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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8-04-16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WuXi AppTec Co., Ltd.)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 618 号)
17A、18A、24A、25A、26A)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www.cninfo.com.cn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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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方案 ............................................................................... 4
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 4
三、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 13
四、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6
五、发行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意向书
陈述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19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21
七、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 ................................................................................. 23
八、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 24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5
十、提请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 28
十一、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预计................................................................. 3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 35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37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情况 ......................................................... 43
五、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7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4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69
八、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76
九、财务会计信息 ............................................................................................. 76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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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 82
十二、发行人存续的控股子公司 ..................................................................... 83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94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94
二、项目概况 ..................................................................................................... 94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97
一、风险因素 ..................................................................................................... 97
二、重要合同 ..................................................................................................... 97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101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子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101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02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102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10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5
一、备查文件 ................................................................................................... 105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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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提示:
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方案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
案,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104,198,556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的资本需求、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情况及市场情况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新股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
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间接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在此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本人将及时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
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人将根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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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自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
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4、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
作相应调整。
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
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间接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在此补充承诺如下:
“一、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
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二、各持股平台和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1、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履行在
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相关程序,
并保证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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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 2%;
3、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保证单个
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如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导致各持股平台
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在减
持后 6 个月内共同继续遵守本第二条第 1 款的相关承诺。
三、一致行动人承诺,在遵守关于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在出售公司股份的 5 个交易日前书面通知实际控制人,并配合实际控制人
开展与减持相关的交易所报备、信息披露以及为遵守本承诺函的减持实施安排。
四、如果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在减
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五、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
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承诺函的一方
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二)G&C VI(群云 VI)、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
港)、G&C V(群云 V)、嘉兴宇祥、G&C VII(群云 VII)、上
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
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
嵩、上海厚菱、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 Star
(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G&C VI(群云 VI)、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G&C V(群云 V)、
嘉兴宇祥、G&C 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
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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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厚嵩、上海厚菱、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 Star(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司)、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就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将根据
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3、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
素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
责任。
5、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G&C VI(群云 VI)、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G&C V(群云 V)、
嘉兴宇祥、G&C 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
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
上海厚嵩、上海厚菱、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 Star(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司)、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就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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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
作相应调整。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
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二、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遵守下
列规则:
1、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
等相关程序,并保证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合并计算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2%;
3、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的,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导致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各持
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共同继续遵守本第二条第 1
款的相关承诺。
三、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承诺,在遵守关于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出售公司股份的 5 个交易日前书面通知实际控制人,并配
合实际控制人开展与减持相关的交易所报备、信息披露以及为遵守本承诺函的减
持实施安排。
四、如果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
托投票方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五、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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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如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
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三)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Summer Bloom
(萨摩布鲁姆投资 (I)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ABG-WX
Holding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嘉世康恒、HCFII
WX (HK)(HCFII 无锡(香港)控股)、上海金药、Pearl WX HK
(明珠投资香港有限公司)、Yunfeng II(云锋 II 无锡有限公司)、
SCC Growth III(SCC 成长三期控股)、上海杰寰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
“1、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企业同意根据
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
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国寿成达、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LCH 投资有限、
平安置业、唐山京冀、云锋衡远、宁波沄泷和宁波弘祺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按以下原则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存在以下情形,则按照下述原则锁定所持有的相应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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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增资方式(转
增、送股的视同增资)持有公司股份,则自完成上述增资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原有股东受让
老股而持有公司股份,且该等老股受让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通过上述
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企业同意根据
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
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泰康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按以下原则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且不委托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企业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存在以下情形,则按照下述原则锁定所持有的相应公司股份:
(1)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增资方式(转
增、送股的视同增资)持有公司股份,则自完成上述增资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且不委托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管理本
企业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原有股东受让
老股而持有公司股份,且该等老股受让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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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且不委托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企业管理本企业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企业同意根据
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
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Edward Hu(胡正国)作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Xiaomeng Tong (童
小幪)、Yibing Wu (吴亦兵)、Jiangnan Cai (蔡江南)、刘艳、娄贺统和张晓彤
作为公司董事,Steve Qing Yang(杨青)、Shuhui Chen(陈曙辉)和姚驰作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
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
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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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事关于股份锁定事项的承诺
Harry Liang He(贺亮)、王继超和朱敏芳作为公司监事,现就所持公司股份
的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
再担任公司监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股份减持事项的承诺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I)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ABG-WX Holding (HK)(汇桥-无锡控
股(香港)有限)、嘉世康恒、HCFII WX (HK)(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上海金药和平安置业作为公司其他持股比例在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现就所
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
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自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转
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本企业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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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
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
资者带来的损失。”
三、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
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除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作出以下承诺。其中,实际控制人还将
促使 G&C VI(群云 VI)、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G&C V(群云
V)、嘉兴宇祥、G&C 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
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
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以下合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 Fertile Harvest
(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L&C 投资有限
(以下合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履行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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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
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 120%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上述股票收
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收盘价应做相应
调整,下同),公司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
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
司应当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股票市场情况,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在与各方协商的基础上
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规定依照以下法律程序配合实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若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
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
若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
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由公司回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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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
司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促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
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
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
集资金的总额,且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
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2)如果公司股价自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每日加
权平均价格(加权平均价格=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数量)高
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方案。如在一年内两次
以上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应持续实施回购股份,年度内用
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促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
持;实际控制人承诺促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单次
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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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
行增持;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
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
总和的 30%,但不高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
后薪酬累计额的 100%。如果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同
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5、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
措施
在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在聘任非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选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
市条件;(2)不能迫使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四、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 A 股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
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难
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
可能会被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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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回报能力,具体承诺如下: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
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
也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检查与监督。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
使用,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2、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
台服务,以全产业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及
配套服务;此外,公司还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
公司拟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的技术储备、项目经验和管理团队等资源,通过投资多
个境内外募投项目以提升产能及拓展主营业务服务范围,以全面拓展境内、境外
研发及生产服务能力与技术,实现业务战略发展规划的推进。同时,公司将加大
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组建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
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
盈利能力。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将立足于现有的业务,提升市场占有率,
保持经营规模稳定增长,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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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
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综
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政策,并制订了
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
定,科学规范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
远及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
值。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
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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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
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
任。”
五、发行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
股意向书陈述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上市申
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3、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20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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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拟定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并
按法定程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按
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
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5、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承诺
“1、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人或通过本人支配的实体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
实后 20 个工作日内,依法购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通过本人支配的实体
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在发行人召开
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事宜做出决议时,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决议中投赞
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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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
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上市申
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履行本次发
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作出以下承诺:
“1、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
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3)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
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转让发行人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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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
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
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2、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
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
人投资者利益。”
(二)G&C VI(群云 VI)、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G&C V
(群云 V)、嘉兴宇祥、G&C 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
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
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I) )、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ABG-WX Holding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
有限)、嘉世康恒、HCFII WX (HK)(HCFII 无锡(香港)控股)、上海金药、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国寿成达、泰康集团、Yunfeng II
(云峰 II 无锡有限公司)、上海杰寰、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LCH 投资
有限、平安置业、唐山京冀、云锋衡远、宁波沄泷、宁波弘祺特此承诺如下: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
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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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
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决定
及司法机关的判决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
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
人投资者利益。”
七、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
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意向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华泰联合证券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承诺:
“本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出具了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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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2016 年及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非经
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若因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方达承诺:
“承诺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经证明因本事务所过错导致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与发
行人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2017 年 3 月公司股改至今,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
策的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10%)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分配的,
应当按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
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二)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
策的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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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
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储备基金除用于弥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审批
机关批准也可以用于合资企业增加资本。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
事会确定分配的,应当按合资各方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
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三)报告期初至 2016 年 2 月,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
的规定如下:
在提供公司依据法律应缴纳的税务及分配予各项必要基金后,公司的一切剩
余盈利应分配予投资者。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拟定如下分配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
的顺序为: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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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
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任意公积金;
(3)向股东分配利润。
2、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
基本原则为: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可供
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
据盈利状况、现金流以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殊情况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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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
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资本性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资本性支出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上;(3)董事会认为不
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30%;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
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的
审议和调整程序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
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制定具体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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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
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
在股东大会召开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度报告和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
十、提请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中“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
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增长趋势减缓的风险
近几年,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发展壮大主要依赖于制药公司不断增长的医药研
发服务业务的需求。未来如果发生经济周期下行或行业政策变动等重大环境变
化,一方面可能导致公司新增业务收入及新客户数量增速放缓或减少;另一方面
可能导致现有下游制药公司或科研单位因失去专利排他性、竞争压力增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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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下降等原因损失销售收入,或由于产品更新换代能力不足、产业兼并整合以
及预算调整等原因减少对研发服务的需求,从而间接影响其研发费用支出比例及
支付时间。上述新、老客户的研发需求放缓或减少,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发生不利
变化将有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的医药研发服务收入,从而对发行人的现金流和盈利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全球制药研发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发行人在特定的服务领域面临
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各类专业 CRO/CMO/CDMO 机构或大型药企自身的研发部
门,其中多数为国际化大型药企或研发机构,这些企业或机构相比发行人具备更
强的财力、技术能力、客户覆盖度。除了上述成熟的竞争对手以外,发行人还面
临来自市场新入者的竞争,他们或拥有更雄厚的资金实力,或拥有更有效的商业
渠道,或在细分领域拥有更强的研究实力。发行人如不能继续强化自身综合研发
技术优势及各项商业竞争优势,或将面临医药市场竞争加剧、自身竞争优势弱化
导致的相关风险。
(三)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发行人业
务开展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等,该等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制订相关
的政策法规对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实施监管。境外发达国家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产
业政策、行业法规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在中国,国家食药监局等主管机构
亦不断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制订并不断完善各项相关法规。若发行人不能及时
调整自身经营战略来应对相关国家或地区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
