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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9-07-16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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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
开发售股份。

除发行承销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荐费用、审计费、
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先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承诺减持时遵
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2、公司控股股东景津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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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在本公司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 25%。本公司承诺
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
上缴公司。”

3、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先生配偶宋桂花女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配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承诺减持时遵
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4、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家权先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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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本人承诺减持时(且持股比例不低于 5%)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
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5、公司股东张大伟、孙金来、李东强、卢毅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6、因公司股东杭州环亚炼化装备有限公司注销而依法取得股份的陈有法、
魏兰英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7、公司其他股东限售安排: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
转让。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方承诺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完成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有效期 36 个月。该议案有效期内,因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新的相关规则而需要对该议案进行修改时,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据此修改议案。《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机构、人员承诺
内容如下:

(一)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启动条件及具体措施

为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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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增发、配
股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
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同时,公司及相关主体按下列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
价: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条件之日起的五
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
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
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
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预案条件的,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条件之日起的
五个交易日内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
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公司控股股
东将自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按照提出的稳定公司股价
方案,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
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除权除
息、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
进行调整)。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将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
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且不低于其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
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2)单一年度其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且不低于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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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超过上述任一标
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
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下一
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

(三)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安排

当公司股价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且公司控股股东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
实施完毕后的次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除权除息、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控股股东已采取股价稳定
措施并实施完毕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包括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公司将自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公
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根据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除权除息、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 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
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当公司股价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且公司、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
施并实施完毕后的次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除权除息、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
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
条件的前提下,在公司、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向公司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
间、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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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自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
自然日内,按照提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方案,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除权除息、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同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将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
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
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
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若公司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
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
应承诺。

(五)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终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终止执
行:

(1)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
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经按照公告的稳
定公司股价方案,完成了回购、增持义务,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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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
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
增持义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
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
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七)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公司股价
的预案》的全部内容,公司承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景津投资承诺:“本公司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公司股
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
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人已了解并知悉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本人承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本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
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已了解并知悉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本人承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公司股
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
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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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
易日本公司股票加权平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景津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先生、宋桂花女士承诺:“如公
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利用对公司的控股/控制
地位促成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同时启动依法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工作;购回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
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加权平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4、保荐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损失。”

5、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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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损失。”

6、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都有较
大幅度的增加。但是,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
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
报被摊薄。

公司承诺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将履行以下措施:

1、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并做好成本控制

公司将积极推进生产工艺的改进,加强生产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提高生产
效率,降低生产损耗;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
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
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各环节的管理水平,有效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

2、通过多渠道业务拓展,稳步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和利润水平

公司将在维护、深化与现有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提升自
身的技术水平、服务意识和积极扩展渠道建设,力争实现公司业务在原有压滤机
整机及配件销售的基础上向过滤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纵向延伸,稳步提高公司业
务规模和业务范围,保证核心业务的稳定、持续增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利润
水平。

3、通过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使募投项目尽早实现
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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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业务产品主线开展,系在现有核心产品
及服务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技术上的升级研发,同时在现有生产基地的基础上,
通过改扩建厂房、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设备,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该等研发和生产线拓展计划的实施和完成,将进
一步提高核心产品的性能和生产自动化水平,增加产品的附加值,降低产品的生
产成本,引领公司业务发展的新趋势,为公司核心产品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
保持技术、成本优势,提供了保障,从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公司将通过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争取募投项目早
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尽快给予公司股东更多回报。

4、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培养和引进行业专业人才的同时,也
将陆续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确保公司
主营业务的不断增长。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善与绩效挂钩
的薪酬体系,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绩目标。

5、优化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公司投资价值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
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同时,公司还制定
了《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上述方式,
将有利于公司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降低中小投资者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风
险,增加公司投资价值。

但是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
出保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
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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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规划

本公司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
报规划》,关于股利分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与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
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将在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需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草案)》,以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净利润弥补。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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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发生,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
在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对每股净资产的影响等因素后,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同时,公司在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采取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每年度原则上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是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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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1、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
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
见。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如公司不进行
现金分红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及未分配的现金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
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应当
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
决。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七、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控股股东、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一系列公开承诺事项。如在实际执行过
程中,上述责任主体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
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
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
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
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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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
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
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9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根据瑞华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66,531.13 万元,所有者权益 210,450.59 万元。公司 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81,178.1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361.05 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931.16 万元。与 2018 年同期相比,公司 2019
年 1-3 月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增长 34.61%、21.87%和 29.34%,盈利能力较强。

预计公司 2019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55,000 万元-160,000 万元,同比变
动 14.77%-18.47%;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000 万元-17,000
万元,同比增长 6.82%-13.49%;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15,500 万元-16,500 万元,同比增长 11.29%-18.47%。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
和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以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
及供应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
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 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压滤机是固液分离设备,应用领域广泛,产品需求量大。目前,国内压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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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生产企业较多,主要以价格、质量和品牌服务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开展竞争。长期
来看,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将会有更多的环保政策出台并实施,环保
产业广阔的市场前景必然会吸引有实力的公司加入环保治理行业的竞争行列,这
些因素将加剧市场竞争的激烈化程度,公司将可能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
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钢材和泵、阀、电料等配件。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原材料成本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
为 77.73%、81.36%和 82.75%。公司产品成本受聚丙烯、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较大,同时,泵、阀等配件的价格受钢材等基础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如果未来
聚丙烯和钢材价格继续快速上涨,且公司产品价格不能随之及时调整,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71,321.21 万元,账龄在 3 年以上
的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14.99%。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
转率分别为 2.25 次、3.38 次和 4.24 次。

公司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账龄较长,因此,虽然公司客
户信誉度较好,且公司已经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但若
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无法全部覆盖已发生或潜在的
坏账损失,则将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景津投资持有公司 38.21%股权,为公司控股股
东,姜桂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72%股权,另持有景津投资 94.52%股权,宋桂
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40%股权,姜桂廷先生、宋桂花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经通过内部制度安排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
发生,而且公司自成立以来也未发生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害其他股东利益
的行为,但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来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地位,对公司的人事
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影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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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
发行股数:
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13.56 元
发行市盈率: 22.98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测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59 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24 元
发行市净率: 2.17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测算)
本次发行方式为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资金
发行方式 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
发行对象: 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及本
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4,918.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48,549.23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3,687,683.29 元,包括:承销及保
荐费 48,979,245.28 元、律师费 1,462,264.14 元、审计及
发行费用概算: 验资费 5,811,320.76 元、信息披露费 5,141,509.43 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2,293,343.68 元。 上述费用均为不含
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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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注册中文名称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Jingj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注册资本 35,953.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桂廷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8 日
公司住所 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邮政编码 253034
电话号码 0534-2758995
传真号码 0534-2758995
电子信箱 jjhbzqb@163.com
公司网址 www.jingjin.org

二、发行人的改制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为景津有限,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

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系景津有限通过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2013 年 10 月 19 日,景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以 2013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按照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根据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3]
第 9049000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景津有限经审计净资产
(扣除专项储备后)852,794,591.96 元,以 1:0.35178 的比例折股,折合股份总额
30,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剩余 552,794,591.96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
为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出资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3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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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7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 9049005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取得了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二)发起人情况

景津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共有股东 45 名,其中 7 家法人股东或合
伙企业、38 名自然人股东,全部为公司的发起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
1 18,330.00 61.10%
(现更名为景津投资有限公司)
2 李家权 1,974.00 6.58%
3 拉萨德正投资有限公司 1,974.00 6.58%
4 宋桂花 1,692.00 5.64%
5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5.00%
6 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1,410.00 4.70%
7 上海同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8.00 3.76%
8 厦门国海坚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 1.00%
9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3.80 0.85%
10 李 明 169.20 0.56%
11 张大伟 148.05 0.49%
12 杨名杰 141.00 0.47%
13 孙金来 126.90 0.42%
14 孙建国 56.40 0.19%
15 魏明亮 56.40 0.19%
16 刘忠良 56.40 0.19%
17 王春志 56.40 0.19%
18 卢 毅 56.40 0.19%
19 范忠华 49.35 0.16%
20 杨 松 42.30 0.14%
21 朱胜利 42.30 0.14%
22 邱秀贞 42.30 0.14%
23 张 英 35.25 0.12%
24 刘风江 28.20 0.09%
25 刘志杰 28.20 0.09%
26 刘振华 28.20 0.09%
27 刘国志 28.20 0.09%
28 张志光 28.20 0.09%
29 夏春明 28.20 0.09%
30 赵文彬 28.20 0.09%
31 刘海营 14.10 0.05%
32 闫雪松 14.10 0.05%
33 王庆森 14.10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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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4 李立峰 14.10 0.05%
35 张治奇 14.10 0.05%
36 陈峰奎 14.10 0.05%
37 姜 锐 14.10 0.05%
38 苏艳军 14.10 0.05%
39 王洪伟 7.05 0.02%
40 万希滨 7.05 0.02%
41 段秀明 7.05 0.02%
42 柳洪森 7.05 0.02%
43 苏志克 7.05 0.02%
44 柳宝昌 7.05 0.02%
45 柳方茹 7.05 0.02%
合 计 30,000.00 100%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为景津投资。本公司设立前,景津投资已经将与压滤机生
产相关的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等注入公司。本公司设立后,景津投资主要从事
股权投资业务,所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本公司的股权。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系由景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承继了景津有限全部资产、负债
及相关业务。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景津有限的经营性资产,主要从事各式压滤
机整机及配套设备、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固液提纯、分离提供专业的成
套解决方案。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动情况

(1)有限公司阶段

①2010 年 12 月,有限公司成立

2010 年 12 月 21 日,景津集团、德州达美、四川龙蟒、天津力天及自然人
李家权、李明签订《投资协议书》,决定共同发起设立景津有限,总投资 5 亿元,
其中注册资本为 2 亿元,资本公积金为 3 亿元,即全体股东按照 2.5 元/出资额价
格出资设立景津有限。根据景津有限成立时的公司章程约定,景津有限注册资本
为 20,000 万元,首期出资共计 6,000 万元,其余 14,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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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东两年内缴足。景津有限首次认缴出资及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 一期实收资本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景津集团 13,120.00 65.60% 货币出资 5,000.00 25.00%
德州达美 2,880.00 14.40% 货币出资 - -
李家权 2,000.00 10.00% 货币出资 500.00 2.50%
天津力天 1,000.00 5.00% 货币出资 250.00 1.25%
四川龙蟒 600.00 3.00% 货币出资 150.00 0.75%
李明 400.00 2.00% 货币出资 100.00 0.50%
合计 20,000.00 100% 合计 6,000.00 30.00%

2010 年 12 月 27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景津有限各股东首
次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351 号)。201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②2011 年 5 月,第二期实收资本出资

2011 年 5 月 29 日,景津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进行第二期实收资本出资,
实收资本由 6,000 万元变更为 11,059.53 万元。景津集团以实物(机械设备)评
估作价 10,000 万元认缴出资,其中 3,142.86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 6,857.1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四川龙蟒以货币资金 300 万元认缴出资,其中 100 万元计入
实收资本,剩余 2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天津力天以货币资金 2,250 万元认缴出
资,其中 75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 1,5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李家权以货币
资金 3,000 万元认缴出资,其中 1,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 2,000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李明以货币资金 200 万元认缴出资,其中 66.67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
剩余 133.3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景津有限各股东的实际出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期实收资本缴纳情况 累计实收资本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本期实收资本 累计实收资本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额
景津集团 实物 3,142.86 15.71% 8,142.86 40.71%
德州达美 - - - - -
李家权 货币 1,000.00 5.00% 1,500.00 7.50%
天津力天 货币 750.00 3.75% 1,000.00 5.00%
四川龙蟒 货币 100.00 0.50% 250.00 1.25%
李 明 货币 66.67 0.33% 166.67 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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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59.53 25.30% 11,059.53 55.30%

