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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海天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1-23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Tianyang Hot Melt Adhesives Co., Ltd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 50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
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
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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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
义:
一般名词:
本公司、公司、发 指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由上海天洋热熔胶有限公
行人、天洋热熔 司整体变更设立,根据上下文也可指天洋有限
天洋有限 指上海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指李哲龙、李明健、朴艺峰、李顺玉、刘欢、朴艺红、橙子投资、楚
天姿、徐国忠、李铁山、顾延民、田文玉、梁津喜、朱万育、马喜梅、
发起人 金龙鹤、张建洪、芮明子、朱洪涛、马胜家、孙谦、励巧云、陈建忠、
黄栋、戴建民、马志艳、王小忠、宋兴民、吴海俊、孙高峰、雍蕊、
陈玥、俞凤池、陶思玉、马玉、张静、蔡英、许燕
昆山天洋 指昆山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南西体育 指昆山南西体育休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即更名前的昆山天洋
南通天洋 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香港天洋 指香港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上海惠平 指上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指昆山天洋深冷粉碎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1
昆山深冷
年 11 月被昆山天洋吸收合并,并已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注销
昆山高尔 指昆山高尔深冷粉碎有限公司,昆山深冷的曾用公司名称
橙子投资 指上海橙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指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的股东之一,原为本公司之关
光大资本
联方
三仁化工 指上海三仁化工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之关联方,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鑫鑫粘合剂 指启东市鑫鑫粘合剂有限公司
温州华特 指温州华特热熔胶有限公司
指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
福斯特
码:603806
指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回天新材
指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高盟新材
指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
康达新材
码:002669
德国赢创(Evonik) 指德国赢创工业集团
瑞士 EMS 指瑞士埃姆斯化学公司(EMS-GRIV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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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波士胶(Bostik) 指美国波士胶公司(Bostik)
法国 Protechnic 指法国 Protechnic 公司
德国汉高(Henkel) 指德国汉高公司(Henkel AG & Co.KGaA)
富 乐 公 司
指美国富乐公司(H.B. Fuller Company)
(H.B.Fuller)
指 明尼苏达矿务及制造业公司(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3M 公司
Company)
杜邦公司(DuPont) 指美国杜邦公司(E. I. du Pont de Nemours and Company)
CNAIA 指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原名为中国胶粘剂工业协会)
上海农商银行 指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科技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环保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国税总局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监总局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统计局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家统计局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立信、发行人会计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更名前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师 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银信评估 指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银信汇业 指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即更名前的银信评估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发行 指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 A 股的行为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即 2013 年 1
报告期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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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专有名词:
热熔胶粘剂、热熔 通常指是一种在室温下呈固态,加热熔融成液态,在热熔状态进行涂
胶 布,借压合、冷却硬化实现快速粘接的高分子胶粘剂,由聚合物基体、
增黏树脂(增黏剂)、蜡类和抗氧剂等组合配置而成,不含溶剂,100%
固含量,无毒、无味,被誉为“绿色胶粘剂”
指一种可塑性的胶粘剂产品,热熔胶胶粒在一定温度范围内其物理状
热熔胶胶粒 态随温度改变而改变,而化学特性不变,热熔胶胶粒无毒、无味,属
环保型胶粘剂产品
热熔胶胶粉 指一种可塑性的胶粘剂产品,因其外观是碎粒、粉末状而得名
指通过热熔胶胶粒或胶粉热熔,经过网膜设备熔融喷丝等一系列流程
热熔胶网膜
得到的一种网状热熔胶
指通过挤出流涎、压延等熔融加工方法获得的薄膜状热熔胶,是一种
热熔胶胶膜
带离型纸或不带离型纸的膜类产品
指聚酰胺,俗称尼龙,Polyamide 的英文缩写;聚酰胺具有良好的综合
PA
性能,为五大工程塑料中产量最大、品种最多、用途最广的品种
指共聚酰胺(Co-PA)热熔胶,是指多种二元酸与一种或多种二元胺共
PA 热熔胶 聚合,多种二元胺与一种或多种二元酸共聚合,内酰胺与氨基酸共聚
合或二元酸和二元胺的混合物与内酰胺共聚合所生成的聚酰胺胶粘剂
指聚酯,由多元醇和多元酸缩聚而得的聚合物总称,Polyester 的英文
PES
缩写;聚酯是一类性能优异、用途广泛的工程塑料
指共聚酯(Co-PES)热熔胶,是由一种或多种多元醇和多元酸缩聚而
PES 热熔胶
得的聚合物总称,Co-Polyester 的英文缩写
指聚氨基甲酸酯,简称聚氨酯,Polyurethane 的英文缩写;聚氨酯为白
色无规则球状或柱状颗粒,包括聚酯型和聚醚型两类,具有高强度、
PU
高耐磨和耐溶剂等特点,可用于制造塑料、橡胶、纤维、硬质和软质
泡沫塑料、胶粘剂和涂料等
指聚氨酯热熔胶,TPU(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s)为热塑性聚氨酯,
TPU 热熔胶 主要分为有聚酯型和聚醚型之分,在日用品、体育用品、玩具、装饰
材料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指单组份湿气固化反应型聚氨酯热熔胶 ,One-component moisture
PUR 热熔胶 curing hot melt polyurethane adhesives 的简称,是以聚酯或聚醚为主体
原料,与异氰酸酯聚合,NCO 封端的一类聚氨酯胶粘剂
指聚烯烃共聚物,Polyolefin copolymer 的英文缩写,是由烯烃单体制
PO
得的聚合物
指聚乙烯,Polyethylene 的英文缩写;聚乙烯是无臭、无味、无毒、耐
低温、高结晶的非极性材料,用途十分广泛,可用于制造薄膜、包装
PE
材料、容器、管道、单丝、电线电缆、日用品、并可作为高频绝缘材

PE 热熔胶 指聚乙烯热熔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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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聚丙烯,Polypropylene 的英文缩写;聚丙烯为无毒、无臭、无味的
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按甲基排列位置可分为等规聚丙烯、无规聚
PP
丙烯和间规聚丙烯,密度小、耐热、耐腐蚀,热熔胶的基体一般采用
无规聚丙烯
PP 热熔胶 指聚丙烯热熔胶
指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thylene-vinyl acetate copolymer 的英文缩
写;EVA 是一种无臭、无味、无毒,白色或浅黄色粉状或粒状低熔点
EVA
聚合物,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耐老化、耐臭氧性,被广泛应用于
发泡鞋料、功能性棚膜、包装膜、热熔胶、电线电缆及玩具等领域
EVA 热熔胶 指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热熔胶
指乙烯-丙烯酸乙酯共聚物,Ethylene-ethyl acrylate copolymer;EEA 通
常为片状树脂,具有低密度聚乙烯的高熔点和高 Avc 含量的 EVA 树脂
EEA 的低温性,结构与 EVA 类似,耐热性和低温特性优于 EVA,可用于聚
合物改性、热熔性粘合剂和密封剂、挠性软管和普通管子,层压片材、
多层薄膜、注塑和挤压零件以及电线和电缆混合料等
EEA 热熔胶 指乙烯-丙烯酸乙酯共聚物热熔胶
指苯二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又称热塑性丁苯橡胶;SBS 具有
SBS 优良的拉伸强度、弹性和电性能,溶解性好,与很多聚合物相容,可
用于热熔胶、热熔压敏胶等
SBS 热熔胶 指苯二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热熔胶
固含量 指乳液或涂料在规定条件下烘干后剩余部分占总量的质量百分数
基料 指组成热熔胶粘剂的基础原料
指服装辅料的一大种类,一般指以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物为基布,
采用热塑性高分子化合物,经过专门机械进行特殊整理加工,用于服
装的内层(位于面料和里料之间)起到补强、挺括等作用的、与面料
服装衬布/衬布
粘合的专用服装辅料。服装上一般用到衬布的部位包括前片、内贴边、
领、驳头、后片、袋口、袋盖、腰带、领头、门襟、袖口、贴边、袖
隆、止口、下摆叉口、袖叉等
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连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不可分割的最
小太阳能电池组合装置,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发电单元放大
太阳能电池组件、
成为可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通常功率较大,可以单独使用为各类
光伏组件
储蓄电池充电,也可以多片串联或并联使用,作为离网或并网太阳能
供电系统的发电单元
兆瓦(MW) 指电的功率单位,1 兆瓦(MW)=1,000 千瓦(KW)
吉瓦(GW) 指电的功率单位,1 吉瓦(GW)=1,000 兆瓦(MW)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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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风险因素”部分,并
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500 万股,且公开发行股票的
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哲龙(亦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
保持对发行人控制权及发行人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锁定期满且
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
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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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李明健、朴艺峰(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
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三)上海橙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机构对发行人股票的减持将遵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交易所规则依法进行,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四)李顺玉、刘欢、朴艺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五)李铁山、朱万育、马喜梅(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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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六)马胜家、张建洪、孙高峰(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七)其他 25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楚天姿、徐国忠、顾延民、田文玉、梁津喜、金龙鹤、芮明子、朱洪涛、孙
谦、励巧云、陈建忠、黄栋、戴建民、马志艳、王小忠、宋兴民、吴海俊、雍蕊、
陈玥、俞凤池、陶思玉、马玉、张静、蔡英、许燕等 25 名自然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
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
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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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
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
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具
体条件为: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
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则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
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
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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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 3,000 万元。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
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
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前述第(二)款规定
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
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
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
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
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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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
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此外,公司制定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并经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股利分配政策”。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尚未产生效益或因市
场发生不利变化使项目未按期完成时,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
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公司是热塑性高分子粘接材料及其应用制品的专业供应商,专注于各类热塑
性环保粘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是国内最大的 PA、PES 热熔胶产品
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也是国内最大的热熔胶网膜产品生产企业之一,相关产品已
通过丰田汽车配套厂商的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2013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公
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9,761.25 万元、32,436.38 万元、35,113.78 万元和 18,225.75
万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294.90 万元、3,861.62 万元、5,026.60 万元和 2,703.90
万元。
热熔胶粘剂的传统应用领域包括包装、纺织、制鞋、木材加工、印刷装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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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该等传统领域将随我国经济发展而持续发展,该等领域对热熔胶粘剂的需
求仍将持续扩大,为热熔胶粘剂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国内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国家和终端消费者对产品环保要求的不断提
高,溶剂型胶粘剂等低端、非环保产品的市场将逐步萎缩,该等产品的使用者也
将逐步转向性能更为优异、更为环保的热熔胶粘剂等产品,热熔胶粘剂产品在传
统领域的应用广度和深度还将不断扩大。
(2)公司现有业务板块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①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及改进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服装鞋帽、汽车内饰等行业领域的客户,
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客户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较大。如宏观
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
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公司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2015
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出现放缓,公司客户所在的服装、汽车、光伏等行业也受
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公司加大了客户服务的力度,密切跟踪客户需求变化
情况,并积极拓展新客户,避免因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而造成公
司业绩的大幅波动。
②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公司热熔胶粘剂产品的整体原材料成
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 80%以上。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 EVA 粒子、癸二胺、
十二酸、六六盐、1.4 丁二醇、己内酰胺、间苯、对苯、癸二酸等,该等原料主
要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
度的波动。对此,公司将及时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其未来趋势,进一
步加强各类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从而达到对物料成本的精准控制。此外,公
司将充分利用公司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客户数量多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将原材料
价格上涨的压力予以转移,或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增强现有业务板块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生产管理及销售模式,进一步
拓展国内外客户,以提高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加强应收账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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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力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
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
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
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3.1 亿㎡热熔胶网膜项目”等 3 个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的建设。为加快上述项目建设进度,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自筹资金开始上述项目的建设,预计在 2017 年下半年开始试生产。
公司自筹资金提前开始上述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尽早扩大产能规模、突
破产能瓶颈,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也有利于项目早
日达产,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尽早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
(3)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股
东回报等各个因素基础上,为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
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并
制定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
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
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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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
出具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作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
风险:
由于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有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或下游行业的下滑、原材料价格
大幅波动、技术失密及技术人员流失、应收账款坏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
到预期收益等影响公司业绩的不利情形,因此公司存在营业利润的风险,并特别
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服装鞋帽、汽车内饰等行业领域的客户,
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客户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较大。如宏观
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
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公司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下
游行业结构相对分散,如果客户所在行业出现不稳定的情况,导致产品需求减少,
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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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将在现有产能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太阳能电池封装用 EVA 胶膜
的产能,使之达到 5,800 万㎡/年。虽然 2013 年以来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对
光伏组件的需求逐渐回暖并恢复较快增长,但仍不排除我国及全球光伏行业在未
来出现滞涨或下滑,公司业绩也随之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公司热熔胶粘剂产品的整体原材料成
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 80%以上。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 EVA 粒子、癸二胺、
十二酸、六六盐、1.4 丁二醇、己内酰胺、间苯、对苯、癸二酸等,该等原料主
要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
度的波动。
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
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时未能做好
存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的上游生产者较为集中,且有部分原
材料主要依靠进口,公司对该等原材料的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上游生产者的影
响。
(三)技术风险
1、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热熔胶粘剂产品的生产依赖于公司独有的配方及相应的生产工艺,因此
产品配方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是保持公司产品竞争优势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取
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得益于公司所拥有的前述核心技术。
公司不能排除未来因各种原因出现技术失密的风险;如该等风险真实发生,
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可能受到严重损害,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提升
发展潜力的保障,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与壮大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领先优势
和未来发展潜力。
公司不能排除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甚至大规模流失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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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在对公司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同时,还可能出现因人员流动导致的
技术失密事件,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技术开发滞后风险
技术研发、创新并满足客户需求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公司一贯重视
技术研发和创新,并敏锐地洞悉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公司目前所取得的行业领先
地位也是公司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创新并满足客户需求的结果。
未来公司可能出现技术研发、创新拘泥于现有产品、技术而出现滞后,甚至
偏离市场需求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部分热熔胶粘剂产品的生产涉及化学聚合过程;部分使用特定工艺的
PES 热熔胶胶粒产品的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易燃的危险化学品(四氢呋喃);通
过冷冻粉碎生产热熔胶胶粉的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因此公司产品的生产存在
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类型的不断丰富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老
化,如不能始终如一地实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时维护、更新相关设施、设备,
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大安全事故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对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
别为 7,536.00 万元、9,665.39 万元、10,353.77 万元和 10,941.39 万元,分别占当
期公司资产总额的 25.94%、29.70%、27.03%和 25.72%,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25.32%、29.80%、29.49%和 30.02%(注:2016 年 6 月末数据为保持与全年数据
的可比性,该比例在计算时除以 2)。
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如
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金
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可能会降低,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此外,公司拟将太阳能电池封装用 EVA 胶膜作为未来的重要产品之一,而
光伏行业客户的回款速度相对较慢,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甚
至出现实际损失远远超过坏账准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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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
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通线试产、量产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
风险,如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和机构规模等
方面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在运营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资金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如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
扩张的需要,公司的管理架构和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而迅速、及时地调
整和完善,则公司可能出现管理失控的情况,如采购、生产不能有序进行,安全
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出现隐患等,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2、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含固定资产投资 18,645.80 万元,预计全部投产后每年
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约 1,636.02 万元。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同时,如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产能不能及时消化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变化情况如下:
名称 现有产能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募投项目建成后产能
热熔胶网膜 4,000 万㎡/年 31,000 万㎡/年 35,000 万㎡/年
太阳能电池封装用 EVA 胶膜 1,000 万㎡/年 4,800 万㎡/年 5,800 万㎡/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各产品的产能大幅提高,如果相关产品的
市场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带来产能不能及
