
合 计 7,663.2360 63.8603

公司股东中耐恩斯为自然人股东程政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耐恩斯 87.9720 0.7331
2 程政 58.6440 0.4887
合 计 146.6160 1.2218

此外,公司境外法人股东 GL 的间接股东之一为 Cowin Konruns Limited,
Cowin Konruns Limited 的实际控制人为郑伟鹤、黄荔。同时,郑伟鹤、黄荔为
公司境内股东南海成长的普通合伙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GL 1,656.00 13.80
2 南海成长 552.00 4.60
合 计 2,208.00 18.40

除上述所列情形之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1-2-3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是一家以创新药研发为核心、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集研发、生产和销售
于一体的创新型制药企业。目前公司在产产品和在研产品主要专注于血液、肿瘤
等市场空间较大的领域。
公司先后被评为“2013 年中国医药行业最具影响力榜单成长 50 强企业”、
“2014 年中关村高成长企业 TOP100”、“2015 年北京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展览会最
具创新力奖”、“2016 年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 工程)领军企业”、
“2017 年中国健康产业临床最信赖品牌奖”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
誉。
在研发方面,公司坚持创新、突出新特,以新药创制为鲜明特色;公司在产
产品和在研产品包括多个国家一类新药,获得了 43 项国内、国际发明专利,并
获得了“国家 863 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专利优秀奖等多项荣誉。在生
产方面,公司秉持“质量意味着生命”的宗旨,生产基地拥有国际水准的生产线
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体系。在销售方面,公司建立了一套医药生产企业和流
通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精细化营销模式,“苏灵”上市三年后销售额即跃
居国内血凝酶制剂市场第一位,目前该产品已成功实现在全国各省市的全面覆
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被批准上市的产品为国家一类创新
药——注射用尖吻蝮蛇血凝酶,商品名为“苏灵”,该产品是国内血凝酶类止血
药细分领域唯一的国家一类新药,被国家科技部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并被
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列为“国家军事战略储备品种”。公司还同时拥有多个在
研新药项目储备,其中包含 4 个国家一类新药、1 个中药五类新药及 2 个仿制药,
主要涉及恶性肿瘤、血液、妇科等具备较大潜力的临床应用领域。雄厚的研发实
力及丰富的在研项目储备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主营业务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特性
公司目前在产产品为血凝酶类止血药物“苏灵”。“苏灵”的主要成分为高纯
度尖吻蝮蛇血凝酶,它是利用公司原创的分段直线混合洗脱离子交换层析专利技


1-2-3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术,从中国特有的尖吻蝮蛇蛇毒中分离、提纯至单体的血凝酶。作为单一组分丝
氨酸蛋白酶,其作用机理是在出血处激活纤维蛋白原形成纤维蛋白单体,纤维蛋
白单体聚集形成多聚体,即在损伤血管周围促进血小板聚集形成白色血栓,同时
利用出血局部血凝酶产生的凝血因子 XIIIa 通过共价交联形成稳定的纤维蛋白
凝块而加速止血。“苏灵”主要用于外科手术浅表面创面渗血的止血。
“苏灵”止血的基本原理




(1)有效性方面
“苏灵”在 12 个手术科室的 40 多种手术中进行了临床试验,在普外科、脊
柱外科、神经外科、妇产科等手术中进行了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
临床试验,试验结果显示:“苏灵”在手术中能明显缩短出血时间、减少出血量
以及术后渗血量,同时缩短手术时间,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安全性方面
“苏灵”完成了Ⅰ-Ⅳ期共计 3,000 多例病人参加的临床试验,实验结果显
示:“苏灵”对肝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等安全性指标无明显影响,
研究过程中未出现局部或全身不良反应。
“苏灵”是唯一完成药代动力研究的血凝酶制剂,其药代动力学特征体现出
消除半衰期(t1/2β)为 2.5h,且体内清除较快无药物蓄积。上述药代动力研
究进一步证明了“苏灵”的安全性。


1-2-3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苏灵”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情况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苏灵”作为手
术止血用药物,主要应用于手术病人较多的二甲以上医院,而非基层医疗所需,
因此,公司产品“苏灵”未被纳入基本药物目录。
经查阅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
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 号)、《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 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 号),“苏灵”
(通用名:注射用尖吻蝮蛇血凝酶)2009 年已被纳入医保目录西药部分,2017
年在医保目录更新后再次被纳入(药品分类代码 XB02B,药品分类乙,编号 205)。
公司产品“苏灵”是“国家 863 计划”自主开发项目,研究成果为国内外领
先的水平,是迄今为止我国上市产品中唯一完成全部氨基酸测序的单一组分的蛇
毒血凝酶类药物,上市后大量的临床应用显示“苏灵”临床疗效确切、安全性好、
质量可控。同时,国家对创新药的支持扶持力度不断增强。因此,公司产品“苏
灵”未来被调出国家医保目录的风险较小。

(三)原材料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尖吻蝮蛇蛇毒、包装材料等。公司依据订单情况、销
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依据生产计划、实际库存情况等作出采购品种、规格、数
量等计划。
在确定主要原料、包装材料等供应商时,公司会对市场供应情况、市场价格
等信息进行调查,在商务谈判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公司通常会与供应商订立框架
协议,并分批次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
公司一般以电汇等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供应商通常给予公司一定的信用
额度和信用期限,部分供应商在向公司交付产品前会要求预付部分货款。

(四)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经销商推广及销售公司的药品,根据创新药物的销售特点,公司高
度重视通过与经销商深度合作、密切协同,建立了高效完善的精细化销售模式。


1-2-4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该模式下,公司对合作双方进行精细化分工,确保销售每一个环节可控。
公司营销团队遍布中国各省市,并受公司统一调配。公司营销团队主要职责
包括学术推广活动策划及控制、整体市场营销计划的设计与制定,并逐步分解落
实至各区域各经销商;管理及支持经销商开展的销售及营销活动,密切监督经销
商对公司营销策略的执行情况,与经销商进行定期商讨、动态调整。
公司在全国各省份建立完善的经销商体系,推广配送经销商负责有效实施公
司的本地化营销策略,在其各自指定区域进行市场推广,在所负责医院推广及配
送公司药品,协助公司参加区域竞标、医保目录申请等,并在公司组织开展学术
推广活动时给予协助与支持。
公司产品的区域营销策略由推广配送经销商与公司共同制订,且每个区域的
销售管理团队由公司的推广经理、学术经理和推广配送经销商的项目经理、学术
经理共同组成。销售管理团队定期组织联席营销会议讨论区域销售表现、分析市
场数据及制订营销策略,随后再由经销商与公司共同实施。
该营销模式能让公司有效管理和监督经销商的营销活动,充分利用经销商和
公司之间的专长及资源,实现双方资源优势互补。

(五)行业竞争概况

1、“苏灵”所处细分市场的竞争态势
(1)“苏灵”所处血凝酶制剂市场的竞争性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苏灵”属于止血药领域中的血凝酶制剂。根据南方医药经济
研究所的统计数据,目前的止血药市场中规模最大的止血品类是血凝酶制剂,
2016 年占据了止血药市场 50.32%的市场份额。
目前国内的血凝酶制剂市场有四个产品,其中包括三个多组分的仿制药,分
别为诺康药业的“巴曲亭”、兆科药业的“速乐涓”和奥鸿药业的“邦亭”,上
述三个品种均为瑞士素高药厂“立止血”的仿制药物,其上市时间较长,在“苏
灵”上市之前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产品“苏灵”属于创新
药产品,是利用我国特有的尖吻蝮蛇蛇毒分离纯化为单一组分的血凝酶制剂,在
2008 年取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2009 年正式上市销售,上市后凭借其创新药
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显著优势,销售额大幅提升,改变血凝酶制剂市场原有


1-2-4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竞争格局,2012-2016 年“苏灵”终端市场销售额连续五年排名第一。
公司与主要竞争对手及竞争性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主要成分
白眉蝮蛇蛇毒,主要包含类凝血酶
奥鸿药业 1999 年 邦亭 仿制药
和类凝血激酶
巴西矛头蝮蛇蛇毒,主要包含巴曲
诺康药业 2002 年 巴曲亭 仿制药
酶和凝血因子激活物
蝰蛇蛇毒,主要包含类凝血酶和凝
兆科药业 1994 年 速乐涓 仿制药
血因子激活物
康辰药业 2003 年 苏灵 创新药 单一组分:尖吻蝮蛇血凝酶