法规的变化,将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四)长周期合同的执行风险
由于医药研发具有长周期、高风险、高投入等显著特点,在较长的新药研发
过程中,存在由于药物研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临床研究失败、客户研究方向改
变等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发行人签署的服务合同存在较预期提前终止或延期支付
的风险。尽管发行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定按照研究阶段收取相应研发服务或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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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费用,但合同的提前终止或延期支付仍会对公司未来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一
定程度的影响,或面临因此导致纠纷或诉讼的风险。
(五)境外经营风险
发行人于境外新设或收购了多家企业以推进其境外业务的发展,多年来已积
累了丰富的境外经营经验。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大。
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且在一定
程度上需要依赖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客户以及技术服务提供商以保证日常业务经
营的有序进行。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例如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
等无法预知的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境外经营状况受到影响,将可能给公司
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六)无形资产及商誉计提减值的风险
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发行人的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95,803.79
万元、32,628.62 万元和 30,816.01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2,605.14 万
元、31,216.90 万元和 25,612.22 万元。发行人的商誉及无形资产中的客户关系、
商标使用权及专利主要形成自历年来对外股权收购。如果被收购公司未来经营状
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当期盈利水平产
生不利影响。
(七)安全生产、环保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医药研发行业,或涉及多种化学品的研发及生产、固体
废物及生物废弃物的合理处置;发行人下属合全药业的主营业务属于医药制造行
业,根据环保部相关规定,属于重污染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
与综合治理合规要求。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
境保护部门的日常监管,故安全生产、环保相关制度的健全对公司日常业务运营
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尽管公司针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改,并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了安全事故的防范,但公司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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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营仍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将可能被安监、
环保等部门施以处罚,并被要求整改,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潜在
不利影响。同时,为适应不断提高的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公司亦将面临合规成
本不断上升的情形,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日常运营成本。
(八)业务合规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合规经营,已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公司
业务人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公司未发现业务人员存在违规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的情形。除此之外,发行人由于生产经营活动而涉及的动物实验、遗传样本收
集、进出口等业务活动,亦受到相关政府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督。
尽管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及业务合规审批制度并制定了标准
操作流程以确保日常业务的合法、合规运营,但由于发行人控股子企业数量较多,
若实践中母公司及高级管理层对各控股子企业或各部门的监管有效性不足,导致
发行人未能持续取得日常研发、检测分析、生产业务所必需的资质、或者未完成
必要的审批及备案流程、或者未能及时应对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或新增的监管要
求,发行人的经营将面临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九)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以美元结算为主。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
动幅度较大,2017 年度、2016 年和 2015 年,发行人的汇兑损失(收益)分别为
13,888.68 万元、-9,317.31 万元和-3,283.31 万元。若人民币未来持续大幅升值,
可能导致部分以外币计价的成本提高,客户订单量或将因发行人以外币计价的服
务价格上涨而相应减少,进而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十)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
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
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及研发、生产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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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和持久性。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
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
行,将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实际控制人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
人共同控制、分别控制的企业中,除发行人以外,从事实际业务的主要为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及其子公司(药明生物业务)、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及其子公司(明码业务)、医明康
德及其子公司(医明康德业务),目前经营内容与发行人均不相同,且实际控制
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分别控制的企业均不
从事与发行人竞争的业务。同时,发行人与药明生物控股股东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
控股)、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对业务范围进行了严格划分。如果未来实际
控制人违反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者无锡生物控股有限、明码控股、上海医明康
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违反《避免同业
竞争协议》中的相关约定,通过新建业务团队或收购股权的方式进入发行人所从
事的业务范围,进而可能会发生与发行人进行竞争的情况,从而对发行人的业务
发展及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十一、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预计
基于对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的判断、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分析,并根据发行
人订单数量、价格、客户群体等情况,公司经营情况保持稳定,不会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2018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区间为 205,000 万元至 225,500 万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 15.94%至 27.5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
计区间为 24,000 万元至 26,400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8.50%至 16.81%。公司 2018
年 1-3 月的经营业绩是根据销售合同、经营情况以及一季度外汇汇率波动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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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的合理预计。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是由于外汇汇率波动等因素,扣除
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公司未来将结合
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逐步通过外汇资金衍生品来规避汇率风险,从而
有效管理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
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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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 10,419.8556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
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 1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其转授权
发行股数
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予以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
有权部门核准的数量为准)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低于 10.0000%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
发行市盈率
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6.76 元(按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
发行方式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 12,040.34 万元
其中:承销费用 7,877.41 万元
保荐费用 1,325.34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857.02 万元
律师费用 998.49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252.08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730.00 万元
息披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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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 AppTec Co., Ltd.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住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中路 288 号
公司网址 http://www.wuxiapptec.com.cn/
邮编
电话 +86 (21) 2066-3091
传真 +86 (21) 5046-3093
电子邮箱 ir@wuxiapptec.com
法定代表人 Ge Li(李革)
注册资本 937,787,000.00 元
生产 PT 树脂、MG 树脂;开发研究及报批新药;生物技术研究;提供组合
经营范围 化学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成
2000 年 12 月 1 日
立日期
股份公司成
2017 年 3 月 1 日
立日期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药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7 年 2 月 16 日,经药明有限董事
会审议通过,原药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药明有限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249,774,976.95 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937,787,000 元,其
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药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药
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2 月 17 日,德勤华永对发行人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
师报(验)字(17)第 00090 号)。2017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于无锡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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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变更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91320200724183068U 的《营业执
照》。
(二)发起人情况
发行人的发起人为整体变更前药明有限的全体 42 名股东。发行人设立时,
各发起人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1 G&C VI(群云 VI) 81,000,000 8.6375%
2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 6.3164%
3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4 嘉兴宇祥 37,021,500 3.9478%
5 G&C VII(群云 VII) 21,435,000 2.2857%
6 上海厚燊 19,445,250 2.0735%
7 嘉兴宇民 12,339,900 1.3159%
8 嘉兴厚毅 4,664,700 0.4974%
9 嘉兴厚毓 4,664,700 0.4974%
10 嘉兴厚咨 846,000 0.0902%
11 嘉兴厚锦 846,000 0.0902%
12 上海厚雍 801,750 0.0855%
13 上海厚溱 618,750 0.0660%
14 上海厚辕 603,000 0.0643%
15 上海厚玥 601,500 0.0641%
16 上海厚尧 586,500 0.0625%
17 上海厚嵩 531,750 0.0567%
18 上海厚菱 376,500 0.0401%
19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16,464,710 1.7557%
20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5,217,473 0.5563%
21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22 上海瀛翊 10,478,700 1.1174%
23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 88,851,600 9.4746%
24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I) ) 81,447,300 8.6851%
2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 8.6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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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26 ABG-WX Holding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
74,043,000 7.8955%
有限)
27 嘉世康恒 71,892,000 7.6661%
28 HCFII WX (HK)(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62,725,500 6.6887%
29 上海金药 49,362,300 5.2637%
30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14,808,600 1.5791%
31 国寿成达 12,500,000 1.3329%
32 泰康集团 12,500,000 1.3329%
33 Yunfeng II(云峰 II 无锡有限公司) 12,340,800 1.3159%
34 SCC Growth III(SCC 成长三期控股) 12,340,800 1.3159%
35 上海杰寰 12,340,800 1.3159%
36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5,643,952 0.6018%
37 LCH 投资有限 5,130,865 0.5471%
38 平安置业 5,000,000 0.5332%
39 唐山京冀 3,750,000 0.3999%
40 云锋衡远 3,750,000 0.3999%
41 宁波沄泷 2,500,000 0.2666%
42 宁波弘祺 2,500,000 0.2666%
合计 937,787,000 100.0000%
(三)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资产、业务和债权、债
务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占有份额出资,出资情
况已经德勤华永验证,并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
字(17)第 00090 号)。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937,787,000 股,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04,198,556 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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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G&C VI(群云 VI) 81,000,000 8.6375% 81,000,000 7.7736%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 59,234,400 6.3164% 59,234,400 5.6848%
港)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41,390,100 3.9722%
嘉兴宇祥 37,021,500 3.9478% 37,021,500 3.5530%
G&C VII ( 群 云
21,435,000 2.2857% 21,435,000 2.0571%
VII)
上海厚燊 19,445,250 2.0735% 19,445,250 1.8662%
嘉兴宇民 12,339,900 1.3159% 12,339,900 1.1843%
嘉兴厚毅 4,664,700 0.4974% 4,664,700 0.4477%
嘉兴厚毓 4,664,700 0.4974% 4,664,700 0.4477%
嘉兴厚咨 846,000 0.0902% 846,000 0.0812%
嘉兴厚锦 846,000 0.0902% 846,000 0.0812%
上海厚雍 801,750 0.0855% 801,750 0.0769%
上海厚溱 618,750 0.0660% 618,750 0.0594%
上海厚辕 603,000 0.0643% 603,000 0.0579%
上海厚玥 601,500 0.0641% 601,500 0.0577%
上海厚尧 586,500 0.0625% 586,500 0.0563%
上海厚嵩 531,750 0.0567% 531,750 0.0510%
上海厚菱 376,500 0.0401% 376,500 0.0361%
Fertile Harvest(沃
16,464,710 1.7557% 16,464,710 1.5801%
茂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 5,217,473 0.5563% 5,217,473 0.5007%
司)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4,191,300 0.4022%
上海瀛翊 10,478,700 1.1174% 10,478,700 1.0056%
Glorious Moonlight
(光辉月光有限公 88,851,600 9.4746% 88,851,600 8.5271%
司)
Summer Bloom(萨
81,447,300 8.6851% 81,447,300 7.8165%
摩 布 鲁 姆 投 资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I) )
WXAT BVI(药明
81,000,000 8.6374% 81,000,000 7.7736%
康德维京)
ABG-WX Holding
(HK)(汇桥-无锡控 74,043,000 7.8955% 74,043,000 7.1060%
股(香港)有限)
嘉世康恒 71,892,000 7.6661% 71,892,000 6.8995%
HCFII WX (HK)
(HCFII 无锡(香 62,725,500 6.6887% 62,725,500 6.0198%
港)控股)
上海金药 49,362,300 5.2637% 49,362,300 4.7373%
Pearl WX HK(明珠
投资香港有限公 14,808,600 1.5791% 14,808,600 1.4212%
司)
国寿成达(SLS) 12,500,000 1.3329% 12,500,000 1.1996%
泰康集团 12,500,000 1.3329% 12,500,000 1.1996%
Yunfeng II(云峰 II
12,340,800 1.3159% 12,340,800 1.1844%
无锡有限公司)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期控 12,340,800 1.3159% 12,340,800 1.1844%
股)
上海杰寰 12,340,800 1.3159% 12,340,800 1.1844%
Brilliant Rich(辉煌
5,643,952 0.6018% 5,643,952 0.5417%
全球)
LCH 投资有限 5,130,865 0.5471% 5,130,865 0.4924%
平安置业 5,000,000 0.5332% 5,000,000 0.4799%
唐山京冀 3,750,000 0.3999% 3,750,000 0.3599%
云锋衡远 3,750,000 0.3999% 3,750,000 0.3599%
宁波沄泷 2,500,000 0.2666% 2,500,000 0.2399%
宁波弘祺 2,500,000 0.2666% 2,500,000 0.2399%
社会公众股 - - 104,198,556 10.0000%
合计 937,787,000 100.0000% 1,041,985,556 100.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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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 42 名股东,其中前 10 名股东及持
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
1 88,851,600 9.4746% 境外法人股
限公司)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境外法人股
2 81,447,300 8.6851%
(I) )
3 G&C VI(群云 VI) 81,000,000 8.6375% 境外法人股
4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 8.6374% 境外法人股
ABG-WX Holding (HK)(汇桥- 境外法人股
5 74,043,000 7.8955%
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6 嘉世康恒 71,892,000 7.6661% 境内法人股
HCFII WX (HK)(HCFII 无锡(香 境外法人股
7 62,725,500 6.6887%
港)控股)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境外法人股
8 59,234,400 6.3164%
香港)
9 上海金药 49,362,300 5.2637% 境内法人股
10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境外法人股
合计 690,946,200 73.6787%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的情况。
(四)发行人股本中的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1、发行人股本中的国有股份情况
国寿成达持有公司 1.3329%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股东,标注为“SLS”。
2、发行人股本中的外资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的外资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注册地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
1 88,851,600 9.4746% 中国香港
公司)
2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81,447,300 8.6851%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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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注册地
(I) )
3 G&C VI(群云 VI) 81,000,000 8.6375% 开曼群岛
4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 8.6374% 英属维京群岛
ABG-WX Holding (HK)(汇桥-无锡
5 74,043,000 7.8955% 中国香港
控股(香港)有限)
HCFII WX (HK)(HCFII 无锡(香港)
6 62,725,500 6.6887% 中国香港
控股)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
7 59,234,400 6.3164% 中国香港
港)
8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开曼群岛
9 G&C VII(群云 VII) 21,435,000 2.2857% 开曼群岛
10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16,464,710 1.7557% 中国香港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有限公
11 14,808,600 1.5791% 中国香港
司)
12 Yunfeng II(云峰 II 无锡有限公司) 12,340,800 1.3159% 英属维京群岛
SCC Growth III(SCC 成长三期控
13 12,340,800 1.3159% 开曼群岛
股)
14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5,643,952 0.6018% 英属维京群岛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
15 5,217,473 0.5563% 中国香港
司)
16 LCH 投资有限 5,130,865 0.5471% 中国香港
17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中国香港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主要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具体情况如
下:
注 1、注 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G&C VI ( 群 云
81,000,000 8.6375% 1、G&C VI(群云 VI)、G&C IV Hong
VI)
Kong(群云 IV 香港)、G&C V(群
G&C IV Hong
云 V)、G&C VII(群云 VII)、上
Kong ( 群 云 IV 59,234,400 6.3164%
海厚燊、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
1 香港)
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
嘉兴宇祥 37,021,500 3.9478% 上海厚嵩、上海厚菱同为 Ge Li(李革)
G&C VII( 群 云 21,435,000 2.2857% 最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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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注 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VII)
2、嘉兴宇祥、嘉兴宇民同为刘晓钟、
上海厚燊 19,445,250 2.0735%
张朝晖最终控制;
嘉兴宇民 12,339,900 1.3159%
嘉兴厚毅 4,664,700 0.4974% 3、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
嘉兴厚毓 4,664,700 0.4974% 司)、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L&C 投资有限与 Ge Li(李
嘉兴厚咨 846,000 0.0902%
革)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嘉兴厚锦 846,000 0.0902%
上海厚雍 801,750 0.0855% 4、上海瀛翊与 Ge Li(李革)签署委
上海厚溱 618,750 0.0660% 托投票协议;
上海厚辕 603,000 0.0643%
5、上海瀛翊之间接控股股东为华泰证
上海厚玥 601,500 0.0641%
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上海厚尧 586,500 0.0625% 公 司 间 接 控 制 Shanghai Yingyi
上海厚嵩 531,750 0.0567% Investment Co.,Ltd(上海瀛翊投资有限
公司),Shanghai Yingyi Investment
上海厚菱 376,500 0.0401%
Co.,Ltd(上海瀛翊投资有限公司)持
Fertile Harvest
有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
(沃茂投资有限 16,464,710 1.7557%
港)的间接股东 G&C IV Limited(群
公司)
云 IV)的 20.83%股权。
Eastern Star(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 5,217,473 0.5563%
司)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上海瀛翊 10,478,700 1.1174%
Eastern Star(东星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亚洲投资有限公 5,217,473 0.5563%
2 和 L&C 投资有限最终均由 Yue Chen
司)
(陈悦)控制。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Glorious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
Moonlight(光辉 88,851,600 9.4746% 司)委派至药明康德的董事 Xiaomeng
3 月光有限公司) Tong(童小幪)的近亲属持有嘉世康
恒之最终控制方博裕(上海)股权投
嘉世康恒 71,892,000 7.6661%
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上海金药 49,362,300 5.2637% 平安置业持有上海金药 3.40%的股权,
4 两者最终均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平安置业 5,000,000 0.5332%
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Yunfeng II(云峰 Yunfeng II(云峰 II 无锡有限公司)的
5 12,340,800 1.3159%
II 无锡有限公司) 董事黄鑫同时是云锋衡远之执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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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注 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合伙人上海云锋新创企业管理有限公
云锋衡远 3,750,000 0.3999%
司的委派代表。
上海瀛翊 10,478,700 1.1174% 泰康集团作为上海瀛翊的有限合伙人
6
泰康集团 12,500,000 1.3329% 持有其 55.64%的份额。
注 1:持有发行人 8.6374%的股份的直接股东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作为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下市时的控股股东,在下市后进行了投资者的股权下翻;同时,贷款
银行为了满足偿债质押需求,要求部分发行人的直接股东及其关联方间接持有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的股份。
注 2:除上表中列示的股东间存在的关系外,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I) )、
ABG-WX Holding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HCFII WX (HK)(HCFII 无锡(香
港)控股)、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国寿成达、上海杰寰、Brilliant Rich
(辉煌全球)、LCH 投资有限、唐山京冀、宁波沄泷、宁波弘祺已签署承诺函:本企业与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发行人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投票关系、资产托管关
系等安排或承诺。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业务概况
发行人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注册在江苏无锡,营运总部位于上海,是全
球公认的具备新药研发实力的领先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医药研发服务能
力与技术平台。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新药研发主要分为药物发现及前期研发、临床前药学实验、工艺合成、临
床试验及商业化生产等五个主要阶段。发行人作为新药研发服务的提供商,其
主营业务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台服务,以
全产业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配套服务;
此外,发行人还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
(三)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涵盖小分子化学药研发的全产业周期,可为客户提供小
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一体化、开放式服务的技术和能力平台服务支
持。此外,发行人还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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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药研发生产服务领域,发行人向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研发生产服务包
括合同研发服务(CRO)和合同生产业务/合同生产研发业务(CMO/CDMO),
覆盖新药研发从药物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研究直到商业化生产阶段与
各类小分子医药企业的研发、采购、生产等整个供应链体系深度对接,使附加
值较高的技术输出取代单纯的产能输出,为客户提供创新性的工艺研发及规模
化生产服务。在合同研发服务(CRO)和合同生产业务/合同生产研发业务
(CMO/CDMO)联动的商业模式下,发行人从创新药研发的早期即介入其中,
与客户在创新药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持续合作,双方的技术理念和管理体系不断
磨合,形成了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行人在长时间的专业服务过程中与
客户不断加深相互支持和相互依赖,并最终形成稳定可靠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
促进发行人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
(四)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CRO 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欧美 CRO 市场在 20 世纪 90 年代已较为成熟,21 世纪随着 CRO 巨头的全
球扩张和亚洲地区经济科技的崛起,CRO 产业逐渐向亚洲转移。由于拥有世界
上最大的人口基数,中国和印度拥有庞大的患者群体,临床试验样本数充足;
印度拥有与欧美较为相似的人种和病谱,相同的语言习惯;中国在临床前和临
床试验各阶段的研究试验费用仅为发达国家的 30%-60%,具有成本优势;中国、
韩国、新加坡、印度等正经历医药产业的迅速崛起,研发支出增长迅速。中国
在成本和产业前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使中国成为 CRO 行业发展的热点区域。
国内 CRO 市场以大型跨国 CRO 公司和本土 CRO 公司为主。其中大型跨
国 CRO 企业或其在国内的分支机构,研发实力较强、资金实力雄厚,服务覆盖
范围包括临床前和临床试验研究服务,例如 IQVIA(昆泰)、Covance(科文斯)、
Parexel(精鼎)、药明康德等;本土 CRO 企业,以服务范围主要覆盖临床前
CRO 企业的睿智化学、康龙化成、昭衍新药等,及服务范围主要覆盖临床 CRO
企业的泰格医药、博济医药等为代表。相较于跨国 CRO 企业,本土 CRO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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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国内市场,可提供大部分临床前或临床试验研究服务,大型本土 CRO 也纷
纷吸引高端人才,展开跨国并购,拓展国际业务规模,逐渐缩小与国际巨头的
差距。
(2)CMO/CDMO 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CMO/CDMO 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从全世界范围来看,CMO/CDMO 企业
的客户主要为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地区的制药公司,高标准的客户要求决定了
CMO/CDMO 企业高技术含量的特点。目前全世界的 CMO/CDMO 企业主要集
中于欧美和亚洲,其中亚洲市场中的 CMO/CDMO 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和印度。
欧美的 CMO/CDMO 企业发展时间较长,成熟度高,但增长较为缓慢;而
中国和印度的 CMO/CDMO 企业属于新兴势力,虽然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但增
长快且潜力巨大。目前 CMO/CDMO 企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于以下核心能力的比
拼:研发能力、新技术开发及应用、质量体系、原材料供应保障、成本优化、
生产能力(设备、人员、经验)、安全环保以及客户渠道利用能力。
目前全球 CMO/CDMO 市场仍主要集中在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市场。
但由于上述市场劳动力及环保成本日趋昂贵,叠加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药品市
场需求爆发,以及在药品专利保护制度建设上逐步完善,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
国家在固有的成本效益优势的基础上,随着科研和制造实力的提升,全球
CMO/CDMO 市场已陆续开始从西方成熟市场向亚洲等新兴市场转移。
另一方面,客户在选择 CMO/CDMO 企业时不仅仅关注能否降低生产成本,
同样也会关注企业在新技术开发、质量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综合
能力,进而确定出最终的合作方。相比于其他大多数亚洲国家,中国在以上领
域中优势明显,在未来 CMO/CDMO 产业向亚洲地区转移的趋势之中,中国企
业有望获得更多份额。
在药物的生产过程之中,由于初期的合成路线往往不够成熟,无法进行大
规模制备或者成本较高,因此需要 CMO/CDMO 企业进行合成路线设计、工艺
优化、中试放大、质量标准标准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才能使得药物能够在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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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进行大规模商业化生产,这要求 CMO/CDMO 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研发能
力,才能完成上述工作。目前国内 CMO/CDMO 企业承接的订单主要以化学原
料药和中间体为主,多数产品需要通过化学合成手段进行制备,因此化学领域
科研和技术的先进程度对于 CMO/CDMO 产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在科研实力方
面,相对于全球其他地区,中国具有较大的优势。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1)CRO 行业国际市场参与者
近年来,CRO行业快速发展,据Business Insights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
球CRO公司的数量已超过1,100家,承担了全球近50%的新药研发任务,典型的
如IQVIA(昆泰)、Covance(科文斯)、Charles River(查尔斯河实验室)、
Parexel(精鼎)、药明康德、ICON(爱科恩)、PPD(医药产品开发公司)等
大型跨国CRO企业。
(2)CRO 行业国内市场参与者
随着国家医药政策逐渐明确,医疗改革的提速和医保市场的扩容以及中国
医药产业的高速发展,跨国制药企业陆续在中国启动研发业务,中国CRO产业
的成长步入了一个黄金时期。发行人作为近年来涌现出的行业领军型企业,其
业务特点自早期化学研发阶段入手,逐步拓展成为全方位、一体化的小分子化
学药CRO/CMO/CDMO平台。除发行人外,还有部分企业在各自细分行业中保
持一定的竞争优势,例如康龙化成亦专注于早期化学研究及临床前CRO研究、
昭衍新药专注于临床前CRO研究、泰格医药、博济医药专注于临床CRO研究等。
(3)CMO/CDMO 行业主要参与者
根据Business Insights的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球只有5家CMO/CDMO企
业的业务收入超过5亿美元,均集中在欧美和亚洲区域,主要服务于欧美和日本
等发达地区的药企及科研单位。
从世界范围来看,欧美的 CMO/CDMO 企业历史悠久,生产工艺、设备先
进性及管理能力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而中国和印度的 CMO/CDMO 企业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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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时间较短,可以直接采用最先进的生产工艺从事业务,在研发创新方面具
备灵活、高效等竞争优势,发展潜力巨大。
五、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发行人主要的固定资产为开展经营服务所需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
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企业共计拥有 11 处自有房屋,
在中国境内向第三方租赁使用的房屋共 50 处,境外运营企业在其注册地租赁使
用的报告期末月租金折合人民币 1 万元以上的房屋共 17 处。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企业拥有使用权的境内土地共
8 宗,总面积为 521,639.02 平方米,均无抵押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企业共计拥有 226 项注册商标,
其中,境内取得的注册商标共计 146 项,境外取得的商标权共计 80 项;发行人
及其子企业共计拥有 145 项主要专利;发行人及其子企业共拥有 14 项在中国境
内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行人及其子企业共拥有 29 项对其日常经营有重
要影响的域名。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存在部分许可关联方使用商标的情形,
主要涉及与药明生物、明码生物、医明康德等关联方的商标许可使用情况。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
晖共同控制发行人合计 34.4812%的表决权,为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人共同控制、分
别控制的企业可以分为 A、B 两类企业。其中 A 类企业为单纯持股公司,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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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实际经营性业务;B 类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显著区别,
从产品归属、研发手段、商业化生产方式、研究人员知识体系等多个范畴均与
发行人不存在可替代性。故上述各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
制的其它企业(包 份有限公司(原无锡药明 - - 255.95