时消化的风险,将对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4、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尚未产生效益或因市场发生不利变化使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未按期完成时,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净资
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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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业绩下滑风险
当宏观经济或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技术失密、发生
安全或环保事故、应收账款坏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等情形出
现时,公司经营业绩均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出现业绩下滑;若上述风险
因素同时发生或某几项风险因素出现重大不利的情况,公司将有可能出现营业利
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请投资者关注公
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 2016 年 1 月至 6 月的经营业绩(已经立信审计)较 2015 年 1 月至 6
月(已经立信审计)保持稳定增长,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5.24%、净利润
同比增长 1.16%,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项目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营业收入 18,225.75 5.24% 17,318.44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8,089.26 5.45% 17,154.43
营业利润 3,015.13 -0.95% 3,044.14
利润总额 3,129.24 0.54% 3,112.37
净利润 2,703.90 1.16% 2,672.8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03.90 1.16% 2,672.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2,603.95 -0.50% 2,616.95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相关财务数据
立信对公司 2016 年 1 月至 9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意
见的《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637 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披露的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信息及主要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
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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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摘要中披露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 2016 年 1 月至 9 月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审阅)和 2015 年 1 月至 9
月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审阅)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同比变动
资产总计 44,976.37 38,305.83 17.41%
负债合计 10,095.86 7,411.36 36.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880.50 30,894.48 12.9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4,880.50 30,894.48 12.9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28,697.32 26,240.47 9.36%
营业利润 4,451.08 4,220.21 5.47%
利润总额 4,658.41 4,354.18 6.99%
净利润 3,984.59 3,699.25 7.7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84.59 3,699.25 7.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3,806.75 3,579.65 6.34%
股股东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35.13 2,980.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2.55 -2,449.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1.33 -456.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25.57 192.80
4、非经常性损益相关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9.70 11.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82.24 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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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2.39 9.69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7 -25.31
所得税影响额 -27.66 -24.0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77.85 119.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净损益 177.85 119.60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2016 年 1 月至 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697.32 万元,同比增长 9.36%;
2016 年 1 月至 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84.59 万元,同
比增长 7.71%;主要原因是公司各类产品销量增长。
2016 年 7 月至 11 月,公司的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6 年 7 月至 11 月,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2016 年 7 月至 11 月,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
基于本年度已实现经营业绩,并考虑近期宏观经济形势,公司预计 2016 年
度的营业收入为 38,797.05 万元至 39,685.16 万元,同比增长 10.49%至 13.02%;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54.33 万元至
5,038.75 万元,同比增长 2.23%至 6.12%。
上述有关公司 2016 年全年业绩的表述仅为公司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展
望,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八、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
如果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如下:
(一)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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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如在该 20 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
20 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
计算,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上一会计年度末,下同)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
议并告知稳定预案履行义务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相关预案履行
义务人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
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
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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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
(3)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
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
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
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
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的 20%;
(3)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九、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
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发行人未能履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则采取或接受以
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
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
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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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购
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
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则采
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
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
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
采取的其他措施。
另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不越权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尽快办理三仁化工注销手续的承诺:将积
极推进三仁化工办理工商注销事宜,三仁化工自设立之日起至今,不存在任何重
大债权债务、人员、资产等纠纷。如三仁化工在办理注销过程中或完成注销后发
生任何涉及三仁化工债权债务、人员、资产等纠纷的,将及时解决该等纠纷,并
且如天洋热熔因该等纠纷而遭受损失,承诺将自收到天洋热熔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偿天洋热熔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承诺请参见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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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人未能履行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则采
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
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
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
采取的其他措施。
另外,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包括: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作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四)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上海天洋热熔
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
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
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
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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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
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
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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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500 万
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最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

发行股数占发行 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后总股本比例: 于 25%
每股发行价格: 18.19 元(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初步询价和市场情
况,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17.24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9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
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 7.47 元(按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净资产: 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 9.38 元(按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净资产: 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94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条件的网上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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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募集资金总额: 27,285.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2,653.92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631.08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3,400.00 万元,审计
验资费 550.00 万元,律师费 313.00 万元,用于本次发
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55.00 万元,发行上市手续及材料
印刷费 13.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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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Tianyang Hot Melt Adhesives Co.,Ltd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哲龙
成立日期: 2002 年 1 月 11 日,2013 年 11 月 18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 505 号
经营范围: 共聚酯热熔胶、共聚酰胺热熔胶、聚氨酯热熔胶、EVA 热熔
胶的生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
件、纺织品、橡塑制品、室内装饰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进
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天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2013 年 9 月 12 日,经天洋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天洋有限以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16,687,446.75 元中的 45,000,000 元折合股本 4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 171,687,446.75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上海
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
得了注册号为 31011400057711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4,500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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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及各发起人在本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哲龙 21,660,750 48.135
2 李明健 9,011,250 20.025
3 橙子投资 4,005,000 8.900
4 朴艺峰 3,904,650 8.677
5 楚天姿 1,166,850 2.593
6 李顺玉 904,500 2.010
7 徐国忠 900,000 2.000
8 李铁山 585,000 1.300
9 顾延民 495,000 1.100
10 田文玉 450,000 1.000
11 梁津喜 270,000 0.600
12 朱万育 225,000 0.500
13 马喜梅 225,000 0.500
14 刘 欢 157,500 0.350
15 金龙鹤 135,000 0.300
16 朴艺红 112,500 0.250
17 张建洪 90,000 0.200
18 芮明子 90,000 0.200
19 朱洪涛 67,500 0.150
20 马胜家 67,500 0.150
21 孙 谦 67,500 0.150
22 励巧云 45,000 0.100
23 陈建忠 45,000 0.100
24 黄 栋 36,000 0.080
25 戴建民 22,500 0.050
26 马志艳 22,500 0.050
27 王小忠 22,500 0.050
28 宋兴民 22,500 0.050
29 吴海俊 22,500 0.050
30 孙高峰 22,500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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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1 雍 蕊 22,500 0.050
32 陈 玥 18,000 0.040
33 俞凤池 18,000 0.040
34 陶思玉 18,000 0.040
35 马 玉 18,000 0.040
36 张 静 18,000 0.040
37 蔡 英 18,000 0.040
38 许 燕 18,000 0.040
合计 45,000,000 100.00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李哲龙、李明健、朴艺峰和橙子投资。
本公司改制设立前,李哲龙、李明健、朴艺峰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分别持有
的天洋有限 48.135%股权、20.025%股权、8.677%股权,橙子投资拥有的主要资
产为其持有的天洋有限 8.900%股权。
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是热塑性环保粘接材料的经营性资产,实际从
事的主要业务是各类热塑性环保粘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股份公司设立后,
公司的主要资产与实际从事的业务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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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沿革及股本演变情况
本公司前身为天洋有限,其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李哲龙、李新华合计共同出资 500 万元,
2002 年 1 月,天洋有限设立
分别持有 56%、44%的股权
2003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李新华将所持 44%股权转让给李顺玉
2008 年 3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 李顺玉将所持 44%股权转让给李哲龙,注
第一次增资 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
李哲龙将所持 10%股权转让给朴艺峰、
2010 年 9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5%股权转让给李明健
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111.11 万
2011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元,引入新股东橙子投资
注册资本由 1,111.11 万元增加至 1,248.44
2011 年 5 月,第三次增资 万元,引入新股东光大资本、徐国忠、田
文玉、楚天姿、张宏和李顺玉
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李哲龙将所持 7.43%
2011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给崔荣华等 31 人
光大资本将所持 7%股权转让给李哲龙、李
2012 年 5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顺玉和楚天姿,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陈枫等 7 名自然人股东将所持股权全部转
2012 年 9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让给其他自然人
崔荣华、张宏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
2013 年 4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自然人
天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注册资
2013 年 11 月,股份公司设立
本为 4,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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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002 年 1 月,公司(天洋有限)设立
2001 年 12 月 30 日,李哲龙、李新华共同签署了《上海天洋热熔胶有限公
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李哲龙和李新华分别持有公
司 56%和 44%的股权。
2001 年 12 月 29 日,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佳
业内验字(2001)1690 号),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
币,其中以货币出资 500 万元。
200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哲龙,经营范围为热
熔胶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加工,化工原料(有毒及危险品除外)、纺织品、橡塑
制品的批售(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哲龙 280.00 56.00 货币
李新华 220.00 44.00 货币
合计 500.00 100.00 /
2、2003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李新华将其所持公司 44%的股
权(出资额 220 万元)转让给李顺玉,转让价格为 220 万元。同日,李新华和李
顺玉签署了《上海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股东股金转让协议书》。
2003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哲龙 280.00 56.00 货币
李顺玉 220.00 44.00 货币
合计 500.00 100.00 /
3、2008 年 3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0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出股东决定,李顺玉将所持公
司 44%的股权(出资额 220 万元)转让给李哲龙,转让价格为 220 万元。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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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龙和李顺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同日,李哲龙向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全部由李哲龙以货币出资。
2008 年 3 月 4 日,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佳
安会验[2008]第 347 号),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 万元。
2008 年 3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哲龙 1,000.00 100.00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00 /
4、2010 年 9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9 月 10 日,李哲龙向公司作出股东决定,李哲龙将其所持公司 10%
的股权(出资额 100 万元)转让给朴艺峰,转让价格为 100 万元,同时将其所持
公司 25%的股权(出资额 250 万元)转让给李明健,转让价格为 250 万元。同日,
李哲龙分别与朴艺峰、李明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 年 9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哲龙 650.00 65.00 货币
李明健 250.00 25.00 货币
朴艺峰 100.00 10.00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00 /
5、2011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3 月 5 日,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111.11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111.11 万元由全部橙子投资认
缴,橙子投资出资 3,000 万元认缴该等新增的注册资本。
根据增资协议,经折算,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为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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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由公司原股东和橙子投资协商确定。
2011 年 3 月 11 日,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佳
安会验[2011]第 1032 号),公司已收到橙子投资缴纳的投资款 3,000 万元,其中
111.11 万元作为新增的注册资本,2,888.89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哲龙 650.00 58.50 货币
李明健 250.00 22.50 货币
橙子投资 111.11 10.00 货币
朴艺峰 100.00 9.00 货币
合计 1, 111.11 100.00 /
6、2011 年 5 月,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5 月 5 日,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
1,111.11 万元增加至 1,248.44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137.33 万元分别由光大资本、
徐国忠、田文玉、楚天姿、张宏和李顺玉认缴,其中光大资本出资 2,360 万元认
缴新增的注册资本 87.3908 万元,徐国忠出资 674.2857 万元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
24.9688 万元,田文玉出资 337.1428 万元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 12.4844 万元,楚
天姿出资 200 万元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 7.4033 万元,张宏出资 100 万元认缴新
增的注册资本 3.7079 万元,李顺玉出资 37.1428 万元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 1.3748
万元。
根据增资协议,本次增资价格系以公司 2010 年净利润的 9.5 倍市盈率确定
的整体估值为基础,经折算,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为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 27.01
元(由于计算过程中的尾差原因,张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作价为每 1 元注
册资本作价 26.97 元),由公司原股东与新股东协商确定。
2011 年 5 月 10 日,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佳
安会验[2011]第 2371 号),公司已收到光大资本、徐国忠、田文玉、楚天姿、张
宏和李顺玉缴纳的投资款合计 3,708.5713 万元,其中 137.33 万元作为新增的注
册资本,3,571.2413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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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哲龙 650.00 52.065 货币
李明健 250.00 20.025 货币
橙子投资 111.11 8.900 货币
朴艺峰 100.00 8.010 货币
光大资本 87.3908 7.000 货币
徐国忠 24.9688 2.000 货币
田文玉 12.4844 1.000 货币
楚天姿 7.4033 0.593 货币
张 宏 3.7079 0.297 货币
李顺玉 1.3748 0.110 货币
合计 1, 248.44 100.00 /
7、2011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为更好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对中高层管理
人员和公司员工骨干进行股权激励。
201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出股东决定,李哲龙将所持公
司 7.43%的股权(出资额 92.76 万元)分别转让给崔荣华等 31 人,合计转让金额
为 1,513.25 万元。同日,李哲龙和崔荣华等 31 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公司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账面
净资产值以及光大资本 2011 年 5 月对公司的增资价格为基础,同时参考被激励
对象的任职年限确定为两个股权转让价格,即每 1 元出资额作价 20.02 元和每 1
元出资额作价 13.22 元。
崔荣华等 31 人受让的出资额及价格明细如下:
受让方 本次受让的出资额(万元) 每 1 元出资额作价(元) 支付价款(万元)
袁 征 12.4844 20.02 250.00
陈 枫 4.3696 20.02 87.50
李宏雷 3.7453 20.02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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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受让方 本次受让的出资额(万元) 每 1 元出资额作价(元) 支付价款(万元)
金龙鹤 3.7453 20.02 75.00
朴艺红 3.1211 20.02 62.50
崔荣华 2.4969 20.02 50.00
朱洪涛 1.8727 20.02 37.50
孙 谦 1.8727 20.02 37.50
陆文烨 1.2484 20.02 25.00
陈建忠 1.2484 20.02 25.00
戴建民 0.6242 20.02 12.50
马志艳 0.6242 20.02 12.50
王小忠 0.6242 20.02 12.50
周 丽 0.6242 20.02 12.50
雍 蕊 0.6242 20.02 12.50
陈 玥 0.4994 20.02 10.00
俞凤池 0.4994 20.02 10.00
喻光富 0.4994 20.02 10.00
邱 菊 0.4994 20.02 10.00
陶思玉 0.4994 20.02 10.00
黄 栋 0.3745 20.02 7.50
顾延民 13.7328 13.22 181.50
李铁山 12.4844 13.22 165.00
朱万育 6.2422 13.22 82.50
马喜梅 6.2422 13.22 82.50
李顺玉 4.9938 13.22 66.00
张建洪 2.4969 13.22 33.00
马胜家 1.8727 13.22 24.75
励巧云 1.2484 13.22 16.50
宋兴民 0.6242 13.22 8.25