(2)“苏灵”与竞争性产品的疗效、价格等对比情况
①“苏灵”与竞争性产品相比,在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方面优势显著
对于现代药物来说,判断优劣的指标主要包括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可控。
有效性:“苏灵”Ⅰ、Ⅱ、Ⅲ、Ⅳ期超过 3,000 例临床试验显示其在 12 个科
室的 40 多种手术中均有显著的止血效果,能够显著减少手术出血量,缩短出血
时间,止血迅速(起效时间 5-10 分钟)。有效性显著。
安全性:根据国家食药总局的相关规定,对于创新药的安全性,需要在临床
前研究和临床试验中通过一系列急性毒性试验、长期毒性试验、致畸致突变试验、
生殖毒性和围产期毒性试验、动物和人体药代动力学试验、人体耐受性试验等进
行充分验证。“苏灵”经过上述试验显示,安全性高,体内清除较快,无药物蓄
积。而“苏灵”的竞争性产品均为仿制药,均未进行上述安全性试验。
质量可控:“苏灵”是全球唯一单组分蛇毒血凝酶制剂。“苏灵”采用全球领
先的分段直线混合洗脱离子交换技术,该技术填补了国际国内蛇毒血凝酶单组分
止血药的空白,使“苏灵”单一组分纯度达到 99%。“苏灵”是目前国内唯一完
成氨基酸全序列和蛋白质三维空间结构测定的蛇毒血凝酶制剂,“苏灵”氨基酸
序列已经获得中国、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家地区的发明专利授权。单一组分的
血凝酶制剂,作用靶点明确,作用机理清晰,安全可控,符合现代药物特性,符
合国家行业政策。“巴曲亭”、“邦亭”和“速乐涓”均为多组分药物,多组分药
物作用机理不清晰,质量不易控制,有效物质含量低,稳定性差,且存在不可预
期的不良反应。
综上,“苏灵”在疗效、安全、质量可控等方面均优于竞争性产品。
②“苏灵”与竞争性产品相比,在药物经济学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1-2-4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由于“苏灵”的有效性高、单次手术所需用量少,从药物经济学角度分析,
单次疗程的药价与竞争性产品相比更低。根据“苏灵”与竞争性产品药品说明书
明确的用法用量,对“苏灵”与竞争性产品的药物经济学特点具体分析如下:
商品名 邦亭 巴曲亭 速乐涓 苏灵
药品类别 仿制药 仿制药 仿制药 创新药
疗程用药次数(次) 6 6 6 1
1U 疗程用药量(支) 6 6 6 2
1U 价格 38.14 35.68 35.03 98.34
疗程药价(元) 228.84 214.08 210.18 196.68
肌/静注费用(元/次) 12 12 12 3
单次疗程费用小计 240.84 226.08 222.18 199.68
注:上表中 1U 价格使用 2017 年度全国各省平均中标价格。

由上表可知,“苏灵”单次疗程花费最低,相比于成本最高的“邦亭”,“苏
灵”的单次疗程花费低 20.61%,在药物经济学方面显著优于竞争性产品。
(3)“苏灵”在细分市场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相比其他竞争性产品,“苏灵”作为细分领域唯一的创新药,具有质量可控、
疗效显著、安全可靠的特点。尽管“苏灵”销售单价高于竞争性产品,但从疗程
药价来看,“苏灵”相比其他竞争性产品花费更低,具有较高的药物经济学价值
和更优的市场竞争力。因此,“苏灵”作为血凝酶制剂市场的后起之秀,自投放
市场后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和市场份额快速提升,对竞争性产品形成了较强的替
代效果,按销售额计算,2012 年“苏灵”市场份额已跃居血凝酶制剂细分领域
首位,并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2、作为细分领域唯一的创新药,“苏灵”不存在被替代的重大风险
基于“苏灵”相对竞争性产品在疗效、药物经济学方面的优势,在竞争性产
品已在市场销售多年的背景下,“苏灵”作为血凝酶制剂市场的后起之秀,自 2009
年投放市场后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和市场份额快速提升,对竞争性产品形成了较
强的替代效果。按终端销售额计算,2012-2016 年“苏灵”连续五年在细分市场
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约为 40%。
(1)“苏灵”竞争性产品由于自身特点及行业政策等未来面临不确定性较

目前国内血凝酶制剂的其他三个产品均为瑞士素高药厂“立芷雪”的仿制药,
未来均面临进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风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其他三


1-2-4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个产品均为多组分药物,目前多组分药物也不符合现代药物的发展趋势。因此,
“苏灵”作为细分市场唯一创新药和单一组分药物,未来将更符合临床用药发展
趋势,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2)未来较长时间内,“苏灵”不会出现新的竞争性产品
“苏灵”的氨基酸全序列核心专利的保护期至 2029 年,专利保护期内不会
有对应的仿制药上市。另外,公司持续关注血凝酶制剂的新产品临床试验报批信
息(包括 FDA 和 CFDA 公开信息),近五年来均无血凝酶制剂创新药临床试验的最
新进展。创新药从临床试验到获批上市周期较长,且即使在五年左右时间后有同
类型产品获批上市,新产品也有比较长时间的市场导入、培育期,需要较长时间
获得市场认可。因此,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创新药研发成功并上市替代“苏灵”
的市场竞争风险较低。
同时,公司对于核心产品“苏灵”也在通过增加产品规格等方式提高其市场
竞争力和占有率,提升行业竞争壁垒。公司已向国家食药总局提交“苏灵”增加
2 个单位规格的申请,并取得《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编号:京补
150924)。因此,未来公司核心产品被其他药品替代、淘汰的风险较小。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31,999.71 5,177.20 - 26,822.51 83.82%
机器设备 5,749.47 2,212.43 - 3,537.04 61.52%
运输设备 200.25 120.94 - 79.31 39.61%
电子设备 2,073.09 979.28 - 1,093.81 52.76%
办公设备 234.19 82.21 - 151.98 64.90%
合计 40,256.71 8,572.06 - 31,684.65 78.71%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截至本招股说

1-2-4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拥有 2 宗土地使用权、92 个境内注册商标、3 个境外
注册商标、16 项境内发明专利、27 项境外发明专利。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人
员未通过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形。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
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已出具《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①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间销售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占同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类交
关联方 定价方式 交易金 交易 交易金 交易 交易金 交易金 易金
交易金额
额的比 金额 额的比 金额 额的比 额 额的
例(%) 例(%) 例(%) 比例
(%)
国药康 参照市场价
- - - - - - 764.38 1.75
辰 格,协议确定
合计 - - - - - - 764.38 1.75

注: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前转让了参股公司国药康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关联交易统计至 2018 年 3 月底。

国药康辰的控股股东为国药控股,国药康辰是北京地区竞争力较强、渠道较


1-2-4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广的药品分销商。公司主要产品“苏灵”上市初期,公司在北京地区主要通过国
药康辰较为广泛的药品分销网络快速拓展终端市场。2015 年,公司对国药康辰
销售金额为 764.38 万元。2016 年起,公司与国药康辰之间不再存在关联交易情
形。
②关联采购
1)向国药康辰进行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国药康辰采购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易定价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 方式及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决策程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序 (%) (%) (%) (%)
参照市
国药康辰 价,协议 - - 2.72 0.18 - - - -
价格

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国药康辰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向国药康辰采
购邦亭、巴曲亭两种凝血酶用于公司研发使用,采购金额为 2.72 万元。国药康
辰作为北京地区规模较大的医药商业企业,其主要销售品类为血液制品、西药、
中成药、中药饮片、疫苗等。因此,公司向国药康辰购买血液制品采购邦亭、巴
曲亭用于公司的研发使用,具有必要性。
2)向蒙山亚伦湾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蒙山亚伦湾采购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关联方 交易金额(万 占同类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万 占同类交易金额
元) 的比例(%) 元) 的比例(%)
蒙山亚伦湾 - - 605.06 14.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刘鑫婷在蒙山亚伦湾辞
职 12 个月以后,蒙山亚伦湾将不再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报告期内的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公司与蒙山亚伦湾的交易作为公司关联交易披露,其后
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2)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康辰科技、康辰生物作为承租方,租赁关联方康辰
1-2-4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医药房产作为办公室使用,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占同类 占同类
定价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关联方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
式 易金额的 易金额的
额 额的比 额 额 额的比 金额
比例(%) 比例(%)
例(%) 例(%)
参照市
康辰医 场价
26.88 49.24 131.70 62.14 127.99 71.82 - -
药 格,协
议确定
合计 26.88 49.24 131.70 62.14 127.99 71.82 - -