括曾经共同控制的 康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 小计 - - 255.95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
991.09 43.54 254.95
限公司
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 - 5.72 11.25
发行人董事、关键
管 理 人 员 担 任 董 Ambrx Biopharma, Inc.
- 5.00 -
事、高级管理人员 (安博生物)
或具有重要影响的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除药明康德及其控 HK Limited(伯迪生物制 154.58 - -
股子公司以外的公 药香港)

天演药业(苏州)有限公
0.75 - -

小计 1,146.43 54.26 266.19
- 合计 1,146.43 54.26 522.14
注:2015 年 4 月,药明康德将药明生物的控股公司药明企业管理 100%股权转让给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现更名为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
有限)。因此自 2015 年 4 月之后,药明生物采购的服务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2)提供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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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原无锡药明康德生 364.86 647.37 2,860.48
物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38.96 424.59 7,300.86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
WuXi Biologics (Hong Kong)
制的其它企业(包 - 6.30 383.70
Limited(无锡生物香港)
括曾经共同控制的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检验有限
企业) 1,021.77 559.16 151.30
责任公司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6.59 -
USA, Inc. (明码美国)
小计 1,825.60 1,643.99 10,696.33
实际控制人分别控 上海乐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205.70 369.78 119.78
制的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分别控制的 小计 205.70 369.78 119.78
企业)
无锡药明利康生物医药有限
399.28 305.84 286.90
公司
WuXi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
282.89 283.98 328.01
(无锡医疗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限
及下属企业、联营 33.03 37.47 -
公司
企业及下属企业
PhageLux Inc. (菲吉乐科美
2.96 2.67 -
国)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
有限公司(原上海康德保瑞医 - - 402.30
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小计 718.17 629.96 1,017.20
发行人董事、关键 丹诺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552.16 204.90 62.39
管 理 人 员 担 任 董 Tennor Therapeutics Limited 82.67 324.64 96.17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事、高级管理人员 (丹诺医药)
或具有重要影响的
丹诺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
除药明康德及其控 10.15 42.96 41.77

股子公司以外的公
司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
2,363.59 1,544.34 681.61