孙高峰 0.6242 13.22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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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受让方 本次受让的出资额(万元) 每 1 元出资额作价(元) 支付价款(万元)
合计 92.7591 / 1,513.25
对于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
按 2011 年 5 月公司引进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 27.01 元)
作为公允价格,将按该公允价格计算的总价与实际转让总价的差额 9,911,439.29
元记入当期管理费用。
本次股权转让新增的崔荣华等31名员工股东在公司的任职经历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时间 受让股权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1 袁 征 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1 月 人力资源总监
2 陈 枫 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3 月 财务负责人
3 李宏雷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5 月 销售副总监
4 金龙鹤 2009 年 10 月至今 华东地区经理
5 朴艺红 2006 年 12 月至今 销售经理
6 崔荣华 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4 月 综合管理部总监
7 朱洪涛 2005 年 8 月至今 营销一部经理
8 孙 谦 2004 年 9 月至今 营销二部经理
9 陆文烨 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9 月 营销三部经理
10 陈建忠 2011 年 10 月至今 装备制造部经理
11 戴建民 2004 年 6 月至今 冻粉技术顾问
12 马志艳 2005 年 8 月至今 研发主任
13 王小忠 2005 年 1 月至今 分析主任
14 周 丽 2006 年 12 月至 2013 年 9 月 人事主任
15 雍 蕊 2006 年 5 月至 2014 年 4 月 总经理助理
16 陈 玥 2008 年 10 月至今 销售工程师
17 俞凤池 2007 年 4 月至今 安全主任
18 喻光富 2004 年 8 月至今 冷冻、筛分主任
19 邱 菊 2007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月 物流部主任
20 陶思玉 2005 年 8 月至今 实验研究员
21 黄 栋 2011 年 8 月至今 财务经理
22 顾延民 2013 年 12 月至今 新项目开发总监
23 李铁山 2007 年 4 月至今 副总经理
24 朱万育 2003 年 3 月至今 研究所副所长
1-2-37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姓名 任职时间 受让股权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25 马喜梅 2002 年 1 月至今 生产部经理
26 李顺玉 2004 年 1 月入职,2014 年 9 月退休 供应链部配料
27 张建洪 2002 年 1 月至今 设备主任
28 马胜家 2002 年 1 月入职,2015 年 10 月退休 销售顾问
29 励巧云 2002 年 1 月至今 总帐会计
30 宋兴民 2004 年 1 月至今 制膜主任
31 孙高峰 2002 年 6 月至今 聚合车间主任
崔荣华等31名员工受让股权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所受让的公司股权为其个
人实际持有,不存在为其他个人或实体代持或代为管理公司股权的情形,亦不存
在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为持有或管理公司股权的情形,该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
权未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
根据李哲龙与崔荣华等 31 名员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该等
员工股东向公司、李哲龙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承诺人持有公司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至公司股票上市六十个月内,无论承诺人是否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前述期间内承诺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自公司股票上市六十个月后,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所持
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承诺人至少为公司服务六
年,服务期限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止,在职期间及离职
后两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参与与公司业务有竞争的投资或经营活动等。
201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哲龙 557.2409 44.635 货币
李明健 250.0000 20.025 货币
橙子投资 111.1100 8.900 货币
朴艺峰 100.0000 8.010 货币
光大资本 87.3908 7.000 货币
1-2-38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徐国忠 24.9688 2.000 货币
顾延民 13.7328 1.100 货币
田文玉 12.4844 1.000 货币
袁 征 12.4844 1.000 货币
李铁山 12.4844 1.000 货币
楚天姿 7.4033 0.593 货币
李顺玉 6.3686 0.510 货币
朱万育 6.2422 0.500 货币
马喜梅 6.2422 0.500 货币
陈 枫 4.3696 0.350 货币
李宏雷 3.7453 0.300 货币
金龙鹤 3.7453 0.300 货币
张 宏 3.7079 0.297 货币
朴艺红 3.1211 0.250 货币
崔荣华 2.4969 0.200 货币
张建洪 2.4969 0.200 货币
朱洪涛 1.8727 0.150 货币
马胜家 1.8727 0.150 货币
孙 谦 1.8727 0.150 货币
陆文烨 1.2484 0.100 货币
励巧云 1.2484 0.100 货币
陈建忠 1.2484 0.100 货币
戴建民 0.6242 0.050 货币
马志艳 0.6242 0.050 货币
王小忠 0.6242 0.050 货币
宋兴民 0.6242 0.050 货币
周 丽 0.6242 0.050 货币
孙高峰 0.6242 0.050 货币
雍 蕊 0.6242 0.050 货币
陈 玥 0.4994 0.040 货币
俞凤池 0.4994 0.040 货币
喻光富 0.4994 0.040 货币
1-2-39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邱 菊 0.4994 0.040 货币
陶思玉 0.4994 0.040 货币
黄 栋 0.3745 0.030 货币
合计 1,248.44 100.00 /
8、2012 年 5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5 月 22 日,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出股东决定,光大资本将其所
持公司 7%的股权(出资额 87.3908 万元)分别转让给李哲龙、李顺玉和楚天姿,
合计转让金额为 2,503.364 万元。其中,李哲龙受让 3.5%的股权(出资额 43.6954
万元),价格为 1,251.682 万元;李顺玉受让 1.5%的股权(出资额 18.7266 万元),
价格为 536.4352 万元;楚天姿受让 2%的股权(出资额 24.9688 万元),价格为
715.2468 万元。同日,光大资本与李哲龙、李顺玉、楚天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
2012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哲龙 600.9363 48.135 货币
李明健 250.0000 20.025 货币
橙子投资 111.1100 8.900 货币
朴艺峰 100.0000 8.010 货币
楚天姿 32.3721 2.593 货币
李顺玉 25.0952 2.010 货币
徐国忠 24.9688 2.000 货币
顾延民 13.7328 1.100 货币
田文玉 12.4844 1.000 货币
袁 征 12.4844 1.000 货币
李铁山 12.4844 1.000 货币
朱万育 6.2422 0.500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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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马喜梅 6.2422 0.500 货币
陈 枫 4.3696 0.350 货币
李宏雷 3.7453 0.300 货币
金龙鹤 3.7453 0.300 货币
张 宏 3.7079 0.297 货币
朴艺红 3.1211 0.250 货币
崔荣华 2.4969 0.200 货币
张建洪 2.4969 0.200 货币
朱洪涛 1.8727 0.150 货币
马胜家 1.8727 0.150 货币
孙 谦 1.8727 0.150 货币
陆文烨 1.2484 0.100 货币
励巧云 1.2484 0.100 货币
陈建忠 1.2484 0.100 货币
戴建民 0.6242 0.050 货币
马志艳 0.6242 0.050 货币
王小忠 0.6242 0.050 货币
宋兴民 0.6242 0.050 货币
周 丽 0.6242 0.050 货币
孙高峰 0.6242 0.050 货币
雍 蕊 0.6242 0.05 货币
陈 玥 0.4994 0.040 货币
俞凤池 0.4994 0.040 货币
喻光富 0.4994 0.040 货币
邱 菊 0.4994 0.040 货币
陶思玉 0.4994 0.040 货币
黄 栋 0.3745 0.030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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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1,248.44 100.00 /
9、2012 年 9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7 月 6 日,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出股东决定,陈枫、周丽、李
宏雷、袁征、陆文烨、喻光富、邱菊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具体如
下:
本次受让的 每 1 元出资额 支付价款
转让方 受让方
出资额(万元) 作价(元) (万元)
陈 枫 刘 欢 4.3696 20.02 87.50
梁津喜 7.4906 20.02 150.00
袁 征 芮明子 2.4969 20.02 50.00
李铁山 2.4969 20.02 50.00
陆文烨 李铁山 1.2484 20.02 25.00
黄 栋 0.1248 20.02 2.50
李宏雷
朴艺峰 3.6205 20.02 72.50
邱 菊 朴艺峰 0.4994 20.02 10.00
喻光富 朴艺峰 0.4994 20.02 10.00
周 丽 吴海俊 0.6242 20.02 12.50
上述相关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的上述7名受让人中,刘欢、吴海俊、梁津喜、芮明子为新增
股东,其中刘欢、吴海俊为天洋有限的员工。本次股权转让新增员工股东在公司
的任职经历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时间 受让股权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1 刘 欢 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 市场推广部主任
2 吴海俊 2011 年 8 月至今 生产经理
上述7名受让人受让股权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所受让的公司股权为其个人
实际持有,不存在为其他个人或实体代持或代为管理公司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
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为持有或管理公司股权的情形,该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
未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协议书,吴海俊所持股权仍需遵守股权转让条件、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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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服务期限等条款的规定。
201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哲龙 600.9363 48.135 货币
李明健 250.0000 20.025 货币
橙子投资 111.1100 8.900 货币
朴艺峰 104.6193 8.380 货币
楚天资 32.3721 2.593 货币
李顺玉 25.0952 2.010 货币
徐国忠 24.9688 2.000 货币
李铁山 16.2297 1.300 货币
顾延民 13.7328 1.100 货币
田文玉 12.4844 1.000 货币
梁津喜 7.4906 0.600 货币
朱万育 6.2422 0.500 货币
马喜梅 6.2422 0.500 货币
刘 欢 4.3696 0.350 货币
金龙鹤 3.7453 0.300 货币
张 宏 3.7079 0.297 货币
朴艺红 3.1211 0.250 货币
崔荣华 2.4969 0.200 货币
张建洪 2.4969 0.200 货币
芮明子 2.4969 0.200 货币
朱洪涛 1.8727 0.150 货币
马胜家 1.8727 0.150 货币
孙 谦 1.8727 0.150 货币
励巧云 1.2484 0.100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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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陈建忠 1.2484 0.100 货币
戴建民 0.6242 0.050 货币
马志艳 0.6242 0.050 货币
王小忠 0.6242 0.050 货币
宋兴民 0.6242 0.050 货币
吴海俊 0.6242 0.050 货币
孙高峰 0.6242 0.050 货币
雍 蕊 0.6242 0.050 货币
俞凤池 0.4994 0.040 货币
陶思玉 0.4994 0.040 货币
陈 玥 0.4994 0.040 货币
黄 栋 0.4993 0.040 货币
合计 1,248.44 100.00 /
10、2013 年 4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出股东决定,崔荣华、张宏将
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具体如下:
本次受让的 每 1 元出资额 支付价款
转让方 受让方
出资额(万元) 作价(元) (万元)
黄 栋 0.49938 20.02 10.00
许 燕 0.49938 20.02 10.00
崔荣华 马 玉 0.49938 20.02 10.00
张 静 0.49938 20.02 10.00
蔡 英 0.49938 20.02 10.00
张 宏 朴艺峰 3.7079 26.97 100.00
2013 年 4 月 18 日,崔荣华与 5 位股权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 年 5 月 18 日,张宏与朴艺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的上述6名受让人均为公司员工,其中许燕、马玉、张静、蔡
英为新增股东。本次股权转让新增员工股东在公司的任职经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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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姓名 任职时间 受让股权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1 许 燕 2011 年 2 月至今 外贸主任
2 马 玉 2010 年 3 月至今 销售主任
3 张 静 2010 年 6 月至今 采购主任
4 蔡 英 2011 年 4 月至今 应收会计
上述6名受让人受让股权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所受让的公司股权为其个人
实际持有,不存在为其他个人或实体代持或代为管理公司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
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为持有或管理公司股权的情形,该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
未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协议书,新增员工股东许燕、马玉、张静、蔡英所持股
权仍需遵守股权转让条件、6 年服务期限等条款的规定。
2013 年 6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哲龙 600.9363 48.135 货币
李明健 250.0000 20.025 货币
橙子投资 111.1100 8.900 货币
朴艺峰 108.3272 8.677 货币
楚天资 32.3721 2.593 货币
李顺玉 25.0952 2.010 货币
徐国忠 24.9688 2.000 货币
李铁山 16.2297 1.300 货币
顾延民 13.7328 1.100 货币
田文玉 12.4844 1.000 货币
梁津喜 7.4906 0.600 货币
朱万育 6.2422 0.500 货币
马喜梅 6.2422 0.500 货币
刘 欢 4.3696 0.350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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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金龙鹤 3.7453 0.300 货币
朴艺红 3.1211 0.250 货币
张建洪 2.4969 0.200 货币
芮明子 2.4969 0.200 货币
朱洪涛 1.8727 0.150 货币
马胜家 1.8727 0.150 货币
孙 谦 1.8727 0.150 货币
励巧云 1.2484 0.100 货币
陈建忠 1.2484 0.100 货币
黄 栋 0.9988 0.080 货币
戴建民 0.6242 0.050 货币
马志艳 0.6242 0.050 货币
王小忠 0.6242 0.050 货币
宋兴民 0.6242 0.050 货币
吴海俊 0.6242 0.050 货币
孙高峰 0.6242 0.050 货币
雍 蕊 0.6242 0.050 货币
陈 玥 0.4994 0.040 货币
俞凤池 0.4994 0.040 货币
陶思玉 0.4994 0.040 货币
许 燕 0.4994 0.040 货币
马 玉 0.4994 0.040 货币
张 静 0.4994 0.040 货币
蔡 英 0.4994 0.040 货币
合计 1,248.44 100.00 /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5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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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发行后,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
构变化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哲龙 21,660,750 48.135 21,660,750 36.101
李明健 9,011,250 20.025 9,011,250 15.019
橙子投资 4,005,000 8.900 4,005,000 6.675
朴艺峰 3,904,650 8.677 3,904,650 6.508
楚天姿 1,166,850 2.593 1,166,850 1.945
李顺玉 904,500 2.010 904,500 1.508
徐国忠 900,000 2.000 900,000 1.500
李铁山 585,000 1.300 585,000 0.975
顾延民 495,000 1.100 495,000 0.825
田文玉 450,000 1.000 450,000 0.750
梁津喜 270,000 0.600 270,000 0.450
朱万育 225,000 0.500 225,000 0.375
马喜梅 225,000 0.500 225,000 0.375
刘 欢 157,500 0.350 157,500 0.263
金龙鹤 135,000 0.300 135,000 0.225
朴艺红 112,500 0.250 112,500 0.188
张建洪 90,000 0.200 90,000 0.150
芮明子 90,000 0.200 90,000 0.150
朱洪涛 67,500 0.150 67,500 0.113
马胜家 67,500 0.150 67,500 0.113
孙 谦 67,500 0.150 67,500 0.113
励巧云 45,000 0.100 45,000 0.075
陈建忠 45,000 0.100 45,000 0.075
黄 栋 36,000 0.080 36,000 0.060
戴建民 22,500 0.050 22,500 0.038
马志艳 22,500 0.050 22,500 0.038
王小忠 22,500 0.050 22,500 0.038
宋兴民 22,500 0.050 22,500 0.038
吴海俊 22,500 0.050 22,50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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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孙高峰 22,500 0.050 22,500 0.038
雍 蕊 22,500 0.050 22,500 0.038
陈 玥 18,000 0.040 18,000 0.030
俞凤池 18,000 0.040 18,000 0.030
陶思玉 18,000 0.040 18,000 0.030
马 玉 18,000 0.040 18,000 0.030
张 静 18,000 0.040 18,000 0.030
蔡 英 18,000 0.040 18,000 0.030
许 燕 18,000 0.040 18,000 0.030
社会公众 - - 15,000,000 25.000
合计 45,000,000 100.00 60,000,000 100.00
(五)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哲龙 21,660,750 48.135
2 李明健 9,011,250 20.025
3 橙子投资 4,005,000 8.900
4 朴艺峰 3,904,650 8.677
5 楚天姿 1,166,850 2.593
6 李顺玉 904,500 2.010
7 徐国忠 900,000 2.000
8 李铁山 585,000 1.300
9 顾延民 495,000 1.100
10 田文玉 450,000 1.000
合计 43,083,000 95.740
(六)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所担任
的职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1 李哲龙 21,660,750 48.135 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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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创意空间事业部总监,上海惠平总
2 李明健 9,011,250 20.025
经理
3 朴艺峰 3,904,650 8.677 综合管理部总监
4 楚天姿 1,166,850 2.593 上海惠平运营经理
5 李顺玉 904,500 2.010 无
6 徐国忠 900,000 2.000 无
7 李铁山 585,000 1.300 董事、副总经理、营销部总监
8 顾延民 495,000 1.100 创意空间事业部销售总监
9 田文玉 450,000 1.000 生产总监、生产技术顾问
10 梁津喜 270,000 0.600 无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
股比例
发行人股东中,朴艺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之妻,李明健系
李哲龙、朴艺峰之子,李顺玉系李哲龙之姐,刘欢系李明健之原配偶,朴艺红系
朴艺峰之妹。本次发行前,李哲龙、李明健、朴艺峰、李顺玉、刘欢和朴艺红分
别持有公司 48.135%、20.025%、8.667%、2.01%、0.35%和 0.25%的股份。公司
股东戴建民为公司股东吴海俊的岳父,本次发行前,戴建民和吴海俊分别持有公
司 0.038 %和 0.038 %的股份。
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有关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热塑性高分子粘接材料及其应用制品的专业供应商,专注于各类热塑
性环保粘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 PA、PES 热熔胶产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也是国内最大
的热熔胶网膜产品生产企业之一,相关产品已通过丰田汽车配套厂商的认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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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 《耐酵素洗纺织品用热熔胶粘剂》( HG/T
4583-2014)、《纺织品用热熔胶粘剂》(HG/T 3691-2016)、《熔喷纤网非织造粘合
衬》(FZ/T 64041-2014)等三个国内行业标准,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
有发明专利 42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国外专利 7 项。
公司是经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研发中心认证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
术企业;公司“JCC”商标连续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有
效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热熔胶产品的“JCC”
品牌被上海市名牌推荐委员会推荐为 2015 年度上海名牌(有效期为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热熔胶胶粉及胶粒、热熔胶网膜、太阳能电池封装用
EVA 胶膜和热熔胶胶膜,公司产品具有无毒、无味、不含溶剂的环保特点,粘
接迅速且适用于不同材料之间的粘接,广泛应用于服装鞋帽、汽车内饰、太阳能
电池封装、家用纺织、电子电器、工业过滤、热熔胶制品、印刷包装、装饰材料、
涂料等领域。
(二)主要产品的业务流程图
1、PA 热熔胶胶粒、胶粉的工艺流程
投料 预熔 聚合 切粒
成品胶粒 接包 脱水
冷冻粉碎 组合筛分 震动筛分
成品胶粉 接包
注:聚合为化学变化过程。
2、PES 热熔胶胶粒、胶粉的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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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料 配料 酯化 缩聚
成品胶粒 接包 切粒
冷冻粉碎 组合筛分 震动筛分
成品胶粉 接包
注:酯化、缩聚为化学变化过程。
3、热熔胶膜类产品的工艺流程
投料 熔料 喷料 成型
成品包装 分切 复卷 收卷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 EVA 粒子、癸二胺、十二酸、六六盐、1.4 丁二
醇、己内酰胺、间苯、对苯、癸二酸等,该等原料主要为石化产品,除 EVA 粒
子、六六盐需从原料进口贸易商处采购外,其他原材料从国内化工原料生产厂家
或贸易商处采购。公司一般根据生产需要按月统一采购相关原料,同时充分关注
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在原材料采购量与产品订单保持一致的同时,对某些预期
价格上涨的原材料会进行预先采购以有效控制成本。
2、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不直接进行产品的生产而委托昆山天洋进行热熔胶胶粉及胶粒的
生产,昆山天洋同时自主进行热熔胶网膜、太阳能电池封装用 EVA 胶膜、热熔
胶胶膜的生产。
公司热熔胶胶粉及胶粒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般为 3 天至 7 天,热熔胶膜类产品
的生产周期一般为 3 至 5 天。公司销售部门根据上月及历史同期的销售数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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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已下达订单和客户需求持续跟踪进行销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将制定的销售计
划下达生产部,由其组织进行生产。此外,公司结合主要客户的正常需求、自身
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产品部分备库,以提高交货速度,并充分发挥生产能力,
提高设备利用率。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展会、网上销售平台及电话承揽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和客户开
发,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由于热熔胶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阔,且应用工
艺个性化强,因此公司采用零距离贴近客户的营销方式,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人
员以及客服团队,紧密跟踪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及时了解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
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及解决方案,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公司还充分利用现有
国际知名客户的品牌示范效应,加强与知名客户的良好合作,提升公司的品牌影
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公司对直接客户(终端使用者)的销售金额约占销售总额的96%左右,对间
接客户(贸易商)的销售金额约占销售总额的4%左右。在已发生交易的客户中,
公司与间接客户并无特别的合作关系,与直销客户一样,均是基于产品供求及价
格的一致而形成具体的销售,公司向间接客户的销售并非公司主动发起,而是间
接客户根据其客户的需求,向公司提交订单而形成销售。在已发生交易的客户中,
公司对间接客户的销售属于买断式销售,不属于委托代销等情形,公司对间接客
户的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及结算模式与直接客户相同,无其他特殊待遇。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热熔胶膜类产品在欧洲地区(特别是汽车行业)的销售,
公 司 与 ABIFOR AG 签 订 了 《 CO-OPERATION AND SALES AGREEMENT
EUROPEAN REGION FOR WEB, NET AND FILM》,公司授予ABIFOR AG作为
自主分销商在欧洲地区(以地理区域划分为准则,排除俄罗斯、乌克兰、土耳其
地区)独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美洲地区(包含南美地区,中美洲地区及北美地
区)、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南非地区作为非独家销售热熔胶网膜,网格
和胶膜产品,协议期限为2015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5日。由于公司热熔胶膜类产
品在被列入汽车等厂商采购名单前,需经历较长时间的测试、验证,因此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尚未与ABIFOR AG发生实际的产品销售。
公司与ABIFOR AG进行独立结算,ABIFOR AG对其客户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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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间接客户(贸易商)的销售价格及政策与其他客户相同,无其他特殊
待遇。公司一般给予优质、长期客户30-90天的账期,对于新开发客户、零散客
户或者信用等级较低的客户基本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产品价格主
要根据原材料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地域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南地区,国内销售主要通过物
流公司及公司自有车辆运输产品;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地域包括欧洲、美国、东
亚和东南亚等国家、地区,海外销售主要通过远洋船舶运输产品。
2016 年公司推广、销售墙布产品,主要采用面向最终用户的直销模式和指
定地域的加盟商销售模式。2016 年 1-6 月墙布的销售金额为 316.15 万元,其中:
直销模式销售金额为 293.53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62%,指定地域的加
盟商合计 24 家,销售金额为 22.63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0.13%。在加盟
商销售模式中,加盟商经授权在指定地域销售公司墙布产品,并根据最终用户的
实际需求向公司下采购订单,公司按照订单中规定的规格、尺寸及数量进行生产,
在规定期限内交付相关产品。由于墙布产品均属于个性化的定制型产品,因此与
加盟商均属于买断式销售,货款结算采取 “货款两清”的原则,部分供应商给予
本公司一定账期(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进行结算。
4、收款方式
客户一般通过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客户较为分
散且部分客户为小规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该部分客户所处地理位置分散且银行
网点较少,由于银行对公业务有营业时间限制(如休息日与节假日不办理对公业
务),以及客户本身的交易习惯,部分客户尚未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不愿按
照公司要求统一向对公账户付款。为避免影响公司的账款回收,针对无法向对公
账户转账的部分客户,公司提供受其监管的员工个人账户,并在收到款项后及时
结存,该账户不得向除公司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进行任何支付活动,确保收款的
及时性以及安全性。公司持续加强客户管理并通过提供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等方
式进行规范,报告期内现金交易情况逐年降低,现金交易的客户数量和总体金额
均明显下降。公司不存在收取现钞的现金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均存在员工个人银行卡代收货款的情形,主要原因系发行人
存在部分客户为小规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该部分客户所处地理位置偏僻、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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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银行网点较少。由于国内银行结算支付体系中私人对公性质汇款存在营业时间
和办理网点等方面的局限,以及客户本身的交易习惯,部分客户尚未开通网上银
行支付功能,不愿按照发行人要求统一向对公账户付款。为方便结算且避免影响
发行人的账款回收,针对无法向对公账户转账的部分客户,发行人提供受其监管