2011 年 4 月 18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对景津集团拟以实物出资的设备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1]第 196 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景津集团以 224 项机器设备
出资,主要设备包括塑料螺杆挤出机、塑料注塑成型机、深孔镗床、龙门型数控
机床、单螺杆排气挤出机、电动(单)双梁桥式起重机、以及机械加工用车、铣、
磨、镗、加工中心等专用或通用机床类设备。评估机构采用成本法对上述机器设
备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机器设备 8,489.02 10,072.69 1,583.67 18.66%

2011 年 4 月 20 日,景津有限所有股东签署《作价确认书》,确认景津集团
以实物出资的资产价值为 10,072.69 万元,其中,10,000 万元作为景津集团实际
出资,72.69 万元记为景津有限对景津集团的负债。同日,景津有限与景津集团
签署《资产移交及验收证明》,接收上述实物资产。上述设备资产均为生产压滤
机的专用生产设备,作为主要经营性资产进入公司,并记载至公司会计账簿。

2011 年 4 月 22 日,中瑞岳华对景津有限第二期新增实收资本出资情况进行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 088 号)。2011 年 5 月 30 日,
景津有限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③2011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鉴于景津有限股东四川龙蟒、李家权、李明无法完成对公司第三次出资,且
景津有限各股东前两次出资的折股比例不同。为保障第三期出资按时完成,同时,
保证出资完成后,所有股东累计认缴资本和其累计实际出资比例的一致性,经
2011 年 10 月 16 日景津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四川龙蟒、李家权、李明分别将
其尚未缴付的出资额 3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5%)、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233.3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17%)无偿转让给景津集团,并分别将其
实缴出资中的 70 万元、100 万元和 46.67 万元股权以 0 元转让给景津集团,其他
股东对上述股权转让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1 年 10 月 20 日,四川龙蟒、李家权、李明分别就上述事宜和景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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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景津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
景津集团 13,120.00 65.60% 8,142.86 14,420.00 72.10% 8,359.53
德州达美 2,880.00 14.40% - 2,880.00 14.40% -
李家权 2,000.00 10.00% 1,500.00 1,400.00 7.00% 1,400.00
天津力天 1,000.00 5.00% 1,000.00 1,000.00 5.00% 1,000.00
四川龙蟒 600.00 3.00% 250.00 180.00 0.90% 180.00
李明 400.00 2.00% 166.67 120.00 0.60% 120.00
合计 20,000.00 100% 11,059.53 20,000.00 100% 11,059.53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景津有限各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及出资价格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的各股东累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各股东累计
出资情况 出资情况
出资人
实际出资 计入注册 出资价格 实际出资 计入注册 出资价格
金额 资本金额 (元/股) 金额 资本金额 (元/股)
景津集团 15,000.00 8,142.86 1.84 15,000.00 8,359.53 1.79
德州达美 - - - - - -
李家权 3,500.00 1,500.00 2.33 3,500.00 1,400.00 2.50
天津力天 2,500.00 1,000.00 2.50 2,500.00 1,000.00 2.50
四川龙蟒 450.00 250.00 1.80 450.00 180.00 2.50
李明 300.00 166.67 1.80 300.00 120.00 2.50
合计 21,750.00 11,059.53 - 21,750.00 11,059.53 -

2011 年 11 月 1 日,景津有限就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完成工商备案。

综上所述,虽然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但股权转让的主要原因是四川龙
蟒、李家权、李明无法完成对景津有限的第三次出资而进行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
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景津有限设立时全体股东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之“全体股
东按照 2.5 元/出资额价格出资设立景津有限”相关条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四川龙蟒、李家权、李明对景津有限的实际出资价格均调整为 2.5 元/股,与《投
资协议书》相关约定和其他股东最终出资价格相同。

④2011 年 11 月,第三期实收资本出资

2011 年 11 月 18 日,景津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进行第三期实收资本出资,
实收资本由 11,059.53 万元变更为 20,000 万元。景津集团以房屋类资产及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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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用权评估作价 21,050.00 万元认缴出资,其中 6,060.47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
14,989.5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德州达美以房屋类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
评估作价 6,804.3324 万元及货币资金 395.6676 万元认缴出资,其中 2,880.00 万
元计入实收资本,4,32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景津有限各股东的实际出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期实收资本缴纳情况 累计实收资本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本期实收资本 累计实收资本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额
景津集团 实物 6,060.47 30.30% 14,420.00 72.10%
德州达美 实物、货币 2,880.00 14.40% 2,880.00 14.40%
李家权 - - - 1,400.00 7.00%
天津力天 - - - 1,000.00 5.00%
四川龙蟒 - - - 180.00 0.90%
李 明 - - - 120.00 0.60%
合计 - 8,940.47 44.70% 20,000.00 100%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8 月 6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对景津
集团和德州达美拟出资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出具《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房屋、土地对山东景津环保设备
有限公司分期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 967 号)、《德州达美
分离机械有限公司拟以房屋、土地对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分期出资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 968 号)、《德州达美分离机械有限公司拟以部
分设备资产对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分期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
报字[2011]第 832 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景津集团主要以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
高速公路东西两侧 3 宗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景津生产厂区内 4 处
房产(于 2008 年至 2010 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出资;德州达美主要以位于德州经
济开发区晶华路东侧 1 宗土地使用权、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德州达美厂区内 8 处
房产(于 2003 年后期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以及 18 项机器设备(主要为无泵水
幕喷漆室、数控龙门机床、车床、板料加工设备、摇臂钻床、深孔镗床、电动单
梁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以及一套变配电设备)出资。评估机构采用成本法对上
述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价值如下:
评估价值 面积 评估单价
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平方米) (单位:元/平方米)
1、景津集团
土地使用权 7,004.27 192,017.67 3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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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房屋建筑物 14,324.15 156,244.52 916.78
小计 21,328.42 - -
2、德州达美
土地使用权 2,567.54 68,355 375.62
房屋建筑物 3,678.08 42,164.67 872.31
机器设备 558.72 - -
小计 6,804.33 - -
合计 28,132.75 - -

2011 年 11 月 18 日,景津有限所有股东签署《作价确认书》,确认景津集团
以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资产价值为 21,328.42 万元,其中,21,050.00 万元作
为景津集团实际出资,278.42 万元记为景津有限对景津集团的负债;德州达美以
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资产价值为 6,245.62 万元,以设备出资的资产价值为
558.72 万元,合计 6,804.33 万元作为德州达美实际出资。同日,景津有限与德州
达美签署《资产移交及验收证明》,接收机械设备资产。上述土地、房产、设备
资产均已在 2011 年 11 月办妥过户手续和移交手续,且均为生产压滤机所必要的
生产经营场所及专用生产设备,作为主要经营性资产进入公司,并记载至公司会
计账簿。

2011 年 11 月 23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景津有限
第三期实收资本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1]
第 318 号)。

2011 年 12 月 8 日,景津有限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至此,景津有限各股东认缴金额已全部缴付,景津有限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
及每股出资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期实际 第二期实际 第三期实际 计入注册 每股出资
出资人 合计
出资 出资 出资 资本金额 价格
景津集团 5,000.00 10,000.00 21,050.00 36,050.00 14,420.00 2.50
德州达美 - - 7,200.00 7,200.00 2,880.00 2.50
李家权 500.00 3,000.00 - 3,500.00 1,400.00 2.50
天津力天 250.00 2,250.00 - 2,500.00 1,000.00 2.50
四川龙蟒 150.00 300.00 - 450.00 180.00 2.50
李明 100.00 200.00 - 300.00 120.00 2.50
合计 6,000.00 15,750.00 28,250.00 50,000.00 20,000.00 2.50

⑤2012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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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2 年 1 月 3 日,景津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德州达美将其
持有的景津有限 80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4%)转让给上海同谷赢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德州达美将其持有的景津有限 1,20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
本 6%)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之妻宋桂花;德州达美将所持有的剩余 880
万出资额转让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合计共 34 名自然人,其他股东均
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德州达美分别与各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除德州达美以 4,000 万元价格向上海同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所持
有的景津有限 800 万元出资额外,其他股权转让均为无偿转让。德州达美向同谷
赢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5 元/出资额,上述转让价格以公司 2011 年度每股收益
0.25 元/股、每股净资产 2.75 元/股为基础,按照 20 倍市盈率确定。

同时,山东省德州市鲁北公证处对上述股权转让的真实性予以公证。

上述 34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股权受让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受让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张大伟 105.00 0.53%
2 杨名杰 100.00 0.50%
3 孙金来 90.00 0.45%
4 孙建国 40.00 0.20%
5 魏明亮 40.00 0.20%
6 刘忠良 40.00 0.20%
7 王春志 40.00 0.20%
8 卢 毅 40.00 0.20%
9 范忠华 35.00 0.18%
10 朱胜利 30.00 0.15%
11 杨 松 30.00 0.15%
12 邱秀贞 30.00 0.15%
13 张志光 20.00 0.10%
14 赵文彬 20.00 0.10%
15 夏春明 20.00 0.10%
16 刘志杰 20.00 0.10%
17 刘国志 20.00 0.10%
18 刘风江 20.00 0.10%
19 刘振华 20.00 0.10%
20 刘海营 10.00 0.05%
21 王庆森 10.00 0.05%
22 苏艳军 10.00 0.05%
23 张治奇 10.00 0.05%
24 姜 锐 10.00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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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5 闫雪松 10.00 0.05%
26 泮国彬 10.00 0.05%
27 李立峰 10.00 0.05%
28 陈峰奎 10.00 0.05%
29 万希滨 5.00 0.03%
30 张 英 5.00 0.03%
31 苏志克 5.00 0.03%
32 王洪伟 5.00 0.03%
33 段秀明 5.00 0.03%
34 柳洪森 5.00 0.03%
合计 880.00 4.40%

2012 年 1 月 6 日,景津有限就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景津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景津集团 14,420.00 72.10%
2 李家权 1,400.00 7.00%
3 宋桂花 1,200.00 6.00%
4 天津力天 1,000.00 5.00%
5 同谷赢投资 800.00 4.00%
6 四川龙蟒 180.00 0.90%
7 李明 120.00 0.60%
8 其他 34 名自然人股东 880.00 4.40%
合 计 20,000.00 100%

综上所述,德州达美向同谷赢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是以公司
2011 年度每股收益 0.25 元/股、每股净资产 2.75 元/股为基础,按照 20 倍市盈率
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控制的德州达美向姜桂廷之妻宋桂花无偿转让股份
的原因是姜桂廷家庭内部股权结构调整;德州达美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
工合计共 34 名自然人无偿转让股份的原因是对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德州达美向公司骨干员工无偿转让股份属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
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故以授予日外部股东同谷赢投资取得股权的交易
价格 5 元/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于 2012 年度确认管理费用-股权激励 4,400 万元,
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400 万元。

⑥2013 年 8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8 月 15 日,景津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景津集团将所持有的 1,400
万元股权转让给拉萨德正投资有限公司;景津集团分别向公司员工张英、柳方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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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宝昌转让其所持有的景津有限股权 20 万元、5 万元、5 万元;泮国彬将所持有
的 10 万元股权转让给景津集团;同意由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
国海坚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向景津有限增资 1,063.83 万元、
212.77 万元;景津有限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3 年 8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内容,国海创投、坚果创投与景津有限及全
体股东签署了投资协议;景津集团与拉萨德正及相关自然人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景津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21,276.5957 万元,本次增资及
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款
拉萨德正投资有限公司 1,400.00 12,180.00
张英 20.00 无偿
景津集团
柳方茹 5.00 无偿
柳宝昌 5.00 无偿
泮国彬 景津集团 10.00 50.00
增资方 认购出资额 认购价款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63.8298 9,255.3191
厦门国海坚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2.7659 1,851.0638
合计 1,276.5957 11,106.3829
注 1:泮国彬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系于 2012 年 1 月无偿取得,在同次股权转让中,德
州达美向上海同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的价格为 5 元/股。因此,无偿转让给
泮国彬股权的公允价值应为 5 元/股。2013 年 8 月,因泮国彬离职,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景
津集团按照当时无偿转让股权的公允价值 5 元/股的价格,收回泮国彬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注 2:国海创投、坚果创投的增资价格以及拉萨德正受让股权的价格均为 8.7 元/出资额,
上述增资、转让价格以公司 2012 年度增资前的每股收益 0.46 元/股、每股净资产 3.46 元/股
为基础,按照约 19 倍市盈率确定。