公司主要管理、营销人员长期在北京海淀区金隅嘉华大厦办公,2016 年为
扩大办公区域面积,公司及子公司康辰科技向康辰医药租赁其拥有的金隅嘉华大
厦的相邻办公场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办公场所已迁至昌平
区生命科学园区,子公司康辰科技计划进行清算注销,公司与子公司康辰科技不
再承租康辰医药的房产。2018 年,子公司康辰生物向康辰医药租赁其拥有的金
隅嘉华大厦内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目前仍在租赁中。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董事、监事、高
163.75 372.26 312.33 276.00
级管理人员薪酬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商标转让及授权使用
2014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康辰医药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康辰医药将其
拥有的第 1443381 号、1443380 号、5822584 号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待完成
签署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后,将另行签订与辽宁康辰之间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201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康辰医药及辽宁康辰签订了《商标转让及许可
协议》,约定康辰医药将其拥有的第 1443381 号、1443380 号、5822584 号注册商
标无偿转让给公司,同时公司在取得上述商标权后,将第 1443381 号注册商标许
可辽宁康辰无偿使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公司取得第 1443381 号注册商标的商


1-2-4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标专用权之日起。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康辰医药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康辰医药
将其拥有的第 15196433 号、15196431 号、15196432 号、15280208 号、15280207
号、15280209 号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
(2)中药五类新药金草片项目的转让及转回
为集中精力和资源开展创新化学药研发,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康辰医
药签署《项目转让合同》,双方同意公司将该项目全部知识产权及所有权独家转
让予康辰医药,包括将该项目已授权专利“筋骨草提取物、其制备方法、用途和
复方制剂(专利号:ZL2005100850172)”及正在申请中的“血浆乙酰哈巴苷含
量的测定方法(申请号:ZL2012105730196)”、“筋骨草提取物的新用途(申
请号:2013105411496)”转让予康辰医药,转让价款为 246.85 万元。
为避免产生潜在的同业竞争,将全部药品研发、生产业务集中在公司,公司
与康辰医药协商将前述中药五类新药金草片项目转回公司。2015 年 11 月 25 日,
公司与康辰医药签署《项目转让合同》,约定康辰医药将中药五类新药金草片的
全部知识产权及所有权转让予公司,包括已授权专利“筋骨草提取物、其制备方
法、用途和复方制剂(专利号:ZL2005100850172)”和“血浆乙酰哈巴苷含量
的测定方法(专利号:ZL2012105730196)”,及正在申请中的“筋骨草提取物的
新用途(申请号:2013105411496)”,转让价款仍为 246.85 万元,全部转让价
款已支付完毕。
(3)技术服务
①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北京英力达的交易为偶发性,且均集中在 2015 年度,情
况如下:
1)2015 年 3 月 1 日,公司与北京英力达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公
司委托北京英力达进行创新药诺沃他赛(CX1409)原料药工艺技术开发,并支付
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80.00 万元。北京英力达完成了《诺沃他赛原料药工艺技
术研究》报告,为该药的小试和中试工艺提供了改进的研究成果。
2)2015 年 8 月 11 日,公司与北京英力达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公
司委托北京英力达进行单链蛇毒血凝酶的重组表达及纯化项目,并支付技术服务


1-2-4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经费 462.40 万元。北京英力达完成了《重组人凝血酶研究报告》,在重组人凝血
酶的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北京英力达签署《苏灵在普外手术止血的临
床研究监查协议书》,约定由公司委托北京英力达进行“苏灵”在北京医院普外
科的临床研究监查工作,并支付服务费 5.00 万元。
4)2015 年 6 月 20 日,公司与北京英力达签署《咨询服务协议书》,约定由
公司委托北京英力达聘请生物医药领域专家,并支付咨询服务费 3.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英力达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占公司利润总额比重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 关联交易金额 利润总额 关联交易占比(%)
2015 年度 750.40 22,242.11 3.37
2016 年度 - 21,817.73 -
2017 年度 - 57,531.00 -
2018 年 1-6 月 - 11,693.63 -

由上述表格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英力达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少;对公司
利润影响程度较低,2015 年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3.37%。
(4)向国药康辰采购凝血酶
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国药康辰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向国药康辰采
购邦亭、巴曲亭两种凝血酶用于公司研发使用,采购金额为 2.72 万元。
国药康辰作为北京地区规模较大的医药商业企业,其主要销售品类为血液制
品、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疫苗等。因此,公司向国药康辰采购邦亭、巴曲
亭用于公司的研发使用,具有必要性。
(5)委托加工服务
2017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与辽宁康辰签订《金草片临床试验用样品制备委
托加工合同》,约定发行人委托辽宁康辰进行金草片临床试验用样品制备。公司
已于 2017 年 12 月验收并使用金草片临床试验用样品制备,同时支付辽宁康辰金
草片临床试验用样品制备委托加工费 4.00 万元。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辽
宁康辰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公司委托辽宁康辰生产加工试验用筋骨草总
环烯醚萜苷和筋骨草总环烯醚萜苷片,合同总价款为 8.20 万元。
辽宁康辰作为中药生产企业,具备全套中药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公司委托


1-2-4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辽宁康辰进行试验药品制备具有必要性。
(6)收购康辰生物
康辰生物系康辰医药子公司,为彻底解决康辰医药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
问题,2017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与康辰医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康辰医药
将其具备医药经营资质(GSP)的子公司康辰生物 100%股权转让予发行人。康辰
生物自 2017 年 6 月设立以来,尚未从事实际经营,故本次转让系按照注册资本
转让,转让价格为 300.00 万元,具有公允性。
3、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应收账款
国药康辰 - - - - 124.12 26.74
应付账款
蒙山亚伦湾 - - - - 227.63 4.64
北京英力达 - - - - 40.00 0.81
其他应付款
康辰医药 - - - - 246.85 3.42
预付账款
辽宁康辰
4.20 0.70
(注)
注: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辽宁康辰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公司委托受托方辽宁康辰生产
加工试验用筋骨草总环烯醚萜苷和筋骨草总环烯醚萜苷片,合同总价款为 8.20 万元,合同签订生效后公司
支付辽宁康辰 4.20 万元预付款,待筋骨草总环烯醚萜苷和筋骨草总环烯醚萜苷片检验合格后公司支付辽宁
康辰 4.00 万元。经确认,筋骨草总环烯醚萜苷和筋骨草总环烯醚萜苷片尚未生产完成。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确认公司报告期
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关联交易相
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交易价格公允,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
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1-2-5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王锡娟女士,董事长,196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医学、哲学专业,高级工程师。王锡娟女士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曾荣获“全国工商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2013 中国医药行业最
具影响力榜单十大新锐人物称号”、“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荣誉称号”、“北京市有
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等荣誉。王锡娟女士曾担任北京邮电医院技
师、北京卫伦医药开发公司总经理、北京蓉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现担任康辰医药董事长、辽宁康辰董事、沐仁投资董事长、康辰科技执行董事兼
经理、药物研究院负责人、北京秉鸿嘉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康辰生物执行
董事等职务。公司设立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刘建华先生,董事兼总裁,196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刘建华先生曾担任北京昊远贸易有限公司总经
理、北京昊海电讯企业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康辰医药董事兼总经理、辽宁
康辰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嘉济通信董事长、普华基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河北康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普华执行董事、京湘源董事长等职务。2006
年 5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
裁。
3、程昭然女士,董事兼副总裁,196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程昭然女士曾担任原邮电部直属北京鸿
翔大厦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北京昊海电讯企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康辰
医药总裁助理及董事、京湘源董事等职务;现担任河北康辰监事、康辰科技监事、
山东普华监事等职务。201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裁。
4、刘笑寒先生,董事,198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刘笑寒先生曾担任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
司证券专员、北京米兰蒂尔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益可健康监事等职务;
现担任康辰医药董事兼总经理、辽宁康辰董事、沐仁投资董事兼经理、北京中数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5、陆潇波先生,董事,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生物化学、工商管理专业。陆潇波先生曾担任华润三九医药股


1-2-5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产品经理、北京恩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康芝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董事
总经理、医疗合伙人、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担任红杉资本顾问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
康辰医药董事等职务。2014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6、冯长征先生,董事,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专业,电子工程工程师。冯长征先生曾担任潍坊北大青
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大区经理、潍坊鲁纺科技开发中心主任、经理、北
斗导航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担任北京工投董事兼副总经
理、康辰医药董事、北京国融工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都联合国际
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诚和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京信世纪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7、谢炳福先生,独立董事,1953 年 9 月出生,境外人士,马来西亚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谢炳福先生曾担任百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
理、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
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总裁、鲁洲生物科技(山
东)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付明仲女士,独立董事,195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工程专业,高级经济师。付明仲女士曾担任哈药集团
制药三厂副厂长、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中国
医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国药
股份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现担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执
行会长、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同仁
堂独立董事等职务。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苏中一先生,独立董事,195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财务专业,高级经济师。苏中一先生曾担任国务院发展中
心宏观部咨询研究员、财政部办公厅主任科员、财政部信息处副处长、综合处处
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部总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北京富勤国际企业管理