的员工个人银行卡进行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其指定的员工个人账户收取的销售款项(现金回款)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现金回款 300.32 761.98 1,471.23 1,545.11
营业收入 18,225.75 35,113.78 32,436.38 29,761.25
现金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1.65% 2.17% 4.54% 5.19%
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16日(员工个人银行卡注销日),公司指定的
员工个人银行卡收取5家客户共计2.64万元的销售款项,通过员工个人银行卡收
取销售款项的情形已显著减少。
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
的使用效益,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
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已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资金管理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划
分以及货币资金全过程管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则,规定现金库存限额,对库存
现金定期盘点、银行存款定期对账;建立《资金审批权限规范办法》,以保证资
金支付经过适当的审批。
针对开设的员工个人银行卡,公司于《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中明确对该账户
的收支管理比照公司银行账户进行管理;该账户只允许收取客户存入的货款,不
得坐支款项;该账户不得向除公司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进行任何支付活动,确保
收款的及时性以及安全性;对该个人银行卡实行人卡分离管理。日常使用过程中,
主要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监管:
1、员工个人银行卡及网上银行U盾纳入公司财务部保险箱保管,由出纳负
责管理,实现人卡的物理分离,该银行卡开户人无法进行网上银行转账及现金提
款操作,确保员工个人银行卡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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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部出纳及财务经理分别保管银行卡查询密码及支付密码。出纳做到
每日查询该银行卡流水明细,并在收到款项时及时通知销售部门相关业务人员与
客户核对收款信息,并将已核对确认的款项在财务经理审核后通过网银转入公司
对公账户,并相应进行账务处理;
3、该个人银行卡的开户人同时开通手机短信提示,该个人在每收到款项支
出的短信之后,必须及时通知财务经理,由财务经理与出纳进行核对。
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人卡分离,双人监督,财务经理复核,从而确保资金的
安全。该个人银行卡在开卡后、销卡之前的使用过程中,所有监管措施均得到落
实,未发生所收款项转入公司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的情形,未发生资金被违规挪
用、坐支、体外循环、非法占用等情形,该账户的所有资金收支均及时纳入到企
业会计核算账套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针对报告期内开设的个人银行卡,已由该名员工出具承诺,承诺个人银行卡
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及收益权属于公司,其不享有个人银行卡的任何权利;
该名员工在持有个人银行卡期间,承诺个人银行卡按照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管理,不存在未经公司事先授权,私自挪用、使用、侵占
个人银行卡内资金的情形;如因违反公司关于使用个人银行卡管理规定,造成公
司任何经济损失的,该名员工承诺将及时向公司进行赔偿。
截至2016年12月16日,公司已注销了员工个人银行卡账户,且已通过提供第
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等方式进行规范,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是合法有效的,与销售
有关的收款行为管理规范,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的情形进行了规范,具体整改措施及内控制度
安排包括:
1、发行人已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客户可以通过第三方
网上支付平台及时便捷地支付货款至公司账户。
2、通过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涉个人银行卡收取销售款项的客户,
告知企业已停用用于收取销售款项的个人银行卡,客户的货款应直接支付至公司
银行账户或以公司名义开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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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销售人员应向客户明确所有销售款项均应
直接汇入公司银行账户或以公司名义开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坚决杜绝个人银行
卡收取货款的现象。
4、已注销用于收取货款的员工个人银行卡账户。
5、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在公司的业务开展过程中
不再使用个人银行卡账户收取销售款项。内控部门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制度执行
情况的监管,按照公司内部资金循环控制的相关规定对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
试,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规范整改。
2016年1-6月,公司对前十名现金交易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交易 占当期现金回
序号 现金交易客户 交易内容
金额 款总额的比例
1 宿州华服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胶粉 48.65 16.20%
2 建德市天羽水晶饰品有限公司 胶粉 27.74 9.24%
3 温州润锦塑胶制品厂 胶粒 26.90 8.96%
4 建德市天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胶粉 24.21 8.06%
5 盐城市亭湖区鑫诚玻璃制品厂 胶粉 14.99 4.99%
6 宁波市鄞州横街七彩印花厂 胶粉 12.44 4.14%
7 长兴适安特服装材料有限公司 胶粉 8.43 2.81%
8 义乌市明森烫画厂 胶粉 7.49 2.49%
胶粉、胶粒、网膜、
9 上海菲昂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7.39 2.46%
胶膜
10 广西刘华(个人) 胶粉 7.00 2.33%
合计 / 185.24 61.68%
2015年,公司对前十名现金交易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交易 占当年现金回
序号 现金交易客户 交易内容
金额 款总额的比例
1 武汉金丽佳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77.90 10.22%
2 江阴市丰泽无纺布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38.87 5.10%
3 武汉青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36.90 4.84%
4 建德市天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21.90 2.87%
5 盐城市亭湖区鑫诚玻璃制品厂 胶粉、胶粒 20.85 2.74%
6 建德市天羽水晶饰品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19.00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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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交易 占当年现金回
序号 现金交易客户 交易内容
金额 款总额的比例
7 射阳县桃园灯具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11.40 1.50%
8 盐城市亭湖区鑫诚玻璃制品厂 胶粉、胶粒 10.29 1.35%
9 广州木棉花塑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7.00 0.92%
10 义乌市图强烫画厂 胶粉、胶粒 5.00 0.66%
合计 / 249.11 32.69%
2014年,公司对前十名现金交易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交易 占当年现金回
序号 现金交易客户 交易内容
金额 款总额的比例
1 武汉青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62.21 4.23%
2 建德市天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55.47 3.77%
3 江西省旺客饰品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44.53 3.03%
4 苏志荣(个人) 胶粉、胶粒 40.00 2.72%
5 浦江县顺华水晶饰品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30.79 2.09%
6 盐城桃园灯饰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24.00 1.63%
7 武汉金丽佳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20.00 1.36%
8 广州市绮丽塑料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20.00 1.36%
9 广州木棉花塑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12.00 0.82%
10 盐城升达飞玻璃制品厂 胶粉、胶粒 12.00 0.82%
合计 / 320.99 21.82%
2013年,公司对前十名现金交易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交易 占当年现金回
序号 现金交易客户 交易内容
金额 款总额的比例
1 江西省旺客饰品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29.54 1.91%
2 陈大胜(个人) 胶粉、胶粒 20.84 1.35%
3 绍兴鼎盛印花膜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20.00 1.29%
4 广州市绮丽塑料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18.40 1.19%
5 广州博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李光煜) 胶粉、胶粒 18.00 1.16%
6 绍兴鼎盛印花膜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15.00 0.97%
7 浦江县顺华水晶饰品有限公司 胶粉、胶粒 13.17 0.85%
8 苏志荣(个人) 胶粉、胶粒 12.61 0.82%
9 黄金龙(个人) 胶粉、胶粒 12.00 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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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交易 占当年现金回
序号 现金交易客户 交易内容
金额 款总额的比例
10 谢建平(个人) 胶粉、胶粒 11.16 0.72%
合计 / 170.72 11.05%
5、退换货政策
公司的销售模式统一为买断式销售,对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内销客户与外
销客户均实行统一的退换货政策,具体如下:
1)退换货范围:公司要求客户在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外观验视及质量检验。
对于确属因产品质量、客户订单错误、公司误发货以及物流运输中包装破损等原
因引起的退换货要求,公司同意予以退换货。
2)退换货具体流程
①退换货信息确认:销售员收集退换货信息,填写退换货申请单,需沟通清
楚退换货产品名称,数量,退换货原因等相关信息,有条件的话需出示退换货产
品照片。
②申请单评审:退换货申请单交部门副总监评审并签署处理意见。同意退换
货的,退换货申请单交客服人员安排后续退货流程。对于外销客户的退换货,客
服人员协助办理报关手续。
③安排退换货:产品退回公司后由仓库管理人员根据退换货清单核对产品种
类及数量无误,无退换货清单不予接收。
④后续处理:质检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退换货产品进行检验分析,确定产品
不合格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填写《退换货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单》及
《整改通知书》,由分管副总审核批准。财务部根据销售合同与客户清账。
外销除涉及报关及冲减出口退税手续外,其他退换货的政策和流程与内销相
同。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退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销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类型 区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销 -326.51 -1.81% -475.10 -1.36% -436.11 -1.35% -346.62 -1.17%
直接
外销 -0.05 0.00% -16.64 -0.05% -146.33 -0.45% -89.22 -0.30%
客户
合计 -326.56 -1.81% -491.74 -1.41% -582.44 -1.80% -435.85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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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销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类型 区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销 -28.92 -0.16% -20.99 -0.06% -10.27 -0.03% -9.75 -0.03%
间接
外销 - - -0.05 0.00% - - -1.44 0.00%
客户
合计 -28.92 -0.16% -21.04 -0.06% -10.27 -0.03% -11.19 -0.04%
报告期内客户退换货的主要原因包括:因产品质量或发错型号导致的退换
货;因客户提供错误的规格型号而导致的退换货;因物流公司导致的退换货。
公司对退换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为:报告年度所售商品在当期退回的,冲销当
期销售收入;报告年度所售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退回的,
调整报告年度收入、成本及应纳所得税等;报告年度所售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
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退回的,调整报告年度收入、成本等。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 PA、PES 热熔胶生产企业之一,产能达 10,000 吨/年;公
司是国内最大的热熔网膜产品的生产企业之一,产能达 4,000 万㎡/年,相关产品
已通过丰田汽车配套厂商的认证;公司产品涵盖各类热熔胶胶粉及胶粒、网膜、
胶膜及太阳能电池封装用 EVA 胶膜等多种类型,涉及不同具体规格型号的产品
达 400 多种;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耐酵素洗纺织品用热熔胶粘剂》
(HG/T 4583-2014)、《纺织品用热熔胶粘剂》(HG/T 3691-2016)、《熔喷纤网非
织造粘合衬》(FZ/T 64041-2014)等三个国内行业标准,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42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国外专利 7 项。
公司是经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研发中心认证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
术企业,多项科技转化成果获得了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认证或奖项;公司
被评为 2012 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公司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评为
2012 年度嘉定区小巨人企业,公司被上海市科技企业联合会评为 2012 年度上海
市百强民营科技企业之综合百强、研发百强、成长性百强,公司被中国产业用纺
织品行业协会评选为 2014-2015 中国非织造布行业优秀供应商;公司“JCC”商
标连续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热熔胶产品的“JCC”品牌被上海市名牌推荐
委员会推荐为 2015 年度上海名牌(有效期为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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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
公司 PA、PES 热熔胶产品在国内服装衬布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根据公司热熔胶粘剂产品销量及目前所知的国
内行业内 EVA 类和其他类(PA、PES、TPU、PUR 等)热熔胶粘剂产品销量推
算,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 EVA 热熔胶和 PA、PES 等热熔胶产品在
中国大陆市场占有率如下:
公司产品 公司销量(吨) 行业销量(万吨) 销量市场占有率
一、2015 年
EVA 热熔胶 1,751.11 32.61 0.54%
PA、PES 等热熔胶 11,341.66 11.32 10.02%
二、2014 年
EVA 热熔胶 1,574.83 27.84 0.57%
PA、PES 等热熔胶 10,162.83 10.12 10.04%
三、2013 年
EVA 热熔胶 909.43 24.84 0.37%
PA、PES 等热熔胶 8,945.65 9.02 9.92%
注:热熔胶膜类产品的销量(吨)根据产品销售面积及不同产品的单位面积重量折算得
出。
根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衬布材料分会的统计,2015 年我国衬布用
热熔胶的产量为 34,500.00 吨,公司在 2015 年的热熔胶胶粉及胶粒产量(主要用
于衬布)为 11,908.61 吨,约占行业总产量的 34.52%。
由于国内热熔胶粘剂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所属企业数量多、分散广,成规
模企业较少、小微企业众多,公司的整体市场占有率仍较低,为公司进一步发展
预留了市场空间。未来,公司 PA、PES 热熔胶产品仍将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和市场领先地位;热熔胶网膜、太阳能电池封装用 EVA 胶膜产品已形成一定规
模,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热熔胶网膜、太阳能电池封装
用 EVA 胶膜产品的产能将迅速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也将进一步提高,将进一
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四、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2-60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7,736.24 1,609.29 - 6,126.95 79.20%
2 机器设备 5,934.10 1,598.75 - 4,335.35 73.06%
3 运输工具 688.24 334.92 - 353.32 51.34%
4 电子设备 471.28 301.35 - 169.93 36.06%
5 通用设备 161.51 72.98 - 88.53 54.81%
合计 14,991.37 3,917.29 - 11,074.08 73.87%
本公司固定资产目前使用状态良好,总体成新率为 73.87%,无需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中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名称 数量(台/套)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网膜生产线 5 245.99 98.57 147.42
螺杆式空压机 2 44.57 15.56 29.01
热熔复合机 1 48.77 8.59 40.18
EVA 膜生产线 4 491.24 103.74 387.50
测厚仪 2 18.46 3.82 14.64
灵狐瑕疵检测仪 1 13.25 3.25 10.00
测厚仪控制系统 1 9.40 2.46 6.95
胶膜机(含吹膜机 1 台) 2 60.61 30.28 30.32
中心表面卷取分条机 1 11.54 2.74 8.80
涂布机 1 41.28 17.65 23.63
PA 聚合系统- 2 615.90 179.72 436.19
PES 聚合系统 2 757.99 221.08 536.90
160 万大卡锅炉 1 55.86 31.84 24.02
集散控制系统 1 39.87 17.36 22.51
冷冻粉碎系统 6 425.14 106.09 319.05
筛分系统 7 425.03 87.96 337.07
1250KVA 变压器 1 235.50 70.85 164.65
1600KVA 配电工程 1 171.00 78.27 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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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固定资产名称 数量(台/套)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双螺杆造粒机 1 22.22 3.69 18.53
水冷螺杆式冷水机 2 20.43 1.99 18.44
切片叠膜一体机 1 5.63 0.58 5.05
喷丝板模体 2 11.11 1.32 9.79
淋膜机一套 1 46.81 2.96 43.85
单轴全自动切卷机 1 37.61 4.24 33.36
5#车间大转鼓 1 16.71 1.06 15.65
罗茨真空泵 2 31.45 1.49 29.96
35L 密炼机+M100 挤出
1 38.36 2.10 36.26
造粒机组
墙布复合机 1 54.92 9.03 45.88
电脑光电整纬机 1 8.12 0.58 7.54
验布机 2 5.21 0.37 4.84
墙布用网膜生产线 1 58.04 - 58.04
天然气锅炉 1 104.93 0.83 104.10
吹膜 2#机 1 18.46 - 18.46
PA 氨氮废水处理系统
1 10.65 0.08 10.57
(精馏塔)
聚合 PES 冷冻水机组 1 17.63 0.14 17.49
合计 / 4,219.71 1,110.31 3,109.40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之上未设定抵押、质押等权利限
制。
(三)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厂房、办公楼 15 处,建筑面
积合计 57,769.94 ㎡;昆山天洋拥有住宅 2 处,建筑面积合计 112.07 ㎡;总建筑
面积合计 57,882.01 ㎡,具体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权属证书编号 房产地址 面积(㎡) 抵押情况
沪房地嘉字(2005)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
1 发行人 9,540.98 /
第 013563 号 平路 505 号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
2 昆山天洋 1,507.80 /
第 181044641 号 东路 188 号 7 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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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所有权人 权属证书编号 房产地址 面积(㎡) 抵押情况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
3 昆山天洋 7,142.06 /
第 181044642 号 东路 188 号 8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
4 昆山天洋 4,089.71 /
第 181044643 号 东路 188 号 9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
5 昆山天洋 1,366.67 /
第 181044645 号 东路 188 号 10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
6 昆山天洋 2,986.00 /
第 181044647 号 东路 188 号 11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
7 昆山天洋 623.22 /
第 181044648 号 东路 188 号 14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
8 昆山天洋 3,797.51 /
第 181013257 号 东路 366 号 2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
9 昆山天洋 3,797.51 /
第 181013258 号 东路 366 号 3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中节路
10 昆山天洋 52.44 已抵押
第 181031869 号 168 号 1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中节路
11 昆山天洋 52.52 已抵押
第 181031870 号 168 号 2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中节路
12 昆山天洋 11,707.43 已抵押
第 181031871 号 168 号 3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中节路
13 昆山天洋 33.27 已抵押
第 181031872 号 168 号 4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中节路
14 昆山天洋 5,536.41 已抵押
第 181054455 号 366 号 5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中节路
15 昆山天洋 5,536.41 已抵押
第 181054456 号 366 号 6 号房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阳光新城
16 昆山天洋 57.32 /
第 181046905 号 花园 27 号楼 309 室
昆房权证千灯字 昆山市千灯镇阳光新城
17 昆山天洋 54.75 /
第 181046829 号 花园 27 号楼 205 室
2、出租房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对外出租房产 1 处,建筑面积合计 7,357.24
㎡,具体如下:
面积 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房产地址 租金 租赁期限
(㎡) 用途
上海领兆实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 0.75 元/ 2014.09.01-
发行人 7,357.24 仓库
业有限公司 镇惠平路 505 号 ㎡日 2016.08.31
3、租入房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租入房产 14 处,建筑面积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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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957.11 ㎡,具体如下:
面积 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房产地址 租金 租赁期限
(㎡) 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云屏路 2015.11.01-
杨俊 发行人 89.86 3,500 元/月 宿舍
388 弄 8 号 3601 室 2017.10.31
上海市嘉定区翔瑞新苑 2015.12.10-
李立新 发行人 90.00 3,000 元/月 宿舍
185 弄 1 号 902 室 2016.12.09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嘉 2014.08.03-
李文宝 昆山天洋 119.95 2,700 元/月 宿舍
年路 128 弄 4 号 2401 室 2016.08.02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华强 2015.11.14-
费珍妹 昆山天洋 170.68 1,700 元/月 宿舍
阳光都城 21 号 605 室 2016.11.13
昆山市千灯镇地安国际 2015.12.01-
朴银姬 昆山天洋 87.66 1,800 元/月 宿舍
花园 10 号楼 501 室 2017.11.30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第一年 100,000
2015.12.16-
王思 上海惠平 333 号 3 幢 101 室、102 550.00 元/月,以后每 展位
2021.12.15
室、103 室 年递增 5%
上海山海艺术 上海市宝山区汶水路 2016.03.26-
上海惠平 70.60 6,707 元/月 展位
家俱有限公司 1555 号 2017.03.31
2016.01.15-06.1 2016.01.15-
6:7,774.50 元/ 2018.06.16
月;2016.06.17- (该合同已
上海嘉谐房地
上海市双丁路 1190-204 2017.06.16:
产开发有限公 上海惠平 142 于 2016 年 7 展位
单元 8,206.42 元/月;

2017.06.17-201 月 31 日终
8.06.16:
8,638.34 元/月 止)
昆山港龙喜临 昆山市周市镇港龙喜临
2016.01.20-
门经营物业管 上海惠平 门家居生活广场 2 幢 108.75 3,132 元/月 展位
2017.04.19
理有限公司 1404、1405 号
昆山市花桥镇国际华城 第一年租金为
2016.03.05-
朴艺峰 上海惠平 花园沿沪大道 2 号楼 6 277.38 16 万元,以后 展位
2019.05.04
室、14 室 每年递增 5%
苏州华东装饰城 17 区 2016.03.01-
39 4,719 元/月 展位
苏州鹏云置业 一楼 1047 号 2017.02.28
上海惠平
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华东装饰城 17 区 2016.03.15-
9.5 1,149.50 元/月 展位
一楼 1046-1 号 2017.03.14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 2016.03.06-
古风琴 上海惠平 94.65 8,000 元/月 宿舍
1509 弄 2 号 905 室 2017.03.05
苏州市海悦馨苑 20 幢 2015.12.22-
吴玲莉 上海惠平 107.08 4,700 元/月 宿舍
304 室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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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 6 宗,合计
100,914.91 ㎡,具体如下:
土地使 土地
权属证书编号 地址 用途 面积(㎡) 终止日期 抵押情况
用权人 类型
沪房地嘉字(2005) 上海市嘉定区南
发行人 集体 工业 15,822.00 / /
第 013563 号 翔镇惠平路 505 号
昆山 昆国用(2009)第 昆山市千灯镇石 至
出让 工业 36,190.00 /
天洋 12009112014 号 浦汶浦东路 188 号 2054.07.29
昆山 昆国用(2010)第 昆山市千灯镇汶 至
出让 工业 9,048.60 /
天洋 12010112005 号 浦路北侧 2060.05.19
昆山 昆国用(2012)第 昆山市千灯镇中 至
出让 工业 39,835.00 已抵押
天洋 12012112007 号 节路西侧 2054.07.29
昆山市千灯镇阳
昆山 昆国用(2013)第 9.90(分 至
出让 光新城花园 27 幢 住宅 /
天洋 Z29331 号 摊面积) 2077.03.28
309 室
昆山市千灯镇阳
昆山 昆国用(2013)第 9.41(分 至
出让 光新城花园 27 幢 住宅 /
天洋 Z29421 号 摊面积) 2077.03.28
205 室
公司所使用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 505 号、面积为 15,822.00 ㎡
的土地为集体工业用地,正在推进办理变更为出让土地的相关手续。自 2013 年
8 月起,公司已将生产线搬迁至昆山天洋,目前公司在该等土地之上已无产品生
产活动,该等土地的现状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就上述集体土地相关事宜承诺:“如发行
人因对上述集体土地及地上房产的使用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则承诺人将
补偿发行人因该等处罚而受到的损失;如因上述集体土地无法办理出让手续并变
更性质为出让土地,或者被相关主管部门收回,承诺人将及时安排落实适当场所
作为经营场所,以保证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在搬迁条件成熟时,承诺人将制定及
时合理的搬迁计划,以尽量减少搬迁对正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承诺人将补偿
发行人因未及时安排落实适当场所作为经营场地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
迁费用、房屋租赁费用等。”
(五)注册商标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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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发行人 第 1194018 号 第1类 工业用胶 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注册商标之上未设定质押等权利限
制。
(六)专利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 42 项、实用新型专
利 2 项,具体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号 类型
服装用聚酰胺热熔胶及其制备 2007 年
1 发明 ZL200710043237.8 发行人
方法 6 月 29 日
服装用耐高温水洗聚酰胺热熔 2008 年
2 发明 ZL200810043527.7 发行人
胶及其制备方法 6 月 20 日
一种基于聚酯改性的聚酰胺热 2009 年
3 发明 ZL200910000267.X 发行人
熔胶及其制备方法 1 月 15 日
豆油基二聚酸型聚酰胺热熔胶 发行人 2009 年
4 发明 ZL200910198748.6
及其制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11 月 13 日
一种低熔点聚酯酰胺热熔胶及 发行人 2010 年
5 发明 ZL201010276371.4
其制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9月8日
2007 年
6 发明 聚酯热熔胶及其制备方法 ZL200710043236.3 发行人
6 月 29 日
2007 年
7 发明 一种聚酯热熔胶的制备方法 ZL200710043238.2 发行人
6 月 29 日
一种快速结晶聚酯热熔胶的制 发行人 2009 年
8 发明 ZL200910198746.7
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11 月 13 日