Hua Medicine Limited(华药有
176.58 289.55 469.51
限)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HK
348.81 684.52 -
Limited(伯迪生物制药香港)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19.97 339.50 97.58
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 999.06 151.72 379.52
Vivace Therapeutics, Inc. (维
1,380.63 952.04 710.28
瓦斯医疗)
天演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609.26 2.52 -
Ambrx Biopharma, Inc. (安博
78.97 2.00 -
生物)
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股份
- 0.36 -
有限公司
CStone Pharmaceuticals
5,635.20 5,116.45 -
Limited(基石药业)
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3,055.93 51.45 -
LifeMine Therapeutics,
89.99 - -
Inc. (生命开采医疗)
小计 15,802.96 9,706.95 2,538.83
- 合计 18,552.43 12,350.68 14,372.15
(3)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
71.06 814.75 -
制的其它企业(包 司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括曾经共同控制的 WuXi Biologics ( Hong
企业) Kong) Limited(无锡生 62.31 624.71 -
物香港)
- 合计 133.37 1,439.46 -
(4)提供代理采购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代理采购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 上 海 药 明 生 物 技 术 有
62.17 218.06 -
的其它企业(包括曾 限公司
经共同控制的企业) 小计 62.17 218.06 -
实际控制人分别控制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
304.83 447.71 -
的其它企业(包括曾 有限公司
经分别控制的企业) 小计 304.83 447.71 -
- 合计 367.00 665.77 -
(5)提供综合服务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
- 2,140.37 -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 Wuxi NextCode Genmoics
制的其它企业(包 Corporation S.a.r.l. (明码卢 - 39.48 -
括曾经共同控制的 森堡)
企业)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17.44 -
USA, Inc. (明码美国)
小计 - 2,197.29 -
实际控制人分别控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 627.05 614.42 47.5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制的其它企业(包 公司
括曾经分别控制的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
企业) - 54.89 -
技有限公司
小计 627.05 669.31 47.54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
483.67 730.45 -
限公司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
及下属企业、联营
究有限公司(原上海康德保 - - 492.58
企业及下属企业
瑞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小计 483.67 730.45 492.58
合计 1,110.72 3,597.06 540.11
(6)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关联方劳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原无锡药明康德生 - - 166.66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 物技术有限公司)
制的其它企业(包
WuXi NextCode Genomics
括曾经共同控制的
(Hong Kong) Limited(明 - 314.26 -
企业)
码香港)
小计 - 314.26 166.66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分别控 司
493.24 1,877.52 -
制的其它企业(包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
括曾经分别控制的 - 7.08 -
有限公司
企业
小计 493.24 1,884.59 -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有限公司(原上海康德保瑞医 - - 80.00
及下属企业、联营
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企业及下属企业
小计 - - 80.00
- 合计 493.24 2,198.85 246.66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7)接受基因检测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关联方基因检测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 际 控 制 人 分 明码(上海)生物科
216.98 - -
别 控 制 的 其 它 技有限公司
企业(包括曾经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
分别控制的企 179.25 - -
康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 396.23 - -
(8)提供出口代理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出口代理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实际控制人共
术股份有限公司(原
同控制的其它 - 272.25 779.66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企业(包括曾经
术有限公司)
共同控制的企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
业) - 143.39 209.48
限公司
- 合计 - 415.64 989.14
(9)接受代理出口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接受关联方的代理出口服务的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发行人董事及关键管
上海乐晨国际贸
理人员的近亲属控制 34.04 49.17 44.98
易有限公司
的除药明康德及其控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 合计 34.04 49.17 44.98
(10)提供物业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物业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 际 控 制 人 共 同 控制
上海药明生物
的其它企业(包括曾经 143.08 158.82 -
技术有限公司
共同控制的企业)
- 合计 143.08 158.82 -
(11)提供设备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设备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
上海药明生物技
的其它企业(包括曾 52.99 74.81 -
术有限公司
经共同控制的企业)
- 合计 52.99 74.81 -
(12)承租关联方的物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承租关联方物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
苏州药明康德检
制的其它企业(包括
测检验有限责任 83.03 87.36 -
曾经共同控制的企
公司
业)
- 合计 83.03 87.36 -
(13)管理层薪酬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 2015 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956.17 4,539.00 2,935.56
合计 3,956.17 4,539.00 2,935.56
(14)商标许可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方使用发行人商标的行为,2017 年 5 月,发行人分别与
上海医明康德、无锡医明康德、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明码(上
海)签署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于 2017 年 12 月分别与上述各方签署了补
充协议,对未来发行人许可上述关联方使用部分商标的交易内容、定价、期限
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其他长期资产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业务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性质
上海药明生物技 术有
51.50 0.86 12,641.23
限公司
无锡药明康德生 物技
实际控制人共同
术股份有限公司(原无
控制的其它企业 0.32 4.71 2.59
锡药明康德生物 技术
(包括曾经共同
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苏州药明康德检 测 检
- - 10.53
验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销售固 51.82 5.57 12,654.35
定资产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
- - 8,373.93
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分别
上海医明康德医 疗健
控制的其它企业 - 881.04 -
康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曾经分别
上海药明康德医 学检
控制的企业 81.50 - -
验所有限公司
小计 81.50 881.04 8,373.93
发行人的合营企 上海药明巨诺生 物科 - 28.87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业务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性质
业及下属企业、 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及下属
小计 - 28.87 -
企业
- 合计 133.32 915.48 21,028.28
实际控制人共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
- - 198.55
同控制的其它 有限公司
企业(包括曾
经共同控制的 小计 - - 198.55
企业) 销售无
实际控制人分 明码(上海)生物 形资产
- - 68.71
别控制的其它 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包括曾
经分别控制的 小计 - - 68.71
企业
- 合计 - - 267.26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
1,512.68 1,053.91 -
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共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
同控制的其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包括曾
(原无锡药明康德 71.89 - -
经共同控制的
生物技术有限公
企业)
司)
小计 1,584.57 1,053.91 -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
销售原 6.37 2.26 -
实际控制人分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
别控制的其它 上海药明康德医学
8.19 - -
企业(包括曾 检验所有限公司
经分别控制的 明码(上海)生物
4.61 - -
企业 科技有限公司
小计 19.18 2.26 -
发行人的合营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
34.90 227.85 -
企业及下属企 科技有限公司
业、联营企业
小计 34.90 227.85 -
及下属企业
- 合计 1,638.65 1,284.03 -
实际控制人分 转让其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
别控制的其它 他长期 - 27.81 -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包括曾 资产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业务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性质
经分别控制的
企业
- 合计 - 27.81 -
(2)采购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
- 0.34 -
其它企业(包括曾经共同 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小计 - 0.34 -
实际控制人分别控制的 明码(上海)生物
0.95 - -
其它企业(包括曾经分别 科技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小计 0.95 - -
- 合计 0.95 0.34 -
(3)债务免除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究有限公司(原上海康德
及下属企业、联营 - - 2,357.28
保瑞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
企业及下属企业
司)
- 合计 - - 2,357.28
(4)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资金拆出
WuXi PharmaTech
(Cayman) Inc. (无 30.07 - 30.07 -
锡开曼)
实际控制人共
WuXi AppTec (BVI)
同控制的其它 0.90 - 0.90 -
Inc. (药明康德维京)
企业(包括曾经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共同控制的企
术股份有限公司(原
业) 5.90 - 5.90 -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小计 36.87 - 36.87 -
- 合计 36.87 - 36.87 -
代垫往来款
发行人实际控 G&C V Limited(群云 - 1,248.05 1,248.05 -
制 人 控 制 的 药 V)
明康德股东及 上海厚燊投资中心
其一致行动人、 (有限合伙) - 434.74 434.74 -
Ge Li(李革)
的 投 票 委 托 股 小计
- 1,682.79 1,682.79 -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
- 348.31 348.31 -
Limited(无锡生物香
港)
WuXi Biologics USA,
实际控制人共 9.69 - 9.69 -
LLC(无锡生物美国)
同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经 WuXi NextCode
共 同 控 制 的 企 Genmoics Corporation - 12.21 12.21 -
业) S.a.r.l. (明码卢森堡)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 57.42 277.92 335.34 -
(明码美国)
小计 67.11 638.44 705.55 -
实 际 控 制 人 分 明码(上海)生物科
424.85 249.25 674.09 -
别 控 制 的 其 它 技有限公司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企业(包括曾经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
分 别 控 制 的 企 康科技有限公司(原
业)
- 98.03 98.03 -
上海朝晓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小计 424.85 347.28 772.13 -
- 合计 491.96 2,668.51 3,160.46 -
资金拆入
WuXi PharmaTech
(Cayman) Inc. (无 9,372.15 - 9,372.15 -
(注)
锡开曼)
WuXi Biologics USA,
- 10.93 10.93 -
LLC(无锡生物美国)
WuXi AppTec (BVI)
374.23 1,427.33 1,801.57 -
Inc. (药明康德维京)
实际控制人共
WX (BVI) Limited 2,763.97 40.06 2,804.03 -
同控制的其它 (注)
(无锡维京有限)
企业(包括曾经
共 同 控 制 的 企 WuXi Biologics
业) ( Hong Kong )
321.11 - 321.11 -
Limited(无锡生物香
港)
WuXi NextCode 104.18 - 104.18 -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
码香港)
小计 12,935.64 1,478.33 14,413.97 -
- 合计 12,935.64 1,478.33 14,413.97 -
注:发行人从 WuXi PharmaTech (Cayman) Inc. (无锡开曼)拆入的资金的利率为 2.5%,
自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7 年 3 月 1 日)以后开始计息;发行人从 WX (BVI)
Limited(无锡维京有限)拆入的资金的利率为 2.5%+6 个月 libor。
(2)2016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资金拆出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原
40,223.48 15,079.80 55,297.38 5.90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注 1)
术有限公司)
WuXi PharmaTech
(Cayman) Inc. (无 135,481.70 46,496.49 181,948.12 30.07
锡开曼)
WuXi PharmaTech
实 际 控 制 人 (Cayman) Inc. (无 7,000.00 - 7,000.00 -
共 同 控 制 的 锡开曼)(注 2)
其它企业(包
WuXi AppTec (BVI)
括曾经共同 27,388.71 90,485.52 117,873.33 0.90
Inc. (药明康德维京)
控制的企业)
WuXi Biologics
(Hong Kong) Ltd 89.12 - 89.12 -
(无锡生物香港)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97.41 - 97.41 -
Kong) Limited(明
码香港)
小计 210,280.42 152,061.81 362,305.36 36.87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
床研究有限公司(上
334.89 - 334.89 -
海康德保瑞医学临床
发 行 人 的 合 研究有限公司)
营企业及下
Pharmaceutical
属企业、联营
Research Associates
企业及下属
(HK) Limited(制 176.62 - 176.62 -
企业
药研究联合(香港)
有限公司)
小计 511.52 - 511.52 -
- 合计 210,791.94 152,061.81 362,816.88 36.87
代垫往来款
实 际 控 制 人 共 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
5.95 - 5.95 -
同 控 制 的 其 它 理有限公司
企业(包括曾经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检 57.89 - 57.89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共 同 控 制 的 企 验有限责任公司
业)
WuXi Biologics USA,
- 9.69 - 9.69
LLC(无锡生物美国)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 - 57.42 - 57.42
(明码美国)
小计 63.84 67.11 63.84 67.11
实 际 控 制 人 分 明码(上海)生物科
- 494.07 69.22 424.85
别 控 制 的 其 它 技有限公司
企业(包括曾经
分 别 控 制 的 企 小计 - 494.07 69.22 424.85
业)
- 合计 63.84 561.18 133.06 491.96
资金拆入
WuXi PharmaTech 41,820.08 - 32,447.93 9,372.15
(Cayman) Inc. (无
锡开曼)
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 (无 - 7.78 7.78 -
锡生物开曼)
WuXi AppTec (BVI)
69,251.85 - 68,877.61 374.23
Inc. (药明康德维京)
实 际 控 制 人 共 WX (BVI) Limited
2,582.05 181.92 - 2,763.97
同 控 制 的 其 它 (无锡维京有限)(注 3)
企业(包括曾经
WuXi Biologics
共同控制的企
( Hong Kong )
业) 548.09 - 226.98 321.11
Limited(无锡生物香
港)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原
3,720.21 - 3,720.21 -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97.41 6.77 - 104.18
Kong) Limited(明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码香港)
小计 118,019.68 196.47 105,280.51 12,935.64
实 际 控 制 人 分 上海药明康德医学检
- 2,710.47 2,710.47 -
别 控 制 的 其 它 验所有限公司
企业(包括曾经
分 别 控 制 的 企 小计 - 2,710.47 2,710.47 -
业)
- 合计 118,019.68 2,906.94 107,990.98 12,935.64
注 1:向药明生物资金拆出利率为 0%-4.28%
注 2:向 WuXi Cayman(无锡开曼)资金拆出利率为 1%
注 3:从 WX (BVI) Limited(无锡维京有限)的资金拆入利率为 2.5%+6 个月 libor
(3)2015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合并范围 本期 本期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变化影响 增加额 减少额
资金拆出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原
- 19,000.00 22,000.00 776.52 40,223.48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注 2)
术有限公司)
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 (无 64,556.11 - 139,803.10 68,877.52 135,481.70
锡生物开曼)
实际控制人共
同 控 制 的 其 它 WuXi Biologics
企业(包括曾经 (Cayman) Inc.(无 - - 7,000.00 - 7,000.00
(注 3)
共 同 控 制 的 企 锡生物开曼)
业) WuXi AppTec (BVI)
1,785.60 - 27,389.75 1,786.64 27,388.71
Inc. (药明康德维京)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
84.55 - 547.75 543.18 89.12
Limited(无锡生物香
港)
WuXi NextCode - - 97.41 - 97.41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合并范围 本期 本期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变化影响 增加额 减少额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
码香港)
小计 66,426.26 19,000.00 196,838.02 71,983.85 210,280.42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
床研究有限公司(上
600.00 - 700.00 1,300.00 -
海康德保瑞医学临床
(注 1)
研究有限公司)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
发 行 人 的 合 营 床研究有限公司(上
1,221.55 - 579.28 1,465.93 334.89
企 业 及 下 属 企 海康德保瑞医学临床
业、联营企业及 研究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ssociates
(HK) Limited(制 179.94 - 493.57 496.88 176.62
药研究联合(香港)
有限公司)
小计 2,001.49 - 1,772.85 3,262.81 511.52
发行人董事、关 天演药业(苏州)有 154.92 - - 154.92 -
键管理人员担 限公司
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或具有
重要影响的除
药明康德及其
小计 154.92 - - 154.92 -
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公司
- 合计 68,582.66 19,000.00 198,610.86 75,401.58 210,791.94
代垫往来款
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
- - 5.95 - 5.95
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共
同 控 制 的 其 它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检
- - 57.89 - 57.89
企业(包括曾经 验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控制的企
XenoBiotic
业)
Laboratories, Inc. (美 44.39 - - 44.39 -
新诺美国)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合并范围 本期 本期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变化影响 增加额 减少额
小计 44.39 - 63.84 44.39 63.84
- 合计 44.39 - 63.84 44.39 63.84
资金拆入
WuXi PharmaTech
(Cayman) Inc. (无 2.52 - 41,817.56 - 41,820.08
锡开曼)
WuXi AppTec (BVI)
35,255.72 - 47,932.41 13,936.28 69,251.85
Inc. (药明康德维京)
WX (BVI) Limited
(注 4)
- - 2,582.05 - 2,582.05
(无锡维京有限)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
- - 548.09 - 548.09
实 际 控 制 人 共 Limited(无锡生物香
同 控 制 的 其 它 港)
企业(包括曾经 Klivia Investments
共 同 控 制 的 企 Sp.z.o.o.(克里维亚投 2,396.97 - - 2,396.97 -
业) 资)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原
- - 7,053.49 3,333.28 3,720.21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 - 97.41 - 97.41
Kong) Limited(明
码香港)
小计 37,655.20 - 100,031.00 19,666.52 118,019.68
- 合计 37,655.20 - 100,031.00 19,666.52 118,019.68
注 1:向上海康德弘翼资金拆出利率为 3.36%-5.40%
注 2:向药明生物资金拆出利率为 0-4.28%
注 3:向 WuXi Cayman(无锡开曼)资金拆出利率为 1%
注 4:从 WX (BVI) Limited(无锡维京有限)的资金拆入利率为 2.5%+6 个月 libor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资金拆借利息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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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
公司(原上海康德保瑞医学临床 - - 51.28
研究有限公司)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原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 - 315.28 265.74
有限公司)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
- 129.57 35.11
Inc. (无锡开曼)
合计 - 444.85 352.13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资金拆借利息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
137.49 - -
Inc. (无锡开曼)
WX (BVI) Limited(无锡维京
74.44 58.63 71.45
有限)
合计 211.93 58.63 71.45
(5)股权转让
① 2015 年,发行人进行了部分的资产转让和业务剥离,将主营业务集中
于小分子化学药的 CRO/CMO/CDMO 业务。其中,2015 年,发行人将从事大
分子生物药业务的药明企业管理、苏州检测剥离,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4 月,发行人将持有药明企业管理 100%股权转让给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现更名为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
投资有限),转让价格为 9,080.94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参照评估值。
2015 年 7 月,无锡药明投资发展、上海药明分别将持有苏州检测 63%、7%
的股权转让给药明生物,转让价格分别为 2,245.6476 万元和 249.5164 万元,本
次股权转让的作价参照净资产。
② 2016 年 6 月,为进一步集中主业于小分子化学药的 CRO/CMO/CD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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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发行人将从事临床支持业务的苏州药明泽康、上海医学检验所剥离,具
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6 月,苏州药明与无锡医明康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苏州药明将持
有苏州药明泽康 100%的股权转让给无锡医明康德。苏州药明泽康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0 万元,经双方协商,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1 元人民
币。
2016 年 6 月,上海药明与上海医明康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海药明将持
有上海医学检验所 10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医明康德。经双方协商,标的公司转
让价格为 2,891.28 万元人民币,作价参考标的公司净资产。
③ 2015 年 3 月,为优化合全药业的股权结构,上海药明转让部分合全药
业股份予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3 月,上海药明将其持有的合全药业 666.3871 万股股份分别转让
给 Ge Li(李革)、Edward Hu(胡正国) 等 75 名自然人。其中,上海药明向
关联自然人 Ge Li(李革)转让 1,318,000 股、向关联自然人刘晓钟转让 557,676
股、向关联自然人 Shuhui Chen(陈曙辉)转让 424,896 股、向关联自然人 Edward
Hu(胡正国)转让 349,151 股、向关联自然人张朝晖转让 304,187 股、向关联
自然人 Ning Zhao(赵宁)转让 233,572 股。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参考估值报告,
定价为 26.04 元/股。
④ 2015 年 8 月,发行人下属企业 US Fund I(药明基金一期)对其投资的
部分企业进行重新评价,将部分股权投资转让给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 (毓承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转让方 收购方 标的资产 转让价格 转让参考价格
WuXi
WuXi Tunitas
WuXi PharmaTech
PharmaTech Therapeutics,
Healthcare Healthcare Fund
2015.08 Healthcare Fund Inc. (图尼塔斯 250 万美元
Ventures II L.P. I L.P. (药明基
I L.P. (药明基 医药)1,457,324
(毓承资本) 金一期)的初始
金一期) 股优先股
投资成本
2015.08 WuXi WuXi Beigene,Ltd. 250 万美元 Wu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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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转让方 收购方 标的资产 转让价格 转让参考价格
PharmaTech Healthcare (百济神州)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Ventures II L.P. 3,703,703 股优 Healthcare Fund
I L.P. (药明基 (毓承资本) 先股 I L.P. (药明基
金一期) 金一期)的初始
投资成本
Vivace
WuXi
WuXi Therapeutics,
WuXi PharmaTech
PharmaTech Inc.(维瓦斯医
Healthcare Healthcare Fund
2015.08 Healthcare Fund 疗)2,375,000 股 240 万美元
Ventures II L.P. I L.P. (药明基
I L.P. (药明基 优先股及
(毓承资本) 金一期)的初始
金一期) 250,000 股普通
投资成本