1-2-5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嘉会计师事务所及北京中嘉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咨询师、管
理咨询部主任、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职务。2016 年 5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1、邸云女士,监事会主席,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计算机工程师。邸云女士曾担任台湾华夏投资顾问
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昊海国都通信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康辰医
药总裁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担任国药康辰总经理助理、北京统御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等。201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方芳女士,监事,197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电子信息工程、工商管理专业,中级经济师。方芳女士曾担任三
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北京爱普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北京国融工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担任北京华大蛋白质研发中
心有限公司董事、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王玲女士,职工监事,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金属材料热加工工艺及设备专业,助理工程师。王玲女士曾担任康辰
医药商务主管;现担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康辰生物经理。2013 年 12 月
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刘建华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一)董事”。
2、程昭然女士,副总裁,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一)董事”。
3、唐志松先生,董事会秘书,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1-2-5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金融财务专业,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中级会计师。唐志松先生曾担任东莞施得乐涂料有限
公司财务主管、香港嘉顿食品集团国内全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广东海纳农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广
东铂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等职务。2015 年 1 月至今
任公司资本运营总监,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宋晓弥女士,财务总监,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中级会计师。宋
晓弥女士曾担任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会计主管、拜耳医药保健
有限公司运营及信息管理总监、运营总监、销售控制部经理、财务经理、童子投
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担任北京百年围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
职务。2011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公司运管总监,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财
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1、王锡娟女士,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一)董事”。
2、王涓女士,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药学、管理学专业,高级工程师。王涓女士曾担任北京双鹤药业研究院
副所长、北京双鹤现代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生
产中心总经理。
3、刘春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医学专业。刘春先生曾担任耶鲁大学心血管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务。现
任公司产品战略总监。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

公司股份的情况

1、发行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2-5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兼总裁刘建华持有公司股份
1,353.01 万股,持股比例为 42.3223%。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发行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间接持股主体拥有本公司权
姓名 间接持股主体 在间接持股主体所占股权比例
益比例
刘建华 普华基业 80.00% 8.0000%
程昭然 普华基业 20.00% 8.0000%
王锡娟 沐仁投资 90.00% 13.5380%
王锡国 沐仁投资 10.00% 13.5380%
注:王锡国为王锡娟之胞兄。

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
在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2017 年在发行人领薪情况
1 王锡娟 董事长 -
2 刘建华 董事、总裁 60.50
3 程昭然 董事、副总裁 54.84
4 刘笑寒 董事 -
5 陆潇波 董事 -
6 冯长征 董事 -
7 谢炳福 独立董事 12.00
8 付明仲 独立董事 12.00
9 苏中一 独立董事 12.00
10 邸云 监事 -
11 方芳 监事 -
12 王玲 职工代表监事 22.35
13 唐志松 董事会秘书 99.62
14 宋晓弥 财务总监 98.96
15 王涓 核心技术人员 68.18


1-2-5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6 刘春 核心技术人员 83.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没有享受其他待遇,
同时公司暂没有退休金计划。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兼职职务
职务
执行董事兼
康辰科技 发行人子公司
经理
药物研究院 发行人分支机构 负责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
辽宁康辰 董事
企业
董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
王锡娟 康辰医药 董事长
长 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康辰生物 发行人子公司 执行董事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
沐仁投资 董事长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秉鸿嘉盛创业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 执行事务合
普华基业
控制的其他企业 伙人
董事
执行董事兼
刘建华 兼总 河北康辰 发行人子公司
总经理

山东普华 发行人子公司 执行董事
京湘源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长
河北康辰 发行人子公司 监事
董事 康辰科技 发行人子公司 监事
程昭然 兼副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
普华基业 合伙人
总裁 控制的其他企业
山东普华 发行人子公司 监事
红杉资本顾问咨询
无关联关系 合伙人
(北京)有限公司
康辰医药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事
陆潇波 董事
深圳前海红杉光景
发行人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执行董事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 发行人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1-2-5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 董事兼总经
康辰医药
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 理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
辽宁康辰 董事
企业
刘笑寒 董事
北京中数创新科技
发行人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
沐仁投资 董事兼经理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事、副总
北京工投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
经理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
康辰医药 董事
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首都联合国际
生物医药科技有限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执行董事
公司
北京国融工发投资
发行人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长
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诚和敬投资有
发行人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限责任公司
冯长征 董事
京信世纪(北京)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控股有限公司
首都医疗健康产业
发行人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执行董事
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国资环境保护
发行人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长
技术有限公司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
发行人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园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 发行人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长
公司
北京惠通平达文化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传播有限公司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
独立 独立非执行
付明仲 高分子制品股份有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董事
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独立董事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无关联关系 执行会长
独立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
苏中一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独立董事
董事 有限公司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 无关联关系 校外硕士研

1-2-5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学院 究生导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总咨询师、
务所(特殊普通合 无关联关系
管理部主任
伙)
国药康辰 发行人曾经的参股企业 总经理助理
邸云 监事 北京统御信息科技
发行人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有限公司
北京华大蛋白质研
发行人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发中心有限公司
二十一世纪空间技
术应用股份有限公 发行人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董事

方芳 监事 北京高精尖投资管
发行人监事担任高管的其他企业 经理
理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创引投资
无关联关系 监事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宏明投资
无关联关系 高级副总裁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 北京百年围城投资
宋晓弥 发行人财务总监宋晓弥配偶控制的企业 监事
总监 有限公司
王玲 监事 康辰生物 发行人监事担任高管的企业 经理
注:除上表所列对外兼职情况外,王锡娟任副董事长的北京英辰世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刘建华担任
董事长的北京嘉济通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建华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北京环球时空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程昭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北京人元恒泰采暖技术有限公司处于工商吊销状态。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其
他企业兼职,并已作出声明。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次发行前,刘建华直接持有公司 42.3223%的股份,并通过普华基业间接
控制公司 8.000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50.322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王锡娟通过沐仁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3.5380%的股份。刘建华和王锡娟于 2005 年
2 月 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的协议》,为保证发行人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双方同
意,在未来的任何决策、决议中,保持一致意见、一致表决、一致行动,且不因
任何一方的不同意见影响双方最终一致表决和行动。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实施一致
行动的具体安排,刘建华及其控制的普华基业、王锡娟及其控制的沐仁投资于


1-2-5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6 月 2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在提案权、表决
权行使的安排上采取事先共同协商机制,承诺对公司决策性事务采取一致行动。
本次发行前,刘建华和王锡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63.8603%的
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锡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刘建华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兼总裁。王锡娟、刘
建华的简介请参见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七、董事、监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3,815,035.74 542,729,117.36 214,037,746.06 34,671,357.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9,476,656.70 78,591,929.49 25,979,355.97 8,547,848.67
预付款项 5,993,946.28 5,792,319.38 4,269,784.75 485,677.15
其他应收款 71,960.71 155,424.96 140,366.10 2,266,885.86
存货 11,576,506.82 17,215,379.00 20,434,070.94 13,460,611.83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 - - -

其他流动资产 3,074,742.64 6,179,510.54 103,983,229.08 342,728,799.18
流动资产合计 844,008,848.89 650,663,680.73 368,844,552.90 402,161,180.4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56,565,283.29 545,989,232.72 40,254,716.97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147,787,972.49 120,194,767.98
投资性房地产 - - - -



1-2-5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固定资产 316,846,450.73 323,998,683.29 185,330,421.79 190,536,368.39
在建工程 62,680,851.51 60,365,867.48 56,515,051.14 11,461,242.77
生产性生物资产 109,223.99 227,161.11 752,127.43 1,431,229.23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84,871,199.77 89,622,362.68 98,658,527.13 108,165,839.01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7,800.14 10,400.12 15,600.08 25,028.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72,644.86 772,776.97 383,123.52 1,722,210.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36,762.62 2,591,147.12 123,750,833.21 10,105,98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25,390,216.91 1,023,577,631.49 653,448,373.76 443,642,675.33
资产总计 1,869,399,065.80 1,674,241,312.22 1,022,292,926.66 845,803,855.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93,507,716.02 102,871,034.57 26,179,476.70 49,106,079.43
预收款项 1,628,391.42 13,047,619.50 21,483,855.69 6,924,461.37
应付职工薪酬 4,346,362.70 9,963,791.93 8,547,377.18 5,817,261.86
应交税费 36,188,503.36 19,068,352.87 7,255,988.72 15,463,004.90
其他应付款 55,339,290.40 56,941,712.20 29,059,103.20 26,843,365.48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91,010,263.90 201,892,511.07 92,525,801.49 104,154,173.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48,731,846.28 50,769,263.52 54,844,098.00 58,379,932.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7,404,039.95 66,267,632.3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135,886.23 117,036,895.89 54,844,098.00 58,379,932.44
负债合计 407,146,150.13 318,929,406.96 147,369,899.49 162,534,105.4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130,396,464.76 130,396,464.76 130,396,464.76 130,396,464.76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8,011,400.81 1,571,757.82 - -
专项储备 - - - -