2013 年 8 月 23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增资情
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 0309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8 月 26 日,景津有限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此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毕后,景津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景津集团 13,000.00 61.10%
2 李家权 1,400.00 6.58%
3 拉萨德正 1,400.00 6.58%
4 宋桂花 1,200.00 5.64%
5 国海创投 1,063.83 5.00%
6 天津力天 1,000.00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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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7 同谷赢投资 800.00 3.76%
8 坚果创投 212.77 1.00%
9 四川龙蟒 180.00 0.85%
10 李明 120.00 0.56%
11 其他 36 名自然人股东 900.00 4.23%
合 计 21,276.60 100%

综上所述,国海创投、坚果创投的增资价格以及拉萨德正受让股权的价格的
定价依据,是以公司 2012 年度增资前的每股收益 0.46 元/股、每股净资产 3.46
元/股为基础,按照约 19 倍市盈率确定;因泮国彬离职,景津集团按照 5 元/股的
价格收回泮国彬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定价依据是以泮国彬 2012 年 1 月无偿取得
上述股权的同次股权转让中,德州达美向外部股东同谷赢投资转让的价格为 5 元
/股为基础确定;景津集团向公司员工张英、柳方茹、柳宝昌无偿转让股份的原
因是对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景津集团向公司员工张英、柳方茹、柳宝昌无偿转让股份属于授予后立即可
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故以授予日外部股东取得股权的
交易价格 8.7 元/股作为公允价值,于 2013 年度确认管理费用-股权激励 261 万元,
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61 万元。

(2)股份公司阶段

①2013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3 年 10 月 19 日,景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以 2013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按照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根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瑞华专审字
[2013]第 9049000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景津有限经审计
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后)852,794,591.96 元,以 1:0.35178 的比例折股,折合股
份总额 30,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剩余 552,794,591.96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
体变更为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出资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 9049005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取得了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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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371403200004058)。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完成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 18,330.00 61.10%
2 李家权 1,974.00 6.58%
3 拉萨德正投资有限公司 1,974.00 6.58%
4 宋桂花 1,692.00 5.64%
5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5.00%
6 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1,410.00 4.70%
7 上海同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8.00 3.76%
8 厦门国海坚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 1.00%
9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3.80 0.85%
10 李 明 169.20 0.56%
11 张大伟 148.05 0.49%
12 杨名杰 141.00 0.47%
13 孙金来 126.90 0.42%
14 孙建国 56.40 0.19%
15 魏明亮 56.40 0.19%
16 刘忠良 56.40 0.19%
17 王春志 56.40 0.19%
18 卢 毅 56.40 0.19%
19 范忠华 49.35 0.16%
20 杨 松 42.30 0.14%
21 朱胜利 42.30 0.14%
22 邱秀贞 42.30 0.14%
23 张 英 35.25 0.12%
24 刘风江 28.20 0.09%
25 刘志杰 28.20 0.09%
26 刘振华 28.20 0.09%
27 刘国志 28.20 0.09%
28 张志光 28.20 0.09%
29 夏春明 28.20 0.09%
30 赵文彬 28.20 0.09%
31 刘海营 14.10 0.05%
32 闫雪松 14.10 0.05%
33 王庆森 14.10 0.05%
34 李立峰 14.10 0.05%
35 张治奇 14.10 0.05%
36 陈峰奎 14.10 0.05%
37 姜 锐 14.10 0.05%
38 苏艳军 14.10 0.05%
39 王洪伟 7.05 0.02%
40 万希滨 7.05 0.02%
41 段秀明 7.05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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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柳洪森 7.05 0.02%
43 苏志克 7.05 0.02%
44 柳宝昌 7.05 0.02%
45 柳方茹 7.05 0.02%
合 计 30,000.00 100%

②2015 年 3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 10 日,自然人股东柳方茹、赵文彬、苏艳军分别与景津集团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向景津集团转让所持有的景津环保股份。

同时,景津集团分别与姜桂廷、李东强、庞少庭、盛春来、王风俊、纪跃亮、
万希滨、王洪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景津集团向上述自然人转让其所持有
的景津环保股份。

山东省德州市鲁北公证处对上述股权转让的真实性予以公证。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万股) 转让价格(万元)
姜桂廷 2,850.00 无偿
李东强 42.30 253.80
庞少庭 10.00 60.00
盛春来 10.00 60.00
景津集团
王风俊 7.05 42.30
纪跃亮 7.05 42.30
万希滨 7.05 42.30
王洪伟 7.05 42.30
柳方茹 7.05 无偿
赵文彬 景津集团 14.10 无偿
苏艳军 14.10 45.00
注:柳方茹、赵文彬、苏艳军在此之前均以零对价分别取得景津有限 5 万元、20 万元、
10 万元出资额,景津有限整体变更为景津环保后,三人折股后持股数分别为 7.05 万股、28.20
万股、14.10 万股。因柳方茹、赵文彬、苏艳军工作表现未及预期,因此,依据实际工作情
况及双方协商结果,景津集团无偿收回柳方茹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无偿收回赵文彬所持
有公司 28.20 万股股权中的 14.10 万股;同时,以 45 万元的价格,收回苏艳军所持有的公司
全部股权。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景津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 15,424.75 51.4158%
2 姜桂廷 2,850.00 9.5000%
3 李家权 1,974.00 6.5800%
4 拉萨德正投资有限公司 1,974.00 6.5800%
5 宋桂花 1,692.00 5.6400%
6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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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1,410.00 4.7000%
8 上海同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8.00 3.7600%
9 厦门国海坚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 1.0000%
10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3.80 0.8460%
11 李 明 169.20 0.5640%
12 张大伟 148.05 0.4935%
13 杨名杰 141.00 0.4700%
14 孙金来 126.90 0.4230%
15 孙建国 56.40 0.1880%
16 魏明亮 56.40 0.1880%
17 刘忠良 56.40 0.1880%
18 王春志 56.40 0.1880%
19 卢 毅 56.40 0.1880%
20 范忠华 49.35 0.1645%
21 杨 松 42.30 0.1410%
22 朱胜利 42.30 0.1410%
23 邱秀贞 42.30 0.1410%
24 李东强 42.30 0.1410%
25 张 英 35.25 0.1175%
26 刘风江 28.20 0.0940%
27 刘志杰 28.20 0.0940%
28 刘振华 28.20 0.0940%
29 刘国志 28.20 0.0940%
30 张志光 28.20 0.0940%
31 夏春明 28.20 0.0940%
32 赵文彬 14.10 0.0470%
33 刘海营 14.10 0.0470%
34 闫雪松 14.10 0.0470%
35 王庆森 14.10 0.0470%
36 李立峰 14.10 0.0470%
37 张治奇 14.10 0.0470%
38 陈峰奎 14.10 0.0470%
39 姜 锐 14.10 0.0470%
40 王洪伟 14.10 0.0470%
41 万希滨 14.10 0.0470%
42 盛春来 10.00 0.0333%
43 庞少庭 10.00 0.0333%
44 段秀明 7.05 0.0235%
45 柳洪森 7.05 0.0235%
46 苏志克 7.05 0.0235%
47 柳宝昌 7.05 0.0235%
48 纪跃亮 7.05 0.0235%
49 王风俊 7.05 0.0235%
合 计 30,000.00 1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
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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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交易。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应按企业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
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如果企业股份未公开交易,则应按估计的市场价格计量,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
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与公司 2015 年 3 月份股权转让相邻近的两次引入外部投资者股权转让或实
施定增的情况如下:
股权转让/增资时间 转让方/被增资方 受让方/增资方 交易价格(元/股)
2013 年 8 月 26 日 景津集团、公司 国海创投、坚果创投、拉萨德正 6.17(注)
2015 年 3 月 10 日 景津集团 李东强等 7 名员工 6.00
2016 年 1 月 21 日 公司 九泰基金等 18 名投资者 9.72
注:国海创投、坚果创投、拉萨德正受让股份及增资价格为 8.7 元/股,增资完成后总股本为
21,276.60 万股。2013 年 12 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0,000.00 万股,
因此,考虑股份稀释影响后,交易价格稀释为 6.17 元/股。

考虑到:(1)上述主要股权受让人李东强,是公司通过市场化招聘引入的
专业人才并拟任财务总监,在 2014 年 5 月入职时,已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
廷就股权转让数量和价格进行了初步约定。但由于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整
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成立后一年内不得转让股
份,因此,直至 2015 年 3 月,李东强及其他此前确定的股权受让人,才完成股
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程序;(2)公司在 2015 年 3 月 10 日完成股权转让时,
尚未启动新三板挂牌工作,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在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因此,2015 年 3 月,公司既不属于公众公司,
无公开市场交易价格,也未审议新三板挂牌相关事项,且新三板定增系 2016 年
初实施完成,其定增价格系根据公开市场价格进双方协商后确定,因此,股份支
付中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可以参考公司每股净资产以及 2013 年 8 月份外部股东
受让或增资价格进行合理估计。

因此,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参考与之时间间隔最近的一次即 2013 年 8 月份
外部投资者受让或入股价格确定,两者价格基本一致。同时,上述国海创投、坚
果创投的增资价格以及拉萨德正受让股权的价格均为 8.7 元/股,对应公司 2012
年度增资前的每股收益 0.46 元/股、每股净资产 3.46 元/股为基础,按照约 19 倍
市盈率确定,该估值水平已经明显偏高,且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
因此,虽然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每股收益为 0.54 元/股、每股净资产为
3.63 元/股,较以前年度显著增长,但考虑到国海创投、坚果创投的增资价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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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及拉萨德正受让股权的价格明显偏高,且已经充分考虑未来业务发展情况,李东
强等 7 名员工按照 6 元/股受让股权,对应市盈率、市净率已经分别达到 11.11
倍、1.65 倍,估值水平亦相对合理,因此,公司在 2015 年 3 月的股权转让价格
合理、公允,与外部投资者受让或入股价格基本一致,无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此外,由于上述受让股份合计仅有 90.50 万股,对公司经营业绩亦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

③2015 年 7 月,股份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以协议
转让方式公开转让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等相关议案。

股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 日和 2015 年 7 月 9 日,分别出具《关于同意景津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5]3495 号)和《关于同意股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5]3792 号),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证券代码“832899”,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④2016 年 1 月,公司在股转系统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和 2015 年 11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发行方案》,公司拟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
册股东和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机构投资者、
自然人投资者定向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股票(含 5,000 万股)。股票发行的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9.72 元,按照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收益 0.54 元/股计算的
发行前市盈率为 18 倍。

2015 年 12 月 21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景津环保本次
股票发行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620032 号”《验资报告》,
根据审验结果,截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已实际收到发行对象缴入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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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款人民币 26,098.20 万元。

2016 年 1 月 7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
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3 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2,685 万股的备
案申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 18 名,全部为符合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规定的投资者。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新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数(股)
增投资者
新三板 3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夏银行
1 19,926,000 2,050,000 是
股份有限公司)
2 新三板 17 号资产管理计划 9,720,000 1,000,000 是
3 新三板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6,804,000 700,000 是
4 新三板 18 号资产管理计划 6,804,000 700,000 是
恒天财富新三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北
5 5,054,400 520,000 是
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新三板 16 号资产管理计划 4,860,000 500,000 是
中信建投-新三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7 4,860,000 500,000 是

8 新三板 50 号资产管理计划 3,207,600 330,000 是
9 新三板 3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944,000 200,000 是
10 嵩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8,600,000 5,000,000 是
前海开源资产景津 1 号专项资产管理
11 计划 44,226,000 4,550,000 是