(6)收购股权
① 2015 年,苏州药明收购 WuXi Cayman(无锡开曼)持有 XBL-US(美
新诺美国)100%股权
2014 年 12 月,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苏州药明与 WuXi Cayman(无锡
开曼)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苏州药明收购 WuXi Cayman(无锡开曼)持有的从
事药理学、药物代谢及动力学分析业务的 XBL-US(美新诺美国)100%的股权,
收购价格为 4,137.81 万美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为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的初始投资成本。上述股权交易于 2015 年 2 月完成交割。
② 2016 年,发行人进行了一系列的资产整合,收购了 WuXi Cayman(无
锡开曼)和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持有的部分公司控股权或少数股东权
益,将主营业务集中于小分子化学药的 CRO/CMO/CDMO 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收购方 转让方 标的资产 收购价格 收购参考价格
WuXi AppTec
WuXi AppTec 天 津 药 明 康 德 新
International 18,572.53 万
2016.01 (BVI) Inc. (药 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评估值
Holdings Limited 元人民币
明康德维京) 45%的股权
(药明康德国际)
苏州药明康德新
WuXi AppTec
上海药明康德新 药 开 发 股 份 有 限 16,557.57 万
2016.01 (BVI) Inc. (药 评估值
药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 45.71%的股 元人民币
明康德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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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收购方 转让方 标的资产 收购价格 收购参考价格
WuXi AppTec 上 海 药 明 康 德 新
99,109.25 万
2016.02 药明康德 (BVI) Inc. (药 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评估值
元人民币
明康德维京) 48.32%的股权
WuXi AppTec 武 汉 药 明 康 德 新
上海药明康德新 20,047.84 万
2016.02 (BVI) Inc. (药 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评估值
药开发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明康德维京) 40%的股权
WuXi AppTec 上 海 合 全 药 业 股
2016.03、 上 海 药 明 康 德 新 26,600.00 万
(BVI) Inc. (药 份有限公司 2,000 净资产
2016.05 药开发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明康德维京) 万股
Wuxi AppTec
上海药明康德新
WuXi AppTec ( Hong Kong )
药开发有限公司、 8,000 港币、
2016.01 (BVI) Inc. (药 Holding Limited 净资产
天津药明康德新 2,000 港币
明康德维京) (药明香港控股)
药开发有限公司
80%、20%的股权
WuXi AppTec WuXi AppTec LN
WuXi PharmaTech
International ( Cayman ) Inc.
2016.02 ( Cayman ) Inc. 700 万美元 净资产
Holdings Limited (览博开曼)100%
(无锡开曼)
(药明康德国际) 的股权
WuXi AppTec
WuXi PharmaTech WuXi AppTec UK,
International
2016.02 ( Cayman ) Inc. Ltd. (药明康德英 1 美元 净资产
Holdings Limited
(无锡开曼) 国)100%的股权
(药明康德国际)
WuXi AppTec WuXi AppTec
WuXi PharmaTech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
2016.02 ( Cayman ) Inc. 7,300 万美元 评估值
Holdings Limited Inc. (药明美国控
(无锡开曼)
(药明康德国际) 股)100%的股权
WuXi PharmaTech
WuXi AppTec Investment
WuXi PharmaTec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2016.02 ( Cayman ) Inc. 1 美元 净资产
Holdings Limited ( Cayman ) Inc.
(无锡开曼)
(药明康德国际) (药明投资控股
开曼)100%的股权
WuXi PharmaTech
Wuxi AppTec
WuXi AppTec Healthcare Fund I
( Hong Kong )
2016.02 (BVI) Inc. (药 L.P. (药明基金一 3,700 万美元 评估值
Holding Limited
明康德维京) 期) 全部有限合
(药明香港控股)
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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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收购方 转让方 标的资产 收购价格 收购参考价格
WuXi AppTec
WuXi AppTec
( Hong Kong )
2016.02 药明康德 (BVI) Inc. (药 1 万港币 注册资本
Limited(药明康德
明康德维京)
香港)100%的股权
对 于 WuXi
Healthcare
Wuxi AppTec
WuXi PharmaTech Ventures II L.P. WuXi Cayman(无
( Hong Kong )
2016.02 ( Cayman ) Inc. (毓承资本)5000 1,100 万美元 锡开曼)实际出资
Holding Limited
(无锡开曼) 万美元的认缴份 额
(药明香港控股)
额(实际出资 1,100
万美元)
Wuxi AppTec Ambrx
WuXi PharmaTech WuXi Cayman(无
( Hong Kong ) Biopharma,Inc.
2016.02 ( Cayman ) Inc. 2,000 万美元 锡开曼)初始投资
Holding Limited (安博生物)200
(无锡开曼) 成本
(药明香港控股) 万股股份
(7)外汇远期交易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控股子公司上海药明与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签
订外汇远期合约以降低未来美元销售的外汇风险。上海药明于 2015 年 10 月起,
终止了与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签订的尚未交割的外汇远期合约,并终止
运用套期会计。套期会计终止时,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立即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所有董事任期均为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11名董事,包
括4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起止日期
Ge Li(李革) 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Edward Hu(胡正国) 董事、首席财务官、首席投资官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刘晓钟 董事、副总裁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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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晖 董事、副总裁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Ning Zhao(赵宁) 董事、副总裁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Xiaomeng Tong(童小幪) 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Yibing Wu(吴亦兵) 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Jiangnan Cai(蔡江南) 独立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刘艳 独立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2
娄贺统 独立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张晓彤 独立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上述董事的简历如下:
1、Ge Li(李革)
1967 年 1 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
留证。1993 年-2000 年,于 Pharmacopeia Inc.作为创始科学家并担任科研总监;
2000 年-2007 年,担任药明有限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07 年-2016 年,
担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药明有限董事长及总经
理;2016 年-2017 年,担任药明有限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现任发行人董
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2、Edward Hu(胡正国)
1962年12月出生,硕士,美国国籍,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
证。1983年-1985年,于杭州大学科学仪器厂任工程师;1988年-1989年,于中国
大恒公司任经理;1989年-1990年,于德国Jurid Bremsbrag GmbH任工程师;1996
年-1998年,担任美国默沙东高级财务分析师;1998年-2000年,担任美国Biogen Inc.
商业策划经理;2000年-2007年,历任美国Tanox, Inc. 财务总监,运营副总裁,
高级副总裁及首席运营官;2007年-2017年,历任药明有限常务副总裁及首席运
营官,WuXi Cayman(无锡开曼)常务副总裁及首席运营官、WuXi Cayman(无
锡开曼)首席运营官及首席财务官、药明有限首席财务官及首席投资官;现任发
行人董事、首席财务官及首席投资官。
3、刘晓钟
1964年5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并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87年-1991
年,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师;1992年-1999年,任珠海泽宇工贸有限公司
总经理;2001年-2017年,历任药明有限董事、常务副总裁,WuXi Cayman(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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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开曼)董事、常务副总裁,药明有限董事、副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
4、张朝晖
1969年10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并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91年-1993
年,任无锡磨床机械研究所工程师;1993年-1995年,任江苏省银铃集团总经理
助理;1995年-1998年,任美国银铃集团副总裁;1998年-2000年,任无锡青叶企
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执行官;2000年-2017年,历任药明有限董事、运
营及国内市场高级副总裁,WuXi Cayman(无锡开曼)董事、运营及国内市场副
总裁,药明有限董事、副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
5、Ning Zhao(赵宁)
1966年11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并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
留证。1995年-1996年,于美国惠氏制药公司任科学家;1996年-1999年,于
Pharmacopeia Inc.任高级科学家及科研主管,1999年-2004年于美国施贵宝制药公
司任高级科学家及部门负责人;2004年-2016年,历任药明有限分析业务部总负
责人、副总裁,WuXi Cayman(无锡开曼)分析业务部总负责人兼副总裁、分析
运营平台首席顾问、运营及人力资源高级副总裁; 2009年起同时担任WuXi
Cayman(无锡开曼)董事、药明有限董事;2016年-2017年,担任药明有限董事、
副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
6、Xiaomeng Tong(童小幪)
1973年10月出生,学士,中国香港永久居民。1998年-2000年,担任摩根士
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员;2000年-2008年,担任美国泛大西洋资本集
团董事总经理及大中华区联席主管;2008年-2011年,担任美国普罗维登斯投资
集团董事总经理及大中华区主管;2011年至今,担任Boyu Capital Advisory Co.
Limited(博裕投资顾问)管理合伙人;现任发行人董事。
7、Yibing Wu(吴亦兵)
1967年7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1996年-2008年,担任麦肯锡公司全球资
深董事、高级合伙人、亚太区并购业务主管兼北京办事处总经理;2008年-2009
年,担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9年-2013年,担任中信产业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3年至今,担任淡马锡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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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总经理、中国区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
8、Jiangnan Cai(蔡江南)
1957年6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1985年-1987年,于复旦大学经济系担任
助教;1987年-1990年,于华东理工大学经济研究所任所长、讲师;1996年-1999
年,于美国凯罗药品经济咨询公司任高级研究员;1999年-2012年,于美国麻省
卫生厅任卫生政策高级研究员;2006年-2009年,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
系任系主任、教授;2012至今,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任
主任、经济学兼职教授;同时担任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医疗控
股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润JCI医院管理研究院的独立董事;
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9、刘艳
1973年1月出生,硕士,律师,中国国籍。1995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市天元
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同时担任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张裕葡
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10、娄贺统
1962年6月出生,博士,副教授职称,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1984年-1990
年于复旦大学任助教;1990年-2008年于复旦大学任讲师;2008年至今任复旦大
学会计系副教授;同时担任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纽威阀门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利隆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11、张晓彤
1968年5月出生,硕士,律师,中国国籍。1990年-1994年,任职于北京市化
工轻工总公司;1994年至今,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同时担
任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北京信路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二)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所有监事任期均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3 名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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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起止日期
Harry Liang He(贺亮) 监事会主席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王继超 监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朱敏芳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7.3-2020.3
上述监事的简历如下:
1、Harry Liang He(贺亮)
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美国国籍。1991年-1995年,在美国加州GTI环
境实验室任化学分析师;1996年-2005年,在美国加州肖恩环境和基础建设公司
(Shaw Environmental & Infrastructure Inc.),历任高级化学测试工程师、数据管
理经理、美国海军公共工程环境实验室代理经理;2005年-2017年,历任药明有
限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WuXi Cayman(无锡开曼)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
室主任、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执行主任,药明有限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执行
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2、王继超
1973年5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至1999
年,担任江苏太湖水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至2001年,在北京大
学、美国马里兰大学全职脱产培训;2001年-2017年,历任药明有限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副主任,WuXi Cayman(无锡开曼)财务部主任、财务
部高级主任,药明有限财务部高级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
3、朱敏芳
1971年12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2017年,历任药明有限财务部助理经理、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WuXi
Cayman(无锡开曼)财务部高级经理、人力资源部助理主任、人力资源部副主
任,药明有限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现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总裁(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的
规定,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3年,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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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Ge Li(李革) 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 2017.3-2020.3
Edward Hu(胡正国) 董事、首席财务官、首席投资官 2017.3-2020.3
刘晓钟 董事、副总裁 2017.3-2020.3
张朝晖 董事、副总裁 2017.3-2020.3
Ning Zhao(赵宁) 董事、副总裁 2017.3-2020.3
Steve Qing Yang (杨青) 副总裁 2017.3-2020.3
Shuhui Chen(陈曙辉) 副总裁 2017.3-2020.3
姚驰 董事会秘书 2017.3-2020.3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Ge Li(李革)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
2、Edward Hu(胡正国)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
3、刘晓钟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
4、张朝晖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
5、Ning Zhao(赵宁)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
6、Steve Qing Yang (杨青)
1969年1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1997年-1999年,就职于美国战略决策集
团Strategic Decisions Group,担任资深战略咨询顾问;1999年-2001年,于美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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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科技公司IntraBiotics任企业战略和发展高级总监;2001年-2006年,于美国辉瑞
制药公司任全球研发战略管理部负责人、执行总监;2007年-2010年,于美国辉
瑞制药公司任亚洲研发总裁、全球研发副总裁;2011年-2014年,于英国阿斯利
康制药公司任亚洲及新兴市场创新医药研发副总裁;2014年-2017年,历任WuXi
Cayman(无锡开曼)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首席商务官兼首席战略官,药
明有限副总裁、首席商务官及首席战略官;现任发行人副总裁。
7、Shuhui Chen(陈曙辉)
1963年7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1990年-1995年,于BMS担任高级科学家
职务;1995年-1997年,于Vion Pharma担任化学部总监;1998年-2004年,于Eli Lilly
and Company担任研究顾问;2004年-2017年,历任药明有限执行副总裁兼首席科
研官,WuXi Cayman(无锡开曼)执行副总裁兼首席科研官,药明有限副总裁兼
首席科研官;现任发行人副总裁。
8、姚驰
1984年2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2011年-2012年,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任法律顾问;2012年-2016年,于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任法律顾问;
2016年-2017年,任药明有限董事会秘书兼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现任发行人董
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Shuhui Chen(陈曙辉),其
简历如下:
1、Shuhui Chen(陈曙辉)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三)高级管理人员”。
Shuhui Chen(陈曙辉)为药物化学领域资深专家,国家 973 计划首席科学
家,上海领军人才获得者。Shuhui Chen(陈曙辉)是 3 个创新药物的主要发明
人,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编纂著作 4 部。曾担任 863 计划、上海
市医药领域的多个专项评审专家,主持多项国家和地方的重大、重点科技计划。
Shuhui Chen(陈曙辉)于 1985 年 6 月毕业于复旦大学,取得化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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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991 年 9 月毕业于耶鲁大学,取得化学博士学位。
八、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
晖四人通过签署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约定其作为发行人股东和董事将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就所有决策事宜保持一致行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内财务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546,680.09 604,030.93 635,676.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711,364.61 455,037.35 332,966.29
资产总计 1,258,044.69 1,059,068.28 968,643.13
流动负债合计 461,942.33 420,134.52 299,217.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2,301.33 32,693.26 26,413.12
负债合计 584,243.66 452,827.78 325,630.84
股东权益合计 673,801.03 606,240.51 643,012.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34,237.95 556,917.30 336,766.7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776,525.99 611,613.09 488,334.90
营业利润 146,059.49 128,460.98 77,167.98
利润总额 159,262.02 138,217.56 80,134.82
净利润 129,672.05 112,097.34 68,377.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22,709.35 97,498.03 34,896.77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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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97,913.02 87,842.54 17,960.11
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79,361.03 175,679.34 73,859.58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12,431.41 -20,631.04 -93,328.12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7,416.98 -12,767.34 42,851.22
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3,628.12 8,242.38 2,992.91
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4,115.49 150,523.34 26,375.59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250,729.87 100,206.53 73,830.94
等价物余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246,614.38 250,729.87 100,206.53
物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72.26 -539.30 -578.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23,026.88 10,062.52 6,908.49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 238.23 22,275.01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股份支付费用 - - -18,902.45
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资
- 30.05 772.62
产处置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8,878.10 2,918.14 8,421.43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
312.26 -305.95 -3,9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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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5,274.52 -1,888.15 -2,093.57
归属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374.14 -860.05 4,074.95
合计 24,796.33 9,655.49 16,936.65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18 1.44 2.12
速动比率(倍) 0.89 1.04 1.74
合并资产负债率 46.44% 42.76% 33.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30% 23.66% 11.7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4.40% 2.96% 2.67%
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16 4.26 3.90
存货周转率(次) 7.16 9.20 10.9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11,911.05 179,829.44 121,707.77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33.81 85.48 29.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1.91 1.87 4.76
现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4 1.61 1.70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1.14 29.10 14.45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6.93 26.27 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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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的净利润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1.31 1.08 0.3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4 0.98 0.2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的净利润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截至 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
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258,044.69 万元、1,059,068.28 万元和 968,643.13 万元。
这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年来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使得资产规模总体呈上升趋
势。
总体上看,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流动资产总额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截至
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流动资产分别为 546,680.09 万
元、604,030.93 万元和 635,676.84 万元,2016 年末的流动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
为公司清理了大量其他应收款同时控股子企业向少数股东支付了部分股利和利
润;2017 年末流动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支付了较大金额的股权收购款、
部分在建工程建设款、部分重组收购子企业款项以及 2016 年度员工奖金。
截至 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
比例占比分别为 43.45%、57.03%和 65.63%。2017 年末的流动资产比例较 2016
年末下降原因主要是由于 2017 年公司货币基金及理财产品减少较多的同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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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和商誉增加较多。2016 年末的流动资产比例较 2015 年
末下降较多主要是由于 2016 年末药明康德其他应收款下降幅度较大。
2、负债情况分析
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总负债分别为 584,243.66
万元、452,827.78 万元和 325,630.8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逐渐增加
主要是由于近年来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使得负债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
从结构上看,药明康德的负债主要是以流动负债为主,且流动负债规模增
加较快。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 461,942.33
万元、420,134.52 万元和 299,217.72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达到了 79.07%、
92.78%和 91.89%。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全方位、一体化平台服
务,以全产业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配套
服务;此外,公司还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报
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98%,主营业务突出。其
他业务收入主要是综合服务、原材料和废料销售等。
2017年度、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72,011.98万
元、604,829.59万元和487,466.10万元,2015-2017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5.85%,保
持稳定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增长主要得益于:
(1)全球新药研发成本及周期压力增大,药企通过聘用外部
CRO/CMO/CDMO 企业协助研发或生产,以降低研发支出
新药研发的复杂性和监察负担导致研发成本快速提升,药企亟待通过聘用外
部CRO/CMO/CDMO企业协助研发的方式降低成本并加快新药上市流程。凭借高
度专业化的研究网络和新药注册团队,CRO/CMO/CDMO企业可以使新药研发的
资金投入和潜在风险在医药行业的整条产业链上得到分散,有助于降低制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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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发成本、缩短平均研发时间,从而加快新药审批及上市速度,因此研发服务
将成为未来主流趋势。
(2)本土化市场的增长和政策性支持为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带来机遇
我国人口基数庞大,人口老龄化加剧,居民对生活质量的关注日渐提高,对
医药产业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加。随着城镇化率和医保普及率进一步提高、政府对
卫生医疗等领域不断加大投入,我国医药行业将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十二五”
和“十三五”期间,根据国务院实施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对
新药创新的投入逐步增加,带动了药品研发过程中对于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检
验需求。在国内药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医药行业细分趋势加剧、一致性评价标
准落地、分级诊疗推进等因素影响下,我国CRO和CMO/CDMO企业大量涌现,
通过投入研发资金、吸引海内外高端研发人才等各种方式增强自身服务竞争力,
构建了新药研发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中国
CRO/CMO/CDMO产业高速发展的驱动力。
(3)持续的技术人才培养推动中国 CRO 行业和 CMO/CDMO 行业快速发展
相对于跨国药企高昂的本土研发与运营成本,中国的人才资源与研发成本具
有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中国可以提供大量高素质的医药科研人员以满足跨国药
企在中国开展研发的需求且具备较高性价比。同时,大量跨国制药企业在华已开
展了相当规模的研发业务及药物临床前研究,其带来的高度规范的技术操作和丰
富的行业经验直接带动了我国GLP认证制度的完善,也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新药研
发领域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三)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净利
润的比例分别为 138.32%、156.72%和 108.02%。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高于 100%,主要是由于公司汇兑损失增加、预收账
款增幅扩大所致。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高
于 100%,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且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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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增幅扩大所致。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基
本相当。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112,431.41 万元、-20,631.04 万元和-93,328.12 万元。2015 年度和 2017 年
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
现金以及关联方资金拆出金额较大,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016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回关联方
拆出款 362,949.94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67,416.98 万元、-12,767.34 万元和 42,851.2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
活动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子企业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金以及关联方拆借资金;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控股子企业分配股利、
按期偿还银行借款、偿还关联方拆借以及支付重组收购子企业少数股东权益款
项而流出的现金。2016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为:
(1)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 118,373.88 万元;(2)偿还关联方拆入款
107,990.98 万元。2017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为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支付现金 162,718.53 万元。
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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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存续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 37 家境内控股子企业,29 家境外控股子企业,2 家分公司,9 家参股企业。
控股子企业基本情况及业务描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股
负责人/执行 股权架构/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本/认缴出资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事务合伙人委 出资情况