1-2-6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盈余公积 62,860,950.67 62,860,950.67 62,860,950.67 43,526,819.89
未分配利润 1,140,984,099.43 1,040,482,732.01 561,665,611.74 389,346,465.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462,252,915.67 1,355,311,905.26 874,923,027.17 683,269,750.2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62,252,915.67 1,355,311,905.26 874,923,027.17 683,269,750.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69,399,065.80 1,674,241,312.22 1,022,292,926.66 845,803,855.7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87,715,043.61 590,580,085.29 346,225,368.77 436,147,628.14
其中:营业收入 487,715,043.61 590,580,085.29 346,225,368.77 436,147,628.14
二、营业总成本 373,166,217.13 398,767,706.53 182,942,145.67 270,036,952.06
其中:营业成本 24,865,385.80 44,970,772.06 38,184,101.19 41,219,215.85
税金及附加 9,121,598.79 11,220,090.86 6,112,577.43 6,753,415.31
销售费用 305,114,501.98 291,313,076.76 76,976,281.97 133,782,042.44
管理费用 18,524,354.22 28,269,671.76 24,078,858.75 51,015,287.90
研发费用 16,456,276.05 32,165,973.32 38,389,980.08 38,725,275.61
财务费用 -7,569,849.47 -11,212,802.39 -1,659,709.57 -1,301,689.98
其中:利息费用 - - - -
利息收入 7,576,799.96 11,226,844.75 1,025,749.70 186,262.09
资产减值损失 6,653,949.76 2,040,924.16 860,055.82 -156,595.07
加:其他收益 2,073,417.24 8,966,587.22 - -
投资收益 118,588.98 356,545,142.15 44,560,632.54 37,641,447.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 3,965,438.91 27,593,204.51 25,052,226.81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418,963.20 -507.73 -5,468.16
三、营业利润 116,740,832.70 556,905,144.93 207,843,347.91 203,746,655.23
加:营业外收入 201,630.00 18,890,326.31 10,902,856.12 22,454,135.49
减:营业外支出 6,146.06 485,511.90 568,869.79 3,779,686.88
四、利润总额 116,936,316.64 575,309,959.34 218,177,334.24 222,421,103.84
减:所得税费用 16,434,949.22 96,492,839.07 26,524,057.35 27,170,544.56
五、净利润 100,501,367.42 478,817,120.27 191,653,276.89 195,250,559.28
(一)按经营持续性
100,501,367.42 478,817,120.27 191,653,276.89 195,250,559.28
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100,501,367.42 478,817,120.27 191,653,276.89 195,250,559.2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
100,501,367.42 478,817,120.27 191,653,276.89 195,250,559.28
分类



1-2-6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0,501,367.42 478,817,120.27 191,653,276.89 195,250,559.28
者的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6,439,642.99 1,571,757.82 - -
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6,439,642.99 1,571,757.82 - -
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
-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 - - -
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
6,439,642.99 1,571,757.82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
-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439,642.99 1,571,757.8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 - - -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 - - -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 - - -
差额
6.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106,941,010.41 480,388,878.09 191,653,276.89 195,250,559.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6,941,010.41 480,388,878.09 191,653,276.89 195,250,559.28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 - - -
合收益总额
九、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4 3.99 1.60 1.6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4 3.99 1.60 1.6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2-6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389,509,745.73 612,615,483.40 389,995,161.10 483,455,077.02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
44,197,523.52 85,864,512.53 27,517,325.63 35,531,225.73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433,707,269.25 698,479,995.93 417,512,486.73 518,986,302.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8,359,305.91 20,836,627.24 17,627,678.31 16,191,324.33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32,766,859.91 48,424,715.16 42,213,697.42 35,025,204.52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279,072.61 118,161,052.70 88,023,336.77 101,316,965.8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
224,626,244.83 240,570,684.46 121,387,360.65 174,648,328.53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350,031,483.26 427,993,079.56 269,252,073.15 327,181,823.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3,675,785.99 270,486,916.37 148,260,413.58 191,804,479.52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
3,200,000.00 98,700,000.00 875,200,000.00 696,8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
118,588.98 447,725.74 16,969,924.17 12,589,220.50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 100,000.00 3,494.38 138,222.04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
- - 490,000.00 3,830,000.00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3,318,588.98 99,247,725.74 892,663,418.55 713,357,442.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12,392,988.68 33,730,204.73 178,671,331.40 45,088,791.84
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 2,900,000.00 673,270,000.00 843,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 - - 5,057,195.01 -



1-2-6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5,392,988.68 36,630,204.73 856,998,526.41 888,588,791.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2,074,399.70 62,617,521.01 35,664,892.14 -175,231,349.30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 - - -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 - -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 -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 - - -
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 - -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
519,918.37 2,518,529.09 10,231,919.45 22,746,627.30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519,918.37 2,518,529.09 10,231,919.45 22,746,627.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19,918.37 -2,518,529.09 -10,231,919.45 -22,746,627.30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 - 845,208.78 914,408.73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1,081,467.92 330,585,908.29 174,538,595.05 -5,259,088.35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539,795,861.08 209,209,952.79 34,671,357.74 39,930,446.09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610,877,329.00 539,795,861.08 209,209,952.79 34,671,357.74
价物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2-6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0.61 35,140.12 -38.35 -53.05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207.34 2,630.86 1,088.04 2,133.18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公司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 - - -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11.86 44.77 1,696.74 1,258.92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 -0.21 - -
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
20.16 137.47 -16.34 -213.24
支净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 - - -
的损益项目
小计 238.75 37,953.00 2,730.09 3,125.82
减: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
33.31 7,010.36 402.13 458.81
得税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 - -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 205.44 30,942.64 2,327.96 2,667.01


(三)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90 3.22 3.99 3.86
速动比率(倍) 2.86 3.14 3.77 3.7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1.40 18.52 13.36 19.7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21.78 19.05 14.42 19.22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27 12.53 22.08 60.80
存货周转率(次) 3.45 2.39 2.25 2.9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3,409.44 60,210.18 24,470.57 24,739.94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


1-2-6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70 2.25 1.24 1.60
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9 2.75 1.45 -0.04
每股净资产(元) 12.19 11.29 7.29 5.6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
权除外)占净资产的 1.68 2.11 4.14 6.48
比例(%)
注 1: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期末净资产
注 2:2018 年 1-6 月的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流动资产 84,400.88 45.15 65,066.37 38.86 36,884.46 36.08 40,216.12 47.55
非流动资产 102,539.02 54.85 102,357.76 61.14 65,344.84 63.92 44,364.27 52.45
资产总额 186,939.91 100.00 167,424.13 100.00 102,229.29 100.00 84,580.39 100.00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资产总额相应较快增长。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4,580.39 万元、102,229.29 万元、167,424.13 万元和
186,939.91 万元,近三年一期复合增长率为 37.33%。
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1-2-6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0,000.00


160,000.00


120,000.00


80,000.00


40,000.00


0.00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6月30日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以非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52.45%、63.92%、61.14%和 54.85%。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增长主要是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逐年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较上期末增 较上期末增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 长(%)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19,350.77 47.53 88.11 10,287.10 32.26 292.95

预收款项 162.84 0.40 -87.52 1,304.76 4.09 -39.27
应付职工薪酬 434.64 1.07 -56.38 996.38 3.12 16.57
应交税费 3,618.85 8.89 89.78 1,906.84 5.98 162.79
其他应付款 5,533.93 13.59 -2.81 5,694.17 17.85 95.95
流动负债合计 29,101.03 71.48 44.14 20,189.25 63.30 118.20
递延收益 4,873.18 11.97 -4.01 5,076.93 15.92 -7.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6,740.40 16.56 1.71 6,626.76 20.7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13.59 28.52 -0.77 11,703.69 36.70 113.40
负债合计 40,714.62 100.00 27.66 31,892.94 100.00 116.4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较上期末增 较上期末增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 长(%)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2,617.95 17.76 -46.69 4,910.61 30.21 1.80

预收款项 2,148.39 14.58 210.26 692.45 4.26 -78.82
应付职工薪酬 854.74 5.80 46.93 581.73 3.58 5.32
应交税费 725.60 4.92 -53.08 1,546.30 9.51 20.34
其他应付款 2,905.91 19.72 8.25 2,684.34 16.52 35.94