一种高性能聚酯热熔胶的制备 发行人 2009 年
9 发明 ZL200910198747.1
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11 月 13 日
一种空气滤清器用聚酯热熔胶 2009 年
10 发明 ZL200910200715.0 发行人、昆山天洋
的制备方法 12 月 24 日
一种制膜用聚酯热熔胶及其制 发行人 2010 年
11 发明 ZL201010588468.9
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12 月 14 日
一种玻璃纤维毡用共聚酯粉末 2010 年
12 发明 ZL201010587859.9 发行人、昆山天洋
粘结剂及其制备方法 12 月 14 日
一种金属粉末涂料用共聚酯的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1 年
13 发明 ZL201110390510.0
制备方法 大学、昆山天洋 11 月 30 日
一种快速结晶型纳米复合聚酯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2 年
14 发明 ZL201210186413.4
热熔胶及其制备工艺 大学、昆山天洋 6月7日
一种低熔点聚酯热熔胶的制备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2 年
15 发明 ZL201210199798.8
方法 大学、昆山天洋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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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号 类型
一种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高熔点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1 年
16 发明 ZL 201110390571.7
聚酯热熔胶 大学、昆山天洋 11 月 30 日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2 年
17 发明 一种聚酯催化剂的制备方法 ZL 201210186360.6
大学、昆山天洋 6月7日
2008 年
18 发明 热熔胶网膜的制备方法 ZL200810033753.7 发行人
2 月 21 日
一种热熔胶网膜成型、传送及 2010 年
19 发明 ZL201010175654.X 发行人、昆山天洋
收卷装置 5 月 14 日
2010 年
20 发明 热熔胶网膜生产用喷丝板 ZL201010175666.2 发行人、昆山天洋
5 月 14 日
发行人 2010 年
21 发明 一种热熔胶网膜制备方法 ZL201010272807.2
华东理工大学 9月2日
一种半互穿网络结构型聚酯/聚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2 年
22 发明 ZL201210581743.3
乙烯醛热熔胶及其制备工艺 大学、昆山天洋 12 月 28 日
一种高效抗紫外太阳能电池封 发行人 2010 年
23 发明 ZL201010272800.0
装用 EVA 胶膜及其制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9月2日
一种太阳能电池汇流板用聚酯/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2 年
24 发明 ZL201210489466.3
聚烯烃复合热熔胶的制备方法 大学、昆山天洋 11 月 27 日
一种家具封边热熔胶及其制备 发行人 2010 年
25 发明 ZL201010272815.7
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9月2日
发行人 2010 年
26 发明 一种 N-氧化吡啶的制备方法 ZL201010587836.8
华东理工大学 12 月 14 日
一种制膜用改性对苯二甲酸新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2 年
27 发明 戌二醇共聚酯热熔胶的制备方 ZL201210393518.7
大学、昆山天洋 10 月 16 日

1,3-二取代-3-芳基丙烯类化合 发行人、上海交通 2012 年
28 发明 ZL201210391104.0
物的水相绿色制备方法及应用 大学、昆山天洋 10 月 16 日
一种聚乙烯防渗土工布专用复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2 年
29 发明 ZL201210488742.4
合热熔胶的制备方法 大学、昆山天洋 11 月 27 日
一种纺织品用湿固化反应型聚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3 年
30 发明 ZL201310469047.8
氨酯热熔胶的制备方法 大学、昆山天洋 9 月 26 日
一种制鞋用聚酯热熔胶的制备 发行人、昆山天洋、 2013 年
31 发明 ZL201310276063.5
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7月3日
一种聚氯乙烯装饰板专用复合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3 年
32 发明 ZL201310277072.6
热熔胶的制备方法 大学、昆山天洋 7月3日
一种具有高延伸率的二聚酸型 发行人、昆山天洋、 2013 年
33 发明 ZL201310381364.4
聚酰胺热熔胶的制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8 月 28 日
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耐刮擦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3 年
34 发明 ZL201310465167.0
涂层材料的制备方法 大学、昆山天洋 10 月 9 日
一种低熔点耐水洗聚酯热熔胶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3 年
35 发明 ZL201310484473.9
的制备方法 大学、昆山天洋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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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号 类型
一种难粘面料用聚酯热熔胶的 昆山天洋、华东理 2014 年
36 发明 ZL201410272633.8
制备方法 工大学、发行人 6 月 18 日
一种高粘度且粘温特性局部敏 昆山天洋、发行人、 2014 年
37 发明 ZL201410348224.1
感的聚酯热熔胶的制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7 月 22 日
一种衬布用湿固化聚氨酯热熔 昆山天洋、发行人、 2012 年
38 发明 ZL201210562926.0
胶及其制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12 月 22 日
一种抗 PID 型太阳能电池封装 发行人、昆山天洋、 2014 年
39 发明 ZL201410639696.2
用 EVA 胶膜的制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11 月 13 日
一种硅烷改性湿固化聚氨酯热 发行人、昆山天洋、 2014 年
40 发明 ZL201410682384.X
熔胶的制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11 月 25 日
昆山天洋、发行人、 2014 年
41 发明 一种热熔胶网膜的制备工艺 ZL201410742637.8
华东理工大学 12 月 8 日
一种粉末涂料用聚酯热熔胶及 发行人、昆山天洋、 2014 年
42 发明 ZL201410755638.6
其制备方法 华东理工大学 12 月 11 日
实用 2015 年
43 一种热熔粘接挂钩 ZL201520041737.8 发行人、昆山天洋
新型 1 月 21 日
实用 一种环保透气无缝墙面装饰材 2015 年
44 ZL201520223354.2 昆山天洋、发行人
新型 料 4 月 14 日
注:发明专利的有效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
起 10 年。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获得国际专利权 7 项,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类型 国际专利名称 专利证号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国家
2014 年
1 发明 一种聚酯合成复 10-1493996 韩国
发行人、华东理工 6 月 24 日
合催化剂的制备
大学、昆山天洋 2013 年
2 发明 方法 11201402880T 新加坡
5 月 31 日
2013 年
3 发明 2013280006 澳大利亚
6 月 20 日
一种半互穿网络 2014 年
4 发明 10-1466677 韩国
结构型聚酯/聚乙 发行人、华东理工 5 月 30 日
烯醇缩乙二醛热 大学、昆山天洋 2013 年
5 发明 2014012892 新加坡
熔胶的制备方法 6 月 20 日
US 9,346,985 2013 年
6 发明 美国
B2 6 月 20 日
一种太阳能电池
汇流板用聚酯/聚 发行人、华东理工 2013 年
7 发明 2013337195 澳大利亚
烯烃复合热熔胶 大学、昆山天洋 10 月 24 日
的制备方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专利之上未设定质押等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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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独立经营情况
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经营的能力。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要求,发行人上述
对公司在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等方面表述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哲龙先生,未发生过变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未
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除通过本公司经营热熔胶粘剂业务外,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李哲龙先生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发行人及子公司业务
产生同业竞争,即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全资、控
股公司及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
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发行人及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认定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产
生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子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4、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
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
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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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
(四)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采购、销售等经常性交易。
(五)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的授信、贷款等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贷款/授信
担保方 担保合同编号 贷款银行 履行情况
(万元) 期限(注 1)
2012.12.07- 交通银行
李哲龙 1,100.00 310320A2201200116955 履行完毕
2015.12.06 上海嘉定支行
2015.03.18- 交通银行
李哲龙 3,600.00 C1503GR3106614 履行完毕
2016.03.11 上海嘉定支行
2016.3.11- 交通银行
李哲龙 1,400.00 C160304GR3103053 正在履行
2017.3.11 上海嘉定支行
2016.3.11- 交通银行
李哲龙 2,000.00 C160304GR3103059 正在履行
2017.3.11 上海嘉定支行
2016.4.5- 交通银行
李哲龙 500.00 C160620GR3105798 正在履行
2017.4.4 上海嘉定支行
2014.03.31- 上海农商银行
李哲龙 800.00 31030144290019 履行完毕
2015.03.30 嘉定支行
2014.04.14- 上海农商银行
李哲龙 700.00 31030144290025 履行完毕
2015.04.13 嘉定支行
2014.05.12- 上海农商银行
李哲龙 1,200.00 31030144290032 履行完毕
2015.05.11 嘉定支行
2012.05.31- 上海农商银行
李哲龙 2,900.00 02101124290024 履行完毕
2013.05.31 嘉定支行
花旗银行
500 万 2016.4.25
李哲龙 FA782984120212-1a (中国)有限 正在履行
美元 至长期
公司上海分行
花旗银行
100 万 2016.4.25
李哲龙 FA782984120212-2a (中国)有限 正在履行
美元 至长期
公司上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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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金额 贷款/授信
担保方 担保合同编号 贷款银行 履行情况
(万元) 期限(注 1)
汇丰银行(中
李哲龙、 2015.09.07-
2,760.00 / 国)有限公司 正在履行
朴艺峰 2016.09.06
上海分行
注:实际担保期间根据贷款的实际提款时间及贷款期限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上海惠平与朴艺峰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上海惠平租赁朴艺峰所拥有的
位于昆山市花桥镇国际华城花园沿沪大道 2 号楼 6 室、14 室的房产(建筑面积
合计 277.38 平方米),作为天洋墙布产品的展厅,第一年租金为 16 万元,以后
每年递增 5%,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5 日至 2019 年 5 月 4 日(期中 2016 年 3
月 5 日至 2016 年 5 月 4 日为免租期)。
上海惠平与朴银姬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上海惠平租赁朴银姬所拥有的
位于昆山市千灯镇地安国际花园 10 号 501 室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 87.66 平方
米),作为昆山天洋的员工宿舍,租金为 1,800 元/月,租赁期限为 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六)关联交易决策机制
1、《公司章程》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
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
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
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应当
要求关联股东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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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提出回避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如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性及由此带来的在会
议上披露利益并回避、放弃表决权有异议的,可申请无须回避董事召开临时董事
会会议作出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
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
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三会议事规则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
力与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九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一)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或者公司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
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重点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主要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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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事项以书面形式独自发表独立意见:……(四)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
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
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公允原则;
(三)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
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
内容应明确、具体;
(七)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八)交易程序应当符合本办法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的管理:
(一)交易双方应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确保关联
交易的价格公平、公正、公允、合理。此外,交易双方应依据关联交易协议中约
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关联交易协议当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
支付时间支付。
(二)公司各种重大关联交易应依据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
二条、第二十三条或者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
准。
(三)对于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无法确定的关联
交易价格,或者公司的监事、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提出置疑的,
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的价格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
意见。”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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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少于 30 万元(不含 30 万元)
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
前款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下的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公
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提交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
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应当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之外,《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还对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概念、
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人的回避表决及其他相关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5、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公司与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制度所规定的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确认公司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期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
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
定,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
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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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公司在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2016 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上海惠平与
关联方朴艺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作为天洋墙布产品的展厅,股东大会确认该关
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追认的议案》,确认发行人子公司昆山天洋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与李哲龙之兄的配偶朴银姬签署了关于昆山市千灯镇地安国际花
园 10 号 501 室 87.66 平方米房屋的租赁协议作为公司员工宿舍,目前租赁期限
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股东大会确认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
的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三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行为规范》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将严格执行该等内部控制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
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近亲属(朴艺峰
女士、李明健先生、刘欢女士、李顺玉女士和朴艺红女士)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出
具了《关于不占用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的承诺函》;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1、李哲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5 月出生,毕业于天津
大学精细化工专业,本科学历。1984 年至 1986 年任延边公路客车厂技术员,1986
年至 1993 年任延边科技情报研究所主任,1993 年至 1998 年任石家庄精诚化学
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 年至 2004 年任上海三仁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 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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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任天洋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李铁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5 月出生,毕业于长春
中医药大学制药专业,本科学历。1998 年至 2000 年任吉林北银投资集团总裁助
理,2000 年至 2003 年任上海三仁化工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长,2003 年至 2007 年
任韩国大元半导体中国区销售经理,2007 年至 2013 年任天洋有限副总经理、营
销部总监,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营销部总监。
3、朱万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沈
阳工学院化工专业,本科学历。1980 年至 1999 年任鞍山化工三厂副厂长,2000
年至 2002 年任辽宁东方精选化工有限公司开发部长,2003 年至 2013 年任天洋
有限研究所副所长,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研究所副所长。
4、马喜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 年 4 月出生,高中学历。
1976 年至 2000 年任江苏泰兴仪器厂统计员,2000 年至 2002 年任上海三仁化工
有限公司客服经理,2002 年至 2013 年历任天洋有限客服经理、生产部经理、人
事行政部总监、一厂生产部总监(其中 2006 年退休返聘),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一厂生产部总监,2015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综合计划管理部副总监,
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5、陆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 10 月出生,复旦大学高
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上
海市总会计师工作研究会会员,复旦大学 MPACC 社会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财务总监委员会委员,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软件行业
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外运江苏集团出纳,海运、陆运结算,空运公司财务经理,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计划科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
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东
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2015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6、黄桂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8 月出生,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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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至 1998 年任深圳晶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主管,1998 年至 2004 年任
上海贝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贝西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2004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贝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8 月至
今任上海合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樟树市
诺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1、马胜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8 年 12 月出生,毕业于上
海工用事业学校车辆电器专业,中专学历。1970 年至 1996 年任江西电化厂供销
科副科长,1997 年至 2001 年任上海家具涂料厂营销部经理,2001 年至 2013 年
11 月任天洋有限营销顾问,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张建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11 月出生,高中学历。
2000 年至 2002 年任上海三仁化工有限公司工段长,2002 年至 2013 年历任天洋
有限生产部主任、生产技术部副总监兼设备部经理,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
监事、生产技术部副总监兼设备部经理。
3、孙高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11 月出生,初中学历。
2002 年至 2013 年任天洋有限生产副经理,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李哲龙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2、李铁山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3、商小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
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历。2000 年至 2002 年任陕西省西安市邮政局法规处
法务,2006 年至 2007 年任香港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中国法律顾问,
2007 年至 2011 年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 3 月至 12 月任北京市
岳成律师事务所证券部负责人,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嘉兴斯达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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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兼
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任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李哲龙先生,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2、朱万育先生,研究所副所长,简历请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报告期内持有公
司股份(股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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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3.12.31 2014.12.31 2015.12.31 2016.06.30
姓名 职务/亲属关系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股) (%)
李哲龙 董事长、总经理 21,660,750 48.135 21,660,750 48.135 21,660,750 48.135 21,660,750 48.135
李明健 李哲龙、朴艺峰之子 9,011,250 20.025 9,011,250 20.025 9,011,250 20.025 9,011,250 20.025
朴艺峰 李哲龙之妻 3,904,650 8.677 3,904,650 8.677 3,904,650 8.677 3,904,650 8.677
李顺玉 李哲龙之姐 904,500 2.010 904,500 2.010 904,500 2.010 904,500 2.010
刘 欢 李明健之原配偶 157,500 0.350 157,500 0.350 157,500 0.350 157,500 0.350
朴艺红 朴艺峰之妹 112,500 0.250 112,500 0.250 112,500 0.250 112,500 0.250
李铁山 董事、副总经理 585,000 1.300 585,000 1.300 585,000 1.300 585,000 1.300
朱万育 董事 225,000 0.500 225,000 0.500 225,000 0.500 225,000 0.500
马喜梅 董事 225,000 0.500 225,000 0.500 225,000 0.500 225,000 0.500
陆 威 独立董事 - - - - - - - -
黄桂民 独立董事 - - - - - - - -
马胜家 监事会主席 67,500 0.150 67,500 0.150 67,500 0.150 67,500 0.150
张建洪 监事 90,000 0.200 90,000 0.200 90,000 0.200 90,000 0.200
孙高峰 监事 22,500 0.050 22,500 0.050 22,500 0.050 22,500 0.050
商小路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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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
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本公司 出资额(万元) 所占
姓名 所投资企业
职务 /持股(万股) 比例
董事长兼
李哲龙 华乘电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62.50 4.00%
总经理
陆 威 独立董事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424.8306 0.12%
上海贝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9.00 49.00%
上海思德安哲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20.00%
黄桂民 独立董事
上海合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80.00 98.00%
樟树市诺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25.00 75.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且上述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
任何利益冲突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
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
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在公司领取薪酬(含税)