武汉高德盛环保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
12 20,412,000 2,100,000 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440,000 2,000,000 是
14 北京南方融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440,000 2,000,000 是
15 闫晓鹏 14,580,000 1,500,000 是
16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664,000 1,200,000 是
太平洋证券红珊瑚新三板 1 号集合资
17 9,720,000 1,000,000 是
产管理计划
18 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720,000 1,000,000 是
合计 260,982,000 26,850,000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资产管理计划股东,及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
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不再为公司股东。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并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在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
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股东人数为 74 名,不存在超过 200 人的情况。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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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前海开源资产景津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前海开源资产景津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系由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深圳)有
限公司依法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法定代表人为蔡颖,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00 100.00%
合计 18,000 100.00%

2)嵩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嵩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葆森,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天明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0.00%
2 建业控股有限公司 5,000 20.00%
3 郑州市正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 20.00%
4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0.00%
5 河南辅仁控股有限公司 5,000 20.00%
合计 25,000 100.00%

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运作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卢伟忠,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00 26.00%
2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5.00%
3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25.00%
4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00 24.00%
合计 20,000 100.00%

4)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珞珈天壕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委派陈作涛为代表)。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9.52%
2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 19.05%
3 北京紫荆华融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 9.52%
4 北京君合友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9.52%
5 赵福君 1,000 9.52%
6 兰 春 1,000 9.52%
7 楚天舒 1,000 9.52%
8 周德聪 1,000 9.52%
9 林海音 500 4.76%
10 熊 科 500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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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1 李 喆 500 4.76%
合计 10,500 100.00%

5)北京南方融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南方融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靖,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王婷 1,050 30.00%
2 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450 70.00%
合计 3,500 100.00%

6)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国平,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财政部(代国务院出资) 450,000 100.00%
合计 450,000 100.00%

7)太平洋证券红珊瑚新三板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太平洋证券红珊瑚新三板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由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运作的资产管理计划。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法定代
表人为李长伟 ,其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2.88%。

8)武汉高德盛环保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高德盛环保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武汉高投德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人:黎苑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高投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960 24.37%
2 湖北润德对外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480 12.18%
3 武汉海德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0 12.18%
4 武汉高投德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 1.02%
5 湖北远达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980 50.25%
合计 3,940 100.00%

9)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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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 梁永龙 1,250 8.33%
3 李建荣 1,250 8.33%
4 卞 浩 1,000 6.66%
5 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33.33%
6 镇江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 10.00%
合 计 15,000 100.00%

⑤2017 年 3 月,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

在协议转让方式下,公司股票经过股转系统内投资者之间的持续转让交易,
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在股转系统公告了《关
于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人
数为 224 名。

综上,公司在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并未超过 200 人,挂牌后公司进行了
一次定向发行并未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此后,通过二级市场不断交易,
导致公司股东人数不断增加直至超过 200 人,挂牌后新增股东均为新三板市场
的投资者。

⑥发行人股份暂停在股转系统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附件《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公
司将在提交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通知书》后,向股转公司提交申请暂停公司股份在股转系统的交易。

截至申请暂停转让时,公司股东人数为 224 名,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景津投资有限公司 13,736.63 38.2067%
2 姜桂廷 4,234.34 11.7773%
3 宋桂花 2,301.31 6.4008%
4 李家权 2,171.40 6.0395%
5 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1,551.00 4.3139%
6 秦立新 1,240.91 3.4514%
7 拉萨德正投资有限公司 663.30 1.8449%
8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5.10 1.6552%
9 嘉兴嵩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0.00 1.5298%
10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50.00 1.5298%
11 其他 214 名股东 8,359.51 23.2507%
合 计 35,953.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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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⑦ 2017 年 6 月,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01620013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18,751,544.68 元,资本公积为 779,873,734.45 元,以总股
本 326,850,000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98,055,000 元,同时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
合计转增 32,685,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620004”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取得了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56770173X4)。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 326,850,000 股增加至 359,535,000
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⑧ 2019 年 3 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

2019 年 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先生与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以 14.50 元/股的价格受让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八只资产管
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 6,999,300 股股份。2019 年 3 月 14 日,上述股权转让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景津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景津投资有限公司 13,736.63 38.2067%
2 姜桂廷 4,934.27 13.7240%
3 宋桂花 2,301.31 6.4008%
4 李家权 2,171.40 6.0395%
5 其他 212 名股东 12,809.89 35.6290%
合 计 35,953.50 100%

⑨ 杭州环亚炼化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因该公司注销而取得公司股份

发行人原股东杭州环亚炼化装备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转让方式取得公司股份 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06%。因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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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于 2018 年 11 月注销,其股东按照各自出资比例依法取得上述股份,其中陈有
法取得 1,980 股,魏兰英取得 220 股。

陈有法系杭州环亚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身份证号:33012519620817****,联
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五联居委会****;魏兰英女士杭州环亚监事,身份证号:
33062319831026****,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浦口珠溪村。

(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5,953.50 万股。假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4,050
万股 A 股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 持股
号 持股数 持股数
比例 比例
1 景津投资有限公司 13,736.63 38.21% 13,736.63 34.34%
2 姜桂廷 4,934.27 13.72% 4,934.27 12.33%
3 宋桂花 2,301.31 6.40% 2,301.31 5.75%
4 李家权 2,171.40 6.04% 2,171.40 5.43%
5 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1,551.00 4.31% 1,551.00 3.88%
6 秦立新 1,240.91 3.45% 1,240.91 3.10%
7 拉萨德正投资有限公司 663.30 1.84% 663.30 1.66%
8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5.10 1.66% 595.10 1.49%
9 嘉兴嵩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0.00 1.53% 550.00 1.37%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10 550.00 1.53% 550.00 1.37%
合伙)
11 其他股东 7,659.58 21.30% 7,659.58 19.15%
12 IPO 公众股东 - - 4,050.00 10.12%
合 计 35,953.50 100% 40,003.50 100%


(二)公司股东基本构成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类别 户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机构股东 36 20,532.43 57.11%
其中:国有法人 - - -
非国有法人 22 17,832.59 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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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伙企业 10 2,501.95 6.96%
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 4 197.89 0.55%
个人股东 181 15,421.07 42.89%
其中:外部个人 146 9,419.80 26.20%
公司员工 35 6,001.27 16.69%
合 计 217 35,953.50 100%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姜桂廷 4,934.27 13.72% 董事长、总经理
2 宋桂花 2,301.31 6.40% 无
3 李家权 2,171.40 6.04% 无
4 秦立新 1,240.91 3.45% 无
5 古嘉涛 433.40 1.21% 无
6 宋丽 417.45 1.16% 无
7 胡丽娅 346.83 0.96% 无
8 于晓亮 341.00 0.95% 无
9 李玲 279.18 0.78% 无
10 刘晓峰 264.00 0.73% 无

(四)公司法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法人股东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持股比例
号 (万股)
1 景津投资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13,736.63 38.2067%
2 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1,551.00 4.3139%
3 拉萨德正投资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663.30 1.8449%
4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595.10 1.6552%
5 嘉兴嵩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550.00 1.5298%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6 合伙企业 550.00 1.5298%
伙)
7 鼎泰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316.03 0.8790%
武汉高德盛环保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合
8 合伙企业 231.00 0.6425%
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华宸基石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9 合伙企业 231.00 0.6425%
合伙)
10 苏州翊芃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225.50 0.6272%
11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220.00 0.6119%
厦门国海坚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2 合伙企业 220.00 0.6119%
合伙)
13 北京南方融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220.00 0.6119%
14 日照市瑞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181.50 0.5048%
15 广州俊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171.60 0.4773%
16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165.00 0.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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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北京米勒克尔科技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165.00 0.4589%
18 无锡鸿泰投资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110.11 0.3063%
基金及资产管
19 深圳保腾丰享 2 号证券投资基金 110.00 0.3060%
理计划
平阳几何林楠叁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20 合伙企业 102.41 0.2848%
(有限合伙)
21 深圳市嘉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66.00 0.1836%
基金及资产管
22 深圳保腾丰享证券投资基金 40.70 0.1132%
理计划
第一创业新三板锐进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基金及资产管
23 40.70 0.1132%
计划 理计划
24 上海隽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24.20 0.0673%
25 苏州和基投资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13.20 0.0367%
26 厦门市德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11.00 0.0306%
基金及资产管
27 中鼎创富新三板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6.49 0.0181%
理计划
28 上海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5.50 0.0153%
29 岭南金融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5.50 0.0153%
30 上海颐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1.87 0.0052%
31 景县硕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0.66 0.0018%
32 宁夏泽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0.55 0.0015%
33 宁波前海众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0.44 0.0012%
34 上海庄敬贸易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0.22 0.0006%
35 北京宏顺赢咨询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 0.11 0.0003%
桐乡市立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
36 非国有法人 0.11 0.0003%
限公司
合计 20,532.43 57.11%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全体在册股东中,属于公司发起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在新三板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引入的投资者之间的关联关系
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及关联方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及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景津投资 137,366,349 38.21% 姜桂廷控制企业
2 姜桂廷 49,342,700 13.72% 本人
3 宋桂花 23,013,100 6.40% 姜桂廷之妻
合计 209,722,149 58.33% -
2、持股 5%以上股东李家权及关联方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及关联关系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李家权 21,714,000 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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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玲 2,791,800 0.78% 李家权之女
合计 24,505,800 6.82% -

3、公司发起人国海创投及关联方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及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国海创投 5,951,000 1.66% -
2 坚果创投 2,200,000 0.61% 国海创投控制企业
合计 8,151,000 2.27% -

4、公司发起人拉萨德正及关联方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及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拉萨德正 6,633,000 1.84% -
2 刘晓峰 2,640,000 0.73% 拉萨德正总经理
合计 9,273,000 2.57% -

(六)本次发行前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的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摘要之“重大事项提示”

五、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式压滤机整机及配套设备、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固
液提纯、分离提供专业的成套解决方案,是国内领先的压滤机生产企业。

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涵盖策略沟通、研发设计、设备及配套设施生产
运输、施工安装、设备调试的整体解决方案,所生产各式压滤机及配套设备广泛
应用于环保(市政生活污水污泥、工业废水污泥、自来水污泥和江河湖库疏浚淤
泥处理)、矿物及加工(有色金属、非金属矿、金属尾矿)、化工、食品和医药等
领域。

公司建有省级研发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技术实力,并参与制定了多项国家
和行业标准。公司注册号为 1359478 的“景津”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具有较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近年来,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优质的客户
资源、可靠的产品质量、先进的研发和生产技术、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稳定的人
才团队等竞争优势,公司保持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较好的经营业绩,被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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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竞争地位

1、公司技术水平竞争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以及技术研发,公司的压滤机及配套设备在产品性能、技术水
平等方面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部分产品已达到了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与国
内外同行业相比,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
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司系中国通用机械协会
分离机械分会理事长单位,公司参与起草、修订了 2 项国家标准以及 8 项行业标
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186 项国内专利和 12 项国际专利。
公司拥有成熟、完善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技术中心组织结构清晰、管理规范,
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研发成果丰富。公司技术中心承担了国家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分别承担山东省技术创新计划项目 19 项、8 项、8 项。

2、公司市场占有率

目前,国内压滤机生产企业较多,但绝大多数企业生产规模较小,行业内包
括本公司在内数家骨干企业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于
2016 年发布的《中国压滤机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以及《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
2017》、《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 2018》。2015 年至 2017 年,国内压滤机行业销
售规模约为 39.00 亿元、38.5 亿元和 53.07 亿元,据此计算,公司近三年市场占
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市场占有率 主营业务收入 市场占有率 主营业务收入 市场占有率
220,409.46 41.53% 153,875.36 39.97% 157,800.55 40.46%