派代表
中国(上海)自由贸
小分子药物的发现、
(1) 1 上海药明 Ge Li(李革) 80,000 万元 上海 易试验区富特中路 2002 年 4 月 2 日 发行人持股 100%
研发服务
288 号 1 号楼
上海药明持股
上海化学工业区金 小分子药物的工艺
43,882.6581 万 86.96%,合全投资管
(2) 1.1 合全药业 Ge Li(李革) 上海 山分区(西部)月工 2003 年 1 月 23 日 研发、改进与生产服
元 理持股 1.30%,其他
路9号 务
股东持股 11.74%
中国(上海)自由贸
小分子药物的工艺
(3) 1.1.1 上海合全研发 Ge Li(李革) 3,000 万元 上海 易试验区德林路 90 2011 年 4 月 15 日 合全药业持股 100%
研发服务
号 79#楼二至五层
合全药业持股 90%, 小分子药物的工艺
常州市新北区玉龙
(4) 1.1.2 常州合全药业 Ge Li(李革) 94,500 万元 江苏 2013 年 9 月 29 日 上海合全研发持股 研发、改进与生产服
北路 589 号
10%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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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玉龙
常州合全药业持股 小分子药物的工艺
(5) 1.1.2.1 常州合全研发 Ge Li(李革) 800 万元 江苏 北路 589 号 2、3、4 2011 年 12 月 15 日
100% 研发服务

中国(上海)自由贸
合全药业持股 80%、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6) 1.1.3 合全医药 Ge Li(李革) 800 万元 上海 2017 年 2 月 21 日 上海合全研发持股 医药咨询
211 号 302 部位 368
20%