姓名 职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李哲龙 董事长、总经理 54.50 72.80
李铁山 董事、副总经理 42.20 57.21
朱万育 董事 28.32 40.69
马喜梅 董事 22.61 36.68
陆 威 独立董事 3.00 6.00
黄桂民 独立董事 3.00 6.00
马胜家 监事会主席 -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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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领取薪酬(含税)
姓名 职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张建洪 监事 22.60 31.93
孙高峰 监事 14.35 21.76
商小路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42.25 55.66
合计 235.83 339.75
除上述披露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
划。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其他任职单位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与本公司的关系
昆山天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李哲龙 董事长、总经理
南通天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李铁山 董事、副总经理 无 /
朱万育 董事 无 /
马喜梅 董事 无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独立董事施加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重大影响的企业
陆 威 独立董事
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独立董事担任董
事 事的企业
独立董事施加
上海贝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重大影响的企业
独立董事施加
上海贝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重大影响的企业
上海思德安哲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 独立董事施加
黄桂民 独立董事
事 重大影响的企业
上海合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独立董事
总经理 控制的企业
樟树市诺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独立董事
执行事务合伙人 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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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任职单位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与本公司的关系
马胜家 监事会主席 无 /
张建洪 监事 无 /
孙高峰 职工代表监事 无 /
财务负责人兼董
商小路 无 /
事会秘书
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李哲龙先生,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李哲龙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1,660,750 股,
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8.135%。李哲龙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
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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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901,265.96 45,878,863.59 21,236,031.76 10,690,684.05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12,299,555.42 15,699,326.85 10,304,776.74 6,392,891.50
应收账款 109,413,944.63 103,537,732.65 96,653,862.39 75,360,026.69
预付款项 10,704,478.27 11,384,004.95 4,930,615.96 9,270,512.82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1,430,686.86 1,150,713.91 253,103.63 87,716.5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60,227,000.96 53,537,529.98 55,915,482.08 60,641,546.1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338,062.77 10,115,036.42 2,367,330.96 4,001,810.71
流动资产合计 271,314,994.87 241,303,208.35 191,661,203.52 166,445,188.43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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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1,929,536.09 2,024,326.10 2,213,836.11 -
固定资产 110,740,786.75 108,188,969.47 107,452,625.33 98,095,165.54
在建工程 20,595,212.23 5,937,911.39 3,239,993.31 6,298,569.58
工程物资 869,039.31 1,279,914.80 1,643,361.57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18,062,300.28 18,372,778.33 18,219,457.04 18,619,863.85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004,250.56 - - 9,226.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4,413.90 951,219.05 974,017.44 1,036,206.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4,135,539.12 141,755,119.14 133,743,290.80 124,059,032.36
资产总计 425,450,533.99 383,058,327.49 325,404,494.32 290,504,220.79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9,000,000.00 46,000,000.00 38,880,000.00 30,799,907.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拆入资金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4,808,578.18 10,968,421.90 14,229,431.39 25,248,732.45
预收款项 1,867,416.85 1,347,406.55 1,492,661.84 1,333,142.3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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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职工薪酬 4,331,899.29 6,412,513.25 4,673,592.33 4,324,227.38
应交税费 4,475,313.08 4,511,111.67 2,215,567.07 1,430,247.34
应付利息 148,625.00 105,292.50 78,532.67 50,005.50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4,825,686.80 4,768,813.03 4,765,197.07 5,681,075.79
应付分保账款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89,457,519.20 74,113,558.90 66,334,982.37 68,867,337.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420,000.00 1,6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420,000.00 1,620,000.00
负债合计 89,457,519.20 74,113,558.90 66,754,982.37 70,487,337.83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45,0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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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本公积 176,535,691.95 176,535,691.95 176,535,691.95 176,535,691.95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8,430.05 12,165.46 - -
专项储备 36,445.75 33,475.50 16,425.30 -
盈余公积 10,017,853.92 10,017,853.92 5,224,764.39 1,469,225.70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04,384,593.12 77,345,581.76 31,872,630.31 -2,988,034.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35,993,014.79 308,944,768.59 258,649,511.95 220,016,882.96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5,993,014.79 308,944,768.59 258,649,511.95 220,016,882.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5,450,533.99 383,058,327.49 325,404,494.32 290,504,220.7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82,257,545.23 351,137,813.84 324,363,818.90 297,612,469.27
其中:营业收入 182,257,545.23 351,137,813.84 324,363,818.90 297,612,469.27
利息收入 - - - -
已赚保费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152,130,137.81 297,137,996.34 282,692,687.19 261,544,820.53
其中:营业成本 120,574,722.91 243,062,210.05 238,758,383.49 216,610,453.57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分保费用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6,500.73 1,291,793.83 470,721.57 182,014.78
销售费用 14,499,840.83 17,892,165.83 12,946,227.11 10,053,455.42
管理费用 15,891,363.39 33,807,207.32 26,696,535.84 29,605,152.47
财务费用 -83,965.58 147,916.65 2,466,835.77 2,799,8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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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581,675.53 936,702.66 1,353,983.41 2,293,907.6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898.78 285,404.1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0,151,306.20 54,285,221.61 41,671,131.71 36,067,648.74
加:营业外收入 1,179,606.71 3,269,911.19 3,269,773.87 2,650,655.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73,483.43 133,189.30 35,439.07 44,712.54
减:营业外支出 38,486.57 281,476.35 672,159.69 202,040.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75.00 77,844.19 470,993.27 31,739.8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1,292,426.34 57,273,656.45 44,268,745.89 38,516,263.4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4,253,414.98 7,007,615.47 5,652,542.20 5,567,238.2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039,011.36 50,266,040.98 38,616,203.69 32,949,025.2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039,011.36 50,266,040.98 38,616,203.69 32,949,025.28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264.59 12,165.46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6,264.59 12,165.46 - -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
- - - -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 -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6,264.59 12,165.46 - -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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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264.59 12,165.46 - -
6.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7,045,275.95 50,278,206.44 38,616,203.69 32,949,025.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7,045,275.95 50,278,206.44 38,616,203.69 32,949,025.2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0 1.12 0.86 0.7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0 1.12 0.86 0.7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0,203,638.18 392,574,839.51 348,053,215.13 324,332,318.1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 - -
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6,739.38 1,019,887.67 1,953,515.66 1,925,606.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48,613.51 4,830,358.19 3,259,468.62 3,340,555.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488,991.07 398,425,085.37 353,266,199.41 329,598,479.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7,720,229.40 268,348,620.25 269,404,646.45 250,536,871.2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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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599,628.96 35,700,639.28 30,453,700.65 26,151,048.6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12,945.95 16,408,004.76 14,423,757.90 9,352,250.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87,151.30 29,593,437.59 19,698,079.46 21,345,641.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619,955.61 350,050,701.88 333,980,184.46 307,385,81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69,035.46 48,374,383.49 19,286,014.95 22,212,668.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1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898.78 285,404.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10,825.24 530,420.96 175,764.64 1,232,236.29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34,724.02 15,815,825.07 175,764.64 1,232,236.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4,954,359.21 21,248,590.56 14,544,884.36 22,852,491.76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954,359.21 46,248,590.56 14,544,884.36 22,852,491.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19,635.19 -30,432,765.49 -14,369,119.72 -21,620,255.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2,767,584.38 51,207,841.92 46,880,000.00 50,564,346.2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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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767,584.38 51,207,841.92 46,880,000.00 50,564,346.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1,267,584.38 45,587,841.92 38,799,907.00 45,217,814.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40,539.16 2,195,760.20 2,590,817.24 1,580,690.5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408,123.54 47,783,602.12 41,390,724.24 46,798,504.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59,460.84 3,424,239.80 5,489,275.76 3,765,841.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13,541.26 1,776,974.03 139,176.72 -809,185.8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522,402.37 23,142,831.83 10,545,347.71 3,549,068.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378,863.59 21,236,031.76 10,690,684.05 7,141,615.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901,265.96 44,378,863.59 21,236,031.76 10,690,6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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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表
本公司经立信核验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30 5.53 -43.56 1.3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98.41 302.58 318.76 224.41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 - - -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 - - -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 - - -
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 - - -
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2.39 28.5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 - - -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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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0 -9.27 -15.44 19.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160.74
所得税影响额 -16.55 -49.04 -41.96 -34.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99.95 278.34 217.80 49.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03.90 5,026.60 3,861.62 3,294.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2,603.95 4,748.26 3,643.82 3,245.76
净利润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3.03 3.26 2.89 2.42
速动比率(倍) 2.36 2.53 2.05 1.5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1.03% 19.35% 20.51% 24.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93% 17.55% 19.47% 21.81%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扣除土地
0.17% 0.22% 0.03% 0.01%
使用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7.47 6.87 5.75 4.89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2 3.32 3.58 4.06
存货周转率(次) 2.12 4.44 4.10 4.4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868.89 7,065.69 5,719.60 4,790.06
利息保障倍数(倍) 27.43 26.77 17.90 25.2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51 1.07 0.43 0.4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6 0.51 0.23 0.08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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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3 年 16.19% 0.73 0.73
归属于公司普
2014 年 16.14% 0.86 0.86
通股股东的净
2015 年 17.71% 1.12 1.12
利润
2016 年 1-6 月 8.39% 0.60 0.60
2013 年 15.95% 0.72 0.72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2014 年 15.23% 0.81 0.81
公司普通股股 2015 年 16.73% 1.06 1.06
东的净利润
2016 年 1-6 月 8.08% 0.58 0.58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7,131.50 63.77% 24,130.32 62.99% 19,166.12 58.90% 16,644.52 57.30%
非流动资产 15,413.55 36.23% 14,175.51 37.01% 13,374.33 41.10% 12,405.90 42.70%
资产总计 42,545.05 100.00% 38,305.83 100.00% 32,540.45 100.00% 29,050.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从 2013 年初的 23,591.50 万元增加至
2016 年 6 月末的 42,545.05 万元,增加了 18,953.55 万元,增幅为 80.34%。报告
期内,公司资产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流动资产占比均超过 50%,且伴随着生产
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规模稳步上升。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变动及其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8,945.75 100.00% 7,411.36 100.00% 6,633.50 99.37% 6,886.73 97.70%
非流动负债 - - - - 42.00 0.63% 162.00 2.30%
负债总计 8,945.75 100.00% 7,411.36 100.00% 6,675.50 100.00% 7,048.7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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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
负债构成,占各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70%、99.37%、100.00%和 100.00%。
2015 年末、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为满足对厂房、
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流动比率(倍) 3.03 3.26 2.89 2.42
速动比率(倍) 2.36 2.53 2.05 1.5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1.03% 19.35% 20.51% 24.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93% 17.55% 19.47% 21.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868.89 7,065.69 5,719.60 4,790.06
利息保障倍数(倍) 27.43 26.77 17.90 25.22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系短期银行借款,公司在银行信誉良好。同时,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有充足的营运资金清偿债务,公司利息保障
倍数较高,偿债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偿债能力指标
上市公司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福斯特 6.44 7.55 8.49 4.31
回天新材 3.69 3.90 2.95 5.52
康达新材 3.40 3.38 3.38 5.24
流动比率(倍)
高盟新材 13.67 10.43 10.23 9.81
平均值 6.80 6.32 6.26 6.22
本公司 3.03 3.26 2.89 2.42
福斯特 5.69 6.75 7.39 3.83
回天新材 2.98 3.22 2.13 4.12
康达新材 2.93 2.88 2.96 4.72
速动比率(倍)
高盟新材 12.21 9.35 8.88 8.44
平均值 5.95 5.55 5.34 5.28
本公司 2.36 2.53 2.05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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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偿债能力指标
上市公司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福斯特 13.15% 11.72% 10.75% 19.01%
回天新材 15.58% 14.58% 20.41% 12.61%
康达新材 19.43% 20.36% 19.78% 13.61%
资产负债率(合并)
高盟新材 6.44% 8.14% 8.53% 9.39%
平均值 13.65% 13.70% 14.87% 13.66%
本公司 21.03% 19.35% 20.51% 24.26%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及再融资获取
大量募集资金,资本实力更为充足,偿债能力优于未上市公司。公司整体财务状
况和资产流动性相对稳定、资金周转顺畅,不存在延期支付银行本息等情况,生
产经营一直处于正常状态,偿债能力较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短期
偿债指标将获得进一步提升。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2 3.32 3.58 4.06
存货周转率(次) 2.12 4.44 4.10 4.40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5 0.99 1.05 1.1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是
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增幅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
务成本的增幅。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
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上市公司
福斯特 2.09 3.61 4.18 3.92
回天新材 1.35 2.56 3.70 4.5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康达新材 1.05 3.06 3.40 2.77
高盟新材 1.53 2.84 2.97 3.28
平均值 1.51 3.02 3.56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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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
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上市公司
本公司 1.62 3.32 3.58 4.06
福斯特 2.74 4.87 4.88 6.03
回天新材 2.07 3.65 3.15 3.08
康达新材 2.09 6.13 6.37 5.09
存货周转率(次)
高盟新材 2.40 4.53 4.32 4.52
平均值 2.33 4.80 4.68 4.68
本公司 2.12 4.44 4.10 4.40
福斯特 0.39 0.73 0.72 0.88
回天新材 0.31 0.63 0.69 0.60
康达新材 0.32 0.87 0.74 0.51
总资产周转率(次)
高盟新材 0.28 0.59 0.62 0.61
平均值 0.33 0.70 0.69 0.65
本公司 0.45 0.99 1.05 1.13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公
司销售规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低。公司对新老客户分别建立了不同的赊销
政策和严格的信用审核体系,控制货物的赊销并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公司对于
主要客户不存在通过放宽应收账款信用期限或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公
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应收账款周转率亦保持在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仿。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总资产
规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小,单位资产的盈利能力相对略高。
5、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8,089.26 99.25% 34,826.70 99.18% 32,274.74 99.50% 29,687.67 99.75%
其他业务收入 136.49 0.75% 287.08 0.82% 161.64 0.50% 73.58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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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合计 18,225.75 100.00% 35,113.78 100.00% 32,436.38 100.00% 29,761.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 99.00%,其他业务收
入主要是少量原材料的对外销售收入及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等。
公司热熔胶粘剂产品可以分为胶粉及胶粒、网膜、胶膜等类型。报告期内,
按产品分类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热熔胶胶粉及
13,203.03 72.99% 26,741.48 76.78% 24,791.12 76.81% 24,872.17 83.78%
胶粒