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一直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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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发展以及技术研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186 项
国内专利和 12 项国际专利。公司的压滤机及配套设备在产品性能、技术水平等
方面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部分产品已达到了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与国内外
同行业相比,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同时,公司拥有独立的设计研发部门、研发生产部门和高效率、高素质的研
发团队,承担了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科研项目。2016 年,
公司建立“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引进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技术中心主
任(姜桂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认定为“泰山产业领
军人才”。

公司在过往的项目研究与设计研发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客户的
个性化需求,能实现快速高效的任务分析与拆分、模块设计、试制品生产和测试,
在效果和效率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此外,公司还紧盯市场,不断发掘未来
市场需求,对于潜在的新兴市场在技术储备方面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产品加工工艺及质量优势

公司在加工工艺、制造技术等方面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始终专注于压
滤机的生产,拥有压滤机全产业链的生产制造技术,在原材料控制、生产加工及
产品检验方面具有明显的经验优势和技术优势。

在压滤机机加工方面,公司拥有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和熟练的技工,机加工
设备均为国内先进设备,较高的生产管理水平,使得公司拥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和
产品质量;焊接工艺是设备的质量基础,公司严格控制焊接过程,施行严格的焊
接质量标准,提升了产品机加工工艺。

在滤板生产工艺方面,公司优势如下:①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隔膜
滤板配方和注塑成型技术,生产的滤板标准件在精度、耐磨和抗压等性能指标上
在行业中有明显优势,并可以针对不同客户的物料及复杂过滤条件,对滤板配方
进行调整,生产出具有耐强腐蚀、耐高温和耐高压等特殊性能的专业化滤板产品;
②公司拥有较为先进的注塑设备和领先的注塑工艺,生产自动化程度高,可显著
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用工成本。滤板数控加工设备,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在产出
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方面高于其他同行业使用的普通生产设备;③公司自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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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隔膜滤板焊接技术,能保证隔膜滤板质量稳定性,且生产效率高;④自主设计
研发隔膜滤板鼓膜压力检验平台,对隔膜滤板的鼓膜压力进行测试,做到了对产
品质量的严格控制。

在滤布生产工艺方面,公司优势如下:①拥有自动化拉丝生产线,可根据不
同客户需要,研发定制产品,较外购滤布的同行业企业更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
求;②为了更好的提高滤布质量和性能,从德国引进先进的织造生产线,并严格
控制滤布的织造温度、湿度环境等生产条件。结合丰富的行业经验,生产各种密
度和不同孔形的滤布,过滤效果稳定,使用寿命长;③单丝及单复丝滤布配置了
公司自主研发的滤布清洗装置,能够使滤饼长期自动脱落,解决了滤饼不能长期
自动脱落的难题。

同时,公司已通过 GB/T19001-2008/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
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培养全体员工养成了良好的质量意识,保证了产品质量
的稳定性,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质量口碑和品牌形象。

(3)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优势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已具备年生产各型号压滤机 7,080 台、滤板 97 万块、
滤布 200 万套的生产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7.23%、30.70%和 30.18%。得益于技
术能力、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公司生产的高端压滤机比重较大,技术附加值高,
产品的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4)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凭借着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逐步
确立了在国内压滤机行业的技术和服务领先地位,“景津”品牌已成为中国压滤
机行业知名品牌。产品销往美国、日本、欧盟、印度、澳大利亚、巴西等多个国
家和地区。公司通过优质的产品、专业的过滤解决方案以及全方位的技术服务支
持,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些优质客户包括地区乃至全
国下游行业的龙头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更加注重产品的效率、安全可靠性和售
后服务的可持续性。此类客户往往对供应商的考察期较长,而一旦确定供应商后
忠实度相对较高,不会轻易变动,具有业务关系和产品需求稳定的特点,从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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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了公司产品销售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高度重视客户资源的开发和维护,通过客户对产品反馈情况,提升产品
的质量和附加值,力求在继续巩固与既有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的同时,进一步拓
展市场范围,开发新的优质客户资源,以确保在客户资源方面的优势地位。

(5)售后服务优势

公司一直将服务作为营销中的重中之重。在多年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加强服务工作的质量与力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服务体系。
公司的售后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各个区域,致力于不断完善和改进售后网络的服务
能力及服务水平,为公司客户提供良好保障。通过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在提高
了客户满意度的同时,亦增强了客户粘性,保证了公司后续业务的持续增长。

2、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资金实力不足,融资能力有限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压滤机及配套设备领域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
环保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的发展壮大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与国外大型
企业和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在资金实力上存在劣势且融资能力有限。

(2)公司经营模式较为单一

公司产品以压滤机及配套设备为主,能针对客户不同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和
生产,赢得了领先的行业地位。然而公司以采购、生产、销售为核心的盈利模式,
相较于以“整体解决方案”及工程总承包为核心服务内容的盈利模式,发展相对
较慢。公司与后者相应的服务模式尚未开展,限制了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业务规模
与发展空间。

六、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各式压滤机整机及配套设备、配件。压滤机整机可分为厢式
压滤机、隔膜压滤机;压滤机配件主要为各型号滤板、滤布等;配套设备主要为
搅拌机、加药机、输送机、破碎机等过滤配套设备。主要用途和功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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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滤机整机

(1)厢式压滤机

产品名称 应用范围、行业 主要优势及特点


1250 型及以
下厢式压滤
机 适用于液固混合物
广泛适用于不同颗粒
的过滤分离。如:环
度、浓度的物料;能
保、洗煤、选矿、冶
耗低;过滤效果好;
金、化工、食品、医
维护简单。

1500-2000 型
厢式压滤机



(2)隔膜压滤机

产品名称 应用范围、行业 主要优势及特点


1500-2600 型 辅助时间短,效率高,
环保节能高 环保、洗煤、选矿 处理量大,自动化程
效压滤机 度高。



广泛适用于不同颗粒
630-1250 型 度、浓度的物料;能
环保、化工、食品、
程控隔膜压 耗低;过滤效果好,
制药
滤机 滤饼含水率低;自动
化程度高;维护简单。



800-1300 型
高压压榨,滤饼含水
污泥脱水压 污泥处理
率低,运行成本低。
干机



2、压滤机配件

(1)滤板

应用范
产品名称 主要优势及特点
围、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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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型聚丙 与内排液滤板相比过滤面积
化工、食品、
烯外排液厢 更大;减少洗涤用水量及洗涤
制药
式配板 时间。




1250 型密闭 化工、食品、 密封性能好、不渗漏、进洗涤
式滤板 制药 水快速、出液通畅。




化工、食品、
耐高温滤板 耐高温。
制药、赤泥




(2)滤布

应用范围、
产品名称 主要优势及特点
行业


公司掌握了滤布加工
核心技术,能够在恒
温恒湿织造环境下,
织出的滤布每平方米
透气量均匀,单丝及
单复丝滤布能够使滤
饼自动脱落。同时,
根据滤布材质
从德国引进先进的织
滤布系列 不同,广泛应
造生产线,并严格控
用于各行业
制滤布的织造温度、
湿度环境等生产条
件。结合丰富的行业
经验,生产各种密度
和不同孔形的滤布,
过滤效果稳定,使用
寿命长。



3、压滤机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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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应用范围、行业 主要优势及特点


公司自主研发的滤
饼专用破碎机,相较
用于环保、食品、
齿盘式滤饼 于通用的破碎机,更
化工、印染、造纸、
破碎机 适用压滤机过滤后
煤炭等行业
的滤饼,实现对滤饼
的充分、高效粉碎。




采取不同槽型与搅
拌器型的搭配,通过
应用于环保、化工、
测试及研发设计,在
医药、食品、选矿、
搅拌机 充分满足搅拌工况
造纸、涂料、冶金
条件下,达到以最小
等行业
能耗来实现最佳搅
拌效果的目的。




用于环保、煤炭、
输送各种散状物料
皮带输送机 冶金、选矿、化工、
及成件物品。
轻工、石油等行业




用于环保、煤炭、
封闭式输送各种物
螺旋输送机 冶金、选矿、化工、
料,保护现场环境。
石油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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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应用于污泥脱
水、废水处理及各
类制程(食品、化
工、印染等工业) 准确控制加药配比,
的药粉溶解投加场 减少用工成本,保证
自动加药机
合。特别适用于市 过滤效果,提高过滤
政污水处理厂、工 效率。
业废水处理及另外
需要使用投加药剂
溶液的行业




(二)原材料、能源动力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聚丙烯,辅助原材料主要为泵、阀、电
料等。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 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
项目 原材料采购金额
成本金额 本比例
2018 年度 197,506.12 168,218.30 82.75%
2017 年度 158,207.58 124,136.22 81.36%
2016 年度 91,934.71 75,028.77 77.73%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高于主营业务成本
-原材料成本金额 16,905.94 万元、34,071.36 万元和 29,287.32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6 年下半年起,国内经济企稳回暖,加之国家环保政策逐项落实,各行业对
环保设备需求大幅增长,公司业务量自 2016 年下半年起大幅增长,由于公司产
品主要为定制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使得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末公司存货增长较快。

(2)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及聚丙烯,采购金额占公司原材料采购
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54.30%、58.84%和 59.79%,钢材及聚丙烯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平均单价 占总采购金额
项目 年份
(万元) (吨) (元/吨) 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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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51,388.58 111,212.21 46,20.77 26.02%
钢材 2017 年度 41,929.11 102,003.60 4,110.55 26.50%
2016 年度 18,249.81 64,322.70 2,837.23 19.85%
2018 年度 66,709.87 83,880.44 7,952.97 33.78%
聚丙烯 2017 年度 51,164.00 73,477.96 6,963.18 32.34%
2016 年度 31,670.56 47,508.94 6,666.23 34.45%

报告期内,钢材、聚丙烯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比重相对稳定,其中,钢
材 2017 年度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比重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钢材采购价格
较 2016 年度增长 44.88%,而其他原材料价格涨幅相对较小;同时,受订单量增
加及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影响,钢材、聚丙烯采购金额、数量均呈现上升趋势。

七、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分类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46,904.11 14,028.27 - 32,875.83 70.09%
机器设备 72,475.82 25,499.43 - 46,976.39 64.82%
运输工具 1,535.31 892.03 - 643.28 41.90%
办公及电子设备 1,020.15 718.23 - 301.92 29.60%
其他 1,423.63 889.57 - 534.07 37.51%
合计 123,359.02 42,027.53 - 81,331.49 65.9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各项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不存在重大资产非正常报
废的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使
用权、商标等,其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重为 99.78%。

八、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主要从事各式压滤机整机及配套设备、配件的生产和销
售。目前公司营业范围为分离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销售,与分离机械相
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本产品的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聚丙烯(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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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销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生产
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景津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姜桂廷
先生、宋桂花女士。姜桂廷先生、宋桂花女士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包
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控制关系
号 (万元)
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未经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姜桂廷持股 94.52%、景津
1 景津投资 10,220.00 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 投资总经理杜宝珍持股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5.48%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
2 景津置业 1,000.00 景津投资持股 100%
赁;物业管理
姜桂廷之子姜华持有 70%
3 迪美工贸 600.00 玻璃纤维销售 股权;杨名杰持有 10%股
权;闰艳敏持有 20%股权

景津投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且已经出具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保证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景津置业、迪美工贸目前未
从事具体业务经营,亦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因此与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为压滤机整机及配件,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223.55 0.10% 242.28 0.16%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 - - - - 56.04 0.04%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
92.12 0.03% 5.95 0.003% 85.62 0.06%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2.33 0.001% -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170.92 0.06% 436.52 0.20% 189.70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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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 - 10.92 0.005% - -
景县鑫龙 - - - - 1,502.03 0.97%
合 计 263.04 0.09% 679.28 0.31% 2,075.68 1.34%
注:占比指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向景县鑫龙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对景县鑫龙销售收入 1,502.03
对景县鑫龙销售毛利 488.62
对景县鑫龙销售毛利率 32.53%
公司压滤机整机毛利率 37.40%
对景县鑫龙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0.98%
对景县鑫龙销售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 0.85%