Unit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STA HK(合全 商务拓展及贸易服
(7) 1.1.4 - 1 万港元 香港 5 Canton Road, TST, 2011 年 4 月 12 日 合全药业持股 100%
香港) 务
Kowloon, Hong
Kong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商务拓展及贸易服
STA US(合全 STA HK(合全香港)
(8) 1.1.4.1 - 100 美元 美国 Street, Wilmington, 2015 年 5 月 20 日 务、小分子药物的工
美国) 持股 100%
Delaware 19801, 艺研发服务
New Castle County
常州市新北区玉龙 STA HK(合全香港) 商务拓展及贸易服
(9) 1.1.4.2 常州合全贸易 Ge Li(李革) 3,600 万美元 江苏 2016 年 12 月 9 日
北路 589 号 持股 100% 务
常州合全医药 Minzhang 常州市新北区玉龙 STA HK(合全香港) 商务拓展及贸易服
(10) 1.1.4.3 12,000 万美元 江苏 2017 年 11 月 15 日
科技 Chen 北路 589 号 持股 100% 务
Minzhang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
(11) 1.1.5 合全物流 200 万元 上海 2017 年 8 月 17 日 合全药业持股 100% 进出口业务
Chen 路 9 号 10 幢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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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临江镇灵甸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12) 1.2 药明海门 张朝晖 800 万元 江苏 2012 年 7 月 2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工业集中区 A 区 业务,拟注销
上海市黄浦区淡水 药政事务服务、医学
9,632.3529 万
(13) 1.3 上海康德弘翼 Ge Li(李革) 上海 路 299 号 SOHO 复兴 2011 年 9 月 23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咨询及监察服务、临

广场 A 幢 701 室 床运营服务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中路 上海康德弘翼持股 新药临床研究服务
(14) 1.3.1 上海杰诚 Ge Li(李革) 90 万元 上海 2006 年 12 月 26 日
288 号 1 幢 3 层 300A 100% 及现场管理服务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
上海康德弘翼持股
海科路东段 88 号附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15) 1.3.2 成都康德弘翼 Edward Hu 1,500 万元 四川 2017 年 4 月 28 日 65%、其他股东持股
1104 号 1 栋 11 层 业务
35%
1104 号
上海市黄浦区淡水 新药临床研究服务
(16) 1.4 上海津石 张朝晖 500 万元 上海 2009 年 2 月 24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路 299 号 A 幢 505 室 及现场管理服务
中国(上海)自由贸
(17) 1.5 上海药明投资 Ge Li(李革) 800 万元 上海 易试验区华京路 2 号 2014 年 9 月 19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7 层 702 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 普通合伙人:上海药
1,135.2290 万 易试验区富特中路 明投资
(18) 1.5.1 合全投资管理 上海药明投资 上海 2015 年 1 月 29 日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元 288 号 1 幢 602、604 有限合伙人:七名境
室 外自然人员工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
(19) 1.6 无锡药明投资 Ge Li(李革) 3,800 万元 江苏 2011 年 6 月 29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梅梁西路 88 号-A98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南京高新开发区高 无锡药明投资持股
(20) 1.6.1 南京明德 Ge Li(李革) 3,000 万元 江苏 新路 9 号商务办公楼 2011 年 12 月 16 日 90%;发行人持股 技术咨询服务
218 室 10%
无锡药明股权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 无锡药明投资持股
(21) 1.6.2 Ge Li(李革) 200 万元 江苏 2011 年 8 月 11 日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投资 梅梁西路 88 号 A-99 100%
普通合伙人:无锡药
无锡药明投资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
无锡药明医药 明投资(80%)有限
(22) 1.6.3 (委派代表: 250 万元 江苏 梅梁西路 88 号 2011 年 7 月 21 日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投资 合伙人:发行人
Ge Li(李革)) A-100
(20%)
普通合伙人:无锡药
无锡药明医药
明医药投资(2%)
无锡药明一期 投资(委派代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
(23) 1.6.3.1 20,000 万元 江苏 2011 年 8 月 16 日 有限合伙人:天津药 参股公司持股平台
投资 表:Ge Li(李 梅梁西路 88 号 B5
明(40%)、上海药明
革))
(58%)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 上海药明持有 100% 临床试验监测管理
(24) 1.7 北京药明 Ge Li(李革) 2,000 万元 北京 2016 年 3 月 25 日
西大街 36 号 8 层 股权 及数据统计服务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 上海药明持股 75%;
无锡药明医药 6,000 万元美
(25) 1.8 Ge Li(李革) 江苏 区清源路 18 号 530 2016 年 8 月 16 日 WA-HK(药明康德香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科技 元
大厦 C102 港)持股 25%
无锡市新吴区新瑞 无锡药明医药科技 小分子药物制剂生
(26) 1.8.1 无锡药业 Ge Li(李革) 2,800 万元 江苏 2002 年 9 月 5 日
路8号 持股 100% 产服务
上海市奉贤区岚丰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27) 1.9 奉贤医药科技 Ge Li(李革) 10,000 万元 上海 路 1150 号 1 幢 1757 2016 年 10 月 10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业务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海市奉贤区岚丰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28) 1.10 奉贤药业 Ge Li(李革) 10,000 万元 上海 路 1150 号 1 幢 1758 2016 年 10 月 10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业务

Unit 826, 8/F, Ocean
WXAT HK Centre, Harbour City,
上海药明持股 80%, 投资咨询、自有资金
(29) 1.11 Holding(药明 - 1 万港元 香港 5 Canton Road, TST, 2015 年 1 月 6 日
天津药明持股 20% 投资管理
香港控股) Kowloon, Hong
Kong
中国(上海)自由贸
STEVE QING 临床前新药研发服
(30) 1.12 辉源生物 3,076.67 万元 上海 易试验区哈雷路 2008 年 7 月 22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YANG 务
1011 号 101 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31) 1.13 上海赛节 GE LI(李革) 700 万元 上海 2017 年 6 月 19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211 号 302 部位 368 业务,拟注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32) 1.14 无锡药明生基 张朝晖 10,000 万元 江苏 区惠山大道 1719-6 2017 年 9 月 29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业务
号一层 A 区
19,623.896 万 武汉东湖开发区高 发行人持股 60%,上 小分子药物的发现、
(33) 2 武汉药明 Ge Li(李革) 湖北 2010 年 11 月 12 日
元 新大道 666 号 海药明持股 40% 研发服务
发行人持股 54.29%;
26,177.069 万 苏州市吴中区吴中 药理学、毒理学及安
(34) 3 苏州药明 Ge Li(李革) 江苏 2006 年 10 月 8 日 上海药明持股
元 大道 1318 号 全性评价研究服务
45.71%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
区吴中大道 1336 号 实验室检测试剂研
(35) 3.1 苏州百奇 Ge Li(李革) 1,000 万元 江苏 2009 年 1 月 7 日 苏州药明持股 100%
芯之园 7 幢 B 楼南侧 发及定制化服务
三层
c/o The Corporation
Trust Company, 1209
已发行股本:
Orange Street,
XBL-US(美新 1,000 股普通 药理学、药物代谢及
(36) 3.2 - 美国 Wilmington, 2014 年 9 月 22 日 苏州药明持股 100%
诺美国) 股,票面值 0.1 动力学分析服务
Delaware 19801,
美元/股
County of New
Castle
Unit 826, 8/F, Ocean
WA Testing Centre, Harbour City,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37) 3.3 HK(香港测 - 1 万港元 香港 5 Canton Road, TST, 2010 年 12 月 10 日 苏州药明持股 100%
业务,拟注销
全) Kowloon, Hong
Kong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 药理学、药物代谢及
(38) 3.4 南京美新诺 Ge Li(李革) 4,098.264 万元 江苏 2008 年 6 月 2 日 苏州药明持股 100%
发区恒飞路 1 号 动力学分析服务
21,587.9672 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小分子药物的发现、
(39) 4 天津药明 Ge Li(李革) 天津 2006 年 6 月 5 日 发行人持股 100%
元 区南海路 168 号 研发服务
Flat/RM 826, 8/F
WA-HK(药明 Ocean Centre, 商务拓展及贸易服
(40) 5 - 1 万港元 香港 2012 年 3 月 26 日 发行人持股 100%
康德香港) Harbour City, 5 务
Canton Road, TST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B-705,660,
授权股本:
Daewangpangyo-ro,
WA-KO(药明 Edward Hu(胡 2,000,000 股, WA-HK(药明康德香 商务拓展及贸易服
(41) 5.1 韩国 Bundang-gu,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康德韩国) 正国) 票面价值 5000 港)持股 100% 务
Seongnam-si,
韩元/股
Gyeonggi-do, Korea
Unit 826, 8/F. Ocean
HD Bioscience Centre, Harbour City,
WA-HK(药明康德香 商务拓展及贸易服
(42) 5.2 Co., Limited - 1 万港元 香港 5 Canton Road, TST, 2017 年 12 月 6 日
港)持股 100% 务
(辉源香港) Kowloon, Hong
Kong
Kingston Chambers,
授权股本:
WA-INT(药明 PO Box 173,Road 持股公司,无实际业
(43) 6 Ge Li(李革) 50,000 股,无 BVI 2015 年 12 月 17 日 发行人持股 100%
康德国际) Town, Tortola, British 务
票面值
Virgin Islands
Kingston Chambers,
SPHL(中路控 PO Box 173,Road WA-INT(药明康德 持股公司,无实际业
(44) 6.1 - 5 万美元 BVI 2008 年 2 月 6 日
股) Town, Tortola ,British 国际)持股 100% 务,拟注销
Virgin Islands
Kingston Chambers,
XBL-BVI(美 PO Box 173,Road SPHL(中路控股) 持股公司,无实际业
(45) 6.1.1 - 5 万美元 BVI 2008 年 1 月 30 日
新诺维京) Town, Tortola, British 持股 100% 务,拟注销
Virgin Islands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Unit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XBL-HK(美 XBL-BVI(美新诺维 持股公司,无实际业
(46) 6.1.1.1 - 1 港元 香港 5 Canton Road, TST, 2008 年 1 月 18 日
新诺香港) 京)持股 100% 务,拟注销
Kowloon, Hong
Kong
PO Box 309, Ugland
WXAT LN(览 House, Grand WA-INT(药明康德 商务拓展及贸易服
(47) 6.2 - 5 万美元 Cayman 2014 年 7 月 23 日
博开曼) Cayman,KY1-1104, 国际)持股 100% 务
Cayman Islands,
288 FuTe ZhongLu,
LN-NL(览博 Waigaoqiao Free WXAT LN(览博开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48) 6.2.1 - 2 美元 荷兰 2014 年 12 月 11 日
荷兰) Trade Zone, Shanghai 曼)持股 100% 业务
200131, China
授权股本: 615 South DuPont
1,000 股普通 Highway Street, in
LN-US(览博 股,无票面值; the City of Dover, LN-NL(览博荷兰)
(49) 6.2.1.1 - 美国 2014 年 11 月 14 日 试剂采购信息搜集
美国) 已发行股本:1 County of Kent, 持股 100%
股普通股,无 19901, Delaware,
票面值 U.S.
Alte Bahnmeisterei
LN-GR(览博 LN-NL(览博荷兰)
(50) 6.2.1.2 - 2.5 万欧元 德国 1, 76744 Wrth, 2015 年 4 月 23 日 试剂采购信息搜集
德国) 持股 100%
Germany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LN-NL(览博荷兰)
(51) 6.2.1.3 览博天津 刘晓钟 100 万美元 天津 区南海路 168 号实验 2015 年 08 月 27 日 商务拓展
持股 100%
楼 2-1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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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解放路 476 号
(52) 6.2.1.3.1 览博武汉 刘晓钟 1,000 万元 武汉 2016 年 7 月 27 日 览博天津持股 100% 商务拓展
楚风楼 3018 室
AppTec UK
5 New Street Square, WA-INT(药明康德 持股公司,无实际业
(53) 6.3 (药明康德英 - 1,000 英镑 英国 2011 年 1 月 17 日
London, EC4A 3TW 国际)持股 100% 务
国)
615 South DuPont
WXAT
Highway, Dover, WA-INT(药明康德 持股公司,无实际业
(54) 6.4 Holding(药明 - 10 美元 美国 2007 年 12 月 31 日
Kent Country, 国际)持股 100% 务
美国控股)
Delaware 19901,US
615 South DuPont
AppTec Sales WXAT Holding(药明
Hwy, Dover, Kent 商务拓展及贸易服
(55) 6.4.1 (药明康德销 - 100 美元 美国 2011 年 1 月 19 日 美国控股)持股
County, Delaware 务
售) 100%
19901,US
615 South DuPont
WXAT Holding(药明 医疗器械检测服务
AppTec(药明 Highway, Dover,
(56) 6.4.2 - 10 美元 美国 2002 年 11 月 26 日 美国控股)持股 及境外精准医疗研
康德美国) Kent County,
100% 发服务
Delaware 19901, U.S.
3751 Carmel View WXAT Holding(药明
Abgent(百奇 小分子新药研发服
(57) 6.4.3 - 1,800 美元 美国 Road #4, San Diego, 2001 年 6 月 5 日 美国控股)持股
美国) 务
CA 92130, US 100%
Corporation Trust
WXAT HDB Center, 1209 Orange WXAT Holding(药明
(58) 6.4.4 (辉源美国控 - 100 美元 美国 Street, Wilmington, 2017 年 3 月 15 日 美国控股)持股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股) Delaware 19801, 100%
New Castle Cou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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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9 Seashell Pl.,San WXAT HDB(辉源美 临床前新药研发服
(59) 6.4.4.1 辉源美国 - 100 股 美国 2014 年 2 月 10 日
Diego,CA 92130 国控股)持股 100% 务
WXAT Holding(药明
Crelux(药明 AM Klopferspitz 19a, 小分子新药研发服
(60) 6.4.5 - 2.52 万欧元 德国 2005 年 2 月 24 日 美国控股)持股
康德德国) 82152 Martinsried 务
100%
Investment PO Box 309, Ugland
Holdings(药明 House, Grand WA-INT(药明康德
(61) 6.5 - 5 万美元 Cayman 2011 年 5 月 24 日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投资控股开 Cayman, KY1-1104, 国际)持股 100%
曼) Cayman Island
US Fund PO Box 309, Ugland
Investment Holdings
Manager(药明 House, Grand
(62) 6.5.1 - 5 万美元 Cayman 2011 年 5 月 24 日 (药明投资控股开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开 Cayman, KY1-1104,
曼)持股 100%
曼) Cayman Island
PO Box 309, Ugland
US Fund GP Investment Holdings
House, Grand
(63) 6.5.2 GP(药明投资 - 5 万美元 Cayman 2011 年 5 月 24 日 (药明投资控股开 参股公司持股平台
Cayman, KY1-1104,
开曼) 曼)持股 100%
Cayman Island
普通合伙人:US
PO Box 309, Ugland Fund GP GP(药明投
US Fund GP
House, Grand 资开曼)
(64) 6.5.2.1 (药明基金一 - 2 美元 Cayman 2011 年 5 月 24 日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Cayman, KY1-1104, 有限合伙人:
期普通合伙)
Cayman Island WA-INT(药明康德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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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 US
PO Box 309, Ugland Fund GP(药明基金
US Fund I(药 House, Grand 一期普通合伙)
(65) 6.5.2.1.1 - 2 美元 Cayman 2011 年 5 月 24 日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明基金一期) Cayman, KY1-1104, 有限合伙人: WXAT
Cayman Island HK Holding(药明香
港控股)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
海峡两岸科技产业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66) 7 成都药明 刘晓钟 55,000 万元 四川 开发园青啤大道 319 2017 年 9 月 20 日 发行人持股 100%
业务
号海科电子信息产
业园 1 栋 5001 室
注:报告期内有 2 家控股子企业注销(上海药明检测、Abgent UK(百奇欧洲)),8 家控股子企业出售(上海医学检验所、苏州检测、苏州药明泽康、
Chemdepo(药明美国化学)、药明企业管理、药明生物、上海药明生物、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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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172,000.00 72,719.98
2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 56,400.00 56,400.00
抗体耦联药物(ADCs)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
3 34,266.00 -
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及应用项目
4 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 30,000.00 -
SMO 临床研究平台扩建及大数据分析平台
5 28,110.51 -
建设项目
6 药物研发临床监察全国性站点建设项目 28,001.67 -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
7 20,000.00 20,000.00
(91#、93#)
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
8 注 84,296.75 -
项目[ 1]
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地生物分析研发实验平
9 注 20,982.97 -
台建设项目[ 2]
1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63,908.56
合计 574,057.90 213,028.54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
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
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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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拟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州药明负责实施。
该项目在苏州药明现有地块的闲置用地内进行扩建,新增约 8.7 万平方米的建筑
面积,建设药物安全评价实验室和配套动物房。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拟由控股子公司天津药明负责实施,项目
建设地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街与南海路交口处,该项目建设的主要
内容是对天津药明康德化学药研发实验室拟进行升级扩建。该项目于天津药明自
有土地上实施建设。
抗体耦联药物(ADCs)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及应用
项目拟由控股子公司武汉药明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武汉药明现有的办公
及研发设施场所,位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光谷生物城生物创新
园 D4 区内。该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购置公司现租赁的坐落于武汉东湖
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光谷生物城生物创新园 D4-1、D4-2、D4-3、D4-4、
D4-5、D4-6 栋的房屋及配套等设施以及其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是建
设 2,500 平方米的研发平台及符合 GMP 标准的产业化平台,开展抗体耦联药物
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和产业化。
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建设项目拟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苏州药明负责
实施。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创高路南侧、溪水路西侧,租用苏州吾佳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栋闲置科研楼,在该建筑内建设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
心,租赁总建筑面积为 10,880 平方米。苏州药明自身承担评价中心大楼的装修
并自行配备相关的仪器设备和相关配套设施。
SMO 临床研究平台扩建及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拟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海津石负责实施,地址位于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388 号 SOHO 复兴广场。上
海津石成立于 2009 年,主要业务是为新药临床研究提供在医院的临床研究操作,
确保临床研究项目在医院高质量高效率的执行。该项目建设拟通过临床监察网络
的扩建提高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能力以及和公司整个产业链的结合。
药物研发临床监察全国性站点建设项目拟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弘
翼负责实施。该项目拟通过新建和扩建 16 个办事处,有效解决公司药物研发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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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监察网络覆盖不足的需要,并增强药物研发临床试验规范,以进一步保证药物
上市的安全。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91#、93#)拟由公司控股子公
司上海药明实施。该项目拟通过扩大总部基地和分析诊断服务研究中心,保障和
优化集团化管理效率,增强分析诊断服务研发能力和产能,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目拟由发行人美国控股子公
司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
城联盟岛大道 4701 号,该项目拟通过扩建在美国的细胞及基因治疗的研发生产
服务基地,迅速扩展美国精准医疗研发及应用领域的业务机会,为更多的客户提
供精准医疗相关的一流研发服务,提高公司全球竞争力。
美国圣地亚哥生物分析研发实验平台项目拟由美国控股子公司 WXAT HDB
(辉源美国控股)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市的
Nancy Ridge Drive 医药研究基地内,该项目拟通过在美国建设生物分析研发实验
平台,提升技术分析服务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体外药物筛选等研发服务,
提高公司的全球竞争力。
未来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
品、服务范围和业务规模将继续扩展和延伸,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
将持续上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更为迫切。因此,公司拟将 63,908.56 万元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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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参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提请特别关注
的风险因素”以及“第四节 风险因素”
二、重要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企业签订的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
的重大合同包括:
(一)主要销售合同
签约方 期限
序号 合同名称 服务内容
供应方 需求方 生效日期 合同期限
Master
Agreement for
Non-Clinical 提供非临
1 Research 苏州药明 强生 2009.09.01 2019.02.01 床研究等
Services(非临 服务
床研究服务
主协议)
Restated WXAT BVI 提供分析、
Master Fee for ( 药 明 康 德 制剂开发
Service 维京); 和/或制造
2 默沙东 2009.01.01 2018.10.31
Agreement 药明康德及 及相关的
(FFS 服务费 其 他 控 股 子 分析等方
主协议修订) 企业 面的服务
Fee for
Service
Framework
STA
Agreement for 开发或制
Pharmaceutica
Compound 作化合物、
3 l Hong Kong 葛兰素史克 2011.12.23 2018.06.30
Development, 原料药和
Limited(合全
Drug 医药产品
香港)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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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方 期限
序号 合同名称 服务内容
供应方 需求方 生效日期 合同期限
of non-GMP
and cGMP
API And Or
Bulk Drug
Product(化合
物开发,药物
开发、生产的
框架协议)
Agreement on
the use of the
ROCHE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向罗氏提
WA-HK ( 药
4 contracts of 罗氏 2015.06.25 2020.06.24 供合同研
明康德香港)
Research 发服务
Services(为提
供研究服务
使用的罗氏
一般性条款
协议)
Master
STA 生产活性
Scientific
Pharmaceutica 药物成分、
Services
5 l Hong Kong 辉瑞 2015.01.20 2020.01.20 中间体、制
Agreement
Limited(合全 剂或成品
(科学服务
香港) 等
主协议)
(二)主要采购合同
序 签约方 期限
合同名称 服务内容
号 供应方 需求方 生效日期 合同期限
赛默飞世尔
内贸非设备
生物化学制
1 长期供货协 上海药明 2013.04.28 长期有效 产品供应
品(北京)有