1-2-6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流动负债合计 9,252.58 62.78 -11.16 10,415.42 64.08 -12.51
递延收益 5,484.41 37.22 -6.06 5,837.99 35.92 0.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84.41 37.22 -6.06 5,837.99 35.92 0.70
负债合计 14,736.99 100.00 -9.33 16,253.41 100.00 -8.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6,253.41 万元、14,736.99 万元、
31,892.94 万元和 40,714.62 万元,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
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4.08%、62.78%、63.30%和 71.48%。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 (%) (%) (%) (%)
主营业务收入 48,771.50 100.00 25,612.68 100.00 59,058.01 100.00 34,622.54 100.00 43,612.63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 0.00 - - - 0.00 - 0.00 2.14 0.00
合计 48,771.50 100.00 25,612.68 100.00 59,058.01 100.00 34,622.54 100.00 43,614.76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苏灵”销售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00.00%、100.00%、100.00%和 100.00%。报告期初,公司
少量其他业务收入为提供技术开发服务费及宣传物料费等收入。
(2)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成本 2,486.54 2,358.04 4,497.08 3,818.41 4,121.92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2,486.54 2,358.04 4,497.08 3,818.41 4,117.31
其他业务成本 - - - - 4.61
营业成本增速(%) 5.45% - 17.77 -7.36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销量变化,公司营业成本基本呈现同步变化态势。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46,284.97 23,254.64 54,560.93 30,804.13 39,495.32
主营业务毛利率(%) 94.90 90.79 92.39 88.97 90.5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0.56%、88.97%、92.39%和 94.90%,
利润空间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苏灵”是在国内血凝

1-2-6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酶制剂市场唯一的国家一类创新药,创新性强,安全性、有效性高,质量可控,
技术受到专利的有效保护,在定价、招标等方面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因此,公司产品毛利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67.58 27,048.69 14,826.04 19,180.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7.44 6,261.75 3,566.49 -17,523.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99 -251.85 -1,023.19 -2,274.6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84.52 91.44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08.15 33,058.59 17,453.86 -525.9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表现优异,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19,180.45 万元、14,826.04 万元、27,048.69 万元和 8,367.58 万元,营运资金
较为充沛。报告期初,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处在快
速发展阶段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较大,以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4,580.39 万元、102,229.29 万元、
167,424.13 万元和 186,939.91 万元,随着公司经营积累以及公司生产线扩建、
技术改造等,公司资产总额较快增长,近三年一期复合增长率为 37.33%。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都将大幅提高,公司负债水平将明
显下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持合理的负债规模。公司在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方面将继续完善,有效控制财务风险,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提供重要
的财务保障。
(2)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投入加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民健康意识增强,
我国的医药行业市场前景广阔。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国家一类新药“苏灵”出众
的产品优势,以及公司符合自身特点的营销模式,在止血药市场积累了较强优势
和竞争力,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1-2-6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前,公司凭借突出的研发实力、优秀的研发团队,已形成了一系列在研产
品,主要涉及肿瘤、血液、妇科等领域。同时,公司在营销模式、营销渠道、营
销网络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未来能够快速实现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盈利提
升。强大的研发实力和营销优势是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提升的坚实基础。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目前在产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得到有
效扩充,研发能力大幅提升、临床试验的进度和效果将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品牌
建设和营销网络建设更加完善,对未来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供
了保证。
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迅速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增加公司的折
旧摊销费用、研发费用等,因此其产生盈利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将对公司的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医药体制改革、药品价格形成
机制改革等因素也会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1-2-7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提取法定公积金;
②提取任意公积金;
③向股东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发
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制订了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重大事项
提示/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政策/(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5、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对未来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规划,具体内容请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政策/(三)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五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以下财务数据业经正中珠江审计):
1、京湘源

企业名称 湖南京湘源蛇类养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8 月 9 日
注册资本 4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30.00 万元


1-2-7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法定代表人 刘建华
住所 常德市桃源县郑家驿乡高岩村高岩组
主要生产经营地 常德市桃源县郑家驿乡高岩村高岩组
凭本企业的许可证从事蛇类养殖、销售,蛇类产品的开发、文化传播
经营范围
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康辰药业持有 100%股份
主营业务 蛇类养殖及蛇类产品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万元) 925.37
净资产(万元) 899.39
净利润(万元) 98.58

2、康辰科技

企业名称 北京康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1 月 5 日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锡娟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A 座 A711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A 座 A711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经营范围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康辰药业持有 100%股份
主营业务 暂未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万元) 2,853.70
净资产(万元) 2,840.30
净利润(万元) -17.25
注:康辰科技计划进行清算注销。

3、河北康辰

企业名称 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1-2-7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建华
住所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经营范围 对原料药(盐酸洛拉曲克)生产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
股东及持股比例 康辰药业持有 100%股份
主营业务 暂未开展经营活动,计划用于原料药生产
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万元) 5,826.93
净资产(万元) 4,939.65
净利润(万元) -12.34

4、山东普华

企业名称 山东普华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建华
住所 山东省菏泽市太湖路 1999 号 601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菏泽市太湖路 1999 号 601 室
药品的研发及技术咨询;药品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康辰药业持有 100%股份
主营业务 暂未开展经营活动,计划用于生产中间体、补充产品线生产
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万元) 1,344.80
净资产(万元) 685.00
净利润(万元) 2.67

5、康辰生物

企业名称 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06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锡娟


1-2-7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A 座 7 层 A710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A 座 7 层 A710 室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12 日).(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
经营范围
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康辰药业持有 100%股份
主营业务 未从事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万元) 1,960.52
净资产(万元) 1,950.57
净利润(万元) -49.22




1-2-7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募集
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额
1 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90,277.00 41,142.5937
2 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20,000.00 20,000.0000
3 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 17,600.00 8,000.0000
4 国家一类新药尖吻蝮蛇血凝酶新增生产线项目 5,700.00 -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0,000.0000
合计 163,577.00 89,142.5937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
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
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上述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
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将
主要投资于公司目前 3 项国家一类新药及 1 项中药五类新药的临床试验,以及小
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发平台的建设,将有效提升公司新药研发效率和效果,促
进公司产品功能和品类的完善丰富。“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将主要投资于
品牌学术推广、高端学术研究及营销团队建设,对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营销团队
素质提升发挥重要作用。“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将投资于公司在
研抗肿瘤创新药的原料药产能建设,为公司未来产品的产业化奠定基础,有利于
进一步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国家一类新药尖吻蝮蛇血凝酶新增生产线项目”将有
效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保持公司血凝酶制剂市场

1-2-7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领先地位。“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主要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进一步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保证公司稳健经营。




1-2-7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提供的其他
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开展创新药研发,专注于新药研发、
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国家一类新药“苏灵”,是目前国内止血药市场上
销售额最高的血凝酶类药物。同时,公司在研产品包括一系列抗肿瘤的国家一类
新药,以及针对肿瘤、血液领域的少量仿制药。
尽管公司在血凝酶制剂市场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且在肿瘤、血液领域已拥
有深厚的研发积淀;但随着中国医药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重点关注的肿瘤、血
液领域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也吸引了更多企业加大对该等领域的投入,市场竞
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改进、优化现有产品,同时加快研发进度,推出
疗效更好、安全性更佳的新产品,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药品价格下行风险

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方面通过建立基本医疗保
障体系扩大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促进医药市场潜在需求释放;另一方面通
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水平,
促使药品终端销售价格下降。
1、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形成药品价格下行压力
2009 年、2010 年,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


1-2-7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等文件,上述
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除第
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可不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外,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
品集中采购。2010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集中采购价格
不得高于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集中采
购的模式下,招标政策倾向于压低产品价格,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价格优先,对
药品价格形成下行压力。
2、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导致药品价格不确定性
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制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2015 年 5
月 4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5]904 号),要求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麻醉、第一类
精神药品除外)政府定价,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
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其中:(1)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
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2)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
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3)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
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
成价格;(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
价格管理;(5)其他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
主制定价格。
按照《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上述原政府定价药
品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机制形成。
同时,此次药品价格改革政策推出时间尚短,需要一定时间通过完善药品采购机
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等措施进行配套。在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医保支付模
式最终建立并固化之前,行业政策的动态变化会对公司的药品价格走势、毛利率
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1-2-7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苏灵”在全国各省的平均中标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产品竞争力较
强。若未来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生不利变化,会对公司的盈
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药品招投标失败风险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
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范要求,目前我国药品销售已形成以省(区、市)
为单位分别集中招标采购、分省销售的格局,招标周期一般为 1-2 年。药品招标
程序一般适用于相关医疗保险目录中纳入的所有药品,相关部门会根据多项标准
评估投标,包括投标价格、产品质量、临床效果及安全性、生产商的资质、声誉
以及售后服务等。
药品采购的集中招标定价模式及招标制度的演化深入,加剧了投标竞争的激
烈程度。“三明模式”的推广、二次议价的试点区域不断扩大等,都会对公司中
标情况产生影响,若导致中标价格较低或个别省份弃标等,将可能对公司未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药品流通体系改革风险