热熔胶网膜 2,029.55 11.22% 3,671.88 10.54% 3,434.16 10.64% 2,377.40 8.01%
太阳能电池封
1,860.81 10.29% 3,311.23 9.51% 3,237.02 10.03% 1,913.65 6.45%
装用 EVA 胶膜
热熔胶胶膜 635.11 3.51% 988.76 2.84% 784.19 2.43% 492.24 1.66%
其他 360.76 1.99% 113.36 0.33% 28.24 0.09% 32.21 0.11%
合计 18,089.26 100.00% 34,826.70 100.00% 32,274.74 100.00% 29,687.67 100.00%
报告期内,热熔胶胶粉及胶粒产品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热熔胶网膜、太
阳能电池封装用 EVA 胶膜以及热熔胶胶膜产品收入逐年提高,2016 年主营业务
收入中的其他项主要为墙布产品的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8,089.26 34,826.70 32,274.74 29,687.67
主营业务毛利 6,073.22 10,578.53 8,459.86 8,092.53
主营业务毛利率 33.57% 30.37% 26.21% 27.26%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存在
一定波动,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波动、产品结构变化等原因造成的。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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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 34.00% 32.84% 29.07% 38.56%
回天新材 34.96% 32.84% 35.76% 38.65%
康达新材 38.14% 34.35% 32.77% 31.84%
高盟新材 35.13% 33.49% 28.30% 27.03%
平均值 35.56% 33.38% 31.48% 34.02%
本公司 33.84% 30.78% 26.39% 27.22%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处于精细化工领域,但产品类型、结构以及客户群体、应
用领域的不同造成公司之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产品
及应用对比具体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主要产品 应用领域
主要应用于晶硅电池、薄膜电池、BIPV 等光
福斯特 EVA 胶膜、热熔网膜
伏发电组件的内封装材料
高性能有机硅胶、丙烯酸
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高速铁路和工
回天新材 酯胶粘剂、厌氧胶等工程
程机械等制造业
胶黏剂
主要应用于风电叶片制造、车辆装配、铸造
环氧树脂结构胶、丙烯酸
康达新材 业、铁道工程、电子电器、太阳能电池、建
脂胶、聚氨酯胶
筑、军工、DIY 及工业维修等
高盟新材 复合聚氨酯胶黏剂 主要应用于塑料软包装、硬质包装、油墨等
热熔胶胶粉胶粒、网膜、
本公司 服装衬布、汽车内饰、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
胶膜、EVA 胶膜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资料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福斯特、回天新材和康达新材的产品主要应于汽车、新
能源、高铁等下游行业,该等下游行业的毛利率较高,使其产品的综合毛利率相
应较高;高盟新材产品主要应用于轻工业等下游行业,该等下游行业的毛利率相
对较低,使其产品的综合毛利率略低于前述三家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
产品为热熔胶胶粉及胶粒,该等产品主要用于服装衬布行业,而服装衬布行业毛
利率相对较低,导致公司的整体毛利率相对较低。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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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1,449.98 7.96% 1,789.22 5.10% 1,294.62 3.99% 1,005.35 3.38%
管理费用 1,589.14 8.72% 3,380.72 9.63% 2,669.65 8.23% 2,960.52 9.95%
财务费用 -8.40 -0.05% 14.79 0.04% 246.68 0.76% 279.98 0.94%
合计 3,030.72 16.63% 5,184.73 14.77% 4,210.96 12.98% 4,245.84 14.27%
1)销售费用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005.35
万元、1,294.62 万元、1,789.22 万元和 1,449.98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3.38%、
3.99%、5.10%和 7.96%,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运输及报关费 274.99 633.51 625.31 531.37
职工薪酬 477.42 595.15 304.45 211.62
广告宣传费 259.75 244.78 64.97 22.12
咨询服务费 51.11 - - -
差旅费 57.30 89.25 78.81 67.22
业务招待费 44.86 68.94 73.13 52.37
汽车费 31.34 42.25 74.03 52.45
装修费 83.99 29.68 - -
办公费 23.78 16.10 1.75 1.36
折旧摊销 26.31 14.62 14.21 27.70
租赁费 68.77 3.30 - -
其他 50.36 51.64 57.95 39.14
合计 1,449.98 1,789.22 1,294.62 1,005.35
报告期内,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的销售费用随销售收入的增长相应增长,
2016 年上半年与其他年度相比销售费用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墙布产
品的推销力度,导致员工薪酬、广告费、装修费和租赁费用增加较多。
2016年1-6月,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如
下:
项目 本公司 福斯特 回天新材 康达新材 高盟新材
运输及报关费 1.51% 1.45% 1.83% 2.68%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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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公司 福斯特 回天新材 康达新材 高盟新材
职工薪酬 2.62% 0.08% 3.13% 2.42% 2.14%
广告宣传费 1.43% 0.01% 1.38% 0.10% 0.85%
咨询服务费 0.28%
差旅费 0.31% 0.02% 1.46% / 1.05%
业务招待费 0.25% / 0.81% / 1.12%
汽车费 0.17% / 0.05% / /
装修费 0.46% / / / /
办公费 0.13% / 0.37% 2.22% 0.14%
折旧摊销 0.14% / / 0.04% 0.23%
租赁费 0.38% / / / /
其他 0.28% 0.05% 0.47% 0.51% /
合计 7.96% 1.69% 9.97% 7.98% 8.72%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所披露的销售费用明细项目与本公司有所不同(部分明细项目未披
露),上表以本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项目为依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项与本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则归为同一类(部分项目进行了合并)。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
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2015年,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项目 本公司 福斯特 回天新材 康达新材 高盟新材
运输及报关费 1.80% 1.48% 2.48% 2.54% 3.33%
职工薪酬 1.69% 0.08% 3.35% 2.15% 2.29%
广告宣传费 0.70% 0.02% 0.95% 0.25% 0.39%
差旅费 0.25% 0.02% 1.69% / 1.26%
业务招待费 0.20% / 1.14% / 1.15%
汽车费 0.12% / 0.18% / /
装修费 0.08% / / / /
办公费 0.05% / 0.30% 2.62% 0.29%
折旧摊销 0.04% / / 0.04% 0.12%
租赁费 0.01% / / / /
其他 0.15% 0.07% 1.47% 0.20% 0.64%
合计 5.10% 1.67% 11.56% 7.80% 9.47%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所披露的销售费用明细项目与本公司有所不同(部分明细项目未披
露),上表以本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项目为依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项与本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则归为同一类(部分项目进行了合并)。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
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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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项目 本公司 福斯特 回天新材 康达新材 高盟新材
运输及报关费 1.93% 1.52% 2.23% 2.50% 3.56%
职工薪酬 0.94% 0.09% 2.64% 2.51% 1.77%
广告宣传费 0.20% 0.14% 0.90% 0.23% 0.38%
差旅费 0.24% 0.05% 1.48% / 0.90%
业务招待费 0.23% / 1.30% / 1.16%
汽车费 0.23% / 0.13% / /
办公费 0.01% / 0.08% 2.33% 0.26%
折旧摊销 0.04% / / 0.03% 0.04%
其他 0.18% 0.06% 1.34% 0.29% 0.05%
合计 3.99% 1.87% 10.10% 7.90% 8.12%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所披露的销售费用明细项目与本公司有所不同(部分明细项目未披
露),上表以本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项目为依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项与本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则归为同一类(部分项目进行了合并)。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
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2013年,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项目 本公司 福斯特 回天新材 康达新材 高盟新材
运输及报关费 1.79% 1.65% 2.19% 2.06% 3.73%
职工薪酬 0.71% 0.10% 2.29% 2.78% 1.67%
广告宣传费 0.07% 0.07% 0.94% 0.30% 0.11%
差旅费 0.23% 0.04% 1.48% / 0.80%
业务招待费 0.18% / 1.02% / 0.98%
汽车费 0.18% / 0.12% / /
办公费 0.00% / 0.04% 3.17% 0.26%
折旧摊销 0.09% / / 0.03% 0.03%
其他 0.13% 0.04% 1.07% 0.62% 0.04%
合计 3.38% 1.89% 9.15% 8.96% 7.62%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所披露的销售费用明细项目与本公司有所不同(部分明细项目未披
露),上表以本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项目为依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项与本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则归为同一类(部分项目进行了合并)。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
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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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 1.69% 1.67% 1.87% 1.89%
回天新材 9.97% 11.56% 10.10% 9.15%
康达新材 7.98% 7.80% 7.90% 8.96%
高盟新材 8.72% 9.47% 8.12% 7.62%
平均值 7.09% 7.63% 7.00% 6.90%
本公司 7.96% 5.10% 3.99% 3.38%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不同公司的销售规模、销售模式及客户群体等方面的差异相应造成销售费用
率的差异。2013 年-2015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
因包括销售区域集中在华东地区使运输费用相对较低,客户稳定并持续发生交易
使客户开拓费用相对较低,产品知名度较高、产销率高使销售渠道投入相对较低。
2016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处于相近水平,主要原因是公
司加大墙布产品的推销力度,导致员工薪酬、广告费、装修费和租赁费用增加较
多。
2)管理费用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960.52
万元、2,669.95 万元、3,380.72 万元和 1,589.14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9.95%、
8.23%、9.63%和 8.72%,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研发费 686.20 1,717.82 1,263.51 1,693.12
职工薪酬 475.48 919.14 635.23 707.21
折旧及摊销 129.62 224.42 199.84 168.13
税费 62.87 115.48 153.43 83.10
咨询费 37.54 97.37 60.00 54.86
业务招待费 22.26 36.70 14.04 31.36
办公费 14.09 32.91 29.06 31.72
修理费 21.87 32.81 12.89 15.42
汽车费用 17.62 30.39 36.66 24.30
水电费 18.32 26.04 23.25 2.27
技术专利费 23.58 21.26 91.13 0.00
保险费 3.11 14.85 11.17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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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差旅费 5.89 14.07 28.82 7.06
装修费 - 10.73 5.94 61.20
物料报废 1.99 8.64 5.78 5.50
其他 68.70 78.08 98.92 67.26
合计 1,589.14 3,380.72 2,669.65 2,960.52
2014 年,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3 年降低,主要是当年研发投入同比下降较多。
2015 年,公司提高了研发投入,导致管理费用较 2014 年大幅提升。
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福斯特 4.73% 5.81% 5.55% 5.73%
回天新材 12.51% 13.18% 12.07% 15.49%
康达新材 8.57% 6.62% 7.50% 9.58%
高盟新材 8.45% 10.67% 9.67% 8.35%
平均值 8.56% 9.07% 8.70% 9.79%
本公司 8.72% 9.63% 8.23% 9.95%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处于相近水平。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利息支出 118.39 222.25 261.93 159.02
减:利息收入 5.47 15.45 5.03 5.60
汇兑损益 -132.49 -220.30 -20.96 114.88
其他 11.18 28.28 10.73 11.67
合计 -8.40 14.79 246.68 279.98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主要为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随着借款金额和利
率的调整而相应有所变动;公司外销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20%以上,且主要以
美元结算,2013 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不断升值导致公司汇兑损失较大;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所贬值增加了公司的汇兑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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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7.35 13.32 3.54 4.47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17.35 13.32 3.54 4.47
政府补助 98.41 302.58 318.76 224.41
其他 2.20 11.09 4.68 36.19
合计 117.96 326.99 326.98 265.07
6、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6.90 4,837.44 1,928.60 2,221.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1.96 -3,043.28 -1,436.91 -2,162.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5.95 342.42 548.93 376.5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01.35 177.70 13.92 -80.92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52.24 2,314.28 1,054.53 354.9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90.13 4,437.89 2,123.60 1,069.07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① 21,020.36 39,257.48 34,805.32 32,433.23
营业收入② 18,225.75 35,113.78 32,436.38 29,761.25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①/② 115.33% 111.80% 107.30% 108.9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均超过 100%,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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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020.36 39,257.48 34,805.32 32,433.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67 101.99 195.35 192.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4.86 483.04 325.95 334.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48.90 39,842.51 35,326.62 32,959.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772.02 26,834.86 26,940.46 25,053.6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359.96 3,570.06 3,045.37 2,615.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1.29 1,640.80 1,442.38 935.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8.72 2,959.34 1,969.81 2,134.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62.00 35,005.07 33,398.02 30,738.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① 2,286.90 4,837.44 1,928.60 2,221.27
净利润② 2,703.90 5,026.60 3,861.62 3,294.90
占净利润的比重①/② 84.58% 96.24% 49.94% 67.4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均为正数,现金流状况与净利润不存在重
大差异。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重较低,主要
原因是 2014 年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4 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一
方面,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
12.79%;另一方面,由于原材料价格下跌,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出现小幅回落。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 1,5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9 28.5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1.08 53.04 17.58 123.22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3.47 1,581.58 17.58 123.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495.44 2,124.86 1,454.49 2,285.25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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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95.44 4,624.86 1,454.49 2,285.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1.96 -3,043.28 -1,436.91 -2,162.0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扩大产能和
经营规模,支付采购设备、建造厂房等资本性支出较多。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276.76 5,120.78 4,688.00 5,056.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76.76 5,120.78 4,688.00 5,056.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126.76 4,558.78 3,879.99 4,521.7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14.05 219.58 259.08 158.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40.81 4,778.36 4,139.07 4,679.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5.95 342.42 548.93 376.58
报告期内,公司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之需借入短期银行借
款,并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还款。
7、资本支出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资本性支出包括新的热熔胶生产线的建设及现有设备
的改扩建,具体情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2 万吨热熔胶项目 159.34 211.76 254.40 1,055.88
膜类产能改扩建 146.27 245.63 1,451.35 499.35
热熔胶网膜及太阳能电池
1,644.72 152.18 - -
封装膜生产扩建
合计 1,950.33 605.98 1,705.75 1,555.23
九、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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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上海天
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
划》”)。
1、制定《规划》的原则
董事会制定《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2、制定《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银行信贷
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
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
资回报;另一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
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
期的投资回报。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1)分配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
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
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分配形式和顺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
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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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现金分红的比例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在确保现金分红的
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5)利润分配的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6)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
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本条第(4)款规定的,
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
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
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
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
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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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
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规划》适用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和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建议和
监督。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及可行性分析
1、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和扩张的阶段,公司的订单数量、客户数量以及营业
收入逐年增长,与国际知名客户的合作机会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先进的制造工艺,
提高研发能力,保持持续创新,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样化和短交期的需要,公司每
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的支出较高。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285.25 万元、1,454.49 万元、2,124.86 万
元和 1,495.44 万元。同时,随着本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和应收账款的规模
也相应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证公司的
持续发展,未来三年,本公司将在足额提取 10%法定公积金后,保证每年向股东
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同时,留存部分未分配
利润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支出,以及满足日常运营资金的需要。
2、外部融资环境及资本成本
目前公司融资渠道主要为信贷融资,相对单一,如未来仅通过银行借款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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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日益扩大的资金需求,不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未来发展,也不利于公司降低综
合融资成本。公司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需要全面考虑各种融资渠道的获取资
金金额及融资成本高低,资产负债率等情况,使股利政策与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
资本成本相适应。
3、公司的盈利规模和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相对稳定,资产质量优良,主营业务突出,盈利状况良
好。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呈现稳步增长;在销售规模扩张的同时,
公司逐步完善客户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正常。在公司完
成本次发行上市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的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提
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上升。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是保
证本分红回报规划实现的坚实基础,公司制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和持续、稳定性。
4、股东意愿与要求
公司未来的股利分配方案将充分考虑股东的意愿与要求,既要重视对股东的
合理投资回报,也要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包括现金分
红比例、是否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等)将在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上由股东大会根据
公司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并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上市后三年内分红政
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财务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外部融资环境等多
重因素,是稳健的、可行的。公司的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增强股利分配决策
的持续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既注重股东分红回报,又利于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十、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 4 家全资子公司,即昆山天洋、
南通天洋、香港天洋和上海惠平。公司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昆山深冷已于 2011 年
10 月被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吸收合并,并于 2011 年 12 月注销。
1、昆山天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昆山天洋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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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昆山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
注册号:
成立日期: 2004 年 1 月 9 日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东路 36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哲龙
注册资本: 7,2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按《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安全审查批准书》批准目录经营);销售自产产品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共聚酯热熔胶、聚酰胺热熔胶、聚氨酯热熔胶、EVA 热
熔胶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塑料制品、热熔胶制品销售;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昆山天洋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
总资产(万元) 20,639.30 17,335.07
净资产(万元) 7,133.40 6,540.61
净利润(万元) 592.50 266.71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审计。
2、南通天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南通天洋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20623MA1MP58Y84