公司向景县鑫龙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压滤机机架等产品,鉴于公司对景县鑫龙
销售的收入及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的比例很低,且与公司对外销售的
其他类似产品毛利率不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公司与景县鑫龙之间的交易,未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2016 年 8 月,景县鑫龙
完成工商注销,不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为压滤机及配件,销售价格
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
别为 241.37 万元、252.15 万元和 288.63 万元。

2、关联方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曾经为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
偿还全部借款,相关担保合同担保项下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已履行完毕。具体情况
如下:
序 担保金额
借款银行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借款期限
号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景津集团 本公司 9,828.30 2014.3-2016.2
公司德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 景津集团 本公司 5,000 2015.2-2016.2
公司德州分行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津集团、 本公司 7,500 2015.1-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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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开发区支行 姜桂廷、杜
宝珍
景津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 姜桂廷、杜 本公司 10,000 2015.2-2016.2
公司德州德城支行
宝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31 日 31 日 31 日
应收账款: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63.43 -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0.48 2.98 0.32
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0.60 0.60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64.97 66.87 -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99.14
合 计 66.04 133.88 99.46
预收账款: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 - 83.86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8.20 -
合 计 - 28.20 83.8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
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
允性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

九、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薪 持有公司
姓名 职位 性别 年龄 任期 简要经历 酬 股份的数
(万 量
元)
直接持有
1988 年至 1994 年,景县孙镇东风压滤机橡胶板框厂任
董事 2017 年 1 4,934.27 万
厂长;1994 年至 2014 年 4 月,历任河北景津压滤机有
姜桂 长、 月至 股,通过景
男 61 限公司厂长、董事长;2010 年至 2013 年,任山东景津 60.24
廷 总经 2020 年 1 津投资间
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
理 月 接持有本
总经理,景津投资执行董事,景津置业执行董事。
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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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薪 持有公司
姓名 职位 性别 年龄 任期 简要经历 酬 股份的数
(万 量
元)
董 2017 年 1 1993 年至 2011 年,历任河北景津压滤机有限公司副厂
孙金 事、 月至 长、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 年至 2010 年,景津集团任 直接持有
男 50 44.69
来 副总 2020 年 1 副总经理;2010 年至 2013 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 78.95 万股
经理 月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1 年至 2005 年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项目经理;
2005 年至 2008 年在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核算
董 2017 年 1 经理;2008 年至 2009 年,在赛尔新概念网络有限公司
李东 事、 月至 任财务经理;2009 年至 2010 年在北京盖博瑞尔科技发 直接持有
男 51 39.24
强 财务 2020 年 1 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0 年至 2011 年任通裕重工 46.53 万股
总监 月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助理;2011 年至 2014 年任通
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 年至 2015 年 2
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事、
2008 年至 2009 年景津集团任部长;2009 年至 2010 年,
副总 2017 年 1
景津集团任副总经理;2010 年至 2013 年,任山东景津
张大 经 月至 直接持股
男 35 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 39.86
伟 理、 2020 年 1 91.62 万股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董事 月
会秘

2007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战略发展
部、平安信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2011 年至
2014 年,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14
年至 2016 年,任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2017 年 1 监、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
月至 理,南宁国海玉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董事,爱耳
郎蒙 董事 男 37 - 无
2020 年 1 时代医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海创
月 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众创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西安国海景恒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国海柏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沂源金太阳商场有限公司董事,吉浦斯信息咨询(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优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1
1982 年至 2007 年,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工作,历任研
独立 月至
赵扬 男 65 究室副主任、主任、研究分所总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 7.37 无
董事 2020 年 1
董事,合肥学院硕士生导师、校级教学督导。


1981 年至 1984 年,任冶金部地球物理探矿公司财务部
2017 年 1
助理会计师;1985 年就职于河北省保定地区税务局;
耿建 独立 月至
男 65 1987 年至 1990 年,任河北财经学院财政系讲师;1993 7.37 无
新 董事 2020 年 1
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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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薪 持有公司
姓名 职位 性别 年龄 任期 简要经历 酬 股份的数
(万 量
元)

1997 年至 2006 年,于云南大学任教;2006 年至今任华
2017 年 1
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
刘凤 独立 月至
男 49 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科斯伍德油墨 7.37 无
元 董事 2020 年 1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上海迭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2017 年 1 1980 年至 2008 年,河北省景县林业局工作;2008 年至
监事
高俊 月至 2010 年,景津集团任工会主席;2011 年至 2013 年,任
会主 女 62 7.92 无
荣 2020 年 1 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工会

月 主席,景津置业监事。


1982 年至 1996 年,先后任四川绵竹绵春酒厂财务科长、
2017 年 1
副厂长、厂长;1997 年至 2010 年,任四川龙蟒集团有
张强 月至
监事 男 63 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2011 年至 2013 年,山东景津环 4.83 无
荣 2020 年 1
保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4 年至 2016 年任公司

审计部部长,现任任公司监事。
2017 年 1 2005 年至 2007 年,任山东真元水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段慧 职工 月至 人事行政助理;2007 年至 2010 年在景津集团任职;2010
女 38 6.02 无
玲 监事 2020 年 1 年至 2013 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监事;现任
月 公司职工监事、人力资源部部长。

2017 年 1 2003 年至 2004 年,德州达美分离机械有限公司任副总
副总 月至 经理;2004 年至 2011 年,景津集团任副总经理;2011 直接持有
卢毅 男 40 63.72
经理 2020 年 1 年至 2013 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6.53 万股
月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任何
与本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十、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景津投资,现持有公司 137,366,349 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38.21%。景津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景津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桂廷 注册资本 10,22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4 年 10 月 14 日 实收资本 10,2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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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东路 1266 号(泰和鑫源国际三层
住所
357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德州市
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股东名称 出资额合计 出资比例
姜桂廷 9,660 万元 94.52%
股权结构
杜宝珍 560 万元 5.48%
合计 10,220 万元 100%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姜桂廷先生和宋桂花女士共同控制,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42,343,400 股股份、23,013,100 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13.72%、6.40%;
姜桂廷先生通过景津投资间接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8.21%。姜桂廷先生、
宋桂花女士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58.33%。

姜桂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13303019580701****,住所为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阳光花园***号。

宋桂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13303019590302****,住所为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阳光花园***号。

十一、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1,718,476.26 225,719,568.86 365,421,378.9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643,156,396.95 642,505,610.07 606,387,186.33

预付款项 59,595,476.70 59,776,583.42 55,734,928.94
其他应收款 20,475,173.85 20,424,633.20 16,430,420.23
存货 1,241,320,451.27 957,439,829.79 589,826,147.13
其他流动资产 9,576,116.97 31,361,634.31 46,918.39
流动资产合计 2,515,842,092.00 1,937,227,859.65 1,633,846,9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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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813,314,943.97 737,759,505.68 678,786,255.12
在建工程 9,293,134.81 20,022,483.33 6,263,686.75
无形资产 176,808,589.16 181,998,495.73 187,265,020.76
开发支出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275,359.80 45,300,094.39 39,922,241.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54,692,027.74 985,080,579.13 912,237,204.39
资产总计 3,570,534,119.74 2,922,308,438.78 2,546,084,184.33
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285,970,840.41 240,687,037.47 177,784,717.86

预收款项 1,005,195,051.06 690,914,786.87 476,656,833.97
应付职工薪酬 195,051,729.59 158,739,638.11 152,121,982.41
应交税费 39,576,322.13 37,044,960.47 56,479,354.92
其他应付款 7,798,159.89 4,052,284.51 2,266,914.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533,592,103.08 1,131,438,707.43 865,309,803.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递延收益 26,988,908.62 28,835,575.68 29,212,705.5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988,908.62 28,835,575.68 29,212,705.53
负债合计 1,560,581,011.70 1,160,274,283.11 894,522,509.29
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359,535,000.00 359,535,000.00 326,850,000.00
资本公积 747,188,734.45 747,188,734.45 779,873,734.45
减:库存股 - - -
专项储备 22,797,510.11 19,354,294.01 16,783,516.79
盈余公积 76,771,679.66 59,756,931.62 46,237,949.41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803,660,183.82 576,199,195.59 481,816,474.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009,953,108.04 1,762,034,155.67 1,651,561,675.04
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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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股东权益合计 2,009,953,108.04 1,762,034,155.67 1,651,561,675.0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3,570,534,119.74 2,922,308,438.78 2,546,084,184.3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18,572,854.23 2,210,529,514.27 1,544,300,894.17
减:营业成本 2,037,726,393.21 1,531,906,092.31 969,430,382.55
税金及附加 28,000,735.43 28,023,754.49 24,206,649.21
销售费用 343,598,741.77 286,174,671.83 197,063,390.70
管理费用 128,305,857.05 74,180,151.32 71,364,015.33
研发费用 48,742,253.67 47,311,154.63 47,605,906.56
财务费用 -1,345,146.90 1,106,103.81 1,800,267.00
资产减值损失 15,336,419.12 -4,686,234.96 29,608,683.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损失以“-”号填列)
投 资 损 益 ( 损 失 以
- - -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1,527.48 2,305,268.34 308,680.90
“-”号填列)
其他收益 12,769,314.06 2,403,689.31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330,988,442.42 251,222,778.49 203,530,280.02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6,729,888.90 13,037,448.26 7,624,003.95
减:营业外支出 7,689,487.61 8,286,486.83 8,733,266.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330,028,843.71 255,973,739.92 202,421,017.46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5,553,107.44 50,017,036.51 42,676,057.36
四、净利润 244,475,736.27 205,956,703.41 159,744,960.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44,475,736.27 205,956,703.41 159,744,960.10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8 0.57 0.4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8 0.57 0.44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4,475,736.27 205,956,703.41 159,744,9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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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44,475,736.27 205,956,703.41 159,744,960.10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 - -
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2,253,381,119.42 1,596,402,375.71 1,358,277,436.51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659,839.54 1,686,701.1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27,395,796.12 37,623,708.37 30,478,425.48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5,436,755.08 1,635,712,785.22 1,388,755,861.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1,118,924,668.63 863,458,126.57 480,515,849.11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436,430,063.26 376,695,237.79 253,167,045.64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5,365,190.01 214,238,314.74 168,742,255.9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187,806,233.32 151,376,323.84 119,494,622.72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8,526,155.22 1,605,768,002.94 1,021,919,773.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26,910,599.86 29,944,782.28 366,836,088.62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 1,618,790.00 1,383,269.00 1,150,000.00
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 35,000,000.00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8,790.00 36,383,269.00 1,15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22,934,251.29 62,976,072.75 41,809,058.25
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 35,000,000.00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934,251.29 97,976,072.75 41,809,058.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315,461.29 -61,592,803.75 -40,659,058.25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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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39,907,383.60 22,371,210.01 24,849,729.70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907,383.60 22,371,210.01 24,849,729.7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359,251,399.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 98,055,000.00 5,575,887.42
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45,652,860.09 33,688,379.02 35,299,937.34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652,860.09 131,743,379.02 400,127,224.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745,476.49 -109,372,169.01 -375,277,495.05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110,034.78 -1,407,509.68 1,045,808.8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99,959,696.86 -142,427,700.16 -48,054,655.88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206,958,979.86 349,386,680.02 397,441,335.90
等价物余额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06,918,676.72 206,958,979.86 349,386,680.02
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瑞华会计师对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非经
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365,645.27 -898,200.99 -864,021.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15,943,647.06 13,593,499.85 6,820,856.62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5,495,777.40 -4,734,581.70 -7,382,596.0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 - -
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2,739,018.44 1,499,201.92 625,179.32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 -
损益项目
小 计 11,821,242.83 9,459,919.08 -800,581.66
所得税影响额 4,204,255.90 2,501,422.03 -200,145.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 计 7,616,986.93 6,958,497.05 -600,4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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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4,475,736.27 205,956,703.41 159,744,960.1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 236,858,749.34 198,998,206.36 160,345,396.34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1.24% 46.00% 38.3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3.71% 39.70% 35.13%
流动比率(倍) 1.64 1.71 1.89
速动比率(倍) 0.83 0.87 1.2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
0.02% 0.02% 0.02%
资产的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 5.59 4.90 5.05
财务指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24 3.38 2.25
存货周转率(次/年) 1.85 1.98 1.9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1,793.36 33,480.18 28,217.91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42.12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91 0.08 1.1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83 -0.40 -0.15