限公司
至供货结束
中宁化集团 常州合全药
2 销售合同 2017.08.22 (2017 年 12 原材料供应
有限公司 业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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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签约方 期限
合同名称 服务内容
号 供应方 需求方 生效日期 合同期限
Long Term
默克化工技
Purchase and
3 术(上海)有 上海药明 2010.01.25 长期有效 试剂的供应
Supply
限公司
Agreement
宁波人健化 至供货结束
内贸原料供 常州合全药
4 学制药有限 2017.02.06 (2017 年 10 原材料供应
货合同 业
公司 月 9 日)
内贸非设备 阜新金特莱
5 长 期 供 货 协 氟 化 学 有 限 上海药明 2012.12.23 长期有效 原材料供应
议 责任公司
(三)主要借款及授信合同
1、主要借款合同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利率 担保情况

根据最优惠利
J.P Morgan 2016 年 3 月 率,纽约联邦
AppTec ( 药 发行人提供
1 Chase Bank, 4,000 万美元 31 日至 2019 储蓄银行利率
明康德美国) 担保
N.A. 年4月1日 和欧元利率确

浮动利率:根
中国农业银
2017 年 5 月 据每一个月约
行股份有限
2 上海药明 1 亿元 12 日至 2018 定的贷款基础 无
公司上海金
年 5 月 11 日 利率减 0.6%确
山支行

固定利率:按
照合同签订日
中国农业银
2017 年 7 月 前一个工作日
行股份有限
3 上海药明 1 亿元 18 日至 2018 的 1 年期贷款 无
公司上海金
年 7 月 17 日 基 础 利 率 加
山支行
0.05%确定,直
到借款到期日
固定利率:以
招商银行股 自 2017 年 8 定价日适用的
份有限公司 月 11 日 至 中国人民银行
4 上海药明 5 亿元 无
上海外高桥 2018 年 8 月 公布的 12 个月
保税区支行 11 日 金融机构人民
币贷款基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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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利率 担保情况

率为基准利率
每笔贷款发放 上 海 药 明 与
时中国人民银 WuXi
上海浦东发 自首次提款
行公布的与本 AppTec HDB
展银行股份 之日(即 2017
5 上海药明 6 亿元 合同约定的贷 LLC(辉源美
有限公司宝 年 12 月 26 日
款期限同档次 国控股)提供
山支行 日)起 7 年
的贷款基准年 股 权 质 押 担
利率 保
浮动利率:根
中国农业银
2018 年 1 月 据每一个月约
行股份有限
6 上海药明 2 亿元 11 日至 2019 定的贷款基础 无
公司上海金
年 1 月 10 日 利率减 0.16%
山支行
确定
2、主要授信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主要授信合同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授信金额 授信期限 利率 担保情况
贷款:人行基
准贷款利率
(人民币贷
款)或伦敦同
业拆借利率上
发行人提供保
花旗银行(中 浮 2.25%(美
证担保,上海
1 上海药明 国)有限公司 5,000 万美元 12 个月 元贷款)
药明提供保证
上海分行 备用信用证: (注)
金质押担保
每 笔 最 低
3,150 元 或
500 美元,最
高每三个月
0.5%
(四)其他重要合同
签约方
序号 合同名称 生效日期 合同金额 合同标的
供应方 需求方
《武汉国家生 武汉光谷生物 2017 年 6 月 16 28,265.35 万 位于武汉东湖
1 武汉药明
物产业(创新)产业基地建设 日 元 新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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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方
序号 合同名称 生效日期 合同金额 合同标的
供应方 需求方
基地物业转让 投资有限公司 高新大道 666
合同》 号光谷生物城
生物创新园
D4-1、D4-2、
D4-3、D4-4、
D4-5、D4-6 栋
的物业。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不涉及可能对发行人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现时和未决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子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控股子企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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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Ge Li(李革)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特中路 288 号
联系电话:+86 (21) 2066-3091
传 真:+86 (21) 5046-3093
联系人:姚驰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
03、04)、17A、18A、24A、25A、26A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传 真:010-56839400
保荐代表人:茹涛、吕洪斌
项目协办人:王琛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正睿、张舒辰、侯松涛、廖逸星、杨博俊、许超、林梦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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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 真:021-38670666
项目联系人:陈亮、张希朦、汪程聪、唐泽阳
(四)发行人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齐轩霆
住 所: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联系电话:021-22081166
传 真:021-52985599
经办律师:蒋雪雁、楼伟亮、霍婉华
(五)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住 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 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金凌云、石弘隽
(六)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住 所:上海市奉贤区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目华路 8 号 401 室
联系电话:021-52402166
传 真:021-62252086
经办注册评估师:朱淋云、杨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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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高斌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 真: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户 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 户:4000010209200006013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 经 理:黄红元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7813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询价推介时间:2018 年 4 月 18 日
2、定价公告刊登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
3、申购日期:2018 年 4 月 24 日
4、缴款日期:2018 年 4 月 26 日
5、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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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一)发行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富特中路 288 号 1 号楼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联 系 人:姚驰
电 话:+86 (21) 2066-3091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
03、04)、17A、18A、24A、25A、26A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联 系 人: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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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1-38966546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联 系 人:陈亮
电 话:021-3867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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