代码:
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5 日
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 9 组
法定代表人: 李哲龙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从事新型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新材料及技术的研发,化
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及配件、纺织品、橡胶制
经营范围:
品、室内装潢材料(油漆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南通天洋系由发行人出资 5,000 万元(目前实收资本为 100 万元)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2016 年 7 月 5 日,经如东县行政审批局核准,南通天洋登记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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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23MA1MP58Y8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哲龙。南通天洋目前正在筹备热熔胶产
品生产线的建设,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
3、香港天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香港天洋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中文名称: 香港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称: JCC Hotmelt (Hong Kong) Adhesive Co., Limited
批准文号: 沪境外投资[2014]000063 号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商境外投资证第 3100201400084 号
注册号:
登记注册码: 63136765-000-04-14-3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1 日
ROOM 01, 21/F Prosper Commercial Building, 9 Yin Chong Street,
地址:
Kowloon, Hong Kong
董事: 朴艺峰
注册资本: 12,890 美元
企业类型: 境外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热熔胶、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纺织品、橡塑制品的进出口贸易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香港天洋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
总资产(万元) 29.43 30.31
净资产(万元) 29.43 30.31
净利润(万元) -1.51 27.44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审计。
香港天洋于 2014 年 4 月 1 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香港天洋除作为公司境外平台采购部分进口原材料外,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4、上海惠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海惠平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114MA1GT40K69
代码: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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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 505 号 5 幢 202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明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展览展示服
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建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
经营范围: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日用
百货、陶瓷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的销售,以下限分
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饮品店)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上海惠平系由发行人出资 500 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12 月 24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海惠平登记设立,并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10114MA1GT40K6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李明健,主营业务是墙布产品的设计、销售及市场推广。
上海惠平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
总资产(万元) 383.62 -
净资产(万元) 163.33 -
净利润(万元) -336.67 -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审计。
5、昆山深冷(已注销)
于 2011 年 12 月被注销前,昆山深冷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昆山天洋深冷粉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4 月 2 日
热熔胶粉、热熔胶制品生产、销售;服装辅料、纺织品销售;货物及
经营范围: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法人代表: 李哲龙
注册资本: 1,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公司住所: 昆山市千灯镇中节路 168 号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除上述全资子公司外,无其他参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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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设立了 4 家分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分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营业场所 负责人 经营范围
昆山天洋热熔
2014 年 9 千灯镇石浦中 热熔胶网膜、热熔胶胶膜、太阳
胶有限公司中 朴艺峰
月 30 日 节路 366 号 能电池封装膜生产
节路分公司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
上海市徐汇区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
上海惠平文化
2016 年 3 宜山路 333 号 3 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
发展有限公司 李明健
月 16 日 幢 101、102、 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装饰装修材
宜山路店
103 室 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
餐饮服务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
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展览
周市镇港龙喜
上海惠平文化 展示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
2016 年 3 临门家居生活
发展有限公司 李明健 程设计与施工,从事建筑技术领
月 10 日 广场 2 幢 1404、
昆山分公司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1405 号
术咨询、技术服务,装饰装修材
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
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展览
展示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
上海惠平文化 昆山市花桥镇
程设计与施工,从事建筑艺术领
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 5 国际华城花园
李明健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昆山花桥分公 月 20 日 沿沪大道 2 号
术咨询、技术服务,装饰装修材
司 楼 6 室、14 室
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陶瓷
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工艺品的销售,餐饮服务
上海惠平曾于 2016 年 3 月 1 日设立上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嘉定新城店,
该分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2 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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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500 万股,占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具体如下:
序 使用募集资 项目环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备案
号 金(万元) 影响评价
年产 3.1 亿㎡热熔胶网膜
1 6,120.92 昆山天洋 昆环建
项目 昆发改投备案
[2015]
年产 4,800 万㎡太阳能电 [2015]9 号
2 4,333.00 昆山天洋 0341 号
池封装用 EVA 胶膜项目
嘉发改备
3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00.00 发行人 不适用
(2014)143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12,000.00 / / /
合计 22,653.92 / / /
除由本公司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以增资方式向昆山天洋投入募集资金,并由昆山天洋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具体实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如实际募集资金不
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
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之间
的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专注于各类热塑性环保粘接材料的研发和生产,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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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最大的 PA、PES 热熔胶产品及热熔胶网膜产品的生
产企业之一,在国内同行业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发展战略是进一步扩
大生产规模、提升研发能力、丰富产品结构、完善销售服务体系,使公司进一步
做大做强。
本次利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3.1 亿㎡热熔胶网膜项目”等 3 个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对公
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深化与拓展。公司多年来积累的管理经验、技术条件、人员
储备和客户资源等是该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规模化
生产将大大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通过产品结
构的优化,使公司产品整体技术含量得到提升,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
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主营业
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
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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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原材料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三)技术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四)安全生产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七)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胶粘剂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且存在多个细分行业,国内外市场
竞争者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虽然公司在国内胶粘剂细分行业——热熔胶粘剂
行业取得了一定的领先地位,但公司仍面临与国内外相同细分行业企业的激烈竞
争。
同时,随着未来热熔胶粘剂市场空间的不断扩大,新的市场竞争者特别是在
其他胶粘剂细分行业具有技术优势的国内外知名企业也可能进入热熔胶粘剂行
业,进一步加剧热熔胶粘剂行业的市场竞争。
此外,公司拟将太阳能电池封装用 EVA 胶膜作为未来的重要产品之一,而
国外相关企业对该等产品具有市场和技术优势,国内相关企业也已逐步崛起,未
来公司将参与到与国内外相关企业的激烈竞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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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和需求,进一步巩固在现有市场的优势地
位、不断开拓新的市场、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或丰富产品类型,则公司可能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失去既有主要业务的领先优势或无法在新业务领域取得领先优势,
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环保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会产生少量的废水和废气,存在发生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环境
污染事故的风险。
此外,随着国家进一步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环保投入
可能将进一步增加,环保成本相应增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如未来
公司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无法持续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则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毛利及毛利率下降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
为 8,092.53 万元、8,459.86 万元、10,578.53 万元和 6,073.22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
率分别为 27.26%、26.21%、30.37%和 33.57%。2013 年至 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波动,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
波动、产品结构变化等原因造成的。
公司产品价格主要根据原材料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进行调整。如
未来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因市场竞争原因无法及时调整
产品价格,则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和毛利率将出现下降;同时,公司主要产品的
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未来也可能逐步提高,也可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水平;此外,随着未来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可能出现逐步下降的趋势。
(十)税收优惠不能持续风险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5 年 2 月通过了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
定,在 2011 年至 2016 年期间,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缴纳。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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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 2015 年,公司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而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
为 390.82 万元、376.35 万元和 465.65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15%、
8.50%和 8.13%。
上述税收优惠到期后,如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或者国家取
消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政策,则公司将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
惠。前述情形的出现均将导致公司税负的增加,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 17%,出口产品
适用“免、抵、退”规定,退税率主要为 9%和 13%两档。公司产品出口收入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 20%,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的出口退税金额分别为 192.56 万元、195.35 万元、101.99 万元和 43.67
万元。在公司目前的销售结构下,如国家出口产品的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甚至
取消,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一)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服装鞋帽、汽车内饰、太阳能电池封装、家用纺织、
电子电器、工业过滤、热熔胶制品、印刷包装、装饰材料、涂料等领域,各领域
客户对产品质量有着不同的需求,比如高档服装用衬布的生产企业对于热熔胶的
个性化需求较多,且对于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要求较高。
如未来公司出现产品重大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的情形,则将可能给公司声
誉带来较大损害,并可能导致客户就公司产品本身及其对客户造成的其他损失向
公司提出索赔。
(十二)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 20%,且主要以美元结
算,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此外,自 2015 年起,伴随着
公司供应商渠道的拓宽,公司部分 EVA 粒子原料开始直接向境外原材料供应商
采购。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
114.88 万元、-20.96 万元、-220.30 万元和-132.49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2.98%、-0.47%、-3.85%和-4.23%。
随着未来公司产品出口规模的逐步增长,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可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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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如未来人民币出现大幅升值,在使公司形成汇兑损失的同时,公司
相对国外竞争对手的价格优势可能被削弱,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下降,
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未来人民币出现大幅贬值,公司进口原材
料的采购成本将上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公司治理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哲龙持有公司 48.135%
的股份,按本次发行新股 1,50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李哲龙仍将持有公司
36.101%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外,李哲龙的近亲属在本次发行后
仍将合计持有公司 23.484%的股份。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在本次发行前后对公司都处于控股地位,公司仍
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权,
按照其意愿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制定、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任命、
股利分配政策确定、兼并收购决策、《公司章程》修改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风险。
此外,公司其他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为追求自身
利益,而通过行使相应的职权直接参与或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损害公司整体和
其他股东或债权人利益。
(十四)不可抗力风险
雷击、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可能破坏公司生产设施,并可能进一步
造成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等次生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事件可能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十五)业绩下滑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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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材料等根据生产需要而进行订单式采购,单笔订单(即采购合同)的
金额较小,一般不超过 1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正在履行或将
要履行的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重大采购合同。
2、销售合同
公司与兰妮比加利(吴江)纺织有限公司签署了《销售合同》,对热熔胶产
品销售相关事宜作了原则性约定,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与嘉兴伟美特染整有限公司签署了《销售合同》,对热熔胶产品销售相
关事宜作了原则性约定,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与上海贝莱特塑胶有限公司签署了《销售合同》,对热熔胶产品销售相
关事宜作了原则性约定,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与 ABIFOR AG 签订了《CO-OPERATION AND SALES AGREEMENT
EUROPEAN REGION FOR WEB, NET AND FILM》,约定了发行人授予 ABIFOR
AG 作为自主分销商在欧洲地区(以地理区域划分为准则,排除俄罗斯、乌克兰、
土耳其地区)独家代理销售其产品的权利,协议期限为 2015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2 月 5 日。
公司与南通衣依衬布有限公司签署了《购销总合同》,对热熔胶产品销售相
关事宜作了原则性约定。
昆山天洋与丰田通商(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了《基本买卖合同》,对热熔胶
产品销售相关事宜作了原则性约定,合作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合同一方或双方未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合同
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公司产品销售以客户订单为主,单笔订单(即销售合同)的金额较小,一般
不超过 1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其他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
额超过 100 万元的重大销售合同。
3、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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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授信/借款 担保合同 担保 担保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金额 担保方
号 期限 编号 方式 金额
一、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的借款及担保合同
C160304G
李哲龙 1,400.00
Z1603LN1 2016.3.11- R3103053 连带责
1 借款合同 1,400.00
5692309 2017.3.11 C160304G 任保证
昆山天洋 1,400.00
R3103052
C160304G
李哲龙 2,000.00
Z1603LN1 2016.3.11- R3103059 连带责
2 借款合同 2,000.00
5692323 2017.3.11 C160304G 任保证
昆山天洋 2,000.00
R3103058
C160620G
李哲龙 500.00
R3105798 连带责
JDLD3103 C160620G 任保证
2016.4.5- 昆山天洋 500.00
3 借款合同 202016033 500.00 R3105796
2017.4.4
1 JDDY3103
抵押
昆山天洋 202016033 4,480.13
担保
二、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授信合同
1,000 万 李哲龙、
/
人民币 朴艺峰
(承兑)
CN110018 /50 万美
2015.9.7- 发行人、 连带责
4 授信合同 12213-150 元(财资 2,760.00
2016.9.6 昆山天 任保证
715 产品) /
洋、香港
/150 万
天洋
美元(发
票)
三、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
李哲龙
连带责
非承诺性 发行人 /
任保证
短期循环 FA782984 2016.4.25 500 万 昆山天洋 500 万
5 融资协议 120212-1a 至长期 美元 PA782985 保证金 美元
昆山天洋
(注 1) 150212 质押
PA782984 保证金
发行人
150212-1 质押
6 非承诺性 FA782984 2016.4.25 100 万 李哲龙 / 连带责 1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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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授信/借款 担保合同 担保 担保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金额 担保方
号 期限 编号 方式 金额
短期循环 120212-2a 至长期 美元 昆山天洋 任保证 美元
融资协议 PA782984 保证金
(注 2) 发行人
150212-2 质押
注 1: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笔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 2,000 万人民币。
注 2:该笔合同系外汇套期保值性质,即在授信期信内被授信方有权与授信方对标的金
额不超过授信额度的外汇签署远期汇率合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在该授信项下尚未签署任何外汇远期合约。
4、租赁合同
2014 年 8 月 1 日,公司与上海领兆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
公司将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 505 号面积为 7,357.24 ㎡的厂房出租给上
海领兆实业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租
金为 0.75 元/㎡日。
2016 年 9 月,公司与上海领兆、上海驭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
议》,约定公司将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 505 号面积为 7,357.24 ㎡的厂
房出租给上海驭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 0.87 元/㎡日。
5、施工合同
2015 年 12 月 3 日,昆山天洋与昆山市鑫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昆山市鑫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昆山天洋的 1#、2#、3#
厂房、配电房及消防水池泵房的桩基、土建、水电、消防工程,合同金额为 3,300
万元,合同工期为预计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2 月 8 日。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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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
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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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哲龙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 505 号
联系人 商小路
联系电话: 021-69122664
传真: 021-6912266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保荐代表人: 黄艺彬、任松涛
项目协办人: 无
项目经办人: 先卫国、朱汇、李元洪、吴鹏、孟夏
联系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083
(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童楠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 251 号 1201B 室
经办律师: 许平文、童楠、张燕珺
联系电话: 021-58358013
传真: 021-5835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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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 姚辉、杨景欣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五)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梅惠民
住所: 上海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4 幢 1477 室
经办注册资产评
任素梅、叶晔
估师:
联系电话: 021-63391088
传真: 021-63391116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层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
心支行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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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1 月 24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1 月 25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2 月 3 日
预期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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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3:30-16: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发行人: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 505 号
电话:021-69122664
传真:021-69122663
联系人:商小路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083
联系人:黄艺彬、任松涛、先卫国、李元洪、吴鹏、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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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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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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