2、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收益率
收益 收益
2018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96% 0.68 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2.56% 0.66 0.6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收益率
收益 收益
2017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12% 0.57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1.72% 0.55 0.5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收益率
收益 收益
2016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17% 0.44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0.21% 0.45 0.4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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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251,584.21 70.46% 193,722.79 66.29% 163,384.70 64.17%
非流动资产 105,469.20 29.54% 98,508.06 33.71% 91,223.72 35.83%
资产总计 357,053.41 100% 292,230.84 100% 254,608.42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基本保持稳定,2017 年末、2018 年末流动资
产较之前年度增加,主要是由于订单量增加导致公司期末存货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4,171.85 21.53% 22,571.96 11.65% 36,542.14 22.3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4,315.64 25.56% 64,250.57 33.16% 60,638.72 37.12%
预付款项 5,959.55 2.37% 5,977.66 3.09% 5,573.49 3.41%
其他应收款 2,047.52 0.81% 2,042.46 1.05% 1,643.04 1.01%
存货 124,132.05 49.34% 95,743.98 49.42% 58,982.61 36.10%
其他流动资产 957.61 0.38% 3,136.16 1.62% 4.69 0.00%
合计 251,584.21 100% 193,722.79 100% 163,384.70 100%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9.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81,331.49 77.11% 73,775.95 74.89% 67,878.63 74.41%
在建工程 929.31 0.88% 2,002.25 2.03% 626.37 0.69%
无形资产 17,680.86 16.76% 18,199.85 18.48% 18,726.50 20.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27.54 5.24% 4,530.01 4.60% 3,992.22 4.38%
合计 105,469.20 100% 98,508.06 100% 91,223.72 100%

2、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负债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53,359.21 98.27% 113,143.87 97.51% 86,530.98 96.73%
非流动负债 2,698.89 1.73% 2,883.56 2.49% 2,921.27 3.27%
负债合计 156,058.10 100% 116,027.43 100% 89,452.25 100%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比保持在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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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末、2018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上升,主要是由于 2017 年度随着订单
量增加,期末预收款项增加较多。

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
费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98.27%。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票据及应
28,597.08 18.65% 24,068.70 21.27% 17,778.47 20.55%
付账款
预收款项 100,519.51 65.55% 69,091.48 61.07% 47,665.68 55.09%
应付职工薪酬 19,505.17 12.72% 15,873.96 14.03% 15,212.20 17.58%
应交税费 3,957.63 2.58% 3,704.50 3.27% 5,647.94 6.53%
其他应付款 779.82 0.51% 405.23 0.36% 226.69 0.26%
合 计 153,359.21 100% 113,143.87 100% 86,530.98 100%

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
例为 1.73%。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收益 2,698.89 100% 2,883.56 100% 2,921.27 100%
合计 2,698.89 100% 2,883.56 100% 2,921.27 100%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压滤机整机及配件销售业务,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分别为 99.64%、99.71%和 99.78%。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91,227.95 99.78% 220,409.46 99.71% 153,875.36 99.64%
其他业务收入 629.34 0.22% 643.49 0.29% 554.73 0.36%
小计 291,857.29 100.00% 221,052.95 100% 154,430.09 100%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类别分类的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压滤机整机 231,400.90 79.46% 171,239.93 77.69% 114,811.39 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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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中:隔膜
176,242.41 60.52% 132,812.37 60.26% 87,442.90 56.83%
压滤机
厢式压滤机 55,158.49 18.94% 38,427.56 17.43% 27,368.49 17.79%
配套设备及
59,827.05 20.54% 49,169.53 22.31% 39,063.96 25.39%
配件
其中:滤板 36,923.27 12.68% 32,000.41 14.52% 25,912.62 16.84%
滤布 10,494.02 3.60% 8,163.79 3.70% 5,323.80 3.46%
其他 12,409.75 4.26% 9,005.34 4.09% 7,827.54 5.09%
合 计 291,227.95 100% 220,409.46 100% 153,875.36 100%

按产品类别分类,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分为压滤机整机、配套设备及配件。其
中,压滤机整机主要包括隔膜压滤机和厢式压滤机;配套设备及配件主要包括滤
板、滤布等压滤机配件以及破碎机、输送机、搅拌机等配套设备。从收入构成来
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压滤机整机的收入占有较大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滤板、滤布等配件作为生产耗材主要向公司原有客户及其他
压滤机用户销售,公司配套设备及配件收入规模基本稳定。由于公司滤板、滤布
等产品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产品竞争力较强,因此未来具有较好的
发展空间。

(1)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毛利 贡献率 毛利 贡献率 毛利 贡献率
压滤机整机 65,470.34 74.45% 50,116.36 73.87% 42,938.49 74.87%
其中:隔膜压滤机 53,107.00 60.39% 42,174.40 62.17% 35,130.05 61.26%
厢式压滤机 12,363.34 14.06% 7,941.96 11.71% 7,808.44 13.62%
配套设备及配件 22,467.77 25.55% 17,724.81 26.13% 14,411.36 25.13%
其中:滤板 13,749.32 15.64% 11,594.15 17.09% 9,333.09 16.27%
滤布 3,236.15 3.68% 2,388.11 3.52% 1,378.01 2.40%
其他 5,482.28 6.23% 3,742.56 5.52% 3,700.27 6.45%
合 计 87,938.10 100% 67,841.17 100% 57,349.86 100%
注:贡献率=毛利÷毛利合计

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57,349.86 万元、67,841.17
万元和 87,938.10 万元。

隔膜压滤机毛利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隔膜
压滤机毛利贡献率分别为 61.26%、62.17%和 60.39%。

(2)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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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毛利率 变动率 毛利率 变动率 毛利率
压滤机整机 28.29% -3.35% 29.27% -21.74% 37.40%
其中:隔膜压滤机 30.13% -5.10% 31.75% -20.96% 40.17%
厢式压滤机 22.41% 8.42% 20.67% -27.55% 28.53%
配套设备及配件 37.55% 4.16% 36.05% -2.28% 36.89%
其中:滤板 37.24% 2.79% 36.23% 0.58% 36.02%
滤布 30.84% 5.44% 29.25% 13.02% 25.88%
其他 44.18% 6.30% 41.56% -12.08% 47.27%
合计 30.20% -1.88% 30.78% -17.41% 37.27%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7.27%、30.78%和 30.20%。其
中,压滤机整机毛利率呈下降趋势;配套设备及配件毛利率相对稳定。

2017 年度,公司压滤机毛利率水平较 2016 年度下降 21.74%,主要是由于上
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尤其是钢材价格上涨明显,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对公司压滤
机整机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受市场竞争以及此前原材料价格下跌因
素影响,公司适当下调了产品价格以保持产品竞争力,亦导致压滤机产品毛利率
下降。

十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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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体的利润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利润。

(3)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以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股本规模合理,董
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
预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
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6)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
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
案经董事会审议和监事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
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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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
变化,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和
监事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8)其他: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应
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
资者利益,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
《公司章程(草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同
时努力积极的履行现金分红政策,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

2、利润分配形式与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
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
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
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在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对每股净
资产的影响等因素后,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同时,公司在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采取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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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原则上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是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1)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
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
意见。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如公司不进
行现金分红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及未分配的现金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
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应当
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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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表决。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6、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如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
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由公司董事会以保护股东权益
为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
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监事
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并进行审议,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
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报告期内历次股利分配情况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2,68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9,805.50 万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1 股,合计转增
3,268.50 万股。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利分配。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及派发股利计划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老股东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增股
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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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美宁商贸、景津设备两家全资子
公司。

(一)美宁商贸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美宁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桂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1 日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住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403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西藏拉萨市
聚丙烯、塑料橡胶、泵、阀、机电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聚丙烯、塑料橡胶、泵、阀、机电产品的采购及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额合计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景津环保 5,000 万元 100%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586.04
净资产 12,554.98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890.97
净利润 146.51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二)景津设备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桂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9 日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住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 8 栋 1 单元 903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西藏拉萨市
分离机械设备、钢材、聚丙烯、塑料橡胶、泵、阀、机电产品的采购
经营范围
及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钢材的采购及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额合计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景津环保 5,000 万元 100%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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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8,569.84
净资产 22,942.37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75,856.73
净利润 10,970.8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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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

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4,050 万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量,将视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数和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项目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进度
1 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 19,550.00 19,550.00 24 个月
2 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4,936.00 4,936.00 18 个月
3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5,755.38 5,755.38 18 个月
4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 20,800.00 18,307.85 24 个月
合计 51,041.38 48,549.23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垫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酌情置换前期垫付款项。如募集资金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或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予以取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

压滤机是主要用于固液分离的专用环保设备,广泛应用于环保、化工、矿物
及加工、食品和医药等众多行业。近年来,宏观经济出现波动,传统型企业的增
长速度放缓,压滤机行业的需求受一定影响,但随着国家对环保重视程度和支持
力度的不断加大,环保领域已经成为压滤机行业未来具有潜力的市场。压滤机可
用于城镇污水污泥、工业废水污泥、自来水污泥和疏浚淤泥处理等领域,是进行
污泥减量化处理经济有效的设备,使压滤机行业的需求迅速提升,污泥治理成为
压滤机行业发展的新引擎。滤板是过滤过程的易耗品,在随压滤机整机销售的同
时,也作为备件、配件向原有压滤机使用客户销售,其销售数量远高于压滤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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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销售相应的滤板数量,随着压滤机行业市场增长,滤板同时作为随整机附带和
备件商品,市场空间将会有进一步的提升。

本项目采购的注塑机是将热塑性塑料或热固性塑料利用塑料成型模具制成
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的主要成型设备。通过购置更先进的注塑机及配套设备对公
司原有部分滤板生产设备进行设备替代,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滤板生产的自动化水
平,减少用工数量,提高生产效率。本项目达产后,不新增公司滤板产能,与公
司滤板经营规模相适应,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

该项目建设地址选择在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公司现有滤板生产
车间厂房进行项目实施建设,不存在新增项目用地情况。

该项目由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本项
目建成后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80%,第三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能力达到项目
设计生产能力的 100%。

公司将根据现有生产能力及市场情况,对项目建设期内达到可使用状态的生
产设备投入使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完成剑杆织机及部分配套设备的采购、
安装,计入固定资产 4,499.51 万元。

(二)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本项目产品为高性能滤布材料,系压滤机过滤介质滤布的材料产品。滤布材
料通过切割、缝合等工序制成成品滤布。滤布材料的编织工艺、编制密度及使用
原材料品类很大程度影响压滤机的过滤效果。

公司在 2014 年之前主要通过外购滤布材料的方式进行滤布生产,由于外购
滤布材料的生产厂家、生产工艺、批次及原材料不尽相同,公司生产的滤布耐用
性、过滤效果的稳定性与国外滤布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公司为了更好地实现过滤
需求,于 2014 年购置德国先进的滤布材料生产设备。同时,在多年的过滤经验
积累基础上,加大了高性能滤布的研发和设备投入,掌握了滤布加工核心技术,
能够在恒温恒湿织造环境下,织出的滤布材料透气量误差小,单丝及单复丝滤布
能够使滤饼自动脱落。通过滤布产品性能、质量水平的提高,进而使得生产出的
滤布可以更有针对性的匹配不同行业、不同过滤效果的需求,提高了公司压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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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可靠性。