近年来,政府部门不断推进药品流通体系的深化改革,致力于扭转我国目前
药品流通体系参与者众多、分散、购销环节繁多的局面。2016 年 4 月 21 日,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提出“优
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
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积极
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
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
高价格”。2016 年 12 月 26 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多部门联合印
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两
票制”的具体定义、实施范围、票据管理、监督措施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在国家
相关政策引导下,目前全国的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将加快推进“两票制”实施,未


1-2-7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来全国医药流通体系都将面临购销环节大幅压缩的情形。药品流通体系的深化改
革,对于医药生产企业的营销渠道建设和优化提出了极高要求,公司未来如不能
及时适应各省份政策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新药研发风险

公司是一家以创新药研发为特色和优势的医药企业,目前主要的新药研发项
目涉及肿瘤、血液等多个领域,并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1,142.59 万元用于“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新药
研发风险高、周期长、投入大,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药品审批等阶段。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研制新药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
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分为 I、II、III 和 IV
期。完成不同类别新药所对应的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发给新药证书。
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及其领导的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药学研究及药品研
发经验,拥有成功的临床试验经验,王锡娟女士具备超过 15 年的研发经验。公
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建立了完整的研发平台,拥有包括选题调研、项目筛选、
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及临床再研究在内的完整的研发体系。
目前公司共拥有处于不同研发阶段的 7 个在研品种,包括 4 个一类新药、1
个中药五类新药以及 2 个仿制药。由于在研品种在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审批
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失败的可能,如在研品种研发失败,将会对公司前期研发投入
的收回和未来的成长潜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药上市风险

新药研发成功后,新药上市还要历经规模化生产、市场开拓与推广等过程。
新药研发成功后需要考虑产品规模化生产等问题,包括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环


1-2-8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境保护、成本管理等各方面的问题,才能最终规模化生产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的药品。另外,新药研发成功后还需要经过市场开拓和推广,并能够满足不断变
化的市场需求,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因此,如果新药上市后在工业化转化、
规模化生产方面遇到瓶颈,或者未能有效获得市场认可,也将给公司收回新药研
发成本、获得经济效益带来一定风险。

(三)单一产品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苏灵”是公司的收入、利润来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均来自于“苏灵”的销售。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创新药的研发,已上市产品“苏
灵”为细分领域唯一创新药。
创新药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具有极强的市场稀缺性,对于专注于创新药研
发的药企,产品集中度高是行业整体趋势,但创新药也体现出超长的生命周期和
强劲的增长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苏灵”是国内血凝酶制剂市场中唯一的创新药,产品竞争力
强、生命周期长。在 20 年的专利保护期内,创新药享有专利壁垒及药监审评的
双重保护,“苏灵”的核心专利将在 2029 年到期,距今还有 12 年时间。“苏灵”
经过Ⅰ、Ⅱ、Ⅲ、Ⅳ期临床试验,在疗效、安全性、药物经济学价值等方面均显
著优于竞争性产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未来仍有较大市场拓展空
间。同时,目前公司也正致力于丰富“苏灵”的产品规格、剂型等。
公司目前的在研产品包括针对肿瘤、血液领域的一系列创新药、仿制药等,
研发进展顺利,其中“迪奥”处于Ⅲ期临床试验阶段,CX1003、金草片处于Ⅰ期
临床试验阶段,CX1026、CX1409 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地拉罗司、艾曲泊帕处
于 BE 试验阶段。公司在研产品技术领先,多个产品获得国家 863 计划、国家重
大新药创制项目的支持。公司在研产品未来将通过技术授权、产品销售等方式为
公司贡献较高利润。
但由于公司目前在研产品的研发成功与上市销售仍需要一定时间且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预计“苏灵”仍是公司的收入、利润来源,
若“苏灵”的细分市场竞争加剧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2-8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经销商管理和营销网络拓展风险

公司目前通过经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公司在全国各省份建立完善的经销商
体系,推广配送经销商负责有效实施公司的本地化营销策略、在其各自指定区域
的医院推广及配送公司药品、协助参加区域竞标、医保目录申请等。
目前,公司与百余家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公司完善的经销商体系,2017
年“苏灵”已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 2,300 家医院实现销售。但由于
经销商数量众多、分布范围较广,如果公司不能对经销商进行有效管理,导致经
销商在营销推广、配送维护等过程中行为失当,经销商流失或经销商推广不力,
都将对公司的品牌声誉、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五)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新版 GMP 标准执
行。公司拥有覆盖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售后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如未来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对公司
生产经营和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六)经营资质续期风险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药生
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认证证书、药品注册批件等认证或资质,
该等文件均有一定的有效期。公司相关经营资质或认证有效期满后,公司需接受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及评估,及时延续上述文件有效期。若
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产品批准文号的再注册批件,或未能在相关经营资
质有效期届满时及时办理续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或某种产品生产造成不利影
响。

(七)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公司致力于新药的研发、生产,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司一直以
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途径确保知识产权合法、
有效,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不受侵害。公司目前拥有 92 项境内注册商标,3 项境

1-2-8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外注册商标,16 项境内发明专利,27 项境外发明专利等多项知识产权。由于公
司知识产权种类、数量繁多,若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
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品牌形象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八)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致力于新药的研发生产,因此高水平、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是公司业务
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公司已组建了 51 人的研发团队,其中 26 人具有博士、
硕士学位。同时,公司制订了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项目管理制度、薪酬绩效制
度等,以维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但是,随着医药行业整体竞争形势的加剧,
业内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动速度加快。如果公司的研发团队建设、研发人员激励体
制等未能实现动态调整、正向引导,未能适应行业竞争形势等,仍有可能导致核
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的情况,对公司技术研发、业绩增长将产生不利影响。

(九)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刘建华和王锡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63.8603%的股份,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司新股发行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不
会发生变化。虽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在制度安排上已形成了一套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操控决策和经营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但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仍可能
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进行不
当控制,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核查引致的新药研发风险

为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强药品监管力度,顺应药品研发国际化趋势,增强
新药研发临床研究数据的透明性、真实性,2015 年 7 月 22 日,国家食药总局发
布《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 年第 117 号),决
定对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批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品临床实验数据核查,并表
示主动撤回问题注册申请可以免予处罚。随后国家食药总局持续推进临床试验数
据自查核查工作,并多次发布自查情况公告。在国家食药总局新药研发审查力度


1-2-8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加大的情形下,公司的新药研发进度和注册申请将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
不能及时在新药研发临床试验方面加强与临床试验基地的协同、管理和控制,将
对公司在新药研发领域的整体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
28.79%、21.61%、15.20%和 7.00%,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 1.40
元、1.40 元、1.41 元和 0.82 元,盈利能力较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股本总额将比发行前有所增加;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达产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存在每
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在发行后一段时间内出现下降的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尽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达产、加大市场开
发力度、持续扩张业务规模、有效管理和推进新药研发项目,以及加强人才培养
和激励等方式提高公司未来回报能力。

(二)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 2013 年 11 月 11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F201311000793,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在 2013-2015 年
度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2016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取得北京市
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611000805,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在
2016-2018 年度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湘源
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蛇类产品,生产的蛇类产品为初级农产品,根据《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


1-2-8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康辰、康辰科技在 2015 至 2016 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
按照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20%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所得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未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不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的条件,或者国家主管部
门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
响。

(三)采购渠道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目前产品“苏灵”主要成分为高纯度尖吻蝮蛇血凝酶,该尖吻蝮蛇血凝
酶是利用公司的专利技术从中国特有蝮蛇-尖吻蝮蛇的毒液中分离、提取并提纯,
因此公司主要采购原材料包括蛇毒以及各类包装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
应商主要是蛇类养殖企业以及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
占公司总采购额的比重分别为 78.26%、74.32%、79.37%和 67.74%,采购渠道相
对集中。由于公司目前产品种类较为单一,因此目前供应商采购相对集中,随着
公司未来产品种类丰富,公司采购渠道将趋于分散。
虽然目前市场上蛇类养殖企业数量众多、原材料供应充足,但公司采购渠道
相对集中,如主要供应商发生变更,公司需要重新选择供应商、控制采购原材料
品质,将对公司经营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计划用于“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
目”、“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等项目。上述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的研发实力、品牌形象、综合
竞争实力等也将极大提高。
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金到位不及时、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
拓展效果不佳、试验结果不理想、监管审批周期长等不利情况,将会导致项目不
能按计划进行、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项目盈利能力欠佳等,从而对公司的未来
战略规划产生不利影响。


1-2-8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生产线扩建、研发中心建设升级等资本性
支出,上述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约 1,780.75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 3 项国家一类新药和 1 项中药五类新药的研发和临床
试验,在项目未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将导致研发费用金额较高。因此,在募投项
目充分实现经济效益之前,新增的折旧摊销、研发费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
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压力。