随着公司上述国外先进设备的引进,公司利用自产滤布材料生产的成品滤布
在过滤速度、抗压性、透气性等过滤效果指标以及产品质量和性能一致性等方面
均显著提高,使得公司在满足自身压滤机整机滤布需求的同时,逐步开始抢占滤
布作为生产消耗品的滤布配件销售市场。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成品滤布产量为 151.25 万套和 173.36 万套,同
比增长 55.11%和 14.62%。新增滤布材料产能将用于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成品滤
布生产需求,摆脱公司对外购滤布材料的依赖,提高公司滤布产品性能和质量。

该项目由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本项
目建成后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50%;第三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80%;
第四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能力达到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 100%。

该项目建设地址选择在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公司现有滤布材料
生产车间厂房进行项目实施建设,不存在新增项目用地情况。

公司将根据现有生产能力及市场情况,对项目建设期内达到可使用状态的生
产设备投入使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完成剑杆织机及部分配套设备的采购、
安装,计入固定资产 4,195.07 万元。

(三)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压滤机及过滤材料的相关技术研发提供了良好的运行平台,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项目利用公司原有办公楼改造,并新建
配套车间。

该中心建成后,具备新产品研究开发、新材料的研究、试件制备能力、试验
验证能力、工艺研究、项目推广能力等全方面的压滤机及分离过滤材料专业研发
能力。

本项目建设地址选择在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公司原有办公楼改
造,并新建配套车间,项目建筑面积合计 7,922.65m2,不存在新增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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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成运行后的第一年正常生产研发负荷按照 80%运转。待配套齐全,第二年
及以后各年,研发中心生产研发负荷按照正常运转。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新建车间已完成建设,并购入部分设备,
合计计入固定资产 1,751.81 万元。

(四)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现有压滤机产能提高项目,主要通过购置加工中心、铣床、车
床、焊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环保设备,用于增加公司压滤机产能。该项目利
用公司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不新增建筑物和项目用地。该项目建成达产后,
每年将增加压滤机产能约 1,000 台。

压滤机应用广泛,下游行业众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环保、矿物及加工、
食品、化工、医药等行业。

我国环保行业市场化发展起步较晚,目前行业发展仍以政策主导为主,在我
国环保政策落实日益深入的大背景下,2018 年全年累计环境保护财政支出为
6,353.00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 64.60%,反映出对包括压滤机在内的相关环保设
备的较高的实际需求及环保行业较高的市场前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矿物及加工、化工、食品和医药行业的景气度指
数均于 2016 年度有不同程度的回升,并一直保持在相对较高数值,截至 2018 年
四季度,上述指标均在 110%以上,尤其是医药制造业,景气度指数为 145.70%,
处于较高景气区间。上述行业较高的未来综合经营状况预期,预示着新增及更新
换代所需压滤机有着进一步提升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公司新增、更新压滤机整机,尤其是机架生产设备有限,设计产能
无明显增加。2016 年起,公司订单量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各期,订单达到可生
产状态并安排生产任务的压滤机数量分别为 7,398 台、10,304 台、10,915 台。公
司采取增加晚班、延长生产人员工作时间的方式,以完成生产任务,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整机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4.80%、132.74%和 152.84%。由此可见,
报告期内公司压滤机整机产能愈显不足。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投产后,将明显提升压滤机整机产能,缓解订单增
长导致的生产压力,有利于在市场空间进一步提升的情况下稳定、提高市场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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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

该项目由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本项
目建成后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0%,第三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能力达到项目
设计生产能力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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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下列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分类排序
的,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行业风险

1、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环保领域,与下游行业的生产和发展以及国家对环保的
重视程度紧密相关,相关市场需求的变化直接影响本行业的发展。近年来,水污
染日益严重,多项环保政策逐步推进,导致下游行业对污水、污泥处置的投入力
度加大,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不能排除未来因相关规定与政策的变化
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压滤机是固液分离设备,应用领域广泛,产品需求量大。目前,国内压滤机
生产企业较多,主要以价格、质量和品牌服务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开展竞争。长期
来看,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将会有更多的环保政策出台并实施,环保
产业广阔的市场前景必然会吸引有实力的公司加入环保治理行业的竞争行列,这
些因素将加剧市场竞争的激烈化程度,公司将可能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
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3、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环保、化工、矿物及加工等行业,尤其是得
益于近年来国家多项环保政策的逐步推进,各行业对环保设备需求快速增长,为
公司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不排除未来因环保领域对环保设备需求逐渐放
缓,或其他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对公司收入规模和应收账款回收带来一定影
响。

4、技术创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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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注重对核心技术的培育。尽管公司非常重视技术研
发,改善公司的设计工艺,不断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但由于环保产业
在我国是朝阳产业,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将刺激更多的企业、科研机构研制开发新
的环保技术,未来不排除更先进的技术被开发出来并投放市场,从而影响公司的
竞争力。

公司主要过滤工艺技术、制造工艺技术和压滤机功能配置技术等核心技术系
围绕物理挤压的过滤方式及滤板、滤布及其原材料的性质自主研发,不排除下游
某些行业今后出现对于其滤质针对性更强的过滤方式;亦不排除今后出现新型材
料运用于滤板、滤布的制造。如若上述情况出现,且公司不能对于上述变化及时
调整研发方向,适应市场,则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钢材和泵、阀、电料等配件。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原材料成本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
为 77.73%、81.36%和 82.75%。公司产品成本受聚丙烯、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较大,同时,泵、阀等配件的价格受钢材等基础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2016 年
初至 2018 年底,钢材市场价格持续上涨,聚丙烯市场价格也总体呈现小幅上升
的趋势,如果未来聚丙烯和钢材价格快速上涨,且公司产品价格不能随之及时调
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2、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多年来培养、引进了一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较高技术水平的专业人才
和优秀的销售团队。为了引进和留住相关人才,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战
略,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引进机制和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这些优秀人才对公司的
发展至关重要。但随着行业内竞争企业的增加,对优秀人才需求的不断上升,公
司可能出现无法持续吸引足够数量的优秀人才或优秀人才流失的情况,从而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因管理疏忽、操作不当或外界不可抗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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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4、诉讼风险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产品瑕疵、交付延迟和提供服务的延
迟、违约、侵权、劳动纠纷等事由引发诉讼和索赔风险。公司如遭诉讼和索赔,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71,321.21 万元,账龄在 3 年以上
的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14.99%。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
转率分别为 2.25 次、3.38 次和 4.24 次。

公司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账龄较长,因此,虽然公司客
户信誉度较好,且公司已经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但若
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无法全部覆盖已发生或潜在的
坏账损失,则将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制造自动化
水平以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实
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受建设成
本、工程进度、项目管理水平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产
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市场开拓等因素也会
对项目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实际收益水平低
于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折旧费用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增加,并相应增加公司
的折旧费用。如募投项目在运营初期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
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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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额即刻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产
生预期效益则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
长,公司存在因发行新股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1、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瞬息万变,受到国内外政治形势、经济形势、 投资者心理状态和
市场自身因素的影响,加之目前我国股市正处于成长阶段,市场仍存在投机行为,
以及不可预测事件的发生,都可能使公司股票价格与实际经营业绩背离,从而有
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重要合同

(一)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订立且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
合同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采购方 合同标的 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唐山文丰山川轮毂有 景津 2018 年 8 月 24 日
1 特厚板 2018 年 8 月 24 日
限公司 设备 -2019 年 8 月 24 日
聚丙烯粉料
(大类)、无规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 共聚聚丙烯、 2019 年 1 月 1 日
2 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11 日
限公司燕山经营部 抗冲击聚丙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烯、聚丙烯树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 聚丙烯、高密 2019 年 1 月 1 日
3 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11 日
限公司燕山经营部 度聚乙烯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 2019 年 2 月 20 日
4 本公司 均聚聚丙烯 2019 年 2 月 13 日
限公司燕山经营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2019 年 1 月 1 日
5 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 本公司 合成树脂 2018 年 12 月 25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售分公司
耐驰(兰州)泵业有限 螺杆泵、转子 2017 年 1 月 1 日
6 本公司 2017 年 1 月 30 日
公司 泵及其配件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南通普力马弹性体技 2017 年 1 月 1 日
7 本公司 弹性体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术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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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优能塑料科技有 2017 年 1 月 1 日
8 本公司 塑料制品 2017 年 4 月 18 日
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订立且正在履行的、合同金
额在 1,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金额
序号 需方 供方 标的物 签订日期
(万元)
1 江苏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 污泥干化设备 5,200.00 2018 年 10 月 15 日
板框压滤机及其配
2 深圳市联工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3,500.00 2017 年 4 月 10 日
套集成设备
3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压滤机及配套设备 2,898.02 2018 年 5 月 4 日
4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公司 压滤机及配套系统 2,772.00 2018 年 12 月 18 日
北京嘉禾天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 隔膜压滤机、污泥处
5 本公司 2,740.00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 理撬
污泥半干化处理系
6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2,196.45 2018 年 3 月 5 日

7 河北玉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隔膜压滤机 2,100.00 2018 年 11 月 6 日
8 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隔膜压滤机等 2,070.00 2018 年 4 月 16 日
9 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隔膜压滤机等 1,889.40 2017 年 1 月 17 日
10 深圳市深水光明水环境有限公司 本公司 压滤机及配套设备 1,784.62 2018 年 5 月
11 浙江嘉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 污泥脱水系统设备 1,650.00 2017 年 7 月 20 日
12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 压滤机及配套设备 1,600.00 2018 年 12 月 17 日

(三)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正在履行的的银行借款合
同及抵押合同。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刑
事诉讼事项。
3、其他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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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 2 月 18 号,发行人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杭
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状。杭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起诉状中请求
人民法院认定发行人生产、销售的“高效快速滤榨机”和“单室进料空气穿流水洗
滤饼压榨机”两款产品侵犯其所拥有的专利号为 2014104957750 号的发明专利;
请求:1、法院判令发行人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上述产品;2、赔偿其经济
损失和维权的合理支出 500 万元;3、承担该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 2018 年 1 月 2 日。
其后,向自然人辛后安购买前述专利权,并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国家知识产权
局办理办理完毕权属变更手续。

根据专利号为 2014104957750 的发明专利公开资料,其为包含一种高速气流
脱水方法以及实现该方法的装置。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利用高速气流脱水的方
法属于该专利申请日之前的通用技术。杭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主张的高速
气流脱水装置的基本结构同样属于该专利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依据国家现行专
利法律法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现有技术并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基于上述理由,2019 年 3 月 4 日,发行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权
无效宣告请求书》,申请涉案专利“一种高速气流脱水方法及装置”专利无效。2019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发文序列号为 2019030500653340
号《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2019 年 3 月 20 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9)鲁 01 民初 55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中止诉讼。

公司控股股东景津投资出具书面承诺:“如果公司因本次侵权案件最终败诉,
并因此需要任何侵权赔偿金、相关诉讼费用,或因本次诉讼导致公司的生产、经
营遭受损失,本公司将承担公司因本次诉讼产生的侵权赔偿金、案件费用及生产、
经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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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经办人或联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系人
发行人:景津环保股 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
0534-2758995 0534-2758995 张大伟
份有限公司 路北首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王飞、李雪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010-66568888 010-66568390

限公司 C 座 2~6 层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 王海青、陈
北大街乙 12 号天辰大 010-65518580 010-65518687
君致律师事务所 鹏鹏
厦9层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010-88095588 010-88091199 谢卉、佟环
普通合伙) 层
资产评估机构:中联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
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 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 010-88000066 010-88000006 郭伟、苏诚
司 中心东座 F4 层 939 室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险大厦 36 楼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
/ / / /
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号证券大厦

二、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9 年 7 月 10 日-2019 年 7 月 11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9 年 7 月 16 日
申购日期: 2019 年 7 月 17 日
缴款日期: 2019 年 7 月 19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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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具体包括: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2:30-4:30 到本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网站:www.jingji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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