五、公司因出售国药康辰股权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风险


根据交易各方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经测算,如国药康辰 2018、2019 年度
未实现承诺净利润,对公司未来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在扣除按照权益
法计算的国药康辰投资收益影响后,公司 2017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6 年度增
长 17.51%;按保守预计,公司 2018、2019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增长 15%,增
长基数为 2017 年“扣非后净利润-按照权益法计算的国药康辰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国药康辰 对发行人
发行人 2018 占发行人 2018
国药康辰 实现净利润与 发行人 净利润影响
项目 年度预计扣非 年度预计扣非
净利润 承诺净利润差 补偿金额 (扣除所得税
后净利润 后净利润比重
额 影响)

国药康辰承诺净利润 8,662.63

国药康辰实现净利润:

假设当年 5%未实现净利润 8,229.50 433.13 466.61 -396.62 19,023.91 -2.08%

假设当年 10%未实现净利润 7,796.37 866.26 1,299.74 -1,104.78 19,023.91 -5.81%

假设当年 20%未实现净利润 6,930.10 1,732.53 2,966.01 -2,521.11 19,023.91 -13.25%

假设当年 30%未实现净利润 6,063.84 2,598.79 4,632.28 -3,937.44 19,023.91 -20.70%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国药康辰
对发行人 占发行人
实现净利 发行人当 发行人 2019
国药康辰 发行人累计 净利润影响 2019 年度预
项目 润与承诺 期补偿金 年度预计扣
净利润 应补偿金额 (扣除所得 计扣非后净
净利润差 额 非后净利润
税影响) 利润的比重


国药康辰承诺净利润 10,126.66

国药康辰实现净利润:

假设连续两年 5%未实 9,620.33 506.33 1,440.55 973.94 -827.85 21,877.50 -3.78%



1-2-8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现净利润

假设连续两年 10%未实
9,113.99 1,012.67 3,247.62 1,947.88 -1,655.70 21,877.50 -7.57%
现净利润

假设连续两年 20%未实
8,101.33 2,025.33 6,861.77 3,895.76 -3,311.39 21,877.50 -15.14%
现净利润

假设连续两年 30%未实
7,088.66 3,038.00 10,475.92 5,843.64 -4,967.09 21,877.50 -22.70%
现净利润

注:上述敏感性分析所用国药康辰 2017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由上述敏感性分析可知,即使国药康辰未能全额实现承诺业绩,如 2018 年
未实现业绩达到 30%,对公司 2018 年利润影响程度为-20.70%(假设公司 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 15%);如 2018、2019 年连续两年国药康辰未实
现业绩均达到 30%,对公司 2019 年利润影响程度为-22.70%(假设公司 2019 年
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 15%)。上述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鉴于公司取得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均为国药股份的股权,所以在承诺利润未
完成的情况下,公司均以取得的国药股份的股权进行补偿。
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针对公司因转让国药康辰股权而承担的业绩补偿责
任,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如康辰药业因将其持有的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药康辰”)49%的股权转让给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
份”)事宜而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导致康辰药业对国药股份进行补偿,由此对
康辰药业产生的损失,本人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对康辰药业进行全额补偿。具体损
失及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康辰药业实际控制人当期现金补偿金额=(当期康辰药业补偿股份数量*当期
期末国药股份股票公允价值)*(1-康辰药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中由于国药股份股票在利润补偿年度为限售股,其公允价值计算方式根据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确定,与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国药康辰股
票公允价值方式保持一致。”




1-2-8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公司 2017 年度因出售国药康辰股权形成大额投资收益,
2018 年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20,374.67 万元、20,784.33 万元、55,690.51
万元和 11,674.0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9,525.06 万元、
19,165.33 万元、47,881.71 万元和 10,050.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6,858.05 万元、16,837.37 万元、16,939.07 万
元和 9,844.7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保持基本稳定,而 2017 年度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
提升,主要是 2017 年 3 月公司向国药股份转让国药康辰 49%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35,213.20 万元,对营业利润影响金额为 35,213.20 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对公司
净利润影响金额为 28,614.17 万元。
同时,2017 年 3 月之前公司持有国药康辰 49%股权,2015-2017 年度按照权
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2,505.22 万元、2,759.32 万元和 396.54 万元(2017
年度仅确认 1-3 月),出售国药康辰股权后将不再确认该项投资收益。
受公司出售国药康辰股权的因素影响,2017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大
幅提升,因此 2018 年度在无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面
临下滑风险。
但出售国药康辰股权的投资收益全部计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实际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影响。



七、公司 2017 年度因偶发性投资收益,净利润较高不具有
可持续性的风险


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较高主要受出售国药康辰股权的投资收益影响,偶发
性投资收益不具有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9,525.06 万元、
19,165.33 万元、47,881.71 万元和 10,050.14 万元。其中,2017 年度公司归属


1-2-8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提升,主要是受 2017 年转让国药康辰 49%股权形成
的投资收益影响。
2017 年 3 月,公司向国药股份转让国药康辰 49%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35,213.20 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为 28,614.17 万元。该项
投资收益具有偶发性,全部计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未构成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6,858.05 万元、16,837.37 万元、16,939.07 万元和 9,844.70 万元,保持基本
稳定,未发生较大波动。
因此,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较高主要受出售国药康辰 49%股权的投资收益
影响,并非正常经营活动大幅波动所致,偶发性的投资收益不具有可持续性。




八、信息披露制度及协调投资者关系的责任机构


(一)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相应责任机构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是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唐志松先生;联系电话:010-82898898,传真:010-82898886,电子邮箱:
ir@konruns.cn。




1-2-8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九、重要合同


(一)采购合同

公司通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约定定价原则。在实际运
营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和库存情况向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正在履行的采购框架协议具体
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协议期限

1 江旺蛇业 蛇毒 2018.4.8 至 2019.12.31
2 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 2017.12.28 至 2018.12.31
3 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 苏灵小盒、苏灵说明书 2018.1.2 至 2018.12.31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 注射用冷冻干燥无菌粉末
4 2017.12.28 至 2018.12.31
限公司 用氯化丁基橡胶塞
5 北京河川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滤芯、滤器 2018.1.4 至 2018.12.31


(二)销售合同

公司通常与经销商通过签署年度框架协议的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主要经销商正在履行的年度框架协议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经销商名称 有效期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6.1 至 2018.9.30
2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2018.1.1 至 2018.12.31
3 上药思富(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2018.2.1 至 2018.12.31
4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2018.1.1 至 2018.12.31
2018.4.1 至 2018.12.31
5 国药康辰 2018.4.1 至 2018.12.31
2018.4.2 至 2018.12.31


(三)技术转让/服务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技术转让
/服务合同如下:


1-2-9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签约主体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期限
甲方:发行人
技术转让合同 2013 年 1 月至
1 乙方:广州盈升生物科技 3,000.00
及补充协议 2023 年 1 月
有限公司
甲方:发行人
2013 年 9 月至
2 技术转让合同 乙方:广州盈升生物科技 3,000.00
2023 年 9 月
有限公司
甲方:发行人
2014 年 12 月至
3 技术转让合同 乙方:北京诺普德医药科 3,600.00
2024 年 12 月
技有限公司
甲方:发行人
2016 年 12 月至
4 科研合作协议 乙方:北京经纬在线网络 535.30
2026 年 12 月
科技有限公司


(四)施工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施工合同
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签约主体
(万元)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年产
甲方:河北康辰
1 500 公斤盐酸洛拉曲克项目(一 2,528.63
乙方:北京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期))及补充协议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年产
甲方:河北康辰
2 500 公斤盐酸洛拉曲克项目(一 1,199.34
乙方:北京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期室外配套工程))
甲方:发行人
3 合同书 606.60
乙方:苏州净化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甲方:发行人
4 合同协议 乙方:北京金丰环球建筑装饰有限 789.82
公司




1-2-9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 11 号
电话:010-82898898
传真:010-82898886
联系人:唐志松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胡涛、林焕伟
项目协办人:林焕荣
其他联系人:何尔璇、汤大为、李运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齐轩霆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一期 32 楼
电话:021-22081166
传真:021-52985599
经办律师:蒋雪雁、黄超


1-2-9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 1001-1008 房
法定代表人:蒋洪峰
电话:020-83939698
传真:020-83800977
经办会计师:熊永忠、杨新春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 7 层 A03 室
法定代表人:周国章
电话:010-82330610、010-82961362
传真:010-82961376
经办资产评估师:黄建平、吴会环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户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602000109001674642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1-2-9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工作安排 日期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8 年 8 月 6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18 年 8 月 8 日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18 年 8 月 13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8 年 8 月 13 日
申购日期 2018 年 8 月 14 日
缴款日期 2018 年 8 月 16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
股票上市日期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2-9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备查地点

发行人: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华
电话:010-82898898
传真号码:010-82898886
联系人:唐志松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1-2-9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传真:020-87557566
联系人:胡涛、林焕伟

(二)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2:30-5:00




1-2-9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97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